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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畢整篇演講後,有以下一些觀感: 1. 存在主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已經是歐陸哲學重要的核心思潮,也非是實用主義,而是探討人的價值並作為人為主體如何看代世界並如何實淺, 2)齊克果本身探討人的無能及絕望已至在絕望中已信心跳躍至上帝,再者,他很早過生,從末領導任何神學思潮, 3) 新正統神學基本上是以正統神學為主體,但也有歷史批判;去看聖經文本的合理性,而非絕對不信聖經, 只是不相信現代聖經遂字默示(特別是手繹聖經的歷史寫法及文學表達去作理性分朽),這和不信聖經有很大分別, 4) 巴特主要是同dialetic去做神學,也並而且是基督論,巴特思想從末有將真理主觀化,不知出自何處。巴特只說眾人都蒙揀選(unlimited Attonment),只是不信的人作為圈外但有活出基督生命,能否得救,不能判斷,所以不能一下子說他是普救論者。5) 對於黎傳道在講座所說的聖經還原方法的原則時也是一種考掘學和詮譯學(歷史背境),到如今也不停改正,所以還原聖經是一種過程而不是一個已定結果,所以聖經的詮譯和解讀都不停在修証中, 今天我們憑信心接受聖經是上帝話語而帶領我們如何行在信心上,所以能接受人手翻繹,手傳的錯誤,卻不會對聖經作為神話語信心動搖。但也要謙卑地承認聖經文本的差異的確實性,更不能因為歷史文件和聖經文本有出入時,就一末說歷史文本也是一些罪人而寫,可以別有用心,我認為這不是一個很正確的態度。6) 至於聖靈帶領而導至每字默示無誤的意思,也可以用類比性(analogue)(Karl Barth 較為頃向這用法),也可以邏輯性(特別是實証邏輯)。所以也要小心分辯 。
謝謝你的回應,我先回應第4點,關於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Hopeful universalism)巴特(Karl Barth)的「希望的普救論」(hopeful universalism)是一種對普救論的開放性和希望性觀點。這與典型普救論(universalism)主張所有人最終都會得救不同,巴特的神學在此問題上採取了一種謹慎但富有希望的態度。他認為上帝的恩典和救贖是無限的,並透過基督的犧牲為所有人類打開了救贖之門,但他也不斷言每個人都會最終得救。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是一種希望,而非確定。這種希望基於對上帝無限慈愛的信賴,並期盼所有人都最終能夠接受救贖。這種信靠並非一種確定的教條,而是一種對上帝之恩典的信任和盼望。巴特強調基督徒應當懷著希望去信靠上帝,並將最終的審判交給上帝。傳統的普救論一般認為無論人是否相信或悔改,最終都會得救,而巴特對這一點保持保留。他的「希望的普救論」並非一種普遍得救的確定教義,而是基於上帝恩典的無限性和超越性,保持對人類最終得救的希望。對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hopeful universalism),我們可按聖經教導提出了一些批判,主要集中在對救贖的確定性、聖經權威、罪的嚴重性等方面。若我們強調聖經的字面解讀及傳統教義,巴特的觀點是看來過於寬容和模糊的。1. 對救贖的確定性不足我們堅持救贖的確定性,特別是在聖經經文中強調信徒的得救和非信徒的永遠滅亡。我們相信救贖僅適用於那些真正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這是一種明確的區分。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模糊了這種區分,巴特的態度可能會使人低估對信仰的迫切性,因為「希望」的普救論給人一種模糊的印象,似乎所有人最終都可能得救,即便他們未曾悔改或信主。2. 削弱了罪的嚴重性與懲罰的必要性聖經強調罪的嚴重性和地獄的永恆懲罰,認為這是聖經中對未悔改罪人的命運的明確教導。我們認為,對罪的處罰是上帝公義的必要表現,必須如實傳達。巴特的觀點淡化了罪與審判的真實性和嚴重性。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可能誤導人們以為罪不會帶來永恆的後果,從而削弱了對罪的警示和對上帝公義的強調。3. 不符合聖經的權威若我們重視聖經的字面解讀,認為聖經在得救的條件上有明確的教導,救贖只適用於信靠基督的人,而拒絕基督的人將面對永遠的滅亡(如約翰福音3:18)。這種教義是不應妥協的真理。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過於依賴神學推測,而非直接根據全面的聖經教導。他過於依賴神學上的「希望」,而缺乏聖經論述得救的明確經文作依據,這是對聖經權威的削弱,模糊了救恩的條件。4. 對悔改信心的必要性產生誤導我們相信悔改和信靠基督是罪人得救的唯一途徑;若沒有信主和悔改,罪人就無法獲得救恩。信仰中的悔改和重生是基督教信仰的基本要義。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有可能削弱了悔改和信靠的重要性,使得人們錯誤地認為自己有可能不必對信仰做出積極回應。這會給人一種錯誤的安全感,以為最終有可能不必悔改也能得救,這是危險的。5. 對上帝公義的淡化我們應強調上帝的公義和審判,認為這是上帝屬性的一部分,不能被弱化。救恩的條件不能因為對普救的期盼而淡化,否則將違背上帝的公義屬性。巴特的觀點過度強調上帝的愛,而忽略了上帝公義的屬性。這會導致一種不平衡的神學觀,削弱上帝的公義,使人認為所有人有可能最終都被寬恕,這違反了聖經中「公義刑罰」的基本教義理解。
對於1及2兩點,可能因我的口誤而產生「祈克果活到在二戰影響巴特」的誤會,在此致歉及修正。我的原意是巴特受祈克果早前所提倡的存在主義啟發,在二戰後的環境下推動新正統神學的成熟發展,以下是一些詳細補充:祈克果(Søren Kierkegaard)雖然在1813年出生,1855年去世,並未經歷一次和二次世界大戰,但他的思想卻在戰爭期間和之後對哲學、神學和文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是確實。特別在戰爭帶來的困境和不確定性中,祈克果強調的主體性、焦慮和信仰飛躍等觀念成為了當時思想界的重要資源。祈克果思想後來在戰爭期間的影響 1. 一戰後的存在主義興起:一戰結束後,歐洲陷入空前的精神和文化危機,當時的人們對傳統的信仰和價值觀產生了懷疑。祈克果提出的「存在先於本質」的思想鼓舞了存在主義的發展,後來的存在主義哲學家(如保羅·薩特和馬丁·海德格爾)在思考人類存在的荒謬和個人選擇的重要性時,均深受祈克果的影響。戰爭暴露了現代社會的不安和不確定性,使得祈克果的「焦慮」和「絕望」概念更加貼近當時的心境,成為理解個體在荒謬情境中的生存狀態的關鍵。 2. 新正統神學的興起:巴特等新正統神學家也受到了祈克果的啟發。祈克果強調上帝的超越性和人類無法自我救贖的觀點與新正統神學的基本立場相契合。巴特在一戰期間開始研究祈克果的作品,並受到啟發,認識到自由主義神學無法應對現代社會中的罪性和痛苦,轉而強調上帝的主權與人類的依賴性。祈克果的「信仰飛躍」成為新正統神學強調個人對上帝的信仰抉擇的根基。 3. 二戰期間對個體責任的強調:二戰中,納粹主義和其他極端政權帶來了極大的痛苦和恐懼。祈克果的思想激勵了很多知識分子對抗極權主義,因為他提倡個體的責任和自我反省。祈克果認為每個人都必須獨立於群體意識之外,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種對個人主體性的強調影響了那些反抗極權主義的人士,包括德國的反納粹抵抗者,他們從祈克果的思想中汲取了對抗壓迫的力量。 4. 戰後存在主義的廣泛影響:二戰後,歐洲再次面臨思想和文化的危機。祈克果的作品得到了廣泛的閱讀,因為他的思想反映了對現代性的不安、對人類存在的焦慮,以及尋找生命意義的深刻渴望。薩特、加繆等人進一步發展了祈克果的思想,提出人類面對荒謬的世界必須選擇和承擔責任,這種存在主義的核心理念成為戰後思想的一大主題。雖然祈克果未經歷一戰和二戰,但他的思想在戰爭帶來的社會動盪中被重新解讀,並成為理解戰爭中個體面對荒謬、焦慮和選擇的重要資源。祈克果的存在主義視角、對個體責任的強調以及對信仰的深刻探索在戰爭期間和之後對哲學和神學產生了極大的影響,推動了存在主義和新正統神學的發展,並深刻塑造了現代神學思想的走向。
@@pastorlai 多謝你詳儘的補充。首先要澄清我的原意只是就以上題目進行一些學術探討而非克意冒犯。就你的回應,我也有小小看法,如有任何引起不快希望你見諒。對於你補充提及Kierkegaard的思想對其後存在主義及新正統神學有極深的影響,基本上也是認同。不過要澄清{存在先於本資}此口號並非由Kierkegaard提出,仍是由保羅沙特在1945年一次公開演講提出。事實上他從末就本質與存在(Sein)的關連進行學術探討。這點對研究Kierkegaard的思想及其發展是重要的。另外,相對於齊克果的有神觀存在主義,很多無神論存在主義者如Martin Heidegger,沙特等雖受齊克果思想啟發,但更大程度是受德國觀念論及胡塞爾的現像學影響。是以存在主義並非是單向系統的思想。有神論和無神論的存在主義對於存在決擇及主權性有著極迴異的立場。
@@pastorlai 多謝你詳儘補充。必需承認,巴特對於得救揀選是基於神與人立約,也基於神的愛,而他將全人類都放在二個圈子(內圈被選上而回應蒙召,外圈被選上而不回應,二者同因聖約而被選上-,但最終得救與否將最終的審判交給上帝{這觀點頗受胡塞爾現像學中的(存而不論)影響},確實有削弱上帝的公義和審判的真理之嫌。不過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在傳統普救論和基要派的得救論中間採取一種模糊立場,但卻末正式落入一般普救論,承如你也特別指出將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和一般普救論有著明顯不同的,但更多是涉及神學上的分析及觀點及論証,需要以一個較嚴審的治學態度去加以研究的。
謝謝你的澄清,也謝謝詳細探討,沒有任何不快。是的,「存在先於本質」這一概念並不是由Kierkegaard提出,而是20世紀存在主義哲學家尚-保羅·薩特(Jean-Paul Sartre)所使用的著名觀點。薩特在1945年的演講「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中闡述了這一主張,意指人類首先存在,而後通過自己的選擇和行動來定義其本質或目的,這與物體的本質先於其存在的情況相反。祈克果並未直接提出「存在先於本質」,他通常被視為存在主義思想的先驅之一,是屬於「間接地」影響了薩特等後來的存在主義哲學家。祈克果強調個人的存在經驗、選擇,以及通過存在掙扎和個人抉擇而成為自己的過程,為存在主義的一些核心主題奠定了基礎,包括: 1. 強調個人存在祈克果認為,真正的意義在於個人主觀的體驗,而不是抽象的普遍真理,這與存在主義專注於個體存在的觀點相似。 2. 自由與責任祈克果探討了個人責任和自由的重擔,特別是通過「信仰的飛躍」等概念,這些思想對後來的存在主義者強調個人創造自我本質的自由與責任起到了啟發作用。 3. 主觀真理與真誠祈克果強調真理是主觀的,每個人必須追求真誠的自我,這一主題也被薩特和其他存在主義者所採納。「存在先於本質」並非祈克果的概念,但他對於主觀體驗、自由、個人責任等主題的探討深深影響了後來的存在主義思想家,如薩特。薩特在此基礎上發展出這一具體的短語和概念。我沒有其他補充,謝謝付出時間作深入探討。
謝謝!!主佑!!
基要主義、靈恩派同你所謂/所持的「正統福音派」其實才是朋友,同氣連枝,不必畫地自限和如此排外
那關你什麼事呢?反正你都自覺不屬這群,何必動氣,自取羞辱?
講解得很好,謝謝🙏
扎實的講道 👍 感恩🙏🏻
基督徒要用心守十誡耶穌不是神,十誡第一條耶和華才是唯一的神,神的名字是耶和華直到萬代,神沒有改過名字。耶穌從來沒有自稱是神,耶穌是神的兒子,基督,耶和華神與人的中保,耶穌只叫人信祂的父是獨一的神,請相信聖經。Exo 3:15 上帝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 耶和華─你們祖宗的 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 上帝,以撒的 上帝,雅各的 上帝,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 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記念,直到萬代。十誡 出埃及記 exodus 20第一條 2 「我是 耶和華─你的 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3節)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眾神。Deu 6:4 「以色列啊,你要聽! 耶和華─我們 上帝是獨一的 耶和華。耶穌說,父是比我大。代表耶穌與神不是同等John 1428 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裏來。你們若愛我,因我說我到 父那裏去,就必喜樂,因為我 父是比我大的。馬可1228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29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 主─我們 上帝是獨一的 主。3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 主─你的 上帝。』這是第一要緊的誡命。31 其次也相仿,就是說:『要愛鄰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nehemiah 96 「你,唯獨你是 耶和華!你造了天和諸天的天,並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天軍也都敬拜你。2Ch 2:12 又說:「創造天地的 耶和華─以色列的 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賜給大衛王一個有智慧的兒子,使他有謀略聰明,可以為 耶和華建造殿宇,又為自己的囯建造宮室。
何必呢,這裏才適合你討論:facebook.com/share/g/15GoUq4juU/?mibextid=K35XfP
根據基督教洛桑大會已經講明:大使命是由傳福音和社會關懷所組成。所以兩者是同等重要,沒有分誰輕誰重!講者明顯是違反基督教洛桑大會的決議!!
有嗎?
@@mankuenso請問你的問號是什麼意思?
就在問問題:有嗎?
基督教第一屆洛桑大會(1974年)確實提到了大使命、傳福音和社會關懷。以下是一些詳細內容:大使命:大會強調了基督徒應該如何履行大使命,即將福音傳遍全世界。這是大會的核心議題之一,並且在《洛桑公約》中得到了詳細闡述。傳福音:大會強調了傳福音的重要性,呼籲基督徒積極參與福音事工。這包括向未得之民傳福音,並且在全球範圍內推動福音的傳播。社會關懷:大會也強調了基督徒在社會中應該實踐信仰,關注社會正義和貧困問題。這意味著基督徒不僅要傳福音,還要在社會中發揮積極作用,幫助有需要的人2。《洛桑公約》成為了近代福音教派最具影響力的文件之一,對後來的基督教福音運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信仰比社會關懷重要,耶穌說:你們常有窮人與你們在一起,只是你們不常有我。洛桑公約並沒有平等化兩者,而是先福音後社關。我個人認為甚至有福音,就一定會有社會關懷的果,但相反,只有社會關懷,甚至推高至比信仰更高的層次,只會淪為德蘭修女式的自欺欺人欺世盜名的悲劇。
「堕落理性」概念本身就已经没有圣经依据,只不过是神学推论罢了
在基督教教義中,人的罪性墮落的確對人的理性和道德判斷有深遠的影響,這樣的觀點在《聖經》中有多處經文作為基礎支持。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經文支持: 1. 創世記 3:1-24 - 亞當和夏娃的墮落。這一段經文描述了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違背了神的命令,吃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子,因而墮落。這標誌著罪進入人類(羅5:12-13),人的道德和理性也受罪的影響,開始偏離神的旨意。 2. 羅馬書 1:21-22 -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這裡指出人的罪性使其心思昏暗,無法正確地認識和理解神的真理。 3. 羅馬書 3:10-12 -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這段經文顯示了人類因罪而喪失了追求真理和理解神的能力。 4. 耶利米書 17:9 -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這裡強調了人心因罪而受污穢,難以信任自己的理性和判斷。 5. 以弗所書 4:17-18 - 「所以我說,且在主裡確實地說: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這段經文說明罪使人陷入虛妄,遠離神的真理和生命。以上經文強調了人類因罪而喪失了純淨的理性,無法在道德和理性上正確地認識神和祂的真理。這是基督教關於罪對人類影響的一個核心教義,即罪不僅污染了人心,也扭曲了人的理性,使人偏離了神的旨意。
现在到底有什么教派真的相信,唯独信心,因信称义。
自由神學是自殺式神學,教會會「執笠」。是的,你是對的,但那何嘗不是實用主義、存在主義、所謂的「新正統」進路?只要「work」,不必思考和尋問?
黎傳道,你很久沒有出現。
既然原稿無誤,而今日已無「原稿」,那麼今日那本聖經可參可考?那些需要拒絕批判?是基於甚麼標準?現存的聖經那部份依「原稿」,那部份不依、不可靠?其實原稿是甚麼?那個原稿?何時定稿?誰定稿?口傳是不是稿?
《新約》係397年迦太基會議定稿,當然唔係那一年至討論出來,之前不同流派都有激烈討論,但其實過程都比較人為。1:02:13 講者提及《古蘭經》定稿係人為決定,《新約》何嘗唔係?
你這質問好像神從來沒有在歷史上引導他的兒女編成聖經一樣。哪一個神會這樣賜聖靈?會留意保守自己的話使得成就?會一字一句也不可增刪?會律法的一點一劃決不廢去?會耶穌說我的話決不廢去?
講者的「誤」與「無誤」似乎是假命題,主要標籤和自己信仰傳統、推論有分別的人。其實你是向錯誤的敵人開火罷了。
啊訓醒未你訓醒未?事實上真的有信聖經和不信聖經兩派人。敵我不分,令人懷疑到底你是敵是友?不信的惡心,好像毒根蔓延,說的就像你這類人。大衛說有福的人義人惡人中,在義人的團體中,罪人也是這樣。耶穌說麥子和稗子的比喻中的稗子,也像這樣。
@@mankuenso 謝謝弟兄,就你最清醒,就你是麥子了,就你是大義人了。阿,好棒棒
按你的理念論默示,就聖經與吉爾伽美什史詩的相似和關係,已經無法回應了
我對這點很有興趣,可以說多一點兩者的關係嗎?
th-cam.com/video/mSGfrnPFSGw/w-d-xo.html
@@ericwong3527 如果初步了解,隨便google便可找到相關資料。如果想建立神學理解,則建議去基督教書樓購買或閱讀舊約神學、舊約概論或一些律法書、詩歌智慧書的釋經書參考
@@pastorlai 謝謝回應
@@pastorlai 謝謝賜教,認同你的分析。既是如此,如何與「逐字默示」這信條調和?
原稿無誤是很重要的神學假設,但只是假設,很多問題無法回應,不必貫以「正統」自居,以「毒」標籤他人信仰
原稿?那個原稿?何時定稿?誰定稿?口傳是不是稿?
那你也不必因為別人說你是不正統而這麽敏感,因為你這派別的人真的不正統。為何心理不平衡?反正你們都不正統
聽畢整篇演講後,有以下一些觀感: 1. 存在主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已經是歐陸哲學重要的核心思潮,也非是實用主義,而是探討人的價值並作為人為主體如何看代世界並如何實淺, 2)齊克果本身探討人的無能及絕望已至在絕望中已信心跳躍至上帝,再者,他很早過生,從末領導任何神學思潮, 3) 新正統神學基本上是以正統神學為主體,但也有歷史批判;去看聖經文本的合理性,而非絕對不信聖經, 只是不相信現代聖經遂字默示(特別是手繹聖經的歷史寫法及文學表達去作理性分朽),這和不信聖經有很大分別, 4) 巴特主要是同dialetic去做神學,也並而且是基督論,巴特思想從末有將真理主觀化,不知出自何處。巴特只說眾人都蒙揀選(unlimited Attonment),只是不信的人作為圈外但有活出基督生命,能否得救,不能判斷,所以不能一下子說他是普救論者。5) 對於黎傳道在講座所說的聖經還原方法的原則時也是一種考掘學和詮譯學(歷史背境),到如今也不停改正,所以還原聖經是一種過程而不是一個已定結果,所以聖經的詮譯和解讀都不停在修証中, 今天我們憑信心接受聖經是上帝話語而帶領我們如何行在信心上,所以能接受人手翻繹,手傳的錯誤,卻不會對聖經作為神話語信心動搖。但也要謙卑地承認聖經文本的差異的確實性,更不能因為歷史文件和聖經文本有出入時,就一末說歷史文本也是一些罪人而寫,可以別有用心,我認為這不是一個很正確的態度。6) 至於聖靈帶領而導至每字默示無誤的意思,也可以用類比性(analogue)(Karl Barth 較為頃向這用法),也可以邏輯性(特別是實証邏輯)。所以也要小心分辯 。
謝謝你的回應,我先回應第4點,關於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Hopeful universalism)
巴特(Karl Barth)的「希望的普救論」(hopeful universalism)是一種對普救論的開放性和希望性觀點。這與典型普救論(universalism)主張所有人最終都會得救不同,巴特的神學在此問題上採取了一種謹慎但富有希望的態度。他認為上帝的恩典和救贖是無限的,並透過基督的犧牲為所有人類打開了救贖之門,但他也不斷言每個人都會最終得救。
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是一種希望,而非確定。這種希望基於對上帝無限慈愛的信賴,並期盼所有人都最終能夠接受救贖。這種信靠並非一種確定的教條,而是一種對上帝之恩典的信任和盼望。巴特強調基督徒應當懷著希望去信靠上帝,並將最終的審判交給上帝。
傳統的普救論一般認為無論人是否相信或悔改,最終都會得救,而巴特對這一點保持保留。他的「希望的普救論」並非一種普遍得救的確定教義,而是基於上帝恩典的無限性和超越性,保持對人類最終得救的希望。
對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hopeful universalism),我們可按聖經教導提出了一些批判,主要集中在對救贖的確定性、聖經權威、罪的嚴重性等方面。若我們強調聖經的字面解讀及傳統教義,巴特的觀點是看來過於寬容和模糊的。
1. 對救贖的確定性不足
我們堅持救贖的確定性,特別是在聖經經文中強調信徒的得救和非信徒的永遠滅亡。我們相信救贖僅適用於那些真正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這是一種明確的區分。
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模糊了這種區分,巴特的態度可能會使人低估對信仰的迫切性,因為「希望」的普救論給人一種模糊的印象,似乎所有人最終都可能得救,即便他們未曾悔改或信主。
2. 削弱了罪的嚴重性與懲罰的必要性
聖經強調罪的嚴重性和地獄的永恆懲罰,認為這是聖經中對未悔改罪人的命運的明確教導。我們認為,對罪的處罰是上帝公義的必要表現,必須如實傳達。
巴特的觀點淡化了罪與審判的真實性和嚴重性。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可能誤導人們以為罪不會帶來永恆的後果,從而削弱了對罪的警示和對上帝公義的強調。
3. 不符合聖經的權威
若我們重視聖經的字面解讀,認為聖經在得救的條件上有明確的教導,救贖只適用於信靠基督的人,而拒絕基督的人將面對永遠的滅亡(如約翰福音3:18)。這種教義是不應妥協的真理。
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過於依賴神學推測,而非直接根據全面的聖經教導。他過於依賴神學上的「希望」,而缺乏聖經論述得救的明確經文作依據,這是對聖經權威的削弱,模糊了救恩的條件。
4. 對悔改信心的必要性產生誤導
我們相信悔改和信靠基督是罪人得救的唯一途徑;若沒有信主和悔改,罪人就無法獲得救恩。信仰中的悔改和重生是基督教信仰的基本要義。
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有可能削弱了悔改和信靠的重要性,使得人們錯誤地認為自己有可能不必對信仰做出積極回應。這會給人一種錯誤的安全感,以為最終有可能不必悔改也能得救,這是危險的。
5. 對上帝公義的淡化
我們應強調上帝的公義和審判,認為這是上帝屬性的一部分,不能被弱化。救恩的條件不能因為對普救的期盼而淡化,否則將違背上帝的公義屬性。
巴特的觀點過度強調上帝的愛,而忽略了上帝公義的屬性。這會導致一種不平衡的神學觀,削弱上帝的公義,使人認為所有人有可能最終都被寬恕,這違反了聖經中「公義刑罰」的基本教義理解。
對於1及2兩點,可能因我的口誤而產生「祈克果活到在二戰影響巴特」的誤會,在此致歉及修正。我的原意是巴特受祈克果早前所提倡的存在主義啟發,在二戰後的環境下推動新正統神學的成熟發展,以下是一些詳細補充:
祈克果(Søren Kierkegaard)雖然在1813年出生,1855年去世,並未經歷一次和二次世界大戰,但他的思想卻在戰爭期間和之後對哲學、神學和文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是確實。特別在戰爭帶來的困境和不確定性中,祈克果強調的主體性、焦慮和信仰飛躍等觀念成為了當時思想界的重要資源。
祈克果思想後來在戰爭期間的影響
1. 一戰後的存在主義興起:一戰結束後,歐洲陷入空前的精神和文化危機,當時的人們對傳統的信仰和價值觀產生了懷疑。祈克果提出的「存在先於本質」的思想鼓舞了存在主義的發展,後來的存在主義哲學家(如保羅·薩特和馬丁·海德格爾)在思考人類存在的荒謬和個人選擇的重要性時,均深受祈克果的影響。戰爭暴露了現代社會的不安和不確定性,使得祈克果的「焦慮」和「絕望」概念更加貼近當時的心境,成為理解個體在荒謬情境中的生存狀態的關鍵。
2. 新正統神學的興起:巴特等新正統神學家也受到了祈克果的啟發。祈克果強調上帝的超越性和人類無法自我救贖的觀點與新正統神學的基本立場相契合。巴特在一戰期間開始研究祈克果的作品,並受到啟發,認識到自由主義神學無法應對現代社會中的罪性和痛苦,轉而強調上帝的主權與人類的依賴性。祈克果的「信仰飛躍」成為新正統神學強調個人對上帝的信仰抉擇的根基。
3. 二戰期間對個體責任的強調:二戰中,納粹主義和其他極端政權帶來了極大的痛苦和恐懼。祈克果的思想激勵了很多知識分子對抗極權主義,因為他提倡個體的責任和自我反省。祈克果認為每個人都必須獨立於群體意識之外,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種對個人主體性的強調影響了那些反抗極權主義的人士,包括德國的反納粹抵抗者,他們從祈克果的思想中汲取了對抗壓迫的力量。
4. 戰後存在主義的廣泛影響:二戰後,歐洲再次面臨思想和文化的危機。祈克果的作品得到了廣泛的閱讀,因為他的思想反映了對現代性的不安、對人類存在的焦慮,以及尋找生命意義的深刻渴望。薩特、加繆等人進一步發展了祈克果的思想,提出人類面對荒謬的世界必須選擇和承擔責任,這種存在主義的核心理念成為戰後思想的一大主題。
雖然祈克果未經歷一戰和二戰,但他的思想在戰爭帶來的社會動盪中被重新解讀,並成為理解戰爭中個體面對荒謬、焦慮和選擇的重要資源。祈克果的存在主義視角、對個體責任的強調以及對信仰的深刻探索在戰爭期間和之後對哲學和神學產生了極大的影響,推動了存在主義和新正統神學的發展,並深刻塑造了現代神學思想的走向。
@@pastorlai 多謝你詳儘的補充。首先要澄清我的原意只是就以上題目進行一些學術探討而非克意冒犯。就你的回應,我也有小小看法,如有任何引起不快希望你見諒。
對於你補充提及Kierkegaard的思想對其後存在主義及新正統神學有極深的影響,基本上也是認同。
不過要澄清{存在先於本資}此口號並非由Kierkegaard提出,仍是由保羅沙特在1945年一次公開演講提出。事實上他從末就本質與存在(Sein)的關連進行學術探討。這點對研究Kierkegaard的思想及其發展是重要的。另外,相對於齊克果的有神觀存在主義,很多無神論存在主義者如Martin Heidegger,沙特等雖受齊克果思想啟發,但更大程度是受德國觀念論及胡塞爾的現像學影響。是以存在主義並非是單向系統的思想。有神論和無神論的存在主義對於存在決擇及主權性有著極迴異的立場。
@@pastorlai 多謝你詳儘補充。必需承認,巴特對於得救揀選是基於神與人立約,也基於神的愛,而他將全人類都放在二個圈子(內圈被選上而回應蒙召,外圈被選上而不回應,二者同因聖約而被選上-,但最終得救與否將最終的審判交給上帝{這觀點頗受胡塞爾現像學中的(存而不論)影響},確實有削弱上帝的公義和審判的真理之嫌。不過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在傳統普救論和基要派的得救論中間採取一種模糊立場,但卻末正式落入一般普救論,承如你也特別指出將巴特的「希望的普救論」和一般普救論有著明顯不同的,但更多是涉及神學上的分析及觀點及論証,需要以一個較嚴審的治學態度去加以研究的。
謝謝你的澄清,也謝謝詳細探討,沒有任何不快。是的,「存在先於本質」這一概念並不是由Kierkegaard提出,而是20世紀存在主義哲學家尚-保羅·薩特(Jean-Paul Sartre)所使用的著名觀點。
薩特在1945年的演講「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中闡述了這一主張,意指人類首先存在,而後通過自己的選擇和行動來定義其本質或目的,這與物體的本質先於其存在的情況相反。
祈克果並未直接提出「存在先於本質」,他通常被視為存在主義思想的先驅之一,是屬於「間接地」影響了薩特等後來的存在主義哲學家。祈克果強調個人的存在經驗、選擇,以及通過存在掙扎和個人抉擇而成為自己的過程,為存在主義的一些核心主題奠定了基礎,包括:
1. 強調個人存在
祈克果認為,真正的意義在於個人主觀的體驗,而不是抽象的普遍真理,這與存在主義專注於個體存在的觀點相似。
2. 自由與責任
祈克果探討了個人責任和自由的重擔,特別是通過「信仰的飛躍」等概念,這些思想對後來的存在主義者強調個人創造自我本質的自由與責任起到了啟發作用。
3. 主觀真理與真誠
祈克果強調真理是主觀的,每個人必須追求真誠的自我,這一主題也被薩特和其他存在主義者所採納。
「存在先於本質」並非祈克果的概念,但他對於主觀體驗、自由、個人責任等主題的探討深深影響了後來的存在主義思想家,如薩特。薩特在此基礎上發展出這一具體的短語和概念。
我沒有其他補充,謝謝付出時間作深入探討。
謝謝!!主佑!!
基要主義、靈恩派同你所謂/所持的「正統福音派」其實才是朋友,同氣連枝,不必畫地自限和如此排外
那關你什麼事呢?反正你都自覺不屬這群,何必動氣,自取羞辱?
講解得很好,謝謝🙏
扎實的講道 👍 感恩🙏🏻
基督徒要用心守十誡
耶穌不是神,十誡第一條耶和華才是唯一的神,神的名字是耶和華直到萬代,神沒有改過名字。
耶穌從來沒有自稱是神,耶穌是神的兒子,基督,耶和華神與人的中保,耶穌只叫人信祂的父是獨一的神,請相信聖經。
Exo 3:15 上帝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 耶和華─你們祖宗的 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 上帝,以撒的 上帝,雅各的 上帝,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 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記念,直到萬代。
十誡 出埃及記 exodus 20
第一條 2 「我是 耶和華─你的 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3節)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眾神。
Deu 6:4 「以色列啊,你要聽! 耶和華─我們 上帝是獨一的 耶和華。
耶穌說,父是比我大。代表耶穌與神不是同等
John 14
28 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裏來。你們若愛我,因我說我到 父那裏去,就必喜樂,因為我 父是比我大的。
馬可12
28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
29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 主─我們 上帝是獨一的 主。
3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 主─你的 上帝。』這是第一要緊的誡命。
31 其次也相仿,就是說:『要愛鄰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nehemiah 9
6 「你,唯獨你是 耶和華!你造了天和諸天的天,並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天軍也都敬拜你。
2Ch 2:12 又說:「創造天地的 耶和華─以色列的 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賜給大衛王一個有智慧的兒子,使他有謀略聰明,可以為 耶和華建造殿宇,又為自己的囯建造宮室。
何必呢,這裏才適合你討論:facebook.com/share/g/15GoUq4juU/?mibextid=K35XfP
根據基督教洛桑大會已經講明:大使命是由傳福音和社會關懷所組成。所以兩者是同等重要,沒有分誰輕誰重!講者明顯是違反基督教洛桑大會的決議!!
有嗎?
@@mankuenso請問你的問號是什麼意思?
就在問問題:有嗎?
基督教第一屆洛桑大會(1974年)確實提到了大使命、傳福音和社會關懷。以下是一些詳細內容:
大使命:大會強調了基督徒應該如何履行大使命,即將福音傳遍全世界。這是大會的核心議題之一,並且在《洛桑公約》中得到了詳細闡述。
傳福音:大會強調了傳福音的重要性,呼籲基督徒積極參與福音事工。這包括向未得之民
傳福音,並且在全球範圍內推動福音的傳播。
社會關懷:大會也強調了基督徒在社會中應該實踐信仰,關注社會正義和貧困問題。這意味著基督徒不僅要傳福音,還要在社會中發揮積極作用,幫助有需要的人2。
《洛桑公約》成為了近代福音教派最具影響力的文件之一,對後來的基督教福音運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信仰比社會關懷重要,耶穌說:你們常有窮人與你們在一起,只是你們不常有我。洛桑公約並沒有平等化兩者,而是先福音後社關。我個人認為甚至有福音,就一定會有社會關懷的果,但相反,只有社會關懷,甚至推高至比信仰更高的層次,只會淪為德蘭修女式的自欺欺人欺世盜名的悲劇。
「堕落理性」概念本身就已经没有圣经依据,只不过是神学推论罢了
在基督教教義中,人的罪性墮落的確對人的理性和道德判斷有深遠的影響,這樣的觀點在《聖經》中有多處經文作為基礎支持。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經文支持:
1. 創世記 3:1-24 - 亞當和夏娃的墮落。這一段經文描述了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違背了神的命令,吃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子,因而墮落。這標誌著罪進入人類(羅5:12-13),人的道德和理性也受罪的影響,開始偏離神的旨意。
2. 羅馬書 1:21-22 -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這裡指出人的罪性使其心思昏暗,無法正確地認識和理解神的真理。
3. 羅馬書 3:10-12 -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這段經文顯示了人類因罪而喪失了追求真理和理解神的能力。
4. 耶利米書 17:9 -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這裡強調了人心因罪而受污穢,難以信任自己的理性和判斷。
5. 以弗所書 4:17-18 - 「所以我說,且在主裡確實地說: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這段經文說明罪使人陷入虛妄,遠離神的真理和生命。
以上經文強調了人類因罪而喪失了純淨的理性,無法在道德和理性上正確地認識神和祂的真理。這是基督教關於罪對人類影響的一個核心教義,即罪不僅污染了人心,也扭曲了人的理性,使人偏離了神的旨意。
现在到底有什么教派真的相信,唯独信心,因信称义。
自由神學是自殺式神學,教會會「執笠」。是的,你是對的,但那何嘗不是實用主義、存在主義、所謂的「新正統」進路?只要「work」,不必思考和尋問?
黎傳道,你很久沒有出現。
既然原稿無誤,而今日已無「原稿」,那麼今日那本聖經可參可考?那些需要拒絕批判?是基於甚麼標準?
現存的聖經那部份依「原稿」,那部份不依、不可靠?
其實原稿是甚麼?那個原稿?何時定稿?誰定稿?口傳是不是稿?
《新約》係397年迦太基會議定稿,當然唔係那一年至討論出來,之前不同流派都有激烈討論,但其實過程都比較人為。1:02:13 講者提及《古蘭經》定稿係人為決定,《新約》何嘗唔係?
你這質問好像神從來沒有在歷史上引導他的兒女編成聖經一樣。哪一個神會這樣賜聖靈?會留意保守自己的話使得成就?會一字一句也不可增刪?會律法的一點一劃決不廢去?會耶穌說我的話決不廢去?
講者的「誤」與「無誤」似乎是假命題,主要標籤和自己信仰傳統、推論有分別的人。其實你是向錯誤的敵人開火罷了。
啊訓醒未你訓醒未?事實上真的有信聖經和不信聖經兩派人。敵我不分,令人懷疑到底你是敵是友?不信的惡心,好像毒根蔓延,說的就像你這類人。大衛說有福的人義人惡人中,在義人的團體中,罪人也是這樣。耶穌說麥子和稗子的比喻中的稗子,也像這樣。
@@mankuenso 謝謝弟兄,就你最清醒,就你是麥子了,就你是大義人了。阿,好棒棒
按你的理念論默示,就聖經與吉爾伽美什史詩的相似和關係,已經無法回應了
我對這點很有興趣,可以說多一點兩者的關係嗎?
th-cam.com/video/mSGfrnPFSGw/w-d-xo.html
@@ericwong3527 如果初步了解,隨便google便可找到相關資料。
如果想建立神學理解,則建議去基督教書樓購買或閱讀舊約神學、舊約概論或一些律法書、詩歌智慧書的釋經書參考
@@pastorlai 謝謝回應
@@pastorlai 謝謝賜教,認同你的分析。既是如此,如何與「逐字默示」這信條調和?
原稿無誤是很重要的神學假設,但只是假設,很多問題無法回應,不必貫以「正統」自居,以「毒」標籤他人信仰
原稿?那個原稿?何時定稿?誰定稿?口傳是不是稿?
那你也不必因為別人說你是不正統而這麽敏感,因為你這派別的人真的不正統。為何心理不平衡?反正你們都不正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