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與法律 我想買CBD產品在臺灣使用,會鋃鐺入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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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25 ส.ค. 2024
  • 113年6月25日星期二 生活與法律
    法律講座:臺北地檢署林岫璁檢察官
    一、主題:我想買CBD產品在臺灣使用,會鋃鐺入獄嗎?
    二、議題發想:
    前台灣高鐵董事長殷琪於112年間,因涉嫌自美國寄送「CBD」商品至我國,打算供自己的寵物狗使用,經海關攔查發現含有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以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嫌移送檢察署偵辦,經調查後於113年間為不起訴之處分。而何謂「CBD」?為何與第二級毒品大麻有關? 在網路上似乎被很多網友推崇對某些疾病有療效,民眾到底能不能自行取得? 實務上常見許多民眾購買CBD產品,如口服用油、軟糖或是寵物使用產品,大多是因在國外有生活經驗,或是在網路上、友人口耳相傳,認為對特定疾病或生活困擾,如失眠、憂鬱有幫助,遂自行上網購入,但也容易造成民眾誤蹈法網,故有加以說明之必要。
    三、Q&A
    Q1:何謂CBD,是毒品還是藥物?
    第二級毒品大麻植株含有多種活性物質,主要成分為四氫大麻酚(THC),因為四氫大麻酚具有成癮性,對人體之影響也有眾多潛在負面影響,這也是目前大麻被列管為第二級毒品之主因。但大麻活性物質中也有大麻二酚,也就是我們所稱「CBD」,大麻二酚因具有醫療價值,如治療小兒頑固型癲癇疾病,故在我國並非公告列為「毒品」管制,但值得注意「CBD」產品有時伴有「THC」成分,如「THC」成分超過10ppm,就屬於第二級管制藥品,如未經合法程序取得使用,就會落入第二級毒品範疇,而運輸或販賣第二級毒品是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可不慎。
    Q2:未經合法程序取得CBD是否有刑事責任?
    如同前述,CBD本身雖然不是管制藥品或毒品,但因為CBD製品中,可能含有THC成分,一旦THC成分超標又未經合法程序取得,就可能觸犯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而所謂「未經合法取得」常見就是民眾自行上網(多見為國外網站)購買輸入,在殷琪女士案例中,就是因此涉及「運輸第二級毒品」、「過失輸入禁藥」等罪嫌。外國CBD產品縱使有檢附通案性實驗室檢驗報告,但一般民眾根本不會閱讀,甚至報告準確性也無從保證,一旦產品入境被檢出THC成分超標,就會面臨刑事偵查,不是一句「我沒注意」可以輕鬆帶過,縱使調查後為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也將耗費大量心力、金錢,對生活造成影響,必須十分謹慎面對。
    Q3:如何取得CBD?
    依照衛服部食藥署109年5月7日新聞稿說明,我國目前尚未核准任何CBD成分之藥品,民眾如果有需要,應該經醫師開立處方,依「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申請供個人自用大麻二酚(CBD)藥品專案進口。申言之,CBD本身雖然不是管制藥品,但是CBD製品可能符合藥事法關於「藥品」之定義,而未經核准輸入藥品,依法即屬「禁藥」,民眾不宜自行從國外網站上購入進口。如確實有需要,也應該向衛福部食藥署進行諮詢,依照主管機關指示再行取得,以避免後續涉及法律爭議。

ความคิดเห็น • 1

  • @scottzhe
    @scottzhe 17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問題就是台灣的法律在定義THC超標的標準太過太過嚴苛,再來就是CBD在國外根本不是藥品,是食品!! 台灣法規根本跟國外現況完全脫鉤,變成有法規但無法遵循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