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sort of shit law was that?? why did the coffee shop owner has to compensate the victims family?? He did nothing wrong. The perpertrator, the person who killed the people should be asked to pay back the money. It is nothing to do with cos you are the boss. Makes no sense at all. The coffee shop owner is proven not guilt and not involve with any of this murder already.If i were the person, i would refuse to pay anything and ask for compensation from the medias false accusation. anybody agree??
老闆難為。台灣法律怎麼會是這樣。為了保命自己還要當禎探,有天理嗎?真的很倒霉請到這種員工。借刀殺人真可怕,謝依涵真的毀了另一個家庭
是二個家庭,因是二位合夥人都被判罰錢。
我曾遇過到警局報案,警察要我自己找證據才能成案。不EY
台湾是什麽鬼法律,老闆是受害者還要倍偿,太不合理
還沒判死刑嗎?
@@januaryhui813 法官認定她可以教化
做錯的是謝
避開死刑,
也不需要賠任何錢
只需要低調服刑
老闆沒有殺人
卻無法低調生活
還要賠償快千萬🤔?
我到底看了什麼不公平的現象
這裡是鬼島啊
這個就是台灣可憐又可悲的地方
好扯哦 殺人犯耶!
这个谢依涵是个害人精,杀了人还害老闆赔这么多钱,老闆没欠这个害人精什么,这对这个老闆很不公平。
這是台灣奇蹟,老闆一定要上訴到底,謝才是該承擔的人,什么怪判決,我眼瞎了喔!
不願坦白還叫有教化可能?法官總有一天遭報應。
台灣司法官都不是人養大的
@@irisl5430 看完"與惡"覺得自己太武斷也不好。
為國殺敵就會関假的,判輕的. 君莫怪!
典型死讀書,不懂變通
鬼島法官死法都很淒慘的
在台灣是否在公共場所被害,都可以告市府申請國賠?員工殺人是個人行為,關老闆啥事?在美國任職於地區的法官、檢察官,都必需是有執業經驗及有作為的律師,經由百姓選舉才能勝任,反觀台灣的司法制度,和一些未開發國家有什麼兩樣?老百姓自求多福吧!
台灣司法官都不是人養大的
美國地方法官,檢察官要由民眾選舉?請問有相關資料嗎?
@Tang Tang 好的。
是國民黨養大的
司法官訓練所
當初說呂炳宏要判死刑的人,
要不要來道歉一下?
叫老闆賠太不合常理
非常合理,
老闆監督不周,
當然有連帶賠償義務!
馮博文 誰會預料到自己的員工會發生這種事
太多誤判跟冤獄台灣司法需要改革!
真的很雖
說監督不周怪老闆....扯到爆炸.....
其實最可疑的是她男友。三年多。去探謝的監300多次。不合常理。
你更好笑!人家痴情男呀
女生可以搬運兩個成年人?
use garbage trolley
很多疑点
很多疑点
叫老闆賠怎麼看都不合理
還好2019年1月時,改判不用賠了
@@蔡宇傑-k6m 現在真相是什麼,謝到底為什麼要殺人?
@@pochou1212 為了錢,老夫婦很有錢
@@蔡宇傑-k6m 可是我看另一篇報導分析,老人一年給她90幾萬,如果不殺他,反而可以一直有錢,殺了反而拿不到那麼多錢耶,所以這個動機是有盲點的。有點殺雞取卵的概念,畢竟她又不是繼承人。
@@pochou1212 為了錢!
叫老闆賠實在有夠扯,叫老闆賠之前應該先要兇手家人賠才對吧?
到底是誰最了解兇手?誰教養兇手?誰與凶手相處時間最長?
謝一直不肯說實話,居然還有這麼多的版本的自白,這樣的人,法官還覺得可教化?
是說不會再犯,這樣算可教化
但她不能死,死了就真相不見了
有亂編其他的劇情給法官!
上課很認真,上課很專心,看人打招呼,出社會無負評,連殺2人,可能不會判死刑
這就是恐龍噁心的地方 只會用新聞辦案 事後又想盡辦法在替犯人脫死罪
員工殺人,老闆要負連帶責任?!
這就好比 舊民法 ,老公欠債,卻要老婆、子女來還債
都什麼時代了
民法已修法十年以上,刑法這部份還在舊時代
雇主 (老闆) 倘若已盡能盡之注意,檢察官就必須舉證雇主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顯明證明」, 必須在 法有明文規定 或 法定項目內 才能讓雇主有明確的責任負擔,反面言之,超過這個範圍,就不能硬扯雇主負這個責任
否則,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無限上綱,人民的權益又被誰保護
很同情這二位無辜的老板. 台灣亂象叢生! 怎麼樣才能有公正 人民能夠安心工作啊? 嗚呼哀哉!
這樣還不判死!?
男友沒事!?
老闆要負連帶責任!?
台灣司法官都不是人養大的
兩條人命!
老闆也是受害者,判陪那麼多錢,不合理
他的冤,誰來賠?
@@reginachang1655 🐖🐷
後來判不用賠了
這叫做連帶處分罪
@@黃喚 那如果你家人被判死刑,要不要九族全判死刑,你以為你是古人商秧嗎?還連帶法ㄌㄟ
「還是會有人不相信我們是清白的」
這句話多心死
超級不公平的 老闆真的很可憐
我也經常受到不平等的對待
低調服刑 保護男友👆👍
澄清花的時間、污陷的煎熬,老闆為什麼賠……………奇怪的司法邏輯。
那公務員犯法,那各院長也一起判賠,就一致的道理。【都找老闆】不是嗎?
無理的判斷和判決+1
書都唸哪去了!是與非都不會辨別、錯和對都變糢糊,在搞什麼!
好像國賠吧?
这老板也该算是受害人之一吧 竟然被判赔偿 到底是什么样的无妄之灾啊
Wei Xu 應該國賠
.... 她一個人做的,我還真不相信...
其實最可疑的是她男友。三年多。去探謝的監300多次。不合常理。
@Tang Tang 那你覺得她一人就可以殺兩個人嗎?
Tang Tang 台灣的法官不就是更荒謬和殘忍的寫照
@ 其實我也這麼覺得她一個人殺兩個, 滿奇怪的。 女孩子拿來的力氣啊。 不過替他惋惜說什麼事情殺人就是不對
另人不解的是,為什麼警方沒讓謝,現場模擬一次,讓疑點重重,
差點被當成殺人犯,沒有補償,還要賠錢喔?台灣司法⋯?
台灣司法是保護壞人的!
就算在上班時間,老闆也只能過問公事,
對於員工的私事,做老闆的也只能要求不要在上班時間處理私人事務,也無權過問,
有些法官和檢察官連普通常識都沒有,還能當裁判,真是荒唐又滑稽 😂
血積被凶手用泥巴蓋掉了
按照老闆調查到的蛛絲馬跡
1.單趟需要14分鐘的兇案現場(老闆親自模擬),
而謝依函只花20分鐘便可以來回2趟。
2.謝依函殺人後衣服沒沾到任何血跡
,因刺頸動脈血應該會大量噴出,在倉促行兇很難避過血跡的噴濺。
所以另一可能的結論:
她只是把人帶到紅樹林"附近"(沒走全程,所以不需要到10分鐘),
然後有共犯接手並殺害陳進福夫婦
樓主妳太聰明了,妳知道的太多了,😂
我相信你們是清白的!恐龍法官檢調單位才叫人不能相信!求公道力抗到底加油!
BeIIa Baby 你說的沒錯。我曾經歷過着這樣無助的時刻。就是關於媽媽在安養院時到底是誰心狠手辣活生生折斷我媽媽的左腿大骨。
最可怕的是那些低能的正義魔人
當地人都覺得兇手不只一人
辛苦你們了!請大家好好分辨事情的真相!更重要的是..!媒體人其實殺了很多人自己都不知道!
台灣司法官艮媒體人都不是人養大的
我覺得應該有共犯,另外要老闆連帶賠償,真的很誇張
William Hung
基於民法188條僱用人之侵權責任,所以老闆與行為人需付連帶賠償之責任。
雖然在此案不太合理
但如果是因為計程車司機酒駕,車行需付連帶賠償呢?
因為受雇人的經濟相對弱勢
倘若沒有這條規定
那被害人該向誰求償呢?
立法只能就原則上判斷
更不可能有零瑕疵的法案
老闆,加油!加油!加油!
老板⛽没有人会再用不公平的对待看你…虽然很不容易但是你的清白总算还给你了~祝福老板一家
這女放出後 定要周圍人 知她過去 重犯機會很大 方放出機会更大 此女善偽裝
Laikiu Garland 放她出來很快又會害死人欸
@@chimingyang5144 how true but there are lots of chans she with her smooth talking and manipulation will come out of the system in no time
她男友就是被她騙的一愣一愣的痴情宅男
咖啡片段怎麼這麼像九品芝麻關的砒霜片段
真是史上最無辜倒楣的老闆……
我不了解法官如何判决?为何老板该赔偿?再说,对谢的判决,明明都不老实的讲述,对她的判决我真的无言。法官脑筋怎么了?
老闆要賠錢很不合理
而且他還要親自去拍照拍影片蒐證,難道當時警察、檢察官他們都沒做這些調查嗎?
跟我們看的偵探片很不一樣欸😂所以沒調查清楚就想結案了嗎?
對老闆太不公平了,要賠也是他的員工賠吧,而且當時誰會想到會在咖啡里下藥殺人呢,誰也反映不到,老闆被冤枉法院需要賠償他吧,為什麼不賠償?
很難想像, 以謝依涵的體型, 在沒有其它協力者的情形下,
能將 2個 "昏迷/半昏迷 的人, 架到旁邊的河畔丟棄,
(其中, 陳進福的身高體重, 明顯大於謝依涵)
一人犯案很不可能啊~
呵
其實最可疑的是她男友。三年多。去探謝的監300多次。不合常理。
老闆辛苦了,我一直覺得不可能"謝"自己謀殺2人,我認為她男朋友也有很大的問題
其實最可疑的是她男友。三年多。去探謝的監300多次。不合常理。
之前老闆被懷疑的時後 大家都沒有證據隨意誣賴他,在其他報導中也很難過的告訴大家不要無證據就亂講..但是為什麼網路上的大家仍然沒有學到話不能亂講,如果今天有證據舉證出來說她男友確實是共犯,您是不是在網路上隨意評論也算是一種網路霸凌?
@@hukket 真的...很多人完全沒記取教訓,甚至不覺得自己有錯
甘卿底事?呂先生憑什麼要替謝女民事賠償?他的聲譽損害,誰來賠償!?
你說的很有道理,呂先生和那個合夥人真的很倒霉,也很可憐,他們的冤枉誰來還清白。
直接跟國家申請國賠,名譽受辱
我覺得有同犯 預先躲在紅樹林😊
加1
4:00 還真的滿荒謬, 九品芝麻官的情節還真的會發生
就算在咖啡店下迷药,但杀人不在咖啡店啊,民事诉讼怎么会让咖啡店赔?
谢女一定有同案犯,想想这个杀人犯逍遥法外,真的感觉毛骨悚然。
個人想法是:審判法官也很難認定是(謝)一人獨自犯案,為了避免誤判,只能避開死刑判決。
若真有共犯而謝又堅決不說,那就看法官、檢警的智慧了。
最爛的辦法就是讓時間來證明。
媒體的暴力,社會的輿論壓力,被害者家屬的不合理求償及錯誤的對象(錢賠給你們了,心裡會好受一點嗎?,被害人會回來嗎?)
台灣法官什麼奇怪的判決都有,反正怎麼判倒楣的都是人民,法官只是看笑話
太不公平了。老闆們太可憐了。
又不是你們殺人 叫你們陪太無理
叫老闆賠他又不是共犯,怎麼會這樣
沒刑求就沒答案吧!現在的犯人真幸福,但被害人真可憐。
老闆應該上訴,太誇張了,我想只有台灣才會有這種審判,天才法官
加1
🇫🇷🧚♀️💕☕️ 咖啡店老板凭什么要为另一个成年人的行为负责?,若按这个逻辑,那么政府是不是也要为存在这种犯罪行为负责呢? 对老板一家无辜的人太不公平了……
what sort of shit law was that?? why did the coffee shop owner has to compensate the victims family?? He did nothing wrong. The perpertrator, the person who killed the people should be asked to pay back the money. It is nothing to do with cos you are the boss. Makes no sense at all. The coffee shop owner is proven not guilt and not involve with any of this murder already.If i were the person, i would refuse to pay anything and ask for compensation from the medias false accusation. anybody agree??
謝做錯事為何老闆也要連帶責任?哪門子道理,想不透台灣法律,希望老闆可以大難不死,必有後福,謝的男友知道謝有問題都還包庇謝,該賠償的應該是他吧!他怎麼可以置身事外,跟呂比較起來,實在覺得本末倒置,斐疑所思
這樣的判賠,讓原本是該伸張正義的法律,變成加害者,而且讓兇手逃過死刑!極為諷刺!恐龍法官何時才會滅絕?!
女人真可憐,如果跟她說他男友令外找人結婚,可能就甚麼都招了,傻女人為愛癡狂。
謝依涵哪裡可憐,他以前是做酒店的心機很重下藥對他們來說輕而易舉
可憐的老闆,又毀在"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奇特法律規範下~
我們與惡的距離。
一句「我們不能用」不也間接傷害了這些無辜清白的人!?
按下自己選擇按鍵前,請多想一點⋯別以為這樣就此切斷與惡的距離,殊不知按下按鍵的同時讓惡與自己更靠近了。
蛇蠍女人,這種人最讓一些缺乏温柔的男人,墜入陷阱,連法官都一樣,
所以最毒婦人心,真的是一點不假
要安份守己的人賠償 真的不合理
判錯法官怎不賠?
是丫
站在呂老闆那邊
台灣的媒體真的太有想像力,實在讓人很佩服到五體投地,如滔滔江水綿綿不絕
低調到忘了她殺人的事實?
不可能!
做過的事不會泯滅。
會不會有可能是 她只負責帶過去事發地點。然後結果是由其他人接手
聰明
她男朋友,也是有疑點
老闆請來的員工犯案,爲何要老闆賠錢?難道來應征的人,臉上有寫殺人嗎?
誣賴別人 還要別人陪 可不可把時間花在真的壞人身上而不是好人
這女生真狠啊 別人對她那麼好 為了錢可以這樣 死了算了啦
本來就要判死刑啦!
媽媽嘴咖啡兩位老闆們加油💪
笑死 媒體也是很優秀 還沒確認的事在那邊到處宣傳 除了謝跟恐龍法官之外 你們媒體跟新聞也害了他
你到底想證實啥?如果謝有教化可能,那去問謝就好了,既然預謀殺死二人都沒判死,那請她發善心讓你不用賠錢。法官都認為她有教化可能了,請她說實話不難吧
是否應該公佈此案審理的法官檢察官名字
後來我再看了兩遍台灣啟示錄,謝男朋友沒事,然後兩方家屬也讓我感到怪怪的,還有檢察官一開口就好像呂就是殺人犯的口氣,馬上收押,主要是警察跟檢察官都沒有細察,感覺就是謝說他殺的,法官就這樣判,究竟那份口供自白是否是被迫的,警察是否有造假證據,這裡面疑點實在太多了,敘述上就感覺完全兜不起來,感覺謝好像是替死鬼,若是依照謝的說法是因為感情糾紛,那陳還會去那邊喝咖啡嗎,就算有,那為什麼法官還會依照謀財害命來定罪呢?,最扯的是呂還要一直自己找證據來證明自己的不在場證明,還要交保費,還要賠賞
所以這樣的判例,表示以後有凶殺案,左右鄰舍都要負責連帶賠償責任,因為沒有負到監督到殺人犯的責任。天底下最莫名其妙的判例
台灣的法律,就是為人訂製,它想判刑就自己製造一段證詞,來判決,法律死了,不能相信,人民是誰又不是它老爸,為什麼要幫助,有權有勢才是正道,這是台灣人的悲哀
老闆很冤枉
讓一個最心痛的女兒;自私身為人母親無奈的泣涕而女兒什麼都回不來了;如果有當初那麼辛苦養你又是為什麼…
各人做業,各人擔。
司法改革第一件事,就要改革法官!
你們不覺得謝是替人定罪的嗎?
正常人都看得出來幕後還有人吧
謝根本沒有必要殺害他們阿!
........知道什麼叫謀財害命嗎?
背景音樂太大聲了,聽內容很辛苦
一直覺得媽媽嘴這個店名字很詭異
如果能改一個應該更不錯
怎么不查谢依涵的男友和他们两身边的朋人呢。
謝依涵的懺悔是假的,因為直到現在祂都沒有說真話,不值得同情
老闆真倒楣,道義責任不可免,民事訴訟就慘了!
天下無敵恐龍大法官
應該賠償老闆夫妻精神上的折磨和被查案時的營業損失!!
要给他恢复名誉吧
請大家快去整理一下....大家告訴大家...有被公職人員殺害的家屬...快去申請國賠..有這個判例..一定會成立的...請大家快去告訴大家
裝笑ㄟ。。。如果是壯漢我就相信是獨自一人犯案,超多疑點!
法律怎麼讓人如此失望 ,當老闆請個員工,關他鳥事,怎會需要他賠錢😡😡😡😡😡
加1
政府沒賠償冤枉人還要被罰這是什麼法律!真的殺人的不判⋯⋯以後老闆用人要先問會殺人嗎?簽切結書⋯⋯
連帶賠償真的不合情理 當下老闆不在 怎麼即使阻止 甚至不知道發生此事 怎麼即時通報 連細節是什麼都不知道了 更何況是知道自己的員工殺了人
難不成現在都要面試時 教育員工不能殺人之類的嗎 正常人根本不會殺人 一定是有目的性的才會殺人
法律都還清白了 民事訴訟是不是也能結束 死者家屬雖然說發生此事很遺憾 但是殺人的不是老闆 計畫的也不是老闆 要求賠償 應該由殺人的人陪 畢竟一人做事一人當 怎麼可以今天自己屬下殺了人 老闆要來賠償
要不要私菸案的上層也抓去關 沒有盡責管教下屬進私菸
好好的一家店 一個夢想 因為一件胡扯蛋的事情 被搞的那麼難堪
那麼老闆的冤屈 誰來賠償?那陣子的辛勞 漫罵 小孩的未來 誰來賠償
應該賠是毒女人的家人吧!怎麼老闆要賠。。他們也是收害子
看了几个视频,还是不知道她的杀人动机和为什么诬陷他人。
喝得下 因为好色
到底關老闆什麼事啊 台灣司法到底什麼時候才要改革 一堆恐龍法官
肯定是另有一個人幫忙謝依涵(他的男友),殺人嫌疑最大。
据警方说他有「不在场证据」,我觉得很迷惑
阿 那最后结果呢?到底如何了?还是没交代清楚她心中的秘密啊
有錢的人就是法律 台灣司法無三小錄用
她一人怎麼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