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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一個瑕疵哦!當事人可以告郵局請求國賠,因為雙掛號必需是當事人拿著身分證親自在郵差面前核對簽收的,而不是寄到這個地址隨便找個人簽收的,那是普通掛號才做的事情,趕快告訴被害人請律師去告郵局國賠吧! 2.另外,現在地政事務所可以免費申請當有人過戶你的房地產時,地政事務所會馬上用手機簡訊通知當事人哦,至少還有補救的機會,只要犯罪人還沒有拿到現金.請各位屋主地主帶你的身分證去地政事務所免費辦理吧!
萬一房東根本不知道法院寄文件給他,信還不是一直在郵局,第二也不是每個人都有去申請簡訊通知!!
@@Lilinlii 所以1. 不要把戶籍放在出租房裡 2. 如果一定要放,記得去申請簡訊通知
可是自住優惠不是要屋主的戶籍才有優惠嗎?
請問怎麼申請簡訊通知
現在辦理過戶,地政主管部門會要求填寫手機號碼,在公告期滿到,會發簡訊通知過戶人或申請人
假如屋主為失智老人行動不便者 或者出國長期不在台灣 那任何的親朋好友稍微了解他的 都可以用這種方式取得他的財產
謝謝真的很不錯耶 幫大家建立正確的知識 才可確保自己的安全 好心的人上天會保佑喔 謝謝
許多漏洞都是以「法院確定判決」來向地所處分,地所也難以察覺這是有問題的,因為判決書是真的,不涉錯誤遺漏跟虛偽。而且法院判決文件多半可以免會同登記,逐漸覺得法條細細琢磨,真的會變成雙面刃,可以保護權益,也能當做一些手段的瑕疵空間
這算是行政的大BUG吧! 難怪會有人鑽這種法律漏洞,而且政府應該有查證屬實的天職吧! ⊙_⊙
對啊,我看完也覺得很怪,法院沒辦法判別真、假的本票,就直接在裁定再跟民眾說,不好意思我搞錯了,損失自己吸收喔
這個新聞很久以前就有,後來聽說有國賠。
超級有夠誇張的 法院應該請警察 找出 欠款人 債權人 上法庭 認證才對啊 台灣的法律有問題
法官只要稍有用心這些就不可能發生。
這麼大金額的本票債權裁定,事先請書記官或助理電話確認有困難嗎?然後過戶這麼大的事,打個電話會死人嗎?
原房東不住那裡卻還想留著戶籍,至少也該去郵局申請將掛號信都轉寄到新住所,這樣才安全!至少重要信件不會有機會讓外人收到!
承租人變所有權人 法官真的有問題
支付命令害的,法官也有問題,
我請教過「地政士」跟「律師」朋友了,這是不可能發生的,「法院」通常都是「寄掛號」,「掛號」必須要「本人領取」,一般「地價、房屋稅單」,「勞健保」裡的資料,是無法「偽造本票」的,難道房客偷拿你的帳單,是想要「幫你繳稅」嗎?現在有「個資法」,如果像影片說的這樣,那公寓房子沒租人,鄰居也可以攔截信件,去偽造本票囉,媒體素質可以再提升些嗎?大家還一窩蜂跟著相信,我也是醉了🙄如果房客真的去偽造本票,那就是「偽造文書、詐欺、偽造有價證券」而且重點是:「也沒辦法偽造啊,要怎麼偽造?」再來~!被偽造文書,或是透天厝「房東」跟「房客」同住,那就更不可能啦,因「法院」寄「支付命令」,房東一定會收到,就可以在20內,去向法院申請異議我很想知道,做這個專題的人是誰?
這個真是發生過在新北市,還有法院掛號不一定要本人收,對於郵差而言按址投投遞,他們認章不認人,如果你要簽收才會叫你出示證件。
誰說屋主一定會收到,如果20天內沒收到屋主如何申請異議,別不懂裝懂
租賃契約一定會有雙方的資料,甚至身分證影本,偽造本票沒有想像中困難,要講掛號,除非核對身分證,不然誰能確定簽名的一定是本人?有心要騙當然是簽收件人的名字啊!「致富的方法全都寫在刑法裡」是真的啊啊啊🤣🤣🤣
唬爛農場文
現在聽到地政士三個字會害怕😟
政府真的要好好檢討這些漏洞
是啊 不然無故失去一棟房子真的很無奈啊
怎麼不檢討活該逃漏稅的房東
兩個都該檢討才對
@@o6iigsiiel哪一種 惡性 比較重大 哪一種需要優先解決 你媽媽有腦袋給你嗎
@@得鈞劉-l5y 顯然你沒有 才問這種法律常識問題
台灣的法律是在保護惡人嗎,有夠誇張的
太可怕了~感謝教學
房客 變 房東 房客變所有權人 地政事務所 法官 邏輯思考有問題 造成所有 的 問題 還有這個社會價值觀 社會認知有問題
支付命令當屋主或相對人不在現場簽收當無效,支付命令為督促程序不可公示送達,支付命令因無法送達而失效,只能直接提起訴訟,當無房子被拍賣之可能。
法院公文已經被詐欺的承租戶簽收 雙掛回執就會回到法院 表示已收到的證明
非當事人簽收可主張公文未送達無效嗎?
@@phoenixhuang16888 可以 是漫長的打官司過程 對方也很難找到 加上賣給善意第三人無法跟善意第三人求償
誰不知道是假善意第三者,只有法院和詐騙不知道
現在還要債權証明才能強制執行拍賣
強制規定非本人不得過戶!有些事就是不能太方便!
請問去哪裡可以規定?謝謝
問題根源在法院的本票裁定,認定鬆散,這麼嚴重的信件不能只叫郵差送,一有程序瑕疵就可能造成民眾破產..................
債權裁定有那麼簡單喔!?十天就可以?當事人如果很忙來不及弄不就完了?一般欠房租的民事訴訟常常都搞半年以上!
太扯了,這是政府的漏洞,用印鑑就可以賣,印鑑可以隨便刻,大陸買賣房產都是用指紋
不訝異,銀行憑印鑒就可領錢!!差在應該要出示身份證!!
大陸14億人口的,不用指紋糾紛很大的,當然要本人親自去壓指紋才比較能夠防止詐騙集團或是暴力犯罪者來吭搶民房,不過這也需要強大的科技能力做支撐,主要不是技術問題,像小型的指紋紀錄建檔在犯罪管理上早就有了,而是處理大量的戶籍人口資料的科技能力能否支持。台灣因為人口數過低,所以很多東西就是落後的多,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但台灣人還是常有莫名的優越感.. 至少大陸都不用摸髒髒有細菌的紙鈔了 真羨慕QQ 台灣人素質不錯 但很多地方真的要多學學人家的優點 多敞開心胸接納不同的意見 對我們自己才是比較好的。
重點是房客偽造房東欠款的本票還有原房東收不到法院通知"無法在十天內提出抗告",所以是因為"原房東欠款房客五千萬"在房子被法拍時,原房客有優先得標權,所以原本的印鑑已經不重要了吧!
這個法院跟郵局都有過失!債權那麼容易偽造?法院把關出了大問題!郵局雙掛號要本人親簽,不是本人怎能拿的到?郵局把關出了大問題!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保障人民財產跟生命的安全!國賠應該是可以成立!
掛號都可代收的
真的要騙,掛號簽收當然是簽屋主的名字啊!
這個我幾年前就聽說過。
感覺相關機構沒有嚴謹把關!
請問如果原屋主這間房子有跟正當銀行貸款,有地政的設定抵押,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被盜賣的情形?那如果貸款還完也不要塗銷,是不是比較好?
這是最好的辦法 讓銀行看管你的房子 有銀行設定扺押騙徒不易得逞
其實可以去做設定 須設定人同意才可以買賣貸款
@@DesignerQoo如果原設定人過逝死了,>>>>>>找誰同意啊?😅😅過逝人來表明>>>>>還要不要詐騙啊?😅
支付命令因発生了類似事件太多.已改.
可怕的詐術!
本票可以買法拍屋?同一債權人戶相抵銷的意思?
取得強制執行後可查封對方名下財產進行拍賣 債權人可遞狀表示願意承受拍賣抵押物
@@Cyrus-k2c 正解
太刺激了,謝謝教學,原來還有這招,不用買房就可以有房然後有錢再去買房,趕快去看看租屋網,看看有沒有房東把戶藉設在租屋的佛心房東。讚喔。
德國就不容許你戶籍與住所是不相同的。如果相同就不會發生此事了!
一張偽造的本票就可以奪取一間房產.這樣的法律不會太薄弱了嗎
請問這新聞的案例適用現在的相關法律嗎?是否仍未改法條?
本票既然是偽造的 代表房子可以訴訟要回來
可是犯罪的人早就不知道跑去哪裡了
政府只知道收稅,完全不管百姓的權益,
是巨嬰嗎? 賺了錢要少繳稅, 虧了錢就怪政府~ 在社會上生存本來就要具備足夠的知識吧
這個法律漏洞,真可怕!!房屋主該如何知道房客是否有遷入戶籍呢?
是否常去戶政事務所查詢
謝謝分享。
逃稅是逃不來的啦,還是繳吧,就是戶籍地啊。戶籍地就是政府和你之間的互動方式。一定要確實申報。不要想,超速罰單的問題。有財產,你就是中華民國標準好國民。他不會忘記你的
照這樣子說,本票偽造就拿它一點辦法也沒?本票不是還要簽名嗎?
政府應該要解決這個漏洞吧!天啊 ‼️每一個民眾的電話 email 戶籍地 通訊地 都要通知不行嗎?
台灣政府 法律不嚴謹,許多的漏洞不補 不要說房子了,哪天台灣被賣了都還不知道
超棒的影片,借分享
這個好像支付命令;法院好像有改變了
我有個關鍵問題,本票既然是偽造的,為什麼還判房屋買賣有效?
大學生租房子也要經過這裡龍北路132號第一線包租公
太聪明了 只有想不到 没有做不到 台湾买卖房屋都不必公证 太方便了 咱要好好钻研法拍屋的知识 跟中介搞好关系 遍地都是黄金可捡
應該法官賠阿,
實用
那大家不都房子都被房客賣掉;這是什麼法律
沒有權狀可以申請拍賣房屋嗎?不需要權狀?
是因為拿到法院裁定的債權憑證,所以能透過法院直接強制執行。
這一看就知道不可能發生。光去銀行匯款超過一個金額就要看本人,房屋被法拍過戶不用本人?
銀行有內部人士也是這集團就有可能. 不是有女明星的開二手車店的有錢老爸遇到買賣房屋糾紛就是對方聯合各相關人士的集團做的.
這是要房貸款已繳清也塗消才行對嗎?
本票可以偽造?!這個房客實在太聰明!
如果我房子都有贷款 是不是比較不容易被拿走呢?
對!你可以錢還了之後,不要去辦抵押塗銷,這樣任何人拿了你的一切要去過戶都沒辦法過,因為要塗銷才能過戶。
@@enzol2823 謝謝您的告知這樣 就不用忙著遷戶籍了本來有一點點擔心
@@enzol2823 沒用啦,法拍完,逕行塗銷
@@金宋-l5e 房子若有設定抵押,因為先設定抵押的債權人對拍賣物有優先承購權,法院拍賣前一定會通知銀行,銀行通常為了萬一拍賣價太低蒙受損失,一定會通知債務人能否先解決銀行借貸的問題,相信沒有銀行會等拍賣完再跟其他債權人糾纏不清。
不懂,既然是偽造的本票,為什麼法律無法推翻?既然是違法得到的金流,一定也查的到入誰的帳戶,查的到帳戶一定也查得到人的去向,除非當初法拍的房子是完全拿現金,但是誰會幾百萬~幾千萬現金買房子?除非買房子的人也有問題,也許是共謀!
租屋人和法官有可能是同一個詐騙集團!法官也是有臉很白,心很黑的!帝寶就住了一個啊!
租客會被詐欺罪起訴並且凍結帳戶被通緝 但買方屬於不知情第三方 法院會保障交易購屋事實 屋主只能自認倒楣
個人粗淺的法律知識.....原則上法律保護善意的第三人,這是為了保護交易安全。如果照你說的,今天就變成換騙賣方了。
這擺明就是法律漏洞沒有取得原屋主的所有權文件、印鑑等等,原屋主也並非在國外或死掉,怎能因為一張本票(還是偽造的),法院就能直接拍掉原屋主的房子?法院法官認不出是偽造的話,講白了屋主可以提告這個法官吧,不可能完全沒有方法的。法院認不出來是偽造本票害得受害者積蓄化為烏有,這完全不可能不能控告法官失職,甚至必須為判決錯誤去做賠償也不是不可能,只要受害者願意提告這個法官就可以。
所以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這麼大金額連真正屋主都不認真找一下,十天沒抗告就法拍,有心沒心的問題
只要請警察機關查詢屋主的連絡電話就可以了,警察也常以查詢電話的方式通知違停車主移車,只能說法官懶就對了。
沒辦法像警政機關通緝那個房客嗎 感覺好噁心
這個案例應該是編的,如果屬實,也應該是幾十年前行政司法怠惰下才會有的案子。現在有點法學知識的,一聽就覺得太扯了。
本人是地政從業人員,一聽也覺得是編的😂
這個LINE帳號~~~安全嗎?😕怎都沒內容??
不對吖 雙掛號不是要本人
入戶籍不會減稅,反而徵稅,
自用住宅
難怪我現在去租房子 房東都會找黑道圍事在旁邊 可能怕遇到這種情況吧 放心吧我沒那麼愛錢
原來是偽造,但法院裁定,法院太隨便了,這個老手騙很多吧…漏洞丟給原房東承擔,應該辦法院賠償吧。
如果說是社區大樓有管理員簽收掛號信,會有影響嗎?
視為合法送達
@@瘋麒麟 如果你沒從大樓管理員處簽收,管理員就會將掛號信退回法院,這樣就不算送達。
管理員可能會隨便就將掛號信讓租戶簽收
有害或違危險行為破產囉!
好誇張的
那麼輕易就被侵占,這也太扯了!
這是法官太混,若心中有絲毫的苦民所苦,詐騙集團就不可能這麼容易得手。
沒仔細看還以為小施跨足房地產了XD
覺得不可能發生耶,即使鄰居都可以偷拿信件了,再者偽造欠錢再法拍根本不可能,承租人要用租的房子去借錢根本不可能。而要偽造欠錢到法院強制執行都要經過法院認證確有欠錢才可能法拍,所以覺得影片者論調怪怪的,要流量嗎?
法院不用負責嗎
大家都在鑽法律漏洞,看誰的道行高。
您說房東有一個5000千萬的本票,請問這跟此案件有何關係?若沒有這5000萬本票這個歹徒能得逞嗎?
舊的資訊當聽故事就好
這種都組織犯罪的
有人可以分享方法嗎?
請去問你的地政士朋友吧!
偽造的本票應該抓到要返還吧?
笑死!只聽過房東不給房客遷戶籍,從沒聽說房東的戶籍放自己房子還要問房客
我從來不出租房子省的一堆麻煩 買賣一次就OK何必自找麻煩ˊ 除非我是大地主啦ㄏ哈哈房子太多租不完
拿出偽造的5000萬本票來驗就知曉了。
鑽法律漏洞
把房子質押給你的父母,或是你爸媽把房子質押給你,這樣就不能過戶了.
很恐怖....專業用在偷盜===防不勝防
原來如此
這個問題?政府沒有任何法?可管?是否太瞎了?不就表示-----台灣是鳥政府嗎?沒罪?也抓不到?基本上我懷疑!
偽造本票那麼容易嗎?
所以法官被當作幫兇欸,這法官根本就要幫忙把房子歸還才對啊!請問後續呢?房子有要回來嗎?有抓到壞人嗎?那到底要權狀和印鑑到底要做什麼?法規程序有沒有即時改善了呢?
不用一直說法官..沒聽過內神通外鬼嗎😂
四十年前有一次去法院辦事,看到公佈欄上的法拍資訊,全部都是手寫沒有一個是打字的,而這手寫字真的是有練過,比幼稚園寫的還難辨認,而法院從上到下好像都沒人去看過一樣,相信也一定有人向法院反應過,這就證明法院真的水很深,所以恐龍這麼多不是沒有原因的。
長得好像小施
太相信人
😱😱😱
原來在台灣要騙別人的一棟房子這麼好騙啊
现在都需要人脸识别了怎么可能作假呀
兆基很爛 房客要搬走了 也沒有提早告知房東
有本票就能承受法拍房子?真的有這麼好康
應該是舊新聞了
以前的問題。
講話太慢了
放快速度
可以調整速度【點入右上三點去設定即可】……
台灣一堆恐龍法官
開始來計畫囉😎鳩佔鵲巢計畫
說故事?内容太失真了.也就是省略了很多事.讓人錯認
這是真實事件
那裡真?可以説明嗎?
www.google.com/amp/s/www.mirrormedia.mg/story/amp/20190120inv005/第三個例子就是本片的案例
詐騙那麼多喔!
1.有一個瑕疵哦!當事人可以告郵局請求國賠,因為雙掛號必需是當事人拿著身分證親自在郵差面前核對簽收的,而不是寄到這個地址隨便找個人簽收的,那是普通掛號才做的事情,趕快告訴被害人請律師去告郵局國賠吧! 2.另外,現在地政事務所可以免費申請當有人過戶你的房地產時,地政事務所會馬上用手機簡訊通知當事人哦,至少還有補救的機會,只要犯罪人還沒有拿到現金.請各位屋主地主帶你的身分證去地政事務所免費辦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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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屋主為失智老人行動不便者 或者出國長期不在台灣 那任何的親朋好友稍微了解他的 都可以用這種方式取得他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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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漏洞都是以「法院確定判決」來向地所處分,地所也難以察覺這是有問題的,因為判決書是真的,不涉錯誤遺漏跟虛偽。而且法院判決文件多半可以免會同登記,逐漸覺得法條細細琢磨,真的會變成雙面刃,可以保護權益,也能當做一些手段的瑕疵空間
這算是行政的大BUG吧! 難怪會有人鑽這種法律漏洞,而且政府應該有查證屬實的天職吧! ⊙_⊙
對啊,我看完也覺得很怪,法院沒辦法判別真、假的本票,就直接在裁定再跟民眾說,不好意思我搞錯了,損失自己吸收喔
這個新聞很久以前就有,後來聽說有國賠。
超級有夠誇張的 法院應該請警察 找出 欠款人 債權人 上法庭 認證才對啊 台灣的法律有問題
法官只要稍有用心這些就不可能發生。
這麼大金額的本票債權裁定,事先請書記官或助理電話確認有困難嗎?
然後過戶這麼大的事,打個電話會死人嗎?
原房東不住那裡卻還想留著戶籍,至少也該去郵局申請將掛號信都轉寄到新住所,這樣才安全!至少重要信件不會有機會讓外人收到!
承租人變所有權人 法官真的有問題
支付命令害的,法官也有問題,
我請教過「地政士」跟「律師」朋友了,這是不可能發生的,「法院」通常都是「寄掛號」,「掛號」必須要「本人領取」,一般「地價、房屋稅單」,「勞健保」裡的資料,是無法「偽造本票」的,難道房客偷拿你的帳單,是想要「幫你繳稅」嗎?現在有「個資法」,如果像影片說的這樣,那公寓房子沒租人,鄰居也可以攔截信件,去偽造本票囉,媒體素質可以再提升些嗎?大家還一窩蜂跟著相信,我也是醉了🙄
如果房客真的去偽造本票,那就是「偽造文書、詐欺、偽造有價證券」而且重點是:「也沒辦法偽造啊,要怎麼偽造?」
再來~!被偽造文書,或是透天厝「房東」跟「房客」同住,那就更不可能啦,因「法院」寄「支付命令」,房東一定會收到,就可以在20內,去向法院申請異議
我很想知道,做這個專題的人是誰?
這個真是發生過在新北市,還有法院掛號不一定要本人收,對於郵差而言按址投投遞,他們認章不認人,如果你要簽收才會叫你出示證件。
誰說屋主一定會收到,如果20天內沒收到屋主如何申請異議,別不懂裝懂
租賃契約一定會有雙方的資料,
甚至身分證影本,
偽造本票沒有想像中困難,
要講掛號,
除非核對身分證,
不然誰能確定簽名的一定是本人?
有心要騙當然是簽收件人的名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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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真的要好好檢討這些漏洞
是啊 不然無故失去一棟房子真的很無奈啊
怎麼不檢討活該逃漏稅的房東
兩個都該檢討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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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鈞劉-l5y 顯然你沒有 才問這種法律常識問題
台灣的法律是在保護惡人嗎,有夠誇張的
太可怕了~感謝教學
房客 變 房東 房客變所有權人 地政事務所 法官 邏輯思考有問題 造成所有 的 問題 還有這個社會價值觀 社會認知有問題
支付命令當屋主或相對人不在現場簽收當無效,支付命令為督促程序不可公示送達,支付命令因無法送達而失效,只能直接提起訴訟,當無房子被拍賣之可能。
法院公文已經被詐欺的承租戶簽收 雙掛回執就會回到法院 表示已收到的證明
非當事人簽收可主張公文未送達無效嗎?
@@phoenixhuang16888 可以 是漫長的打官司過程 對方也很難找到 加上賣給善意第三人無法跟善意第三人求償
誰不知道是假善意第三者,只有法院和詐騙不知道
現在還要債權証明才能強制執行拍賣
強制規定非本人不得過戶!有些事就是不能太方便!
請問去哪裡可以規定?謝謝
問題根源在法院的本票裁定,認定鬆散,這麼嚴重的信件不能只叫郵差送,一有程序瑕疵就可能造成民眾破產..................
債權裁定有那麼簡單喔!?
十天就可以?
當事人如果很忙來不及弄不就完了?
一般欠房租的民事訴訟常常都搞半年以上!
太扯了,這是政府的漏洞,用印鑑就可以賣,印鑑可以隨便刻,大陸買賣房產都是用指紋
不訝異,銀行憑印鑒就可領錢!!差在應該要出示身份證!!
大陸14億人口的,不用指紋糾紛很大的,當然要本人親自去壓指紋才比較能夠防止詐騙集團或是暴力犯罪者來吭搶民房,不過這也需要強大的科技能力做支撐,主要不是技術問題,像小型的指紋紀錄建檔在犯罪管理上早就有了,而是處理大量的戶籍人口資料的科技能力能否支持。
台灣因為人口數過低,所以很多東西就是落後的多,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但台灣人還是常有莫名的優越感.. 至少大陸都不用摸髒髒有細菌的紙鈔了 真羨慕QQ 台灣人素質不錯 但很多地方真的要多學學人家的優點 多敞開心胸接納不同的意見 對我們自己才是比較好的。
重點是房客偽造房東欠款的本票還有原房東收不到法院通知"無法在十天內提出抗告",所以是因為"原房東欠款房客五千萬"在房子被法拍時,原房客有優先得標權,所以原本的印鑑已經不重要了吧!
這個法院跟郵局都有過失!
債權那麼容易偽造?法院把關出了大問題!
郵局雙掛號要本人親簽,不是本人怎能拿的到?郵局把關出了大問題!
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保障人民財產跟生命的安全!
國賠應該是可以成立!
掛號都可代收的
真的要騙,
掛號簽收當然是簽屋主的名字啊!
這個我幾年前就聽說過。
感覺相關機構沒有嚴謹把關!
請問如果原屋主這間房子有跟正當銀行貸款,有地政的設定抵押,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被盜賣的情形?那如果貸款還完也不要塗銷,是不是比較好?
這是最好的辦法 讓銀行看管你的房子 有銀行設定扺押騙徒不易得逞
其實可以去做設定 須設定人同意才可以買賣貸款
@@DesignerQoo如果原設定人過逝死了,>>>>>>找誰同意啊?😅😅
過逝人來表明>>>>>還要不要詐騙啊?😅
支付命令因発生了類似事件太多.已改.
可怕的詐術!
本票可以買法拍屋?同一債權人戶相抵銷的意思?
取得強制執行後可查封對方名下財產進行拍賣 債權人可遞狀表示願意承受拍賣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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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刺激了,謝謝教學,原來還有這招,不用買房就可以有房然後有錢再去買房,趕快去看看租屋網,看看有沒有房東把戶藉設在租屋的佛心房東。讚喔。
德國就不容許你戶籍與住所是不相同的。如果相同就不會發生此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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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新聞的案例適用現在的相關法律嗎?是否仍未改法條?
本票既然是偽造的 代表房子可以訴訟要回來
可是犯罪的人早就不知道跑去哪裡了
政府只知道收稅,完全不管百姓的權益,
是巨嬰嗎? 賺了錢要少繳稅, 虧了錢就怪政府~ 在社會上生存本來就要具備足夠的知識吧
這個法律漏洞,真可怕!!房屋主該如何知道房客是否有遷入戶籍呢?
是否常去戶政事務所查詢
謝謝分享。
逃稅是逃不來的啦,還是繳吧,就是戶籍地啊。戶籍地就是政府和你之間的互動方式。一定要確實申報。不要想,超速罰單的問題。有財產,你就是中華民國標準好國民。他不會忘記你的
照這樣子說,本票偽造就拿它一點辦法也沒?本票不是還要簽名嗎?
政府應該要解決這個漏洞吧!天啊 ‼️每一個民眾的電話 email 戶籍地 通訊地 都要通知不行嗎?
台灣政府 法律不嚴謹,許多的漏洞不補 不要說房子了,哪天台灣被賣了都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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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好像支付命令;法院好像有改變了
我有個關鍵問題,本票既然是偽造的,為什麼還判房屋買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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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
那大家不都房子都被房客賣掉;這是什麼法律
沒有權狀可以申請拍賣房屋嗎?不需要權狀?
是因為拿到法院裁定的債權憑證,
所以能透過法院直接強制執行。
這一看就知道不可能發生。光去銀行匯款超過一個金額就要看本人,房屋被法拍過戶不用本人?
銀行有內部人士也是這集團就有可能. 不是有女明星的開二手車店的有錢老爸遇到買賣房屋糾紛就是對方聯合各相關人士的集團做的.
這是要房貸款已繳清也塗消才行對嗎?
本票可以偽造?!這個房客實在太聰明!
如果我房子都有贷款 是不是比較不容易被拿走呢?
對!你可以錢還了之後,不要去辦抵押塗銷,這樣任何人拿了你的一切要去過戶都沒辦法過,因為要塗銷才能過戶。
@@enzol2823 謝謝您的告知
這樣 就不用忙著遷戶籍了
本來有一點點擔心
@@enzol2823 沒用啦,法拍完,逕行塗銷
@@金宋-l5e 房子若有設定抵押,因為先設定抵押的債權人對拍賣物有優先承購權,法院拍賣前一定會通知銀行,銀行通常為了萬一拍賣價太低蒙受損失,一定會通知債務人能否先解決銀行借貸的問題,相信沒有銀行會等拍賣完再跟其他債權人糾纏不清。
不懂,既然是偽造的本票,為什麼法律無法推翻?既然是違法得到的金流,一定也查的到入誰的帳戶,查的到帳戶一定也查得到人的去向,除非當初法拍的房子是完全拿現金,但是誰會幾百萬~幾千萬現金買房子?除非買房子的人也有問題,也許是共謀!
租屋人和法官有可能是同一個詐騙集團!
法官也是有臉很白,心很黑的!帝寶就住了一個啊!
租客會被詐欺罪起訴並且凍結帳戶被通緝 但買方屬於不知情第三方 法院會保障交易購屋事實 屋主只能自認倒楣
個人粗淺的法律知識.....原則上法律保護善意的第三人,這是為了保護交易安全。
如果照你說的,今天就變成換騙賣方了。
這擺明就是法律漏洞
沒有取得原屋主的所有權文件、印鑑等等,原屋主也並非在國外或死掉,怎能因為一張本票(還是偽造的),法院就能直接拍掉原屋主的房子?
法院法官認不出是偽造的話,講白了屋主可以提告這個法官吧,不可能完全沒有方法的。法院認不出來是偽造本票害得受害者積蓄化為烏有,這完全不可能不能控告法官失職,甚至必須為判決錯誤去做賠償也不是不可能,只要受害者願意提告這個法官就可以。
所以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這麼大金額連真正屋主都不認真找一下,十天沒抗告就法拍,有心沒心的問題
只要請警察機關查詢屋主的連絡電話就可以了,警察也常以查詢電話的方式通知違停車主移車,只能說法官懶就對了。
沒辦法像警政機關通緝那個房客嗎 感覺好噁心
這個案例應該是編的,如果屬實,也應該是幾十年前行政司法怠惰下才會有的案子。現在有點法學知識的,一聽就覺得太扯了。
本人是地政從業人員,一聽也覺得是編的😂
這個LINE帳號~~~安全嗎?😕怎都沒內容??
不對吖 雙掛號不是要本人
入戶籍不會減稅,反而徵稅,
自用住宅
難怪我現在去租房子 房東都會找黑道圍事在旁邊 可能怕遇到這種情況吧 放心吧我沒那麼愛錢
原來是偽造,但法院裁定,法院太隨便了,這個老手騙很多吧…漏洞丟給原房東承擔,應該辦法院賠償吧。
如果說是社區大樓有管理員簽收掛號信,會有影響嗎?
視為合法送達
@@瘋麒麟 如果你沒從大樓管理員處簽收,管理員就會將掛號信退回法院,這樣就不算送達。
管理員可能會隨便就將掛號信讓租戶簽收
有害或違危險行為破產囉!
好誇張的
那麼輕易就被侵占,這也太扯了!
這是法官太混,若心中有絲毫的苦民所苦,詐騙集團就不可能這麼容易得手。
沒仔細看還以為小施跨足房地產了XD
覺得不可能發生耶,即使鄰居都可以偷拿信件了,再者偽造欠錢再法拍根本不可能,承租人要用租的房子去借錢根本不可能。而要偽造欠錢到法院強制執行都要經過法院認證確有欠錢才可能法拍,所以覺得影片者論調怪怪的,要流量嗎?
法院不用負責嗎
大家都在鑽法律漏洞,看誰的道行高。
您說房東有一個5000千萬的本票,請問這跟此案件有何關係?若沒有這5000萬本票這個歹徒能得逞嗎?
舊的資訊當聽故事就好
這種都組織犯罪的
有人可以分享方法嗎?
請去問你的地政士朋友吧!
偽造的本票應該抓到要返還吧?
笑死!只聽過房東不給房客遷戶籍,從沒聽說房東的戶籍放自己房子還要問房客
我從來不出租房子省的一堆麻煩 買賣一次就OK何必自找麻煩ˊ 除非我是大地主啦ㄏ哈哈房子太多租不完
拿出偽造的5000萬本票來驗就知曉了。
鑽法律漏洞
把房子質押給你的父母,或是你爸媽把房子質押給你,這樣就不能過戶了.
很恐怖....專業用在偷盜===防不勝防
原來如此
這個問題?政府沒有任何法?可管?是否太瞎了?不就表示-----台灣是鳥政府嗎?沒罪?也抓不到?基本上我懷疑!
偽造本票那麼容易嗎?
所以法官被當作幫兇欸,這法官根本就要幫忙把房子歸還才對啊!請問後續呢?房子有要回來嗎?有抓到壞人嗎?
那到底要權狀和印鑑到底要做什麼?
法規程序有沒有即時改善了呢?
不用一直說法官..沒聽過內神通外鬼嗎😂
四十年前有一次去法院辦事,看到公佈欄上的法拍資訊,全部都是手寫沒有一個是打字的,而這手寫字真的是有練過,比幼稚園寫的還難辨認,而法院從上到下好像都沒人去看過一樣,相信也一定有人向法院反應過,這就證明法院真的水很深,所以恐龍這麼多不是沒有原因的。
長得好像小施
太相信人
😱😱😱
原來在台灣要騙別人的一棟房子這麼好騙啊
现在都需要人脸识别了怎么可能作假呀
兆基很爛 房客要搬走了 也沒有提早告知房東
有本票就能承受法拍房子?真的有這麼好康
應該是舊新聞了
以前的問題。
講話太慢了
放快速度
可以調整速度【點入右上三點去設定即可】……
台灣一堆恐龍法官
開始來計畫囉😎鳩佔鵲巢計畫
說故事?内容太失真了.也就是省略了很多事.讓人錯認
這是真實事件
那裡真?可以説明嗎?
www.google.com/amp/s/www.mirrormedia.mg/story/amp/20190120inv005/
第三個例子就是本片的案例
詐騙那麼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