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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新聞連結及警方解釋為什麼要求不要上傳:www.ettoday.net/news/20241014/2835105.htm補充警方此事件承辦人員貼文:facebook.com/share/p/AkAqHJRahmJgWpUC
你TM標題不改是解釋個洨
@@Cc-lu1jv然後下面一樣一堆只看標題繼續幹剿警察的
一堆自以為是的天才
@@流浪者-d6d所以你是說警方因為他們的車牌是假的這個消息足以令一般人接受自己被逼車亮槍的事實嗎?還是你是表達別的意思?你至少得說出你比別人聰明能理解警察的地方吧?!
@@阿拉-c3xㄜ⋯⋯上面有人解釋了,你可以參考看看,但我還是建議,看到一些網路文章,可以先試著自己去找答案,或是多方查證。
惡意逼車就已經夠扯了,還亮槍威脅沒想到警方只是檢舉交通違規而已,居然沒有送他公共危險罪,擺明是要吃案還是其他這一定要公布,不能讓這件沉默下去
雲林警察不意外吧!!!
持有槍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個不抓?之前朋友誤入博弈公司一個禮拜馬上離職,幾個月後刑警就直接上門把人捉走,關了兩天一夜才放人,還要繳3萬塊保釋金是怎樣!??黑道治國?柿子挑軟的吃嗎??
持有槍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個不抓? 之前朋友誤入博弈公司一個禮拜馬上離職,幾個月後刑警就直接上門捉人,關了兩天一夜才放人,還繳了三萬塊保釋金現在是怎樣!?黑道治國?柿子挑軟的吃?
怕抓到自己人阿 雲林是黑道的故鄉沒聽過嗎? 黑白兩道都是自己人 原PO沒被教訓就不錯了 到時候警察把你的資料給黑道 黑道半夜就找上你了
持有槍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個不抓? 之前朋友誤入博亦公司一個禮拜馬上離職,幾個月後刑警就直接上門捉人,關了兩天一夜才放人,還繳了三萬塊保釋金現在是怎樣!?黑X治國?柿子挑軟的吃?
原潑:前白車 後紅車 前後包夾 (可以的話 裡面有報警電話的聲音幫忙消掉 檢舉多條違規 警方只開輕微的 連牌都沒扣 超不爽有報警的聲音 可以的話幫消除~ 檢舉多項違規 雲林警方連牌都沒扣 超不爽一路包夾到78 東向 褒忠/元長交流道 一直不開回內線道離開的原因是預判白車絕對會故意擠回內線道逼車 果然下交流道前出招 後面紅車是同夥 (雲林警方無作為 違規檢舉沒扣牌 叫我不要上傳 超不爽
備註:因原潑有三段影片,分成三次上傳,所以敘述有三個,小編合併成同一部,所以敘述內容有重複。
我以為原PO不敢超車,是因為預判白車會藉機開槍都拍到槍了,警方還沒有後續,可見當地黑白兩道有多嘛幾?
建議所有社群都上或報媒體
逼車可檢舉告發嗎..........
台灣有很多奇怪的靈異現象,例如檢舉有毒污染,第一時間絕對不是檢調兵分幾路前往蒐證調查,往往是檢舉者身份意外曝光連夜跑路,為什麼呢?祝福原PO生活順遂,不要跟我產生了一樣的問號,平安健康
真的掏槍這太扯了!你上傳是做得很對!讓大眾能正視問題並加以警惕👍🏻👍🏻
在台灣殺了一個人都只要判10個月....
1.公佈請你不要上傳的警局2.清查該警局所有人脈與金流原因大概:猴子因被超車感到不尊重而自尊心受創進而逼車猴叫
冥盡黨執政下的治安啊
+1 推起來
+1
這行為還真的很像猴子😂
其實他只要公布 就會有人高調然後去灌一星評論媒體開始出來炒新聞 一如既往就會有人出來滅火了 垃圾公務員就是得這樣逼才會好好做事
我被逼車,檢舉,彰化警方直接不予舉發比雲林還爛彰化溪湖分局王新順巡官
還有很多違規項目,例如:未打方向燈、未依規定行駛、闖紅燈…該員警「沒有一件舉發的,每次都回不予舉發」
@@長長-v6z 要記得申請署長信箱,這位承辦人很多違規都是不舉發處理!!
@@美食部落客 申訴過了,署長也只是把案件丟給彰化警局長然後局長又把案件丟給該員警,叫該員警重新審查該員警就故意吃案了,怎麼審查都一樣繼續吃
@@長長-v6z去政風處申訴看看
官官相護。
感謝上傳,讓社會大眾知道看到哪台車要小心注意,和讓大眾知道報案在雲林要注意
感謝你不畏壓力po上網、既然要為社會盡一分力、除了給媒體看看有沒有機會、雲林縣市警察局的督察室也可以順便
@@ericchen8795 po他X的嘿啦!辦案過程當然是保護案件偵辦順利啊!公開播送嫌疑人把「東西」丟掉讓對方拿一個[不起訴]處分書,真的比較好?法官跟檢察官沒有羈押是不是也沒有做事啊 🤔🤔高能
上新聞了,ETtoday新聞雲9點47分已經報導了!
警察現在要開始調查了!
水喔 ~~~~
@@skys1162 查無不法啦有問題就去申訴啦我警察還是你警察在那叫什麼😅
@@skys1162 沒事的最後都不了了之講給記者聽而已,沒有民眾繼續追,記者不會有後續報導甚至要帶記者和一堆民眾去派出所鬧才有機會繼續後續調查
@@skys1162 之前記得派出所被連續包圍2次最後也沒啥結果
擷取自東森網路新聞台西分局偵查隊長邱偉哲:「兩造並不認識,可能係道路上有相關的行車糾紛,才造成誤解引發相關衝突。本分局獲報後立即受理在案,並備齊相關卷證,隔日即至西螺鎮莿桐鄉,查緝嫌疑人兩人到案。」警方解釋,因是為了隔日檢警查緝,才會要求駕駛保存物證,先不要把資料PO上網。涉嫌逼車的白車廖姓駕駛和紅車卓姓駕駛,事後也都被依恐嚇罪送辦。
這留言應該置頂吧
依恐嚇罪送辦,持槍的部份就當沒事了嗎?
放上網路,辦案效率才會高😂😂
警方想低調,大家就一起幫他高調起來,這樣警方就不能吃案了
還要有查證資料證明警察吃案,在一併丟給媒體,這樣才會更有效率。
@@pengcc👍
完全認同! 我上禮拜後照鏡被A到對方肇逃,紀錄器太暗看不清楚,結果警察連路口哪裡有公用監視器都不知道,我跟他講了請他去調,也不知道有沒有看,態度很隨便的敷衍我說:真的找不到人......只能自認倒楣
警方出來澄清當天就抓到人了..拜託各位看官可以先查一下
這已經涉及,恐嚇、強制及公危還有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了,警方必須全力配合民眾呈報案件,警方沒有權利決定該案成不成,要不要起訴是檢察官的職責,畢竟這已經構成公訴罪了,如真如標題所訴那該員必須為自己的怠惰承擔責任,可向該主管機關也就是分局的督察組提供該員的警員編號並陳訴事實
恐嚇好像罰款而已逼車沒有攔車不構成強制公危也可能不成立槍炮方面如果是真槍抓到是五年以上起跳但如果是玩具槍應該就不能判
@@omtiton 恐嚇刑法還罰款而已? 要判罰金也是法官判的
這警察應該已經算是圖利了
@@aaaaa-yv1zr好了啦!耍嘴皮子是沒用的!蚵蚊折不是已經示範給你們看了嗎!
沒什麼啦那是BB槍,什麼危險都不存在的啦,台灣很危險,少騙了,國泰平安好不好,你們這些臺獨份子為什麼要用這種影片造謠呢?
看到這支影片以及警方對報案者的要求, 我想到了十幾年前所寫下的遭遇, 供大家分享:今年五月,我家一棟待租的平房大門牆壁無故遭人噴漆,上頭寫著”欠錢不還死”幾個紅通通的大字,在這條寧靜的巷內掀起不小波瀾,街坊鄰居路過時也夾雜著狐疑眼光.「或許是前房客和別人的金錢糾紛吧?」一開始我們朝這個方向猜想.於是由我代表前往分局報案,約莫兩個多小時才完成筆錄;看似老實樣的中年警員以每分鐘十餘字的速度敲著注音符號,我差點忍不住把鍵盤給搶過來.... 離開分局已是七時許,疲憊地在街頭上踩著腳踏車,心理突然感覺有什麼不太對勁.「嗯!?報案三聯單呢?」連忙回頭再找那位警員,「不好意思,剛忘了拿三聯單!」禮貌性的口吻不帶任何指責意味.「哦!三聯單....阿怎麼剛好我也忘了,您這裏坐一下!」他神色自若,重新坐在電腦前用一指神功輸入資料,臉上沒有一絲抱歉或不安的表情.「最好你是真的忘了!」我心理嘀咕著. 隔天一早,買了油漆刷子等工具,和父親重新粉刷大門牆壁;黑色鐵門上的紅色噴漆還真是顯眼,不過這算是好處理,來回刷個兩次就ok,但洗石子的壁面就令人傷透腦筋,只好以貼狗皮藥膏方式的塊狀塗法,用近似的灰色漆料把字給蓋掉,雖有些礙眼,但畢竟是四十多年的老房子,將就一下還過得去. 下午警員打來電話,大意是指我家那條巷口的警用監視器,在歹徒作案那天恰巧故障,不過在巷尾由里長辦公室裝設的監視器有拍到相關畫面,「但因為是晚上,不是很清楚他開的是什麼廠牌的車子.」警員說,「只約略看見一位男子下了車,拿什麼東西在你家門口前待幾分鐘,然後再將車子開走.」他說的沒錯,事後我檢視翻拍影片,車頭大燈刺眼的光暈,讓你什麼都看不清楚,更別說車牌號碼了.「那麼...」我問,「既然已清楚犯案時間,那是不是可以同步調閱附近巷弄的監視器?」「拜託!X先生!你們的社區大小巷弄那麼多,實在不知道該怎麼查起.」警員半哀怨半推託的語氣,我一時間不知如何回應.「更何況不可能整天都在處理你的案件吧?我還要負責值班和巡邏耶!」現今的警察的確不好當,E化制度的管理和績效壓力,想混水摸魚,門都沒有.「若有進一步的消息,我會通知您啦!」警員為兩人的對話劃下句點. 三天後,門鈴響起,我連忙取出印章準備領取掛號,沒料卻是鄰居捎來的噩耗:「你們出租的房子又被噴漆了!」這傢伙還真是沒創意,字跡內容如出一轍,只不過字體變成放大版,上頭約莫一公尺直徑的”死”字鮮紅欲滴,活像剛被解剖的青蛙,心臟仍不停鼓漲著.我在想,是不是什麼時候無意得罪某處角頭老大,敵暗我明的處境頗令人擔憂,若當真如此,那麼先前網購的美國TRUMARK彈弓,可能得趕緊找機會練它幾回,就算無法和噴子一較高下,但放在身旁至少也多點安心. 接連發生兩次,難保沒有下一回.鑑於警方推委的處理態度,我得改變沈默被動的角色.或許將層面擴大曝光,對受害者來說反而是件好事.於是委由傳播圈的前同事代為聯繫,先找了S台記者,將過程一五一十說明後,對方回答:「那我知道了,如果上級認為有需要報導,我會再和你聯絡,謝謝.」掛上電話,前同事說:「這是婉拒的說法,她對這個新聞應該是沒啥興趣,不然再換E台好了!」於是同樣的內容又在電話中重覆,最後的回應也是未置可否.「哎!你這個新聞沒點沒搞頭啦!」這位號稱”地下特派”的前同事似乎面子有些掛不住,「噴漆事件到處都是,現在如果沒有脫光衣服作勢跳樓喊冤,想要上全國?我看是卡難哦!」我低頭檢視自己伏貼的胸肌排骨,要靠它搏得新聞版面,的確真的很拼. 晚上再到分局報案.一回生二回熟,這回筆錄就快多了,反正案情沒有多大差別,用COPY的就省去大半時間.我詳閱筆錄內容並在上頭簽字.警員靠了過來,「那麼....」他壓低聲音,表情有點瞹眛.「這次還需要三聯單嗎?」.我抬起頭看著他,「不然呢?」當我報案報爽的?我很清楚他打著什麼如意算盤,若兩案能併呈一案,對他來說當然比較輕鬆.手機恰巧響起,我走到外面接聽,是T台記者打來的,真令人意外.「x先生,今天我聽說您那裏發生了一些事,我想確認一下....有其它的媒體去採訪了嗎?」「都沒耶!我看他們好像沒這個打算.」「好!那今晚約你採訪方便嗎?」「沒問題!但先說好,我可是不穿西裝的哦!」我說. 深夜十二點,T台便打上”獨家”搶先播報噴漆事件,可惜我早已睡死,失去目睹自己躍登全國螢光幕的機會,儘管不是麼光彩的事,但是能透過媒體對警方加以尻洗施壓,目的總算達成.記得其中有段訪問我是這麼說的:「...現在警察的業務量都很重,像噴漆這種小事要去麻煩他們,其實我心理也有些過意不去,只可惜巷口監視器壞了,所以警方表明沒辦法更進一步追查,雖然令人遺憾,但我也可以理解.....」記者剛好是學弟,所以儘所能有問必答,直到對方滿意為止. 隔天一大早,我人已站在坪林北勢溪畔,進行兩天一夜的露營釣魚活動,魚釣沒幾條,電話倒是應接不暇,五六家媒體紛紛找上門來,「您家在哪裏?我們今天過去採訪!那個噴漆還在嗎?...」因來不及趕回,只好託付父親代為說明受訪.才掛完一通,鈴聲又立即響起,是前同事打來的.「喂!!我實在會被你害死喔!」他劈頭就這麼一句,「S和E台的記者把我罵到臭頭,說我怎麼搞到後來會被他們的死對頭給拿去做了獨家!明明到嘴的肥肉卻硬是被搶走!」新聞台的生態大概是這樣的,如果A台報而B台沒報,那麼B台跑該路線的記者就會被主管釘的滿頭包,所以跑同樣路線的記者私下會彼此串聯互通有無,免得一個不小心又漏跑新聞;但是新聞台之間的新聞同質性太高,偶而總得弄個獨家來做區隔;既然是獨家,總不便和別人分享,這時保密防牒就很重要,若不小心洩了底,恐被同行唾棄,掛上陷人於不義的罪名.記者們彼此是朋友,同時也是競爭者.跑獨家是記者的宿命,更是年終考績的重要依據.記者一窩瘋跑到我家,新聞價值是其次,大伙紛求自保才是首因;再者恰逢例假日,新聞來源急遽銳減,記者就必須拿出備案當主打.正因為如此,噴漆事件再度復活,”榮登”當天各台的頭條焦點. 原本以為會挨父親責罵,怪我把事情搞得這麼大,沒料到他竟表現的有些許飄飄然.平凡生活出現意外插曲,也帶來許多話題.尤其陸續接到親朋好友來電,說在電視上看到他本尊什麼的,他更是不厭其煩,將事件始末從頭到尾重述一遍.雖然不是奧運奪金或是金榜題銘,但父子難得能上電視侃侃而言,這也算是出人頭地了. 隔三天,接到警員的來電.「x先生,我向您報告...」語氣像是業務向客戶拉生意時的謙卑口吻,「我們分局已經將這個案件提升為專案來處理,而且我們昨天也查到對方的車牌號碼,車牌是偷來的,身份還在追查中,不過他的生活圈和作息路徑已大致鎖定.」「是哦?你先前不是告訴我附近巷子太多沒辦法查?」「嘸啦!嘸啦!」他有些氣急敗壞,「x先生,其實我都有在查,真的!只不過那時候不方便告訴你而已.」他停嘴乾咳兩聲,等候我的回應.「是嗎?那太好了,一切就麻煩你了!有好消息要記得通知喲!」要讓驢子持續推著磨臼,一顆蘋果和一根鞭子,就是最佳的驅動力. 一週後,埋伏刑警趁嫌疑犯下樓之際一湧而上順利逮捕.嫌犯犯案動機既荒唐又愚蠢,只因肚爛代理我們出租業務的房仲不願意接受砍價,到最後將房子租給第三者,於是兩度前往該地噴漆洩恨.對我們來說,案情總算真相大白,好險房客不是他,諸多紛擾也得以平息;但對於警方而言,這更是上天掉下的大禮.原本僅是單純的恐嚇毀損案件,卻意外衍生為破獲大麻製造運輸販售及槍械改造集團.破案當天更招開記者會,宣佈他們年度最佳輝煌成果. 九月,警員再度來電,檢方要確認我們是否有意向對方求償.我順道問:「檢方具體求刑幾年?」「還沒正式公佈,但側面暸解至少二十年以上.」警員說,「因涉二級毒品生產運輸買賣,最高有可能是無期徒刑.」「太棒了!那改造槍械的部份呢?」「三年以上!」警員回應的斬釘截鐵.「恭禧哦!破大案準備陞遷了吧?」「哎啊!沒啦沒啦!....」警員在謙虛中揚溢著滿足,帶點雀悅,「不過記功是有啦!呵呵!謝謝!謝謝啊!」.這種被人半損半捧的爽痛感覺,我也曾有過.破獲這個案件,應該是警員這輩子的最高潮了. 「千萬記得嘿!陞遷的那天,可別忘了請客哦!」最後我說.
針對有被請客嗎?我猜警察絕對不會叫你的
@@ufjk0816 當然是沒有囉!
好好看的故事喔(雖然事發當下一定超不爽)
@@tofujing 感謝詳閱~
當初遊戲帳號被盜還跑去台北調遊戲紀錄,拿到後回中部 立刻上派出所報警,結果忙了一圈警方根本沒給三聯單(當時三聯單還沒紅起來,所以還不認識它),直到好幾年後 社群媒體上常聽到報案要拿三聯單,我們才知道被吃案了。那時被盜走的換算成台幣好幾萬呢..想到就心疼,警方根本不當一回事,我們還相信終會水落石出...
看到這影片想起十年前左右直線行駛機車,被一個阿伯開轎車從路邊突然衝出來,我直接被撞飛,當時在雲林報案後,來的員警也叫我不要告人,之後知道原來該員警跟阿伯是熟識,去地方鄉長跟調解委員會兩個地方都被要求不要告,真的是笑死,雲林這邊根本從地方政府到鄉長村長都是有關係的
怎麼聽起來像在印度發生的一樣
@@洪米堂因為台灣很多地方真的就….
台灣鄉下基本上都是一個樣,就是人口最多的從鎮升格為市的那個地方也差不多
不然也不會有臺鐵嘉義那次老人就以為當太監攀關係就有特權了也不想想跟對岸也差不多一樣套路而且講比較白的 那種 年紀跟89喜歡東西跟糞紅一樣 愛權 同源同種
就跟嘉義台鐵一樣跟屏東鄭太吉一樣反正那種年紀在當時也不是高學歷以為老人當太監就會有特權跟89一個樣,反正跟對岸一樣底層愛權,同源同種外加很愛跟黨國時代比 既要反對又愛做同樣的事
要上媒體才會處理,這就是現在警界的SOP然後被追問究責就開始官官相護,等到紙包不住火才會調查懲處
還要註明會推基層去扛責,高層繼續馬照跑舞照跳
然後先是查無不法 詳細偵查不公開 最後調職 結束
通常有查都會人事大地震,警察會被調走
@@Changlishusband 調職只是頂替扛責避風頭,沒多久就升官了
X能兒一堆,靠北警察上有專業的回覆啦!辦案過程先不公佈影片當然是保護案件偵辦順利啊!公開播送嫌疑人把「東西」丟掉讓對方拿一個[不起訴]處分書,真的比較好?法官跟檢察官沒有羈押是不是也沒有做事啊 🤔🤔高能
我在雲林讀四年書,那裡當地黑道真的很多沒在騙,勸任何讀雲科的同學要買行車紀錄器
需要加購防彈衣
@@linsenseye4163 塔位先買好吧
更需要加購防彈盔
加購2顆水果
需加購龍息辣椒水
看雲林的議長就知道,水很深啦
講的好像縣長很好一樣
縣長、議長、議員全部一家親,雲林就是這麼和諧!
綠色執政ˋˊ
雲林籃連任
我雲林年輕人看到整縣都垃圾黑金藍超不爽
爆料給媒體,直接公佈哪位警察
乾脆直接講哪位員警處理的比較快
媒體現在都是綠的,罪魁禍首,沒用的
警察做法本來就對啊,偵查不公開,避免打草驚蛇,嫌疑人發現被上傳亮槍影片把證物處理掉怎麼辦?點讚的人都沒啥法學素養嗎🤣搞不好車上還有毒品跟其他違禁品,默默偵查證據交由偵查隊跟檢察官辦才是正確的。
@@林俊憲-n3i 選你正解
@@脾卡逑正解個什麼。你警察只跟民眾說不能上傳。有記得跟民眾說處不處理嗎。
警方叫你不要傳,你要錄下來是那個警察,不然白講了
警局不能錄影,但他們裡面一定有監視器
@@葉小楓-r9h會說監視器壞了唷
@@budingodd2588一定剛好是事發前一天好的、事發後一天好的,事發當天故障
只能錄音而已
@budingodd2588 跟之前的松山分局一樣
本來就要公布,只要全台灣的人都知道了,警察才會有壓力,牠們才不會消極辦案,這樣我們百姓才會很爽喔!
這個直接檢舉到檢察官那邊就好,持槍是刑事案件
算了吧!當年我因急於接友送急診,而遭有少年犯前科的屁孩惡意擋道後再追上來逼停路邊,兩兇嫌一人站車前阻住去路,另一凶嫌則從彼車上拿出鋼管敲打車窗車身,要我下車拼輸贏,我年逾六十,剛經脊椎手術猶持助行器復建中,只能緊閉車內!兩凶嫌敲損車後揚長而去!我立即至濱江市場旁的派出所報案:“妨害自由,恐嚇脅迫,毀損”!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李彥霖卻開偵查庭要被逼車持鐵棍砸車的我去與凶嫌“調解”息案,結果調解委員一來既未自我介紹他姓啥名啥(我迄今仍不知他姓啥),也未弄清楚兩造,就問砸車凶嫌欲索賠若干?而調解破局,檢察官因搓案吃案不成而於起訴書中宣稱凶嫌的逼車,持棍敲車”難謂有妨害自由,恐嚇脅迫之情事”,而僅以“毀損”罪起訴凶嫌!反而以我行車記錄器的影片中的我車內“有聲無影”的不具名詛咒聲,以刑法“妨害名譽”罪起訴我!我自始就不知凶嫌的姓名,何來妨害名譽?再説我在車內的不具名的詛咒聲“有聲無影”,豈能據以為“妨害名譽”起訴的罪證?最重要的是檢察官李彥霖完全違反了“訴訟特權”的原則:不可用提供證據人所提供的證據來對付提供者!更何況檢察官李彥霖所據以起訴我的證據竟然是我的行車記錄器所錄製的兇嫌暴行的影片!我的車內不具名詛咒也只是有聲無影像的不充分證據!更離譜的是北院法官宋淳雲,明知檢察官李彥霖以刑法起訴我“妨害名譽”的證據完全無法成立:(1)我自始就不知凶嫌姓名為何,何來“妨害名譽”?(2)我在自己車內的“不具名”詛咒有聲無影,豈可妄加推測?法官宋淳雲竟然准彼起訴!無怪乎,五十年前的大學聯考時,甲組(理工類),乙組(文史類),丙組(生醫農類),丁組(法商類)四組中的丁組法商類中,各校(當年僅台大,中興,東吳三校有設法律系)法律系是丁組考生無人選讀的吊車尾爛系(司法界冗員過多而不開特考,畢業後無以為業,上焉者替土地代書或建商撰寫契約,下焉者地方小報當社會記者探人隱私勒索為生)!如今竟成為司法界之中堅!
有合法嗎 不然警察怎麼不從車牌查下去 有合法大家可能都要找門路買槍了
要怎樣檢舉到檢察官那?
在立委FB PO也可以
@@tattooxiao1974書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就可以囉 這個證據足夠明確 但最好委任律師
他們後面好像發現不對了,拍片沒在怕哈哈,自己跑走了
這種本來就只敢裝神弄鬼好嗎= = 就像那種叫人家下車報警,然後跑掉的一模一樣好嗎...這樣怎樣的早就動手了還跟你在那邊裝。
原PO應該滿嚇人的 XD 兩台車還亮槍 結果最後跑跑掉...?
建議寫信至警政署署長信箱以及法務部廉政署信箱,投訴警察瀆職吃案不作為。
雲林警方會吃案,一定要後續追蹤夢到之前在西X(醬油很有名)被垃圾89攔停,對方下車亮球棒,後來報案也有檢舉逼車。警方的mail回覆已舉發,後來過了1個月用監理站系統(每個車牌2元)查詢,發現該車根本沒有扣牌(危險駕駛會扣大牌)。直接發署長信箱才知道原來根本沒實際舉發。寫信後過半個月再次查詢才發現有扣大牌。雲林警方叫當事人不要上傳很可能就是會吃案,這種地方警察根本不能相信,就跟墨西哥一樣,白天叫黑道,晚上都是稱兄道弟。啊,夢醒了。最後附個不自殺聲明,夢到的時間大概是2022年,被扣牌的是台灣最常見的品牌。
正義群眾上千萬不怕少數小貓惡黨。
小小警察官威這麼大阿
@@aceyang957 你說的很合理,但很多人沒辦法想到這點,我認為警察可以在要求不要公開錄影的同時告知這些事情,然後你應該再發個留言在影片底下而不是留言底下,我是這頻道主我就會把你的內容至頂讓所有人知道這個觀念
@@k77aw 我有一直複製貼上
越是叫你不要做的事就越要去做
*愈
你越是刁難,我悅氏礦泉水
這不是錯字😂 不然你去查字典@@AndyAshes
為何逼車 ? 前面影片麻煩放出來看一下 , 打人喊救人這類看多了.
雲林議長前後任都涉賄 真是破天荒 雲林深不見底 還想秉公處理 難了
你可以爆料給媒體,直接公佈哪位警察
很多媒體會來這裡取材,這裡PO了很快新聞就可以看到了。
警察根本不怕,只是覺得麻煩,還要寫報告之類的。
已經經過4小時了,看起來要看看明天有沒有機會別被軍演相關的新聞蓋過去了
井插。。。這樣不算幫助罪犯藏匿槍枝嗎??😂共犯?
此篇不能沉,請各大媒體報導出來!
先生您好:我是雲林分局偵查隊長邱偉明,本案已於受理報案隔日便已查緝涉案嫌疑人等到案,並將相關卷證移請雲林地檢偵辦,本分局敬表謝忱。
2020年比利時情侶在台遭逼車,南投警方:「外國人不懂台灣民情」。
唯一支持田聖傑
請問一般民眾汽車可以裝防彈玻璃嗎?去哪裝?價位多少感恩
未看先猜1. 先震怒2. 再偵辦3. 偷偷釋放標準SOP
亂講 連辦都不辦
不是現行犯如何偷偷釋放啊??看不懂
應該沒有2.偵辦這步吧!
3.拖一拖 最後不了了之
那就舉發圖利,圖利罪真好用
雲林喔~~哈哈哈不意外!!如果有瀆職直接去地檢署提告吧!!不要客氣
做一個小市民報警已經是夠了,還要上地檢署提告警方瀆職,真悲哀!
@@arnokingfan3928 怎麼個悲哀法說來聽聽
@@我不適合 當大家都很閒不用上班不用賺錢?
@@NMSL-04不然你住台灣要警察保護幹嘛?連自己人權都不懂得爭取,去對岸好了!
@@arnokingfan3928X能兒一堆,靠北警察上有專業的回覆啦!辦案過程先不公佈影片當然是保護案件偵辦順利啊!公開播送嫌疑人把「東西」丟掉讓對方拿一個[不起訴]處分書,真的比較好?法官跟檢察官沒有羈押是不是也沒有做事啊 🤔🤔高能
建議可以傳給雲林縣政風室
傻眼,乾脆爆給媒體,警察才會積極
之前被逼車差點摔車然後對方加速闖紅燈逃逸,台南市警察局也是挑個幾百塊的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開罰,闖紅燈逼車全部當沒看見
支持投訴警政署政風處查處
車牌都說587了,駕駛是什麼樣子不意外,其實這應該是認識的,像我家在雲林鄉下,每個酒駕、亂來的,到最後都嘛沒事!!我覺得原PO可以丟給督察,記得派出所的員警都怕督察
到警政署寫陳情看那和那個派出所報案再請新聞處理
請善用警政署督察室的申訴管道
雲林警察是出了名的爛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明明機車好好騎混合車道硬被警察攔下來說很危險要開單結果被嗆到翻不出法條來最後改口說我只是要勸導
就是這麼爛 只會亂開單撈錢遇到開槍的皮皮剉
因為雲林沒人沒錢🎉
警查已經出來打臉了,不用趕快去問原波,是不是逼車猴之間的挑釁,輸了只好po上網求秀秀,警察明已經告知先不要po上網,得已證據保全,還要被罵,被說臺灣是鬼島真不意外。
很多條子都是這樣的,不一定只有雲林。我在嘉義就遇過一次我紅燈右轉給我開闖紅燈的。而且還不是寫紅燈右轉,而是給我寫條例。這要是不懂的就直接簽字畫押了,然後就多繳幾千元了。後來我問過很多人,有滿多人遇到相同的情形,都故意把紅燈右轉寫成闖紅燈。闖紅燈為53條第一項,罰款1800~5400。紅燈右轉為53條第二項,罰款600~1800。兩者差一個數字,但金額差了好幾千。我那次就直接嘲諷那開單警員說,你警察怎麼考上的?紅燈右轉是53條第一項嗎?然後他沒說什麼,直接把1畫掉改成2。我違規你開單我不會說什麼,但惡意更改條規就是不對。這種警界敗類相信也不會是少數。
@@LIVE-hu6cc 警察已經出來打臉了,不去看一下嗎?
雲嘉黑道真的超多的!警察局不知道有沒有上班
雲林日常啦!上次在西螺被逼車,警方也是要我不要上傳影片,檢舉逼車也不扣牌,半年後寄信到署長信箱追查才通知車主扣牌
意思就是,這車牌是有認識的?有靠山就對了?
應該是
保證認識的拉 都自己人好不好
想知道警方有後續嗎?有任何資料能佐證更好
我大學時也被逼車摔車,報警後台中警察表示,他要下班了,明天不是他的班,叫我明天再報警…
靠邀,好爛喔!
台中很多啦 以前我也待過台中幾年 親眼看過公然擄人 開槍 械鬥 砍人 搶劫 .............太多了
那簡單 你明天連他意圖吃案也一起報了
真的有,我是遇到警察說 現在警察都出去臨檢了 沒人處理 你改天再報案。小事化無,大事化小,長官命令第一,民代案件優先處理,升官管道業績排前,真的有句話說得很有道理,警察也只是份工作。
你大學時是哪一時?
車牌都跟你說明一切了,但極大可能是假牌
這種特別囂張的如果不是有地方勢力,不然應該多半假牌,只要警察沒用現行抓人根本不怕你檢舉,所以才格外囂張。
很好奇,報案不是都會有報案進度可以查嗎,還是這一件案件不一樣所以報案人並不能查?
原來雲林警局的查案方式是叫被害人不要上傳影片,不是去問嫌犯為什麼有槍
解決不了問題 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不只雲林也不只警局,台灣現今社會不就是直接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而不是檢討問題本身嗎
雲林就黑道故鄉你能要求警察素質好到哪裡
可能怕被報復吧 處理下去明天就有一群猴子登門拜訪
兩岸快打仗了應該會全民配槍上戰場,就看配歩槍還是手槍!
背後勢力不容小覷,連警察都畏懼三分,不知道的會以為這在墨西哥
哥,你也很大膽
這年頭 拿手搶出來是丟人現眼 沒大隻的都是混得不好的
刺針飛彈嗎😂😂😂
恩! 那你自己又拿多大支的?
@@Ruminooni當然是,以前都是看軍方臉色的
@@蔡沛勳-v2n 不不不,刺針飛彈是最近新聞流出來的梗,軍方有人盜賣廢棄軍火到黑幫,其中包含一隻針刺飛彈的發射彈筒。然後我們的政府出來洗地說,發射過後的彈筒就廢棄無法使用。
@@Ruminooni 就是這個,有些地方想要還不一定有貨拿得出來,這下不就有軍人從裡面拖出來了
雲林正常的雲林橋頭我檢舉,還打給我叫我不要檢舉,真的傻眼
雲林嘉義黑道跟地方勢力(漁業、林產)都超兇der
真的吃飯聚餐連議員的親妹妹都有人敢手來腳來了現場還一堆警察高官沒再怕的了
不能上傳?會不會是發現這兩台車主跟警局有關係呢?感覺水很深
有沒有可能是便衣?而且不知道原PO前面是不是有做甚麼事
@@kirawang7945你怎麼會有便衣警察就可以做這種行為的錯覺出現?
@@kirawang7945便衣會把自己搞得像8+9,我是不太相信啦,而且前面有行車糾紛早就攔車表明身分報警了,還跟屁孩一樣亮槍耍白痴,這護航很難接受。
@@kirawang7945 便衣最好是會這樣逼車加亮槍威脅拉 要攔早就攔下來了還在那邊跟你蛇來蛇去 邏輯理一下吧
@@Luc35868 你怎麼會有我說這個舉動是合理的錯覺?
各大媒體都報上去啦!
都已經亮槍了 還不去抓是要等壞人把槍藏起來 再去抓說玩具槍 配合對方是吧
當然叫你不要傳阿,鬧大了怎麼吃案😂😂
不要忘記當初少年吔安啦的情節 阿國他姐夫想要辦芳城結果被地方議員勸阻 那就是在雲林了
這個故事再次的提醒了我們 "警匪自古以來 都是一家親" 老百姓只能自求多福 可憐
你這樣侯友宜會震怒哦
恐嚇公眾安全罪跟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還有社會秩序維護法都可以辦警察如果沒作為就是瀆職
既然警方都已經說明了,標題不改一下嗎?
請通報各大媒體!!雲林警方吃案!
必須上傳不上傳你人身安全更有疑慮事情曝光牠們反而不敢怎樣因為萬一你或家人出事牠們是第一嫌疑人所以必須也是絕對要曝光這事情
請問是雲林哪間警局呢? 如果遇到這狀況我們平民該如何照程序去提出這種問題?
直接檢附相關資料寄到當地地檢署,監察官收案後續會請當地警方偵辦,辦太粗糙可能會直接被檢察官電,通常都不太會亂搞
找黃國昌阿
@@loveanime5696好了啦!耍嘴皮子是沒用的!蚵蚊折不是已經示範給你們看了嗎!
我是事主啦~刑事當下有受理 不過那是他們跟法律的事 我能做的只是檢舉違規 結果這樣不用扣牌 是在哈囉..
這位苦主,碰到這種人還真是辛苦了。
那這個標題下成這樣以為吃案哩
所以整不上傳整段影片?只剪輯後半段?是否你自己也有不法行為? 前因後果完整影像放上來 對方持槍犯法 但沒事不會有人吃飽太閒
@@lin1583 沒有犯法 你要請雞排嗎?
@@lin1583不會有人吃飽太閒?你是住在什麼幻想國度嗎?
1:49 請問一下是在說什麼? 還是模仿動物叫聲
上傳警政署,讓雲林警方完蛋
下次跟警察對話的內容建議錄音,他叫你不要上傳你就檢舉他瀆職
@@aceyang957 哪時候有丟? 沒看到啊 牛頭不對馬嘴
說不定他是檢舉魔人先挑性讓對方上鉤之後去備案等開庭拿賠償 我們要小心的其實是原po……
雲林警方:我跟黑的混得好好的 , 拜託不要來關心
原來警察這麼好講話喔 難怪台灣只能這樣 治安也是一個樣
聽說叫營利的😂
鄉下地方人口少,基本上都是親戚或認識的,所以不能真的辦,辦下去以後在當地會混不下去。
建議把來龍去脈報給媒體,行車紀錄器原檔案、手機通話紀錄都留著,警察無作為嘛,那就乾脆昭告天下。
雲林角頭也是混很大的
惡意逼車已經夠誇張了,還拔槍威脅!警方只檢舉交通違規,居然不送辦公共危險罪,這根本就是包庇!這件事絕不能就此沉默,一定要公開!
@@aceyang957 一堆X能兒,還靠北警察?辦案過程不公開影片是為了案件順利偵辦啊!公開讓嫌疑人銷毀證據,拿到不起訴處分,這樣真的比較好嗎?法官和檢察官不羈押就等於沒做事嗎?
無政府了,還會互相掩護🤣治安問題,誰提出問題就解決誰是吧,真是官黑商一家親。
推一個公布媒體,並且公布是哪個警察
聽説警方無做為,可打給警政署政風處投訴該名警員
可能警方跟他有利益關係吧
亮槍威脅恐嚇已經構成刑事案件了吧?支持原po提告
支持上新聞
雲林日常
幾年前,我女兒騎機車在新屋靠近外環道加油站附近被一台墨綠色Tercel 汽車撞倒,永安派出所員警打電話給肇事逃逸者,肇事逃逸者有接電話也承認,結果也是被吃案,員警說車被撞壞,人沒受傷,沒辦法吿肇事逃逸⋯⋯員警說無法請肇事者到案說明⋯⋯當下很想開車撞警車…對…..就是永安派出所
去看一下刑法肇事逃逸的構成要件好嗎 沒人受傷確實不能告肇事逃逸啊 我是不相信有人受傷的案件敢不辦啦 不辦換你告的是我 傻了才不辦
支持公布叫你不要上傳吃案的警察
既然這樣那就一定要上傳了
直接找議員開記者會約談那個吃案的
交通違規那些違反法律行為就算了,拿出槍這件事應該更為嚴重才對,交通違規可以不用辦,但槍械這點不能不調查了,就算是玩具槍還是沒有殺傷力的槍,是必須要調查清楚,警察是怕事情嗎? 還是有認識的?? 不然對方怎麼這麼囂張?? 難道要有人傷亡才會有動作? 逼車亮槍這動作,還以為只有美國那些,可以合法擁槍的國家才會看到,沒想到台灣也開始看的到了。
看看雲林縣長和議長還有各鄉長的背景 難道不瞭解嗎?
佔用內側車道,立法院何時要提案立罰則?
建議上傳到threads,有一堆記者駐點在上面。
警方竟然說不要上傳!? 看來該 PO 到爆料與各個平台了,愈想沉就讓它飛更高
幫推高高~~ 要影片大紅
雲林? 張家的地盤, 可以查查這兩部車背後之人是誰.
放心。我也雲林人。這單純猴子而宜
特偵組要不要查一下雲林的警局
沒有特偵組那種東西吧
政風室才是查內部的
小弟弟有沒有後台阿?沒後台阿!那你就吞了吧!
現在哪來的特偵組? 以前的特偵組連扁案都不敢處理,就算恢復特偵組你期待他能查出什麼,沒後台的小老百姓你有什麼利用價值讓特偵組為了你辦案?
新聞內容:接獲民眾報案後,隨即蒐集相關資料,隔天持搜索票到西螺、莿桐查緝,逮捕2名嫌犯,並起出一把玩具水槍,至於請報案人不要把影片PO網,主要是隔天即要執行搜索為顧及相關證物保全避免提早曝光,才請當事人不要PO網,以免影響辦案,訊後依違反恐嚇罪嫌將兩男移送法辦。我報案當下沒有馬上抓到人?對方拿的是水槍?已經移送了?避免行動提前曝光叫我不要PO網?我不信,對方拿的一定是真槍,警方包庇,想要息事寧人,一定是這樣的,看我PO上網公審。標題只打自己想說的,其他事實一字不提,前面發生甚麼也沒PO出來,不就是自以為很屌跟別人鬥氣飆車,被嚇跑後報警,結果事件不如自己預想,又跟警察盧、指揮警察辦案,最後惱羞胡亂PO上網公審。
都亮槍了警方還能不了了之 必須給讚
黑白勾結很可悲但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小老百姓應該站出來為自己的權益和安危發聲
沒公布 哪個員警說的
補充新聞連結及警方解釋為什麼要求不要上傳:www.ettoday.net/news/20241014/2835105.htm
補充警方此事件承辦人員貼文:facebook.com/share/p/AkAqHJRahmJgWpUC
你TM標題不改是解釋個洨
@@Cc-lu1jv然後下面一樣一堆只看標題繼續幹剿警察的
一堆自以為是的天才
@@流浪者-d6d所以你是說警方因為他們的車牌是假的這個消息足以令一般人接受自己被逼車亮槍的事實嗎?還是你是表達別的意思?你至少得說出你比別人聰明能理解警察的地方吧?!
@@阿拉-c3xㄜ⋯⋯上面有人解釋了,你可以參考看看,但我還是建議,看到一些網路文章,可以先試著自己去找答案,或是多方查證。
惡意逼車就已經夠扯了,還亮槍威脅
沒想到警方只是檢舉交通違規而已,居然沒有送他公共危險罪,擺明是要吃案還是其他
這一定要公布,不能讓這件沉默下去
雲林警察不意外吧!!!
持有槍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個不抓?
之前朋友誤入博弈公司一個禮拜馬上離職,幾個月後刑警就直接上門把人捉走,關了兩天一夜才放人,還要繳3萬塊保釋金
是怎樣!??黑道治國?柿子挑軟的吃嗎??
持有槍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個不抓?
之前朋友誤入博弈公司一個禮拜馬上離職,幾個月後刑警就直接上門捉人,關了兩天一夜才放人,還繳了三萬塊保釋金
現在是怎樣!?黑道治國?柿子挑軟的吃?
怕抓到自己人阿 雲林是黑道的故鄉沒聽過嗎? 黑白兩道都是自己人 原PO沒被教訓就不錯了 到時候警察把你的資料給黑道 黑道半夜就找上你了
持有槍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個不抓?
之前朋友誤入博亦公司一個禮拜馬上離職,幾個月後刑警就直接上門捉人,關了兩天一夜才放人,還繳了三萬塊保釋金
現在是怎樣!?黑X治國?柿子挑軟的吃?
原潑:前白車 後紅車 前後包夾 (可以的話 裡面有報警電話的聲音幫忙消掉 檢舉多條違規 警方只開輕微的 連牌都沒扣 超不爽
有報警的聲音 可以的話幫消除~ 檢舉多項違規 雲林警方連牌都沒扣 超不爽
一路包夾到78 東向 褒忠/元長交流道 一直不開回內線道離開的原因是預判白車絕對會故意擠回內線道逼車 果然下交流道前出招 後面紅車是同夥 (雲林警方無作為 違規檢舉沒扣牌 叫我不要上傳 超不爽
備註:因原潑有三段影片,分成三次上傳,所以敘述有三個,小編合併成同一部,所以敘述內容有重複。
我以為原PO不敢超車,是因為預判白車會藉機開槍
都拍到槍了,警方還沒有後續,可見當地黑白兩道有多嘛幾?
建議所有社群都上或報媒體
逼車可檢舉告發嗎..........
台灣有很多奇怪的靈異現象,例如檢舉有毒污染,第一時間絕對不是檢調兵分幾路前往蒐證調查,往往是檢舉者身份意外曝光連夜跑路,為什麼呢?
祝福原PO生活順遂,不要跟我產生了一樣的問號,平安健康
真的掏槍這太扯了!
你上傳是做得很對!讓大眾能正視問題並加以警惕👍🏻👍🏻
在台灣殺了一個人都只要判10個月....
1.公佈請你不要上傳的警局
2.清查該警局所有人脈與金流
原因大概:
猴子因被超車感到不尊重而自尊心受創進而逼車猴叫
冥盡黨執政下的治安啊
+1 推起來
+1
這行為還真的很像猴子😂
其實他只要公布 就會有人高調然後去灌一星評論
媒體開始出來炒新聞 一如既往
就會有人出來滅火了
垃圾公務員就是得這樣逼才會好好做事
我被逼車,檢舉,彰化警方直接不予舉發
比雲林還爛
彰化溪湖分局王新順巡官
還有很多違規項目,例如:未打方向燈、未依規定行駛、闖紅燈…
該員警「沒有一件舉發的,每次都回不予舉發」
@@長長-v6z 要記得申請署長信箱,這位承辦人很多違規都是不舉發處理!!
@@美食部落客 申訴過了,署長也只是把案件丟給彰化警局長
然後局長又把案件丟給該員警,叫該員警重新審查
該員警就故意吃案了,怎麼審查都一樣繼續吃
@@長長-v6z去政風處申訴看看
官官相護。
感謝上傳,讓社會大眾知道看到哪台車要小心注意,和讓大眾知道報案在雲林要注意
感謝你不畏壓力po上網、既然要為社會盡一分力、除了給媒體看看有沒有機會、雲林縣市警察局的督察室也可以順便
@@ericchen8795 po他X的嘿啦!
辦案過程當然是保護案件偵辦順利啊!公開播送嫌疑人把「東西」丟掉讓對方拿一個[不起訴]處分書,真的比較好?法官跟檢察官沒有羈押是不是也沒有做事啊 🤔🤔高能
上新聞了,ETtoday新聞雲9點47分已經報導了!
警察現在要開始調查了!
水喔 ~~~~
@@skys1162 查無不法啦
有問題就去申訴啦
我警察還是你警察
在那叫什麼😅
@@skys1162 沒事的最後都不了了之講給記者聽而已,沒有民眾繼續追,記者不會有後續報導
甚至要帶記者和一堆民眾去派出所鬧才有機會繼續後續調查
@@skys1162 之前記得派出所被連續包圍2次最後也沒啥結果
擷取自東森網路新聞
台西分局偵查隊長邱偉哲:「兩造並不認識,可能係道路上有相關的行車糾紛,才造成誤解引發相關衝突。本分局獲報後立即受理在案,並備齊相關卷證,隔日即至西螺鎮莿桐鄉,查緝嫌疑人兩人到案。」
警方解釋,因是為了隔日檢警查緝,才會要求駕駛保存物證,先不要把資料PO上網。涉嫌逼車的白車廖姓駕駛和紅車卓姓駕駛,事後也都被依恐嚇罪送辦。
這留言應該置頂吧
依恐嚇罪送辦,持槍的部份就當沒事了嗎?
放上網路,辦案效率才會高😂😂
警方想低調,大家就一起幫他高調起來,這樣警方就不能吃案了
還要有查證資料證明警察吃案,在一併丟給媒體,這樣才會更有效率。
@@pengcc👍
完全認同! 我上禮拜後照鏡被A到對方肇逃,紀錄器太暗看不清楚,結果警察連路口哪裡有公用監視器都不知道,我跟他講了請他去調,也不知道有沒有看,態度很隨便的敷衍我說:真的找不到人......只能自認倒楣
警方出來澄清當天就抓到人了..拜託各位看官可以先查一下
這已經涉及,恐嚇、強制及公危還有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了,警方必須全力配合民眾呈報案件,警方沒有權利決定該案成不成,要不要起訴是檢察官的職責,畢竟這已經構成公訴罪了,如真如標題所訴那該員必須為自己的怠惰承擔責任,可向該主管機關也就是分局的督察組提供該員的警員編號並陳訴事實
恐嚇好像罰款而已
逼車沒有攔車不構成強制
公危也可能不成立
槍炮方面如果是真槍抓到是五年以上起跳
但如果是玩具槍應該就不能判
@@omtiton 恐嚇刑法還罰款而已? 要判罰金也是法官判的
這警察應該已經算是圖利了
@@aaaaa-yv1zr好了啦!耍嘴皮子是沒用的!蚵蚊折不是已經示範給你們看了嗎!
沒什麼啦那是BB槍,什麼危險都不存在的啦,台灣很危險,少騙了,國泰平安好不好,你們這些臺獨份子為什麼要用這種影片造謠呢?
看到這支影片以及警方對報案者的要求, 我想到了十幾年前所寫下的遭遇, 供大家分享:
今年五月,我家一棟待租的平房大門牆壁無故遭人噴漆,上頭寫著”欠錢不還死”幾個紅通通的大字,在這條寧靜的巷內掀起不小波瀾,街坊鄰居路過時也夾雜著狐疑眼光.「或許是前房客和別人的金錢糾紛吧?」一開始我們朝這個方向猜想.於是由我代表前往分局報案,約莫兩個多小時才完成筆錄;看似老實樣的中年警員以每分鐘十餘字的速度敲著注音符號,我差點忍不住把鍵盤給搶過來....
離開分局已是七時許,疲憊地在街頭上踩著腳踏車,心理突然感覺有什麼不太對勁.「嗯!?報案三聯單呢?」連忙回頭再找那位警員,「不好意思,剛忘了拿三聯單!」禮貌性的口吻不帶任何指責意味.「哦!三聯單....阿怎麼剛好我也忘了,您這裏坐一下!」他神色自若,重新坐在電腦前用一指神功輸入資料,臉上沒有一絲抱歉或不安的表情.「最好你是真的忘了!」我心理嘀咕著.
隔天一早,買了油漆刷子等工具,和父親重新粉刷大門牆壁;黑色鐵門上的紅色噴漆還真是顯眼,不過這算是好處理,來回刷個兩次就ok,但洗石子的壁面就令人傷透腦筋,只好以貼狗皮藥膏方式的塊狀塗法,用近似的灰色漆料把字給蓋掉,雖有些礙眼,但畢竟是四十多年的老房子,將就一下還過得去.
下午警員打來電話,大意是指我家那條巷口的警用監視器,在歹徒作案那天恰巧故障,不過在巷尾由里長辦公室裝設的監視器有拍到相關畫面,「但因為是晚上,不是很清楚他開的是什麼廠牌的車子.」警員說,「只約略看見一位男子下了車,拿什麼東西在你家門口前待幾分鐘,然後再將車子開走.」他說的沒錯,事後我檢視翻拍影片,車頭大燈刺眼的光暈,讓你什麼都看不清楚,更別說車牌號碼了.「那麼...」我問,「既然已清楚犯案時間,那是不是可以同步調閱附近巷弄的監視器?」「拜託!X先生!你們的社區大小巷弄那麼多,實在不知道該怎麼查起.」警員半哀怨半推託的語氣,我一時間不知如何回應.「更何況不可能整天都在處理你的案件吧?我還要負責值班和巡邏耶!」現今的警察的確不好當,E化制度的管理和績效壓力,想混水摸魚,門都沒有.「若有進一步的消息,我會通知您啦!」警員為兩人的對話劃下句點.
三天後,門鈴響起,我連忙取出印章準備領取掛號,沒料卻是鄰居捎來的噩耗:「你們出租的房子又被噴漆了!」這傢伙還真是沒創意,字跡內容如出一轍,只不過字體變成放大版,上頭約莫一公尺直徑的”死”字鮮紅欲滴,活像剛被解剖的青蛙,心臟仍不停鼓漲著.我在想,是不是什麼時候無意得罪某處角頭老大,敵暗我明的處境頗令人擔憂,若當真如此,那麼先前網購的美國TRUMARK彈弓,可能得趕緊找機會練它幾回,就算無法和噴子一較高下,但放在身旁至少也多點安心.
接連發生兩次,難保沒有下一回.鑑於警方推委的處理態度,我得改變沈默被動的角色.或許將層面擴大曝光,對受害者來說反而是件好事.於是委由傳播圈的前同事代為聯繫,先找了S台記者,將過程一五一十說明後,對方回答:「那我知道了,如果上級認為有需要報導,我會再和你聯絡,謝謝.」掛上電話,前同事說:「這是婉拒的說法,她對這個新聞應該是沒啥興趣,不然再換E台好了!」於是同樣的內容又在電話中重覆,最後的回應也是未置可否.「哎!你這個新聞沒點沒搞頭啦!」這位號稱”地下特派”的前同事似乎面子有些掛不住,「噴漆事件到處都是,現在如果沒有脫光衣服作勢跳樓喊冤,想要上全國?我看是卡難哦!」我低頭檢視自己伏貼的胸肌排骨,要靠它搏得新聞版面,的確真的很拼.
晚上再到分局報案.一回生二回熟,這回筆錄就快多了,反正案情沒有多大差別,用COPY的就省去大半時間.我詳閱筆錄內容並在上頭簽字.警員靠了過來,「那麼....」他壓低聲音,表情有點瞹眛.「這次還需要三聯單嗎?」.我抬起頭看著他,「不然呢?」當我報案報爽的?我很清楚他打著什麼如意算盤,若兩案能併呈一案,對他來說當然比較輕鬆.手機恰巧響起,我走到外面接聽,是T台記者打來的,真令人意外.「x先生,今天我聽說您那裏發生了一些事,我想確認一下....有其它的媒體去採訪了嗎?」「都沒耶!我看他們好像沒這個打算.」「好!那今晚約你採訪方便嗎?」「沒問題!但先說好,我可是不穿西裝的哦!」我說.
深夜十二點,T台便打上”獨家”搶先播報噴漆事件,可惜我早已睡死,失去目睹自己躍登全國螢光幕的機會,儘管不是麼光彩的事,但是能透過媒體對警方加以尻洗施壓,目的總算達成.記得其中有段訪問我是這麼說的:「...現在警察的業務量都很重,像噴漆這種小事要去麻煩他們,其實我心理也有些過意不去,只可惜巷口監視器壞了,所以警方表明沒辦法更進一步追查,雖然令人遺憾,但我也可以理解.....」記者剛好是學弟,所以儘所能有問必答,直到對方滿意為止.
隔天一大早,我人已站在坪林北勢溪畔,進行兩天一夜的露營釣魚活動,魚釣沒幾條,電話倒是應接不暇,五六家媒體紛紛找上門來,「您家在哪裏?我們今天過去採訪!那個噴漆還在嗎?...」因來不及趕回,只好託付父親代為說明受訪.才掛完一通,鈴聲又立即響起,是前同事打來的.「喂!!我實在會被你害死喔!」他劈頭就這麼一句,「S和E台的記者把我罵到臭頭,說我怎麼搞到後來會被他們的死對頭給拿去做了獨家!明明到嘴的肥肉卻硬是被搶走!」新聞台的生態大概是這樣的,如果A台報而B台沒報,那麼B台跑該路線的記者就會被主管釘的滿頭包,所以跑同樣路線的記者私下會彼此串聯互通有無,免得一個不小心又漏跑新聞;但是新聞台之間的新聞同質性太高,偶而總得弄個獨家來做區隔;既然是獨家,總不便和別人分享,這時保密防牒就很重要,若不小心洩了底,恐被同行唾棄,掛上陷人於不義的罪名.記者們彼此是朋友,同時也是競爭者.跑獨家是記者的宿命,更是年終考績的重要依據.記者一窩瘋跑到我家,新聞價值是其次,大伙紛求自保才是首因;再者恰逢例假日,新聞來源急遽銳減,記者就必須拿出備案當主打.正因為如此,噴漆事件再度復活,”榮登”當天各台的頭條焦點.
原本以為會挨父親責罵,怪我把事情搞得這麼大,沒料到他竟表現的有些許飄飄然.平凡生活出現意外插曲,也帶來許多話題.尤其陸續接到親朋好友來電,說在電視上看到他本尊什麼的,他更是不厭其煩,將事件始末從頭到尾重述一遍.雖然不是奧運奪金或是金榜題銘,但父子難得能上電視侃侃而言,這也算是出人頭地了.
隔三天,接到警員的來電.「x先生,我向您報告...」語氣像是業務向客戶拉生意時的謙卑口吻,「我們分局已經將這個案件提升為專案來處理,而且我們昨天也查到對方的車牌號碼,車牌是偷來的,身份還在追查中,不過他的生活圈和作息路徑已大致鎖定.」「是哦?你先前不是告訴我附近巷子太多沒辦法查?」「嘸啦!嘸啦!」他有些氣急敗壞,「x先生,其實我都有在查,真的!只不過那時候不方便告訴你而已.」他停嘴乾咳兩聲,等候我的回應.「是嗎?那太好了,一切就麻煩你了!有好消息要記得通知喲!」要讓驢子持續推著磨臼,一顆蘋果和一根鞭子,就是最佳的驅動力.
一週後,埋伏刑警趁嫌疑犯下樓之際一湧而上順利逮捕.嫌犯犯案動機既荒唐又愚蠢,只因肚爛代理我們出租業務的房仲不願意接受砍價,到最後將房子租給第三者,於是兩度前往該地噴漆洩恨.對我們來說,案情總算真相大白,好險房客不是他,諸多紛擾也得以平息;但對於警方而言,這更是上天掉下的大禮.原本僅是單純的恐嚇毀損案件,卻意外衍生為破獲大麻製造運輸販售及槍械改造集團.破案當天更招開記者會,宣佈他們年度最佳輝煌成果.
九月,警員再度來電,檢方要確認我們是否有意向對方求償.我順道問:「檢方具體求刑幾年?」「還沒正式公佈,但側面暸解至少二十年以上.」警員說,「因涉二級毒品生產運輸買賣,最高有可能是無期徒刑.」「太棒了!那改造槍械的部份呢?」「三年以上!」警員回應的斬釘截鐵.「恭禧哦!破大案準備陞遷了吧?」「哎啊!沒啦沒啦!....」警員在謙虛中揚溢著滿足,帶點雀悅,「不過記功是有啦!呵呵!謝謝!謝謝啊!」.這種被人半損半捧的爽痛感覺,我也曾有過.破獲這個案件,應該是警員這輩子的最高潮了.
「千萬記得嘿!陞遷的那天,可別忘了請客哦!」最後我說.
針對有被請客嗎?我猜警察絕對不會叫你的
@@ufjk0816 當然是沒有囉!
好好看的故事喔(雖然事發當下一定超不爽)
@@tofujing 感謝詳閱~
當初遊戲帳號被盜還跑去台北調遊戲紀錄,拿到後回中部 立刻上派出所報警,結果忙了一圈警方根本沒給三聯單(當時三聯單還沒紅起來,所以還不認識它),直到好幾年後 社群媒體上常聽到報案要拿三聯單,我們才知道被吃案了。那時被盜走的換算成台幣好幾萬呢..想到就心疼,警方根本不當一回事,我們還相信終會水落石出...
看到這影片想起十年前左右直線行駛機車,被一個阿伯開轎車從路邊突然衝出來,我直接被撞飛,當時在雲林報案後,來的員警也叫我不要告人,之後知道原來該員警跟阿伯是熟識,去地方鄉長跟調解委員會兩個地方都被要求不要告,真的是笑死,雲林這邊根本從地方政府到鄉長村長都是有關係的
怎麼聽起來像在印度發生的一樣
@@洪米堂因為台灣很多地方真的就….
台灣鄉下基本上都是一個樣,就是人口最多的從鎮升格為市的那個地方也差不多
不然也不會有臺鐵嘉義那次
老人就以為當太監攀關係就有特權了
也不想想跟對岸也差不多一樣套路
而且講比較白的 那種 年紀跟89喜歡東西跟糞紅一樣 愛權 同源同種
就跟嘉義台鐵一樣
跟屏東鄭太吉一樣
反正那種年紀在當時也不是高學歷
以為老人當太監就會有特權
跟89一個樣,反正跟對岸一樣底層愛權,同源同種
外加很愛跟黨國時代比 既要反對
又愛做同樣的事
要上媒體才會處理,這就是現在警界的SOP
然後被追問究責就開始官官相護,等到紙包不住火才會調查懲處
還要註明會推基層去扛責,高層繼續馬照跑舞照跳
然後先是查無不法 詳細偵查不公開 最後調職 結束
通常有查都會人事大地震,警察會被調走
@@Changlishusband 調職只是頂替扛責避風頭,沒多久就升官了
X能兒一堆,靠北警察上有專業的回覆啦!
辦案過程先不公佈影片當然是保護案件偵辦順利啊!公開播送嫌疑人把「東西」丟掉讓對方拿一個[不起訴]處分書,真的比較好?法官跟檢察官沒有羈押是不是也沒有做事啊 🤔🤔高能
我在雲林讀四年書,那裡當地黑道真的很多沒在騙,勸任何讀雲科的同學要買行車紀錄器
需要加購防彈衣
@@linsenseye4163 塔位先買好吧
更需要加購防彈盔
加購2顆水果
需加購龍息辣椒水
看雲林的議長就知道,水很深啦
講的好像縣長很好一樣
縣長、議長、議員全部一家親,雲林就是這麼和諧!
綠色執政ˋˊ
雲林籃連任
我雲林年輕人看到整縣都垃圾黑金藍超不爽
爆料給媒體,直接公佈哪位警察
乾脆直接講哪位員警處理的比較快
媒體現在都是綠的,罪魁禍首,沒用的
警察做法本來就對啊,偵查不公開,避免打草驚蛇,嫌疑人發現被上傳亮槍影片把證物處理掉怎麼辦?點讚的人都沒啥法學素養嗎🤣
搞不好車上還有毒品跟其他違禁品,默默偵查證據交由偵查隊跟檢察官辦才是正確的。
@@林俊憲-n3i 選你正解
@@脾卡逑正解個什麼。你警察只跟民眾說不能上傳。有記得跟民眾說處不處理嗎。
警方叫你不要傳,你要錄下來是那個警察,不然白講了
警局不能錄影,但他們裡面一定有監視器
@@葉小楓-r9h會說監視器壞了唷
@@budingodd2588一定剛好是事發前一天好的、事發後一天好的,事發當天故障
只能錄音而已
@budingodd2588 跟之前的松山分局一樣
本來就要公布,只要全台灣的人都知道了,警察才會有壓力,牠們才不會消極辦案,這樣我們百姓才會很爽喔!
這個直接檢舉到檢察官那邊就好,持槍是刑事案件
算了吧!
當年我因急於接友送急診,而遭有少年犯前科的屁孩惡意擋道後再追上來逼停路邊,兩兇嫌一人站車前阻住去路,另一凶嫌則從彼車上拿出鋼管敲打車窗車身,要我下車拼輸贏,我年逾六十,剛經脊椎手術猶持助行器復建中,只能緊閉車內!兩凶嫌敲損車後揚長而去!我立即至濱江市場旁的派出所報案:“妨害自由,恐嚇脅迫,毀損”!
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李彥霖卻開偵查庭要被逼車持鐵棍砸車的我去與凶嫌“調解”息案,結果調解委員一來既未自我介紹他姓啥名啥(我迄今仍不知他姓啥),也未弄清楚兩造,就問砸車凶嫌欲索賠若干?而調解破局,檢察官因搓案吃案不成而於起訴書中宣稱凶嫌的逼車,持棍敲車”難謂有妨害自由,恐嚇脅迫之情事”,而僅以“毀損”罪起訴凶嫌!反而以我行車記錄器的影片中的我車內“有聲無影”的不具名詛咒聲,以刑法“妨害名譽”罪起訴我!我自始就不知凶嫌的姓名,何來妨害名譽?再説我在車內的不具名的詛咒聲“有聲無影”,豈能據以為“妨害名譽”起訴的罪證?最重要的是檢察官李彥霖完全違反了“訴訟特權”的原則:不可用提供證據人所提供的證據來對付提供者!更何況檢察官李彥霖所據以起訴我的證據竟然是我的行車記錄器所錄製的兇嫌暴行的影片!我的車內不具名詛咒也只是有聲無影像的不充分證據!
更離譜的是北院法官宋淳雲,明知檢察官李彥霖以刑法起訴我“妨害名譽”的證據完全無法成立:(1)我自始就不知凶嫌姓名為何,何來“妨害名譽”?(2)我在自己車內的“不具名”詛咒有聲無影,豈可妄加推測?法官宋淳雲竟然准彼起訴!
無怪乎,五十年前的大學聯考時,甲組(理工類),乙組(文史類),丙組(生醫農類),丁組(法商類)四組中的丁組法商類中,各校(當年僅台大,中興,東吳三校有設法律系)法律系是丁組考生無人選讀的吊車尾爛系(司法界冗員過多而不開特考,畢業後無以為業,上焉者替土地代書或建商撰寫契約,下焉者地方小報當社會記者探人隱私勒索為生)!如今竟成為司法界之中堅!
有合法嗎 不然警察怎麼不從車牌查下去 有合法大家可能都要找門路買槍了
要怎樣檢舉到檢察官那?
在立委FB PO也可以
@@tattooxiao1974書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就可以囉 這個證據足夠明確 但最好委任律師
他們後面好像發現不對了,拍片沒在怕哈哈,自己跑走了
這種本來就只敢裝神弄鬼好嗎= = 就像那種叫人家下車報警,然後跑掉的一模一樣好嗎...這樣怎樣的早就動手了還跟你在那邊裝。
原PO應該滿嚇人的 XD
兩台車還亮槍 結果最後跑跑掉...?
建議寫信至警政署署長信箱以及法務部廉政署信箱,投訴警察瀆職吃案不作為。
X能兒一堆,靠北警察上有專業的回覆啦!
辦案過程先不公佈影片當然是保護案件偵辦順利啊!公開播送嫌疑人把「東西」丟掉讓對方拿一個[不起訴]處分書,真的比較好?法官跟檢察官沒有羈押是不是也沒有做事啊 🤔🤔高能
雲林警方會吃案,一定要後續追蹤
夢到之前在西X(醬油很有名)被垃圾89攔停,對方下車亮球棒,後來報案也有檢舉逼車。
警方的mail回覆已舉發,後來過了1個月用監理站系統(每個車牌2元)查詢,發現該車根本沒有扣牌(危險駕駛會扣大牌)。
直接發署長信箱才知道原來根本沒實際舉發。寫信後過半個月再次查詢才發現有扣大牌。
雲林警方叫當事人不要上傳很可能就是會吃案,這種地方警察根本不能相信,就跟墨西哥一樣,白天叫黑道,晚上都是稱兄道弟。
啊,夢醒了。
最後附個不自殺聲明,夢到的時間大概是2022年,被扣牌的是台灣最常見的品牌。
正義群眾上千萬不怕少數小貓惡黨。
小小警察官威這麼大阿
X能兒一堆,靠北警察上有專業的回覆啦!
辦案過程先不公佈影片當然是保護案件偵辦順利啊!公開播送嫌疑人把「東西」丟掉讓對方拿一個[不起訴]處分書,真的比較好?法官跟檢察官沒有羈押是不是也沒有做事啊 🤔🤔高能
@@aceyang957 你說的很合理,但很多人沒辦法想到這點,我認為警察可以在要求不要公開錄影的同時告知這些事情,然後你應該再發個留言在影片底下而不是留言底下,我是這頻道主我就會把你的內容至頂讓所有人知道這個觀念
@@k77aw 我有一直複製貼上
越是叫你不要做的事就越要去做
*愈
你越是刁難,我悅氏礦泉水
這不是錯字😂 不然你去查字典
@@AndyAshes
為何逼車 ? 前面影片麻煩放出來看一下 , 打人喊救人這類看多了.
雲林議長前後任都涉賄 真是破天荒 雲林深不見底 還想秉公處理 難了
你可以爆料給媒體,直接公佈哪位警察
冥盡黨執政下的治安啊
很多媒體會來這裡取材,這裡PO了很快新聞就可以看到了。
警察根本不怕,只是覺得麻煩,還要寫報告之類的。
已經經過4小時了,看起來要看看明天有沒有機會別被軍演相關的新聞蓋過去了
井插。。。這樣不算幫助罪犯藏匿槍枝嗎??😂共犯?
此篇不能沉,請各大媒體報導出來!
先生您好:我是雲林分局偵查隊長邱偉明,本案已於受理報案隔日便已查緝涉案嫌疑人等到案,並將相關卷證移請雲林地檢偵辦,本分局敬表謝忱。
2020年比利時情侶在台遭逼車,南投警方:「外國人不懂台灣民情」。
唯一支持田聖傑
請問一般民眾汽車可以裝防彈玻璃嗎?去哪裝?價位多少
感恩
未看先猜
1. 先震怒
2. 再偵辦
3. 偷偷釋放
標準SOP
亂講 連辦都不辦
不是現行犯如何偷偷釋放啊??看不懂
應該沒有2.偵辦這步吧!
3.拖一拖 最後不了了之
那就舉發圖利,圖利罪真好用
雲林喔~~哈哈哈不意外!!如果有瀆職直接去地檢署提告吧!!不要客氣
做一個小市民報警已經是夠了,還要上地檢署提告警方瀆職,真悲哀!
@@arnokingfan3928 怎麼個悲哀法說來聽聽
@@我不適合 當大家都很閒不用上班不用賺錢?
@@NMSL-04不然你住台灣要警察保護幹嘛?
連自己人權都不懂得爭取,去對岸好了!
@@arnokingfan3928X能兒一堆,靠北警察上有專業的回覆啦!
辦案過程先不公佈影片當然是保護案件偵辦順利啊!公開播送嫌疑人把「東西」丟掉讓對方拿一個[不起訴]處分書,真的比較好?法官跟檢察官沒有羈押是不是也沒有做事啊 🤔🤔高能
建議可以傳給雲林縣政風室
傻眼,乾脆爆給媒體,警察才會積極
之前被逼車差點摔車然後對方加速闖紅燈逃逸,台南市警察局也是挑個幾百塊的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開罰,闖紅燈逼車全部當沒看見
支持投訴警政署政風處查處
X能兒一堆,靠北警察上有專業的回覆啦!
辦案過程先不公佈影片當然是保護案件偵辦順利啊!公開播送嫌疑人把「東西」丟掉讓對方拿一個[不起訴]處分書,真的比較好?法官跟檢察官沒有羈押是不是也沒有做事啊 🤔🤔高能
車牌都說587了,駕駛是什麼樣子不意外,其實這應該是認識的,像我家在雲林鄉下,每個酒駕、亂來的,到最後都嘛沒事!!我覺得原PO可以丟給督察,記得派出所的員警都怕督察
到警政署寫陳情看那和那個派出所報案
再請新聞處理
請善用警政署督察室的申訴管道
雲林警察是出了名的爛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明明機車好好騎混合車道
硬被警察攔下來說很危險要開單
結果被嗆到翻不出法條來
最後改口說我只是要勸導
就是這麼爛 只會亂開單撈錢
遇到開槍的皮皮剉
因為雲林沒人沒錢🎉
警查已經出來打臉了,不用趕快去問原波,是不是逼車猴之間的挑釁,輸了只好po上網求秀秀,警察明已經告知先不要po上網,得已證據保全,還要被罵,被說臺灣是鬼島真不意外。
很多條子都是這樣的,不一定只有雲林。
我在嘉義就遇過一次我紅燈右轉給我開闖紅燈的。
而且還不是寫紅燈右轉,而是給我寫條例。
這要是不懂的就直接簽字畫押了,然後就多繳幾千元了。
後來我問過很多人,有滿多人遇到相同的情形,都故意把紅燈右轉寫成闖紅燈。
闖紅燈為53條第一項,罰款1800~5400。
紅燈右轉為53條第二項,罰款600~1800。
兩者差一個數字,但金額差了好幾千。
我那次就直接嘲諷那開單警員說,你警察怎麼考上的?紅燈右轉是53條第一項嗎?
然後他沒說什麼,直接把1畫掉改成2。
我違規你開單我不會說什麼,但惡意更改條規就是不對。
這種警界敗類相信也不會是少數。
@@LIVE-hu6cc 警察已經出來打臉了,不去看一下嗎?
雲嘉黑道真的超多的!警察局不知道有沒有上班
雲林日常啦!上次在西螺被逼車,警方也是要我不要上傳影片,檢舉逼車也不扣牌,半年後寄信到署長信箱追查才通知車主扣牌
意思就是,這車牌是有認識的?有靠山就對了?
應該是
保證認識的拉 都自己人好不好
想知道警方有後續嗎?有任何資料能佐證更好
我大學時也被逼車摔車,報警後台中警察表示,他要下班了,明天不是他的班,叫我明天再報警…
靠邀,好爛喔!
台中很多啦 以前我也待過台中幾年 親眼看過公然擄人 開槍 械鬥 砍人 搶劫 .............太多了
那簡單 你明天連他意圖吃案也一起報了
真的有,我是遇到警察說 現在警察都出去臨檢了 沒人處理 你改天再報案。小事化無,大事化小,長官命令第一,民代案件優先處理,升官管道業績排前,真的有句話說得很有道理,警察也只是份工作。
你大學時是哪一時?
車牌都跟你說明一切了,但極大可能是假牌
這種特別囂張的如果不是有地方勢力,不然應該多半假牌,只要警察沒用現行抓人根本不怕你檢舉,所以才格外囂張。
很好奇,報案不是都會有報案進度可以查嗎,還是這一件案件不一樣所以報案人並不能查?
原來雲林警局的查案方式是叫被害人不要上傳影片,不是去問嫌犯為什麼有槍
解決不了問題 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不只雲林也不只警局,台灣現今社會不就是直接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而不是檢討問題本身嗎
雲林就黑道故鄉你能要求警察素質好到哪裡
可能怕被報復吧 處理下去明天就有一群猴子登門拜訪
兩岸快打仗了應該會全民配槍上戰場,就看配歩槍還是手槍!
背後勢力不容小覷,連警察都畏懼三分,不知道的會以為這在墨西哥
哥,你也很大膽
這年頭 拿手搶出來是丟人現眼 沒大隻的都是混得不好的
刺針飛彈嗎😂😂😂
恩!
那你自己又拿多大支的?
@@Ruminooni當然是,以前都是看軍方臉色的
@@蔡沛勳-v2n 不不不,刺針飛彈是最近新聞流出來的梗,軍方有人盜賣廢棄軍火到黑幫,其中包含一隻針刺飛彈的發射彈筒。
然後我們的政府出來洗地說,發射過後的彈筒就廢棄無法使用。
@@Ruminooni 就是這個,有些地方想要還不一定有貨拿得出來,這下不就有軍人從裡面拖出來了
雲林正常的
雲林橋頭我檢舉,還打給我叫我不要檢舉,真的傻眼
雲林嘉義黑道跟地方勢力(漁業、林產)都超兇der
真的吃飯聚餐連議員的親妹妹都有人敢手來腳來了
現場還一堆警察高官
沒再怕的了
不能上傳?會不會是發現這兩台車主跟警局有關係呢?感覺水很深
有沒有可能是便衣?
而且不知道原PO前面是不是有做甚麼事
@@kirawang7945你怎麼會有便衣警察就可以做這種行為的錯覺出現?
@@kirawang7945便衣會把自己搞得像8+9,我是不太相信啦,而且前面有行車糾紛早就攔車表明身分報警了,還跟屁孩一樣亮槍耍白痴,這護航很難接受。
@@kirawang7945 便衣最好是會這樣逼車加亮槍威脅拉 要攔早就攔下來了還在那邊跟你蛇來蛇去 邏輯理一下吧
@@Luc35868 你怎麼會有我說這個舉動是合理的錯覺?
各大媒體都報上去啦!
都已經亮槍了 還不去抓是要等壞人把槍藏起來 再去抓說玩具槍 配合對方是吧
當然叫你不要傳阿,鬧大了怎麼吃案😂😂
X能兒一堆,靠北警察上有專業的回覆啦!
辦案過程先不公佈影片當然是保護案件偵辦順利啊!公開播送嫌疑人把「東西」丟掉讓對方拿一個[不起訴]處分書,真的比較好?法官跟檢察官沒有羈押是不是也沒有做事啊 🤔🤔高能
不要忘記當初少年吔安啦的情節 阿國他姐夫想要辦芳城結果被地方議員勸阻 那就是在雲林了
這個故事再次的提醒了我們 "警匪自古以來 都是一家親" 老百姓只能自求多福 可憐
你這樣侯友宜會震怒哦
恐嚇公眾安全罪跟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還有社會秩序維護法都可以辦
警察如果沒作為就是瀆職
既然警方都已經說明了,標題不改一下嗎?
請通報各大媒體!!雲林警方吃案!
必須上傳
不上傳你人身安全更有疑慮
事情曝光牠們反而不敢怎樣
因為萬一你或家人出事牠們是第一嫌疑人
所以必須也是絕對要曝光這事情
請問是雲林哪間警局呢?
如果遇到這狀況我們平民該如何照程序去提出這種問題?
冥盡黨執政下的治安啊
直接檢附相關資料寄到當地地檢署,監察官收案後續會請當地警方偵辦,辦太粗糙可能會直接被檢察官電,通常都不太會亂搞
找黃國昌阿
@@loveanime5696好了啦!耍嘴皮子是沒用的!蚵蚊折不是已經示範給你們看了嗎!
@@loveanime5696好了啦!耍嘴皮子是沒用的!蚵蚊折不是已經示範給你們看了嗎!
我是事主啦~刑事當下有受理 不過那是他們跟法律的事 我能做的只是檢舉違規 結果這樣不用扣牌 是在哈囉..
這位苦主,碰到這種人還真是辛苦了。
那這個標題下成這樣以為吃案哩
所以整不上傳整段影片?只剪輯後半段?是否你自己也有不法行為? 前因後果完整影像放上來 對方持槍犯法 但沒事不會有人吃飽太閒
@@lin1583 沒有犯法 你要請雞排嗎?
@@lin1583不會有人吃飽太閒?
你是住在什麼幻想國度嗎?
1:49 請問一下是在說什麼? 還是模仿動物叫聲
上傳警政署,讓雲林警方完蛋
下次跟警察對話的內容建議錄音,他叫你不要上傳你就檢舉他瀆職
X能兒一堆,靠北警察上有專業的回覆啦!
辦案過程先不公佈影片當然是保護案件偵辦順利啊!公開播送嫌疑人把「東西」丟掉讓對方拿一個[不起訴]處分書,真的比較好?法官跟檢察官沒有羈押是不是也沒有做事啊 🤔🤔高能
@@aceyang957 哪時候有丟? 沒看到啊 牛頭不對馬嘴
說不定他是檢舉魔人先挑性讓對方上鉤之後去備案等開庭拿賠償 我們要小心的其實是原po……
雲林警方:我跟黑的混得好好的 , 拜託不要來關心
原來警察這麼好講話喔 難怪台灣只能這樣 治安也是一個樣
聽說叫營利的😂
鄉下地方人口少,基本上都是親戚或認識的,所以不能真的辦,辦下去以後在當地會混不下去。
建議把來龍去脈報給媒體,行車紀錄器原檔案、手機通話紀錄都留著,警察無作為嘛,那就乾脆昭告天下。
雲林角頭也是混很大的
惡意逼車已經夠誇張了,還拔槍威脅!警方只檢舉交通違規,居然不送辦公共危險罪,這根本就是包庇!這件事絕不能就此沉默,一定要公開!
X能兒一堆,靠北警察上有專業的回覆啦!
辦案過程先不公佈影片當然是保護案件偵辦順利啊!公開播送嫌疑人把「東西」丟掉讓對方拿一個[不起訴]處分書,真的比較好?法官跟檢察官沒有羈押是不是也沒有做事啊 🤔🤔高能
@@aceyang957 一堆X能兒,還靠北警察?辦案過程不公開影片是為了案件順利偵辦啊!公開讓嫌疑人銷毀證據,拿到不起訴處分,這樣真的比較好嗎?法官和檢察官不羈押就等於沒做事嗎?
無政府了,還會互相掩護🤣治安問題,誰提出問題就解決誰是吧,真是官黑商一家親。
推一個公布媒體,並且公布是哪個警察
聽説警方無做為,可打給警政署政風處投訴該名警員
可能警方跟他有利益關係吧
亮槍威脅恐嚇已經構成刑事案件了吧?支持原po提告
支持上新聞
雲林日常
幾年前,我女兒騎機車在新屋靠近外環道加油站附近被一台墨綠色Tercel 汽車撞倒,永安派出所員警打電話給肇事逃逸者,肇事逃逸者有接電話也承認,結果也是被吃案,員警說車被撞壞,人沒受傷,沒辦法吿肇事逃逸⋯⋯員警說無法請肇事者到案說明⋯⋯當下很想開車撞警車…對…..就是永安派出所
去看一下刑法肇事逃逸的構成要件好嗎 沒人受傷確實不能告肇事逃逸啊 我是不相信有人受傷的案件敢不辦啦 不辦換你告的是我 傻了才不辦
支持公布叫你不要上傳吃案的警察
既然這樣那就一定要上傳了
直接找議員開記者會約談那個吃案的
交通違規那些違反法律行為就算了,拿出槍這件事應該更為嚴重才對,交通違規可以不用辦,但槍械這點不能不調查了,就算是玩具槍還是沒有殺傷力的槍,是必須要調查清楚,警察是怕事情嗎? 還是有認識的?? 不然對方怎麼這麼囂張?? 難道要有人傷亡才會有動作?
逼車亮槍這動作,還以為只有美國那些,可以合法擁槍的國家才會看到,沒想到台灣也開始看的到了。
看看雲林縣長和議長還有各鄉長的背景 難道不瞭解嗎?
佔用內側車道,立法院何時要提案立罰則?
建議上傳到threads,有一堆記者駐點在上面。
警方竟然說不要上傳!? 看來該 PO 到爆料與各個平台了,
愈想沉就讓它飛更高
X能兒一堆,靠北警察上有專業的回覆啦!
辦案過程先不公佈影片當然是保護案件偵辦順利啊!公開播送嫌疑人把「東西」丟掉讓對方拿一個[不起訴]處分書,真的比較好?法官跟檢察官沒有羈押是不是也沒有做事啊 🤔🤔高能
幫推高高~~ 要影片大紅
雲林? 張家的地盤, 可以查查這兩部車背後之人是誰.
放心。我也雲林人。這單純猴子而宜
特偵組要不要查一下雲林的警局
沒有特偵組那種東西吧
政風室才是查內部的
小弟弟有沒有後台阿?沒後台阿!那你就吞了吧!
現在哪來的特偵組? 以前的特偵組連扁案都不敢處理,就算恢復特偵組你期待他能查出什麼,沒後台的小老百姓你有什麼利用價值讓特偵組為了你辦案?
新聞內容:
接獲民眾報案後,隨即蒐集相關資料,隔天持搜索票到西螺、莿桐查緝,逮捕2名嫌犯,並起出一把玩具水槍,至於請報案人不要把影片PO網,主要是隔天即要執行搜索為顧及相關證物保全避免提早曝光,才請當事人不要PO網,以免影響辦案,訊後依違反恐嚇罪嫌將兩男移送法辦。
我報案當下沒有馬上抓到人?對方拿的是水槍?已經移送了?避免行動提前曝光叫我不要PO網?我不信,對方拿的一定是真槍,警方包庇,想要息事寧人,一定是這樣的,看我PO上網公審。
標題只打自己想說的,其他事實一字不提,前面發生甚麼也沒PO出來,不就是自以為很屌跟別人鬥氣飆車,被嚇跑後報警,結果事件不如自己預想,又跟警察盧、指揮警察辦案,最後惱羞胡亂PO上網公審。
都亮槍了警方還能不了了之 必須給讚
黑白勾結很可悲但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小老百姓應該站出來為自己的權益和安危發聲
沒公布 哪個員警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