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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辛苦繳的納稅錢,養這一堆廢物,現在還想逃死,真的是太誇張了
對呀!死的不是自己家人當然廢死,不信換成自己家人,還會廢死。
有一個反例:小燈泡的媽媽,所以你的論證無效。按照你的講法,人家有小孩被殺,比你更有說服力,該閉嘴的是你跟那些按讚的盲從者。
😂😂按讚就是盲從喔,還是不合你的意就是盲從?
@@柱惠扈以偏概全,很棒欸
@@柱惠扈什麼是盲從啊!自以爲是的渣,當你親人被宰或你把宰殘,你再來🐔八叫
@@柱惠扈 小燈泡媽媽後面可是有當立委,沒有這個利益交換,我覺得她會不會贊成廢死有很大的爭議。而且大多數死者的家屬都是不贊成廢死的,不能只舉一個反例就要求全部人民都要廢死。
說犯罪者有病,但當他們要被處死,還不是怕的要死,而被他們害死的人,有害怕的權利嗎?連害怕的機會都沒有
政府只聽到犯罪人士的言論,沒聽80%😢人的心酸😢。善良的人只能在暗處哭泣😢
這個要廢死的政黨嫌好人死不夠多吧
判定又不槍決,要人民如何相信法律,公平正義蕩然無存。
只要發生在法官或所謂的廢死聯盟家人身上,看還會不會在廢死,絕對全數通過 明天判死
就問看看廢死聯盟願不願意帶替他們受刑,如果不願意,他們等於在說廢話,這些人等於變向的大惡之心
這些所謂大法官你有想到加害者對被害人造成多大的傷害嗎?我真的不知道這群法官是什麼東西,你為什麼要對加害者如此寬容、對受害人這樣殘忍?該怎麼罷免這些無能的大法官?
選綠色的覺悟
願所有遇害人晚上去找大法官跟廢死聯盟請求他們被奪走的人權
恐龍可恥
死的不是自己人就在廢話
殺人償命
這個政府 無正無義 又無能
有種殺人就要有種被殺,一命換一命天經地義,不懂是要廢死什麼?
私刑正義萬歲
私刑一個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有涉案、唯一被判死的依據是被刑求出來的自白書的嫌犯?
一群人假清高,真權力!為所欲為!
☺️要等37年,我還不如等牠開庭放火燒法院
@@喵的哩-j4c 你先去看看邱和順案相關的爭議 再來討論為什麼等了37年的問題
你覺得被關37年比較好嗎?你也可以先去研究這案件再來說這些話
法務部長怠忽職守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嗯真的本來就是啊
用選票才能證明我們的力量與無奈也才能為亡者申冤,否現社會只保護壞人沒看到傷心的人民!
沒用啦!當時殺警案後的選舉!塔綠斑喊個抗中保台,還不是大獲全勝!馬的!這八年來的司法不公,死的被害者,都比228多了!40%亂投票到幫兇,又要迫害者4年了。
來公投啊!
所以大法官要80%人民自己去私刑?
有些話,法官不方便說,只能....
敢私刑就要有送進看守所的心理準備,甚至死在獄中
法官很忙,有事自己解決
@@Taiwan17888殺人犯都不會死私刑為什麼會死,笑話
廢死不是由少數人來決定的
現在缺一名殺人犯去讓他們了解失去親人的痛苦。站在受害者同一線上再來說廢死。
法官死光光啦!
都是在保護壞人
阿那個整天打嘴炮的苗博雅咧?怎麼不見牠出來吠兩聲?
要感謝綠共
一群綠畜!
她廢死派的。
護黨犬。
因為大法官他家人沒事啊懂?
法律到底是保護壞人還是保護好人?
法律的存在一直都不是為了公平 是為了維持秩序
荒謬😠
希望在野黨能舉辦公投提案!
台灣沒有民主 沒有法治,有的只是有權力者最高
大民進黨時代👍 綠色大法官 感謝無腦綠支持🎉
清德宗了解一下😂😂😂
政府無能只會搞這個!
台灣社會敗壞,就是被他們少數人給害死的!難怪現在越來越多囂張的加害者!發生當下不凍結財產就算了!還給機會脫產!守法者人權在哪!?
在國外殺人者在審判時,如果查不到犯案前的任何精神醫療紀錄,法官是可以直接忽略精神失常的抗辯。甚至,就算事前有精神科就診紀錄,若加害人不積極接受治療,甚至自行放棄治療、服藥,這樣自主意識的行為,也可能被法官認為有一定的自主能力,那就有可能判定需要接受司法審判。在法治國家,嫌犯宣稱自己有精神病,是要接受司法審慎嚴謹的精神評估鑑定,不可能依照片面之詞。不像是台灣隨便在法庭上喊一下我精神病就沒事了。
票不能再亂投了⋯
對啊 如果殺人犯要人權的話 那麼死者的人權呢?還有我們這些守法百姓的人權呢???
下架民進黨、不適任法官、大法官、檢調,重建司法正義!
司法無能
40%支持的政府
燒法院😂😂😂⋯⋯
小心發言不然會被社危法
首先要搞清楚,法官不是上帝,不是神,憑甚麼一個人否決大多數的民意,這還叫人權國家?根本假民主~~
憲法是不是已經違背民意了?
三民自對陸正案一直靜悄悄?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在殺人犯殺死被害人時,被害人的憲法保障呢?大法官們,你們只管加害人的生存權,卻視而不見被害人的人民的生存權,這樣算不算違憲呢?我們是不是該這樣理解,當加害人經法律認定,為故意、預謀、惡意殺害他人,在奪取被害人憲法“理應優先保障”的善良人士的生存權時,同時間加害人的憲法保障生存權視同拋棄,未來不得以此抗辯申請釋憲?
種什麼因,的什麼果。當初票亂投,導致現在的社會不安。
法官也怕壞人!不統一能行嗎?
為什麼影片12分鐘的大法官講這個可以笑笑的???
有人在意被害人的人權嗎?TMD
死者家屬同心協力,綁架大法官家屬,在大法官面前殺他家屬,看他還願不願意廢死同意廢死的沒一個家屬受害的,這才是最糟糕的事實他們總是高高在上
怪大法官也沒用 黨的意志才是一切沒有黨的點頭 大法官能幹嘛
何不用公投解決?
政府都敢無視通過的以核養綠公投了,他們會在意公投?
上次有投了,但政府不認帳
台灣有民主?有的只是權力,有權力的人最高
綠營自己玩完了!
這個姓尤的,不知道是不是綠的
陸正,南無阿彌陀佛。
台灣有大法官嗎?
扭曲的人權觀念...
上天終將處分作惡的人,即使他們逃過了地上的法律!
罪魁禍首就是人口過剩,但沒人聽得進去
希望有人代天行道!
3:23 這個審判長的態度真的不佳。 如果政府沒有足夠的能力去約束這些人。就應該給他們相對應的懲罰。不是讓無辜的百姓去承受傷痛
繼續等繼續等不一定等到你死他還沒死呢
台灣的大法官是設來保護壞人的??
強烈要求這類被害家屬一起上街頭。。我相信一定有人會相挺幫你們抗議
☺️只要受害者不停牟殺法官,法官會努力找到生命的出口的
惡性殺人 ~ 殺 人 償 命 ! !
民黨廢的死行
不會自己私刑正義嗎?
好扯😢,這事給高層看看吧!
因為沒有殺死大法官的親人還有廢死的親人..
無理!
台灣人優先, 立刻舉辦全民公投: 蓋社宅 , 廢死等重要議題.
無官權的人的生命權都是空氣,有官權的生命權都是民意,不都是這樣愚弄百姓嗎?難不成那些官是想自己殺人時不用償命嗎?別人養育的開銷不重要,他的官權就和民意一樣重要,枉費憲法保障生命權的目的,還要判決時看看違不違憲
大法官你不是神!
如果法律沒辦法使受害者獲得該有的正義,法律將漸漸形同虛設,人民將不再相信司法機關,走上自己討公道的路線(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
為什麼廢死卻不要廢「應注意未注意」?
各位重點錯了吧,要罵的是那些廢死給政府施壓的人,不是政府
冤魂趕快去找大法官,去找法務部長!
大法官:難道法律一定要跟著民意走嗎?😎
這什麼世界啊!!!
法律果然是保護壞人的存在
殺死人者償命,才是公平正義。
反正還有40%支持嘛...爛
這八年,守法者的人權?死的都比228多了
同情這位老人家1、兒子被害2、一輩子囚禁在仇恨裡
你好偉大齁,換位試一下要不要?
@@趙先生-x3q都說「同情」了~這不就表示他(她)也認同並表也會活在仇恨裡了~肯定是反廢死的~😠
很像大法官對受害家屬官方客套話
大法官是民進黨欽點 居然說他 啥⋯ 管你說啥 酬庸角頭得照辦
龍法官:我就是恐龍啊!不然你們大眾能咬我嗎?
☺️沒S刑為啥不能等牠開庭放火?你沒事的啦
可憐的家屬
法律如果無法滿足社會上多數人對於正義的期待,那還有什麼公平可言?無論廢死背後有什麼樣的哲學理由,那終究只是曲高和寡的陽春白雪。活在學術象牙塔內的法學專家們,你們並沒有比普羅大眾更懂什麼是正義,因為你們之所以能夠在那個位置,最大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你比一般人努力,而是一連串的機運造就了現在的你。法律最一開始的概念就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躲在人道主義背後的你,才是遠離人性最遠的存在,充其量只是顯擺學問,試圖讓自己看起來高人一等。哲學脫離了人生,那便索然無味,法律遠離了人性,那就只是故弄玄虛。
所以警察過那麼久還是一樣爛
爲了強說台灣是仿效先進國家?
蔡阿姨來保護你😂
苗博雅出來踢球啦,嘴巴安靜囉😮
很簡單丫,因為事情不是發生在那些法官身上~
民進黨不在乎~~
提供一個概念:倖存者偏差
屠殺法官的話,我就不信法官還敢一直說廢死這個問題?就看大家敢不敢這麼做!
一堆人沒看完紀錄片⋯,重點在說警方逼供做偽證啦⋯⋯。
就一堆沒腦的 影片都不看完 就下定論 真是夠了
四十趴[ˇ本來就是搞廢死呀有什麼奇怪
用陸正案這麼有爭議的案例來講是要?
就我看完影片來說 邱和順坐冤獄30幾年了 真正的犯人還在外頭 刑大也是亂來 沒找到真正犯罪的人就宣布破案
現在很多都被拍到的兇殺案!特定媒體都喜歡用極少數模糊案件,來掩蓋!
再挺民進黨阿,業力一個接一個爆
暇覓郎選欸?
不但不能廢除,還要下修年齡。😢
聽不懂啥意思
哈哈,民主社會
首先要搞清楚:司法本身就不是由民意決定,所以批評違背民意,本身就是邏輯錯誤、民粹法盲,毫無道理。最喜歡根據民意判定罪犯生死的,是共產黨的公審大會,在文革時期很流行。各位如果懷念那個時代,請自行去對岸體驗。
民主國家 本就是以多數民意為主。司法總統任命,司法聽從總統,也就是說,總統違背民意。你還真綠共產主義思想啊。民主國家,執政黨政府是人民公僕!去讀點書。
你的思想跟紅衛兵有甚麼不一樣,黨說的算
你才要搞清楚,先有人才有家,有家才有國。而人跟人生活就要遵守共同的規範,法則是規範人民最低限度的道德,換言之法本來就是集大眾之民意所成,不合時宜的法本來就該與時俱進的修正。至於你所謂的民粹法盲、根據民意判定…,建議你可以瞭解一下現在正在推行的國民法官制度,或許有一天你也會當到。
@@月容-i8y 你對憲政與民主的觀念非常落伍,很不幸地,你這種法盲在台灣佔多數。根據你的理由,納粹黨在德國贏得選舉佔了絕對多數,他們的政策是反猶也獲得民意支持,所以大家應該尊重民意,把猶太人送進毒氣室。
殺人償命 別廢話一堆
我辛苦繳的納稅錢,養這一堆廢物,現在還想逃死,真的是太誇張了
對呀!死的不是自己家人當然廢死,不信換成自己家人,還會廢死。
有一個反例:小燈泡的媽媽,所以你的論證無效。按照你的講法,人家有小孩被殺,比你更有說服力,該閉嘴的是你跟那些按讚的盲從者。
😂😂按讚就是盲從喔,還是不合你的意就是盲從?
@@柱惠扈以偏概全,很棒欸
@@柱惠扈什麼是盲從啊!自以爲是的渣,當你親人被宰或你把宰殘,你再來🐔八叫
@@柱惠扈 小燈泡媽媽後面可是有當立委,沒有這個利益交換,我覺得她會不會贊成廢死有很大的爭議。而且大多數死者的家屬都是不贊成廢死的,不能只舉一個反例就要求全部人民都要廢死。
說犯罪者有病,但當他們要被處死,還不是怕的要死,而被他們害死的人,有害怕的權利嗎?連害怕的機會都沒有
政府只聽到犯罪人士的言論,沒聽80%😢人的心酸😢。善良的人只能在暗處哭泣😢
這個要廢死的政黨嫌好人死不夠多吧
判定又不槍決,要人民如何相信法律,公平正義蕩然無存。
只要發生在法官或所謂的廢死聯盟家人身上,看還會不會在廢死,絕對全數通過 明天判死
就問看看廢死聯盟願不願意帶替他們受刑,如果不願意,他們等於在說廢話,這些人等於變向的大惡之心
這些所謂大法官你有想到加害者對被害人造成多大的傷害嗎?我真的不知道這群法官是什麼東西,你為什麼要對加害者如此寬容、對受害人這樣殘忍?該怎麼罷免這些無能的大法官?
選綠色的覺悟
願所有遇害人晚上去找大法官跟廢死聯盟請求他們被奪走的人權
恐龍可恥
死的不是自己人就在廢話
殺人償命
這個政府 無正無義 又無能
有種殺人就要有種被殺,一命換一命天經地義,不懂是要廢死什麼?
私刑正義萬歲
私刑一個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有涉案、唯一被判死的依據是被刑求出來的自白書的嫌犯?
一群人假清高,真權力!為所欲為!
☺️要等37年,我還不如等牠開庭放火燒法院
@@喵的哩-j4c 你先去看看邱和順案相關的爭議 再來討論為什麼等了37年的問題
你覺得被關37年比較好嗎?你也可以先去研究這案件再來說這些話
法務部長怠忽職守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嗯真的本來就是啊
用選票才能證明我們的力量與無奈也才能為亡者申冤,否現社會只保護壞人沒看到傷心的人民!
沒用啦!
當時殺警案後的選舉!
塔綠斑喊個抗中保台,
還不是大獲全勝!
馬的!
這八年來的司法不公,
死的被害者,都比228多了!
40%亂投票到幫兇,
又要迫害者4年了。
來公投啊!
所以大法官要80%人民自己去私刑?
有些話,法官不方便說,只能....
敢私刑就要有送進看守所的心理準備,甚至死在獄中
法官很忙,有事自己解決
@@Taiwan17888殺人犯都不會死私刑為什麼會死,笑話
廢死不是由少數人來決定的
現在缺一名殺人犯去讓他們了解失去親人的痛苦。
站在受害者同一線上再來說廢死。
法官死光光啦!
都是在保護壞人
阿那個整天打嘴炮的苗博雅咧?
怎麼不見牠出來吠兩聲?
要感謝綠共
一群綠畜!
她廢死派的。
護黨犬。
因為大法官他家人沒事啊
懂?
法律到底是保護壞人還是保護好人?
法律的存在一直都不是為了公平 是為了維持秩序
荒謬😠
希望在野黨能舉辦公投提案!
台灣沒有民主 沒有法治,有的只是有權力者最高
大民進黨時代👍 綠色大法官 感謝無腦綠支持🎉
清德宗了解一下😂😂😂
政府無能只會搞這個!
台灣社會敗壞,
就是被他們少數人給害死的!
難怪現在越來越多囂張的加害者!
發生當下不凍結財產就算了!
還給機會脫產!
守法者人權在哪!?
在國外殺人者在審判時,如果查不到犯案前的任何精神醫療紀錄,法官是可以直接忽略精神失常的抗辯。
甚至,就算事前有精神科就診紀錄,若加害人不積極接受治療,甚至自行放棄治療、服藥,這樣自主意識的行為,也可能被法官認為有一定的自主能力,那就有可能判定需要接受司法審判。
在法治國家,嫌犯宣稱自己有精神病,是要接受司法審慎嚴謹的精神評估鑑定,不可能依照片面之詞。
不像是台灣隨便在法庭上喊一下我精神病就沒事了。
票不能再亂投了⋯
對啊 如果殺人犯要人權的話 那麼死者的人權呢?還有我們這些守法百姓的人權呢???
下架民進黨、不適任法官、大法官、檢調,重建司法正義!
司法無能
40%支持的政府
燒法院😂😂😂⋯⋯
小心發言不然會被社危法
首先要搞清楚,法官不是上帝,不是神,憑甚麼一個人否決大多數的民意,這還叫人權國家?根本假民主~~
憲法是不是已經違背民意了?
三民自對陸正案一直靜悄悄?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在殺人犯殺死被害人時,被害人的憲法保障呢?
大法官們,你們只管加害人的生存權,卻視而不見被害人的人民的生存權,這樣算不算違憲呢?
我們是不是該這樣理解,
當加害人經法律認定,為故意、預謀、惡意殺害他人,在奪取被害人憲法“理應優先保障”的善良人士的生存權時,同時間加害人的憲法保障生存權視同拋棄,未來不得以此抗辯申請釋憲?
種什麼因,的什麼果。
當初票亂投,導致現在的社會不安。
法官也怕壞人!不統一能行嗎?
為什麼影片12分鐘的大法官講這個可以笑笑的???
有人在意被害人的人權嗎?TMD
死者家屬同心協力,綁架大法官家屬,在大法官面前殺他家屬,看他還願不願意廢死
同意廢死的沒一個家屬受害的,這才是最糟糕的事實
他們總是高高在上
怪大法官也沒用 黨的意志才是一切
沒有黨的點頭 大法官能幹嘛
何不用公投解決?
政府都敢無視通過的以核養綠公投了,他們會在意公投?
上次有投了,但政府不認帳
台灣有民主?有的只是權力,有權力的人最高
綠營自己玩完了!
這個姓尤的,不知道是不是綠的
陸正,南無阿彌陀佛。
台灣有大法官嗎?
扭曲的人權觀念...
上天終將處分作惡的人,即使他們逃過了地上的法律!
罪魁禍首就是人口過剩,但沒人聽得進去
希望有人代天行道!
3:23 這個審判長的態度真的不佳。 如果政府沒有足夠的能力去約束這些人。就應該給他們相對應的懲罰。不是讓無辜的百姓去承受傷痛
繼續等繼續等不一定等到你死他還沒死呢
台灣的大法官是設來保護壞人的??
強烈要求這類被害家屬一起上街頭。。我相信一定有人會相挺幫你們抗議
☺️只要受害者不停牟殺法官,法官會努力找到生命的出口的
惡性殺人 ~
殺 人 償 命 ! !
民黨廢的死行
不會自己私刑正義嗎?
好扯😢,這事給高層看看吧!
因為沒有殺死大法官的親人還有廢死的親人..
無理!
台灣人優先, 立刻舉辦全民公投: 蓋社宅 , 廢死等重要議題.
無官權的人的生命權都是空氣,有官權的生命權都是民意,不都是這樣愚弄百姓嗎?難不成那些官是想自己殺人時不用償命嗎?別人養育的開銷不重要,他的官權就和民意一樣重要,枉費憲法保障生命權的目的,還要判決時看看違不違憲
大法官你不是神!
如果法律沒辦法使受害者獲得該有的正義,
法律將漸漸形同虛設,
人民將不再相信司法機關,走上自己討公道的路線(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
為什麼廢死卻不要廢「應注意未注意」?
各位重點錯了吧,要罵的是那些廢死給政府施壓的人,不是政府
冤魂趕快去找大法官,去找法務部長!
大法官:難道法律一定要跟著民意走嗎?😎
這什麼世界啊!!!
法律果然是保護壞人的存在
殺死人者償命,才是公平正義。
反正還有40%支持嘛...爛
這八年,守法者的人權?
死的都比228多了
同情這位老人家
1、兒子被害
2、一輩子囚禁在仇恨裡
你好偉大齁,換位試一下要不要?
@@趙先生-x3q
都說「同情」了~
這不就表示他(她)也認同並表也會活在仇恨裡了~
肯定是反廢死的~😠
很像大法官對受害家屬官方客套話
大法官是民進黨欽點 居然說他 啥⋯ 管你說啥 酬庸角頭得照辦
龍法官:我就是恐龍啊!不然你們大眾能咬我嗎?
☺️沒S刑為啥不能等牠開庭放火?你沒事的啦
可憐的家屬
法律如果無法滿足社會上多數人對於正義的期待,那還有什麼公平可言?無論廢死背後有什麼樣的哲學理由,那終究只是曲高和寡的陽春白雪。
活在學術象牙塔內的法學專家們,你們並沒有比普羅大眾更懂什麼是正義,因為你們之所以能夠在那個位置,最大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你比一般人努力,而是一連串的機運造就了現在的你。法律最一開始的概念就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躲在人道主義背後的你,才是遠離人性最遠的存在,充其量只是顯擺學問,試圖讓自己看起來高人一等。哲學脫離了人生,那便索然無味,法律遠離了人性,那就只是故弄玄虛。
所以警察過那麼久還是一樣爛
爲了強說台灣是仿效先進國家?
蔡阿姨來保護你😂
苗博雅出來踢球啦,嘴巴安靜囉😮
很簡單丫,因為事情不是發生在那些法官身上~
民進黨不在乎~~
提供一個概念:倖存者偏差
屠殺法官的話,我就不信法官還敢一直說廢死這個問題?就看大家敢不敢這麼做!
一堆人沒看完紀錄片⋯,重點在說警方逼供做偽證啦⋯⋯。
就一堆沒腦的 影片都不看完 就下定論 真是夠了
四十趴[ˇ本來就是搞廢死呀有什麼奇怪
用陸正案這麼有爭議的案例來講是要?
就我看完影片來說 邱和順坐冤獄30幾年了 真正的犯人還在外頭 刑大也是亂來 沒找到真正犯罪的人就宣布破案
現在很多都被拍到的兇殺案!
特定媒體都喜歡用極少數模糊案件,
來掩蓋!
再挺民進黨阿,業力一個接一個爆
暇覓郎選欸?
不但不能廢除,還要下修年齡。😢
聽不懂啥意思
哈哈,民主社會
首先要搞清楚:司法本身就不是由民意決定,所以批評違背民意,本身就是邏輯錯誤、民粹法盲,毫無道理。最喜歡根據民意判定罪犯生死的,是共產黨的公審大會,在文革時期很流行。各位如果懷念那個時代,請自行去對岸體驗。
民主國家 本就是以多數民意為主。司法總統任命,司法聽從總統,也就是說,總統違背民意。你還真綠共產主義思想啊。民主國家,執政黨政府是人民公僕!去讀點書。
你的思想跟紅衛兵有甚麼不一樣,黨說的算
你才要搞清楚,先有人才有家,有家才有國。而人跟人生活就要遵守共同的規範,法則是規範人民最低限度的道德,換言之法本來就是集大眾之民意所成,不合時宜的法本來就該與時俱進的修正。至於你所謂的民粹法盲、根據民意判定…,建議你可以瞭解一下現在正在推行的國民法官制度,或許有一天你也會當到。
@@月容-i8y 你對憲政與民主的觀念非常落伍,很不幸地,你這種法盲在台灣佔多數。根據你的理由,納粹黨在德國贏得選舉佔了絕對多數,他們的政策是反猶也獲得民意支持,所以大家應該尊重民意,把猶太人送進毒氣室。
殺人償命 別廢話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