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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律師詳細的解說
這集很實用,律師講解得清楚明瞭,且後面還有加入律師不同層面的看法,覺得很讚!!
律師講得很婉轉,有法律知識的人心知肚明,當然粉絲可以說他是外國人,但律師只是教你台灣的法律常識
就好像討論美國人殺人 也沒什麼實質制裁 因為他在國外 (不過如果老高是台灣人 人在國外犯案 還是有屬人主義 但感覺終究還是日本那邊處理 原作也沒有要告的感覺 就當老高是沒附連結的翻譯者吧)
@@notoyz_30mm 台灣人在國外犯案 還是有屬人主義 ? 是嗎 ? 好像不是這樣, 可以告訴我法條嗎? 我想查查. (很多人在國外小額詐騙台人, 書記官說會告不成)
@@貓腳印-h7v 一.針對殺人的部分:(一)刑法第7條本文規定,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二)刑法第271條第1項規定之殺人罪屬前二條以外之罪,且最輕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殺人,亦有我國刑法之適用。二.針對詐欺的部分:(一)刑法第5條第11款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加重詐欺罪者,適用我國刑法。(二)故於境外詐騙之案件,應端視是否為加重詐欺罪,來判斷有無中華民國刑法的適用。(詐欺罪規定在刑法第339條;加重詐欺罪規定在刑法第339-4條)
@@notoyz_30mm殺人沒討論實質??
律師擺明講他沒辦法確定這樣是否構成侵權,你自己認為侵權把帽子扣在這律師身上真是高招
謝謝!
喵星律師講得很好,也很淺顯易懂~
太感謝了~😺😺
人性最大的惡,就是見不得別人好。
哇這真的是我目前看過最中肯、中立又專業的分析了,謝謝分享~特別是有在創作的人(不同領域就是了),對11:23 的結論真的特別深有同感啊~
老高那裏的已經變宗教團體了吧ww
確實呀,因為我看過很多案件講解型的TH-cam的影片,因為案件就是那樣,他的順序就是那樣你,講解的順序也就是那樣子,所以很多都會重複性相當的高,只不過你引用的素材庫或是引用的片源可能有些差異,如果說他們都更有辦法的話拿到警方的公佈片段跟數據,那像是影片的相似度會高達50%以上了,那這時候要說他們是的創作提抄襲嘛…我覺得也太過了,因為他們的來源都是根據警方或是官方所公佈的數據啊!所以這次老高的抄襲事件,關於架構,是否也都來自同一份研究數據就不得而知了,因為雙方都沒有提供所有以的參考數據。
謝謝講解。我不喜歡的是老高出事後的態度,用歪理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就是有侵害著作權,以及就是有抄襲的部分。但是還想要自圓其說的帶過。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你可以說你對於抄襲的想法沒什麼大不了,也是量產的方法,但不能用歪理說不是抄襲,以及沒有侵害著作權。我曾經看一部老高講瀕死經驗的影片,事後很感興趣想去上網找資料。但我發現老高的內容都只是來自於某一篇文章報導,幾乎一模一樣。而且在查了更多資料後,發現那篇文章寫得內容很淺薄跟片面,有很多資料跟爭議都不包含在裡面。心得,老高的影片並不是每一部都是自己花大量時間找資料跟疏脈絡的。所以內容很多部分可能有錯誤或缺漏,不能盡信,大家還是要保有判斷能力。
根本沒人懂,,(包括這個律師),,又何必批評別人的態度,,,這沒有長時間的磨合與約定成俗,,動不動就觸法,現代yt恐怕都要下架吧
@@win-sj6hd 標點符號都錯,你也觸法了,唯一死刑。
依你的講法,老高應該學總裁,根本不用理,過一段時間自然就沒事了
我也是对他的回应态度有些反感。我上网同不少新加坡网友聊这事, 大家都觉得他态度不端正。我看网上香港网民也是批评声多。
已訂閱眾多律師的講解當中喵星律師講的最周全、客觀
沒有那兩篇智障聲明 觀感還好一點XD
那兩篇真的公關災難😂
懸案類的 ytr 我有追幾個,不過一些經典大案都會重複,這時候就能看出每個人風格都不同了,這時候也能比較出功力的不同了,說得好的訂閱自然高
我也是追好幾個懸案類YT,雖然重點的素材片段都一樣,但是每個人的陳述與講解方式不同,所以看到老高那段幾乎是翻譯的部分就覺得很不舒服。那些懸案類YT講解同一個案件,但是完全相同的片段時長也沒看過這麼長的
@@noyuki064 不舒服你就別看 都是網上找的公開資料也要噴 老高就只是說故事給他老婆聽 你就別嗶嗶不停
我最喜歡X調查 Will的口條和解讀都很清楚 資料做的很棒
@@李浩志-l3w有標記內容參考出處是著作權法 #合理使用 的基本條件之一老高連出處都沒標在最低標準就 OUT 了
@@李浩志-l3w 你有認真看過藍泉媽媽的影片嗎?我也算從皇室戰爭時代就開始看老高的忠實粉,但這次真的很多處一模一樣,完全不遮掩,有的影片連小茉的提問都跟原影片的提問一樣,不是說故事,明顯是刻意的劇本,不用這樣無腦護航
老高在事件後的兩次說明跟一支影片的動作都很糟糕 顯示了完全不在乎智慧財的態度~~
投機取巧的心機者
中國人啊
反應了中國人的普遍現象
感謝律師! 不懂法律的人太多了 ,多數人根本不懂智財權,就事論事~老高確實目前在台灣法律上有其站不住腳的地方(扣分項)。
對,客觀的說法:是台灣的著作權法法律,請問老高究竟有沒有違法?是根據哪國的著作權法來認定?藍泉媽媽如果是完全站住腳的,何必要和解?讓人反而啟疑惑?和解是不是跟金錢有關?不過自媒體興起,應該有很多法律問題存在吧!
@@jenniferyuan4861 洗搞是不犯法的那問題來了這道德嗎?所有人都去拿別人搞來洗就好啦
這次出片速度好快啊
喵星律師說的很客觀!讚!
我是滿欣賞老高的口條的,但這跟抄襲是兩回事。 有些粉絲會講說,我就是喜歡看他影片,這我讚同呀。但他疑似抄襲的部分並不能因為你喜歡他就視而不見吧。 人家提出原影片有憑有據,然後被質疑的卻模糊焦點拍影片用口材來糊弄一些沒邏輯的人。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再去追蹤後續,但事實上有人逐字分析過後根本不構成所謂的抄襲,日本影片全文2712字老高全文6796字,就連最具爭議的地球上的哺乳類動物只有6,000種鳥類呢有9,000種爬行類動物有1萬種兩棲類動物有7,000種魚類有3萬種這段話都是源自於日本環境省的官方公開資料所以抄襲的點到底在哪裡?抄襲主題嗎?還是抄襲環境省?
@@1721922 又在講幾個字幾個字了,怎麼每個人的留言都長得差不多?
@@xxxxxxxxxxxxx47 不然呢?抄襲不看抄襲多少字不然要看什麼?看長相嗎?
@@1721922 人家律師都提到了會看質跟量了,沒在看影片?量只是判斷的其中之一,如果用一堆沒有質的量來水字數,然後說字數差距差這麼多不是抄襲,你覺得人家法院是傻嗎?
@@1721922 8:17 9:20 麻煩複習完再來回覆
梳理得很好~比近期也在講老高事件的某法學教授podcast好太多了哈哈
剛看完你的書.好看.長知識.謝謝您
感謝專業的講解 聽完蠻清楚的 😮
請教您 如果我有一個侵犯版權的影片 但是在被任何人檢舉之前就已經視相的下架 那會被要求索賠嗎?
老高影片似乎與那位日本YT是互相兼容創作的,已有網友挖到不少老高早於半年甚至一年以上的創作,但該日本創作者後續也有如此次昆蟲內容影片的片段引用,並且並不備註來源出處。其實這次的事件與論文抄襲有些類似,論文其實也有個引用字數占比的規定,但前提是要對該引用有完整標明出處,老高卻沒有在這段影片時間軸標明出處(大部分時間老高是會於一段對話的開啟前告訴觀眾該段內容出處與發出日期)。
抄襲這種事情在網路很常見,眼紅部分比較大,某些YT說的這次不是抄襲危機是公關危機,我非常認同😂
看別人的帶風向懶人包就高潮了?自己認真對比一下原片才說吧
我對老高抄襲是無感的 主要覺得惡心是各種洗地 帶風向的東西 感謝老高為大家驗了一場腦
@@羊毛不在羊身上同感我也覺得抄襲是小事但老高的回應跟無腦粉的言論真的讓人很火大
@@ichigaihitomono抄襲是小事~?
15秒的說法應是 來自於新聞台對於新聞現場採集的現場音的合理使用(經與NCC協調溝通後的原則)
這應該是要看被借鑒的資訊性質,但基本上都要尊重原作者的著作冠名(人格權):(一)公益資訊、政府公報:沒什麼限制,你願意轉發對方還很高興,只要不扭曲造假多半沒有什麼問題。(二)一般公開資訊:單純引用沒什麼問題,商業用途應該取得原作者同意授權,當然也不能更改原作者名稱。(三)學術性研究資訊:部份引用上應該詳細註明出處,有的在引用時也需取得原作者同意。大多不能作為商業用途,也不能扭曲、竄改相關數據或研究內容,全數照抄或極為相似當然是不行。
老師首播跟到!!
👍🏻
真的是近來看法律知識的,說實在,老高的影片我真的不知道哪裏好看=.=
以前也喜欢在网上发表东西,但正是因为看多了这些抄袭、模仿、借鉴事件,包括自己也有经历过被身边人直接剽窃创意,所以渐渐地就不再有发表的任何欲望了。我知道有很多人都跟我是一样的心态和选择。不是没东西讲,而是不想被毫无防备地拽入某种不愉快的状况中。版权问题中的边界很模糊,这一点令人觉得很麻烦。
我愛施律師❤
事後態度和面對的價值觀才是影響最大的畢竟沒有任何一個觀眾有權利裁定老高的行為是否違法大家做得僅僅只是自己的解讀而已
我只是看到原本影片是東方ゆっくり就進來了
這裡是說法律的頻道,我說說我的想法,對於合理使用的判斷,應該也包括"那個著作的預期受眾,依據客觀經驗,對於那個著作援引原著內容幅度的合理期待"例如學位論文應該就是能夠合理期待標準比較高的那群著作,而像我自己喜歡看的YT三國題材說書則是期待標準比較低的那群著作;雖然是期待標準比較低,但我自己可以依據那些三國說書人之間不成文的創作原則,默契及實際作品,合理期待他們彼此的視頻所謂"達到抄襲"與"符合原創"的程度或許簡單的類比成,法秩序版的創作秩序會比較好理解吧🙂
夭壽~你的講解好艱深,雖然我真的很想理解你的內容,但是....,這應該就是為什麼老高的敘事法這麼受大眾歡迎的原因了吧
老高的說法其實是錯認告訴乃論的意思,現實來說的確要原作者提出要求(告訴)才會有法律問題,不然頂多是道德問題。問題是在於走法律會曠日廢時且花費巨大所以不大會有作者提告(頂多是去信要求刪除),更別提跨國的告訴會更麻煩...
這個事情最搞笑的是一堆精神股東在假裝正義
抄不是道德问题,更多的是利益问题, 人类的文明发展至今都是在抄来抄去发展起来的,西方抄东方的印刷,火药,陶瓷, 东方抄西方的民主,金融,科学。
題外話一下,喵星律師的聲音好好聽😊
是不是可以錄個podcast 🫠
@@meowsing64 很可以喔☺️
看完施律師的影片,我決定選考要選智財法了,本來勞社與智財猶豫不決啊😂
祝金榜題名~
@@meowsing64 謝謝施律師😊
你應該是要當yt比較好 反正拿別人整理過的影片再拍一次 粉絲也買單 好棒喔
比較無言的是,腦洞烏托邦居然沒被說抄襲,有幾集幾乎一半的片段都是別人的
真的,忌妒的心態是更多,很棒的解說!
大家別再去點南拳媽媽的任何影片了, 他只是眼紅看老高的上億點閱率, 各種抄襲模仿老高小茉卻得不到觀眾喜歡,意外發現攻擊他人比較有市場流量 發現流量密碼, 南拳媽媽的意圖明確、從抄襲老高小茉、模仿老高小茉、致敬到拆解甚至攻擊到完全攻擊,這種藉由公平正義之名,進行破壞、迫害、傷害之實的行為-而且還有請徵信社調查一堆私人隱私,居心叵測 真的噁心人,特地去揭人隱私還做成影片要蹭流量,想藉由攻擊老高 蹭老高的極高流量 心態目的就是蹭老高蹭到被人看到 讓他從現在的3千多訂閱 快速爬上1萬訂閱開啟收益的門檻 !!!幻想這也想要585萬訂閱 取代老高的全亞第一神壇的地位!!! 想要獲得關注,可以自行努力,不要噴人。
精闢的分析
那附上資料來源取自哪裡,能降低侵占著作權的疑慮嗎?
我這人很簡單 只要原作沒意見 其他人就不要在那邊道德綁架
那藍泉不也是趁機蹭嗎…
律師的意思是,可以讓別人更有興趣更吸引看影片,會比創作構思排版編排更重要,所以啊,找辣妹美女帥哥猛男,把別人拍過的影片重拍一次,更吸引大家,創作者好悲哀唷,畢竟好看最重要嘛
抖音不就一堆複製跟拍的,拍到最後也不知道原創是誰了
@@diverg324 所以你覺得是抄襲囉🤭
著作权法因为有trips协议,大多数法域规定大致相同,但看完up主的视频以后,感觉跟在合理使用上,两岸认定上似乎差异比较大。大陆这边比较死板,合理使用的人,首先要指明自己是哪种合理使用(个人学习、介绍评论、新闻报道等),然后再根据类型,判定是否符合该种合理使用的要件,其中仅有“免费表演”这一项,会着重考虑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而常见的【介绍评论】【新闻报道】类型合理使用,完全不考虑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这一点非常反常识,我们在讲课、讲座、开庭的时候,都需要反复跟非专业人士说明。而篇幅多寡、是否突出、是否会对原作品的正常使用或市场销售造成不良影响等因素,是重点考察的要点。
感謝分享~
沒事啊,有人蹭有人diss,兩邊都有人去觀看,兩邊訂閱都增加,j個好😂
「合理使用」真的是個大坑。做教學研究工作的時候都很斗,用資料用起來都提心吊膽 (只能說「我...我是非營利啦XD」)。--BTW如果這些所謂的「知識型YTer」不重視資料來源,其實我也不會有興趣看就是了。因為我沒有辦法獲得影片之外的更多知識與正反觀點。
提油救火的回應.... 沒有被罰就算我賺到的心態,跟台灣農地工廠,各種違建,違停的概念差不多。
说得很好!
我發現大家討論這些事情時,好像都直接預設當事人一定沒有取得對方的同意或授權,你們到底怎麼知道的?你們是偷偷害進他們的電腦偷看嗎?還是你們去問過雙方了?如果沒有的話,我相信不管誰都不應該大聲嚷嚷說誰誰誰抄襲,你應該把這件事情告訴當事人,讓他去查清楚,讓他來做後續處理,其他不依照這種作法的,全部就只是想要藉著別人的知名度來增加流量罷了,跟什麼保護創作打擊抄襲一點關係都沒有。講現實,就算媽媽頻道認為人家抄襲,或是一千的人都說抄襲抄襲,如果當事人看了以後,他覺得沒有啊,或是他覺得歡迎大家使用呢?那就更加顯得媽媽頻道才是侵害別人權利,為了增加自己流量,就算當事人覺得真的被抄襲了,但是最後判斷的不是剛剛那些人,而是法官,這就更加顯得那些老愛說別人抄襲的人都是透過這種道德陷阱來當藉口,替自己增加流量的卑鄙行為罷了。他就是自己沒有原創性,只好一天到晚找其他影片來抄,抄著抄著就難免發現有些影片不能說十分雷同,只能說一模一樣,所以乾脆做指控抄襲的影片更能夠增加流量。而且我覺得所有律師講到著作權法,都講得好委婉保守,只會說著作權法裡面沒有抄襲,只有侵犯重製和改做的權利。都沒有律師敢直接說,其實著作權跟保護創意原創性沒有任何關係,它保障的是你允許別人抄襲你的作品的權利。重製就是整個照抄啊,改做就是部分抄啊。只要著作權者同意,愛怎麼抄就怎麼抄,當然會講得很好聽叫做取得授權,但是全部的意思就是取得抄襲的授權啊。我希望各位可以理解著作權跟創意沒有什麼關係,不要老喜歡說別人抄襲,就是沒創意到處抄的人才會發現別人正在抄啊,要是你忙著做原創內容,沒時間去找別人的東西來抄,哪可能發現這些啦!祝各位創意滿滿,一直忙著自己的創作,沒時間去變成人家增加流量的工具。
日本的著作權是否也是一樣的規定?
難怪阿莫哥現在比較少在講電影的解說了
平台上一堆人在講...現在用AI製作更加容易...
如果自己是清白的就不會刪聲明了,不攻自破
刪文 = 不清白,哪來的邏輯
「帶有嫉妒的心態居多」
@@mije6536 說自己是無辜的又把話吞回去,不就是了嗎?如果自己沒錯那大可不必刪文
@@226Liu 我看不懂你這句話,真的
@@Nyanpasu-l5b 刪文的原因這麼多,為什麼你可以一口咬定一個原因
其實 youtube 上不只是律師說的那幾種類型有搬運、截取別人影片,我看過很多是關於流浪動物(貓、狗)視頻的搬運,通常我很清楚知道那不是搬運者的視頻(有些早就看過的),我會留言告訴他那是侵權行為。
我也留過...對方説關你屁事😂
既然沒有100%,那各位就別再糾結於道德層面了好嗎⋯⋯道德層面來說通常只有人設崩壞會造成公關危機,也不適用於這個例子。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不要要求別人;自己做得到的事情,要感化別人(而不是用站在道德高地去指責)成為同路人。否則就是上法院打官司。
律師那我也有問題 新聞媒體上的引用各平台的影片 包含再製成YT影片的內容 原影片是不是也受到著作權的保護 所以如果我今天的影片在沒授權給新聞的情況下新聞卻報出來是不是就有侵害我著作權的問題 我沒這個問題 只是很不爽新聞媒體用網路片段當成新聞而已
還是叉雞講得對,抄不抄已經不是最糟糕,最糟糕是回應!
律師講得很對,有很多創作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再更進一步的,所以難免會有類似的地方,雖然老高的對於著作權的認知有點疑義,但是很高興律師對於老高的創作內容持肯定態度的,感謝律師分享看法!
對啊 尼克星好棒哦 為拳擊發光發熱 。大家趕快把別人辛苦整理構思排版的影片 一起再拍一次上傳 反正是為了社會好社會進步 ,今天拿a拍過的拍 明天拿b拍過的拍, 好棒哦 可以快速出片囉🎉🎉🎉
可是我看完5到10分鐘的精華影片後反而比較想去看原片欸
我比較好奇的是,如果老高他引用的部分本身就是公開論文的內容,而不是日本影片的原創文案那這樣算抄襲嗎?
看到底下吵的內容我都樂了😂,只要有利可圖100個人心裡就會有100種著作權法,法律本來就是道德的最後底限,我們顧好自己就好(看到一半想到大陸節目被南韓指控抄襲,小粉紅曰:‘’我抄你是看得起你,你要心懷感激~‘’,果然大國出人才)
喵星律師這一次給出很多深入淺出的著作權觀點,但還是會想看一些法院的實務判例作演示,不然感覺整個影片看完,還是不能很確定到底怎樣才算是“真正違反著作權的抄襲”。
9:33 都說要個案作判斷了,至少舉幾個實務判例吧?不然感覺還是很模糊
這個就是如果對方沒有主張 那基本上就沒有"法律上"的侵權了 (實際上應該是有參考)那如果對方主張了 法津就會依照喵星律師講的那幾點去裁定 是否侵權/侵權多少 是否需賠償/需賠償多少 等等 以對原創方的著作施予一定的保護&賠償 但老高仍然是可以使用的基本上就目前來講 老高應該是有參考對方影片來製作/翻譯 但一般在著作權上這是在台面下默許的 而給予原創方是一個"主張著作權"的權利 如果對方沒有主張他的權利 那老高就沒有違法 而正常一般像這樣有大量引用的 事先跟對方取得使用授權或至少提供出處會是比較沒有爭議的作法 (至少讓對方有可以主張的機會,不然對方根本不會知道你有使用)
聽完讓自己有點怕怕了~
喵星律師很不容易,願意表述批判鐵粉很多的YT~
老高的影片在法律上也許不算觸法,但道德上算是觸線。若能更直接的把影片的知識、架構歸功於原作者,或許爭議會少很多,但也會讓他能收獲到的盈利、讚譽少很多,這也或許是他選擇用誘導的方式而非直接表示為原創的方式去展示這些內容吧。
就算觸法也很難被罰. 他的國籍,目前傳說住新加坡, 那要適用國法? 還是打跨國法? 複雜。
主要是沒有造成利益損害,除非原作者有打算翻成中文重新上傳
若認真細想,當今這個時代,有很多方方面面、各類領域的事情,不少這部分的這一群人,莫不是依賴著〔法律與道德之間的灰色地帶〕,才得以名利雙收。講的通俗些:〔創作的內容如果沒有與相當知名的作品類似,其實大部分的受眾並不會用非常嚴格的放大鏡去檢視看待,但也不代表這些〈創作者們〉可以因此肆無忌憚或讓吃相難看〕。或許,我個人猜想,有的創作者們之間,或許彼此也有〔某種程度上無須明說的默契〕。也就是縱使明知有他人〔可能涉及抄襲〕自己的作品,但他們自己覺得還好、影響不多、涉及利益不大,硬要與對方爭論糾纏或提告,不僅費時、費力又費精神,即使告贏了,也不符合經濟效益,所以乾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不管怎麼說,這都是原作者吃麵、TY觀眾喊燙;作者既沒發文譴責也沒去告,你們急什麼? 即便是跑去告了官司打贏打輸也還不好說,打贏就是抄 打輸不就更難看了
@@MkGrA1放屁 老高有把別人出書的內容上傳影片 。塔綠班就塔綠班 在那邊裝法官
其實就如某律師如果要認為老高抄襲就只能找鑑定來結果由法院判,基本上很多著作權法不管重製等等只能由法院認定
如果都是以老高自己的認知為標準那就不需要法律存在了去問老高吧其實就像補習班老師跟一般老師聽了想睡不懂補習班老師聽了較好懂這就是教學內容一樣,但是有著作權的概念吧?
有問題YT就會BAN 被標了
會不會有點晚?話題都冷掉了
請教律師,藍泉媽媽 和南拳媽媽 是很相近的諧音,而且他們的這個頻道名字也是屬於盈利目的的 Brand Name, 請問要不要付給南拳媽媽 一定的商標侵權費用? 另外,藍泉媽媽私下請偵探調查老高隱私,臆測老高私人事情而且在公共場合公開,並在頻道内展示其私家偵探調查的報告 hard copy, 請問在台灣算不算觸法? 而且不知道在台灣這樣的行爲算不算道德淪喪,道德敗壞?總之在台灣以外很多人認爲這是毫無道德底綫的行爲。 請律師麻煩講解一下您的意見好嗎?謝謝齁
請問說書型的頻道,直接說書的內容或心得,像閱部客這種,是否算是侵權呢?
這個以前有人提過類似的疑問跟看法,有個人專出有聲書販售(這人還很有名),內容是直接解說別人的書或一些名著的內容跟心得,講好聽是說幫你節省時間帶你閱讀國內外各大好書跟名著。但講白點,他把書的內容都說完了,誰還會去買原作的書? 而且評論多少帶點主觀意識,也會影響讀者對書的印象。就類似YT上的電影解說頻道,但谷阿默都被告了,這作者可能名氣夠大文壇地位夠高,到現在一點事也沒有。
不看的人本來就不會看。
蠻好奇如果C截取A和B的影片內容,做了一期"比較B抄襲A"主題的影片,C是否同時有侵權A,B兩者的嫌疑
不用如果,已經很多人這麼幹了,YT上一堆這種蹭熱度影片。還有玩更花俏的,D去評論C針對"B抄襲A"的評論影片,然後直接擷取C裡的包含B跟A的比較影片,等於D的影片裡有C,C的影片裡又有B跟A,有種套娃的概念。
@@adarhigh就是我評論引用他,你評論引用我,他再評論引用你,無限循環。
符合公眾利益就屬於 #合理使用
@@brlin 我覺得是侵權 律師影片有說商業利取向 就上法院很扣分了 他們做這些蹭熱度影片是商業利益取向 而且未經授權就使用影片片段 要說什麼公眾利益 就連記者要去使用別人影片來報導 會去詢問持有人是否可以授權 這些人有嗎?
@@ShakeBearKing 實務上不是每個著作使用都需要經過授權(不論是否有商業使用),請參閱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的例外條款
片尾的結論我覺得不ok,就是什麼人看什麼頻道的概念吧淺顯易懂是很好,但問題在沒有驗證精神,老高往往都是似是而非、整篇照抄否則這次也不太可能被抓到,某些頻道與其說閒談比較像是在上課但專業度與老高相較之下,還是贏很多可以去看看雅桑的頻道講解超導體再和老高的影片做比較就知道了
你說老高是抄襲 那老高就是從文字上盜取 照這標準來看 那些懸案說書類用到別人影片片段素材 畫面的 就是畫面上盜取
如果新聞日文也很強就不會只截那段比較好翻譯的片段了~.~
有人在他的影片底下留言他們為 三高與芥末
只要符合 YT 引用創作 沒有合不合法問題 ...... 昆蟲那集 ... 有網路大神 用日文關鍵字 一樣的 文字內容 搜尋出來 一大串 內容都一樣 .......也不存在抄襲或 日文版 原創問題 PS: 日文版 聲音 是 AI 生成 跟老高 本人講述 也不一樣
你講得很有道理,但為甚麼你拿台灣的法律來講在日本人超日本人的事件阿😅
等等,老高不是台灣人那台灣的法律好像也規範不到他🤔還是著作權是不分國籍全球統一的?
有共通原則
沒統一誰要玩😂
大原則而已,國情不同,不同國家法律不可能全世界都統一的。就像全世界都反毒,但有些國家大麻合法化,有些國家則還是違法的。
可怕的不是老高, 是老高粉
❤
酸民的眼界真的很狹隘
真的 要看更長遠一點反正一百年後 大家都死了現在不抄 更待何時
真是太跟時事啦!
講那麼多,侵犯著作權 它 本身就不是公訴罪,所以我也不懂老高講得哪裡有錯,他說只有源的作者可以對他提出下架的要求,其他人則沒有。 但他不反對其他人對他的作品有抄襲的定義,若你覺得有,可以直接用拒看或檢舉,而他也不再回應。 就這樣啊
公訴罪笑死 讀點書吧
假如台灣人侵權其他國家的人 那麼其他國家的人發現後需要跑來台灣提告還是在本地提告呢
台灣的法律就別談了,大S跟現任買衣服還不是刷前夫的卡,這樣對嗎,法律上沒錯
冥王計畫 葉小釵 機動警察 亂世狂刀
老高粉:沒人提告等於沒抄襲
假如真有問題,卻不提告,會不會是原作者早知道了(可能私底下溝通授權過),然後原作也不想人家標注他才會有爭議(看來得拿私人訊息出來證明了,可是又會侵犯個人隱私)
@@jackey7589 真的有授權哪還會在這吱吱嗚嗚 ㄏㄏ
@@xxxxxxxxxxxxx47我不是說了那日本ytr可能不想被提到或標注嗎(老高說除非原作叫他下架,這就有玄機,那原作反應過了代表他知道,可是他也沒公開聲明或叫老高做什麼處理,代表這可能性存在)
@@jackey7589 腦補最厲害,依老高的回應,有授權早就講了,至於你說隱私的問題,他會在文章說他沒辦法給截圖,而不是在這扯1+1跟光速。
@@jackey7589 如果真的有授權的話原作有什麼好叫他下架?整個邏輯死亡。
你確定新聞擷的那段有權利或創作問題??那是一段很普通的話呢?(以你說的第三段來看)當然他講的那句沒有被要求就不會有抄襲肯定是錯誤的!
有標記內容參考出處是著作權法 #合理使用 的基本條件之一老高連出處都沒標在最低標準就 OUT 了
律師的意思是說,一個奶大穿少的女生,用很性感的肢體動作,把別人辛苦整理排版構思的影片重拍一次,也不該撻伐這樣的女生,因為她有讓很多人更有興趣的看影片,原來裸女更可以做出疑似抄襲的動作,當然帥哥猛男也可以囉,律師的觀點好棒哦,抓出錯誤的人是眼紅唷
抖音現在就一堆跟拍的吧 要不像個正義魔人一一去指責一下?
@@diverg324 哦 檢舉違規停車是假正義 因為還有其他巷子沒檢舉到 嗯嗯 棒棒
@@城武金-i3y 看盜板A片也是需要譴責, 侵犯著作權了
哇~有時候看留言,真的會發現苛薄跟極端是可以這麼流暢的表現啊
@@kiwi616 你是說律師嗎 嗯啊
粉丝: 我就爱看他偷东西。他偷的方式好优美。
要嘛就這樣老實講
老高自己應該是陷在講解「知識」時是否需要標注引用的必要性上面。他認為這是知識,而非創作,是客觀,而非主觀,是來自神的,不是來自人的。所以有嚴重的誤解。也就是說,雖然是因為照翻而有改作的疑慮,但是他認為對方對方提供的是「知識」而非「創作」所以不必標注出處。如果是今天引用書中的話,或是論文,可能還會講到這是來自哪一本書,此時就有版權概念,但當今天來源是來自別人的盈利影片,反而沒有那麼深的版權意識。他認為今天我只是翻譯了別人影片的一段話,沒有直接擷取別人的影片,甚至連說話的方式都是我自己的方式,肯定沒有改作問題。幾乎就是踩在模糊地帶在創作。今天也是借了這個機會,讓我們再次理解了著作權的概念,謝謝律師!
我想清楚地說以合理使用法來說 引用不能避免被告抄襲TH-cam 說明了要用人家的片就要先得到人家同意 還是自己引用論文和網上資料再給人家credit 吧 老高做到那麼大 這些錢是需要用的 自己做資料搜集 自己做好審查 以他一年賺那麼多 用幾百萬不算多
打一個6百萬的網紅名字 「引用」在你的主題 你難道不是蹭嗎? 當然沒違法。 但其心可議啊 !
我就想問的是,老高又不是臺灣人,這也可以吵這麼久哈哈哈
律師的責任就是宣傳台灣法律...但他們從不告訴你台灣法律能用在外國人身上嗎😂
因為選舉快到炒作仇中情節.增加賴神選票
吃瓜不嫌事大
台灣著作權法長臂管轄日本國,這我喜歡!
老高是大陸的TH-camr ? 博主?
大惊小怪。演讲也可以抄袭啊。很多都抄袭或模仿。翻译不是抄袭因为有加工。
吊打瑩真律師 講得很公正
沒問題就是沒問題 酸民一堆 講那麼多屁話
我看的是老高跟小茉的互動,這是抄襲嗎?
同為創作者 這樣算不算蹭熱度 ?
像古阿莫在平台上屬於合法使用...但在台灣法律上又可以説不合法...所以著作權法也是讓人搞不懂😂
平台的規定可以就可以不管法律??YT的規定大於著作權法的意思??
@@蘇普-e3n 確實平台規定已經大於著作權法了...也可以説這平台超過一半以上的影片都有違法著作權
@@林志緯 平台規定歸平台規定 法律歸法律如果平台規定太嚴 做影片會很綁手綁腳 會導致許多人不會想在yt上發布影片 可能會改到其他平台(EX:抖音)上但如果平台上影片侵權 還是會受罰 但很曠日廢時 像古阿莫從被告到和解間就花了2年多 但這2年的期間古阿莫還是照樣能靠其他影片的流量及業配賺錢
推鑒小茉頻道的陰天下雨整老高系列 不過很久沒更了 新加坡不是很常下雨嗎?😂
那个频道我没看, 新加坡这个时候经常下雨。不过也要看地点, 我住中部, 雨水比较少。
@@TheHongkc 是這樣啊~您好啊👋👋👋小茉是老高的太太以前住日本時拍的,他們前幾年才移住新加坡的,現在好像還是吧
@@mina879 哈啰您好,不清楚他们是不是还在新加坡。之前老高是工作需要把他派过来,现在他不干电脑工作了,也许就回日本了也说不定。
謝謝律師詳細的解說
這集很實用,律師講解得清楚明瞭,且後面還有加入律師不同層面的看法,覺得很讚!!
律師講得很婉轉,有法律知識的人心知肚明,當然粉絲可以說他是外國人,但律師只是教你台灣的法律常識
就好像討論美國人殺人 也沒什麼實質制裁 因為他在國外 (不過如果老高是台灣人 人在國外犯案 還是有屬人主義 但感覺終究還是日本那邊處理 原作也沒有要告的感覺 就當老高是沒附連結的翻譯者吧)
@@notoyz_30mm 台灣人在國外犯案 還是有屬人主義 ? 是嗎 ? 好像不是這樣, 可以告訴我法條嗎? 我想查查. (很多人在國外小額詐騙台人, 書記官說會告不成)
@@貓腳印-h7v
一.針對殺人的部分:
(一)刑法第7條本文規定,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
(二)刑法第271條第1項規定之殺人罪屬前二條以外之罪,且最輕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殺人,亦有我國刑法之適用。
二.針對詐欺的部分:
(一)刑法第5條第11款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加重詐欺罪者,適用我國刑法。
(二)故於境外詐騙之案件,應端視是否為加重詐欺罪,來判斷有無中華民國刑法的適用。(詐欺罪規定在刑法第339條;加重詐欺罪規定在刑法第339-4條)
@@notoyz_30mm殺人沒討論實質??
律師擺明講他沒辦法確定這樣是否構成侵權,你自己認為侵權把帽子扣在這律師身上真是高招
謝謝!
喵星律師講得很好,也很淺顯易懂~
太感謝了~😺😺
人性最大的惡,就是見不得別人好。
哇這真的是我目前看過最中肯、中立又專業的分析了,謝謝分享~
特別是有在創作的人(不同領域就是了),對11:23 的結論真的特別深有同感啊~
老高那裏的已經變宗教團體了吧ww
確實呀,因為我看過很多案件講解型的TH-cam的影片,因為案件就是那樣,他的順序就是那樣你,講解的順序也就是那樣子,所以很多都會重複性相當的高,只不過你引用的素材庫或是引用的片源可能有些差異,如果說他們都更有辦法的話拿到警方的公佈片段跟數據,那像是影片的相似度會高達50%以上了,那這時候要說他們是的創作提抄襲嘛…我覺得也太過了,因為他們的來源都是根據警方或是官方所公佈的數據啊!
所以這次老高的抄襲事件,關於架構,是否也都來自同一份研究數據就不得而知了,因為雙方都沒有提供所有以的參考數據。
謝謝講解。
我不喜歡的是老高出事後的態度,用歪理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就是有侵害著作權,以及就是有抄襲的部分。但是還想要自圓其說的帶過。
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你可以說你對於抄襲的想法沒什麼大不了,也是量產的方法,但不能用歪理說不是抄襲,以及沒有侵害著作權。
我曾經看一部老高講瀕死經驗的影片,事後很感興趣想去上網找資料。但我發現老高的內容都只是來自於某一篇文章報導,幾乎一模一樣。而且在查了更多資料後,發現那篇文章寫得內容很淺薄跟片面,有很多資料跟爭議都不包含在裡面。
心得,老高的影片並不是每一部都是自己花大量時間找資料跟疏脈絡的。所以內容很多部分可能有錯誤或缺漏,不能盡信,大家還是要保有判斷能力。
根本沒人懂,,(包括這個律師),,又何必批評別人的態度,,,這沒有長時間的磨合與約定成俗,,動不動就觸法,現代yt恐怕都要下架吧
@@win-sj6hd 標點符號都錯,你也觸法了,唯一死刑。
依你的講法,老高應該學總裁,根本不用理,過一段時間自然就沒事了
我也是对他的回应态度有些反感。我上网同不少新加坡网友聊这事, 大家都觉得他态度不端正。我看网上香港网民也是批评声多。
已訂閱
眾多律師的講解當中
喵星律師講的最周全、客觀
沒有那兩篇智障聲明 觀感還好一點XD
那兩篇真的公關災難😂
懸案類的 ytr 我有追幾個,不過一些經典大案都會重複,這時候就能看出每個人風格都不同了,這時候也能比較出功力的不同了,說得好的訂閱自然高
我也是追好幾個懸案類YT,雖然重點的素材片段都一樣,但是每個人的陳述與講解方式不同,所以看到老高那段幾乎是翻譯的部分就覺得很不舒服。那些懸案類YT講解同一個案件,但是完全相同的片段時長也沒看過這麼長的
@@noyuki064 不舒服你就別看 都是網上找的公開資料也要噴 老高就只是說故事給他老婆聽 你就別嗶嗶不停
我最喜歡X調查 Will的口條和解讀都很清楚 資料做的很棒
@@李浩志-l3w有標記內容參考出處是著作權法 #合理使用 的基本條件之一
老高連出處都沒標在最低標準就 OUT 了
@@李浩志-l3w 你有認真看過藍泉媽媽的影片嗎?我也算從皇室戰爭時代就開始看老高的忠實粉,但這次真的很多處一模一樣,完全不遮掩,有的影片連小茉的提問都跟原影片的提問一樣,不是說故事,明顯是刻意的劇本,不用這樣無腦護航
老高在事件後的兩次說明跟一支影片的動作都很糟糕 顯示了完全不在乎智慧財的態度~~
投機取巧的心機者
中國人啊
反應了中國人的普遍現象
感謝律師! 不懂法律的人太多了 ,多數人根本不懂智財權,就事論事~老高確實目前在台灣法律上有其站不住腳的地方(扣分項)。
對,客觀的說法:是台灣的著作權法法律,請問老高究竟有沒有違法?是根據哪國的著作權法來認定?藍泉媽媽如果是完全站住腳的,何必要和解?讓人反而啟疑惑?和解是不是跟金錢有關?
不過自媒體興起,應該有很多法律問題存在吧!
@@jenniferyuan4861 洗搞是不犯法的
那問題來了這道德嗎?
所有人都去拿別人搞來洗就好啦
這次出片速度好快啊
喵星律師說的很客觀!讚!
我是滿欣賞老高的口條的,但這跟抄襲是兩回事。 有些粉絲會講說,我就是喜歡看他影片,這我讚同呀。但他疑似抄襲的部分並不能因為你喜歡他就視而不見吧。 人家提出原影片有憑有據,然後被質疑的卻模糊焦點拍影片用口材來糊弄一些沒邏輯的人。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再去追蹤後續,但事實上有人逐字分析過後根本不構成所謂的抄襲,日本影片全文2712字老高全文6796字,就連最具爭議的
地球上的哺乳類動物只有6,000種
鳥類呢有9,000種
爬行類動物有1萬種
兩棲類動物有7,000種魚類有3萬種
這段話都是源自於日本環境省的官方公開資料所以抄襲的點到底在哪裡?抄襲主題嗎?還是抄襲環境省?
@@1721922 又在講幾個字幾個字了,怎麼每個人的留言都長得差不多?
@@xxxxxxxxxxxxx47 不然呢?抄襲不看抄襲多少字不然要看什麼?看長相嗎?
@@1721922 人家律師都提到了會看質跟量了,沒在看影片?量只是判斷的其中之一,如果用一堆沒有質的量來水字數,然後說字數差距差這麼多不是抄襲,你覺得人家法院是傻嗎?
@@1721922 8:17 9:20 麻煩複習完再來回覆
梳理得很好~比近期也在講老高事件的某法學教授podcast好太多了哈哈
剛看完你的書.好看.長知識.謝謝您
感謝專業的講解 聽完蠻清楚的 😮
請教您 如果我有一個侵犯版權的影片 但是在被任何人檢舉之前就已經視相的下架 那會被要求索賠嗎?
老高影片似乎與那位日本YT是互相兼容創作的,已有網友挖到不少老高早於半年甚至一年以上的創作,但該日本創作者後續也有如此次昆蟲內容影片的片段引用,並且並不備註來源出處。
其實這次的事件與論文抄襲有些類似,論文其實也有個引用字數占比的規定,但前提是要對該引用有完整標明出處,老高卻沒有在這段影片時間軸標明出處(大部分時間老高是會於一段對話的開啟前告訴觀眾該段內容出處與發出日期)。
抄襲這種事情在網路很常見,眼紅部分比較大,某些YT說的這次不是抄襲危機是公關危機,我非常認同😂
看別人的帶風向懶人包就高潮了?自己認真對比一下原片才說吧
我對老高抄襲是無感的 主要覺得惡心是各種洗地 帶風向的東西 感謝老高為大家驗了一場腦
@@羊毛不在羊身上同感
我也覺得抄襲是小事
但老高的回應跟無腦粉的言論真的讓人很火大
@@ichigaihitomono抄襲是小事~?
15秒的說法應是 來自於新聞台對於新聞現場採集的現場音的合理使用(經與NCC協調溝通後的原則)
這應該是要看被借鑒的資訊性質,但基本上都要尊重原作者的著作冠名(人格權):
(一)公益資訊、政府公報:沒什麼限制,你願意轉發對方還很高興,只要不扭曲造假多半沒有什麼問題。
(二)一般公開資訊:單純引用沒什麼問題,商業用途應該取得原作者同意授權,當然也不能更改原作者名稱。
(三)學術性研究資訊:部份引用上應該詳細註明出處,有的在引用時也需取得原作者同意。大多不能作為商業用途,也不能扭曲、竄改相關數據或研究內容,全數照抄或極為相似當然是不行。
老師首播跟到!!
👍🏻
真的是近來看法律知識的,說實在,老高的影片我真的不知道哪裏好看=.=
以前也喜欢在网上发表东西,但正是因为看多了这些抄袭、模仿、借鉴事件,包括自己也有经历过被身边人直接剽窃创意,所以渐渐地就不再有发表的任何欲望了。我知道有很多人都跟我是一样的心态和选择。不是没东西讲,而是不想被毫无防备地拽入某种不愉快的状况中。版权问题中的边界很模糊,这一点令人觉得很麻烦。
我愛施律師❤
事後態度和面對的價值觀才是影響最大的
畢竟沒有任何一個觀眾有權利裁定老高的行為是否違法
大家做得僅僅只是自己的解讀而已
我只是看到原本影片是東方ゆっくり就進來了
這裡是說法律的頻道,我說說我的想法,對於合理使用的判斷,
應該也包括"那個著作的預期受眾,依據客觀經驗,對於那個著作援引原著內容幅度的合理期待"
例如學位論文應該就是能夠合理期待標準比較高的那群著作,
而像我自己喜歡看的YT三國題材說書則是期待標準比較低的那群著作;
雖然是期待標準比較低,但我自己可以依據那些三國說書人之間不成文的創作原則,默契及實際作品,
合理期待他們彼此的視頻所謂"達到抄襲"與"符合原創"的程度
或許簡單的類比成,法秩序版的創作秩序會比較好理解吧🙂
夭壽~你的講解好艱深,雖然我真的很想理解你的內容,但是....,這應該就是為什麼老高的敘事法這麼受大眾歡迎的原因了吧
老高的說法其實是錯認告訴乃論的意思,現實來說的確要原作者提出要求(告訴)才會有法律問題,不然頂多是道德問題。問題是在於走法律會曠日廢時且花費巨大所以不大會有作者提告(頂多是去信要求刪除),更別提跨國的告訴會更麻煩...
這個事情最搞笑的是一堆精神股東在假裝正義
抄不是道德问题,更多的是利益问题, 人类的文明发展至今都是在抄来抄去发展起来的,西方抄东方的印刷,火药,陶瓷, 东方抄西方的民主,金融,科学。
題外話一下,喵星律師的聲音好好聽😊
是不是可以錄個podcast 🫠
@@meowsing64 很可以喔☺️
看完施律師的影片,我決定選考要選智財法了,本來勞社與智財猶豫不決啊😂
祝金榜題名~
@@meowsing64 謝謝施律師😊
你應該是要當yt比較好 反正拿別人整理過的影片再拍一次 粉絲也買單 好棒喔
比較無言的是,腦洞烏托邦居然沒被說抄襲,有幾集幾乎一半的片段都是別人的
真的,忌妒的心態是更多,很棒的解說!
大家別再去點南拳媽媽的任何影片了, 他只是眼紅看老高的上億點閱率, 各種抄襲模仿老高小茉卻得不到觀眾喜歡,意外發現攻擊他人比較有市場流量 發現流量密碼, 南拳媽媽的意圖明確、從抄襲老高小茉、模仿老高小茉、致敬到拆解甚至攻擊到完全攻擊,這種藉由公平正義之名,進行破壞、迫害、傷害之實的行為-而且還有請徵信社調查一堆私人隱私,居心叵測 真的噁心人,特地去揭人隱私還做成影片要蹭流量,想藉由攻擊老高 蹭老高的極高流量 心態目的就是蹭老高蹭到被人看到 讓他從現在的3千多訂閱 快速爬上1萬訂閱開啟收益的門檻 !!!幻想這也想要585萬訂閱 取代老高的全亞第一神壇的地位!!! 想要獲得關注,可以自行努力,不要噴人。
精闢的分析
那附上資料來源取自哪裡,能降低侵占著作權的疑慮嗎?
我這人很簡單 只要原作沒意見 其他人就不要在那邊道德綁架
那藍泉不也是趁機蹭嗎…
律師的意思是,可以讓別人更有興趣更吸引看影片,會比創作構思排版編排更重要,所以啊,找辣妹美女帥哥猛男,把別人拍過的影片重拍一次,更吸引大家,創作者好悲哀唷,畢竟好看最重要嘛
抖音不就一堆複製跟拍的,拍到最後也不知道原創是誰了
@@diverg324 所以你覺得是抄襲囉🤭
著作权法因为有trips协议,大多数法域规定大致相同,但看完up主的视频以后,感觉跟在合理使用上,两岸认定上似乎差异比较大。大陆这边比较死板,合理使用的人,首先要指明自己是哪种合理使用(个人学习、介绍评论、新闻报道等),然后再根据类型,判定是否符合该种合理使用的要件,其中仅有“免费表演”这一项,会着重考虑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而常见的【介绍评论】【新闻报道】类型合理使用,完全不考虑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这一点非常反常识,我们在讲课、讲座、开庭的时候,都需要反复跟非专业人士说明。而篇幅多寡、是否突出、是否会对原作品的正常使用或市场销售造成不良影响等因素,是重点考察的要点。
感謝分享~
沒事啊,有人蹭有人diss,兩邊都有人去觀看,兩邊訂閱都增加,j個好😂
「合理使用」真的是個大坑。
做教學研究工作的時候都很斗,用資料用起來都提心吊膽 (只能說「我...我是非營利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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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如果這些所謂的「知識型YTer」不重視資料來源,其實我也不會有興趣看就是了。
因為我沒有辦法獲得影片之外的更多知識與正反觀點。
提油救火的回應....
沒有被罰就算我賺到的心態,跟台灣農地工廠,各種違建,違停的概念差不多。
投機取巧的心機者
说得很好!
我發現大家討論這些事情時,好像都直接預設當事人一定沒有取得對方的同意或授權,你們到底怎麼知道的?你們是偷偷害進他們的電腦偷看嗎?還是你們去問過雙方了?如果沒有的話,我相信不管誰都不應該大聲嚷嚷說誰誰誰抄襲,你應該把這件事情告訴當事人,讓他去查清楚,讓他來做後續處理,其他不依照這種作法的,全部就只是想要藉著別人的知名度來增加流量罷了,跟什麼保護創作打擊抄襲一點關係都沒有。講現實,就算媽媽頻道認為人家抄襲,或是一千的人都說抄襲抄襲,如果當事人看了以後,他覺得沒有啊,或是他覺得歡迎大家使用呢?那就更加顯得媽媽頻道才是侵害別人權利,為了增加自己流量,就算當事人覺得真的被抄襲了,但是最後判斷的不是剛剛那些人,而是法官,這就更加顯得那些老愛說別人抄襲的人都是透過這種道德陷阱來當藉口,替自己增加流量的卑鄙行為罷了。他就是自己沒有原創性,只好一天到晚找其他影片來抄,抄著抄著就難免發現有些影片不能說十分雷同,只能說一模一樣,所以乾脆做指控抄襲的影片更能夠增加流量。
而且我覺得所有律師講到著作權法,都講得好委婉保守,只會說著作權法裡面沒有抄襲,只有侵犯重製和改做的權利。都沒有律師敢直接說,其實著作權跟保護創意原創性沒有任何關係,它保障的是你允許別人抄襲你的作品的權利。重製就是整個照抄啊,改做就是部分抄啊。只要著作權者同意,愛怎麼抄就怎麼抄,當然會講得很好聽叫做取得授權,但是全部的意思就是取得抄襲的授權啊。我希望各位可以理解著作權跟創意沒有什麼關係,不要老喜歡說別人抄襲,就是沒創意到處抄的人才會發現別人正在抄啊,要是你忙著做原創內容,沒時間去找別人的東西來抄,哪可能發現這些啦!祝各位創意滿滿,一直忙著自己的創作,沒時間去變成人家增加流量的工具。
日本的著作權是否也是一樣的規定?
難怪阿莫哥現在比較少在講電影的解說了
平台上一堆人在講...現在用AI製作更加容易...
如果自己是清白的就不會刪聲明了,不攻自破
刪文 = 不清白,哪來的邏輯
「帶有嫉妒的心態居多」
@@mije6536 說自己是無辜的又把話吞回去,不就是了嗎?如果自己沒錯那大可不必刪文
@@226Liu 我看不懂你這句話,真的
@@Nyanpasu-l5b 刪文的原因這麼多,為什麼你可以一口咬定一個原因
其實 youtube 上不只是律師說的那幾種類型有搬運、截取別人影片,我看過很多是關於流浪動物(貓、狗)視頻的搬運,通常我很清楚知道那不是搬運者的視頻(有些早就看過的),我會留言告訴他那是侵權行為。
我也留過...對方説關你屁事😂
既然沒有100%,那各位就別再糾結於道德層面了好嗎⋯⋯
道德層面來說通常只有人設崩壞會造成公關危機,也不適用於這個例子。
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不要要求別人;自己做得到的事情,要感化別人(而不是用站在道德高地去指責)成為同路人。
否則就是上法院打官司。
律師那我也有問題 新聞媒體上的引用各平台的影片 包含再製成YT影片的內容 原影片是不是也受到著作權的保護 所以如果我今天的影片在沒授權給新聞的情況下新聞卻報出來是不是就有侵害我著作權的問題 我沒這個問題 只是很不爽新聞媒體用網路片段當成新聞而已
還是叉雞講得對,抄不抄已經不是最糟糕,最糟糕是回應!
律師講得很對,有很多創作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再更進一步的,所以難免會有類似的地方,雖然老高的對於著作權的認知有點疑義,但是很高興律師對於老高的創作內容持肯定態度的,感謝律師分享看法!
對啊 尼克星好棒哦 為拳擊發光發熱 。大家趕快把別人辛苦整理構思排版的影片 一起再拍一次上傳 反正是為了社會好社會進步 ,今天拿a拍過的拍 明天拿b拍過的拍, 好棒哦 可以快速出片囉🎉🎉🎉
可是我看完5到10分鐘的精華影片後反而比較想去看原片欸
我比較好奇的是,如果老高他引用的部分本身就是公開論文的內容,而不是日本影片的原創文案那這樣算抄襲嗎?
看到底下吵的內容我都樂了😂,只要有利可圖100個人心裡就會有100種著作權法,法律本來就是道德的最後底限,我們顧好自己就好
(看到一半想到大陸節目被南韓指控抄襲,小粉紅曰:‘’我抄你是看得起你,你要心懷感激~‘’,果然大國出人才)
喵星律師這一次給出很多深入淺出的著作權觀點,但還是會想看一些法院的實務判例作演示,不然感覺整個影片看完,還是不能很確定到底怎樣才算是“真正違反著作權的抄襲”。
9:33 都說要個案作判斷了,至少舉幾個實務判例吧?不然感覺還是很模糊
這個就是
如果對方沒有主張 那基本上就沒有"法律上"的侵權了 (實際上應該是有參考)
那如果對方主張了 法津就會依照喵星律師講的那幾點去裁定 是否侵權/侵權多少 是否需賠償/需賠償多少 等等 以對原創方的著作施予一定的保護&賠償 但老高仍然是可以使用的
基本上就目前來講 老高應該是有參考對方影片來製作/翻譯 但一般在著作權上這是在台面下默許的 而給予原創方是一個"主張著作權"的權利 如果對方沒有主張他的權利 那老高就沒有違法 而正常一般像這樣有大量引用的 事先跟對方取得使用授權或至少提供出處會是比較沒有爭議的作法 (至少讓對方有可以主張的機會,不然對方根本不會知道你有使用)
聽完讓自己有點怕怕了~
喵星律師很不容易,願意表述批判鐵粉很多的YT~
老高的影片在法律上也許不算觸法,但道德上算是觸線。若能更直接的把影片的知識、架構歸功於原作者,或許爭議會少很多,但也會讓他能收獲到的盈利、讚譽少很多,這也或許是他選擇用誘導的方式而非直接表示為原創的方式去展示這些內容吧。
就算觸法也很難被罰. 他的國籍,目前傳說住新加坡, 那要適用國法? 還是打跨國法? 複雜。
主要是沒有造成利益損害,除非原作者有打算翻成中文重新上傳
若認真細想,當今這個時代,有很多方方面面、各類領域的事情,不少這部分的這一群人,莫不是依賴著〔法律與道德之間的灰色地帶〕,才得以名利雙收。
講的通俗些:〔創作的內容如果沒有與相當知名的作品類似,其實大部分的受眾並不會用非常嚴格的放大鏡去檢視看待,但也不代表這些〈創作者們〉可以因此肆無忌憚或讓吃相難看〕。
或許,我個人猜想,有的創作者們之間,或許彼此也有〔某種程度上無須明說的默契〕。也就是縱使明知有他人〔可能涉及抄襲〕自己的作品,但他們自己覺得還好、影響不多、涉及利益不大,硬要與對方爭論糾纏或提告,不僅費時、費力又費精神,即使告贏了,也不符合經濟效益,所以乾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不管怎麼說,這都是原作者吃麵、TY觀眾喊燙;作者既沒發文譴責也沒去告,你們急什麼? 即便是跑去告了官司打贏打輸也還不好說,打贏就是抄 打輸不就更難看了
@@MkGrA1放屁 老高有把別人出書的內容上傳影片 。塔綠班就塔綠班 在那邊裝法官
其實就如某律師如果要認為老高抄襲就只能找鑑定來結果由法院判,基本上很多著作權法不管重製等等只能由法院認定
如果都是以老高自己的認知為標準
那就不需要法律存在了
去問老高吧
其實就像補習班老師
跟一般老師聽了想睡不懂
補習班老師聽了較好懂
這就是教學內容一樣,但是有著作權的概念吧?
有問題YT就會BAN 被標了
會不會有點晚?
話題都冷掉了
請教律師,藍泉媽媽 和南拳媽媽 是很相近的諧音,而且他們的這個頻道名字也是屬於盈利目的的 Brand Name, 請問要不要付給南拳媽媽 一定的商標侵權費用? 另外,藍泉媽媽私下請偵探調查老高隱私,臆測老高私人事情而且在公共場合公開,並在頻道内展示其私家偵探調查的報告 hard copy, 請問在台灣算不算觸法? 而且不知道在台灣這樣的行爲算不算道德淪喪,道德敗壞?總之在台灣以外很多人認爲這是毫無道德底綫的行爲。 請律師麻煩講解一下您的意見好嗎?謝謝齁
請問說書型的頻道,直接說書的內容或心得,像閱部客這種,是否算是侵權呢?
這個以前有人提過類似的疑問跟看法,有個人專出有聲書販售(這人還很有名),內容是直接解說別人的書或一些名著的內容跟心得,講好聽是說幫你節省時間帶你閱讀國內外各大好書跟名著。
但講白點,他把書的內容都說完了,誰還會去買原作的書? 而且評論多少帶點主觀意識,也會影響讀者對書的印象。就類似YT上的電影解說頻道,但谷阿默都被告了,這作者可能名氣夠大文壇地位夠高,到現在一點事也沒有。
不看的人本來就不會看。
蠻好奇如果C截取A和B的影片內容,做了一期"比較B抄襲A"主題的影片,C是否同時有侵權A,B兩者的嫌疑
不用如果,已經很多人這麼幹了,YT上一堆這種蹭熱度影片。
還有玩更花俏的,D去評論C針對"B抄襲A"的評論影片,然後直接擷取C裡的包含B跟A的比較影片,等於D的影片裡有C,C的影片裡又有B跟A,有種套娃的概念。
@@adarhigh就是我評論引用他,你評論引用我,他再評論引用你,無限循環。
符合公眾利益就屬於 #合理使用
@@brlin 我覺得是侵權 律師影片有說商業利取向 就上法院很扣分了 他們做這些蹭熱度影片是商業利益取向 而且未經授權就使用影片片段 要說什麼公眾利益 就連記者要去使用別人影片來報導 會去詢問持有人是否可以授權 這些人有嗎?
@@ShakeBearKing 實務上不是每個著作使用都需要經過授權(不論是否有商業使用),請參閱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的例外條款
片尾的結論我覺得不ok,就是什麼人看什麼頻道的概念吧
淺顯易懂是很好,但問題在沒有驗證精神,老高往往都是似是而非、整篇照抄
否則這次也不太可能被抓到,某些頻道與其說閒談比較像是在上課
但專業度與老高相較之下,還是贏很多
可以去看看雅桑的頻道講解超導體再和老高的影片做比較就知道了
你說老高是抄襲 那老高就是從文字上盜取 照這標準來看 那些懸案說書類用到別人影片片段素材 畫面的 就是畫面上盜取
如果新聞日文也很強就不會只截那段比較好翻譯的片段了~.~
有人在他的影片底下留言他們為 三高與芥末
只要符合 YT 引用創作 沒有合不合法問題 ...... 昆蟲那集 ... 有網路大神 用日文關鍵字 一樣的 文字內容 搜尋出來 一大串 內容都一樣 .......也不存在抄襲或 日文版 原創問題 PS: 日文版 聲音 是 AI 生成 跟老高 本人講述 也不一樣
你講得很有道理,但為甚麼你拿台灣的法律來講在日本人超日本人的事件阿😅
等等,老高不是台灣人那台灣的法律好像也規範不到他🤔
還是著作權是不分國籍全球統一的?
有共通原則
沒統一誰要玩😂
大原則而已,國情不同,不同國家法律不可能全世界都統一的。
就像全世界都反毒,但有些國家大麻合法化,有些國家則還是違法的。
可怕的不是老高, 是老高粉
❤
酸民的眼界真的很狹隘
真的 要看更長遠一點
反正一百年後 大家都死了
現在不抄 更待何時
真是太跟時事啦!
講那麼多,侵犯著作權 它 本身就不是公訴罪,所以我也不懂老高講得哪裡有錯,他說只有源的作者可以對他提出下架的要求,其他人則沒有。 但他不反對其他人對他的作品有抄襲的定義,若你覺得有,可以直接用拒看或檢舉,而他也不再回應。 就這樣啊
公訴罪笑死 讀點書吧
假如台灣人侵權其他國家的人 那麼其他國家的人發現後需要跑來台灣提告還是在本地提告呢
台灣的法律就別談了,大S跟現任買衣服還不是刷前夫的卡,這樣對嗎,法律上沒錯
冥王計畫 葉小釵 機動警察 亂世狂刀
老高粉:沒人提告等於沒抄襲
假如真有問題,卻不提告,會不會是原作者早知道了(可能私底下溝通授權過),然後原作也不想人家標注他才會有爭議(看來得拿私人訊息出來證明了,可是又會侵犯個人隱私)
@@jackey7589 真的有授權哪還會在這吱吱嗚嗚 ㄏㄏ
@@xxxxxxxxxxxxx47我不是說了那日本ytr可能不想被提到或標注嗎(老高說除非原作叫他下架,這就有玄機,那原作反應過了代表他知道,可是他也沒公開聲明或叫老高做什麼處理,代表這可能性存在)
@@jackey7589 腦補最厲害,依老高的回應,有授權早就講了,至於你說隱私的問題,他會在文章說他沒辦法給截圖,而不是在這扯1+1跟光速。
@@jackey7589 如果真的有授權的話原作有什麼好叫他下架?整個邏輯死亡。
你確定新聞擷的那段有權利或創作問題??
那是一段很普通的話呢?
(以你說的第三段來看)
當然他講的那句沒有被要求就不會有抄襲肯定是錯誤的!
有標記內容參考出處是著作權法 #合理使用 的基本條件之一
老高連出處都沒標在最低標準就 OUT 了
律師的意思是說,一個奶大穿少的女生,用很性感的肢體動作,把別人辛苦整理排版構思的影片重拍一次,也不該撻伐這樣的女生,因為她有讓很多人更有興趣的看影片,原來裸女更可以做出疑似抄襲的動作,當然帥哥猛男也可以囉,律師的觀點好棒哦,抓出錯誤的人是眼紅唷
抖音現在就一堆跟拍的吧 要不像個正義魔人一一去指責一下?
@@diverg324 哦 檢舉違規停車是假正義 因為還有其他巷子沒檢舉到 嗯嗯 棒棒
@@城武金-i3y 看盜板A片也是需要譴責, 侵犯著作權了
哇~有時候看留言,真的會發現苛薄跟極端是可以這麼流暢的表現啊
@@kiwi616 你是說律師嗎 嗯啊
粉丝: 我就爱看他偷东西。他偷的方式好优美。
要嘛就這樣老實講
老高自己應該是陷在講解「知識」時是否需要標注引用的必要性上面。
他認為這是知識,而非創作,是客觀,而非主觀,是來自神的,不是來自人的。
所以有嚴重的誤解。
也就是說,雖然是因為照翻而有改作的疑慮,但是他認為對方對方提供的是「知識」而非「創作」所以不必標注出處。
如果是今天引用書中的話,或是論文,可能還會講到這是來自哪一本書,此時就有版權概念,但當今天來源是來自別人的盈利影片,反而沒有那麼深的版權意識。
他認為今天我只是翻譯了別人影片的一段話,沒有直接擷取別人的影片,甚至連說話的方式都是我自己的方式,肯定沒有改作問題。
幾乎就是踩在模糊地帶在創作。
今天也是借了這個機會,讓我們再次理解了著作權的概念,謝謝律師!
我想清楚地說
以合理使用法來說
引用不能避免被告抄襲
TH-cam 說明了要用人家的片就要先得到人家同意
還是自己引用論文和網上資料再給人家credit 吧
老高做到那麼大 這些錢是需要用的
自己做資料搜集 自己做好審查 以他一年賺那麼多 用幾百萬不算多
打一個6百萬的網紅名字 「引用」在你的主題 你難道不是蹭嗎? 當然沒違法。 但其心可議啊 !
我就想問的是,老高又不是臺灣人,這也可以吵這麼久哈哈哈
律師的責任就是宣傳台灣法律...但他們從不告訴你台灣法律能用在外國人身上嗎😂
因為選舉快到炒作仇中情節.增加賴神選票
吃瓜不嫌事大
台灣著作權法長臂管轄日本國,這我喜歡!
老高是大陸的TH-camr ? 博主?
大惊小怪。演讲也可以抄袭啊。很多都抄袭或模仿。翻译不是抄袭因为有加工。
吊打瑩真律師 講得很公正
沒問題就是沒問題 酸民一堆 講那麼多屁話
我看的是老高跟小茉的互動,這是抄襲嗎?
同為創作者 這樣算不算蹭熱度 ?
像古阿莫在平台上屬於合法使用...但在台灣法律上又可以説不合法...所以著作權法也是讓人搞不懂😂
平台的規定可以就可以不管法律??YT的規定大於著作權法的意思??
@@蘇普-e3n 確實平台規定已經大於著作權法了...也可以説這平台超過一半以上的影片都有違法著作權
@@林志緯 平台規定歸平台規定 法律歸法律
如果平台規定太嚴 做影片會很綁手綁腳 會導致許多人不會想在yt上發布影片 可能會改到其他平台(EX:抖音)上
但如果平台上影片侵權 還是會受罰 但很曠日廢時 像古阿莫從被告到和解間就花了2年多 但這2年的期間古阿莫還是照樣能靠其他影片的流量及業配賺錢
推鑒小茉頻道的陰天下雨整老高系列 不過很久沒更了 新加坡不是很常下雨嗎?😂
那个频道我没看, 新加坡这个时候经常下雨。不过也要看地点, 我住中部, 雨水比较少。
@@TheHongkc 是這樣啊~您好啊👋👋👋小茉是老高的太太以前住日本時拍的,他們前幾年才移住新加坡的,現在好像還是吧
@@mina879 哈啰您好,不清楚他们是不是还在新加坡。之前老高是工作需要把他派过来,现在他不干电脑工作了,也许就回日本了也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