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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常都是用換休去避開 例假日加班
根本解決的方法是改成刑罰才有用加班紀錄,比對電腦設備使用與登出錄紀錄,實際刷卡與監視器影像不符則視為偽造文書法辦負責人且不得易科罰金才有用
真的 應該守財奴都坐牢
法辦負責人這也會有問題,法辦負責人的"負責人"是要有詳細規定才可以,是董事,ceo,部門主管,直屬主管...
謝謝律師的說明,雖然自己懂點法律也學過類似的勞基法,不過願意這樣詳細解說我認為對大眾有助,期盼您能再繼續出類似的勞資解說的影片,小額贊助您,希望走更遠!加油!😀
現在的公司,你越跟他分得越清楚,這份工作就越沒你的份,用工作權益來打壓你,不爽不要做呀,不加班就每天酸你,好爽喔都不用加班,然後就跟你說你不適合這份工作,勞工怎樣都弱勢
你就不要做啊😂大家如果都有這魄力找不到人他們就會妥協你去按場接案案子不好做還要做那怪誰呢
回,對啊!要一起不加班嗎?😂要一起不幹嗎?😂
要不要去查所有的大公司??看看勞動部哪個人敢查?!大大小小公司、行號都說照勞基法走,真正能這樣算的有幾間?東方社會勞工本就是一直任人宰割,除非能力真的強大,不然所謂“護國神山”怎麼搞出來的,上位者:要胼手胝足呀!
工作時間:本職務因業務實際(特殊)需要,訂定彈性上班時間如下:(一)每日上班8小時,每週上班5天,合計上班總時數40小時,國定假日依規定放假,服勤時間以配合學生住宿時間為原則。(二)詳細工作時間:1.每週一至週四:05:30至07:30(2小時)、16:30至22:30(6小時)。22:30-05:30留學校宿舍休息並備勤。2.週五05:30至07:30(2小時)、週日16:30至22:30(6小時)。3.國定假日前1日同週五上班時間,收假日同週日。4.每週晚間22:30至翌日上午5:30為住校備勤時間,係業務性質具有特殊性及因應特殊情況所必須,非實際上班時間,期間若協助處理住校生臨時疾病、事故或其他情事時,得覈實准予加班補休。請問留學校宿舍休息並備勤是否為加班???
勞基法,感覺不難,現在有網路,很容易得到答案。難在怎麼跟 老闆 溝通....像是最近的「大同染整爆勞資爭議」,最後資方將依不同年資給予員工1.5個月至2個月薪資的關廠補償金,可是欠的可不只這些。員工不聽老闆話,老闆口袋有很多方式來「教訓」員工,「殺雞儆猴」,如果徵不到員工,聯合資方要求政府「開放外勞」。當有小孩要養、房貸要還的時候,一時之間又找不到更好的工作,換了工作「年資」又不像公務員可以累計,很多事情就只能吞。
有什麼法是難的,看怎麼解釋和要不要執行而已
@@zhesheng4202 有喔,「憲法」比「勞基法」難多了,有爭議需要十五人大法官作解釋,勞基法不用。
@@Neo_3210 我是覺得沒有任何困難點和太多模糊。然後勞基法有爭議也要做解釋喔
@@zhesheng4202 一般法官 和 憲法法官 的資格去看一下吧。如果 憲法 和 一般的法律 難度差別不大,那 憲法法官 任命資格就不會有著麼多條件...
@@Neo_3210 差別不在難度而是話語權,你不會想說一般法官比憲法法官笨
對。講的都很好聽。現實看 應該一堆問題
基本上如果都有按照勞基法的方式走,就算沒給甚麼多的福利就已經算是良心公司了,多的是下班用通訊軟體叫你臨時加班的
分享一下我以前公司怎麼搞(算大公司),加班只能選補休,想要加班費,需要等到年底補休沒花完,算在年終或年終前離職再給你(特休也是),年終就會比別人少很多。我們公司年終屬於恩惠性給予故沒違法
法律上,加班就是要給加班費,除非勞資雙方「協商」,意思就是,勞方可以選擇拿錢或是補休,補休也是可以談,不見得要一日換一日,也可以一日換4/3日....等,這是勞工的「權益」喔!雇主不能強迫,或說是公司規定!都不行喔!如果員工不願意,雇主還是必須給付加班費,但是像你們公司的年終是「恩賜性給予」,意思就是有可能今年會說業績不好就取消,或是看他會挖東牆補西牆,這樣的公司是蠻卑鄙的.....換個工作重新談過不知道會不會比較好!?
前東家以「非額外交辦任務或臨時緊急任務產生的超時工作行為,屬於員工份內職責的必須完成任務,不得申請加班」雖然我不是這項規定下活得最痛苦的,但當下還是非常不爽...
正常工時加班費和變形工時加班本來就不同
加班都會自動變成補休然後補休休不完不然就是會說加班是因為個人問題而造成的加班,所以不給加班費
有問題直接跟老闆說你要問勞工局,不怕撕破臉老闆就不敢凹你。
補休年底沒休完必須換成錢還給你喔
不過也離開兩三年,畢竟當年才剛畢業,想像也就算了
@@hudsonvan4322 老闆表示年底前須休完
我們例假日加班都被要求改為休息日加班,改不了就平均到各周去美化數字。
謝謝老師分享👍👍👍💯
階層感。的確你讓有些人了解法理, 沒考慮看看那些基層勞工有辦法去申訴這些問題嗎
請問 帥~喵星律師~*學校說 加班只能補休 不能請領加班費 這樣是合法嗎? PS遇到的公私立學校都如此耶?!
那颱風假 被要求強制上班呢?
請問上班工時,有限制到年總工時數嗎?因為我們是做二休二,公司孩套用年總工時數說法,要我們補時數。
請問國定假日 或者 颱風日,加班的話 除了加班費以外,是否也有提供補休待遇呢?
那如果例假日和國定假日是同一天那怎麼算或那如果休假日和國定假日是同一天那怎麼算
要加也可以了只是僱主不願意付那麼多錢給我們法律就是保障僱主
公務員的加班費被亂算跟苛扣的更嚴重
把這影片po公司群組,會不會被開除?
很多公司都說我們是責任制,所以沒什麼約定時間,這是合法的嗎?也沒上限,一直在加班連假日都在工作。所以沒領過什麼加班費
勞基法不工時不包含保全,保全也是一份神奇的工作,是勞工又不是勞工。
請問全薪有包含不計稅的伙食津貼嗎?
最大優勢是離職????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為了5斗米折腰的.即使假日只出來20分鐘 相信大部分老闆絕對讓你待滿8小時
想請問一下律師,若該月沒做足月,例如只做了12天,那當月會以該月應工作天數(如30天有22天的工作天數)去除,還是以該月的最大天數(如該月為小月30天)去除,又是以底薪還是基本薪資去算??
上周假日加班 上司說可以改報平日 天啊 原來我被坑了
沒有提到時薪制的例假日加班 是一小時法定薪資的兩倍嗎
嗯。那餐廳大部份都違法
所有行業幾乎都嘛有潛規則😂
其實只有少數部分人知道原來超過工時了,大部分都被凹還不自知😢
台視公司還說加班要超過一小時才能計算,如果沒滿一個小時的話會叫員工簽一張自願留在公司工作的聲明書,超好笑
這樣換算下來....我的加班費根本沒給足 我相信台灣很多公司加班根本沒給足夠
看看幼教工作。那一個是有正常給予加班費的。勞動部敢查嗎?
國定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哪個薪水多呢
借版詢問一下,不好意思請問各位,如果雇主讓員工領取法定最低薪資的話,那員工休假會變成,固定休六日嗎?或是說工時,會因此受到什麼限制?謝謝各位的幫忙 感恩
請教喵星律師,公司原本是有休息時間(早上10-10:10,下午15-15:10),主管現在要求要將休息的20分鐘補回。這樣是合理的嗎
國定假日加班沒有提到,計算方式與 "休假日" 有差異,希望能補充
想請問律師,如果工作地點是在台北車站,上班時間是8:30~18:00,有時去外支援別的地方,7點在象山捷運站出發,18:00回到象山捷運站,這樣可以有加班嗎?加班費又是怎麼算的呢?
私人企業,很簡單要申請加班費?那獎金就沒你的份(或是變成很少)公司的裁量權?結果⋯都是一樣😭
沒有加班證據就不算加班了,😢
這我有經驗。提上去給勞動局就對了!不要騙就好
勞工局會幫老闆查,然後開罰
還有另一種情況請教律師,上班時間是8:30~18:00,但工作需要夜間,假設今天是9日,9日的白天上班到16:00讓你提前回家休息,晚上23:00繼續上班到10日的8:00,然後原本10日的上班時間就讓你休息,這樣的換法是正常的嗎?還是說怎麼樣才是正常的?
下午四點下班,晚上11點又要上班,中間休息時間不到11小時,應該是違法的喔!你可以再查查法規也可以參考台北市勞工局,他們也有拍片教學,蠻仔細的,我昨天才看到!!
加班費怎麼算? 老闆說的算
基本上公司只要是基本工資外加一大堆津貼,都是爛公司 因為特休 跟加班費他一定用底薪基本工資去算我有看過薪資 本薪28000+ 1萬 津貼的
我現在底薪26000多+經貼大約 日班能領到32000上下 夜班大概36000上下
請問 我上班的公司 都要用30分為基準 要是工作到10點19分 才打卡 只能算10點 19分就被扣掉 這樣已經很久 要是加班費法律用分鐘算 我已經被公司吃掉很多加班費了?
請問是到客戶那加班路程比較遠,公司用線上打卡,離開客戶公司打一次卡,回到家打一次卡,這樣回家這段時間有算入加班嗎?
只要是員工怎麼算都是吃虧的...
大部分加班應該都是用半小時吧,有多少公司真的用分鐘…醫院就是,25分話就直接沒有了,55分也算0.5小,而且通常醫院上班提早到基本上不會被允許報加班
醫院沒有以分計算加班費,本身就是違法的喔!可以到勞動部或勞工局網站,查詢當年勞檢違規或勞資糾紛單位或原因,我看到過這樣的案例,醫院是需要給付員工加班費,但是提早到公司,也要看是什麼原因,如果是因為業務需求,或是資方單方面要求,這部分的確是可以要求給付加班費,但是要是自願提早到,吃吃早餐之類,或是自己就是想早點來處理一些東西,這種要求給付加班費,理由可能會被駁回喔!
我部門規定 加班時間要一小時起才能報加班…我也不知道這樣是否違法
那保全業 不就不在這“規範裡”
36000/240*1.34兩次就好了不用算三次😂
加班費改為補修,合法嗎?😂
支持加入刑罰,台灣的老闆都到蠻爽的,因為罰的不痛不癢,罰太多就倒給你看,然後繼續另起爐灶,繼續賺黑心錢
公司文化讓你連中午吃完中餐馬上做,變相的加班,勞基法也沒皮條😪
臨時工,計時工,常被調國定假日,把平常上班換到國定日,騙你算調班😢
就算是不是臨時工,有些公司也會這樣搞,而且不犯法
我想問 假如公司開3萬5(含+全勤1千+餐費2千) 為什麼公司是用3萬2去算加班費
公部門沒有介入,老闆那可能尊守勞基法,你各位自立自強也沒用,這是功德台灣😊。
做12小時只能加10小時被扣兩個小時
有做過13小時 被扣1.5小時 本來4小時休息30分 這30分要算薪水的 但是工時超過12小時變成這30分鐘休息 要被扣掉 所以工作13小時被扣1.5小時
❤
律師,想請問你有沒有在兼職打傳說,你是不是BMG冠俊?
你要來搞加班費嗎? 年終並無規定一定得給嘛 我們來抓東補西一下 雇主永遠都是比較吃香那邊
如果我有一台印鈔機,我一定給他開到極限
老闆會叫你明天不用來了
加班費?請你做功德
有夠廉價的加班費
還好大陸都沒這問題
工時一周5天 每天8:00-17:00 中午休息一小時 月薪制我們公司沒有把全部加起來算 只算底薪(33000/30/8 )X1.33伙食津貼2200 全勤1500 通勤津貼3000 沒有算在內 這樣算違法了唷?
老子不幹了 還會有資遣費嗎?雇主: 滾!!
公司
通常都是用換休去避開 例假日加班
根本解決的方法是改成刑罰才有用
加班紀錄,比對電腦設備使用與登出錄紀錄,實際刷卡與監視器影像不符則視為偽造文書法辦負責人且不得易科罰金才有用
真的 應該守財奴都坐牢
法辦負責人這也會有問題,法辦負責人的"負責人"是要有詳細規定才可以,是董事,ceo,部門主管,直屬主管...
謝謝律師的說明,雖然自己懂點法律也學過類似的勞基法,不過願意這樣詳細解說我認為對大眾有助,期盼您能再繼續出類似的勞資解說的影片,小額贊助您,希望走更遠!加油!😀
現在的公司,你越跟他分得越清楚,這份工作就越沒你的份,用工作權益來打壓你,不爽不要做呀,不加班就每天酸你,好爽喔都不用加班,然後就跟你說你不適合這份工作,勞工怎樣都弱勢
你就不要做啊😂
大家如果都有這魄力
找不到人他們就會妥協
你去按場接案
案子不好做還要做
那怪誰呢
回,對啊!要一起不加班嗎?😂要一起不幹嗎?😂
要不要去查所有的大公司??看看勞動部哪個人敢查?!
大大小小公司、行號都說照勞基法走,真正能這樣算的有幾間?東方社會勞工本就是一直任人宰割,除非能力真的強大,不然所謂“護國神山”怎麼搞出來的,上位者:要胼手胝足呀!
工作時間:本職務因業務實際(特殊)需要,訂定彈性上班時間如下:
(一)每日上班8小時,每週上班5天,合計上班總時數40小時,國定假日依規定放假,服勤時間以配合學生住宿時間為原則。
(二)詳細工作時間:
1.每週一至週四:05:30至07:30(2小時)、16:30至22:30(6小時)。22:30-05:30留學校宿舍休息並備勤。
2.週五05:30至07:30(2小時)、週日16:30至22:30(6小時)。
3.國定假日前1日同週五上班時間,收假日同週日。
4.每週晚間22:30至翌日上午5:30為住校備勤時間,係業務性質具有特殊性及因應特殊情況所必須,非實際上班時間,期間若協助處理住校生臨時疾病、事故或其他情事時,得覈實准予加班補休。
請問留學校宿舍休息並備勤是否為加班???
勞基法,感覺不難,現在有網路,很容易得到答案。
難在怎麼跟 老闆 溝通....
像是最近的「大同染整爆勞資爭議」,
最後資方將依不同年資給予員工1.5個月至2個月薪資的關廠補償金,
可是欠的可不只這些。
員工不聽老闆話,老闆口袋有很多方式來「教訓」員工,
「殺雞儆猴」,如果徵不到員工,聯合資方要求政府「開放外勞」。
當有小孩要養、房貸要還的時候,一時之間又找不到更好的工作,
換了工作「年資」又不像公務員可以累計,很多事情就只能吞。
有什麼法是難的,看怎麼解釋和要不要執行而已
@@zhesheng4202 有喔,「憲法」比「勞基法」難多了,有爭議需要十五人大法官作解釋,勞基法不用。
@@Neo_3210 我是覺得沒有任何困難點和太多模糊。然後勞基法有爭議也要做解釋喔
@@zhesheng4202 一般法官 和 憲法法官 的資格去看一下吧。
如果 憲法 和 一般的法律 難度差別不大,
那 憲法法官 任命資格就不會有著麼多條件...
@@Neo_3210 差別不在難度而是話語權,你不會想說一般法官比憲法法官笨
對。講的都很好聽。現實看 應該一堆問題
基本上如果都有按照勞基法的方式走,就算沒給甚麼多的福利就已經算是良心公司了,多的是下班用通訊軟體叫你臨時加班的
分享一下我以前公司怎麼搞(算大公司),加班只能選補休,想要加班費,需要等到年底補休沒花完,算在年終或年終前離職再給你(特休也是),年終就會比別人少很多。我們公司年終屬於恩惠性給予故沒違法
法律上,加班就是要給加班費,除非勞資雙方「協商」,意思就是,勞方可以選擇拿錢或是補休,補休也是可以談,不見得要一日換一日,也可以一日換4/3日....等,這是勞工的「權益」喔!雇主不能強迫,或說是公司規定!都不行喔!
如果員工不願意,雇主還是必須給付加班費,但是像你們公司的年終是「恩賜性給予」,意思就是有可能今年會說業績不好就取消,或是看他會挖東牆補西牆,這樣的公司是蠻卑鄙的.....
換個工作重新談過不知道會不會比較好!?
前東家以「非額外交辦任務或臨時緊急任務產生的超時工作行為,屬於員工份內職責的必須完成任務,不得申請加班」
雖然我不是這項規定下活得最痛苦的,但當下還是非常不爽...
正常工時加班費和變形工時加班本來就不同
加班都會自動變成補休
然後補休休不完
不然就是會說加班是因為個人問題而造成的加班,所以不給加班費
有問題直接跟老闆說你要問勞工局,不怕撕破臉老闆就不敢凹你。
補休年底沒休完必須換成錢還給你喔
不過也離開兩三年,畢竟當年才剛畢業,想像也就算了
@@hudsonvan4322 老闆表示年底前須休完
我們例假日加班都被要求改為休息日加班,改不了就平均到各周去美化數字。
謝謝老師分享👍👍👍💯
階層感。的確你讓有些人了解法理, 沒考慮看看那些基層勞工有辦法去申訴這些問題嗎
請問 帥~喵星律師~*
學校說 加班只能補休 不能請領加班費 這樣是合法嗎?
PS遇到的公私立學校都如此耶?!
那颱風假 被要求強制上班呢?
請問上班工時,有限制到年總工時數嗎?因為我們是做二休二,公司孩套用年總工時數說法,要我們補時數。
請問國定假日 或者 颱風日,加班的話 除了加班費以外,是否也有提供補休待遇呢?
那如果例假日和國定假日是同一天那怎麼算或那如果休假日和國定假日是同一天那怎麼算
要加也可以了只是僱主不願意付那麼多錢給我們法律就是保障僱主
公務員的加班費被亂算跟苛扣的更嚴重
把這影片po公司群組,會不會被開除?
很多公司都說我們是責任制,所以沒什麼約定時間,這是合法的嗎?也沒上限,一直在加班連假日都在工作。所以沒領過什麼加班費
勞基法不工時不包含保全,保全也是一份神奇的工作,是勞工又不是勞工。
請問全薪有包含不計稅的伙食津貼嗎?
最大優勢是離職????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為了5斗米折腰的.即使假日只出來20分鐘 相信大部分老闆絕對讓你待滿8小時
想請問一下律師,若該月沒做足月,例如只做了12天,那當月會以該月應工作天數(如30天有22天的工作天數)去除,還是以該月的最大天數(如該月為小月30天)去除,又是以底薪還是基本薪資去算??
上周假日加班 上司說可以改報平日 天啊 原來我被坑了
沒有提到時薪制的例假日加班 是一小時法定薪資的兩倍嗎
嗯。那餐廳大部份都違法
所有行業幾乎都嘛有潛規則😂
其實只有少數部分人知道原來超過工時了,大部分都被凹還不自知😢
台視公司還說加班要超過一小時才能計算,如果沒滿一個小時的話會叫員工簽一張自願留在公司工作的聲明書,超好笑
這樣換算下來....
我的加班費根本沒給足 我相信台灣很多公司加班根本沒給足夠
看看幼教工作。那一個是有正常給予加班費的。勞動部敢查嗎?
國定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哪個薪水多呢
借版詢問一下,不好意思
請問各位,如果雇主讓員工領取法定最低薪資的話,那員工休假會變成,固定休六日嗎?
或是說工時,會因此受到什麼限制?
謝謝各位的幫忙 感恩
請教喵星律師,公司原本是有休息時間(早上10-10:10,下午15-15:10),主管現在要求要將休息的20分鐘補回。這樣是合理的嗎
國定假日加班沒有提到,計算方式與 "休假日" 有差異,希望能補充
想請問律師,如果工作地點是在台北車站,上班時間是8:30~18:00,有時去外支援別的地方,7點在象山捷運站出發,18:00回到象山捷運站,這樣可以有加班嗎?加班費又是怎麼算的呢?
私人企業,很簡單
要申請加班費?
那獎金就沒你的份(或是變成很少)
公司的裁量權?
結果⋯都是一樣😭
沒有加班證據就不算加班了,😢
這我有經驗。提上去給勞動局就對了!不要騙就好
勞工局會幫老闆查,然後開罰
還有另一種情況請教律師,上班時間是8:30~18:00,但工作需要夜間,假設今天是9日,9日的白天上班到16:00讓你提前回家休息,晚上23:00繼續上班到10日的8:00,然後原本10日的上班時間就讓你休息,這樣的換法是正常的嗎?還是說怎麼樣才是正常的?
下午四點下班,晚上11點又要上班,中間休息時間不到11小時,應該是違法的喔!你可以再查查法規
也可以參考台北市勞工局,他們也有拍片教學,蠻仔細的,我昨天才看到!!
加班費怎麼算? 老闆說的算
基本上公司只要是基本工資外加一大堆津貼,都是爛公司 因為特休 跟加班費他一定用底薪基本工資去算我有看過薪資 本薪28000+ 1萬 津貼的
我現在底薪26000多+經貼大約 日班能領到32000上下 夜班大概36000上下
請問 我上班的公司 都要用30分為基準 要是工作到10點19分 才打卡 只能算10點 19分就被扣掉 這樣已經很久 要是加班費法律用分鐘算 我已經被公司吃掉很多加班費了?
請問是到客戶那加班路程比較遠,公司用線上打卡,離開客戶公司打一次卡,回到家打一次卡,這樣回家這段時間有算入加班嗎?
只要是員工怎麼算都是吃虧的...
大部分加班應該都是用半小時吧,有多少公司真的用分鐘…醫院就是,25分話就直接沒有了,55分也算0.5小,而且通常醫院上班提早到基本上不會被允許報加班
醫院沒有以分計算加班費,本身就是違法的喔!可以到勞動部或勞工局網站,查詢當年勞檢違規或勞資糾紛單位或原因,我看到過這樣的案例,醫院是需要給付員工加班費,但是提早到公司,也要看是什麼原因,如果是因為業務需求,或是資方單方面要求,這部分的確是可以要求給付加班費,但是要是自願提早到,吃吃早餐之類,或是自己就是想早點來處理一些東西,這種要求給付加班費,理由可能會被駁回喔!
我部門規定 加班時間要一小時起才能報加班…我也不知道這樣是否違法
那保全業 不就不在這“規範裡”
36000/240*1.34兩次就好了不用算三次😂
加班費改為補修,合法嗎?😂
支持加入刑罰,台灣的老闆都到蠻爽的,因為罰的不痛不癢,罰太多就倒給你看,然後繼續另起爐灶,繼續賺黑心錢
公司文化讓你連中午吃完中餐馬上做,變相的加班,勞基法也沒皮條😪
臨時工,計時工,常被調國定假日,把平常上班換到國定日,騙你算調班😢
就算是不是臨時工,有些公司也會這樣搞,而且不犯法
我想問 假如公司開3萬5(含+全勤1千+餐費2千) 為什麼公司是用3萬2去算加班費
公部門沒有介入,老闆那可能尊守勞基法,你各位自立自強也沒用,這是功德台灣😊。
做12小時只能加10小時被扣兩個小時
有做過13小時 被扣1.5小時 本來4小時休息30分 這30分要算薪水的 但是工時超過12小時變成這30分鐘休息 要被扣掉 所以工作13小時被扣1.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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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想請問你有沒有在兼職打傳說,你是不是BMG冠俊?
你要來搞加班費嗎? 年終並無規定一定得給嘛 我們來抓東補西一下 雇主永遠都是比較吃香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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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會叫你明天不用來了
加班費?請你做功德
有夠廉價的加班費
還好大陸都沒這問題
工時一周5天 每天8:00-17:00 中午休息一小時 月薪制
我們公司沒有把全部加起來算 只算底薪(33000/30/8 )X1.33
伙食津貼2200 全勤1500 通勤津貼3000 沒有算在內 這樣算違法了唷?
老子不幹了 還會有資遣費嗎?
雇主: 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