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案|林宇滔立法會發言紀錄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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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8 ก.พ. 2025
  • #林宇滔立法會發言紀錄 (2024/12/17)
    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案;
    #發言紀錄
    首先我同意一些修改,因為這次的修改是為了解決一些社會上存在的問題,希望政府能夠改進。這些問題包括紀律程序調查中的不配合行為,甚至有人利用離職或退休來規避紀律調查。這些情況確實存在,而且有些是群眾非常憤怒的個案,所以方向上我支持這些修改。
    另外,在公務員的醫療機制上,怎樣確保病情的確實性,讓他們配合紀律程序的調查,健康檢查委員會應該有權查閱相關資料,我認為這是合理的。但是,從公務員的角度來看,也需要保障他們的合理權益,不僅僅是加強監督權力。
    我們過去接觸到一些個案,有些程序確實存在問題,比如有些人規避紀律程序或健康檢查,這些行為是不合理的,公眾也會覺得這些操作不合理。然而,也有一些勤勤懇懇的公務員,他們的紀律調查是否合理,是否因人制事呢?另外,健康委員會的操作是否合理也需要考慮。
    我希望在細則性討論時,能夠找出一個既確保政府監督權力,也保障公務員合理權益的平衡辦法。
    此外,這次法案修正了不必一定居住在澳門的規定,這是一個進步,因為大灣區的發展很廣泛。但是,是否可以一次性處理所有相關問題?例如,紀律部隊出境需要申報,現在雖然已有優化措施,但是否可以統一規定住在內地的標準?
    舉個例子,最近有居民響應政府號召去橫琴住,但因為在政策實施前就去住,結果沒法申請中央公職金撥款。這些問題是否可以有一套整體思維來處理,而不是單一法律修改?
    希望政府在平衡具體政策,增加監督權力的同時,也要保障個人權利,在區域合作政策上應有整體思維。
    其實我這裡簡單想表達的是,肯定司長的開放態度,這件事終於有些眉目,我們可以認真討論。我同意本身有制度去規管,但在專科醫生培訓和衛生局專業意見上,怕會重回過去的問題。
    我們相信特區政府的管治,作為議員,我們會賦予合適的工具來進行管治。如果擔心開假病假紙,那普通市民看普通醫生怎麼辦?我不會接受像過去管不了私家醫生這件事,如果政府有需要請提出,我們會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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