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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直銷,就能擁有被動收入?做直銷,能輕鬆月入百萬?直銷跟詐騙,又有什麼差別?本週日(12/4)晚上 7 點《 蛤Huh? 》EP2 :直銷解答你的疑惑!👉🏼 影片傳送門:th-cam.com/video/KTaZ3nayH3w/w-d-x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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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嗆別人政府濫,還不如關心資下自己國家政府有多爛,笑死
YT真的不該讓這樣的題材黃標#這應該綠標#ItDeservesGreenMark
合理懷疑 影響到某個利益才黃標
@@len-jager-ye-yao-gai 自信點把懷疑去掉
被中資買下來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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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之後只覺得,人類似乎只要是沒有發生重大慘案,幾乎都不會認真對待....而韓國的跟騷法因為還很新缺乏經驗,在立法之初就有很多條文模糊不清....除了讓處理的警察無所適從外,配套的方案更是沒有.....現在只能指望對於現行法條不滿的人民,持續推動更新修正了。最後也希望台灣的跟騷法,也能持續進步。
跟騷真的很難認定,那種超間接跟騷也沒辦法認定成犯罪,鈴原當年就是這樣被逼退的
人總是在悲劇發生後才記得教訓
這個法案難以認定,以及耗費人力資源太大
總不能把所有人當預備犯吧(汗
是自私吧!因為不是自己的女友、姊妹、妻子,所以沒關係,如果是自己的親人或愛人,我就不相信能無動於衷,再者韓國人對女性始終無法給予尊重是最根本的原因。
想先說:韓國光是把加害者照片公布就很先進了。在台灣反而都是受害者的照片到處被轉發,加害者被馬賽克保護的好好的,都已經真的犯下殺人、強暴等實質罪行還被保護得好好的,對民眾來說根本才是對社會的傷害
@uff423 你有證據嗎,哪來的說法,不要血口噴人,白癡
ㄜ…韓國N號房…跟一大堆的性剝削影片沒看到嗎?又在外國的月亮比較圓…
笑話 韓國法律漏洞比台灣多好幾倍
既然廣告講到直銷,最近直銷圈,有業務會強烈推薦長輩在手機上安裝微信APP,甚至會直接把長輩手機拿去安裝請多關心自身周邊的長輩(業務說法是,賣中國產品,裝微信比較好操作)
台灣的跟騷法主要是增加申請保護令的途徑,但就算有保護令,受害人還是會跟加害者一起生活,直到受害人又報警,事實上很多加害人都在被警察驅離的時候都會說被害人允許一起住
台灣的警察還不是一樣,打電話給警察說我在某某地被陌生人跟蹤了,警察說“你不要理他就好”(掛電話……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隔天請朋友一起去警察局,警察連三聯單都懶得開!!!還騙說,開了,只是單子沒給妳!查了就是沒開@@……
(B)!很多地方警察根本在吃案,騙你已經受案了,然後有些是根本沒開三聯單……還有老人家去報案()也是常常吃案不受理,除非你家族有認識立法委員或政治人物去懲罰警員,不然他們就是懶得受理他們主觀認為“不重要的事”。所以這集答案不在“法律”,而是“執法人員”,擇B
隨身攜帶警報器跟防狼噴霧 以免發生憾事
這時要出動民代
有些地方為了降低帳面上的犯案率含提高破案率,一些案件都能不理就不理。T_T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2017.08.31
治標的方法,我有個想法不知道可不可行犯人需要配戴電子腳鐐的話,那可以可以跟被害人手機/手錶的部分連動近到一定距離就會直接通知被害人,再進一步的距離會直接聯繫警察,不用被害人主動告知聯繫警方
個人是偏向C,覺得從教育著手或許可以改善下一代對愛情界線的認知,韓國也可以增加反擊免責給與無法致死的辣椒水或電擊槍,讓加害人能夠害怕接近受害者。七七讓我增加了很多不同觀點的看法與知識,希望台灣跟騷法可以進步。
有點出執法層面困難,很棒很多事情不是警察不處理,而是如果法本身定義模糊不明確、模稜兩可抑或是完全沒有提及,會讓實際處理員警無從下手
雖然中文是說跟騷跟騷,但英文應該是anti-stalking law比較合理😂愛爾蘭最近也推出一個,不過跟騷只是其中一個規範內容,所以是叫the Criminal Justice Bill
為啥竟然用Bill不是用Act 🤔
@@terrykoc 你這暱稱的A怎麼打
@@terrykoc 還沒sign
@@len-jager-ye-yao-gai 我記得是法文還是丹麥文來著的🤔
@@understood3170 原來如此 🤔(向著原來如此回原來如此
法律永遠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跟瘋子
其實這個跟台灣的保護令一樣的意思,有沒有效力完全看罪犯自己的意願。多少人申請保護令依然被揍被傷害,甚至罪犯只要夠變態,還能快速找到搬家的被害人,你能做的只是報警把犯人驅離,但是下次犯人可能連讓你報警的機會都沒有…😢
台灣的路上,每天隨機抽出8人登出人生,一年要走2500人,至今仍沒受到大眾重視。
超可怕
「以法律處罰」從來就不是完美的預防工具因為就是會有人行動前不會多想法律怎麼規定的但在執政者對人民交代方面,卻總是最速食的
同意,事實上歐美的研究都漸漸認為過長的刑期會導致國家的治安更惡化。譬如受刑人的子女可能會失去主要照顧者,未來輟學、犯罪的機率也會增加。受刑人出獄後可能難以復歸社會,而變成重複犯罪。而事實上,監獄裡最常見不是重罪犯,而是一些輕罪犯,像是藥物濫用,這些人除了傷害自己的健康也沒傷害別人。但是一旦入獄後,無法正常回歸社會,會衍生出更多社會問題。想預防犯罪,除了刑法應該也要從教育、社會安全網的方向著手。
推情感教育,真的需要好好教導每個人如何表達跟拒絕!#這應該綠標 Ps. 超期待«蛤»!!!!
這已經不是表達跟拒絕的問題了如果只要拒絕就有用那就不會有三大錯覺之首:他喜歡我
"好好教導每個人如何表達" 是不可能的因為每個人認為的 "好好表達" 定義都不同有的人認為直接地拒絕是沒禮貌有的人認為禮貌地說是拐彎抹角有的人認為明白說出來是不給對方面子有的人認為暗示委婉地說會讓對方以為還有轉圜的機會做服務業這麼多年,我相信只有世界末日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台灣每年有2萬5千人遭跟蹤!從假車禍真擄人看騷擾現象多嚴重,為何法律無法保護被害人?2021-04-14 16:10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闖入家中 24 次!臺灣為什麼也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2021. 5. 11臺灣婦女團體從 2015 年就呼籲,政府應針對跟蹤騷擾防制立法,行政機關立法進度卻停滯不前,使得令人遺憾的犯罪事件一再發生。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我觉得以后在做这类型法律议题的影片时可以列举几个相关法律较为完善的国家是怎样做的,同时希望大家在择偶时能够多去了解一下另一半的人格品行
最近有看到說,這種人幾乎無法避免,因為這些人常常都知道自己有問題,所以他們會隱藏得很好;就像在你和一個人熟了之前,你也不會知道他私下是怎樣的人。所以這種事根本不是一件能夠事先了解的事,不論是交往前或結婚前。
就很經典的諜對諜咯
@台灣人是性犯罪者 闭嘴吧zhi障
@台灣人是性犯罪者 印度性侵率「全球第94名,我是不知知道你信不信拉,反正我是不信
@@kidsguy246 你是對的這種人真的根本不可能防範唯有鐵血法律可以強制介入
很多犯罪行為都是一時的衝動,說實在法律訂的再重,都很難預防情緒失控的犯罪者,而真正理智的犯罪者,只要在受害者通報期間收斂,幾個月後,受害者總是有疏於防範的時候,我想跟騷這種事情已經不是如何去訂定法律,而是必須思考如何改善社會風氣與情緒管理
廣告「蛤」ep2感覺很好看耶
除了”情感教育”,還要加上”情緒管理”與”安全防衛”,在學生時期的必修課程。 在公權力協助前能保有理智,應對情緒異常的跟騷加害人。但我還是說實話,沒遇過類似問題,難以體會真正的感受。 所以我推薦網飛上的一部動畫「浪漫殺手」,這部雖然是喜劇,後半劇情會出現關於”跟騷”的描述。其實算是可怕又噁心,同時也點到家庭成員不協助,會助長加害人更嚴重,受害者無法受到該有的幫助。
請問,你認為面對情緒異常且失控的加害人,無法保持理智與安全防衛自己的被害人有問題嗎?
@@呂佳蕊 每個人在當下都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管扮演任何角色
@@呂佳蕊 你是在說檢討被害者的疑慮嗎?當然保護自己不只是硬碰硬,親友的幫助也是很重要,減少落單無助的風險。
說到動畫我才想到,有些影視題材根本劇情就是跟騷,這種劇情的作品多了更會助長一些人以為這些跟騷手法有效而去做不知道這塊有沒有甚麼方法
@@rocanzhang 親友的幫助雖然重要,但親友真的沒有義務要幫忙啊...
應該另設一個能反制浮濫報案的法令,讓濫報造成警方無法正常執勤的刑未做出規範,讓民眾能知道自身的處境能否報案並間接使民眾認識這些法令內容,有違者應施予適當懲罰,像需聽課或罰款,這樣才能讓巨嬰型民眾報案量降低,並讓真正需要幫助的民眾得到最大警方資源,足夠的警力才能嚇阻或逮捕預謀罪犯,並使被害人能主動進行對加害人的行為蒐證以利警方能判定其是否違法
這個跟騷法要專門專案配套措施~各個地方政府成立獨立專門團隊成員有律師~警察~心理師攝影師~記者配有收容所~強制關押所
搞這些還不如讓人出生就植入晶片來配合天網比較實際
身邊跟自己都有遇過奇怪的異性過份騷擾或跟蹤的經驗,但跟騷法在沒發生什麼嚴重的事之前似乎效力並不怎麼大,結果都要靠朋友間互相陪伴自救,遇到同類事的人壓力真的很大,希望法規能再更重視實務上如何處理#這應該綠標
這種法律基本上也是給還沒有打算走入極端的人有基本的風險嚇阻罷了就像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一樣,能阻止一般人,但阻止不了想要這些東西的人
100公尺可能太短但1公里範圍太大了這樣可能反而會出問題欸想像一下加害者平常在台北車站附近工作被害人去個台大醫院看病或是去京站逛街,距離就變成1公里內了難道是要每次被害人去這些地方的時候,警察就要去把加害者架離或監視加害者嗎?還是要去全程戒護被害人?這不管怎樣都會造成警力的大幅無意義消耗還是要求被害人不能主動靠近加害人所以不能自己主動去那些地方?那被害人的自由因此被大幅限縮也不合理
我覺得300公尺差不多,不會很容易誤入,就算有意跟蹤也是很容易甩開跟蹤者的範圍。
長遠來看其實ABC都應該要進行吧,不過最優先事項應該還是B>A,不然連出動警方都來不及法案修了也很難落實當然主要還是希望大家都能認知到什麼行為會讓對方感到不適和恐懼......這個超重要的到底在黃標什麼#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絕大多數人都不會被跟騷,而且絕大多數人也不會用跟騷來解決問題,所以…以我之前看到的經驗,除非加害者或被害者有一方消失在這世界上,這個問題是不會被解決的。你說禁止100公尺太短,但就算是禁止接近1公里,加害者只要知道後面有那麼一個噁心人在,整天事情都不用做了,就算在家裡也只會想著那個噁爛男又在外面搞什麼會害自己的東西,光想就會瘋掉!所以就現實面上來講,除非加害者永遠消失在這世界,問題是不會被解決的。而我看到的加害者,完全無所畏懼,關?你要抓得到我才行呀!罰?你要抓得到我才行呀!禁止?你要抓得到我才行呀!反正天下一皮無難事,他無所畏懼。而且就算真的抓到了,不論要關要罰要禁止,都會有別人來煩惱,他還是開心過自己的生活。所以你說立法能扼阻跟騷,就我的理解是不能的。在跟騷加害者找到他更有興趣的對象之前,他不會停止自已的行為。我不理解的是,這算是一種心理疾病,可是卻不會有人要求他們要被強制送醫。
我也認同再怎麼立法都沒辦法有效嚇阻會跟騷的人基本上都會認為天崩地裂都要得到被害者,怎麼可能被區區一條法律嚇到遇到真的只能想辦法保護自己😅
如果換個多金的帥哥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加害者裝電子腳鐐或加裝手機APP定位(加害者無法自行移除),配合受害者有APP連線,加害者接近1公里範圍內發出警示。
加害者直接買新手機......
有些事情都是發生才在開始立法或加重處分。很多事情明明可以嚴辦嚴懲但就是做不到。最重要還是需要多發生更多相關命案才可能會加快速度。
畢竟有些事情要發生了才會知道現行制度是不好的飛航的起飛程序,TCAS強制安裝,GPS下放民間都是這種形式的體現
跟蹤騷擾、家暴防治等等因家庭、男女交往衍生出的暴力糾紛處理都跟保護令有關,希望志祺在討論此類議題的時候能講解(或討論)法律上申請保護令獲准後,受害者保護自己的方式,以及實務上此類案件加害者和受害者的情形,而不像這次只說法令不完備、執行方面窒礙難行等等隔靴搔癢的結論,就算法令上有不少缺點,實務上力有未逮,也該看看現有能使用的資源不是嗎?
雖然有提及,但是其實志祺也在影片中有提及韓國自從跟騷法上路後,也發生許多爛訴的事件發生,然後濫訴卻無法受到制裁,把警察當情侶吵架的調停者...然後又一昧的鼓勵要報警,反正只要把事情全權丟給政府警察,就沒女權的事情了...
居然敢碰直銷七七真的是超級猛~~~
又有馬國女子在台灣被殺 大馬網友怒罵「台魔殺人」:已經3人了2022.10.14
連3名大馬女子在台遇害!當地網友激憤:台灣該給交代了2022/10/15
讓加害人戴上墊子腳鐐靠近被害人就逼逼叫,直接把電子腳鐐當成羞恥圈用,之後就會有被害者追著加害者跑的情況了可喜可賀
重点是要怎样定义加害者
定义不好满大街都可以有加害者,然后你一天到晚都听到逼逼叫,最后没人会理这个声音了
電子腳鐐成本很高,很難普及。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就跟酒精鎖一樣,強制安裝配戴,移除者立即處罰才有用吧...
現在臺灣跟騷法的問題有幾個:1.只限制關於性、性別有關的跟騷行為才能適用本法,但是性和性別的跟騷已經有其他法律可以處理了,這樣沒有增加可以處理的跟騷範圍。(但是因為警力無法負荷不限制範圍的案件量,所以只能限制)2.現在的跟騷法是告訴乃論,因此就算被害人已經鼓起勇氣去報案,加害人反而會變本加厲的去騷擾被害人要求他撤告。3.即使已經申請保護令,也難以限制加害人靠近被害者,還是一樣是警力不夠的問題,很難即時阻止加害人的行為。我知道很多人都會想到電子腳鐐,但一副電子腳鐐的成本很高,而跟騷案件又非常多,根本無法普及。4.要去警局報案,然後警察會給你單子,然後警察那邊要去調查處理、警告加害人,但是調查處理警告這些通常都沒什麼用,並且警局那邊很多案子要處理,這些程序會跑很久,有時候根本得不到警局那邊的答覆,那被害人要怎麼辦?(以上是之前聽系上演講得到的資訊,歡迎理性討論)
事實上就還是一個問題,如何防止犯罪完全不發生,答案就是不可能
@@BLACKWATCHp2 犯罪本就不可能不發生,我認為重點是要如何保護被害人,至少不希望再有韓國這次這種憾事發生。
@@milkfish9118 保護被害人跟讓犯罪不發生不是相同意思吗哈哈,事實上就是不論你怎麼做都無法讓他完全不發生,頂多是可以讓這件事變得越來越困難,但美國總統都會被人暗殺了,一個普通民眾真的是沒有甚麼困難
钻法律空荡的人太多。就算法律再完善,也有人敢钻漏洞
影片講的很好!!目前有問題的是 行為人動機要與性有關 但有時候金錢利益也可能使加害人產生跟騷行為 另外騷擾行為的認定蠻困難的 像是行為人指使很多刺龍刺鳳看起來不是很友善的人在附近晃來晃去 到底算不算使被害人心生恐懼與騷擾?
@台灣人是性犯罪者 老實說如果沒有抓到跟騷者 被害人真的不知道跟騷行為何時結束 對社會來說 放著這樣的人存在 不知還會不會有下一個受害者
C不是每個人天生擁有自省與控制情緒行為的能力隨機殺人出現時就已經在警告社會,不處理、不認識情緒,只會釀成更大的悲劇
當一個人的衡量價值的方法已經一般人相差太多時,再多的法律與嚇阻都很難有效果因為這人對風險與代價的理解已經徹底扭曲,違法的懲罰在其眼中可能沒一般人嚴重,或已經無法正常的理解、判斷而要界定出可以採取強制措施的界線,與採取哪些強制措施才有效則非常困難 (相關資源也有限)在此情況下面對這些情況時準備一些最後手段來保護自己,恐怕才是最能確保有效的
個人認為缺點還是在於對於衝突發生的處理速度吧⋯⋯要解決就必需授權人民執法的權利,讓自我防衛可以實踐在法律層面;如果真有什麼損失,再由法院裁定賠償的問題;對於有事先申請保護而造成的損失,法院也要提高免責的幅度⋯⋯看看這樣能不能真正做到保護的效果吧⋯⋯
法律是訂給怕法律的人遵守的,對方連死刑都不怕了,要訂什麼法律才能保護受害者?
4:34 反復持續,複數嗎?其實蠻恐懼這個法律,我怕突然被冤枉然後毀一身,所以現在都不亂出門。
马来西亚在今天10月通过跟骚法,上个星期被骚扰了两年的我终于有理由去报警,但是警察说上司没有通知,所以他们也只能帮我做一份记录,如果我出事他们知道嫌疑犯是谁。所以我是希望我应该出事么?
#Itdeservesgreenmark
跟蹤騷擾防止 社會問題 法律和執法問題
C!搭配直男行為研究社,情感教育不是缺乏,是不存在啊!www
真正的問題是教育,從小就應該教導男女相處的事情,而不是等長大已經歪了 才來用法律想辦法喝止,那都來不及了
支持對於這類議題的探討#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有教育價值的影片,希望能綠標。#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日本也是蠻嚴重的⋯⋯⋯⋯⋯⋯台灣也是有這種情況,只是嚴重跟不嚴重
如果定太嚴,就演變不爽就去提告或是惡意提告都會出現
來了~
根本不應該對跟騷法有太高的期望,還是靠自己吧
為什麼要侷限在“跟騷法”?最後的結果不外乎就是“殺人”、“性侵”,那是否應該針對“結果”進行更有赫阻效果的修法? (畢竟現在多數不判死也沒有閹掉或其他大快人心的懲罰方式甚至無期都難) 而跟騷法會讓其罪行再加重!罪加一等的概念!這樣雖然無法真正有效處理跟蹤騷擾的行為,但我想應該能有效赫阻事態變更嚴重。個人淺見
我覺得是C+一點A.固然有些國家的法規無法保護受害者,但我覺得有些國家的文化與法規又對被害者過度保護,像是只要被害者申請保護,加害者就會被社死之類的,所以我覺得從情感與道德教育著手是一個很重要的部分,我覺得現在平權運動四起,會出現這些爭議是因為大家對於公民權,人權等諸多界線並沒有一定的共識,所以才會出現有些被害者吵個架就要保護令,或者有些加害者變本加厲一而再再而三的騷擾被害者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這些現象.
在一條法律成立以前 都是悲劇發生而開始願所有被害者能離開不安與悲痛台灣也應該借鑒 而盡可能完善跟騷法#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韓國如果立案之後,只要騷擾人有再次犯過,應該馬上抓起來 不然不知道他到什麼程度才能被抓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 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2017.08.31
最新一支影片不見了😢 看到一半的app影片
這情況法律沒太大作用~ 主要應該是教育/社會風氣問題 , 要採用別的方案處理效果會更好
#ItDeservesGreenMark#這應該綠標我覺得短期的解法是B增加執法量能長期的方案是C增加情感教育來一步步降低下一代跟騷犯罪者的比例
8:33 既然都發現問題了,那就修法不就好了嗎?雖然很難聽,但是這是我在志琪77有史以來看過最令人憤怒的一句話不過這不是在怪罪志琪,而是責備大多數只專注於選舉的立委不分國籍
會提高誣告的說法根本沒有根據。有時候根本是反對的人自己也知道自己常做出不受歡迎的行為,所以才在那擔心。不要做出不受歡迎的行為就好了啊
关键就是两个字:证据。如果只要出一张嘴说什么是什么那一定会被滥用。另外你说不做出不受欢迎的行为,不是什么事都是黑白分明的,很多事情难以界定。比如有人喜欢小猫小狗,有人看见宠物就烦,哪怕主人管教的很好,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可能出现利用诬告来迫使养宠物的邻居搬家?
一名女子向10年前打工的同事方姓男子提告,認為方男跟蹤、騷擾她,影響她的生活;但檢方調查後發現,女子稱她在今年6月1日被方男跟蹤騷擾,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國至今,難以憑女子指認,就認定方男有跟騷行為,予以不起訴處分。女子提告,稱方男去年11月16日下午,先是在台北市微風南京百貨地下一樓賣場,站在櫃位外盯著她看,又在今年5月20日下午,趁著女子到土城醫院看診時,在醫院候診區等候她,同月23日又尾隨她進入超市;6月1日晚間,方男駕車行經土城中央路,見她在路上餵貓,迴轉後將車停在女子附近,坐在車上盯著她。女子認為,方男舉動有反覆且持續實施,已使她心生畏怖、影響她的日常生活,向他提告跟蹤騷擾防治法。檢方認為,跟蹤騷擾防治法今年6月1日才開始實施,女子稱方男對她騷擾的舉動,僅有最後一次犯罪時間符合,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境,且至今未歸國,不可能如女子所稱在跟騷法實施當天對她跟蹤騷擾,認為沒有傳喚方男到案的必要,便予以不起訴處分。
非告訴乃論當然比較好但….-C // 能夠讓你追求的,其實也包括非生物
台灣或許也會如此台中狼師還當上校長 受害者還很多 此人還造樣騷擾受害者
全世界都一樣保護令 跟騷法 通常只針對 君子如果一個人豁出去 就是要妳死除非妳躲到他找不到 不然拿 保護令 跟騷法 給他看他就不殺妳?
電子鐐銬也要有人判別24H 線上監看是不可能的通常都是等出事後才去查看
這是一個全民有感的問題吧台灣每周都出現殺人案這應該是全民皆關注的議題#ItDeservesGreenMark
我的想法有点奇怪,既然法律的修改和民众的情绪往往是由极端案件和悲剧挑起,那么随着跟骚法的完善产生的悲剧又该如何处理呢?
3:35沒想到放火跟殺人同時
這是教育觀念的問題,我問你會報復是人性,一昧重罰並不會改善情況,反正值得討論。
#這應該綠標#ItDeservesGreenMark💚💚💚💚💚
建議以後講到兇手就以"瘋子" 或 "該男子" 帶過就好, 給他們露臉留名的機會,反而有些人會覺得做大事歷史留名很光榮#這應該綠標#itdeservesgreenmark
立法是好事,但總是會有一群白癡濫用法律
想聽您對白紙運動的看法
D 設法保護自己
#這應該綠標 #ItDeservesGreenMark❤
警力不夠,執法資源不夠,法律不能直接關人,如何規範?
有要講這次九合一大選嗎?
這次議題的樣本只有韓國,那其他國家對於跟騷行為有立法嗎?又是怎麼立法呢
韓國人心理變態滿多的耶會不會跟社會氛圍高壓競爭的環境有影響啊?這些事件在台灣似乎比較少聽到(目前比較有印象的是台大宅王的那個新聞)不知是不是沒有被報導還是真的是民族不同的問題?#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之前馬來西亞留學生被殺跟捷運隨機殺人案並沒有過多久⋯⋯
只有真正出事之後政府才會開始重視 有夠悲哀😢
#這應該綠標#itdeservesgreenmark
政府提供一具Terminator-1000,24hr保護騷受害者,不就結了!
C 從情感教育下手, 才是治本的辦法
總是要有人死掉(話題),才會引人注意(流量)
我想給個 D 提案,給犯罪者來個奪魂鋸模式的電子腳鐐,接近被害者100公尺就狂叫,近到10公尺就把腳炸掉。我知道一定很多法律人反對,那把炸藥換成高壓電擊,是不是比較能接受了呢?
韓國一件就燒開 代表人民確實很關注人民自身安全的問題 只是法律漏洞太多反觀台灣 一堆類似的事根本沒人在乎 甚至政府只管選舉不管人民可悲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闖入家中 24 次!臺灣為什麼也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2021. 5. 11臺灣婦女團體從 2015 年就呼籲,政府應針對跟蹤騷擾防制立法,行政機關立法進度卻停滯不前,使得令人遺憾的犯罪事件一再發生。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 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又有馬國女子在台灣被殺 大馬網友怒罵「台魔殺人」: 已經3人了2022.10.14
連3名大馬女子在台遇害! 當地網友激憤:台灣該給交代了2022/10/15
電擊脚鐐,一公里觸發警報三方,八百公尺出警,七百公尺自動電擊。
可以模仿滴滴打车,做一个”滴滴防骚扰“软件。
在台灣其實多次報案,警察都是冷處理! 他們要求受害者提供"跟蹤者"現行當下犯罪的ing影片,如果ing能提供得出來,受害人應該早就"歸西"了! 這是三次報案的經驗,每次都冷處理!現在還能打字,是已經從台灣頭搬台灣尾了!再改天就是移民外國了
好扯喔
請問志祺七七會做一集討論台灣黑道疑似跟政府官員勾結以及民進黨八年沒做好該改進的地方嗎?韓國如果發生這種事,那我們台灣的執政黨是不是也應該儘速修法,而不是輕判這種持槍傷人的黑道。如果支持民進黨,我們更應該嚴格監督他不是嗎,怎麼沒有嚴格檢討的聲音呢?
他就假中立舔綠的你覺得他會拍嗎,你有看過他罵過綠色的嗎?
志祺強調很多次他們並不中立但問題就在於如果這麼支持民進黨那更應該在出現問題時善用話語權用力檢討阿,不然要怎麼進步如果在這種時候不檢討不改變只因顏色對了就默許不發聲那民主進步黨就不會進步了
@@tttt112g 就是因為這樣假中立才被罵翻,現在不分藍綠如果做錯了就是該罵該監督,而不是講到自己支持的党就默不吭聲,看之前他講的論文事件和中介法明明都很明顯那邊有問題,結果還在假中立的還會幫錯的那方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感覺,只會讓人覺得他是僞君子,而且還是網友狂留言他才去做的,感覺就是逼不得已才去做的,他只要跟黨沒關西的很快就去蹭做單元,這就是他讓人感觀很不好的部分!!
#這應該綠標
C,若根本不治 再怎麼修法 都會有不足處
嗯..我最近也被跟蹤 (打算提告 )但完全不了解台灣的法律 下次做到這種議題可以拿臺灣跟別的國家比對嗎.~~ 不然了解了其他國家確不了解台灣🥲
加油,希望你提告順利,也記得要跟周遭人報平安台灣的跟騷法雖然還須改進但也幫到許多人了,這個議題台灣的我記得志祺也有做
實在很難理解,怎麼會有人那麼閒著沒事做財富自由,整天搞跟騷ㄏㄏ
跟蹤騷擾 本身是心理 問題加害人 本人 有意識 到這問題嗎?
先從田家法 開始修 田家太噁
不明白這樣的題材為什麼會被黃標?因為有敏感字眼嗎?#這應該綠標#ItDeservesGreenMark
之前看過一本書,說保護令只是一張紙而已
我覺得努力的方向根本錯了難道吸毒被規定是違法的,社會上就會有效的減少吸毒者嗎反而是想辦法讓毒癮找到其他合法的東西替代,才真的有用吧
那照您的想法,請問怎樣才是正確的改變方向呢?
@@5Dwu0420 我能想到的就是比真人還完美/吸引人的性愛機器人
被害人要準備自衛武器因為壞人最討厭同等的武力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這麼重要的議題應該被更多人注意
做直銷,就能擁有被動收入?
做直銷,能輕鬆月入百萬?
直銷跟詐騙,又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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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嗆別人政府濫,還不如關心資下自己國家政府有多爛,笑死
YT真的不該讓這樣的題材黃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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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懷疑 影響到某個利益才黃標
@@len-jager-ye-yao-gai 自信點把懷疑去掉
被中資買下來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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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之後只覺得,人類似乎只要是沒有發生重大慘案,幾乎都不會認真對待....而韓國的跟騷法因為還很新缺乏經驗,在立法之初就有很多條文模糊不清....除了讓處理的警察無所適從外,配套的方案更是沒有.....現在只能指望對於現行法條不滿的人民,持續推動更新修正了。最後也希望台灣的跟騷法,也能持續進步。
跟騷真的很難認定,那種超間接跟騷也沒辦法認定成犯罪,鈴原當年就是這樣被逼退的
人總是在悲劇發生後才記得教訓
這個法案難以認定,以及耗費人力資源太大
總不能把所有人當預備犯吧(汗
是自私吧!因為不是自己的女友、姊妹、妻子,所以沒關係,如果是自己的親人或愛人,我就不相信能無動於衷,再者韓國人對女性始終無法給予尊重是最根本的原因。
想先說:韓國光是把加害者照片公布就很先進了。
在台灣反而都是受害者的照片到處被轉發,加害者被馬賽克保護的好好的,都已經真的犯下殺人、強暴等實質罪行還被保護得好好的,對民眾來說根本才是對社會的傷害
@uff423 你有證據嗎,哪來的說法,不要血口噴人,白癡
ㄜ…
韓國N號房…
跟一大堆的性剝削影片沒看到嗎?
又在外國的月亮比較圓…
笑話 韓國法律漏洞比台灣多好幾倍
既然廣告講到直銷,最近直銷圈,有業務會強烈推薦長輩在手機上安裝微信APP,甚至會直接把長輩手機拿去安裝
請多關心自身周邊的長輩
(業務說法是,賣中國產品,裝微信比較好操作)
台灣的跟騷法主要是增加申請保護令的途徑,但就算有保護令,受害人還是會跟加害者一起生活,直到受害人又報警,事實上很多加害人都在被警察驅離的時候都會說被害人允許一起住
台灣的警察還不是一樣,打電話給警察說我在某某地被陌生人跟蹤了,警察說“你不要理他就好”(掛電話……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隔天請朋友一起去警察局,警察連三聯單都懶得開!!!還騙說,開了,只是單子沒給妳!查了就是沒開@@……
(B)!很多地方警察根本在吃案,騙你已經受案了,然後有些是根本沒開三聯單……還有老人家去報案()也是常常吃案不受理,除非你家族有認識立法委員或政治人物去懲罰警員,不然他們就是懶得受理他們主觀認為“不重要的事”。所以這集答案不在“法律”,而是“執法人員”,擇B
隨身攜帶警報器跟防狼噴霧 以免發生憾事
這時要出動民代
有些地方為了降低帳面上的犯案率含提高破案率,一些案件都能不理就不理。T_T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2017.08.31
治標的方法,我有個想法不知道可不可行
犯人需要配戴電子腳鐐的話,那可以可以跟被害人手機/手錶的部分連動
近到一定距離就會直接通知被害人,再進一步的距離會直接聯繫警察,不用被害人主動告知聯繫警方
個人是偏向C,覺得從教育著手或許可以改善下一代對愛情界線的認知,韓國也可以增加反擊免責給與無法致死的辣椒水或電擊槍,讓加害人能夠害怕接近受害者。七七讓我增加了很多不同觀點的看法與知識,希望台灣跟騷法可以進步。
有點出執法層面困難,很棒
很多事情不是警察不處理,而是如果法本身定義模糊不明確、模稜兩可抑或是完全沒有提及,會讓實際處理員警無從下手
雖然中文是說跟騷跟騷,但英文應該是anti-stalking law比較合理😂愛爾蘭最近也推出一個,不過跟騷只是其中一個規範內容,所以是叫the Criminal Justice Bill
為啥竟然用Bill不是用Act 🤔
@@terrykoc 你這暱稱的A怎麼打
@@terrykoc 還沒sign
@@len-jager-ye-yao-gai 我記得是法文還是丹麥文來著的🤔
@@understood3170 原來如此 🤔(向著原來如此回原來如此
法律永遠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跟瘋子
其實這個跟台灣的保護令一樣的意思,有沒有效力完全看罪犯自己的意願。
多少人申請保護令依然被揍被傷害,甚至罪犯只要夠變態,還能快速找到搬家的被害人,你能做的只是報警把犯人驅離,但是下次犯人可能連讓你報警的機會都沒有…😢
台灣的路上,每天隨機抽出8人登出人生,一年要走2500人,至今仍沒受到大眾重視。
超可怕
「以法律處罰」從來就不是完美的預防工具
因為就是會有人行動前不會多想法律怎麼規定的
但在執政者對人民交代方面,卻總是最速食的
同意,事實上歐美的研究都漸漸認為過長的刑期會導致國家的治安更惡化。譬如受刑人的子女可能會失去主要照顧者,未來輟學、犯罪的機率也會增加。受刑人出獄後可能難以復歸社會,而變成重複犯罪。
而事實上,監獄裡最常見不是重罪犯,而是一些輕罪犯,像是藥物濫用,這些人除了傷害自己的健康也沒傷害別人。但是一旦入獄後,無法正常回歸社會,會衍生出更多社會問題。
想預防犯罪,除了刑法應該也要從教育、社會安全網的方向著手。
推情感教育,真的需要好好教導每個人如何表達跟拒絕!
#這應該綠標
Ps. 超期待«蛤»!!!!
這已經不是表達跟拒絕的問題了
如果只要拒絕就有用
那就不會有三大錯覺之首:他喜歡我
"好好教導每個人如何表達" 是不可能的
因為每個人認為的 "好好表達" 定義都不同
有的人認為直接地拒絕是沒禮貌
有的人認為禮貌地說是拐彎抹角
有的人認為明白說出來是不給對方面子
有的人認為暗示委婉地說會讓對方以為還有轉圜的機會
做服務業這麼多年,我相信只有世界末日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2017.08.31
台灣每年有2萬5千人遭跟蹤!從假車禍真擄人看騷擾現象多嚴重,為何法律無法保護被害人?
2021-04-14 16:10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闖入家中 24 次!臺灣為什麼也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
2021. 5. 11
臺灣婦女團體從 2015 年就呼籲,政府應針對跟蹤騷擾防制立法,行政機關立法進度卻停滯不前,使得令人遺憾的犯罪事件一再發生。
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
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
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
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
「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
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
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
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
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
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
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
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
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我觉得以后在做这类型法律议题的影片时可以列举几个相关法律较为完善的国家是怎样做的,同时希望大家在择偶时能够多去了解一下另一半的人格品行
最近有看到說,這種人幾乎無法避免,因為這些人常常都知道自己有問題,所以他們會隱藏得很好;就像在你和一個人熟了之前,你也不會知道他私下是怎樣的人。
所以這種事根本不是一件能夠事先了解的事,不論是交往前或結婚前。
就很經典的諜對諜咯
@台灣人是性犯罪者 闭嘴吧zhi障
@台灣人是性犯罪者 印度性侵率「全球第94名,我是不知知道你信不信拉,反正我是不信
@@kidsguy246 你是對的
這種人真的根本不可能防範
唯有鐵血法律可以強制介入
很多犯罪行為都是一時的衝動,說實在法律訂的再重,都很難預防情緒失控的犯罪者,而真正理智的犯罪者,只要在受害者通報期間收斂,幾個月後,受害者總是有疏於防範的時候,我想跟騷這種事情已經不是如何去訂定法律,而是必須思考如何改善社會風氣與情緒管理
廣告「蛤」ep2感覺很好看耶
除了”情感教育”,還要加上”情緒管理”與”安全防衛”,在學生時期的必修課程。 在公權力協助前能保有理智,應對情緒異常的跟騷加害人。
但我還是說實話,沒遇過類似問題,難以體會真正的感受。 所以我推薦網飛上的一部動畫「浪漫殺手」,這部雖然是喜劇,後半劇情會出現關於”跟騷”的描述。其實算是可怕又噁心,同時也點到家庭成員不協助,會助長加害人更嚴重,受害者無法受到該有的幫助。
請問,你認為面對情緒異常且失控的加害人,無法保持理智與安全防衛自己的被害人有問題嗎?
@@呂佳蕊 每個人在當下都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管扮演任何角色
@@呂佳蕊
你是在說檢討被害者的疑慮嗎?
當然保護自己不只是硬碰硬,親友的幫助也是很重要,減少落單無助的風險。
說到動畫我才想到,有些影視題材根本劇情就是跟騷,這種劇情的作品多了更會助長一些人以為這些跟騷手法有效而去做
不知道這塊有沒有甚麼方法
@@rocanzhang 親友的幫助雖然重要,但親友真的沒有義務要幫忙啊...
應該另設一個能反制浮濫報案的法令,讓濫報造成警方無法正常執勤的刑未做出規範,讓民眾能知道自身的處境能否報案並間接使民眾認識這些法令內容,有違者應施予適當懲罰,像需聽課或罰款,這樣才能讓巨嬰型民眾報案量降低,並讓真正需要幫助的民眾得到最大警方資源,足夠的警力才能嚇阻或逮捕預謀罪犯,並使被害人能主動進行對加害人的行為蒐證以利警方能判定其是否違法
這個跟騷法要專門專案
配套措施~各個地方政府
成立獨立專門團隊
成員有律師~警察~心理師
攝影師~記者
配有收容所~強制關押所
搞這些還不如讓人出生就植入晶片來配合天網比較實際
身邊跟自己都有遇過奇怪的異性過份騷擾或跟蹤的經驗,但跟騷法在沒發生什麼嚴重的事之前似乎效力並不怎麼大,結果都要靠朋友間互相陪伴自救,遇到同類事的人壓力真的很大,希望法規能再更重視實務上如何處理
#這應該綠標
這種法律基本上也是給還沒有打算走入極端的人有基本的風險嚇阻罷了
就像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一樣,能阻止一般人,但阻止不了想要這些東西的人
100公尺可能太短但1公里範圍太大了
這樣可能反而會出問題欸
想像一下加害者平常在台北車站附近工作
被害人去個台大醫院看病或是去京站逛街,距離就變成1公里內了
難道是要每次被害人去這些地方的時候,警察就要去把加害者架離或監視加害者嗎?還是要去全程戒護被害人?這不管怎樣都會造成警力的大幅無意義消耗
還是要求被害人不能主動靠近加害人所以不能自己主動去那些地方?那被害人的自由因此被大幅限縮也不合理
我覺得300公尺差不多,不會很容易誤入,就算有意跟蹤也是很容易甩開跟蹤者的範圍。
長遠來看其實ABC都應該要進行吧,不過最優先事項應該還是B>A,不然連出動警方都來不及法案修了也很難落實
當然主要還是希望大家都能認知到什麼行為會讓對方感到不適和恐懼......
這個超重要的到底在黃標什麼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絕大多數人都不會被跟騷,而且絕大多數人也不會用跟騷來解決問題,所以…以我之前看到的經驗,除非加害者或被害者有一方消失在這世界上,這個問題是不會被解決的。
你說禁止100公尺太短,但就算是禁止接近1公里,加害者只要知道後面有那麼一個噁心人在,整天事情都不用做了,就算在家裡也只會想著那個噁爛男又在外面搞什麼會害自己的東西,光想就會瘋掉!所以就現實面上來講,除非加害者永遠消失在這世界,問題是不會被解決的。
而我看到的加害者,完全無所畏懼,關?你要抓得到我才行呀!罰?你要抓得到我才行呀!禁止?你要抓得到我才行呀!反正天下一皮無難事,他無所畏懼。而且就算真的抓到了,不論要關要罰要禁止,都會有別人來煩惱,他還是開心過自己的生活。
所以你說立法能扼阻跟騷,就我的理解是不能的。
在跟騷加害者找到他更有興趣的對象之前,他不會停止自已的行為。
我不理解的是,這算是一種心理疾病,可是卻不會有人要求他們要被強制送醫。
我也認同再怎麼立法都沒辦法有效嚇阻
會跟騷的人基本上都會認為天崩地裂都要得到被害者,怎麼可能被區區一條法律嚇到
遇到真的只能想辦法保護自己😅
如果換個多金的帥哥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加害者裝電子腳鐐或加裝手機APP定位(加害者無法自行移除),配合受害者有APP連線,加害者接近1公里範圍內發出警示。
加害者直接買新手機......
有些事情都是發生才在開始立法或加重處分。
很多事情明明可以嚴辦嚴懲但就是做不到。
最重要還是需要多發生更多相關命案才可能會加快速度。
畢竟有些事情要發生了才會知道現行制度是不好的
飛航的起飛程序,TCAS強制安裝,GPS下放民間都是這種形式的體現
跟蹤騷擾、家暴防治等等因家庭、男女交往衍生出的暴力糾紛處理都跟保護令有關,希望志祺在討論此類議題的時候能講解(或討論)法律上申請保護令獲准後,受害者保護自己的方式,以及實務上此類案件加害者和受害者的情形,而不像這次只說法令不完備、執行方面窒礙難行等等隔靴搔癢的結論,就算法令上有不少缺點,實務上力有未逮,也該看看現有能使用的資源不是嗎?
雖然有提及,但是其實志祺也在影片中有提及
韓國自從跟騷法上路後,也發生許多爛訴的事件發生,然後濫訴卻無法受到制裁,把警察當情侶吵架的調停者...
然後又一昧的鼓勵要報警,反正只要把事情全權丟給政府警察,就沒女權的事情了...
居然敢碰直銷
七七真的是超級猛~~~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2017.08.31
台灣每年有2萬5千人遭跟蹤!從假車禍真擄人看騷擾現象多嚴重,為何法律無法保護被害人?
2021-04-14 16:10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闖入家中 24 次!臺灣為什麼也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
2021. 5. 11
臺灣婦女團體從 2015 年就呼籲,政府應針對跟蹤騷擾防制立法,行政機關立法進度卻停滯不前,使得令人遺憾的犯罪事件一再發生。
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
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
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
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
「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
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
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
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
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
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
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
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
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又有馬國女子在台灣被殺 大馬網友怒罵「台魔殺人」:已經3人了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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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5
讓加害人戴上墊子腳鐐靠近被害人就逼逼叫,直接把電子腳鐐當成羞恥圈用,之後就會有被害者追著加害者跑的情況了可喜可賀
重点是要怎样定义加害者
定义不好满大街都可以有加害者,然后你一天到晚都听到逼逼叫,最后没人会理这个声音了
電子腳鐐成本很高,很難普及。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就跟酒精鎖一樣,強制安裝配戴,移除者立即處罰才有用吧...
現在臺灣跟騷法的問題有幾個:
1.只限制關於性、性別有關的跟騷行為才能適用本法,但是性和性別的跟騷已經有其他法律可以處理了,這樣沒有增加可以處理的跟騷範圍。(但是因為警力無法負荷不限制範圍的案件量,所以只能限制)
2.現在的跟騷法是告訴乃論,因此就算被害人已經鼓起勇氣去報案,加害人反而會變本加厲的去騷擾被害人要求他撤告。
3.即使已經申請保護令,也難以限制加害人靠近被害者,還是一樣是警力不夠的問題,很難即時阻止加害人的行為。我知道很多人都會想到電子腳鐐,但一副電子腳鐐的成本很高,而跟騷案件又非常多,根本無法普及。
4.要去警局報案,然後警察會給你單子,然後警察那邊要去調查處理、警告加害人,但是調查處理警告這些通常都沒什麼用,並且警局那邊很多案子要處理,這些程序會跑很久,有時候根本得不到警局那邊的答覆,那被害人要怎麼辦?
(以上是之前聽系上演講得到的資訊,歡迎理性討論)
事實上就還是一個問題,如何防止犯罪完全不發生,答案就是不可能
@@BLACKWATCHp2 犯罪本就不可能不發生,我認為重點是要如何保護被害人,至少不希望再有韓國這次這種憾事發生。
@@milkfish9118 保護被害人跟讓犯罪不發生不是相同意思吗哈哈,事實上就是不論你怎麼做都無法讓他完全不發生,頂多是可以讓這件事變得越來越困難,但美國總統都會被人暗殺了,一個普通民眾真的是沒有甚麼困難
钻法律空荡的人太多。就算法律再完善,也有人敢钻漏洞
影片講的很好!!目前有問題的是 行為人動機要與性有關 但有時候金錢利益也可能使加害人產生跟騷行為 另外騷擾行為的認定蠻困難的 像是行為人指使很多刺龍刺鳳看起來不是很友善的人在附近晃來晃去 到底算不算使被害人心生恐懼與騷擾?
@台灣人是性犯罪者 老實說如果沒有抓到跟騷者 被害人真的不知道跟騷行為何時結束 對社會來說 放著這樣的人存在 不知還會不會有下一個受害者
C
不是每個人天生擁有自省與控制情緒行為的能力
隨機殺人出現時就已經在警告社會,不處理、不認識情緒,只會釀成更大的悲劇
當一個人的衡量價值的方法已經一般人相差太多時,再多的法律與嚇阻都很難有效果
因為這人對風險與代價的理解已經徹底扭曲,違法的懲罰在其眼中可能沒一般人嚴重,或已經無法正常的理解、判斷
而要界定出可以採取強制措施的界線,與採取哪些強制措施才有效則非常困難 (相關資源也有限)
在此情況下面對這些情況時準備一些最後手段來保護自己,恐怕才是最能確保有效的
個人認為缺點還是在於對於衝突發生的處理速度吧⋯⋯
要解決就必需授權人民執法的權利,讓自我防衛可以實踐在法律層面;如果真有什麼損失,再由法院裁定賠償的問題;對於有事先申請保護而造成的損失,法院也要提高免責的幅度⋯⋯
看看這樣能不能真正做到保護的效果吧⋯⋯
法律是訂給怕法律的人遵守的,對方連死刑都不怕了,要訂什麼法律才能保護受害者?
4:34 反復持續,複數嗎?
其實蠻恐懼這個法律,我怕突然被冤枉然後毀一身,所以現在都不亂出門。
马来西亚在今天10月通过跟骚法,上个星期被骚扰了两年的我终于有理由去报警,但是警察说上司没有通知,所以他们也只能帮我做一份记录,如果我出事他们知道嫌疑犯是谁。所以我是希望我应该出事么?
#Itdeservesgreenmark
跟蹤騷擾防止 社會問題 法律和執法問題
C!搭配直男行為研究社,情感教育不是缺乏,是不存在啊!www
真正的問題是教育,從小就應該教導男女相處的事情,而不是等長大已經歪了 才來用法律想辦法喝止,那都來不及了
支持對於這類議題的探討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有教育價值的影片,希望能綠標。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日本也是蠻嚴重的⋯⋯⋯⋯⋯⋯台灣也是有這種情況,只是嚴重跟不嚴重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2017.08.31
台灣每年有2萬5千人遭跟蹤!從假車禍真擄人看騷擾現象多嚴重,為何法律無法保護被害人?
2021-04-14 16:10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闖入家中 24 次!臺灣為什麼也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
2021. 5. 11
臺灣婦女團體從 2015 年就呼籲,政府應針對跟蹤騷擾防制立法,行政機關立法進度卻停滯不前,使得令人遺憾的犯罪事件一再發生。
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
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
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
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
「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
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
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
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
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
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
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
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
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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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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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5
如果定太嚴,就演變不爽就去提告或是惡意提告都會出現
來了~
根本不應該對跟騷法有太高的期望,還是靠自己吧
為什麼要侷限在“跟騷法”?
最後的結果不外乎就是“殺人”、“性侵”,那是否應該針對“結果”進行更有赫阻效果的修法? (畢竟現在多數不判死也沒有閹掉或其他大快人心的懲罰方式甚至無期都難)
而跟騷法會讓其罪行再加重!
罪加一等的概念!
這樣雖然無法真正有效處理跟蹤騷擾的行為,但我想應該能有效赫阻事態變更嚴重。
個人淺見
我覺得是C+一點A.固然有些國家的法規無法保護受害者,但我覺得有些國家的文化與法規又對被害者過度保護,像是只要被害者申請保護,加害者就會被社死之類的,所以我覺得從情感與道德教育著手是一個很重要的部分,我覺得現在平權運動四起,會出現這些爭議是因為大家對於公民權,人權等諸多界線並沒有一定的共識,所以才會出現有些被害者吵個架就要保護令,或者有些加害者變本加厲一而再再而三的騷擾被害者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這些現象.
在一條法律成立以前 都是悲劇發生而開始
願所有被害者能離開不安與悲痛
台灣也應該借鑒 而盡可能完善跟騷法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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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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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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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5.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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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
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
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
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
「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
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
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
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
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
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
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
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
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又有馬國女子在台灣被殺 大馬網友怒罵「台魔殺人」:已經3人了
2022.10.14
連3名大馬女子在台遇害!當地網友激憤:台灣該給交代了
2022/10/15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韓國如果立案之後,只要騷擾人有再次犯過,應該馬上抓起來 不然不知道他到什麼程度才能被抓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 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2017.08.31
台灣每年有2萬5千人遭跟蹤!從假車禍真擄人看騷擾現象多嚴重,為何法律無法保護被害人?
2021-04-14 16:10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闖入家中 24 次!臺灣為什麼也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
2021. 5. 11
臺灣婦女團體從 2015 年就呼籲,政府應針對跟蹤騷擾防制立法,行政機關立法進度卻停滯不前,使得令人遺憾的犯罪事件一再發生。
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
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
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
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
「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
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
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
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
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
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
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
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
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又有馬國女子在台灣被殺 大馬網友怒罵「台魔殺人」:已經3人了
2022.10.14
連3名大馬女子在台遇害!當地網友激憤:台灣該給交代了
2022/10/15
最新一支影片不見了😢 看到一半的app影片
這情況法律沒太大作用~ 主要應該是教育/社會風氣問題 , 要採用別的方案處理效果會更好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我覺得短期的解法是B增加執法量能
長期的方案是C增加情感教育
來一步步降低下一代跟騷犯罪者的比例
8:33 既然都發現問題了,那就修法不就好了嗎?
雖然很難聽,但是這是我在志琪77有史以來看過最令人憤怒的一句話
不過這不是在怪罪志琪,而是責備大多數只專注於選舉的立委不分國籍
會提高誣告的說法根本沒有根據。有時候根本是反對的人自己也知道自己常做出不受歡迎的行為,所以才在那擔心。不要做出不受歡迎的行為就好了啊
关键就是两个字:证据。如果只要出一张嘴说什么是什么那一定会被滥用。另外你说不做出不受欢迎的行为,不是什么事都是黑白分明的,很多事情难以界定。比如有人喜欢小猫小狗,有人看见宠物就烦,哪怕主人管教的很好,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可能出现利用诬告来迫使养宠物的邻居搬家?
一名女子向10年前打工的同事方姓男子提告,認為方男跟蹤、騷擾她,影響她的生活;但檢方調查後發現,女子稱她在今年6月1日被方男跟蹤騷擾,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國至今,難以憑女子指認,就認定方男有跟騷行為,予以不起訴處分。
女子提告,稱方男去年11月16日下午,先是在台北市微風南京百貨地下一樓賣場,站在櫃位外盯著她看,又在今年5月20日下午,趁著女子到土城醫院看診時,在醫院候診區等候她,同月23日又尾隨她進入超市;6月1日晚間,方男駕車行經土城中央路,見她在路上餵貓,迴轉後將車停在女子附近,坐在車上盯著她。
女子認為,方男舉動有反覆且持續實施,已使她心生畏怖、影響她的日常生活,向他提告跟蹤騷擾防治法。
檢方認為,跟蹤騷擾防治法今年6月1日才開始實施,女子稱方男對她騷擾的舉動,僅有最後一次犯罪時間符合,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境,且至今未歸國,不可能如女子所稱在跟騷法實施當天對她跟蹤騷擾,認為沒有傳喚方男到案的必要,便予以不起訴處分。
非告訴乃論當然比較好
但….
-
C // 能夠讓你追求的,其實也包括非生物
台灣或許也會如此
台中狼師還當上校長 受害者還很多 此人還造樣騷擾受害者
全世界都一樣
保護令 跟騷法 通常只針對 君子
如果一個人豁出去 就是要妳死
除非妳躲到他找不到
不然拿 保護令 跟騷法 給他看
他就不殺妳?
電子鐐銬
也要有人判別
24H 線上監看是不可能的
通常都是等出事後
才去查看
這是一個全民有感的問題吧
台灣每周都出現殺人案
這應該是全民皆關注的議題#ItDeservesGreenMark
我的想法有点奇怪,既然法律的修改和民众的情绪往往是由极端案件和悲剧挑起,那么随着跟骚法的完善产生的悲剧又该如何处理呢?
3:35沒想到放火跟殺人同時
這是教育觀念的問題,我問你會報復是人性,一昧重罰並不會改善情況,反正值得討論。
#這應該綠標
#ItDeservesGreenMark
💚💚💚💚💚
建議以後講到兇手就以"瘋子" 或 "該男子" 帶過就好, 給他們露臉留名的機會,反而有些人會覺得做大事歷史留名很光榮
#這應該綠標
#itdeservesgreenmark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2017.08.31
台灣每年有2萬5千人遭跟蹤!從假車禍真擄人看騷擾現象多嚴重,為何法律無法保護被害人?
2021-04-14 16:10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闖入家中 24 次!臺灣為什麼也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
2021. 5. 11
臺灣婦女團體從 2015 年就呼籲,政府應針對跟蹤騷擾防制立法,行政機關立法進度卻停滯不前,使得令人遺憾的犯罪事件一再發生。
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
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
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
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
「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
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
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
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
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
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
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
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
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又有馬國女子在台灣被殺 大馬網友怒罵「台魔殺人」:已經3人了
2022.10.14
連3名大馬女子在台遇害!當地網友激憤:台灣該給交代了
2022/10/15
立法是好事,但總是會有一群白癡濫用法律
想聽您對白紙運動的看法
D 設法保護自己
#這應該綠標 #ItDeservesGreenMark❤
警力不夠,執法資源不夠,法律不能直接關人,如何規範?
有要講這次九合一大選嗎?
這次議題的樣本只有韓國,那其他國家對於跟騷行為有立法嗎?又是怎麼立法呢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2017.08.31
台灣每年有2萬5千人遭跟蹤!從假車禍真擄人看騷擾現象多嚴重,為何法律無法保護被害人?
2021-04-14 16:10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闖入家中 24 次!臺灣為什麼也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
2021. 5. 11
臺灣婦女團體從 2015 年就呼籲,政府應針對跟蹤騷擾防制立法,行政機關立法進度卻停滯不前,使得令人遺憾的犯罪事件一再發生。
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
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
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
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
「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
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
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
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
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
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
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
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
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又有馬國女子在台灣被殺 大馬網友怒罵「台魔殺人」:已經3人了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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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5
韓國人心理變態滿多的耶
會不會跟社會氛圍高壓競爭的環境有影響啊?
這些事件在台灣似乎比較少聽到
(目前比較有印象的是台大宅王的那個新聞)
不知是不是沒有被報導還是真的是民族不同的問題?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之前馬來西亞留學生被殺跟捷運隨機殺人案並沒有過多久⋯⋯
只有真正出事之後政府才會開始重視 有夠悲哀😢
#這應該綠標#itdeservesgreenmark
政府提供一具Terminator-1000,24hr保護騷受害者,不就結了!
C 從情感教育下手, 才是治本的辦法
總是要有人死掉(話題),才會引人注意(流量)
我想給個 D 提案,給犯罪者來個奪魂鋸模式的電子腳鐐,接近被害者100公尺就狂叫,近到10公尺就把腳炸掉。
我知道一定很多法律人反對,那把炸藥換成高壓電擊,是不是比較能接受了呢?
韓國一件就燒開 代表人民確實很關注人民自身安全的問題 只是法律漏洞太多
反觀台灣 一堆類似的事根本沒人在乎 甚至政府只管選舉不管人民
可悲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 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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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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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
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
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
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
「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
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
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
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
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
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
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
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
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 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又有馬國女子在台灣被殺 大馬網友怒罵「台魔殺人」: 已經3人了
2022.10.14
連3名大馬女子在台遇害! 當地網友激憤:台灣該給交代了
2022/10/15
電擊脚鐐,一公里觸發警報三方,八百公尺出警,七百公尺自動電擊。
可以模仿滴滴打车,做一个”滴滴防骚扰“软件。
在台灣其實多次報案,警察都是冷處理! 他們要求受害者提供"跟蹤者"現行當下犯罪的ing影片,如果ing能提供得出來,受害人應該早就"歸西"了! 這是三次報案的經驗,每次都冷處理!現在還能打字,是已經從台灣頭搬台灣尾了!再改天就是移民外國了
好扯喔
請問志祺七七會做一集討論台灣黑道疑似跟政府官員勾結以及民進黨八年沒做好該改進的地方嗎?
韓國如果發生這種事,那我們台灣的執政黨是不是也應該儘速修法,而不是輕判這種持槍傷人的黑道。
如果支持民進黨,我們更應該嚴格監督他不是嗎,怎麼沒有嚴格檢討的聲音呢?
他就假中立舔綠的你覺得他會拍嗎,你有看過他罵過綠色的嗎?
志祺強調很多次他們並不中立
但問題就在於
如果這麼支持民進黨
那更應該在出現問題時善用話語權
用力檢討阿,不然要怎麼進步
如果在這種時候不檢討不改變
只因顏色對了就默許不發聲
那民主進步黨就不會進步了
@@tttt112g 就是因為這樣假中立才被罵翻,現在不分藍綠如果做錯了就是該罵該監督,而不是講到自己支持的党就默不吭聲,看之前他講的論文事件和中介法明明都很明顯那邊有問題,結果還在假中立的還會幫錯的那方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感覺,只會讓人覺得他是僞君子,而且還是網友狂留言他才去做的,感覺就是逼不得已才去做的,他只要跟黨沒關西的很快就去蹭做單元,這就是他讓人感觀很不好的部分!!
#這應該綠標
C,若根本不治 再怎麼修法 都會有不足處
嗯..我最近也被跟蹤 (打算提告
)但完全不了解台灣的法律 下次做到這種議題可以拿臺灣跟別的國家比對嗎.~~ 不然了解了其他國家確不了解台灣🥲
加油,希望你提告順利,也記得要跟周遭人報平安
台灣的跟騷法雖然還須改進但也幫到許多人了,這個議題台灣的我記得志祺也有做
實在很難理解,怎麼會有人那麼閒著沒事做財富自由,整天搞跟騷ㄏㄏ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2017.08.31
台灣每年有2萬5千人遭跟蹤!從假車禍真擄人看騷擾現象多嚴重,為何法律無法保護被害人?
2021-04-14 16:10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闖入家中 24 次!臺灣為什麼也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
2021. 5. 11
臺灣婦女團體從 2015 年就呼籲,政府應針對跟蹤騷擾防制立法,行政機關立法進度卻停滯不前,使得令人遺憾的犯罪事件一再發生。
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
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
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
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
「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
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
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
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
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
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
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
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
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又有馬國女子在台灣被殺 大馬網友怒罵「台魔殺人」:已經3人了
2022.10.14
連3名大馬女子在台遇害!當地網友激憤:台灣該給交代了
2022/10/15
跟蹤騷擾 本身是心理 問題
加害人 本人 有意識 到這問題嗎?
先從田家法 開始修 田家太噁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2017.08.31
台灣每年有2萬5千人遭跟蹤!從假車禍真擄人看騷擾現象多嚴重,為何法律無法保護被害人?
2021-04-14 16:10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闖入家中 24 次!臺灣為什麼也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
2021. 5. 11
臺灣婦女團體從 2015 年就呼籲,政府應針對跟蹤騷擾防制立法,行政機關立法進度卻停滯不前,使得令人遺憾的犯罪事件一再發生。
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
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
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
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
「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
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
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
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
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
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
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
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
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 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又有馬國女子在台灣被殺 大馬網友怒罵「台魔殺人」:已經3人了
2022.10.14
連3名大馬女子在台遇害!當地網友激憤:台灣該給交代了
2022/10/15
不明白這樣的題材為什麼會被黃標?因為有敏感字眼嗎?
#這應該綠標
#ItDeservesGreenMark
之前看過一本書,說保護令只是一張紙而已
我覺得努力的方向根本錯了
難道吸毒被規定是違法的,社會上就會有效的減少吸毒者嗎
反而是想辦法讓毒癮找到其他合法的東西替代,才真的有用吧
那照您的想法,請問怎樣才是正確的改變方向呢?
@@5Dwu0420 我能想到的就是比真人還完美/吸引人的性愛機器人
被害人要準備自衛武器
因為壞人最討厭同等的武力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這麼重要的議題應該被更多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