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德宗大法官談釋字748 「平等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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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10 ก.ย. 2024
  • 訪談問題:
    現在還有一部分的人主張平等的真諦是「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同性跟異性本有異同,把兩者放在一起討論平等權會成為悖論,請問大法官是怎麼看待這個觀點的呢?
    執行長:李崗
    副執行長:陳煥華
    策劃:尹懷君
    擬題:廖文聖、尹懷君、林承剛、邱健倫、許芝嘉、李崗
    訪談:尹懷君
    攝影:王盈舜、楊甯
    場務:許芝嘉
    剪接:無憂無慮影像製作有限公司

ความคิดเห็น • 55

  • @chrisshen2779
    @chrisshen2779 5 ปีที่แล้ว +15

    大法官:「越重要的權益,越不能容許差別待遇。」❤️❤️❤️❤️❤️❤️❤️❤️

  • @user-yo2iv8pj1z
    @user-yo2iv8pj1z 5 ปีที่แล้ว +26

    還好台灣的自由民主的國家
    不會有任何偏頗
    人權-絕對不是少數服從多數

    • @Wang_ShengFu
      @Wang_ShengFu 5 ปีที่แล้ว +8

      應該說,本來就是人口結構裡面同性戀是少數,所以不可能用一般立法能少數服從多數這樣
      因為同性戀本身就是少數,不能強制改變異性戀阿
      所以才要用最高司法來保障少數

  • @jayliang8102
    @jayliang8102 ปีที่แล้ว +2

    湯德宗大法官是令人敬佩的學者大法官!

  • @nafftidi8964
    @nafftidi8964 5 ปีที่แล้ว +6

    推湯德宗大法官
    想知道並了解基本權相關議題的人,個人推薦湯德宗大法官、許宗力大法官與許玉秀大法官的釋憲意見書和發表在期刊雜誌的文章

  • @Eric-cp3we
    @Eric-cp3we 5 ปีที่แล้ว +7

    沒有差別待遇的理由,為何要留下設立特別法讓相同的一件事用兩種法規範的空間,這跟種族隔離政策豈不類似嗎。
    期望大法官能夠永遠澄如明鏡,不會被傳統思維和黨派思想綁架,積極守護憲政普世價值不受多數暴力侵犯。

    • @chrisshen2779
      @chrisshen2779 5 ปีที่แล้ว

      Eric 不過大法官也明白指示,不可與民法婚姻章的規範有差別待遇:「等之則等之」。 :p
      所以不能高於民法、也不能低於民法

  • @kitechuang138
    @kitechuang138 5 ปีที่แล้ว +1

    請盡量廣傳:)

  • @leibersatum
    @leibersatum 19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湯德宗可是傳統保守派的大法官
    連他都認同748號的解釋,基本上反同再怎麼靠邀都不對吧....

  • @user-kk4jz9iu9k
    @user-kk4jz9iu9k 5 ปีที่แล้ว +4

    等者等之
    不等者不等之。。

  • @user-lo5tn5sx9h
    @user-lo5tn5sx9h 2 ปีที่แล้ว

    是不是病醫生說的算。不是你說的算。

    • @jiahu2825
      @jiahu2825 ปีที่แล้ว

      是啊,所以引用了资料。
      精神疾病的定义是:可能对自身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精神状态
      从性偏离的研究来看,同性恋男女都存在,形成机制和性偏离不同。
      如果你是台湾人,我会挺惊讶的,还是如此顽固

    • @user-lo5tn5sx9h
      @user-lo5tn5sx9h ปีที่แล้ว

      @@jiahu2825 有一點我很確定你是錯誤的,實際大多數的時候護士都是經常性的環繞在精神病患附近,這意味著什麼?大多數的精神病患是沒有你所謂對他人或自己造成傷害的可能性,但是有的人總是控制不住嘴巴,24小時不停地唱歌,這種的就會被送進去精神病院,這個狀況你有了解過嗎?如果真的病患是會對醫生或護士造成危險的話,如果你還認為醫生跟護士也是人的話,那精神病患會完全被隔離起來。但實際上我們都是採取開放式的。你這個觀念要改。

  • @edwardjang6075
    @edwardjang6075 5 ปีที่แล้ว

    愚笨、智商低也是天生無法改變,為什麼要用成績來限制他們當醫師、律師?

    • @jenny550225
      @jenny550225 5 ปีที่แล้ว +7

      Edward Jang 因醫師、律師有其職務之需要,以考試合格與否,作為是否能執業之分類,為合理正當之差別待遇。

    • @p30236
      @p30236 5 ปีที่แล้ว +3

      請問為什麼要問這種連你自己也知道答案的問題呢?
      如果你是"真的不知道",回去問你爸媽或老師就能得到答案了

    • @jayliang8102
      @jayliang8102 ปีที่แล้ว +1

      會問這種問題,感覺就是在崩潰中😅😅

    • @a29227498
      @a29227498 5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你希望幫你服務的醫生律師一問三不知, go ahead

  • @edwardjang6075
    @edwardjang6075 5 ปีที่แล้ว

    只要有任何一位女同志或男同志能改變性傾向,同性婚姻的假設就不成立。

    • @jenny550225
      @jenny550225 5 ปีที่แล้ว +2

      Edward Jang 性傾向就算非無可改變之個人特質,亦屬難以改變之個人特質,本應採嚴格審查標準,非為追求重要公共利益之目的,不得限制之。

    • @Wang_ShengFu
      @Wang_ShengFu 5 ปีที่แล้ว +2

      改變?
      那叫做雙性戀才有可能

    • @solove7605
      @solove7605 5 ปีที่แล้ว +1

      大部分的人(不論是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等)並無法改變自己的性傾向

    • @p30236
      @p30236 5 ปีที่แล้ว +2

      只要有任何一位女異性戀或男異性戀能改變性傾向,異性婚姻的假設就不成立。
      要講誰不會講

  • @tortoise133
    @tortoise133 5 ปีที่แล้ว +1

    後同志表示:不能改變?

    • @solove7605
      @solove7605 5 ปีที่แล้ว +1

      大部分的人(不論是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等)並無法改變自己的性傾向

    • @tortoise133
      @tortoise133 5 ปีที่แล้ว

      你這個理由剛好也可以支持孌童耶~ 要不要一併支持啊?

    • @solove7605
      @solove7605 5 ปีที่แล้ว +1

      Tim Chou 你知道什麼是監護人嗎?要類比請拿符合邏輯的,加油

    • @tortoise133
      @tortoise133 5 ปีที่แล้ว

      講的好像你很懂邏輯的樣子?不就射箭再畫靶嗎?這套路太老了,你的邏輯呢?加油~^^

    • @solove7605
      @solove7605 5 ปีที่แล้ว +3

      @Tim Chou 照你的邏輯,女性、黑人、原住民、殘障人士等弱勢群體的權利都是射箭再畫靶囉?
      發現你的盲點了嗎?加油 :)

  • @tortoise133
    @tortoise133 5 ปีที่แล้ว

    先射箭再畫靶,大法官好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