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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感謝湯教授,本次的高普考已經放榜且本人順利上榜。我所有憲法的知識都源自於湯教授的公開授課資訊,本人這次憲法的題目15題全數正確一題未錯,另外也感謝湯教授為本次爭議眾多的''廢死''事件,以及爭議眾多的''柯先生''所受之司法程序;提出專業的法學見解。
感謝湯老師,回顧從憲法法庭到羈押政治人物的紛擾,老師的很多話意在不言中。惟願在更多真正專業、獨立、公正的有識之士的努力下,台灣憲政民主的法治秩序可以抵禦眾多外部短視、功利甚至不擇手段的破壞與危害,最終邁向健康良善的發展方向。當然,我在這裡並非就某一個案進行實質評斷,而是正如老師所說,法治國的基本原則所要求的司法權力之運用,應當超越單純黨派與民意的絕對立場,同時彰顯政治與法律的分野。法律是論證與說理的技藝,是一種公共理性的化身,從法官的資格職權、職業倫理到其功能地位,從具體案件的訴訟過程到裁判定讞,每一部分的推進及其結果都應該受到公評,而且這種公評的基準應當建立在各種程序與實體規範的客觀價值之上,而不是被非理性的偏見與情緒所主導,這對任何法律相關的情境都適用。
鄭文燦被羈押 也話意在不言中
@@darkbreker2271 我這裡並非就某一個案進行實質評斷,而是正如老師所說,法治國的基本原則所要求的司法權力之運用,應當超越單純黨派與民意的絕對立場,同時彰顯政治與法律的分野。法律是論證與說理的技藝,是一種公共理性的化身,從訴訟到裁判,每一道程序及其結果都應該受到公評,而且這種公評的基準應當建立在各種程序與實體規範的客觀價值之上,而不是被非理性的偏見與情緒所主導,這對任何一個涉案的政治人物都適用。
@@darkbreker2271 拿鄭文燦來比喻柯文哲就知道你的程度在哪,一個不明金流證據確鑿搜到1100多萬現金,一個先把人押70小時再押人15天檢調連個屁金流都查不到,這兩者你還能混在一起講就知道又一個死忠的在亂噴
@@darkbreker2271 鄭文燦就證據確鑿搜到1100萬不明現金你是在話意不在言中啥?柯文哲被扣70小時又被羈押15天檢調連個屁金流都查不出來你是沒看到?說話請照自己的邏輯好好跑一遍好嗎?
@@darkbreker2271 鄭文燦就證據確鑿搜到1100萬不明現今你是在話意不在言中啥?柯文哲被扣70小時又被羈押15天檢調連個屁金流都查不出來你是沒看到?說話請照自己的邏輯好好跑一遍好嗎?
感谢!
終於等到湯教授的見解了! 感謝!
謝謝老師無私奉獻傳授法律知識❤
發人深省的一堂課👍
明天判決要來了!我終於等到湯教授的見解了😄
憲法寫法官應超出黨派 但現實是 我們遇到沒有超出黨派的法官還真沒什麼辦法
獲益良多
獲利良多!這樣子的司法辯證才是社會所需!
感謝小編 沒想到剛好在前一天能看到
最後的那段職業道德大哉問: (身為大法官的)你是以自己的價值在制定憲法還是以憲法為依據來解釋廢死? 這不僅僅是人民的寄語提問,也是加諸于自栩配享間接民意基礎的翟升法袍上的名譽重量。
谢谢 学习了.
讚啊❤
太精彩了!!
謝謝老師以憲法角度進行深刻的剖析!
25:49 大法官是解釋憲法,還是制定憲法?
聽頭腦清楚的人論述真是舒服啊。
教授解釋很清楚...不像一些政客在用詭辯技巧來欺騙大眾
法官能判死,大法官卻不能廢死?死刑是否有害是複雜的問題,無法用“判死有害,廢死無害”這種話術簡單詮釋(有害與無害要如何定義?)獨立審判與依法審辦(法治原則)是正當判決的先決條件,而非民意基礎依法審判:由客觀存在的準則為基礎,涵攝於事實案例之中,並依此產生審判結果獨立審判:審判非聽命於他人的指揮,在程序上不受任何干涉(由其是政黨)使法官獨立的配套:法官為終身制(職業不會受到執政者要脅)註:行憲後大法官(非法官轉任者)不適用此規定大法官解釋存在界線,先有憲法後才有大法官,也就是說大法官必須要以現法為基礎作為解釋憲法的界線
廢死釋憲結果馬上出來之際湯教授上傳這支影片很應景,不管結果為何,都應該是符合人民利益的
如果可以的話 想聽聽湯教授講解一下 為什麼大法官變成不適用憲法81條的修法背景😍😍😍
教授講得不錯,有點東西
現階段法官只聽黨意(信黨者升),真想聽聽湯大法官對於柯案的評論
(1)我在學校考月考的考卷拿給隔壁賣鹽酥雞的老板改,老板說我考90分,你承認嗎? 當然不承認呀! 那給誰改你承認? 當然是學校的老師呀! (2) 那法官是國家付予他「改考卷」的人,他要判死刑,哪裡不合理?
簡言之,台灣是法治國家;而非人治國家。
笑死前面“民意說也可以用來跟草說😂
中華民國憲法已經被改到無可救藥了,解決現有一切的制度問題唯一的途徑只有制定新憲法
對我來講獨立審判所說的超越政黨其實就是依法審判而已 不要上面交辦也不要因為民意的壓力(例如小草的宗教遊行 我小陳水扁沒什麼印象 不過看到第一次盲從政治人物到連檢廉法官都要被拿來公審)依法審判 而且建立一審二審三審也是避免法官人為的心證偏頗
所以要罷免總統
這個頻道不紅真的沒道理
只要敢廢死~我就一定上街頭讓大綠官知道民意基礎是什麼
笑死,那湯老師不就是大藍官? 看判決來定論很難? 這影片你也是白看了
@@darkbreker2271 僅看判決來定論然後不管整個過程的正當法律程序就是真理?毒樹果實理論你懂不懂?我看你根本連影片都沒看就在底下亂噴,笑死這句話還給你,呵呵
@@johandsomela 好啦 一言不合就說司法被干擾 一言不合就說總統干預,一言不合就拿出陰謀論,申論題能這樣寫就好了 這麼累幹嘛,怎麼寫我都是對的。歷史上干擾司法的叫做國民黨馬英九跟黃世銘。
@@darkbreker2271 湯老師已經卸任,說法再客觀也無法撼動現在的大法官們,既然現任大法官認為司法權是建立在民意基礎上,當然也只能展現民意基礎讓他們知道民意的方向
@@lalala-me9nf笑死欸 你是白聽了嗎 不是要獨立審判和依法審判嗎 以及這個只是在論辯庭說出來的一個假說,也非大法官個人見解 大法官通常都是從多個角度切入去思辨 最後才寫出的判決 難怪大法官可以是大法官 刁民還是刁民😂
这不是常识吗
用到 神 ????..................
神是一種比喻,象徵著全知全能,用來與人的瑕疵與有限的理性相對照。
這個你可以去讀法律的歷史,有不同的法學派了解一下就能知道為何會說到神
他是在說明人(法官)不是神,只有神是全知的(知道犯人內心真正的想法) ,所以只有神能做出真正公正的裁判,人(法官)只能用檢察官提出的證據跟被告+律師的辯解這兩邊提出的證據來釐清事實的可能方向做出判決,判決跟犯罪的樣態是多樣性的,這次由大法官想要統一的將所有死刑的樣態都移除是很不智的並且脫離現實的,台灣的現實是不判死刑判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只有25年""10年可假釋"的情況下.真是令人可嘆
@@荒荒-c4s 據我所知擋下代理孕母法跟提出廢死釋憲申請的好像是同一群人. 他們也是基於自己的信仰,就此來說要討論法學派似乎意義不大,大概吧~ 也感謝你的提點我在多研究
神指的是知曉事實真相的完美者,目前尚未有人能夠回溯時光去洞察事件發生時的真相。因此法官只得以事件後遺留下的證據以符合程序的形式進行判決,希望這樣你能聽懂。
老師提到司法最有可能介入的就是政黨。再回頭看民眾黨上街意圖干擾司法和給予壓力,頓時了解意思。
@@johandsomela 你還活在民眾黨告訴你的 不看新聞 不看網路 閉著眼睛嘴巴 當甚麼是都沒發生啊?檢調用洩密分案來傳喚馬玉雯 聲明稿都寫很清楚 非來自公務體系的消息,中文字看不懂? 連聲明稿都沒看還搞不清楚狀況。果然民眾黨 "現在是怎樣"的吳大姐 叫你們把網路關掉是對的,消息都來自同溫層 連法律上要聽兩造說詞都直接省略 厲害。死在同溫層
這句話是可以兩面解釋的。政黨兩字並沒有局限於是指哪個政黨。
@@johandsomela以民眾黨的角度就是什麼都不知道 有沒有違法不知道 錢到哪了不知道 買房子不知道 木可是什麼妳不知道 只要相信阿北不用相信法官檢察官😂
@@johandsomela地檢署跟法官獨立審判有什麼屁關係 要來吵可不可以先讀點書啊
確實之前青鳥包圍立法院,也是干擾立法和給予壓力
在歐陸法系下,釋憲者的決定往往有反多數決的性質,縱使多數民意支持這個制度(形式上制度也是由代表多數民意的立法者所訂定),只要這個制度過度的侵害人民基本權(通常是少數,蓋多數是制定制度者),那大法官宣告這個制度違憲就具有正當性。
@@廷-v2x 英美法系何嘗不是如此呢?司法審查權還是在美國人手中才真正成型並獲得長足的進步與發展。
廢死有什好辯論的 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 如同日出日落 你我皆凡人 不是聖人
我要感謝湯教授,本次的高普考已經放榜且本人順利上榜。我所有憲法的知識都源自於湯教授的公開授課資訊,本人這次憲法的題目15題全數正確一題未錯,另外也感謝湯教授為本次爭議眾多的''廢死''事件,以及爭議眾多的''柯先生''所受之司法程序;提出專業的法學見解。
感謝湯老師,回顧從憲法法庭到羈押政治人物的紛擾,老師的很多話意在不言中。惟願在更多真正專業、獨立、公正的有識之士的努力下,台灣憲政民主的法治秩序可以抵禦眾多外部短視、功利甚至不擇手段的破壞與危害,最終邁向健康良善的發展方向。
當然,我在這裡並非就某一個案進行實質評斷,而是正如老師所說,法治國的基本原則所要求的司法權力之運用,應當超越單純黨派與民意的絕對立場,同時彰顯政治與法律的分野。法律是論證與說理的技藝,是一種公共理性的化身,從法官的資格職權、職業倫理到其功能地位,從具體案件的訴訟過程到裁判定讞,每一部分的推進及其結果都應該受到公評,而且這種公評的基準應當建立在各種程序與實體規範的客觀價值之上,而不是被非理性的偏見與情緒所主導,這對任何法律相關的情境都適用。
鄭文燦被羈押 也話意在不言中
@@darkbreker2271 我這裡並非就某一個案進行實質評斷,而是正如老師所說,法治國的基本原則所要求的司法權力之運用,應當超越單純黨派與民意的絕對立場,同時彰顯政治與法律的分野。法律是論證與說理的技藝,是一種公共理性的化身,從訴訟到裁判,每一道程序及其結果都應該受到公評,而且這種公評的基準應當建立在各種程序與實體規範的客觀價值之上,而不是被非理性的偏見與情緒所主導,這對任何一個涉案的政治人物都適用。
@@darkbreker2271 拿鄭文燦來比喻柯文哲就知道你的程度在哪,一個不明金流證據確鑿搜到1100多萬現金,一個先把人押70小時再押人15天檢調連個屁金流都查不到,這兩者你還能混在一起講就知道又一個死忠的在亂噴
@@darkbreker2271 鄭文燦就證據確鑿搜到1100萬不明現金你是在話意不在言中啥?柯文哲被扣70小時又被羈押15天檢調連個屁金流都查不出來你是沒看到?說話請照自己的邏輯好好跑一遍好嗎?
@@darkbreker2271 鄭文燦就證據確鑿搜到1100萬不明現今你是在話意不在言中啥?柯文哲被扣70小時又被羈押15天檢調連個屁金流都查不出來你是沒看到?說話請照自己的邏輯好好跑一遍好嗎?
感谢!
終於等到湯教授的見解了! 感謝!
謝謝老師無私奉獻傳授法律知識❤
發人深省的一堂課👍
明天判決要來了!我終於等到湯教授的見解了😄
憲法寫法官應超出黨派 但現實是 我們遇到沒有超出黨派的法官還真沒什麼辦法
獲益良多
獲利良多!這樣子的司法辯證才是社會所需!
感謝小編 沒想到剛好在前一天能看到
最後的那段職業道德大哉問: (身為大法官的)你是以自己的價值在制定憲法還是以憲法為依據來解釋廢死?
這不僅僅是人民的寄語提問,也是加諸于自栩配享間接民意基礎的翟升法袍上的名譽重量。
谢谢 学习了.
讚啊❤
太精彩了!!
謝謝老師以憲法角度進行深刻的剖析!
25:49 大法官是解釋憲法,還是制定憲法?
聽頭腦清楚的人論述真是舒服啊。
教授解釋很清楚...不像一些政客在用詭辯技巧來欺騙大眾
法官能判死,大法官卻不能廢死?
死刑是否有害是複雜的問題,無法用“判死有害,廢死無害”這種話術簡單詮釋(有害與無害要如何定義?)
獨立審判與依法審辦(法治原則)是正當判決的先決條件,而非民意基礎
依法審判:由客觀存在的準則為基礎,涵攝於事實案例之中,並依此產生審判結果
獨立審判:審判非聽命於他人的指揮,在程序上不受任何干涉(由其是政黨)
使法官獨立的配套:法官為終身制(職業不會受到執政者要脅)註:行憲後大法官(非法官轉任者)不適用此規定
大法官解釋存在界線,先有憲法後才有大法官,也就是說大法官必須要以現法為基礎作為解釋憲法的界線
廢死釋憲結果馬上出來之際湯教授上傳這支影片很應景,不管結果為何,都應該是符合人民利益的
如果可以的話 想聽聽湯教授講解一下 為什麼大法官變成不適用憲法81條的修法背景😍😍😍
教授講得不錯,有點東西
現階段法官只聽黨意(信黨者升),真想聽聽湯大法官對於柯案的評論
(1)我在學校考月考的考卷拿給隔壁賣鹽酥雞的老板改,老板說我考90分,你承認嗎? 當然不承認呀! 那給誰改你承認? 當然是學校的老師呀! (2) 那法官是國家付予他「改考卷」的人,他要判死刑,哪裡不合理?
簡言之,台灣是法治國家;而非人治國家。
笑死前面“民意說也可以用來跟草說😂
中華民國憲法已經被改到無可救藥了,解決現有一切的制度問題唯一的途徑只有制定新憲法
對我來講獨立審判所說的超越政黨其實就是依法審判而已 不要上面交辦也不要因為民意的壓力(例如小草的宗教遊行 我小陳水扁沒什麼印象 不過看到第一次盲從政治人物到連檢廉法官都要被拿來公審)依法審判 而且建立一審二審三審也是避免法官人為的心證偏頗
所以要罷免總統
這個頻道不紅真的沒道理
只要敢廢死~我就一定上街頭讓大綠官知道民意基礎是什麼
笑死,那湯老師不就是大藍官? 看判決來定論很難? 這影片你也是白看了
@@darkbreker2271 僅看判決來定論然後不管整個過程的正當法律程序就是真理?毒樹果實理論你懂不懂?我看你根本連影片都沒看就在底下亂噴,笑死這句話還給你,呵呵
@@johandsomela 好啦 一言不合就說司法被干擾 一言不合就說總統干預,一言不合就拿出陰謀論,申論題能這樣寫就好了 這麼累幹嘛,怎麼寫我都是對的。
歷史上干擾司法的叫做國民黨馬英九跟黃世銘。
@@darkbreker2271 湯老師已經卸任,說法再客觀也無法撼動現在的大法官們,既然現任大法官認為司法權是建立在民意基礎上,當然也只能展現民意基礎讓他們知道民意的方向
@@lalala-me9nf笑死欸 你是白聽了嗎 不是要獨立審判和依法審判嗎 以及這個只是在論辯庭說出來的一個假說,也非大法官個人見解 大法官通常都是從多個角度切入去思辨 最後才寫出的判決 難怪大法官可以是大法官 刁民還是刁民😂
这不是常识吗
用到 神 ????..................
神是一種比喻,象徵著全知全能,用來與人的瑕疵與有限的理性相對照。
這個你可以去讀法律的歷史,有不同的法學派了解一下就能知道為何會說到神
他是在說明人(法官)不是神,只有神是全知的(知道犯人內心真正的想法) ,所以只有神能做出真正公正的裁判,人(法官)只能用檢察官提出的證據跟被告+律師的辯解這兩邊提出的證據來釐清事實的可能方向做出判決,判決跟犯罪的樣態是多樣性的,這次由大法官想要統一的將所有死刑的樣態都移除是很不智的並且脫離現實的,台灣的現實是不判死刑判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只有25年""10年可假釋"的情況下.真是令人可嘆
@@荒荒-c4s 據我所知擋下代理孕母法跟提出廢死釋憲申請的好像是同一群人. 他們也是基於自己的信仰,就此來說要討論法學派似乎意義不大,大概吧~ 也感謝你的提點我在多研究
神指的是知曉事實真相的完美者,目前尚未有人能夠回溯時光去洞察事件發生時的真相。因此法官只得以事件後遺留下的證據以符合程序的形式進行判決,希望這樣你能聽懂。
老師提到司法最有可能介入的就是政黨。再回頭看民眾黨上街意圖干擾司法和給予壓力,頓時了解意思。
@@johandsomela 你還活在民眾黨告訴你的 不看新聞 不看網路 閉著眼睛嘴巴 當甚麼是都沒發生啊?
檢調用洩密分案來傳喚馬玉雯 聲明稿都寫很清楚 非來自公務體系的消息,中文字看不懂? 連聲明稿都沒看還搞不清楚狀況。
果然民眾黨 "現在是怎樣"的吳大姐 叫你們把網路關掉是對的,消息都來自同溫層 連法律上要聽兩造說詞都直接省略 厲害。
死在同溫層
這句話是可以兩面解釋的。政黨兩字並沒有局限於是指哪個政黨。
@@johandsomela以民眾黨的角度就是什麼都不知道 有沒有違法不知道 錢到哪了不知道 買房子不知道 木可是什麼妳不知道 只要相信阿北不用相信法官檢察官😂
@@johandsomela地檢署跟法官獨立審判有什麼屁關係 要來吵可不可以先讀點書啊
確實之前青鳥包圍立法院,也是干擾立法和給予壓力
在歐陸法系下,釋憲者的決定往往有反多數決的性質,縱使多數民意支持這個制度(形式上制度也是由代表多數民意的立法者所訂定),只要這個制度過度的侵害人民基本權(通常是少數,蓋多數是制定制度者),那大法官宣告這個制度違憲就具有正當性。
@@廷-v2x 英美法系何嘗不是如此呢?司法審查權還是在美國人手中才真正成型並獲得長足的進步與發展。
廢死有什好辯論的 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 如同日出日落 你我皆凡人 不是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