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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看需求,講的好,錢多不在乎買新的;有預算考量的,買二手的。偶而有需求的,用租的。
2:01 買車要排隊,災某,😂😂😂
最後那個我有同感,我自己開鞋店的,只要客人一直念他都是買阿瘦,那他100%買不起我的商品,他只是被我價錢嚇到怕丟臉,才會這樣講,以上情形屢試不爽
這類的玻璃心通常來自自卑
忙到沒空接電話或是電話太多導致打不通就一顆星評價了,這些奧客真的以為店家很在乎他們的評價嗎😆這種的多留一點我倒也覺得還不錯,反而會引起看評論不看星數的人的興趣
要補充一下小施律師的說法雖然說定型化契約還是可以增刪修補但仍不能碰觸法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餘部分當然是可以基於契約自由做調整(來自法律多年從業人員)
沒錯,定型化契約只是公版內容,可以增修,但不可以放不得記載事項,也不可以違反現行法律,除此之外都算是私約有效。
小施你好,我是公勝保險經紀人 陳宏瑜,有空時會不定期觀看你的節目。有關你今天提的老車折舊與車體險的問題我有不同的看法…我的看法是,6年以上的老車反更比新車更需要車體險哦就如你說的,6年以上零件折舊後對方只需要賠1成如沒有車體險,其零件的9成我需要自行吸收(工資不計折舊)但是當我老車有車體險時,我只需要回原廠修車車修好簽個名就可以走了(連修車費都不需支付)剩下賠幾成、怎麼算怎麼賠,都是保險公司與對方談判可以省下不少耗心費力的求償程序另外還有一個大家都沒有注意的地方如車體險都有投保沒有斷保也沒有出險過最後車體險是打4折就如我一個客戶原來的車已開10年了,車體險沒有斷也沒有出過險今年換新車,新車價是240萬因為他的記錄是好的,所以乙式車險才1.6萬元如他之前有斷保過,那換新車時的乙式車險是4萬元價差就差了2萬多元,且是連續3年所省下的錢其實早就超過他原來車第6年到第10年的車體險保費了。以上車險的務實經驗與小施分享
10年含以上的車,是不是沒辦法保車體險?
@@SiaoHong09 早安,你好。十年以上的車不見得真的無法投保車體險,要看保險公司的核保規則,有的可以,有的不行。另外有種車體險叫限額車碰車,就蠻適合老車投保另外還有一種叫(無保險車碰車),就是發生車禍時,對方如是無第三人意外險可以賠我方的情況下,我方就可以啟動來修我自己的車,像這種保額3萬元,保費才幾百元。只是只有限定的保險公司才有這商品,且大部分甚至連業務自己都不知
@@artlesstw 哥 我想問車撞爛了走全損是什麼意思?
@@SiaoHong09 你好,每台車在保險公司都會有其年份與價值折損表。就如100萬元的新車,第二年投保時,其保險公司可能計算後以80萬元的價值承保,其價值一年比一年更低以此類推。比如一台100萬元的新車,在第十年後保險公司車體險的承保保額只剩10萬元了,如發生事故,維修廠判定要11萬元可以完全修復。但是因為維修的金額『超過』10萬元,保險公司就直接判定為『全損』,以10萬元的價格來賠償,而非一定要整車撞到爛無法維修才叫全損。
@@artlesstw 了解 謝謝哥
台灣人對服務業在出錢時是全世界一等一的吝嗇,在對服務要求時是全世界一等一的嚴格
一般雙方不小心的事故就算了,對方刻意製造二次衝突直接從後面上來的才會氣死,怎樣都是從車禍事故來出發,還要折舊,除非人有受傷,不然只走民事真的浪費時間,還拿不到應有的賠償定型化契約算是政府做一個範本出來雙方再做增減,比起以前很多就給你現況交車稍微好一點,因為不懂的人根本無從談起
依照生意模式來看,自己去官網看是確保自己的一種方式,因為店家也不是只有這一個客人,通知一般會先有優先名單,再來是同步通知,網站公開訊息和電話通知一起。客人就搞不清楚自己斤兩
不符合你的意思就覺得服務不好,在服務業打滾多年的我這類型的人看多了。
沒錯
真的!互相尊重!
所以保險很重要
一週只開一次車 買車好還是租車好?有錢的人根本不會考慮這些問題
片頭小施哥說的評價事件,立馬回頭去看評價......那位貴賓,似乎滿常留一星負評.......“”可能該貴賓要求較高吧“”
我剛也是去看了他真的很多都是留負評給店家社會人 百百款
國外進修回來 要求比較多 大家懂
網站好像可以設定RSS 或許可以和架設網站的公司討論 讓有興趣的"客戶自己"去訂閱小施的網頁RSS 讓客戶自己收到最新通知 這好像是最低的成本 員工也不用逐一去通知 供小施哥參考
法院不保障受害人
還真的會耍大牌喔 是要買賓利的還是買s500,還跟他聯繫也沒事吧
小施~~說到車禍理賠之前遇到一個撞我的人 初判表都出來只有對方有肇事責任到調解委員對方說只願意道歉,要賠錢就走法院遇到這種的真的也挺無言的現在感覺撞人的講話比較大聲
一、如果你有受傷,那就走法院,以過失傷害刑逼民的方式逼對方賠償。二、如果你有車體險,那車就直接回原廠修車,剩下的由保險公司與對方談,你只需要簽名就好。三、自身的保險要保好,予期期待『對方的善意』,不如自己將自己的損失交給保險公司來處理。
簽到
買車看需求,講的好,錢多不在乎買新的;有預算考量的,買二手的。偶而有需求的,用租的。
2:01 買車要排隊,災某,😂😂😂
最後那個我有同感,我自己開鞋店的,只要客人一直念他都是買阿瘦,那他100%買不起我的商品,他只是被我價錢嚇到怕丟臉,才會這樣講,以上情形屢試不爽
這類的玻璃心通常來自自卑
忙到沒空接電話或是電話太多導致打不通就一顆星評價了,這些奧客真的以為店家很在乎他們的評價嗎😆這種的多留一點我倒也覺得還不錯,反而會引起看評論不看星數的人的興趣
要補充一下小施律師的說法
雖然說定型化契約還是可以增刪修補
但仍不能碰觸法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其餘部分當然是可以基於契約自由做調整
(來自法律多年從業人員)
沒錯,定型化契約只是公版內容,可以增修,但不可以放不得記載事項,也不可以違反現行法律,除此之外都算是私約有效。
小施你好,我是公勝保險經紀人 陳宏瑜,有空時會不定期觀看你的節目。
有關你今天提的老車折舊與車體險的問題
我有不同的看法…我的看法是,6年以上的老車反更比新車更需要車體險哦
就如你說的,6年以上零件折舊後對方只需要賠1成
如沒有車體險,其零件的9成我需要自行吸收
(工資不計折舊)
但是當我老車有車體險時,我只需要回原廠修車
車修好簽個名就可以走了(連修車費都不需支付)
剩下賠幾成、怎麼算怎麼賠,都是保險公司與對方談判
可以省下不少耗心費力的求償程序
另外還有一個大家都沒有注意的地方
如車體險都有投保沒有斷保也沒有出險過
最後車體險是打4折
就如我一個客戶原來的車已開10年了,
車體險沒有斷也沒有出過險
今年換新車,新車價是240萬
因為他的記錄是好的,所以乙式車險才1.6萬元
如他之前有斷保過,那換新車時的乙式車險是4萬元
價差就差了2萬多元,且是連續3年
所省下的錢其實早就超過他原來車第6年到第10年的車體險保費了。
以上車險的務實經驗與小施分享
10年含以上的車,是不是沒辦法保車體險?
@@SiaoHong09 早安,你好。
十年以上的車不見得真的無法投保車體險,要看保險公司的核保規則,有的可以,有的不行。
另外有種車體險叫限額車碰車,就蠻適合老車投保
另外還有一種叫(無保險車碰車),就是發生車禍時,對方如是無第三人意外險可以賠我方的情況下,我方就可以啟動來修我自己的車,像這種保額3萬元,保費才幾百元。只是只有限定的保險公司才有這商品,且大部分甚至連業務自己都不知
@@artlesstw 哥 我想問車撞爛了走全損是什麼意思?
@@SiaoHong09 你好,每台車在保險公司都會有其年份與價值折損表。就如100萬元的新車,第二年投保時,其保險公司可能計算後以80萬元的價值承保,其價值一年比一年更低以此類推。
比如一台100萬元的新車,在第十年後保險公司車體險的承保保額只剩10萬元了,如發生事故,維修廠判定要11萬元可以完全修復。但是因為維修的金額『超過』10萬元,保險公司就直接判定為『全損』,以10萬元的價格來賠償,而非一定要整車撞到爛無法維修才叫全損。
@@artlesstw 了解 謝謝哥
台灣人對服務業在出錢時是全世界一等一的吝嗇,在對服務要求時是全世界一等一的嚴格
一般雙方不小心的事故就算了,對方刻意製造二次衝突直接從後面上來的才會氣死,怎樣都是從車禍事故來出發,還要折舊,除非人有受傷,不然只走民事真的浪費時間,還拿不到應有的賠償
定型化契約算是政府做一個範本出來雙方再做增減,比起以前很多就給你現況交車稍微好一點,因為不懂的人根本無從談起
依照生意模式來看,自己去官網看是確保自己的一種方式,因為店家也不是只有這一個客人,通知一般會先有優先名單,再來是同步通知,網站公開訊息和電話通知一起。客人就搞不清楚自己斤兩
不符合你的意思就覺得服務不好,在服務業打滾多年的我這類型的人看多了。
沒錯
真的!互相尊重!
所以保險很重要
一週只開一次車 買車好還是租車好?
有錢的人根本不會考慮這些問題
片頭小施哥說的評價事件,立馬回頭去看評價......那位貴賓,似乎滿常留一星負評.......“”可能該貴賓要求較高吧“”
我剛也是去看了他
真的很多都是留負評給店家
社會人 百百款
國外進修回來 要求比較多 大家懂
網站好像可以設定RSS 或許可以和架設網站的公司討論 讓有興趣的"客戶自己"去訂閱小施的網頁RSS 讓客戶自己收到最新通知 這好像是最低的成本 員工也不用逐一去通知 供小施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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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的會耍大牌喔 是要買賓利的還是買s500,還跟他聯繫也沒事吧
小施~~
說到車禍理賠
之前遇到一個撞我的人
初判表都出來只有對方有肇事責任
到調解委員對方說只願意道歉,要賠錢就走法院
遇到這種的真的也挺無言的
現在感覺撞人的講話比較大聲
一、如果你有受傷,那就走法院,以過失傷害刑逼民的方式逼對方賠償。
二、如果你有車體險,那車就直接回原廠修車,剩下的由保險公司與對方談,你只需要簽名就好。
三、自身的保險要保好,予期期待『對方的善意』,不如自己將自己的損失交給保險公司來處理。
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