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莎-b7m 明明剛剛才看到 PTT 有寫的 「如果真的都要靠被害者主觀認定,那冤案報不完了,重點還是在於情境認定」 「畢恆達和莊喬汝都認為,並不是『某人覺得不舒服,就等於性騷擾』。畢恆達和莊喬汝説 ,判定性騷擾要有4個要素『性』、『主觀』、『客觀』和『權力』。」 但其實仔細想想,可以透過輿論跟文化傳播把客觀情境認定操作到對某個族群極度不友善(就像目前的女性被害者一樣) 所以我覺得原罪就是只有接受,不然就乖乖自我隔離或自殺 你有權利告,每個人都有,你被搞只是你玩輸了而已。不過我還是覺得 Me too 是合理的要勇敢出來發聲 寧可社會被搞到反過來男性被迫害起碼補償了目前歷史上對女性的不公,等到時候真的太嚴重了再反過來思考吧
感謝莊律師提到的[避免對質原則],真的很有感觸~
我五歲以前,生父生母是各自嫁娶的狀態,我是隔代撫養長大的小孩。後來生父生母決定重修舊好,但生母仍然住在加拿大~
在我國一的時候,一次去找我生父團聚,當晚被我親生父親半夜爬上床對我襲胸性騷擾...
我生父的手忽然伸進我衣服裡面,直接摸上我胸部,用手指逗弄,當時我整個傻住,心裡大喊:[他在幹嘛!他在對我幹嘛?!]當回過神來,我確定生父正在玩弄我的身體,我覺得很震驚又很尷尬,於是挪動身體往空位處移動來提醒他,沒想到生父不但不停手,還直接貼身過來繼續摸...
我忍無可忍的喊出來:[我是你親生女兒,你在幹什麼!!]
生父忽然裝成害羞裝狀笑笑的說:[我在跟妳玩呢…]
看我一臉不可思議, 就接著對我說:[是你媽媽要我多陪妳、多跟妳親近的……][妳媽不在我身邊我也是很寂寞的...][妳的發育快要跟妳媽媽一樣好了...]
我更覺得不可思議他怎麼有辦法說出這樣的話,然後我就一夜未眠到天亮...
直到我生母回來台灣,我跟她講這事,我生母居然當著我的面去問生父,我生父當時用惡狠狠的眼神問我:[我有這樣對妳嗎?]
我當時說不出任何話...我嚇到我生母怎麼會這樣直接問,她到底是幫我?還是質疑我? 我覺得好丟臉好尷尬好恐懼,因為生父是黑帶,而且有暴力傾向...我不敢惹他。
此事後...她們還是照樣做愛...我感覺我被我生母背叛了...直到高二,我生父把生母打到流產,我生母才死心離開他~
即使後來我大學畢業出社會,花了很多時間學習心理學及心靈療癒...才逐漸走出這個陰霾...
1.開會的時候坐旋轉椅,客戶坐在左前方,他坐在客戶正對面,我坐在他的右邊,他可以一直用膝蓋磨蹭我
2.校園內沒有太多汽機車,他卻在過馬路時整個手掌貼著我的背要帶我過馬路
3.過馬路時他甚至摸過我的腰
4.出電梯時同理
5.拿物品給他的時候 他不是握住物品而是要碰觸你的手再拿物品,即便你給他的是一把剪刀他也要碰我的手
6.問問題時會蹲在我位置旁邊然後越靠越近
7.女同事A曾經直接被拉衣服的線頭,他說要幫忙剪掉
8.罄竹難書
上述正是莊律師說的『苦無證據』
這些都是自己轉職到新職場的菜鳥時期遭遇
辦公室會議室剛好都沒有監視器
他也很會挑沒有監視器的地方下手
我向主管表明了這件事
但是因為他很會抱大腿
主管覺得是我的問題(莊律師提到了檢討受害人的部分)
甚至還去刑事犯罪紀錄查詢看有沒有他的案底
自己身處於國立大學工作,卻也害怕性平委員會是否河蟹與吃案
再加上對於性平委員會等等的程序不了解
所以在苦無證據之下我也不敢提出申訴,深怕身為菜鳥的自己丟了飯碗(約聘雇)
慶幸的是 可能主管後來想通了 有去找他聊天
至少他現在不敢碰我們了
現在遞剪刀給他都不會被先摸一把再拿剪刀了
聰明狡猾但也怕死 發現原來我們是會反抗
這真的是不管男女都有可能遇到的困境
只希望未來職場環境可以越來越友善
謝謝范姐團隊和莊律師的知識補給
二十多年前,我有個國中同學,本來還算滿要好的,在學校經常會一起聊天,約出去玩什麼的,但有一天他忽然在全班面前很生氣的對我說:「請你不要再來糾纏我了!」然後轉頭就走。
當時的我根本一頭霧水,但從那天開始就一直有人在我背後竊竊私語,連我們的共同朋友也都私底下跑來問我到底對那位同學做了什麼,我老實的告訴他我什麼也沒做,他就跟我說:「你沒做什麼他怎麼會突然這樣?」我聽了也只能無言以對。
直到幾個禮拜之後(對國中生來說那跟十年差不多),另外一群同學找我到頂樓,跟我說不用再擔心那個同學的事了,一切起因只是他想吸引隔壁班他喜歡的人的注意,而故意用我製造事件,塑造出他受害者的形象,這群同學已經幫我和他說清楚了,這件事才終於落幕。
我很幸運還有一群願意相信我,替我洗脫冤屈的朋友,但若是那些沒那麼幸運的人遇到了呢?國中三年難道就準備一路邊緣,甚至掉入被霸凌的生活了嗎?
即使多年之後,我們都已成年,偶然間聯絡上時提到這件事,那個同學也只是不耐煩地咂嘴,說道:「你心眼很小欸,就這件事你還能記這麼久!」
我想,我這輩子都無法忘記這件事和這位同學了。
我曾經見過類似冤屈的事情,所以,很多事我都不會輕易全部相信一方說詞
告他性騷擾!因為他當年讓你不舒服的言行,讓你事後越想越不對勁
只能說現在社會,已經不是無罪推論了,大家都要小心自保。
看到整段影片完全避談誣告的責任機制,我就覺的這女的有夠可悲的自助餐~
只要誣告的權利,與審判的權利,卻對相對的責任拋到腦後,女權自助餐真的不是叫假的
@@詹志偉-x4f 他是男的,性別不正確,女權雙標,性別平等裡面一堆女性主義,這影片還不夠清楚的告訴你,裁判 球員都是她的人,你怎麼和她鬥,她說自己是弱勢都可以,可以想見是多麼強勢
性騷擾對立的兩端不應該是男性與女性,而是加害者與被害者。
说得好
迷錯 你得到他了!(編
沒錯啦~只是被害人是女性比例比較高
都是理想ㄏ 有夠天真 是沒看到現在男女對立多嚴重嗎
被害人統神表示:
我是男生
我是被男生騷擾過,大學時有一位男同學平常很好聊很常聊,有一天聊到一半,他手突然伸到我胸口,我沒多想什麼,男生之間肢體接觸
沒什麼,所以我也不在意,但他手摸上來後手指開始摳我的奶頭後面又捏它(不是玩的那種是類似挑逗一樣)
同時又對我意味深長的微笑,當下我是傻眼、呆滯、噁心隨之而來的是憤怒最後是委屈...
最後的最後我一拳打下去(很自然的)
現在,我非常忌諱任何人碰我胸口= =
不舒服就是性騷擾!
謝謝你勇敢說出來。男生也是會被性騷擾的!
这不算性骚扰,如果只是直男间的玩笑呢?有没有可能你太敏感!除非对方是gay,那就算
@@dwang599 他臉上沒寫是不是gay啦,不知道算不算
@@友-c5i 嗯嗯,后面他有没有出柜啊,如果有,其实也比一定是,有可能也只是跟你开玩笑!因为我小时候经常被一个同学猴子偷桃,也被男人亲过脸颊,但是我是确定他们是直男,跟我在开玩笑的!也可能我心比较大!但是,我之前有个同事,他是gay,他故意在我面前露屌,虽然我本身也是gay,但我不喜欢那个同事,我觉得很恶心,但也不确定是不是骚扰,说不定他只是喜欢露而已,也不是露给我看的,所以我觉得很多事情上升到性骚扰好像有点太严重。!真的很难界定,但是我又不想太敏感。我觉得不礼貌行为和性骚扰还是有区别!
這集好精彩,真的學到很多以前也不懂的問題。
最後做個筆記:Metoo 不是為了公審、不是為了上法院,是為了療傷,是為了達到嚇阻作用,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了
先阻斷源自於 權力 的性侵害(包括性騷)!而對於 權力 而言,最強而有力的是 總統級 的宣告(不必顧全大局、偵辦上不封頂),這是台灣這一波能夠發展的重要力量!演藝圈本來就是重災區,想想看為什麼某練習生制度很發達的國家!常常有年輕的明星突然就殞落?
不要臉的人
作賊喊抓賊
提告毀謗妨害名譽之類的
鍵盤無敵,造謠無罪,公審合理,民粹萬歲。
改天 性別歧視 與 性騷擾,
絕對碰撞再爆炸一次。因為旁觀者講不得啊!
@@0lgdfIj2-1ghddxblcvgI65來,那你提議如何解決造成當事人創傷的性騷擾問題?
要嚇阻跟做到沒有下一個受害者,就表示 1. 罰則或結果要讓人不敢再做 2. 做的人沒有那個能力再做一次,這個用法律都很難做到人盡滿意,因為每個人痛的點跟怕失去的點不一樣,有的怕賠錢,有的怕臭名,法律要平等,就會變成判的有人逼上絕路,有的人反而不痛不癢。至於療傷,那更難做到,有的人只要一個道歉,有的人要人家的身家性命,因為我們不是受害人,我們"永遠無法了解被害的痛"。希望台灣的 MeToo 不要像歐美變得這麼無限上綱,走向比較務實的路線。
剛好也是今天,演藝圈迎來了一波大浪,我希望不論哪一件性騷、性侵案件的當事人,尤其是被害者,可以得到公正的對待,更希望這一波可以讓台灣社會的性別意識更加進步。
謝謝優質節目!
本來想開1.5倍先聽一小段,不知不覺就聽完了,真的是很棒的一期
其實一開頭那邊就點出台灣大家會對性騷擾界定有疑惑甚至爭論的問題核心了,就在於我們根本的人際相處與情感教育的不足。我們不清楚一個合理的推進關係的話題順序是什麼(連范姐都在擔心更別提一堆直男)、也不知道怎麼樣清楚拒絕越界的話題、更沒系統地學過怎麼接收對方的暗示來調整話題走向以及處理被拒絕的情緒。性騷擾事件發生後的處理機制逐漸成熟當然很好,也希望這些更源頭的問題能得到重視與解決。
【斐姨所思字幕公告】
因人力問題,字幕往後都交由AI辨識,無法再逐一校正,若感到不適,建議暫時關閉字幕,但團隊會定期海巡留言區,團隊有看到提醒及時修正,還請見諒!(by 編)
辛苦你們了
完全支持!抓錯字也可以當成是觀看的小樂趣😂
酷喔
好棒的節目范姐很會主持,來賓很專業,我們很受用。
非常感謝裴姨所思團隊這一集的討論!!!
雖然撕開這個權勢黑盒子會帶來一段紛擾,
但我相信經過這一波浪潮未來的社會氛圍會更有性別意識,
我們的孩子們至少可以活在一個,被欺負可以選擇說出來的世界。
年紀小時有過幾件被性騷擾的經驗,感覺真的非常噁心非常差,確實當下都在錯愕中,沒辦法馬上阻止事情在一瞬間發生😥就算當下反應給一旁較年長的女性,表現出不滿和疑問,卻也不一定能得到支持(或是對方也處於錯愕中) 容易沒能得到處理就離開現場了,真的都是個很大的傷害。
希望社會能更友善更尊重他們的意願,受到傷害的人能越來越少🙏🏻
謝謝!
這集真的超棒!我分享給一些朋友看,因為我正在進行妨害性自主的訴訟,很多朋友問我報案、偵查庭、法院、檢座、法官的認定,在這集大致上都有說到!
目前在訴訟中,我的感受是:
1.因為被告不承認,他醉了不記得。在刑事是就認定不承認。
2.也因為他的不承認,檢察官問我要不要當面對質,光是聽到被告的名字就很痛苦,我不懂為什麼要當面對質?
3.訴訟這條路真的很辛苦,費時長之外,每個月要再被迫回想一次,因為訴訟中,我要一直記著這件事包含細節,甚至還要重現給檢座看,對於被害真的是多次傷害,每每覺得好像好多了,但又被拉回谷底。我曾經想過,是不是不應該報案,因為真的比想像中的痛苦好多倍。
4.我到現在還是不懂比例原則。因為創傷,我在工作上的表現不如預期,但經濟上我無法不工作,即便工作場合會讓我回想到事件(被告已被資遣)。公司雖然准假,可是特休也沒有多到可以讓我心修復。身為告訴人,我當然希望賠償金能夠支付一兩年的收入,因為訴訟期大約這麼長。心理諮商一次兩三千,一個月可能一兩次看心理狀況、精神科一個月的藥大約一千、我請假的日薪或甚至影響到年終,但因為比例原則,連基本的這些損失都無法彌補,我就覺得難道我們只值這點錢?想要對方公開道歉或家人也要知道,是希望被告人也就是加害人也要有一定程度的心痛!我的案例中,加害人的女朋友還不知情。主要是希望這樣才能嚇阻其他人。
因為即便發生這件事,也是有人對於我的事件反應是:這太過分了,如果是親親抱抱就算了!
所以還有人不知道侵犯他人就是不應該。
然而現在我只覺得這世界對加害人真的太好了,被害人只能吞下。
希望更多人也可以看到你的留言
這幾個禮拜不斷不斷不斷地看到「為什麼當下不反應?為什麼不提告?」的言論看得很心累。受害者沒有義務要有勇氣面對法律程序,應該不難懂才對啊…
@@gargargargar 就像「這是我的名字」這本書提到的,只有被害人懂被害人。其實就連檢座都問我,為什麼我不拒絕,我想,我能拒絕的話,我需要在這個偵查庭內被質問嗎⋯⋯希望不要再有人懂這個感受,但希望多一點溫暖⋯
@@ashleya8479 這時候我想的我律師說的,雖然再多的錢都無法彌補我們受創的洞了,但如果就連這種金錢的懲罰都不要求的話,對被告真的太容易了。
只是礙於比例原則,我們還是無法要求我們想要的賠償金⋯
身為路人,給你精神上的支持❤😊
@@ashleya8479 👍👍👍
真的和范姐講的:講出來是一種療傷,而且會有嚇阻作用。光是這樣我就覺得已經很有意義了。
謝謝所有勇敢講出來的人。
沒有釋放掉沒有得醫治講出來只是更傷
馬來西亞人表示:
可以有這麼多的討論空間真的很讓人羨慕
在這裡曾經發生過「被強暴者需要提出證據,要有四個成年男性證人才可以證明強姦罪成立」
如果被姦成孕被發現(但不被認為是被強姦),女性還會單方面被告私通罪..
以上說的不是現有國法,是伊斯蘭法..
馬來西亞的民主自由公平公正和種族歧視等等各種問題都還沒有得到很巨大的進步
最低限度希望這可怕的伊法絕對絕對不可以大範圍施行
然後全國人民的理解水平、公民意識、對自由民主和人權的追求會更加進步
希望馬來西亞也會有類似metoo的活動..
主要是女性們不要認為「息事寧人」「被知道了很丟臉」而選擇默默啞忍
我媽媽就是那種「女孩子不檢點一點等下被怎樣怎樣妳也要負責任」
她的「不夠檢點」的定義大概是穿露腿露背露肚子、跟男生比較沒有距離的玩笑那樣
所以多年前我受到很明顯的職場性騷擾的時候,也選擇了默默忍耐…
我甚至不知道,這叫做性騷擾
也不知道原來我其實可以大聲罵出來,告訴身邊的人要小心這個人…
亞洲女性被教育成要息事寧人,要顧全大局,要自我檢討,怕丟臉怕被反咬是自己倒貼…這些真的是進一步殘害了所有受害者的內心
😥😥看了好傷心
马来西亚的各种议题估计要等神坛上面的天才们都换了才有办法推动吧
@@carinalee5510 很多事情都牽涉到3R,想要討論都有有點難度
還有一點,女性穿得比較貼身或是短(可能天氣關係當事人覺得比較舒服,還是工作需求)就會被說成“引誘”男性,既然是“引誘”就把“拒絕”給無效化…
@@xm8964 😮😮😳😳
這集實在是繼行動代號2027之後最棒的一集,教育性十足,讓每個人都提升一個檔次。
對於一個從小就不斷遭遇性騷擾的我來說,原來,大部分 “ 熟人 “ (陌生人除外)的性騷擾,在最初最初還未開始時,就有訊號了!而自己要警覺與拉開與嫌疑人的距離,不論任何情境,也要準備極有可能進一步受害的蒐證動作。
今天看到新聞,執政黨的兩位立委,關於性平法案投反對票被在野黨揭露,並未說明反對原因或是下次一定投贊成等等,竟然直接反擊國民黨也沒多好,今天是在比爛是嗎?也許她們對於性騷加害者並不知情而是朋友,但關於性平法案投反對票就說不過去了,我非常認同賴主席遇事有擔當,勇於承認並道歉,才可能有改善的機會,如果比爛那大可不必了。
謝謝范姊團隊,也很謝謝莊律師。
筆記:喝醉酒是原因自由行為,無法成為性騷擾脫罪理由
謝謝律師學到很多保護自己的方式!
但神經病的人喝酒你要注意一下哦,尤其是思覺失調XD
女權誣告,律師應該是最開心的了~~~受益人,兩邊賺~ 再叫妳捐款,來 女權帳號 ******* , 請捐款
然後再成立女權團體玩對立玩政治操作~~吃相難看
女的喝醉躺在男的身上就改成沒有意圖了,雙標的很起勁~讚喔女權,還有沒有下限?
范姊團隊在選擇議題,來賓及訪綱,都很切中目前大家稍微知道但認知模糊的題目,所以訪談內容聽完有一種充實又會一聽再聽的感覺,超讚的!
我幾年前在賣場做清潔工
組長50歲,很喜歡跟我聊男女問題,因為我不想結婚,他問我如果晚上有需求要怎麼解決,還說他不相信有人不喜歡做那種事情,我下班時間已經到了!他都不讓我下班強迫我聽他說垃圾話,之後我工作時不敢在休息室,因為他都坐裡面,還好他被開除了,我離職後跟公司說了,陸續聽到有人說他某次要求新人女外籍清潔工玩他下面,然後他會付錢給對方,太噁心了
光用看的都令人不舒服 何況是親身經歷的你 辛苦了 (編
有時候性騷擾就是很突然的,也沒有什麼SOP,以前公司有一個男的,講話就講話手就從我的背後滑下去,非常噁心,後來跟同事聊才發現原來很多人被他肢體碰觸過,後來大家集體去跟公司申訴,但後續不了了之
有時候性騷擾根本不用跟女生有什麼曖昧,只要他高興或想吃女生豆腐或是想嘲弄她,隨手就給你拍個屁股了。所以我認為律師說的"給你看今天中午吃什麼的照片"根本是無限上綱,而且有點武斷
我是男生 我莫名被拍屁股都會覺得不舒服了,要抓性騷擾應該是抓這種的吧??😒
律師應該是說這就是對方對你有其他意圖的意思,但還沒到性騷,但如果你不喜歡對方就要阻斷對方的想法,應該是在說保護自己的方法。
這集真的講得好好喔 謝謝范姊團隊邀到這麼棒的來賓講解法律層面
謝謝!
服務在第一線的專家,實務經驗真是條理清晰,層次分明。
不只莊律師的回覆是簡潔有力,針針見血;阿姨的提問同樣的單刀直入,一招勝負。
每個問題都點在關鍵,每個回答都直入要害。
全場緊湊,實務重點連發,幾乎讓人捨不得按下暫停去跑廁所。
沒這麼誇張 還是可以去上廁所吧!
辛苦第一線的工作人員了(編
在女性很少的理工科系讀上來
的確看過幾起男性追求女性引發的性騷擾案件
但也看過好幾起女性利用自身優勢 誣告男性性騷擾的案件
一個學長同時跟兩位學姊都是好朋友,但那兩位學姊卻互相是仇敵
學長想參加其中一人的畢業旅行,另一位學姊一直叫他不要去
學長還是參加了,回來卻發現自己被那個學姊送學校性平會...
理由是好幾個月前學長騎車載她時,學姊覺得學長手不安分
之後學校調查完兩邊聊天紀錄判學長性騷擾不成立
但學長已經被搞得精疲力竭了
另一個是學弟跟一個學姊吵架
學姊一怒之下跑去跟指導教授告狀學弟性騷擾
說幾個月前學弟在大群組內傳的黃色笑話讓她覺得不舒服
想逼學弟退出實驗室
幸好學弟夠罩還有這件事很小,他才沒出事
所以女性受到性騷擾固然要注意
但男性被誣告也該受到同等規格的注意
避免更多事後越想越不對勁發生
性騷擾案成立有處罰條例
那麼如果是誣告的案例呢?
就這麼算了?
誣告方不用付出代價?
@@LS0986
當然心疼那些真正被性騷的人,然而網路一堆未審先判,根本是已經涉及網路霸凌和侵犯隱私的程度了。
如果我無端被指控,我會先安靜一段時間,等大家瘋狂污辱我時全部截圖,告妨礙名譽、誹謗、誣告。
那些誣告者聲稱不能這樣算了,我們也不能就這樣算了。
其實蠻認同誣告必須有相應的處罰機制,誣告這件事也是會性平權倒退
一般預定假設告發方是女姓的社會氛圍,不可能會立法罰女姓誣告者,不公平,但是政治正確。因為不會有男性權利團體,這樣的團體基本上也不存在,可以參與立法。
@@LS0986 性騷擾就算誣告成立, 對男生也已經造成公審的傷害了,而且女生就算誣告成立也不可能被放在網路上公審, 是絕對不對等的逞罰
所以, 從現開始要培養面對不舒服的感覺,就要當面表達,而不是“譴責”,這樣就可以讓對方知道你的界線在哪裡。從 1. 你聽到,看到, 或身體感覺大的事件不誇大的陳述;例如; 我們是朋友,你剛剛講的XXXX,(即使是開玩笑) 2. 我(仍然)感到不舒服, 感到很奇怪,或勇敢的陳述對方講的話, 我們在怎麼熟,這已經超出我的底線,3. 我需要這種話語不要出現在我們的對談中。4. 你了解我的意思嗎? 你可以做到嗎? 。 這些都可以活用。 清楚的表達自己和對方溝通,真的需要學習, 這是”非暴力溝通,“ 讓我們大家一起學習,因為對方也可能從他人學習到,他/她認為這是社會的常態的習慣。 我相信, 大家都有這個能力了。 讓我們就可以以非暴力來溝通讓社會更和諧。
不是不當面表達 是無法表達 我小時候被一個大姊姊摸過下體 我當下只有腦袋一片空白 不知該作何反應
但通常遇到的情況是溝通無效,反而被對方說「只是開個玩笑而已,幹嘛這麼認真?」「開玩笑也不行?太難相處了吧」🥲
@@nicorin96 對啊, 對方這麼說是,我們會認為自己不夠好,是我們自己的錯, 反而會覺得自結小心眼。 被對方的言語操弄 manipulating. 這時就不能backoff , 堅定,就欣然接受自己,“對啊,我是有時候不好相處, 我就是對這種玩笑過敏”, 多謝你的了解 。 當然如果過度過敏的話就要深入探究自己的內在信念。 ❤
10幾年前,我有一個老師,班上50位都是女孩子,男老師上課很愛講黃色話,大家覺得很不舒服,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說女孩子就是要給男生幹的,我們都傻眼,有想過錄音,但老師很兇跟我們說,你們錄音沒有用,我還可以告你們,要我們閉嘴...
笑死,要告大家來告,看誰能成立。這種鬼話根本就是拿來騙沒讀過書的人的話術,基本上這種內容一定成立,還可以讓他直接丟掉工作。
我覺得很難不發生公審這件事.... 如不能從思想上去杜絕未審先判... 一個冤假錯案... 造成的是永久傷害....
即便判決你無罪... 社會也不見的認為你無罪....
不會因為一個冤案而導致MeToo就停止,正妹不太可能騷擾男生,因為正妹常常被物化已經是被害者,所以正妹己所不欲物於人,除非帶有目的,不過遠離正妹好一點,因為正妹也會依照過去的經驗來判斷人事物,我通常跟正妹保持距離怕被誤會,太多正妹過去都有被搭訕或是被騷擾的經驗太多,跟正妹相處真的很累,不如點頭之交以免浪費時間,除非是工作同事能賺錢,我逼自己跟她們相處。
通常正妹搭訕男生,男生不會覺得騷擾,如同帥哥搭訕女生一樣,心中會有小確悅。正妹的價值能在社會的大染缸出於泥不染真的很難,屈指可數,我的價值觀也偏了,能堅持沒有幾個人,只能妥協。
感謝阿姨團隊和律師的問答,好精彩。
原來我們意識這件事開始的這麼晚,但總算開始了。
發聲,是為了更好不是為了分裂;面對他,不要排斥他。
避談女性誣告的責任就是很棒的問答與精彩==?
看來自助餐端起來超好吃
未審先判,靠眾口鑠金,本來就是很危險的
要知道文革可也就是這一套,Me too雖然可能是受害者不得已(因為很難有證據),但是對社會的危害是可以很大的...上限就擺在那邊,參考文革和赤柬就得了...
這方面一定得重新取得平衡,不然不用想,很快就會有Me too運動的受害者了,國外的Me too運動就是前車之鑑...
對的,只能說這次是啟蒙跟警惕,公審不能常態化,萬一被拿來黑函左右選舉就麻煩大了
強尼戴普😢
Me too爛掉三個階段....
前期 跟風虛假謊報...
中期 開始會有人借力誣陷... 詐取金錢...
末期 以假成真... 這是最恐怖最邪惡的一個階段... 我只能說人心險惡...
希望不要變成這個階段...
@@SAM24742不可能不會走歪,而且現在進行中。
字幕組要不要校稿一下XD
妳的烤雞在我這邊,嚴肅的議題突然變得美味XDDD
因為是AI字幕的關係,剛剛已經有校正了>
雖然現在me too 事件多為女性是被害者,
但身為女性我真的覺得男性也要多為自己的感受站出來,
讓不同性別都要學習尊重彼此,
我常常看到生活、職場的部分男性因為有運動而被女性同事或上司摸手臂或胸部(未詢問的情況下),
我個人也常會在事後問男生的感受,
大多是真的沒差(或覺得是稱讚),
但少數會覺得不舒服但又認為男生「不該」那麼敏感。
常常看到網路上男生會用嘲諷的語氣說「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
我是真的覺得男生要學習多感受自己的心情也要學會表達,
無論男性或女性都可以有更舒適自在的空間。
***非常題外話***
我也很受不了男生的小便斗通常都放在一個路人從門口走過可以看到他們上廁所的背影,但我目前沒遇過有男生說他們會介意這點,但如果我是男生我真的是會介意到不行欸!(應該會躲去馬桶間上廁所)真的不能做個格擋之類的東西嗎😕
對!要用魔法打魔法,韓國男權值得我們學習
有些廁所的確是設計成門口看不到的
不過在男廁可能會比較在意有沒有空一格,有些地方便斗之間的隔板有裝等於沒裝…
男性也是會介意,但是沒得發聲,誰會聽一個男人發聲?
只有給錢的時候,男性的話才有人聽
這就是現實
男生其實很介意小便被看到,但沒用,沒人會理你
謝謝斐姨以及吉哇哇還有律師的解說
簡單看問題其實就分 意圖不軌及純粹了解對方
就像 不能問別人有沒有女朋友 要看時間點
突然就冒出這句話 讓對方感到疑惑 當然就不恰當
我們學校老師說過 你的言行舉止 讓對方感到不適 就等於性騷擾 男性也是會被女性騷擾的
真的也就只能尬笑盡量回避此人
就算講了 真的都不了了之 默默承受
最近看到很多案件,想分享一下。
之前請師傅來換東西,然後他突然要加私人賴(我已經有他工作賴了)
一直問一些私人問題,然後早上會傳早安。你吃了沒,我吃這個很不錯。
我是男生我都害怕了,尤其他知道我家。
後來我裝了監視器,並且換了另一個師傅才比較安心,不然真的很可怕
這種私人民生的東西施工師傅真的要好好挑。
毛骨悚然施工經驗(編
不是開鎖師傅吧,你處境好危險
你一開始表明立場不加就沒後面的事了
據我的經驗歐美很多公司都會在就職前和全公司每年定期做性騷的教育、檢測和輔導,不論到底成效如何或申報後公司追究到什麼程度,至少雙方都是在知法的平等地位,加害者明明知法犯法、受害者也很清楚什麼是界線進而加以檢舉、報警或告訴。心理治療對防範、對受害者與對加害者撻罰後都非常重要。
希望台灣也能跟上。
家裡有小孩,我覺得父母也該從小開始教育身體界限
@@baoyuanlin 從小教育應該多少都有,長大後是忘了?很多加害者因為受害者的姑息而成了慣犯,覺得如果社會有普遍的法律和心理常識,很多事都能避免和尋得出口。
非常感謝讓我看到這一集節目,莊律師的分享真的很有幫助,學到了很多!確實,講出自己的遭遇只是為了療傷,放過自己。我感激這波me too運動,讓我知道我不孤單,我不是一個人,我不要再一生背負著秘密假裝沒發生過。謝謝製作這集。
關於開頭的這段話,
【這麼多的案件,說真的只要有一件被證明是假的,那我們整個 MeToo 運動會走向非常倒退的一個可怕的境界】
確實,虛假的性騷擾指控是導致 MeToo 運動倒退的一個方面,
然而真正的問題在於【虛假指控的女性不必承擔任何後果,而遭受指控的無辜男性卻需要付出沉重的代價。】
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呢?
因為 MeToo 運動之所以能夠成立,是基於整個社會對女性受害經歷的無條件信任,
當這種信任被惡意濫用時, MeToo 運動卻缺乏相應的機制來應對,
這將不可避免地導致運動的衰敗,同時也削弱了社會對女性的信任。
當初國外的 MeToo 運動如何被其內部問題搞得一團糟,大家有目共睹,
如果台灣這次的 MeToo 運動沒有打算對這個問題採取任何措施,那麼衰敗只是時間問題。
大家都熟悉《狼來了》這個寓言故事,虛假的指控就像故事中的那個放羊的孩子,
一次兩次,大家或許還能容忍,但如果這種情況頻繁發生,社會就會開始對你們失去信任,
那麼 MeToo 運動也將再次結束。
完全贊同
但我相信一定會有 因為有人為了報復會利用 有的為了紅
因為法律就算說假話 也不會啥樣 所以為啥有那麼多口頭假證據
例如我遇過的 車禍對方為了醫藥費 把婦女病的費用放進裡面 是剛好我的律師要查東西才發現的
但對方就說他看錯還好幾張 這也只是退回不計 對方在法律卻沒有啥責任
反覆聽了好幾次這集,每次對於me too都有新的理解,真的是值得深思的議題
片頭前面那句非常中肯,這也是為什麼 #metoo 會成為被揶揄的對象。如果要用臺灣metoo這種說法,那不可避免的就是會碰到「國外來的風潮」這種概念。而國外已經是誣陷橫行,其中最轟動全球的應該就是Johnny Depp案了。#metoo 概念是好的,性騷擾很糟糕,但是為了防止被濫用,需要社會有制裁誣陷者如同制裁性騷擾加害者的方式。畢竟這些人一樣對性不尊重。
屠龍者則成惡龍
贊同。上週新聞某退職助理說,在辦公室訂便當的時候被某立委碰到了一下左手,是性騷擾。
性騷擾基於性騷法、性平教育法、職場性平法,都有明確定義,不應該被無限濫用作為武器。
我覺得台灣現在已經是在惡搞了。當初都不說。現在也不告。只想爆料毀人名譽。以攻擊為別人目的。me 吐
多米多羅與李雨禧事件,個人看了兩造說法,個人目前想法是李雨禧是Amber Jeard之流,利用性騷議題來博得己身利益。
@@XYL-n3e 吃飽太閒拿自己清白去毀別人信譽?
那不是做賊心虛為什麼要道歉?有看到前幾天瘦子的反應嗎?那才是被誣陷的反應,懂嗎?
謝謝你們做出這麼實用的影片🫶🏻更了解性騷擾在法律上的定義和程序 「傷痛在法庭上會被量化」我覺得這個非常印象深刻 但是現實就是如此 了解起來保護自己保護自己愛的人 希望不要有用到的一天
聽到這集內容,還是不免心驚膽顫,說的案例,真的是一步一步,讓人心寒的是,有證據,有人證,反應後,反而被更上面的擋下,然後後協調後,一切都是我個人的誤解。
慶幸的是,我與我的同事們都直接離開那爛地方。
非常感謝莊律師與製作團隊製作這集
誠懇清晰,內容實用
挺欣賞莊律師的,並沒有因為自己是女性而言論偏頗,整個談話態度也都很認真
非常感謝斐姨與團隊企劃如此完整深入探討 #Taiwanmetoo主題
希望這個關鍵時刻能夠帶領台灣走向更好的社會🙏🏻🍀
我很贊同只要發現一個是假的,me too運動就會告吹,因為我自己小學也曾被女生誣陷,被老師當著班上面體罰,而且當時是兩個女生一起做偽證
天啊.......QQ 誣告真的難辨,法官真的要公正且有耐心找出誰在說謊!
我知道那種慘,連帶周遭都認定是變態的霸凌另那才叫恐怖的心靈創傷,跟啥被摸一下的通能比這痛?更何況有的都還沒有接觸勒...
@@arielchen1240 如果司法人員收賄或對方有關係 那又是另個情況了..
在台灣
好笑的是證據? 只是口頭可當證據 就可以把一堆人推入萬惡深淵
我之前也認識一個女生主動勾引一個男生強暴他 事後男方後悔又怕被告 把他小幾百萬股票現金給了這個女生
女生被強暴當下差點爽叫 只好用手打地面讓他疼痛蓋過 他當時也才17歲多
優質訪談讓莊律師帶出很多重點讓我們上了一課
題外話 吉哇哇口條跟台風很棒!
感謝 已轉達
本人表示:謝謝(編
有李雨禧這樣趁著熱度消費ME TOO的人真的很不可取,也傷害真正的被害者
職場上若是輕微的性騷擾,你去申訴還得想這個工作做不做的下去,年輕一點有能力的或許大不了換工作,社經弱勢就不敢了,明著或許不會被解雇,暗地裡要整你會很難嗎? 性騷擾的發生根本核心其實就是在於權力上的不平等,這又是資本主義上社經階級的必然結果,所以大部分加害者都是長官或者社經地位較高的明星、富人,用矯枉過正的刑法或推定有罪的行政裁罰縱然能嚇阻以及抓到些壞人,但被冤枉身敗名裂的人肯定也會有,然後整個社會風聲鶴唳,人人都要明哲保身了
這則新聞就是你說的加害者類型
th-cam.com/video/2yQ8LvBdTzw/w-d-xo.htmlsi=6SODCHbb0qlsOnSx
現在網路上都是負面的回覆與報導,這種正向教導的影片應該要多出一點,支持!
1. 我覺得彭斯效應很好啊,其實我也不太喜歡跟女同事單獨相處,短時間開車還可以,長時間就覺得有點不喜歡,因為車子的空間很私人。我很會Small Talk但絕對不跟異性談到任何擦邊。重點是被告的社會性懲罰很重(即便被證明沒有事),能不要出事就不要出事。
2. 本來就要cancel啊!請問一下,我們不騷擾、不誣告的人,平常做好好的,也只是算「正常」,犯錯被Cancel,那就是活該,因為螢光幕前的人負有更大的責任,活該被Cancel。
我也覺得彭斯效應沒那麼嚴重欸,稍微修正一點,就像搭捷運一手插口袋一手拉握把一樣
彭斯效應的嚴重程度在於影響女性的工作權,想像一下你是主管為了避免性騷擾發生最簡單的做法就是完全不僱用異性,排除極少數同性互告性騷擾的案件,說真的在可以選擇的時候拒絕所以異性進入自己單位可能是這個效應最極端的做法。
@@柏憲-o1b 這倒是我沒想過的問題,但的確我如果是老闆,我可能不會雇用女性做一些「貼身」工作,或是避免一些獨處的工作形態,避免未來更嚴重的事態,最後就是造成性別失調,的確彭斯效應比我想的還嚴重。
但問題就是,這種事情很麻煩,我在學界,大家都還算相對守序的職業,台灣頂大教授很多都很顧這塊,因為好不容易拿到助理教授缺,更怕被搞掉,所以聽說有的理工男教授還不願意女學生接近他的辦公桌,更不用開個會要開大門以示清白。更有聽說有實驗室不收女性,確切原因不明。但這問題無解,我想保護我的工作環境不會有情欲來干擾,最好的作法不就是單一性別嗎?
所以那些性犯罪者(含誣告犯)都是害到一般人,尤其很多都是有權有勢的,誰敢舉報?誰敢跟「主流」對著幹?誰敢逆水而上?如果最後拒絕「異性」進入職場,能怎麼辦?現在有點腦,講句「有更好的人選」就可以打發求職者囉。
@@丞-g2n 然後你插口袋的那隻手的手肘碰到了....
@@林沛均-g7g 你講的不是彭斯效應
應該要有更多這樣的討論,不要只停留在誰爆料誰道歉,重點是接下來碰到怎麼辦~
沒捨麼怎麼辦 人就是人 ...
整天自以為可以檢討出辦法來就可改變000
所以校園霸凌有少過嗎??
反正 遇到了 你就當下嚴正拒絕 不然也在事發後馬上採取反擊 ~~
事情就搞定拉 ~
沒做壞事就不用怕啊!
好好保護好自己,辣椒水是個好東西
覺得或許會有人在這波無限上綱也會有彭斯效應
但最重要的是在這些過後,我們是不是能更瞭解要尊重他人跟保護自己,而不是變成男女對立,這是一個提升人民素質跟學習的機會,可惜看了很多各個地方的留言跟討論大家的路線都有些歪了!
我一直深信只要我懂得尊重他人的身體跟心理也尊重自己保護自己,我就不會陷入性騷擾的麻煩
我上週看到新聞,某女助理說兩年前我幫其他辦公室的立委訂便當被碰到一下左手,要告性騷。
無限上綱的結果就是任何人都不要以為自己能置身事外。
@@laughingman4946 通常只要不小心碰到我也會馬上道歉,跟對方說聲抱歉,不好意思,拍謝之類的
有很多時候被無限上綱的原因可能是兩人本來就不合,對方抓到機會弄當事人之類但這些新聞不會講,所以保持社交良好也很重要啊
@@x985612 如果是碰到一下左手這種程度,如果我在忙無法分心,可能不會特意去道歉吧。
如果職場不和,抓到機會就可以告人性騷擾,那不就完全是濫用嗎......
@@laughingman4946 嗯嗯是的,那樣就是濫用,所以我才說平常要保持對人的尊重跟良好的人際關係,這樣就算遇到真的不合要濫用的人,你才更能夠自保,也不用擔心再忙忘記道歉,因為平常的為人處事讓大家會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而且要濫用的人對你提告的話你要開心,因為他一定告不成,反過來你還能告他誣告,誹謗等等,削他一筆錢🤣
我辦過性騷擾申訴案件不下40起案件能成案的低於一半,畢竟審議會不是只有聽申訴人的說法,也得聽被申訴人的陳述。第一講的就是物證(直接證據)、第二講的是人證(間接證據)、第三講的是電磁紀錄(影像或聲音也是間接證據)、第四講的是一般法律原則及邏輯性問題、第五才講其他類似案例。身為承辦人我不可以站在任何一方,而且有義務同法務組與調查人員蒐集雙方的證據及供詞及對雙方都有利的但當事人不知的證據,這過程必須在3天內完成,否則上面說的第四項邏輯性問題很有可能壓過其他次序的項目導致某一方處於劣勢,變成申訴案承辦方的疏失。蒐集完這些證物後在審議會中毫無保留呈上讓審議委員討論,並且召集申訴人及被申訴人(分時段不會碰面)敘述案發過程,初審議要在7天內做出決議並寄送決議書給雙方,如任一方不同意決議可以在決議書送達簽收後30天內提出申複案,然後由更高層級的單位重複上述過程並召開會議,如雙方其一再不服,就進入行政法院判決。後來為了這個所謂的騷擾案我承受太大的壓力工作辭了遠離是非,給我的感覺就是...濫訴一大堆,調查組要蒐集證據無從查起,因為沒做過的事情怎麼可能會有證據,這種me too運動在申訴者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可以隨便指控,被指控方卻得自行蒐集證據維護自身權益與名聲相當吃虧;過去網路不發達的時代被汙衊的事情可以隨著時間消逝,但今日大網路時代下無一倖免,很有可能30年前小學生之間的碰觸也會被拿出來扣上一頂道德淪喪的帽子讓當事人的一生毫無翻身機會最後發現毫無證據顯示他是當年的騷擾者,法律還他清白又如何? 眾人早就透過輿論私刑他上百、上千回了。
我最印象深刻的是我自己的家人在其他單位被申訴騷擾時,我問他在哪發生?他卻無助的答:「我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後來因證據不足,決議結果還他清白,但他的壞名聲在那個單位都被傳遍了,請問受傷的到底是誰?我的家人表示案發大致過程就是申訴人認為站在後方的他很怪異,決定向單位的性平委員會申訴。就這樣,這不是濫訴是什麼?
再來就是提防的問題,律師說台灣的社會氛圍仍站在指責受害者(請正名為申訴人)的立場,根本答非所問。我們是要避免危險所以遠離了異性,怎麼會變成是指責潛在申訴人呢? 既然律師希望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最好的方法就是都不要靠近異性,除非有了一個更明確的判斷標準,否則遠離、疏離不是指責,請搞清楚。
西方世界再怎麼優良的法律制度、社會運動到了台灣只會淪為政治炒作、扭曲原意、蹭流量跟風的問題罷了。起初支持me too運動,但現在看來我得持保留態度了...
西方的metoo也被搞爛了,一群別有目的人在亂搞。
謝謝這麼珍貴的一集
只要有一件是假的,me too會倒退。我想的卻是,只要有一件是假的,那個被誣陷的人將會是多麼的悲慘。但我又樂見被害人勇敢發聲,嚇退許許多多的潛在加害人,唉,真是兩難。
一件假的Me Too,不太表所有性騷擾就是假的。
@@夏商周-j6z 是阿,但也不是所有控訴都是真的,所以在沒有證據之前,對任何說法都保持懷疑態度是不是很應該呢?
我覺得me too根本無法與公審脫鉤。
就像范姊最後講的,me too就是因為法律程序太冗長所以受害者在網路上開闢出的園地,但網路上沒有調查程序,網友普遍會直接相信被害人的說法,同時行為人也會受到很多批評指責,那怎麼可能跟公審脫鉤?
連律師都承認很多進入法律程序的案件就算證據不足他們心中都還是認為真的有性騷擾,那是不是暗示大家要「有罪推定」呢?
我身為男生也被性騷擾過,也很討厭性騷擾,但也很討厭公審的風氣。我覺得不應該鼓勵網路上me too,應該鼓勵進入調查程序。
沒錯,在網路上隨意指控的me too 不應該被鼓勵,應該鼓勵被害者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司法有問題改司法,而不是直接放棄司法,轉由輿論公審,這只會讓所有人都變成受害人
1.我是男生,很高興現在metoo風潮起來了,以前在留言板聲援女生時有時會被惡言相向。
2.還好我剛入職場時,就有人告訴我:不可以稱讚女同事漂亮,那也會構成性騷擾。
我是女生,包括我在內許多女性朋友的確會在不熟的人稱讚外貌時感到不適
@@黃詣涵-x1d 反觀男生在被不熟女生稱讚帥 好像沒人說過因此感到不適 ? 即便對方是阿姨大媽級的
很多男人喜歡對女性外貌身材評頭品足,非常不尊重。
@@nzzn6024😂一班沒禮貌的大媽,不懂尊重人。
我們的功夫再棒,也比不過洋槍!!
之前在某間大公司遇到男同事性騷擾,他的人設是已婚暖男好爸爸形象,我們是同個職位,需要進行較多交流。
他對我沒有肢體上的性騷,是言語上的性騷。
他會私底下私訊積極邀請去汽車旅館,說是純喝酒聊天。我一直拒絕他,他就約的越勤,對他態度很冷淡,他也會說他好傷心,他這麼熱情,我怎麼可以這樣對待他。
例如夏天熱穿短褲,也會私訊說你的腿很好看之類的....
因是電商部門,辦公室女同事較多,我後來發現她們新員工進公司,他第一句話都曾經問女生們是不是單身,超噁心!
用她老婆威脅他,讓他不要再做出這種行為,他說我不可能讓她知道,又繼續邀約
他工作上較積極,女主管很喜歡他,因此包庇他的性騷擾行為
我的個性屬於比較剛的,當下直接爆炸,捅的全公司上下都知道,因為當時這間大公司沒有設立關於性騷方面的SOP和申訴管道,直接爆到人資和老闆那裡去,也有留下截圖給公司法務。
在我爆出來後,男同事還私訊我說,他不知道我會反感。還讓別的不知情同事傳話,讓我別封鎖他,他要跟我道歉之類的。
我捅完就離職,後來聽說這個男同事是慣犯,也被公司炒了。
當時有去跟朋友尋找幫助,據他們所知,很多女生在職場上都遭遇過,但是因為是基層員工為了保住工作,所以不敢說。
希望女生和男生們都可以勇於保護自己。
最近出來的METOO,有很多交換利益的感覺,想進演藝圈、想獲得青睞、感情等,這些事情或許要思考自己的心態,保護自己比獲得機會嚴重的多。
不譴責被害人,受害者被害人都要去心理諮商釐清心態。
我覺得說非常好,留言支持!!!!!
尤其是最後那些take away說得超級好~~~
而且,感覺這個可以說好幾集。
我永遠記得莊律師在同婚憲法辯論庭裡的貢獻❤❤
真的!!真的很謝謝莊律師!!!
@@鄭石彬 2017年3月24日司法院召開言詞辯論庭,於5月24日下午由司法院秘書長公布《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解釋文表示《民法》未讓同性別成立有親密性和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平等權和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要求有關機構必須在2年內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逾期未依本解釋意旨完成者,同性二人可按《民法》婚姻章規定進行結婚登記。 你應該看得懂這段話吧? 兩年內必須要修法或是另立新法, 既然公投結果是不願修法, 那只能另立新法.
@@鄭石彬 大法官會議就是要求基於中華民國憲法的平等原則同婚的合法化,你的意思是要將中華民國憲法毀掉,再立新憲法的意思嗎?
@@鄭石彬 你好像連公投內容是什麼都不知道,你再回去了解當時的公投內容就知道為啥會另外立法
@@鄭石彬 公投是投要不要在民法之外另立專法規範同性婚姻吧,不是投票是否讓同性婚姻合法(有錯請指正
學到了很多 不知不覺就看完了!謝謝團隊
個人覺得台灣的Metoo會整個荒腔走板,因為已經出現影子就打槍根本失去本質,失去本質之餘也對台灣男性非常不公平。
期待在台灣有更多的人在這波運動下願意說出事情,讓更多人得以警戒、得以知道這些行為是不對!不尊重人!是錯誤的!
各界應該重新認識並意識到人跟人之間的距離,莊律師真的說得很好,也很贊成片中提及的修法方向,性騷擾是該罰更重。
“照三餐問候可能是性騷擾前兆”這個說法其實也有問題,因為人家對方很有可能是真的以朋友身份或上司關心員工的想法去三餐問候。如果上司不關心員工的狀況,朋友不去珍惜友情,這也不對啊。當然也有不少不懷好意的女性誣告男性性騷擾案件,所以誣告這種事情也不可忽略。
那種人不用誣告。人家只要爆料。爆料時連名字都不敢講出來,用影射的,因為怕被告毀謗。一整個就是惡劣不想負責任的言論。
Me 吐
性騷案最大的問題。
1·階級低多數都是受害者,受害者在提出性騷後怎麼在原職場不被派系針對
例如:經理被告性騷不爽,然後把員工冷凍又叫自己派系的員工或組長對單獨員工變高壓工作。
一點小事就天天找你約談拖你工作時倒至天天晚下班。
2·假設是受害者,申訴後只是高敏感被判定是假受害者。他們根本沒有罪責,會導致誰都能告性騷。
反正我不舒服就告,沒告成我也沒差。(這個很重要)
3·那是不是可以申請類似彭司事件,只跟同性工作。這會不會潛移默化變成性騷變同性?
或是又被告男女不平權?
4·該睡了,先睡了。明天聽完在補
在過去這麼長久的日子,女生提出的成本太高了,而男生騷擾女生的成本太低,這次只是終於
很精采的分享
感謝
用現在2020的性騷擾觀念看2000年就出道的藝人
早就一堆人要抓出來罵了
在他們的認知這可能只是"ˊ佔便宜",不算性騷擾XD
其實黃子佼、宥勝這種的我覺得還好,不能算是什麼很嚴重的問題,像有聽說多年前某個很紅的節目的主持人(百XXX)在收工之後,在坐車離開時很喜歡直接把節目的女助理拉過來坐在他們大腿上,這種的竟然沒被爆出來我就覺得蠻趣味的
性騷擾不關年代,就因為這種傷害是一輩子的事,多年前發生仍然需要療癒,他們不應該抓出來罵嗎?要知道,那些多年前的加害者早就認為沒事了,但那些被害人還在默默療傷,說的這麼輕鬆實在是讓人失望
@@samuelchen4853 " 其實黃子佼、宥勝這種的我覺得還好,不能算是什麼很嚴重的問題 ",What!!你說甚麼?他們都觸犯了刑法,還不算甚麼??!!尤其黃子佼還是對未成年人,且兩位受害者眾,能說還好,這種迂腐觀念實在讓人無言
@@samuelchen4853 黃子佼還請被害人把衣服脫掉要她拍裸照喔 被害人因為害怕哭出來他還誇讚對方
我之前在國外公司工作就遇到老闆性騷擾(各種肢體接觸碰觸讓人很不舒服)當時有試著跟自己的女性經理求助~後來發現原來大家都是一樣的,我的經理也是飽受性騷擾,當然後來我就選擇辭職去解決這件事,通常吞聲忍氣都肯定屬於弱勢,我到現在還是希望我前老闆會有報應的一天
超棒的訪談,范姐和律師都很棒!我收穫很多。
不過有個問題想問,目前爆出來的案件裡,有行為人控告被害人妨礙名譽的,請問這件事在法院上是誰來負舉證責任呢?畢竟很多時候性騷擾是難以舉證的,而通常又是告人的該負舉證責任,所以我就很好奇這個問題。
當然是前一個案件的行為人囉 一碼歸一碼啊 性騷是性騷 妨害名譽是妨害名譽 不管怎樣不會是被告要先舉證清白
@@蔡定揚 但我很好奇,告人妨礙名譽的要怎麼舉證?
假設行為人真的沒有性騷擾,他要如何舉證不存在的行為?(我只是假設而已)
所以才是吊詭的啊 嗚嗚
如果是被誣的 還得反過來舉證沒有這件事 如果原本不成立的理由就是證據不足 那基本上被控方就是吞下去囉 所以重要的是呼籲大家不要公審 與遭公審後有沒有救濟手段 性騷案件的處理方式剛好在這裡打了一個大死結 令人無力 留言區裡才會一面倒的一堆覺得要誣告問責的意見
我其實很好奇一件事情,如果A告B性騷擾,而法院判決卻不成立,其中A受到的名譽損失該如何被彌補
有時候光是被告性騷擾就足以使一個人社會性死亡了,而性騷擾醜聞爆發時通常鋪天蓋地,而法院還你公道時卻無人關注
希望范姊可以做一期相關的節目來解答疑惑
希望這一連串事件能喚起提升台灣性教育質量,建立性別、人與人互相尊重的健康觀念。
從最根本減少未來可能的加害與被害發生。
看到MeToo運動
老實說我完全不會想到那些有機會發聲的弱勢受害人
反而是直接聯想到強尼戴普案
這在當年,不也是MeToo其中一個引以為傲的例子嗎?
第一時間,強尼戴普 除了被解除幾個電影系列的合約,也丟失了幾個角色的合約
第一時間,人們想到的是強尼戴普身為男性必定佔據強勢地位
第一時間,強尼面對著無數切割
第一時間,幾乎全網都在批判他
老實說如果不是因為強尼心態夠好,否則我們或許早早的就會看到跳樓新聞
總的來說
我個人其實很反對MeToo運動
沒錯,這運動確實是起到提醒人們尊重他人的意義
但不可否認的是,因為MeToo的低門檻,所以也非常容易被濫用
比如說濫用來公審某人,濫用來進行政治攻防
現階段,或許就那麼剛好台灣MeToo運動站出來的都還能經得起考驗
(也就邱臣遠一人反提告誹謗,但這位的目前還算是風平浪靜)
如果,我是說如果
真的有那麼一宗假的MeToo
然後真就那麼巧,這位被告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足
那就有可能釀成大禍
到時候只怕台灣性別平等都要大倒退
影片中提到只要有一個Mee too事件是假的,整體環境又會開倒車,近期網紅多米多羅被控性騷但輿論似乎不站在女方這邊,想請問范姊對這件事的看法是如何?
同意,我也想知道阿姨想不想知道 38:00
搞不好假的metoo一堆
內容真的好有用。👍謝謝❤
正常男人必須學會保護自己避免遇到碰瓷狀況,盡量不在「隱蔽覆障並可作任何男女行為的處所」跟女性共處。一旦發生這種狀況,塊淘。
就是論事 要毀一個人很容易 我還是比較相信證據 目前很多都片面之詞沒有實質證據,都很難相信,會不會只是事後諸葛 或當下你情我願事後反悔
這種事真的很難界定,跟一些打招呼、閒聊、破冰話題都相重疊。
個人覺得主要還是看二人之間的關系和是否拒絕過還一直進行,不然男生以為二人正在交往,結果一摟腰就被告…。
以後二個單身男女交往要抱之前都要問一下,或先問是不是交往中並且錄音,但有的女性可能會覺得對方被動像木頭且呆頭,未來的二性關系太難了…。
有些問題你只問一次肯定不會出事,但對方反應不好還一直問就會危險
謝謝這集,很棒! 學到很多
不只是發生一件假的,就會影響me too運動,彈性疲乏(看太多、聽太多爆料可能也會影響me too運動;另外像公司有申訴的流程,以演藝圈的爆料,跟誰申訴、如何查證、由誰查證,目前也沒提供救濟的管道及流程
剛好直播前出現仔交案例,這集讚!🥹 (道歉也應府和比例原則
我覺得 “性騷擾” 和 “不禮貌行為” 很容易被模糊化。
當一位長官或同事,他本身沒有意圖但卻很自然對異性搭肩牽手等等,或是說些黃色笑話,很大的機會會被認定為性騷擾,可是這也很可能只是文化或是當下情境造成的(例如異國文化、大家聊天起哄或在公車狹小的空間)
當然是不是有意的,受害人當下很難判別,所以當下不舒服,還是應該當下告誡對方。
這起 me too 事件,旁人還是應該從證據看待整體事件,因為牽涉到的人,各個都有利益糾葛的疑慮,是真是假只有當事人清楚。理性看待這才能給真正的被害人有個合理交代,並且沒有無辜被冤枉的加害人出現。
其實你講的行為本身就是性騷擾了...只要有證據,這樣看來反而覺得你把性騷擾的定義太寬容,而且會給這些噁男辯解自己只是不小心的機會
來看一下這則性騷擾新聞案例吧!
th-cam.com/video/2yQ8LvBdTzw/w-d-xo.htmlsi=6SODCHbb0qlsOnSx
幾個問題:
1. 如何舉證?
2. 申訴後,有何不利後果? 例: 被排擠, 被FIRE...等
3. 性騷擾要找律師? 被害者可能會想到費用....
PS. 7:23 范琪斐 盤腿是否有經對方同意? (擔心腳臭? 😉)
38:39 被害人要求不合理.... → 易被認為是【女權自助餐】!
40:21 喝醉不能當性騷擾免責的理由.... → 但...吸毒或思覺失調卻可以連殺人都無罪! (奇怪的法律?)
42:58 被害人常被質疑的,有幾點:
* 怎不反抗? 怎不去告?
* 怎麼隔那麼久,現在才提出?
* 是否在蹭? 或過度反應?
明明男生女生都會被性騷擾,勇於出面發聲的都該被支持
發現一些男生會利用男生受害者沒被處理來否定女性受害者的受害經驗,這對每個受害者都不公平
您說的很正確,但問題在「騷擾的認定」之上
性騷擾認定一直都是很明確的
以統神的例子來說
"趁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就符合性騷擾定義
若有強制性刑責會更重
且沒有排除男性的權利,男性受害者一樣適用
@@麗莎-b7m 那如果不是刻意只是不小心碰到但被碰瓷敲竹槓呢?
我自己是覺得誰叫你是台灣現代男性就具備這種原罪啦
就像你如果是美國黑人或中國過去的女性一樣
如果我明天被搞要我去被關還判無期徒刑或死刑我也沒有怨言,我只能就我能找的事實說話,可是真的被搞了我也只能接受
@@麗莎-b7m 明明剛剛才看到 PTT 有寫的
「如果真的都要靠被害者主觀認定,那冤案報不完了,重點還是在於情境認定」
「畢恆達和莊喬汝都認為,並不是『某人覺得不舒服,就等於性騷擾』。畢恆達和莊喬汝説
,判定性騷擾要有4個要素『性』、『主觀』、『客觀』和『權力』。」
但其實仔細想想,可以透過輿論跟文化傳播把客觀情境認定操作到對某個族群極度不友善(就像目前的女性被害者一樣)
所以我覺得原罪就是只有接受,不然就乖乖自我隔離或自殺
你有權利告,每個人都有,你被搞只是你玩輸了而已。不過我還是覺得 Me too 是合理的要勇敢出來發聲
寧可社會被搞到反過來男性被迫害起碼補償了目前歷史上對女性的不公,等到時候真的太嚴重了再反過來思考吧
因为这类男人嘴上都是正义
心理想的是女人闭嘴 老老实实让我骚扰
這才是真正可以保護受害者的角度啊,這幾天開始有想出名的把這個ME TOO運動當作工具來抹黑人格的操作了!必須想辦法遏止這種歪風以免真正需要受保護的人求助無門啊!
我個人覺得太粗糙,有心人也會利用這類情況,取得自己的利益。
我並不覺得Me too 不好,
但我覺得多拿出來是好事,
我也曾有過幾次被騷擾的不舒服,
但被說我太敏感,也有人說這是國外正常交流的文化方式,
也曾不經意地狀況下無意的,搞笑或是帶一些歡樂的氣氛時,被人說我性騷擾,這定義也有時很看人的好看程度,或是受歡迎程度,
反之也是一樣,
不然也不會聽到,
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
最不好笑的是,你當被一個受歡迎或是美貌較為出眾的人,指控性騷擾,旁邊的人也會因為這些影響到判別,變成群體說謊指控時,告訴大家,這也是霸凌的一種,你說看看,這要如何舉證誰是真的受害者,誰才是真的被害者,有時冤案也就這樣產生。
沒有一個人證時,這要如何證明誰才是無辜的。
以上,請提供想法。
沒有攝影機,還有一堆人說同一件事,甚至都不在場,最後就說,那個誰誰告訴我,或者忘記是誰說,然後就又不了了之。
小時候都教肩膀以下膝蓋以上是禁區只要碰到就是性騷擾,然後別人只要有說不舒服還碰就是性騷擾
但是為了避免麻煩所以我從來不肢體接觸,畢竟長的性騷擾還是不要亂碰為好
我想了想為什麼我會那麼怕接觸,大概是因為之前看過有人被說是性騷擾犯就變成性騷擾犯了,不需要調查等等,大家也沒有無罪推定等等概念,口耳相傳就毀了一個人,就算最後調查出來被平反,但是只有加害受害的人會關注調查結果其他人根本不在意,謠言不在意結果,而謠言造成的傷害也不會因為調查結果出來而停止。
21:03 「你的烤雞在我手裡」XDDD
字幕一直看到烤雞好餓喔XDDD
好節目
性騷擾中女性似乎佔了多數,但也請大家重視也有很多壓抑之下不敢講的男性,這些男性可能更急需要幫助,不是每個男生個性都是大辣辣明天就忘記,很漫長的路,台灣還要加油
有讨论,就会有进步。感谢分享。
好像沒有提到
被誣告後的反制措施?
男性或女性被指控性騷擾
不管是否真實工作都受影響
這樣是否能求償?
For老闆:
不要對質要分開約談
保密調查
從屬業務隔離
兩個月內調查完畢
性騷最大的爭議...就是如何界定....這個範圍、認知還未建立
被誣告及因為追求而被加油添醋的比例搞不好比真正的metoo還多,而這些人的損失更大,因為名聲受損影響到受害者的生活和人際關系,但誣告者受到的懲罰與代價卻和被誣告的不成比例。
那請問怎麼解決誣告的問題 現在也有出現情況是 網友根據某"匿名"女網友網路上影射某男性性騷 然後網友不論真偽就直接公審 男方解釋也沒人信 然後女性只要堅持有 男性除非拿得出證據 不然就會遭受輿論瘋狂轟炸 甚至事業毀掉 要平權不要只會站女性角度看事情 不然台灣性別意識永遠不會進步
范姐这期的内容很好看!小小提一点,左下角闪烁的动态灯泡,感觉对视觉上有一点点干扰,可以看下能不能优化一下。
我也是覺得有點干擾,主要是中間有一個frame燈泡是透空的沒有填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