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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分配原則,分配比例是表面,關鍵是分配比例的「合約文字敘述」。「基準容積率由地主們分配55%,建商分配45%,獎勵容積由地主們分配45%,建商分配55%,或保證不低於多少坪。」其中,基準容積在市府官網可查,獎勵容積事涉商業隱私查詢不到,換言之:如何分配都是建商說了算。再加上「或保證不低於多少坪」這句話,只要建商給的坪數不小於該保證坪數,建商都不算違約!知道自己那裏錯了嗎?這種合約可以簽嗎?
我最擔心的就是這些估價師不公正
一下講市場上價值,一下又說看坪數,反正都是你說了算😮
千萬不要走上「權利變換」的都更,千萬不要!
1樓實際上就是有那個價值,買1樓和買樓上大約差一倍甚至兩倍..所以建商不要說我只看你土地
請問搬離都更房子不用的家俱可以留在下來不搬走嗎?謝謝你
可以,建商就當垃圾處理,會簽切結書
頂樓加蓋本來就是違建,憑3小要多分ㄧ層樓
買頂加的時候單價有比較高啊,代表有價值阿,當然要多分😂
建商要的是土地,而頂樓加蓋或老建物,都是要拆除的廢棄物。
分多或分少的關鍵是合約和土地面積,不是老舊建物面積。
假設公寓40年,多別人一層40年應該也夠了吧,公寓頂樓本來就是屬於這棟樓全體住戶共同可以使用的😊
本來就是
有很大問題??? 1坪換1坪 是 土地持份後 1坪換1坪? 還是房屋權狀1坪換1坪例如公寓5層土地是20坪....每戶土地持份才4坪....1坪換1坪? 房子變4坪??若建物權狀1坪換1坪......權狀14坪....1坪換1坪才14坪....可是目前舊公寓都蓋到滿 使用有19坪若換新屋...建蔽率65%...14坪x65%=9.1坪.....越換越小
不懂就不要亂寫喔
@@FaithWu2他就是不懂,所以他才會問!你懂,你為何不教導他?
都更,是都市更新,老房子的房屋稅隨著屋齡久最終會歸零,加上老房子外觀老舊市容不佳,所以市府提出「免費給予都更案獎勵容積」,鼓勵市民申辦都更。建商看在自己不需要購買土地,出3份的工料錢,拿回2份的新屋和免費的土地,將新屋以舊屋價的1倍賣出可獲取暴利,就收買特定人士用「一坪舊屋換一坪新屋」的口號,幫地主洗腦!沒有專精認知的地主們,看在一坪舊屋免費換一坪新屋,還可免費獲獲得一個有建物權狀的汽車停車位,在貪小失大的狀態下愚蠢的簽訂合建契約。這就是都更的概要。因吃過虧的地主將心得轉知,致都更合建難以推動,行政當局就推出危老改建,地主的下場會像都更合建一樣,虧大了。如何才不會虧大了?關鍵在合約!延聘律師可防止被騙嗎?難!你能明著聘甲律師,他就不能收買甲律師嗎?
地主要賺建商也要賺啊
這樣也能算估價師?噗 再回去多學幾年再出來吧
房地分配原則,分配比例是表面,關鍵是分配比例的「合約文字敘述」。
「基準容積率由地主們分配55%,建商分配45%,獎勵容積由地主們分配45%,建商分配55%,或保證不低於多少坪。」
其中,基準容積在市府官網可查,獎勵容積事涉商業隱私查詢不到,換言之:如何分配都是建商說了算。
再加上「或保證不低於多少坪」這句話,只要建商給的坪數不小於該保證坪數,建商都不算違約!
知道自己那裏錯了嗎?這種合約可以簽嗎?
我最擔心的就是這些估價師不公正
一下講市場上價值,一下又說看坪數,反正都是你說了算😮
千萬不要走上「權利變換」的都更,千萬不要!
1樓實際上就是有那個價值,買1樓和買樓上大約差一倍甚至兩倍..所以建商不要說我只看你土地
請問搬離都更房子不用的家俱可以留在下來不搬走嗎?謝謝你
可以,建商就當垃圾處理,會簽切結書
頂樓加蓋本來就是違建,憑3小要多分ㄧ層樓
買頂加的時候單價有比較高啊,代表有價值阿,當然要多分😂
建商要的是土地,而頂樓加蓋或老建物,都是要拆除的廢棄物。
分多或分少的關鍵是合約和土地面積,不是老舊建物面積。
假設公寓40年,多別人一層40年應該也夠了吧,公寓頂樓本來就是屬於
這棟樓全體住戶共同可以使用的😊
本來就是
有很大問題???
1坪換1坪 是 土地持份後 1坪換1坪? 還是房屋權狀1坪換1坪
例如公寓5層土地是20坪....每戶土地持份才4坪....1坪換1坪? 房子變4坪??
若建物權狀1坪換1坪......權狀14坪....1坪換1坪才14坪....可是目前舊公寓都蓋到滿 使用有19坪
若換新屋...建蔽率65%...14坪x65%=9.1坪.....越換越小
不懂就不要亂寫喔
@@FaithWu2他就是不懂,所以他才會問!
你懂,你為何不教導他?
都更,是都市更新,老房子的房屋稅隨著屋齡久最終會歸零,加上老房子外觀老舊市容不佳,所以市府提出「免費給予都更案獎勵容積」,鼓勵市民申辦都更。
建商看在自己不需要購買土地,出3份的工料錢,拿回2份的新屋和免費的土地,將新屋以舊屋價的1倍賣出可獲取暴利,就收買特定人士用「一坪舊屋換一坪新屋」的口號,幫地主洗腦!
沒有專精認知的地主們,看在一坪舊屋免費換一坪新屋,還可免費獲獲得一個有建物權狀的汽車停車位,在貪小失大的狀態下愚蠢的簽訂合建契約。
這就是都更的概要。
因吃過虧的地主將心得轉知,致都更合建難以推動,行政當局就推出危老改建,地主的下場會像都更合建一樣,虧大了。
如何才不會虧大了?關鍵在合約!延聘律師可防止被騙嗎?難!
你能明著聘甲律師,他就不能收買甲律師嗎?
地主要賺建商也要賺啊
這樣也能算估價師?噗 再回去多學幾年再出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