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片最後關於偽證的部份,就是在普通法系統 (Common Law System,也是在台灣比較常稱為英美法)裡面,民事跟刑事的舉證責任的差異。 在民事裡,一般是個人告個人 (或團體、公司、法人,就是是一個natural person 或legal entity);所以舉證責任落在提告方,而舉證程度是要讓法庭(Court,翻譯成「法院」的話會有點偏差)相信好像比較是有發生過(大於50%有發生過),英文是 Balancing of Probability Standard。 而刑事裡,是檢控方 (The Prosecution)為提告方,舉證責任落在提告方,而刑事案刑責比較重也會影響到人身自由,所以舉證的要求就會提高到「毫無合理懷疑/疑點」,就是要讓法庭相信這個違法的行為有99% (almost 100%) 有發生過,才會視為有罪(found guilty);英文是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我剛剛看完 good morning America, 訪問Johnny的2名大律師,說Amber Heard 無法上訴,依據維州法律,如果判決有表明輸的一方有malice,是無法上訴也無法申請bankruptcy來逃避賠償金. 所以Amber 已經無法再上訴.
所以安柏的律師團--伊蓮是來蹭熱度的...
光是看她被前狗仔反嗆,就大快人心~~
I trying... I trying...
@@tumonica714 安柏的律師在審判出爐之後,到處接受訪談,批評陪審團,批評法官,就是不檢討自己,證人也是她找的,本來大家很同情Amber的律師Elaine,覺得她已經盡力了,只是遇到不好的Client,但是她到處上節目批評審判結果不公,惹到大家對她最後的同情都沒有,還招致罵聲連連,覺得Elaine以後的職業生涯堪憂.
@@linchihchan 她到退休年齡了,才敢這樣玩。無法上訴,別這樣拉,給她1%機會,讓強哥馬上拿到加利息的錢。
@@精神科醫師-y4q 🤣
果然術業有專攻
不同於其他TH-camR是以輿論導向的方式製作影片
瑩真律師充分的講解
使得我們這些吃瓜群眾了解法律相關知識
不是全部,也有很棒的youtuber,比如好機車,law&lumber等
要是在台灣沒有直播,女方可以誣告後躲在司法的盾牌後面笑著敲詐呢
能不能做一集
「恩恩爸是否有權拿到政府錄音」
某勾嗎
@@samfun-d8c -勾起你心中的惡-
在影片最後關於偽證的部份,就是在普通法系統 (Common Law System,也是在台灣比較常稱為英美法)裡面,民事跟刑事的舉證責任的差異。
在民事裡,一般是個人告個人 (或團體、公司、法人,就是是一個natural person 或legal entity);所以舉證責任落在提告方,而舉證程度是要讓法庭(Court,翻譯成「法院」的話會有點偏差)相信好像比較是有發生過(大於50%有發生過),英文是 Balancing of Probability Standard。
而刑事裡,是檢控方 (The Prosecution)為提告方,舉證責任落在提告方,而刑事案刑責比較重也會影響到人身自由,所以舉證的要求就會提高到「毫無合理懷疑/疑點」,就是要讓法庭相信這個違法的行為有99% (almost 100%) 有發生過,才會視為有罪(found guilty);英文是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專業的解釋,真感謝有這麼一個專業人士替大家解惑的法律常識。👍👍
th-cam.com/video/UNcVjfGkMNQ/w-d-xo.html
能不能做一集
「恩恩爸是否有權拿到政府錄音」
是套路人家的快樂你不懂的
他拿不出拿不出包正金是真的
台灣司發要好好的幹的阿
謝謝律師精闢的分析
一場官司真得不簡單😓
另外也想聽律師分析台灣安柏的案例🙏
陳建州家裡那台安柏嗎?
台南josh
台灣安柏+1
@@hsiangweipeng7903 一個這麼小的事可以靠北到現在
@@阿明-u8q 你很在意對吧🥹
實在非常佩服瑩真律師
美國法部分講的正確又仔細
厲害厲害
台灣打官司是你在跟法官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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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是U質的法律知識頻道~~
值得多多推廣分享給大家看~~
能不能做一集
「恩恩爸是否有權拿到政府錄音」
強尼之前專訪說他送了一幅700萬的話給安博, 應該夠付 ; , 這次陪審團亞裔佔比很多, 記得看過一部美國電影, 告輸一方找不到上訴辦法, 後來查到陪審團員資格有瑕疵 以此理由上訴
感謝律師清楚明瞭的解說尤其是偽證起訴的部分。
表演型+邊緣型人格真的很可怕,其實安柏可能主觀上覺得自己被家暴虐待了,雖然客觀事實上並未發生。
表演型人格但是演技超爛-.-
想請問一下
怎樣算是客觀事實上被家暴?
什麼叫"主觀上覺得"自己被家暴虐待。
蛤! 如果我"主觀上覺得"你 殺了人你就是殺了人嗎?
哪有這種道理?
謊言就是謊言,怎麼來個這麼曖昧的說法!
主觀上覺得,就是她自以為被家暴的意思啦
@@zzzzzz522002 她從來沒有以為自己被家暴,她只是 人格分裂----用謊言製造家暴的發生。
我只是單純認為" 主觀上覺得" 這種形容詞很奇怪!!!
滿喜歡瑩真律師比較美國跟台灣法律制度的不同,希望之後也能有類似國際案件的比較,希望藉此知道台灣法律的不足之處,進而改善的更好。
強尼在加州是不能提出告訴的,是當地法律的關係。
反而因為剛好華盛頓郵報的主機在維吉尼亞州,強尼才有這次提告的機會。
可以請教為什麼不能嗎,是因為時效還是什麼特殊原因呢?0.0a
為什麼不能?
@@jessicachiu5953 這個原因之前有人說過
@@jessicachiu5953 因為加州有anti slapp law
@@tsocdai8824 因為加州有anti slapp law
民事官司只要達成優勢證據即可,原來如貓阿,法律常識又增加了🤓🤓
上學時代也沒這麼認真過,即便銀色的耳環,項鍊,白色的腰帶不停的讓我分心😍😍😍
但都阻止不了我對法普常識的追求😎
原來如貓也太可愛了吧🤣
好喜歡看有法律知識的人解釋法律的內容😊
瑩真律師講得真好,讓我得到許多法律上的知識。
關於偽證罪,有另一方面的意見是說,安珀赫德不會因為「家暴陳述」而被追究,
反而會因為「700萬捐款」的部分而被追究(就英國太陽報那起官司來說),不知道律師怎麼看?
台灣打官司是你在跟法官打官司
th-cam.com/video/UNcVjfGkMNQ/w-d-xo.html
記得當初大家也說誹謗罪在美國贏的機率很低,結果強哥還是贏了,所以感覺沒有什麼不可能,不過我覺得依強尼善良的程度跟對朋友慷慨的程度,他很大的可能不會對安柏提出強制執行,畢竟他打官司要的只是還他一個公道而已,而且我覺得安柏也有很大的機率不會付這筆賠償,就跟她當初承諾要捐出離婚賠償金一樣。
機率低是因為最大的門檻「真實惡意」(actual malice) 難以證明。
我覺得美國的法律就是看陪審團要不要買帳而已,今天這批陪審團願意相信強尼,所以強尼贏了,改天換了一批陪審團,會不會換了一套思維就很難說了,畢竟很難保證陪審團裡剛好都沒有安柏的支持者。
強哥不對安柏強制執行賠償金額 $ 700萬給了就算了 反而再掏出$ 700萬以heard-said 名義捐助當初未付的慈善單位
@@asc16I 那你就太小看陪審團制度了 法官審理的案件才是大部分看法官態度 就像強尼在英國案件一樣 說什麼法官都不接受 陪審團會有討論所以不會單純因為感受就判決 不然也不會這麼多天沒共識了
@@CoolAsIce3927 完全同意!陪審團制度絕對比單油法官審理更加公正公平!
在所有採用陪審團的司法制度,陪審團只是判事實認定,一般來說上訴庭法官,基本上是不可能推返陪審團判決,除非是有足夠證據證明嚴重不公平。最極端下是發回重審,在刑事案件中是有見過,不過民事沒有印象,不過我沒經搜查。
哇~我都不知道有這麼大的差異!!也可以請瑩真律師分析台灣上訴制度的優缺點嗎!?
+1,我也一直以為可能細節有所不同
但制度應該差不多,沒想到差距挺大的
也想聽聽瑩真律師對兩邊制度的分析看法
有什麼好驚訝 台灣的大陸法本來就跟普通法不一樣
這簡直是要律師捅馬蜂窩,目前沒必要啊!
美國三審跟我們的三審完全不一樣
台灣缺點喔,就是有錢有權的可以一直上訴玩死小老百姓,本金不夠,連律師都沒得幫
AH的律師不會擔心她領不到薪水嗎?
很好奇在整個官司過程和前後,後續上訴的狀況裡面,律師費用的是怎麼樣的流程
律師費要部分預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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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相關問題可以參考一下這篇:
th-cam.com/video/F83w6em9Xcw/w-d-xo.html&ab_channel=%E3%80%90%E8%B2%93%E5%A5%B4%E5%BE%8B%E5%B8%AB%E3%80%91%E8%8B%97%E6%98%9FMeowsing
這是另一個律師的影片 裡面都有蠻詳細的介紹了
在資詢的時候就開始收費了,我在想像這種很大的案子,應該可以講好,我打完這個官司,不管輸贏,寫狀紙就是先收你X萬,贏得話就收你Y萬,輸的話收你A萬,這樣吧?
謝謝瑩真律師的專業的解釋!
這些問題都有過疑問,到今天終於有答案了!
不單知道台灣律法,也學到美國那邊的。
真的從你頻道學到了不少有關方面的知識!
台灣打官司是你在跟法官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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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正妹律師變合夥人了,level up up
很棒..極專業的解說後續發展的可能性!!!!!!!
謝謝知識分享.客觀分析
台灣打官司是你在跟法官打官司
th-cam.com/video/UNcVjfGkMNQ/w-d-xo.html
真的是很優質又專業的頻道!
謝謝律師專業的解釋,讓我這樣看熱鬧的觀眾也能有所收穫
然後想敲碗做波特王的合約糾紛影片,感覺許多創作者都會遇到這些問題
波特王的合約糾紛,很難現在拿出來講,目前還在各說各話,而且台灣司法不公開,要講這件事情感覺有風險。
安柏審判中提到家暴鼻梁被打歪,隔天被拍照是看不出來,理由是自己做冰敷,加上化妝,但是這腫脹的問題,冰敷一天就可以消腫了,這也太奇怪了,這是否可以找專業的醫療提供專業解答,若非為事實,是否也構成偽證的其中一項
意思就是,就算有許多超越證據與合理懷疑,但民事案件裡還是不太追究做偽證
照x光是可以驗出來。
@@ElsaLinn 最後影片不是講了嗎
是沒在看喔。
除非你拿刀割开放血,不然不可能
應該說偽證罪只要乖乖認罪,跟法官保證決不再犯,通常都判很輕,而且美國是可以易課罰金的,所以檢察官懶得辦,就算想辦可能也會被律師事務所打發掉,現在就看英澳檢察官能不能辦下去了!只要讓Amber 當庭承認她做偽證,坐實了她是說謊者,她的下場就會跟太陽花女王一樣!
感謝律師的解說,這些都我很想知道的事
P.S. 我覺得安柏當然可以繼續上訴啊,把自己推進更深一點的火坑,真是個不知反省的人
美國人比較懂美國,看美國人的YT,推特可以更快知道這些法律知識。我只有不知道Bail bond而已。還有網上募款行不通,之前就被砍過了。上訴成功太低了,我認爲只有1%(就讓她上訴,強哥可以更快拿到錢和利息。剛知道有惡意malice,不能上訴),因爲法官設定的誹謗條件非常難,還要連過7關,以及陪審團一致通過!總結後,又再清楚和陪審團講一次,基本沒犯錯。反而,AT的律師團犯錯太多了,自己反對自己;用incoming内容來修理強哥;還有浪費時間同一個問題問好多次;沒好好控制AT亂講話+自爆(證據一個個被卡蜜兒破掉)。僞證也自爆過了,AT不是說過同一張照片不同嗎?(燈光不同那張,其實相同,只看要不要抓而已)。還有英國和澳洲的僞證,可以玩死她了。
英國和澳洲的偽證,不太可能拿美國的審判結果去衡量,尤其英國,澳洲那個還好說,英美審理的案件來源不同,英國是家暴,美國是毀謗,我不覺得英國會回頭打自己的臉
真的覺得會喜歡看律師影片的觀眾群留言真的相對會思考跟探討好有趣XD
大家接連提出的問題都很想知道,法律攻防戰要攻哪裡真的很重要,
然後真的大稱讚!!這集講的內容都很清楚明白啊!脈絡清楚太讚了
「很多醫療上的證據在一審時不能列入證據」,意思是安柏又要開啟修圖大法了嗎?我預計接下來她會丟出很多在一審時沒出現過的家暴照片,然後被抓包作假的時候再甩鍋給團隊,無限迴圈
請問如果有些證據真的很重要、足以左右官司的結果,為什麼當初會無法在法庭上拿出來當成證據?
當初安柏在英國法庭說她有捐出700萬,但實際上卻沒有,像這種很清楚的事實,是否英國那邊就能提告偽證罪?
她沒有在英國法庭說他捐700萬吧?依照卡蜜兒的詰問,安柏是在上丹麥節目的時候說自己已經「捐贈」了,法庭是否有說並未有直接紀錄。
@@葉軒豪-b6h 她有。英國的審判很大一部分都是建立在她捐了上面。所以英國高院已經在調查她可能偽證的部分。另外澳洲在調查她關於入關偽證部分。加州在調查她關於離婚時偽證部分。
謝謝瑩真律師分享~~辛苦了~~😘😘😘
謝謝瑩真律師無私的分享法律知識,感恩。雖然水很深不太懂,但是不需要付3000多元,就能看影片吸收知識,真是佛心來的。
個人認為安柏會以放棄上訴的手段來希望強尼妥協不用讓安柏付出1035萬的賠償,畢竟以現實來說安柏上訴最大的問題就是錢、如果放棄上訴而不用賠償強尼~對安柏來說應該是目前最讓她可以下台的手段(之後就退出演藝圈之類的過著新生活)!而對強尼來說他名聲已經恢復、1035萬對他來說是小於他的名聲的!加上安柏的盧人性個...強尼可能更想完全擺脫她而放棄追償1035萬~起碼我是這麼認為的。
她上訴成功的機率很低的,強尼為何會妥協而放棄索賠呢?
有什麼東西讓強尼主動放棄勝訴的追償?
強尼團隊絕對在提告前就知道如果贏了,安泊一定會用盡手段上訴,
這個手段怎麼被你說的好像是憑空生出來的籌碼還能討價還價一樣
還有覺得放棄追償安泊就不會繼續糾纏又是什麼平行宇宙的邏輯…?
給一次保護費黑道就永遠不會找你麻煩的意思?
你真的知道你在講什麼嗎……?
安柏憑什麼可以繼續糾纏強尼?他們早離婚了,現在又經過法院認證她是個說謊的誹謗者,她以後說話可沒人會相信了。離婚時她索取了強尼700萬,為何1035萬還會送她?
在加州必須先提交充足證據證明申訴的內容是事實
法官才會容許開庭, 而維州相對要求較低, 可以容許
開庭後進行Cross exam 與宣示證據來確認事實,
所以在維州開庭對 JD有利, 因為加州很可能開庭前
就失敗, 而正因為華盛頓郵報的伺服器在維州讓他
們有了在維州申訴的機會
另外, AH 要上訴除了要交足額的保證金外, 還要預交
所有律師費用作保證, 也就是說她要交的金額不止
1035 萬
專業👍
學了好多,謝謝螢真律師
哇美國的上訴擔保金制度聽起來比較不會一直浪費司法資源的感覺,而非像台灣一直無理由的上訴
但也有另一面的壞處,如果你被錯判了你根本付不起擔保金的金額,你就沒機會上訴了。
歐美人工鐘點比較貴
你要換一個角度想,如果真的錯判了,結果因為沒有錢不能上訴,直接沒有機會
說實話沒有制度是完美的,各有優缺點
@@hkervyn 就標準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無理由就駁回了,不能上訴
我前幾天有看到英國法院重啟調查ㄟ
因為安柏做偽證
但是做偽證是安柏這個當事人的個人行為,太陽報身為媒體應該免責吧?
可能因為他個人行為影響到後續判決所以重啟調查吧
請律師在出一集講這個
她在英國勝訴的基礎就是宣稱捐了700萬美元,而她都在美國法庭上承認了還沒捐,如果英國法院都沒動作裝沒事,那是把自家法院的尊嚴放在地上踩
@σ 根據安柏在美國法庭上的證詞啊
請問可以做一集 唐山打人事件如在台灣發生
事後的法律引用及解析嗎 謝謝
他的臉紅紅是修圖修出來的,以及他說有受傷的當天兩個警察都說沒有看到受傷,這個還不足以認為是偽證嗎?
還有補妝膏竟然能穿越未來取得,一堆照片日期對不上等等,竟然不構成偽證,台灣也一樣嗎?
想請問瑩真律師,KKshow #137 提到台灣留學生在德國海德堡(台灣學院)遭到性侵 求助無門,大使館提供的留學生聯絡救助員本身兼任狼師。是否合法。 受害者涉及外交部或外國的性侵害的提告,跟一般台灣國內性侵案件要準備的資料有甚麼差別。
覺得可以直接私訊律師,這樣比較容易被看到~
來給瑩真律師按讚支持加油。❤
假如安柏上訴失敗
這樣她應該也沒有絕大部分工作了
錢應該是更還不出來(?
看到後面 突然有一種想法
安柏是不是知道機率不高才一直賭下去
才會扯出一堆不真實的謊言😅
海洋法系,尤其有陪審團的一審效力就很強。我在加拿大看過一堆民事官司,成功上訴真的很少。
好專業👍👍👍我差點要轉台,還好撐住了
懇請拜托律師娘娘可否盡速拍一部解剖超馬好手林義傑釣魚事件..因為真的看不懂這一個釣魚事件..而又有看到報導好似有上千位被告..懇請律師娘娘拍片解讀真實事件由來..謝謝 3Q..!
不知道律師知不知道最近發生的德僑事件呢 一位叫吳品瑜的女士替臺灣留學生發聲的事件 個人覺得這很適合作為時事評論的題材 想推薦給您
謝謝律師的解釋!
這場官司剛結束時,被關注的偽證罪好像是關於她在其他官司作證她有捐錢,卻在這場官司作證還沒有捐,所以有可能被起訴的討論。
安博那麼快就公布要拍第二季,好期待
學到了!謝謝😘
不過安柏現在的風評~
他的演藝事業應該難以承受賠償金吧~
去找女兒的爸要錢就有了
錢不一定要自己賺🤔他有下一個馬ㄙ克😂
說不定是AH的女律師挖坑給AH跳,建議AH上訴,讓AH除了欠JD賠償金,又欠保證金代墊公司錢,再欠一筆上訴的律師費用,完成一建三坑的成就。
@@chunyihsieh4299 律師費是要先行負擔部分費用的 如果付不出來 律師就會終止幫你辯護了
讚啦,等瑩真律師這集很久了,就是需要專業的來解說,才真的能在八卦中學到東西啊~祝瑩真律師頻道繼續常紅另外,很好奇美國律師費是官司前一次繳清,還是官司打完再繳清,還是可以分期付款,Amber律師一直支持Amber告下去,不怕做白工,拿不到摳摳嗎?XD
有個偽證罪的問題在於:安柏在不同時間於法庭中對同一張照片(酒瓶灑地板)宣稱了兩個不同的照片拍攝時間,後來卡蜜兒拿出兩張比對發現完全是同一張照片(安柏還說照片經過編修但是只是同照片但證據編號不同),這樣的證據強度是否有可能作為一項偽證罪的起訴條件?
還有另一張說是被強尼毆打導致的臉部瘀青照,結果被強尼律師找出有另一張同個角度同個姿勢的照片但色調不同也沒有瘀青的照片,安柏辯解兩張是不同照片且是不同燈光下造成的結果
明眼人都看的出兩張是同一張照片只是其中一張經過修圖而已
看到這樣的解說,我就放心了。
學到真多 邏輯清晰的分析!
他們現在離婚了,強尼還須付贍養費嗎? 何謂家暴? 除了拳頭暴力,語言暴力算不算? 這是我比較好期的兩個點...
謝謝瑩真律師的講解,讓我們更了解法律的知識
7:44 律師開始說的,很好笑😆
只要計算時間成本、賠償金、勝算,合理就會上訴吧。接下來要看看上訴的規則是怎樣。
律師妳好! 我有一個問題想請教! 台灣煙害防治法已經推行很久了,防治法裡面有提到所謂的{二手煙是指我們【非自願性】吸到隨煙霧釋放出來的物質},我想請問如果我們家旁邊或隔壁燒香拜佛,燃燒的香及金紙所產生的煙物釋放出來的物質,這也算是二手煙嗎?#我們家屬於不燒香燒金紙的宗教 #但燒香燒金紙所釋放出來的煙霧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們的生活了
美女律師午安,報告律師現在有林義傑案,趕緊作個影片,想聽您解說(而且林現在是法律系碩士班的學生哦!)
憑感覺說話,不信任安柏;看了更多法庭影片後,他是犯罪者的感覺更強烈。
感謝律師讓我都明白了
很有趣的法律知識 謝謝
全世界的人莫名其妙的全面提升許多法律知識。。。
台灣打官司是你在跟法官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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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麻煩:
她的演戲職業生涯以她的“企圖假指責”而告終。
我想沒有保釋公司會為她保釋。
她的出路是個人破產?
可以講一下最近在大陸發生的接線人員於傷者說出地址後仍然不出動救護車導致傷者因拖延病情而死亡的案件嗎?
想了解該接線員需負責什麼法律上的責任?
關鍵字搜尋:生前打120
很清楚
感謝律師分析。如果在法庭上撒謊的成本這麼低,卻又能有效的左右判決,傻子才會不這麼幹。
而像安柏這樣的人通常都不是傻子。
这也是为什么离婚之类的民事案件里大家都在说谎话,以及按照现在的美国法庭制度对女性和弱势的极度偏袒,只要婚姻双方的经济地位悬殊,有钱的那一方就算是受害者也必须至少养对方一辈子,运气不好就要分一半财产,这也是为什么现在美国有钱人只要不傻就不结婚或者必须做婚前协议了。
呃,有錢人可以一直打官司不給錢…..
還有分財產僅限於婚姻存續期間的收入
@@王小花-q1i 女權自助花
@@精神科醫師-y4q 有種爬回去子宮別出生呀。
聽完後才明白 台灣的制度真的爛 蠢爆了 隨便都可上訴 然後重來又搞超久 只要期間裝一下乖乖的 有教化就會翻盤 天啊
台灣制度真的是犯罪天堂,還可以一直上訴外還有更幾審
其實是各有優劣
因為台灣近代法律發展方向,是以避免冤獄為主
各有優劣喔,打個最簡單的比喻,一審判錯,結果沒錢,不能上訴....
反而你說的情況"適用有錢的人",他們這類型的有計畫形式的一般都挺有錢的,他們的對手反而比較高機會是那些沒錢的人
都聽完了還不用腦思考一下....天啊
沒有任何一國的法律是完善的 所以才會有特例條款修法的出現
上訴失敗 損失更大 利息 加上那些保釋公司的收費跟利息 歇斯底里失去理智才會想凹單
台灣打官司是你在跟法官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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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安珀說她被強尼用酒瓶性侵,調查一下那個時間點,安珀有無去醫院治療下體受傷,因用酒瓶強行插入下體(酒瓶很大又沒潤滑),大多都會有撕裂傷,以美國演員那麽惜肉的情況,很難不去就醫,有就醫就有紀錄,資料一調有無說謊就可很清楚
Amber 偷Gone Girl 的梗吧,酒瓶性侵勒⋯⋯我在醫院上班,大半夜病人來急診,也說是家裡停電,起床上廁所,不小心跌倒,掃把或是手電筒插進屁屁裡⋯美國人超有創意的!
影片越來越好看囉
想看律師講解林義傑的事情
律師可以出影片分析今天新北恩恩爸事件嗎?我真的無法相信政府佈局去呼嚨一個追求真相的父親。如果這真的是事實,那參與其中的人員會犯什麼法呢?
希望律師您可以說一下波特王跟他公司的合約糾紛的事
請問一下,常在電視上看到,更一審更二更三......更到爽嗎?還是說,是有權有能的人才能更??
在美国,没有足够新证据新证人(就是让法官觉得可以推翻一审结果的情况),或者一审过程中存在巨大瑕疵的情况,随便上诉浪费法庭时间甚至可能会挨法官骂的哦
我想請教律師,現在國際法條,有沒有一條規定是可以限制那些研究病毒,或研究核能的規範,全世界告的了大陸嗎?病毒發展到至今,我真的深有感,這場浩劫,真的是人為,非自然。
這場官司其實就是間接證據跟直接證據的對決,安柏很多證人的陳述都基於「聽說」,而不是自己看到或聽到,所以我很佩服強哥的法律團隊,針對安柏會出啥招,都準備了實際接觸的證人來反駁,讓安柏團隊所準備的相較之下,反而是謊言。
很多人都認為女性是弱者的觀念,因此在這場官司開打前,認為強哥的勝訴機會很小,正如安柏團隊的結案陳詞說,只要安柏有受到任何經濟、肢體、思想等暴力時,安柏就應該勝訴,正是把女性是弱者的觀念強植於陪審團心中,但別忘了,現在是21世紀了,這種沙文主義該除去了,也許動手的往往還是男人,但更應深究的是為何使用暴力的背後原因,別忘了男人或許力氣大,但女人的嘴巴傷人更厲害。
話說美國的上訴制
讓我想到台灣的考試成績申請複查
也是把成績拿出來重算
看有沒有算錯而已
並不會重新閱卷
1比1平手 坐等上訴當個吃瓜民眾
話說上訴問題 強尼在英國時所發生的條件只是剛好反撲到安柏 所以~~~啤酒零食先備好!!!!
咦?
也就是說這不是在變相的鼓勵在民事法庭上作偽證嗎?
以及如果之後持有關鍵性證據需要再上訴,一般民眾也會因為顧慮高額保證金而放棄上訴
除非利用民間的商業化的法律服務代墊
安柏瘋了,但她的律師更瘋,明知安柏說謊,還硬要陪她一起玩下去...
原本很同情女律师,看了访问后,嗯……果然物以类聚,虽然男律师很多Meme,但他的结案呈词更专业
你們試想
今天若法院關上門審理
安柏律師再隱晦地鼓勵客戶做偽證
英國官司的結果會不會又在美國重複一次?
若不是有將一切曝光的壓力
你以為慣性撒謊的人坐到證人席上就突然不會撒謊了嗎?
想也知道不可能
腦海中閃過她與TMZ前員工那段經典問答:
15-minute fame...
所以說新聞上面提到英國有因為這次的美國法庭判決,要再次調查安柏偽證罪這部分是不成立嗎?還是這是特指美國民事案件的部分呢?
按照過往案例來看
這種家暴案件就算說謊做偽證
也很難被判定有罪
舉證困難啊!
換句話說就是說謊無敵
只要把謊言巧妙設計過後
可提昇官司勝率
又不用擔心偽證罪的問題
我覺得依照安柏性格,一定會不擇手段也要上訴
面子問題,明知不可能贏還是要上訴,實際得找個台階下,畢竟她還有支持她的人。
謝謝
官司打輸就整個黑掉了,水行俠2的戲份聽說被全砍,未來大概也接不到什麼高片酬的工作,1035萬大概還不完了
比較好奇~
(1)英國的官司,太陽報傳喚安柏以證人出席作證了太陽報有求證的事情,現在安柏在美國直播法庭中講了更多的話(例如700萬),是否有機會導致她在英國的官司中涉嫌偽證?
(2)假設偽證成立,那對強尼和太陽報的官司會有什麼影響? 畢竟不管安柏有沒有偽證,太陽報還是有盡到查證的義務,會變成是太陽報有資格告安柏,但是安柏的偽證並沒有造成太陽報的損失
遇過表演型人格的人真滴可怕,讓你煩躁的那種,這集影片漲知識了🙏
0:47 這個畫面,我怎麼有原本是在看世足進球的印象?
瑩真律師您好,請教您,收到法院的判決書,判決對方要賠償我,我要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嗎?收到判決書到申請強制執行,有期限嗎?
我有問題~~在美國的判決是否會影響到當年的英國的判決?
因為當年太陽報勝訴是因為安柏提供的證詞...那現在美國的判決是否會影響到英國司法系統已通過的判決?
不影響太陽報案子,會另案調查安柏偽證
不會,因為對象不同,之前瑩真律師討論這官司的影片有詳細說明過,可以去看看
請問有機會可以說說高嘉瑜那個官司嗎? 怎麼還可以抗告成功 證據還可以重新收回去
權貴比較不一樣
呃... 0:46 那個影片是網友惡搞後製的喔,大家看的其實是足球。johnny 勝訴後被改成宣判畫面用以慶祝
我記得安柏一方的男律師在整個證人交互詰問的程序走完要交付陪審團之前,跟陪審團喊話表示,那怕只有一兩次,強尼確實對安柏進行施暴,那安柏就贏了
我不知道這一段的宣言用意為何,但我聽起來...給我的是以下訊息:
哪怕你真的遭到女人拳打腳踢,你哪怕對女人反擊一次你便是有罪,我們終究會找到你真正對安柏動手的那一刻,哪怕你真的被她削下一小段手指頭
我希望這只是我的臆測,希望它不是真的
那段話聽起來真的對強尼戴普很不利,因為只要他有哪是真的不小心被逼到動手,就算根本不嚴重也完了...ˊ ˋ
因為這是他們唯一贏面,但是他們證明不出來
我的感覺是 因為整個過程 安柏說了很多強尼施暴 甚至描寫感覺像個恐怖性變態 但是沒有她實質受傷的證據 除了她自己拍的照片 可是卻有強尼踢櫃子的影片 所以他們只能用強尼情緒控管不佳 來連結出 強尼怎麼可能會一次都沒動手過 這樣的印象
因為實質證據拿不出 就只能要說一個合理推論的故事情境 這就是既定印象
就跟 只有女人是受害者 /男人都是加害者 一樣的 刻板印象
基本理念是:「只要強尼施暴過一次,安柏最多就只是『過度反應』(把之後強尼的行動也當成施暴)而沒有惡意(也就是她是真心認為自己是DV生存者),那麼強尼告她的部分就會因為沒有惡意而過不了」
我個人比較好奇的偽證罪是英國太陽報的官司,我挺好奇因為當初英國法官採信了許多安柏的證詞,例如她說她捐出了700萬美金等,但事實證明沒有捐出,這些會不會讓英國那場官司有偽證相關的問題呢?
你觉得英国的警察那么得空吗?lol
律師覺得Amber還會有演藝收入嗎XD (感覺本案已經讓她身敗名裂 片商都從縮減戲份到刪光了
覺得雙方應該都存在肢體暴力但就JD的主訴來說AH的惡意也是真實的(當然證據也存在偽證才會輸
還是可以找她演精神病、壞女人或花瓶啦,讓她本色演出,妝的漂漂亮亮還是養眼的。
可以演自己的紀錄片啊
這個問題你可以去問羅志祥,他是這方面的專家
判決確定水行俠的戲份全刪光😏
@@modihung3812 羅志祥其實嚴格不算有犯法啦…
尤其王力宏之後
沒有比較沒有傷害
到哪可看世紀官司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