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強姦致人死亡,如果你是他的律師該如何辯護?【羅翔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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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20 ก.ย. 2024
- 李某將女子敲暈後強姦,後發現女子已死,張三想為李某辯護,稱女子在被強姦前已經死亡,李某能逃過法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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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老師加油
但有個問題,
可以用過失殺人+強姦未遂+汙辱屍體
除非李某本身有戀屍癖,他就是為了姦屍才殺人的,故意殺人+侮辱屍體才能成立。不然就會有邏輯上的混亂。
這樣可以減低罪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