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7】我方全責變同為肇事因素,對方求償16萬剩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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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18 ม.ค. 2025

ความคิดเห็น • 27

  • @Yukai1014
    @Yukai1014  2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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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exrangerzex9614
      @zexrangerzex9614 13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1

      因為已經送鑑定了,是有點想委你出面調節委員會,但不知道勝率為多少

    • @Yukai1014
      @Yukai1014  13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 我只能給予建議、協助調解,無法保障所謂勝率。

  • @zexrangerzex9614
    @zexrangerzex9614 14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1

    家人初判表也收到,家人是前面的機車,被說未注意後方來車,對方初判原因也是空白

    • @zexrangerzex9614
      @zexrangerzex9614 13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1

      但目前已經送車禍鑒定了

  • @ddee9207
    @ddee9207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1

    確實,最近發生小車禍才找到這個頻道,因為是我無責的所以就不用另外釐清肇責
    但如獲至寶啊
    很多事情都說得條條有理,至少我聽起來完全不會有霧沙沙的部分
    我覺得看判決書真的挺有效果的
    很多民事判決那個精神慰撫金從幾十萬直接被法官砍到剩幾萬甚至幾千的都有
    用傷勢去查民事再查刑事就可以大概推算對方最後賠了多少
    然後開價的時候就可以有個大概的依據
    至少可以先推算自己走到最後法院會判多少
    也可以在調解時說服對方用個合理的金額和解
    畢竟真的走上訴訟跑法院的時間成本也不少

  • @consumerdiscussion
    @consumerdiscussion 2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5

    台灣交通根本沒跟世界接軌,到底哪一個國家幹道行駛要一直放慢注意支道,支道就是應該停下,出過兩次幹道上的車禍還是要承擔3成肇事責任,什麼爛法規應注意未注意,垃圾台灣交通法規。
    槽化線不能壓到,結果一堆機車待轉劃那什麼垃圾槽化線,照他畫的到底怎麼進去待轉區,為了一個機車待轉區把整個交通搞亂…….

    • @datapure
      @datapure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1

      我家附近的巷道出口連畫一個停字都沒有,甚至還畫箭頭,意思是可以直接開出來的樣子,真是莫名其妙!畫標線的單位,支線一定要停讓主線的觀念都沒有。

    • @JQQ0519
      @JQQ0519 15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台灣的法規就是這樣,無號誌路口發生車禍,幹道車一定無法全身而退。

  • @瀨田秋
    @瀨田秋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2

    後方車想要超車撞到前面轉彎車
    這條交通部早就有函釋不適用轉彎車未讓直行車了
    是用在不同方向車道才算
    台中車鑑會超北七
    已經被覆議會打臉兩三次了還是搞不清楚狀況這樣判。
    結果我前方轉彎車也是肇事因素

  • @zxc34064406
    @zxc34064406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1

    求問對方駕車逆向行駛於單行道,我方駕機車駛出路口有減速查看來車(無完全停止),因對方駛出方向有建物故接近路口中央才發現急煞撞上前輪,雙方速限皆不超過30,對方保險公司主張責任歸屬應該各半,請問依照相當因果關係對方是否應該負擔更多的責任?該如何主張呢

    • @Yukai1014
      @Yukai1014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啟動諮詢

  • @好好-v6b
    @好好-v6b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1

    老大 看你法條背的蠻熟的,能教我如何背嗎

  • @r7dam
    @r7dam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2

    宥塏兄你好 有作罰單申訴的單元嗎? 我有一個案例 被檢舉人檢舉 "未依規定使用燈光" 情況是在一個快黃昏時 太陽還沒下山 未開大燈 罰2800 我是覺得 天色昏暗 個人主觀不同 那檢舉人應有測光儀佐證 又或者錄影時故意調整光圈 那被拍到的人 不都是冤大頭 希望可以大家討論一下

    • @Yukai1014
      @Yukai1014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1

      請洽監理所或交通裁決所

  • @流士-b2p
    @流士-b2p 2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2

    求問機車同向同車道於路口前30公尺,我為閃避前機車的急煞,而由前車正後向左偏移,欲超越前車來到左方時,後方來一機車直行自摔!向前路口滑行三十公尺。兩車無碰撞前車無減速,我是前車不知情無反應,直行於原車道內無跨越,被告車禍逃逸傷害二罪!我非車主而且主動到案,卻被起訴變換車道究責!能打到我全無責勝訴麼?或只能吞和解求緩刑事?

    • @Yukai1014
      @Yukai1014  2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只有這些零碎資訊,無法評估。

  • @vincentkfq
    @vincentkfq 2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2

    很多有潛力的人,都可以加入某攤屋黨,很能凹,一定攤好攤滿

  • @RealTainaner
    @RealTainaner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1

    70老者亂騎車
    讓人摔斷肋骨
    只賠60K
    好樣的
    厲害

  • @那個人-k5k
    @那個人-k5k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1

    請問您如何區分超越及超車呢?

    • @Yukai1014
      @Yukai1014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動線重疊、變換動線、向前超越

    • @那個人-k5k
      @那個人-k5k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1

      @Yukai1014 我有看到你的另一隻影片分享超車及超越
      感恩您的分享

  • @wing-id6wn
    @wing-id6wn 2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1

    請問專家,機車要迴轉應該要到路口中心迴轉還是路口雙黃線終止處迴轉比較好呢?
    這兩種都很容易被切西瓜/跨雙黃左轉的機車撞,若發生事故,那種情況己方占優?
    感謝

    • @習維尼-f5i
      @習維尼-f5i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個人認為是雙黃線迴轉較佳,因為只要注意一邊的車流

  • @mayihelpyou5557
    @mayihelpyou5557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1

    聽說撞死對方全家
    就沒有肇事責任

  • @yustyle499
    @yustyle499 2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1

    像我就覺得 限速應該調高 當然 自己要煞得住 這是我的想法
    然後 我從 小路 支道 進入 慢車道 幹道 我停止 (等直行汽機車 先行) 被後面機車 只看左邊 沒看右邊 撞上 我機車的空濾盒 幸好雙方都沒事 機車也沒甚麼損害 這樣 雙方 口頭 上講一講就行了對嗎 還是說要報警 嗎 我也是能預防就預防 沒想到第一次被從後面督 (我是被後面嘟上來的那個 她還差點倒車 可是我有撐著 沒讓她倒下去)

  • @古鵬生
    @古鵬生 2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2

    比起一些無意義的交通平台跟宗教式網紅,這個實用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