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新屋仔村霸石躉封路 祖堂人士要求村民交「過路費」|法律分析:私人路可否收過路費?|TC分析:陳氏祖堂做法是否合情合理?|路霸|大石|阻路|村屋|陳子遷律師 TC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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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31 ก.ค. 2024
- 除咗旺角花墟惡霸花店麗榮花店霸馬路、霸後巷、霸埋大廈入口事件之外,新界都有路霸事件,粉嶺新屋仔村上年就有村霸用石躉封路,而用大石阻路嘅就係陳氏祖堂,祖堂嘅人士就要求村民交「過路費」先可以俾村民嘅車輛出入,咁究竟陳氏祖堂做法是否合情合理呢?所謂嘅私人路又可唔可以收過路費呢?我同大家法律分析一下。
00:00 開場
00:47 粉嶺新屋仔村霸大石阻路 祖堂人士要求村民交「過路費」
02:46 TC分析:陳氏祖堂做法是否合情合理?
04:00 希望北區區議會及政府介入事件
05:43 法律分析:私人路可否收過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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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下 。25年租約 即係一次過收左25年租 又或者25年來一直有租收。
簡單啲講 陳氏嗰班人可以認為班居民係托緊蘆薈種植場的福。有人認投左租金就由得佢 話知你咩人用~
本來一次過收左25年租 又或者25年來一直有租收
而家一時間停咗收入
咁除非政府租咗條路姐
否則的話 人哋攞返自己利益係冇錯
因為有租約嘅存在 即係大家都明白之前呢條路能夠使用 係因為有人租咗 佢哋係應該多謝蘆薈種植場果班人 而唔係認為陳氏老馮要比佢哋用。
呢個情況我覺得係 蘆薈種植場好多年前一次過俾咗25年租 令到啲村民忘記咗呢條路一直都需要俾錢
如果租金係每年比 我覺得啲村民唔會唔知道係要俾錢
打個比喻 我一次過俾咗10年租 租一間屋 俾個二奶住。但係我同個二奶一齊咗兩年就飛咗佢。佢去到第10年 以為間屋唔使錢住 然後唔俾租金得唔得?
🙏🏼🙏🏼
大力支持陳律師 不畏強權 講出真理 和 透明咗法律 上每一個人嘅權利
多謝支持🙏🏼🙏🏼
陳律師,多謝你的專業,也為村民發聲,為當地取回公義, 雖然我不是當地村民,也為村民生活方便出入. 😃☕️☘️👏👏👏☘️👍☘️
多謝支持🙏🏼🙏🏼
多謝陳律師引用正確的法律條例為村民 討回公道 正如陳律師所講 香港應該要和諧 互相幫助 給體諒😄
多謝支持🙏🏼🙏🏼
希望日後有更多好像陳律師這麼正義嘅律師能夠為香港嘅小市民伸張正義👍🏻👍🏻👍🏻🙇🏻♀️🙇🏻♀️🙇🏻♀️
多謝支持🙏🏼🙏🏼
支持 陳子遷 律師 勇敢直言 為香港不平事發聲 多一把聲音 多一分正義 謝謝你
多謝支持🙏🏼🙏🏼
陳律師分析得合情又合理!日後亦希望收看這樣的評論。
多謝支持🙏🏼🙏🏼
你說的對!政府是必需要去介入的,因為民生請命!!!
政府部門絕對要加緊執法‼️
陳律師,好彩有你,令我哋啲升斗市民可以知道一些法律常識👍👍👍🙏🙏🙏
多謝支持🙏🏼🙏🏼
同意陳律師!這個陳氏祖堂實在太不近人情!香港社會應該互諒!獅子山精神才得以延續!!
多謝支持🙏🏼🙏🏼
其實陳律師講解得好啱!佢阻塞村民必經之路
唯一想要嘅!(咪金錢利益)同打刧行為冇差別,如果咁都比那些村霸得逞那仲成世界😂
講得冇錯
多謝支持🙏🏼🙏🏼
村霸真的不講道理,支持陳律师發声.
多謝支持🙏🏼🙏🏼
陳大律師,你每一段片都是我們想知道的資訊,谢謝大律師。
多謝支持🙏🏼🙏🏼
真係唔明二十一世紀2023年,係香港仲有呢D事,欣賞陳律師又一次為民發聲。👍
政府應該介入
多謝支持🙏🏼🙏🏼
好希望香港有法律界人士,勇敢地站出來,為民分解法律知識,多謝陳律師講解 👍🙏
多謝支持🙏🏼🙏🏼
多謝陳律師的詳細解釋🙏🙏 當然搵石頭封路唔吳比村民通過係絕對有錯,不過既然係私家路,我就提議每戶象徵式每月交HK$1為過路費,大家各行一步。
都係一個方法🤔
感謝陳律師分享!!
多謝支持🙏🏼🙏🏼
多謝陳律師的專業分析,令我們長知識
多謝支持
我唔係住果度,但聽完律師講後,覺得世界是有公理,唔係食佢亞爺老本就惡晒。 比like陳律師👍
多謝支持🙏🏼🙏🏼
其實雙方應該積極溝通解決問題🙏🏼
陳律師講得好好 🫡🫡
為正義發聲!我地要推爆佢👍👍
多謝支持🙏🏼🙏🏼
陳子遷有正能量分析,香港人應該有互助互讓精神。
喺應該互諒互讓,多謝支持🙏🏼🙏🏼
陳律師分析得好👍👍👍
鄉郊土地一向係複雜問題,爭拗亦多,錦田八鄉一帶以往亦出現同樣問題……😪
業權 與 使用權 都真係要大家協調;陳氏 可能祖宗想法 與 新一代(食太公)嘅村民出現分歧,這樣就(害苦)一班「外姓人」……😢😢😢
好多村民都好有問題
支持陳律师發声
多謝支持🙏🏼🙏🏼
💯👍認同
多謝支持🙏🏼🙏🏼
支持
多謝支持🙏🏼🙏🏼
多謝陳律師講解和分析!大家同一條村住, 最好就和氣生財!安居樂業啦!
多謝支持🙏🏼🙏🏼
完全同意應該以和為貴
支持陳律師😊
多謝支持🙏🏼🙏🏼
支持陳律師正義發聲
多謝支持🙏🏼🙏🏼
支持,支持i
多謝支持🙏🏼🙏🏼
功德無量!為民發聲以正視聽!
.多謝支持🙏🏼🙏🏼
陳律師你太客气啦你嘅时間咁可貴無需次次都覆我地啦以為我地市民服務我地好應該支持你,你覆我係好開心但係左哩個時間我唔好意思,浪費你保貴嘅时間,加油,祝你快樂每一天😊
多謝你支持就真,完全唔浪費,我會盡量回覆每一個留言🙏🏼
今次例子史無前例創先河,好值得深入研究法理基礎
好
多謝支持🙏🏼🙏🏼
👍
🙏🏼🙏🏼🙏🏼
👍👍👍👍👍
🙏🏼🙏🏼🙏🏼
為民發聲,
多謝支持🙏🏼🙏🏼
👍🙏
🙏🏼🙏🏼🙏🏼
祖堂祖先無罪,祇係D後人係垃圾人啫!
講得冇錯
陳律師好嘢😢
多謝支持🙏🏼🙏🏼
行政主導之下的法治香港!
😂😂😂
👏👏👏
👍👍👍
😘😘😘
講得冇錯‼️
鄉議局應該出嚟主持公道,或者以地換地,解決問題。冇一樣野就係好居民以為係樣樣野老馮免費.例如圍村泊車免費,過路免費,...等等事實可能有例外。
其實應該咁做🙏🏼
鄉議局主持公道😂😂😂
$2500 一年即大约 $210一個月還可接受。我住更條村,(麻雀嶺村)有同樣問題出現,但要比過路費(私家車)$1200一個月即$14400一年。報警、及北區向地政處投訴都無用!警方話屬私人糾紛與他們無關,北區地政處就話該地段屬私人土地不宜介入。陳律師,請問村民可以怎樣做?
你可以唔經過人哋塊地咪得
多謝提供資料,讓我看看🙏🏼
唔可以咁講,村民有合理期望🙏🏼
自已建天橋
7:25"有可能"默許,
即是在法律上是同意?
未免太過一廂情意掛
😂😂😂😂😂
我國所有土地都係國家,沒有私人土地,呼籲政府收回所有私人土地
政府應該要做野
快ga啦😂
根本祇有使用權,沒有永久擁有權
雖然長期使用道路喺有通行權,但祖堂地會唔會有別呢?因為聽講祖堂地唔受逆權侵佔影響的。
真的嗎❓️讓我做些資料搜集🙏🏼
香港政府已經係有風駛盡利!唔好期望香港政府會做任何利民既事!香香政府唔害你已經可以劏雞還神!
又唔好咁講,香港政府始終有作為🙏🏼
政府害過你
之前有人租就開放埋比公衆,而家無人租佢收返塊地自用唔開放係無問題⋯⋯
😱😱😱
其實政府可以點樣同地主達成協議?
另外, 地主吾放石頭阻路, 而改為維修條路、甚至乎弄爛條路, 又有冇違法?
其實政府可以介入達成協議
地霸‼️租霸‼️惡霸‼️
新界區仲有幾多惡爺❓
為所欲為‼️中飽私囊‼️
鄉理事會劉先生請出面
🙏🇭🇰🇭🇰🇭🇰🙏
講得冇錯
😍😍👍👍👍🙏🙏🙏
多謝支持🙏🏼🙏🏼
🙏👍❤
多謝支持🙏🏼🙏🏼
支持陳律師。加油啊!💪
@@user-zf3wo7xz4h 🙏🏼🙏🏼🙏🏼
想請教下,呢件事上可以有咩政府部門反映到去處理🙏?
可能係路政處🤔要研究一下🙏🏼
@@lawyertcchan 感謝分享🙏
公衆長期使用該路,前提有人已租用此地方,並免費比公眾使用是有利該租用人經營生意,所以陳律師可能你太過正義,導致的意有些偏頗!😢
因為公眾有合理期望,所以應該可以使用🙏🏼
唉!新界有村霸,市區有街霸,可能佢以為花墟道係過咗界限街以北。點解政府可以當無事發生,清後巷就如臨大敵,對付惡霸就消極。咁點樣由亂轉治?
政府部門絕對要加緊執法‼️
今年收二千五,下午收二萬伍,再下年收二十五萬点比!!另外村民怕事,唔敢企出來,想企係度等就想維護到自己權益,个个都唔得閒架啦,点爭取!!香港哋好似陳律師勇敢為市民发聲少之又少,祝陳律師身體健康!!
政府應該介入
多謝支持🙏🏼🙏🏼
當然冇可能收買路錢呀 現在個社會唔同以前呀
講得冇錯‼️
我住上述村, 只是租客.我想問如果路段需要维修重舖.工程費用應該由誰負責? 到時叫村民夾錢? 如果祖堂冇綫..
其實應該地主負責
@@lawyertcchan 如果路面需要維修重鋪. 法庭又能否基於呢個原因判祖堂向村民收取費用. 假設100米路面需要重鋪價錢可能50-60 萬.
@@justinwan 實在喺唔少錢
好耐了喎😮😢
其實真係幾耐,政府真係應該介入
@@lawyertcchan 🙏💪👏
@@geokyantan4921 多謝支持🙏🏼🙏🏼
局部利益和社會道德之間糾纏下產生的紛擾,引身出大部份榮譽和小部份利益的爭鬥。為大榮譽而棄小利,超值;為小利益而招罵名,不值。
講得冇錯
@@lawyertcchan 😊😊
孩童時代的俚語 : " 收買路錢打腳骨 唔畀錢唔行得 " 點知今時今日 光天化日 竟然發生在香港 真的匪夷所思 政府應該介入 是否有瀆職官員包庇
政府絕對應該積極介入解決問題
内地有一件和本案类似的案例,有村民自己修桥供人通过,收取过桥费,被判敲诈勒索罪。
多謝資訊
本人有少許問題?第一新屋仔村存在有多久?第二,97年到現在有何變化,如多了多少户人?第三,是否97年前村民巳無阻礙使用那段路?(車和人)?第四,是否沒有其他路進出?(車還車、人還人)?第五,該段路是一起租出?還是只容許使用?等等問題?因不是你天天行就代表你有權行?
非常好嘅問題🤔
我應該可以回答大半問題
1 新屋仔邨最舊有斜頂瓦片石屋,應該有幾十年以上歷史吧
2 現有5-60個門牌應該有上百戶村民
3.4 該路段是該村唯一一條進出之道路,多年來村民進出都無問題
我亦可以講一些背後的故事給大家知道
新屋仔村無原居民村長,只有一老一少兩位司理,早幾年前,有地產商在村後部份買了兩塊地,準備建十幾座丁屋進行飛丁買賣,後生司理見有錢可賺,向地產商要求分錢,但地產商拒絕,地產商把兩塊地放棄發展,後生司理見收錢不成,繼而想到問村民收,所以有了放石頭之事,並向村民發話想佢收手,村民要拿1700萬給他,現在並無結果並以安排在高院排期
多謝你陳律師,我明白了!但還有一問題?在此私家路上,祖唐只放人行,不放車行(緊急例外),可以嗎?(本人並沒有直接間接利益,只是好奇)謝謝你🙏🙏🙏
你好 陳律師 想問一個問題 我都聽過地主條路俾人行車同行人超過20年以上 其間地主冇阻止過 同係為一主要通道 係贏緊 但就算贏緊 佢係要圍封 除咗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仲有冇其他方法? 通常見大型丁屋屋苑會係圍村條路向政府申請消防通道 但普通村民得唔得? 同要申請法援先再申請禁制令? 時間要攪幾耐 如果法律唔批 自己俾錢先 就算贏咗 對家破產 有冇錢攞得返?
其實主要通道政府應該介入處理,那邊不用打官司,因為實在要比較長時間
其實主要通道政府應該介入處理,那邊不用打官司,因為實在要比較長時間
@@lawyertcchan問過地政差人全部係到耍太極 話私人地方 唔通下下都要東張 條村地方大 要過n個地主 個個都話要圍 都好唔得閒 又冇一個部門跟進
@@lagdie 其實政府應該有所作為,宜家係要完善地區治理,方便村民🙏🏼
兩方面睇。當年有租約,順便畀其他人行冇問題。而家畀外人用,維修路段邊個負責費用?當然亦要分路段長短,如果攤分所費無幾,陳氏出錢做吓好人或人情,亦無妨吖!
分析都合理🙏🏼
政府批准建屋‘應該檢討有設政府公用路’
講得有道理
私人土地,租期過後有權收回使用安排,有村民將屋出租車可到達增加租金數但又不捐贈一毛作村民福利用途,有進村車輛行駛速度也快,對村民老人家,小孩有危險存在,用收費管制實屬合理!
收到🙏🏼
点解要佢車輛过,當時旁邊有行人道,有基本行人路,律師你跟本不知情,當時祖堂要求村民續約,冇人願意比錢
多謝資訊,我都希望可以了解更多🙏🏼
唔好意思陳律師,我近日先follow你,我比較關心社會上,究竟精神病患者(白卡),傷人殺人嘅刑罰係咪比正常人所受嘅寬鬆呢?
如果係精神病患者,會判入精神病院
封路會否成禁固或限際人生自由?祖堂成員收錢行為會否有勒索成份?
要看情況,查一查法例🤔
最好就winwin ! 雙方有商有量, 解決 !
其實應該有商有量🙏🏼
住新界屋 預咗!😂😂😢😢😮😮
唔可以咁講🙏🏼
大地契應該寫咗right of way,唔使靠普通法案例。
圏養豬想作反,得啖笑啦,丟那媽!
要睇返張地契🤔
@@apolyedapolyed7524😅😅😅
嗰班村佬喺過去25年狂起村屋,"暢通無阻"地引曬班豬仔買貴村屋,一嘢將所有村民玩起。雖然我唔覺得啲原居村人一開始就有呢個陰謀,都應該係啲後輩發現有咁嘅時機+錢途,增加永久收入。
都講得有道理🤔
雙方坐低傾合理價錢就win win,搵律師打官司,律師費都不小。用得私家車的每月路費低過300可接受。
絕對應該坐低傾
有得傾,即是不是使用者全正確,路主想找人傾才出此下策。有冇方法介紹給路主找到對方代表傾?如果冇永遠只有矛盾,討好任何一面,放大件事,也是幫路主找出代表傾好件事😂
@@cccowww 都講得有道理,最好可以和平解決🙏🏼
土豪惡霸,收買路錢打腳骨!政府立即介入!不容這事發生!
政府絕對應該介入‼️
我覺得不能以公衆利益為藉口,村民便「老奉」地免費用私家地車出車入。地主放大石躉阻礙路口,雖不近人情,但沒有錯,別忘了,地是他的啊!老實講,村民開會後,得不到共識,可見不少人抱著貪婪之心,以為人多就可以欺凌地主人少,再找幾個區議員幫手,最終便可以得心應手,免費用人家塊地出入。太過份了 ,要不得!
意見收到
陳律師振振有詞!😂😂😢😅😮
多謝支持🙏🏼🙏🏼
圍村生仔有地分應該要廢除香港地越來越少而家咩年代呀以前嘅制度就要改
其實都要諗🤔
以後買村屋小心
講得冇錯
律師,佢係話之前收咗發展商錢俾佢行咗一段時間我諗搞清楚先
收到,多謝資訊🙏🏼
補多句 陳氏家族班人可認為 你地班人同蘆薈種植場班人fd 啫 佢地唔叫你地夾錢租。有租約存在過 就即係呢條路不嬲都係收費路。
利申 不是打手 兩邊我都吾識 純學下野
多謝資訊
要同新界原居民講道理,不如慳返一啖氣.
好多村民都好有問題
政府當然要介入啦,冇可能一條村都沒有公家路,讓村民出入。政府無論發展公屋,居屋以致私樓,政府要有責任發展公共設施配套,配合生活需要,如道路,水管,電力。
講得冇錯
你租條路比人25年,人哋比任何人用冇問題,租約其滿收返你唔比人用亦都冇問題
🤔🤔🤔
新屋仔路主 我建議下次唔好放石頭 會比人屈你係路霸。改為牽幾隻成年牛再上鎖 自己要用先拉開 牛認人的,會比主人拉動。邊個搞 邊個就等如偷牛/虐畜。
😅😅😅
可否由政府引用『官地收回條例』局部收回一些類似的私地❓
都可能有得諗🤔
@@lawyertcchan 這類情況,在新界已屢見不鮮,最近紅磡必架圍也遭封路,連停車場想走車,也遭索$5,000鉅額開閘費😥
特區政府不應再就手❗
@@tamdavid8311 紅磡封路案件我也知道🙏🏼
見錢開眼
完全係
今次有小小不清楚
原居民 非原居民 早係法定已不同
主要係陳氏祖堂嘅問題
香港政府指示新界鄉議局主席劉業强去處理新界村屋及契约民生紏纷問題責任呀!❤❤
政府絕對應該解決問題
你地內邊的車入了你地收泊費,為什麼前面的不可以收費最多劃車位收租就左阻你地的車入內
收到
政府用合理價錢收左佢條路,用黎做公眾路唔知又有冇尼個可能性呢
政府都可以咁做
放置大石不做通道違反土地用途已經可以強制收回,
IN US zoning law, this call easement, more then 10 years it's become comment easement usage way. local county also can legal reserve land, like old law " Indian reservation land." Indian owned but US federal government can right of easement.
Yes, we have the same concept in common law
EVA
🙏🏼🙏🏼🙏🏼
Resumption.
🙏🏼🙏🏼🙏🏼
Right of way前提係要無租約無管理
之前有曬租約租左俾蘆薈場
佢俾邊個用係租客既事
關我業主咩事
租俾蘆薈場用而佢俾村民用=/=業主直接同意俾村民用wor😅
主要係講合理期望
香港所有鄉親也係時候幫他們埋單了。
應該檢討政策
要政府介入去倾
政府絕對應該介入
其實咁樣根本就係勒索罪!
😡😡😡
25年來都有收錢現在收錢加租正常你地姓溫的車入了去就自己何可收泊車錢。陳氏內邊没有田地收車泊租那的人利益大
收到
香港政府能否收回所有的對公眾利益有影响的私人土地?
政府絕對應該介入
@@lawyertcchan 政府官員在執行政策時有畏首畏尾之嫌, 在花墟對付惡霸店主便可見一斑!
@@yudandan9056政府部門絕對要加緊執法‼️
乜唔係以經回歸左祖國懷抱咩,天下大地盡是中央人民政府
😅😅😅
經過風阻去,.人不準行。
人應該可以行但係車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