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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死刑犯發現自己的家人被被害者家屬殺死,我想看看是甚麼樣的心情
建議廢死聯盟解散,因為沒有死刑的社會人人都會心存僥倖反正犯多大案件都不會死刑乾脆無惡不作,助長社會不安寧,死刑是一個伸張正義的方式,給大家一個警惕,諸惡莫作,做惡必要報應.
因為歐洲先進國家都沒死刑,台灣就要比照嗎???太矯情了吧,歐洲自己治安都不好了,台灣 也要學習嗎??? 怎不向新加坡看齊,新加坡還有鞭刑,但會有人瞧不起新加坡這個國家嗎??沒有麻,不是嗎。
我
所以呢?你以為全世界只有新加坡有鞭刑哦
對了 笑死 這滑坡華的有夠慘治安不好=需要死刑哪來的天才想法?
喔幹同一人喔
@@萬達拉狂人 笑死,不意外
請不要為殺人者找理由,殺人就是要償命,這才公平公義!無論有心無心犯錯,都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不適合無期徒刑,浪費公帑!!上帝的律:殺人要償命!!
死刑確實不能讓犯罪率下降,但是確實可以解決掉那個有問題的人!
希望那個女的,自己就不要遇到!
死刑犯一條命值得憐憫嗎?死刑犯一條命值得憐憫嗎?死刑犯一條命值得憐憫嗎?說三次。受害者枉死的命,及其親友家屬永遠的傷痛是無法彌補的。這些法官。大法官能感受到嗎?坐領高薪,卻違背職務不能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反而在維護死刑犯人權。現代的包青天不見了?我們不要這些法院的法官、大法官。請全體國人站出來,一致譴責,這種沒良心的大法官、並廢除這些大法官。
違憲的,根本就是廢死的那一方!
死刑犯在殺人時有想過法律嗎?有想過命怎麼賠嗎?有想過被害者的人權嗎?
罪犯 要人權,那 受害者 的人權在哪???還是 死人 不用人權???死刑 是 最嚴厲 的罰則,因為在下去的罰則是 不人道 的,難道要學 古代的酷刑 嗎???還有 道歉和賠償 都是沒有意義的東西。如果 無期徒刑 能假釋那叫 有期徒刑 。。。一個要被判 死刑 或 無期徒刑 的人,這樣的人壓根就不應該出現在社會上。終身監禁,難道我們要養一垃圾一輩子,還要讓他有 舒服無憂 的生活,這樣是在 懲罰善良 嗎???
殘酷的事實,是我們這些受害未死的人,加害者沒有賠償一塊錢,我們卻無可奈何,對我們命大、只要沒死,就應該要感謝老天,然後⋯自認倒霉獨自面對這些傷害帶來的損害,法律只顧判刑,判完對賠償的判決,完全沒有力量。
奪人性命還有臉要人權保障嗎?就因犯案的案由無法寬宥才判死刑的,想活命當初就不該衝動奪人性命.
特別是那些沒有悔意的,那為何不判死,還一直要幫他們爭人權?? 是不是太不合邏輯
請廢死人士收留死刑犯,以後死刑犯都轉移廢死團體的家裡,請廢死團體養死刑犯,這樣對大家都好
立法委員是在幹什麼,連個死刑都搞不定
死刑不用判死刑那台灣這個國家還用法院大法官幹嘛乾脆給治安亮紅燈
法律如秤,公道自在人心,法律不公,人民何必守,動私刑就好。
請問開這種辯論庭有請被害家屬到場嗎?
新加坡李光耀说过死刑是最人道的了,死刑只处决一个人,而且那个人毁掉的是一整个家庭甚至几个家庭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法律不要只保護加害者。被害者的權力呢?尤其是沒有死刑了買凶殺人定會層出不窮。
本來就應該有死刑,不然被害人死了不能冥目。
若死刑被判違憲,大法官應該要全部下台再重新釋憲,殺人者必須要唯一死刑
你們搞錯嘍~我們執行的不是死刑只是簡單的把垃圾丟進焚化爐進好公民的舉手之勞而已
幹話!一堆
除非無期徒刑能無上限+不可假釋+不可特赦+關到死,否則就要有死刑.
我的納稅錢不想要養那些
@@aaaaa-yv1zr 沒錯
@@aaaaa-yv1zr 我也不想養你們啊
@@萬達拉狂人你移民歐洲了沒啊
@@12035799 su3go6?
現在死刑其實已經很人道了,又不是凌遲處死或是做成人彘,販毒唯一死刑改掉真的很糟糕,販毒根本就是萬惡之源,影片裡怎麼有人那麼天真,以為台灣的無期徒刑是真正的無期徒刑😂
所以台灣吸毒人口才會增加這麼多
非常人道了,想1想有些被分屍的,肉還被吃進肚子。
可以不得假釋喔,死法盲
靠北w 你怎麼不說說活著就是萬惡之源 戕害他人生存空間 自己先去死一死之類的對了 等等你的回答會有GOOGLE完跟沒有兩種記得要好好投票選出"不錯"的立委呀~不要選出有前科還能當總召的啊~
@@gg748-t7n 笑死 1是三小
我不敢殺魚殺雞但支持死刑,給合理的交待人死不能復生,沒有生存機會和他生存的權利,不該剝奪被害人權利,嚴懲
死刑犯集體要求釋憲?死刑犯是在澄清殺人沒罪是嗎?釋憲是解釋國家的根本大法,死刑的立法是國家對內的家規,況且立法院立法是由全國國民賦予立法的權力,刑法是國內長久以來的家規,不屬大法官一句釋憲就能廢除,大法官搞不清楚自己的責任是在解釋憲法有沒有損害國家根本大法,不是越爼代庖來管法院事務。少數死刑犯叫你們大法官釋憲就釋憲?是否廢除死人還要經過全民投票決定才對。
他們根本蛇鼠一窩!把憲法超譯到很沒人性!根本不是這樣!
謝謝公視的整理希望國家能有自己的定見反映民意不是事事都參考其他國家
"希望國家能有自己的定見反映民意不是事事都參考其他國家"笑死 這立場有夠鮮明
被兇徒殺死的人,當初怎麼求饒都被殺,為什麼殺人兇手確可用人權推拖
因為你們是法盲、民粹?
執行死刑本身又不是為了降低犯罪率,怎會有人往降低犯罪率方向去思考呢。執行死刑真正的內涵是當你做了某個行為,就要為那個行為付出代價,這不是普世價值嗎??一個人被殺害了,對方應該也同樣要付出相應的代價。就是如此簡單,不要複雜化。
《漢摩拉比法典》(法語:Code de Hammurabi,阿拉伯語:شريعة حمورابي,天主教譯為哈慕辣彼法典),是古巴比倫第六代國王漢摩拉比頒布的一部法律,約公元前1776年(中年表)頒布。現在時間:西曆2024年
就是 代價 而已!!
@@萬達拉狂人還是以前的東西好用😊
認同+1,一命就是換一命。這世上很多被殺害的人,那些痛哭流涕的家長都沒有備受一個真正的公道。法官只會那邊耍白痴一直判嫌犯可教化,可教化,可林老師.....
你打我一拳法律就該判你給我揍回一拳嗎
人生一輩子錯了就錯了請大家給他們一次機會
我就一句話,台灣沒資格談廢死,如果那些大法官跟官員還有廢死團體的家人被殺死然後一句話都沒吭聲我就挺他們
無論要不要廢死,總之社會就是要一直不斷的討論
不管是廢死與不廢死...找不到平衡點(為何要繞在這無限循環...)應該想想如何制訂讓人不敢違法、觸法的法規呢?是否學學新加坡的法規懲處...連想犯罪的念頭第一時間都打消了...這樣社會才會安定 也不會有廢死與不廢死爭議現在人的心 沒有以前的純樸、良善...從校園就看的出來...學生對師長 尊師之禮...不見了(老師之權比學生低)從小的生活圈 就可看出未來的社會形態...廢死與不廢死話題不斷循環...社會悲劇也不斷產生...受害者(家屬)也不斷增加...請正視問題 解決根本問題 整體社會道德才會有善循環
說死刑違憲的言論,以該言論的邏輯,課稅、交通罰鐶、罰金都是侵害人的財產權,拘留、拘役、徒刑是侵害人的人身自由。是不是都該廢除?
那個給我扯甚麼羅馬規約的,我的天啊,你是活在台灣也,國家的組成三個要素:土地 主權 人民,現在全台灣有70%的人民,訴求就是要執行死刑,別再給我扯甚麼羅馬規約,要是那麼愛扯羅馬規約,麻煩請去義大利生活,當義大利人民去。
我也支持死刑繼續存在,但羅馬規約不是義大利在地的法律,那是有一些國家共同簽署的國際條約啦⋯⋯
痾不要這麼無知啦
我來看無知發言 笑死
笑死 又一個死法盲
@@iriskuo4089 但台湾是中国的
給他們一個機會
除調查困難外,證據不足外。其犯罪人等,證據力足夠。我讚成死刑。而憲法所定為良善公民者,才有所謂的生命權,財產權等人權法。而犯重大惡形者,以被褫奪公權者。將不足採用人權法。如採用人權法,那今後犯罪者還需要關押嗎~關押時不也在違反人權自由。
憲法本身立憲,在人民權利上,是維護善良公民權。所以為何會有褫奪公權產生。本就為消除,善良公民之權利和義務。進而達到懲處犯罪者之行為。。。。不然每個犯罪者只要高喊人權,自由。。。。那法廢了好了。。。。
1. 美國曾經有些州並無死刑,但其中大部分的州僅維持數年旋即再恢復死刑。現有三十八州保留死刑,其中有六州未曾執行死刑,有些有死刑但執行人數非常稀少 。 2. 為什麼?因美國曾有公布過一個數據顯示每執行一個死刑,平均可減少未來的7個兇殺案,3. 有些州為鼓舞警員士氣,是特別規定殺警者一律死刑,從此警員槍戰死亡率確有降低,但因敏感後來一直沒公佈降低多少的數據。上述傳自美國朋友。
完美打臉 1:40 那個人!反之不執行死刑,一個被廢死,反而增加未來7個兇殺案。
如果廢除死刑,只要敢殺我家人,監牢我去就好,我一定會自首且表示悔悟,我相信台灣司法一定會替我減刑
我也跟你一樣想法,既然司法無法除害,那我願意自己承擔這個後果
我推!
我也這麼覺得, 如果司法無法還我們這些守法的老百姓公道還不如自己來
應該要討論社會防護網問題,一直討論死刑存廢,就是政府卸責,沒有去改變根本問題
如果死刑違憲 那陳進興、鄭捷的家屬申請國賠應該是沒問題吧??
如果大家有空可以維基百科看看目前全球廢死國家是哪些地方。真正的先進國家廢死其實不算多。除此之外,另一個有趣的地方,那就是美國曾經廢死但又恢復。新加坡也是。而日本則是是取消槍決改絞殺。這些國家的後續執行,很耐人尋味。給大家做參考
有悔意就巴結處決早該想有這天
其實癥結點是沒有對加害人更生不如死的懲罰,基於人道所以現在的受刑人有固定時間放風,飲食也不錯,這樣如何能讓受害人家屬甘心,那就只剩下死刑能讓受害者家屬能覺得我幫你報仇了...我也了解監獄是矯正教育不是懲罰,但是民眾一直以來的寄望是法律要讓犯罪者為他的罪受到處罰,因此連單以無串證及逃亡之虞為考量的"交保"都被很多民眾所不認同,覺得憑甚麼不關起來,所以死刑存廢真的是情感問題,難解阿...
專業評論,真的難解。
死刑改鞭刑,這樣既保障人權也保障公道
欸...鞭刑在台灣也是被講成違反人權....😅
如果犯罪人要有回歸社會的機會,那些死去的被害人又要怎麼回歸社會?他們有機會嗎?
台灣觀落陰科技?
亂世用重典 我為什麼沒殺人放火做壞事 因為我知道有法律 死刑 的約束 我怕懲罰 所以我沒犯罪 把死刑取消了 被害者跟犯罪率增加了 誰負責
你?
老實說死刑跟嚇阻犯罪沒啥實質上關係雖然我也是支持死刑的
無期徒刑我為啥要付錢繳稅金,養死刑犯!不想被判刑就別犯法,莫名其妙😕
ㄇ ㄇ ㄇ ㄇ
但你知道嗎,光江國慶案賠償金就一億三千多萬,也是全民買單,而無罪卻被誤判死刑的就有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徐自強、鄭性澤、謝志宏、邱和順,如果死刑執行賠償金不知道多少億,反而不執行死刑還比較省錢。
@@00yy62 推個~
@@00yy62現在的證據已經是誤判率很低的時代。只能說冤案確實存在 不代表死刑是錯的。兩者不抵觸。冤案不應該由廢死彌補。
@@00yy62 怕冤案就改善司法檢調體系來減少誤判率 而不是廢死
應該看一下 , 古文觀止 歐陽修的縱囚論 , 再來決定 ,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
這些專家真的夠了,現在台灣多數人 都覺得台灣的法律 對於那些罪犯 都判得過輕了,怎麼還會有人想要廢除死刑,根本是想跟大多數台灣人對著幹。真的是自我感覺善良的人,病的不輕了。
專家學者也是有採不同意見的認為不應由司法宣告違憲你這樣一竿子打翻所有專家學者對嗎??
你如果真的沒辦法接受他們的專業,可以去讀法律系考律師,學習法律後你應該會有不一樣的認知
鍵盤專家您好
因為死的不是他們家的人
支持把性侵犯跟連續殺人犯還有虐童犯關一起看他們會有什麼反應
喔喔喔喔 這可行 這超推
現在台灣每所監獄都超收基本上大家都是室友😊
@@炒麵-l4i 其實可以蓋一間深海大監獄
因為被殺的人已經無法回來了,殺人者不管做什麼都無法彌補這巨大的損失,故執行死刑平衡代價。至於犯罪率會不會下降,那就要從整個社會的風氣、法律制度、成長的環境來做調整,跟執行死刑並無衝突。
這樣法規不完善 交通隨便設計 害死一堆民眾 政府官員要不要處以死刑 畢竟害死的人更多
推!!!!!!三寶也比照辦理!!!
*情>理>法,法是先看當下情況>再看行為合理否>來判斷如何立法 ~ 所以要講出個道理來/而不是又再搬法條來論法。因(1)較理論/邏輯>有的智弱看不懂/難說細節~所以放最後 (2) 以極端的"殺人魔"為例來討論判刑處罰的"境界/層次"說明: ***最高境界 受刑="改造"犯罪思想行為 > 使變成可以融入社會的正常人+可有人補受害者損失 *無法達到的原因:因目前成本極高+無法100%確認其不會再犯 >所以只好以次等境界""囚禁""處理罪犯" ***次等境界 受刑="囚禁"以嚇阻方式約束其他相同犯罪者 > 降低社會受害的機會成本 *無法達到的原因:因社會資源有限=應該將囚禁殺人魔的資源給社會弱勢 不然就會出現路有凍死骨的弱勢但殺人魔卻還能有吃有住=不合理的浪費資源 >所以只好以低等境界""死刑""處理罪犯 除非社會上沒有弱勢團體的存在 ***低等境界 受刑="死刑" > 將社會資源放在較有發展機會的地方(社會弱勢) ***結論: *死刑不是為了鄉民所謂的正義~因為這其實是種報復心態 vs 殺人魔也可說自己是在報復而已 (也就是說為了""殺罪犯""的感性訴求幾乎等同於""殺人犯""的非理性狀態) * 而是""現實/現下""的世界無法達到最高(能100%改造人) & 次等境界(社會沒有弱勢) > 所以死刑是不得不的選擇" (3) 補充: *而且現在的死刑已經是相對人道的了 vs 終身囚禁等生病了不治療慢慢痛苦而死更不人道 ~ 說死刑是酷刑的是SB *所以支持廢死者~不是宗教信仰者(認為只有上帝能判人死) or 那就是不知民間疾苦的偽善腦殘 *在講求人權的歐美國家因為經濟的沒落>很快就會看到終身監禁犯安全的在牢裡vs街頭卻都是快餓死的弱勢 (1) *廢死/不能判死刑是個假議題 > 應該要討論的是"死刑的標準是什麼"才對 有生就有死vs為何絕對不能判死刑? ~ 廢死=有生無死本身就是一種不合理的存在 (另外,"冤枉錯判"是另一回事 vs 不要將"不能判死刑"混為一談) (還有,說什麼每個時代都有不同標準的死刑所以要廢死~這不就是不願動腦子去想"死刑的標準是什麼?"..)
侯市長您講得好,不應該為加害者找過多的理由跟機會,要傾聽被害者跟他們家屬他們內心的椎心之痛,我們不能讓他再度的受到傷害。希望侯市長能夠秉持此一信念兌現。 無論是歹徒或是公權力暴力侵害他人的生命人權,都必須要受到最嚴厲的法律或是死刑的規範,這是憲法保障人權的宗旨。 以目前的司法法官很要不得,僅對死刑犯談人權、生命權,他對憲法的認定是在保護死刑犯的生命人權而已,顯然是將司法為殺人犯的庇護廠。死刑是對殺人犯的戒律,是對被害者的應有補償。一個殘暴到能夠侵害他人生命的死刑犯對他仁慈談人權,那麼相對的對被害者再度加害。這是哪門子的邏輯? 被害者(即亡者)仍然有人權,該法官簡直是不具人格的思維,不具人格的思維即是「畜生」,以畜牲的魔鬼思考將律法顛三倒四、胡說八道禍害央民。他憑什麽領人民的納稅錢幫死刑犯開恩製造社會亂源,讓社會不安更甚再加害受害者! 法官判案要明察秋毫,不能將法官對案件應堅守職業道德及個人的操守與否要全民買單,而對死刑犯談人權來加害被害者。
我支持死刑,一定要執行,不然對受害人不公平的,犯人永遠是無解的出社會還是會再犯同樣的事,不要無期徒刑是要納稅義務人養它們畜牲到死嗎?誰要養死刑犯呢?
首先我反廢死,我也不接受任何廢死的理由。如果今天要討論著廢死,你要公開有什麼廢死的配套方案,如果要我提出自己的看法,我要説:1 所有死刑犯終生監禁,關到死與世隔絕,2 所有死刑犯皆不得特赦,大赦,假釋,減刑,交保,保外就醫,並且不得會見訪客。廢死聯盟妳們接受嗎?妳們站出來説清楚,妳們的配討措施是什麼?不要一付聖人的嘴臉,令我看了就想吐,如果可以我也可以和妳們公開的辯論。
去啊,法院不能罵人低能兒喔
某人說"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就代表他怕死刑,死刑有嚇阻的作用
蛤?藝術有甚麼價值?
雖然違反直覺,但如果殺一個就死刑基本上以後就會殺一堆而不是殺一個,所以殺一個不死刑以國家層面才是對的,一不做二不休
@@木須龍 語病?有點饒口
新青安就是圖利! 先圖利建商,然後建商再政治獻金!!看來最近坐捷運要提高警覺了,畢竟人人都有保底的殺人名額!!治國以法,教育以儒...現在的法律是讓{當權著}拿著法律來....危害人權, 造成司法不公,法官 法院都不需要人才!!只要聽話的!!民進黨現在的[公職人員唯利是圖]已變質了。.。
死,都會死。若問我支不支持死刑?支持會死。死了下地獄,不是死了就沒因果了。這娑婆世界,生命太短太苦太難~又不容易修行。活個幾年、幾十年就要死了,阿彌陀佛🙏還好今生有遇到佛法。🙏念佛求生佛淨土。
純分享一位學法律的人跟我說過的話:不論是網路上還是現實中喝茶抬槓,總有許多台灣人民老喜歡把「台灣法律都是保護既得利益者」「警察法官都馬恐龍/垃圾」「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掛在嘴邊,彷彿自己看透了社會本質然而提到刑罰相關議題時,一樣的這幫人卻又各個義憤填膺表示要絕對死刑,甚至引進鞭刑,這樣才能「伸張正義」一方面對自己國家的司法體系表達強烈不信任,一方面卻又積極希望我們司法體系能引進極刑,你們真的想清楚了自己正在追求的是什麼樣的未來嗎?
呵 他們不會思考的。因為在沙發上喝著飲料,空洞的看著新聞並說出這些話語,只是日常娛樂消遣之一。現代刑法已經發展到包含應報、預防與矯治等功能的法律,並以【寧可縱放,不罰無辜】為核心理念。結果台灣民眾還在包青天的應報正義,還在亂世用重典。(且台灣刑法繼受德國刑法,一直迷戀中國古代的酷刑也是令人疑惑?)
無期徒刑關著也是在浪費人民納稅錢,既然殺了人,罪證確鑿,就趕緊判死並執行,給受害家屬一個交代,法律人總喜歡高談不符合人性的議題。
難怪有人說讀法律會活在象牙塔,殺人犯也是一般老百姓,法律本來就應該「服務」於老百姓,而不是淪為一個「學科」不過也是吼,如果人人懂法律,誰會「出錢」請律師?講未來也是好笑,支持死刑的就是沒有未來?
那你那位學法律的 真該不要學法律了 因為這樣的人太多 台灣只會更不好 為什麼對司法不信任又 希望司法改進等等 因為就是司法系統不真正做事的比真正在做事的人還多 才導致那麼多人對司法不信任 但心理還是渴望希望司法系統改變改進 這本就沒錯 要是司法系統做的好 做的讓大多數人滿意信任 那還需要希望改進司法嗎🙄️
死刑存在,但不一定執行。這已經是唯一解答了! 保障人民安全是最重要的!或許沒能力負擔房租或房貸,殺個人可以包吃住,監獄還會安排工作做,不輸給外面的社會,有時候還能上課進修、畫畫、練毛筆字,已經很保障罪犯人權了。養老村每個月要花四五萬才能住,大家現在還這麼努力做什麼?可憐的總是善良的平民老百姓。
說 死刑不能真正扼止 犯罪是最大的推脫詭辯之辭!
傑克.恩特維克的人性考驗,誰能保證他們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
不判死刑应由受害者家属最终决定
鼓勵以鞭刑代替死刑
推,不過應該很難就是了(沒有民意基礎呵呵
@@萬達拉狂人 怎麼說啊?有人做過研究嗎?我也很支持啊
@@hareTom 你可以親自去問你親愛的民代們啊~
鼓勵斷手腳代替死刑
@@一閃一閃蔡EE 怎麼又來一個跟我票等值的?
我只知道目前維持死刑能有一個目的,決不是警惕,都看到執行率極低何來警惕效果,而是貨真價實終生監禁,只要宣判後持續不執行,目前關最久的邱和順已經36年了,遠超過無期徒刑25年不得假釋,邱和順明顯是卡在審理不公才到現在未被執行,這只是舉個例子,只是想講個相當於"終生監禁"的存在
推個認真的論述!
絕
死刑犯還有權力要求釋憲,,,,,,
殺人的人有人權?被殺的人沒有人權?
不趕快處死違法 趕緊處死 不要讓人家處在半死的狀態 這才是司法應該做到的事情
是人類為法律服務,還是法律為人類服務呢?就算是憲法,也是奠基在人性、民心,和國情之上的啊!
你們這些法律人法官都只想做善人,都只想慈悲為懷,然後期待死後能上天堂是嘛?當你們在為犯罪的人講人權,講有教化可能,你們有想過被害者的人權嘛?難道善良的人就沒人權,難道善良的人就該被殺害嗎?你們這些法律人永遠都不知道被害人及被害家屬是一輩子很難走出來嘛?如果今天事情發生在你們身上,你們還會這樣想不用判死刑,況且那些判無期徒刑的人根本也不是真心的懺悔,他們在牢裡吃好睡好,哪管外面的是是非非,國家根本就是在浪費錢養一堆罪大惡極的人,他們自己那麼怕死,為什麼當初還要傷害別人?可見他們根本就是心地不善良存心要置人於死地,這樣的人為什麼國家還要浪費錢來養他們?我真的不懂你們這些法律人到底想的是什麼?
法盲呵
該死的是加害人不是被害人
???
死刑或許不會降低犯罪率,但一定會提高犯罪率。如果沒有死刑,惡人無嚴懲,放縱不就是變相支持?
先廢除無期徒刑,像美國一樣可以判個一、兩百年刑期
他們都有千萬個該死的理由
與其死刑從寬,倒不如從小培養良好品德,別犯罪。明知故犯謀害他人,有甚麼臉說死刑侵犯人權,難道受害者的人權就該s嗎?前例有多少殺人假釋再殺人,社會安危有多少都是律法縱容?
大法官如做出死刑違憲那等於和全台灣人民對幹,那大法官可以下台了,不過也還沒做出決定嗎等者看,我是比較贊成關到死終身不得假釋不得特赦,生病也不能上醫院,有這樣的話我贊成廢死,關到死比死刑痛苦多了
需要給可能犯下罪行的人們一種警惕,死刑是一種備而不用,罪證確鑿就該執行!
呵呵
廢死的有想過受害人家屬的感受嗎?1:54 雖然不會下降但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死刑犯是重要資產 不能依法處理喔?
那就來修憲把死刑寫在憲法裡
廢死聯盟還蠻厲害的,這種爛議題還能搞到釋憲
在台灣殺人放火 沒事 詐騙沒事 台灣真是人間天堂
李念祖詭辯
如果殺人犯在獄中經表現良好而提早出獄,出獄後隨機殺人剛好殺死法官或律師們的親人,你們一樣支持廢除死刑嗎法律是保護被害者或冤獄者,不是拿來保護加害者,那些支持廢除死刑者確定是講求人權還是自身利益?黨派利益?政治利益?
無政府?
好日子過太久了,,就是一定逼要人民造反才會開心
“虐”童多數時候不存在意外,尤其是虐待致死的更不可能,除了道德及法律,對於人類這個物種來說會殺害幼童(6歲以下)的個體不應該存在在社會上
終身監禁是蠻不錯的選擇,要嘛終監要嘛死刑給他選,已經很人道了還給他選擇 ,即便不說撫慰被害者心靈,或是以被害者角度就是要加害者死刑,要血債血償來說,就單以縱容重刑犯罪分子可以回歸社會來說,就會造成民眾恐慌,一方面是要為了以儆效尤,一方面為了遏止社會籠罩恐慌的氛圍,所要做出的超常手段,應褫奪此類人的人格權擁護或擁有,這是最為主要之目標
宣判死刑犯必當死刑😢😢😢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六法全書看的沒?。
真金不怕火煉,真相永遠只有一個,人在做天在看,人間的是非對錯之間,由法規定審宣判結果,陰間好兄弟的過錯由閻羅決定了,權力已可助人,已可獲利,權力已限制,已可濫權,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不可動搖。2024.08.31黃照欽-白色易黑也容易看著。
死刑違憲。過去所有受死刑的罪犯是否都應該申請國賠,因為違反憲法。目前所有被判處死刑的罪犯,關押依據何在,是否應該全部立即釋放?
還是希望死刑犯能放出來,感覺社會還不夠亂,讓他們添亂,肯定火力十足,讓台灣沉淪,讚啦!
感恩司法讓我懂啦!現在比誰更狠心軟死得是自己😂😂😂
看看中捷的隨機殺人 真的要好好想想
幹 真的有夠剛好耶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反正就是關到死。這是同意絕對不定期型嗎?是否違反罪刑明確性原則並衝擊罪刑法定主義?
影片有講,終身監禁已被釋憲,確認違憲。違反自由人權😂
包青天在宋朝、正直公判、死後為十殿閻君、依舊公正無私判、今、殺人不必死刑、給錢不必死刑、日後因果自背、
我覺得該廢除死刑,讓那些該判死刑的人好好賺錢,供養那些受害者家屬一輩子,包凡自己的食衣住行都必須靠自己去賺,如果擺爛不賺錢,就給予最低限度的食衣住,選擇在飢寒交迫餓死,還是選擇贖罪,都由死刑犯自己決定
這個是天方夜譚
可是中華民國 110年12月10日憲法法庭公布 強制工作違憲噢! 不能強迫工作,不工作要怎麼賺錢?
那等妳方法出來且有效,再來廢死,可以吧? 所以請提出解決方法,再來說支持廢死。請明確說明如何執行,並證明假釋出來不會再犯。
呵呵 人家在釋憲啊
當死刑犯發現自己的家人被被害者家屬殺死,我想看看是甚麼樣的心情
建議廢死聯盟解散,因為沒有死刑的社會人人都會心存僥倖反正犯多大案件都不會死刑乾脆無惡不作,助長社會不安寧,死刑是一個伸張正義的方式,給大家一個警惕,諸惡莫作,做惡必要報應.
因為歐洲先進國家都沒死刑,台灣就要比照嗎???太矯情了吧,歐洲自己治安都不好了,台灣 也要學習嗎??? 怎不向新加坡看齊,新加坡還有鞭刑,但會有人瞧不起新加坡這個國家嗎??沒有麻,不是嗎。
我
所以呢?你以為全世界只有新加坡有鞭刑哦
對了 笑死 這滑坡華的有夠慘
治安不好=需要死刑
哪來的天才想法?
喔幹同一人喔
@@萬達拉狂人 笑死,不意外
請不要為殺人者找理由,殺人就是要償命,這才公平公義!無論有心無心犯錯,都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不適合無期徒刑,浪費公帑!!
上帝的律:殺人要償命!!
死刑確實不能讓犯罪率下降,但是確實可以解決掉那個有問題的人!
希望那個女的,自己就不要遇到!
死刑犯一條命值得憐憫嗎?死刑犯一條命值得憐憫嗎?死刑犯一條命值得憐憫嗎?說三次。受害者枉死的命,及其親友家屬永遠的傷痛是無法彌補的。這些法官。大法官能感受到嗎?坐領高薪,卻違背職務不能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反而在維護死刑犯人權。現代的包青天不見了?我們不要這些法院的法官、大法官。請全體國人站出來,一致譴責,這種沒良心的大法官、並廢除這些大法官。
違憲的,根本就是廢死的那一方!
死刑犯在殺人時有想過法律嗎?
有想過命怎麼賠嗎?
有想過被害者的人權嗎?
罪犯 要人權,那 受害者 的人權在哪???還是 死人 不用人權???
死刑 是 最嚴厲 的罰則,因為在下去的罰則是 不人道 的,難道要學 古代的酷刑 嗎???
還有 道歉和賠償 都是沒有意義的東西。
如果 無期徒刑 能假釋那叫 有期徒刑 。。。
一個要被判 死刑 或 無期徒刑 的人,這樣的人壓根就不應該出現在社會上。
終身監禁,難道我們要養一垃圾一輩子,還要讓他有 舒服無憂 的生活,這樣是在 懲罰善良 嗎???
殘酷的事實,是我們這些受害未死的人,加害者沒有賠償一塊錢,我們卻無可奈何,對我們命大、只要沒死,就應該要感謝老天,然後⋯自認倒霉獨自面對這些傷害帶來的損害,法律只顧判刑,判完對賠償的判決,完全沒有力量。
奪人性命還有臉要人權保障嗎?就因犯案的案由無法寬宥才判死刑的,想活命當初就不該衝動奪人性命.
特別是那些沒有悔意的,那為何不判死,還一直要幫他們爭人權?? 是不是太不合邏輯
請廢死人士收留死刑犯,以後死刑犯都轉移廢死團體的家裡,請廢死團體養死刑犯,這樣對大家都好
立法委員是在幹什麼,連個死刑都搞不定
死刑不用判死刑那台灣這個國家還用法院大法官幹嘛乾脆給治安亮紅燈
法律如秤,公道自在人心,法律不公,人民何必守,動私刑就好。
請問開這種辯論庭有請被害家屬到場嗎?
新加坡李光耀说过死刑是最人道的了,死刑只处决一个人,而且那个人毁掉的是一整个家庭甚至几个家庭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法律不要只保護加害者。被害者的權力呢?尤其是沒有死刑了買凶殺人定會層出不窮。
本來就應該有死刑,不然被害人死了不能冥目。
若死刑被判違憲,大法官應該要全部下台
再重新釋憲,殺人者必須要唯一死刑
你們搞錯嘍~
我們執行的不是死刑
只是簡單的把垃圾丟進焚化爐
進好公民的舉手之勞而已
幹話!一堆
除非無期徒刑能無上限+不可假釋+不可特赦+關到死,否則就要有死刑.
我的納稅錢不想要養那些
@@aaaaa-yv1zr 沒錯
@@aaaaa-yv1zr 我也不想養你們啊
@@萬達拉狂人你移民歐洲了沒啊
@@12035799 su3go6?
現在死刑其實已經很人道了,
又不是凌遲處死或是做成人彘,
販毒唯一死刑改掉真的很糟糕,販毒根本就是萬惡之源,
影片裡怎麼有人那麼天真,以為台灣的無期徒刑是真正的無期徒刑😂
所以台灣吸毒人口才會增加這麼多
非常人道了,想1想有些被分屍的,肉還被吃進肚子。
可以不得假釋喔,死法盲
靠北w 你怎麼不說說活著就是萬惡之源 戕害他人生存空間 自己先去死一死之類的
對了 等等你的回答會有GOOGLE完跟沒有兩種
記得要好好投票選出"不錯"的立委呀~
不要選出有前科還能當總召的啊~
@@gg748-t7n 笑死 1是三小
我不敢殺魚殺雞但支持死刑,給合理的交待人死不能復生,沒有生存機會和他生存的權利,不該剝奪被害人權利,嚴懲
死刑犯集體要求釋憲?死刑犯是在澄清殺人沒罪是嗎?釋憲是解釋國家的根本大法,死刑的立法是國家對內的家規,況且立法院立法是由全國國民賦予立法的權力,刑法是國內長久以來的家規,不屬大法官一句釋憲就能廢除,大法官搞不清楚自己的責任是在解釋憲法有沒有損害國家根本大法,不是越爼代庖來管法院事務。少數死刑犯叫你們大法官釋憲就釋憲?是否廢除死人還要經過全民投票決定才對。
他們根本蛇鼠一窩!
把憲法超譯到很沒人性!
根本不是這樣!
謝謝公視的整理
希望國家能有自己的定見反映民意
不是事事都參考其他國家
"希望國家能有自己的定見反映民意
不是事事都參考其他國家"
笑死 這立場有夠鮮明
被兇徒殺死的人,當初怎麼求饒都被殺,為什麼殺人兇手確可用人權推拖
因為你們是法盲、民粹?
執行死刑本身又不是為了降低犯罪率,怎會有人往降低犯罪率方向去思考呢。執行死刑真正的內涵是當你做了某個行為,就要為那個行為付出代價,這不是普世價值嗎??一個人被殺害了,對方應該也同樣要付出相應的代價。就是如此簡單,不要複雜化。
《漢摩拉比法典》(法語:Code de Hammurabi,阿拉伯語:شريعة حمورابي,天主教譯為哈慕辣彼法典),是古巴比倫第六代國王漢摩拉比頒布的一部法律,約公元前1776年(中年表)頒布。
現在時間:西曆2024年
就是 代價 而已!!
@@萬達拉狂人還是以前的東西好用😊
認同+1,一命就是換一命。
這世上很多被殺害的人,那些痛哭流涕的家長都沒有備受一個真正的公道。
法官只會那邊耍白痴一直判嫌犯可教化,可教化,可林老師.....
你打我一拳法律就該判你給我揍回一拳嗎
人生一輩子錯了就錯了請大家給他們一次機會
我就一句話,台灣沒資格談廢死,如果那些大法官跟官員還有廢死團體的家人被殺死然後一句話都沒吭聲我就挺他們
無論要不要廢死,總之社會就是要一直不斷的討論
不管是廢死與不廢死...找不到平衡點(為何要繞在這無限循環...)
應該想想如何制訂讓人不敢違法、觸法的法規呢?
是否學學新加坡的法規懲處...連想犯罪的念頭第一時間都打消了...
這樣社會才會安定 也不會有廢死與不廢死爭議
現在人的心 沒有以前的純樸、良善...
從校園就看的出來...學生對師長 尊師之禮...不見了(老師之權比學生低)
從小的生活圈 就可看出未來的社會形態...
廢死與不廢死話題不斷循環...社會悲劇也不斷產生...受害者(家屬)也不斷增加...
請正視問題 解決根本問題 整體社會道德才會有善循環
說死刑違憲的言論,以該言論的邏輯,課稅、交通罰鐶、罰金都是侵害人的財產權,拘留、拘役、徒刑是侵害人的人身自由。是不是都該廢除?
那個給我扯甚麼羅馬規約的,我的天啊,你是活在台灣也,國家的組成三個要素:土地 主權 人民,現在全台灣有70%的人民,訴求就是要執行死刑,別再給我扯甚麼羅馬規約,要是那麼愛扯羅馬規約,麻煩請去義大利生活,當義大利人民去。
我也支持死刑繼續存在,但羅馬規約不是義大利在地的法律,那是有一些國家共同簽署的國際條約啦⋯⋯
痾不要這麼無知啦
我來看無知發言 笑死
笑死 又一個死法盲
@@iriskuo4089 但台湾是中国的
給他們一個機會
除調查困難外,證據不足外。
其犯罪人等,證據力足夠。
我讚成死刑。
而憲法所定為良善公民者,才有所謂的生命權,財產權等人權法。
而犯重大惡形者,以被褫奪公權者。
將不足採用人權法。
如採用人權法,那今後犯罪者還需要關押嗎~
關押時不也在違反人權自由。
憲法本身立憲,在人民權利上,是維護善良公民權。
所以為何會有褫奪公權產生。
本就為消除,善良公民之權利和義務。
進而達到懲處犯罪者之行為。。。。
不然每個犯罪者只要高喊人權,自由。。。。
那法廢了好了。。。。
1. 美國曾經有些州並無死刑,但其中大部分的州僅維持數年旋即再恢復死刑。現有三十八州保留死刑,其中有六州未曾執行死刑,有些有死刑但執行人數非常稀少 。 2. 為什麼?因美國曾有公布過一個數據顯示每執行一個死刑,平均可減少未來的7個兇殺案,3. 有些州為鼓舞警員士氣,是特別規定殺警者一律死刑,從此警員槍戰死亡率確有降低,但因敏感後來一直沒公佈降低多少的數據。上述傳自美國朋友。
完美打臉 1:40 那個人!
反之不執行死刑,
一個被廢死,反而增加未來7個兇殺案。
如果廢除死刑,只要敢殺我家人,監牢我去就好,我一定會自首且表示悔悟,我相信台灣司法一定會替我減刑
我也跟你一樣想法,既然司法無法除害,那我願意自己承擔這個後果
我推!
我也這麼覺得, 如果司法無法還我們這些守法的老百姓公道還不如自己來
應該要討論社會防護網問題,一直討論死刑存廢,就是政府卸責,沒有去改變根本問題
如果死刑違憲 那陳進興、鄭捷的家屬申請國賠應該是沒問題吧??
如果大家有空可以維基百科看看目前全球廢死國家是哪些地方。真正的先進國家廢死其實不算多。
除此之外,另一個有趣的地方,那就是美國曾經廢死但又恢復。新加坡也是。
而日本則是是取消槍決改絞殺。
這些國家的後續執行,很耐人尋味。
給大家做參考
有悔意就巴結處決早該想有這天
其實癥結點是沒有對加害人更生不如死的懲罰,基於人道所以現在的受刑人有固定時間放風,飲食也不錯,這樣如何能讓受害人家屬甘心,那就只剩下死刑能讓受害者家屬能覺得我幫你報仇了...
我也了解監獄是矯正教育不是懲罰,但是民眾一直以來的寄望是法律要讓犯罪者為他的罪受到處罰,因此連單以無串證及逃亡之虞為考量的"交保"都被很多民眾所不認同,覺得憑甚麼不關起來,所以死刑存廢真的是情感問題,難解阿...
專業評論,真的難解。
死刑改鞭刑,這樣既保障人權也保障公道
欸...鞭刑在台灣也是被講成違反人權....😅
如果犯罪人要有回歸社會的機會,那些死去的被害人又要怎麼回歸社會?他們有機會嗎?
台灣觀落陰科技?
亂世用重典 我為什麼沒殺人放火做壞事 因為我知道有法律 死刑 的約束 我怕懲罰 所以我沒犯罪 把死刑取消了 被害者跟犯罪率增加了 誰負責
你?
老實說死刑跟嚇阻犯罪沒啥實質上關係
雖然我也是支持死刑的
無期徒刑我為啥要付錢繳稅金,養死刑犯!不想被判刑就別犯法,莫名其妙😕
ㄇ ㄇ ㄇ ㄇ
但你知道嗎,光江國慶案賠償金就一億三千多萬,也是全民買單,而無罪卻被誤判死刑的就有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徐自強、鄭性澤、謝志宏、邱和順,如果死刑執行賠償金不知道多少億,反而不執行死刑還比較省錢。
@@00yy62 推個~
@@00yy62現在的證據已經是誤判率很低的時代。只能說冤案確實存在 不代表死刑是錯的。兩者不抵觸。冤案不應該由廢死彌補。
@@00yy62 怕冤案就改善司法檢調體系來減少誤判率 而不是廢死
應該看一下 , 古文觀止 歐陽修的縱囚論 , 再來決定 ,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
這些專家真的夠了,現在台灣多數人 都覺得台灣的法律 對於那些罪犯 都判得過輕了,怎麼還會有人想要廢除死刑,根本是想跟大多數台灣人對著幹。真的是自我感覺善良的人,病的不輕了。
專家學者也是有採不同意見的認為不應由司法宣告違憲
你這樣一竿子打翻所有專家學者
對嗎??
你如果真的沒辦法接受他們的專業,可以去讀法律系考律師,學習法律後你應該會有不一樣的認知
鍵盤專家您好
因為死的不是他們家的人
支持把性侵犯跟連續殺人犯還有虐童犯關一起看他們會有什麼反應
喔喔喔喔 這可行 這超推
現在台灣每所監獄都超收
基本上大家都是室友😊
@@炒麵-l4i 其實可以蓋一間深海大監獄
因為被殺的人已經無法回來了,殺人者不管做什麼都無法彌補這巨大的損失,故執行死刑平衡代價。至於犯罪率會不會下降,那就要從整個社會的風氣、法律制度、成長的環境來做調整,跟執行死刑並無衝突。
這樣法規不完善 交通隨便設計 害死一堆民眾 政府官員要不要處以死刑 畢竟害死的人更多
推!!!!!!三寶也比照辦理!!!
*情>理>法,法是先看當下情況>再看行為合理否>來判斷如何立法 ~ 所以要講出個道理來/而不是又再搬法條來論法。
因(1)較理論/邏輯>有的智弱看不懂/難說細節~所以放最後
(2) 以極端的"殺人魔"為例來討論判刑處罰的"境界/層次"說明:
***最高境界 受刑="改造"犯罪思想行為 > 使變成可以融入社會的正常人+可有人補受害者損失
*無法達到的原因:因目前成本極高+無法100%確認其不會再犯
>所以只好以次等境界""囚禁""處理罪犯"
***次等境界 受刑="囚禁"以嚇阻方式約束其他相同犯罪者 > 降低社會受害的機會成本
*無法達到的原因:因社會資源有限=應該將囚禁殺人魔的資源給社會弱勢
不然就會出現路有凍死骨的弱勢但殺人魔卻還能有吃有住=不合理的浪費資源
>所以只好以低等境界""死刑""處理罪犯
除非社會上沒有弱勢團體的存在
***低等境界 受刑="死刑" > 將社會資源放在較有發展機會的地方(社會弱勢)
***結論:
*死刑不是為了鄉民所謂的正義~因為這其實是種報復心態 vs 殺人魔也可說自己是在報復而已
(也就是說為了""殺罪犯""的感性訴求幾乎等同於""殺人犯""的非理性狀態)
* 而是""現實/現下""的世界無法達到最高(能100%改造人) & 次等境界(社會沒有弱勢)
> 所以死刑是不得不的選擇"
(3) 補充:
*而且現在的死刑已經是相對人道的了 vs 終身囚禁等生病了不治療慢慢痛苦而死更不人道 ~ 說死刑是酷刑的是SB
*所以支持廢死者~不是宗教信仰者(認為只有上帝能判人死) or 那就是不知民間疾苦的偽善腦殘
*在講求人權的歐美國家因為經濟的沒落>很快就會看到終身監禁犯安全的在牢裡vs街頭卻都是快餓死的弱勢
(1) *廢死/不能判死刑是個假議題 > 應該要討論的是"死刑的標準是什麼"才對
有生就有死vs為何絕對不能判死刑? ~ 廢死=有生無死本身就是一種不合理的存在
(另外,"冤枉錯判"是另一回事 vs 不要將"不能判死刑"混為一談)
(還有,說什麼每個時代都有不同標準的死刑所以要廢死~這不就是不願動腦子去想"死刑的標準是什麼?"..)
侯市長您講得好,不應該為加害者找過多的理由跟機會,要傾聽被害者跟他們家屬他們內心的椎心之痛,我們不能讓他再度的受到傷害。希望侯市長能夠秉持此一信念兌現。 無論是歹徒或是公權力暴力侵害他人的生命人權,都必須要受到最嚴厲的法律或是死刑的規範,這是憲法保障人權的宗旨。 以目前的司法法官很要不得,僅對死刑犯談人權、生命權,他對憲法的認定是在保護死刑犯的生命人權而已,顯然是將司法為殺人犯的庇護廠。死刑是對殺人犯的戒律,是對被害者的應有補償。一個殘暴到能夠侵害他人生命的死刑犯對他仁慈談人權,那麼相對的對被害者再度加害。這是哪門子的邏輯? 被害者(即亡者)仍然有人權,該法官簡直是不具人格的思維,不具人格的思維即是「畜生」,以畜牲的魔鬼思考將律法顛三倒四、胡說八道禍害央民。他憑什麽領人民的納稅錢幫死刑犯開恩製造社會亂源,讓社會不安更甚再加害受害者! 法官判案要明察秋毫,不能將法官對案件應堅守職業道德及個人的操守與否要全民買單,而對死刑犯談人權來加害被害者。
我支持死刑,一定要執行,不然對受害人不公平的,犯人永遠是無解的出社會還是會再犯同樣的事,不要無期徒刑是要納稅義務人養它們畜牲到死嗎?誰要養死刑犯呢?
首先我反廢死,我也不接受任何廢死的理由。
如果今天要討論著廢死,你要公開有什麼廢死的配套方案,
如果要我提出自己的看法,我要説:1 所有死刑犯終生監禁,關到死與世隔絕,
2 所有死刑犯皆不得特赦,大赦,假釋,減刑,交保,保外就醫,並且不得會見訪客。
廢死聯盟妳們接受嗎?妳們站出來説清楚,妳們的配討措施是什麼?
不要一付聖人的嘴臉,令我看了就想吐,如果可以我也可以和妳們公開的辯論。
去啊,法院不能罵人低能兒喔
某人說"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就代表他怕死刑,死刑有嚇阻的作用
蛤?藝術有甚麼價值?
雖然違反直覺,但如果殺一個就死刑基本上以後就會殺一堆而不是殺一個,所以殺一個不死刑以國家層面才是對的,一不做二不休
@@木須龍 語病?有點饒口
新青安就是圖利! 先圖利建商,然後建商再政治獻金!!
看來最近坐捷運要提高警覺了,畢竟人人都有保底的殺人名額!!
治國以法,教育以儒...現在的法律是讓{當權著}拿著法律來....危害人權, 造成司法不公,法官 法院都不需要人才!!只要聽話的!!民進黨現在的[公職人員唯利是圖]已變質了。.。
死,都會死。若問我支不支持死刑?
支持會死。死了下地獄,不是死了就沒因果了。
這娑婆世界,生命太短太苦太難~又不容易修行。
活個幾年、幾十年就要死了,阿彌陀佛🙏
還好今生有遇到佛法。🙏念佛求生佛淨土。
純分享一位學法律的人跟我說過的話:
不論是網路上還是現實中喝茶抬槓,總有許多台灣人民老喜歡把「台灣法律都是保護既得利益者」「警察法官都馬恐龍/垃圾」「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掛在嘴邊,彷彿自己看透了社會本質
然而提到刑罰相關議題時,一樣的這幫人卻又各個義憤填膺表示要絕對死刑,甚至引進鞭刑,這樣才能「伸張正義」
一方面對自己國家的司法體系表達強烈不信任,一方面卻又積極希望我們司法體系能引進極刑,你們真的想清楚了自己正在追求的是什麼樣的未來嗎?
呵 他們不會思考的。
因為在沙發上喝著飲料,空洞的看著新聞並說出這些話語,只是日常娛樂消遣之一。
現代刑法已經發展到包含應報、預防與矯治等功能的法律,並以【寧可縱放,不罰無辜】為核心理念。結果台灣民眾還在包青天的應報正義,還在亂世用重典。(且台灣刑法繼受德國刑法,一直迷戀中國古代的酷刑也是令人疑惑?)
無期徒刑關著也是在浪費人民納稅錢,既然殺了人,罪證確鑿,就趕緊判死並執行,給受害家屬一個交代,法律人總喜歡高談不符合人性的議題。
難怪有人說讀法律會活在象牙塔,殺人犯也是一般老百姓,法律本來就應該「服務」於老百姓,而不是淪為一個「學科」
不過也是吼,如果人人懂法律,誰會「出錢」請律師?
講未來也是好笑,支持死刑的就是沒有未來?
那你那位學法律的 真該不要學法律了 因為這樣的人太多 台灣只會更不好
為什麼對司法不信任又 希望司法改進等等 因為就是司法系統不真正做事的比真正在做事的人還多 才導致那麼多人對司法不信任 但心理還是渴望希望司法系統改變改進 這本就沒錯 要是司法系統做的好 做的讓大多數人滿意信任 那還需要希望改進司法嗎🙄️
死刑存在,但不一定執行。這已經是唯一解答了! 保障人民安全是最重要的!
或許沒能力負擔房租或房貸,殺個人可以包吃住,監獄還會安排工作做,不輸給外面的社會,有時候還能上課進修、畫畫、練毛筆字,已經很保障罪犯人權了。養老村每個月要花四五萬才能住,大家現在還這麼努力做什麼?可憐的總是善良的平民老百姓。
說 死刑不能真正扼止 犯罪
是最大的推脫詭辯之辭!
傑克.恩特維克的人性考驗,誰能保證他們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
不判死刑应由受害者家属最终决定
鼓勵以鞭刑代替死刑
推,不過應該很難就是了(沒有民意基礎呵呵
@@萬達拉狂人 怎麼說啊?有人做過研究嗎?我也很支持啊
@@hareTom 你可以親自去問你親愛的民代們啊~
鼓勵斷手腳代替死刑
@@一閃一閃蔡EE 怎麼又來一個跟我票等值的?
我只知道目前維持死刑能有一個目的,決不是警惕,都看到執行率極低何來警惕效果,而是貨真價實終生監禁,
只要宣判後持續不執行,目前關最久的邱和順已經36年了,遠超過無期徒刑25年不得假釋,邱和順明顯是卡在審理不公才到現在未被執行,
這只是舉個例子,只是想講個相當於"終生監禁"的存在
推個認真的論述!
絕
死刑犯還有權力要求釋憲,,,,,,
殺人的人有人權?被殺的人沒有人權?
不趕快處死違法 趕緊處死 不要讓人家處在半死的狀態 這才是司法應該做到的事情
是人類為法律服務,還是法律為人類服務呢?就算是憲法,也是奠基在人性、民心,和國情之上的啊!
你們這些法律人法官都只想做善人,都只想慈悲為懷,然後期待死後能上天堂是嘛?當你們在為犯罪的人講人權,講有教化可能,你們有想過被害者的人權嘛?難道善良的人就沒人權,難道善良的人就該被殺害嗎?你們這些法律人永遠都不知道被害人及被害家屬是一輩子很難走出來嘛?如果今天事情發生在你們身上,你們還會這樣想不用判死刑,況且那些判無期徒刑的人根本也不是真心的懺悔,他們在牢裡吃好睡好,哪管外面的是是非非,國家根本就是在浪費錢養一堆罪大惡極的人,他們自己那麼怕死,為什麼當初還要傷害別人?可見他們根本就是心地不善良存心要置人於死地,這樣的人為什麼國家還要浪費錢來養他們?我真的不懂你們這些法律人到底想的是什麼?
法盲呵
該死的是加害人不是被害人
???
死刑或許不會降低犯罪率,但一定會提高犯罪率。如果沒有死刑,惡人無嚴懲,放縱不就是變相支持?
先廢除無期徒刑,像美國一樣可以判個一、兩百年刑期
他們都有千萬個該死的理由
與其死刑從寬,倒不如從小培養良好品德,別犯罪。
明知故犯謀害他人,有甚麼臉說死刑侵犯人權,難道受害者的人權就該s嗎?前例有多少殺人假釋再殺人,社會安危有多少都是律法縱容?
大法官如做出死刑違憲那等於和全台灣人民對幹,那大法官可以下台了,不過也還沒做出決定嗎等者看,我是比較贊成關到死終身不得假釋不得特赦,生病也不能上醫院,有這樣的話我贊成廢死,關到死比死刑痛苦多了
需要給可能犯下罪行的人們一種警惕,死刑是一種備而不用,罪證確鑿就該執行!
呵呵
廢死的有想過受害人家屬的感受嗎?
1:54 雖然不會下降但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死刑犯是重要資產 不能依法處理喔?
那就來修憲把死刑寫在憲法裡
廢死聯盟還蠻厲害的,這種爛議題還能搞到釋憲
在台灣殺人放火 沒事 詐騙沒事 台灣真是人間天堂
李念祖詭辯
如果殺人犯在獄中經表現良好而提早出獄,出獄後隨機殺人剛好殺死法官或律師們的親人,你們一樣支持廢除死刑嗎
法律是保護被害者或冤獄者,不是拿來保護加害者,那些支持廢除死刑者確定是講求人權還是自身利益?黨派利益?政治利益?
無政府?
好日子過太久了,,就是一定逼要人民造反才會開心
“虐”童多數時候不存在意外,尤其是虐待致死的更不可能,除了道德及法律,對於人類這個物種來說會殺害幼童(6歲以下)的個體不應該存在在社會上
終身監禁是蠻不錯的選擇,要嘛終監要嘛死刑給他選,已經很人道了還給他選擇 ,即便不說撫慰被害者心靈,或是以被害者角度就是要加害者死刑,要血債血償來說,就單以縱容重刑犯罪分子可以回歸社會來說,就會造成民眾恐慌,一方面是要為了以儆效尤,一方面為了遏止社會籠罩恐慌的氛圍,所要做出的超常手段,應褫奪此類人的人格權擁護或擁有,這是最為主要之目標
宣判死刑犯必當死刑😢😢😢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六法全書看的沒?。
真金不怕火煉,真相永遠只有一個,人在做天在看,人間的是非對錯之間,由法規定審宣判結果,陰間好兄弟的過錯由閻羅決定了,權力已可助人,已可獲利,權力已限制,已可濫權,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不可動搖。
2024.08.31黃照欽-白色易黑也容易看著。
死刑違憲。過去所有受死刑的罪犯是否都應該申請國賠,因為違反憲法。目前所有被判處死刑的罪犯,關押依據何在,是否應該全部立即釋放?
還是希望死刑犯能放出來,感覺社會還不夠亂,讓他們添亂,肯定火力十足,讓台灣沉淪,讚啦!
感恩司法讓我懂啦!現在比誰更狠心軟死得是自己😂😂😂
看看中捷的隨機殺人 真的要好好想想
幹 真的有夠剛好耶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反正就是關到死。
這是同意絕對不定期型嗎?是否違反罪刑明確性原則並衝擊罪刑法定主義?
影片有講,終身監禁已被釋憲,確認違憲。違反自由人權😂
包青天在宋朝、正直公判、死後為十殿閻君、依舊公正無私判、今、殺人不必死刑、給錢不必死刑、日後因果自背、
我覺得該廢除死刑,讓那些該判死刑的人好好賺錢,供養那些受害者家屬一輩子,包凡自己的食衣住行都必須靠自己去賺,如果擺爛不賺錢,就給予最低限度的食衣住,選擇在飢寒交迫餓死,還是選擇贖罪,都由死刑犯自己決定
這個是天方夜譚
可是中華民國 110年12月10日憲法法庭公布 強制工作違憲噢! 不能強迫工作,不工作要怎麼賺錢?
那等妳方法出來且有效,再來廢死,可以吧?
所以請提出解決方法,再來說支持廢死。
請明確說明如何執行,並證明假釋出來不會再犯。
呵呵 人家在釋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