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相對論】廢死不可?非死不可?看「死刑存廢」在台灣的拉扯 柯P的看法是...?
ฝัง
-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8 ก.พ. 2025
- 根據啟思民本基金會在去年9月公布的民調顯示,在台灣,非常不贊成廢除死刑的民眾有75%,而不太贊成的民眾也有11.9%,總計有高達86.9%,相當於將近9成的民眾是不贊成廢除死刑,和支持廢死的12.4%民眾有著相當大的差距。
廢死也許是國際趨勢,但也不能只是趕流行,況且死刑的概念其實在華人世界裡早已根深柢固,在台灣也屬於主流民意,若不執行死刑的話,有同等力度的刑責能懲罰惡性重大的犯人嗎?有沒有適當的配套措施,以及判定依據呢?能不能找出符合台灣社會期待,並制定合適的法律條文與配套,才是台灣能不能和廢死共存的關鍵。
#死刑 #廢死 #大法官 #長榮大學 #馬來西亞 #梁育誌 #台南 #最高法院 #司法正義 #國際特赦組織 #總統大選 #2024 #柯文哲 #侯友宜 #賴清德 #黃國昌 #國際 #主流民意 #替代方案
參考資料:
●啟思民本民調:超過8成民眾不贊成廢死
news.campaign....
●廢死聯盟提出替代方案
www.taedp.org....
●關鍵數據】准許假釋後,有多少人再犯?
www.thenewslen...
●台灣殺人犯假釋再殺人 共8條人命無辜犧牲
news.ltn.com.t...
●為什麼挪威不處死隨機殺人犯?
opinion.c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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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問題是司法不可信...
司法不可信那為什麼你們又渴望司法判兇手死刑呢? 這樣不是很矛盾嗎?
@@黑色摩托bm 因為無法信任正義,所以希望保留死刑以恫嚇犯人。
@@黑色摩托bm你在混肴焦點嗎?就是不能嚴格監督司法,反而讓司法蟑螂玩弄司法,就想廢死聯盟保護人渣一樣,不是只渴望著司法判死刑,而是要求全民和政府一起監督。
@@澄風-y6i我覺得反而廢死才是趨勢,並不是完全因為寃罪,而是,根據研究,這樣反而會對受害家屬造成變相壓力,且部分台灣人也有趨向愚民化,死刑反而是將會造成社會腐敗的間接原因
@@黑色摩托bm所謂司法不可信 就是因為所犯的罪行往往沒有相對應的懲罰 無法達到有效嚇阻 加上有錢有權的 往往不了了之 徒留受害者家屬悲傷而已 死刑 是目前唯一能有效解決有問題的加害者 而不讓加害者有二次機會傷害其他無辜的人 而司法一直在保護加害者的人權 那受害者的呢?
💀💀💀死刑不是懲罰,而是"正義"的伸張!死刑與犯罪者的懲罰無關。死刑是通過完全移除此威脅來保護社會的一種手段。絕不一絲絲憐憫這些罪惡滔天的預謀謀殺犯和姦殺犯。❤憐憫與同情是屬於受害者他們❤。日本依舊有死刑(絞刑),美國31州保有死刑法律。
非常喜歡民眾黨用理性教導我們選民更深度的了解事情
才不會把政治當邪教一樣膜拜
绝對不可廢除死刑!
真的殺人太爽了 死掉的人就像白癡 人都被殺了 還要被汙辱
廢除死刑可以。終身監禁不能關太久。如 洪仲丘禁閉一週就歸西。
廢死改斷手斷腳刑讓犯人沒有希望才能真的懲教犯人 b
@@寧次 殺人的反而被當成寶捧在手心,要養他十幾年又要擔心他能不能回歸社會。
那我祝願你的後入永遠都不會被栽贓嫁禍,還遇到官僚主義的黑警行禮如儀幹活,採取做多錯多的辦案原則,採取刑訊逼供, 不但製造冤案還讓真兇逍遙法外,無辜的人死不能復生,中國很多幾十年的冤案就是因為死刑追悔莫及,至今對於刑訊逼供的警察追究也是不痛不癢,別以為台灣永遠不會出現冤枉無辜的冤假錯案,美國都出現過,台灣同樣以後還會誕生獨裁統治者,死刑是也是獨裁國對付異見者的利器
刑罰的目的都不是為了矯治,而是為了嚇阻。若嚇阻無效,還高談矯治,恐怕只是愚公移山痴人說夢的理想主義而已。別的國家怎樣我們就一定怎樣?那怎麼不全面檢討一下各種政策我們都跟其他國家一樣嗎?所以這明顯犯了避重就輕的嫌疑。
現階段,反對廢除死刑,
不能接受因國際趨勢而廢死,就像大麻或槍械適法性,同性婚姻,種姓制度等,各國都有自己的歷史及社會背景,必須保留主權的自主性,在沒有社會共識及完整配套之前,不應以國際趨勢因素而廢死
廢死改斷手斷腳刑讓犯人沒有希望才能真的懲教犯人b b
依法執行,要廢死就修法並且要有適當的配套
小島上的人,很容易忘記歷史慘痛教訓,喜歡追捧曾經在歷史上揮刀屠殺的民族,對於自己祖先遭受殺害,都可以忘得一乾二淨,該說是大愛呢或是健忘,呵呵
對於一個完全不認識的殺人犯同胞,卻可以冷漠無情,實在匪夷所思啊,不知道到底他們把生命是用什麼標準在看待
配套就是把廢死聯盟改名成: 犯罪防止聯盟
現在根本不是廢不廢死的問題,法律就是有死刑,民意9成也支持死刑,所以廢不廢死根本是假議題,真議題是那些法官凌駕法律之上,扭曲法律文意,找出一堆雞蛋裏挑骨頭理由把判死刑都發回再審,等於實質上廢除死刑,這群法官等於強制台灣全部人都要接受他們廢死的決定,所以真議題是如何淘汰這些法官,他們一旦考上,就保有終身制,權力無限大,沒聽過一句名言嗎?在法院裏只有法官是人。所以真議題是如何淘汰這些法官,修法修憲都可以,他們法官想廢死,移民滾去歐洲廢死國家不就好了,憑什麼要全台灣人服從他們。
ㄜ…結果現在在等大法官釋憲死刑有沒有違反憲法😂
@@zzz7234zzz 台灣是假民主,假自由國家
@@zzz7234zzz 憲法法庭要有抗多數性
@@欣欣光 但是大法官也不該有立場,然而一開始提名時就足以懷疑大法官有立場。
@@蔡長霖-h3g 是。
這次重點不是大家是否同意死刑,而是死刑是否違法憲法
廢死只是躲在辦公室裏喊口號而已,從未實際接觸感化犯人
教唆者和殺人者都一樣可惡,不可原諒,希望唯一死刑。
廢除死刑
一樣都會殺人
既然都會殺人了
不如保有死刑判決
廢除死刑唯一的
好處.可以私刑解決
可以花錢找殺手
替被害者報仇
看是殺人犯
要被殺手疼痛的殺掉
還是由司法的
死刑來解決
司法的死刑可以麻醉
私刑的沒有麻醉
只有讓殺人犯
慢慢痛的死去
就是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
廢除死刑
殺人犯只要假釋出獄
每天24小時
都要提高警戒
殺手隨時來報仇
台灣人並不是真的都贊成非死不可,因為台灣教育其實是很夠的,這非死不可其實某種反應了老百姓對司法的不信任
有錢人太容易花錢解決,沒錢就是被司法玩到死,所謂公平正義都是有錢人的玩具,被關還可以外役監,服刑良好還可以減刑,受刑模式一大堆,其實不就是給犯罪者找理由
對民眾來說,坐牢就是坐牢,既然對司法不信任,那就是用最簡單的方式,殺人就償命,不判死的第二選擇就是關到死,簡單說,台灣司法制度有問題
在司法無法讓人民信任前,不需要談廢死
其實很簡單的驗證:以前古代只殺一人就死,甚至搶劫就被砍頭。這麼嚴苛,為何還有一堆暴民?被處決?代表國家治安不好,說明是因為社會不穩定。那麼,真正該解決方法,就是該改善社會的整體舒適度,減少8+9文化,協助轉型商業,整體社會提升,讓暴力犯罪率大幅下降,就會社會長治久安。
判了就該槍決,罪大惡極的犯人就該伏法,而不是放在監獄裡面浪費糧食,這同時對受害者家屬也是一個交代。
然後拜託查一下廢死聯盟背後到底誰在支持的,正常人根本不會想去幫死刑犯檔刑責。
選前三天,不吐不快。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這是天經地義、再簡單明白不過,最符合受害家屬、小老百姓和國情的公理、正義與期待。
「或」終生監禁取代死刑?殺人不償命還用人民的辛苦血汗錢養到死?這和變相的廢死有何不同?死刑犯就該先下地獄再讓閻羅王決定配不配講人權。沒有或,只有唯一確實執行死刑。
柯主席當然可以主張「終生監禁」,但也要承擔和反對廢死、也必須依法執行死刑的壓倒性多數民意相悖而丟掉一批選票的後果。
另外,追究責任仍然排在柯主席的第三位嗎(就因為波蘭華勒沙一句話?台灣民意在柯眼中算什麼?)?智商157+集合眾人的智慧,套一句常聽到更不客氣的話:沒有做不到,只有不想做。老百姓切身的委屈和怨氣得不到伸張平反,這和受害者家屬等不到死刑,是同樣的拖延與漠視。
如果柯不願/能同時揭弊究責、還人民公道,還考慮以終生監禁代替死刑當選項⋯⋯柯主席請便,我們當然也會自便。多年聽其言、觀其行,至少我已不再支持柯。
可以廢除死刑,但一定要讓他們生不如死。鞭刑鞭到老死。
一天一鞭我都覺得可以,不一定要多
支持 死刑可以改成 終身監禁 永不得假釋 並且勞動一輩子還錢給家屬或社會 不配合 就天天鞭刑
你的想法跟我的想法很相近,我的想法和建議是,要廢除死刑可以啊!那就要執行終身的滿清十大酷刑,而且是每天都要對其死刑犯執刑時要開直播,這可撫慰受害者家屬的,身,心,靈,讓台灣社會得到該有的正義
然後就會有個問題,你要讓誰去做這件事😅,畢竟這不是一般身心健康的人能夠做的事😅 最好可以跟某些囚犯達成共識合作,讓犯人執行,也是個廢物利用😊
謝謝!
主持人聲音非常有磁性,在眾青論壇上表現可圈可點,來幫您按讚...我支持死刑不然一定要有相對應的配套措施.. 最後老話一句 台灣的選擇 是腿長~~不是高腰褲~~~拜託大家了我真的很想嬴 ......嗚嗚
死刑不可少~先建立可讓人信任的司法再說
廢死改斷手斷腳刑讓犯人沒有希望才能真的懲教犯人
殺無赦
絕對反對廢除死刑,且要有真正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終身監禁+定期鞭刑,
開放家屬旁聽。
不死刑,還要納稅人養這些人渣嗎?
終身監禁是要在牢裡工作的,國外也一樣
沒用終身監🈲️,沒用的。過幾年遇到總統特赦。改成無期徒刑。無期徒刑30年。然後再改成有期徒刑。然後過幾年出來。就再犯。被殺害的人是該死的。社會要有正義。廢死絕不投他,既時是柯p,如廢死也絕不投他。
非死不可。
廢死改斷手斷腳刑讓犯人沒有希望才能真的懲教犯人
如果他是有錢人,錢是合法得來的,他可以在監獄養自己一輩子,那他是不是可以不用死刑?
超級加分,專業質感
死刑不能100%阻止犯罪, 卻能很大程度的嚇阻一定的犯罪。可以支持廢死, 但是必須修出鞭刑出來, 留他一條命, 必須讓罪犯感受被害人的重大痛苦, 鞭苔他直至壽終正寢。不然, 就讓罪失去「行為能力」, 保他一條命。讓他失去智能同時化學式讓他體弱無力。重點, 他讓家屬及生者, 能得到心理的安慰。也讓世人相信, 惡有惡報這件事。彰顯這世道, 還能有正義可以讓民眾信服。司法才能讓人信任。不然司法的威信何來. 死刑讓人相信, 作任何惡事, 就必須付出代價 甚至拿出自己生命來還。若沒有這樣的相應代價, 這社會的人 , 只要比狠比有錢就好了, 何須法律?
反對廢死聯盟,廢死說生存權不應被剝奪,那為什麼殺人犯要先剝奪被害人的生存權??他們如果安份守己,沒人能夠沒事判殺人犯死刑!!可是殺人犯先判了被害人死刑,廢死反對死刑卻不反對殺人犯殺人,基本上就不是為了所有人的人權努力而是只為了害人在先的重刑犯求開脫,卻打著眾生平等的旗幟,真是可笑,死刑犯不是一般人,是先判了別人死刑的犯罪人!
如果要廢死,必須要引進鞭刑後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廢死改斷手斷腳刑讓犯人沒有希望才能真的懲教犯人 b
@@無解解 斷手斷腳 太兇殘血腥..
藥物下毒 不失為 科學文明的方式
@@cheng07191 都好,總之失去希望才是最好的懲罰
實際上台灣人沒有這種條件,台灣人不受控的人太多。
而且台灣是有幫派文化的,白粉太多都流在市面,政府抓了又放,沒有真實治療有用嗎?
宗教國家敢廢死的原因,是因為宗教來幫助的,那樣的幫助是執意他們轉念,關的時候像種折磨,你們有去真正的了解嗎?
不了解他們的民情,對台灣人民的想法就會有明顯的差距。
德國有多少強姦犯都沒事,你們民眾黨有去真的搞清楚嗎?算了吧!
在德國駐台灣語文學校的校長,把台灣的女學生性侵,長達十幾年,後來由女老師因為被台灣節目揭露事實,校長才被抓,不然德國根本不會碰。
你認為德國的法律可性嗎?
再犯率這麼高就是矯正署過太爽
提一個想法 犯人每天就是踩腳踏車去發電並且串接電網
用這個來當另類的綠能
每人每天都有一定的發電額度
不足就加刑期或是食物減半
也可以用YT去呈現 要發一度電 要採多久的腳踏車才能發 讓大家知道度度都辛苦
比鞭刑更可怕
這個方式好像不錯欸,有一種資源回收再利用的感覺,環保
鼠本來就是拉基單位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 但可以解決有問題的人
要有配套,如果沒有疑義的還是要執行死刑
讚讚
又出相對論了
優質節目推推
廢死不可也非死不可 但我們可以給他人道的方式執行 例如安樂死
安樂死太爽了,不可以給犯人。廢死改斷手斷腳刑讓犯人沒有希望才能真的懲教犯人
希望盡快修法。 這次選舉之前,希望所有的総統副総統候選人和立法委員候選人都應該要表態和発表政見,讓選民選擇符合自己期待的候選人進立法院修法。
廢死的保護傘太大,連罪證確鑿、惡性重大的犯人也不需要付出生命代價,況且若沒有終身監禁的配套措施,等於給殺人犯再度殘害他人生命的機會,把人民的生命安全置於何處?那些高官在住處、出入時有隨扈防身,人民可沒有
這想法太極端了吧,我們應該看看別國的例子
思想太極端,你的雙眼就像被布遮住一樣,看到的就只有黑暗
如果國民能夠意識到死囚本身生命的重量,我相信所有人都不是未來的殺人犯,只有不文明的社會才會以殺人來告誡人們不得殺人。
❤ 聲音外型談吐剪輯都很讚
有鞭刑絕對能遏阻犯罪!!
新加坡的嚴刑峻法趕快學起來
如果 每日 下毒 我同意.
廢死是無作為的政府,為什麼?難道還要納稅的人民養這此惡魔一世嗎?😢😢😢
最大的問題在於,如果殺人者因為沒有死刑,為了吃牢飯而故意任意殺人甚至殺害無辜幼童者,例如台南湯姆熊殺童案,將會一直出現;如果被殺的無辜者是你的親朋好友甚至小孩,妳會原諒殺人犯嗎?????
全面支持化學去勢!!
你這個邏輯經不起檢驗,因為反對者也能說,如果有死刑,那殺人犯可能想說既然都是死,那多殺幾人,而要要吃牢飯方式百百種,假裝綁架還是搶銀行給警抓走不就好了,所以你講的這理由真的太無里頭
在監獄裡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吃免錢飯,也不知道是什麼生活,覺得政府應當讓民眾知悉,不要讓民眾為了吃飯而犯罪
我不知道入獄是不是有免錢飯吃,但我覺得不應當有,應該收費才對,才不會有這樣的社會亂象,配套措施就是在獄中要能讓受刑人賺錢,且計算多少要賠償彌補被害人,還要扣掉坐牢所需費用
如果用公帑來做為受刑人使用,那隨便犯個罪就要人民來負擔,那是什麼道理
@@uuuboy2003你這邏輯一樣經不起考驗,反正沒死刑,多殺幾個爽幾個。
我認為,死刑的存在,是用來告誡任一犯罪者,當你做出對社會是有危害的事情時最終有一條法律可以治你,讓其產生恐懼,進而反省。如今卻變成廢死聯盟拿來顛倒是非,不僅如此還擾亂全體國民,強烈建議應廢除廢死聯盟,因為有你們的存在,正義才無法伸張,人死了已無法復生,被害者的人權該由誰來捍衛?
如果在有死刑的情況下...仍然犯下可判死刑的罪刑
若真判死也只是咎由自取
冤獄的可能應該要改進的是偵查技術與司法的程序正義...
法律不能明確執行...就是台灣治安亂象的原因之一
可以由被害者家屬來決定是否要執行死刑或是終身監禁 二擇一
我覺得鞭刑才有嚇阻的效果
確實,不如我們把這項列在公投裡面...
直接從性侵害累犯、竊盜慣犯和酒駕慣犯全都拉出來打一打
加入鞭刑可以
鞭刑 + 死刑!
惡意奪人性命判死
雖未奪人性命但嚴重情節者鞭刑!
先鞭再死刑。
要廢除死刑可以,只要先鞭刑再終身監禁,我就同意廢除死刑。
派你執行~鞕刑~好可怕哦~就乾脆死了算~哈
堅決反對癈死。將投國民黨!
我23歲年輕小白,我不支持廢死,理由如下:
第一,因為人民得要繳納更多的稅金去養這些死刑犯,目前台灣已經步入高齡化社會,若是犯人都要人民去養,那每個人的負擔將會更重,會不會造成有人認為在牢中有牢飯吃有地方睡、因此選擇去犯罪入獄?。
第二,說死刑犯有人權,但以我個人的角度來看,終身監禁並沒有比死刑還要好過,讓我待在一個地方永遠不得出來,那我想我會更加痛苦、還反而更渴望死一死,所以為什麼不讓犯人來選擇自己究竟要死刑或是終身監禁呢?不是很想給死刑犯人權嗎?
第三,所謂的冤殺和死不死刑根本是兩回事,冤殺代表整件事情沒有調查好、有誤判。就算改為終身監禁好了,那在N年後發現是冤判的時候,被冤旺的受刑者難道就得承受那N年的監禁嗎?這對受刑者難道不也是一種傷害和折磨嗎?更何況被冤判,出社會後人民就真的會將他視為正常人、安全的人來看待嗎?確定不會被貼上危險標籤嗎?所以冤殺這件事該改進的根本就不是死不死刑的問題。
第四,我認為死刑本來就不是用來嚇阻犯罪的,而是用來安慰被害者的家人、親屬朋友的,這就和喪禮一樣,喪禮對於一個死人來說根本就沒有意義,它最大的作用就是來安撫家屬和朋友。今天若是沒有這個死刑,那受害者的家屬和朋友能接受嗎?這個殺害自己家人、朋友的犯人,居然能在監獄裡活得好好的,甚至因為"表現良好"而能夠假釋出獄?
我雖然支持柯,但我並不支持廢死,確實如柯所說,若真的要廢死、那可能要有一個完善的配套措施,但這所謂的配套所施又真的能讓所有人都滿意嗎?畢竟今天死掉的可不是妳/你的家人朋友,我們沒辦法知道那些被害者的家屬朋友是否真的能夠接受所謂的"完善配套措施"、還是只是無奈的妥協?
當然,從理性來說我也知道應該要有一個完善的配套措施來替代死刑;但從感性上來說,我非常支持"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執行死刑會有不可逆的情況,所以不執行我理解,但是真的證據確䥣了卻一直不執行這讓我百思不得其解,這不是支不支持的問題,而是現在法律就明文規定了,任何人跟機關都應遵照法律行事,這樣才彰顯法律平等,人民對司法不信任不也是現在法律是實際判決與實際執行與法律脫節,法律歸你法律,怎麼做怎樣判決又是另一套,法務人員自己就未遵行法律了還妄圖他人遵循。監獄是以教化為主而成立,這我也同意,但是教化是否成功,原死刑犯是否真的能適應社會,又誰來評估呢?目前國內真的有這樣的專業人員讓大家信服呢?假如評估過了,可是放出到社會後又再犯這個責任誰來揹?反正不管什麼重罪都不會判死都能在監獄壽終正寢還讓國家養,這對被害者家屬來說司法正義在哪裡?如上所述,廢死問題真的不是像廢死聯盟說的這麼簡單,這後續與他人生命安全息息相關,誰會願意成為那個廢死之後的枉死之人?廢死聯盟的人可曾想過?
就算不到死刑這麼嚴重 也要把大部分的犯罪罰則往上抬高
例如來個鞭刑120下分一年完成
不用執著在死刑這問題上面 而是全部的法律都該檢視
120下 一年打不完
新加坡 好像一次 只打幾鞭,然後就要休息很久,才能再打。
沒記錯的話鞭刑都是用個位數在算的
120要分多少次不如直接處死w,還省點錢和人力
把其他刑罰抬高倒是真的需要,可以減少更多犯罪項目的犯罪率,而且應該比較好執行
而且台灣的坐牢時間,是累積越長時間,打折起來越划算,可以看看國昌老師說的詭異的刑期邏輯。
殺人者要付出生命財產,彌補受害者
廢死改斷手斷腳刑讓犯人沒有希望才能真的懲教犯人
反對廢除死刑,殺人本應償命。例如:姦殺者等...這些罪大惡極之人,唯有執行死刑一途。支持恢復死刑。支持把這議題放在KP的政見裡
我在每個相關議題都會留言
最好的做法就是公證遺書一樣,默認一般情況下有死刑,如果你是廢死派請自己主動去做公證;以後任何發生在本人的邢事案件最高到無期徒刑。
當然若社會變遷廢死佔多數可以反過來登記
說到底只有受害者最有權力能決定加害者的最後歸屬,而人在合理的情況下不該干涉他人的決定
說實話我覺得廢死的說法有夠瞎,或許沒有嚇阻作用,但法律不只是嚇阻作用,至於冤案的不可回復性...你把人冤枉關五十年再放出來這五十年能回復嗎?供三小
廢死改斷手斷腳刑讓犯人沒有希望才能真的懲教犯人
賠償五十年的鈔票算作扺消過失。
1.維持死刑最好
2.真的要廢死刑,贊成用鞭刑代替,打到他自己要求死刑
我支持已經確定判死的人死刑
但死刑並不是為死者討公道
而是讓被害者家屬心裡能放下
如果犯人要免於死刑
那他就必須得到被害者家屬在沒有脅迫的情形下得到他們的原諒他才有資格活下來
不然請我們的中央政府依法行政
如果沒有冤枉,為何要給嫌犯機會?那誰給死者機會?只要“確定“沒冤枉死刑犯,那就必須執行死刑,且短期內,就應處決,而不是讓死刑犯關在牢裡好幾十年,這些都是多餘的,簡單舉個例子,為何大家會說,苦窯蹲完,出來就是大哥?然後也因為這樣,一堆年輕人,敢冒險去頂罪,入監服刑,不就因為知道不會被判死刑嗎?進去關個5~10年,出來就能當老大?那請問?關在裡面的意義是什麼?讓嫌犯進化當老大的過程嗎?甚至,大家都聽說過,只要有錢,在牢裡,根本也能爽爽過?那為何還要浪費時間關死刑犯?執行死刑,本身就是要嚇阻人民犯罪的動機,只要我們沒犯罪動機,死刑對人民來說也只是形同虛設,何必出來支持廢死,我個人覺得,真的不要把自以為的善良,建立在受害者與受害者家屬的痛苦身上,即便有少數的受害者家屬,支持廢死,也不能代表其他受害者家屬的意見,一命賠一命,不是什麼老舊古板思想,只要大家不犯罪,何必去管判刑多殘忍?
服牢刑,加鞭刑, 應該很有效!
廢死如果立意點在於避免冤獄害了好人,我認同,但是在目前科技發達,罪證確鑿的情況廢死團體為了最佳利益幫犯人緩刑甚至脫罪,說死刑會讓壞人覺得殺一是死,殺百也是死展開大屠殺這樣本末倒置,我就真的不明白為什麼還要跟這組織妥協讓他存在?
這些執政者盲目跟隨廢死列車,不去因應立法,人家外國不用工作還有政府養,你TM怎麼不跟隨?
不可廢死!還可加鞭刑嚇阻犯罪。
老實說,會想看完此節目的普遍會是高知識分子,相信你們想鞏固關鍵族群,所以推出議題類型節目,非常值得鼓勵! 請多推出各類型議題觀點,不管是闡述民眾黨立場或是讓人民理性思考,都是重要的!
個人意見:在提出被多數人同意前,現有的刑法必須維持,擔心寃獄則可規定非現行犯及罪證不足以判處死刑者,不得判處死刑,而處以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25年後無論是否有新事證,得再次開庭審理是否死刑或釋放。
哈哈哈!如果 25年前無法找到證據證明清白,
25年後只怕證據都消失了,更不可能證明清白@@(海水會乾,石頭會爛,山盟海誓會變質,人會生老病死)
你這邏輯非常缺乏科學概念...
@@世雄鄭-l5q所以呢?放你家讓你管讓你養?
我可以當司法部部長,執行完所有死刑定讞的犯人之後引咎辭職!
我記得有部電影,殺人之後如果受害者家屬不同意的話就每隔一段時間切掉身體的一部分,我覺得這個可以考慮,要不死刑,要不然切身體
之前看過。做那個手術很貴的…不可能會成為替代方案
@@MEtooHARD 說說拉,直接打掉比較快了,誰要那裏割割割
不可能啦
我認為
廢死聯盟可以推廢死但‘’不可反對目前的死刑執行‘’ 這兩個是不同概念
既然當前法律是存在死刑的,那正在討論的議題不該影響當前刑罰
打個比喻 既然紅燈右轉要罰錢 就不可因為正在討論這項違規是否違規就不罰 更何況死刑判定更加嚴格 更多審查 既然判死刑就該執行 要討論的更該是縮短執行期限
廢死改斷手斷腳刑讓犯人沒有希望才能真的懲教犯人1
@@無解解 這樣還要浪費錢養他們🤷♂️
@@marsyoung5408 貪官汙吏狗官都在養了那種犯人叫他們去工作賺點錢,有點吃喝不死就行了,這才能有效懲戒阻止犯罪,一槍打死太容易了
應判死刑不判死, 判無期讓加害人得以假釋
判了死刑不執行, 浪費稅金
結果讓加害者無法受到應有處罰, 讓受害家屬無法真正平靜
讓全國人民明明有共識(反對廢死)變成有爭議的事, 就是這件事的本質!
配套?當加害人殘酷的收割他人生命的同時, 憑什麼要求人權?
越民主律法要更嚴格啊?
酒駕也是啊,一直宣導、罰款也不見成效,處罰真的太低了,因為酒駕被奪走生命的還少嗎?
真的,而且開好車然後傷及無辜 卻沒半毛錢還
下車還一副事不關己,這到底還有沒有天地良心
有廢死聯盟和恐龍法官在,這個政府沒資格再講什麼清不清廉了,該判死刑而不判死刑,該槍決而不槍決,不就是貪贓枉法嗎?
重罰酒駕也沒遏止酒駕,為什麼不廢除?沒有任何刑罰可以杜絕犯行的,廢除刑罰嗎?刑罰是犯罪成本,死刑是天花板,廢死後最高的是無期實際是二十年,所有的刑度都下修,五年就算重刑犯了。因監視器普及破案率幾乎百分百,犯罪似無下降,因為都是輕判,警察冒生命危險抓回來很快交保,不知道還有多少熱血警察會堅持下去,請問問第一線的警員是否支持廢死。另外,國際趨勢關台灣什麼事,不承認中華民國卻要施壓台灣,新加坡的鞭刑也是國際詬病,她也沒廢除,只要是民意支持的,就不是專制法條。至於冤獄以現今社會氛圍很難發生,廢死的原因實在沒有一條是有道理的。
在沒有討論出務實的替代方案讓人民都能接受之前應該維持死刑,不能只是為了跟上世界潮流而廢死,請廢死聯盟提出方法讓大眾接受再說要廢死,不要只是拿了幾個數據說死刑不能降低犯罪率這種空話,民主社會是要取得社會共識的
倒是覺得已經死刑定讞的人 要確實執行死刑比較重要 不然都卡在法務部不執行 形同廢除死刑
結果那些確定該死不執行死刑的罪犯都被當作操縱選票的工具
00:41引用愛因斯坦的話,「如果你站在不同的觀察座標,你將會看到不同的觀察結果」,完全錯誤。狹義相對論建基於兩大假設:1.在所有的慣性系統中,所有有物理定律保持不變。2.對於所有系統中的所有觀測者,光速永遠不變,而且不是無限快的。所以結論是「不管你站在什麼座標,觀察結果都一樣。」
我覺得有配套的廢死可以接受
或是提高死刑的門檻
但請不要執行死刑變成
模糊其他事件焦點的做法!
台灣該深思的是,就算是現在維持有死刑的狀況下都有這麼高的重犯罪率。
還有獄政改革若不好好做,監獄也只是失去其作為矯正設施的功能。
個人觀點認為是,獄政改革及台灣警政的通緝系統沒做改善,死刑不能廢,先有前二者發生才有辦法「真正意義上的跟上世界潮流」。
因為司法沒有改革,警察辛苦抓人,犯嫌輕鬆交保!
認識的就叫官大的"朋友"透過關係施壓監獄 警局 檢察官
反正關說又沒差只要沒有涉及金錢 台灣不犯法 真的是可悲 然後被罵的又都是基層
我的觀點跟你不同,台灣必須要把整套刑法跟警政系統還有教育體制推倒重來,雖然這過程很複雜阻力也很大,但北歐示範過了,真的能有效降低犯罪率與再犯率
杀人犯和正常人生下来就有区别 杀人犯大多生长在家暴 吸毒 校园欺凌的童年 一个人的人格和价值观与他的童年有很大关系 有句古话说 江山易改 本性难移 你不能保证他出来不会再犯案 死刑应该存在 但是要按照合法程序 死刑与否的目的是减少同类案件的发生!!!
獄政怎麼改革,你們台灣一堆偉大監委這不能體罰那不能體罰,要如何改革?🤣🤣🙂😆
廢不廢死是沒有差主要是那些罪犯出來了還是繼續犯罪,反而是增加犯罪了,反正一下就出來了。
廢死改判無期徒刑,他還是在牢裡花人民納稅錢吃飯,做著資本家百貨公司紙袋,被留著只是拿來當超廉價勞動力,死者不能瞑目,生者不能解脫,有啥意義?
反對廢死,建議修改法律,法官判刑,應以受害者家屬的意見為依據,若受害家屬在法庭上支持處以死刑,那麼就判死刑。
文宣部:阿北,這個片尾怎樣?
阿北:還好。
廢不廢死邢其實重點在於必須有達到警世威嚇的作用強調不要隨意犯罪 那死不死沒差啊 要廢死可以!我建議引進新加坡鞭刑 什麼樣的程度不需要鞭刑 什麼樣的程度一定要鞭刑 需要鞭刑不能說用罰款來解決 必須嚴格執行鞭刑 如果可以做到這樣的程度我可以接受廢死 完全不同意終監 人民的納稅錢可不是為了養這些犯人喔
專業的內容,連聲音都好專業,讚
廢死要配套,但是配套沒好之前請確實執行死刑,雖然我覺得依據現在法官的恐龍程度應該不會再有新的死刑犯了。
廢死改斷手斷腳刑讓犯人沒有希望才能真的懲教犯人
所以法務部長基本上已經瀆職很久了,罪證確鑿+罪刑重大就給賞他一個痛快了,不然留在監獄也是一種煎熬。
死刑只能嚇阻怕死、膽小的人
不怕死的人會因為有死刑而不去犯案嗎?
會不會有已經犯案的人怕被抓到而將更多周遭的人解決掉?
該探討的應該是為什麼會發生這些社會案件
所以才要死刑處決那些膽子大的死刑犯,暴力不能制止犯罪,但可以解決那些罪大惡極的人
我覺得當執行想法的時候都需要考慮例外情況
如果死刑,就有可能讓無辜的家庭破碎
如果假釋,就有可能讓殺人犯再次殺人
如果我們真的重視人權
那在做到百分百完美前這兩種我們都不應該予以考慮
所以我還是比較支持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然後多蓋監獄
至於關於他們可能會不服從監獄的管教的部分
老實說
我認為如果事情重大應予以擊斃
畢竟對於他們出去這件事感到絕望不是他們可以暴動或不服從管教的藉口
這是他們身上的罪本就該受的處罰
還有什麼好說的?
如果連這點絕望都不用給
那還好意思說什麼幫助受害者家屬伸張正義?
這樣的司法台灣人民會接受?
主持人頂立的表達能力很好,聲音很好聽,邏輯跟論述很清楚,期待出更多新的影片!
我的想法是「死刑是手段,廢死是目的」一個社會應當透過教育,社會氛圍以及國民素質的提升,達到沒有人會犯下需要死刑來處理的罪之時,死刑自然而然就會消失。
有一句成語叫做「夜不閉戶、路不拾遺」我們期望這個社會達到大同世界的境界,而「法律」的存在是這個社會的下限,我不會認為因為治安很好所以就不需要法律了,而死刑在我心中也是同理。死刑是懲罰那些需要死罪的人所存在的,當再也沒有人犯下這種程度的罪時,死刑就自然而然地消失。
我們應當告訴,應該教育下一代,「廢死是我們的目標」我們要進步,往世界潮流前進,當國民素質提升後,不再需要死刑,是因為我們治安良好,社會和諧。
我覺得,或是我主張「死刑是手段,廢死是目的」
所以我很喜歡柯P的一句話,「國家之力量在於國民之全體」。廢死是我心目中的目標,我也支持廢死,但方法是國民素質的提升。而在到那理想國之前,「手段」的存在是有其必要的。
謝謝分享
台灣不是歐洲國家 我們不需要聽歐洲人的話
我覺得 如果阿北要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長,廢死這一塊 要跟他討論一下
要支持廢死的人付出代價,而不是說滿嘴空話,第一步先認養殺人犯住你家
只有民衆黨,理性務實討論國家社會政策議題,唯一支持柯文哲,唯一支持民眾黨
死刑存在一天,就要判、就要執行一天,少在那邊好高騖遠超前部署
花錢會啦,超前我是沒看過
不贊成廢除死刑
還記英國人林克穎酒駕撞死人逃回英國 2016年9月23日,蘇格蘭高等法院(Scotland's High Court of Justiciary)以臺灣監獄環境欠佳為理由,並不符合《歐洲人權公約》第3條,改判林克穎暫時無須被引渡回到臺灣服刑 2019年6月6日確定無法引渡回台受審 如果我國將外役監全部打掉 重建一般監獄 那麼監獄硬體得到改善 我國獄政不再讓先進國家以臺灣監獄環境欠佳為理由拒絕引渡 也可以用終身監禁來廢除死刑的配套措施 再改善軟體使監獄管理更加完善
我支持廢死,但我更支持鞭刑。
面對真正窮凶惡極的罪犯,死刑反而成為一種乾脆一了百了的解脫,
一槍下去,犯錯的人拍拍屁股走人,
但後續痛苦一輩子的痛的卻是,受害者家屬以及加害者家屬,
鞭刑....才是真正的無間地獄。
我們要倡議"慕容條款" 以彼之道. 还施彼身。
支持傳統中華文化孔子的中心思想----以直報怨,(《論語.憲問》:「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 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悪意傷人者,經法院認定有罪,那麼這種對被害人的加害,就要在犯罪者的身上施行。你不是受害人,別和我說原諒改過自新!你就該接受同等傷害先,再來改過自新。你放火燒別人,那你就接受火燒,感同身受,幾個人就烤幾次。 性侵勒斃, 犯罪者就該有同樣的過程和體驗, 再來談教化。
堅持一命換一命, 犯行之前,難道沒有想到後果。 治安亂,就是因為反正不判死, 數年之後,又是一尾活龍😤😤😤
廢死改斷手斷腳刑讓犯人沒有希望才能真的懲教犯人1
為何不能討論關到死誰說要放出來.例如關:要做工養自己.不做工關黑房不可出國家養.死簡單活受罪苦...
立委懶得研議而已(研議累人沒選票).有配套何來治安不安...法官判刑不算殺人?那執行的的警察呢? 心理的壓力誰關心
除了進監獄外還要處以鞭刑,然後出獄再犯者鞭刑加重,雖然要嚇阻犯罪效果可能沒有很理想,不過至少可以讓一些人感同身受一下,要動手之前會先想想自己的屁股
廢除死刑後
只有四個字
肆無忌憚
另外廢除死刑
唯一的好處
就是可以大開殺戒
終於可以替家人報仇了
這也是另一種
剝奪殺人犯.人權的方式
比喻的話
晚上開車遇到
故意酒駕.高速
行駛撞上來
駕駛座輕傷沒大礙,
副駕駛座當場死亡,
駕駛看到家人死亡
直接下車把酒駕肇事者,殺掉替家人報仇。
或是遇到捷運隨機殺人
搶奪對方的刀之後,在
把他殺掉,這樣可以合理正當防衛。
因為都廢除死刑不用怕
可以大肆報仇了。
要廢死可以! 我提倡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