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玩文字遊戲? 1終極條件才准判死 殺人魔輕鬆逃死?! 台灣死刑難再執行|新聞"樺"重點PODCAST|TVBS大搜查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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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19 ก.ย. 2024
- 就37名死刑犯認為死刑主張死刑違憲,而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今(20日)宣判,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彥秀直指,此次憲法法庭的結果,代表我國將邁入「實質廢死」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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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5年沒執行過死刑了,這釋憲根本就是笑話!!
死刑犯應該立法由廢死聯盟的成員帶回去認養及教化!
牠們這些(偽善者)會嚇死ㄛˊ。
牠們會有另外華麗的辭彙來拒絕
殺人者都還活得好好的(甚至生活規律),已經死亡的被害者與其家屬情何以堪...這是在教大家以後有仇當場就報了,不要期待司法嗎!!?
我們還要花多少錢讓這些人渣活下去?
你是指大法官還是?
應該都是
有正義嗎?陸正案34年了、誰能理解陸正爸爸的等待心情…..陸正已轉世成中年人😂只是爸爸尋不著😮💨、大法官ㄧ定要有身受其害⋯⋯才會判死該死的死刑犯🤬
建議裁撤大法官
臺灣法律很奇怪。
死刑不執行,就一直關監獄(又說監獄太滿),這樣對被害者家屬一點都不有好。現在社會這麼亂了還要廢除死刑?
另外可教化者跟有悔過者衡量的標準,對我們一般民眾來說真的很奇怪。
死刑不能緩刑= =
死刑不能緩刑= =
你這個結論根本是一堆胡說八道的究極縫合怪= =會需要入獄的罪行那麼多種,你是覺得包括偷竊、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的這些人通通不要服刑悔改,通通送去槍斃嗎= =那所有罪行要成立的門檻全部都要再拉高了,畢竟只要被判刑,那就是死路一條。而且沒有人要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通通跑路、全部潛逃或者被通緝= =死刑犯根本不差你那一點稅金來養他們,養一條狗可能都比養死刑犯花錢。先改正什麼關罪犯浪費國家稅金這種怪奇觀念好不好= =
@@楊-v8j 好的,不好意思。在此改正,我只了解片面。謝謝補充。
@@楊-v8j 好的,不好意思。我只了解片面。謝謝補充。
不要玩文字遊戲啦💢
乾脆直接放出來,住法官家隔壁,教化給大家看看⋯⋯
住法官家裡才對!
支持死刑不支持廢除死刑
民主時代,公投就好啦,不用大法官,大法官是受害者嗎?
你忘了這個政權,除了合它們心意的公投外,全是放屁?
同性戀婚姻公投,反對票都超過700萬了,執政黨還不是硬給他通過,所以公投在台灣無效
公投有用?不是都在玩老百姓
為什麼要忽視七成民眾意願,贊成死刑
@@陳暄蕙 公投如果不合民進哥布林的意願,它當你是屁(抱歉,事實如此)
而悲哀的我無法表示意見....普羅大眾確實常常犯錯。我只是不能忍受....Who die and make you goblins boss over us all!?
不要挑戰被害家屬的底線
廢死的一直再挑戰而且還挑釁,大法官釋憲一講完馬上召開記者會宣示他們的戰力,一再向聯播採訪跟全部受害者家屬暗中比中指
聽我說 他生活環節有問題,家人一定會帶他去有病例,若是沒有家人照顧,一定鄰居都知道這個人怪怪的
不會有突然是 犯案後人亡後才有精神問題的情形,人是群聚食物一起,人早就知道他是不是
法律已經無法償還被害者家屬,那只好動用私刑了,親近的親人被別人害死那個恨絕對是深入骨髓
@@daniellee1502 大陸就發生過不少起被害人無處深淵,最後直接把兇手一家滅門,那些窮凶極惡不怕你拿起法律武器,就怕你放下法律拿起武器
@@user-lu4dc3yv8n 我看要是出台個法律,就是如果精神病患者犯下重罪那就追究監護人的刑事責任,我就不信還會有神經病
官逼民反 台灣8成支持死刑 1800萬人要聽你們幾位大法官的決定 你們拿這1800萬人給你們的薪水 居然跟人民對著幹 既然號稱民主國家 請公投決定
笑十字路口不敢辦😂
這是個鼓勵私法報復的政府
權力,名利能使人變成魔鬼,可怕
建議罷免大法官!
想教訓他們可能要先教訓得了腫桶跟利委
根源是誰,想想清楚。
不是民選無法罷免喔
精神不正常,那大家裝精神病就免死啦,奇怪了。那些殘忍惡劣的人就該死刑啊,為什麼要把死刑搞那麼難啊,民主不是這樣用,那些壞人不讓他死,就會害死好人,到底是在保護壞人還是好人啊,好人不會殺人,就算殺人也不會有那種殘忍的手法,但是惡劣的人殺人手法那麼殘忍,所以,壞人就是壞人,還精神病不能判死,難道不知道精神病能裝嗎?看你們反對死刑的人何時遭遇這些壞人殘忍的對待,到時就別哭喊。真是恐龍
人權不能用民意決定是嗎?
可是民意可以決定誰執政!
為什麼不立法死刑確定一年內執行?否則法官、法務部長瀆職罪。
要讓我接受這種條件的前提是死刑犯要得到死者的原諒為前提。
白吃政腐😢😢😢
白姐的發言,就是百姓的心聲,多少的破碎家庭在哭泣吶喊,政府到底是聽誰的,每天跟著別人尾巴走,置台灣人生命安全予險境,老天在看,報應就在眼前!!
那些大法官沒有任何民意基礎,憑甚麼決定國家憲法,憲法不是由民意代表制定的嗎?
大法官只持有憲法、法律跟命令的"解釋權限",憲法跟法律是民代制定的
殺人償命 就這麼簡單
腦袋破洞是不是?殺人“不”嘗命?
為什麼會令人覺得可惡
因為現在大髮棺的做法是在當十字路口"廢死"的幫兇...還是說可以稱他們是"東廠公公"?
就問一個問題,為什麼支持廢死,一直不執行死刑的政黨,還是可以得到超過5成的滿意度?表示這個議題是假議題,實際上老百姓在意的和廢死民調的差距很大!
因為如果因為廢死不選民進黨,我就要變成下等中國人…
@@jeffwu4093 笑死,邏輯在哪,民進黨比其他黨更獨裁
實際上死刑犯就沒幾個啊,2千3百萬人為了不到40個死刑犯吵成這樣已經算是很重視了。
真廢死大概也是塞無期不得假釋,跟現在沒啥區別。大法官這樣裁是不出所料啦,就是要你可判死來懲罰挑釁公權力的,剩下的37人放置就好台灣沒窮到養不起。
這樣是要叫努力執法的警察如何維持治安嚇阻犯罪啊?
說個笑話:殺人犯再談平等生存權.....🤣
找一個精神科醫生就可以開免死金牌了
精神病殺人不用判死刑😢
這矛盾吧,若再來個鄭捷,而他有精神疾病紀錄,被害人是怎辦,那司法院要重度勒戒精神疾病的人,有傷害紀錄的病人就不可放出社會
都三審定讞了,理由怎麼那麼多,受害者家屬情何以堪
既然死刑有要剔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性,那我希望司法院要以精神病患者若觸法,要怎做與有傷人紀錄的人要如何隔離治療
都殺人了,還怕判死,被你殺的人就該死嗎?只要犯罪,談何有人權,那守法的人是笨蛋嗎?
現在這個年代還有人沒精神病嗎?
所以要定期去看精神科然後做鑑定,這樣以後犯法才有免死金牌
賴總統允許你們這麼做嗎~
賴總統有認為這是天理嗎~
看這大法官蠻腦殘的,讀書到天邊了
以前執行死刑很難,現在要判死刑更難
唯一請求侯友宜當法務部長,只有他當法務部長人民才會服
如果是真正罪大惡極絕對不能被原諒的罪犯,合議庭三名法官均一致同意判處死刑並不困難
呵呵呵 合議庭 三名法官 同意 一個都不敢了 還三個 太扯了 這句就擺明了 另類的廢死 只是玩文字
現在好了 以後犯罪天堂 台灣有資格進入了 恭禧 大家出門在外自己 小心一點
第三審五名啊@@ 而且還有非常上訴耶…判死太難了😑
廢死成員名單地址列出來!提供給想讓國家養的市民參考一下。
是真的很火,但別這樣留言啦,會被告的啦。。
可惡及可恥! 一群冗員!
淦,吝,涼
歌案似生!
律師懂法,給律師執政,他們當然就會玩法
不覺得越來越落後了嗎?
公投+1
沒有是非的大法官應該有下台機制
37個人渣的狠勁轉換成對生的渴望,好LOW喔
連一命換一命都做不到的可悲法律
想廢又不敢 搞這些有的沒的
臺灣只能剩下私法正義嗎?
a錢的,可教化的,拿綠排的都可以吃公家活的好好的
那麼請求國民黨,民眾黨,修法,靠你們二黨了
連現行犯也不能執行死刑
跟冤案沒有半毛錢關係
你老師咧 遲早會詔天怒人怨的
好好靜靜看著吧
殺人則死,古有明訓
飼老鼠咬布袋,飼法官何用?
不要怪法官了!法官既使判死刑,法務部也不會執行的,要怪要怪廢死聯盟。
該不會家屬全走光了
該死的人還活在裡面
唉!難道像俗話說的"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
死刑 虛設
又可假釋
冷血殺人犯的天堂?
依極少部份的訴求來藐視絕大多數國人索求公平正義的訴求,這個國家掌權者無視公民真的好棒棒,難道只有下架才能解決這個難題
逼人民揭竿起義
逼台灣人自己討公道嗎??
笑死.....這個只是文字遊戲罷了
讓那些受害者家屬同意廢死,那才能讓人心服 口服,不然那些大法官就是空口說白話的放屁
精神科門診要大排長龍了
只要認了!"
自己是反社會人格就不會死刑了😂
殺人還可以「重新來過」
什麼叫審理過程不正義,那你們法官是為什麼會不正義就是你們用意識行態來執法,你們這些人跟本不適任。
知法,弄法,玩法
每個政治人物都說,人民是頭家,公務員是公僕,然後這些公僕不想為頭家做事,只在那邊玩文字遊戲,沽名釣譽,自認清高。
笑死,死刑犯有什麼資格講人權,當你因一己之私剝奪他人生命的時候,你就已經沒資格被稱作是人了!
死刑犯,就是死刑犯,還能有條件合憲、如果死刑犯有機會出來、如果再度殺人犯案、這責任該是法官負全責任、還是政府完全負責、台灣還是主張死刑、如果癈除死刑,不就是鼓勵人民有仇恨可以變相私人殺人解決。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你若經我苦,未必有我善
關25年就可以出來了,CP值真高😊
不管大法官如何說明.決定.我依然不尊重.因為這些大法官是蔡英文提名的.本身就是不合法.台灣從來沒有總統提名大法官.介入司法.違憲有何資格作解釋
只要證據齊全且正確 不論取得方式 都應採納
精神病患不可教化應從重判決
臺灣應該強制在播放包青天8點檔
台灣司法居然由政黨獨裁,透過對所豢養的法官的任命,來遂行少數人的價值觀
這不是民主,民主何時成為多數服從少數,少數惡人殺戮多數?
這不是獨裁,那什麼是獨裁?
如果經判死刑,入監後卻久不執行,結果有一天卻死在監獄中,是否可以檢舉法務部瀆職呢?
當然要執行啊。
受害者人權在哪。
殺人本來就有償命。
沒辦法40%的選擇 但是要全台灣一起負擔
死刑不能廢那位大法官全是沒良心之人。
刑法應修改加上不得假釋,避免惡性重大罪犯提前出獄。
配套措施沒做好之前 就沒資格說要廢死
會造成社會的問題上演悲劇
最後一點還蠻怪的沒人有可以剝奪,那問題來了他剝奪了,你還讓他不用死刑!廢死他嗎的是有病嗎?
殺人不用償命🤣🤣
這就是台灣啦
誰相信有7成廢死
今天的新聞,殺害母子三人都只判無期了
殺人本就要償命。
殺人不會判死,還有免錢牢飯可吃
反正他不執行就沒有合不合憲的問題啦!就算判死刑又如何,不執行就等於沒死刑
根本就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假設(鄭捷)沒有執行槍決,現在也許已經假釋放出來,我最欣賞之前的法務部部長(羅瑩雪)速審速決!!
公投啦!!!
沒用阿,民意超過8成以上都贊同死刑,那些法官還不是一意孤行
說實在的 如果上位者不聽取民意 那就等著被罷免吧
嘆!司法病了台灣沒有青天大老爺像北宋包拯青天大老爺!嘆!太失望!
何為憲法,難道憲法就是法官所訂之法嗎?憲法不是保障善良百姓之法嗎?怎麼憲法憲法是為了保障殺人者,詐騙者之法呢?
殺人者死,傷人及盗抵罪,天公地道。
精神病也是有清醒的時候,如果都沒有清醒那應該要約束行動範圍!清醒時要告知沒有定時服藥被發現是會被抓回來管束的!有免死金牌證是要付出代價的,沒有定期回診一樣要判刑!
臺灣真的剩下私法正義嗎?
賴皮寮沒有成被害家屬他懂什麼他只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