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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柯黑以前可都是柯粉及大力幫過他的人啊,真是太好笑了,可別再說什麼藍綠在打擊阿北
我跟你們講哦: 政治不難,找回良心就好。
那你告訴我誰有良心?
@@LawrencePeng-n9t誰有我不知道,但科肯定沒有😂😂😂
只要居高位,任誰都會頭暈。
@@ortizwu3692 我也不認為台上的有
@@ortizwu3692 那樣的話,全台都沒有了
一定不只千萬,要買1.2億的房,一定會有後謝
我也在等。有的話我放棄民眾黨 唾棄他😂。沒有的話 我上街遊行,嗎的 沒收到錢 圖什麼利?綠色恐怖?😂
看房又沒買。你去看名牌包,沒買。別人看你逛名牌店,就汙衊你"A錢買名牌",這樣可以嗎?換房需求早就有了,想把沒電梯的房,換成有電梯的房,為了老人出入方便。
阿北,怎麼可以承認,應該要說都是民進黨叫我蓋章的啊!!
🤔🤔🤔其實….磕屁蓋章時….是…被賴清德奪舍的….😂😂😂😂😂😂😂😂😂😂
個人認為:判定京華城案"圖利"沒道理。20%容積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一堆承諾項目,兩者價值相當,根本沒圖利。依北檢的估計,20%容積獎勵價值約80億元;業者為了20%容積獎勵要做到「承諾事項」,而且要付87.7億元保證金,做不到要沒收,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除非有找到明確金流證明有行賄,受賄者才有貪汙罪。京華城案,業者申請的法源定為《都市計畫法》,爭取獎勵項目是:「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都委會基於下面兩個理由給容積獎勵。理由一,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理由二,市府推動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政策。理由一為主要,因為法源是《都市計畫法》。爭議點是:都委會是否有權限,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為理由,給業者容積獎勵?如果認定有權限,此案就是合法的。如果沒權限,就是行政缺失而已。(節錄自新聞)蔣市府為了對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作出回應,北市都發局在今年1月24日就針對京華城案表示,「經本市都委會審議確認,均符合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意指蔣市府當時就認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的處理上並無不法。===京華城容積率840%是怎麼來的,真的有到840%嗎?根本沒有。容積率從560%到672%,是因「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這些獎勵項目,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商三(基本容積率560%),得到容積獎勵20%,容積率變成560% *1.2 =672%。容積率從672%到840%,不是市府給的,是允許業者自己買的30%容積移轉。業者花大錢,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容積率變成560% *(1.2+0.3)=840%。**據說,目前京華城建案仍是容積率672%,容積移轉都還沒申請加上。業者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但實際還沒買到!所以京華城的容積會到多少,沒有人知道!(台北市能賣容積的地不多,地主聽說財團要來買容積,就漲價數倍,買不下手)===裁定書說"圖利200億"是怎麼估出來的?200億是檢查官灌水的啦。他把容積560%到840%,全部280%的容積增加,都算在柯市府頭上。 實際,全部280%的容積增加,只有2/5,這112%容積增加(560%到672%),是柯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而且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承諾項目,而且要付保證金,沒做到就沒收;另外168%容積增加(672%到840%),是業者自己花錢買的30%容積移轉,不能算在市府頭上。 也就是說,檢察官估的200億,只有2/5,80億是柯市府給的容積獎勵,業者要付87.7億保證金,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也是業者做承諾項目要花的錢,所以根本沒有圖利廠商。(為20%容積獎勵,業者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京華城原來樓地板面積11.2萬平方公尺(33880坪),容積率679%。所以,容積率112%,大約是5588坪。
沒有圖利,硬扣圖利的帽子,入人於罪。
我就問:能以同樣標準辦高雄嗎?😅😂(回覆查無不法的就省了)
阿漢、阿昌-阿北出不來了趕緊想辦法救救他吧!
看到現在媒體和司法 就知道無罪推定、偵查不公開 都只是在教科書才會看到的原則 看來台灣距離法治社會還太遠
確實 畢竟你教科書都沒讀好 無罪推定是在審判時 可不是你幻想的樣子
不是應該先認為有罪嫌經過偵辦才定罪嗎??照這樣檢方怎麼偵辦?沒有先列被告怎麼上法庭判刑?乾脆監獄關掉,因為沒被判刑前都是無罪,檢方都不能偵查不能抓人XDDDD那誰還可以被定罪?
台湾如果不是法治社会,那柯文哲早就消失了,民众党那些人现在已经在看守所吃三菜一汤了……
@@mingwu4331 無罪推定原則在我國法制上雖已明文規定,惟在現實社會生活層面上仍面臨諸多困境,其中猶以「媒體審判」之問題最為嚴重為在報導中落實無罪推定原則,或適當加註或說明相關警語,例如「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等,以落實偵查不公開暨無罪推定保障被告。小模命案案情大逆轉,議員:「希望網友別再未審先判」22歲陳姓小模命案震驚全台,案發後被捕的嫌犯程姓男子及梁姓女友遭外界撻伐,但梁女今因提出不在場證明、當庭獲釋。讓日前被灌爆的梁女臉書,再度出現洗板潮。案情出現轉變,大批網友立即到梁女臉書洗板:「留言這些人吉一吉妳就可以好好隱居了」、「幫你截圖,到時候告成功分我100萬就好。」、「刪留言的人真的超好笑,灰頭土臉。支持你無罪之後告死他們。」「記者亂帶風向,這下糗啦」不少網友反批媒體,認為案發至今,檢調秉持偵查不公開,但媒體報導「風向」都直指梁女就是兇嫌之一,有人替她抱屈。「如果真的不是她做的,大家就不要再攻擊了,當事人心理壓力一定也很大」。在法院審判確定錢做無罪推定很難嗎?吃瓜先跟著媒體一起抹殺一個人的人格比較適合台灣人善良的本性。跟政府一樣昨天公祭明天忘記,跟著媒體錯誤訊息罵被打臉當沒事就好。今天我也傾向認為柯在京華城容積案中有違反之嫌,但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我願意等審判結果出來才對這個人在這案子中的角色塵埃定論。
@@Shih-p1h 無罪推定原則在我國法制上雖已明文規定,惟在現實社會生活層面上仍面臨諸多困境,其中猶以「媒體審判」之問題最為嚴重為在報導中落實無罪推定原則,或適當加註或說明相關警語,例如「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等,以落實偵查不公開暨無罪推定保障被告。小模命案案情大逆轉,議員:「希望網友別再未審先判」22歲陳姓小模命案震驚全台,案發後被捕的嫌犯程姓男子及梁姓女友遭外界撻伐,但梁女今因提出不在場證明、當庭獲釋。讓日前被灌爆的梁女臉書,再度出現洗板潮。案情出現轉變,大批網友立即到梁女臉書洗板:「留言這些人吉一吉妳就可以好好隱居了」、「幫你截圖,到時候告成功分我100萬就好。」、「刪留言的人真的超好笑,灰頭土臉。支持你無罪之後告死他們。」「記者亂帶風向,這下糗啦」不少網友反批媒體,認為案發至今,檢調秉持偵查不公開,但媒體報導「風向」都直指梁女就是兇嫌之一,有人替她抱屈。「如果真的不是她做的,大家就不要再攻擊了,當事人心理壓力一定也很大」。在法院審判確定錢做無罪推定很難嗎?吃瓜先跟著媒體一起抹殺一個人的人格比較適合台灣人善良的本性。跟政府一樣昨天公祭明天忘記,跟著媒體錯誤訊息罵被打臉當沒事就好。今天我也傾向認為柯在京華城容積案中有違反之嫌,但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我願意等審判結果出來才對這個人在這案子中的角色塵埃定論。
奇怪,開頭不是說只有律師跟檢察官才知道羈押細節嗎,這節目怎麼有的?🤔
小草們,認真上班,努力賺錢,抖內阿北!😂😂😂😂😂😂😂😂😂😂😂😂😂😂😂
相信阿北清白的!遭陷害
阿北自己都說詞反覆了, 一開始我不知道, 一審法官相信了, 所以, 放阿北走~後來又我有些知道, 如果你是二審法官難道要眛著良心放阿北走嗎?
黃暐瀚瞧不起你
相声开场“向各位观众鞠躬,感谢衣食父母!”最近几天,柯就是台湾媒体和名嘴们的衣食父母。感念到这点,吃馒头的时候,保留基本的良知和口德。
高雄不是有報導容積1千多算不算圖利?廠商沒利要做心酸的嗎?只要利是合法不就可以了
名嘴:反正就亂掰嘛😂😂😂😂😂
掰的好能常常上通告,說不定還能當官員。
耗智
@@吳鑑勳-s2y 人家掰什么了 柯要买豪宅的时候也是媒体再说阿 最后呢 不是事实吗? 白莲教赶紧倒把 一个民进党就够恶心了 又来一个民众党
引述鏡周刊就知道在幹嘛
反正亂掰我就有通告😅
高端沒有圖利?超思沒有圖利?小吃店快篩沒有圖利?光電沒有圖利?陳明文開心農場沒有圖利?Imb給陳歐珀沒有圖利?用一樣的標準說服人民
所以?😂
快去提告,有證據一定挺你,,,加油
去告呀柯跟財團走這麼近,他讓財團圖利啊
@@Ytwuo 那黃國昌怎麼還不去按鈴申告呢?難道黃國昌ㄧ心只想篡奪柯文哲的位子,根本沒有要幫民眾黨反擊?
柯這次不否認圖利罪了?應該就是因為這樣改變法院認知。柯知道已躲不掉了,而且更大的來著。
說不知道 小孩都不信 他騙不了
遇到年過四十的朋友都不欣賞柯😮
主要是一張嘴到處騙 ,出事全推光
因為年過四十啊
就你最懂檢調、就你最棒!噁爛嘴👄
凡事周刊說!一邊還說不能證實、結果還推論收押應該!偽漢作定了!
明知「840趴」違法?這假設很危險啊!國賓飯店第一個表示無辜
我先不說有沒有犯法未被法院判有罪 之前是誰說自己民調第二看不起候友宜選舉後打臉第三名
民進黨的效率真的很高阿!鬥爭第一名,跟中共比肩阿
是否要偵辦劉德華是否涉嫌失職瀆職的嫌疑進行調查
臺灣司法,有罪推理。
又一個法盲。
重点是人家抓到柯的辫子了
軍公教退休金要扣十年,目前第五年,第六年請停扣好嗎?物價指數高漲,很辛苦了。
柯文哲....亢龍有悔....牢獄之災.....九五之蹲!!.(命中注定)一定還有番外篇的...因為黃33也在演喔...
台湾的民主之路需要很多奉献者牺牲者,柯P是其中之一!一个柯P倒下,会有千万的柯P站起来。❤
@@wsTOM79 然後呢...雞和鴨不能見面,叫雞鴨禁見
一堆人說證據...勒...? 那1個月前 民眾黨提證據出來就好了啊... 發票嘞.... 知道名嘴罵他 重大市政決策 什麼都不知道 還蓋章....
對啊..一堆人說證據,阿北自己的帳還弄不好,他的帳務證據勒
@@jessylo2722 所以證據在哪 呱呱呱
@@hsu3746你在下蛋嗎?我要
我覺得你犯法 那請你拿出證明你沒有做的證據 你是這個意思嗎 天才
高端、雞蛋、疫苗、慶富、綠電、超思、imB、私菸案都不用辦 以上哪個不是圖利廠商?
國黨游、鍾,民黨簡,社民黨苗等北市議員分別揭發阿北五大弊案,明目張膽,引起公憤!
拍這些對台灣沒什麼幫助,希望聰明的你們能真正感謝民進黨執政,就算社會底層的你們也要感謝民進黨讓各位安居樂業,而且民進黨都不會貪污造假,最重要的是絕對要支持最中立的三立新聞台就讓我們跟偉大的賴清德總統一起抗中保台
收回被俄國強佔的領土才是華人的使命😊
请一定走下去。扛扛扛扛中宝宝宝宝泰
明目張膽,違法亂紀,當臺大醫院,醫師薪水高於台北市長,為什麼棄醫來當市長,落得今日的下場,人心不足蛇吞象,後悔莫及,後半輩子要住土城豪宅,唉呀
好賺全家一起來,所以科妹也積極出來😂😂😂
這事要辦成,那高雄也差不多了!其實,這才是真正目的!
心存善念?!要看出自什麼人的口中!
證據???????????????????? 一推媒體亂掰~~~靠~~~我就是沒看到~~~證據~~~~~~~傻眼
偵查不公開,你要怎麼看?
@@豬豬球-j7m 是啊,偵查不公開,那媒體那些沒證據就一直喊有罪是在?不是無罪推定?
@@GtrtAfLf他們喊有罪 柯文哲又不會被關@@
小草的邏輯就是⋯你看到我和別人進了motel, 可是你沒看到 1進去0, 我們只是進去喝咖啡, 所以你沒證據⋯😂😂😂
@@lihihongan5289臺灣司法,有罪推理!沒有金流=圖利案件!全台灣的政治人物跟官員都有圖利罪!東廠這次能跟主子交代了。
看媒體是哪台 就知道內容要報什麼了😂
明知違法?違法了那一條容積率審核規定呢?綠色法官有明確指出來嗎?我看都可以直接質疑法官都沒搞清楚建案容積率是怎樣計算的吧?
偵查大公開?大家東森都知道法院內發生什麼事😂?
柯文哲都能洩漏檢察官的問訊是東拼西湊,算不算洩漏偵查不公開呢?
@@cdyeye 柯文哲是偵查機關嗎?笑死人
因為傻草不會看裁定書,裁定書內容本來就要公開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5項看一下再說吧
柯p,完成一日雙城,京華城~土城!全民歡呼!
皇33是誰的情婦?皇33參加應曉薇的便當會容積就從560變840關鍵的簽章誰蓋了柯文哲的甲章?我認為有人先叫柯簽名後來誰蓋那柯的甲章重點是剛好皇33有在場章是誰蓋的須查清楚應該調最後一次便當會議記錄及錄影皇33是京華城重要推手能不查嗎?
參考網友整理的資料給小草看一下1.都審委員誰選的?柯文哲2.誰指派他的好友彭振聲當這案子的pm?柯文哲3.誰在公文回覆上寫著速審速決?柯文哲4.誰為了這案子出席便當會好幾次?柯文哲5.誰自創容積獎勵只為京華城唯一適用?柯文哲6.是誰把投反對的都審委員都換掉?柯文哲7.是誰在6個可以明確推進京華城進度的公文上蓋章?柯文哲8.誰蓋章時在上面寫著「准用都更容積獎勵」?柯文哲9.林洲民跟林欽榮跟苗博雅都出來說當初有告訴柯京華城會有不法圖利問題,但他一意孤行10.柯文哲在這八年唯一親自指示交辦的案子唯有京華城,別無他件我覺得要說柯是不是一定有拿錢?這難說。但要說他不知道這完全說不過去,上個法官完全採信他說的他不知道反而比較奇怪,所以換個法官覺得不採信就關進去了也不奇怪。
你問拿不拿錢不知道!!! 這攸關本案生死,柯不拿錢才真的說不過去!!! 這也解釋他夫妻要急著買房 70多歲 需要許多間房
@@rogerlee6411 佩琪說,換房需求早就有了,想把沒電梯的房,換成有電梯的房,為了老人家出入方便。有空就到處看看,不是最近才開始。
鐘小平最不是個東西了!這回終於徹底看清楚了!
笑死,那高端和小吃店快篩綠電圖利綠友友都不用抓
對啊,證據夠才會抓啦。
笑死~ 柯文哲當初選台北市長時不是拍桌抓弊案 ,8年後大巨蛋還不是一樣建好有拆嗎?
活該……藍白合……就沒今天
沒良心的媒體人家人好像都出意外
怎可能會有對立, 貪汙的話誰被關都沒話說, 柯文哲算什麼?
這是中國節目 簡體字 拒看 拒看
今日羈押庭承辦法官呂政燁除被爆自稱「綠色法官」,於102年也曾因違反辦案程序及法官倫理規範、損害司法信譽,遭監察院彈劾。除已故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生前曾於臉書表示,過去與王世堅的毀謗案遇到呂政燁,對方自稱是「綠色法官」,還嗆聲「你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
佩琪,不要晚飯後,匯錢了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百年生。
不相信
黃國昌笑了
噗丫押了!就押了
伪漢见人说人话 见鬼说鬼话 见民進黨不说话
阿北一開始我不知道, 後來又變我有些知道,阿北自己很清廉, 但身邊的人不見得, 例:李文宗。如果金流查到最後確定有入到親人的帳戶, 那就是鐵證如山了~
有點看不下去那同意了,一天到晚編故事
我在法界討生活,第一位朱法官把已存卷宗內的資料視而不見,你沒辦法證明他違法。第二位法官看卷內早有證據在那裡,所以裁定羈押禁見。我們內行人都知道朱法官在幹什麼?
我此生不投藍綠兩黨!!
選擇在妳妳高興就好
所以你投圖利財團的柯文哲?
哈,誰管你呀
5%的選擇
你家的帳可以給ㄚ北管 還是委託木可代管
容積獎勵上限20% 超過20%才是違法 沒超過都不算 麻煩去看看法條
一堆鍵盤俠變成建築法規專家
我就問 自製條件+亂用法條 給得容積獎勵是不是違法?為什麼你不說重點?
@@Kakeru_本來容積獎勵就不違法,你所謂的自制條件都是真金白銀花下去才能拿到獎勵的,京華城花了一堆錢絕對比所謂多的容積獎勵的地價坪數多多了
但京華城就是沒整併成功不是嘛 ,一開始就錯了還硬要過 ?
法條是符合都更與危老建築才有20%, 京華城是商場百貨經營不善後, 自行拆除重建要蓋豪宅大撈一筆~不能自創獎勵比照都更/危老建築也要20%~
白這波直接大傷,但是藍的繼續放鍾小平出來咬人也是持續敗票,這波藍的檢舉白,自己的議員也遭殃,綠的撿現成的,最後獲利最大的是民進黨藍的還想選舉的話,勸你們管一下嘴巴,不然縣市首長這戰你們原本贏的可能都會吐回去
偵查不公開,結果檢調內部有人洩密給媒體去公開,反而讓它變成一句笑話,真的非常需要有法規去約束那些幫檢調講話的媒體。
笑死了,就你家主子可以洩密檢察官偵訊內容,媒體不能猜測就對嗎?
@@cdyeye 笑死了!柯文哲是偵查機關嗎?媒體猜測這麼準怎麼不去猜威力彩號碼?是通靈鬼上身是嗎?
你懂什麼是偵查不公開嗎?這是高院裁決書,不能公開嗎?去多讀書,法盲
@@大叔許 變一句笑話,跟懂不懂法無關,不公開內容但不限制被亂講,到底是有人洩密還是被亂講因為主內容不公開都搞不清楚,真的要不公開就必須讓所有媒體不敢亂報,不然每一次被講得跟笑話似的。
府會聯絡員該不會是牽猴仔頭頭啊,壞蛋旁邊一定有很重要的打手和軍師
小蔣,該你了😂
京華城840%圍法,那高雄那個一千多竟然喊出合法,是非可以這樣顛倒嗎?高雄的一千多為何你們都沒人討論?
@@justygoo 你要不要先查一下 地目什麼是商3 什麼是商5?另外高雄國賓是40年以上建築,符合危老都更獎勵。並不是看到高容積率就一定是違法的好嗎🤷
200多億!財團就給個零頭?!唉!既然要貪就貪最大的啊!
貪污一定有前金後謝,為了掩人耳目通常不會一次給 ,分次給 ,有現金有匯款 分別給不同人 本人或家人,還有其他方式, 分紅乾股或掛名領薪水
拿鏡周刊的新聞出來講 笑死 中立沒體人
京華城20%「自創容獎」的合法性爭議成為近期討論的焦點。監察院認為該案所依據的法律不明確,尤其是有關於新建案的容積獎勵部分,並指出此案不符合《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但台北市都發局則堅持,相關獎勵是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來處理,並無違法之處。根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都市計畫的變更是可以考慮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的貢獻來增加容積獎勵。台北市都發局強調,京華城案通過的20%容積獎勵是基於這些貢獻獎勵所核准的。反之,監察院指出,該案應屬「新建案」,而非「都市更新案」,因此不應適用相應的容積獎勵。雙方對法律依據的詮釋不同,使得這20%「自創容獎」是否違法成為案件的核心爭點。在此背景下,法院的最終裁定將成為決定此案的關鍵。此外,柯文哲在此案中的角色也引發廣泛關注,近期因京華城案被北檢聲押,並於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後,北檢提出抗告,案件進入更複雜的法律攻防。
20%出自於都市計劃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4-3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款以外之地區:建築基地一點二倍之法定容積。第一款內容請自行查看,第一款是指都更地區。
@@三原色-紅黃藍 都市計畫法是政府因公共利益需求而主導的計畫,與個人or財團的改建(如京華城"改建"案不同)
@@user-gb3is5ie2x 請問你是都委會人員嗎??他符不符合是都委會審議的,不是你也不是我。用你的說法所有的個人跟財團只要申請過的案件,全部都要圖利送辦。
陳肢憾,北檢、北院都等不到妳撂人包圍,依舊在土城外痴痴地等妳,不見不散喔!
一堆鍵盤俠變成都市計畫法專家,怎麼會有人白癡成這樣
東森就是厲害派人在法院辯論庭內知道法院內發生什麼事😂?哇😧?😢😢😢
法院辯論庭原則上應該是公開讓所有民眾都可以旁聽的,媒體派個人進去旁聽很難嗎?
不是840嗎 怎麼又變560???????????????
貪汚問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柯還想利用政治,喊賴清德救我,我和民進黨主席我和你合作。
鍾小平 閉嘴吧
柯市長明知違法還同意?所以,「都委會」委員們明知違法還同意並送呈市長,這要負啥法律責任?😊
就共犯結構呀,有啥問題 ?
市長交辦阿┤公務人員行使法裡有說到,如果公務人員認為違法有提醒長官會違法而長官執意為之讓他過,責任在上級
@@user-gb3is5ie2x 你這條有個但書"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員無服從之義務。"
@@kidman-z6d 對唷,但是也沒說服重從長官指示需不需要負責這部分,大家都是出來工作的,誰也不想因為這樣就沒了公務員的工作吧
@@kidman-z6d 林洲民就是不服從長官指示被離職而且講得多難聽,現在才幫他平反
一路囂張與傲慢 原來不過是 ˙ 髒˙ 東˙ 西 愛錢 有機會花嗎
有人知道別人數學好不好?有人知道別人在想什麼?
主要還是人設崩壞,一個敢去陶朱隱園跟財團唱歌的人,還有臉說要實現居住正義?一個連政治獻金帳務都管不好的人,還宣稱自己是多麼公開透明?
唱歌,跟居住正義啥關係?唱完歌,柯市長8年蓋的社會住宅都消失了?把帳搞壞的是競總外包的會計師,競總的財務長沒有遵照阿北財政紀律的方式做事,才會出包。這更證明了阿北財政紀律的重要。
@@iamlintw 笑死 你知道你說的外包會計師是誰嗎? 是端木正耶,端木正在柯市府任內可是擔當廉政委員會委員耶。所以你的意思是他從市府擔任「廉政」委員期間就開始亂搞了嗎? 另外一個競選總部財務長 李文宗 則是在柯市府擔任市長辦公室主任喔,他還可以「很負責任的說什麼都不知道」所以我就看不懂你的論述注重財政紀律指的到底是什麼?🤷
東森潑糞,道歉喔😊
笨鳥在喊在
我只看到你崩潰耶!🤭🤭🤭
崩潰的燒仙草~
笨鳥總比你這雜草來得聰明
名嘴怎都知道內容,還是全台灣只有我不知道
黃國昌臉色不沈重啊,他看到消息不是笑得很開心嗎。😂
找不到貪汙,金流證據,直接派綠法官,用圖利來押,就不用貪汙證據。說個笑話,超思,也沒有圖利罪
所以你可以接受柯文哲什麼都不知道就蓋章 只是昏官而已?而不能接受他貪污囉?
一庭,二庭,高等法院都認證京華城圖利罪嫌成立,圖利罪還不能押?主打清廉起家的民眾黨對於自己教主真是寬容圖利的重罪突然都沒什麼大不了了
@@煋貝勒柯文哲說的不知道不是全部不知道 如果你選擇性無視 那你就不要出來丟臉了😂
@@mingwu4331現在台灣的司法能信?當初蔡英文專機就是走私 結果民進黨說超買 你信嗎?
@@終究只是人生 要是部份知道也是違法 你到底在糾結什麼?
是可能有圖利罪的可能,但不等於一定違法,因為獎勵容積是依照規定走的黃暐翰果然是皇黨派的,講話不精準還帶風向
@@那個人-k5k 不懂建築法令,請請教建築專業人士,亂帶的風向是你本人,無知裝高尚的草
前几天判“无保请回”的北院刘德华、高院都认定840的容积率是违法行为……
@@三少爷-u8f 劉的華
@@nofear7312 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4-3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款以外之地區:建築基地一點二倍之法定容積。(第一項是都更地區,第二項是第一項以外地區,不難理解吧。此案為110年發生故適用109年的法條,但是113年法條此條並無修改)容積獎勵轉移辦法第8條第一項 接受基地之可移入容積,以不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nofear7312 容積移轉30%都還沒買到,怎麼來840%?用夢的?
ㄟ害柯媽媽走不出來
剪掉單位應該查查高雄市一千多趴的容積率是否才是圖利財團幾千億,民主退步司法是否也收押禁見一下「某間茶院長」
拿這種錢子孫抹好野但感覺好像變好野了
貪污犯的子孫都吃香喝辣當大官
笑死,「都委會」是「獨立機構」,什麼是「獨立機構」?當然應該獨立負擔其「權力及法律責任」!怎「獨立機構」還受人「指使」?然後「獨立機構」的決議卻把責任推給市長?就算市長有任何意見,「獨立機構」都應該本其職責「獨立處理」,自負「權責」啊!那NCC 對中天敗訴10幾個案子,NCC的敗訴,蘇貞昌要不要出來負責?蔡英文要不要出來負責?委員領錢時是獨立委員,出事時叫市長負責?公務員這麼好幹喔?😊
我的天啊,我的阿伯阿, 原來你養的人只有這種水準😊
因為你家阿北把"獨立機構"反對他意見的人都開除~這就是會出事情的原因~現在出事了~每個公務員都拿保命證據再咬他~你家阿北做人失敗阿
@@frontiere1246 個人認為:判定京華城案"圖利"沒道理。20%容積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一堆承諾項目,兩者價值相當,根本沒圖利。依北檢的估計,20%容積獎勵價值約80億元;業者為了20%容積獎勵要做到「承諾事項」,而且要付87.7億元保證金,做不到要沒收,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除非有找到明確金流證明有行賄,受賄者才有貪汙罪。京華城案,業者申請的法源定為《都市計畫法》,爭取獎勵項目是:「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都委會基於下面兩個理由給容積獎勵。理由一,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理由二,市府推動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政策。理由一為主要,因為法源是《都市計畫法》。爭議點是:都委會是否有權限,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為理由,給業者容積獎勵?如果認定有權限,此案就是合法的。如果沒權限,就是行政缺失而已。(節錄自新聞)蔣市府為了對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作出回應,北市都發局在今年1月24日就針對京華城案表示,「經本市都委會審議確認,均符合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意指蔣市府當時就認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的處理上並無不法。===京華城容積率840%是怎麼來的,真的有到840%嗎?根本沒有。容積率從560%到672%,是因「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這些獎勵項目,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商三(基本容積率560%),得到容積獎勵20%,容積率變成560% *1.2 =672%。容積率從672%到840%,不是市府給的,是允許業者自己買的30%容積移轉。業者花大錢,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容積率變成560% *(1.2+0.3)=840%。**據說,目前京華城建案仍是容積率672%,容積移轉都還沒申請加上。業者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但實際還沒買到!所以京華城的容積會到多少,沒有人知道!(台北市能賣容積的地不多,地主聽說財團要來買容積,就漲價數倍,買不下手)===裁定書說"圖利200億"是怎麼估出來的?200億是檢查官灌水的啦。他把容積560%到840%,全部280%的容積增加,都算在柯市府頭上。 實際,全部280%的容積增加,只有2/5,這112%容積增加(560%到672%),是柯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而且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承諾項目,而且要付保證金,沒做到就沒收;另外168%容積增加(672%到840%),是業者自己花錢買的30%容積移轉,不能算在市府頭上。 也就是說,檢察官估的200億,只有2/5,80億是柯市府給的容積獎勵,業者要付87.7億保證金,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也是業者做承諾項目要花的錢,所以根本沒有圖利廠商。(為20%容積獎勵,業者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京華城原來樓地板面積11.2萬平方公尺(33880坪),容積率679%。所以,容積率112%,大約是5588坪。
那八個立委說不放棄柯文哲,其實就是在炸乾他的最後價值好抬高自己的聲望而已😂
你又知道?還是你在說你自己?
珊珊這詭異行為自己都不怕被抓包嗎😂?
請假3個月
暖市提高容積都沒事嘻
別忘了京華城不是公家財產,是政府給建商在自己的地上多蓋面積。給建商多蓋,法官自己認為北市府跟建商要的不夠多。他甚至連建商自己買的30% 容積率也算在他200億圖利的判決書裡。
當年應曉薇就京華城案在議會質詢柯文哲, 當時柯文哲認為560%就已經是圖利財團後來和老沈慢慢熟了, 840%就不圖利了???🤣羈押理由說得好, "明知違法執意為之"
你是綠媒派來洗版的?全台灣要查容積率的建築案太多了。就是要找一個罪名來消滅對手,保住自己的政治勢力而已,還有什麼?
你這段話 我在其他留言也有看過 換個新的好嗎😂
@@終究只是人生 , 有用的說詞, 一個就有用沒用的說詞, 再多也沒用🤣
@@spencer7054 那你拿出影片來 560是柯文哲拍板給的最低容積率 這是本來就應該給的
@@終究只是人生 , 臺北市政府循都市計畫審議程序核定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不當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顯有違失,監察院提出糾正,要求改進
土城找157
變更地目就不圖利?為何當出捐地 30%就能改地目,有法源嗎?
這影片有你要的答案...【全程字幕】一次搞懂京華城容積率!蔡正元"神論述"PTT推爆 斬釘截鐵喊:北院是錯的!
那個部分不是爭議。爭議時北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是算在都更下面。 北市政府被質疑可不可以新增條件給20%。現在那20%合不合法,也不能確定。這必須請大法官解釋,畢竟台北市府本來就可以自行給獎勵,只是京華城老闆引用的法條,檢察院覺得不適用,給與糾正。 別忘了京華城是私人土地不是公家財產。本來就是建商想要多蓋面積,市府要求回饋公益。
@@linanthony7892 20年的房子為何適用都更獎勵 ? 你去找有哪一個法條適用它 ? 就是建商自己瞎編一條獎勵840%,然後叫台市政府吞下,柯文哲也真的乖乖吞下....有這麼難懂 ? ? ?
@@王小明-t9p 自己查一下很難嗎? 20%容積率獎勵是讓560%變成672%。 這就是當年苗博雅在定柯文哲的點。 他們都不知道後來變成840%,因為京華城去買了30%的容積轉移才變成840%。當年苗博雅質詢柯文哲,柯文哲說都發局如果自創獎勵,只要以後都是通用條件就不會是問題。苗博雅說市長這樣可能會圖利變弊案哦。一月台北都發局,針對監察院的糾舉認為合法沒有叫停京華城。 問題就是有沒有法源規定,都發局不能自創條件讓市長許可,還是必須經過議會先成立條例才能使用。
@@王小明-t9p 個人認為:判定京華城案"圖利"沒道理。20%容積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一堆承諾項目,兩者價值相當,根本沒圖利。依北檢的估計,20%容積獎勵價值約80億元;業者為了20%容積獎勵要做到「承諾事項」,而且要付87.7億元保證金,做不到要沒收,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除非有找到明確金流證明有行賄,受賄者才有貪汙罪。京華城案,業者申請的法源定為《都市計畫法》,爭取獎勵項目是:「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都委會基於下面兩個理由給容積獎勵。理由一,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理由二,市府推動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政策。理由一為主要,因為法源是《都市計畫法》。爭議點是:都委會是否有權限,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為理由,給業者容積獎勵?如果認定有權限,此案就是合法的。如果沒權限,就是行政缺失而已。(節錄自新聞)蔣市府為了對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作出回應,北市都發局在今年1月24日就針對京華城案表示,「經本市都委會審議確認,均符合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意指蔣市府當時就認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的處理上並無不法。===京華城容積率840%是怎麼來的,真的有到840%嗎?根本沒有。容積率從560%到672%,是因「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這些獎勵項目,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商三(基本容積率560%),得到容積獎勵20%,容積率變成560% *1.2 =672%。容積率從672%到840%,不是市府給的,是允許業者自己買的30%容積移轉。業者花大錢,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容積率變成560% *(1.2+0.3)=840%。**據說,目前京華城建案仍是容積率672%,容積移轉都還沒申請加上。業者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但實際還沒買到!所以京華城的容積會到多少,沒有人知道!(台北市能賣容積的地不多,地主聽說財團要來買容積,就漲價數倍,買不下手)===裁定書說"圖利200億"是怎麼估出來的?200億是檢查官灌水的啦。他把容積560%到840%,全部280%的容積增加,都算在柯市府頭上。 實際,全部280%的容積增加,只有2/5,這112%容積增加(560%到672%),是柯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而且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承諾項目,而且要付保證金,沒做到就沒收;另外168%容積增加(672%到840%),是業者自己花錢買的30%容積移轉,不能算在市府頭上。 也就是說,檢察官估的200億,只有2/5,80億是柯市府給的容積獎勵,業者要付87.7億保證金,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也是業者做承諾項目要花的錢,所以根本沒有圖利廠商。(為20%容積獎勵,業者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京華城原來樓地板面積11.2萬平方公尺(33880坪),容積率679%。所以,容積率112%,大約是5588坪。
33也太陰了吧😂
🚨🎯🎳
賴皇下旨,誰敢不從😂😂
不是國民黨鐘小平議員告發的嗎?
法官不公正,爛節目真多,不報導真相,只會加油添醋, 看時勢做
法律的黑暗時代
就標準的先押人再取供,跟古代的作法一樣
同意。就像殺雞先取卵,押人要先取精
法盲多讀點書才對,告訴人的證據也要檢察官查證是不是有效才能押人,你以為跟你們家一樣開假發票不用負責任嗎?
在古代你這樣亂講話是會先被抓去關的😆😆😆
各位阿~有領薪水的~有做生意賺錢的~~圖利罪喔!!!沒黨證的等關喔~
很多的柯黑以前可都是柯粉及大力幫過他的人啊,真是太好笑了,可別再說什麼藍綠在打擊阿北
我跟你們講哦: 政治不難,找回良心就好。
那你告訴我誰有良心?
@@LawrencePeng-n9t誰有我不知道,但科肯定沒有😂😂😂
只要居高位,任誰都會頭暈。
@@ortizwu3692 我也不認為台上的有
@@ortizwu3692 那樣的話,全台都沒有了
一定不只千萬,要買1.2億的房,一定會有後謝
我也在等。有的話我放棄民眾黨 唾棄他😂。沒有的話 我上街遊行,嗎的 沒收到錢 圖什麼利?綠色恐怖?😂
看房又沒買。你去看名牌包,沒買。別人看你逛名牌店,就汙衊你"A錢買名牌",這樣可以嗎?
換房需求早就有了,想把沒電梯的房,換成有電梯的房,為了老人出入方便。
阿北,怎麼可以承認,應該要說都是民進黨叫我蓋章的啊!!
🤔🤔🤔其實….磕屁蓋章時….是…被賴清德奪舍的….😂😂😂😂😂😂😂😂😂😂
個人認為:判定京華城案"圖利"沒道理。20%容積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一堆承諾項目,兩者價值相當,根本沒圖利。
依北檢的估計,20%容積獎勵價值約80億元;
業者為了20%容積獎勵要做到「承諾事項」,而且要付87.7億元保證金,做不到要沒收,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
除非有找到明確金流證明有行賄,受賄者才有貪汙罪。
京華城案,業者申請的法源定為《都市計畫法》,爭取獎勵項目是:「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都委會基於下面兩個理由給容積獎勵。理由一,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理由二,市府推動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政策。理由一為主要,因為法源是《都市計畫法》。
爭議點是:都委會是否有權限,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為理由,給業者容積獎勵?如果認定有權限,此案就是合法的。如果沒權限,就是行政缺失而已。
(節錄自新聞)蔣市府為了對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作出回應,北市都發局在今年1月24日就針對京華城案表示,「經本市都委會審議確認,均符合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意指蔣市府當時就認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的處理上並無不法。
===京華城容積率840%是怎麼來的,真的有到840%嗎?根本沒有。
容積率從560%到672%,是因「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這些獎勵項目,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
商三(基本容積率560%),得到容積獎勵20%,容積率變成560% *1.2 =672%。
容積率從672%到840%,不是市府給的,是允許業者自己買的30%容積移轉。
業者花大錢,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容積率變成560% *(1.2+0.3)=840%。
**據說,目前京華城建案仍是容積率672%,容積移轉都還沒申請加上。業者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但實際還沒買到!所以京華城的容積會到多少,沒有人知道!
(台北市能賣容積的地不多,地主聽說財團要來買容積,就漲價數倍,買不下手)
===裁定書說"圖利200億"是怎麼估出來的?
200億是檢查官灌水的啦。他把容積560%到840%,全部280%的容積增加,都算在柯市府頭上。
實際,全部280%的容積增加,只有2/5,這112%容積增加(560%到672%),是柯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而且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承諾項目,而且要付保證金,沒做到就沒收;另外168%容積增加(672%到840%),是業者自己花錢買的30%容積移轉,不能算在市府頭上。
也就是說,檢察官估的200億,只有2/5,80億是柯市府給的容積獎勵,業者要付87.7億保證金,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也是業者做承諾項目要花的錢,所以根本沒有圖利廠商。
(為20%容積獎勵,業者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
京華城原來樓地板面積11.2萬平方公尺(33880坪),容積率679%。所以,容積率112%,大約是5588坪。
沒有圖利,硬扣圖利的帽子,入人於罪。
我就問:能以同樣標準辦高雄嗎?😅😂(回覆查無不法的就省了)
阿漢、阿昌-阿北出不來了趕緊想辦法救救他吧!
看到現在媒體和司法 就知道無罪推定、偵查不公開 都只是在教科書才會看到的原則 看來台灣距離法治社會還太遠
確實 畢竟你教科書都沒讀好 無罪推定是在審判時 可不是你幻想的樣子
不是應該先認為有罪嫌經過偵辦才定罪嗎??照這樣檢方怎麼偵辦?
沒有先列被告怎麼上法庭判刑?
乾脆監獄關掉,因為沒被判刑前都是無罪,檢方都不能偵查不能抓人XDDDD
那誰還可以被定罪?
台湾如果不是法治社会,那柯文哲早就消失了,民众党那些人现在已经在看守所吃三菜一汤了……
@@mingwu4331 無罪推定原則在我國法制上雖已明文規定,惟在現實社會生活層面上仍面臨諸多困境,其中猶以「媒體審判」之問題最為嚴重
為在報導中落實無罪推定原則,或適當加註或說明相關警語,例如「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等,以落實偵查不公開暨無罪推定保障被告。
小模命案案情大逆轉,議員:「希望網友別再未審先判」
22歲陳姓小模命案震驚全台,案發後被捕的嫌犯程姓男子及梁姓女友遭外界撻伐,但梁女今因提出不在場證明、當庭獲釋。讓日前被灌爆的梁女臉書,再度出現洗板潮。
案情出現轉變,大批網友立即到梁女臉書洗板:「留言這些人吉一吉妳就可以好好隱居了」、「幫你截圖,到時候告成功分我100萬就好。」、「刪留言的人真的超好笑,灰頭土臉。支持你無罪之後告死他們。」
「記者亂帶風向,這下糗啦」不少網友反批媒體,認為案發至今,檢調秉持偵查不公開,但媒體報導「風向」都直指梁女就是兇嫌之一,有人替她抱屈。「如果真的不是她做的,大家就不要再攻擊了,當事人心理壓力一定也很大」。
在法院審判確定錢做無罪推定很難嗎?吃瓜先跟著媒體一起抹殺一個人的人格比較適合台灣人善良的本性。跟政府一樣昨天公祭明天忘記,跟著媒體錯誤訊息罵被打臉當沒事就好。
今天我也傾向認為柯在京華城容積案中有違反之嫌,但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我願意等審判結果出來才對這個人在這案子中的角色塵埃定論。
@@Shih-p1h 無罪推定原則在我國法制上雖已明文規定,惟在現實社會生活層面上仍面臨諸多困境,其中猶以「媒體審判」之問題最為嚴重
為在報導中落實無罪推定原則,或適當加註或說明相關警語,例如「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等,以落實偵查不公開暨無罪推定保障被告。
小模命案案情大逆轉,議員:「希望網友別再未審先判」
22歲陳姓小模命案震驚全台,案發後被捕的嫌犯程姓男子及梁姓女友遭外界撻伐,但梁女今因提出不在場證明、當庭獲釋。讓日前被灌爆的梁女臉書,再度出現洗板潮。
案情出現轉變,大批網友立即到梁女臉書洗板:「留言這些人吉一吉妳就可以好好隱居了」、「幫你截圖,到時候告成功分我100萬就好。」、「刪留言的人真的超好笑,灰頭土臉。支持你無罪之後告死他們。」
「記者亂帶風向,這下糗啦」不少網友反批媒體,認為案發至今,檢調秉持偵查不公開,但媒體報導「風向」都直指梁女就是兇嫌之一,有人替她抱屈。「如果真的不是她做的,大家就不要再攻擊了,當事人心理壓力一定也很大」。
在法院審判確定錢做無罪推定很難嗎?吃瓜先跟著媒體一起抹殺一個人的人格比較適合台灣人善良的本性。跟政府一樣昨天公祭明天忘記,跟著媒體錯誤訊息罵被打臉當沒事就好。
今天我也傾向認為柯在京華城容積案中有違反之嫌,但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我願意等審判結果出來才對這個人在這案子中的角色塵埃定論。
奇怪,開頭不是說只有律師跟檢察官才知道羈押細節嗎,這節目怎麼有的?🤔
小草們,認真上班,努力賺錢,抖內阿北!😂😂😂😂😂😂😂😂😂😂😂😂😂😂😂
相信阿北清白的!遭陷害
阿北自己都說詞反覆了,
一開始我不知道, 一審法官相信了, 所以, 放阿北走~
後來又我有些知道, 如果你是二審法官難道要眛著良心放阿北走嗎?
個人認為:判定京華城案"圖利"沒道理。20%容積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一堆承諾項目,兩者價值相當,根本沒圖利。
依北檢的估計,20%容積獎勵價值約80億元;
業者為了20%容積獎勵要做到「承諾事項」,而且要付87.7億元保證金,做不到要沒收,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
除非有找到明確金流證明有行賄,受賄者才有貪汙罪。
京華城案,業者申請的法源定為《都市計畫法》,爭取獎勵項目是:「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都委會基於下面兩個理由給容積獎勵。理由一,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理由二,市府推動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政策。理由一為主要,因為法源是《都市計畫法》。
爭議點是:都委會是否有權限,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為理由,給業者容積獎勵?如果認定有權限,此案就是合法的。如果沒權限,就是行政缺失而已。
(節錄自新聞)蔣市府為了對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作出回應,北市都發局在今年1月24日就針對京華城案表示,「經本市都委會審議確認,均符合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意指蔣市府當時就認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的處理上並無不法。
===京華城容積率840%是怎麼來的,真的有到840%嗎?根本沒有。
容積率從560%到672%,是因「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這些獎勵項目,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
商三(基本容積率560%),得到容積獎勵20%,容積率變成560% *1.2 =672%。
容積率從672%到840%,不是市府給的,是允許業者自己買的30%容積移轉。
業者花大錢,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容積率變成560% *(1.2+0.3)=840%。
**據說,目前京華城建案仍是容積率672%,容積移轉都還沒申請加上。業者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但實際還沒買到!所以京華城的容積會到多少,沒有人知道!
(台北市能賣容積的地不多,地主聽說財團要來買容積,就漲價數倍,買不下手)
===裁定書說"圖利200億"是怎麼估出來的?
200億是檢查官灌水的啦。他把容積560%到840%,全部280%的容積增加,都算在柯市府頭上。
實際,全部280%的容積增加,只有2/5,這112%容積增加(560%到672%),是柯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而且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承諾項目,而且要付保證金,沒做到就沒收;另外168%容積增加(672%到840%),是業者自己花錢買的30%容積移轉,不能算在市府頭上。
也就是說,檢察官估的200億,只有2/5,80億是柯市府給的容積獎勵,業者要付87.7億保證金,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也是業者做承諾項目要花的錢,所以根本沒有圖利廠商。
(為20%容積獎勵,業者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
京華城原來樓地板面積11.2萬平方公尺(33880坪),容積率679%。所以,容積率112%,大約是5588坪。
黃暐瀚瞧不起你
相声开场“向各位观众鞠躬,感谢衣食父母!”最近几天,柯就是台湾媒体和名嘴们的衣食父母。感念到这点,吃馒头的时候,保留基本的良知和口德。
高雄不是有報導容積1千多算不算圖利?
廠商沒利要做心酸的嗎?
只要利是合法不就可以了
名嘴:反正就亂掰嘛😂😂😂😂😂
掰的好能常常上通告,說不定還能當官員。
耗智
@@吳鑑勳-s2y 人家掰什么了 柯要买豪宅的时候也是媒体再说阿 最后呢 不是事实吗? 白莲教赶紧倒把 一个民进党就够恶心了 又来一个民众党
引述鏡周刊就知道在幹嘛
反正亂掰我就有通告😅
高端沒有圖利?
超思沒有圖利?
小吃店快篩沒有圖利?
光電沒有圖利?
陳明文開心農場沒有圖利?
Imb給陳歐珀沒有圖利?
用一樣的標準說服人民
所以?😂
快去提告,有證據一定挺你,,,加油
去告呀
柯跟財團走這麼近,他讓財團圖利啊
@@Ytwuo 那黃國昌怎麼還不去按鈴申告呢?
難道黃國昌ㄧ心只想篡奪柯文哲的位子,根本沒有要幫民眾黨反擊?
柯這次不否認圖利罪了?應該就是因為這樣改變法院認知。柯知道已躲不掉了,而且更大的來著。
說不知道 小孩都不信 他騙不了
個人認為:判定京華城案"圖利"沒道理。20%容積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一堆承諾項目,兩者價值相當,根本沒圖利。
依北檢的估計,20%容積獎勵價值約80億元;
業者為了20%容積獎勵要做到「承諾事項」,而且要付87.7億元保證金,做不到要沒收,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
除非有找到明確金流證明有行賄,受賄者才有貪汙罪。
京華城案,業者申請的法源定為《都市計畫法》,爭取獎勵項目是:「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都委會基於下面兩個理由給容積獎勵。理由一,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理由二,市府推動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政策。理由一為主要,因為法源是《都市計畫法》。
爭議點是:都委會是否有權限,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為理由,給業者容積獎勵?如果認定有權限,此案就是合法的。如果沒權限,就是行政缺失而已。
(節錄自新聞)蔣市府為了對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作出回應,北市都發局在今年1月24日就針對京華城案表示,「經本市都委會審議確認,均符合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意指蔣市府當時就認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的處理上並無不法。
===京華城容積率840%是怎麼來的,真的有到840%嗎?根本沒有。
容積率從560%到672%,是因「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這些獎勵項目,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
商三(基本容積率560%),得到容積獎勵20%,容積率變成560% *1.2 =672%。
容積率從672%到840%,不是市府給的,是允許業者自己買的30%容積移轉。
業者花大錢,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容積率變成560% *(1.2+0.3)=840%。
**據說,目前京華城建案仍是容積率672%,容積移轉都還沒申請加上。業者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但實際還沒買到!所以京華城的容積會到多少,沒有人知道!
(台北市能賣容積的地不多,地主聽說財團要來買容積,就漲價數倍,買不下手)
===裁定書說"圖利200億"是怎麼估出來的?
200億是檢查官灌水的啦。他把容積560%到840%,全部280%的容積增加,都算在柯市府頭上。
實際,全部280%的容積增加,只有2/5,這112%容積增加(560%到672%),是柯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而且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承諾項目,而且要付保證金,沒做到就沒收;另外168%容積增加(672%到840%),是業者自己花錢買的30%容積移轉,不能算在市府頭上。
也就是說,檢察官估的200億,只有2/5,80億是柯市府給的容積獎勵,業者要付87.7億保證金,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也是業者做承諾項目要花的錢,所以根本沒有圖利廠商。
(為20%容積獎勵,業者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
京華城原來樓地板面積11.2萬平方公尺(33880坪),容積率679%。所以,容積率112%,大約是5588坪。
遇到年過四十的朋友都不欣賞柯😮
主要是一張嘴到處騙 ,出事全推光
因為年過四十啊
就你最懂檢調、就你最棒!噁爛嘴👄
凡事周刊說!一邊還說不能證實、結果還推論收押應該!偽漢作定了!
明知「840趴」違法?這假設很危險啊!國賓飯店第一個表示無辜
我先不說有沒有犯法未被法院判有罪 之前是誰說自己民調第二看不起候友宜選舉後打臉第三名
民進黨的效率真的很高阿!
鬥爭第一名,跟中共比肩阿
是否要偵辦劉德華是否涉嫌失職瀆職的嫌疑進行調查
臺灣司法,有罪推理。
又一個法盲。
重点是人家抓到柯的辫子了
軍公教退休金要扣十年,目前第五年,第六年請停扣好嗎?物價指數高漲,很辛苦了。
柯文哲....亢龍有悔....牢獄之災.....九五之蹲!!.(命中注定)
一定還有番外篇的...因為黃33也在演喔...
台湾的民主之路需要很多奉献者牺牲者,柯P是其中之一!一个柯P倒下,会有千万的柯P站起来。❤
@@wsTOM79 然後呢...雞和鴨不能見面,叫雞鴨禁見
一堆人說證據...勒...? 那1個月前 民眾黨提證據出來就好了啊... 發票嘞.... 知道名嘴罵他 重大市政決策 什麼都不知道 還蓋章....
對啊..一堆人說證據,阿北自己的帳還弄不好,他的帳務證據勒
@@jessylo2722 所以證據在哪 呱呱呱
@@hsu3746你在下蛋嗎?我要
我覺得你犯法 那請你拿出證明你沒有做的證據 你是這個意思嗎 天才
高端、雞蛋、疫苗、慶富、綠電、超思、imB、私菸案都不用辦
以上哪個不是圖利廠商?
國黨游、鍾,民黨簡,社民黨苗等北市議員分別揭發阿北五大弊案,明目張膽,引起公憤!
拍這些對台灣沒什麼幫助,希望聰明的你們能真正感謝民進黨執政,就算社會底層的你們也要感謝民進黨讓各位安居樂業,而且民進黨都不會貪污造假,最重要的是絕對要支持最中立的三立新聞台
就讓我們跟偉大的賴清德總統一起抗中保台
收回被俄國強佔的領土才是華人的使命😊
请一定走下去。扛扛扛扛中宝宝宝宝泰
明目張膽,違法亂紀,當臺大醫院,醫師薪水高於台北市長,為什麼棄醫來當市長,落得今日的下場,人心不足蛇吞象,後悔莫及,後半輩子要住土城豪宅,唉呀
好賺全家一起來,所以科妹也積極出來😂😂😂
個人認為:判定京華城案"圖利"沒道理。20%容積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一堆承諾項目,兩者價值相當,根本沒圖利。
依北檢的估計,20%容積獎勵價值約80億元;
業者為了20%容積獎勵要做到「承諾事項」,而且要付87.7億元保證金,做不到要沒收,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
除非有找到明確金流證明有行賄,受賄者才有貪汙罪。
京華城案,業者申請的法源定為《都市計畫法》,爭取獎勵項目是:「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都委會基於下面兩個理由給容積獎勵。理由一,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理由二,市府推動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政策。理由一為主要,因為法源是《都市計畫法》。
爭議點是:都委會是否有權限,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為理由,給業者容積獎勵?如果認定有權限,此案就是合法的。如果沒權限,就是行政缺失而已。
(節錄自新聞)蔣市府為了對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作出回應,北市都發局在今年1月24日就針對京華城案表示,「經本市都委會審議確認,均符合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意指蔣市府當時就認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的處理上並無不法。
===京華城容積率840%是怎麼來的,真的有到840%嗎?根本沒有。
容積率從560%到672%,是因「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這些獎勵項目,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
商三(基本容積率560%),得到容積獎勵20%,容積率變成560% *1.2 =672%。
容積率從672%到840%,不是市府給的,是允許業者自己買的30%容積移轉。
業者花大錢,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容積率變成560% *(1.2+0.3)=840%。
**據說,目前京華城建案仍是容積率672%,容積移轉都還沒申請加上。業者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但實際還沒買到!所以京華城的容積會到多少,沒有人知道!
(台北市能賣容積的地不多,地主聽說財團要來買容積,就漲價數倍,買不下手)
===裁定書說"圖利200億"是怎麼估出來的?
200億是檢查官灌水的啦。他把容積560%到840%,全部280%的容積增加,都算在柯市府頭上。
實際,全部280%的容積增加,只有2/5,這112%容積增加(560%到672%),是柯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而且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承諾項目,而且要付保證金,沒做到就沒收;另外168%容積增加(672%到840%),是業者自己花錢買的30%容積移轉,不能算在市府頭上。
也就是說,檢察官估的200億,只有2/5,80億是柯市府給的容積獎勵,業者要付87.7億保證金,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也是業者做承諾項目要花的錢,所以根本沒有圖利廠商。
(為20%容積獎勵,業者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
京華城原來樓地板面積11.2萬平方公尺(33880坪),容積率679%。所以,容積率112%,大約是5588坪。
這事要辦成,那高雄也差不多了!其實,這才是真正目的!
心存善念?!要看出自什麼人的口中!
證據???????????????????? 一推媒體亂掰~~~靠~~~我就是沒看到~~~證據~~~~~~~傻眼
偵查不公開,你要怎麼看?
@@豬豬球-j7m 是啊,偵查不公開,那媒體那些沒證據就一直喊有罪是在?不是無罪推定?
@@GtrtAfLf他們喊有罪 柯文哲又不會被關@@
小草的邏輯就是⋯你看到我和別人進了motel, 可是你沒看到 1進去0, 我們只是進去喝咖啡, 所以你沒證據⋯😂😂😂
@@lihihongan5289臺灣司法,有罪推理!沒有金流=圖利案件!全台灣的政治人物跟官員都有圖利罪!東廠這次能跟主子交代了。
看媒體是哪台 就知道內容要報什麼了😂
明知違法?
違法了那一條容積率審核規定呢?綠色法官有明確指出來嗎?
我看都可以直接質疑法官都沒搞清楚建案容積率是怎樣計算的吧?
偵查大公開?大家東森都知道法院內發生什麼事😂?
柯文哲都能洩漏檢察官的問訊是東拼西湊,算不算洩漏偵查不公開呢?
@@cdyeye 柯文哲是偵查機關嗎?笑死人
因為傻草不會看裁定書,裁定書內容本來就要公開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5項看一下再說吧
柯p,完成一日雙城,京華城~土城!全民歡呼!
皇33是誰的情婦?皇33參加應曉薇的便當會容積就從560變840關鍵的簽章誰蓋了柯文哲的甲章?我認為有人先叫柯簽名後來誰蓋那柯的甲章重點是剛好皇33有在場章是誰蓋的須查清楚應該調最後一次便當會議記錄及錄影皇33是京華城重要推手能不查嗎?
沒有圖利,硬扣圖利的帽子,入人於罪。
參考網友整理的資料給小草看一下
1.都審委員誰選的?柯文哲
2.誰指派他的好友彭振聲當這案子的pm?柯文哲
3.誰在公文回覆上寫著速審速決?柯文哲
4.誰為了這案子出席便當會好幾次?柯文哲
5.誰自創容積獎勵只為京華城唯一適用?柯文哲
6.是誰把投反對的都審委員都換掉?柯文哲
7.是誰在6個可以明確推進京華城進度的公文上蓋章?柯文哲
8.誰蓋章時在上面寫著「准用都更容積獎勵」?柯文哲
9.林洲民跟林欽榮跟苗博雅都出來說當初有告訴柯京華城會有不法圖利問題,但他一意孤行
10.柯文哲在這八年唯一親自指示交辦的案子唯有京華城,別無他件
我覺得要說柯是不是一定有拿錢?這難說。
但要說他不知道這完全說不過去,上個法官完全採信他說的他不知道反而比較奇怪,所以換個法官覺得不採信就關進去了也不奇怪。
你問拿不拿錢不知道!!! 這攸關本案生死,柯不拿錢才真的說不過去!!! 這也解釋他夫妻要急著買房 70多歲 需要許多間房
個人認為:判定京華城案"圖利"沒道理。20%容積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一堆承諾項目,兩者價值相當,根本沒圖利。
依北檢的估計,20%容積獎勵價值約80億元;
業者為了20%容積獎勵要做到「承諾事項」,而且要付87.7億元保證金,做不到要沒收,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
除非有找到明確金流證明有行賄,受賄者才有貪汙罪。
京華城案,業者申請的法源定為《都市計畫法》,爭取獎勵項目是:「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都委會基於下面兩個理由給容積獎勵。理由一,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理由二,市府推動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政策。理由一為主要,因為法源是《都市計畫法》。
爭議點是:都委會是否有權限,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為理由,給業者容積獎勵?如果認定有權限,此案就是合法的。如果沒權限,就是行政缺失而已。
(節錄自新聞)蔣市府為了對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作出回應,北市都發局在今年1月24日就針對京華城案表示,「經本市都委會審議確認,均符合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意指蔣市府當時就認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的處理上並無不法。
===京華城容積率840%是怎麼來的,真的有到840%嗎?根本沒有。
容積率從560%到672%,是因「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這些獎勵項目,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
商三(基本容積率560%),得到容積獎勵20%,容積率變成560% *1.2 =672%。
容積率從672%到840%,不是市府給的,是允許業者自己買的30%容積移轉。
業者花大錢,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容積率變成560% *(1.2+0.3)=840%。
**據說,目前京華城建案仍是容積率672%,容積移轉都還沒申請加上。業者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但實際還沒買到!所以京華城的容積會到多少,沒有人知道!
(台北市能賣容積的地不多,地主聽說財團要來買容積,就漲價數倍,買不下手)
===裁定書說"圖利200億"是怎麼估出來的?
200億是檢查官灌水的啦。他把容積560%到840%,全部280%的容積增加,都算在柯市府頭上。
實際,全部280%的容積增加,只有2/5,這112%容積增加(560%到672%),是柯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而且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承諾項目,而且要付保證金,沒做到就沒收;另外168%容積增加(672%到840%),是業者自己花錢買的30%容積移轉,不能算在市府頭上。
也就是說,檢察官估的200億,只有2/5,80億是柯市府給的容積獎勵,業者要付87.7億保證金,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也是業者做承諾項目要花的錢,所以根本沒有圖利廠商。
(為20%容積獎勵,業者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
京華城原來樓地板面積11.2萬平方公尺(33880坪),容積率679%。所以,容積率112%,大約是5588坪。
@@rogerlee6411 佩琪說,換房需求早就有了,想把沒電梯的房,換成有電梯的房,為了老人家出入方便。有空就到處看看,不是最近才開始。
鐘小平最不是個東西了!這回終於徹底看清楚了!
笑死,那高端和小吃店快篩綠電圖利綠友友都不用抓
對啊,證據夠才會抓啦。
笑死~ 柯文哲當初選台北市長時不是拍桌抓弊案 ,
8年後大巨蛋還不是一樣建好有拆嗎?
活該……藍白合……就沒今天
沒良心的媒體人家人好像都出意外
怎可能會有對立, 貪汙的話誰被關都沒話說, 柯文哲算什麼?
這是中國節目 簡體字 拒看 拒看
今日羈押庭承辦法官呂政燁除被爆自稱「綠色法官」,於102年也曾因違反辦案程序及法官倫理規範、損害司法信譽,遭監察院彈劾。
除已故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生前曾於臉書表示,過去與王世堅的毀謗案遇到呂政燁,對方自稱是「綠色法官」,還嗆聲「你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
佩琪,不要晚飯後,匯錢了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百年生。
不相信
黃國昌笑了
噗丫押了!就押了
伪漢见人说人话 见鬼说鬼话 见民進黨不说话
阿北一開始我不知道, 後來又變我有些知道,
阿北自己很清廉, 但身邊的人不見得, 例:李文宗。
如果金流查到最後確定有入到親人的帳戶,
那就是鐵證如山了~
有點看不下去那同意了,一天到晚編故事
我在法界討生活,第一位朱法官把已存卷宗內的資料視而不見,你沒辦法證明他違法。第二位法官看卷內早有證據在那裡,所以裁定羈押禁見。我們內行人都知道朱法官在幹什麼?
我此生不投藍綠兩黨!!
選擇在妳
妳高興就好
所以你投圖利財團的柯文哲?
哈,誰管你呀
5%的選擇
你家的帳可以給ㄚ北管 還是委託木可代管
容積獎勵上限20% 超過20%才是違法 沒超過都不算 麻煩去看看法條
一堆鍵盤俠變成建築法規專家
我就問 自製條件+亂用法條 給得容積獎勵是不是違法?為什麼你不說重點?
@@Kakeru_本來容積獎勵就不違法,你所謂的自制條件都是真金白銀花下去才能拿到獎勵的,京華城花了一堆錢絕對比所謂多的容積獎勵的地價坪數多多了
但京華城就是沒整併成功不是嘛 ,
一開始就錯了還硬要過 ?
法條是符合都更與危老建築才有20%,
京華城是商場百貨經營不善後, 自行拆除重建要蓋豪宅大撈一筆~
不能自創獎勵比照都更/危老建築也要20%~
白這波直接大傷,但是藍的繼續放鍾小平出來咬人也是持續敗票,這波藍的檢舉白,自己的議員也遭殃,綠的撿現成的,最後獲利最大的是民進黨
藍的還想選舉的話,勸你們管一下嘴巴,不然縣市首長這戰你們原本贏的可能都會吐回去
偵查不公開,結果檢調內部有人洩密給媒體去公開,反而讓它變成一句笑話,真的非常需要有法規去約束那些幫檢調講話的媒體。
笑死了,就你家主子可以洩密檢察官偵訊內容,媒體不能猜測就對嗎?
@@cdyeye 笑死了!柯文哲是偵查機關嗎?媒體猜測這麼準怎麼不去猜威力彩號碼?是通靈鬼上身是嗎?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5項看一下再說吧
你懂什麼是偵查不公開嗎?這是高院裁決書,不能公開嗎?去多讀書,法盲
@@大叔許 變一句笑話,跟懂不懂法無關,不公開內容但不限制被亂講,到底是有人洩密還是被亂講因為主內容不公開都搞不清楚,真的要不公開就必須讓所有媒體不敢亂報,不然每一次被講得跟笑話似的。
府會聯絡員該不會是牽猴仔頭頭啊,壞蛋旁邊一定有很重要的打手和軍師
小蔣,該你了😂
京華城840%圍法,那高雄那個一千多竟然喊出合法,是非可以這樣顛倒嗎?高雄的一千多為何你們都沒人討論?
@@justygoo 你要不要先查一下 地目什麼是商3 什麼是商5?
另外高雄國賓是40年以上建築,符合危老都更獎勵。
並不是看到高容積率就一定是違法的好嗎🤷
200多億!財團就給個零頭?!唉!既然要貪就貪最大的啊!
貪污一定有前金後謝,為了掩人耳目通常不會一次給 ,分次給 ,有現金有匯款 分別給不同人 本人或家人,還有其他方式, 分紅乾股或掛名領薪水
拿鏡周刊的新聞出來講 笑死 中立沒體人
京華城20%「自創容獎」的合法性爭議成為近期討論的焦點。監察院認為該案所依據的法律不明確,尤其是有關於新建案的容積獎勵部分,並指出此案不符合《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但台北市都發局則堅持,相關獎勵是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來處理,並無違法之處。
根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都市計畫的變更是可以考慮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的貢獻來增加容積獎勵。台北市都發局強調,京華城案通過的20%容積獎勵是基於這些貢獻獎勵所核准的。反之,監察院指出,該案應屬「新建案」,而非「都市更新案」,因此不應適用相應的容積獎勵。
雙方對法律依據的詮釋不同,使得這20%「自創容獎」是否違法成為案件的核心爭點。在此背景下,法院的最終裁定將成為決定此案的關鍵。
此外,柯文哲在此案中的角色也引發廣泛關注,近期因京華城案被北檢聲押,並於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後,北檢提出抗告,案件進入更複雜的法律攻防。
20%出自於都市計劃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4-3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款以外之地區:建築基地一點二倍之法定容積。第一款內容請自行查看,第一款是指都更地區。
@@三原色-紅黃藍 都市計畫法是政府因公共利益需求而主導的計畫,與個人or財團的改建(如京華城"改建"案不同)
@@user-gb3is5ie2x 請問你是都委會人員嗎??他符不符合是都委會審議的,不是你也不是我。用你的說法所有的個人跟財團只要申請過的案件,全部都要圖利送辦。
陳肢憾,北檢、北院都等不到妳撂人包圍,依舊在土城外痴痴地等妳,不見不散喔!
一堆鍵盤俠變成都市計畫法專家,怎麼會有人白癡成這樣
東森就是厲害派人在法院辯論庭內知道法院內發生什麼事😂?哇😧?😢😢😢
法院辯論庭原則上應該是公開讓所有民眾都可以旁聽的,媒體派個人進去旁聽很難嗎?
高端、雞蛋、疫苗、慶富、綠電、超思、imB、私菸案都不用辦
以上哪個不是圖利廠商?
不是840嗎 怎麼又變560???????????????
貪汚問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柯還想利用政治,喊賴清德救我,我和民進黨主席我和你合作。
鍾小平 閉嘴吧
柯市長明知違法還同意?
所以,「都委會」委員們明知違法還同意並送呈市長,這要負啥法律責任?😊
就共犯結構呀,有啥問題 ?
市長交辦阿┤公務人員行使法裡有說到,如果公務人員認為違法有提醒長官會違法而長官執意為之讓他過,責任在上級
@@user-gb3is5ie2x 你這條有個但書"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員無服從之義務。"
@@kidman-z6d 對唷,但是也沒說服重從長官指示需不需要負責這部分,大家都是出來工作的,誰也不想因為這樣就沒了公務員的工作吧
@@kidman-z6d 林洲民就是不服從長官指示被離職而且講得多難聽,現在才幫他平反
一路囂張與傲慢 原來不過是 ˙ 髒˙ 東˙ 西 愛錢 有機會花嗎
有人知道別人數學好不好?有人知道別人在想什麼?
主要還是人設崩壞,一個敢去陶朱隱園跟財團唱歌的人,還有臉說要實現居住正義?
一個連政治獻金帳務都管不好的人,還宣稱自己是多麼公開透明?
唱歌,跟居住正義啥關係?唱完歌,柯市長8年蓋的社會住宅都消失了?
把帳搞壞的是競總外包的會計師,競總的財務長沒有遵照阿北財政紀律的方式做事,才會出包。這更證明了阿北財政紀律的重要。
@@iamlintw 笑死 你知道你說的外包會計師是誰嗎? 是端木正耶,端木正在柯市府任內可是擔當廉政委員會委員耶。
所以你的意思是他從市府擔任「廉政」委員期間就開始亂搞了嗎?
另外一個競選總部財務長 李文宗 則是在柯市府擔任市長辦公室主任喔,他還可以「很負責任的說什麼都不知道」
所以我就看不懂你的論述注重財政紀律指的到底是什麼?🤷
東森潑糞,道歉喔😊
笨鳥在喊在
我只看到你崩潰耶!🤭🤭🤭
崩潰的燒仙草~
笨鳥總比你這雜草來得聰明
名嘴怎都知道內容,還是全台灣只有我不知道
黃國昌臉色不沈重啊,他看到消息不是笑得很開心嗎。😂
找不到貪汙,金流證據,直接派綠法官,用圖利來押,就不用貪汙證據。
說個笑話,超思,也沒有圖利罪
所以你可以接受柯文哲什麼都不知道就蓋章 只是昏官而已?而不能接受他貪污囉?
一庭,二庭,高等法院都認證京華城圖利罪嫌成立,圖利罪還不能押?
主打清廉起家的民眾黨對於自己教主真是寬容
圖利的重罪突然都沒什麼大不了了
@@煋貝勒柯文哲說的不知道不是全部不知道 如果你選擇性無視 那你就不要出來丟臉了😂
@@mingwu4331現在台灣的司法能信?當初蔡英文專機就是走私 結果民進黨說超買 你信嗎?
@@終究只是人生 要是部份知道也是違法 你到底在糾結什麼?
是可能有圖利罪的可能,但不等於一定違法,因為獎勵容積是依照規定走的
黃暐翰果然是皇黨派的,講話不精準還帶風向
@@那個人-k5k 不懂建築法令,請請教建築專業人士,亂帶的風向是你本人,無知裝高尚的草
前几天判“无保请回”的北院刘德华、高院都认定840的容积率是违法行为……
@@三少爷-u8f 劉的華
@@nofear7312 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4-3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款以外之地區:建築基地一點二倍之法定容積。(第一項是都更地區,第二項是第一項以外地區,不難理解吧。此案為110年發生故適用109年的法條,但是113年法條此條並無修改)
容積獎勵轉移辦法第8條第一項 接受基地之可移入容積,以不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nofear7312 容積移轉30%都還沒買到,怎麼來840%?用夢的?
ㄟ害柯媽媽走不出來
剪掉單位應該查查高雄市一千多趴的容積率是否才是圖利財團幾千億,民主退步司法是否也收押禁見一下「某間茶院長」
拿這種錢
子孫抹好野
但感覺好像變好野了
貪污犯的子孫都吃香喝辣當大官
笑死,「都委會」是「獨立機構」,什麼是「獨立機構」?當然應該獨立負擔其「權力及法律責任」!怎「獨立機構」還受人「指使」?
然後「獨立機構」的決議卻把責任推給市長?
就算市長有任何意見,「獨立機構」都應該本其職責「獨立處理」,自負「權責」啊!
那NCC 對中天敗訴10幾個案子,NCC的敗訴,蘇貞昌要不要出來負責?蔡英文要不要出來負責?
委員領錢時是獨立委員,出事時叫市長負責?公務員這麼好幹喔?😊
我的天啊,我的阿伯阿, 原來你養的人只有這種水準😊
因為你家阿北把"獨立機構"反對他意見的人都開除~這就是會出事情的原因~現在出事了~每個公務員都拿保命證據再咬他~你家阿北做人失敗阿
@@frontiere1246 個人認為:判定京華城案"圖利"沒道理。20%容積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一堆承諾項目,兩者價值相當,根本沒圖利。
依北檢的估計,20%容積獎勵價值約80億元;
業者為了20%容積獎勵要做到「承諾事項」,而且要付87.7億元保證金,做不到要沒收,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
除非有找到明確金流證明有行賄,受賄者才有貪汙罪。
京華城案,業者申請的法源定為《都市計畫法》,爭取獎勵項目是:「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都委會基於下面兩個理由給容積獎勵。理由一,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理由二,市府推動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政策。理由一為主要,因為法源是《都市計畫法》。
爭議點是:都委會是否有權限,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為理由,給業者容積獎勵?如果認定有權限,此案就是合法的。如果沒權限,就是行政缺失而已。
(節錄自新聞)蔣市府為了對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作出回應,北市都發局在今年1月24日就針對京華城案表示,「經本市都委會審議確認,均符合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意指蔣市府當時就認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的處理上並無不法。
===京華城容積率840%是怎麼來的,真的有到840%嗎?根本沒有。
容積率從560%到672%,是因「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這些獎勵項目,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
商三(基本容積率560%),得到容積獎勵20%,容積率變成560% *1.2 =672%。
容積率從672%到840%,不是市府給的,是允許業者自己買的30%容積移轉。
業者花大錢,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容積率變成560% *(1.2+0.3)=840%。
**據說,目前京華城建案仍是容積率672%,容積移轉都還沒申請加上。業者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但實際還沒買到!所以京華城的容積會到多少,沒有人知道!
(台北市能賣容積的地不多,地主聽說財團要來買容積,就漲價數倍,買不下手)
===裁定書說"圖利200億"是怎麼估出來的?
200億是檢查官灌水的啦。他把容積560%到840%,全部280%的容積增加,都算在柯市府頭上。
實際,全部280%的容積增加,只有2/5,這112%容積增加(560%到672%),是柯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而且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承諾項目,而且要付保證金,沒做到就沒收;另外168%容積增加(672%到840%),是業者自己花錢買的30%容積移轉,不能算在市府頭上。
也就是說,檢察官估的200億,只有2/5,80億是柯市府給的容積獎勵,業者要付87.7億保證金,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也是業者做承諾項目要花的錢,所以根本沒有圖利廠商。
(為20%容積獎勵,業者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
京華城原來樓地板面積11.2萬平方公尺(33880坪),容積率679%。所以,容積率112%,大約是5588坪。
那八個立委說不放棄柯文哲,其實就是在炸乾他的最後價值好抬高自己的聲望而已😂
你又知道?還是你在說你自己?
珊珊這詭異行為自己都不怕被抓包嗎😂?
請假3個月
暖市提高容積都沒事
嘻
別忘了京華城不是公家財產,是政府給建商在自己的地上多蓋面積。給建商多蓋,法官自己認為北市府跟建商要的不夠多。他甚至連建商自己買的30% 容積率也算在他200億圖利的判決書裡。
所以?😂
當年應曉薇就京華城案在議會質詢柯文哲, 當時柯文哲認為560%就已經是圖利財團
後來和老沈慢慢熟了, 840%就不圖利了???🤣
羈押理由說得好, "明知違法執意為之"
你是綠媒派來洗版的?全台灣要查容積率的建築案太多了。就是要找一個罪名來消滅對手,保住自己的政治勢力而已,還有什麼?
你這段話 我在其他留言也有看過 換個新的好嗎😂
@@終究只是人生 , 有用的說詞, 一個就有用
沒用的說詞, 再多也沒用🤣
@@spencer7054 那你拿出影片來 560是柯文哲拍板給的最低容積率 這是本來就應該給的
@@終究只是人生 , 臺北市政府循都市計畫審議程序核定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不當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顯有違失,監察院提出糾正,要求改進
土城找157
變更地目就不圖利?為何當出捐地 30%就能改地目,有法源嗎?
這影片有你要的答案...【全程字幕】一次搞懂京華城容積率!蔡正元"神論述"PTT推爆 斬釘截鐵喊:北院是錯的!
那個部分不是爭議。爭議時北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是算在都更下面。 北市政府被質疑可不可以新增條件給20%。現在那20%合不合法,也不能確定。這必須請大法官解釋,畢竟台北市府本來就可以自行給獎勵,只是京華城老闆引用的法條,檢察院覺得不適用,給與糾正。 別忘了京華城是私人土地不是公家財產。本來就是建商想要多蓋面積,市府要求回饋公益。
@@linanthony7892 20年的房子為何適用都更獎勵 ? 你去找有哪一個法條適用它 ? 就是建商自己瞎編一條獎勵840%,然後叫台市政府吞下,柯文哲也真的乖乖吞下....有這麼難懂 ? ? ?
@@王小明-t9p 自己查一下很難嗎? 20%容積率獎勵是讓560%變成672%。 這就是當年苗博雅在定柯文哲的點。 他們都不知道後來變成840%,因為京華城去買了30%的容積轉移才變成840%。當年苗博雅質詢柯文哲,柯文哲說都發局如果自創獎勵,只要以後都是通用條件就不會是問題。苗博雅說市長這樣可能會圖利變弊案哦。一月台北都發局,針對監察院的糾舉認為合法沒有叫停京華城。 問題就是有沒有法源規定,都發局不能自創條件讓市長許可,還是必須經過議會先成立條例才能使用。
@@王小明-t9p 個人認為:判定京華城案"圖利"沒道理。20%容積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一堆承諾項目,兩者價值相當,根本沒圖利。
依北檢的估計,20%容積獎勵價值約80億元;
業者為了20%容積獎勵要做到「承諾事項」,而且要付87.7億元保證金,做不到要沒收,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
除非有找到明確金流證明有行賄,受賄者才有貪汙罪。
京華城案,業者申請的法源定為《都市計畫法》,爭取獎勵項目是:「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都委會基於下面兩個理由給容積獎勵。理由一,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理由二,市府推動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政策。理由一為主要,因為法源是《都市計畫法》。
爭議點是:都委會是否有權限,為了「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為理由,給業者容積獎勵?如果認定有權限,此案就是合法的。如果沒權限,就是行政缺失而已。
(節錄自新聞)蔣市府為了對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作出回應,北市都發局在今年1月24日就針對京華城案表示,「經本市都委會審議確認,均符合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意指蔣市府當時就認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的處理上並無不法。
===京華城容積率840%是怎麼來的,真的有到840%嗎?根本沒有。
容積率從560%到672%,是因「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配合TOD、綠建築、智慧建築、韌性城市這些獎勵項目,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
商三(基本容積率560%),得到容積獎勵20%,容積率變成560% *1.2 =672%。
容積率從672%到840%,不是市府給的,是允許業者自己買的30%容積移轉。
業者花大錢,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容積率變成560% *(1.2+0.3)=840%。
**據說,目前京華城建案仍是容積率672%,容積移轉都還沒申請加上。業者最多可買30%容積移轉,但實際還沒買到!所以京華城的容積會到多少,沒有人知道!
(台北市能賣容積的地不多,地主聽說財團要來買容積,就漲價數倍,買不下手)
===裁定書說"圖利200億"是怎麼估出來的?
200億是檢查官灌水的啦。他把容積560%到840%,全部280%的容積增加,都算在柯市府頭上。
實際,全部280%的容積增加,只有2/5,這112%容積增加(560%到672%),是柯市府給的20%容積獎勵,而且獎勵不是白給的,業者要做到承諾項目,而且要付保證金,沒做到就沒收;另外168%容積增加(672%到840%),是業者自己花錢買的30%容積移轉,不能算在市府頭上。
也就是說,檢察官估的200億,只有2/5,80億是柯市府給的容積獎勵,業者要付87.7億保證金,保證金可以看做是承諾項目的價值,也是業者做承諾項目要花的錢,所以根本沒有圖利廠商。
(為20%容積獎勵,業者承諾事項:引入建築立面垂直綠化工法與技術、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朝鑽石級方向設計、基地與復盛公園之蓄水保水、運用TOD的方式改善基地交通條件等,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開發完,還要認養復盛公園50年)
京華城原來樓地板面積11.2萬平方公尺(33880坪),容積率679%。所以,容積率112%,大約是5588坪。
33也太陰了吧😂
🚨🎯🎳
賴皇下旨,誰敢不從😂😂
不是國民黨鐘小平議員告發的嗎?
法官不公正,爛節目真多,不報導真相,只會加油添醋, 看時勢做
法律的黑暗時代
就標準的先押人再取供,跟古代的作法一樣
同意。就像殺雞先取卵,押人要先取精
法盲多讀點書才對,告訴人的證據也要檢察官查證是不是有效才能押人,你以為跟你們家一樣開假發票不用負責任嗎?
在古代你這樣亂講話是會先被抓去關的😆😆😆
各位阿~有領薪水的~有做生意賺錢的~~圖利罪喔!!!沒黨證的等關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