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喜樂(2):喜樂秘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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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5 ก.พ. 2025
  • 牧者心聲(譚錦雄傳道)2023年2月26日
    主題《喜樂秘訣》參考We Want You to Be a Christian Hedonist! Pastor John Piper
    作為信徒,我們當然希望榮耀神,但這與「喜樂」有什麼關係呢?
    我們都明白,人不自覺把自己最喜歡的東西變成了偶像,自己的主,自己的神。正如馬太福音六24:「一個人不能侍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瑪門。…」耶穌提醒我們小心自己所看重的、所愛的;當你看重瑪門、愛瑪門,從瑪門身上得到滿足、喜樂,瑪門就是你的主,你的神。
    所以當我們懂得讓神成為我們最大的喜樂和滿足,那就是重新讓神成為我們的神。當我們渴求「至善的神」,神就會給我們帶來「最大的喜樂」。所以我們理應從神那裡追求這種喜樂,並且竭盡全力去追求。所以我們要將「渴求喜樂」成為「遵行神旨意」的合理動機。
    有人認為基督徒應該尋求「神的旨意」,而不是渴求「自己的喜樂」。但想想聖經的例子:「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路加福音六35)當耶穌說完『不指望償還』,耶穌還講出原因:『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耶穌教導我們看輕『不償還』的世俗損失,卻要看重『未來獎賞』的承諾和喜樂。耶穌給我們這『未來獎賞』的喜樂,成為遵行教導的動機。一般人因『不償還』而悶悶不樂,我們卻為『未來獎賞』而喜樂。希伯來書十一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神所喜悅的信,是人尋求神,並且信『神有賞賜』。相反,我們不來找祂尋求獎賞,我們就無法取悅神。
    我們從不否認每個人都渴求喜樂。問題是我們太容易滿足了。我們不應再從金錢、權力或慾望中尋求滿足,而應該是藉著遵行神的旨意,而得著從神而來最大的滿足喜樂,神也在我們身上就得到最大的榮耀。正如詩篇十六11「你(耶和華)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所以喜樂秘訣是「當我們從神得著最大的喜樂滿足時,神在我們身上就得到最大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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