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怎麼說?(10) - 怎麼說方言才合乎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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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6 ม.ค. 2025

ความคิดเห็น • 5

  • @劉清耀-x8u
    @劉清耀-x8u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說方言必須在聖靈充滿的情況下說的才是真的說方言,你說的那些說舌音的人,他們在說的時候有聖靈充滿嗎?使徒行傳中描述的第一次說各國的方言是在聖靈充滿的情況下,你們用人為的教導說舌音也是在聖靈充滿之下?還是自己找個理由自圓其說?

    • @Chris1964C
      @Chris1964C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聖經沒有說:說方言必須在聖靈充滿的情況下說的才是真的說方言。說方言不是得救的證據;不是聖靈充滿的證據;也不是靈洗的證據。

    • @木日月-c7k
      @木日月-c7k 13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Chris1964C 說方言當然是得救的證據,可16:16-17有明文: 「信 而 受 洗 的 必 然 得 救 . 不 信 的 必 被 定 罪 。信 的 人 必 有 神 蹟 隨 著 他 們 . 就 是 奉 我 的 名 趕 鬼 . 說 新 方 言 .」你沒讀過嗎?聖靈充滿也就是領受靈,聖經有多處記載領受聖靈後就說方言。例如:徒2:4,10:46,19:6。

    • @木日月-c7k
      @木日月-c7k 13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說方言當然是得救的證據,可16:16-17有明文: 「信 而 受 洗 的 必 然 得 救 . 不 信 的 必 被 定 罪 。信 的 人 必 有 神 蹟 隨 著 他 們 . 就 是 奉 我 的 名 趕 鬼 . 說 新 方 言 .」你沒讀過嗎?聖靈充滿也就是領受靈,聖經有多處記載領受聖靈後就說方言。例如:徒2:4,10:46,19:6。

  • @木日月-c7k
    @木日月-c7k 13 วันที่ผ่านมา

    說方言並不重要,領受聖靈才重要!領受聖靈之後,罪才得赦(徒2:38),人的生命才開始可能被神改變,生命才有聖化的一天。但我要告訴你們:現今,誰敢說他領受了聖靈?有馬可16:17-18的事蹟嗎?所以,現今已沒有屬基督的「基督徒」(羅8:9),也就沒「教會」了。「教會」已成歷史名詞;現今只有「掛羊頭賣狗肉 」(羊頭表徵基督,狗肉表徵肉體),人的企業組織,名字叫「教會」。現今的教會都是人的宗派組織,滿了人肉體的作為,就是沒有主!你沒看見嗎?都是肉體「人」的肉體意思在那裏指定誰是牧師、傳道人,誰是長老、負責弟兄,誰是站講台的,就是不讓聖靈來做(羅10:15,弗4:11-12,太7:22-23)!現今最不公義的就是基督教,不但說不誠實話誤導人,更會隱藏真實欺騙人,為的就是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