ขนาดวิดีโอ: 1280 X 720853 X 480640 X 360
แสดงแผงควบคุมโปรแกรมเล่น
เล่นอัตโนมัติ
เล่นใหม่
為什麼違法濫權失職的分局長、警察,還有李貴芬等公職官員都沒事?真是爛透了!太糟糕了!
分局長口條超好👍 比較適合當教授 😂
我以為考警察要學基本法律知識原來一直以來我都搞錯了
上個月我被違規騎士撞傷,因為要接兒子下課所以只好不追究,晚上遇到警察超商巡邏,我只是請教他們這樣對方會被罰多少,警察回答不出來直接說我在妨礙公務,如果他繞一圈再看到我就把我逮捕回去
那些警察行為都很過分 都很誇張支持提告 支持上訴到底請檢舉投訴給媒體記者、地方議員、律師 沒有關係 都非常好 看看那些警察做了什麼好事
如果妨礙名譽就要直接移送,那警察大概忙不完了🤣🤣🤣
局長不是在說謊嗎要移送局長要給局長判刑坐牢不是嘴巴說一說說謊就沒事了你說出來的話負起責任
廢除冀朝鼎式的稅務獎勵金
請問後續結果!
相關警察升官,內政部及警政署把案子壓掉,沒有還給黃媽媽公道
警察變成民進黨的警犬就是不一樣
徹底對警察失望,沒知識,沒水準,硬拗,這是什麼態度,以為它最大嗎?
那個嗆誰錄就盤誰 才是恐嚇吧
黃媽媽已經獲不起訴⋯⋯這些違法濫權失職的分局長、警察,還有李貴芬官員是否要嚴懲究責,出來道歉。
道歉有用,分局長、所長、警員全記過處分而還要降職
分局長耍升警察局長了.恭喜分局長
寫sir,你說的每一句話,這影片會跟著你一輩子。
使用濫權~擾民~警察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快處理這些警察不然人民怒火難以平熄~政府怎好像沒他事一樣~國民黨或其他再野黨你又幫百姓出聲嗎!國民黨你不好好整頓~指是給人看不起無能的再野黨你怎麼能得民心呢~台灣真的很悲哀~由其現在這時間~百姓自求多福了~你的稅金都白繳了~指養些………………你們自己想吧~
雖然看過了,這警局問題很大阿
局長該開除了,把自己當檢查官了。
是把自己當法官了
什麼叫別人家裡,是我們繳稅養你們
改革的路還很長,期待有一天,可以把這些濫權的官員繩之以法。讓台灣成為真正人民做主的國家!
人家是(官)(官)字2個口
拔掉這些人
選民應該要求立法院的立委們,修改刑事訴訟法檢察官的權限,別讓他們玩法弄法專挑法律漏洞。
太過份了針對不同的人不同的態度不同標準不同的法律這種警察跟本直接開除了 沒開除要留下來養老嗎?!大家遵守的是一樣的法善良不是讓你欺壓我的理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警察也有媽媽也有家人…萬一有一天警察媽媽在公共場所被其他爛警察懷疑而被手銬腳鐐移送很久很久...警察小孩因為年輕氣憤殺了那個爛警察也被抓去坐牢...然後警察因為羞愧自殺了(腦補)! 當警察在踐踏人民時 報應會找上門來 能不小心嗎?現在不是警察國家現在不是警察國家現在不是警察國家~ok小屁孩警察不要以為自己很偉大呀 官大更要知法遵法...不要老是瞎掰笑掉大牙阿~大人!現在人人都可以拿起相機公共場所錄音錄影舉牌「抗議」,而且不需經過警察同意, 也不犯法,更不能以「形跡可疑」而被盤查或出示身份證號,警察不能無端騷擾人民
那個分局長最後有沒有被懲處阿
我才剛駁斥一位大陸民眾說我們是假民主,如果此事確為警察違法濫權,那我沒立場再為我們自由與否作辯護。
想不到警察局長謝博賢講話能讓鬼了解,台灣史上頭一回,台灣民主是這麼樣嗎?
是阿,民進亂黨的司法改革出來的成績單!
好像韓劇-文森佐卡薩諾
花一堆人民的錢去養這些人,這樣要我繳稅真很不爽
所以問題在檢察官身上?
兩年多了不知道現在的情況如何?
當年違法辦案的警察都升官了
違法的行政執行官李貴芬也調任執行署主任行政執行官兼案件審議組組長
內政部及警政署都裝沒這一件事情
看!還局長出來扛,結果講了一些五四三信服不了人的屁話.....笑死,最好是妨害名譽足夠嚴重到需要羈押夜間偵訊,真的是看過最離譜的執法沒有之一,丟臉!真的他馬的有夠丟臉!你最好以後每件妨害名譽都給我比照辦理啦!笑話
依法處理,而不是黑警,這不是黑警什麼是黑警,隨便任意可以抓人????
爪牙啊,後續來篇報導來讓我們看看啦
我注意到5:37那個牌子英文拼錯了"Unlawful Auction"不對,是要說actions才對吧?
可憐得警察,黑道得不敢處理只敢欺負阿嬤
那位竹北分局長根本邏輯有問題吧,原來在她家旁邊空地的人行道上也是那她家?只是自己講自己的,事實認定本來就有問題了。剛剛查了一下告訴乃論刑事案件竟然可以當現行犯逮捕欸,這合乎邏輯嗎?真是不可思議一個現代的民主法治國家卻連法律條文都可以自相矛盾???
我們台灣原本就沒有公平公正
根本人治啊,還法治勒,台灣有法治可言嗎?
幹他的 剛剛去查了他的官職 還升官了 他現在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唉!
雖然過了三年現在看到報導覺得竹北分局警察態度惡劣完全沒依據法治處理?局長怎麼升上去的?被搞亂?
這裡還是台灣?
這個前分局長在這事件後不久就被調職繼續吸百姓納稅真的是官官相護
這麼說警察也應該拘提李貴芬不是嗎?警察辦案怎可大小眼?李貴芬,出來說幾句話如何???????
原來是跑到別人家門口舉牌堵人的刁民啊,這種人實在是討人厭
一個真正用法律管理的國家,如果交給一班完全沒法律常識的警察代管,警民就必定會產生沖突。如果這國家還不加快重新教導法律常識給這班警察又或不加設技術去解決(例如每警區,每更必需要有非常熟識法律或是從律司中付費輔業),事情只會越發嚴重影響國家之根本!建議應盡快在每警區加一職位是專門是負責警員執行警務時的法律問題的。可供隨時24小時詢問。因並不是每警員對法律能全盤熟識(事實是每警員不可能有能力百份百熟讀法律,否則每警員就是律師了),法律問題就必需要轉交法律專業人員管控。
越看越生氣😡😤⋯⋯
手無縛雞之力的人,被當犯人,可見,這警察局很黑,上面的人是誰?真敢??????
0:35 笑死 警察還笑的出來
真厲害!我沒聽錯吧!還沒做的事前一天就能提告隔天就抓人當晚送地檢,都不知道我們的法務跟警政效率何時變那麼好?
碰到黑道人物效率就沒那麼好,砸派出所還自己毀掉証據。
只要警察肯守法,人民絕對不會有意見,但是今天警察有守法嗎?
全國的人權團體怎麼沒聲音
因為現在天下是綠色的(所以躲起來了)
@@林字璿 這跟顏色沒關係吧,人權怎麼分顏色,如果是藍色就不會發生人權問題嗎
警察說了謊..又要圓謊後來就胡說八道了
貫徹執行,一定升官
確實 他還升官了 現在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媽媽哪裡像犯人我怎麼看都沒有?
台灣有城管了!
分局长的解释愈说愈模糊
警察沒有因為妨礙名譽罪移送地檢署!🤔警察有因為妨礙高官名譽罪才會移送地檢署?!!🥴
關公面前耍大刀,還Google勒...,陳教授加油,這背後有很大一座山,正義公道會挺真理的一方。
這背後不知道誰在撐腰,完全荒腔走板
真是有夠懸疑的辦案方式,覺得這位說著大話要負責的警官,似乎講到自己都心虛了!完全不公平的辦案方式,真是台灣的司法體系?
沒資格當國家警察看到誰都可抓?
這個分局長水準好爛
地檢署是警察的太上機關
分局長還敢嘻皮笑臉阿
只用GOOGLE...專業在哪?
前一天提告,隔天隨機抓人,任意解釋法律,恐嚇?妨礙名譽?到底以什麼為現行犯罪的理由,可以函送,硬要夜間審訊移送!警察執法權利也是有法律規範的,濫權羈押...請法院勿枉勿縱,給人民一個交代
你們都不知道警察的副業是算命仙!前一天就知道明天誰會去舉牌了
警察怎麼自己打臉?後續有被懲處嗎?
沒有辦法回答?那就表示他不懂的好回答,分局長可以徹職了,還好有法律教授在旁協助,不然我看這個阿嬤不知道要搞到什麼時候,警察大人們加油啊,多抓幾個壞人吧,別把時間浪費在善良老百姓身上!
警察知法犯法為獎金行不義
人家是教授,你不唸書還敢嗆人家
原來提告者可以預知未來阿
我只覺得很吵,一群鴿子嘰哩呱啦吃飽太撐笑死
人民沒有犯法不管警察還是警察長公然犯法人民一定要給教訓還法制民主的國家勒屁話
檢察官的事警察當然要拍馬逢迎啊!
全台灣的警察都是一樣聽命行事,為了完成命令都是這副德行,沒有台北警察比較好這種事。
如果沒有殺雞儆猴,如果這些警察還在。我不好意思說我們跟中共有什麼差別
這分局長跟所長真的是徹底的執行了檢座的指令!
高效率
新竹縣警察局長 黃家琦,提前幾天?向警政署申請保安警力!組織計畫犯罪?請警政署公開申請文件!
現在的警察是怎麼回事,欺負百姓為樂嗎?還人民保母勒..我xxx..
欺負老百姓,如果有民代,他們就怕了.
只看到惡警濫權 硬要凹
竹北市的警察超會耍大牌的超級會亂下罪名
幹他的 剛剛去查了他的官職 還升官了 謝博賢現在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台灣已經沒有言論自由了是嗎?鴿子淪為高官的打手,欺壓善良老百姓了是嗎?教授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呀!
這些警察流氓應該要讓牠們退職送辦 。以免再欺侮善良的鄉民。
這樣的分局長,唉!可憐喔
這些警察真的是亂七八糟!台灣有這種警察真是悲哀!政府的魔爪政治的黑暗面!台灣這樣是個民主國家嗎?
標準的白色恐怖!
是綠色吧⋯⋯
@@林字璿 是黑綠吧🤣
這聽起來就是官官相護的感覺
笑死 竹北的警察這種水準
賊頭就是賊頭 呵呵
違法亂權
前一天提告,告訴狀怎麼寫,告誰?隔天可以隨機逮捕,未卜先知呦,檢察官及警察大有問題!
兩光的警察!
廢除官官相護的行政法院
素質真差 還官吶?違法逮捕?違法盤查?
開除局長/ 謝局長沒知識/ 署長自己看一下吧/ 哈哈/ 局長好大/
分局長很不耐煩的樣子 官威也擺的很大啊
副局長你這樣對的起人民嗎?
提告者真厲害知道明天的當事者???身為所長警察也跟著瞎瞎辦事???😪😪😪
謝博賢分局長的意思...地檢署要求逮捕移送,就可以擴大解釋逾越法條,警察的權力就可以為所欲為,用顛三倒四的理由侵害人民人身自由的憲法權利?如果我們不出來抗議,以後可能台灣就會變成...走在路上隨時可能被指為現行犯逮捕的恐怖國家
@呆頭呆腦 地檢署也可發拘票你不懂
台灣警察檢察體系都完蛋了
這個竹北分局的可笑局長是不是還在位?是的話中華民國警察的臉都被你和那個混帳亂抓人的所長丟光;你以為你是個局長就可以自我解釋法律亂抓人?
根本沒用 幹他的 剛剛去查了他的官職 還升官了 謝博賢現在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警察濫權!妨礙“名譽”就可以扣押?邏輯好怪!完全是立委的立法及修正問題!法條是根源~
為什麼違法濫權失職的分局長、警察,還有李貴芬等公職官員都沒事?真是爛透了!太糟糕了!
分局長口條超好👍 比較適合當教授 😂
我以為考警察要學基本法律知識原來一直以來我都搞錯了
上個月我被違規騎士撞傷,因為要接兒子下課所以只好不追究,晚上遇到警察超商巡邏,我只是請教他們這樣對方會被罰多少,警察回答不出來直接說我在妨礙公務,如果他繞一圈再看到我就把我逮捕回去
那些警察行為都很過分 都很誇張
支持提告 支持上訴到底
請檢舉投訴給媒體記者、地方議員、律師
沒有關係 都非常好 看看那些警察做了什麼好事
如果妨礙名譽就要直接移送,那警察大概忙不完了🤣🤣🤣
局長不是在說謊嗎要移送局長要給局長判刑坐牢不是嘴巴說一說說謊就沒事了你說出來的話負起責任
廢除冀朝鼎式的稅務獎勵金
請問後續結果!
相關警察升官,內政部及警政署把案子壓掉,沒有還給黃媽媽公道
警察變成民進黨的警犬就是不一樣
徹底對警察失望,沒知識,沒水準,硬拗,這是什麼態度,以為它最大嗎?
那個嗆誰錄就盤誰 才是恐嚇吧
黃媽媽已經獲不起訴⋯⋯這些違法濫權失職的分局長、警察,還有李貴芬官員是否要嚴懲究責,出來道歉。
道歉有用,分局長、所長、警員全記過處分而還要降職
分局長耍升警察局長了.恭喜分局長
寫sir,你說的每一句話,這影片會跟著你一輩子。
使用濫權~擾民~警察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快處理這些警察不然人民怒火難以平熄~政府怎好像沒他事一樣~國民黨或其他再野黨你又幫百姓出聲嗎!國民黨你不好好整頓~指是給人看不起無能的再野黨你怎麼能得民心呢~台灣真的很悲哀~由其現在這時間~百姓自求多福了~你的稅金都白繳了~指養些………………你們自己想吧~
雖然看過了,這警局問題很大阿
局長該開除了,把自己當檢查官了。
是把自己當法官了
什麼叫別人家裡,是我們繳稅養你們
改革的路還很長,期待有一天,可以把這些濫權的官員繩之以法。
讓台灣成為真正人民做主的國家!
人家是(官)
(官)字2個口
拔掉這些人
選民應該要求立法院的立委們,修改刑事訴訟法檢察官的權限,別讓他們玩法弄法專挑法律漏洞。
太過份了
針對不同的人不同的態度不同標準不同的法律
這種警察跟本直接開除了 沒開除要留下來養老嗎?!
大家遵守的是一樣的法
善良不是讓你欺壓我的理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警察也有媽媽也有家人…萬一有一天警察媽媽在公共場所被其他爛警察懷疑而被手銬腳鐐移送很久很久...警察小孩因為年輕氣憤殺了那個爛警察也被抓去坐牢...然後警察因為羞愧自殺了(腦補)! 當警察在踐踏人民時 報應會找上門來 能不小心嗎?現在不是警察國家現在不是警察國家
現在不是警察國家~ok小屁孩警察不要以為自己很偉大呀 官大更要知法遵法...不要老是瞎掰笑掉大牙阿~大人!
現在人人都可以拿起相機公共場所錄音錄影舉牌「抗議」,而且不需經過警察同意, 也不犯法,更不能以「形跡可疑」而被盤查或出示身份證號,警察不能無端騷擾人民
那個分局長最後有沒有被懲處阿
我才剛駁斥一位大陸民眾說我們是假民主,如果此事確為警察違法濫權,那我沒立場再為我們自由與否作辯護。
想不到警察局長謝博賢講話能讓鬼了解,台灣史上頭一回,台灣民主是這麼樣嗎?
是阿,民進亂黨的司法改革出來的成績單!
好像韓劇-文森佐卡薩諾
花一堆人民的錢去養這些人,這樣要我繳稅真很不爽
所以問題在檢察官身上?
兩年多了
不知道現在的情況如何?
當年違法辦案的警察都升官了
違法的行政執行官李貴芬也調任執行署主任行政執行官兼案件審議組組長
內政部及警政署都裝沒這一件事情
看!還局長出來扛,結果講了一些五四三信服不了人的屁話.....笑死,最好是妨害名譽足夠嚴重到需要羈押夜間偵訊,真的是看過最離譜的執法沒有之一,丟臉!真的他馬的有夠丟臉!你最好以後每件妨害名譽都給我比照辦理啦!笑話
依法處理,而不是黑警,這不是黑警什麼是黑警,隨便任意可以抓人????
爪牙啊,後續來篇報導來讓我們看看啦
我注意到5:37那個牌子英文拼錯了"Unlawful Auction"不對,是要說actions才對吧?
可憐得警察,黑道得不敢處理只敢欺負阿嬤
那位竹北分局長根本邏輯有問題吧,原來在她家旁邊空地的人行道上也是那她家?只是自己講自己的,事實認定本來就有問題了。剛剛查了一下告訴乃論刑事案件竟然可以當現行犯逮捕欸,這合乎邏輯嗎?真是不可思議一個現代的民主法治國家卻連法律條文都可以自相矛盾???
我們台灣原本就沒有公平公正
根本人治啊,還法治勒,台灣有法治可言嗎?
幹他的 剛剛去查了他的官職 還升官了 他現在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唉!
雖然過了三年現在看到報導覺得竹北分局警察態度惡劣完全沒依據法治處理?
局長怎麼升上去的?被搞亂?
這裡還是台灣?
這個前分局長在這事件後不久
就被調職繼續吸百姓納稅
真的是官官相護
這麼說警察也應該拘提李貴芬不是嗎?警察辦案怎可大小眼?李貴芬,出來說幾句話如何???????
原來是跑到別人家門口舉牌堵人的刁民啊,這種人實在是討人厭
一個真正用法律管理的國家,如果交給一班完全沒法律常識的警察代管,警民就必定會產生沖突。如果這國家還不加快重新教導法律常識給這班警察又或不加設技術去解決(例如每警區,每更必需要有非常熟識法律或是從律司中付費輔業),事情只會越發嚴重影響國家之根本!建議應盡快在每警區加一職位是專門是負責警員執行警務時的法律問題的。可供隨時24小時詢問。因並不是每警員對法律能全盤熟識(事實是每警員不可能有能力百份百熟讀法律,否則每警員就是律師了),法律問題就必需要轉交法律專業人員管控。
越看越生氣😡😤⋯⋯
手無縛雞之力的人,被當犯人,可見,這警察局很黑,上面的人是誰?真敢??????
0:35 笑死 警察還笑的出來
真厲害!我沒聽錯吧!還沒做的事前一天就能提告隔天就抓人當晚送地檢,都不知道我們的法務跟警政效率何時變那麼好?
碰到黑道人物效率就沒那麼好,砸派出所還自己毀掉証據。
只要警察肯守法,人民絕對不會有意見,但是今天警察有守法嗎?
全國的人權團體怎麼沒聲音
因為現在天下是綠色的(所以躲起來了)
@@林字璿 這跟顏色沒關係吧,人權怎麼分顏色,如果是藍色就不會發生人權問題嗎
警察說了謊..又要圓謊
後來就胡說八道了
貫徹執行,一定升官
確實 他還升官了 現在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媽媽哪裡像犯人我怎麼看都沒有?
台灣有城管了!
分局长的解释愈说愈模糊
警察沒有因為妨礙名譽罪移送地檢署!🤔
警察有因為妨礙高官名譽罪才會移送地檢署?!!🥴
關公面前耍大刀,還Google勒...,陳教授加油,這背後有很大一座山,正義公道會挺真理的一方。
這背後不知道誰在撐腰,完全荒腔走板
真是有夠懸疑的辦案方式,覺得這位說著大話要負責的警官,似乎講到自己都心虛了!完全不公平的辦案方式,真是台灣的司法體系?
沒資格當國家警察看到誰都可抓?
這個分局長水準好爛
地檢署是警察的太上機關
分局長還敢嘻皮笑臉阿
只用GOOGLE...專業在哪?
前一天提告,隔天隨機抓人,任意解釋法律,恐嚇?妨礙名譽?到底以什麼為現行犯罪的理由,可以函送,硬要夜間審訊移送!警察執法權利也是有法律規範的,濫權羈押...請法院勿枉勿縱,給人民一個交代
你們都不知道警察的副業是算命仙!前一天就知道明天誰會去舉牌了
警察怎麼自己打臉?後續有被懲處嗎?
沒有辦法回答?那就表示他不懂的好回答,分局長可以徹職了,還好有法律教授在旁協助,不然我看這個阿嬤不知道要搞到什麼時候,警察大人們加油啊,多抓幾個壞人吧,別把時間浪費在善良老百姓身上!
警察知法犯法為獎金行不義
人家是教授,你不唸書還敢嗆人家
原來提告者可以預知未來阿
我只覺得很吵,一群鴿子嘰哩呱啦吃飽太撐
笑死
人民沒有犯法
不管警察還是警察長
公然犯法
人民一定要給教訓
還法制民主的國家勒
屁話
檢察官的事警察當然要拍馬逢迎啊!
全台灣的警察都是一樣聽命行事,為了完成命令都是這副德行,沒有台北警察比較好這種事。
如果沒有殺雞儆猴,如果這些警察還在。我不好意思說我們跟中共有什麼差別
這分局長跟所長真的是徹底的執行了檢座的指令!
高效率
新竹縣警察局長 黃家琦,
提前幾天?向警政署申請保安警力!
組織計畫犯罪?
請警政署公開申請文件!
現在的警察是怎麼回事,欺負百姓為樂嗎?還人民保母勒..我xxx..
欺負老百姓,如果有民代,他們就怕了.
只看到惡警濫權 硬要凹
竹北市的警察超會耍大牌的超級會亂下罪名
幹他的 剛剛去查了他的官職 還升官了 謝博賢現在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台灣已經沒有言論自由了是嗎?鴿子淪為高官的打手,欺壓善良老百姓了是嗎?教授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呀!
這些警察流氓應該要讓牠們退職送辦 。以免再欺侮善良的鄉民。
這樣的分局長,唉!可憐喔
這些警察真的是亂七八糟!
台灣有這種警察真是悲哀!
政府的魔爪政治的黑暗面!
台灣這樣是個民主國家嗎?
標準的白色恐怖!
是綠色吧⋯⋯
@@林字璿 是黑綠吧🤣
這聽起來就是官官相護的感覺
笑死 竹北的警察這種水準
賊頭就是賊頭 呵呵
違法亂權
前一天提告,告訴狀怎麼寫,告誰?隔天可以隨機逮捕,未卜先知呦,檢察官及警察大有問題!
兩光的警察!
廢除官官相護的行政法院
素質真差 還官吶?違法逮捕?違法盤查?
開除局長/ 謝局長沒知識/ 署長自己看一下吧/ 哈哈/ 局長好大/
分局長很不耐煩的樣子 官威也擺的很大啊
副局長你這樣對的起人民嗎?
提告者真厲害知道明天的當事者???身為所長警察也跟著瞎瞎辦事???😪😪😪
謝博賢分局長的意思...地檢署要求逮捕移送,就可以擴大解釋逾越法條,警察的權力就可以為所欲為,用顛三倒四的理由侵害人民人身自由的憲法權利?
如果我們不出來抗議,以後可能台灣就會變成...走在路上隨時可能被指為現行犯逮捕的恐怖國家
@呆頭呆腦 地檢署也可發拘票你不懂
台灣警察檢察體系都完蛋了
這個竹北分局的可笑局長是不是還在位?是的話中華民國警察的臉都被你和那個混帳亂抓人的所長丟光;你以為你是個局長就可以自我解釋法律亂抓人?
根本沒用 幹他的 剛剛去查了他的官職 還升官了 謝博賢現在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警察濫權!妨礙“名譽”就可以扣押?邏輯好怪!
完全是立委的立法及修正問題!法條是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