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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應該立法由廢死聯盟的成員帶回去認養及教化!
牠們這些(偽善者)會嚇死ㄛˊ。
牠們會有另外華麗的辭彙來拒絕
這方法不錯呦~讓廢死聯盟集團認養跟教化😂😂😂……
正當
👍
都5年沒執行過死刑了,這釋憲根本就是笑話!!
建議裁撤大法官
叫大法官時在侮辱了法官這個名稱,死刑不執行一天,都改叫大笑話.....這些政務官都是孬種,連簽字都不敢~每個都裝聖人
不要挑戰被害家屬的底線
廢死的一直再挑戰而且還挑釁,大法官釋憲一講完馬上召開記者會宣示他們的戰力,一再向聯播採訪跟全部受害者家屬暗中比中指
聽我說 他生活環節有問題,家人一定會帶他去有病例,若是沒有家人照顧,一定鄰居都知道這個人怪怪的不會有突然是 犯案後人亡後才有精神問題的情形,人是群聚食物一起,人早就知道他是不是
法律已經無法償還被害者家屬,那只好動用私刑了,親近的親人被別人害死那個恨絕對是深入骨髓
@@daniellee1502 大陸就發生過不少起被害人無處伸冤,最後直接把兇手一家滅門,那些窮凶極惡不怕你拿起法律武器,就怕你放下法律拿起武器
@@user-lu4dc3yv8n2 我看要是出台個法律,就是如果精神病患者犯下重罪那就追究監護人的刑事責任,我就不信還會有神經病
殺人者都還活得好好的(甚至生活規律),已經死亡的被害者與其家屬情何以堪...這是在教大家以後有仇當場就報了,不要期待司法嗎!!?
@@chengia5262 那些窮凶極惡就不怕你拿起法律武器,他們只怕你放下法律拿起武器
不要玩文字遊戲啦💢乾脆直接放出來,住法官家隔壁,教化給大家看看⋯⋯
住法官家裡才對!
@@玄旻陳 我看一放出來就會直接被被害家屬幹掉
我們還要花多少錢讓這些人渣活下去?
你是指大法官還是?
應該都是
臺灣法律很奇怪。死刑不執行,就一直關監獄(又說監獄太滿),這樣對被害者家屬一點都不友好。現在社會這麼亂了還要廢除死刑?另外可教化者跟有悔過者衡量的標準,對我們一般民眾來說真的很奇怪。
死刑不能緩刑= =
你這個結論根本是一堆胡說八道的究極縫合怪= =會需要入獄的罪行那麼多種,你是覺得包括偷竊、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的這些人通通不要服刑悔改,通通送去槍斃嗎= =那所有罪行要成立的門檻全部都要再拉高了,畢竟只要被判刑,那就是死路一條。而且沒有人要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通通跑路、全部潛逃或者被通緝= =死刑犯根本不差你那一點稅金來養他們,養一條狗可能都比養死刑犯花錢。先改正什麼關罪犯浪費國家稅金這種怪奇觀念好不好= =
@@楊-v8j 好的,不好意思。在此改正,我只了解片面。謝謝補充。
@@楊-v8j 好的,不好意思。我只了解片面。謝謝補充。
支持死刑不支持廢除死刑
民主時代,公投就好啦,不用大法官,大法官是受害者嗎?
你忘了這個政權,除了合它們心意的公投外,全是放屁?
同性戀婚姻公投,反對票都超過700萬了,執政黨還不是硬給他通過,所以公投在台灣無效
公投有用?不是都在玩老百姓
為什麼要忽視七成民眾意願,贊成死刑
@@陳暄蕙 公投如果不合民進哥布林的意願,它當你是屁(抱歉,事實如此)而悲哀的我無法表示意見....普羅大眾確實常常犯錯。我只是不能忍受....Who die and make you goblins boss over us all!?
竟然官員反對死刑,那人民應該也反對繳稅。
有正義嗎?陸正案34年了、誰能理解陸正爸爸的等待心情…..陸正已轉世成中年人😂只是爸爸尋不著😮💨、大法官ㄧ定要有身受其害⋯⋯才會判死該死的死刑犯🤬
白姐的發言,就是百姓的心聲,多少的破碎家庭在哭泣吶喊,政府到底是聽誰的,每天跟著別人尾巴走,置台灣人生命安全予險境,老天在看,報應就在眼前!!
這是個鼓勵私法報復的政府
權力,名利能使人變成魔鬼,可怕
建議罷免大法官!
想教訓他們可能要先教訓得了腫桶跟利委
根源是誰,想想清楚。
沒辦法不同意嗎?明明大部分的民眾都是反廢死的,為什麼決定權在幾個不知民間疾苦的“大法官”身上?
@@joannechang-wf9qu 沒辦法喔,憲法法庭的判決是最高原則。
那些大法官沒有任何民意基礎,憑甚麼決定國家憲法,憲法不是由民意代表制定的嗎?
大法官只持有憲法、法律跟命令的"解釋權限",憲法跟法律是民代制定的
人權不能用民意決定是嗎?可是民意可以決定誰執政!
這樣是要叫努力執法的警察如何維持治安嚇阻犯罪啊?
殺人償命 就這麼簡單
為什麼不立法死刑確定一年內執行?否則法官、法務部長瀆職罪。
精神不正常,那大家裝精神病就免死啦,奇怪了。那些殘忍惡劣的人就該死刑啊,為什麼要把死刑搞那麼難啊,民主不是這樣用,那些壞人不讓他死,就會害死好人,到底是在保護壞人還是好人啊,好人不會殺人,就算殺人也不會有那種殘忍的手法,但是惡劣的人殺人手法那麼殘忍,所以,壞人就是壞人,還精神病不能判死,難道不知道精神病能裝嗎?看你們反對死刑的人何時遭遇這些壞人殘忍的對待,到時就別哭喊。真是恐龍
廢死成員名單地址列出來!提供給想讓國家養的市民參考一下。
是真的很火,但別這樣留言啦,會被告的啦。。
我也很不爽,但說實話這樣不太對已經跟議題無關了這樣作只是單純的鼓勵私刑與個人暴力而已,一旦真的有人實行那在這之後就是比廢死與否更可怕的滑坡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可以解決有問題的人!任何人都不能幫被害者家屬去原諒加害者!
才剛看完陸正的爸爸談話影片,心好痛好痛,要多大的勇氣與堅強才能敘述當初寶貝兒子受害的過程,甚至說出與殺人犯的對話...陸爸爸的字字句句都如此的錐心刺骨...死刑犯的死是解脫,但被害者的家人,活著的每一天必須飽受思念的煎熬與折磨,情何以堪...我們從小被教育的道德觀已逐漸淪喪,殺人不用償命,還能吃一輩子免費牢飯,享有人權...這到底是什麼鬼邏輯!!法官們,同理心要用對地方啊!
要讓我接受這種條件的前提是死刑犯要得到死者的原諒為前提。
建議受害者家屬直接找廢死聯盟的家屬申冤。申冤前先辦張精神疾病證明,厲害了。
都三審定讞了,理由怎麼那麼多,受害者家屬情何以堪
每一次看到這些被害人家屬的採訪,我的心也會跟著痛起來! 不敢說自己感同身受,這些我們人民納稅養的大法官,家裡就是沒有家人被害,才如此善良! 曾幾何時台灣變成一個殺人也不會怎麼樣的社會了? 白冰冰昨天說的沒錯,廢死的人自己去養這些死刑犯,看你要不要?不要用我們辛苦賺的錢納稅給政府,政府還反過來害我們這一些謹守本分的老百姓! 替作惡多端的死刑犯找各種理由? 啊~台灣真的沒救了啦~
說個笑話:殺人犯再談平等生存權.....🤣
公投+1
為什麼會令人覺得可惡
因為現在大髮棺的做法是在當十字路口"廢死"的幫兇...還是說可以稱他們是"東廠公公"?
沒有是非的大法官應該有下台機制
都殺人了,還怕判死,被你殺的人就該死嗎?只要犯罪,談何有人權,那守法的人是笨蛋嗎?
白吃政腐😢😢😢
既然死刑有要剔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性,那我希望司法院要以精神病患者若觸法,要怎做與有傷人紀錄的人要如何隔離治療
就問一個問題,為什麼支持廢死,一直不執行死刑的政黨,還是可以得到超過5成的滿意度?表示這個議題是假議題,實際上老百姓在意的和廢死民調的差距很大!
因為如果因為廢死不選民進黨,我就要變成下等中國人…
@@jeffwu4093 笑死,邏輯在哪,民進黨比其他黨更獨裁
實際上死刑犯就沒幾個啊,2千3百萬人為了不到40個死刑犯吵成這樣已經算是很重視了。真廢死大概也是塞無期不得假釋,跟現在沒啥區別。大法官這樣裁是不出所料啦,就是要你可判死來懲罰挑釁公權力的,剩下的37人放置就好台灣沒窮到養不起。
@@jeffwu4093 如果你年齡超過17歲,那你當了8年下等中國人!所以你現在變成上等台灣人了,是嗎?還是幾等的日本台灣人?還是上等台灣人?這麼高等的人,應該有自覺不屑領中華民國的身分才對!
如果是真正罪大惡極絕對不能被原諒的罪犯,合議庭三名法官均一致同意判處死刑並不困難
呵呵呵 合議庭 三名法官 同意 一個都不敢了 還三個 太扯了 這句就擺明了 另類的廢死 只是玩文字現在好了 以後犯罪天堂 台灣有資格進入了 恭禧 大家出門在外自己 小心一點
第三審五名啊@@ 而且還有非常上訴耶…判死太難了😑
請採用公投決定,為什麼台灣人民2千3佰多萬人人,卻聽這幾位決定?
以前執行死刑很難,現在要判死刑更難
臺灣應該強制在播放包青天8點檔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你若經我苦,未必有我善
腦袋破洞是不是?殺人“不”嘗命?
賴總統允許你們這麼做嗎~賴總統有認為這是天理嗎~
找一個精神科醫生就可以開免死金牌了
律師懂法,給律師執政,他們當然就會玩法
37人死囚,法務部應立即執行,還受害人一個公道。
台灣司法居然由政黨獨裁,透過對所豢養的法官的任命,來遂行少數人的價值觀這不是民主,民主何時成為多數服從少數,少數惡人殺戮多數?這不是獨裁,那什麼是獨裁?
不覺得越來越落後了嗎?
精神病殺人不用判死刑😢
這矛盾吧,若再來個鄭捷,而他有精神疾病紀錄,被害人是怎辦,那司法院要重度勒戒精神疾病的人,有傷害紀錄的病人就不可放出社會
不管大法官如何說明.決定.我依然不尊重.因為這些大法官是蔡英文提名的.本身就是不合法.台灣從來沒有總統提名大法官.介入司法.違憲有何資格作解釋
總統府應該理解加害人願意一命賠一命,執行死刑對加害人是解脫!
大法官的職責主要是解釋憲法和法律,而不是制定法律。根據《憲法》第78條,大法官的職責包括:解釋憲法:大法官有權解釋憲法,以確保憲法的正確適用。統一解釋法律和命令:大法官有權統一解釋法律和命令,以確保法律的統一適用。立法權則屬於立法院,根據《憲法》第62條,立法院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負責制定和修改法律。因此,大法官無權制定法律,他們的職責是解釋和適用現有的法律和憲法。所以大法官對廢死的解釋是有權利的,但要怎麼處理不是大法官可以決定的,這是立法院的權利,大法官越權了。
現在這個年代還有人沒精神病嗎?
所以要定期去看精神科然後做鑑定,這樣以後犯法才有免死金牌
37個人渣的狠勁轉換成對生的渴望,好LOW喔
那麼請求國民黨,民眾黨,修法,靠你們二黨了
唯一請求侯友宜當法務部長,只有他當法務部長人民才會服
現在的法務部長只是一個領月薪的單位,生死大權完全是在總統手上,總統沒點頭法務部殺殺看,明天就叫他回家耕田。
記得之前有人就是故意殺人想進去牢裡吃免錢飯 , 廢死的話這種人可能還會出現更多
既然判了死刑就快點處決!冗長的判刑程序,結果死刑不執行死刑?法院是判假的嗎?是法官的判決沒有信用?還是司法制度出了問題?民脂民膏是這樣浪費的嗎?這些壞人在監獄裡面的所有費用,都是用人民繳的血汗納稅錢所支付的啊!
連現行犯也不能執行死刑跟冤案沒有半毛錢關係
連一命換一命都做不到的可悲法律
知法,弄法,玩法
從沒聽過哪個國家死刑廢不廢除用釋憲的
逼人民揭竿起義
飼老鼠咬布袋,飼法官何用?
不要怪法官了!法官既使判死刑,法務部也不會執行的,要怪要怪廢死聯盟。
每個政治人物都說,人民是頭家,公務員是公僕,然後這些公僕不想為頭家做事,只在那邊玩文字遊戲,沽名釣譽,自認清高。
依極少部份的訴求來藐視絕大多數國人索求公平正義的訴求,這個國家掌權者無視公民真的好棒棒,難道只有下架才能解決這個難題
想深點,廢死才是為他們所設的保護傘,一能展現他們大愛的一面,二才是為他們之後犯下重刑,可逃避死刑!知否?
死刑 虛設又可假釋 冷血殺人犯的天堂?
看這大法官蠻腦殘的,讀書到天邊了
只要證據齊全且正確 不論取得方式 都應採納精神病患不可教化應從重判決
請問37名死刑犯這麼久沒執行是我們執法人員公務繁重還是效率不彰啊?可否法辦瀆職人員啊
我覺得重大案件判決結果,若因精神疾病而不合死刑,那可以改判,終身監禁精神病院嗎。既然合乎死刑判決結果,就要給與相等得處罰
釋憲完了,符合執行條件的即刻執行、不符合的改判,解決
想廢又不敢 搞這些有的沒的
選對的人 走對的路🎉
反正他不執行就沒有合不合憲的問題啦!就算判死刑又如何,不執行就等於沒死刑
殺人則死,古有明訓
死刑犯,就是死刑犯,還能有條件合憲、如果死刑犯有機會出來、如果再度殺人犯案、這責任該是法官負全責任、還是政府完全負責、台灣還是主張死刑、如果癈除死刑,不就是鼓勵人民有仇恨可以變相私人殺人解決。
既然都廢死了那麽其他的法律能不能一起廢一廢,要亂一起亂直到亡國。
淦,吝,涼
歌案似生!
可惡及可恥! 一群冗員!
感謝民進黨,40%最愛
笑死,死刑犯有什麼資格講人權,當你因一己之私剝奪他人生命的時候,你就已經沒資格被稱作是人了!
可惡的國家,爛。比共產黨更可惡,祈禱這些人未來也親自面對這種問題。
只要認了!"自己是反社會人格就不會死刑了😂
精神病也是有清醒的時候,如果都沒有清醒那應該要約束行動範圍!清醒時要告知沒有定時服藥被發現是會被抓回來管束的!有免死金牌證是要付出代價的,沒有定期回診一樣要判刑!
你老師咧 遲早會詔天怒人怨的好好靜靜看著吧
臺灣只能剩下私法正義嗎?
刑法應修改加上不得假釋,避免惡性重大罪犯提前出獄。
最後一點還蠻怪的沒人有可以剝奪,那問題來了他剝奪了,你還讓他不用死刑!廢死他嗎的是有病嗎?
沒辦法40%的選擇 但是要全台灣一起負擔
如果經判死刑,入監後卻久不執行,結果有一天卻死在監獄中,是否可以檢舉法務部瀆職呢?
笑死.....這個只是文字遊戲罷了
關25年就可以出來了,CP值真高😊
@@maxmeey 很難,這種假釋通過率幾乎為零
該不會家屬全走光了該死的人還活在裡面
唉!難道像俗話說的"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
說實在的 如果上位者不聽取民意 那就等著被罷免吧
什麼叫審理過程不正義,那你們法官是為什麼會不正義就是你們用意識行態來執法,你們這些人跟本不適任。
心智缺陷也應伏在公義的審判之下
沒廢死啊😅只是限縮範圍😂行話稱:黑龍遶桌
死刑犯應該立法由廢死聯盟的成員帶回去認養及教化!
牠們這些(偽善者)會嚇死ㄛˊ。
牠們會有另外華麗的辭彙來拒絕
這方法不錯呦~讓廢死聯盟集團認養跟教化😂😂😂……
正當
👍
都5年沒執行過死刑了,這釋憲根本就是笑話!!
建議裁撤大法官
叫大法官時在侮辱了法官這個名稱,死刑不執行一天,都改叫大笑話.....這些政務官都是孬種,連簽字都不敢~每個都裝聖人
不要挑戰被害家屬的底線
廢死的一直再挑戰而且還挑釁,大法官釋憲一講完馬上召開記者會宣示他們的戰力,一再向聯播採訪跟全部受害者家屬暗中比中指
聽我說 他生活環節有問題,家人一定會帶他去有病例,若是沒有家人照顧,一定鄰居都知道這個人怪怪的
不會有突然是 犯案後人亡後才有精神問題的情形,人是群聚食物一起,人早就知道他是不是
法律已經無法償還被害者家屬,那只好動用私刑了,親近的親人被別人害死那個恨絕對是深入骨髓
@@daniellee1502 大陸就發生過不少起被害人無處伸冤,最後直接把兇手一家滅門,那些窮凶極惡不怕你拿起法律武器,就怕你放下法律拿起武器
@@user-lu4dc3yv8n2 我看要是出台個法律,就是如果精神病患者犯下重罪那就追究監護人的刑事責任,我就不信還會有神經病
殺人者都還活得好好的(甚至生活規律),已經死亡的被害者與其家屬情何以堪...這是在教大家以後有仇當場就報了,不要期待司法嗎!!?
@@chengia5262 那些窮凶極惡就不怕你拿起法律武器,他們只怕你放下法律拿起武器
不要玩文字遊戲啦💢
乾脆直接放出來,住法官家隔壁,教化給大家看看⋯⋯
住法官家裡才對!
@@玄旻陳 我看一放出來就會直接被被害家屬幹掉
我們還要花多少錢讓這些人渣活下去?
你是指大法官還是?
應該都是
臺灣法律很奇怪。
死刑不執行,就一直關監獄(又說監獄太滿),這樣對被害者家屬一點都不友好。現在社會這麼亂了還要廢除死刑?
另外可教化者跟有悔過者衡量的標準,對我們一般民眾來說真的很奇怪。
死刑不能緩刑= =
死刑不能緩刑= =
你這個結論根本是一堆胡說八道的究極縫合怪= =會需要入獄的罪行那麼多種,你是覺得包括偷竊、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的這些人通通不要服刑悔改,通通送去槍斃嗎= =那所有罪行要成立的門檻全部都要再拉高了,畢竟只要被判刑,那就是死路一條。而且沒有人要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通通跑路、全部潛逃或者被通緝= =死刑犯根本不差你那一點稅金來養他們,養一條狗可能都比養死刑犯花錢。先改正什麼關罪犯浪費國家稅金這種怪奇觀念好不好= =
@@楊-v8j 好的,不好意思。在此改正,我只了解片面。謝謝補充。
@@楊-v8j 好的,不好意思。我只了解片面。謝謝補充。
支持死刑不支持廢除死刑
民主時代,公投就好啦,不用大法官,大法官是受害者嗎?
你忘了這個政權,除了合它們心意的公投外,全是放屁?
同性戀婚姻公投,反對票都超過700萬了,執政黨還不是硬給他通過,所以公投在台灣無效
公投有用?不是都在玩老百姓
為什麼要忽視七成民眾意願,贊成死刑
@@陳暄蕙 公投如果不合民進哥布林的意願,它當你是屁(抱歉,事實如此)
而悲哀的我無法表示意見....普羅大眾確實常常犯錯。我只是不能忍受....Who die and make you goblins boss over us all!?
竟然官員反對死刑,那人民應該也反對繳稅。
有正義嗎?陸正案34年了、誰能理解陸正爸爸的等待心情…..陸正已轉世成中年人😂只是爸爸尋不著😮💨、大法官ㄧ定要有身受其害⋯⋯才會判死該死的死刑犯🤬
白姐的發言,就是百姓的心聲,多少的破碎家庭在哭泣吶喊,政府到底是聽誰的,每天跟著別人尾巴走,置台灣人生命安全予險境,老天在看,報應就在眼前!!
這是個鼓勵私法報復的政府
權力,名利能使人變成魔鬼,可怕
建議罷免大法官!
想教訓他們可能要先教訓得了腫桶跟利委
根源是誰,想想清楚。
沒辦法不同意嗎?明明大部分的民眾都是反廢死的,為什麼決定權在幾個不知民間疾苦的“大法官”身上?
@@joannechang-wf9qu 沒辦法喔,憲法法庭的判決是最高原則。
那些大法官沒有任何民意基礎,憑甚麼決定國家憲法,憲法不是由民意代表制定的嗎?
大法官只持有憲法、法律跟命令的"解釋權限",憲法跟法律是民代制定的
人權不能用民意決定是嗎?
可是民意可以決定誰執政!
這樣是要叫努力執法的警察如何維持治安嚇阻犯罪啊?
殺人償命 就這麼簡單
為什麼不立法死刑確定一年內執行?否則法官、法務部長瀆職罪。
精神不正常,那大家裝精神病就免死啦,奇怪了。那些殘忍惡劣的人就該死刑啊,為什麼要把死刑搞那麼難啊,民主不是這樣用,那些壞人不讓他死,就會害死好人,到底是在保護壞人還是好人啊,好人不會殺人,就算殺人也不會有那種殘忍的手法,但是惡劣的人殺人手法那麼殘忍,所以,壞人就是壞人,還精神病不能判死,難道不知道精神病能裝嗎?看你們反對死刑的人何時遭遇這些壞人殘忍的對待,到時就別哭喊。真是恐龍
廢死成員名單地址列出來!提供給想讓國家養的市民參考一下。
是真的很火,但別這樣留言啦,會被告的啦。。
我也很不爽,但說實話這樣不太對
已經跟議題無關了
這樣作只是單純的鼓勵私刑與個人暴力而已,一旦真的有人實行
那在這之後就是比廢死與否更可怕的滑坡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可以解決有問題的人!
任何人都不能幫被害者家屬去原諒加害者!
才剛看完陸正的爸爸談話影片,心好痛好痛,要多大的勇氣與堅強才能敘述當初寶貝兒子受害的過程,甚至說出與殺人犯的對話...陸爸爸的字字句句都如此的錐心刺骨...
死刑犯的死是解脫,但被害者的家人,活著的每一天必須飽受思念的煎熬與折磨,情何以堪...
我們從小被教育的道德觀已逐漸淪喪,殺人不用償命,還能吃一輩子免費牢飯,享有人權...這到底是什麼鬼邏輯!!法官們,同理心要用對地方啊!
要讓我接受這種條件的前提是死刑犯要得到死者的原諒為前提。
建議受害者家屬直接找廢死聯盟的家屬申冤。申冤前先辦張精神疾病證明,厲害了。
都三審定讞了,理由怎麼那麼多,受害者家屬情何以堪
每一次看到這些被害人家屬的採訪,我的心也會跟著痛起來! 不敢說自己感同身受,這些我們人民納稅養的大法官,家裡就是沒有家人被害,才如此善良! 曾幾何時台灣變成一個殺人也不會怎麼樣的社會了? 白冰冰昨天說的沒錯,廢死的人自己去養這些死刑犯,看你要不要?不要用我們辛苦賺的錢納稅給政府,政府還反過來害我們這一些謹守本分的老百姓! 替作惡多端的死刑犯找各種理由? 啊~台灣真的沒救了啦~
說個笑話:殺人犯再談平等生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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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現在大髮棺的做法是在當十字路口"廢死"的幫兇...還是說可以稱他們是"東廠公公"?
沒有是非的大法官應該有下台機制
都殺人了,還怕判死,被你殺的人就該死嗎?只要犯罪,談何有人權,那守法的人是笨蛋嗎?
白吃政腐😢😢😢
既然死刑有要剔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性,那我希望司法院要以精神病患者若觸法,要怎做與有傷人紀錄的人要如何隔離治療
就問一個問題,為什麼支持廢死,一直不執行死刑的政黨,還是可以得到超過5成的滿意度?表示這個議題是假議題,實際上老百姓在意的和廢死民調的差距很大!
因為如果因為廢死不選民進黨,我就要變成下等中國人…
@@jeffwu4093 笑死,邏輯在哪,民進黨比其他黨更獨裁
實際上死刑犯就沒幾個啊,2千3百萬人為了不到40個死刑犯吵成這樣已經算是很重視了。
真廢死大概也是塞無期不得假釋,跟現在沒啥區別。大法官這樣裁是不出所料啦,就是要你可判死來懲罰挑釁公權力的,剩下的37人放置就好台灣沒窮到養不起。
@@jeffwu4093 如果你年齡超過17歲,那你當了8年下等中國人!所以你現在變成上等台灣人了,是嗎?還是幾等的日本台灣人?還是上等台灣人?這麼高等的人,應該有自覺不屑領中華民國的身分才對!
如果是真正罪大惡極絕對不能被原諒的罪犯,合議庭三名法官均一致同意判處死刑並不困難
呵呵呵 合議庭 三名法官 同意 一個都不敢了 還三個 太扯了 這句就擺明了 另類的廢死 只是玩文字
現在好了 以後犯罪天堂 台灣有資格進入了 恭禧 大家出門在外自己 小心一點
第三審五名啊@@ 而且還有非常上訴耶…判死太難了😑
請採用公投決定,為什麼台灣人民2千3佰多萬人人,卻聽這幾位決定?
以前執行死刑很難,現在要判死刑更難
臺灣應該強制在播放包青天8點檔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你若經我苦,未必有我善
腦袋破洞是不是?殺人“不”嘗命?
賴總統允許你們這麼做嗎~
賴總統有認為這是天理嗎~
找一個精神科醫生就可以開免死金牌了
律師懂法,給律師執政,他們當然就會玩法
37人死囚,法務部應立即執行,還受害人一個公道。
台灣司法居然由政黨獨裁,透過對所豢養的法官的任命,來遂行少數人的價值觀
這不是民主,民主何時成為多數服從少數,少數惡人殺戮多數?
這不是獨裁,那什麼是獨裁?
不覺得越來越落後了嗎?
精神病殺人不用判死刑😢
這矛盾吧,若再來個鄭捷,而他有精神疾病紀錄,被害人是怎辦,那司法院要重度勒戒精神疾病的人,有傷害紀錄的病人就不可放出社會
不管大法官如何說明.決定.我依然不尊重.因為這些大法官是蔡英文提名的.本身就是不合法.台灣從來沒有總統提名大法官.介入司法.違憲有何資格作解釋
總統府應該理解加害人願意一命賠一命,執行死刑對加害人是解脫!
大法官的職責主要是解釋憲法和法律,而不是制定法律。根據《憲法》第78條,大法官的職責包括:
解釋憲法:大法官有權解釋憲法,以確保憲法的正確適用。
統一解釋法律和命令:大法官有權統一解釋法律和命令,以確保法律的統一適用。
立法權則屬於立法院,根據《憲法》第62條,立法院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負責制定和修改法律。因此,大法官無權制定法律,他們的職責是解釋和適用現有的法律和憲法。
所以大法官對廢死的解釋是有權利的,但要怎麼處理不是大法官可以決定的,這是立法院的權利,大法官越權了。
現在這個年代還有人沒精神病嗎?
所以要定期去看精神科然後做鑑定,這樣以後犯法才有免死金牌
37個人渣的狠勁轉換成對生的渴望,好LOW喔
那麼請求國民黨,民眾黨,修法,靠你們二黨了
唯一請求侯友宜當法務部長,只有他當法務部長人民才會服
現在的法務部長只是一個領月薪的單位,生死大權完全是在總統手上,總統沒點頭法務部殺殺看,明天就叫他回家耕田。
記得之前有人就是故意殺人想進去牢裡吃免錢飯 , 廢死的話這種人可能還會出現更多
既然判了死刑就快點處決!冗長的判刑程序,結果死刑不執行死刑?法院是判假的嗎?是法官的判決沒有信用?還是司法制度出了問題?民脂民膏是這樣浪費的嗎?這些壞人在監獄裡面的所有費用,都是用人民繳的血汗納稅錢所支付的啊!
連現行犯也不能執行死刑
跟冤案沒有半毛錢關係
連一命換一命都做不到的可悲法律
知法,弄法,玩法
從沒聽過哪個國家死刑廢不廢除用釋憲的
逼人民揭竿起義
飼老鼠咬布袋,飼法官何用?
不要怪法官了!法官既使判死刑,法務部也不會執行的,要怪要怪廢死聯盟。
每個政治人物都說,人民是頭家,公務員是公僕,然後這些公僕不想為頭家做事,只在那邊玩文字遊戲,沽名釣譽,自認清高。
依極少部份的訴求來藐視絕大多數國人索求公平正義的訴求,這個國家掌權者無視公民真的好棒棒,難道只有下架才能解決這個難題
想深點,廢死才是為他們所設的保護傘,一能展現他們大愛的一面,二才是為他們之後犯下重刑,可逃避死刑!知否?
死刑 虛設
又可假釋
冷血殺人犯的天堂?
看這大法官蠻腦殘的,讀書到天邊了
只要證據齊全且正確 不論取得方式 都應採納
精神病患不可教化應從重判決
請問37名死刑犯這麼久沒執行是我們執法人員公務繁重還是效率不彰啊?可否法辦瀆職人員啊
我覺得重大案件判決結果,若因精神疾病而不合死刑,那可以改判,終身監禁精神病院嗎。既然合乎死刑判決結果,就要給與相等得處罰
釋憲完了,符合執行條件的即刻執行、不符合的改判,解決
想廢又不敢 搞這些有的沒的
選對的人 走對的路🎉
反正他不執行就沒有合不合憲的問題啦!就算判死刑又如何,不執行就等於沒死刑
殺人則死,古有明訓
死刑犯,就是死刑犯,還能有條件合憲、如果死刑犯有機會出來、如果再度殺人犯案、這責任該是法官負全責任、還是政府完全負責、台灣還是主張死刑、如果癈除死刑,不就是鼓勵人民有仇恨可以變相私人殺人解決。
既然都廢死了那麽其他的法律能不能一起廢一廢,要亂一起亂直到亡國。
淦,吝,涼
歌案似生!
可惡及可恥! 一群冗員!
感謝民進黨,40%最愛
笑死,死刑犯有什麼資格講人權,當你因一己之私剝奪他人生命的時候,你就已經沒資格被稱作是人了!
可惡的國家,爛。比共產黨更可惡,祈禱這些人未來也親自面對這種問題。
只要認了!"
自己是反社會人格就不會死刑了😂
精神病也是有清醒的時候,如果都沒有清醒那應該要約束行動範圍!清醒時要告知沒有定時服藥被發現是會被抓回來管束的!有免死金牌證是要付出代價的,沒有定期回診一樣要判刑!
你老師咧 遲早會詔天怒人怨的
好好靜靜看著吧
臺灣只能剩下私法正義嗎?
刑法應修改加上不得假釋,避免惡性重大罪犯提前出獄。
最後一點還蠻怪的沒人有可以剝奪,那問題來了他剝奪了,你還讓他不用死刑!廢死他嗎的是有病嗎?
沒辦法40%的選擇 但是要全台灣一起負擔
如果經判死刑,入監後卻久不執行,結果有一天卻死在監獄中,是否可以檢舉法務部瀆職呢?
笑死.....這個只是文字遊戲罷了
關25年就可以出來了,CP值真高😊
@@maxmeey 很難,這種假釋通過率幾乎為零
該不會家屬全走光了
該死的人還活在裡面
唉!難道像俗話說的"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
說實在的 如果上位者不聽取民意 那就等著被罷免吧
什麼叫審理過程不正義,那你們法官是為什麼會不正義就是你們用意識行態來執法,你們這些人跟本不適任。
心智缺陷也應伏在公義的審判之下
沒廢死啊😅
只是限縮範圍😂
行話稱:黑龍遶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