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曝光! 撿到皮夾被告侵占求償15.2萬 法官駁回|TVBS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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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25 ส.ค. 2024
  • #皮夾#侵占#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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ความคิดเห็น • 1.9K

  • @taiallen168
    @taiallen168 2 ปีที่แล้ว +1742

    就是有這種人
    難怪善心越來越少
    只剩冷眼旁觀者

    • @yoorana1302
      @yoorana1302 2 ปีที่แล้ว +13

      要幫忙也要動腦。

    • @TheGackt369
      @TheGackt369 2 ปีที่แล้ว +100

      中國就是一堆這種碰瓷的才導致路人都冷眼旁觀不想攤上麻煩事

    • @user-km4yg7wn3v
      @user-km4yg7wn3v 2 ปีที่แล้ว +54

      這個社會生病了

    • @a0930080798
      @a0930080798 2 ปีที่แล้ว +101

      @@yoorana1302 就算動腦 別人一樣搞你
      你雖然沒罪 但被搞幾次 我就不信還會幫忙撿

    • @user-vc5px4rk1n
      @user-vc5px4rk1n 2 ปีที่แล้ว +69

      人比鬼恐怖

  • @a0983762314
    @a0983762314 2 ปีที่แล้ว +139

    除夕夜掉了錢包(裡面放辛苦一整年的年終獎金)真的欲哭無淚,到派出所備案時,警察說已經有民眾撿到送過來了,分文不少,真的是很感謝當時的先生!

    • @YU_6627
      @YU_6627 ปีที่แล้ว +2

      年終不趕快把它丟進ATM哈哈

    • @user-tf6du8io8s
      @user-tf6du8io8s ปีที่แล้ว

      阿你是不是沒包個幾萬 讓他紅一下?
      🤣

    • @tako-uo4rr
      @tako-uo4rr ปีที่แล้ว +1

      可以用薪轉帳戶匯

    • @user-uk4pk9ew5e
      @user-uk4pk9ew5e ปีที่แล้ว +2

      感謝,那給一成啊!

    • @user-sq5wm3mm2b
      @user-sq5wm3mm2b ปีที่แล้ว

      你沒有說怎麼皮夾少了一百萬嗎XDDDDD

  • @Sapphire9453
    @Sapphire9453 2 ปีที่แล้ว +1226

    既然如此 就不用客氣和對方直接索取 10%報酬~

    • @user-pv7sd6ps7j
      @user-pv7sd6ps7j 2 ปีที่แล้ว +99

      法律規定是30%哦

    • @zt7417
      @zt7417 2 ปีที่แล้ว +40

      @@user-pv7sd6ps7j 10%

    • @user-qp6tu6dz6t
      @user-qp6tu6dz6t 2 ปีที่แล้ว +88

      😅😅😅
      別爭了
      10%+30%
      40%😅😅😅

    • @user-ur9xm3ds6p
      @user-ur9xm3ds6p 2 ปีที่แล้ว +73

      @@user-qp6tu6dz6t乾脆直接 弄成整數50%好了

    • @user-qp6tu6dz6t
      @user-qp6tu6dz6t 2 ปีที่แล้ว +33

      @@user-ur9xm3ds6p
      👍👍👍你……你……你……可以喔🤣🤣🤣

  • @user-hk5rb1nf1d
    @user-hk5rb1nf1d 2 ปีที่แล้ว +532

    民事庭法官還會發現失主後來提供的皮夾證物與原來的皮夾不一樣, 這個法官很讚哦! 聰明又認真.

    • @oldwatchman-jc3rh
      @oldwatchman-jc3rh 2 ปีที่แล้ว +28

      這應該算基本的。
      一般人可能不太了解法官判案過程,法官開庭前都會花很多時間看案件卷宗跟證據,很多時候早已經有自由心證,知道大概要怎判了,開庭時當事人說的有時只是當參考而已。
      台灣司法是卷證併送制度,開庭前法官就會先看完卷宗跟證據,導致容易造成法官在心底有未審先判的情況。
      不像國外,法官可能開庭時才會看到卷宗跟證據,開庭時心裏比較不會抱有成見。
      這是制度問題,跟法官本身好壞沒多大關係。
      可能也因為這樣,你若進到法官或書記官的辦公室,新案加上舊案,常常可以看到堆積如山的卷宗。
      其實台灣認真的法官很多,恐龍法官真的只是少數。

    • @user-fq5ys5tf6s
      @user-fq5ys5tf6s 2 ปีที่แล้ว +11

      因為拾取人有送警局,遺失物都要拍照存證的所以卷宗裡都有資料照片

    • @templar770402
      @templar770402 2 ปีที่แล้ว +2

      @@oldwatchman-jc3rh 放屁,法官一般不會看卷。

    • @templar770402
      @templar770402 2 ปีที่แล้ว

      @@user-fq5ys5tf6s 放屁,哪有人在拍照,拍照是少數。

    • @maplechang9779
      @maplechang9779 2 ปีที่แล้ว +5

      @@templar770402 你是法官嗎?怎麼知道不會看

  • @user-mu4yp3ze6u
    @user-mu4yp3ze6u 2 ปีที่แล้ว +966

    可以告失主誣告,求償15萬,以示公平

    • @user-dd2gr1bd8k
      @user-dd2gr1bd8k 2 ปีที่แล้ว +115

      也是 被白告 反告回去合理! 哪有他單獨爽

    • @user-tu9no5if8o
      @user-tu9no5if8o 2 ปีที่แล้ว +13

      +1

    • @wangkuohuai113
      @wangkuohuai113 2 ปีที่แล้ว +50

      「誣告」的成立要件,是失主用偽造的證據提告,誣告罪才能成立。
      如果失主沒用偽造的證據提告,反控誣告罪不會成立。

    • @user-tu9no5if8o
      @user-tu9no5if8o 2 ปีที่แล้ว +29

      wang kuohuai 那怎麼佐證他的證據是偽造的?而且偽造證詞這樣不算嗎?

    • @user-iw8ug9bk1q
      @user-iw8ug9bk1q 2 ปีที่แล้ว +7

      我都直接踢到旁邊

  • @user-gh8on8dk6v
    @user-gh8on8dk6v 2 ปีที่แล้ว +814

    這是詐騙的手法,像故意掉包包,錢包等只要一撿起來,對方就會說裡面有多少多少錢

    • @MrAluyang
      @MrAluyang 2 ปีที่แล้ว +33

      同感!

    • @user-fm6cu2fo3x
      @user-fm6cu2fo3x 2 ปีที่แล้ว +83

      +1
      另據失主提告後的供詞及應對,更加相信失主是在詐騙 。

    • @a69CB
      @a69CB 2 ปีที่แล้ว +19

      法官:我聽你在唬爛

    • @user-el8vy9nr4i
      @user-el8vy9nr4i 2 ปีที่แล้ว +141

      其實說實話,如果我撿到那個皮夾,又想貪圖裡面的現金,那我直接抽走現金把皮夾丟掉就好了啊!為什麼還要送警察局?那不是自找麻煩嗎...?所以我相信願意交送警察局的,還是好人居多。

    • @laba1876
      @laba1876 2 ปีที่แล้ว +38

      皮夾能折四萬那要多大的才有辦法 也太瞎

  • @Pupy90386
    @Pupy90386 2 ปีที่แล้ว +180

    不要撿。如果是在超商。很安全。 就讓它放在那邊。 遺失主。自己會循線往回找的

    • @s5566sai
      @s5566sai 2 ปีที่แล้ว +7

      建議告知店員,讓店員收在櫃檯,因為超商都有監視器可以作證

    • @Brandonchill420
      @Brandonchill420 2 ปีที่แล้ว +3

      為什麼?法官都駁回了 不就代表拿了沒事?

    • @yagamilight594
      @yagamilight594 2 ปีที่แล้ว +9

      @@Brandonchill420 重點是怕被咬啊,比如你想說拿去派出所就沒事了,結果對方要告你,你還要跑法院考慮要不要辯護律師還是自訴都是麻煩啊

    • @user-sq5wm3mm2b
      @user-sq5wm3mm2b 2 ปีที่แล้ว +5

      @@Brandonchill420 要學會保護自己
      這次法官駁回,下次呢?
      而且從一開始被告,跑法院到駁回這一段時間
      一定被煩的心力交瘁

    • @sakurakao8795
      @sakurakao8795 2 ปีที่แล้ว +1

      @@Brandonchill420 檢察官都不起訴了,是 失主 又跑去民事庭 成案

  • @user-bq2rf8zk2l
    @user-bq2rf8zk2l 2 ปีที่แล้ว +80

    感謝有這種人 讓台灣人愛心越來越淡薄

  • @user-rw1dk9xp7v
    @user-rw1dk9xp7v 2 ปีที่แล้ว +105

    反正以後如果在路上看到皮夾都當作沒看見最省事 掉在超商的就直接報案等警察來拿 不然光跑法院就飽了....

  • @ZEN-mikazuki
    @ZEN-mikazuki 2 ปีที่แล้ว +435

    建議撿到錢包的人提告誣告
    可以跟對方索取精神賠償

    • @user-vl5vw2sc8o
      @user-vl5vw2sc8o 2 ปีที่แล้ว +9

      還有錢拿

    • @user-zb8tm4jg4o
      @user-zb8tm4jg4o 2 ปีที่แล้ว +15

      掉錢包是事實,不是捏造
      所以誣告罪告不成
      除非能證明錢包裏面沒錢,還提告撿錢包人侵佔

    • @ZEN-mikazuki
      @ZEN-mikazuki 2 ปีที่แล้ว +42

      我不是律師也不是法官
      不知道法官會怎麼判
      但網路上找的資料
      ▲刑法第169條(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證據,亦同。』
      ▲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期、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兩種誣告有三個共同點,
      1.提告時是否會讓『被誣告的人』,會有『刑事處罰』或『懲戒處分』的危險。也就是行為人基本上是向警察或檢察機關提出告訴或告發喔。
      2.提告的內容或事實是屬於『憑空捏造、虛構』
      3.提告時是否基於故意。

      因此,若像以下狀況,都可能不會構成刑法的誣告罪喔!
      V 並非是憑空捏造事實、證據、而是出於單純的合理懷疑有犯罪可能
      V提告的事情有一定原因根據,只是沒有存在積極證據能證明犯罪可能
      V 單純的對於告訴事實與法則理解的錯誤,其實並非刑事問題
      V 單純是針對民事提出訴訟爭執
      V 單純告錯人(非屬於刻意捏造的)
      要怎樣才能告誣告罪?
      誣告罪:依據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簡單的說,誣告罪必須是故意捏造不實的事情,意圖讓對方受到刑事上的懲罰,而向法官、檢察官或司法警察…等,有權受理刑事案件的公職人員提出才能成立。如果只是因誤會或懷疑而提告就不算,因為「引起他懷疑的事情是真的」,就像案例中彩香是因為義民常來家作客才懷疑,而義民來彩香家作客是「事實」,而非憑空捏造。
      被誣賴只能自認倒楣?
      不一定!誣告罪是最高可判七年的重罪,因此,要證明對方是憑空捏造,證據必須非常強大,否則你將無法證明他的「記錯、誤會」是假的。不過!這並不代表對方不會在訴訟期間或之後犯下其他的過錯,尤其是刑法的妨害名譽、或民法對名譽的人格權侵害…等,因此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先詢問專業律師的意見,也許就能討回公道的方式,比如侵害名譽權的精神賠償!!
      確實丟失錢包是事實
      但裡面有4.7萬現金不是捏造嗎?
      4.7萬別說短皮夾了
      放長皮夾都顯得很厚
      影片上來看 那根本不像裝有4.7萬該有的樣子
      總結即使證據不足 誣告罪不成立
      還是能從妨害名譽方面的精神補償嘗試

    • @user-zb8tm4jg4o
      @user-zb8tm4jg4o 2 ปีที่แล้ว +4

      @@ZEN-mikazuki 我不是以打臉用意回覆,單純就司法現實狀況留言
      其實我覺得類似這類,無法證明是否有真實遺失財物,司法機關就不該受理案件

    • @jaolun
      @jaolun 2 ปีที่แล้ว +1

      檢查官偵查庭就有權力不起訴吧!不知道怎麼搞的非得讓法官判?是要做出判例嘛!

  • @user-ILOVETAIWAN
    @user-ILOVETAIWAN 2 ปีที่แล้ว +60

    就是有這種人,好心撿到皮夾歸還還要被這樣對待,真是讓人心寒。

  • @s0912704633
    @s0912704633 2 ปีที่แล้ว +64

    怎麼感覺這個是最新的碰瓷作法阿.....這物主會不會故意丟在哪邊來坑人的.....上地檢署先說皮夾不見了..到民事法庭再說找到皮夾....有這麼剛好的....然後還可以款式不一樣....
    已經是100%確定說謊了.....根本就是想坑人想瘋了.....真的是 啪年當搞消郎.....

    • @ohking4476
      @ohking4476 2 ปีที่แล้ว +1

      這種是算蠻老的釣魚手法,跟路邊丟一筆錢等你撿完後告你侵占一樣的方式qq

  • @user-cy9eu5pv8b
    @user-cy9eu5pv8b 2 ปีที่แล้ว +61

    關鍵是 隨取卡 13張,不可能有8萬的總值,明顯說謊不打草稿。黑心了。反控誣告吧!讓良心行為能延續下去

  • @liuhark8957
    @liuhark8957 2 ปีที่แล้ว +46

    誰要撿阿 誰撿誰倒楣 已經很多很多案例了 掉的人都一直想污告 貪財 。非常惡劣

  • @user-cm9iw9ud2s
    @user-cm9iw9ud2s 2 ปีที่แล้ว +55

    在路上或商家店裡頭看到掉了的皮夾、包包等,我是絕對不會撿的!現在的社會已經是好心未必有好報,懂得感恩的人越來越少了,不知感恩也就算了,還反過來敲榨你一筆。

    • @user-vx5ll3uy4b
      @user-vx5ll3uy4b 2 ปีที่แล้ว +2

      其實裡面有三千萬。
      失主家裡十座山八座礦,不差這一點。
      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逾六個月,未經有受領權之人認領者,由拾得人取得其所有權。
      你錯過當千萬富翁的機會了。

  • @gary788108
    @gary788108 2 ปีที่แล้ว +20

    我真心覺得現在這個社會 大家真的不用太熱心 免得惹禍上身 幫撿東西說侵佔 CPR說你傷害 雷殘去扶 說你撞的 不雞婆都沒事!

  • @user-tz8ft3ud3n
    @user-tz8ft3ud3n 2 ปีที่แล้ว +278

    感覺跟機車腳踏墊上無緣無故被放個包包或箱子的詐騙手法一樣

    • @user-xw3nq7hq8m
      @user-xw3nq7hq8m 2 ปีที่แล้ว +12

      感覺很恐佈,以後你的車上多了包,就很麻煩,動了說你拿了,不動你怎騎車?最後只能一直叫(等)警察來拿走嗎?

    • @user-tz8ft3ud3n
      @user-tz8ft3ud3n 2 ปีที่แล้ว +10

      @@user-xw3nq7hq8m 是的,一開始就得錄影自證清白等到波力士大大來

    • @user-uk4dy7kn7s
      @user-uk4dy7kn7s 2 ปีที่แล้ว

      @@user-tz8ft3ud3n 不管怎麼處置都不可能會有責任

    • @MrAluyang
      @MrAluyang 2 ปีที่แล้ว

      先把他抓起來再說!爛詐騙手法

    • @user-gj5pr4cb3g
      @user-gj5pr4cb3g 2 ปีที่แล้ว

      遇上這種能直接報警嗎?

  • @user-pv6qi6mn1d
    @user-pv6qi6mn1d 2 ปีที่แล้ว +368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地上不只紅包不能亂撿,連皮包也最好閃遠一點

    • @user-fh4jo5fy8d
      @user-fh4jo5fy8d 2 ปีที่แล้ว +4

      悠遊卡也一樣

    • @user-uk4dy7kn7s
      @user-uk4dy7kn7s 2 ปีที่แล้ว +2

      @@user-fh4jo5fy8d 全程錄影就完全不會有事了

    • @user-fh4jo5fy8d
      @user-fh4jo5fy8d 2 ปีที่แล้ว +6

      @@user-uk4dy7kn7s 難說,搞不好人家覺得你自導自演

    • @user-uk4dy7kn7s
      @user-uk4dy7kn7s 2 ปีที่แล้ว +6

      @@user-fh4jo5fy8d 重點這是證據
      本來就是看證據說話

    • @hong8128
      @hong8128 2 ปีที่แล้ว

      你們不撿 我撿 傻傻你們

  • @xiaoyuanzhou716
    @xiaoyuanzhou716 2 ปีที่แล้ว +16

    告 原主汙告,這種行徑實在太可惡了,不謝謝別人 還想貪小便宜。

  • @chenalex3730
    @chenalex3730 2 ปีที่แล้ว +22

    遺失在超商內的皮夾~一般不是都會交給店員?等警察來簽巡守時交給他們就好.....

    • @user-op6br9yd1p
      @user-op6br9yd1p 2 ปีที่แล้ว +2

      喔拜託不要,到時候還要跟著去警局做拾獲遺失物的紀錄,浪費員工時間,還要調店監視器麻煩透了,當沒看見就好。

    • @user-hz3gp3ud7r
      @user-hz3gp3ud7r 2 ปีที่แล้ว

      其實直接報警叫警察來

  • @user-lc2qr1qm2m
    @user-lc2qr1qm2m 2 ปีที่แล้ว +304

    掉在超商就跟店員說讓店員處理就好了😆

    • @user-gj5pr4cb3g
      @user-gj5pr4cb3g 2 ปีที่แล้ว +5

      我也在超商寫防疫名單看到錢直接跟店員反應啊

    • @pjngx06269
      @pjngx06269 2 ปีที่แล้ว +18

      但可能店員也會挨告~ 因為那個人也可以說錢是店員拿走的~

    • @user-lc2qr1qm2m
      @user-lc2qr1qm2m 2 ปีที่แล้ว +13

      @@pjngx06269 不是掉在櫃檯嗎 在櫃檯監視器下打開點鈔 櫃檯有錄音🤔 其他地方就錄影存證囉

    • @pjngx06269
      @pjngx06269 2 ปีที่แล้ว +1

      @@user-lc2qr1qm2m GOOD

    • @yvnoej701
      @yvnoej701 2 ปีที่แล้ว +9

      就我在看,撿到的人確實有問題,一般人撿到,一定會跟店員說,但這人沒有,那他為什麼要送去警局呢?很簡單,因為是在超商,有錄影,基本上應該還有其他影像可以看吧,就我所知,現在超商的影片都很清楚,應該都是高清機子了吧,所以應該看的很清楚才對丫,哈哈哈哈~

  • @user-fm6cu2fo3x
    @user-fm6cu2fo3x 2 ปีที่แล้ว +179

    失主是故意丟給人家撿然後坑人的吧 !
    誰包裡帶著近5萬現金還會把皮夾忘在櫃檯上 ?
    光是近5萬現金硬塞皮夾就很不自然了 ! 那樣帶在身上真的很不舒服 !

    • @lonwei5970
      @lonwei5970 2 ปีที่แล้ว +10

      先把掉皮包的人打一頓再說。

    • @sonarchen361
      @sonarchen361 2 ปีที่แล้ว +29

      一般短皮夾放個四十張紙鈔就合不太起來了,還要放金融卡信用卡證件等等,根本不可能完全密合,這樣冤枉好心的人是非常不可取的事情

    • @user-cs1lx3cu7b
      @user-cs1lx3cu7b 2 ปีที่แล้ว

      失而復得大樂透,我真聰明,故意丟,讓人撿,再告竊盜,我是天才,賺錢搜一級

    • @user-cs1lx3cu7b
      @user-cs1lx3cu7b 2 ปีที่แล้ว

      另有車禍大樂透,筆電大樂透,碰瓷大樂透

    • @hcchiang7782
      @hcchiang7782 2 ปีที่แล้ว +2

      先說找不到又說找到了,光這句就輸一半了

  • @user-oi1zq5nh1h
    @user-oi1zq5nh1h 2 ปีที่แล้ว +15

    這個可以反告了。侵佔是刑事法官已經認定證據不足。所以滿足(故意)(憑空捏造事實)(意圖使人守刑事處分)誣吿罪成立。皮夾主人報案拾取人侵佔另外追加一條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都是刑法。當事的拾取人如果有看到你這篇文章。可以上網找資料或是律師詢問反告皮夾主人。別讓自己權利浪費掉了!也給貪得無厭的人一點教訓

    • @dddeppp
      @dddeppp 2 ปีที่แล้ว

      樓主的法律常識有待加強,法官只有判定證據不足,並非原告捏造事實、意圖使人守刑事處分,所以在誣告上完全無法成立,再來,倘若真的有誣告的話不用等被告反告回去,誣告本身屬公訴罪,真的有的話檢察官也會主動偵查,另外您指的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建議您先查查何謂:一罪不兩罰,第一條都過不了了還第二條?

    • @zob3412
      @zob3412 2 ปีที่แล้ว

      浪費時間浪費錢,何苦@@

    • @user-cr7ve7uz9t
      @user-cr7ve7uz9t 2 ปีที่แล้ว

      這已經造成撿皮包的人看到皮包會惶恐不安,得精神賠償加上罰寫我以後不會再去冤枉好人了

  • @SJsun
    @SJsun 2 ปีที่แล้ว +34

    學習到了!我之前撿到皮夾只想著送去警局,完全沒想到要錄影或是告知第三者,避免發生類似糾紛。

    • @oikamegh
      @oikamegh 2 ปีที่แล้ว +2

      很多情況都能這樣,例如你的車上突然有人放東西,在移動之前可以先拍照錄影

  • @lgp9997
    @lgp9997 2 ปีที่แล้ว +194

    齁齁,40多張千元大鈔要裝進折疊皮夾後,再裝一堆折價券,這折疊皮夾是小叮噹的嗎?不然怎可裝這樣多呢?

    • @a6313033
      @a6313033 2 ปีที่แล้ว +9

      其實我好奇的是40幾張千元大鈔會有人就這樣塞在短皮夾裡嗎?我是說不會更小心翼翼?還是說......

    • @terryhuang1641
      @terryhuang1641 2 ปีที่แล้ว +1

      。。可以的,很長時間我都裝八萬元,因為不願放家裡,怕還要跑來跑去拿取,最多再用三條橡皮筋綑綁二圈,裡面有身份證健保卡自然人憑證卡及二台車的行駕照,名片和五張小相片同名片一樣大小等等一堆東西,若是四萬元,根本沒有任何問題。

    • @TCY0412
      @TCY0412 2 ปีที่แล้ว +7

      @@terryhuang1641 不要唬爛,誰沒事會帶這麼多錢,還特地用橡皮筋綁,妳怎麼不說把家產帶在身上。

    • @Wewi9967
      @Wewi9967 2 ปีที่แล้ว

      明顯就是要坑對方錢,最新型態的詐騙

    • @user-ci5xb4fz9v
      @user-ci5xb4fz9v 2 ปีที่แล้ว +2

      @@TCY0412 我以為大家跟我一樣月初領個幾萬放身上這樣就不用一直跑小七了

  • @shiaen5399
    @shiaen5399 2 ปีที่แล้ว +38

    為避免不必要的紛爭看到遺失物不碰不撿不理他最好,好心被當驢肝肺

    • @yoorana1302
      @yoorana1302 2 ปีที่แล้ว +2

      好心好意要有衝突嗎,
      報警就好了有保障又可以做好事。

    • @shieldnvidia4500
      @shieldnvidia4500 2 ปีที่แล้ว +1

      @@yoorana1302 你說的對
      不過就是有些有心人惡意破壞信任,不論是像這樣類似詐騙手法或者裝好心的人

    • @user-xv2ko1be3z
      @user-xv2ko1be3z 2 ปีที่แล้ว +2

      @@yoorana1302 ==哪來好事 報警可能要留個資還可能要作筆錄 遇到會謝謝你的無話可說 遇到這種 不理他還比較實在 台灣法律只保護壞人 這一點你要記住

    • @yoorana1302
      @yoorana1302 2 ปีที่แล้ว

      @@user-xv2ko1be3z 報警沒筆錄個資是查你何誰人也。

    • @yuetfung5251
      @yuetfung5251 2 ปีที่แล้ว

      @@yoorana1302 電話號碼不算個資??

  • @user-masun06266
    @user-masun06266 2 ปีที่แล้ว +14

    前兩天地區社團也發生一樣的事情
    外送的小姐姐撿到掉在馬路上的錢包,順手送去警察局,也是被對方告侵占
    以後不管紅包還錢包我都不敢撿了= =

    • @see233578
      @see233578 2 ปีที่แล้ว

      當然是撿走花掉阿 傻傻

  • @MrYaomingchen
    @MrYaomingchen 2 ปีที่แล้ว +21

    控告拾獲者求取高額賠償
    完全符合台灣價值的核心

    • @user-fy4be7qf8z
      @user-fy4be7qf8z 2 ปีที่แล้ว

      那拾獲者和法官 都違背台灣價質核心 ?

  • @anyao6949
    @anyao6949 2 ปีที่แล้ว +77

    之前撿過也是對方說少錢,雖然沒找我討啦...
    我是店家有監視器為證,但通知警察說希望可以來店裡拿這樣對我來說比較保險,但警察叫我我送過去,這段時間錢包在我身上就很尷尬,導致後來警察要一直來問跟看監視器,還跑去警察局做筆錄,明明就跟我沒什麼關係我還要跑來跑去一整個很麻煩...

    • @user-pz7lm9qc2p
      @user-pz7lm9qc2p 2 ปีที่แล้ว +12

      真的,明明就很簡單,卻要搞得那麼複雜。

    • @user-zj6hk4rz7q
      @user-zj6hk4rz7q 2 ปีที่แล้ว +11

      失主不想給一成搞這一招

    • @brucelin8950
      @brucelin8950 2 ปีที่แล้ว +9

      丟原地就好😂
      人家原路找說不定就沒這些問題

    • @anyao6949
      @anyao6949 2 ปีที่แล้ว +1

      其實這個失主是好人啦,他沒有覺得是我拿的也覺得算了,只是警察很堅持想要找到犯人...所以我們兩個就一直往警局跑-.-

    • @jk40869
      @jk40869 2 ปีที่แล้ว

      有遇過類似的事情,不過我直接當無視發生不理它,任由皮包在地上,後來警察依附近監視器找我來問話,我就回沒見過(當我無視那個錢包時刻起確實等於沒見過)......聽警方說遺失地點沒監視器,也沒找到報案者遺失物(恭喜失主脫離苦海,不用再想著要陷害好心人)

  • @mongurshenhsin
    @mongurshenhsin 2 ปีที่แล้ว +22

    拿其他皮夾出來當證物已經是偽證罪了吧?

    • @jackytan43
      @jackytan43 2 ปีที่แล้ว +1

      證人才有偽證罪的問題 .
      原告沒有偽證罪的問題 .

    • @mongurshenhsin
      @mongurshenhsin 2 ปีที่แล้ว

      @@jackytan43 原來如此,那想請問一下拿假證物出來試圖誤導辦案有沒有觸犯哪一條刑法呢?

  • @damnnobody888
    @damnnobody888 2 ปีที่แล้ว +13

    送過好幾次皮夾手機到派出所還花時間做筆錄,
    下次我要考慮一下了!😏😏😏

  • @ericwei7236
    @ericwei7236 2 ปีที่แล้ว +53

    其實掉在超商就請店員處理就好,加上超商裡又有監視器,也能方便錄下所有過程!
    不然這樣很容易造成羅生門!
    而且現在進超商都有實名制,很容易找到失主!(雖然其實身分證上也能得知,只是沒有電話

    • @deathbird444
      @deathbird444 2 ปีที่แล้ว +4

      實名制確定能調得到紀錄嗎 ?抱持懷疑態度

    • @user-ed3cd3qs4m
      @user-ed3cd3qs4m 2 ปีที่แล้ว +1

      你用手機實聯制沒辦法找到
      手寫才有可能

    • @user-er9ng9ip6i
      @user-er9ng9ip6i 2 ปีที่แล้ว +6

      錯誤
      超商沒有理由一定要收來路不明的物品
      這只是換人被告而已

    • @ericwei7236
      @ericwei7236 2 ปีที่แล้ว +2

      ​@@user-er9ng9ip6i 我的意思是他是在便利商店掉的吧,即使是撿到,超商有錄影也比較沒爭議啦,因為帶出去的話爭議更大!

    • @ericwei7236
      @ericwei7236 2 ปีที่แล้ว +3

      @@user-ed3cd3qs4m 也是啦,但是可能也會比較好找!

  • @user-vr6ql8ek8j
    @user-vr6ql8ek8j 2 ปีที่แล้ว +8

    人家的好心,卻被你這樣,難怪現在沒人要當好人了

  • @changhuang4181
    @changhuang4181 2 ปีที่แล้ว +9

    哈哈,民事庭法官查出原告提出的皮夾不是原來的,這樣已經證明原告有變造證據的證據了

  • @user-oq7kv7bv7v
    @user-oq7kv7bv7v 2 ปีที่แล้ว +6

    本來就不可能告的成,只能證明他是故意裝遺失,然後等敲竹槓的匪類

  • @econmatters1160
    @econmatters1160 2 ปีที่แล้ว +4

    一撿起手碰到就變成你的責任了。真不敢好心了。

  • @Pikapi-Taiwan
    @Pikapi-Taiwan 2 ปีที่แล้ว +18

    做善事可以,但要做些預防動作防止被反咬一口。

  • @fghan123
    @fghan123 2 ปีที่แล้ว +10

    以後看到有遺失物 把他當成是路上的紅包 不要隨意撿取或送去派出所,不然比冥婚還可怕 不是新娘要找你 是法官要找你

  • @user-gi3tg5uw1t
    @user-gi3tg5uw1t 2 ปีที่แล้ว +55

    現在台灣的純樸善良民心已經變了...
    真的好懷念台灣當年的70年代

    • @cenajacob
      @cenajacob 2 ปีที่แล้ว +7

      70年代, 路上撿到紅包,逼人要跟死人結婚,善良嗎? 時代不同,人心一樣險惡

    • @不要稱讚我
      @不要稱讚我 2 ปีที่แล้ว +8

      70年代是撿到拿回家,現在都不敢撿

    • @tu81123
      @tu81123 2 ปีที่แล้ว +7

      純樸善良民心? 70年代? bullshit

    • @ACE-mv4ov
      @ACE-mv4ov 2 ปีที่แล้ว +5

      70年代卡車撞到人要倒車回去再壓一遍,你知道嗎?你不知道!因為你活在過去

    • @user-pj9gc5gf8g
      @user-pj9gc5gf8g 2 ปีที่แล้ว +7

      那個時代就沒壞人跟殺人犯嗎?
      還是資訊不發達?
      所以不知道就以為單純?

  • @user-kr9by3jk1n
    @user-kr9by3jk1n 2 ปีที่แล้ว +3

    連在捷運站看到包包都完全無視了,免得被有心人士敲詐!!

  • @eigen2012
    @eigen2012 2 ปีที่แล้ว +10

    看來是故意丟掉皮夾的,準備碰瓷。

  • @user-fy4be7qf8z
    @user-fy4be7qf8z 2 ปีที่แล้ว +41

    關鍵 ~~~ 失主再以另一個皮夾佐證,證明其心「可“異”」;40多張千元券 加上超商券 折疊厚度須×2,根本有違物理現相,建議拾遺者堅持「誣告」到底,以正社會人性教育!

    • @user-vs4qo4nc8b
      @user-vs4qo4nc8b 2 ปีที่แล้ว +2

      偽證

    • @hagaman1498
      @hagaman1498 2 ปีที่แล้ว +9

      好笑的是檢方要他證明皮包可以放假4.7W跟10張隨取卡結果對方說皮包又用丟了

    • @user-wj3qy8ou5b
      @user-wj3qy8ou5b 2 ปีที่แล้ว +4

      @@hagaman1498 因為他知道放不下

  • @mary4329
    @mary4329 2 ปีที่แล้ว +16

    我自己的經驗是我還小學六年級的時候,那時候假日中午我出去買午餐,看到一個錢包想說撿起來拿到警局,誰知拿起來,一個太太就說,欸,弟弟啊,你怎麼可以偷我東西呢,一直要拉我去警局,說我是小偷,那時候我都被她弄到哭出來了,還好旁邊有其他大人看到情況就極力勸阻那個太太不要這樣對待小朋友,她才拿走自己的錢包走掉,但還是回頭講了一句:小偷還有這麼多人幫忙說話
    讓我從那時候起就不敢撿任何遺失物直到現在

    • @user-eo7sj6zc2v
      @user-eo7sj6zc2v 2 ปีที่แล้ว

      難過有此經歷,真的會嚇死

    • @mary4329
      @mary4329 2 ปีที่แล้ว +2

      @@user-eo7sj6zc2v 只能說我運氣不好,剛好碰到那種失主,我現在想想其實也懷疑是不是真的丟失,搞不好只是設陷阱,不過如果是設陷阱的話她也挑錯對象了,小孩子身上哪有錢可以賠給她

    • @longlee27
      @longlee27 2 ปีที่แล้ว

      壞心眼的女人,只會欺負小孩子!

    • @mary4329
      @mary4329 2 ปีที่แล้ว

      @@longlee27 她不配叫女人,是jam 人

    • @cottaireobe3645
      @cottaireobe3645 2 ปีที่แล้ว

      @@mary4329 遇到時真的怕死,因為我也遇過一模一樣的...
      另外我親戚任教的國小也曾發生類似的事情,而且是國小生對國小生,那個“被偷方”還請家長到學校,鬧到學校成立一個專案小組來處理這場紛爭。
      好像爭議金額是被偷方被拿了三千塊,然後那個家長要提告求償7萬吧,反正就是用一些“精損”之類的奇怪名目要威脅提告...
      後續有調解成功,但被告方還是有拿到三萬的樣子...

  • @howardchan5201
    @howardchan5201 2 ปีที่แล้ว +7

    原諒小弟無知
    針對這種明顯敲竹槓變相詐欺的事情
    難道沒有法律可管嗎?

  • @user-pv7sd6ps7j
    @user-pv7sd6ps7j 2 ปีที่แล้ว +13

    還在打官司中,皮夾是重要的證物居然丟了,想也知道是唬爛的

  • @pingi61
    @pingi61 2 ปีที่แล้ว +21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千萬別多事
    在超商櫃台看到客人遺忘的皮夾就讓超商的店員來處理就好了

  • @chengjung5300
    @chengjung5300 2 ปีที่แล้ว +4

    應該這樣說吧!退一萬步講,拾獲皮夾者真的拿走了一些錢,但民事或刑事上原告還是必須自證當時皮夾真有那麼多錢。所以拾獲者基本上最後是不會有罪或者賠償的。只是對於真正好心又沒有侵占的拾獲者而言,就的確是好心被澆了一盆冷水。

  • @mhp0513
    @mhp0513 2 ปีที่แล้ว +5

    唉…這樣以後誰敢做善事啊,好心還要被人利用的話,那麼也太不值得了

  • @user-jb5fh7xp7i
    @user-jb5fh7xp7i 2 ปีที่แล้ว +129

    就像好心協助車禍事故 然後被誣賴是肇事者一樣 在台灣要做好事 先想想🤔

    • @user-gj5pr4cb3g
      @user-gj5pr4cb3g 2 ปีที่แล้ว +2

      公司同事也是好心去處理車禍差一點公親變成事主啊

    • @user-lr8lf5iq5x
      @user-lr8lf5iq5x 2 ปีที่แล้ว +6

      不要熱心了..... 給公家單位去處理

    • @user-ty6fi2bp2m
      @user-ty6fi2bp2m 2 ปีที่แล้ว +2

      我就笑你們 真的 講的好像自己有做好事 誣賴我就問賠了嗎 把看到的新聞 總合起來 然後理所當然的冷漠 重點是還告知其他人 就是因該要這樣做 自己都沒發生過就好像吃了多大的虧 別人發自內心的善良 請別用你們偏歪的心態去看待 髒

    • @Anne-gq2ne
      @Anne-gq2ne 2 ปีที่แล้ว +2

      @@user-ty6fi2bp2m 得,應

    • @a7876055
      @a7876055 2 ปีที่แล้ว +3

      誣賴應重罰,不然危害社會善良風氣,那又有誰要做好事呢

  • @user-ri1is4dk2g
    @user-ri1is4dk2g 2 ปีที่แล้ว +13

    如果是在便利商店,直接請店員處理就好,不需要自己處理,因為便利店都是有裝攝影機的
    如果在外面,其實就路不拾遺,掉的人自己回去找,我是不會送去警察局
    如果是被放在自己的交通工具,如機車上,我會全程錄影,並看周圍是否有人能作證,然後東西原封不動放在原地.

    • @a7876055
      @a7876055 2 ปีที่แล้ว

      放在攝影機拍不到的地方,不就告店員侵占,還是一樣,錄影對方說你是事後錄的呢?

  • @user-bp7rb2zp3h
    @user-bp7rb2zp3h 2 ปีที่แล้ว +8

    反擊 陪他玩 就是因為通常不反擊 對方才這樣

  • @user-vx5ll3uy4b
    @user-vx5ll3uy4b 2 ปีที่แล้ว +1

    我也曾撿到皮夾交派出所。
    值班台承辦員警問我:在哪撿的?裡面有多少錢?你有沒有帶證件?你的證件來,留下資料。」
    我:「撿個皮夾還這麼麻煩?我曾幫忙圍捕搶匪都沒這麼複雜...」
    員警:「誰知道裡面的錢你有沒有動過?」
    聽到最後這句,我一氣之下回他:「就在警局門口,行嗎?我當沒看到沒撿到。我扔回去,看誰倒楣誰去撿。」
    我的皮夾也丟過。
    警察打來通知我領回,說是一個國中生撿到的。
    皮夾裡分毫不差,我請警察幫我聯絡對方,想當面致謝。
    警察先是打了電話,是國中生的爸爸接聽的。爸爸原本推說不用特別致謝,舉手之勞而已。但我以孩子的誠實值得獎勵為由,懇請爸爸不要拒絕。
    最後爸爸載他兒子來,我把皮夾裡的三張櫻花鉤吻鮭當謝金給了國中生。

  • @linyu-cheng3972
    @linyu-cheng3972 2 ปีที่แล้ว +6

    我朋友也是這樣被告,我是看到手機或者皮夾,林北會閃的很遠⋯日行一善,還得被告,嘖嘖

  • @user-ko3df4qx3g
    @user-ko3df4qx3g 2 ปีที่แล้ว +14

    還好沒成功,不然我怕以後出門會發現.........滿地皮夾!?

    • @SCH_-3-
      @SCH_-3- 2 ปีที่แล้ว

      真的 怕爆!🤢

  • @user-zi6io9vf3b
    @user-zi6io9vf3b 2 ปีที่แล้ว +5

    人心不古,導致大家現在不敢熱心幫忙....幫忙可能還被對方陷害
    😕

  • @user-tn6cg5mk5d
    @user-tn6cg5mk5d 2 ปีที่แล้ว +5

    這在古代 不要說好官壞官
    就正常的官 處理完這事一定會處罰那個失主
    但現在看來就不了了之....
    所以壞人都很敢拚看看

    • @salena56k
      @salena56k 2 ปีที่แล้ว +1

      做壞事不用付出代價,希望有人公布資料,至少社死還有避免他再故技重施

  • @user-un2zk3wy1r
    @user-un2zk3wy1r 2 ปีที่แล้ว +13

    疑問:如果沒有遺失(所謂)的15萬餘元,可反告對方誣告 詐欺……嗎?

  • @etoys202
    @etoys202 2 ปีที่แล้ว +14

    古云路不拾遺,原來是會招禍纏身,老師們都教錯了涵意,宗教也說錯了善有善報,道德善惡認知也錯了,只有抖音複雜的是人說對了

  • @user-yo8sv1ss8l
    @user-yo8sv1ss8l 2 ปีที่แล้ว +11

    有一次從高雄去墾丁夜遊 撿到手機後 對方打來劈頭就罵撿到手機為什麼不接電話!@#$%^&* .....
    直接掛掉 拿回高雄住家附近的派出所....失主從墾丁跑到高雄領手機 !

  • @hamadicr
    @hamadicr 2 ปีที่แล้ว +3

    要能證明遺失皮夾的當下有失主聲稱多金額在裡面,一般這個就非常難。 所以大家不要太過擔心做好事

  • @user-kc8dl1gd5w
    @user-kc8dl1gd5w 2 ปีที่แล้ว +11

    事實說明 有人的皮包(物品)千萬不要撿 撿了會倒大楣

  • @user-wn9bj8nr8h
    @user-wn9bj8nr8h 2 ปีที่แล้ว +20

    別怪別人冷漠,冷漠是貪婪的人造成的

  • @user-yf2sw2nu9e
    @user-yf2sw2nu9e 2 ปีที่แล้ว +4

    振興隨取卡一張5000元,昨天才開賣;這個兩天前的影片說13張總價值108000元的振興隨取卡?????

  • @will0222
    @will0222 2 ปีที่แล้ว +3

    我也想當個好人,但這個社會不鼓勵我做善事

  • @user-cg3rb1xj7t
    @user-cg3rb1xj7t 2 ปีที่แล้ว +32

    視而不見,別撿最好😷!這遺失男太貪,要敲15萬多的錢,要是說皮夾內少1萬,撿的人被告還判定有罪,那撿的人不是也太衰了…😱

    • @900jerryisme
      @900jerryisme 2 ปีที่แล้ว

      其實沒那麼誇張!皮夾的失主要能證明他皮夾確實有那麼多錢

    • @skyspoilers
      @skyspoilers 2 ปีที่แล้ว

      @@900jerryisme 就算能證明皮包原有多少錢 也不能證明是撿取者偷的 都送警察局了

    • @user-tz7bp4ls7p
      @user-tz7bp4ls7p 2 ปีที่แล้ว

      你說的好

    • @user-ft5vu3dq5s
      @user-ft5vu3dq5s 2 ปีที่แล้ว

      如果前面有人撿到把錢拿走再丟掉,後面人撿到拿去警察局呢

    • @jack0121352807
      @jack0121352807 2 ปีที่แล้ว

      @@user-ft5vu3dq5s 沒監視器的情況下,遺失皮包的人須證明裡面有錢
      誰提告誰舉證,這很簡單

  • @vanship1109
    @vanship1109 2 ปีที่แล้ว +6

    跟假車禍真詐財是一樣的概念

  • @boleyn1253
    @boleyn1253 2 ปีที่แล้ว +5

    這種人畢竟還是少數,台灣人多數還是熱心善良的,真的沒必要為了少數幾個人就放棄行善。

  • @user-ew7do9pr4s
    @user-ew7do9pr4s 2 ปีที่แล้ว +5

    吃的下,睡的著!放的出!做人很簡單…但不簡單的還是人!

  • @user-ve8vn6on1x
    @user-ve8vn6on1x 2 ปีที่แล้ว +8

    自己掉了錢..能找的回來,就謝天謝地了⋯⋯
    好像幫你找回錢,是應該的⋯⋯

  • @user-ow7pe7uf9t
    @user-ow7pe7uf9t 2 ปีที่แล้ว +17

    連「拾金不昧」這種事也能「詐」,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 @heyheyhey4821
    @heyheyhey4821 2 ปีที่แล้ว +2

    這個皮包的主人應該要被肉搜出來道歉

  • @clivepan
    @clivepan 2 ปีที่แล้ว +2

    既然提告被駁回
    代表不是事實
    所以應該可以反告他誣告吧!

  • @user-ou5nw7su6q
    @user-ou5nw7su6q 2 ปีที่แล้ว +10

    我之前遇到有個賓士包包放在我家門口馬路 第一件事打110 他們會派附近巡邏警力來 很快就到~啥事都不用做

  • @user-tp6ff1wt6i
    @user-tp6ff1wt6i 2 ปีที่แล้ว +9

    好像誰撿到誰倒楣的感覺

  • @user-es8nx9gi3e
    @user-es8nx9gi3e 2 ปีที่แล้ว +2

    也是有人會把錢掏空,剩證件錢包送警察局,要遇到好人真的很碰運氣

  • @user-to2tu8eb2f
    @user-to2tu8eb2f 2 ปีที่แล้ว +1

    檢調調查,確認是原告不實指控,被害者仍可請求損害賠償。15.1萬合理價?

  • @user-bp8vt1wv9y
    @user-bp8vt1wv9y 2 ปีที่แล้ว +8

    最黑的是人心

  • @max5351529
    @max5351529 2 ปีที่แล้ว +10

    撿之前~要全程開始錄影~不過~我都會無視~現在的社會不是以前的社會了~以前會感謝你~現在會告你~哈哈哈~

  • @user-fz4kf2vs7e
    @user-fz4kf2vs7e 2 ปีที่แล้ว +1

    如果他真的侵佔的話 沒必要把皮夾送到警局 惹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 @user-sq3yd5vi7x
    @user-sq3yd5vi7x 2 ปีที่แล้ว +3

    這就是好心想做善事,反而被當屠宰肥羊的道理,沒人想日行一善了,唉......

  • @user-ff4sk1pj6q
    @user-ff4sk1pj6q 2 ปีที่แล้ว +5

    這就是提醒少管閒事把自己管好就好,免得多惹麻煩上身,唉!

  • @japanliyin
    @japanliyin 2 ปีที่แล้ว +4

    可以反告誣告…毀損個人名譽…求償30萬

  • @user-ug8mr6cd9d
    @user-ug8mr6cd9d 2 ปีที่แล้ว +1

    就是這樣,才越來越多人,不敢幫忙,因為好心幫忙,結果反而麻煩找上門

  • @joy6100109
    @joy6100109 2 ปีที่แล้ว +1

    未來應該不會有人好心撿去派出所了,人心真的很險惡,就是有這樣的人,才會導致大家都不敢坐了

  • @luke79826
    @luke79826 2 ปีที่แล้ว +13

    人在做天在看,等你下輩子的時候就要開庭審理了,清清楚楚,這輩子累積的孽債下輩子加倍奉還。

  • @user-qi9sc5iv5m
    @user-qi9sc5iv5m 2 ปีที่แล้ว +8

    么壽哦!以後看到皮夾,不要撿,以免被告。

  • @kkjhh2728
    @kkjhh2728 2 ปีที่แล้ว +1

    這種人,更應該反控誣告 妨礙名譽

  • @gs855128
    @gs855128 2 ปีที่แล้ว +2

    現在這社會真慘
    所以連旁邊小朋友跌倒我也不敢靠近🙄
    誰知道對方怎麼想的

  • @CSO20_GAMING
    @CSO20_GAMING 2 ปีที่แล้ว +14

    如果是真的不小心掉了
    失而復得的人會做這種事情???
    檢得回來就要偷笑了
    沒感謝人家還告別人??
    就給人一種預謀好的感覺

    • @zoo00742
      @zoo00742 2 ปีที่แล้ว +4

      真的失而復得
      只要證件還在我們就要偷笑了。。
      而且誰會沒事在皮包放10幾萬
      最多一兩萬一般放幾千幾百而已
      我也曾經掉包包。。 夾在腳踏車後面掉了 到捷運站才發現。。
      在捷運上整個很慌。。
      沿路回去一趟都找不到。。
      又趕著上班,裡面一堆證件還有鑰匙。。。
      後來在車上接到銀行打來說
      有好心的機車騎士撿到我的包包幫我送到派出所
      警察才靠著裡面的提款卡藉由銀行行員聯絡我。。。但我上班回家很晚 所以是委託家人拿
      家人說,撿到的人當下有看到我,但要追追不到了所以送派出所
      真的超感謝的。。。

    • @CSO20_GAMING
      @CSO20_GAMING 2 ปีที่แล้ว

      @@zoo00742 妳這心境我們懂
      因為都遇過😅😅😅
      恭喜妳撿回來了~也替你高興~

  • @user-ph5uj2ri2g
    @user-ph5uj2ri2g 2 ปีที่แล้ว +3

    現在確認沒有的事 那麼你可以反過來直接提告誣告讓他為此來道歉。如果要和解換你要求他賠償一百萬和解,然後把這些錢捐出去。

  • @user-ri4lg6fn9r
    @user-ri4lg6fn9r 2 ปีที่แล้ว +1

    這是告訴大家,不關你的事就不要插手

  • @reganwang7171
    @reganwang7171 2 ปีที่แล้ว

    這就是善心,常被這些可惡的人扭曲了,台灣人的善良與人情味被這些人磨耗光了

  • @eric3558
    @eric3558 2 ปีที่แล้ว +3

    當下不管什麼事有疑慮時
    開啟手機攝影模式當場錄影

  • @Hugo-fm4ce
    @Hugo-fm4ce 2 ปีที่แล้ว +3

    金額差這麼多,證明這皮包不是這位失主的

  • @Crossdod0
    @Crossdod0 2 ปีที่แล้ว +3

    失主說他的皮夾少了4萬7? 那代表撿到的那個皮夾不是他的。

  • @rainTW
    @rainTW ปีที่แล้ว +1

    以前就看到一個手機掉在一台汽車的門邊…我就繞過去(還是下雨天),誰要撿誰撿…

  • @user-gs2by9lx5s
    @user-gs2by9lx5s 2 ปีที่แล้ว +4

    對於這個案主,若拾獲人無法反告,那麼台灣的法律真的有問題

    • @rax74622
      @rax74622 2 ปีที่แล้ว +1

      台灣法律一直有問題

    • @user-hb6gn7rm6r
      @user-hb6gn7rm6r 2 ปีที่แล้ว

      自作虐不可活

  • @yinghana
    @yinghana 2 ปีที่แล้ว +31

    當年一句「不是你撞的,你會那麼好心去幫一個陌生人?」,一直深刻在我腦裡,那個聲音,那個場景,那個嘴臉...當你遇多了,就會知道沒事不要多事。
    在監視器不頻繁的2008年暑假,我還是個大學生,某天在路上攙扶一名車禍的阿桑去騎樓休息,撞她的人逃跑了,阿桑也很清楚我不是撞她的人,打電話送醫後,還自己對她兒子說「這個年輕人很好心,那個撞我的有夠夭壽,吼~就這樣不見了,喔~真的,這麼好心的年輕人很罕見了。blabla的...(以上全台語)」
    開學後的某天,忽然家裡人氣呼呼地來電,問我發生什麼事,怎麼台中地院有傳單來,說我是被告!
    為了錢,沒有保險的阿桑改口了(告我傷害,說我肇事逃逸。),無良的兒子也出庭做偽證(說他媽一開始就很清楚跟他說了我是撞她的人。)
    我私下去見他們一家人時,我偷偷錄音錄到了她自己說的,「我知道不是你撞的,啊你看我現在人又受傷、又要開刀、住院還要錢、也不知道要多久才會好,你就當好心,幫幫我,給我一筆錢,不要讓我人又受傷又要損失一筆錢。(依然全台語)」
    找了警察,警察說這種事看多了,她就是要錢,叫我給她錢,這件事就沒事了,不然我還是學生,還年輕,鬧大吃虧的是我。連立案什麼的都沒有!錄音放給警察聽,警察反過來說我這樣違法,沒有經過對方同意偷錄的內容不能當證據?!後來開庭,警察也被找去當證人,他全程都說他不清楚,說他連為什麼會被通知來出庭都不知道。
    幾次出庭,檢察官極度無恥。她一句話都不讓我講,全程只聽那家人說了一個虛構的故事。某次開庭我提出我有錄音,可不可以放來聽,對方說的和現在都不一樣,我不是撞她的人。
    那女檢察官一副高高在上,看了看我,拿東西起來用力砸了桌子,很生氣地說:
    「被告,你閉嘴!安靜!我有讓你說話了嗎?我問你話了嗎?你說你有錄音喔,你錄音關我屁事啊!」
    「但是她說謊,你們如果都不讓我說話,那我來這裡做什麼?(這句話沒有完整一口氣說,中間檢察官不滿打斷很多次,「安靜!」、「你給我閉嘴!」、「你再講一句我就叫人拉你出去!」)」
    「我這邊知道的就是你撞傷人家,現在人家要告你傷害,這件事很小嘛!XXX,75年次,才20幾歲,我告訴你,你就是賠她錢就沒事了。你再讓我為這件事開庭,你信不信,我就告你傷害,告你告到坐7年牢!你信不信!」

    • @yinghana
      @yinghana 2 ปีที่แล้ว +10

      這件事跑了1年半,跑到我要畢業了還在煩,某天我媽打來電話,說"給"對方錢和解了,我聽完放鬆了,但又生氣了。我打電話給對方兒子,我明確告訴他們,這件事我知道和解了,不能再異議,但我要一個真相!質問她兒子為什麼說謊!她兒子回了我很人性的一句,「她是我媽,我不幫她說話,難道幫你說話嗎?」
      這段電話錄音和當年偷錄到的那段,都一直留存在我舊式手機裡,舊電腦硬碟裡也有一份,雖然沒用了,但我從來沒刪除過。

    • @user-xw3nq7hq8m
      @user-xw3nq7hq8m 2 ปีที่แล้ว +9

      好過份,他們沒錢,關你什麼事,你又不欠他們,是他們要跟你道謝請你吃飯才對,反過賴你...都不怕報應嗎?人在做,天在看,多行不義必自斃..欠下的債這輩子還不了,下輩子加倍還..遇上你,是他們的福報,用掉了福報,沒趕緊再積福,反作惡,總有天想破財消災的資格都沒...你做了好事,又被害,積得福是加倍,也許有天會有人替你擋災擋死劫,祝好人一生平安..

    • @3925623ful
      @3925623ful 2 ปีที่แล้ว +7

      這事很無奈...但相信我...凡是因果會有業報...轉個念頭吧!別生怨氣… 就當對方兒子…日後替你擋災擋劫吧~ 這樣心裏會好受些!

    • @dioclark
      @dioclark 2 ปีที่แล้ว +7

      車禍警察正常會先在現場拍照,
      並且會請當事人做筆錄了解事發經過。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警察會遺漏了這些程序?
      再者,你說你只是好心把她扶到騎樓。
      你的機車沒擦撞痕跡,對方告的了你也是神奇。

    • @user-xw3nq7hq8m
      @user-xw3nq7hq8m 2 ปีที่แล้ว +3

      雖然很想說希望能繼續保持善良的心,但真的說不出口...不過我是希望有好心人的,當初我媽車禍,當下人都頭暈暈的,幸好是後方的車輛,幫我媽記下那台害我媽的車子(要不然都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也是他有小心駕駛有停住,就只差那一分分就會出大事了,他停住了,還幫忙記下車號,還幫忙,叫救護車,還提供他看到的對方自己也清楚有撞到東西的證詞,我們一直很慶幸還好有他,如果他怕事繞過去走了,就沒人幫記車號,也沒人把車停在那,阻止了其他車沒注意到而發生的二度車禍了,雖然附近的人可以為他作證,不是他撞的,但那些人沒來得記車號(沒這車離得近),也可能沒能來得及替我媽防範二度車禍的危機..因為他,我們能找到造事者,也能避免危險

  • @linlinkuo5978
    @linlinkuo5978 2 ปีที่แล้ว +2

    之前在工作的附近看到,有人扔在地上的皮夾,我都不敢撿..…因為現在的人 ,總之好人難做

  • @user-uh2jm2sx7t
    @user-uh2jm2sx7t ปีที่แล้ว

    我在高雄也掉過皮包!害我警張的半死!結果去報案!警察說有人送到警分局了!我跟警察說要包個紅包給那位好心的民衆!對方說不用!我到現在都還想當面謝謝這位好心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