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講堂】20211031 - 都市更新 - 耕耘城市這一畝田 - 黃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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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28 ม.ค. 2025

ความคิดเห็น • 7

  • @cpyi1
    @cpyi1 11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講得真好

  • @pupuyes6627
    @pupuyes6627 ปีที่แล้ว

    講的都是事實啊,怎會有人覺得是洗腦,像我家舊公寓,消防車真的開不進來,只能等鄰居燒完,常常都有火災......而且經歷過921,房子屋內有裂痕,大家也沒能力再買新屋,連50年的老舊公寓一坪都要60萬,都更雖然可能坪數會小一點,至少不用繳頭期款,價值也提升,新房子耐震、公共安全提升,老人家也不需要爬樓梯,醫護人員到你家扛病人也不會這麼辛苦,也不用再一直經歷老房子漏水又跳電~鄰居不想分攤公共修繕的問題,酸民不要只會嘴砲叫人再買一間、搬去外縣市生活這種話

  • @莊行動評論家
    @莊行動評論家 2 ปีที่แล้ว

    看了影片說真的蠻沉重的,人性的自私造成都更的牛步,政府的沒擔當,最後苦果還是要民眾自行來承擔,不敢強拆,善良的同意戶就只能被釘子戶給綁架

  • @angelhuang9272
    @angelhuang9272 3 ปีที่แล้ว +6

    台灣即將步入超高齡社會,日本的案例就是最好的借鏡,但至今都更或危老改建卻還是牛步進行中,令人憂心,今天看到影片,知道還有像黃董事長這樣的高層人士,願意號召社會共同關注這樣的議題,著實令人感動又欣慰;人人都期望居住安全,但其實多數市井小民對都更或危老改建的執行措施尚無明確概念,多是人云亦云,道聽塗說,衍生後遺,黃董事長的理念很值得政府重視並大力呼籲,憲法保障人民的居住自由應該是建立在安全建築的前提下,所以礙於某些只顧個人利益的所有權人或因經濟狀況無力搬遷他處暫居的住戶,使同意比例無法達標,導致都更或危老改建遲遲無法推展時,政府應適時公權力介入,並立法制定配套措施,如屋齡40年以上,經專業機構(取得證照之專業建築技師組成)認證有危安之虞,即強制都更或危老改建,屋齡未達強制執行者,如認有危安之虞,比照辦理;真心期望政府能有所作為,讓高雄城中城的悲劇不再發生,人人都為營造共好生活盡一份心力。

  • @yuc727
    @yuc727 2 ปีที่แล้ว

    台灣要都市更新 ? 別鬧了 ! 打給政府 ,結果政府公務人員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互相踢皮球 ! 反正別人的囝仔死不完 ,全部都賴在住戶的意見整合 ! 平常蠻幹一些政策的時候怎麼也不如此尊重民意 ? 政府不主動出面協調把關溝通 ,永遠就是牛步更新 !

  • @iunknowncyber8893
    @iunknowncyber8893 2 ปีที่แล้ว

    還在洗腦嗎?現行都更法就是個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