ขนาดวิดีโอ: 1280 X 720853 X 480640 X 360
แสดงแผงควบคุมโปรแกรมเล่น
เล่นอัตโนมัติ
เล่นใหม่
📢📢《蛤 EP6:校園內的暴力問題》重磅上架!📢📢點擊連結馬上觀看👉🏻 lihi2.com/0DMPP志祺七七《 蛤Huh? 》系列的第 6 集,將會深入探討校園內的霸凌、辱罵、精神暴力的狀況。我們邀請了人本教育基金會、學生代表、第一線師長、專家學者,一起剖析校園隱藏的暴力問題!
極刑案,綠40%有一半自己反對綠,全國80%反對,見到綠我先問你是贊同20%綠還是反對20%綠,
比起這種還有能法律程序運作的議題。我更再意癱瘓台灣司法程序的相關法案,例如:增加憲法法庭開庭門檻。若通過修法,以後就幾乎沒有大法官釋憲,要過甚麼法就過甚麼,毫無司法可言。
這是我個人的觀點,我覺得如果真的想推動大眾對廢死的認同,最應該做的是先讓台灣的「無期」徒刑不再只是個台灣風味的笑話,真的做到能把犯人從進去到入土都徹底與社會大眾隔離的無期,我覺得廢死才或多或少有可能取得大眾認同的可能。
@dyan6895 仍然無解 ~ 牠們還是會用 “冤案” 來反駁我們,然後至今我詢問 冤案率、執行後發現屬於冤案的機率、目前檢閱中是否冤案的機率 這些多少時完全沒有答案 . . .
@@LLENN0420 冤案不是檢調辦案過程的問題嗎
@@LLENN0420 這我可以作證,我也遇過。說要關一輩子馬上又跟你扯冤獄
如果真的是有冤案你不管是無期 有期還是死刑都對當事人是不公平的啊,既然都不公平乾脆不要判刑不要有法律啊冤案從來跟裁罰標準無關,那是檢調上的問題,而非刑罰的問題
@@LLENN0420王信福、邱和順,瞭解一下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所以叫人死最快
@serious5406 結果自己女兒 小燈泡 被犯人給掰掰的 小燈泡媽媽 竟然 . . . 我真的不懂她的腦袋瓜怎麼了 . . .
@serious5406 結果 小燈泡母親 . . . 我不理解 . . .
一顆子彈幾塊,一輩子牢飯幾塊,錢都是你付。回樓下,去查廢死就知道了他們調查很清楚,只有衣服、生活用品額外的東西才是,而餐費、獄警薪水、監獄修繕等等都是政府出的,都是你的錢
一樓每天 你吃的 豬 隻 吊起來...劃..你早上要不要去一趟看看
殺人還可以判他們 "無痛麻醉槍決類安樂死善終" ,被害者連麻醉都沒有 甚至遺言都沒說 也沒先吃最後一餐
更沒有浪費納稅錢
廢除死刑之前,先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法律修出來,而且在監獄內他們三餐生活必需品,都需要自己勞動來賺,納稅人也不想養他們先做到這些東西,再討論要不要廢死
然後他們只能當奴隸 既然給了他們生命權 其他權利就理所應當的通通取消.沒收 這樣我就絕對贊成廢死 不然 絕對不可能😂
廢除國籍後運到荒島,給他機會生存,大家都不要浪費彼此資源,畢竟受刑人不願意在某種社會體制下遵守規矩,那也不勉強,只是就請你脫離群體。如果受害者家屬動用私刑,那也不關政府以及該國法律的事,之後看他自己造化。
@@Qdvwfbr現在只有南極是荒島吧
@@李杰睿-j9q 你忽略了一些無法住人的島礁了😂
作為一般人看死刑一般人真正的目的是把極度危險的人與我們永遠的隔離開來其實看過一些受害者家屬也說即使沒死刑在牢裡面關到死也可以重點還是永久的隔離但大家都懂在臺灣就算是無期徒刑也是20~30年就放出來了那有沒有關到死的選項呢有啊!!!!!!在臺灣唯一關到死的情況就是 " 判了死刑不執行的罪犯 " 會一直羈押到幾乎是死亡為止那你問我要不要支持死刑?(燦爛的笑容)
同意
無期徒刑者的假釋好像也跟在監獄時的是否有遵守規矩有一定的關連,畢竟關押期間鬧事者會被加重處罰,不過真的被關超過30年被丟出來的人真的能正常回歸社會嗎😅?之前看到一些雖然不是無期但也是多年牢獄生活期滿出獄的人,很多感覺都無法適應,其中也有的反而故意犯一些偷竊行為回去的也不少
但是現在的死刑也很虛偽!我認為死刑就是要受害者家屬親自執行
@@軒勝本這…這太激進了吧
@@shihansakura6190 法官判決死刑,受害者家屬執行剛好而已!現在的死刑根本是受害者在傷害執行死刑的人!我看過美國對於執行死刑的人,很多都必須看身心科,甚至到死都會被道德譴責!還有人因為這樣自殺,所以支持死刑!就不要再把受害者家屬的壓力丟給其他人,自己受害者家屬去執行!自己去接受那個沉重的精神壓力!!
其實看到憲法法庭做出這樣的判決,說實在完全不意外在現行制度沒有健全到可以承受廢死後的風險,冒然宣判違憲,風險很大,與其這樣不如讓死刑制度嚴格化,可能是比較好的選項身為死刑派的支持者,直到現在認為死刑有存在必要性,我永遠相信所謂殺人償命的思維,如果認為把人家判無期徒刑關好關滿,用所謂勞動金錢來賠償給受害者家屬就能撫平傷痛,真的太天真了
我覺得不只要提升死刑的條件,還要把無期徒刑假釋這條拔掉,不然社會亂源永遠都在,要上訴自己上訴,沒有好的理由就乖乖等死
我也這麼覺得,誰廢死能讓我知道嗎?
請說明你提到的所謂風險
@@米爾-j7c而且要加重監牢的管教
一個曾經當街32刀殺死情人的劉律師,關了7年8個月假釋出獄後,當上了司改委員 如廢死盟能使上述這種案件能確實地,讓其下半生都在獄中勞動改造,那反對意見決不會如此之大
台灣的法律對於加害人寬容,對於被害者嚴苛,如此畸形的司法制度令人咋舌。犯人給司法部點讚!!!
司法判罰過輕的問題又和廢死有關了?
不是阿,他們首先已經侵犯了其他人的生存權了,為什麼他們可以主張自己有生存權?認真來說,要廢死可以啊,但不要把這些人放出來
而且我對於在犯罪時沒有判斷能力這點也覺得很奇怪,他/她可以說犯罪時沒有意識,那死者呢?如果死者不是導致他們精神不正常的人的話又為什麼應該承擔被剝奪生命這件事,而犯罪的人還可以繼續呼吸
有精神病那就強制就醫,讓他好好地過上應隔離病患的「正確」生活。
我是中國人,中國最近很多關注度的兩個案子:父親把自己3歲女兒擲向高速路通行的大型貨車以騙取賠償;生活不能自理的男性一心求死但是不敢自殺就高空拋物砸死樓下用餐顧客。兩個案子都判了死刑立即執行,包括之前殺日本小孩的,我很難想象這樣的人還有什麼活著的價值,也很難想象中共不給這些人判死刑中國民眾會什麼反應。
說的好
只要是人都可以有生存權 不論他是加害人抑或是被害人
花了那麼多精力討論廢不廢死,說要跟進國際,那麼請先處理好交通。死於車禍的無辜受害者比死刑犯更多
交通好處理,學新加坡嚴刑峻法,99%不會跟自己的錢包過不去,但有人姦殺你家人還能假釋的時候,這就是法律允許的,你無能為力
我以前堅決反對廢除死刑,後來好像是聽了廢死聯盟在一些法律頻道的訪問,才漸漸了解為什麼他們要廢死,目前我還是不支持廢死,但是如果有終身監禁還要讓囚犯終身勞動,我就會支持。
廢死聯盟有些人的主張還在可以理解範圍(如冤獄)但有些是直接「我知道他殺人但他的人權很重要」,我真的很好奇後者是哪個星球來的
@@xrobot01其實這個邏輯就是人權是與生俱來且不可剝奪
@@jason3230 但他們的態度一副受害者死了我們不care,我沒辦法苟同
@@xrobot01 有些知識份子在思考問題時,只會一昧被自己所學的知識所侷限卻毫不考慮人性或感性等面向,自然造成令人匪夷所思的結論。
@@jason3230 殺人就是剝奪人權,強制剝奪他人人權卻還靠人權保護自己生命安全也有點可笑
問題的癥結點已經不是廢死與否,而是台灣人不相信法官的判決和司法制度。我自己碰到了法官審理案件時不只是馬虎的照抄律師的指控,甚至沒有在開庭前讓我仔細看完所有的卷宗,就讓書記官強迫讓我簽名,台灣的法院就是這麼爛,誰還能相信司法能給任何人公平的判決?無論如何判,如果法官都不能讓人信任,誰還能相信司法的公平正義?最該討論的是如何讓不適任的法官下台,如何讓司法制度更加透明化,讓所有台灣人可以信任不論廢死與否,司法都能給個公道,最該檢討的是恐龍法官與漏洞百出的司法審理程序,恐龍法官應該要被全民監督,修改現有體制,改成陪審團制,不然受害者永遠得不到該有的補償。
那你就是最自相矛盾的那群人,一邊說不相信司法,一邊又要給司法可以處以極刑的權力,司法自助餐
@@user-yr7ze5mx6t在給予權力的同時提出相應的改進方法 何來自助餐一說?
北院劉德華?
不相信司法卻要給司法判人死的權力?
@@user-yr7ze5mx6t 我既不相信廢死也不相信反廢死,原因是兩者在全世界都無法杜絕誤判或是讓犯人付出犯罪的代價,但能改進的就是建立一個更好的體制讓司法被民眾信任,台灣的司法貪污濫權腐化,恐龍法官、書記官和律師收賄幫詐騙集團辯護,好人被冤枉,壞人逍遙法外,從偵查到拍槌定罪,不論反廢死或是廢死都無法確定司法有無公平,如果連基本的信任都沒有,那麼談什麼廢死或是反廢死都變成空談和假議題,只有讓司法透明化,讓壞律師、壞法官無所遁形才有機會給大家一個公平。
生命權每個人都有,但你剝奪了別人的生命,你還有什麼權利主張自己有生命權
很多人看廢死的點都不太正確,比如很多人覺得「剝奪別人生命,他憑什麼活著」,但法律不應該是漢摩拉比法典,還得考慮死刑是否能有效嚇阻潛在犯罪者,能不能使受害者及其家屬平撫等等。
我考慮的比較簡單,不要讓他出來追殺剩下的家屬及當初作證的證人,這還沒考慮期間順手宰掉的
@@brianshih3841 其實根本不用擔心,證人會被保護
@@WW43393 證人不會被無限期保護. 當殺人犯獲釋以後, 這些曾經指證他的人到那裡去找人保護呢?
@chnet968 犯人被放出來都10多年了,要找到機率微乎其微
@@WW43393 兇殺案很多時候犯人和證人都是認識的. 沒有過了10多年就找不到的道理.
法律刑責太輕,例如酒駕撞死人也才3年,即便是累犯台灣法官還可以合罪併罰還給你打折,國外哪有犯罪打折的?也就台灣這麼優惠,現在哪個路上砍人殺人的事後不說自己是精神病,反正精神病就是免死金牌,沒有殺太多說不定還不用關,直接精神治療繼續逍遙快活。如果殺人背後有苦衷(如長期遭受虐待之類)當然可能沒必要死刑,但現況不是阿,很多罪證確鑿的殺人犯還不是逍遙快活,被抓到還可以假釋,說無期徒刑,結果在獄中表現良好10、20年就假釋了。簡而言之,台灣法律太輕,又有打折優惠,無期徒刑就是個笑話,外面還有廢死智障團體力保殺人犯人權,真的是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
我也不知道對那些人寬容對我們的執政黨有什麼好處
更噁心的是近期有 15歲 無照駕駛撞死三人,結果牠完全不在意 . . .
@@aabbabc777你去查查某些政客的背景你就知道好處在哪了😂(不只有執政黨)
@@LLENN0420 這個 牠 頗有意境
@浦燒鰻魚丼飯 就是認為這 15歲駕駛 的整體作為根本是 “畜X”,用 “牠” 來稱呼是剛好 ~
記得政策學的教授說過一句話,「如果正反兩邊都在罵你,那大概就做對了」
少數廢死聲音,卻決定死刑的制度執行力,真的是民主笑話
靠爭取判死不如直接殺人,反正越來越沒負擔了
忽悠狂徒夜磨刀帝星飄搖熒惑高
壞人從不怕你拿起法律的武器,壞人最害怕你放下法律,拿起武器。
你要提防這個世界上的壞人,他們憋著勁的教你學好,遵守他們的規則,然後好由著他們使壞。
8:40 問題是就算是廢除了, 「怎樣援助受害者, 補救社會安全網, 避免下一次又出現類似的悲劇」就會得到重視了嗎?縱觀所以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 在判決時也沒有處理這些事吧. 畢竟法院只是個判罪的地方, 以上那些都是行政面向的東西, 法院無力置喙.因此不管是否廢除, 對那些根本沒有分別.
你錯了 怎樣援助受害人是另一個議題 判加害人死刑是為了受害人親友心靈上得到補償
@@johnleesunday 不。影片中明明在說他們認為有死刑的話這些會被忽略。
誰可以跟我說明一下死刑到底維護了 受害人什麼人權?
@@chnet968有死刑時,每當重大刑案發生,大眾目光會過度聚焦在犯人會不會被判死
@@coolfall9477 對. 但是就算香港沒死刑, 有重大刑案時, 大眾目光還是會過度聚焦在犯人會不會被判終身監禁.就算沒有終身監禁, 討論還是會聚焦在是否判最高刑罰, 是否和他犯的罪匹配.反正大眾就愛討論這些, 有沒有死刑沒有甚麼分別的. 要討論刑期長短反而會有更多意見, 焦點更容易被模糊掉.
覺得這次判決符合個人期待,如果不是所有人都覺得罪該萬死,且毫無爭議,就不該判死刑,畢竟這是很嚴厲的處罰,是不可逆的。
如果一個人會在衝動下完全喪失理智殺人那這種人適合活在社會嗎?如何確保他下次衝動時能有理智?如果一個人犯罪後教化悔改的成本是一條甚至多條人命是否能服眾並接納?如果是已經定讞的犯人為何會有追溯機制去更改刑罰?追溯機制應該是讓冤案的人有申訴的機會而不是讓社會拉基繼續苟活浪費資源既然沒有違憲並且現任大法官對於現在所依據的憲法解釋有所出入那之前說違憲的大法官是否適任?結論:去你的大法官
我是可以被教化悔改的 不過前提是讓我先殺幾個人
情緒上我絕對支持死刑,有人殺人就把他弄死,這樣簡單多了,也夠解氣但以理性跟法律來說,我沒辦法支持 有時候這議題比表面看起來複雜很多很多不是人一死所有問題就解決了有時候我覺得罪該萬死的人如果能被虐待能被關一輩子會更好但想到江國慶案就覺得難受或許死刑沒錯,但錯在利用死刑當政治工具的人
你ㄧ語道破真正的重點了,現在法律的公正性已經沒有人願意相信了,就像你說的台灣司法只是一個政治工具…看看柯文哲現況就知道了….
@@狐狸先生-x6y 小草相信柯文哲就跟當年扁迷相信陳水扁一樣
@@shiningraider 相信賴清德是傻子、笨蛋、壞蛋''我家現值17萬'' 我出2倍34萬買,看他賣不賣,混蛋民進黨,白癡賴清德
@@狐狸先生-x6y有夠傻眼= = 當初不要收錢不就沒事了😴
死刑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对受害者的尊重,对变态杀人犯的尊重
既然死刑犯想要生存權,那就剝奪他們享受生活的權利吧,收入只能留足夠生存的量,其餘全部賠償給受害者家屬
現在也差不多了
殺人犯有生存權,被害人就沒有了
但剝奪了殺人犯的生存權也救不回被害人
可以避免下一個受害者
@@林肯-b8g但可以避免殺人犯再殺人,就算無期徒刑也可以假釋,也可能在獄中作亂,沒理由不殺掉
@@林肯-b8g 所以被害人直接被殺人犯殺掉是活該囉?
@@serious5406 難以證明死刑在預防犯罪的功效上大於其他刑罰
這個議題真的很重要,謝謝做這支影片
生命無法挽回,時間也是無法挽回,難道哪天連自由刑都要聲請釋憲了嗎
真的很懷疑大多數民眾搞不搞得懂死刑用在哪,舉幾個例子1.國中生割頸案,一堆網民高喊都是死刑不執行的結果,甚至連受害者父親都說出類似的話,這個議題應該是在討論是否要講刑法年齡是否要調降,可惜的是網路上很少這種聲音。2.最近無照駕車撞死路人的15歲少年,現在又一堆人在吵是死刑問題,這個案子就算他成年,「過失致死」並不會被判到死刑,如果過失致死要來死刑的話,我想台灣駕駛每年會少上千人。
第一個案子真的太扯,我相信現在小孩流氓化的風氣下一定有更多發生這種事的可能,現在這種沒有羞恥心更沒有同理心的小鬼越來越多,要讓他們改正不是所謂“愛的教育”,你直接扁他一頓都比跟他說教好幾次有用,別說死刑了,我們連體罰這種不怕念的小鬼都做不到
兒少法才是你要討論的議題吧,你拿死刑亂扯有意思?
@@LightingAsia 還算有關聯吧?反正都是大眾很希望去死但弄不死的
@@xrobot01 笑死,真的扁一頓我看今天就不只一人被刺了,還在天真的以為暴力能解決問題
@@user-yr7ze5mx6t 暴力不能解決問題啊,能解決有問題的人,不然安分守己的人被禍害到就因為他衰嗎?況且被揍過還是選擇當小流氓的能是什麼好貨色?揍不乖就往死裡揍啊
不認同….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人權團體講的很好聽 真正有去為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屬做什麼嗎? 在台灣 近年要被判到死刑根本已經少之又少 為了滿足國際的期待? 我們這麼做了國際就會讓我們加入聯合國?還是承認我們是一個國家? 美國槍械濫用 0元購 毒品氾濫 一堆問題 先進國家不完全是對的好嗎….37個死刑犯背負著除了那些被害者還有其家庭,難怪越來越不想生 這個社會越來越爛
大多歐美國家都支持廢死,廢死已成歐美的主流價值觀,難道他們沒有殺人犯嗎?你想成為的是像歐美的先進、安全的國家,還是那些落魄、社會動盪、不安全的第三世界國家
首先,並不是社會越來越爛,而是這些事情以前沒有媒體會報導、沒人在乎,因為台灣是到1987年才解嚴,至今才過去不到40年。別被新聞報導的數量誤導了整體社會觀感。黨國遺毒的價值觀要從社會上消失至少還要再等40年。至於「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對我而言就是強盜邏輯。人類作為群體生物本來就會想像社會共善的模樣,哪有今天我沒有有過同樣遭遇,我就沒有資格討論的道理。
@@Dumbface-43789 所以應該交給被害者家屬決定是否原諒不是 ?
至於台灣整體有沒有越來越來爛我是不知道,至少在台灣當死刑犯人權律師、支持廢死團體可不會被消失。光這點就勝過海峽對面的政治體制了。😂
@@Dumbface-43789 你家沒人被殺你就不要在旁邊喊廢死把你的聖母心態收一收,很噁心
邏輯爆炸欸,什麼叫做憲法賦予我們生命權所以就不應該有死刑,那這樣的話憲法也賦予了我們人身自由,那麼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等也違憲了是不是?🙄
死刑不行那鞭刑可以嗎
鞭刑到死
還是有人出來靠腰人權喔,反正他們的邏輯是受害者死了不需要人權,但加害者還活著非常需要啊
新加坡治安好根本不是有沒有鞭刑的問題,他們執法跟法治教育做得很徹底才是真正的原因,嚴刑峻法明顯不是有效的方法
@@xrobot01死了確實是沒人權啊…
@@xrobot01 這時候民進黨的人權律師都店店了
既要、又要,什麼都想要最後落得兩頭空
可憐啊 ~ 我們守法守戒律的人,必須容忍重大犯人的私心,還得拿納稅錢養牠們吃喝 . . . 跟本就我們守法人的生命比那些重大犯人的生命還要廉價 . . .有人會說「生命只有一次,互相尊重包容」,我就想問,所謂的「尊重包容」是建構在你我互相「重視」的情形下才建成,如今重大犯人都不把我們的生命看在眼裡,憑什麼我們要對牠們的生命給予「尊重包容」啊?
沒有給他們尊重包容啊,不是還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嗎?而且死刑真的沒有比較省錢,一但一次的冤案,像江國慶案,政府賠了1億3百多萬元,這筆錢可以養42個受刑者77年刑期欸,這也是我們納稅錢啊!
@@GordonChen0601好了啦 都什麼年代了 真的最大惡極的、當街殺人的怎麼可能判錯硬要拿司改之前的冤案來坦真的很可悲
重刑犯無論如何也要判,但死刑真的沒有比較省錢。畢竟不是法官敲一聲便能一槍斃了
@GordonChen0601 簡單 ~ 請說明我們目前冤案率多少?以及執行冤案率多少?
人對於害鼠、害蟲選擇撲滅,面對鼠輩之志者必須撲殺。
我覺得...只要確認殺人(扣除過失)與單筆超過2萬的詐騙都該去死欸
廢死聯盟不會止於廢死而已,他們還會希望犯人回歸於社會。個人是覺得這種殺人十惡不赦之人,絕無教化可能,尤其是性衝動殺人,這種隨機挑無辜生命受害的怎麼可以將其釋放出來,所以不要跟我說什麼廢死跟我們一樣希望犯人受懲罰的話,他們是對犯人仁慈,不是希望他們受懲戒。況且法院判定可教化還有矯正署的教化都是欺騙大眾社會。
我支持廢死 不過現階段我支持以不執行死刑 暫代廢除死刑現在普遍認為永久隔離是大家普遍比較能接受的底線 那就以死刑判決但不執行 相當於終身監禁 來解決法規尚不足的問題👉第一個理由中華民國憲法 :第 15 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生命權是基本權 沒有但書第 8 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而自由權有但書 犯罪可依司法程序拘禁👉第二個理由前總統馬英九 有代表中華民國簽署聯合國兩公約 (人權公約)👉第三個理由死刑與否對犯罪率是幾乎沒有相關 完全沒有嚇阻力 完全只是國家暴力"所有歐洲國家"都沒有死刑 而歐洲國家的犯罪率卻普遍較低(沒有因此變高)👉第四個理由研究顯示 如果犯下會導致死刑判決的罪刑 罪犯會更傾向犯下更大的罪刑(比如說殺一個人會被判死刑 那罪犯會傾向殺一百個人而不是一個人)這對整體社會公益有更大的潛在風險👉第五個理由國家本身不應該有剝奪公民生命權的權力 即使對方是罪犯也是一樣這點還衍伸出一個問題就是如果有一天台灣從民主體制再次往獨裁過度時 現有的法律將使獨裁者更能剝奪任何公民的生命 (例如俄羅斯的狀況就是這樣 俄羅斯現在仍舊是"民主"國家)👉第六個理由全球200個國家 僅有少數不到50個國家有死刑(絕大部分是亞洲國家) 而其中近五年有執行死刑的包含台灣僅10多個國家(俄羅斯 南韓 等也都是實質廢除死刑的國家)👉第七個理由台灣目前確定的冤案(也有可能有還沒確定的) 有8起 而已執行的死刑總案數才百餘起 亦即冤案率超過5% 死刑是剝奪生命 而不是單單的冤獄 是無法挽回後果的我曾聽過有人說 "錯判的機率這麼低" 但不該是低不低的問題 而是根本不該有任何一起這代表有8個人不明不白 什麼事都沒幹就被殺掉 國家本身做的事情跟殺人犯沒有兩樣👉第八個理由絕大多數的國家包含台灣 連“傷害”犯人的刑罰都不被允許存在 而少部分國家卻能允許“殺死”犯人的刑罰存在 本身就很矛盾👉順帶補充一個冷知識 華人社會香港已經廢除死刑30年
這裡的反廢死支持者大多以受害者家屬和應報理論為考量,可惜無論把犯人千刀萬剮都難以挽回受害者性命,預防犯罪避免悲劇發生才因是現行重點, 且死刑判決時常牽扯政治因素,等於我們賦予國家權力傷害人性命
唯一人間清醒的留言,因為以暴制暴坦白說根本空談。
我只信兩句話:「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原諒加害者是上帝的事情,司法的職責是送他們去見上帝。」
根本沒有無期徒刑,不知道為什麼犯人可以出來,而且如果是殺人犯,一換換一命我都覺得不划算,因為殺人犯影響到的不只受害者,還有受害者家屬。
合憲的原因每次都是因為什麼我有點好奇不過一般法律的底層規範是保障和平環境下一般的守法公民,已經違反法律者似乎因為「已經違反」這個前提,會影響每個人的判斷標準吧
老實說會因為已經違反當前提 本身就是法盲
@@瑞迪給誰夠 畢竟法官、律師都會用各種「可教化」為理由作減刑辯護與判決,法律條款說到底還是玩文字遊戲的,可以利用的部分很多,要真的能完全理解法律條文規定範圍其實比一般所想的困難很多,不然就不會有影片開頭光是宣讀解釋的部分就要半小時了
@@瑞迪給誰夠而且對於判決結果不滿上訴的,除了受害家屬外,犯罪者本人也是可以上訴的
@@瓏琬麟 甚至因為改變程序 現有37位也可以提非常上訴
@@瑞迪給誰夠 這個有看到,能上訴確實很...,上訴成功被改判的話,肯定又會上新聞的...,明明被判死刑實際被執行的人就不多,除去真的社會影響巨大且惡劣的可能會因特定時期被選出來執行,一般都拖到幾乎算無期徒刑了....
反對廢除死刑可接受終身監禁 不可假釋
恩....雖然對那些認真討論死刑的人有點抱歉,但我還是很想問,難道沒有人覺得以前的志祺看起來比較順眼嗎?
以現狀來說 通常越遵守國際規範 越被當韭菜割 更何況WHO 聯合國 台灣也都沒辦法加入 還那麼乖幹嘛!?!!?!??!?
國際兩公約,好可笑 台灣在世界上別國承認是國家嗎?
@陳侑辰-n2s 人家 土耳其 至今無法入歐盟的其中原因正是他們不接受廢除死刑 👍連 土耳其 都做得到的事,而我國卻 . . .
@@LLENN0420 台灣好像沒有要入歐吧
@@LLENN0420 它們加入歐盟能獲利更多,我相信不用政府推行,人民都會要求了!
@陳侑辰-n2s 所以才說連想入歐的 土耳其 仍然為了自己 “國家社會需要” 而以死刑為優先並被歐盟拒絕,結果我國連入歐盟或聯合國的部分都沒有,卻對於死刑卻步到 . . .
說個笑話台灣不是國家,卻要遵守國際人權規定😂😂
賴清德:我們是中華民國
終身監禁根本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社會浪廢的錢多到死刑犯的飯錢根本九牛一毛一個酗酒肝硬化病人的醫藥費大概就夠養所有現有死刑犯了
看完八尺門的辯護人後,可以感受到死刑很有可能會成為政治的一個手段,但是死刑並非一個按鈕就可以解決社會問題
我覺得還不錯,大法官的工作是行使並解釋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且最重要的憲法,而憲法是制衡多數決的最後底線,也就是否決民意的最後底線,畢竟什麼冤案都有可能發生,例如最直接了當的 DNA 證據也可能被嵌合體這種非常特殊的情況推翻,用來起訴的證據到底是不是事實一定有未知數存在。只能說這個判決結果非常的合乎憲法,也非常合理。
提到廢死,我好奇的是:那些已廢死的歐美國家應該也經歷過廢死的陣痛期,為何歐美國家能挺過,台灣卻挺不過?還是廢死的陣痛期本來就要幾十年,台灣還處在這個範圍內?另外台灣能不能參考已廢死的國家度過陣痛期的方法來度過自己的陣痛期呢?另外那些已廢死國家在發生重大社會案件時,百姓難道不會產生死刑制度應該復出的想法嗎?為何他們就能接受惡貫滿盈、十惡不赦的人免死呢?
另外我要先聲明一下,我也是支持死刑派的,我一直很崇拜那些會將惡貫滿盈、十惡不赦的惡人打死的(反)英雄,像是:拳四郎、力王、艾蓮.葉卡、夜神月、陳桂林、武松、蕭峰、、全面突襲的男主、西遊記的孫悟空、制裁者、超殺女、變臉羅夏、V怪客;我只是好奇為何廢死制度為何在歐美國家就能順利推動,在台灣就會水土不服。
根據詹大法官森林的部分不同意見書提到,國外是由立法者或執政者或是憲法法庭推動,其中法國也有因為國內重大刑案而使廢除死刑的行動暫停。即使廢除死刑前,國內民調仍是不同意廢除死刑佔多數。但廢除死刑後,同意者增加,不同意者減少,形成社會主流意識。
@陳昭翰-q7w 個人認為啦 ~ 我國先達成「永久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再說吧 ~
美國還有死刑
@@jerrycn36751 美國自1967年起一度暫停了死刑。1972年,美國最高法院就幾宗死刑案件做出裁決說,當時的判決程序過於武斷,構成「殘酷和不尋常的懲罰」,從而違反憲法。不過在保守派的壓力和居高不下的謀殺率之下,美國在多個州修改相關法律後於1976年恢復死刑
〔有個很棒的判罰先判個無期徒刑使施〔器官摘除〕讓他為社會做最後的貢獻,當然要是那種非常極端的犯人〕
有些人就是很雙標,遇到自己在意的議題的時候就會嚷嚷著要台灣跟著國際趨勢,然後遇到自己主觀沒辦法接受的議題就會說「啊國際怎樣做我們台灣就一定要跟著做嗎?」
國情不同 當然不是國外做什麼我們就做什麼 針對不同議題好好討論 好的要吸收進來 壞的就不要學了
@@siang5254 問題就是什麼是好的?什麼是壞的呢? 已經不少人先入為主地認為廢除死刑就是壞的了,這樣是還要討論啥呢?
@@walei8047 希望你是基於國際趨勢以外的理由而形成你的看法,這對於你在與他人討論時會讓你的話更站的住腳。
@@CHD-jp6ge 台灣如果要在國際上有地位,跟上國際趨勢勢必是不可避免的。
@@walei8047 笑屎..這樣做就會有國際地位!!!!!國際地位是跟國家實力有關係啦...不懂真的不要亂掰好嗎......
法律是保障犯人和有錢人,不是保障平民百姓的。別再說什麼:終身監禁,無期徒刑,對於他們根本不痛不癢好嗎?他們在裡面一樣三餐吃飽睡飽,你以為會遇到非人待遇嗎?想多了
比起死刑,我更在意有期徒刑有沒有正確發揮矯正犯人行為的目的,畢竟這對社會的影響大了不止一點
5:49那邊所以直接讓對方輕鬆死掉,被判死的機率較高,凌虐致死,反而可以讓加害者得到心理上更多的滿足,而且還不會被判死,怎麼想後者都超賺
民主就是結果大家都不滿意,但都可以接受
但這次的釋憲。大家既不滿意,也不覺得可以接受。真的很懷疑在法院工作的是不是生活在平行宇宙,還是說不看報紙也不划手機?
@@張子觴只有你不滿意,選舉結果證明大部分人都支持廢死
@@張子觴 不然你以為象牙塔是什麼😂他們就是不問世事不問民意啊 很多最高行政法院統一見解或憲法法庭判決都扯到爆了
@@usery3li1a 一切順從民意就會有冤案,這就是為什麼要有代表憲法的司法制衡代表民意的立法。舉個例子,誰長的醜誰最沒用就投票判死他
死刑犯把器官全部捐贈給有需要的人,ㄧ樣可以遺愛人間,回饋社會,最後的功德
誰可以說明一下 死刑到底維護了受害人什麼人權?
目前還沒看到反廢死的人對這點有任何具體的論證
當民眾激烈討論死刑及生命權的時候交通部長:開放違停是生命價值與民怨的兩難😅
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才是真正的折磨,幾塊錢的糧食費,拿我們納稅錢付ok
我也覺得被限制自由的活著才是最大的懲罰...
有的人連食物都沒得吃或是欠錢多到還不完,這樣只會出現為了吃牢飯或不想還錢去做出讓自己入獄的行為
@@johnyang3618 同理,有些人想自殺,但不敢,只好殺人來換取死刑
不ok喔,尤其是受害者家屬的感受,都已經沒辦法從罪犯身上討回應得的賠償,還要浪費錢在他身上。而且監獄不見得吃很差,會施加一些營養均衡、監獄形象、人權的概念,罪犯可能比外面的低薪要養家需要精打細算開銷的上班族還無憂無慮
無期徒刑的前提是,罪犯真的有在獄中受到折磨,但現實是沒有!他可能過得比在監獄外的多數人還要好喔😌
人心和事情沒有絕對,不管今天是否廢死了,相信每10年100年都會再被拿出來討論。這才是好的,如果真的就直接一個決定一直固定下去了,那個社會就真的死亡了吧。
目前科學研究結果仍不能獲得明確支持死刑足以威嚇犯罪的結論。同時,美國的犯罪資料統計數據顯示,保留死刑的州謀殺率並未低於廢除死刑的州。
首先有考慮到經濟條件跟其他狀況嗎,有的地方本來就是犯罪率很高,你可以自己看一下地圖,仍有在執行的州大概都是美中到墨西哥邊境那幾個很窮鄉僻壤的地方,很現實的就是仍判死跟其他廢死(包含是法律仍保留,實際已經不判死)相比,這些確實就是整體犯罪率較高跟經濟條件較差的州,他跟台灣不太一樣,台灣就是地小,實際貧富差距跟犯罪率沒有那麼顯著差異
這次死刑犯申請釋憲,不就是對死刑感到恐懼嗎?我倒覺得可以證明死刑有威嚇性,否則犯人何必申請釋憲那麼盜竊罪立法這麼久,盜竊案件有減少嗎?請問是否要廢除盜竊罪?
這不是廢死的理由啊,也沒有研究結果支持廢死導致謀殺率下降啊。
@@吳承恩-s8r 我們認知有些不同,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提到嚇阻作用是因為部分反對廢死者會認為死刑有嚇阻作用,而反對死刑的廢除。但美國各州情形證明了死刑的存在與否並不會導致謀殺率的明顯差異。我未曾聽過,也不支持「廢死能使謀殺率下降」的說法。
@@蔡千紗 你提到的死刑令人恐懼效果與我說的嚇阻犯罪效果不相同。你所謂的「威嚇性」僅限於令人恐懼,但沒有讓人基於死刑的嚴重程度而不敢犯罪,希望我的解釋足夠清楚。而大法官提到,許多死刑犯都是在情緒激動之下而在極短時間之內殺人,在情緒影響之下,在行為前並不會在足夠的時間受到死刑的嚇阻作用而不殺人。至於你提到的竊盜罪部分與我的論點不太相關,希望你釐清一下脈絡,我提到死刑嚇阻犯罪的無效是為了反駁認為「死刑具有嚇阻效用而應予以保留」的人,我並非要表示,也不認同「因為死刑沒有嚇阻犯罪的效果,而應該予以廢除」。
司法官往往自己無法感同身受,又感覺自己是聖人,所以做出的判決令人無法搖頭...我知道很多司法官都有在學習佛法,但眾生平等,不該是你憐憫兇手,那誰又能為受害者伸張正義
大法官這樣的解釋確實是好的,兼顧法理與民意(算然大法官釋憲不該考慮民意),台灣多數人仍然支持死刑,但死刑是確實有冤案和道德問題,考量這兩點,要求謹慎使用死刑的確是兼具兩者的
只有我覺得犯罪成本越來越低了嗎,殺人還可以有二次機會,刻意殺人跟無意把人凌虐致死不是一樣殘酷的事情嗎?
想問志祺~如何建立司法信任?先脫離「司法」這個議題,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會遇到事情可能發生不多次,但旁人就會自己解釋成「每次」,EX: 碗可能因為當天工作稍微比較累,所以沒有洗,經過一兩次後就變成「你每次都不洗」,而失去信任。延伸到司法上,法律判決如果無法完全順應民意,拿近期柯文哲案例,明顯就有兩派不同的立場,那這個時候法院不管做什麼處置,都無法說服民眾。以上勿展開柯文哲案件,僅討論取得信任這件事情,是否在「有人、多人」的情況下,是很難做到的,如果可以,那可以怎麼做呢?
欸,不是啊,討論區要討論這種議題至少讀一點書吧😂超多人在討論的時候不帶腦子的
廢死改無期徒刑 關押期間強制去工作 例如化學工廠的勞力 化糞池清潔 化學污水處理相關工作。
或是可以去當自願役 當人力去中東幫忙打仗換取邦交
天方夜譚,管理錢成本提升到天價
難度太高了 你要派多少人去顧他們工作 假設他們利用工作時間逃獄呢
那個沒機會 強制勞動已經被釋憲成違憲
個人感覺:廢死派可能是擔心「萬一是冤案怎麼辦」或是生存權之類的問題,其實這沒錯,死刑是不可挽回的刑罰,當然需要更慎重的審理才能避免殺錯犯人。反對廢死派可能主要是顧及受害者家屬的感受,畢竟「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誰都不希望家人被殺、犯人還活得好好的。這部分可能就需要司法相關部門處理好配套措施,畢竟現行法律無論廢不廢死似乎都無法讓人民滿意。
當你犯了重罪第一步:我有精神病法律只會保護兩種人一個是不管多少罰金罰鍰都可以爽爽繳的有錢人另一種是懂的鑽法律漏洞的人恩?你說受害者?他們人都沒了就沒有人權要保護啦(doge
不是自己說有精神病就沒問題好嗎 法庭會申請專業鑑定 不要說這些有的沒的
@@Allen-gx4vh 「專業鑑定」(暴論
@@玉藻前-v9t*專業鑑定的心理師與專家哭暈在廁所*
@@Allen-gx4vh有心的話也能裝成真的
第二步:醫生檢查第三步:被識破
這個問題我思考的是,要不要為了一槍斃了壞人的快感給國家公權力殺人的權利,畢竟民主國家常常會有大政府和小政府的循環,如果我們走到一個大政府(權利特別集中)的循環時,能不能有把握公權力不被濫用。這樣想的話,如果壞人還是可以被被關到死,那我會更傾向限縮公權力
要殺人前先喝酒,到時候上法院就可以說我當時意識不清楚,是不是就可以避死?
吳敏誠案 就是關出來了 又殺了前女友 廢死可以 但是要關著不出來嗎? 無期也才關25年而已 還有台南 外役監殺警察 這個外役監 就是真的表現良好才會去外役監 結果還不是又出去殺警察嗎?還有華山草原兇手 還說要出書 ~~~根本就無教化可能 反正抄經信教賠償說對不起裝精神病 就可以逃死~~真的~~讓人很生氣~~幾乎一審的時候 都惡狠狠 等到2~3審可能被判死刑 馬上像隻小貓一樣,演給誰看阿~~不過這個~~~真的感覺 廢死的贏了 因為要判死刑真的太難了,中樂透頭獎可能還比較簡單
這篇真是滿滿的吐槽點... 加強社會安全網和補償受害者,和死刑是完全兩回事吧...
因為部分支持死刑的人認為死刑是為了補償受害者
@ 其實我多少也是這樣認為的
製造問題的人死了不就加強了社會安全網嗎?
D其他,他們需要讓每個人都能寫下自己願望和人生計畫書也寫下自己未來被什麼情況下殺死會在犯人怎樣後原諒罪人。而不是讓所有人都直接讓人被寬恕。其實可以達到每個人期望,你覺得呢。
想廢死先徹底執行無期徒刑吧,總是有判無期徒刑,然後說是最重的刑罰(僅次於死刑),但就是有人能假釋出獄,出獄後又犯罪(更高的機率),接著怎麼判?在無期徒刑一次嗎?什麼笑話不想剝奪生命又管不住這些兇手去剝奪無辜者的生命,那這法律判決的目的是什麼?(懲罰兇手必須間隔幾年才能犯罪一次嗎?)
台灣不可能徹底執行無期徒刑的 基本上監獄已經爆滿 這才是為啥會減刑跟假釋 因為監獄關不下了
另外你如果想要徹底的去預防 那反而更不該有死刑 應該要找研究人員去研究那些極刑的犯人 為什麼他們會犯下那樣的犯罪 這才能做到預防
死刑犯殺人再犯率就3%,目前建國累積大概就10人上下。實際上怎樣都行這只是純粹意識型態,因為台灣治安好死刑與否真的影響人數對加害或被害者都太少。每年死於火力空汙,交通意外跟癌症的比這事差了不只一個數量級。
司法判決,在台灣一直以來都以教化為第一優先考量。如今釋憲限縮死刑,相當於實質廢死。既然司法機關無法保證,完全教化的可行性,那至少要有確定這些犯罪者,可以不影響社會正常運行的手段。另外對於被害者與其家屬的賠償,要有實際上絕對可以償還的措施,一句還不出來,無法解決問題。你司法機關,已經免除死罪,那活罪可要好好下工夫執行。
如果那些支持廢死的原因可以不要那麼冠冕堂皇或者與現實/感情脫節也許我還可以考慮理解看看⋯對我來說也只有冤獄可以稱得上理由但應該要做的是去強化檢調/司法系統而不是好像廢死就可以一勞永逸吧?
@@nagi1176 邀請你去看詹森林大法官的部分不同意見書,他有提到很多反駁的意見。
因為怕冤案就要把死刑廢了,跟怕吃東西會噎死因而禁食一樣可笑
@@xrobot01噎到還能哈姆立克,殺錯如何挽救🤔
@@LeiurusQuinquestriatus 就執行之前多確認證據啊,倘若證據不足就不能執行,但有些人的主張已經是「我知道他殺人但不能讓他死」的等級了
@@xrobot01在現在,哪個冤案在被發現是冤案前有罪證不足的問題?法官檢查官哪會承認?
首先我覺得第一點不管那個黨不應該拿我會執行死刑所以選擇我當政見,或者拿來當當選後如果出事就拿執行搶決還轉移社會新聞。其二應該對精神類疾病要求強制送醫,不然連同家屬應當要付連坐處法,而不是說家屬推託他成年他無法可管,竟然低收你們都能要求離婚父母要求對低收子女負起責任為何精神病不行。
我很好奇死刑的國際壓力是從哪來的?是有比反詐騙還要值得重視嗎?
要感謝一班總是拿人權掛在嘴邊的人
很多是我們自己的廢死團體去告洋狀才會來注意我們台灣的
如果主張生存權是保障人權,那自由權是不是也是保障人權,那豈不是連監禁都要通通廢除了呢?如果訴求是為了避免冤案,如果是過去的時空背景那還有討論空間,但現代科技的刑偵手法那麼全面了,司法審判流程也進步了,要被判死刑冤案何其容易?更何況以冤案為出發點,應該要是要求辦案證據要更加嚴謹,直接要求廢除死刑根本是因噎廢食吧?民主社會若無法支持主流人民價值觀,那還要那民主做啥?廢死聯盟的訴求主張,一昧的站在那些窮凶惡極的罪犯立場,要求保障極惡之徒的人權,看似聖母般,卻絲毫不把受害者家屬的感受放在眼裡,廢死聯盟每次的動作、發言,無疑是一再的在被害者家屬的傷口上灑鹽。甚至嚷嚷著不廢死 無法打破仇恨循環,別人在吃麵你們在喊燙,請問廢死聯盟站在第三人立場攪和,憑什麼談仇恨循環,你們甚至都不是當事人,簡直站著說話不腰疼,搶著替被害人寬恕加害人呢!這是慷他人之慨嗎?真是不要太過份…
個人觀點:法律判決可能造成不可逆的損害「死刑」要隔絕罪犯就要達到「真·無期徒刑」=終身監禁可惜看看立法院的立委 沒救了😂😂😂
掉出社會網外的人能有多少選擇,一昧的支持死刑就能解決所有問題了嗎?指責犯罪行為人用精神疾病減輕刑責的人,你願意當患者嗎?願意當家屬嗎?審判蒐證辯護都是人為的,能保證每個環節100%不會有錯嗎?死刑一直都是威權政府的政治工具而已
台灣人喜歡直線思考,全部殺光最簡單
有些人格缺陷是天生的 站在優生學角度死刑對人類基因才有正面發展
納粹:就說吧
我們這些百姓都無法改變什麼,刑責太輕.罰款太少⋯等問題也不是一兩天了。我感覺目前要死刑好像變成政治的籌碼⋯要廢死也要其他條件更完整再說吧。
台灣目前的法規真的很難懂,好像我今天突然意外離開,被害人好像沒事人一樣生活著⋯一句沒錢脫產樣樣來,一句可教化人民要擔心受怕。
我的想法啦……時間一久私刑報仇的案例可能會逐漸變多,畢竟當法律無法還給我們公道時,私刑反而成了唯一解,而到時候法律會不會改呢~鬼才知道……
@@xrobot01 或許吧,當法律無法保障人民,人民使用私刑懲罰被害者好像也不意外…
廢死的論點不外乎死刑不能真的遏止殺人,以及冤獄但怕冤獄應該去制定的是各種辦案方式,而不是取消刑罰不能遏止殺人就更好笑了路上違規的一堆,作姦犯科的也一堆,難道照廢死的邏輯,所有的刑罰規則都該廢掉了???
我必須說兩邊都不滿意才是正確的判決,代表雙方都有妥協,法官只是儘量做到平衡,因為有一方滿意相對的另一方就會不滿意
那37個如果真的放出來,可以拜託安排住在法官的隔壁嗎?因為法官認為他們有教化可能,但是那個可教化的機率我們看不到,麻煩法官親自去教化他們,每天都跟他們面對面,直到人民認可已教化完畢,好嗎?
廢死可以啊引進鞭刑等極刑所有處罰翻3倍同時禁止緩刑及可教化我就同意
那重大刑案發生率翻3倍你要不要負責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禁止緩刑一堆平常沒犯過錯的善良老百姓 犯個小錯就進去了? 出來有紀錄 看看社會還會不會接納他們然後誰不會犯錯 醫療過失沒有緩刑 以後醫生狗都不當 看看社會怎麼崩壞
@@瑞迪給誰夠如果處罰減3倍就不會增加犯罪率了?
@@JasonLittleXCS 不對 整體而言需要的是平衡 平衡是需要時間跟研究的 不能說改就改
重點是 大法官除了釋憲該法條違憲與否之外,是不是有權力做這種新增修改法條內容與意旨的「限縮條件」?那這樣要立法院做什麼?法條漏洞與爭議都請大法官來補就好了
其實中間已經說明了大法官制度有相當的問題,也就是明明大法官應該依法獨立判斷是否合憲,但是這次的判決卻很明顯有政治考量,無論原因如何都已經說明司法獨立是種笑話了😊
@@蔡長霖-h3g 你若認為有政治考量,好奇你認為判決主文中哪些內容有誤之處以及你反駁的論述為何?
@@CHD-jp6ge有些人政治腦上頭,要他們好好思考太難了
部份大法官都先表明他有立場了,然後還可以參與審判,那些辯論庭對他們來說只是過個場?一般的司法案件在審判前,法官可以先表明自己支持辯方還控方?
問題討論:1.釋憲前為何多數法官不判死刑?2.不判死刑的法官就是恐龍法官,那辯護的律師是什麼?3.當死刑冤案平反後,"誰"該為死在法院"枉法裁判"的無辜負責?4.假設你是執行死刑的法警,冤案平反後在你的槍下不是正義而是錯殺無辜,你內心的想法是?
法警的工作就是槍決 冤案要負責的人不是法警 不要情勒好嗎
你該想想以色列沒處死辛瓦爾的後果
5.想想該被判死而有期徒刑獲釋的人,下次屠殺軍警彰顯力量的時候,你要怎麼面對受害家屬啊!?
第四個問題完全無須討論,你擔任劊子手你的責任就是行刑,你不動手你就是被懲罰、免職
不過當殺人犯的辯護律師挺衰小的辯護了 違背社會道德 以後被罵不辯護 違背職業道德 飯碗掰掰加上現在公設辯護律師越來越少 慘
我完全無法接受廢除死刑,若真得要廢死我支持採取終身監禁,我覺得現在最大的問題是若廢死後死刑犯或重刑犯能夠假釋,社會大眾上有辦法接納他們嗎?有企業敢雇用他們嗎?那它們在社會上無法生存是不是又會選擇犯罪?現在一直再提的社會安全網目前看起來是預防罪犯的產生,但對於已經是犯罪的犯人並沒有實質的方法可以預防再犯或威嚇作用。
廢死與冤案是兩回事吧
@@習維尼-y1j 因為執行死刑造成的後果無法挽回,只能賠錢。同時檢察單位與法官審判再怎麼嚴謹,也不能擺脫制度與人都不是完美的事實,死刑誤判還是有機會發生,因此冤案作為死刑廢除的理由之一。
@@CHD-jp6ge 所以你還是不能得出死刑犯裡一定有冤案,冤案是司法錯誤的結果,死刑是最嚴重的受罰方式,現在的死刑犯罪證確鑿的不在少數阿,為何不執行呢?所以分明是為了跟進歐美的風氣呀想拿冤案當擋箭牌喔,說不過去拉
@@習維尼-y1j真的不懂那些人權團體在想什麼@@冤案是一回事 那當街捅人 在火車上捅死警察的到底為什麼不執行
@@CHD-jp6ge好了啦,我建議也把監獄也一起廢除,一個冤獄浪費掉一個人無數的歲月也不是用錢就能補償的然後再把刑法也廢除,因為冤案
@@習維尼-y1j 雖然不能斷言每個死刑犯都有冤案,但歷史上確實存在許多冤案,這些都是司法錯誤的結果。死刑是一種不可逆的懲罰,任何錯誤都無法修正。即使目前的證據看似確鑿,司法系統仍然可能出現錯誤,因此在執行死刑前,必須極為謹慎,以避免無辜者受到不可逆轉的懲罰。過去的死刑誤判以江國慶為例,執行之前也被視為證據確鑿,最後還是被視為誤判。如今被視為證據確鑿的也不能斷定不會有冤案發生。許多國家,尤其是歐洲國家,已經廢除死刑,這不僅是跟隨風潮,而是基於對人權的重視。這反映了社會對於生命尊嚴的認識和對於司法公正的追求。將冤案視為擋箭牌的說法忽略了對生命權的基本尊重,死刑的廢除是對人權發展的積極回應,而非單純的風氣跟隨。
*晚上好啊!💓*
反正開車殺人都不會怎樣了 還能期待什麼
那是兒少法的關係 就算今天死刑放大執行還是不會判死 因為他們根本沒成年 笑死
死刑嚴格化就是廢死了!!但是民意是支持死刑的,那意謂死刑嚴格化是背離民意的。
應該說這嚴格的不合理,如果是限縮到殺人才能判死,而且要有監控等直接直接證據才能判死那其實大部分人都能接受但我們的大法官設定的判死條件就很奇怪
15歲少年撞死了三個人 那個也絕對不會被判死刑啊 然後可教化
不是可教化的問題,是15歲的問題,那個殺人乾哥同理這個部分要找兒少法,戰場不一樣,然後撞死人那個背景很硬所以沒得救我叫你吹的田聖傑也是被兒少法保護,同樣有背景
@@shiningraider而且他是過失致死,本來就不可能被判死刑,這個跟廢不廢死沒什麼關係
@@shiningraider法官可以拒絕用兒少法的
醫院證明和衛生紙一樣好開,這不是約等於廢死?
聯合國我們又進不去,然後還要遵循聯合國趨勢,這三小啦?
想跟歐盟合作就是要遵守這些有的沒的,包括綠電也是,所以知道要砲誰了吧
砲你啊!產品要賣歐盟賺錢,當然是要遵照客戶要求。但台灣又不是聯合國成員,幹嘛那麼聽話。
我個人是偏廢死的,但先不要罵我,我沒有要跟你扯冤案或求其生而不可得,我也完全支持犯罪者應當付出代價。首先就是最大的隱患,也是司法界拼命在迴避的命題:「死刑是否牴觸憲法保障的生命權」?這也是我個人覺得法律弔詭地方,明明法律就是一個做為規範底線的東西,但現實中卻有很多明明法律規定是如此事實上卻卻不允許(例如重機之類),又或者相反的情況(就像死刑)。這會讓很多人包含我認為,法律到底值不值的參考信任?怎麼好像變成是你說你說了算的人治社會?而且平心而論,你真的願意且敢把可以對自己的生命生殺予奪的權利交給我們的政府嗎?說真的我們的政府有這麼值得信任?第二是很多廢死支持者常說的社會安全網問題,常常會看到有人爭論一些死刑犯如何因長期受到社會、家庭、心智問題折磨最後走向犯罪的不歸路是否該判死?再次強調!犯罪者應當付出代價。可是回到根本,「死刑犯」是如何誕生的?我們的社會如何會出現這些巨大的黑暗面,孕育、滋養、最後誕生出死刑犯?這才是最應該檢討的。而不是每次死刑犯出現,媒體罵一罵、政府做一做秀、網友「群情激憤」,然後?就沒有然後了,直到下一個死刑犯、下一位受害者出現,什麼都沒有改變最後是政治方面的問題,對外,像影片中所說,廢死現在是國際趨勢,雖然趨勢未必是好但不合群者總會被孤立,以台灣在國際上的地位實在是沒什麼話語權。而對內,死刑一事常被用來做政治上的籌碼,這裡先說我沒有政治傾向只是舉例,民進黨的黨綱中是有廢死的。還有死刑的執行日也有眉角,常常被拿來做為吸引、覆蓋媒體版面的工具,同樣只是舉例,像太陽花學運那次。作為法律上的嚴肅議題、一條條人命,居然還能消費壓榨出價值,不愧為政治家總的來說我能理解大法官這次的決定,就是想兩面討好取中間值。可每次不論是誰、在什麼問題上想做出這種決定肯定都會變成兩邊不討好,就只是不斷將問題延後而已,這樣是無法真正解決問題的
好奇問個問題:很多網友都反對廢死、支持死刑,那為何網友看 夜神月殺死那些 惡貫滿盈、十惡不赦 的壞人時;以及艾蓮.葉卡殺死殺了米卡莎父母的人販子時,會覺得他們做的太超過了,令人感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慄;但是看 力王、拳四郎、武松 將 惡貫滿盈、十惡不赦 的壞人活活打死(且前兩人還將對方打到爆體而亡)卻又支持他們的行為,且也不會覺得他們的行為太超過了?
蛤 誰覺得欸臉和夜神月太過分?他們可是私刑正義的先驅者欸
好奇問個問題,你有沒有可能把兩股聲音混為一談?
首先你要能舉證所謂的"反對廢死的網友"跟看"覺得動畫內容太超過的網友"是同一人 否則你這內容根本沒討論意義 只是你自己在腦補兩個不同聲音是同一人發出
所以動畫是動畫 現實是現實 虛擬跟現實都分不清楚 有啥可說?
在我眼中,當你無故殺人就已經剝奪被害人的人權,而殺人者就沒資格擁有人權。如果還要保障殺人者人權,那被害者人權誰來保障?以這邏輯來說,你所述的那些十惡不赦的人,就不是人,你會去在乎畜生垃圾的人權嗎?即便他們被凌遲那也是罪有應得,被害者家屬說不定還會感到慰藉呢!至於你說會不會太超過?那當他犯罪殺人的當下就不超過嗎?現在死刑是一顆子彈還打麻醉,那些被害者有麻醉嗎?很多還不是馬上死,是痛苦十幾分鐘甚至幾小時才逝去,你覺得這樣有比較不超過?
📢📢《蛤 EP6:校園內的暴力問題》重磅上架!📢📢
點擊連結馬上觀看👉🏻 lihi2.com/0DMPP
志祺七七《 蛤Huh? 》系列的第 6 集,將會深入探討校園內的霸凌、辱罵、精神暴力的狀況。我們邀請了人本教育基金會、學生代表、第一線師長、專家學者,一起剖析校園隱藏的暴力問題!
極刑案,綠40%有一半自己反對綠,全國80%反對,見到綠我先問你是贊同20%綠還是反對20%綠,
比起這種還有能法律程序運作的議題。
我更再意癱瘓台灣司法程序的相關法案,例如:增加憲法法庭開庭門檻。
若通過修法,以後就幾乎沒有大法官釋憲,要過甚麼法就過甚麼,毫無司法可言。
這是我個人的觀點,我覺得如果真的想推動大眾對廢死的認同,最應該做的是先讓台灣的「無期」徒刑不再只是個台灣風味的笑話,真的做到能把犯人從進去到入土都徹底與社會大眾隔離的無期,我覺得廢死才或多或少有可能取得大眾認同的可能。
@dyan6895 仍然無解 ~ 牠們還是會用 “冤案” 來反駁我們,然後至今我詢問 冤案率、執行後發現屬於冤案的機率、目前檢閱中是否冤案的機率 這些多少時完全沒有答案 . . .
@@LLENN0420 冤案不是檢調辦案過程的問題嗎
@@LLENN0420 這我可以作證,我也遇過。說要關一輩子馬上又跟你扯冤獄
如果真的是有冤案你不管是無期 有期還是死刑都對當事人是不公平的啊,既然都不公平乾脆不要判刑不要有法律啊
冤案從來跟裁罰標準無關,那是檢調上的問題,而非刑罰的問題
@@LLENN0420王信福、邱和順,瞭解一下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所以叫人死最快
@serious5406 結果自己女兒 小燈泡 被犯人給掰掰的 小燈泡媽媽 竟然 . . . 我真的不懂她的腦袋瓜怎麼了 . . .
@serious5406 結果 小燈泡母親 . . . 我不理解 . . .
一顆子彈幾塊,一輩子牢飯幾塊,錢都是你付。回樓下,去查廢死就知道了他們調查很清楚,只有衣服、生活用品額外的東西才是,而餐費、獄警薪水、監獄修繕等等都是政府出的,都是你的錢
一樓
每天 你吃的 豬 隻
吊起來...劃..
你早上要不要去一趟看看
殺人還可以判他們 "無痛麻醉槍決類安樂死善終" ,被害者連麻醉都沒有 甚至遺言都沒說 也沒先吃最後一餐
更沒有浪費納稅錢
廢除死刑之前,先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法律修出來,而且在監獄內他們三餐生活必需品,都需要自己勞動來賺,納稅人也不想養他們
先做到這些東西,再討論要不要廢死
然後他們只能當奴隸 既然給了他們生命權 其他權利就理所應當的通通取消.沒收 這樣我就絕對贊成廢死 不然 絕對不可能😂
廢除國籍後運到荒島,給他機會生存,大家都不要浪費彼此資源,畢竟受刑人不願意在某種社會體制下遵守規矩,那也不勉強,只是就請你脫離群體。
如果受害者家屬動用私刑,那也不關政府以及該國法律的事,之後看他自己造化。
@@Qdvwfbr現在只有南極是荒島吧
@@李杰睿-j9q 你忽略了一些無法住人的島礁了😂
作為一般人看死刑
一般人真正的目的是把極度危險的人與我們永遠的隔離開來
其實看過一些受害者家屬也說即使沒死刑在牢裡面關到死也可以
重點還是永久的隔離
但大家都懂在臺灣就算是無期徒刑也是20~30年就放出來了
那有沒有關到死的選項呢
有啊!!!!!!
在臺灣唯一關到死的情況就是 " 判了死刑不執行的罪犯 " 會一直羈押到幾乎是死亡為止
那你問我要不要支持死刑?(燦爛的笑容)
同意
無期徒刑者的假釋好像也跟在監獄時的是否有遵守規矩有一定的關連,畢竟關押期間鬧事者會被加重處罰,不過真的被關超過30年被丟出來的人真的能正常回歸社會嗎😅?之前看到一些雖然不是無期但也是多年牢獄生活期滿出獄的人,很多感覺都無法適應,其中也有的反而故意犯一些偷竊行為回去的也不少
但是現在的死刑也很虛偽!
我認為死刑就是要受害者家屬親自執行
@@軒勝本這…這太激進了吧
@@shihansakura6190 法官判決死刑,受害者家屬執行剛好而已!
現在的死刑根本是受害者在傷害執行死刑的人!
我看過美國對於執行死刑的人,很多都必須看身心科,甚至到死都會被道德譴責!
還有人因為這樣自殺,所以支持死刑!
就不要再把受害者家屬的壓力丟給其他人,自己受害者家屬去執行!
自己去接受那個沉重的精神壓力!!
其實看到憲法法庭做出這樣的判決,說實在完全不意外
在現行制度沒有健全到可以承受廢死後的風險,冒然宣判違憲,風險很大,與其這樣不如讓死刑制度嚴格化,可能是比較好的選項
身為死刑派的支持者,直到現在認為死刑有存在必要性,我永遠相信所謂殺人償命的思維,如果認為把人家判無期徒刑關好關滿,用所謂勞動金錢來賠償給受害者家屬就能撫平傷痛,真的太天真了
我覺得不只要提升死刑的條件,還要把無期徒刑假釋這條拔掉,不然社會亂源永遠都在,要上訴自己上訴,沒有好的理由就乖乖等死
我也這麼覺得,誰廢死能讓我知道嗎?
請說明你提到的所謂風險
@@米爾-j7c而且要加重監牢的管教
一個曾經當街32刀殺死情人的劉律師,關了7年8個月假釋出獄後,當上了司改委員
如廢死盟能使上述這種案件能確實地,讓其下半生都在獄中勞動改造,那反對意見決不會如此之大
台灣的法律對於加害人寬容,對於被害者嚴苛,如此畸形的司法制度令人咋舌。犯人給司法部點讚!!!
司法判罰過輕的問題又和廢死有關了?
不是阿,他們首先已經侵犯了其他人的生存權了,為什麼他們可以主張自己有生存權?
認真來說,要廢死可以啊,但不要把這些人放出來
而且我對於在犯罪時沒有判斷能力這點也覺得很奇怪,他/她可以說犯罪時沒有意識,那死者呢?如果死者不是導致他們精神不正常的人的話又為什麼應該承擔被剝奪生命這件事,而犯罪的人還可以繼續呼吸
有精神病那就強制就醫,讓他好好地過上應隔離病患的「正確」生活。
我是中國人,中國最近很多關注度的兩個案子:父親把自己3歲女兒擲向高速路通行的大型貨車以騙取賠償;生活不能自理的男性一心求死但是不敢自殺就高空拋物砸死樓下用餐顧客。兩個案子都判了死刑立即執行,包括之前殺日本小孩的,我很難想象這樣的人還有什麼活著的價值,也很難想象中共不給這些人判死刑中國民眾會什麼反應。
說的好
只要是人都可以有生存權 不論他是加害人抑或是被害人
花了那麼多精力討論廢不廢死,說要跟進國際,那麼請先處理好交通。死於車禍的無辜受害者比死刑犯更多
交通好處理,學新加坡嚴刑峻法,99%不會跟自己的錢包過不去,但有人姦殺你家人還能假釋的時候,這就是法律允許的,你無能為力
我以前堅決反對廢除死刑,後來好像是聽了廢死聯盟在一些法律頻道的訪問,才漸漸了解為什麼他們要廢死,目前我還是不支持廢死,但是如果有終身監禁還要讓囚犯終身勞動,我就會支持。
廢死聯盟有些人的主張還在可以理解範圍(如冤獄)但有些是直接「我知道他殺人但他的人權很重要」,我真的很好奇後者是哪個星球來的
@@xrobot01其實這個邏輯就是人權是與生俱來且不可剝奪
@@jason3230 但他們的態度一副受害者死了我們不care,我沒辦法苟同
@@xrobot01 有些知識份子在思考問題時,只會一昧被自己所學的知識所侷限
卻毫不考慮人性或感性等面向,自然造成令人匪夷所思的結論。
@@jason3230 殺人就是剝奪人權,強制剝奪他人人權卻還靠人權保護自己生命安全也有點可笑
問題的癥結點已經不是廢死與否,而是台灣人不相信法官的判決和司法制度。我自己碰到了法官審理案件時不只是馬虎的照抄律師的指控,甚至沒有在開庭前讓我仔細看完所有的卷宗,就讓書記官強迫讓我簽名,台灣的法院就是這麼爛,誰還能相信司法能給任何人公平的判決?無論如何判,如果法官都不能讓人信任,誰還能相信司法的公平正義?最該討論的是如何讓不適任的法官下台,如何讓司法制度更加透明化,讓所有台灣人可以信任不論廢死與否,司法都能給個公道,最該檢討的是恐龍法官與漏洞百出的司法審理程序,恐龍法官應該要被全民監督,修改現有體制,改成陪審團制,不然受害者永遠得不到該有的補償。
那你就是最自相矛盾的那群人,一邊說不相信司法,一邊又要給司法可以處以極刑的權力,司法自助餐
@@user-yr7ze5mx6t在給予權力的同時提出相應的改進方法 何來自助餐一說?
北院劉德華?
不相信司法卻要給司法判人死的權力?
@@user-yr7ze5mx6t 我既不相信廢死也不相信反廢死,原因是兩者在全世界都無法杜絕誤判或是讓犯人付出犯罪的代價,但能改進的就是建立一個更好的體制讓司法被民眾信任,台灣的司法貪污濫權腐化,恐龍法官、書記官和律師收賄幫詐騙集團辯護,好人被冤枉,壞人逍遙法外,從偵查到拍槌定罪,不論反廢死或是廢死都無法確定司法有無公平,如果連基本的信任都沒有,那麼談什麼廢死或是反廢死都變成空談和假議題,只有讓司法透明化,讓壞律師、壞法官無所遁形才有機會給大家一個公平。
生命權每個人都有,但你剝奪了別人的生命,你還有什麼權利主張自己有生命權
很多人看廢死的點都不太正確,比如很多人覺得「剝奪別人生命,他憑什麼活著」,但法律不應該是漢摩拉比法典,還得考慮死刑是否能有效嚇阻潛在犯罪者,能不能使受害者及其家屬平撫等等。
我考慮的比較簡單,不要讓他出來追殺剩下的家屬及當初作證的證人,這還沒考慮期間順手宰掉的
@@brianshih3841 其實根本不用擔心,證人會被保護
@@WW43393 證人不會被無限期保護. 當殺人犯獲釋以後, 這些曾經指證他的人到那裡去找人保護呢?
@chnet968 犯人被放出來都10多年了,要找到機率微乎其微
@@WW43393 兇殺案很多時候犯人和證人都是認識的. 沒有過了10多年就找不到的道理.
法律刑責太輕,例如酒駕撞死人也才3年,即便是累犯台灣法官還可以合罪併罰還給你打折,國外哪有犯罪打折的?也就台灣這麼優惠,現在哪個路上砍人殺人的事後不說自己是精神病,反正精神病就是免死金牌,沒有殺太多說不定還不用關,直接精神治療繼續逍遙快活。如果殺人背後有苦衷(如長期遭受虐待之類)當然可能沒必要死刑,但現況不是阿,很多罪證確鑿的殺人犯還不是逍遙快活,被抓到還可以假釋,說無期徒刑,結果在獄中表現良好10、20年就假釋了。
簡而言之,台灣法律太輕,又有打折優惠,無期徒刑就是個笑話,外面還有廢死智障團體力保殺人犯人權,真的是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
我也不知道對那些人寬容對我們的執政黨有什麼好處
更噁心的是近期有 15歲 無照駕駛撞死三人,結果牠完全不在意 . . .
@@aabbabc777你去查查某些政客的背景你就知道好處在哪了😂(不只有執政黨)
@@LLENN0420 這個 牠 頗有意境
@浦燒鰻魚丼飯 就是認為這 15歲駕駛 的整體作為根本是 “畜X”,用 “牠” 來稱呼是剛好 ~
記得政策學的教授說過一句話,「如果正反兩邊都在罵你,那大概就做對了」
少數廢死聲音,卻決定死刑的制度執行力,真的是民主笑話
靠爭取判死不如直接殺人,反正越來越沒負擔了
忽悠狂徒夜磨刀帝星飄搖熒惑高
壞人從不怕你拿起法律的武器,壞人最害怕你放下法律,拿起武器。
你要提防這個世界上的壞人,他們憋著勁的教你學好,遵守他們的規則,然後好由著他們使壞。
8:40 問題是就算是廢除了, 「怎樣援助受害者, 補救社會安全網, 避免下一次又出現類似的悲劇」就會得到重視了嗎?
縱觀所以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 在判決時也沒有處理這些事吧. 畢竟法院只是個判罪的地方, 以上那些都是行政面向的東西, 法院無力置喙.
因此不管是否廢除, 對那些根本沒有分別.
你錯了 怎樣援助受害人是另一個議題 判加害人死刑是為了受害人親友心靈上得到補償
@@johnleesunday 不。影片中明明在說他們認為有死刑的話這些會被忽略。
誰可以跟我說明一下
死刑到底維護了 受害人什麼人權?
@@chnet968有死刑時,每當重大刑案發生,大眾目光會過度聚焦在犯人會不會被判死
@@coolfall9477 對. 但是就算香港沒死刑, 有重大刑案時, 大眾目光還是會過度聚焦在犯人會不會被判終身監禁.
就算沒有終身監禁, 討論還是會聚焦在是否判最高刑罰, 是否和他犯的罪匹配.
反正大眾就愛討論這些, 有沒有死刑沒有甚麼分別的. 要討論刑期長短反而會有更多意見, 焦點更容易被模糊掉.
覺得這次判決符合個人期待,如果不是所有人都覺得罪該萬死,且毫無爭議,就不該判死刑,畢竟這是很嚴厲的處罰,是不可逆的。
如果一個人會在衝動下完全喪失理智殺人那這種人適合活在社會嗎?如何確保他下次衝動時能有理智?
如果一個人犯罪後教化悔改的成本是一條甚至多條人命是否能服眾並接納?
如果是已經定讞的犯人為何會有追溯機制去更改刑罰?追溯機制應該是讓冤案的人有申訴的機會而不是讓社會拉基繼續苟活浪費資源
既然沒有違憲並且現任大法官對於現在所依據的憲法解釋有所出入那之前說違憲的大法官是否適任?
結論:去你的大法官
我是可以被教化悔改的 不過前提是讓我先殺幾個人
情緒上我絕對支持死刑,有人殺人就把他弄死,這樣簡單多了,也夠解氣
但以理性跟法律來說,我沒辦法支持
有時候這議題比表面看起來複雜很多很多
不是人一死所有問題就解決了
有時候我覺得罪該萬死的人如果能被虐待能被關一輩子會更好
但想到江國慶案就覺得難受
或許死刑沒錯,但錯在利用死刑當政治工具的人
你ㄧ語道破真正的重點了,現在法律的公正性已經沒有人願意相信了,就像你說的台灣司法只是一個政治工具…看看柯文哲現況就知道了….
@@狐狸先生-x6y 小草相信柯文哲就跟當年扁迷相信陳水扁一樣
@@shiningraider 相信賴清德是傻子、笨蛋、壞蛋
''我家現值17萬'' 我出2倍34萬買,看他賣不賣,混蛋民進黨,白癡賴清德
@@狐狸先生-x6y有夠傻眼= = 當初不要收錢不就沒事了😴
死刑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对受害者的尊重,对变态杀人犯的尊重
既然死刑犯想要生存權,那就剝奪他們享受生活的權利吧,收入只能留足夠生存的量,其餘全部賠償給受害者家屬
現在也差不多了
殺人犯有生存權,被害人就沒有了
但剝奪了殺人犯的生存權也救不回被害人
可以避免下一個受害者
@@林肯-b8g但可以避免殺人犯再殺人,就算無期徒刑也可以假釋,也可能在獄中作亂,沒理由不殺掉
@@林肯-b8g 所以被害人直接被殺人犯殺掉是活該囉?
@@serious5406 難以證明死刑在預防犯罪的功效上大於其他刑罰
這個議題真的很重要,謝謝做這支影片
生命無法挽回,時間也是無法挽回,難道哪天連自由刑都要聲請釋憲了嗎
真的很懷疑大多數民眾搞不搞得懂死刑用在哪,舉幾個例子
1.國中生割頸案,一堆網民高喊都是死刑不執行的結果,甚至連受害者父親都說出類似的話,這個議題應該是在討論是否要講刑法年齡是否要調降,可惜的是網路上很少這種聲音。
2.最近無照駕車撞死路人的15歲少年,現在又一堆人在吵是死刑問題,這個案子就算他成年,「過失致死」並不會被判到死刑,如果過失致死要來死刑的話,我想台灣駕駛每年會少上千人。
第一個案子真的太扯,我相信現在小孩流氓化的風氣下一定有更多發生這種事的可能,現在這種沒有羞恥心更沒有同理心的小鬼越來越多,要讓他們改正不是所謂“愛的教育”,你直接扁他一頓都比跟他說教好幾次有用,別說死刑了,我們連體罰這種不怕念的小鬼都做不到
兒少法才是你要討論的議題吧,你拿死刑亂扯有意思?
@@LightingAsia 還算有關聯吧?反正都是大眾很希望去死但弄不死的
@@xrobot01 笑死,真的扁一頓我看今天就不只一人被刺了,還在天真的以為暴力能解決問題
@@user-yr7ze5mx6t 暴力不能解決問題啊,能解決有問題的人,不然安分守己的人被禍害到就因為他衰嗎?況且被揍過還是選擇當小流氓的能是什麼好貨色?揍不乖就往死裡揍啊
不認同….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人權團體講的很好聽 真正有去為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屬做什麼嗎? 在台灣 近年要被判到死刑根本已經少之又少 為了滿足國際的期待? 我們這麼做了國際就會讓我們加入聯合國?還是承認我們是一個國家? 美國槍械濫用 0元購 毒品氾濫 一堆問題 先進國家不完全是對的好嗎….37個死刑犯背負著除了那些被害者還有其家庭,難怪越來越不想生 這個社會越來越爛
大多歐美國家都支持廢死,廢死已成歐美的主流價值觀,難道他們沒有殺人犯嗎?
你想成為的是像歐美的先進、安全的國家,還是那些落魄、社會動盪、不安全的第三世界國家
首先,並不是社會越來越爛,而是這些事情以前沒有媒體會報導、沒人在乎,因為台灣是到1987年才解嚴,至今才過去不到40年。
別被新聞報導的數量誤導了整體社會觀感。
黨國遺毒的價值觀要從社會上消失至少還要再等40年。
至於「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對我而言就是強盜邏輯。
人類作為群體生物本來就會想像社會共善的模樣,哪有今天我沒有有過同樣遭遇,我就沒有資格討論的道理。
@@Dumbface-43789 所以應該交給被害者家屬決定是否原諒不是 ?
至於台灣整體有沒有越來越來爛我是不知道,至少在台灣當死刑犯人權律師、支持廢死團體可不會被消失。
光這點就勝過海峽對面的政治體制了。😂
@@Dumbface-43789 你家沒人被殺你就不要在旁邊喊廢死
把你的聖母心態收一收,很噁心
邏輯爆炸欸,什麼叫做憲法賦予我們生命權所以就不應該有死刑,那這樣的話憲法也賦予了我們人身自由,那麼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等也違憲了是不是?🙄
死刑不行那鞭刑可以嗎
鞭刑到死
還是有人出來靠腰人權喔,反正他們的邏輯是受害者死了不需要人權,但加害者還活著非常需要啊
新加坡治安好根本不是有沒有鞭刑的問題,他們執法跟法治教育做得很徹底才是真正的原因,嚴刑峻法明顯不是有效的方法
@@xrobot01死了確實是沒人權啊…
@@xrobot01 這時候民進黨的人權律師都店店了
既要、又要,什麼都想要最後落得兩頭空
可憐啊 ~ 我們守法守戒律的人,必須容忍重大犯人的私心,還得拿納稅錢養牠們吃喝 . . . 跟本就我們守法人的生命比那些重大犯人的生命還要廉價 . . .
有人會說「生命只有一次,互相尊重包容」,我就想問,所謂的「尊重包容」是建構在你我互相「重視」的情形下才建成,如今重大犯人都不把我們的生命看在眼裡,憑什麼我們要對牠們的生命給予「尊重包容」啊?
沒有給他們尊重包容啊,不是還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嗎?而且死刑真的沒有比較省錢,一但一次的冤案,像江國慶案,政府賠了1億3百多萬元,這筆錢可以養42個受刑者77年刑期欸,這也是我們納稅錢啊!
@@GordonChen0601好了啦 都什麼年代了 真的最大惡極的、當街殺人的怎麼可能判錯
硬要拿司改之前的冤案來坦真的很可悲
重刑犯無論如何也要判,但死刑真的沒有比較省錢。畢竟不是法官敲一聲便能一槍斃了
@GordonChen0601 簡單 ~ 請說明我們目前冤案率多少?以及執行冤案率多少?
人對於害鼠、害蟲選擇撲滅,面對鼠輩之志者必須撲殺。
我覺得...只要確認殺人(扣除過失)與單筆超過2萬的詐騙都該去死欸
廢死聯盟不會止於廢死而已,他們還會希望犯人回歸於社會。個人是覺得這種殺人十惡不赦之人,絕無教化可能,尤其是性衝動殺人,這種隨機挑無辜生命受害的怎麼可以將其釋放出來,所以不要跟我說什麼廢死跟我們一樣希望犯人受懲罰的話,他們是對犯人仁慈,不是希望他們受懲戒。況且法院判定可教化還有矯正署的教化都是欺騙大眾社會。
我支持廢死 不過現階段我支持以不執行死刑 暫代廢除死刑
現在普遍認為永久隔離是大家普遍比較能接受的底線 那就以死刑判決但不執行 相當於終身監禁 來解決法規尚不足的問題
👉第一個理由
中華民國憲法 :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生命權是基本權 沒有但書
第 8 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而自由權有但書 犯罪可依司法程序拘禁
👉第二個理由
前總統馬英九 有代表中華民國簽署聯合國兩公約 (人權公約)
👉第三個理由
死刑與否對犯罪率是幾乎沒有相關 完全沒有嚇阻力 完全只是國家暴力
"所有歐洲國家"都沒有死刑 而歐洲國家的犯罪率卻普遍較低(沒有因此變高)
👉第四個理由
研究顯示 如果犯下會導致死刑判決的罪刑 罪犯會更傾向犯下更大的罪刑
(比如說殺一個人會被判死刑 那罪犯會傾向殺一百個人而不是一個人)
這對整體社會公益有更大的潛在風險
👉第五個理由
國家本身不應該有剝奪公民生命權的權力 即使對方是罪犯也是一樣
這點還衍伸出一個問題就是如果有一天台灣從民主體制再次往獨裁過度時 現有的法律將使獨裁者更能剝奪任何公民的生命 (例如俄羅斯的狀況就是這樣 俄羅斯現在仍舊是"民主"國家)
👉第六個理由
全球200個國家 僅有少數不到50個國家有死刑(絕大部分是亞洲國家) 而其中近五年有執行死刑的包含台灣僅10多個國家
(俄羅斯 南韓 等也都是實質廢除死刑的國家)
👉第七個理由
台灣目前確定的冤案(也有可能有還沒確定的) 有8起 而已執行的死刑總案數才百餘起 亦即冤案率超過5% 死刑是剝奪生命 而不是單單的冤獄 是無法挽回後果的
我曾聽過有人說 "錯判的機率這麼低" 但不該是低不低的問題 而是根本不該有任何一起
這代表有8個人不明不白 什麼事都沒幹就被殺掉 國家本身做的事情跟殺人犯沒有兩樣
👉第八個理由
絕大多數的國家包含台灣 連“傷害”犯人的刑罰都不被允許存在 而少部分國家卻能允許“殺死”犯人的刑罰存在 本身就很矛盾
👉順帶補充一個冷知識 華人社會
香港已經廢除死刑30年
這裡的反廢死支持者大多以受害者家屬和應報理論為考量,
可惜無論把犯人千刀萬剮都難以挽回受害者性命,
預防犯罪避免悲劇發生才因是現行重點,
且死刑判決時常牽扯政治因素,等於我們賦予國家權力傷害人性命
唯一人間清醒的留言,因為以暴制暴坦白說根本空談。
我只信兩句話:「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原諒加害者是上帝的事情,司法的職責是送他們去見上帝。」
根本沒有無期徒刑,不知道為什麼犯人可以出來,而且如果是殺人犯,一換換一命我都覺得不划算,因為殺人犯影響到的不只受害者,還有受害者家屬。
合憲的原因每次都是因為什麼我有點好奇
不過一般法律的底層規範是保障和平環境下一般的守法公民,已經違反法律者似乎因為「已經違反」這個前提,會影響每個人的判斷標準吧
老實說會因為已經違反當前提 本身就是法盲
@@瑞迪給誰夠 畢竟法官、律師都會用各種「可教化」為理由作減刑辯護與判決,法律條款說到底還是玩文字遊戲的,可以利用的部分很多,要真的能完全理解法律條文規定範圍其實比一般所想的困難很多,不然就不會有影片開頭光是宣讀解釋的部分就要半小時了
@@瑞迪給誰夠而且對於判決結果不滿上訴的,除了受害家屬外,犯罪者本人也是可以上訴的
@@瓏琬麟 甚至因為改變程序 現有37位也可以提非常上訴
@@瑞迪給誰夠 這個有看到,能上訴確實很...,上訴成功被改判的話,肯定又會上新聞的...,明明被判死刑實際被執行的人就不多,除去真的社會影響巨大且惡劣的可能會因特定時期被選出來執行,一般都拖到幾乎算無期徒刑了....
反對廢除死刑
可接受終身監禁 不可假釋
恩....雖然對那些認真討論死刑的人有點抱歉,
但我還是很想問,難道沒有人覺得以前的志祺看起來比較順眼嗎?
以現狀來說 通常越遵守國際規範 越被當韭菜割 更何況WHO 聯合國 台灣也都沒辦法加入 還那麼乖幹嘛!?!!?!??!?
國際兩公約,好可笑 台灣在世界上別國承認是國家嗎?
@陳侑辰-n2s 人家 土耳其 至今無法入歐盟的其中原因正是他們不接受廢除死刑 👍
連 土耳其 都做得到的事,而我國卻 . . .
@@LLENN0420 台灣好像沒有要入歐吧
@@LLENN0420 它們加入歐盟能獲利更多,我相信不用政府推行,人民都會要求了!
@陳侑辰-n2s 所以才說連想入歐的 土耳其 仍然為了自己 “國家社會需要” 而以死刑為優先並被歐盟拒絕,結果我國連入歐盟或聯合國的部分都沒有,卻對於死刑卻步到 . . .
說個笑話台灣不是國家,卻要遵守國際人權規定😂😂
賴清德:我們是中華民國
終身監禁根本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社會浪廢的錢多到死刑犯的飯錢根本九牛一毛
一個酗酒肝硬化病人的醫藥費大概就夠養所有現有死刑犯了
看完八尺門的辯護人後,可以感受到死刑很有可能會成為政治的一個手段,但是死刑並非一個按鈕就可以解決社會問題
我覺得還不錯,大法官的工作是行使並解釋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且最重要的憲法,而憲法是制衡多數決的最後底線,也就是否決民意的最後底線,畢竟什麼冤案都有可能發生,例如最直接了當的 DNA 證據也可能被嵌合體這種非常特殊的情況推翻,用來起訴的證據到底是不是事實一定有未知數存在。只能說這個判決結果非常的合乎憲法,也非常合理。
提到廢死,我好奇的是:那些已廢死的歐美國家應該也經歷過廢死的陣痛期,為何歐美國家能挺過,台灣卻挺不過?還是廢死的陣痛期本來就要幾十年,台灣還處在這個範圍內?
另外台灣能不能參考已廢死的國家度過陣痛期的方法來度過自己的陣痛期呢?
另外那些已廢死國家在發生重大社會案件時,百姓難道不會產生死刑制度應該復出的想法嗎?為何他們就能接受惡貫滿盈、十惡不赦的人免死呢?
另外我要先聲明一下,我也是支持死刑派的,我一直很崇拜那些會將惡貫滿盈、十惡不赦的惡人打死的(反)英雄,像是:拳四郎、力王、艾蓮.葉卡、夜神月、陳桂林、武松、蕭峰、、全面突襲的男主、西遊記的孫悟空、制裁者、超殺女、變臉羅夏、V怪客;我只是好奇為何廢死制度為何在歐美國家就能順利推動,在台灣就會水土不服。
根據詹大法官森林的部分不同意見書提到,國外是由立法者或執政者或是憲法法庭推動,其中法國也有因為國內重大刑案而使廢除死刑的行動暫停。即使廢除死刑前,國內民調仍是不同意廢除死刑佔多數。但廢除死刑後,同意者增加,不同意者減少,形成社會主流意識。
@陳昭翰-q7w 個人認為啦 ~ 我國先達成「永久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再說吧 ~
美國還有死刑
@@jerrycn36751 美國自1967年起一度暫停了死刑。1972年,美國最高法院就幾宗死刑案件做出裁決說,當時的判決程序過於武斷,構成「殘酷和不尋常的懲罰」,從而違反憲法。不過在保守派的壓力和居高不下的謀殺率之下,美國在多個州修改相關法律後於1976年恢復死刑
〔有個很棒的判罰先判個無期徒刑使施〔器官摘除〕讓他為社會做最後的貢獻,當然要是那種非常極端的犯人〕
有些人就是很雙標,遇到自己在意的議題的時候就會嚷嚷著要台灣跟著國際趨勢,然後遇到自己主觀沒辦法接受的議題就會說「啊國際怎樣做我們台灣就一定要跟著做嗎?」
國情不同 當然不是國外做什麼我們就做什麼 針對不同議題好好討論 好的要吸收進來 壞的就不要學了
@@siang5254 問題就是什麼是好的?什麼是壞的呢? 已經不少人先入為主地認為廢除死刑就是壞的了,這樣是還要討論啥呢?
@@walei8047 希望你是基於國際趨勢以外的理由而形成你的看法,這對於你在與他人討論時會讓你的話更站的住腳。
@@CHD-jp6ge 台灣如果要在國際上有地位,跟上國際趨勢勢必是不可避免的。
@@walei8047 笑屎..這樣做就會有國際地位!!!!!國際地位是跟國家實力有關係啦...不懂真的不要亂掰好嗎......
法律是保障犯人和有錢人,不是保障平民百姓的。
別再說什麼:終身監禁,無期徒刑,對於他們根本不痛不癢好嗎?
他們在裡面一樣三餐吃飽睡飽,你以為會遇到非人待遇嗎?想多了
比起死刑,我更在意有期徒刑有沒有正確發揮矯正犯人行為的目的,畢竟這對社會的影響大了不止一點
5:49那邊所以直接讓對方輕鬆死掉,被判死的機率較高,凌虐致死,反而可以讓加害者得到心理上更多的滿足,而且還不會被判死,怎麼想後者都超賺
民主就是結果大家都不滿意,但都可以接受
但這次的釋憲。大家既不滿意,也不覺得可以接受。
真的很懷疑在法院工作的是不是生活在平行宇宙,還是說不看報紙也不划手機?
@@張子觴只有你不滿意,選舉結果證明大部分人都支持廢死
@@張子觴 不然你以為象牙塔是什麼😂
他們就是不問世事不問民意啊 很多最高行政法院統一見解或憲法法庭判決都扯到爆了
@@usery3li1a 一切順從民意就會有冤案,這就是為什麼要有代表憲法的司法制衡代表民意的立法。舉個例子,誰長的醜誰最沒用就投票判死他
死刑犯把器官全部捐贈給有需要的人,ㄧ樣可以遺愛人間,回饋社會,最後的功德
誰可以說明一下
死刑到底維護了受害人什麼人權?
目前還沒看到反廢死的人對這點有任何具體的論證
當民眾激烈討論死刑及生命權的時候
交通部長:開放違停是生命價值與民怨的兩難😅
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才是真正的折磨,幾塊錢的糧食費,拿我們納稅錢付ok
我也覺得被限制自由的活著才是最大的懲罰...
有的人連食物都沒得吃或是欠錢多到還不完,這樣只會出現為了吃牢飯或不想還錢去做出讓自己入獄的行為
@@johnyang3618 同理,有些人想自殺,但不敢,只好殺人來換取死刑
不ok喔,尤其是受害者家屬的感受,都已經沒辦法從罪犯身上討回應得的賠償,還要浪費錢在他身上。而且監獄不見得吃很差,會施加一些營養均衡、監獄形象、人權的概念,罪犯可能比外面的低薪要養家需要精打細算開銷的上班族還無憂無慮
無期徒刑的前提是,罪犯真的有在獄中受到折磨,但現實是沒有!他可能過得比在監獄外的多數人還要好喔😌
人心和事情沒有絕對,不管今天是否廢死了,相信每10年100年都會再被拿出來討論。這才是好的,如果真的就直接一個決定一直固定下去了,那個社會就真的死亡了吧。
目前科學研究結果仍不能獲得明確支持死刑足以威嚇犯罪的結論。同時,美國的犯罪資料統計數據顯示,保留死刑的州謀殺率並未低於廢除死刑的州。
首先有考慮到經濟條件跟其他狀況嗎,有的地方本來就是犯罪率很高,你可以自己看一下地圖,仍有在執行的州大概都是美中到墨西哥邊境那幾個很窮鄉僻壤的地方,很現實的就是仍判死跟其他廢死(包含是法律仍保留,實際已經不判死)相比,這些確實就是整體犯罪率較高跟經濟條件較差的州,他跟台灣不太一樣,台灣就是地小,實際貧富差距跟犯罪率沒有那麼顯著差異
這次死刑犯申請釋憲,不就是對死刑感到恐懼嗎?我倒覺得可以證明死刑有威嚇性,否則犯人何必申請釋憲
那麼盜竊罪立法這麼久,盜竊案件有減少嗎?請問是否要廢除盜竊罪?
這不是廢死的理由啊,也沒有研究結果支持廢死導致謀殺率下降啊。
@@吳承恩-s8r 我們認知有些不同,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提到嚇阻作用是因為部分反對廢死者會認為死刑有嚇阻作用,而反對死刑的廢除。但美國各州情形證明了死刑的存在與否並不會導致謀殺率的明顯差異。我未曾聽過,也不支持「廢死能使謀殺率下降」的說法。
@@蔡千紗 你提到的死刑令人恐懼效果與我說的嚇阻犯罪效果不相同。你所謂的「威嚇性」僅限於令人恐懼,但沒有讓人基於死刑的嚴重程度而不敢犯罪,希望我的解釋足夠清楚。而大法官提到,許多死刑犯都是在情緒激動之下而在極短時間之內殺人,在情緒影響之下,在行為前並不會在足夠的時間受到死刑的嚇阻作用而不殺人。至於你提到的竊盜罪部分與我的論點不太相關,希望你釐清一下脈絡,我提到死刑嚇阻犯罪的無效是為了反駁認為「死刑具有嚇阻效用而應予以保留」的人,我並非要表示,也不認同「因為死刑沒有嚇阻犯罪的效果,而應該予以廢除」。
司法官往往自己無法感同身受,又感覺自己是聖人,所以做出的判決令人無法搖頭...我知道很多司法官都有在學習佛法,但眾生平等,不該是你憐憫兇手,那誰又能為受害者伸張正義
大法官這樣的解釋確實是好的,兼顧法理與民意(算然大法官釋憲不該考慮民意),台灣多數人仍然支持死刑,但死刑是確實有冤案和道德問題,考量這兩點,要求謹慎使用死刑的確是兼具兩者的
只有我覺得犯罪成本越來越低了嗎,殺人還可以有二次機會,刻意殺人跟無意把人凌虐致死不是一樣殘酷的事情嗎?
想問志祺~
如何建立司法信任?
先脫離「司法」這個議題,在日常生活中,
常常會遇到事情可能發生不多次,但旁人就會自己解釋成「每次」,
EX: 碗可能因為當天工作稍微比較累,所以沒有洗,經過一兩次後就變成「你每次都不洗」,而失去信任。
延伸到司法上,
法律判決如果無法完全順應民意,
拿近期柯文哲案例,明顯就有兩派不同的立場,
那這個時候法院不管做什麼處置,都無法說服民眾。
以上勿展開柯文哲案件,僅討論取得信任這件事情,
是否在「有人、多人」的情況下,是很難做到的,
如果可以,那可以怎麼做呢?
欸,不是啊,討論區要討論這種議題至少讀一點書吧😂
超多人在討論的時候不帶腦子的
廢死改無期徒刑 關押期間強制去工作 例如化學工廠的勞力 化糞池清潔 化學污水處理相關工作。
或是可以去當自願役 當人力去中東幫忙打仗換取邦交
天方夜譚,管理錢成本提升到天價
難度太高了 你要派多少人去顧他們工作 假設他們利用工作時間逃獄呢
那個沒機會 強制勞動已經被釋憲成違憲
個人感覺:
廢死派可能是擔心「萬一是冤案怎麼辦」或是生存權之類的問題,其實這沒錯,死刑是不可挽回的刑罰,當然需要更慎重的審理才能避免殺錯犯人。
反對廢死派可能主要是顧及受害者家屬的感受,畢竟「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誰都不希望家人被殺、犯人還活得好好的。
這部分可能就需要司法相關部門處理好配套措施,畢竟現行法律無論廢不廢死似乎都無法讓人民滿意。
當你犯了重罪
第一步:我有精神病
法律只會保護兩種人
一個是不管多少罰金罰鍰都可以爽爽繳的有錢人
另一種是懂的鑽法律漏洞的人
恩?你說受害者?
他們人都沒了就沒有人權要保護啦(doge
不是自己說有精神病就沒問題好嗎 法庭會申請專業鑑定 不要說這些有的沒的
@@Allen-gx4vh 「專業鑑定」(暴論
@@玉藻前-v9t*專業鑑定的心理師與專家哭暈在廁所*
@@Allen-gx4vh有心的話也能裝成真的
第二步:醫生檢查
第三步:被識破
這個問題我思考的是,要不要為了一槍斃了壞人的快感給國家公權力殺人的權利,畢竟民主國家常常會有大政府和小政府的循環,如果我們走到一個大政府(權利特別集中)的循環時,能不能有把握公權力不被濫用。這樣想的話,如果壞人還是可以被被關到死,那我會更傾向限縮公權力
要殺人前先喝酒,到時候上法院就可以說我當時意識不清楚,是不是就可以避死?
吳敏誠案 就是關出來了 又殺了前女友 廢死可以 但是要關著不出來嗎? 無期也才關25年而已 還有台南 外役監殺警察 這個外役監 就是真的表現良好才會去外役監 結果還不是又出去殺警察嗎?還有華山草原兇手 還說要出書 ~~~根本就無教化可能 反正抄經信教賠償說對不起裝精神病 就可以逃死~~真的~~讓人很生氣~~幾乎一審的時候 都惡狠狠 等到2~3審可能被判死刑 馬上像隻小貓一樣,演給誰看阿~~不過這個~~~真的感覺 廢死的贏了 因為要判死刑真的太難了,中樂透頭獎可能還比較簡單
這篇真是滿滿的吐槽點... 加強社會安全網和補償受害者,和死刑是完全兩回事吧...
因為部分支持死刑的人認為死刑是為了補償受害者
@ 其實我多少也是這樣認為的
製造問題的人死了不就加強了社會安全網嗎?
D其他,他們需要讓每個人都能寫下自己願望和人生計畫書也寫下自己未來被什麼情況下殺死會在犯人怎樣後原諒罪人。
而不是讓所有人都直接讓人被寬恕。
其實可以達到每個人期望,你覺得呢。
想廢死先徹底執行無期徒刑吧,總是有判無期徒刑,然後說是最重的刑罰(僅次於死刑),但就是有人能假釋出獄,
出獄後又犯罪(更高的機率),接著怎麼判?在無期徒刑一次嗎?什麼笑話
不想剝奪生命又管不住這些兇手去剝奪無辜者的生命,那這法律判決的目的是什麼?(懲罰兇手必須間隔幾年才能犯罪一次嗎?)
台灣不可能徹底執行無期徒刑的 基本上監獄已經爆滿 這才是為啥會減刑跟假釋 因為監獄關不下了
另外你如果想要徹底的去預防 那反而更不該有死刑 應該要找研究人員去研究那些極刑的犯人 為什麼他們會犯下那樣的犯罪 這才能做到預防
死刑犯殺人再犯率就3%,目前建國累積大概就10人上下。
實際上怎樣都行這只是純粹意識型態,因為台灣治安好死刑與否真的影響人數對加害或被害者都太少。
每年死於火力空汙,交通意外跟癌症的比這事差了不只一個數量級。
司法判決,在台灣一直以來都以教化為第一優先考量。
如今釋憲限縮死刑,相當於實質廢死。
既然司法機關無法保證,完全教化的可行性,那至少要有確定這些犯罪者,可以不影響社會正常運行的手段。另外對於被害者與其家屬的賠償,要有實際上絕對可以償還的措施,一句還不出來,無法解決問題。你司法機關,已經免除死罪,那活罪可要好好下工夫執行。
如果那些支持廢死的原因
可以不要那麼冠冕堂皇
或者與現實/感情脫節
也許我還可以考慮理解看看⋯
對我來說也只有冤獄可以稱得上理由
但應該要做的是去強化檢調/司法系統
而不是好像廢死就可以一勞永逸吧?
@@nagi1176 邀請你去看詹森林大法官的部分不同意見書,他有提到很多反駁的意見。
因為怕冤案就要把死刑廢了,跟怕吃東西會噎死因而禁食一樣可笑
@@xrobot01噎到還能哈姆立克,殺錯如何挽救🤔
@@LeiurusQuinquestriatus 就執行之前多確認證據啊,倘若證據不足就不能執行,但有些人的主張已經是「我知道他殺人但不能讓他死」的等級了
@@xrobot01在現在,哪個冤案在被發現是冤案前有罪證不足的問題?法官檢查官哪會承認?
首先我覺得第一點不管那個黨不應該拿我會執行死刑所以選擇我當政見,或者拿來當當選後如果出事就拿執行搶決還轉移社會新聞。
其二應該對精神類疾病要求強制送醫,不然連同家屬應當要付連坐處法,而不是說家屬推託他成年他無法可管,竟然低收你們都能要求離婚父母要求對低收子女負起責任為何精神病不行。
我很好奇死刑的國際壓力是從哪來的?是有比反詐騙還要值得重視嗎?
要感謝一班總是拿人權掛在嘴邊的人
很多是我們自己的廢死團體去告洋狀才會來注意我們台灣的
如果主張生存權是保障人權,那自由權是不是也是保障人權,那豈不是連監禁都要通通廢除了呢?
如果訴求是為了避免冤案,如果是過去的時空背景那還有討論空間,但現代科技的刑偵手法那麼全面了,司法審判流程也進步了,要被判死刑冤案何其容易?
更何況以冤案為出發點,應該要是要求辦案證據要更加嚴謹,直接要求廢除死刑根本是因噎廢食吧?
民主社會若無法支持主流人民價值觀,那還要那民主做啥?
廢死聯盟的訴求主張,一昧的站在那些窮凶惡極的罪犯立場,要求保障極惡之徒的人權,看似聖母般,卻絲毫不把受害者家屬的感受放在眼裡,廢死聯盟每次的動作、發言,無疑是一再的在被害者家屬的傷口上灑鹽。
甚至嚷嚷著不廢死 無法打破仇恨循環,別人在吃麵你們在喊燙,請問廢死聯盟站在第三人立場攪和,憑什麼談仇恨循環,你們甚至都不是當事人,簡直站著說話不腰疼,搶著替被害人寬恕加害人呢!這是慷他人之慨嗎?真是不要太過份…
個人觀點:
法律判決可能造成不可逆的損害「死刑」
要隔絕罪犯就要達到「真·無期徒刑」=終身監禁
可惜看看立法院的立委 沒救了😂😂😂
掉出社會網外的人能有多少選擇,一昧的支持死刑就能解決所有問題了嗎?指責犯罪行為人用精神疾病減輕刑責的人,你願意當患者嗎?願意當家屬嗎?審判蒐證辯護都是人為的,能保證每個環節100%不會有錯嗎?死刑一直都是威權政府的政治工具而已
台灣人喜歡直線思考,全部殺光最簡單
有些人格缺陷是天生的 站在優生學角度死刑對人類基因才有正面發展
納粹:就說吧
我們這些百姓都無法改變什麼,刑責太輕.罰款太少⋯等問題也不是一兩天了。我感覺目前要死刑好像變成政治的籌碼⋯要廢死也要其他條件更完整再說吧。
台灣目前的法規真的很難懂,好像我今天突然意外離開,被害人好像沒事人一樣生活著⋯一句沒錢脫產樣樣來,一句可教化人民要擔心受怕。
我的想法啦……時間一久私刑報仇的案例可能會逐漸變多,畢竟當法律無法還給我們公道時,私刑反而成了唯一解,而到時候法律會不會改呢~鬼才知道……
@@xrobot01 或許吧,當法律無法保障人民,人民使用私刑懲罰被害者好像也不意外…
廢死的論點不外乎死刑不能真的遏止殺人,以及冤獄
但怕冤獄應該去制定的是各種辦案方式,而不是取消刑罰
不能遏止殺人就更好笑了
路上違規的一堆,作姦犯科的也一堆,
難道照廢死的邏輯,所有的刑罰規則都該廢掉了???
我必須說兩邊都不滿意才是正確的判決,代表雙方都有妥協,法官只是儘量做到平衡,因為有一方滿意相對的另一方就會不滿意
那37個如果真的放出來,可以拜託安排住在法官的隔壁嗎?因為法官認為他們有教化可能,但是那個可教化的機率我們看不到,麻煩法官親自去教化他們,每天都跟他們面對面,直到人民認可已教化完畢,好嗎?
廢死可以啊
引進鞭刑等極刑
所有處罰翻3倍
同時禁止緩刑及可教化
我就同意
那重大刑案發生率翻3倍你要不要負責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禁止緩刑
一堆平常沒犯過錯的善良老百姓 犯個小錯就進去了? 出來有紀錄 看看社會還會不會接納他們
然後誰不會犯錯 醫療過失沒有緩刑 以後醫生狗都不當 看看社會怎麼崩壞
@@瑞迪給誰夠如果處罰減3倍就不會增加犯罪率了?
@@JasonLittleXCS 不對 整體而言需要的是平衡 平衡是需要時間跟研究的 不能說改就改
重點是
大法官除了釋憲該法條違憲與否之外,
是不是有權力做這種新增修改法條內容與意旨的「限縮條件」?
那這樣要立法院做什麼?法條漏洞與爭議都請大法官來補就好了
其實中間已經說明了大法官制度有相當的問題,也就是明明大法官應該依法獨立判斷是否合憲,但是這次的判決卻很明顯有政治考量,無論原因如何都已經說明司法獨立是種笑話了😊
@@蔡長霖-h3g 你若認為有政治考量,好奇你認為判決主文中哪些內容有誤之處以及你反駁的論述為何?
@@CHD-jp6ge有些人政治腦上頭,要他們好好思考太難了
部份大法官都先表明他有立場了,然後還可以參與審判,那些辯論庭對他們來說只是過個場?
一般的司法案件在審判前,法官可以先表明自己支持辯方還控方?
問題討論:
1.釋憲前為何多數法官不判死刑?
2.不判死刑的法官就是恐龍法官,那辯護的律師是什麼?
3.當死刑冤案平反後,"誰"該為死在法院"枉法裁判"的無辜負責?
4.假設你是執行死刑的法警,冤案平反後在你的槍下不是正義而是錯殺無辜,你內心的想法是?
法警的工作就是槍決 冤案要負責的人不是法警 不要情勒好嗎
你該想想以色列沒處死辛瓦爾的後果
5.想想該被判死而有期徒刑獲釋的人,下次屠殺軍警彰顯力量的時候,你要怎麼面對受害家屬啊!?
第四個問題完全無須討論,你擔任劊子手你的責任就是行刑,你不動手你就是被懲罰、免職
不過當殺人犯的辯護律師挺衰小的
辯護了 違背社會道德 以後被罵
不辯護 違背職業道德 飯碗掰掰
加上現在公設辯護律師越來越少 慘
我完全無法接受廢除死刑,若真得要廢死我支持採取終身監禁,我覺得現在最大的問題是若廢死後死刑犯或重刑犯能夠假釋,社會大眾上有辦法接納他們嗎?有企業敢雇用他們嗎?那它們在社會上無法生存是不是又會選擇犯罪?現在一直再提的社會安全網目前看起來是預防罪犯的產生,但對於已經是犯罪的犯人並沒有實質的方法可以預防再犯或威嚇作用。
廢死與冤案是兩回事吧
@@習維尼-y1j 因為執行死刑造成的後果無法挽回,只能賠錢。同時檢察單位與法官審判再怎麼嚴謹,也不能擺脫制度與人都不是完美的事實,死刑誤判還是有機會發生,因此冤案作為死刑廢除的理由之一。
@@CHD-jp6ge 所以你還是不能得出死刑犯裡一定有冤案,冤案是司法錯誤的結果,死刑是最嚴重的受罰方式
,現在的死刑犯罪證確鑿的不在少數阿,為何不執行呢?
所以分明是為了跟進歐美的風氣呀
想拿冤案當擋箭牌喔,說不過去拉
@@習維尼-y1j
真的不懂那些人權團體在想什麼@@
冤案是一回事 那當街捅人 在火車上捅死警察的到底為什麼不執行
@@CHD-jp6ge好了啦,我建議也把監獄也一起廢除,一個冤獄浪費掉一個人無數的歲月也不是用錢就能補償的
然後再把刑法也廢除,因為冤案
@@習維尼-y1j 雖然不能斷言每個死刑犯都有冤案,但歷史上確實存在許多冤案,這些都是司法錯誤的結果。死刑是一種不可逆的懲罰,任何錯誤都無法修正。即使目前的證據看似確鑿,司法系統仍然可能出現錯誤,因此在執行死刑前,必須極為謹慎,以避免無辜者受到不可逆轉的懲罰。過去的死刑誤判以江國慶為例,執行之前也被視為證據確鑿,最後還是被視為誤判。如今被視為證據確鑿的也不能斷定不會有冤案發生。
許多國家,尤其是歐洲國家,已經廢除死刑,這不僅是跟隨風潮,而是基於對人權的重視。這反映了社會對於生命尊嚴的認識和對於司法公正的追求。將冤案視為擋箭牌的說法忽略了對生命權的基本尊重,死刑的廢除是對人權發展的積極回應,而非單純的風氣跟隨。
*晚上好啊!💓*
反正開車殺人都不會怎樣了 還能期待什麼
那是兒少法的關係 就算今天死刑放大執行還是不會判死 因為他們根本沒成年 笑死
死刑嚴格化就是廢死了!!
但是民意是支持死刑的,
那意謂死刑嚴格化是背離民意的。
應該說這嚴格的不合理,如果是限縮到殺人才能判死,而且要有監控等直接直接證據才能判死那其實大部分人都能接受
但我們的大法官設定的判死條件就很奇怪
15歲少年撞死了三個人 那個也絕對不會被判死刑啊 然後可教化
不是可教化的問題,是15歲的問題,那個殺人乾哥同理
這個部分要找兒少法,戰場不一樣,然後撞死人那個背景很硬所以沒得救
我叫你吹的田聖傑也是被兒少法保護,同樣有背景
@@shiningraider而且他是過失致死,本來就不可能被判死刑,這個跟廢不廢死沒什麼關係
@@shiningraider法官可以拒絕用兒少法的
醫院證明和衛生紙一樣好開,這不是約等於廢死?
聯合國我們又進不去,然後還要遵循聯合國趨勢,這三小啦?
想跟歐盟合作就是要遵守這些有的沒的,包括綠電也是,所以知道要砲誰了吧
砲你啊!
產品要賣歐盟賺錢,當然是要遵照客戶要求。
但台灣又不是聯合國成員,幹嘛那麼聽話。
我個人是偏廢死的,但先不要罵我,我沒有要跟你扯冤案或求其生而不可得,我也完全支持犯罪者應當付出代價。
首先就是最大的隱患,也是司法界拼命在迴避的命題:「死刑是否牴觸憲法保障的生命權」?這也是我個人覺得法律弔詭地方,明明法律就是一個做為規範底線的東西,但現實中卻有很多明明法律規定是如此事實上卻卻不允許(例如重機之類),又或者相反的情況(就像死刑)。這會讓很多人包含我認為,法律到底值不值的參考信任?怎麼好像變成是你說你說了算的人治社會?而且平心而論,你真的願意且敢把可以對自己的生命生殺予奪的權利交給我們的政府嗎?說真的我們的政府有這麼值得信任?
第二是很多廢死支持者常說的社會安全網問題,常常會看到有人爭論一些死刑犯如何因長期受到社會、家庭、心智問題折磨最後走向犯罪的不歸路是否該判死?再次強調!犯罪者應當付出代價。可是回到根本,「死刑犯」是如何誕生的?我們的社會如何會出現這些巨大的黑暗面,孕育、滋養、最後誕生出死刑犯?這才是最應該檢討的。而不是每次死刑犯出現,媒體罵一罵、政府做一做秀、網友「群情激憤」,然後?就沒有然後了,直到下一個死刑犯、下一位受害者出現,什麼都沒有改變
最後是政治方面的問題,對外,像影片中所說,廢死現在是國際趨勢,雖然趨勢未必是好但不合群者總會被孤立,以台灣在國際上的地位實在是沒什麼話語權。而對內,死刑一事常被用來做政治上的籌碼,這裡先說我沒有政治傾向只是舉例,民進黨的黨綱中是有廢死的。還有死刑的執行日也有眉角,常常被拿來做為吸引、覆蓋媒體版面的工具,同樣只是舉例,像太陽花學運那次。作為法律上的嚴肅議題、一條條人命,居然還能消費壓榨出價值,不愧為政治家
總的來說我能理解大法官這次的決定,就是想兩面討好取中間值。可每次不論是誰、在什麼問題上想做出這種決定肯定都會變成兩邊不討好,就只是不斷將問題延後而已,這樣是無法真正解決問題的
好奇問個問題:很多網友都反對廢死、支持死刑,那為何網友看 夜神月殺死那些 惡貫滿盈、十惡不赦 的壞人時;以及艾蓮.葉卡殺死殺了米卡莎父母的人販子時,會覺得他們做的太超過了,令人感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慄;但是看 力王、拳四郎、武松 將 惡貫滿盈、十惡不赦 的壞人活活打死(且前兩人還將對方打到爆體而亡)卻又支持他們的行為,且
也不會覺得他們的行為太超過了?
蛤 誰覺得欸臉和夜神月太過分?
他們可是私刑正義的先驅者欸
好奇問個問題,你有沒有可能把兩股聲音混為一談?
首先你要能舉證所謂的"反對廢死的網友"跟看"覺得動畫內容太超過的網友"是同一人 否則你這內容根本沒討論意義 只是你自己在腦補兩個不同聲音是同一人發出
所以動畫是動畫 現實是現實 虛擬跟現實都分不清楚 有啥可說?
在我眼中,當你無故殺人就已經剝奪被害人的人權,而殺人者就沒資格擁有人權。如果還要保障殺人者人權,那被害者人權誰來保障?
以這邏輯來說,你所述的那些十惡不赦的人,就不是人,你會去在乎畜生垃圾的人權嗎?即便他們被凌遲那也是罪有應得,被害者家屬說不定還會感到慰藉呢!
至於你說會不會太超過?那當他犯罪殺人的當下就不超過嗎?現在死刑是一顆子彈還打麻醉,那些被害者有麻醉嗎?很多還不是馬上死,是痛苦十幾分鐘甚至幾小時才逝去,你覺得這樣有比較不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