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錄直擊!!警察非法搜索現場,來教警察什麼是法律!【大麻煩】 ft.菁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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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8 มี.ค. 2021
- 大麻煩官網上線啦 www.bigtroubl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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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這邊來幫大家再次重讀一下
邏輯問題!
看到各位在底下踴躍留言討論,
統一回覆與整理,
以防有人腦袋當機!
1.這部影片目的是什麼?
很多人會沒讀書以為是我們在跟警察對立?那就是你可能要再重看三次以上,因為這就是最真實的狀況!
警察跟人民之間遊戲規則叫做「法律」,所以台灣才稱之為法治社會,也才有所謂的民主吧?
我想這是國小應該都有教的事情!
影片細節可以很清楚看到!警察內部是有一個文化正在蔓延,那就是耍流氓!
明明律師在與不在法律都是一樣的,為何一下堅持要違法搜車?為何一下不搜了呢?
如果你站得住腳,那是不是應該堅持立場?戰到最後對吧?
那如果站不住腳,那不就是看擺明看我們沒有嘍?
擺明就是看準沒律師?
擺明看準你出門唱歌不會帶密錄器嘍?
所以人民繳錢給政府,政府是拿來養流氓?
(流氓:不講規則與道理的人)
我們是針對事實與法律去呈現現實情況,至於未來如何改善法律達到雙方平衡,是我們大家的責任!
事實沒得吵!
不是警察被找麻煩,而是我們被找麻煩,被不完善的制度與文化找麻煩!
2.警察的核心價值?
自己身邊不難有朋友是做相關工作的,有多少人在考取警察時根本不是為了這份工作為榮?而是單純為了錢?因為這份工作的核心價值是人民的保姆,而不是業績為重,或甚至於拿這份公權力去做越舉的行為呢?有多少的警察在生活中是忽略甚至吃案沒有人脈與財力的人民?以我自己就看過一些案例,留言區也找得到,也就是說,你沒錢沒權沒律師就該被欺壓?有律師的話就按照規矩走?
如果不是真的想當人民保姆的話,不要在那邊害認真的好警察蒙羞,去做生意賺錢是不是比較實際?
3.警察有固定套路文化?
影片中我們有馬賽克警察編號,大可以不馬賽克,為什麼?因為我們並不是針對人,我相信這幾位警察也一定有他們的無奈之處,或許是上級的壓力?或是環境的渲染?也不希望他們變成代罪羔羊,因為我不是針對你們!
我們是針對這個卑劣文化是出了什麼問題?
其他不馬賽就是沒法律問題,讓大家感受到當下的實境感!去體驗如果是你,有沒有辦法那麼冷靜?
重讀是因為太常遇到,所以很習慣了,但如果是你呢?是不是早就掉進套路裡被激怒跟壓制了呢?
(影片中很清楚警察說:他沒遇過那麼有禮貌的人,意思就是說我沒中套路讓他很驚訝!)
4.大麻煩是惡棍末代Yt,熱愛且努力在這個職業上,跟我們老大烏鴉一樣,為大家站出來踢爆社會的不公不義,包含之前與東森新聞之戰一樣(媒體暴力的現象),我們都產生極大的共鳴,如果再繼續放任這種問題滋長,我想對雙方都不會有好處,
再來如果天竺鼠車車若比這部非法臨檢瀏覽還高,還發燒影片的話?
那我們就要ㄆㄆㄆ了哦!
如果看懂影片就請大家分享給大家,不要再輸給天竺鼠車車了!
麻煩大了!!!
(yt錢很難賺,真的是該用行動分享吧!不然真的很花崗岩捏)
-大麻煩
說要臨檢異議單時popo表示:反正都要申訴了,那我一次毀啊~
律師現身!!!不要驗了,寫完讓你離開
某次我機車零件被拿走,
隔五分鐘,
對方又把零件拿回來放!
(我有調到監視器畫面)
事件一:我到轄區警局準備報案,
我安全帽的行車記錄器還在錄,
員警要求:「麻煩把行車記錄器的記憶卡格式化,
才能出去!裡面禁止拍攝!」
於是要求把記憶卡拿出來,
給員警格式化!
事件二:員警受理案件,
詢問要報什麼案,
我說:「竊盜」
員警:「什麼東西不見?」
我說:「機車零件,但是東西沒有不見!」
員警:「那這樣我們沒有辦法受理竊盜,
因為你的東西沒有不見,
就算受理,到法院那邊也不會判下來!」
我說:「我不是要你們把那個人揪出來,
只是要讓對方知道,這樣的行為是錯的!」
員警:「我們沒有案由,也沒有辦法隨便找到那個人!」
一片爭吵後,
裡面有位長官(應該是)「吵什麼!?」
員警:「這個案件無法受理!」
長官:「那就紀錄一下就好,事後繼續追蹤呀!」
員警:「好!」
於是開始紀錄~END!
截至目前為止,
這件事不了了之!
⬆️是不是在銀行搶錢,
然後把錢還回去,
就不算搶銀行的概念🤔
欺負百姓的員警🤬
請問一下你影片標題打警察違法搜索現場?我看來看去怎麼都沒有看到警察違法搜索?警職法是行政檢查並非搜索好嗎,而且警察不是請你們拿菸油出來他看?他有說要自己去拿?唯一比較有疑議的部分是他後面說要給你臨檢異議單後說什麼一次毀,這部分的確不應該出現
@@riderp.u.2822 ⋯⋯不是笑死,我有打字幕是中文的,警察:不管怎樣我就要硬搜了哦!
意思就是強姦沒有射不算嗎?
手法在這看得一清二楚的!根本沒有在法律正常程序裡
警察好難做人
雖然我完全沒有這樣困擾哈哈!但這部片真的屌!夠敢!挺到底
你長的太無害嗎?真的是要去包手了啦
蛋塔哥的放款沒事吧?
因為開豪車警察比較不會攔嗎?
@@b.t_kingsize_bed 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6%8B%92%E7%B5%95%E8%87%A8%E6%AA%A2%E8%A2%AB%E4%B8%8A%E9%8A%AC%EF%BC%81%E8%80%81%E5%B8%AB%E3%80%8C%E5%A4%B1%E5%8E%BB%E8%87%AA%E7%94%B19%E5%B0%8F%E6%99%82%E3%80%8D-%E5%BE%8B%E5%B8%AB%E6%95%99%E6%88%B04%E9%87%8D%E9%BB%9E/ar-BB1fZiIR
蛋撻來喝酒
高調起來
看到律師態度180度轉變真的好噁心
我整個雞皮疙瘩
警察身為我們人民保母
真的要更專業 更補充專業學識
而不是利用公權力
欺壓不懂法的市井小民
這部影片給滿滿的respect
請尊重每個人 拿掉有色眼鏡
拜託都21世紀了 還在對刺青有偏見
說實在話滿可悲的
轉變真的被拍下來,實在是很真實
@@b.t_kingsize_bed 你們真的超勇敢
謝謝你們拍這部片
讓我們知道怎麼自保
近期警察出一堆包
真的感概台灣公權力
Respect大麻煩 🔥
這才是台灣日常壓
對,那個轉變的態度真的,一開始一直盧要驗,後面看到律師就說不驗了,那前面不就是故意違法查驗嗎?
有些警察確實就是有牌的流氓而已(只是說有些😬
從小時候我一直以為警察是人民的保姆是正義的一方、但是不知道何時開始路上的警察不知道在兇什麼、變成有牌的流氓、威脅欺負恐嚇百姓、甚至情緒失控、警察的核心價值真的很重要、每個人是平等的、並不是說你是警察你就高人一等、這集真的很棒、講出我多年來的心聲👍
你什麼時候變成刁民了? 平等你還歧視警察?
@@user-wu4zx2cu9s 我並不是歧視警察、我是對於那些威脅恐嚇欺負老百姓的警察感到失望、當然台灣現在大部份的警察還是熱心助人心地善良的、你真的有看懂這個影片嗎?
好棒的議題
反骨哥哥會被臨檢嗎?
是不是姓孫開頭ㄉ常遇見?
先入為主是不太好
謝謝妳讓我知道平民老百姓怎麼自保
惡棍精神!該做的💫🔥🤘🏻
歐拉歐拉...
我們沒辦法隨時找到律師來
這種問題近幾年都不會改變的往往覺得自己高人一等的人不會甘心低頭的說是人民保母警察直接搶我包的事情都發生過
@@b.t_kingsize_bed 就是喜歡你們就事論事,加油
瞬間被菁琪律師圈粉,終於幫我們百姓出了口惡氣,給那些濫權的警察上了一課
謝謝大麻煩
其實以前的警察就是用這樣的手法跟話術下去搜索
但現在的時代不一樣,資訊非常發達,若現在的警察要用以前7、80年代的手段已經不行了
警察杯杯之所以會生氣,是因為面子掛不住
沒吸過麻也不贊同,也很少被臨檢,但這些法律知識真的應該被普及,像影片中警察故意大小聲,拿手指指你都是在挑撥你.....讓你生氣罵髒話阿肢體衝突阿,這樣一來他們就有妨礙公務或是侮辱公務人員理由逮捕你。律師一來跟縮頭烏龜一樣
員警都還在警總觀念
沒做虧心事給證件確實是一分鐘就解決的事
但這麼做只會造成姑息養奸,讓違法盤查變成理所當然的行為
身為善良老百姓都應該要捍衛自己的人權,支持大麻煩也感謝你們的宣導
非常棒的教學影片希望大麻煩能夠堅持下去讓平民百姓能夠知道如何保護自己
感恩支持💪🏻🎉
我現在才知道我也遇過非法搜索.... 感謝大麻煩讓我長知識
太棒了這個題材可以讓老百姓知道如果維護自己的人權保護自己
長知識了!彼此尊重講道理~才能天下太平 謝謝大麻煩用心製作還邀請超專業正妹律師😍❤️👍✌️😁
平常沒在留言的,這集必須推,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知道。
分享出去 感謝力挺
@@b.t_kingsize_bed 大麻煩我想補充詢問一個問題,希望你們可以幫所有觀眾朋友詢問解答,這是影片沒有解答到的問題,但很重要。
我曾經遇過警察攔檢,我知道他不能搜車,但是他跟我說的原因是在車內聞到疑似塑膠的味道或是自然組的味道,這是他搜車的理由。
我想請問,毒品的《味道》是否能成為合法搜車的條件,味道這個東西很難定義,法律沒有去明確的規範出,味道的陳分、顏色等等,光憑這樣的理由要搜車,很多時候是壞警察們沒有辦法中的辦法用來誆騙達到一樣的目的,我真的很好奇,這樣到底可不可以?
Ps.只有味道,沒有看到任何毒品的影子粉末殘渣甚至夾鏈袋等,體恤所有警察(壞警察除外
#感謝大麻煩
@@user-my2me4vq8c 很不幸 除非你有背景可以靠 不然在台灣一定警察贏
@@user-my2me4vq8c 律師的粉專有回答過,不行,味道不能佐證
@@user-my2me4vq8c 在美國 警察很常用 "我聞到你車上有大麻的味道"這招來搜索 因為味道會飄散 搜完你的車 再來跟你講 可能是聞錯了 前陣子建國高架那邊的地下道 不就一樣用了這招 然後一堆網路鍵盤手一直狂罵那些人是小屁孩吸毒之類的 連媒體也跟著帶風向!!
媽的!!!!!!
這片一定要支持的啦!!!!
從小到老 碰到的臨檢情節都一樣…
真棒,這集,推推🤣
支持合法執法,感謝製作分享!
支持,謝謝諸位拍影片讓我們更了解。
我覺得對我來說,這種事情不是一兩次就會記起來應該怎麼做,我覺得你們講解讓我更清楚。
我相信有好警察跟壞警察。希望能夠用正確的方式制裁壞警察錯誤的行為,不然真覺得他們沒被殺雞儆猴過沒再怕的。
👍👍👍你們好棒,菁琪律師好親民
非常好的一個法律常識的說明
謝謝你們了
這影片很有意義 👍教會大家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感謝大麻煩跟菁琪律師拍了這部片,以後臨檢被找麻煩,直接拿這個影片出來播,還不用自己解釋真的太方便了啦~
對付退警毫不手軟~勒頸碰瓷所有爛招盡出,遇到黑衣人就握手言和,真是欺善怕惡令人不恥!
我挺你👍🏿
影片已經很明顯的,
不一樣的人,
有不同的執法標準!
讓這些惡現象,
攤在社會底下👏🏻
台灣需要你們這些人👍這樣警察才不會為了績效制度去冒著要違法搜索民眾人車的風險🙏
真的很有幫助,懂了不少規矩👍
感恩
這集真的分享起來 希望更多人能看到,畢竟現在社會太亂了連警察都不太可信
警察也不一定是好人 請隨時要帶手機錄影存證 保護自己會比較好
大麻煩太厲害了!能夠拍這種影片心臟真大阿
超有意義的一部影片,讚👍
遵守法律 及捍衛自己得權力
謝你了 大麻煩
有菁琪就給讚
非常感謝您拍了這影片 讓社會大眾了解 台灣警察違法搜索的情況 因為台灣人民普遍法律知識不足 認為"配合一下"沒有什麼 但是台灣法律已明確訂定 人民本來就可以不同意搜索 希望大家可以多了解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 台灣人民應該要遵守法律 警察值勤時 更要依法執法 不要再用話術去欺騙人民 違法搜索了
臨檢異議單
是鴿子應勤裝備
台湾要先改法律,把什么侮辱公职人员罪统统废除,人民才能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有時候真的覺得,一般老百姓在面對警察很無奈,很感謝你們的影片。
這議題很棒 已訂閱 分享 持續支持
看到新聞來的!
加油!👍
太謝謝你們了 ! 違法臨檢確實存在 警察很多都衝著自己是警察 就好像很偉大
從今天開始我是這個影片和律師的愛慕者 哈哈哈
真的對於刺青的人很有幫助
讚啦,很久以前我龐克打扮時也是一天到晚被警察找麻煩,拍這樣的影片真的很有教育意義
這隻跟美警日常那個頻道差不多,不過還是很感謝幫忙講解台灣警察執行路檢勤務時,一般民眾應盡的義務及維護自身的權利,也謝謝 菁琪律師幫大家普及相關法律"常識"
結論 出門記得帶律師
那警察看到律師整個縮掉
感謝大麻煩團隊
非常感謝🙏我也常常有這種困擾
越來越喜歡你們拍的這種系列👍不合理的事不能容忍
謝謝大麻煩以身試險 為老百姓解惑已跳入幾十年來的不法坑洞 感恩戴德 orz
真的謝謝你們啊
謝謝你們的影片,你們很棒
終於合作了 推爆
這集真的很棒,大麻煩 讚!
謝謝你拍這個影片
因為這部影片,我訂閱你們了
拍攝不錯..現場教學..
一次零臨檢朋友藥品前科..整車被搜了一遍..
維新---這個單位也蠻有用的
重讀邊臨檢邊喝也太好笑
太棒囉!支持
感恩
受教了 謝謝老師們
感恩
條子根本是柿子挑軟的吃,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來律師一出場態度變超多啊⋯⋯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和第6條告訴我們,警察可以要求人民出示身分證件,但是,必須符合「合法盤查」的前提,比如說:合理懷疑你有犯罪嫌疑的時候等。若警方無法說出合理事由或懷疑犯罪的情況,可以拒絕配合。即使接受查證身分,只要沒有犯罪嫌疑,警方也不能要求搜索民眾隨身物品。
警察臨檢是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該法第4條、第6條都規定,警察行使職權必須穿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告知事由,只要沒依規定,人民可以拒絕;此外,警方臨檢前提是得有「合理懷疑」、「犯罪之虞」,或在「經指定的公共場所」,若民眾碰上臨檢,警方無法說出合理事由或懷疑犯罪的情況,可以拒絕。
有法官指出,近年發現警方使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過程不當,該法用於辨別人民身分,若無犯罪嫌疑不得近一步要求查看隨身物品,也就是說警察盤查完身分,不能隨意要求搜索民眾隨身物品。
又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
除遵循合理根據,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證,並具體說明搜查地點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發出搜查和 扣押狀。沒有說明違法理由一樣不得盤查 。
法務部102年新聞稿:
(2)本件涉及隱私權部分,應依其社會角色所涉隱私程度之不同、所處場所是否具有隔離性、侵犯他人隱私內容、所欲達成之目的及所採取之手段,據以綜合判斷相關人員對於隱私權有無合理期待。民眾為維護其本身權益,對於司法警察人員執行勤務之現場狀況,予以錄音、錄影行為,並不侵害司法警察之隱私權,自不得擅以未經司法警察同意為由,予以阻擾。惟實施錄音錄影者,仍應斟酌現場狀況,依比例原則權衡利益,避免對於司法警察人員之人格權(含肖像權)有過度侵害情事(例如針對警察人員個人臉部為特寫式拍照或錄影者,因已逾維護民眾自身權益之必要性,該等行為即不宜為之)。
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文
[有關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並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
臨檢應於現場實施,非經受臨檢人同意或無從確定其身分或現場為之對該受臨檢人將有不利影響或妨礙交通、安寧者,不得要求其同行至警察局、所進行盤查。
其因發現違法事實,應依法定程序處理者外,身分一經查明,即應任其離去,不得稽延。
且依照大法官釋字第535號,僅是防止違害發生的臨檢,警方僅能「目視」檢查,不能用手去碰觸民眾的身體及任何物件,包含要求熄火下車檢查、拍照、搜身、搜查車廂或私人物品等要求都不合法,民眾可以當場拒絕配合,除非警方提出搜索票才得以為之。
只有設站臨檢才合法
警察職權行使法
六條六項、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
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其實仔細看ㄛ,還有個年輕的有法律系的在,也在嗆ㄛ,這表示那個年輕員警就是沒有實際外面工作經驗才會有的反應
支持!希望可以拍更多這種議題影片 自保真的很重要
非常的有用 !!
大推!推上百萬點閱!
分享到各大平台,讓大家知道台灣一些警察好棒棒!
真的該上發燒呀
太棒了!很高興島內也有這樣的優質頻道,監督執法人員的濫權,,,因為我也是受害者,真的是被弄到創傷症候群了!現在晚上都很抗拒出門了!
這個大家真的要刷起來
讚啦 謝謝讓我們懂自己的權利
轉型知識型TH-cam! 支持!
讚拉終於有人拍這個議題了,台灣有牌流氓一堆骯髒東西
太神啦~有隊長
麻煩大啦
會員讚啦
非常實用,讚
哇靠,我現在才了解。
感謝大麻煩🙏
真的很支持這樣的影片 我也是常常被臨檢的受害者 甚至查車廂 翻煙盒 我沒有前科 善良公民都要被刁難 記得有一次 我只是騎車出門買東西 被三台也是騎車的員警攔查 一個前面 一個旁邊 有個後面 最後我聽到菜鳥跟老鳥說:學長,攔錯了
之前路邊抽菸 被警查欄 說我像車手直接要看我手機
我建議你直接放A片給他看,而且聲音要最大聲,哪天警察如果要看手機,我保證這樣做
跟他說你不同意搜索
@@chiuyujen1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和第6條告訴我們,警察可以要求人民出示身分證件,但是,必須符合「合法盤查」的前提,比如說:合理懷疑你有犯罪嫌疑的時候等。若警方無法說出合理事由或懷疑犯罪的情況,可以拒絕配合。即使接受查證身分,只要沒有犯罪嫌疑,警方也不能要求搜索民眾隨身物品。
警察臨檢是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該法第4條、第6條都規定,警察行使職權必須穿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告知事由,只要沒依規定,人民可以拒絕;此外,警方臨檢前提是得有「合理懷疑」、「犯罪之虞」,或在「經指定的公共場所」,若民眾碰上臨檢,警方無法說出合理事由或懷疑犯罪的情況,可以拒絕。
有法官指出,近年發現警方使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過程不當,該法用於辨別人民身分,若無犯罪嫌疑不得近一步要求查看隨身物品,也就是說警察盤查完身分,不能隨意要求搜索民眾隨身物品。
又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
除遵循合理根據,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證,並具體說明搜查地點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發出搜查和 扣押狀。沒有說明違法理由一樣不得盤查 。
法務部102年新聞稿:
(2)本件涉及隱私權部分,應依其社會角色所涉隱私程度之不同、所處場所是否具有隔離性、侵犯他人隱私內容、所欲達成之目的及所採取之手段,據以綜合判斷相關人員對於隱私權有無合理期待。民眾為維護其本身權益,對於司法警察人員執行勤務之現場狀況,予以錄音、錄影行為,並不侵害司法警察之隱私權,自不得擅以未經司法警察同意為由,予以阻擾。惟實施錄音錄影者,仍應斟酌現場狀況,依比例原則權衡利益,避免對於司法警察人員之人格權(含肖像權)有過度侵害情事(例如針對警察人員個人臉部為特寫式拍照或錄影者,因已逾維護民眾自身權益之必要性,該等行為即不宜為之)。
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文
[有關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並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
臨檢應於現場實施,非經受臨檢人同意或無從確定其身分或現場為之對該受臨檢人將有不利影響或妨礙交通、安寧者,不得要求其同行至警察局、所進行盤查。
其因發現違法事實,應依法定程序處理者外,身分一經查明,即應任其離去,不得稽延。
且依照大法官釋字第535號,僅是防止違害發生的臨檢,警方僅能「目視」檢查,不能用手去碰觸民眾的身體及任何物件,包含要求熄火下車檢查、拍照、搜身、搜查車廂或私人物品等要求都不合法,民眾可以當場拒絕配合,除非警方提出搜索票才得以為之。
只有設站臨檢才合法
警察職權行使法
六條六項、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
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不錯的影片!讓很多人更知道自己該有的權利也讓一些垃圾警察可以收斂一下不要有太過當臨檢行為發生囉
支持 !!!!
一部好影片
不過還是給大麻煩一個大大的👍
謝謝你讓大家知道 我們老百姓平常是怎麼被凹的
感恩支持💪🏻🔥
謝謝多教了好知識,不過你們遇到警察刁難,也是要請律師出現才緩和,一般民眾沒辦法一通電話請出律師,反而不好好配合會越搞越麻煩
學到一課,感謝。
非常優秀的示範
讚啦 最近超愛看 美國執法日常
外國人都很會捍衛自己權益
而國外警察則是很會套話 你只要被套到 就被上手銬
台灣人也應該要有這類知識
而不是警察說什麼就照做
即使我們沒做壞事 但已經侵犯我們的權益
警察是無權這樣做的 再加上有些警察態度真的是沒被打過
會被叫賊頭不是沒理由
這篇很讚 大麻煩超讚
美警日常3.0
@@user-ddkaidd 超好看哈哈
這集相當實用~
支持大麻煩!
等我 再寫一首給你們
只能用拉麵致意🌪
這部影片拍的太好了,被圈粉😍
啾咪
真的讚爆👍🏻
認同。垃圾景查很多!我也常常被刁難
最大的問題可能是警察教育不確實,應該確實檢討警員訓練體系
若是警察確實理解法條與自身權益,還違法搜索,那就是刻意違法,該受法律制裁
為解決警察刻意違法,我們應該提倡修法,讓警察等有較高權力的人,受法律制裁時,罪加一等,以督促警察遵守法律
很實用,讚
讚~狂~超有用!
看了真解氣,
但對一般民眾也許效用不大,
真的遇到有多少人敢在這種強勢態度下堅守自己立場,
畢竟被刁的時候真的沒有律師可以幫忙,
甚至連電話也不給打,
但還是感謝你們拍影片教大家遇到時的應對方式。
重讀這次打扮灌威士忌真的超像美國電影的失意男主角
這部影片很讚!
給推 謝謝大麻煩推廣讓民眾知道怎麼保障自己權益
不得不說大麻煩拍這種影片真的欠訂閱欠按讚更欠支持,太讚了,補足很多對於這部份的法律不足點,捍衛自己的權益是一定要的!
推!超欠訂閱🥳😂
如果律師沒出現,我想不會這麼簡單的結局!
「優勢警力」向來都是用在老百姓身上。
看到黑道都柔性執法
非常棒的影片,粉絲的第一天
沒問題的!🥶👍🏻
謝謝你為台灣法治進步做出的貢獻
讚!
敝團願以創作支持大麻煩~
愛你們💪🏻
我真心覺得這樣子還遠遠不夠,雖然我只能留言按讚分享支持,比起你們辛苦拍攝還差很多,但還是由衷希望你們繼續深入拍攝相關題材,必須去要有更多人出來做跟你們一樣的事,讓更多人知道警察習慣違法的事情,才能產生足夠的影響力。
很棒的影片 又學到了
相當地有爭議問題
有勇氣 讚哦~~就等後面的大反轉
越年輕員警越機車的
員警好像不知道被陳情的後果ㄛ
謝謝你們˙提供經驗 給平常人更多法律知識
但其實 警察也有他們的工作 它們針對它們的經驗去盤查比較有可疑的人 也是可以杜絕預防一些問題
其實員警都是經驗不足居多,都是老警察教授的居多,而且都是教錯誤訊息居多,才會有違法亂紀行為的
我覺得這影片拍的超讚 我超認同這樣的做法 若是沒你們這些伸張自身利益的人 大家永遠都不會知道警察口中所謂的正當臨檢方式其實根本不正當
執法人員不遵守法律,實在尷尬
真棒,受益良多,以後要找罪犯可以用執杯的。
這集必須推起來,頂起來!!
這是我們的權益,這有什麼好嘴的 這是教全中華民國 國民什麼是“規矩”,我們守規矩警察身為人民保母理應更該瞭解 規矩是什麼阿,我很贊同這個影片,也謝謝 大麻煩 拍出這支影片讓我瞭解我的權益。
我也想交一個律師朋友!
這口氣的變化實在是令人無奈
大麻煩題材都好猛喔~
喜翻~
謝謝喜翻 多支持後面的
謝謝你們讓我們懂如何保護自己
這種警察看到律師整個變烏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