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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有幸在之前試辦國民法官時有被抽籤到,跟公司請3天公假,去法院3天1天補助$2500元,從早上9點到下午5點,中午有供便當,第1天真的很緊張,後來法官有跟我們一起吃飯聊天有好一點,感想1. 法官工作量很大,薪水我個人覺得太少(法官說是$99,999不能超過10萬,可能是有一些其他的補助,但是我覺得沒有到15萬真的太少)這樣子當然會很容易收賄,2.判刑的依據要依法條,很多時候就算是覺得情有可憐,但是犯罪事實在那裡,實在是很難減刑多少(最好不要犯罪)3. 國民法官的上路真的是台灣司法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我在這裡跟這些法官致上我最高的敬意
謝謝你的分享(哇編
繼續維持關說無罪=>檢警法官永遠承擔關說壓力人力不補預算不給=>量能不夠就更難專心在每個案件上事前監管等行政部門怠惰讓違法案件更多=>以詐騙為例,電信帳號、支付帳戶申請容易,案件量只會更大更難處理。幫幫司法體系也是幫助全社會、幫助自己。
2.判刑的依據要依法條。這點很對。台灣太多人覺得現在法官是以前的青天大老爺,可以決定判重,判輕。真的是喔,都西元幾年了,還在以前封建思想。
試辦時抽到的人都很正常,大家都很努力了解案件內容和法源依據、量刑標準等等但覺得國民法官明明想要提升民眾法學素養,同時讓法官更加貼近民意,然而若有些人的價值觀充滿刻板印象、不在乎證據、不在乎被告或被害者處境及脈絡,只把這件事情當作他人事物或奇觀,那給太大權限好像會很可怕🙁
@@choosin林益世案經由大法庭判決後,已經改採實質影響力說,關說會有相關罪責
支持節目討論多元的議題👍
司法兩方的說法與報導,促進大眾了解,謝謝製作單位👍👍最近大洛杉磯Orange County就有一位資深法官殺妻案,還有許多警察犯案的新聞,法官與執法人員也是人,也是會有出錯的可能,如同醫生一樣,小錯可接受,大錯就需要有監督機制來制衡。
美国最高院法官要求就非常高,不仅法官本人,配偶也有要求
好羨慕口才好、敘事清楚的人 ,聽起來感覺真正有學到東西 ~
這集的訪談很棒👍可以讓更多人民知道國民法官是什麼、以及一些人民看不到的司法辛酸, 還有來賓王子榮法官也很暢談不拘謹~
聽起來法官的淘汰機制都只處理風紀問題,像是收賄這種真的有犯罪、出事的,但是對所謂判決品質不好的恐龍法官,並沒有任何處理,甚至沒有要處理的意向。雖然判決品質好不好並不容易界定,但如果沒有任何機制處理,那已經在任職的法官哪裡有機會跟動力去檢視或增進自己的判決品質。
想法很好,但該如何衡量判決品質?弄得不好,就會變成干涉司法的手段,反而危害司法獨立。
對法官不要有包青天的想法
判決品質怎麼評斷?誰來評斷?
@@useridcn或許以後可以多用Ai來評分看看?
法官的評鑑不就是金字塔頂端那群被政商、黑白兩道所巴結的大法官說了算?台灣又沒任何監督機制去監督頂端大法官的獎懲的免職機制?那些監督法條,頂端那層怎麼可能自己殺了自己。而且哪個政商黑白兩道誰敢提得罪他們?提了,他們只要叫小法官去查稅就全龜了,還要去想辦法去賠禮。國民法官真要保證的是他們的個人資訊跟人身安全,還要有監督他們在選擇對錯是否有硬凹沒邏輯的問題。
我曾經是司法從業人員(非司法官),我想說除了司法官以外的司法人員也是非常血汗,而且還不像司法官那麼受到尊敬
自己搞壟斷,再來說人力不足。強吻女助理還可以當法官嗎?
司法官是考八股文,由考試委員決定是否錄取,然後司法官訓練所受訓1年學習司法官,結訓以後為候補司法官.
這跟醫護環境一樣,護理師乃至其他醫療體系人員都血汗,但社會地位與薪資結構都比不上醫師。
在台灣 好像各行各業都很血汗大多數的人 都認為自己最苦 都是被壓榨方 都是現代奴隸我想來想去 真正能常常過得特別爽的大多都是和官商勾結擺脫不了關係 遊走灰色地帶大量成功套利的極少數人
盲猜法警
很謝謝來賓的分享,真的覺得講得非常白話和清楚!
王法官提到司法現況的惡性循環,其中有一環是社會大眾普遍忽視或不易接觸到的更生人群體。網路查詢報導指出台灣累犯比例107年成長到54.2%,關了2個出來後1個會再度犯罪,監獄教化的功能幾乎等同失效。 累犯重操舊業,再招募新血,一棒接一棒,犯罪事業永不斷絕。瑪得,另類的台灣(黑暗)之光。
全世界再犯率最低的是北歐國家、再犯率最高的是美國。以挪威來說,最重量刑只有七年,且服刑環境極為舒適,以及出獄後政府會積極協助就業,所以如果台灣真的改成這樣,一般台灣人一定會抱怨這樣是"鼓勵犯罪"。相反的,美國有死刑與不可能服完的有期徒刑(看看破百年的監禁),但美國也造就世界自由國家中最高比例的監禁人口,外加跟台灣一樣超高再犯率,不過一堆台灣人大概很喜歡美國的那套,並且實際上台灣確實也是往這個方向。結論:先想想更生人如何就業,避免因為過不下去,繼續犯罪吧
監獄就是一個讓他們在裡面互相交流犯罪心得跟手法的好地方。之前還有在監獄裡被高人指點如何製毒,所以才會有進去「進修」一詞。
@@林雨希 如果真的如你所說 , 那獄政改革的重點就會是降低再犯率 , 協助更生人就業 的確是一個很好的方向 , 那美國的那套嚴刑峻法幾乎就在降低再犯率這件事上失敗了
@@林雨希 除了司法系統本身的問題,很多民眾也是期待司法是對犯罪的一種報復、而不是矯正或遏止機關。所以一堆鄉民不是動不動就唯一死刑就是大力支持鞭刑。
@@chiketlin確實,修復式司法的重要啊⋯
這個訪問和內容真是太棒了,謝謝團隊!
謝謝!
感謝分享!最近剛被抽中,正在思考要不要參加,看到這一集的介紹決定參加,感謝范姐的節目總是很用心👍
這集好棒好精彩~最後還有推薦書單太佛了
某些案例是某法官不需「與商界人士過從甚密」其本身的社會背景就是出身於資本雄厚的財團家族,然後竟被分配到審理勞資糾紛相關案件,社會大眾再怎樣低智商也可以猜出審判結果多半有利於哪方,結果也是正相關,毫不避諱,甚至讓著名律師都驚訝:法官竟然比老闆、證照機構還「聰明、專業」,知道老闆用人不當、證照無效,可以任意判決有該專業領域證照的人員不適任。(一般正常邏輯都不會這樣判,因為會打臉那法官為何不判把「不會用人的老闆」開除、把「無效的證照」機構撤銷?)
我朋友家人就有當檢察官的啦一考上各路人馬馬上來照會那個大哥家多豪華怎樣那個老闆去帶去哪聚會怎樣聽完也是搖頭
一場官司下來一定有勝訴與敗訴,勝訴的說老天有眼還我清白,敗訴的說司法不公天理難容,信任度五十趴以下很正常😅😅
我自己覺得恐龍法官的形象有很大一部分是被渲染出來的,現在的新聞媒體大多斷章取義且聳動標題,再加上百姓們普遍媒體識讀能力不夠,很常看了某一家的某篇報導就開始跟鄰里姐妹話家常了,造成許多的誤會以及認知隔閡。不過,我想既然大多數人對於台灣有恐龍法官這件事深信不疑,我認為除了媒體刻意渲染以外,更重要的一點是大眾對於判決量刑的無感。舉個例子,根據刑法第185-3條第二項導致重傷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撇除假釋或是外役監 因為這與法官無關 是制度層面的議題) 這對於守法的人來說,在不了解這個量刑指制定的由來的情形下,說實話,判一年七個月會真的覺得有點少,而我認為這才是為什麼會有人認為有很多「恐龍法官」的主因。當然,一定也有那種真正的恐龍法官,只是我寧可相信人性本善,大家都敬業職守,不收錢賄賂為某黨做事(這在台灣政治史來看真的蠻慘的 問十個人 有十個都說政治人物有貪污只是貪多貪少 以及 做的好與不好的區別),做出自己心安理得得且能夠說服多數人的判決,並把司法環境變好,我相信恐龍法官這個詞在有國民法官後會有所改善。前提是量刑真的要跟大眾說明一下(媒體責任占大多數 因為書面報告通常有寫)。
最近郭博士的潛艇話題很厲害!!可以約來討論國造潛艇的辛苦!!
我建議去看看ptt一篇文章 Fw: [問卦] 怎麼沒看過法官道歉過? 整個環境造就恐龍法官在學生時代就培養不正確心態了
會有那麼多的恐龍法官,關鍵就是....... 愛帶風向的媒體 跟 容易被帶風向的無腦法盲觀眾太多。你會覺得某個法官是恐龍法官,就是因為該法官的判決不符合你的期望,換個角度來說,就是你覺得你的判斷是對的,法官是錯的。 但是我想請問一下,你憑什麼覺得你的判斷是對的,法官是錯的? 是你的法律知識比法官強,還是你對案情的理解比法官多? 一般人對犯罪事件的理解,都是從新聞媒體來的,但每天在那邊罵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卻對於記者報導的犯罪案件毫不質疑,完全相信.........如果你覺得台灣法官都是恐龍法官,那麼萬一不幸你上法院時,不要法官了,讓網友來判決,你說好不好?回想一下八里媽媽嘴事件,當時媒體怎麼帶風向的,你又是怎麼無腦相信的。
鍵盤法官都覺得自己很厲害,結果就是一群猴子而已。
說的太中肯了
順帶提一件事。在審案定案的過程是法官、律師、檢察官,他們才知道判決的細節他們應該要有權利因應當下案件無更細的法條而去提出法律的修改、微調、新增才對。提出項目立法委員必需在議期內提上議會,沒提出或過期需解釋正當原因。只要沒結案下個議期延用項目不需重新提案。而沒過的項目需要有專責負責人當負責人處理不了,案件往上級負責。課級不行就一直到市級、中央。沒有壓案拖件這種事。
支持能讓大家更理解司法系統的改革,法官們也辛苦了。
這兩集都好看到爆,不過我的感覺上第一集的來賓一開始有被范姐為難到,超級犀利的提問很喜歡,另外今天看到無法忍受家暴殺人那案,有團體與法律人質疑判過重的聲音,原來職業法官判三年國民法官判7年多,這樣引起我想了解更多的興趣,希望能再多幾集,有關國民法官的專業人士看法,然後再來幾個有爭議案件的討論,許願一下
分享我的一點點看法,民團提出的家暴案是30年前的鄧如雯案,當時是判3年,之後催生了《家庭暴力防治法》;這次新北殺夫案原先檢方求處8至12年刑期,最後國民法官判出來是7年2月。我想這兩個案子還是有一些不同的背景,包括社會是否有提供家暴受害者支援。根據我在記者會聽到的,被告長年遭受先生家暴,但是政府家暴防治資源並非沒有提供協助,當時檢方也提醒國民法官,過去其實有對該名婦女核發保護令、社工家庭訪視或提供緊急庇護所,但是被告都拒絕了,這點可能也是國民法官在量刑時很重要的考量之一。如果單就檢方和國民法官判出來的刑度比較,確實是比檢方求刑還要低的,但如果仔細探究此案跟過去鄧如雯案的差異,30年前鄧如雯沒有選擇,如今新北案的婦人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支援,卻仍做出不得已的選擇,我想在定義此案是否重判之餘,我們的保護網是否仍無法接住家暴受害者,這點也是值得去探究的。(哇編
@@fanamericantime 對齁,新聞也是寫不同案,我沒仔細看到,這樣第二集有提到這點,這樣了解啦,個案情況不同的考量,感謝提醒
@@fanamericantime 對,時空背景跟個案具體狀況不一樣~說到家暴防治法,真正關鍵還是在當事人。第一線實務上常常看到兩邊鬧到一邊要請保護令,很快的又在家事庭裡對法官跟警察家防官說說:我不要申請保護令了。隔沒幾個月,又被打到叫警察去保護,又再次想要警察幫忙申請保護令。還有為了遺產的分配,整個遺族間,互告,而且都要申請保護令……就是為遺產彼此口出惡言跟相互拉扯,所以全部人都拿保護令來做法律攻防戰!都“走鐘”了~
如果我是當時的國民法官,我會判3年,雖然有《家庭暴力法治法》,但對深受遇過家暴的人,那些所謂的法根本沒用
這麼辛苦 希望ai可以幫助法院啦
幾個層面都是蜻蜓點水,真的要講其實要找話題切入深聊,但民眾真的想了解的其實是那些恐龍案例的背後真相;意思是說,如果社會大眾對於相同的罪行但判決差距過大,沒有特殊的理由,民眾是無法接受的。法治國家的標準是,我們是否能夠做到,每個人對於做錯事請後能夠得到的懲罰有共識,而法官判決的結果與這個共識相去不遠。因此,以節目的出發點來說,與其這些解釋,還不如真的抓出幾個恐龍判例出來,再請律師或法官來「評估」或「分析」當下判決的背景,讓觀眾真實的了解判決背後的意義。
法官的專業加上國民的生活經驗讓判決的綜合結果更貼近社會常理 . 過去 , 資訊取得有限 , 所以很多專業讓人感到冰冷與隔閡 . 如今 , 缺乏的不是資訊量 , 而是質的綜合與判斷 .民主社會 , 法律與人民息息相關 , 應該讓多數人能貼近法律 , 法也應該和多數人貼近 .
法官沒有退場機制是不行的
法院有很多零零總總瑣事,像是程序法中合法送達一事,法院就要撥人力專門做。
真心不騙,累死人,而且還是累死“一群人”的【司法文書之合法送達】花費的人力、財力的綜合總數量嚇死人!!但一般民眾對此議題絕對無感~因為程序很重要卻很難顯現出存在感~
沒退場機制。免談。
一次去朋友家看到匾額跟雲林地方法院的水晶雕刻才知道他是國民法官😅😅😅
然後他跟我講說還沒去當之前很多人都會說恐龍法官恐龍法官正真自己要參與判案的時候才知道原來是這麼回事😂
網友常講唯一死刑什麼的,真的將審判權交到他手上又怕判太重影響別人的一生云云審理案件是一件需要細膩處理的事
在侏羅紀公園裡,幹掉一條恐龍,還有千千萬萬隻恐龍
兩支影片都有看,留言支持相關的類型要持續做,含金量之高
娃粉簽到❤謝謝!
法官權力大的缺點1操守問題2判決品質無把控!國民法官可以減輕上列2點嗎?很難吧!
資識含量很高,感謝🙏分享👍
12:59 欸…這個…公司這樣做金價足毋湯欸喔😂😂😂
考法官應該要先有外面執業5年以上律師經驗才能考,要茖實這點才有可能啦!
中肯,應該要跟歐美一樣~
同意,按歐美的規定是學士後法律,先學其他專業,之後再輔以法律專業。然後執業一定年限的律師後,有社會經驗與法律運用經驗再邁入法庭擔任裁判者。
目前韓國也是這種做法,沒有社會經驗就可以當法官也太嫩!
但是律師壞的也很多= =長期跟犯罪集團配合的
@@jack80165 拷,好像是耶!可是應該有方法可以立法圍堵防漏!
解決紛爭的判決!才是好的判決!如果不是就不是好的判決!
我常想一個問題民主制度中 很重要就是制衡機制政府有國會制衡國會有選民制衡那法院呢???誰來制衡 誰來監督如果白襯衫事件沒有監察院那有誰能夠幫這個冤案翻案
法官被法律拘束者,也就是只要法律不違憲的情況下,法官會被立法者所立的法律給拘束
這個法官口條也太好了
針對血汗司法工作量增加的問題,是否可以考慮針對某些型態的案件如:詐騙案等刑期較低的情況以科技的工具(如AI)輔助?
鞭刑增加詐騙集團的免洗筷的成本,當你今天吃著火鍋唱著歌就被鞭刑了!你還敢去領錢嗎?
法官不是複制貼上就好了~~
範姨姨什麼時候談一談日本排放核污染水呢?
這種體制內的說明或討論真的比較能反應現實,而不是像上次林律師過度的理想主義。也不只是司法,台灣很多體制外的改革團體、像環保房市或交通等重大議題等,很多都有空有理想紙上談兵,甚至自以為高人一等而昧於現實。希望之後能多找體制內的人訪問,這個會對問題的實際面比較有真實的呈現。比較可惜的是,這次訪問沒有討論到王法官對國民法官跟陪審制選用上的想法,而上次訪問又過度陰謀論去否定司法院的決策。
我來幫你問問(哇編
@@fanamericantime 感恩,也期待你們的下集節目。
說到底為甚麼要有國民法官的制定 ? -> 是為了解決民眾對司法體制的不信任那為什麼民眾對司法體制不信任 ?我覺得是媒體佔很大影響面欸,畢竟媒體很喜歡用"XXX事件疑似恐龍判決",然後再挑一堆偏激的PTT網路留言,唯恐天下不亂你問我真的想去當國民法官好像也還好,但真的希望媒體能公平報導,不要每個事件都要把風向帶到法官亂判
法院的問題其實還好,檢調體系被行政干預才是更嚴重的問題,各種關說事件往往無疾而終
國民法官是好的開始!
27:06開始那段台灣民眾不點名就不講話到午餐時搏感情,完全就是學校課堂上的情形啊WWW 果然不是說出了社會人就會完全改變WWW
尊敬的范琪斐和吉娃娃小姐:您们好!我是来自中国大陆最底层农民群体的一员,自从接受秦晖教授的思想启蒙后才觉醒。我非常认同秦晖教授的观点:美国应该联合民主阵营国家一起帮助全体中国人民向共产党施压提高中国整体国民的低人权现状,而不能只单独强调香港、新疆、西藏、异议维权公民的人权问题。特别是农民和“农民工”群体的负福利待遇,提高他们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的社会福利保障待遇,降低体制内的特权高福利待遇。(农民在中国是一种最底层身份而非职业的存在,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民身份的工人,这种大规模歧视欺压弱势群体的情况在当今的全世界范围都绝无仅有),杜绝红色血汗工厂(只有提高中国农民工的人权和福利待遇才能保障民主阵营国家劳工权益不受损害,否则就会发生恶性竞争、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幸后果)。请您们帮忙向民主阵营国家政府和人民传达来自中国最底层农民的心声🙏祝您们全家幸福🙏平安喜乐🙏万分感激🙏我们一起努力🙏学习借鉴波兰团结工会福利问责的经验让中国走上宪政民主之路🙏
再次祝福您们节目收视节节高升👍💪🤟✊😛😊
無意冒犯不過若依王子榮法官所言,法官成就感是來自於當庭定審那不就會導致刑度心證方面從輕並非要質疑法官的專業素養,但這是人性使然,我不認為專業能夠凌駕人性
勞工請假規則§ 8 有明文規定, 公假期間的薪水必須照常發給13:20 這邊王法官講錯了吧員工等於拿雙薪
想知道國民法官有參與的審理過程是否跟其他的案件一樣公開審判?
這集好好聽喔!喜歡王子榮法官,但找不到他的ig
臉書可以搜尋喵法官法庭日常(哇編
請問一下,法官有推薦一本書,請問那一本書名叫做什麼?
請問 國民法官 是美國的 陪審團的陪審團員嗎? 因為從前一期及這一期的解說 這個國民法官的結構及功能 都跟美國的陪審團員 幾乎相同 那我的問題 是 為什麼要叫 這個名字 是要提高身份的形象嗎?
結構與功能不一樣~美國的陪審制,是只有認定案件的「事實」層面,也就是被告到底有沒有做,然後再由職業法官適用法律我國的國民法官的工作=職業法官的工作,也就是「認定事實」並「適用法律」,再相互討論加以「量刑」,所以國民法官全程都參與其中然後陪審團是坐在陪審區,而國民法官是與法官一同坐在審判台上
國民法官跟陪審團不一樣~根據我的理解,陪審團法官跟陪審員不會有交流,陪審員決定「是否有罪」,法官負責「量刑」,也就是要判幾年;國民法官採參審制,職業法官跟國民法官會一起決定「是否有罪」以及「量刑」,很粗略的分法大概是這樣。(哇編
@@jkx1980 @fanamericantime 非常感謝二位 解說的非常清楚 讓我這離開了故土近五十年的人 能夠認識到了台灣司法制度上的俱時改善及加強 使得有刻板印象及孔龍法官的司法制度 有了更進一步的 接近了人民的需求 台灣加油 更感謝各位的付出…
人民思辨能力低,對這類的關注少,政府相對不願投入經費,建設才能吸睛跟貪污,這才是台灣軟體進步不了的原因
如果政府真有心要改革司法就應該像現在的農業部一樣要什麼有什麼,而不是只能等資源
改革機制實踐和持續更新保持司法獨立的執行烏托邦才有?
法院判決本就能引入AI計算,作分析量化裁決,判決文AI也能提供,可減輕法官工作量,更可防止誤判,我打個比方,例如棋王與電腦比賽,棋王輸的機率很高,而電腦高手每走一部,都經過運算,而這些運算把它書類化,再由法官及國民法官做最後確涊及判決,如此運作,效率高,誤判低,是值得推爢的
不說你對AI的想像太美 法官跟國民法官要確認還不是要讀證據卷宗 你到底省到啥了?
@@洪俊毅 你我認知真的有差距,但你放心,這工作己有人研究開發中,人類能做的被電腦取代是早晚的事。
@@soft2604 是喔 不用到AI要判輸贏你擲個硬幣都可以決定 倫理方面你怎麼解決 被電腦判生死 判的人怎麼會服?
@@洪俊毅 你忘記我的前言,最終判還是人,是減輕法檢人員的工作量及誤判率,你一直扯不清是你的不智,希望你離白癡有貼距離。
@@soft2604 你罵我白癡? 你要確定喔我就說了人類還是要讀證據卷宗的 都讀完了直接判就好 你不讀原始的證據怎麼知道AI有沒有騙你 AI是會騙人的
國民法官可以被視為國民司法知識的再教育
斐姨您好!您的節目能否上字幕?我82歲父親是您的忠實觀眾,但因他是重度聽障者,無字幕,導致他無法「很忠實」的守著節目。謝謝!
可以開啟 cc 字幕
比起雷同於現行中國「人民陪審員」(網路資訊稱源起於近百年前共產黨解放區)的現制臺灣「國民法官」,個人仍憧憬影集裡的美式「陪審團」,讓法官在法庭上只負責法庭程序法律諮詢等,有罪或無罪的結論則由「陪審團」全權決斷,法官既免了「凡人當上帝」的壓力,亦可避開歷來「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之譏。
今天說好要給家裡小朋友看恐龍記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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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姊沒有問到林永頌律師所提的判決書簡化一事,王子榮法官意見,想知道他對判決書簡化一事看法。
很多法律人說!法律不保護好人也不保護壞人!只保護懂法的人!是真的嗎?
不能直接讓有興趣的民眾報名甄選嗎🫠🫠好想參加
法官爛判決跟亂裁判也是政府向下沉淪的一環 自甘墮落跟拍案驚覺是一般老百姓對法官的印象 何況法官也是有收賄賂跟不守規範的情事 說起來罄竹難書 對司法信賴度每況愈下 是其來有自😂😂
幾乎所有行業都有業務過失,法官跟律師好像沒有🤔
要是有法官不引用59條咧,以至於判的比別人重呢
令人懷疑收賄的法官!法官反指責女原告親吻是國際禮儀,判決男性被告無罪,案子就很明顯未經女方同意互不相識,男方強吻原告。
有吉娃娃就要抖抖抖內~~~❤❤❤
42:35 什麼叫做更多的自律???有自律就不會造成"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了好嗎?~台灣法院真的是笑死人的東西.....
❤❤
所以司法關說能處理嗎?
好的判決就是"公正", 不是有了AI 嗎? 書記官和法官的公文應該稍微簡單化了
想請問,北漂族在外租屋,沒有遷戶籍會被抽到擔任國民法官嗎? 會在戶籍地還是工作地?有可能用不在戶籍地的理由拒絕擔任國民法官嗎?
國民法官是以戶籍地為主,迫不得已無法出席可以跟法院出具理由,他們會進行審酌~(哇編
報到送一條衛生紙,應該可以提高一些報到率(認真
以後會不會有「國民醫生」😂感覺什麼都可以國民🫠
看完我有個疑問,如果抽250位國民法官來報到,只選了n位審理案件,那沒被選中的人有3000元車馬費嗎?
😅有1500 車馬費
@@芳洪-h4z 不無小補😅
要想解決目前制度的問題,這件事本身就是很大的問題,民間參與很重要,但又不能被搞成民粹,政府的引導很重要,卻又不能變成本位主義,更重要的是政府和民間到底有沒有真正的成長到有足夠的現代法學思維?還是民間就是包青天的幻想,政府就是自己方便就好的幻想呢?甚至如果提到因為證據法則,明明有些證據採用了一定能判某人有罪甚至重刑,卻因為台灣依然很嚴重的警察違法取證問題,導致證據必須排除,因而必須判被告無罪時,如何跟國民法官甚至社會溝通好之前小弟講過的,人權是為了限制政府濫權,但過程中萬一造成個案不正義時,讓人民知道錯誤重點不是本來就該做的人權保障,而是為什麼政府沒有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情來避免這種問題時,更大的衝突如何面對?這都是整個社會的法治教育全面刷新,才能達到的目標,不然就算大學法律系四年,研究所碩士博士,法官審判經驗再久,如果這些法律專業者從小受到的教育本身就跟現代法律思潮有衝突甚至相反的時候,難道只因為唸了四年法律系,還有這些工作經驗,就能完全排除掉失敗的社會法律教育和這些真正專業教育衝突下造成的扞格?而沒經過這些專業教育的人,不就更難跳脫了?制度要改,還算容易,人心要改,才是百年工程,但一天不開始,就沒有真正的轉型成功的機會啊!
請問什麼是法官不語啊?是普世價值還是台灣價值?我看youtube上有一個 Frank Caprio 講好多話
麻煩邀請判決有重大爭議的法官現身說明而不是邀請菜鳥法官說明判決改進粉釋太平和公正
我記得很多法官收錢被抓就是退休,領退休金不是嗎
你的「記得」是從新聞上看的的吧,這可性度會有多高?
為什麼一定要像門徒那樣? 既然立法寫明販賣毒品死刑 為什麼法官可以自己定義修改? 那為什麼要有立法院? 都給法官決定就好啊 這位就是最經典的恐龍法官吧
不要拿甚麼量刑當說詞, 多數販毒都是賣少開始 就是因為賣一點點都沒事 活下來才成為門徒裡面的大壞蛋... 如果販毒的人都殺, 那麼接觸販毒的縱容販毒的周圍的人才有足夠的量刑將它們都關起來. 因為天花板太低, 販毒都只關一年甚至緩刑沒事, 那包庇和他旁的人都沒事. 台灣問題就是法官可以自己隨意判斷天花板高度...明明都已經開始販賣毒品了, 被抓到就讓他投胎, 不需要教化... 這才是販毒=死刑/無期徒刑的概念. 如果判無期, 也應該是要強制無限期進行替國家執行勞務, 若不願意配合也可以送去投胎... 這才是天花板的概念... 顯然台灣法官都可以自己隨意認定和解釋立法的精神, 隨意判 你們說什麼都對.
司法改革!先把 法官認為 可教化 得減低其刑 的權利拿掉,因為法官 一句不用負責任的 可教化 導致太多太多的罪犯 罪刑重大 卻可以輕鬆關幾年 出來繼續犯案! ⋯請問這種狀況誰要負責 法官要負責嗎? 如果不負責 那為啥要給法官這種濫權!
只是陪同職業法官審理,並非參與審理。只是投票而已。
❤😢
為什麼警察軍人不行 很誇張
你為什麼不能理解法條呢?
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更可笑,某判決財稅單位敗訴,發回財稅單位重新處分,結果該單位錯誤的行政處分再錯一次,就是不改,吃定受害民眾。
檢察官起訴也有關係用錯法條使法官判無罪結果卻是法官被罵爆
刑訴300條,法官在有罪確信的前提下,可以更變檢察官起訴的法條
謝謝你 長知識了👍
我是租客,租房40多年,奉公守法,每月準時匯房租有郵局匯款證明,只因為租賃契約的糾紛,台北地院姜恐龍+地檢署恐龍+詐騙律師團=40多萬違約金+有期徒刑4個月❤=違法判決=還我公道,台北地院姜恐龍❤
最後判決還是法官決定,國民法官沒有主導權。這大家知道嗎
進法官的大門要打開,不要再黑箱和壟斷了。目前法官邏輯觀念不佳,派系淋漓,選取方式還是靠背書,有手機的時代了,記憶會比電腦強嗎?一些呆板無能法官應該盡快剔除。
修法才是上上策
只覺得最大問題不是法官太爛,而是罪犯越來越聰明,找到漏洞就拼命鑽 ,加上因此延生出的大量案件也因此降低判案素質若法官跟法律不進步的比罪犯快,就會越來越容易變成別人眼中的恐龍
聽報導者的記者現場旁聽紀錄 感覺檢方有比較大的空間和資源 比較容易操弄到他們想要的結果 甚至有一場是檢方有四名檢查官 不禁會聯想到過去美國的電影 什麼失控的陪審團之類的
抽我抽我,怎麼我都沒被抽到,感覺就很有趣
17:34 王法官:「販賣一級毒品是死刑或無期徒刑,可是我們很少聽到誰販毒被判死。這時候就可以動用59條。」看來這就是你們被說恐龍的原因!我今天連59條是什麼根本都懶得查!都給你們懂法的玩就好。反正逮丸就是毒品王國,有群恐龍會用59條幫你降低刑期!個人還是支持,槍砲毒詐和黑道,直接燒毀。為什麼不死刑?因為垃圾用垃圾的處理方式就好!
司法!我只想知道真相!高院好像不想真相!
所以是... 陪審團的概念??
不是>< 台灣國民法官是參審制,跟陪審團不一樣~ 陪審參審差別可以參考上一支林永頌律師的說明(哇編
英美法系的陪審制與歐陸法系的參審制「不一樣」
👍👍👍
真正足毋通
我痛恨司法,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我深受其害
亞洲講…情…理…法!歐洲相反…只要是人…就很難公正公平的判決
我個人有幸在之前試辦國民法官時有被抽籤到,跟公司請3天公假,去法院3天1天補助$2500元,從早上9點到下午5點,中午有供便當,第1天真的很緊張,後來法官有跟我們一起吃飯聊天有好一點,感想1. 法官工作量很大,薪水我個人覺得太少(法官說是$99,999不能超過10萬,可能是有一些其他的補助,但是我覺得沒有到15萬真的太少)這樣子當然會很容易收賄,2.判刑的依據要依法條,很多時候就算是覺得情有可憐,但是犯罪事實在那裡,實在是很難減刑多少(最好不要犯罪)3. 國民法官的上路真的是台灣司法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我在這裡跟這些法官致上我最高的敬意
謝謝你的分享(哇編
繼續維持關說無罪
=>檢警法官永遠承擔關說壓力
人力不補預算不給
=>量能不夠就更難專心在每個案件上
事前監管等行政部門怠惰讓違法案件更多
=>以詐騙為例,電信帳號、支付帳戶申請容易,案件量只會更大更難處理。
幫幫司法體系也是幫助全社會、幫助自己。
2.判刑的依據要依法條。這點很對。
台灣太多人覺得現在法官是以前的青天大老爺,可以決定判重,判輕。真的是喔,都西元幾年了,還在以前封建思想。
試辦時抽到的人都很正常,大家都很努力了解案件內容和法源依據、量刑標準等等
但覺得國民法官明明想要提升民眾法學素養,同時讓法官更加貼近民意,
然而若有些人的價值觀充滿刻板印象、不在乎證據、不在乎被告或被害者處境及脈絡,只把這件事情當作他人事物或奇觀,
那給太大權限好像會很可怕🙁
@@choosin林益世案經由大法庭判決後,已經改採實質影響力說,關說會有相關罪責
支持節目討論多元的議題👍
司法兩方的說法與報導,促進大眾了解,謝謝製作單位👍👍
最近大洛杉磯Orange County就有一位資深法官殺妻案,還有許多警察犯案的新聞,法官與執法人員也是人,也是會有出錯的可能,如同醫生一樣,小錯可接受,大錯就需要有監督機制來制衡。
美国最高院法官要求就非常高,不仅法官本人,配偶也有要求
好羨慕口才好、敘事清楚的人 ,聽起來感覺真正有學到東西 ~
這集的訪談很棒👍可以讓更多人民知道國民法官是什麼、以及一些人民看不到的司法辛酸, 還有來賓王子榮法官也很暢談不拘謹~
聽起來法官的淘汰機制都只處理風紀問題,像是收賄這種真的有犯罪、出事的,但是對所謂判決品質不好的恐龍法官,並沒有任何處理,甚至沒有要處理的意向。雖然判決品質好不好並不容易界定,但如果沒有任何機制處理,那已經在任職的法官哪裡有機會跟動力去檢視或增進自己的判決品質。
想法很好,但該如何衡量判決品質?弄得不好,就會變成干涉司法的手段,反而危害司法獨立。
對法官不要有包青天的想法
判決品質怎麼評斷?誰來評斷?
@@useridcn或許以後可以多用Ai來評分看看?
法官的評鑑不就是金字塔頂端那群被政商、黑白兩道所巴結的大法官說了算?
台灣又沒任何監督機制去監督頂端大法官的獎懲的免職機制?
那些監督法條,頂端那層怎麼可能自己殺了自己。而且哪個政商黑白兩道誰敢提得罪他們?
提了,他們只要叫小法官去查稅就全龜了,還要去想辦法去賠禮。
國民法官真要保證的是他們的個人資訊跟人身安全,還要有監督他們在選擇對錯是否有硬凹沒邏輯的問題。
我曾經是司法從業人員(非司法官),我想說除了司法官以外的司法人員也是非常血汗,而且還不像司法官那麼受到尊敬
自己搞壟斷,再來說人力不足。強吻女助理還可以當法官嗎?
司法官是考八股文,由考試委員決定是否錄取,
然後司法官訓練所受訓1年學習司法官,
結訓以後為候補司法官.
這跟醫護環境一樣,護理師乃至其他醫療體系人員都血汗,但社會地位與薪資結構都比不上醫師。
在台灣 好像各行各業都很血汗
大多數的人 都認為自己最苦 都是被壓榨方 都是現代奴隸
我想來想去 真正能常常過得特別爽的大多都是和官商勾結擺脫不了關係 遊走灰色地帶大量成功套利的極少數人
盲猜法警
很謝謝來賓的分享,真的覺得講得非常白話和清楚!
王法官提到司法現況的惡性循環,其中有一環是社會大眾普遍忽視或不易接觸到的更生人群體。網路查詢報導指出台灣累犯比例107年成長到54.2%,關了2個出來後1個會再度犯罪,監獄教化的功能幾乎等同失效。 累犯重操舊業,再招募新血,一棒接一棒,犯罪事業永不斷絕。瑪得,另類的台灣(黑暗)之光。
全世界再犯率最低的是北歐國家、再犯率最高的是美國。
以挪威來說,最重量刑只有七年,且服刑環境極為舒適,以及出獄後政府會積極協助就業,所以如果台灣真的改成這樣,一般台灣人一定會抱怨這樣是"鼓勵犯罪"。
相反的,美國有死刑與不可能服完的有期徒刑(看看破百年的監禁),但美國也造就世界自由國家中最高比例的監禁人口,外加跟台灣一樣超高再犯率,不過一堆台灣人大概很喜歡美國的那套,並且實際上台灣確實也是往這個方向。
結論:先想想更生人如何就業,避免因為過不下去,繼續犯罪吧
監獄就是一個讓他們在裡面互相交流犯罪心得跟手法的好地方。之前還有在監獄裡被高人指點如何製毒,所以才會有進去「進修」一詞。
@@林雨希 如果真的如你所說 , 那獄政改革的重點就會是降低再犯率 , 協助更生人就業 的確是一個很好的方向 , 那美國的那套嚴刑峻法幾乎就在降低再犯率這件事上失敗了
@@林雨希 除了司法系統本身的問題,很多民眾也是期待司法是對犯罪的一種報復、而不是矯正或遏止機關。所以一堆鄉民不是動不動就唯一死刑就是大力支持鞭刑。
@@chiketlin確實,修復式司法的重要啊⋯
這個訪問和內容真是太棒了,謝謝團隊!
謝謝!
感謝分享!最近剛被抽中,正在思考要不要參加,看到這一集的介紹決定參加,感謝范姐的節目總是很用心👍
這集好棒好精彩~最後還有推薦書單太佛了
某些案例是某法官不需「與商界人士過從甚密」其本身的社會背景就是出身於資本雄厚的財團家族,然後竟被分配到審理勞資糾紛相關案件,社會大眾再怎樣低智商也可以猜出審判結果多半有利於哪方,結果也是正相關,毫不避諱,甚至讓著名律師都驚訝:法官竟然比老闆、證照機構還「聰明、專業」,知道老闆用人不當、證照無效,可以任意判決有該專業領域證照的人員不適任。(一般正常邏輯都不會這樣判,因為會打臉那法官為何不判把「不會用人的老闆」開除、把「無效的證照」機構撤銷?)
我朋友家人就有當檢察官的啦
一考上各路人馬馬上來照會
那個大哥家多豪華怎樣
那個老闆去帶去哪聚會怎樣
聽完也是搖頭
一場官司下來一定有勝訴與敗訴,勝訴的說老天有眼還我清白,敗訴的說司法不公天理難容,信任度五十趴以下很正常😅😅
我自己覺得恐龍法官的形象有很大一部分是被渲染出來的,現在的新聞媒體大多斷章取義且聳動標題,再加上百姓們普遍媒體識讀能力不夠,很常看了某一家的某篇報導就開始跟鄰里姐妹話家常了,造成許多的誤會以及認知隔閡。
不過,我想既然大多數人對於台灣有恐龍法官這件事深信不疑,我認為除了媒體刻意渲染以外,更重要的一點是大眾對於判決量刑的無感。舉個例子,根據刑法第185-3條第二項導致重傷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撇除假釋或是外役監 因為這與法官無關 是制度層面的議題) 這對於守法的人來說,在不了解這個量刑指制定的由來的情形下,說實話,判一年七個月會真的覺得有點少,而我認為這才是為什麼會有人認為有很多「恐龍法官」的主因。
當然,一定也有那種真正的恐龍法官,只是我寧可相信人性本善,大家都敬業職守,不收錢賄賂為某黨做事(這在台灣政治史來看真的蠻慘的 問十個人 有十個都說政治人物有貪污只是貪多貪少 以及 做的好與不好的區別),做出自己心安理得得且能夠說服多數人的判決,並把司法環境變好,我相信恐龍法官這個詞在有國民法官後會有所改善。前提是量刑真的要跟大眾說明一下(媒體責任占大多數 因為書面報告通常有寫)。
最近郭博士的潛艇話題很厲害!!可以約來討論國造潛艇的辛苦!!
我建議去看看ptt一篇文章 Fw: [問卦] 怎麼沒看過法官道歉過? 整個環境造就恐龍法官在學生時代就培養不正確心態了
會有那麼多的恐龍法官,關鍵就是....... 愛帶風向的媒體 跟 容易被帶風向的無腦法盲觀眾太多。
你會覺得某個法官是恐龍法官,就是因為該法官的判決不符合你的期望,換個角度來說,就是你覺得你的判斷是對的,法官是錯的。 但是我想請問一下,你憑什麼覺得你的判斷是對的,法官是錯的? 是你的法律知識比法官強,還是你對案情的理解比法官多? 一般人對犯罪事件的理解,都是從新聞媒體來的,但每天在那邊罵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卻對於記者報導的犯罪案件毫不質疑,完全相信.........
如果你覺得台灣法官都是恐龍法官,那麼萬一不幸你上法院時,不要法官了,讓網友來判決,你說好不好?
回想一下八里媽媽嘴事件,當時媒體怎麼帶風向的,你又是怎麼無腦相信的。
鍵盤法官都覺得自己很厲害,結果就是一群猴子而已。
說的太中肯了
順帶提一件事。在審案定案的過程是法官、律師、檢察官,他們才知道判決的細節
他們應該要有權利因應當下案件無更細的法條
而去提出法律的修改、微調、新增才對。
提出項目立法委員必需在議期內提上議會,沒提出或過期需解釋正當原因。
只要沒結案下個議期延用項目不需重新提案。而沒過的項目需要有專責負責人
當負責人處理不了,案件往上級負責。課級不行就一直到市級、中央。
沒有壓案拖件這種事。
支持能讓大家更理解司法系統的改革,法官們也辛苦了。
這兩集都好看到爆,不過我的感覺上第一集的來賓一開始有被范姐為難到,超級犀利的提問很喜歡,另外今天看到無法忍受家暴殺人那案,有團體與法律人質疑判過重的聲音,原來職業法官判三年國民法官判7年多,這樣引起我想了解更多的興趣,希望能再多幾集,有關國民法官的專業人士看法,然後再來幾個有爭議案件的討論,許願一下
分享我的一點點看法,民團提出的家暴案是30年前的鄧如雯案,當時是判3年,之後催生了《家庭暴力防治法》;這次新北殺夫案原先檢方求處8至12年刑期,最後國民法官判出來是7年2月。
我想這兩個案子還是有一些不同的背景,包括社會是否有提供家暴受害者支援。根據我在記者會聽到的,被告長年遭受先生家暴,但是政府家暴防治資源並非沒有提供協助,當時檢方也提醒國民法官,過去其實有對該名婦女核發保護令、社工家庭訪視或提供緊急庇護所,但是被告都拒絕了,這點可能也是國民法官在量刑時很重要的考量之一。
如果單就檢方和國民法官判出來的刑度比較,確實是比檢方求刑還要低的,但如果仔細探究此案跟過去鄧如雯案的差異,30年前鄧如雯沒有選擇,如今新北案的婦人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支援,卻仍做出不得已的選擇,我想在定義此案是否重判之餘,我們的保護網是否仍無法接住家暴受害者,這點也是值得去探究的。(哇編
@@fanamericantime 對齁,新聞也是寫不同案,我沒仔細看到,這樣第二集有提到這點,這樣了解啦,個案情況不同的考量,感謝提醒
@@fanamericantime 對,時空背景跟個案具體狀況不一樣~
說到家暴防治法,真正關鍵還是在當事人。第一線實務上常常看到兩邊鬧到一邊要請保護令,很快的又在家事庭裡對法官跟警察家防官說說:我不要申請保護令了。隔沒幾個月,又被打到叫警察去保護,又再次想要警察幫忙申請保護令。
還有為了遺產的分配,整個遺族間,互告,而且都要申請保護令……就是為遺產彼此口出惡言跟相互拉扯,所以全部人都拿保護令來做法律攻防戰!
都“走鐘”了~
如果我是當時的國民法官,我會判3年,雖然有《家庭暴力法治法》,但對深受遇過家暴的人,那些所謂的法根本沒用
這麼辛苦 希望ai可以幫助法院啦
幾個層面都是蜻蜓點水,真的要講其實要找話題切入深聊,但民眾真的想了解的其實是那些恐龍案例的背後真相;意思是說,如果社會大眾對於相同的罪行但判決差距過大,沒有特殊的理由,民眾是無法接受的。
法治國家的標準是,我們是否能夠做到,每個人對於做錯事請後能夠得到的懲罰有共識,而法官判決的結果與這個共識相去不遠。
因此,以節目的出發點來說,與其這些解釋,還不如真的抓出幾個恐龍判例出來,再請律師或法官來「評估」或「分析」當下判決的背景,讓觀眾真實的了解判決背後的意義。
法官的專業加上國民的生活經驗讓判決的綜合結果更貼近社會常理 .
過去 , 資訊取得有限 , 所以很多專業讓人感到冰冷與隔閡 . 如今 , 缺乏的不是資訊量 , 而是質的綜合與判斷 .
民主社會 , 法律與人民息息相關 , 應該讓多數人能貼近法律 , 法也應該和多數人貼近 .
法官沒有退場機制是不行的
法院有很多零零總總瑣事,像是程序法中合法送達一事,法院就要撥人力專門做。
真心不騙,
累死人,而且還是累死“一群人”的
【司法文書之合法送達】
花費的人力、財力的綜合總數量嚇死人!!
但一般民眾對此議題絕對無感~因為程序很重要卻很難顯現出存在感~
沒退場機制。免談。
一次去朋友家
看到匾額跟雲林地方法院的水晶雕刻
才知道他是國民法官😅😅😅
然後他跟我講說
還沒去當之前很多人都會說恐龍法官恐龍法官
正真自己要參與判案的時候才知道原來是這麼回事😂
網友常講唯一死刑什麼的,真的將審判權交到他手上又怕判太重影響別人的一生云云
審理案件是一件需要細膩處理的事
在侏羅紀公園裡,幹掉一條恐龍,還有千千萬萬隻恐龍
兩支影片都有看,留言支持相關的類型要持續做,含金量之高
娃粉簽到❤謝謝!
法官權力大的缺點1操守問題2判決品質無把控!國民法官可以減輕上列2點嗎?很難吧!
資識含量很高,感謝🙏分享👍
12:59 欸…這個…公司這樣做金價足毋湯欸喔😂😂😂
考法官應該要先有外面執業5年以上律師經驗才能考,要茖實這點才有可能啦!
中肯,應該要跟歐美一樣~
同意,按歐美的規定是學士後法律,先學其他專業,之後再輔以法律專業。然後執業一定年限的律師後,有社會經驗與法律運用經驗再邁入法庭擔任裁判者。
目前韓國也是這種做法,沒有社會經驗就可以當法官也太嫩!
但是律師壞的也很多= =
長期跟犯罪集團配合的
@@jack80165 拷,好像是耶!可是應該有方法可以立法圍堵防漏!
解決紛爭的判決!才是好的判決!如果不是就不是好的判決!
我常想一個問題
民主制度中 很重要就是制衡機制
政府有國會制衡
國會有選民制衡
那法院呢???
誰來制衡 誰來監督
如果白襯衫事件沒有監察院
那有誰能夠幫這個冤案翻案
法官被法律拘束者,也就是只要法律不違憲的情況下,法官會被立法者所立的法律給拘束
這個法官口條也太好了
針對血汗司法工作量增加的問題,是否可以考慮針對某些型態的案件如:詐騙案等刑期較低的情況以科技的工具(如AI)輔助?
鞭刑增加詐騙集團的免洗筷的成本,當你今天吃著火鍋唱著歌就被鞭刑了!
你還敢去領錢嗎?
法官不是複制貼上就好了~~
範姨姨什麼時候談一談日本排放核污染水呢?
這種體制內的說明或討論真的比較能反應現實,而不是像上次林律師過度的理想主義。
也不只是司法,台灣很多體制外的改革團體、像環保房市或交通等重大議題等,很多都有空有理想紙上談兵,甚至自以為高人一等而昧於現實。
希望之後能多找體制內的人訪問,這個會對問題的實際面比較有真實的呈現。
比較可惜的是,這次訪問沒有討論到王法官對國民法官跟陪審制選用上的想法,而上次訪問又過度陰謀論去否定司法院的決策。
我來幫你問問(哇編
@@fanamericantime 感恩,也期待你們的下集節目。
說到底為甚麼要有國民法官的制定 ?
-> 是為了解決民眾對司法體制的不信任
那為什麼民眾對司法體制不信任 ?
我覺得是媒體佔很大影響面欸,畢竟媒體很喜歡用"XXX事件疑似恐龍判決",然後再挑一堆偏激的PTT網路留言,唯恐天下不亂
你問我真的想去當國民法官好像也還好,但真的希望媒體能公平報導,不要每個事件都要把風向帶到法官亂判
法院的問題其實還好,檢調體系被行政干預才是更嚴重的問題,各種關說事件往往無疾而終
國民法官是好的開始!
27:06開始那段台灣民眾不點名就不講話到午餐時搏感情,完全就是學校課堂上的情形啊WWW 果然不是說出了社會人就會完全改變WWW
尊敬的范琪斐和吉娃娃小姐:您们好!我是来自中国大陆最底层农民群体的一员,自从接受秦晖教授的思想启蒙后才觉醒。我非常认同秦晖教授的观点:美国应该联合民主阵营国家一起帮助全体中国人民向共产党施压提高中国整体国民的低人权现状,而不能只单独强调香港、新疆、西藏、异议维权公民的人权问题。特别是农民和“农民工”群体的负福利待遇,提高他们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的社会福利保障待遇,降低体制内的特权高福利待遇。(农民在中国是一种最底层身份而非职业的存在,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民身份的工人,这种大规模歧视欺压弱势群体的情况在当今的全世界范围都绝无仅有),杜绝红色血汗工厂(只有提高中国农民工的人权和福利待遇才能保障民主阵营国家劳工权益不受损害,否则就会发生恶性竞争、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幸后果)。
请您们帮忙向民主阵营国家政府和人民传达来自中国最底层农民的心声🙏祝您们全家幸福🙏平安喜乐🙏万分感激🙏我们一起努力🙏学习借鉴波兰团结工会福利问责的经验让中国走上宪政民主之路🙏
再次祝福您们节目收视节节高升👍💪🤟✊😛😊
無意冒犯
不過若依王子榮法官所言,法官成就感是來自於當庭定審
那不就會導致刑度心證方面從輕
並非要質疑法官的專業素養,但這是人性使然,我不認為專業能夠凌駕人性
勞工請假規則§ 8 有明文規定, 公假期間的薪水必須照常發給
13:20 這邊王法官講錯了吧
員工等於拿雙薪
想知道國民法官有參與的審理過程是否跟其他的案件一樣公開審判?
這集好好聽喔!喜歡王子榮法官,但找不到他的ig
臉書可以搜尋喵法官法庭日常(哇編
請問一下,法官有推薦一本書,請問那一本書名叫做什麼?
請問 國民法官 是美國的 陪審團的陪審團員嗎? 因為從前一期及這一期的解說 這個國民法官的結構及功能 都跟美國的陪審團員 幾乎相同 那我的問題 是 為什麼要叫 這個名字 是要提高身份的形象嗎?
結構與功能不一樣~
美國的陪審制,是只有認定案件的「事實」層面,也就是被告到底有沒有做,然後再由職業法官適用法律
我國的國民法官的工作=職業法官的工作,也就是「認定事實」並「適用法律」,再相互討論加以「量刑」,所以國民法官全程都參與其中
然後陪審團是坐在陪審區,而國民法官是與法官一同坐在審判台上
國民法官跟陪審團不一樣~
根據我的理解,陪審團法官跟陪審員不會有交流,陪審員決定「是否有罪」,法官負責「量刑」,也就是要判幾年;國民法官採參審制,職業法官跟國民法官會一起決定「是否有罪」以及「量刑」,很粗略的分法大概是這樣。(哇編
@@jkx1980 @fanamericantime
非常感謝二位 解說的非常清楚 讓我這離開了故土近五十年的人 能夠認識到了台灣司法制度上的俱時改善及加強 使得有刻板印象及孔龍法官的司法制度 有了更進一步的 接近了人民的需求 台灣加油 更感謝各位的付出…
人民思辨能力低,對這類的關注少,政府相對不願投入經費,建設才能吸睛跟貪污,這才是台灣軟體進步不了的原因
如果政府真有心要改革司法就應該像現在的農業部一樣要什麼有什麼,而不是只能等資源
改革機制實踐和持續更新
保持司法獨立的執行
烏托邦才有?
法院判決本就能引入AI計算,作分析量化裁決,判決文AI也能提供,可減輕法官工作量,更可防止誤判,我打個比方,例如棋王與電腦比賽,棋王輸的機率很高,而電腦高手每走一部,都經過運算,而這些運算把它書類化,再由法官及國民法官做最後確涊及判決,如此運作,效率高,誤判低,是值得推爢的
不說你對AI的想像太美 法官跟國民法官要確認還不是要讀證據卷宗 你到底省到啥了?
@@洪俊毅 你我認知真的有差距,但你放心,這工作己有人研究開發中,人類能做的被電腦取代是早晚的事。
@@soft2604 是喔 不用到AI要判輸贏你擲個硬幣都可以決定 倫理方面你怎麼解決 被電腦判生死 判的人怎麼會服?
@@洪俊毅 你忘記我的前言,最終判還是人,是減輕法檢人員的工作量及誤判率,你一直扯不清是你的不智,希望你離白癡有貼距離。
@@soft2604 你罵我白癡? 你要確定喔
我就說了人類還是要讀證據卷宗的 都讀完了直接判就好 你不讀原始的證據怎麼知道AI有沒有騙你 AI是會騙人的
國民法官可以被視為國民司法知識的再教育
斐姨您好!
您的節目能否上字幕?
我82歲父親是您的忠實觀眾,但因他是重度聽障者,無字幕,導致他無法「很忠實」的守著節目。
謝謝!
可以開啟 cc 字幕
比起雷同於現行中國「人民陪審員」(網路資訊稱源起於近百年前共產黨解放區)的現制臺灣「國民法官」,個人仍憧憬影集裡的美式「陪審團」,讓法官在法庭上只負責法庭程序法律諮詢等,有罪或無罪的結論則由「陪審團」全權決斷,法官既免了「凡人當上帝」的壓力,亦可避開歷來「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之譏。
今天說好要給家裡小朋友看恐龍記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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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姊沒有問到林永頌律師所提的判決書簡化一事,王子榮法官意見,想知道他對判決書簡化一事看法。
我來幫你問問(哇編
很多法律人說!法律不保護好人也不保護壞人!只保護懂法的人!是真的嗎?
不能直接讓有興趣的民眾報名甄選嗎🫠🫠好想參加
法官爛判決跟亂裁判也是政府向下沉淪的一環 自甘墮落跟拍案驚覺是一般老百姓對法官的印象 何況法官也是有收賄賂跟不守規範的情事 說起來罄竹難書 對司法信賴度每況愈下 是其來有自😂😂
幾乎所有行業都有業務過失,法官跟律師好像沒有🤔
要是有法官不引用59條咧,以至於判的比別人重呢
令人懷疑收賄的法官!法官反指責女原告親吻是國際禮儀,判決男性被告無罪,案子就很明顯未經女方同意互不相識,男方強吻原告。
有吉娃娃就要抖抖抖內~~~❤❤❤
42:35 什麼叫做更多的自律???有自律就不會造成"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了好嗎?~台灣法院真的是笑死人的東西.....
❤❤
所以司法關說能處理嗎?
好的判決就是"公正", 不是有了AI 嗎? 書記官和法官的公文應該稍微簡單化了
想請問,北漂族在外租屋,沒有遷戶籍
會被抽到擔任國民法官嗎? 會在戶籍地還是工作地?
有可能用不在戶籍地的理由拒絕擔任國民法官嗎?
國民法官是以戶籍地為主,迫不得已無法出席可以跟法院出具理由,他們會進行審酌~(哇編
報到送一條衛生紙,應該可以提高一些報到率(認真
以後會不會有「國民醫生」😂感覺什麼都可以國民🫠
看完我有個疑問,如果抽250位國民法官來報到,只選了n位審理案件,那沒被選中的人有3000元車馬費嗎?
😅有1500 車馬費
@@芳洪-h4z 不無小補😅
要想解決目前制度的問題,這件事本身就是很大的問題,民間參與很重要,但又不能被搞成民粹,政府的引導很重要,卻又不能變成本位主義,更重要的是政府和民間到底有沒有真正的成長到有足夠的現代法學思維?還是民間就是包青天的幻想,政府就是自己方便就好的幻想呢?
甚至如果提到因為證據法則,明明有些證據採用了一定能判某人有罪甚至重刑,卻因為台灣依然很嚴重的警察違法取證問題,導致證據必須排除,因而必須判被告無罪時,如何跟國民法官甚至社會溝通好之前小弟講過的,人權是為了限制政府濫權,但過程中萬一造成個案不正義時,讓人民知道錯誤重點不是本來就該做的人權保障,而是為什麼政府沒有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情來避免這種問題時,更大的衝突如何面對?這都是整個社會的法治教育全面刷新,才能達到的目標,不然就算大學法律系四年,研究所碩士博士,法官審判經驗再久,如果這些法律專業者從小受到的教育本身就跟現代法律思潮有衝突甚至相反的時候,難道只因為唸了四年法律系,還有這些工作經驗,就能完全排除掉失敗的社會法律教育和這些真正專業教育衝突下造成的扞格?而沒經過這些專業教育的人,不就更難跳脫了?
制度要改,還算容易,人心要改,才是百年工程,但一天不開始,就沒有真正的轉型成功的機會啊!
請問什麼是法官不語啊?
是普世價值還是台灣價值?
我看youtube上有一個 Frank Caprio 講好多話
麻煩邀請判決有重大爭議的法官現身說明而不是邀請菜鳥法官說明判決改進粉釋太平和公正
我記得很多法官收錢被抓就是退休,領退休金不是嗎
你的「記得」是從新聞上看的的吧,這可性度會有多高?
為什麼一定要像門徒那樣? 既然立法寫明販賣毒品死刑 為什麼法官可以自己定義修改? 那為什麼要有立法院? 都給法官決定就好啊 這位就是最經典的恐龍法官吧
不要拿甚麼量刑當說詞, 多數販毒都是賣少開始 就是因為賣一點點都沒事 活下來才成為門徒裡面的大壞蛋... 如果販毒的人都殺, 那麼接觸販毒的縱容販毒的周圍的人才有足夠的量刑將它們都關起來. 因為天花板太低, 販毒都只關一年甚至緩刑沒事, 那包庇和他旁的人都沒事. 台灣問題就是法官可以自己隨意判斷天花板高度...
明明都已經開始販賣毒品了, 被抓到就讓他投胎, 不需要教化... 這才是販毒=死刑/無期徒刑的概念. 如果判無期, 也應該是要強制無限期進行替國家執行勞務, 若不願意配合也可以送去投胎... 這才是天花板的概念... 顯然台灣法官都可以自己隨意認定和解釋立法的精神, 隨意判 你們說什麼都對.
司法改革!先把 法官認為 可教化 得減低其刑 的權利拿掉,因為法官 一句不用負責任的 可教化 導致太多太多的罪犯 罪刑重大 卻可以輕鬆關幾年 出來繼續犯案! ⋯請問這種狀況誰要負責 法官要負責嗎? 如果不負責 那為啥要給法官這種濫權!
只是陪同職業法官審理,並非參與審理。只是投票而已。
❤😢
為什麼警察軍人不行 很誇張
你為什麼不能理解法條呢?
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更可笑,某判決財稅單位敗訴,發回財稅單位重新處分,結果該單位錯誤的行政處分再錯一次,就是不改,吃定受害民眾。
檢察官起訴也有關係
用錯法條使法官判無罪
結果卻是法官被罵爆
刑訴300條,法官在有罪確信的前提下,可以更變檢察官起訴的法條
謝謝你 長知識了👍
我是租客,租房40多年,奉公守法,每月準時匯房租有郵局匯款證明,只因為租賃契約的糾紛,台北地院姜恐龍+地檢署恐龍+詐騙律師團=40多萬違約金+有期徒刑4個月❤=違法判決=還我公道
,台北地院姜恐龍❤
最後判決還是法官決定,國民法官沒有主導權。這大家知道嗎
進法官的大門要打開,不要再黑箱和壟斷了。目前法官邏輯觀念不佳,派系淋漓,選取方式還是靠背書,有手機的時代了,記憶會比電腦強嗎?一些呆板無能法官應該盡快剔除。
修法才是上上策
只覺得最大問題不是法官太爛,而是罪犯越來越聰明,找到漏洞就拼命鑽 ,加上因此延生出的大量案件也因此降低判案素質
若法官跟法律不進步的比罪犯快,就會越來越容易變成別人眼中的恐龍
聽報導者的記者現場旁聽紀錄 感覺檢方有比較大的空間和資源 比較容易操弄到他們想要的結果 甚至有一場是檢方有四名檢查官 不禁會聯想到過去美國的電影 什麼失控的陪審團之類的
抽我抽我,怎麼我都沒被抽到,感覺就很有趣
17:34 王法官:「販賣一級毒品是死刑或無期徒刑,可是我們很少聽到誰販毒被判死。這時候就可以動用59條。」
看來這就是你們被說恐龍的原因!我今天連59條是什麼根本都懶得查!都給你們懂法的玩就好。
反正逮丸就是毒品王國,有群恐龍會用59條幫你降低刑期!
個人還是支持,槍砲毒詐和黑道,直接燒毀。為什麼不死刑?因為垃圾用垃圾的處理方式就好!
司法!我只想知道真相!高院好像不想真相!
所以是... 陪審團的概念??
不是>< 台灣國民法官是參審制,跟陪審團不一樣~ 陪審參審差別可以參考上一支林永頌律師的說明(哇編
英美法系的陪審制與歐陸法系的參審制「不一樣」
👍👍👍
真正足毋通
我痛恨司法,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我深受其害
亞洲講…情…理…法!
歐洲相反…
只要是人…就很難公正公平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