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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每年車禍死傷人數那麼多,結果我們的國民遇到車禍一樣沒有健全的SOP被說用雞腿換駕照,真的有點汙辱雞腿了,雞腿至少能吃
雞腿至少能獲得營養,他們都在做沒營養的事情
現在人類都沒有天敵了,沒車禍人口數量太多對地球反而很危險
腳痛部那個米蟲單位害得
They are very rich money can settled
@@VirgoTw_1990除了那個米蟲,更多的還是路上傻子太多,一天出門回家可以遇到多少違規?數數看
講得很簡單,實際上很難執行。警告標誌正確來說要放在事故點後方100公尺,成人全速跑百米也要15秒左右,這期間很難不被迎面而來的車撞上!
總比不擺好
@@圓方拆圖實業社 那你先去馬路上迎著車流跑100公尺看看!
看到車子一直來 根本不可能放100公尺
有些人就特別會用嘴說,或者他認為的100公尺只是往後走十步😂
@@圓方拆圖實業社 好奇你有放過嗎? 敢肉身拿著三角錐在國道上走10秒鐘需要很大的勇氣
討論區一堆搞笑的,連這個影片也是..,在高速公路下車擺三角錐?一堆自動駕駛連防撞車都敢撞了,你認為三角錐能幹嘛?正確觀念是只要車還能開千萬別停下來,滑到路肩或是直接下交流道報警,都不算肇事逃逸
拍下照片开到边上,人走到安全区域比如围栏外就好,这些人就是把马路当自己家,说白了没人会心疼这些人如果心疼这些人的话,那我们这样假设。假设别人事故了就不走,自己开车后面撞上去,要么撞对方要么自己出事要么一起出事,害人害己
真的 亂教導國道車禍跟一般道路完全不一樣
之前遇過,被後面撞,路肩還可以通行,停下來非常危險,現在開跟車的都很多,後來好心的拖吊業者檔在後面,叫我們趕快拍照和對方下交流道到交通隊坐筆錄就可以
結果下一個人看了這則新聞後,拿三角標誌要去100公尺後放,結果被後面來車撞死。
不要編故事了 !
現在這麼多車開acc,撞死真的不稀奇
100公尺放標誌本意是正確的,但實際很危險,新聞裡對這件事的敘述本身即充滿矛盾,不斷表示車流龐大危險,但又一直強調未放標誌,那人移動100公尺的過程不會危險嗎?這個事情請問幾十年來政府有想過嗎?還是不用管反正是車禍的事不關大官的事,只要沒放就能拿來大家打官司分擔責任,讓民眾自己爭就好?然後大貨車跟黑車就是不長眼
100公尺 十分不合理
確實!但不過60公尺吧我覺得 但也是危險 所以到底要怎麼放🥲
是要靠邊停車,再到後方放警告標誌好嗎...又不是車子一直停在原車道,那樣當然危險啊🙄
個人認為國道車禍只要沒受傷,就是下交流道再報警。只要不扯到肇逃,保險理賠那都其次了,停在國道很大機率就是斷手斷腳或去天堂。
我很好奇,與其檢討警告標示不放遠,難道不思考一下行人在高速走路安全嗎這問題,這兩完全就很矛盾吧,而且不長眼的就是不長眼。
但是事故的肇因確實是警告標準設置的距離不足
@@chenyu橙 我覺得擺個手電筒還比較實際點,至少"有在看路的人"眼睛對光源會有反應
@@chenyu橙 所以我才認為你如何在高速公路上安全行走一百米放置警告標示才是問題根本阿。不足,想一下為什麼會不足?因為大家都知道高速上面車很快,所以下意識的不會離自己的車子太遠,而大多數二次事故也都是這樣子產生的。好比影片他們的位子是在中間而不是車道旁的時候,又更難以行人逆向的方式去岸置標牌。施工單位放置三角錐也都是順向逐一放置,還有車子掩護,而要求事故車想辦法以行人逆向去完成,我想本身就有難度和高風險。到時候的警示標誌可能就不是標示,而是行人的屍塊了。
@@chenyueh569 拿著衣服走路肩 邊走邊揮動 同時注意來車 警示標誌至少要兩個 各放在約六十跟一百二十公尺 第一個是準備讓不帶眼睛開車的人撞的 撞了之後 他才會醒來注意到第二個 因為所有追撞都是撞了之後人才會醒來(或者死了) 所以準備至少兩個就是先讓他撞醒!
有能力走那麼遠去放警示牌,表示不嚴重,有紀錄器的直接開到路邊等處理就好,警示牌是在路肩走過去放的
危險的是駕駛人的行為而不是車種但交通部卻認為危險的機車駕駛握上方向盤就會變成聖人不違規
在台灣,只要輪子數量對了,上路就是高大尚。
輪數對了上高速就得死
你們還是搞不清楚,單純是為了選票,民進黨一直以來的策略都是選票優先,比起開放可能大量掉選票倒不如維持現狀能拖就拖,所以哪怕法律都通過了還是靠著交通部擋下來,就跟當初同婚法案一樣,只要沒被逼到最後都是不會去動那一步
@@sayoonara65不用針對民進黨,哪個黨上來都不敢動
@@j1212588 既然把法律定出來了,就代表評估已經過了就該通過,那民進黨就該放行,不然就把法律刪掉,我管你什麼黨,現在誰執政就該針對誰,難不成都不進步啊,你這種樣子跟中國小粉紅挺像的,玻璃心難怪不會進步,政府本來就該跟人民一直溝通,假如要上國道需要怎樣反對方才會答應,哪像現在八年過去了連個屁都沒討論,就放著已經過的法律在那邊
我一直很好奇~這種沒路肩沒安全島可以走的地方~要怎麼走回頭100公尺放警示標誌??
規定就是規定,辦不到出了事就是你負責...
辦到了出了事也是你負責...
不知哪個白癡規定的 真的照做就是送命的sb
沒人受傷的話,不可以讓車子在路中影響交通
靠邊走不會嗎?
車後100公尺要放三角錐,在往車後走的路上好像就很安全一樣?車子這麼大一台就會被撞了 更何況人!?
第一部影片三角錐只有擺10M固然有錯,但若是離開車走遠到100M或50M,很難講是不是也會被車撞倒
真的... 想那個畫面像走在鋼索上
要準備三個三角錐,採取逐步推進法,每10公尺設下一個,三個放妥後,回頭拿第一個再推進
@@張哲瑋-w7y沒錯!
如果你還有危機意識 三角錐別放了 趕快 開到路肩 才是100分
放完三角錐就碰 很多被撞死就是這樣來的 車能動就先拍下當下照片再移動車子至路肩以防發生二次追撞
其實現在大家都有裝行車記錄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最好先移到路肩去,再放三角架尤其晚上昏暗,更應該如此做
這種才是台灣之光,外國要多知道
人人打棒球
鬼島交通素質就跟鬼島腳痛部一樣上樑不正下樑歪😂
@@VirgoTw_1990民智未開才會選這些人上位啊😂 我們是民主國家
比起放三角標誌,是不是每台車自備閃光警笛,車子若在國道故障,警笛有光+聲音的警示,效果會比自己手動下車三角標誌更安全
這個問題我想好幾年了!想說為何都沒人開發一個事故發生時能有個警告的伸縮桿馬上可以往上升,讓後面遠點的車也看到前面有事故,三腳錐放地上他們是看得到嗎?因為現在台灣 “ 青目猴 ” 很多,等他們看到都已經要撞上了,更何況是晚上發生事故,高速公路只有交流道週圍有路燈,其他地方都 “ 暗懵懵 ” ~
@@Wu05 我覺得你這個想法滿好的
是不是可以討論各路段每幾公尺設立緊急按鈕,意外發生時路邊按下後可以在路邊閃大型警示燈?或是遠處看板提醒前方有意外,避免追撞。
一輛車就停在路中間閃雙黃燈了也可以撞下去,這種人就算路邊閃警示燈一樣不會看。
晚上需要有警車在就不會撞了, 因警車燈非常明顯,白天就沒有用,一樣撞,警察被撞死。
通常警廣會講,幾公里內側或外側有事故發生或塞車,如果剛好在自己接下來要走的路時,就會特別注意。所以我都建議用路人多聽警廣,多提供情報做好事,少聽自己的音樂。
@@楓-g2t 問題是跟著後面車子已來不及,通知時已是事後。一般事故後發生塞車時,就不會再撞。不是大霧天氣,不會超過10台車追撞。
交通部無作為,行人穿越道禮讓行人,不知道死掉多少行人才認真執行
雪隧那輛白色車的駕駛眼睛是怎麼了!是開多快能讓他沒看到有人站在旁邊揮手、前面的車在閃燈,竟可以直接這樣撞上!?
駕訓班沒教的事,可憐阿一堆駕駛被灌輸的概念就是,車禍後不能移動現場,要等警察來量,量完才能移車
其實有行車記錄器佐證就能移動...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就要感謝腳痛部的不宣導不作為
幾年前就開始有看到宣導片了只是大部份人不管年輕還老,停留在錯誤資訊裡每次看到沒傷亡的事故不移車的100% 多嘴和他們講了也沒人信
在高速公路上小貨車龜速行駛。汽車上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怎麼會變成慢慢開車一般貨車前檔玻璃都是送貨單一邊開車一邊整理或單在高速公路上面一定會遭到後方車輛追撞
沒錯,那台小貨車看起來就是莫名其妙的龜速!速差過大才導致危險!
國道上發生車禍,可以的話,應該盡量把車子開到路肩吧?畢竟生命安全比肇事責任重要。且肇事責任有行車記錄器可以釐清。
身在台灣的駕駛 人人自危阿 ... 台灣落後的法律跟執法單位及之後上法院會遇到的結果 是不爭的事實.
確實
Dont worry Taiwanese are rich and friendly they will pay u what u ask
要拿警告⚠️到100公尺外。也有可能被撞死
在台灣國道請把可能去掉
每年在高速公路被撞死的行人大約死十個左右呀 都是車禍下車的
要發明自動遙控三角錐阿
第一部的真是大膽....敢在國道上討論事故現場還算有路燈,如果沒路燈的情況還這樣漫不經心肯定會出事
那麼大的車子都看不到的人你說他會看到地上的三角錐...我想讓交通部長來示範,我們很快就能換部長
汽車在國道一直發生車禍,交通部是不是應該禁止汽車上國道了阿?? 台灣真的太多人駕照都不知道怎麼考的,基本的事故後處理都不會,四輪逼車仔也一堆,要不要外側車道禁行汽車,汽車要右轉都待轉好了
Sb言論
我還真看過汽車停待轉區待轉...厲害了我的鬼島
事故事那麼大台都在撞了,放三角錐就能防止???
第一台小貨車閃開了 表示是第二台車技術差 或者 沒在看路 !
高速開久了,精神不是很好真的反應不過來,有在看路也是一樣,何況還是晚上
知道為什麼規定要一百公尺嗎? 就是不讓你成功擺放,讓你成功放了還怎麼卸責
😂😂😂確實😂😂😂
就算成功擺放還有一定機率直接被車撞死,厲害了鬼島交通部優秀規定
逼車就需要嚴格執行逮捕及處罰,永久吊銷駕照永不得請領及考照,這種逼車行為已顯現駕駛人不適合駕駛車輛,若持有器具或武器威脅受害者,就要依刑法移送地檢署偵辦,以恐嚇罪、社維法處理。法律的制定與執行,是依照社會結構、社會狀況,不是依照學校教堂上老師的天方夜譚、信口開河,這樣的社會只會越來越混亂、不安全,我們可以回想看看過去有這麼多這類狀況嗎?
隧道內手動作錯誤, 如同指示駕駛快速通過
那一看就知道沒在看 看到前方雙黃燈傻子也知道要慢下來 直接撞上去就是根本沒在看路
國道觀感真好
惹錯人, (通勤者之歌)不好惹
人家是二輪大爺耶! 還不趕緊開放上國道, 學長的18輪等很久了 笑~
敢與警察鬥法
鬼島老猴子很多,而且這種老猴子開車騎車都一樣沒素質剛好惹到懂法又會檢舉就直接吃罰單超爽der😂
@@JJames819學長已經先把自以為鐵包肉的四輪自小客壓扁了😂😂😂😂如此危險我建議國道禁止學長以外的交通工具上去這樣才能保四輪安全😂😂😂😂😂😂😂😂
好可怕,國道如果車禍絕對要馬上開到路肩,國道有攝影機真的不要擔心造勢責任的問題。
拍的好清楚~!是從那邊拍來的影片啊?
如果從車上持棍棒或是判定具有一定危險性的物品對他人造成威脅,平常此物品不違法沒錯(如球棒),但在影片內的狀況應該要有罪責吧..在這種狀況下的球棒應該要被當作具有殺傷性的武器來做處罰才妥當
個人覺得連三角錐都不要擺了 能開的話直接到旁邊 處理 再說 至少先保住性命
逼車那段還可以多加提告公然侮辱了,那句靠杯啊就能成立了
高速公路車禍是要趕快移到路肩,然後再後方100公尺擺三角錐,之後報警等警方來
千萬別在國道下車太危險了,車子還能動就開去路肩
難道下車走路去後面放三角錐途中不會很危險嗎?不是更容易被撞?
規定的沒辦法,可以的話當然最好是下交流道再處理…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壞人都是最美的
好療癒
駕照其實應該吊銷2年起跳😢
哈哈這些車可以上國道哦😊
該禁的裝置不禁,懶的人不想開車就別開,要開又開輔助,真是想死也別害人
台灣人很熱情,聽到喇叭聲就會熱情爆錶。
不要這邊說了台灣就是有很多不尊重交通規則劫後在那邊罵別人,這種人真不知道應該怎麼活著
我覺得 三角錐 應該採用大型設計 擺放幾公尺 反而沒那麼重要
有道理,不過還是不能太近
這個大不大應該沒什麼關係,是放的太近好嗎高速公路的要施工放一堆警示牌和大型的跑馬燈加防撞車還不是一樣撞下去
轉彎的地方看不到,所以要放在後方遠一點。裝警車燈就會減速了,但違法
擺放警示標誌的問題 我有稍微查了一下 規定上是需要放蠻遠的 但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放愈遠 人愈危險 另一個問題是 未擺放或未正確擺放 發生事故 好像有肇責問題 (影片2:03 處有提到刑責問題 有時間再查)
@@路坦尼歐-g9z 這種不專心駕駛的影片 本身也有看過不少 用聲音警示方式可能才有效果!!
超療愈🥳🥳🥳
1:00剪片剪的很差,看不到CC撞上來的速度
台灣最美的風景就是人!
沒長眼睛的都可以任意上國道,真是好棒棒
重機上國道腳痛部:嚴抓嚴查!絕不寬待!雞腿三寶開四輪上國道一樣是腳痛部:駕駛個人行為,謝謝指教😂
車後100公尺放標示這根本是死亡之路應該提倡有行車記錄器的情況下可以下最近的交流道直接去警局報案還有隧道內那個追撞的才是全責他逆向了
危險時刻,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
防撞車都直接撞了,你要肉身往後跑十秒去放牌子,死更快吧
交通法規每年都在改,誰會一條條去記? 交通部在執行上就有疏失
國道緩撞車停在內線似乎也沒有放警告標示,難怪緩撞車被撞時有所聞
Toyota的每日節目😆😆😆💩💩🦙🦙
這個速度是要怎麼肉身往後走100公尺...兩台車直接停路肩感覺更合理
白車沒感覺前面有車嗎?至少有雙黃燈亮著。還是習慣貼尾開車?如果有保持安全距離習慣,應該可以避免
三角錐擺放不對直接被收掉了
新聞不要再傳達錯誤的知識了,在高速公路往後走一百公尺放三角錐?車這麼大都會撞了,人會安全?
怎麼會叫人 拿三角錐放遠一點啊....,你是不要命了是不是
第一個事故,三角警示牌/放太近了,另外就是第二次追撞的車是Toyota,那台本身有AEB自動煞停輔助系統,結果根本沒路用,很多車都標榜自動煞停真的都是裝好看的嗎?突發緊急狀況實際需要這系統發揮功效時卻完全沒有用,幹什麼勒...
符合預期
最大的問題是兩人站在車頭討論了2-3分鐘!!!!
危機意識都要加強!
驚悚 然後呢台灣人永遠學不乖意識低 認知差 又愛責怪遇到車禍總是議論紛紛過很久才擺三角錐 三角錐擺放距離欠佳、人員無受傷未立即拍照紀錄後移至路邊避車彎處 +加上台灣人的「優良」駕駛,因平時沒有保持安全車距總是愛貼著前車屁股的駕駛習慣,最後一秒才發現障礙物要閃躲,總總因素沒有一個是吻合一位合法駕駛人該有的行為,發生事故過沒幾個月就忘記的心態總總跡象都顯示台灣人民的思想、素養嚴重落後於國際再加上政府對於駕駛人考照嚴格程度可以說是完全沒有在嚴格,這樣發生事故還會很意外嗎?
可惜…
他先撞了前車,呆了幾分鐘放警示牌,還懶得走遠一點,再害兩輛車撞上……..拜託調銷他駕照吧!不要出來害人!
隔熱紙很黑,跟本沒注意到路旁有人揮手提醒!
這種無關緊要的人應該都是自私 遇到問題後都是別人的錯
觀感良好
隧道裡 小貨車已打燈警示 後車沒注意到 未減速 撞上去了
自動駕駛會看三角錐停下來嗎 = =? 總覺得第2個影片後面那台直接撞下去是自動駕駛,正常人看到一定是閃過
監視器真清楚
有三角標重要, 有帶眼和腦更重要
高、快速道路上事故,車能動就移到路邊,再放警示。
真的恐怖
1:01 是用了自動導亡智障駕駛系統嗎?
❤ 老司機 開 自小客 估計有70、80萬公里之譜,【從來不敢】在【故障的時候停在路中間】;一定要【趁車子還能滑行的時候 滑到路肩】。~ 也因此能夠 活到現在 分享經驗。❤【車禍發生後下車查看時,被後車追撞】事件常常發生,新聞也多有報導,【眾多用路人卻天真以為 跟自己無關】。 ~ 自己付出的學費 永遠最貴。
法規不改,也會害死人!為甚麼不小心開到路肩,再下車處理呢?
高速公路100公尺一定是要用生命去換, 我在74號50公尺放三個三角椎是抱著必死的決心要保護家人, 結果是三個都被撞翻, 幸虧拖吊車來了!
2:50 亂鳴喇叭
很多人只會開車 都不知道故障三角錐放在車子哪裡 車禍了 下車只會對方討論對錯 不是先拿故障三角錐放在100m後面
騎機車者自己有問題!以後是道路終結者👿😈💩💩
真的在晚上 人是最不容易看到的!車子那麼大台還有閃燈都能撞 人走過來是要嚇死誰啊….這套sop 真的要檢討和強力宣導小時候就看休息站用影片動畫來模擬擺放可是我們面對的是現實啊一排車子+學長你要我們走天堂路喔😅
車子那麼大一台停在那都能直直給你撞下去,你往後走去放三角錐就是在叫他撞你
這種事情我遇過一次我是被超車然後逼他一聲 他不爽逼我車 直接拿鐵棒下車攻擊我當下我二話不說直接開打 對方被我打到在地 警察看誰對誰錯 結果是先動手錯最多但是對面還告我傷害 有夠好笑的是 打輸別人還敢告
高速公路施工也不放警示牌,就直接停一台防撞車,意思是一樣的
唉最後那個開皮卡車的真的…不知道怎麼說讓我們台灣人的臉都丟光了
很多人都只顧自己。在意小事忽略危險
在國道往後退幾十公尺放三角錐?認真的嗎?
警告標示是要提醒用路人,有人指揮比三角牌還大都看不到了,區區矮小的三角牌能看到?都在看車上的電影螢幕跟手機,就算立個廣告看版依然撞上去啦!說的好似有三角板就不會有事了
我覺得是不是統一加裝特殊顏色的閃燈會比較好
下來要吵架是國道就要先擺好安全錐不是誰先吵先贏😮
車輛停止 雙黃燈也打 那些追撞的駕駛 是把眼睛放在後腦槽嗎? 這麼明顯還有辦法撞上去 ?!
這種該要求事故車賠償!
我認為只要是上高速公路都應該要加裝行車紀錄器.........發生車禍就以雙方行車紀錄器來判斷雙方肇責 停在高速公路上每年被撞死超過十人 還擺三角錐 想沒命嗎? 就算移開車輛到旁邊也不算肇逃 擺三角錐是有病嗎?
你看看第二則那個未擺放三角錐被以過失致死移送法辦的司機...看來不搏命不行
沒擺事故三腳錐?交通錐嗎?
現在車子都有防撞系統, NCC?
台灣每年車禍死傷人數那麼多,結果我們的國民遇到車禍一樣沒有健全的SOP
被說用雞腿換駕照,真的有點汙辱雞腿了,雞腿至少能吃
雞腿至少能獲得營養,他們都在做沒營養的事情
現在人類都沒有天敵了,沒車禍人口數量太多對地球反而很危險
腳痛部那個米蟲單位害得
They are very rich money can settled
@@VirgoTw_1990除了那個米蟲,更多的還是路上傻子太多,一天出門回家可以遇到多少違規?數數看
講得很簡單,實際上很難執行。
警告標誌正確來說要放在事故點後方100公尺,成人全速跑百米也要15秒左右,這期間很難不被迎面而來的車撞上!
總比不擺好
@@圓方拆圖實業社 那你先去馬路上迎著車流跑100公尺看看!
看到車子一直來 根本不可能放100公尺
有些人就特別會用嘴說,或者他認為的100公尺只是往後走十步😂
@@圓方拆圖實業社 好奇你有放過嗎?
敢肉身拿著三角錐在國道上走10秒鐘需要很大的勇氣
討論區一堆搞笑的,連這個影片也是..,在高速公路下車擺三角錐?一堆自動駕駛連防撞車都敢撞了,你認為三角錐能幹嘛?正確觀念是只要車還能開千萬別停下來,滑到路肩或是直接下交流道報警,都不算肇事逃逸
拍下照片开到边上,人走到安全区域比如围栏外就好,这些人就是把马路当自己家,说白了没人会心疼这些人
如果心疼这些人的话,那我们这样假设。假设别人事故了就不走,自己开车后面撞上去,要么撞对方要么自己出事要么一起出事,害人害己
真的 亂教導
國道車禍跟一般道路完全不一樣
之前遇過,被後面撞,路肩還可以通行,停下來非常危險,現在開跟車的都很多,後來好心的拖吊業者檔在後面,叫我們趕快拍照和對方下交流道到交通隊坐筆錄就可以
結果下一個人看了這則新聞後,拿三角標誌要去100公尺後放,結果被後面來車撞死。
不要編故事了 !
現在這麼多車開acc,撞死真的不稀奇
100公尺放標誌本意是正確的,但實際很危險,新聞裡對這件事的敘述本身即充滿矛盾,不斷表示車流龐大危險,但又一直強調未放標誌,那人移動100公尺的過程不會危險嗎?這個事情請問幾十年來政府有想過嗎?還是不用管反正是車禍的事不關大官的事,只要沒放就能拿來大家打官司分擔責任,讓民眾自己爭就好?然後大貨車跟黑車就是不長眼
100公尺 十分不合理
確實!但不過60公尺吧我覺得 但也是危險 所以到底要怎麼放🥲
是要靠邊停車,再到後方放警告標誌好嗎...
又不是車子一直停在原車道,那樣當然危險啊🙄
個人認為國道車禍只要沒受傷,就是下交流道再報警。
只要不扯到肇逃,保險理賠那都其次了,停在國道很大機率就是斷手斷腳或去天堂。
我很好奇,與其檢討警告標示不放遠,難道不思考一下行人在高速走路安全嗎這問題,這兩完全就很矛盾吧,而且不長眼的就是不長眼。
但是事故的肇因確實是警告標準設置的距離不足
@@chenyu橙 我覺得擺個手電筒還比較實際點,至少"有在看路的人"眼睛對光源會有反應
@@chenyu橙 所以我才認為你如何在高速公路上安全行走一百米放置警告標示才是問題根本阿。
不足,想一下為什麼會不足?
因為大家都知道高速上面車很快,所以下意識的不會離自己的車子太遠,而大多數二次事故也都是這樣子產生的。
好比影片他們的位子是在中間而不是車道旁的時候,又更難以行人逆向的方式去岸置標牌。
施工單位放置三角錐也都是順向逐一放置,還有車子掩護,而要求事故車想辦法以行人逆向去完成,我想本身就有難度和高風險。
到時候的警示標誌可能就不是標示,而是行人的屍塊了。
@@chenyueh569 拿著衣服走路肩 邊走邊揮動 同時注意來車 警示標誌至少要兩個 各放在約六十跟一百二十公尺 第一個是準備讓不帶眼睛開車的人撞的 撞了之後 他才會醒來注意到第二個 因為所有追撞都是撞了之後人才會醒來(或者死了) 所以準備至少兩個就是先讓他撞醒!
有能力走那麼遠去放警示牌,表示不嚴重,有紀錄器的直接開到路邊等處理就好,警示牌是在路肩走過去放的
危險的是駕駛人的行為而不是車種
但交通部卻認為危險的機車駕駛握上方向盤就會變成聖人不違規
在台灣,只要輪子數量對了,上路就是高大尚。
輪數對了上高速就得死
你們還是搞不清楚,單純是為了選票,民進黨一直以來的策略都是選票優先,比起開放可能大量掉選票倒不如維持現狀能拖就拖,所以哪怕法律都通過了還是靠著交通部擋下來,就跟當初同婚法案一樣,只要沒被逼到最後都是不會去動那一步
@@sayoonara65不用針對民進黨,哪個黨上來都不敢動
@@j1212588 既然把法律定出來了,就代表評估已經過了就該通過,那民進黨就該放行,不然就把法律刪掉,我管你什麼黨,現在誰執政就該針對誰,難不成都不進步啊,你這種樣子跟中國小粉紅挺像的,玻璃心難怪不會進步,政府本來就該跟人民一直溝通,假如要上國道需要怎樣反對方才會答應,哪像現在八年過去了連個屁都沒討論,就放著已經過的法律在那邊
我一直很好奇~這種沒路肩沒安全島可以走的地方~要怎麼走回頭100公尺放警示標誌??
規定就是規定,辦不到出了事就是你負責...
辦到了出了事也是你負責...
不知哪個白癡規定的 真的照做就是送命的sb
沒人受傷的話,不可以讓車子在路中影響交通
靠邊走不會嗎?
車後100公尺要放三角錐,在往車後走的路上好像就很安全一樣?
車子這麼大一台就會被撞了 更何況人!?
第一部影片三角錐只有擺10M固然有錯,但若是離開車走遠到100M或50M,很難講是不是也會被車撞倒
真的... 想那個畫面像走在鋼索上
要準備三個三角錐,採取逐步推進法,每10公尺設下一個,三個放妥後,回頭拿第一個再推進
@@張哲瑋-w7y沒錯!
如果你還有危機意識 三角錐別放了 趕快 開到路肩 才是100分
放完三角錐就碰 很多被撞死就是這樣來的 車能動就先拍下當下照片再移動車子至路肩以防發生二次追撞
其實現在大家都有裝行車記錄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最好先移到路肩去,再放三角架
尤其晚上昏暗,更應該如此做
這種才是台灣之光,外國要多知道
人人打棒球
鬼島交通素質就跟鬼島腳痛部一樣
上樑不正下樑歪😂
@@VirgoTw_1990民智未開才會選這些人上位啊😂 我們是民主國家
比起放三角標誌,是不是每台車自備閃光警笛,車子若在國道故障,警笛有光+聲音的警示,效果會比自己手動下車三角標誌更安全
這個問題我想好幾年了!想說為何都沒人開發一個事故發生時能有個警告的伸縮桿馬上可以往上升,讓後面遠點的車也看到前面有事故,三腳錐放地上他們是看得到嗎?因為現在台灣 “ 青目猴 ” 很多,等他們看到都已經要撞上了,更何況是晚上發生事故,高速公路只有交流道週圍有路燈,其他地方都 “ 暗懵懵 ” ~
@@Wu05 我覺得你這個想法滿好的
是不是可以討論各路段每幾公尺設立緊急按鈕,意外發生時路邊按下後可以在路邊閃大型警示燈?或是遠處看板提醒前方有意外,避免追撞。
一輛車就停在路中間閃雙黃燈了也可以撞下去,這種人就算路邊閃警示燈一樣不會看。
晚上需要有警車在就不會撞了, 因警車燈非常明顯,白天就沒有用,一樣撞,警察被撞死。
通常警廣會講,幾公里內側或外側有事故發生或塞車,如果剛好在自己接下來要走的路時,就會特別注意。
所以我都建議用路人多聽警廣,多提供情報做好事,少聽自己的音樂。
@@楓-g2t 問題是跟著後面車子已來不及,通知時已是事後。一般事故後發生塞車時,就不會再撞。不是大霧天氣,不會超過10台車追撞。
交通部無作為,行人穿越道禮讓行人,不知道死掉多少行人才認真執行
雪隧那輛白色車的駕駛眼睛是怎麼了!
是開多快能讓他沒看到有人站在旁邊揮手、前面的車在閃燈,竟可以直接這樣撞上!?
駕訓班沒教的事,可憐阿
一堆駕駛被灌輸的概念就是,
車禍後不能移動現場,要等警察來量,
量完才能移車
其實有行車記錄器佐證就能移動...
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
就要感謝腳痛部的不宣導不作為
幾年前就開始有看到宣導片了
只是大部份人不管年輕還老,停留在錯誤資訊裡
每次看到沒傷亡的事故不移車的100%
多嘴和他們講了也沒人信
在高速公路上小貨車龜速行駛。汽車上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怎麼會變成慢慢開車一般貨車前檔玻璃都是送貨單一邊開車一邊整理或單在高速公路上面一定會遭到後方車輛追撞
沒錯,那台小貨車看起來就是莫名其妙的龜速!速差過大才導致危險!
國道上發生車禍,可以的話,應該盡量把車子開到路肩吧?畢竟生命安全比肇事責任重要。且肇事責任有行車記錄器可以釐清。
身在台灣的駕駛 人人自危阿 ... 台灣落後的法律跟執法單位及之後上法院會遇到的結果 是不爭的事實.
確實
Dont worry Taiwanese are rich and friendly they will pay u what u ask
要拿警告⚠️到100公尺外。也有可能被撞死
在台灣國道請把可能去掉
每年在高速公路被撞死的行人大約死十個左右呀 都是車禍下車的
要發明自動遙控三角錐阿
第一部的真是大膽....敢在國道上討論事故
現場還算有路燈,如果沒路燈的情況還這樣漫不經心肯定會出事
那麼大的車子都看不到的人你說他會看到地上的三角錐...我想讓交通部長來示範,我們很快就能換部長
汽車在國道一直發生車禍,交通部是不是應該禁止汽車上國道了阿?? 台灣真的太多人駕照都不知道怎麼考的,基本的事故後處理都不會,四輪逼車仔也一堆,要不要外側車道禁行汽車,汽車要右轉都待轉好了
Sb言論
我還真看過汽車停待轉區待轉...
厲害了我的鬼島
事故事那麼大台都在撞了,放三角錐就能防止???
第一台小貨車閃開了 表示是第二台車技術差 或者 沒在看路 !
高速開久了,精神不是很好真的反應不過來,有在看路也是一樣,何況還是晚上
知道為什麼規定要一百公尺嗎? 就是不讓你成功擺放,讓你成功放了還怎麼卸責
😂😂😂確實😂😂😂
就算成功擺放還有一定機率直接被車撞死,厲害了鬼島交通部優秀規定
逼車就需要嚴格執行逮捕及處罰,永久吊銷駕照永不得請領及考照,這種逼車行為已顯現駕駛人不適合駕駛車輛,若持有器具或武器威脅受害者,就要依刑法移送地檢署偵辦,以恐嚇罪、社維法處理。法律的制定與執行,是依照社會結構、社會狀況,不是依照學校教堂上老師的天方夜譚、信口開河,這樣的社會只會越來越混亂、不安全,我們可以回想看看過去有這麼多這類狀況嗎?
隧道內手動作錯誤, 如同指示駕駛快速通過
那一看就知道沒在看 看到前方雙黃燈傻子也知道要慢下來 直接撞上去就是根本沒在看路
國道觀感真好
惹錯人, (通勤者之歌)不好惹
人家是二輪大爺耶! 還不趕緊開放上國道, 學長的18輪等很久了 笑~
敢與警察鬥法
鬼島老猴子很多,而且這種老猴子開車騎車都一樣沒素質
剛好惹到懂法又會檢舉就直接吃罰單
超爽der😂
@@JJames819
學長已經先把自以為鐵包肉的四輪自小客壓扁了
😂😂😂😂
如此危險我建議國道禁止學長以外的交通工具上去
這樣才能保四輪安全😂😂😂😂
😂😂😂😂
好可怕,國道如果車禍絕對要馬上開到路肩,國道有攝影機真的不要擔心造勢責任的問題。
拍的好清楚~!是從那邊拍來的影片啊?
如果從車上持棍棒或是判定具有一定危險性的物品對他人造成威脅,平常此物品不違法沒錯(如球棒),但在影片內的狀況應該要有罪責吧..
在這種狀況下的球棒應該要被當作具有殺傷性的武器來做處罰才妥當
個人覺得連三角錐都不要擺了 能開的話直接到旁邊 處理 再說 至少先保住性命
逼車那段還可以多加提告公然侮辱了,那句靠杯啊就能成立了
高速公路車禍是要趕快移到路肩,然後再後方100公尺擺三角錐,之後報警等警方來
千萬別在國道下車太危險了,車子還能動就開去路肩
難道下車走路去後面放三角錐途中不會很危險嗎?不是更容易被撞?
規定的沒辦法,可以的話當然最好是下交流道再處理…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壞人都是最美的
好療癒
駕照其實應該吊銷2年起跳😢
哈哈這些車可以上國道哦😊
該禁的裝置不禁,懶的人不想開車就別開,要開又開輔助,真是想死也別害人
台灣人很熱情,聽到喇叭聲就會熱情爆錶。
不要這邊說了台灣就是有很多不尊重交通規則劫後在那邊罵別人,這種人真不知道應該怎麼活著
我覺得 三角錐 應該採用大型設計 擺放幾公尺 反而沒那麼重要
有道理,不過還是不能太近
這個大不大應該沒什麼關係,是放的太近好嗎
高速公路的要施工放一堆警示牌和大型的跑馬燈加防撞車還不是一樣撞下去
轉彎的地方看不到,所以要放在後方遠一點。裝警車燈就會減速了,但違法
擺放警示標誌的問題 我有稍微查了一下 規定上是需要放蠻遠的 但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放愈遠 人愈危險 另一個問題是 未擺放或未正確擺放 發生事故 好像有肇責問題 (影片2:03 處有提到刑責問題 有時間再查)
@@路坦尼歐-g9z 這種不專心駕駛的影片 本身也有看過不少 用聲音警示方式可能才有效果!!
超療愈🥳🥳🥳
1:00剪片剪的很差,看不到CC撞上來的速度
台灣最美的風景就是人!
沒長眼睛的都可以任意上國道,真是好棒棒
重機上國道
腳痛部:嚴抓嚴查!絕不寬待!
雞腿三寶開四輪上國道
一樣是腳痛部:駕駛個人行為,謝謝指教😂
車後100公尺放標示
這根本是死亡之路
應該提倡
有行車記錄器的情況下
可以下最近的交流道
直接去警局報案
還有隧道內那個
追撞的才是全責
他逆向了
危險時刻,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
防撞車都直接撞了,你要肉身往後跑十秒去放牌子,死更快吧
交通法規每年都在改,誰會一條條去記? 交通部在執行上就有疏失
國道緩撞車停在內線似乎也沒有放警告標示,難怪緩撞車被撞時有所聞
Toyota的每日節目😆😆😆💩💩🦙🦙
這個速度是要怎麼肉身往後走100公尺...兩台車直接停路肩感覺更合理
白車沒感覺前面有車嗎?至少有雙黃燈亮著。還是習慣貼尾開車?如果有保持安全距離習慣,應該可以避免
三角錐擺放不對直接被收掉了
新聞不要再傳達錯誤的知識了,在高速公路往後走一百公尺放三角錐?車這麼大都會撞了,人會安全?
怎麼會叫人 拿三角錐放遠一點啊....,你是不要命了是不是
第一個事故,三角警示牌/放太近了,另外就是第二次追撞的車是Toyota,那台本身有AEB自動煞停輔助系統,結果根本沒路用,很多車都標榜自動煞停真的都是裝好看的嗎?突發緊急狀況實際需要這系統發揮功效時卻完全沒有用,幹什麼勒...
符合預期
最大的問題是兩人站在車頭討論了2-3分鐘!!!!
危機意識都要加強!
驚悚 然後呢
台灣人永遠學不乖
意識低 認知差 又愛責怪
遇到車禍總是議論紛紛
過很久才擺三角錐 三角錐擺放距離欠佳、人員無受傷未立即拍照紀錄後移至路邊避車彎處 +加上台灣人的「優良」駕駛,因平時沒有保持安全車距總是愛貼著前車屁股的駕駛習慣,最後一秒才發現障礙物要閃躲,總總因素沒有一個是吻合一位合法駕駛人該有的行為,發生事故過沒幾個月就忘記的心態
總總跡象都顯示台灣人民的思想、素養嚴重落後於國際再加上政府對於駕駛人考照嚴格程度可以說是完全沒有在嚴格,這樣發生事故還會很意外嗎?
可惜…
他先撞了前車,呆了幾分鐘放警示牌,還懶得走遠一點,再害兩輛車撞上……..拜託調銷他駕照吧!不要出來害人!
隔熱紙很黑,跟本沒注意到路旁有人揮手提醒!
這種無關緊要的人
應該都是自私
遇到問題後
都是別人的錯
觀感良好
隧道裡 小貨車已打燈警示 後車沒注意到 未減速 撞上去了
自動駕駛會看三角錐停下來嗎 = =? 總覺得第2個影片後面那台直接撞下去是自動駕駛,正常人看到一定是閃過
監視器真清楚
有三角標重要, 有帶眼和腦更重要
高、快速道路上事故,車能動就移到路邊,再放警示。
真的恐怖
1:01 是用了自動導亡智障駕駛系統嗎?
❤ 老司機 開 自小客 估計有70、80萬公里之譜,【從來不敢】在【故障的時候停在路中間】;一定要【趁車子還能滑行的時候 滑到路肩】。~ 也因此能夠 活到現在 分享經驗。
❤【車禍發生後下車查看時,被後車追撞】事件常常發生,新聞也多有報導,【眾多用路人卻天真以為 跟自己無關】。 ~ 自己付出的學費 永遠最貴。
法規不改,也會害死人!為甚麼不小心開到路肩,再下車處理呢?
高速公路100公尺一定是要用生命去換, 我在74號50公尺放三個三角椎是抱著必死的決心要保護家人, 結果是三個都被撞翻, 幸虧拖吊車來了!
2:50 亂鳴喇叭
很多人只會開車 都不知道故障三角錐放在車子哪裡 車禍了 下車只會對方討論對錯 不是先拿故障三角錐放在100m後面
騎機車者自己有問題!以後是道路終結者👿😈💩💩
真的在晚上 人是最不容易看到的!
車子那麼大台還有閃燈都能撞 人走過來是要嚇死誰啊….
這套sop 真的要檢討和強力宣導
小時候就看休息站用影片動畫來模擬擺放
可是我們面對的是現實啊
一排車子+學長你要我們走天堂路喔😅
車子那麼大一台停在那都能直直給你撞下去,你往後走去放三角錐就是在叫他撞你
這種事情我遇過一次我是被超車然後逼他一聲 他不爽逼我車 直接拿鐵棒下車攻擊我
當下我二話不說直接開打 對方被我打到在地 警察看誰對誰錯 結果是先動手錯最多
但是對面還告我傷害 有夠好笑的是 打輸別人還敢告
高速公路施工也不放警示牌,就直接停一台防撞車,意思是一樣的
唉最後那個開皮卡車的真的…不知道怎麼說讓我們台灣人的臉都丟光了
很多人都只顧自己。在意小事忽略危險
在國道往後退幾十公尺放三角錐?認真的嗎?
警告標示是要提醒用路人,有人指揮比三角牌還大都看不到了,區區矮小的三角牌能看到?都在看車上的電影螢幕跟手機,就算立個廣告看版依然撞上去啦!說的好似有三角板就不會有事了
我覺得是不是統一加裝特殊顏色的閃燈會比較好
下來要吵架是國道
就要先擺好安全錐
不是誰先吵先贏😮
車輛停止 雙黃燈也打 那些追撞的駕駛 是把眼睛放在後腦槽嗎? 這麼明顯還有辦法撞上去 ?!
這種該要求事故車賠償!
我認為只要是上高速公路都應該要加裝行車紀錄器.........發生車禍就以雙方行車紀錄器來判斷雙方肇責 停在高速公路上每年被撞死超過十人 還擺三角錐 想沒命嗎? 就算移開車輛到旁邊也不算肇逃 擺三角錐是有病嗎?
你看看第二則那個未擺放三角錐被以過失致死移送法辦的司機...看來不搏命不行
沒擺事故三腳錐?交通錐嗎?
現在車子都有防撞系統, 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