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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內容供大家瞭解一些實際狀況主要用意是把實事分享裡面買賣雙方都有問題希望大家留言可以交流在這個事件學到了什麼?而非對其中一方漫罵指責,這一系列的主軸是「分享」,若造成過多漫罵的話會失去初衷,以後也不好再拍這樣子的內容,請各位粉絲大大們以良善為出發點,良性互動,相信我們平台的粉絲們水準都是很高的!
讚! 感謝無私分享
分享經驗無價 如果以後沒人敢出來分享就更多人受害 而且怎麼會是去指謫受害的一方 這腦袋要多思考一下
@@steakhouse251 受害? 你是說這對夫妻被小孩子害了,導致亂簽名,所以這對夫妻是受害的一方嗎?
@@jason76kimo 你哪隻眼看到我認同他們說小孩害他們? 理解有問題? 影片內容呈現的也是一些代銷的話術陷阱,真正的內容不探討,偏要扯到小孩那邊無關緊要的內容。
這對夫妻的行為本來就是錯的也站不住腳,價格都在現場砍價談好了,完全無關審閱期,因為這位太太已經自行跳過審閱期直接「簽約」,再來把會簽約的原因推給先生去講電話,推給小孩吵鬧,都是成人了,簽名表示認同合約.表示要買了, 總之沒水準的一對反悔不買了才刻意挑剔程序以及偷錄音挑代銷語病,還要上來討拍取暖,別鬧了
這對夫妻雖然有很大的問題 但很感謝他們勇於出來 示範給大家~因為 這樣的夫妻很多 不要覺的批評很容易 至少人家做錯願意給大家看見他們無知的點在哪 也相信他們一定更進步了
夫婦雖然也有違失,但他們在買賣合約是相對弱勢,不須過度苛責這對夫婦,反而他們願意分享自己的經驗,就非常的難能可貴。
第一次看房真心建議不要帶錢、信用卡、提款卡任何可付費的東西,兩手空空最好😌。之前看合約還特地把內政部版本印出來逐條和建商的核對,有疑問的地方就圈出附記,最後也是帶著內政部版本去要求建商加入一些重要的文字和條約,法條與合約這種東西差一個字就差很多,真的不要懶得閱讀。
還有筆
很謝謝35與這對夫妻出來說,這些都是簽約陷井,又學到了感謝🙏😊
希望可以多播出這類型的糾紛!真的要好好「審視」一下這些建商代銷、房仲的「銷售手法」,也讓大家提高警覺這些銷售手法半賣半哄有多厲害😂到底能多違背良心才能在這水深的行業裡生存🤣雖然我27歲還沒買房,但看了應該有超過50間,算是保守也當作是種學習,只能說多看多做功課,買房真的不要被狂飆的房價嚇到!勤做功課,相信很快我也能平安買到好宅,感謝35!這類型的影片市井小民真的有感喔!
神經病 你就看一輩子吧😂不要浪費房仲時間好嗎
很多招數確實都是目前代銷實施的手法,我覺得是很棒的分享,涉世未深的首購族真的要冷靜、當心....
一間房子是一生最大消費,審閱期卻只能一天,比買電器用品還不如,應該盡量把這種事情揭開真相給消費大眾了解,讓這種不良銷售方式消失
在座各位會說那夫妻很蠢很瞎一直簽字的肯定都沒看過或經過當下及被塑造出來的氛圍小弟曾在台北某連鎖房仲做過一段時間簽約過的次數也不算少講真的有太多的房仲都是半推半就並且像那對夫妻敘述的一邊聊天一邊簽字我不會說房仲都沒有講合約條文但是一邊聊天一邊聽這種非常繁瑣的內容最後真的都是簽一簽字結束我雖然待的時間不長但起碼看過10個以上的case真的從來沒有遇到有買方說「我現在不簽,先給我審閱完再說」這種事情我只是想說旁觀者(觀眾們)都頭頭是道,對每次都糾紛都認為很瞎可是實務上真的很多很多都是這樣子結論,感謝Ted 感謝35團隊願意分享這麼多房地產的資訊or案例研討(糾紛),來幫大家長知識!!!
沒法類推適用! 房仲賣的大多都是成屋,有實際屋況可以看,喜歡不喜歡在個人,不喜歡再怎樣引導都不會買!喜歡的,不用說太多話,價格對他都會簽! 而影中沒實際屋況可以看,也難說多喜歡,卻盲目一直簽,那是誰的問題? 不然都推給小朋友就好了,結案!!!
AQUA 單就你說中古屋可以看成屋及預售屋沒辦法看實體這點來說不管今天有沒有看到看到房子,會坐下來討論到「合約」的就是有興趣吧?這跟中古屋還是預售屋有任何關係嗎?再說就算是他們已經坐下討論到合約了,只要露出一點”喜歡”的感覺後面的部分幾乎可以說多數都是銷售人員趕鴨子上架的
@@蘇蘇-g1d 當然有關係啊! 沒有實體屋可以看,哪能知道多喜歡,不知道多喜歡,還能一直簽,那是誰的問題?
AQUA 你的說法...很可笑如果沒有實體房子看消費者就不會喜歡、不會買單的話那預售屋買賣市場是假的?那實價登錄也有預售屋價格也是假的?那建商請代銷來賣給...鬼嗎???
@@蘇蘇-g1d 曲解了! 預售屋是怎樣,蓋出來是怎樣,附近有沒有什麼樣,都是未定之天,需要自己琢磨!所以買預售屋不像成屋,大家都會顧慮更多,確認真的很喜歡才會簽,不是嗎? 影中買受人是如此謹慎嗎? 就客觀現實面,不必也不用為誰憐憫而有違心之論....
我歷經幾次買賣房,其實這就是銷售手法,為了成交拿到傭金,有太多連哄帶騙的手段了,對方超過兩人就是在演戲,不要理他分散注意力或是受到壓力趕著結束,繃不住就先離開自己冷靜。記住簽約就是要履行義務,這是合約精神,保護自己就是先搞懂流程,認真閱讀完合約,不懂當場問、額外條件雙方合意當場寫進去,我也曾經一天就看屋買屋簽約完成,這不是宰不宰羊的問題,簽完約事後再凹是找自己麻煩,凹失敗會賠死,第四台新聞看多認定消費者耍賴強凹一痞天下無難事,一定喬的回來的態度是會吃虧的。
注意,有的代書也會幫忙演喔!
即使是雙方同意改為一日,但行政院 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 中 ,已明確規範審閱期至少需五天,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15 條定型化契約中之定型化契約條款牴觸個別磋商條款之約定者,其牴觸部分無效。消費者保護法,第 11 條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及第 11-1 條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企業經營者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使消費者拋棄前項權利者,無效。違反第一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五天)_另外,參照「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預售屋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賣方銷售預售屋時,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之虞:(一)要求買方須給付定金始提供契約書。(二)收受定金或簽約前,未提供買方至少五天契約審閱期間。 所以其實如果回去和代銷溝通如果無效,也不用爭吵, 他們違法的部分就直接依法處理即可。 後面爭一天兩天其實沒有意義的。 合約本身已經無效。 法律有明確定義的項目,不是大家想另議就可以另議,不然就會變成如TED所說,金錢買法律 亦或是 架空法律。
我覺得。。。。買方其實真的要好好看合約再簽,然後不該拿小孩一直哭這件事來當擋箭牌;反正千錯萬錯,都是別人錯,但事實的真相,其實買方也是要負很大的責任;但也謝謝你們的錯誤示範,才能讓我學到知識,謝謝這麼好的節目,讓我長知識了
不看合約就簽名 真的詭異
受益良多新手真的要注意R...真的很多人在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就簽了!千萬要看清楚在簽,要小心這些手法!看著麼多人有聲音,相信大家都有一定的水準不會被騙了,會疑問怎麼還會有人這麼笨?但是新手買房還是很多人不知道要注意什麼!希望未來可以常有這樣真人真事的案例分享給大家知道!很實用的影片,謝謝35分享!
看到這裡留言目前你最理智哈哈
沒辦法我週遭朋友才發生過,指責也沒用想辦法解決才是真的⋯⋯不是1000塊是1000萬,做功課很重要
只能說買房的時候,還是要帶有經驗的人
片頭一開始就一直強調小孩怎樣怎樣,拿小孩當藉口來掩飾自己無知的錯誤,你們根本就不該帶小孩去看房,尤其又是要做這種重大決定!
難道有帶小孩,名就可以亂簽了嗎? 只是拿小孩當無知的藉口罷了女方還說人家跟她聊天分散注意力,妳本身就沒有任何注意力可言
影片真的看不下去,擺明就是自己問題最大,連看都不看名字就簽下去,還在那邊東怪西怪
幹嘛在這邊罵人無知,有人願意出來分享經驗就很好了,又不是每個人都懂這些事情。這影片是給首購族跟尚未開始做功課的人看的。
身邊有小孩的情況下看屋就隨便看。真要簽約時小孩就要給別人帶。白癡白癡的小孩在旁邊吵還簽約!自找的。
@@naomizhuo9763 這跟首購有什麼關係? 我拿生死狀、賣身契給你簽,你會簽嗎?無論任何文件,無論你是不是買房,名可以亂簽嗎?簽名過的文件可以不負責嗎?
我也是首購小白 感謝當事人和35做這集分享與提醒!
我已經賣完房子才看到這個頻道好在沒有被騙35賞屋看了三個月後朋友要買房,跟著一起去看預售屋⋯(我買的是成屋)發現代銷和Ted舉的一些例子非常像⋯就請朋友踩剎車朋友隔天醒來真的不想買那間房子還說:還好有你提醒,不知道為什麼當下很想簽😱😱😱感謝有這個頻道
很高興我們有幫助到您!♥️
這種擺明就是半強迫要你買,不是只有買房會遇到,甚至去逛街都可能被強迫消費,講別人都很會,自己遇到都不一定能脫身。
是的,很多人說的一嘴好功夫,實際遇到會怎麼處理根本不知道。
@@35visitchannel 這集讓我知道限時最後一組的話就可以先拜拜了
大叔我怎麼遇不到!?哦,我剃光頭像流氓...所以沒人敢來惹我!?
在北市、新北市看過的預售屋幾乎尾款都只有二萬或五萬元,而不是政府規定的5%;買方若堅持,賣方就表示那貸款要減少一成⋯!我個人得到的經驗是:「再喜歡的物件」也要讓自己離開銷售現場換取頭腦冷靜以恢復理智的判斷!另外看屋最好請比較不感情用事的親朋同往,可做「煞車」的功用。
買賣房子是你跟建商的問題,貸款是你跟銀行的問題,你怎麼會以為建商可以控制你的貸款?你以為貸款建商說少一成就少一成,多一成就多一成嗎?
鄭麗珍 通常建商不會說貸款少一成,而是會說要調整期間要繳工程款數額。
若要改為5%交屋款,一般建商會說你只能貸75成並要求⋯簽約一樣10%、工程款一樣10%交屋尾款再準備5%(變向自備要多準備5%)
拜託Ted哥乾脆開一期節目教大家如何基礎的看一部買房合約吧QUQ
看合約只有一個訣竅,從第一個字看到最後一個字,一個字一張圖都不要漏看如果沒辦法做到,那拍再多節目也沒用,因為代銷只要轉個彎你大概就中招了
這頻道之前已有介紹過預售合約,應該一年前了
[0
看完之後,我只能說一般在做簽名這動作之前,都會搞清楚是要簽什麼東西。把簽名過程,全推給孩子在哭,然後盲從的簽下去,又再將過錯推給賣方,這邏輯是不是有點奇怪?再來是買房是大事,也是會牽扯很多法律上的問題,完全不做功課(像是合約書的審閱期、交屋尾款、建商會有什麼路術等),然後就順著賣家來動作,有時吃虧不都是自己活該!
看完真的完全沒有任何同情的感覺...
審閱期只有一日本來就是賣方的錯啊,從頭到尾奇怪的都是沒讀書就開始判刑的你吧XD
Chou Kevin 你又有讀書了?笑
誰來與我大戰三百回合 別笑他!別說讀書了,我看他連看懂影片內容都沒有!
很感謝35 讓我們首購族真的學到很多!雖然我們也是沒看幾間就簽約了(因為都在網路上(尤其是35)先做足功課了,自己能接受不能接受的點也都列出來了,預算也有限XD)不過依照35教的在下定前就要求借合約書回家審閱的時候,銷售小姐有種原來這對不是新手的訝異感XD雖然我們的建商也是交屋款五萬.....但,就因為有其他考量,就接受這個條件了!網路時代,資訊傳播都很發達,真的要好好做功課,不過建商總是要賺錢,一定會想辦法成交的XD名字真的不能亂簽,會把自己也賣掉的>
這個建商 這個代銷,對自己的建物沒信心嗎?為什麼 不給退? 打官司時 曾遇 法官 這樣 問賣方 !
很棒的爆料合約基本上都要要求七日賞閱期不要被代銷牽著跑.....
感謝分享對於沒有購物經驗的人,沒有遇到這類的銷售技巧真的會被哄騙。
因為小孩一直吵,又有人跟妳聊天分散注意力,妳就敢一直簽名也是很猛...
對啊也是很奇怪~哪有人叫你簽名就簽名的
啊你們買保險不就也是簽簽簽,銀行開戶後面在排隊人家叫你簽你也簽,我不信你們真的一字一行都有在看啦!講話不用這樣酸餒,好像自己不會這樣一樣~
如果你們這麼懂,這麼聰明,何必上網做功課?做功課是人家經驗分享,不是讓你們上來當酸民顯得自己很厲害一樣,這樣誰還會想分享?
@@Sasa-gh7uv 我們買房子真的就是一條一條念 一條一條看 花好幾個小時 這叫沒常識了
@@Sasa-gh7uv 大家是沒必要這麼酸,但房子動輒千萬的合約你不仔細看,被當肥羊宰也不意外
小朋友在哭 ,這個房子就是不能買
真的!是sign!公媽顯靈。
@@YHTsai-kw9my 剛看完棋靈王 有聲音
謝謝你們願意分享經驗!也很感謝這個頻道的經營,很實用,謝謝Ted~
這種案例真的很棒,請多分享這種實際案例,讓大家更謹慎!
好棒的分享 還好後來解決了,大家都有很多第一次,學習後不再犯就可以了,也藉機告誡更多人,謝謝優質頻道 持續支持!
真的我也是这样进去销售中心不到-个小時就签约了。交了20萬订金。还不知道我己签约了。以为只是交订金而已,我是第一次去看房。只不过-直很想买房而已。好在是大建商大牌代销商也就算了。买就买了吧!后来知道细节真的很害怕
小孩好可憐 小小年紀就背鍋
都是你小時候一直哭,害馬麻買貴!
站不住腳就往小孩身上抓來背黑鍋
要哭 去costco哭一小時
上次去看預售屋要求要帶合約書回家看,代銷起初不願意給,後來叫我壓證件才願意給,當下我就走人了!
有的甚至等你簽約才給你帶回家看 恐怖
寶佳賣房子也是不讓協商條件寫在合約書上,代銷說法是公司規定不能寫!好誇張吧!最後我是採取一條一條看 一條一條改成我要的 然後找總部主管來當面講我的訴求!面對建商 真的要有交易經驗 要敢要求他們!
我也是後來才發現我的合約有三本,主合約、磋商、還有特約,後面兩本都是用來修改主合約本來合理變不合理的內容,真的要小心看
大家賺錢不容易,經手買房這樣的大款項,真的要做好功課謹慎做事,其實不只是賣房會有逼迫立刻"買"的手法,很多平常的買賣也是,平常被強迫買的東西也許都還負擔的起,這種幾百萬上千萬的,自己要確立好立場守好錢包把關任何文件才是對自己負責的態度。
審閱期一天蠻扯的,不過這對夫妻也是很扯
最好都不知道,我看是貪後面高房價,自知理虧才出來
不要肖貪 那有機會讓別人這樣對你?
簽約前完全可以請對方不要講話,讓自己把合約看完再簽名,而不是看到要簽名就簽了,我連加入個健身房合約都要看半天了,買房子竟然可以隨便簽名,我算開眼界了。
Hi… Ted,週末美好愉快!謝謝你分享首購屋買賣契約資訊內容,期待下一集創作作品播出。
講得好,"黑心都更2"作者說:預售屋的都更地主問題~第38講我說的都算,萬一變成「我說的都不算」為什麼要「信託」?信託的對象通常是第三人,最常見的就是銀行,目的有三,分別是:1. 慎始:十個地主中有一人反悔,或繼承人中有一人反悔。2. 持續:「續建機制」減少了風險與不確定性。3. 斷後:「落日條款」與「最後的恢復原狀」。舉個例子來說,建商為什麼會「急」著拆「地主的房子」呢?就是讓地主不可以走回頭路,建商很可以理解;地主的同意是一件事,簽約又是另外一件事,至於搬走又是另外一件事;所以當一個合建牽涉到一百個地主的時候,建商最喜歡耍的小手段,就是拆屋,讓地主無法走回頭路,也就是無法反悔,可以搬回家住,接著就是信託,讓地主無法反悔。筆者在福德北路看到一個最離譜的案例是,建商把所有簽約屋主的內裝都打殘了,包含樓梯都摧毀了,可是永遠都沒有下一個動作,也就是拆除執照、建築執照與實際動工,接著租金補貼竟然停止發放,請問住戶該怎麼辦?重點是原來的舊屋子已經點交給建商,門鎖與保全磁卡都被更換,請問住戶怎麼辦呢?面臨著三個問題,分別是:1. 慎始:沒有罰則,打贏了也沒有財產的一案建商。2. 持續:給「沒有末日條款」斷了後路。3. 斷後:給「龐大的律師費」、「出租費用」與「重新裝修費用」傷了腦筋,最可怕的是消防系統與機械設備被偷。換句話說,合建屋主就給「缺錢」這個巨大的壓力給壓垮了,給這個一案建商給整得「進退失據」,換句話說,退一步的話,搬回去住,既有「侵入民宅的問題」,且有「無法居住的問題」(沒樓梯可以走),至於往前進一步,就是打十年的官司,也沒打出個結果,就算有結果,也沒有罰則,就算有罰則,對方有沒有財產可以提供執行,就是個空殼子公司。當聽到這個案子,我才想到「為什麼大公司發包工程時須要繳保證金?」,不僅投標時,要繳「保證金」,簽約時,也要繳「保證金」,甚至分階段完工領款時,也要留下「保留款」,這些「保證金」就是「保證工程進行順利的證明與證明建商的實例(千萬不要跟醫般阿貓阿狗打交道,以免遭遇不測)。這些行之有年的工程慣例,沒想到一到地主手裏,竟然給所謂一諾千金一筆輕輕帶過,不僅保證金變成一張本票,接著連地主的土地都沒有辦理信託,接著還用來幫建商提供土地融資,最後落得「房地兩空」的地主陷阱,最後被法拍,還欠下一大筆負債,最後想不開,也過不了人生的這一道坎,走不完最後的一哩路,就差在「一點點的警覺心」。傳統的履約保證有五種作法,分別是:1. 同業連帶保證。2. 公會連帶保證。3. 不動產開發信託。4. 價金信託。5. 價金返還(最少見)。我的朋友就是採用「價金返還」,最後又剛巧遇到爛尾樓的一案建商,最後真的是走不下去,好在還有價金返還的最後一道防線可以走,只是損失了一些利息,算是不幸中的大幸。我的另外一個朋友,還掉入像哈姆雷特的兩難境遇,這一次信託的建經公司有所謂的續建協助,請注意不是續建保證,結果買預售屋的屋主,就面臨賭注中跟不跟的問題,「不跟的話」害怕損失慘重,「跟的話」又擔心「接手的新建商」在「換約」的條件上演,「獅子大開口」與「貍貓換太子」;各位千萬不要小看,三個月睡不著覺的副作用,突然一個晚上,白髮蒼蒼的老頭兒,出現在我的中年的朋友圈現場。所以最後總結,參與都市更新的地主戶,該如何保護自己呢?每一個階段設置「階段性防火牆」,簽約可以簽一半,像是簽半年「整合委託書」來代替「一輩子的合建契約書」,讓建商有點甜頭,也檢驗一下建商的實力(每個人都說半年間每個月開一次整合說明會就可以成功),這可以讓滿口嘴砲的建商「早點」下台一鞠躬。其實建商可以「拖」的手法有下列幾種,分別是:1. 搞怒群眾第一名,委託怪手偷拆(三重),高速砂石車撞倒店面前的兩根柱子(房子不得不倒),一顆子彈打死地主,導致建案無限期延宕。2. 沒拆照,先拆你家再拆全部的家,最後拆釘子戶的家,這一差就是10年。3. 有拆照,先拆你家一家,這一等,就是另外一個10年。4. 有建照,先拆你家一家,結果釘子戶,一拖就是外加10年(永春釘子戶新聞,12億變成拉皮漏水屋)。5. 有建照,先拆半棟,再拆你的上下樓層,只剩下柱子。(後來倒了的長安釘子戶,賺飽了。)6. 有建照,不動工。7. 有動工,卻領不到使用執照。所以地主可以設置「階段性防火牆」的第一點就是,請先把拆照與建照都申請下來,這時後全部社區住戶的人一起搬家。接著在「動工日」設置的「無條件解約的最終期限」,接著在「使用執照」(38月)下來的這一點設置一個「每日拖延萬分之幾的罰款」。最後來講一點,當你把土地信託給銀行後,銀行就會按照信託約定開始執行;這就永遠不會出現(如果你是繼承人的話,更需要注意此點),傻瓜的老地主,受到一案建商的苦苦哀求,先是借錢給建商週轉,後來又拿土地去貸款,最後還又發現「一案建商的信用條件」根本就無法跟銀行借錢,轉而向資產公司或地下高利貸借款,黑吃黑的結果,就是地主的「房地兩空」,還背上一身債。
韋志店長感覺人好好 願意花時間這樣幫這麼多人 不讚不行
他剛在群組說他的賴爆了🤣🤣🤣
35線上賞屋 我是其中一個🤣
去新莊朋友家的時候都會經過你們店耶 有機會進去看看
請問有韋志店長連絡方式嗎。我有預售屋簽約問題想請教他..謝謝
這個夫妻的知識水準是不是不高啊!我都要求7天,不要就拉倒啊,怕啥,我自己都看超過80間才買!
買不到就算了,至少錢還在口袋裡面
這一家人也蠻扯的 簽名都不看內容 還說甚麼小朋友在哭 第一天出社會嗎
我看是未成年
真的很扯,且又牽拖小孩。小孩是無辜的,是大人有問題。
連本票都簽了 XDDDD 爆扯 完全難以置信
他老婆是不是太傻太天真啊!合約就算了,簽本票是可以隨便簽的嗎?真的很想罵五告87
再喜歡的物件,簽名前還真的要看清楚他寫什麼然後看完先回家做功課,你當下不知道對方講的是不是用話術去包裝網路上一定會有這家資料,所以要忍住啊!!!畢竟你要付一生的積蓄在這裡!
空白和約不會告訴你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雨遮.公設比 你要怎麼辦? 錄影嗎?
很需要這種分享 我是準備首購族 網路很多功課我很難統整而且文字上不好理解 這種教學影片我們很需要
看合約只有一個訣竅,從第一個字看到最後一個字,一個字一張圖都不要漏看
我自已也有用價格換審閱期的情形。不過當下代銷有明確說【因為是月底要結算業績,如果我同意放棄審閱期,就可以用我出的價格成交】,我考慮了一下,也提出另一個條件【車位從B6無條件升等到B2】,雙方都談妥就直接這樣簽約了。當然我也不是一次去看就買,而是相隔兩個月後,發覺還是該案比較符合需求與預算才決定二次看屋簽約。我也有如投訴者那樣被代銷以一張紙條引導我簽下【雙方合意交屋款為2萬元整】這條有爭議的條款,現在想起來雖然有點後悔,不過目前結構體已經完成,預計明天一月驗屋。希望建商不要因為交屋款少而擺爛嘍…
我覺得這集滿不錯的,這是不是可以做成一系列,讓觀眾現身說法,在買賣房屋上實際遇到哪些糾紛,畢竟觀眾遇到的事也可能是其他人未來會遇到的,特別的一集可以加深大家印象,以後才不會中標
有些代銷就算合約給你帶回去看兩個星期以上,真的去談合約內容她一樣解釋一大堆不給改!
真的,我當時要簽合約,全部不給改,所以直接退訂。
這個責任絕對是在這家人身上,不能什麼都說「誰知道」就可以把責任都推得一清二楚。當然更不用說小朋友在哭
有一種狀況會一直簽名,那就是代銷讓我感覺真的買到划算了!買方說沒做功課,其實只是這社區沒先查行情,但是對洲子洋一定有認知第一次買房子又是短時間購買的,很容易成交後被其他人隨便講一句話就後悔,以這個故事來說,你們錯70代銷錯30首購並不是待宰羔羊,可憐的是沒有做足功課,找出代銷瑕疵來掩蓋自己錯誤,然後營造消費者被拐騙,最後還在平台放送自己愉快成功的退合約!你們運氣好遇到代銷在交易過程有瑕疵
感謝分享尤其是最後處理事情的方法
很棒的分享👍合約真的要看仔細房仲真的要很小心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錯 出了事再找消保官說我們什麼都不知道 小孩一直哭 我們都不知道 🤷♀️ 應該先學會反省自己再來檢討別人吧 不過我認爲整個交易過程雙方都有很大瑕疵
買房簽約是大事,從2015年修法後,根據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一點就是賣方須提供至少5日的契約審閱期,如建商在契約裡標有「已充分閱讀故放棄審閱期」等字樣都是違法。另外,現在有些建商都會變相收取訂金或是押金才能借閱契約,但其實規定不須付任何費用就能攜回審閱,民眾可以免費借閱合約回家看個仔細。
他這個個案應該是他老婆主動寫上本人自願放棄審閱期並縮短為一日,而且之後再簽名,不是定型化契約,是自己寫上的。我之前要跟代銷殺價也簽過,老實說應該是建商怕麻煩不想跟他浪費時間,不然這種自己簽上的條約是有法律效力的
@@linchigen 胡說八道,就已經說不得記載事項了,照你這樣說每個都說我不是定型化契約,那法律就都管不著了
@@ksc91u 你可以自己去問律師事務所,自己在合約上面親筆寫上自願放棄審閱的磋商條例具不具備法律效力
先別說簽不簽了..不是說只是單純去看看而已格局圖上開價寫一寫就可以走了自己也說沒做功課,沒看細節為什麼要喊價議價?為什麼要喊價議價?為什麼要喊價議價?中間一堆自己的問題就算了還推給小孩,超級不負責任就算建商給的七天審閱期好了你們根本也是浪費雙方時間當然代銷把審閱期搞到一天也是有很大的問題,Ted跟店長可能也不好意思直說,真辛苦。
寶O 的合約書交屋款也是5%改2萬,代銷也沒說明,第一次買房真的傻傻被騙。還好當初身上錢帶剛好,只有拿紅單跟合約書樣本回去。送家電說送價值兩萬家電,還簽合約書,結果交屋家電價值連1萬都不到,切忌貪小便宜。
興xx的交屋款也是這樣
就算是菜鳥,小孩很吵,但是身為代銷為服務業,在推銷產品時,沒有任何告知義務嗎?還有翻簽這檔事哦!不可思議啊!台灣的房仲建商品質可以有水準一點嗎?
若沒經驗,可花些錢請代書一起去看!
何蒼琪 看房買房少說1年,總不能每次都帶著代書吧!經驗不就是累積來的嘛⋯⋯,誰沒第一次!
願意站出來分享經驗的人值得嘉許;詐騙無所不在,尤其是熟識的人更要留意,家人買中古屋被騙50萬,是永難麼滅的痛。
Ling Chen 請問可以分享嗎?最近都有在看...好怕遇到...
都是熟人沒做履約保證,賣方違約致簽約金拿不回來,且該屋借貸金額大於房價,沒有財產可以執行。
因為履約保證是對買方較有利的
直接要買主回家看,過了審閱期後再談的代銷也是有,讓原有要走的程序清楚呈現給消費者,是很基本的要求。代銷為了保護好自己,避免產生糾紛,也是應該要做足功課,像是附近周圍嫌惡設施主動告知已經是基本認識,不懂怎麼還會有這種事情發生。再怎樣的消費者都有,最終還是回到自己身上。買前自己要做好功課,好房子很多,多看多聼,多給自己一點時間,甚至有的人會先租來住看看的都有,這年頭掙一分錢哪裡有那麼容易的,做到手破腳痛的,一小時也才領到一百二、一百三,找個有經驗的人幫忙看一下,至少能夠化解掉許多問題又能夠得到買房的智慧。現身說法算是也給我們一個警惕,願這件事情能夠圓滿解決。
依據民法第 74 條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這一條法律是有機會撤銷事類因為無經驗而被半強迫簽約的案件,但主要還是先做足功課或是請有經驗的人陪同去看房簽約比較妥適。
還好有順利解決 恭喜兼祝福你們
這節目很讚~繼續支持
買房本來一定要做功課...簽每一個名字都一定要知道自己簽什麼.....人多大阿...一開頭那對夫妻說....孩子哭那就更不認該討論下去先回家安頓好孩子....拿孩子出來說幹嘛!而且房仲說什麼都要聽清楚再自己去分析!還有代理他們為了錢為了開單一定會用方法說服你動筆...老實說要不是代理這次有問題...他們肯定出大事真的跟艾兒的個案很像....
不用再笑該夫妻被騙了!朋友碩班畢業前論文難產,忙到沒時間睡,接到網購被分期,要操作ATM平時接到都秒掛,孰不知這次就被騙了你會不會被騙,取決於當下內心狀態
有時候真的會腦袋不清楚。
其實這都攸關心理學的應用跟學歷沒有太大的關係如果能夠掌握人性對方讀再多書也一樣
可能被鬼打到 才去按
對 不需要酸別人 自以爲自己多棒 都不會被騙每個人都有混亂的時後
雖然我是新手也沒買過房子和看過房子以及做過功課,但說實在的哪天如果我要去購買人生中最貴的東西,我絕對不會帶一些容易讓我分心的人事物,所以其實我不懂為什麼看房子要帶小孩一起去。
磋商條款只能改優於政府頒訂的條款,劣於的磋商,都是無效的,直接告消保官就是了。說當事人有問題的,說把問題推在小孩身上,說都簽了才告消保官的,看起來,不少都是建商派和代銷派喔!消費者是可以不爽不買,不買最大,但,建商還是有這些違法行為,一般人民能買幾次房?很多都是第一次買房,根本就不清楚各種話術,大多是弱勢,我們要怎麼遏止這樣的歪風呢?就是簽了再申訴呀!這是我們消費者的權利。
最後我傻眼,走到消保官那步,根本不需要請律師…他們的錢真的很好賺地政處和消保官會根據法條讓建商和代銷公司限期改善,如未改善,就會開罰
雖然不想馬後炮,但任何跟簽名有關的事情一定要謹慎,自己也有部份責任不該事後都怪別人甚至怪到小孩XD 但對方也有問題,這樣的銷售手法很惡劣趕鴨子上架
如果我是業務,看到這種天兵不叫她簽叫誰簽?偷偷拿賣身契出來給她簽搞不好也照簽啦
這樣心態的業務我是不能苟同啊,趁火打劫的feel
Jason Chang 這樣心態的業務我是不能苟同的啊..資訊不對等就算了,也不說明清楚就要對方簽,連審閱期1日都能唬限當下了,彼此還有什麼誠信可言
@@八兩金-k3h 這種業務沒人可以苟同,但這世界就是這麼險惡,我們能不能苟同對現實來說影響不大。大家自己小心為上。
就是沒有強制規定來保障資訊弱勢的一方,問題才會層出不窮
真的老話一句:在簽名前看清楚合約是什麼很重要啊!!另外先撇除賣方在這次事件中改了審閱期非常不合理,以前待過服務業,其實買方在過程中都可能會多多少少漏聽或誤會一些資訊,所以如果代銷小姐途中說過任何重要事項(尤其是更改過的資訊),最好最後都要再強調一次,確認對方有聽到也是保障自己不陷入法律糾紛
很棒的分享老實說不看(隨便看)合約就簽名,真的蠻多人會忽略的事但是做錯了,就承認沒什麼,千萬不要怪東怪西就是不怪自己,或是將自己的錯淡化而且看完我也不曉得最後為什麼要取消,除了審閱期的問題房子有沒有其它的問題?還是價錢真的不合理?還是合約內有什麼問題?
这对夫妻要好好反省。 一开始应该觉得砍价觉得很划算 就签了,事后发现被骗了就反悔了。 偷鸡不成蚀把米。 遇到这样的代销还能一路签名,也是很勇敢
感謝當事人分享血淋淋的例子 但要簽名前真的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 沒養成這個習慣 以後可能會吃大虧
其實這樣來說,賣方應該要口頭告知審閱期有7天哦,如果沒有告知就算走到法院也是虧,買方也是呆呆的什麼都不看就亂簽一通,假設如果是本票亂簽你敢簽嗎?所以總結來說買賣方都有過失,不過走到法院的時候誰都是不太願意的!
謝謝分享,希望看到更多類似的影片。其實也沒什麼好罵事主的,他們願意分享,就是希望用自己親身經歷讓,更多人買屋的時候小心點,觀眾在這件事只有賺沒賠,罵得話只會讓更多人因為怕被罵,然後不願意分享,拜託,我要多看相關影片。
107年我也在洲子洋繳了10萬的學費 說甚麼斡旋金 說甚麼隔天公司開會往上報 拿了我的信用卡一刷50萬 也拿了好幾本的合約 我說還沒同意為什麼要簽合約 其實..在我老公出價的同時 對方已經認定成交 所以急著趕緊將合約簽了 我們認為雙方合意 期間內對方可以不賣 我可以不買 但是在我當晚回去查時價登陸 覺得價過高 再問銀行朋友當地貸款額度不可能有這麼多 意味自備款必須很多 所以有跟對方說不買了 但對方反應是已經斡旋 已經要賣 非買不可 最後到公平會 沒收10萬 退40萬
這對夫妻問題很大,聽下來只說對自己有利的說法,一開始說只單純想看房,但又對銷售喊價,銷售當然就覺得你們要買,請你們開通信用卡,先生也去打了電話,這態度不就更確定了嗎?銷售才會拿合約出來吧!(雖然這個流程也不太對,應該是先付訂金,拿樣本合約書回去審閱)簽合約時先生說有把小孩抱走,後來太太又說小孩在身上一直哭🤷🏻♀️
不用付訂金也可以拿合約回去審閱,先回去讀書啦你
Chou Kevin 這跟讀書有什麼關係 ?每個建商做法不同,你才要回去重新讀書吧!不懂禮貌?
最近也在五天審閱期內成功退訂金了, 這條真的要堅持住, 現場氛圍真的會讓你簽下去
現在買房都宣導要看合約審閱 其實 你們越看會覺得越不合理 就算今天簽約了 一翻再翻也覺得好像哪裡不對 所以 買房子 要看100間不是嗎 看100間都還不一定買的到呢
簽約千萬小心審閱期是最少五天交屋尾款是5%不是5萬或1%自己權益自己把關,也可以從合約看出建商的誠信!
正確....這些不管合約怎麼改,牴觸對消費者不利的部分無效
謝謝現身說法 大家真的不要酸別人 哪天也有鬼遮眼的時候
雖然代銷強導簽約,但簽這麼多名都不覺得奇怪?就算交通違規要簽名之前都會看清楚才簽名吧!
個人建議買對建商比簽對合約來的重要,不厚道的建商合約再怎麼照內政部版本走,還是會翻牌
你們這樣一直檢討夫妻,以後就沒機會看到這種爆料性質的內容了!
好險我買的房子代銷老老實實按規矩走,交屋款也有5%,問題答覆都很直接不回避。 合約也帶回家認認真真看了一個星期,逐條核對內政部預售屋契約範本,建商寫法中規中矩,房子不是100分完美,但價格、格局、環境都符合自身需求就買了! (看了不少預售屋,覺得碰到老實買屋的代銷,真的對建案本身是加分的,消費者不能盲從簽約)
那一家的代銷那麼誠實!趕快公佈聞香一下,以後列入優先考慮名單!
呵呵呵,就是一個把錯都都推給別人的概念啊。我第一次買房的時候自己一定會把資料程序問懂把過程錄音才簽。再不懂也請懂的親朋好友一起聽。這都是可以避免的。都成年了這樣真的很無言==
OMG合約看都不看一直簽名 這對夫妻真的是非常特別阿
拍這些真的很棒
真難想像房子可以順路看看就可以決定買下去,然後合約還能簽的這麼順手
小倆口以為是在逛夜市,有錢啊。
笑死🤣
感覺找韋志買房可以很放心,之後我存到頭期款之後也要找韋志買房,這樣讓韋志也有得賺👍
佛心公司值得多賺一點
其實有時候買房真的是一個衝動,三年前一千出頭的房子現在已經1700萬了,因為我剛買😂還好是以小換大,才沒有虧那麼多,我姐姐三年多前買的😂
以一個已經看過上百間房子的我來看雖然賣方問題蠻大的但買方才是問題最大的,沒做功課就去看房子沒關係但當天就被引導簽約我說難聽點就是白癡,跟當下你孩子一直哭是兩回事不要推給是孩子和另一位銷售跟你們聊天害你們分心的,你們不是小孩子或涉世未深的年輕人了都有基本能力能購屋了且現在資訊那麼發達連這種基本的東西都不懂我真心覺得訝異~"~
應該是衝動簽下,後來冷靜後才後悔,找由頭來番
2:48 下次用馬賽克比較好,高斯模糊還是看得出外型。
市場上太多黑心房仲跟代銷了我之前就是被我一個做房仲的朋友用類似方式引導還以為他做到店長會比較專業會替客人朋友想結果根本不會正面回答你提出的問題我問他說是不是只是先訂但還沒有要買對嗎他只叫我們付斡旋趕快跟屋主談然後搬來一堆文件說如果價錢OK就可以就開始引導你把文件寫一寫另一個叫我太太邊寫他一直在旁邊跟我強調價錢多便宜還有一個進進出出說屋主快同意三小的搞得我們都不知道現在是怎樣以為只是先下訂結果根本就是在簽約20幾歲第一次買房不懂最後斡旋金賠了一半5萬只能說自己笨房仲 台北的路為名....終於在去年買了一戶預售屋 合約書回家看了兩天而且下訂之後保留代銷也不催 就說等你看完再來簽簽約的時候講得超仔細 弄了快兩小時 一條條跟你看代銷新XX 從看房到最後我跟太太都沒不舒服被催促的感覺個人經驗分享不是打廣告因為大公司肯定有老鼠屎 只能從自己的錯誤跟經驗中學習
其他當下那個場景真的很容易就做錯誤決定,尤其是新手,他們又會有一些手法和氛圍。新手還真的有可能犯,酸民好多。本人很有感
重點就是你自己沒看就簽了那幾十幾百個簽名阿...
如同大家說的,拿小孩當理由實在非常爛,不過當中的經驗,很值得參考!
小孩拼命哭就是冥冥中讓他們別買,可惜他們沒接到signal,最後還成了罪人
一堆人在批評買方,覺得根本本末倒置。今天消費者本來就是弱勢,尤其是有些單純的消費者,可以因為他們單純,就用技巧話術趕鴨子上架嗎?這些房屋銷售人員不該提醒消費者的權益嗎?結果很多人留言批評當事人?真是誇張
其實這樣跟仙人跳沒什麼不一樣!漲見識了!
唉~太晚看到這部影片沒做足功課真的會以為流程是像銷售說的那樣頭已經洗下去了只能祈禱後面順利了……當學一次經驗下次也能教朋友
雖然很扯,但其實這個影片教育性質不錯,第一次看房的可以有個心理準備記得一定要錄音啊…
很感謝分享,讓其他人能以此借鏡。別人要你簽字時真的要看清楚。
雙方都有不對,但要簽名的地方真要問清楚,中古屋斡旋就有自動放棄審閱期(但仲介一定要講),不能說我簽了才說我都不知道不算數~
沒做好事前準備跟功課好意思怪別人?不管你們去看房動機是什麼跟有沒有要買,基本常識跟危機意識都知道下這種幾千萬幾百萬的決定跟簽合約都要有仔細評估後再做簽名動作!自己蠢好意思怪小孩吵鬧導致你們怎樣怎樣,自己身教失敗以後小孩子有樣學樣犯了錯,你們是不是也要怪老師沒教好就都沒你們夫妻倆的事是嗎?
店長有個地方可能快速講過,有個地方會被誤會,中古屋的相關委託書的確有審閱期,可是中古屋的買賣合約書 《沒有 》審閱期,房子不是中古屋主蓋的,本來就不適用製造產品的建商(新成屋或預售)審閱期規定。
我老公買左營高鐵附近預售,審閱期往前寫7日,但就是今天喔~代銷新手法~
本集內容供大家瞭解一些實際狀況
主要用意是把實事分享
裡面買賣雙方都有問題
希望大家留言可以交流在這個事件學到了什麼?而非對其中一方漫罵指責,這一系列的主軸是「分享」,若造成過多漫罵的話會失去初衷,以後也不好再拍這樣子的內容,請各位粉絲大大們以良善為出發點,良性互動,相信我們平台的粉絲們水準都是很高的!
讚! 感謝無私分享
分享經驗無價 如果以後沒人敢出來分享就更多人受害 而且怎麼會是去指謫受害的一方 這腦袋要多思考一下
@@steakhouse251 受害? 你是說這對夫妻被小孩子害了,導致亂簽名,所以這對夫妻是受害的一方嗎?
@@jason76kimo 你哪隻眼看到我認同他們說小孩害他們? 理解有問題? 影片內容呈現的也是一些代銷的話術陷阱,真正的內容不探討,偏要扯到小孩那邊無關緊要的內容。
這對夫妻的行為本來就是錯的也站不住腳,價格都在現場砍價談好了,完全無關審閱期,因為這位太太已經自行跳過審閱期直接「簽約」,再來把會簽約的原因推給先生去講電話,推給小孩吵鬧,都是成人了,簽名表示認同合約.表示要買了, 總之沒水準的一對反悔不買了才刻意挑剔程序以及偷錄音挑代銷語病,還要上來討拍取暖,別鬧了
這對夫妻雖然有很大的問題 但很感謝他們勇於出來 示範給大家~因為 這樣的夫妻很多 不要覺的批評很容易 至少人家做錯願意給大家看見他們無知的點在哪 也相信他們一定更進步了
夫婦雖然也有違失,但他們在買賣合約是相對弱勢,不須過度苛責這對夫婦,反而他們願意分享自己的經驗,就非常的難能可貴。
第一次看房真心建議不要帶錢、信用卡、提款卡任何可付費的東西,兩手空空最好😌
。之前看合約還特地把內政部版本印出來逐條和建商的核對,有疑問的地方就圈出附記,最後也是帶著內政部版本去要求建商加入一些重要的文字和條約,法條與合約這種東西差一個字就差很多,真的不要懶得閱讀。
還有筆
很謝謝35與這對夫妻出來說,這些都是簽約陷井,又學到了感謝🙏😊
希望可以多播出這類型的糾紛!真的要好好「審視」一下這些建商代銷、房仲的「銷售手法」,也讓大家提高警覺這些銷售手法半賣半哄有多厲害😂到底能多違背良心才能在這水深的行業裡生存🤣
雖然我27歲還沒買房,但看了應該有超過50間,算是保守也當作是種學習,只能說多看多做功課,買房真的不要被狂飆的房價嚇到!勤做功課,相信很快我也能平安買到好宅,感謝35!這類型的影片市井小民真的有感喔!
神經病 你就看一輩子吧😂
不要浪費房仲時間好嗎
很多招數確實都是目前代銷實施的手法,我覺得是很棒的分享,涉世未深的首購族真的要冷靜、當心....
一間房子是一生最大消費,審閱期卻只能一天,比買電器用品還不如,應該盡量把這種事情揭開真相給消費大眾了解,讓這種不良銷售方式消失
在座各位會說那夫妻很蠢很瞎一直簽字的
肯定都沒看過或經過當下及被塑造出來的氛圍
小弟曾在台北某連鎖房仲做過一段時間
簽約過的次數也不算少
講真的有太多的房仲都是半推半就
並且像那對夫妻敘述的一邊聊天一邊簽字
我不會說房仲都沒有講合約條文
但是一邊聊天一邊聽這種非常繁瑣的內容最後真的都是簽一簽字結束
我雖然待的時間不長但起碼看過10個以上的case
真的從來沒有遇到有買方說「我現在不簽,先給我審閱完再說」這種事情
我只是想說旁觀者(觀眾們)都頭頭是道,對每次都糾紛都認為很瞎
可是實務上真的很多很多都是這樣子
結論,感謝Ted 感謝35團隊願意分享這麼多房地產的資訊or案例研討(糾紛),來幫大家長知識!!!
沒法類推適用! 房仲賣的大多都是成屋,有實際屋況可以看,喜歡不喜歡在個人,不喜歡再怎樣引導都不會買!喜歡的,不用說太多話,價格對他都會簽! 而影中沒實際屋況可以看,也難說多喜歡,卻盲目一直簽,那是誰的問題? 不然都推給小朋友就好了,結案!!!
AQUA 單就你說中古屋可以看成屋及預售屋沒辦法看實體這點來說
不管今天有沒有看到看到房子,會坐下來討論到「合約」的就是有興趣吧?
這跟中古屋還是預售屋有任何關係嗎?
再說就算是他們已經坐下討論到合約了,只要露出一點”喜歡”的感覺
後面的部分幾乎可以說多數都是銷售人員趕鴨子上架的
@@蘇蘇-g1d 當然有關係啊! 沒有實體屋可以看,哪能知道多喜歡,不知道多喜歡,還能一直簽,那是誰的問題?
AQUA 你的說法...很可笑
如果沒有實體房子看消費者就不會喜歡、不會買單的話
那預售屋買賣市場是假的?
那實價登錄也有預售屋價格也是假的?
那建商請代銷來賣給...鬼嗎???
@@蘇蘇-g1d 曲解了! 預售屋是怎樣,蓋出來是怎樣,附近有沒有什麼樣,都是未定之天,需要自己琢磨!所以買預售屋不像成屋,大家都會顧慮更多,確認真的很喜歡才會簽,不是嗎? 影中買受人是如此謹慎嗎? 就客觀現實面,不必也不用為誰憐憫而有違心之論....
我歷經幾次買賣房,其實這就是銷售手法,為了成交拿到傭金,有太多連哄帶騙的手段了,對方超過兩人就是在演戲,不要理他分散注意力或是受到壓力趕著結束,繃不住就先離開自己冷靜。記住簽約就是要履行義務,這是合約精神,保護自己就是先搞懂流程,認真閱讀完合約,不懂當場問、額外條件雙方合意當場寫進去,我也曾經一天就看屋買屋簽約完成,這不是宰不宰羊的問題,簽完約事後再凹是找自己麻煩,凹失敗會賠死,第四台新聞看多認定消費者耍賴強凹一痞天下無難事,一定喬的回來的態度是會吃虧的。
注意,有的代書也會幫忙演喔!
即使是雙方同意改為一日,但行政院 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 中 ,已明確規範審閱期至少需五天,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15 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定型化契約條款牴觸個別磋商條款之約定者,其牴觸部分
無效。消費者保護法,第 11 條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及第 11-1 條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
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企業經營者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使消費者拋棄前項權利者,無效。
違反第一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
構成契約之內容。
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
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五天)
_
另外,參照「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預售屋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
賣方銷售預售屋時,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之虞:
(一)要求買方須給付定金始提供契約書。
(二)收受定金或簽約前,未提供買方至少五天契約審閱期間。
所以其實如果回去和代銷溝通如果無效,也不用爭吵, 他們違法的部分就直接依法處理即可。 後面爭一天兩天其實沒有意義的。 合約本身已經無效。 法律有明確定義的項目,不是大家想另議就可以另議,不然就會變成如TED所說,金錢買法律 亦或是 架空法律。
我覺得。。。。買方其實真的要好好看合約再簽,然後不該拿小孩一直哭這件事來當擋箭牌;反正千錯萬錯,都是別人錯,但事實的真相,其實買方也是要負很大的責任;但也謝謝你們的錯誤示範,才能讓我學到知識,謝謝這麼好的節目,讓我長知識了
不看合約就簽名 真的詭異
受益良多新手真的要注意R...
真的很多人在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就簽了!千萬要看清楚在簽,要小心這些手法!
看著麼多人有聲音,相信大家都有一定的水準不會被騙了,會疑問怎麼還會有人這麼笨?但是新手買房還是很多人不知道要注意什麼!希望未來可以常有這樣真人真事的案例分享給大家知道!
很實用的影片,謝謝35分享!
看到這裡留言目前你最理智哈哈
沒辦法我週遭朋友才發生過,指責也沒用想辦法解決才是真的⋯⋯
不是1000塊是1000萬,做功課很重要
只能說買房的時候,還是要帶有經驗的人
片頭一開始就一直強調小孩怎樣怎樣,拿小孩當藉口來掩飾自己無知的錯誤,你們根本就不該帶小孩去看房,尤其又是要做這種重大決定!
難道有帶小孩,名就可以亂簽了嗎? 只是拿小孩當無知的藉口罷了
女方還說人家跟她聊天分散注意力,妳本身就沒有任何注意力可言
影片真的看不下去,擺明就是自己問題最大,連看都不看名字就簽下去,還在那邊東怪西怪
幹嘛在這邊罵人無知,有人願意出來分享經驗就很好了,又不是每個人都懂這些事情。這影片是給首購族跟尚未開始做功課的人看的。
身邊有小孩的情況下看屋就隨便看。真要簽約時小孩就要給別人帶。白癡白癡的小孩在旁邊吵還簽約!自找的。
@@naomizhuo9763 這跟首購有什麼關係? 我拿生死狀、賣身契給你簽,你會簽嗎?
無論任何文件,無論你是不是買房,名可以亂簽嗎?簽名過的文件可以不負責嗎?
我也是首購小白 感謝當事人和35做這集分享與提醒!
我已經賣完房子才看到這個頻道
好在沒有被騙
35賞屋看了三個月後
朋友要買房,跟著一起去看預售屋⋯(我買的是成屋)
發現代銷和Ted舉的一些例子非常像⋯
就請朋友踩剎車
朋友隔天醒來真的不想買那間房子
還說:還好有你提醒,不知道為什麼當下很想簽😱😱😱
感謝有這個頻道
很高興我們有幫助到您!♥️
這種擺明就是半強迫要你買,不是只有買房會遇到,甚至去逛街都可能被強迫消費,講別人都很會,自己遇到都不一定能脫身。
是的,很多人說的一嘴好功夫,實際遇到會怎麼處理根本不知道。
@@35visitchannel 這集讓我知道限時最後一組的話就可以先拜拜了
大叔我怎麼遇不到!?哦,我剃光頭像流氓...所以沒人敢來惹我!?
在北市、新北市看過的預售屋幾乎尾款都只有二萬或五萬元,而不是政府規定的5%;買方若堅持,賣方就表示那貸款要減少一成⋯!
我個人得到的經驗是:「再喜歡的物件」也要讓自己離開銷售現場換取頭腦冷靜以恢復理智的判斷!另外看屋最好請比較不感情用事的親朋同往,可做「煞車」的功用。
買賣房子是你跟建商的問題,貸款是你跟銀行的問題,你怎麼會以為建商可以控制你的貸款?
你以為貸款建商說少一成就少一成,多一成就多一成嗎?
鄭麗珍 通常建商不會說貸款少一成,而是會說要調整期間要繳工程款數額。
若要改為5%交屋款,一般建商會說你只能貸75成並要求⋯
簽約一樣10%、工程款一樣10%
交屋尾款再準備5%(變向自備要多準備5%)
拜託Ted哥乾脆開一期節目教大家如何基礎的看一部買房合約吧QUQ
看合約只有一個訣竅,從第一個字看到最後一個字,一個字一張圖都不要漏看
如果沒辦法做到,那拍再多節目也沒用,因為代銷只要轉個彎你大概就中招了
這頻道之前已有介紹過預售合約,應該一年前了
[0
看完之後,我只能說一般在做簽名這動作之前,都會搞清楚是要簽什麼東西。把簽名過程,全推給孩子在哭,然後盲從的簽下去,又再將過錯推給賣方,這邏輯是不是有點奇怪?再來是買房是大事,也是會牽扯很多法律上的問題,完全不做功課(像是合約書的審閱期、交屋尾款、建商會有什麼路術等),然後就順著賣家來動作,有時吃虧不都是自己活該!
看完真的完全沒有任何同情的感覺...
審閱期只有一日本來就是賣方的錯啊,從頭到尾奇怪的都是沒讀書就開始判刑的你吧XD
Chou Kevin 你又有讀書了?笑
誰來與我大戰三百回合 別笑他!別說讀書了,我看他連看懂影片內容都沒有!
很感謝35 讓我們首購族真的學到很多!
雖然我們也是沒看幾間就簽約了(因為都在網路上(尤其是35)先做足功課了,自己能接受不能接受的點也都列出來了,預算也有限XD)
不過依照35教的在下定前就要求借合約書回家審閱的時候,銷售小姐有種原來這對不是新手的訝異感XD
雖然我們的建商也是交屋款五萬.....但,就因為有其他考量,就接受這個條件了!
網路時代,資訊傳播都很發達,真的要好好做功課,不過建商總是要賺錢,一定會想辦法成交的XD
名字真的不能亂簽,會把自己也賣掉的>
這個建商 這個代銷,對自己的建物沒信心嗎?為什麼 不給退? 打官司時 曾遇 法官 這樣 問賣方 !
很棒的爆料
合約基本上都要要求七日賞閱期
不要被代銷牽著跑.....
感謝分享
對於沒有購物經驗的人,沒有遇到這類的銷售技巧真的會被哄騙。
因為小孩一直吵,又有人跟妳聊天分散注意力,妳就敢一直簽名也是很猛...
對啊也是很奇怪~哪有人叫你簽名就簽名的
啊你們買保險不就也是簽簽簽,銀行開戶後面在排隊人家叫你簽你也簽,我不信你們真的一字一行都有在看啦!講話不用這樣酸餒,好像自己不會這樣一樣~
如果你們這麼懂,這麼聰明,何必上網做功課?做功課是人家經驗分享,不是讓你們上來當酸民顯得自己很厲害一樣,這樣誰還會想分享?
@@Sasa-gh7uv 我們買房子真的就是一條一條念 一條一條看 花好幾個小時 這叫沒常識了
@@Sasa-gh7uv 大家是沒必要這麼酸,但房子動輒千萬的合約你不仔細看,被當肥羊宰也不意外
小朋友在哭 ,這個房子就是不能買
真的!是sign!公媽顯靈。
@@YHTsai-kw9my 剛看完棋靈王 有聲音
謝謝你們願意分享經驗!
也很感謝這個頻道的經營,很實用,謝謝Ted~
這種案例真的很棒,請多分享這種實際案例,讓大家更謹慎!
好棒的分享 還好後來解決了,大家都有很多第一次,學習後不再犯就可以了,也藉機告誡更多人,謝謝優質頻道 持續支持!
真的我也是这样进去销售中心不到-个小時就签约了。交了20萬订金。还不知道我己签约了。以为只是交订金而已,我是第一次去看房。只不过-直很想买房而已。好在是大建商大牌代销商也就算了。买就买了吧!后来知道细节真的很害怕
小孩好可憐 小小年紀就背鍋
都是你小時候一直哭,害馬麻買貴!
站不住腳就往小孩身上抓來背黑鍋
要哭 去costco哭一小時
上次去看預售屋要求要帶合約書回家看,代銷起初不願意給,後來叫我壓證件才願意給,當下我就走人了!
有的甚至等你簽約才給你帶回家看 恐怖
寶佳賣房子也是不讓協商條件寫在合約書上,代銷說法是公司規定不能寫!
好誇張吧!
最後我是採取一條一條看 一條一條改成我要的 然後找總部主管來當面講我的訴求!
面對建商 真的要有交易經驗 要敢要求他們!
我也是後來才發現我的合約有三本,主合約、磋商、還有特約,後面兩本都是用來修改主合約本來合理變不合理的內容,真的要小心看
大家賺錢不容易,經手買房這樣的大款項,真的要做好功課謹慎做事,其實不只是賣房會有逼迫立刻"買"的手法,很多平常的買賣也是,平常被強迫買的東西也許都還負擔的起,這種幾百萬上千萬的,自己要確立好立場守好錢包把關任何文件才是對自己負責的態度。
審閱期一天蠻扯的,不過這對夫妻也是很扯
最好都不知道,我看是貪後面高房價,自知理虧才出來
不要肖貪 那有機會讓別人這樣對你?
簽約前完全可以請對方不要講話,讓自己把合約看完再簽名,而不是看到要簽名就簽了,我連加入個健身房合約都要看半天了,買房子竟然可以隨便簽名,我算開眼界了。
Hi… Ted,週末美好愉快!謝謝你分享首購屋買賣契約資訊內容,期待下一集創作作品播出。
講得好,"黑心都更2"作者說:
預售屋的都更地主問題~
第38講
我說的都算,萬一變成「我說的都不算」
為什麼要「信託」?
信託的對象通常是第三人,最常見的就是銀行,目的有三,分別是:
1. 慎始:十個地主中有一人反悔,或繼承人中有一人反悔。
2. 持續:「續建機制」減少了風險與不確定性。
3. 斷後:「落日條款」與「最後的恢復原狀」。
舉個例子來說,建商為什麼會「急」著拆「地主的房子」呢?
就是讓地主不可以走回頭路,建商很可以理解;地主的同意是一件事,簽約又是另外一件事,至於搬走又是另外一件事;所以當一個合建牽涉到一百個地主的時候,建商最喜歡耍的小手段,就是拆屋,讓地主無法走回頭路,也就是無法反悔,可以搬回家住,接著就是信託,讓地主無法反悔。
筆者在福德北路看到一個最離譜的案例是,建商把所有簽約屋主的內裝都打殘了,包含樓梯都摧毀了,可是永遠都沒有下一個動作,也就是拆除執照、建築執照與實際動工,接著租金補貼竟然停止發放,請問住戶該怎麼辦?重點是原來的舊屋子已經點交給建商,門鎖與保全磁卡都被更換,請問住戶怎麼辦呢?面臨著三個問題,分別是:
1. 慎始:沒有罰則,打贏了也沒有財產的一案建商。
2. 持續:給「沒有末日條款」斷了後路。
3. 斷後:給「龐大的律師費」、「出租費用」與「重新裝修費用」傷了腦筋,最可怕的是消防系統與機械設備被偷。
換句話說,合建屋主就給「缺錢」這個巨大的壓力給壓垮了,給這個一案建商給整得「進退失據」,換句話說,退一步的話,搬回去住,既有「侵入民宅的問題」,且有「無法居住的問題」(沒樓梯可以走),至於往前進一步,就是打十年的官司,也沒打出個結果,就算有結果,也沒有罰則,就算有罰則,對方有沒有財產可以提供執行,就是個空殼子公司。
當聽到這個案子,我才想到「為什麼大公司發包工程時須要繳保證金?」,不僅投標時,要繳「保證金」,簽約時,也要繳「保證金」,甚至分階段完工領款時,也要留下「保留款」,這些「保證金」就是「保證工程進行順利的證明與證明建商的實例(千萬不要跟醫般阿貓阿狗打交道,以免遭遇不測)。
這些行之有年的工程慣例,沒想到一到地主手裏,竟然給所謂一諾千金一筆輕輕帶過,不僅保證金變成一張本票,接著連地主的土地都沒有辦理信託,接著還用來幫建商提供土地融資,最後落得「房地兩空」的地主陷阱,最後被法拍,還欠下一大筆負債,最後想不開,也過不了人生的這一道坎,走不完最後的一哩路,就差在「一點點的警覺心」。
傳統的履約保證有五種作法,分別是:
1. 同業連帶保證。
2. 公會連帶保證。
3. 不動產開發信託。
4. 價金信託。
5. 價金返還(最少見)。
我的朋友就是採用「價金返還」,最後又剛巧遇到爛尾樓的一案建商,最後真的是走不下去,好在還有價金返還的最後一道防線可以走,只是損失了一些利息,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我的另外一個朋友,還掉入像哈姆雷特的兩難境遇,這一次信託的建經公司有所謂的續建協助,請注意不是續建保證,結果買預售屋的屋主,就面臨賭注中跟不跟的問題,「不跟的話」害怕損失慘重,「跟的話」又擔心「接手的新建商」在「換約」的條件上演,「獅子大開口」與「貍貓換太子」;各位千萬不要小看,三個月睡不著覺的副作用,突然一個晚上,白髮蒼蒼的老頭兒,出現在我的中年的朋友圈現場。
所以最後總結,參與都市更新的地主戶,該如何保護自己呢?
每一個階段設置「階段性防火牆」,簽約可以簽一半,像是簽半年「整合委託書」來代替「一輩子的合建契約書」,讓建商有點甜頭,也檢驗一下建商的實力(每個人都說半年間每個月開一次整合說明會就可以成功),這可以讓滿口嘴砲的建商「早點」下台一鞠躬。
其實建商可以「拖」的手法有下列幾種,分別是:
1. 搞怒群眾第一名,委託怪手偷拆(三重),高速砂石車撞倒店面前的兩根柱子(房子不得不倒),一顆子彈打死地主,導致建案無限期延宕。
2. 沒拆照,先拆你家再拆全部的家,最後拆釘子戶的家,這一差就是10年。
3. 有拆照,先拆你家一家,這一等,就是另外一個10年。
4. 有建照,先拆你家一家,結果釘子戶,一拖就是外加10年(永春釘子戶新聞,12億變成拉皮漏水屋)。
5. 有建照,先拆半棟,再拆你的上下樓層,只剩下柱子。(後來倒了的長安釘子戶,賺飽了。)
6. 有建照,不動工。
7. 有動工,卻領不到使用執照。
所以地主可以設置「階段性防火牆」的第一點就是,請先把拆照與建照都申請下來,這時後全部社區住戶的人一起搬家。
接著在「動工日」設置的「無條件解約的最終期限」,接著在「使用執照」(38月)下來的這一點設置一個「每日拖延萬分之幾的罰款」。
最後來講一點,當你把土地信託給銀行後,銀行就會按照信託約定開始執行;這就永遠不會出現(如果你是繼承人的話,更需要注意此點),傻瓜的老地主,受到一案建商的苦苦哀求,先是借錢給建商週轉,後來又拿土地去貸款,最後還又發現「一案建商的信用條件」根本就無法跟銀行借錢,轉而向資產公司或地下高利貸借款,黑吃黑的結果,就是地主的「房地兩空」,還背上一身債。
韋志店長感覺人好好 願意花時間這樣幫這麼多人 不讚不行
他剛在群組說他的賴爆了🤣🤣🤣
35線上賞屋 我是其中一個🤣
去新莊朋友家的時候都會經過你們店耶 有機會進去看看
請問有韋志店長連絡方式嗎。
我有預售屋簽約問題想請教他..謝謝
這個夫妻的知識水準是不是不高啊!我都要求7天,不要就拉倒啊,怕啥,我自己都看超過80間才買!
買不到就算了,至少錢還在口袋裡面
這一家人也蠻扯的 簽名都不看內容 還說甚麼小朋友在哭 第一天出社會嗎
我看是未成年
真的很扯,且又牽拖小孩。
小孩是無辜的,是大人有問題。
連本票都簽了 XDDDD
爆扯 完全難以置信
他老婆是不是太傻太天真啊!合約就算了,簽本票是可以隨便簽的嗎?真的很想罵五告87
再喜歡的物件,簽名前還真的要看清楚他寫什麼
然後看完先回家做功課,你當下不知道對方講的是不是用話術去包裝
網路上一定會有這家資料,所以要忍住啊!!!
畢竟你要付一生的積蓄在這裡!
空白和約不會告訴你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雨遮.公設比 你要怎麼辦? 錄影嗎?
很需要這種分享 我是準備首購族 網路很多功課我很難統整而且文字上不好理解 這種教學影片我們很需要
看合約只有一個訣竅,從第一個字看到最後一個字,一個字一張圖都不要漏看
我自已也有用價格換審閱期的情形。
不過當下代銷有明確說【因為是月底要結算業績,如果我同意放棄審閱期,就可以用我出的價格成交】,我考慮了一下,也提出另一個條件【車位從B6無條件升等到B2】,雙方都談妥就直接這樣簽約了。
當然我也不是一次去看就買,而是相隔兩個月後,發覺還是該案比較符合需求與預算才決定二次看屋簽約。
我也有如投訴者那樣被代銷以一張紙條引導我簽下【雙方合意交屋款為2萬元整】這條有爭議的條款,現在想起來雖然有點後悔,不過目前結構體已經完成,預計明天一月驗屋。希望建商不要因為交屋款少而擺爛嘍…
我覺得這集滿不錯的,這是不是可以做成一系列,讓觀眾現身說法,在買賣房屋上實際遇到哪些糾紛,畢竟觀眾遇到的事也可能是其他人未來會遇到的,特別的一集可以加深大家印象,以後才不會中標
有些代銷就算合約給你帶回去看兩個星期以上,真的去談合約內容她一樣解釋一大堆不給改!
真的,我當時要簽合約,全部不給改,所以直接退訂。
這個責任絕對是在這家人身上,不能什麼都說「誰知道」就可以把責任都推得一清二楚。
當然更不用說小朋友在哭
有一種狀況會一直簽名,那就是代銷讓我感覺真的買到划算了!
買方說沒做功課,其實只是這社區沒先查行情,但是對洲子洋一定有認知
第一次買房子又是短時間購買的,很容易成交後被其他人隨便講一句話就後悔,以這個故事來說,你們錯70代銷錯30
首購並不是待宰羔羊,可憐的是沒有做足功課,找出代銷瑕疵來掩蓋自己錯誤,然後營造消費者被拐騙,最後還在平台放送自己愉快成功的退合約!你們運氣好遇到代銷在交易過程有瑕疵
感謝分享
尤其是最後處理事情的方法
很棒的分享👍
合約真的要看仔細
房仲真的要很小心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錯 出了事再找消保官說我們什麼都不知道 小孩一直哭 我們都不知道 🤷♀️ 應該先學會反省自己再來檢討別人吧 不過我認爲整個交易過程雙方都有很大瑕疵
買房簽約是大事,從2015年修法後,根據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一點就是賣方須提供至少5日的契約審閱期,如建商在契約裡標有「已充分閱讀故放棄審閱期」等字樣都是違法。
另外,現在有些建商都會變相收取訂金或是押金才能借閱契約,但其實規定不須付任何費用就能攜回審閱,民眾可以免費借閱合約回家看個仔細。
他這個個案應該是他老婆主動寫上本人自願放棄審閱期並縮短為一日,而且之後再簽名,不是定型化契約,是自己寫上的。我之前要跟代銷殺價也簽過,老實說應該是建商怕麻煩不想跟他浪費時間,不然這種自己簽上的條約是有法律效力的
@@linchigen 胡說八道,就已經說不得記載事項了,照你這樣說每個都說我不是定型化契約,那法律就都管不著了
@@ksc91u 你可以自己去問律師事務所,自己在合約上面親筆寫上自願放棄審閱的磋商條例具不具備法律效力
先別說簽不簽了..
不是說只是單純去看看而已
格局圖上開價寫一寫就可以走了
自己也說沒做功課,沒看細節
為什麼要喊價議價?
為什麼要喊價議價?
為什麼要喊價議價?
中間一堆自己的問題就算了
還推給小孩,超級不負責任
就算建商給的七天審閱期好了
你們根本也是浪費雙方時間
當然代銷把審閱期搞到一天也是有很大的問題,Ted跟店長可能也不好意思直說,真辛苦。
寶O 的合約書交屋款也是5%改2萬,代銷也沒說明,第一次買房真的傻傻被騙。還好當初身上錢帶剛好,只有拿紅單跟合約書樣本回去。送家電說送價值兩萬家電,還簽合約書,結果交屋家電價值連1萬都不到,切忌貪小便宜。
興xx的交屋款也是這樣
就算是菜鳥,小孩很吵,但是身為代銷為服務業,在推銷產品時,沒有任何告知義務嗎?還有翻簽這檔事哦!不可思議啊!台灣的房仲建商品質可以有水準一點嗎?
若沒經驗,可花些錢請代書一起去看!
何蒼琪 看房買房少說1年,總不能每次都帶著代書吧!經驗不就是累積來的嘛⋯⋯,誰沒第一次!
願意站出來分享經驗的人值得嘉許;詐騙無所不在,尤其是熟識的人更要留意,家人買中古屋被騙50萬,是永難麼滅的痛。
Ling Chen 請問可以分享嗎?最近都有在看...好怕遇到...
都是熟人沒做履約保證,賣方違約致簽約金拿不回來,且該屋借貸金額大於房價,沒有財產可以執行。
因為履約保證是對買方較有利的
直接要買主回家看,過了審閱期後再談的代銷也是有,讓原有要走的程序清楚呈現給消費者,是很基本的要求。代銷為了保護好自己,避免產生糾紛,也是應該要做足功課,像是附近周圍嫌惡設施主動告知已經是基本認識,不懂怎麼還會有這種事情發生。再怎樣的消費者都有,最終還是回到自己身上。買前自己要做好功課,好房子很多,多看多聼,多給自己一點時間,甚至有的人會先租來住看看的都有,這年頭掙一分錢哪裡有那麼容易的,做到手破腳痛的,一小時也才領到一百二、一百三,找個有經驗的人幫忙看一下,至少能夠化解掉許多問題又能夠得到買房的智慧。現身說法算是也給我們一個警惕,願這件事情能夠圓滿解決。
依據民法第 74 條
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這一條法律是有機會撤銷事類因為無經驗而被半強迫簽約的案件,但主要還是先做足功課或是請有經驗的人陪同去看房簽約比較妥適。
還好有順利解決 恭喜兼祝福你們
這節目很讚~繼續支持
買房本來一定要做功課...簽每一個名字都一定要知道自己簽什麼.....人多大阿...
一開頭那對夫妻說....孩子哭那就更不認該討論下去先回家安頓好孩子....拿孩子出來說幹嘛!
而且房仲說什麼都要聽清楚再自己去分析!還有代理他們為了錢為了開單一定會用方法說服你動筆...
老實說要不是代理這次有問題...他們肯定出大事真的跟艾兒的個案很像....
不用再笑該夫妻被騙了!
朋友碩班畢業前論文難產,忙到沒時間睡,接到網購被分期,要操作ATM
平時接到都秒掛,孰不知這次就被騙了
你會不會被騙,取決於當下內心狀態
有時候真的會腦袋不清楚。
其實這都攸關心理學的應用
跟學歷沒有太大的關係
如果能夠掌握人性
對方讀再多書也一樣
可能被鬼打到 才去按
對 不需要酸別人 自以爲自己多棒 都不會被騙
每個人都有混亂的時後
雖然我是新手也沒買過房子和看過房子以及做過功課,但說實在的哪天如果我要去購買人生中最貴的東西,我絕對不會帶一些容易讓我分心的人事物,所以其實我不懂為什麼看房子要帶小孩一起去。
磋商條款只能改優於政府頒訂的條款,劣於的磋商,都是無效的,直接告消保官就是了。
說當事人有問題的,說把問題推在小孩身上,說都簽了才告消保官的,看起來,不少都是建商派和代銷派喔!
消費者是可以不爽不買,不買最大,但,建商還是有這些違法行為,一般人民能買幾次房?很多都是第一次買房,根本就不清楚各種話術,大多是弱勢,我們要怎麼遏止這樣的歪風呢?就是簽了再申訴呀!這是我們消費者的權利。
最後我傻眼,走到消保官那步,根本不需要請律師…
他們的錢真的很好賺
地政處和消保官會根據法條讓建商和代銷公司限期改善,如未改善,就會開罰
雖然不想馬後炮,但任何跟簽名有關的事情一定要謹慎,自己也有部份責任不該事後都怪別人甚至怪到小孩XD 但對方也有問題,這樣的銷售手法很惡劣趕鴨子上架
如果我是業務,看到這種天兵不叫她簽叫誰簽?
偷偷拿賣身契出來給她簽搞不好也照簽啦
這樣心態的業務我是不能苟同啊,趁火打劫的feel
Jason Chang 這樣心態的業務我是不能苟同的啊..資訊不對等就算了,也不說明清楚就要對方簽,連審閱期1日都能唬限當下了,彼此還有什麼誠信可言
@@八兩金-k3h 這種業務沒人可以苟同,但這世界就是這麼險惡,我們能不能苟同對現實來說影響不大。大家自己小心為上。
就是沒有強制規定來保障資訊弱勢的一方,問題才會層出不窮
真的老話一句:在簽名前看清楚合約是什麼很重要啊!!
另外先撇除賣方在這次事件中改了審閱期非常不合理,以前待過服務業,其實買方在過程中都可能會多多少少漏聽或誤會一些資訊,所以如果代銷小姐途中說過任何重要事項(尤其是更改過的資訊),最好最後都要再強調一次,確認對方有聽到也是保障自己不陷入法律糾紛
很棒的分享
老實說不看(隨便看)合約就簽名,真的蠻多人會忽略的事
但是做錯了,就承認沒什麼,千萬不要怪東怪西就是不怪自己,或是將自己的錯淡化
而且看完我也不曉得最後為什麼要取消,除了審閱期的問題
房子有沒有其它的問題?還是價錢真的不合理?還是合約內有什麼問題?
这对夫妻要好好反省。 一开始应该觉得砍价觉得很划算 就签了,事后发现被骗了就反悔了。 偷鸡不成蚀把米。 遇到这样的代销还能一路签名,也是很勇敢
感謝當事人分享血淋淋的例子 但要簽名前真的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 沒養成這個習慣 以後可能會吃大虧
其實這樣來說,賣方應該要口頭告知審閱期有7天哦,如果沒有告知就算走到法院也是虧,買方也是呆呆的什麼都不看就亂簽一通,假設如果是本票亂簽你敢簽嗎?
所以總結來說買賣方都有過失,不過走到法院的時候誰都是不太願意的!
謝謝分享,希望看到更多類似的影片。
其實也沒什麼好罵事主的,他們願意分享,就是希望用自己親身經歷讓,更多人買屋的時候小心點,觀眾在這件事只有賺沒賠,罵得話只會讓更多人因為怕被罵,然後不願意分享,拜託,我要多看相關影片。
107年我也在洲子洋繳了10萬的學費 說甚麼斡旋金 說甚麼隔天公司開會往上報 拿了我的信用卡一刷50萬 也拿了好幾本的合約 我說還沒同意為什麼要簽合約 其實..在我老公出價的同時 對方已經認定成交 所以急著趕緊將合約簽了 我們認為雙方合意 期間內對方可以不賣 我可以不買 但是在我當晚回去查時價登陸 覺得價過高 再問銀行朋友當地貸款額度不可能有這麼多 意味自備款必須很多 所以有跟對方說不買了 但對方反應是已經斡旋 已經要賣 非買不可 最後到公平會 沒收10萬 退40萬
這對夫妻問題很大,聽下來只說對自己有利的說法,一開始說只單純想看房,但又對銷售喊價,銷售當然就覺得你們要買,請你們開通信用卡,先生也去打了電話,這態度不就更確定了嗎?銷售才會拿合約出來吧!(雖然這個流程也不太對,應該是先付訂金,拿樣本合約書回去審閱)
簽合約時先生說有把小孩抱走,後來太太又說小孩在身上一直哭🤷🏻♀️
不用付訂金也可以拿合約回去審閱,先回去讀書啦你
Chou Kevin 這跟讀書有什麼關係 ?每個建商做法不同,你才要回去重新讀書吧!不懂禮貌?
最近也在五天審閱期內成功退訂金了, 這條真的要堅持住, 現場氛圍真的會讓你簽下去
現在買房都宣導要看合約審閱 其實 你們越看會覺得越不合理 就算今天簽約了 一翻再翻也覺得好像哪裡不對 所以 買房子 要看100間不是嗎 看100間都還不一定買的到呢
簽約千萬小心
審閱期是最少五天
交屋尾款是5%不是5萬或1%
自己權益自己把關,也可以從合約看出建商的誠信!
正確....這些不管合約怎麼改,牴觸對消費者不利的部分無效
謝謝現身說法
大家真的不要酸別人
哪天也有鬼遮眼的時候
雖然代銷強導簽約,但簽這麼多名都不覺得奇怪?就算交通違規要簽名之前都會看清楚才簽名吧!
個人建議買對建商比簽對合約來的重要,不厚道的建商合約再怎麼照內政部版本走,還是會翻牌
你們這樣一直檢討夫妻,以後就沒機會看到這種爆料性質的內容了!
好險我買的房子代銷老老實實按規矩走,交屋款也有5%,問題答覆都很直接不回避。 合約也帶回家認認真真看了一個星期,逐條核對內政部預售屋契約範本,建商寫法中規中矩,房子不是100分完美,但價格、格局、環境都符合自身需求就買了! (看了不少預售屋,覺得碰到老實買屋的代銷,真的對建案本身是加分的,消費者不能盲從簽約)
那一家的代銷那麼誠實!
趕快公佈聞香一下,以後列入優先考慮名單!
呵呵呵,就是一個把錯都都推給別人的概念啊。我第一次買房的時候自己一定會把資料程序問懂把過程錄音才簽。再不懂也請懂的親朋好友一起聽。這都是可以避免的。都成年了這樣真的很無言==
OMG合約看都不看一直簽名 這對夫妻真的是非常特別阿
拍這些真的很棒
真難想像房子可以順路看看就可以決定買下去,然後合約還能簽的這麼順手
小倆口以為是在逛夜市,有錢啊。
笑死🤣
感覺找韋志買房可以很放心,之後我存到頭期款之後也要找韋志買房,這樣讓韋志也有得賺👍
佛心公司值得多賺一點
其實有時候買房真的是一個衝動,三年前一千出頭的房子現在已經1700萬了,因為我剛買😂還好是以小換大,才沒有虧那麼多,我姐姐三年多前買的😂
以一個已經看過上百間房子的我來看雖然賣方問題蠻大的但買方才是問題最大的,沒做功課就去看房子沒關係但當天就被引導簽約我說難聽點就是白癡,跟當下你孩子一直哭是兩回事不要推給是孩子和另一位銷售跟你們聊天害你們分心的,你們不是小孩子或涉世未深的年輕人了都有基本能力能購屋了且現在資訊那麼發達連這種基本的東西都不懂我真心覺得訝異~"~
應該是衝動簽下,後來冷靜後才後悔,找由頭來番
2:48 下次用馬賽克比較好,高斯模糊還是看得出外型。
市場上太多黑心房仲跟代銷了
我之前就是被我一個做房仲的朋友用類似方式引導
還以為他做到店長會比較專業會替客人朋友想
結果根本不會正面回答你提出的問題
我問他說是不是只是先訂但還沒有要買對嗎
他只叫我們付斡旋趕快跟屋主談
然後搬來一堆文件說如果價錢OK就可以
就開始引導你把文件寫一寫
另一個叫我太太邊寫他一直在旁邊跟我強調價錢多便宜
還有一個進進出出說屋主快同意三小的
搞得我們都不知道現在是怎樣
以為只是先下訂結果根本就是在簽約
20幾歲第一次買房不懂
最後斡旋金賠了一半5萬
只能說自己笨
房仲 台北的路為名....
終於在去年買了一戶預售屋 合約書回家看了兩天
而且下訂之後保留代銷也不催 就說等你看完再來簽
簽約的時候講得超仔細 弄了快兩小時 一條條跟你看
代銷新XX 從看房到最後我跟太太都沒不舒服被催促的感覺
個人經驗分享不是打廣告
因為大公司肯定有老鼠屎
只能從自己的錯誤跟經驗中學習
其他當下那個場景真的很容易就做錯誤決定,尤其是新手,他們又會有一些手法和氛圍。新手還真的有可能犯,酸民好多。本人很有感
重點就是你自己沒看就簽了那幾十幾百個簽名阿...
如同大家說的,拿小孩當理由實在非常爛,不過當中的經驗,很值得參考!
小孩拼命哭就是冥冥中讓他們別買,可惜他們沒接到signal,最後還成了罪人
一堆人在批評買方,覺得根本本末倒置。今天消費者本來就是弱勢,尤其是有些單純的消費者,可以因為他們單純,就用技巧話術趕鴨子上架嗎?這些房屋銷售人員不該提醒消費者的權益嗎?結果很多人留言批評當事人?真是誇張
其實這樣跟仙人跳沒什麼不一樣!漲見識了!
唉~太晚看到這部影片
沒做足功課
真的會以為流程是像銷售說的那樣
頭已經洗下去了
只能祈禱後面順利了……
當學一次經驗
下次也能教朋友
雖然很扯,但其實這個影片教育性質不錯,
第一次看房的可以有個心理準備
記得一定要錄音啊…
很感謝分享,讓其他人能以此借鏡。
別人要你簽字時真的要看清楚。
雙方都有不對,但要簽名的地方真要問清楚,中古屋斡旋就有自動放棄審閱期(但仲介一定要講),不能說我簽了才說我都不知道不算數~
沒做好事前準備跟功課好意思怪別人?
不管你們去看房動機是什麼跟有沒有要買,基本常識跟危機意識都知道下這種幾千萬幾百萬的決定跟簽合約都要有仔細評估後再做簽名動作!
自己蠢好意思怪小孩吵鬧導致你們怎樣怎樣,自己身教失敗以後小孩子有樣學樣犯了錯,你們是不是也要怪老師沒教好就都沒你們夫妻倆的事是嗎?
店長有個地方可能快速講過,有個地方會被誤會,中古屋的相關委託書的確有審閱期,可是中古屋的買賣合約書 《沒有 》審閱期,房子不是中古屋主蓋的,本來就不適用製造產品的建商(新成屋或預售)審閱期規定。
我老公買左營高鐵附近預售,審閱期往前寫7日,但就是今天喔~代銷新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