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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議題,我支持死刑
😂😂😂😂😂😂😂😂王婉獄是不是有在zz X毒1:26
如果支持死刑,就先支持修憲或廢憲,或制定新憲法就可以執行死刑合倂鞭刑,因為憲法基本人權法,是不能執行死刑的,這就是廢死的法源依據,
@@Tom-w6c說什麼 完全沒道理 你個法盲
@@abie12qullos 依據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應予保障,所以執行死刑就是違憲,
@@Tom-w6c 所以找你的意思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都違憲了喔,甚至罰金罰鍰也違憲囉,按照你的意思。原住民加分也違憲囉
廢死是少數人集體虛偽
那些支持廢死的,等到你的至親被無情殘忍的殺害後,如果還能繼續支持廢死,那我就真的相信你們真的支持廢死
是極極極少數。
@@驚嘆號-e4c那各方的人權團體又如何?
中華民國憲法,基本人權法,就是不能執行死刑,該修憲法就修憲法,憲法不能修就廢憲,重新制定新憲法,可執行死刑,
協尋王世堅,釋憲出來就不說話了
背離民意,一意孤行的的專斷大法官
有人是踩在自己女兒的首級上升官,其心可誅❗️
懂得抓住機會...😔
死者沒人權 兇手有人權
憲法的問題,所以才要修憲或廢憲,
因為死者已經死了活著的是犯罪者☹️
@@welanchen 死者已經死了,死人已經沒有生存權了,凶手還活著,活著才有生存權,所以要修憲,沒辦法修就廢憲,重新制憲執行死刑,
死者家屬人權不是人權?無關人士喊什麼犯人要人權?
@@ef60211 死者的家屬,不能代表死者生存權,所以要修憲,無法修憲就廢憲,重新制定符何台灣社會及人民期待的新憲法,執行死刑與鞭刑並用,
殺人償命,天道昭昭,廢死只是讓親者痛仇者快,這無疑是在受害家屬身上補刀,真殘忍
加害者根本沒資格談人權,更遑論那些廢死團體,未經他人之苦莫勸他人從善
只希望恐龍法官或者偽人權團體有家人或子女們受到同樣的對待,或許他們就會有同理心了吧。
這麼多人反對廢死最後還不是都沒死
綠營現在已經不太敢喊廢死太大聲了不然選票要掉了
廢死就全面肉搜殺人犯,力挺被害者家屬終生追殺殺人犯,獲取真正的公平正義。
- 一 死刑 與 廢死 是複雜議題 涉及了憲法與國際法. 卻是有心人利用這議題以 民粹的手法來獲取政治利益. 藍白黨 習慣以 歐洲, 北美 案例來論述. 這議題也應該比照其他議題 例舉 歐洲, 北美 的案例.歐美, 北美 的死刑觀點: 在尚未廢除死刑時 , 人人需遵守現行法律.從各國長期的研究說明 死刑並沒有減少重大惡行的犯罪率.終生監禁有必要存在, 對於那些品德惡劣的”受刑人” , 必須與社會人群隔絕 . 若屬暴力型精神病患送往精神病監獄長期監控與治療也是必要的 .廢除死刑 能節省國家社會資源 與 避免個人的勞命傷財. 通常被判死刑的家屬會盡全力, 聘雇律師申訴延長行刑的時間 , 或更改刑罰, 這可能長達10年 ~ 20年之久 . 危及家庭財務, 甚至可能造成生活困難 . 減少無辜者長期身心痛苦傷害 , 被判死刑者的家屬會因此遭受長期的身心煎熬 , 成為痛苦的家庭. 受害者 的哀傷家屬 , 多年後可能已渡過哀傷的痛苦 , 有些家屬可能已將仇恨轉化為 思念 , 不再仇恨那 加害者 .廢除死刑 可減少錯誤的判刑 , 造成刑事法律成為 加害者 加害於無辜的不幸家庭 . 廢除死刑 , 是文明 , 寬容 , 仁慈的改變 . 有些受刑人在許多不同的情況, 被迫犯下嚴重錯誤罪行 , 但經過多年的監獄懲治後 , 有些人非常可能終生不會再犯罪, 給這些人 “第二次機會” 是文明寬大的做法 . 終生監禁有必要存在, 對於那些品德惡劣的”受刑人” , 必須與社會人群隔絕 . 若屬暴力型精神病患送往精神病監獄長期監控與治療也是必要的 .
堅決反對廢死
廢死是要逼受害者家屬自己去報仇嗎? 是要折磨受害者家屬一生?
37名先執行,再來談廢死
反對廢死,那是維持社會安全的法律。要是那麼怕被判死就不要犯罪。沒犯罪誰會判你死。
如果硬要讓廢死通過 那抱歉 我真心希望 下個受害者是那些支持廢死的人因為他們不在乎受害者的痛 和社會人民的擔憂 那就讓它們自己去體驗這份痛苦想要博取道德 那就自己去付出代價 而不是要別人承受
王婉瑜有資格說廢死,有錢賺賣女兒ㄧ樣
權與利的誘惑。
世風日下,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階之間,禽獸食祿,諂諛之臣,充斥廟堂,令人悲哀
王婉諭越看越反感
小燈泡當他的女兒真的是有夠衰
支持那些反對廢死的出錢養這些死刑犯 這麼善良的話不要浪費公帑 出錢出力 證明自己的大愛
"廢死"這麼簡單用"公投"可以解決問題"吵什麼吵"嘞!
公投沒有法律效力,只是代表民意。你懂什麼?公投不能凌駕憲法
@@kevinjiang6666 如果公投只是民意為何英國可以脫歐成功?如果公投只是民意為何國、民兩黨不敢讓台灣公投更改國號?就算公投只是民意,投出來的結果也可以透過立法完成。這些委員吵什麼呢?這不是在做政治秀嗎?
@@kevinjiang6666 公投決定的民意擺在那裡是事實,至於遵守與否是執政政府的事情。就如同陳水扁執政下的公投,陳水扁不執行,馬英九也不執行,這都落人把柄與口實,遭人指責和唾棄。廢除死刑可利用公投給憲法法庭造成壓力,憲法法庭自然會做出適當的裁定。沒有公投下的壓力,單憑大法官幾個人亂下裁判或解釋,那一種會比較好呢?
@@吐槽玩家台灣的公投就是沒用懂嗎
王婉玉妳一個被人民認為無用的委員出聲,我真覺得小燈炮會以妳為恥
連無期徒刑都不是真的無期徒刑這法都得修的,廢除死刑後窮兇惡極的人最多就關個25年,假如獄中表現好十年多些就出來了,然後再殺人,這情形在台灣又不是沒發生過。
好了啦小燈泡媽媽,都被邊緣化了看不到你的努力欸
廢死.......那請先去說服那些受害者家屬他們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原不原諒兇手讓這些受害者的家屬做決定
判死刑加1
支持公投加1
時代力量,已沒力氣了,過氣了
一開始直接這樣做不就好了....兩票人馬對著幹辯論多久了都還講不出結果不是說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嗎? 總統也是我們選出來的憑啥我們要讓高層來替我們做決定...直接發起公投看看人民的想法就行了不好嗎......
廢死的人不止20%,正確來講是40%的人支持廢死,畢竟40%的人是死忠的
公投啊 來比比看
KMT政客王鴻薇怎沒去雞籠反拔樑?!
廢死就只是站在加害者的立場...怎麼不想想被害者家屬的心情...而且有些加害者不是只殺一個人...要判有教化可能的話請廢死聯盟還是法官領回家吧
為何要廢死?就是因為台灣法官太多都覺得不必要、不需要,才會有人覺得殺一個兩個都沒差,然後社會上就一堆人不在乎法律而去犯法國民黨只想要選票,想要廢死的選票、也想要犯罪者的選票才會支持全面廢死,法律不彰,國家司法公正力就會低落。想要廢死?那國民黨拿錢出來養死刑犯終生監禁不得假釋或者支持安樂死,敢嗎?
40%的選擇😂
如果有辦法讓重罪犯生不如死但又求死不得那我會支持廢死
重罪犯如有錢.有勢在裡面還不是吃香喝辣。
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職權包括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令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等;大法官並不參與各級法院之案件審判。 欸立法委員.法都不懂嗎?笑話 而且大法官真的廢死.代表憲法解釋不合.立委可在修憲法條文讓死刑合憲.一直表演給不懂法的看嗎? 憲法:第 15 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請先修條文啊!
有極少數的被害者的家屬有腦袋不清楚嗎?對真的精神病患犯犯了人神共憤的罪當然要慎重考量是否要判其死刑,但正常人的隨機殺人或故意殺人則就沒有值得寬容的地方。當一個犯罪者已經被最終審的法院認為其作為已經達到人神共憤或罪大惡極,那犯罪者就已經沒有繼續當人的資格,也就沒有所謂與生俱來的人性尊嚴,當然就應該可以被處死。個人認為執行死刑的機關頂多是可以考慮不要用槍決這樣的刑罰來執行死刑,而是用痛苦度較小的方式來執行死刑。
整天扯被害人家屬怎樣怎樣,遇到不怎麼支持死刑的被害家屬就說腦袋不清楚? 到底鬧夠了沒? 不能接受民意是多元的?
哈哈,百分之76與百分之24的多元民意。難道24就代表真理,76就代表歪理嗎?王當然可以寬容殺她女兒的人,但在現實上就會讓多數正常人覺得不可思議,因為這不是多數正常人的情感表現。
@@kuoparatrooper2253 他們不懂.就如現在的 " 政確 " 一樣.只要不合他們的意.就是別人的錯.
@@heroheroquest7425 懂或不懂,不是那十二大法官就代表真懂。昨是今非,今是昨非,在歷史都有這樣的例子,人類的文化文明不見得隨時間而進步,有因為什麼情況下停滯不前甚或倒退。
先廢除大法官吧 這群人根本禍國殃民
有差嗎?目前只有王反廢死,其餘綠委沒人敢出聲,40%不是蠢就是壞到骨子裡。
我們支持主張死刑一命還一命 殺人者償命。蔡英文、賴清德、反對死刑者 請問 :是否被害人 跟你們毫無關係所以;死活跟你無相關不是你們身邊的親朋好友。你們沒有親身經歷身邊的親友好友被害。你們是無法感同身受 我們的心碎心痛,一輩子都要承受失去至親至愛的痛。我們支持死刑 一命還一命 殺人者償命。請問 誰為我們因此失去至親至愛的被害人家屬、親朋好友一個平等、公平、公正的執法。誰能給被害人的家屬一個機會,一個請把我們失去至親至愛的人的命還回來的機會。誰能讓我們至親至愛的親人活過來。關20年或關到死有用嗎?關起來後,憑什麼還要拿我們人民辛苦賺來的納稅錢來養他們。
大法官本就不可被民意撼動.只能由憲法去解釋司法權.就如司法判案看證據說話.況且大法官是立委同意的自打嘴巴的立委.且廢死並沒廢關到死為何不討論關到死.例如關:要做工養自己.不做工關黑房不可出國家養.死簡單活受罪苦.
你說的就是權力分立制度的缺點,所以真正要進步不是所謂的廢死,而是當權力分立制度造成社會對立時,應該有較好補救的方法,且這方法原則上也不會破壞權力分立制度。司法要獨立是要讓多數人民肯定司法權有公信力,這樣的司法獨立才不會造成社會對立,且司法權雖獨立也絕不允許司法權可以凌駕於立法權和行政權之上。
我ㄧ直很疑惑,為什麼大法官是總統提名,大法官的職權有ㄧ項,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要總統提名ㄧ個有權利審理彈劾的人,如果我當總統,我一定選自己人啊,我先說喔,我疑惑而已,不要罵我。
公投啦…
公投無效啦,大多數人的意見不是政府執行目標,要不然就開啟核四及停止同性婚姻。
「廢死聯盟」:任何人都沒權力去奪取別人的生命?....【所以殺人犯有殺人權力?】..「憲法/大法官們」:不能規範奪取人民的生命!...可請問:【人民自主要求安樂死,為何憲法/大法官們 又閃避不回應?】。。。。大法官們/綠委們:所以殺人者不能被執行死刑是【負負會為正?】這不是數學問題!。。。是【正義/道德問題】...【沒有道德,任何國家都會落入沈淪不可逆的深淵!】
歐洲能廢死是因為他們告訴罪犯你不用違法也能過得更好。你們覺得台灣的經濟和教育像是能說服得了罪犯嗎?
大多人民廢死議題由公投表決那為什麼不公投。現代司法還是一堆冤案沒在輸古代的,如果被冤而執行死刑那很糟糕的。
廢死是假議題 有問題的是人 不是法律也不是刑責 減少犯罪率才是減少判死刑的根本 沒有人違法犯罪就沒有死刑 因果關係 死刑是違法犯罪得到的結果 沒有人違法犯罪就沒有刑責更沒有死刑
你說的就是預防犯罪。預防犯罪值得研究 !😊❤
@@kuoparatrooper2253 每個人都能遵守法律規定 心存善念正義 死刑等刑責等同於擺設 廢死的支持者 贊同死刑的 你們應該往降低犯罪率的方向去做宣導等方式去做 從教育方面去做宣導正能量減少犯罪率也可以 而不是去針對硬梆梆的法律條文 有問題的不在於法律 有問題的是違法犯罪的人
三立不是支持廢死的嗎
時代力量都下課了就閉嘴吧
美式民主價值就是直接當場射殺,不需要垃圾法官來判決曝光的畫面中,只見這名身穿夾克、提著包包的戀童癖到門口後敲門,當他見到應門的是警員時,竟直接拔出槍枝,而3名警員分工明確,1人衝上前奪槍,另外2人則直接掏槍射擊,戀童癖者身中2槍後倒地。據悉,由於戀童癖男子倒地後仍有四肢抽動的跡象,為確保對方沒有任何反擊能力,3名警員隨後果斷地清空彈匣、朝他連開十幾槍,最終完全沒有生命跡象的戀童癖男子遺體被直接送往停屍間。雖然這起事件引發部分人士不滿、認為警方朝倒地的犯人開這麼多槍有執法過當之嫌,但西雅圖警察局長狄亞茲(Adrian Diaz)強調「對於我們的警員來說,這些情況都是危險、不可預測的,且可能會迅速升級」,因此他們認為警員的作法並沒有錯。
我們必須安慰受難家屬,那是最最重要的,除非...有讓犯死刑罪的人,受到比死更痛苦的刑罰,很多時候我甚至會覺得,死刑只是罪犯的解脫方式罷了。其次,我們必須讓百姓覺得社會有公義,有公義,才有安全感,沒有公義的社會就是鼓勵潛在罪犯持續犯罪。我一生都支持民進黨,但這件事,堅決不支持。
要廢死可以,搬出滿清十大酷刑,一個禮拜執行一次,外加鞭刑(2天一次,一次3鞭),外加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家屬不得會面,至於在監獄裡的伙食費,生活費,自己去監獄工廠賺,有工作就有飯吃,沒工作就不要吃,家屬不得匯錢
林宅血案的兇手也要死刑,彭婉如命案的凶手也要死刑, 怎麼案件是跟國民黨有關的就抓不到兇手呢?
民進黨執政時為何不辦?
@@taiwantaiwan617距離案發時間年代已久遠,無法搜證怎麼重新辦案?像呂秀蓮要當年的槍案重啟調查,也是很難的啊!
@@鄭如芳-m3e 要有辦的決心,成不成是另一回事。
@@taiwantaiwan617你要不要看看死刑重罪取消追溯期是在哪一個黨為立院最大黨時修的?藍營長期為立院最大黨怎麼當時不修?做點功課再來問到底誰有努力過吧,真的傻眼再來談你問的為啥不辦,我就問沒有新事證要怎麼辦?例如國外那些冷案最後會破都是當時留有嫌犯的DNA,或是後來有新事證,不然難道要請乩童來辦?開玩笑呢?🤣
@@gggbjkhybb5696 國民黨當然爛,因為國民黨爛,民進黨就可以亂搞嗎?
大法官不是上帝民眾也不是上帝有權決定別人生死嗎
加害者能決定被害人的生死?你什麼邏輯?等你家人被殺害,你再來談廢死
犯罪者被終審法院認定為人神共憤罪大惡極者還可以被視為人嗎?應該被視為畜牲(就是民法上的物)既然是物就喪失所謂的人性尊嚴,那被代表國家執行死刑的機關執行死刑有何不可?
你怎麼不問加害人?
加害人就可以決定別人生死?
Xqn9ieêF"
中華民國憲法才是台灣社會的亂源,任何法律與憲法抵觸者無效,依據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應予保障,這就是廢死的法源依據,如果執行死刑,就是公然違憲,你要剝奪他的生存權,執行死刑不用修憲或廢憲,就可以這樣蠻幹,中華民國還是法治國家嗎,如果憲法不可以修,牽一髮而動全身那就廢憲,重新制憲就可以執行死刑合倂鞭刑,這就表示在中國制定的憲法,不適合台灣社會及人民期待,廢掉算了,民進黨團當年主張修憲或廢憲,就是要執行死刑,但是國民黨團極力反對修憲或廢憲,就是不想執行死刑,國民黨團現在卻又支持死刑,卻不想修憲或廢憲使執行死刑合憲,國民黨團擺爛,只想讓民進黨團違憲違法,執行死刑之後再來遣責民進黨團違憲,國民黨團居心何在,神也是你們國民黨團,鬼也是你們國民黨團,國民黨團玩兩手策略惡毒,
你一定不是唸法律的人,才會自認為憲法十五條可以當成廢死的依據。首先憲法大部分的條文都不能被當成請求權的依據。如果憲法大部分條文可以當成請求權的依據,那憲法也有關於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之條文,那既然寫明人民兩個字,為什麼義務役的兵役只有男性呢?況且你所引的生存權範圍過廣,不能把生存權單單看成是就是生命權。上網留言也要研究一下再留言。
@@kuoparatrooper2253 那壺不開,提那壺,基本生存權是什麼,
@@Tom-w6c 要藉由留言攻擊你心中不喜歡的政治勢力,如果不過分也算是言論自由的範圍內。尊重你 !
@@kuoparatrooper2253 以前男生兵源充足不須女兵,現在有女姓當兵,
@@Tom-w6c 那主要是志願役,懂嗎?早期女性就可以當軍人,主要都是志願役而非義務役早期金馬自衛隊的女兵例外。但國防部也只能依照“相關兵役”法律要求金馬地區女性服役於金馬自衛隊。是用法律條文當成請求權的依據而不是憲法條文,懂嗎?
既然國民黨這麼愛死刑,每次一有社會案件就吵著要死刑,乾脆就修法訂個國民黨員犯罪唯一死刑罪,一來可以喝止自己的黨員犯罪,二來可以對外宣示我們國民黨對犯罪零容忍,再來可以讓國人知道國民黨是個認真負責的政黨,一舉數得這麼好的事,不做嗎?
你去跟殺人犯住上一個月後,再來談廢死唄!如果你都沒勇氣,憑甚麼要被害人的家屬原諒殺人犯!!
@@chensophia7752你先去上中文課一個月後,再來跟我討論唄!如果你連中文理解能力沒有,憑甚麼要我回答你問題!!你沒看到我的內容是要制訂死刑的嗎?還是只要反國民黨的人,你看了就不爽?
什麼叫中文課?你是中共同路人嗎?😂😂😂@@avatarlis
@@jimmytsai9057哈,有中...
所以說一個國家的死刑還分藍綠還分黨派顏色,你真可憐?!
廢死本人就是少數人集體虛偽,不然把支持死刑與反廢死的,拿出來公投看看啊!看社會大眾是支持死刑還是反廢死,廢死也有存在的意義,就是幫那些冤獄被刑求認罪的就有意義,但現在廢死多是幫著加害者在被害者家屬在一次次傷口灑鹽。如果是這樣廢死沒有存在意義,廢掉剛好而已。
死的會梗多
我讚成廢死但要讓犯罪人生不如死
這樣更沒人權
綠色和側翼專門和民意對著幹!
白藍就過半,你著急什麽?
論事,別論黨派,藍白營也一樣偶有清正自持的政治人,綠營,也免不了有自私之輩。
戰國策
俄羅斯也廢死...😂俄羅斯打烏克蘭時,士兵手段相當的殘酷!!城市醫院幼稚園都打掉,行刑式槍決整個村莊...廢死有什麼值得說嘴的優越感😂😂😂我真的是不懂 XD
燈泡媽….看個醫生吧、妳病了
王婉是個瘋女人
難怪王婉瑜會落選😂。下次繼續落選
這議題,我支持死刑
😂😂😂😂😂😂😂😂王婉獄是不是有在zz X毒1:26
如果支持死刑,就先支持修憲或廢憲,或制定新憲法就可以執行死刑合倂鞭刑,
因為憲法基本人權法,是不能執行死刑的,這就是廢死的法源依據,
@@Tom-w6c說什麼 完全沒道理 你個法盲
@@abie12qullos
依據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應予保障,
所以執行死刑就是違憲,
@@Tom-w6c 所以找你的意思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都違憲了喔,甚至罰金罰鍰也違憲囉,按照你的意思。
原住民加分也違憲囉
廢死是少數人集體虛偽
那些支持廢死的,等到你的至親被無情殘忍的殺害後,如果還能繼續支持廢死,那我就真的相信你們真的支持廢死
是極極極少數。
@@驚嘆號-e4c那各方的人權團體又如何?
中華民國憲法,基本人權法,就是不能執行死刑,
該修憲法就修憲法,憲法不能修就廢憲,重新制定新憲法,可執行死刑,
協尋王世堅,釋憲出來就不說話了
背離民意,一意孤行的的專斷大法官
有人是踩在自己女兒的首級上升官,其心可誅❗️
懂得抓住機會...😔
死者沒人權 兇手有人權
憲法的問題,所以才要修憲或廢憲,
因為死者已經死了
活著的是犯罪者☹️
@@welanchen
死者已經死了,死人已經沒有生存權了,
凶手還活著,活著才有生存權,
所以要修憲,沒辦法修就廢憲,重新制憲執行死刑,
死者家屬人權不是人權?
無關人士喊什麼犯人要人權?
@@ef60211
死者的家屬,不能代表死者生存權,
所以要修憲,無法修憲就廢憲,
重新制定符何台灣社會及人民期待的新憲法,執行死刑與鞭刑並用,
殺人償命,天道昭昭,廢死只是讓親者痛仇者快,這無疑是在受害家屬身上補刀,真殘忍
加害者根本沒資格談人權,更遑論那些廢死團體,未經他人之苦莫勸他人從善
只希望恐龍法官或者偽人權團體有家人或子女們受到同樣的對待,或許他們就會有同理心了吧。
這麼多人反對廢死最後還不是都沒死
綠營現在已經不太敢喊廢死太大聲了
不然選票要掉了
廢死就全面肉搜殺人犯,力挺被害者家屬終生追殺殺人犯,獲取真正的公平正義。
- 一 死刑 與 廢死 是複雜議題 涉及了憲法與國際法. 卻是有心人利用這議題以 民粹的手法來獲取政治利益.
藍白黨 習慣以 歐洲, 北美 案例來論述. 這議題也應該比照其他議題 例舉 歐洲, 北美 的案例.
歐美, 北美 的死刑觀點:
在尚未廢除死刑時 , 人人需遵守現行法律.
從各國長期的研究說明 死刑並沒有減少重大惡行的犯罪率.
終生監禁有必要存在, 對於那些品德惡劣的”受刑人” , 必須與社會人群隔絕 . 若屬暴力型精神病患送往精神病監獄長期監控與治療也是必要的 .
廢除死刑 能節省國家社會資源 與 避免個人的勞命傷財.
通常被判死刑的家屬會盡全力, 聘雇律師申訴延長行刑的時間 , 或更改刑罰, 這可能長達10年 ~ 20年之久 . 危及家庭財務, 甚至可能造成生活困難 .
減少無辜者長期身心痛苦傷害 , 被判死刑者的家屬會因此遭受長期的身心煎熬 , 成為痛苦的家庭.
受害者 的哀傷家屬 , 多年後可能已渡過哀傷的痛苦 , 有些家屬可能已將仇恨轉化為 思念 , 不再仇恨那 加害者 .
廢除死刑 可減少錯誤的判刑 , 造成刑事法律成為 加害者 加害於無辜的不幸家庭 .
廢除死刑 , 是文明 , 寬容 , 仁慈的改變 . 有些受刑人在許多不同的情況, 被迫犯下嚴重錯誤罪行 , 但經過多年的監獄懲治後 , 有些人非常可能終生不會再犯罪, 給這些人 “第二次機會” 是文明寬大的做法 .
終生監禁有必要存在, 對於那些品德惡劣的”受刑人” , 必須與社會人群隔絕 . 若屬暴力型精神病患送往精神病監獄長期監控與治療也是必要的 .
堅決反對廢死
廢死是要逼受害者家屬自己去報仇嗎? 是要折磨受害者家屬一生?
37名先執行,再來談廢死
反對廢死,那是維持社會安全的法律。要是那麼怕被判死就不要犯罪。沒犯罪誰會判你死。
如果硬要讓廢死通過
那抱歉 我真心希望 下個受害者是那些支持廢死的人
因為他們不在乎受害者的痛 和社會人民的擔憂 那就讓它們自己去體驗這份痛苦
想要博取道德 那就自己去付出代價 而不是要別人承受
王婉瑜有資格說廢死,有錢賺賣女兒ㄧ樣
權與利的誘惑。
世風日下,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階之間,禽獸食祿,諂諛之臣,充斥廟堂,令人悲哀
王婉諭越看越反感
小燈泡當他的女兒真的是有夠衰
支持那些反對廢死的出錢養這些死刑犯 這麼善良的話不要浪費公帑 出錢出力 證明自己的大愛
"廢死"這麼簡單用"公投"可以解決問題"吵什麼吵"嘞!
公投沒有法律效力,只是代表民意。你懂什麼?
公投不能凌駕憲法
@@kevinjiang6666 如果公投只是民意為何英國可以脫歐成功?如果公投只是民意為何國、民兩黨不敢讓台灣公投更改國號?
就算公投只是民意,投出來的結果也可以透過立法完成。
這些委員吵什麼呢?這不是在做政治秀嗎?
@@kevinjiang6666 公投決定的民意擺在那裡是事實,至於遵守與否是執政政府的事情。就如同陳水扁執政下的公投,陳水扁不執行,馬英九也不執行,這都落人把柄與口實,遭人指責和唾棄。
廢除死刑可利用公投給憲法法庭造成壓力,憲法法庭自然會做出適當的裁定。
沒有公投下的壓力,單憑大法官幾個人亂下裁判或解釋,那一種會比較好呢?
@@吐槽玩家台灣的公投就是沒用懂嗎
王婉玉妳一個被人民認為無用的委員出聲,我真覺得小燈炮會以妳為恥
連無期徒刑都不是真的無期徒刑這法都得修的,廢除死刑後窮兇惡極的人最多就關個25年,假如獄中表現好十年多些就出來了,然後再殺人,這情形在台灣又不是沒發生過。
好了啦小燈泡媽媽,都被邊緣化了看不到你的努力欸
廢死.......那請先去說服那些受害者家屬
他們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原不原諒兇手讓這些受害者的家屬做決定
判死刑加1
支持公投加1
時代力量,已沒力氣了,過氣了
一開始直接這樣做不就好了....兩票人馬對著幹辯論多久了都還講不出結果
不是說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嗎? 總統也是我們選出來的憑啥我們要讓高層來替我們做決定...
直接發起公投看看人民的想法就行了不好嗎......
廢死的人不止20%,正確來講是40%的人支持廢死,畢竟40%的人是死忠的
公投啊 來比比看
KMT政客王鴻薇怎沒去雞籠反拔樑?!
廢死就只是站在加害者的立場...怎麼不想想被害者家屬的心情...而且有些加害者不是只殺一個人...要判有教化可能的話請廢死聯盟還是法官領回家吧
為何要廢死?就是因為台灣法官太多都覺得不必要、不需要,才會有人覺得殺一個兩個都沒差,然後社會上就一堆人不在乎法律而去犯法
國民黨只想要選票,想要廢死的選票、也想要犯罪者的選票才會支持全面廢死,法律不彰,國家司法公正力就會低落。
想要廢死?那國民黨拿錢出來養死刑犯終生監禁不得假釋或者支持安樂死,敢嗎?
40%的選擇😂
如果有辦法讓重罪犯生不如死但又求死不得那我會支持廢死
重罪犯如有錢.有勢在裡面還不是吃香喝辣。
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職權包括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令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等;大法官並不參與各級法院之案件審判。 欸立法委員.法都不懂嗎?笑話 而且大法官真的廢死.代表憲法解釋不合.立委可在修憲法條文讓死刑合憲.一直表演給不懂法的看嗎?
憲法:第 15 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請先修條文啊!
有極少數的被害者的家屬有腦袋不清楚嗎?對真的精神病患犯犯了人神共憤的罪當然要慎重考量是否要判其死刑,但正常人的隨機殺人或故意殺人則就沒有值得寬容的地方。當一個犯罪者已經被最終審的法院認為其作為已經達到人神共憤或罪大惡極,那犯罪者就已經沒有繼續當人的資格,也就沒有所謂與生俱來的人性尊嚴,當然就應該可以被處死。個人認為執行死刑的機關頂多是可以考慮不要用槍決這樣的刑罰來執行死刑,而是用痛苦度較小的方式來執行死刑。
整天扯被害人家屬怎樣怎樣,遇到不怎麼支持死刑的被害家屬就說腦袋不清楚? 到底鬧夠了沒? 不能接受民意是多元的?
哈哈,百分之76與百分之24的多元民意。難道24就代表真理,76就代表歪理嗎?王當然可以寬容殺她女兒的人,但在現實上就會讓多數正常人覺得不可思議,因為這不是多數正常人的情感表現。
@@kuoparatrooper2253 他們不懂.就如現在的 " 政確 " 一樣.只要不合他們的意.就是別人的錯.
@@heroheroquest7425 懂或不懂,不是那十二大法官就代表真懂。昨是今非,今是昨非,在歷史都有這樣的例子,人類的文化文明不見得隨時間而進步,有因為什麼情況下停滯不前甚或倒退。
先廢除大法官吧 這群人根本禍國殃民
有差嗎?目前只有王反廢死,其餘綠委沒人敢出聲,40%不是蠢就是壞到骨子裡。
我們支持主張死刑一命還一命 殺人者償命。
蔡英文、賴清德、反對死刑者 請問 :
是否被害人 跟你們毫無關係
所以;死活跟你無相關
不是你們身邊的親朋好友。
你們沒有親身經歷身邊的親友好友被害。
你們是無法感同身受 我們的心碎心痛,一輩子都要承受失去至親至愛的痛。
我們支持死刑 一命還一命 殺人者償命。
請問 誰為我們因此失去至親至愛的
被害人家屬、親朋好友一個平等、公平、公正的執法。
誰能給被害人的家屬一個機會,一個請把我們失去至親至愛的人的命還回來的機會。
誰能讓我們至親至愛的親人活過來。
關20年或關到死有用嗎?
關起來後,憑什麼還要拿我們人民辛苦賺來的納稅錢來養他們。
大法官本就不可被民意撼動.只能由憲法去解釋司法權.就如司法判案看證據說話.況且大法官是立委同意的自打嘴巴的立委.且廢死並沒廢關到死為何不討論關到死.例如關:要做工養自己.不做工關黑房不可出國家養.死簡單活受罪苦.
你說的就是權力分立制度的缺點,所以真正要進步不是所謂的廢死,而是當權力分立制度造成社會對立時,應該有較好補救的方法,且這方法原則上也不會破壞權力分立制度。司法要獨立是要讓多數人民肯定司法權有公信力,這樣的司法獨立才不會造成社會對立,且司法權雖獨立也絕不允許司法權可以凌駕於立法權和行政權之上。
我ㄧ直很疑惑,為什麼大法官是總統提名,大法官的職權有ㄧ項,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要總統提名ㄧ個有權利審理彈劾的人,如果我當總統,我一定選自己人啊,我先說喔,我疑惑而已,不要罵我。
公投啦…
公投無效啦,大多數人的意見不是政府執行目標,要不然就開啟核四及停止同性婚姻。
「廢死聯盟」:任何人都沒權力去奪取別人的生命?....【所以殺人犯有殺人權力?】..「憲法/大法官們」:不能規範奪取人民的生命!...可請問:【人民自主要求安樂死,為何憲法/大法官們 又閃避不回應?】。。。。大法官們/綠委們:所以殺人者不能被執行死刑是【負負會為正?】這不是數學問題!。。。是【正義/道德問題】...【沒有道德,任何國家都會落入沈淪不可逆的深淵!】
歐洲能廢死是因為他們告訴罪犯你不用違法也能過得更好。你們覺得台灣的經濟和教育像是能說服得了罪犯嗎?
大多人民廢死議題由公投表決那為什麼不公投。現代司法還是一堆冤案沒在輸古代的,如果被冤而執行死刑那很糟糕的。
廢死是假議題 有問題的是人 不是法律也不是刑責 減少犯罪率才是減少判死刑的根本 沒有人違法犯罪就沒有死刑 因果關係 死刑是違法犯罪得到的結果 沒有人違法犯罪就沒有刑責更沒有死刑
你說的就是預防犯罪。預防犯罪值得研究 !😊❤
@@kuoparatrooper2253 每個人都能遵守法律規定 心存善念正義 死刑等刑責等同於擺設 廢死的支持者 贊同死刑的 你們應該往降低犯罪率的方向去做宣導等方式去做 從教育方面去做宣導正能量減少犯罪率也可以 而不是去針對硬梆梆的法律條文 有問題的不在於法律 有問題的是違法犯罪的人
三立不是支持廢死的嗎
時代力量都下課了就閉嘴吧
美式民主價值就是直接當場射殺,不需要垃圾法官來判決
曝光的畫面中,只見這名身穿夾克、提著包包的戀童癖到門口後敲門,當他見到應門的是警員時,竟直接拔出槍枝,而3名警員分工明確,1人衝上前奪槍,另外2人則直接掏槍射擊,戀童癖者身中2槍後倒地。
據悉,由於戀童癖男子倒地後仍有四肢抽動的跡象,為確保對方沒有任何反擊能力,3名警員隨後果斷地清空彈匣、朝他連開十幾槍,最終完全沒有生命跡象的戀童癖男子遺體被直接送往停屍間。
雖然這起事件引發部分人士不滿、認為警方朝倒地的犯人開這麼多槍有執法過當之嫌,但西雅圖警察局長狄亞茲(Adrian Diaz)強調「對於我們的警員來說,這些情況都是危險、不可預測的,且可能會迅速升級」,因此他們認為警員的作法並沒有錯。
我們必須安慰受難家屬,那是最最重要的,除非...有讓犯死刑罪的人,受到比死更痛苦的刑罰,很多時候我甚至會覺得,死刑只是罪犯的解脫方式罷了。
其次,我們必須讓百姓覺得社會有公義,有公義,才有安全感,沒有公義的社會就是鼓勵潛在罪犯持續犯罪。
我一生都支持民進黨,但這件事,堅決不支持。
要廢死可以,搬出滿清十大酷刑,一個禮拜執行一次,外加鞭刑(2天一次,一次3鞭),外加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家屬不得會面,至於在監獄裡的伙食費,生活費,自己去監獄工廠賺,有工作就有飯吃,沒工作就不要吃,家屬不得匯錢
林宅血案的兇手也要死刑,彭婉如命案的凶手也要死刑, 怎麼案件是跟國民黨有關的就抓不到兇手呢?
民進黨執政時為何不辦?
@@taiwantaiwan617距離案發時間年代已久遠,無法搜證怎麼重新辦案?像呂秀蓮要當年的槍案重啟調查,也是很難的啊!
@@鄭如芳-m3e 要有辦的決心,成不成是另一回事。
@@taiwantaiwan617你要不要看看死刑重罪取消追溯期是在哪一個黨為立院最大黨時修的?藍營長期為立院最大黨怎麼當時不修?做點功課再來問到底誰有努力過吧,真的傻眼
再來談你問的為啥不辦,我就問沒有新事證要怎麼辦?例如國外那些冷案最後會破都是當時留有嫌犯的DNA,或是後來有新事證,不然難道要請乩童來辦?開玩笑呢?🤣
@@gggbjkhybb5696 國民黨當然爛,因為國民黨爛,民進黨就可以亂搞嗎?
大法官不是上帝
民眾也不是上帝
有權決定別人生死嗎
加害者能決定被害人的生死?
你什麼邏輯?
等你家人被殺害,你再來談廢死
犯罪者被終審法院認定為人神共憤罪大惡極者還可以被視為人嗎?應該被視為畜牲(就是民法上的物)既然是物就喪失所謂的人性尊嚴,那被代表國家執行死刑的機關執行死刑有何不可?
你怎麼不問加害人?
加害人就可以決定別人生死?
Xqn9ieêF"
中華民國憲法才是台灣社會的亂源,
任何法律與憲法抵觸者無效,
依據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應予保障,
這就是廢死的法源依據,
如果執行死刑,就是公然違憲,
你要剝奪他的生存權,執行死刑不用修憲或廢憲,就可以這樣蠻幹,中華民國還是法治國家嗎,
如果憲法不可以修,牽一髮而動全身那就廢憲,重新制憲就可以執行死刑合倂鞭刑,
這就表示在中國制定的憲法,不適合台灣社會及人民期待,廢掉算了,
民進黨團當年主張修憲或廢憲,就是要執行死刑,
但是國民黨團極力反對修憲或廢憲,就是不想執行死刑,
國民黨團現在卻又支持死刑,卻不想修憲或廢憲使執行死刑合憲,國民黨團擺爛,
只想讓民進黨團違憲違法,執行死刑之後再來遣責民進黨團違憲,國民黨團居心何在,
神也是你們國民黨團,
鬼也是你們國民黨團,
國民黨團玩兩手策略惡毒,
你一定不是唸法律的人,才會自認為憲法十五條可以當成廢死的依據。首先憲法大部分的條文都不能被當成請求權的依據。如果憲法大部分條文可以當成請求權的依據,那憲法也有關於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之條文,那既然寫明人民兩個字,為什麼義務役的兵役只有男性呢?況且你所引的生存權範圍過廣,不能把生存權單單看成是就是生命權。上網留言也要研究一下再留言。
@@kuoparatrooper2253
那壺不開,提那壺,
基本生存權是什麼,
@@Tom-w6c 要藉由留言攻擊你心中不喜歡的政治勢力,如果不過分也算是言論自由的範圍內。尊重你 !
@@kuoparatrooper2253
以前男生兵源充足不須女兵,
現在有女姓當兵,
@@Tom-w6c 那主要是志願役,懂嗎?早期女性就可以當軍人,主要都是志願役而非義務役早期金馬自衛隊的女兵例外。但國防部也只能依照“相關兵役”法律要求金馬地區女性服役於金馬自衛隊。是用法律條文當成請求權的依據而不是憲法條文,懂嗎?
既然國民黨這麼愛死刑,每次一有社會案件就吵著要死刑,乾脆就修法訂個國民黨員犯罪唯一死刑罪,一來可以喝止自己的黨員犯罪,二來可以對外宣示我們國民黨對犯罪零容忍,再來可以讓國人知道國民黨是個認真負責的政黨,一舉數得這麼好的事,不做嗎?
你去跟殺人犯住上一個月後,再來談廢死唄!如果你都沒勇氣,憑甚麼要被害人的家屬原諒殺人犯!!
@@chensophia7752
你先去上中文課一個月後,再來跟我討論唄!如果你連中文理解能力沒有,憑甚麼要我回答你問題!!你沒看到我的內容是要制訂死刑的嗎?還是只要反國民黨的人,你看了就不爽?
什麼叫中文課?你是中共同路人嗎?😂😂😂@@avatarlis
@@jimmytsai9057哈,有中...
所以說一個國家的死刑還分藍綠還分黨派顏色,你真可憐?!
廢死本人就是少數人集體虛偽,不然把支持死刑與反廢死的,拿出來公投看看啊!看社會大眾是支持死刑還是反廢死,廢死也有存在的意義,就是幫那些冤獄被刑求認罪的就有意義,但現在廢死多是幫著加害者在被害者家屬在一次次傷口灑鹽。如果是這樣廢死沒有存在意義,廢掉剛好而已。
死的會梗多
我讚成廢死
但要讓犯罪人
生不如死
這樣更沒人權
綠色和側翼專門和民意對著幹!
白藍就過半,你著急什麽?
論事,別論黨派,藍白營也一樣偶有清正自持的政治人,綠營,也免不了有自私之輩。
戰國策
俄羅斯也廢死...😂
俄羅斯打烏克蘭時,士兵手段相當的殘酷!!
城市醫院幼稚園都打掉,行刑式槍決整個村莊...廢死有什麼值得說嘴的優越感😂😂😂
我真的是不懂 XD
燈泡媽….看個醫生吧、妳病了
王婉是個瘋女人
難怪王婉瑜會落選😂。下次繼續落選
加害者根本沒資格談人權,更遑論那些廢死團體,未經他人之苦莫勸他人從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