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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就很難判死!現在更是變像廢死,這樣的方式不但曠日廢時浪費社會成本,更是加深被害者及家屬痛苦和折磨,完全沒有顧慮被害者及家屬人權!
鄭捷晚兩年再辦案 可能真的能到現在還活得好好的...... 廢死真的是這一生聽過最荒唐的事情 受害人不是人 兇手才是人 我的天
真的,鄭捷死的冤啊。
@@kurisumakise4388哇靠我聽過最蠢最不尊重受害人的言論,能厚顏無恥到這種地步也是很厲害,不然就是你根本不懂還嘴砲真可憐鍵盤俠
公視雖然幫忙洗地,但是至少有把一個一致決問題解釋清楚。但,這個是司法部長或是公視說了算的嗎?而不需要修改釋憲結果的版本嗎?到時候後續引用的時候又說這東西不是前任司法部長怎麼說怎麼算,都要依照大法官釋憲結果來做。第二點,比較偏向法律的立委都有提出各類型疑慮,包含吳宗憲立委提出的,只要非常上訴後羈押12個月,沒有判死就會被放出來到社會上。監控的綠營大老金主都能逃出台灣,這麼相信死刑犯不會再出來多殺幾個人?最後還是希望,這些人能放到台南歸化啦QQ"...各人造業各人擔我也很懶得跟綠共多說什麼...
這是我的猜想 廢死團體跟政治正確團體 背後都有財閥在操控 只要讓財閥滿意 執行者就有好處可拿所以國民兩黨 都未放棄走向廢死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你若經我苦,未必有我善
結果廢死跟反廢死都不滿,又繼續吵得沒完沒了,大法官根本沒有解決問題,基本人權的事情,一般民眾就是要簡單的答案。這國家有權力者用法條在操弄這社會,一個事情搞得越不清不楚,越容易產生衝突,不是常識嗎...
判決寫各級法院都要一致決,由於死刑上不可能1、2審就定讞,如果說照司法院所說的是只有第三審都要一致決,那大法官應該直接說第三審,或是說終審法院要一致決,而不是寫各級法院,因此大法官原意就是要各級法院,現在出了包,司法院想要圓回來而已,我覺得大法官應該要自己出來解釋一下。
判不判死,是各個案件法官的心證和決定,也是各個法官有沒有勇氣魄力的問題。釋憲判決已出,執政者對於合憲即可執行的死刑定讞判決,應該明快執行。
有期徒刑都有嚇阻力了,廢死團體說死刑沒有嚇阻力根本毫無邏輯,而且就算死刑的嚇阻力跟有期徒刑一樣高,光是能夠防止再犯以及給予被害者家屬公道這兩點,就是有期徒刑完全做不到的,反對廢除死刑。
死刑沒有嚇阻力是指以國外研究在廢死後犯罪率未明顯增加,要嘴先查清楚🤡
違法剝奪他人的所有人權的人,本身就沒資格享有人權.
死刑規定涵蓋,一是對侵害人民的普通刑事犯罪,一是對危害統治權的犯罪(例如內亂外患與涉及軍事指揮,甚至連貪污都可能被處死刑等)。為何這些嚷廢死的咖,焦點總是聚集在“廢除”保護人民的普通刑法?而非檢討針對維護統治權設計的刑罰死刑(是否過嚴苛,不合比例)?感覺這些人很虛偽。
請大法官將這37名死刑犯認養回去養
某聯盟真的得了便宜還賣乖 看了好噁
國家可以殺人的理由很簡單,因爲絕大多數國民希望國家可以殺人。(壓倒性多數國民希望的話,修憲甚至革命都可能了,何況只是區區殺人)生命權不是上天賜予的,它的根本來源是因為人不想被殺才達成的共識和協定,簡單說就是「我不去殺你,你也不要來殺我。」但是如果是對會去殺人的人,會想將其排除在協定之外是理所當然的。
同意。所謂慎刑應該是盡可能謹慎降低冤案(雖然現實中幾乎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確),確實按照罪行量刑,而非一味強調重刑犯的生命權。
難怪黑道越來越囂張有大法官挺問國家為什麼可以殺人? 你怎麼不去問死刑犯為什麼可以殺人
台灣真的保障各種言論自由,包含你這種法盲的北七言論。
如果非常上訴檢察官申請羈押沒過,我真的就要笑死了,而且如果改判無期其實有幾個犯人也可以申請假釋了,還希望法務部體諒民眾安全
所以被害人人權在哪?這麼在乎畜生的人權?講個笑話我們是民主國家,七成以上民意不同意的法案,卻可以通過,我們還敢自稱民主國家?笑死人。😂😂😂
不喜歡你可以去對岸
可以說明一下死刑保障了受害者什麼人權?
降低下一個被害者出現的機率
@@廖師賢-r1q 被害者被無情殺害,活下去的權利都沒有了,這個國家卻在擔心加害人的人權?還是要把所有的人民都變成加害人,大家一起相愛相殺?反正也不會死刑?
公視👍👍👍👍👍👍
如果我們認為生命權很高,那可以用來解釋死刑的憲法法庭為何不需要一致決?
這群人淪為黨國的鷹犬為台灣製造更大的麻煩
廢死就是漠視被害者的人權並持續對被害者親人造成2次傷害, 完全無法認同. 聽了一大半都是為了加害者的人權做考量的修法原則, 最不能接受的是竟然還想建立加害人回歸社會的可能性, 卻沒有提及若回歸後的完善配套, 要知道殺人者回歸社會首先要面對的就是家鄉的歧視&人民反彈, 再來他們又要如何在社會上謀生或被監控? 若無法做到上述因應, 他們的回歸只會走回頭路而已.
如今以選定未來總統候選人與監察總長的表態會是關鍵
被害遺屬淚未乾,拒絕廢死大法官,傾聽八成民意反廢死聲音,還被害人一個天理一個正義公道。
一致決的部分就是因為沒講清楚才讓「是三個審級都同意死刑」還是最高院的合議庭一致同意死刑的解釋產生爭議大法官的解釋自己就存在不明確性了,拿官員的詮釋來說事,這是洗地吧😊😊😊
感覺大法官才是台灣的總統
主文寫各級法院,為什麼司法院解讀的不一樣,那各級是指什麼?這種重要的事情不該有文字上的漏洞吧?
大法官沒有資格要求修改法律只能解釋死刑是否違憲判決的依據標準是由法律制度而定不是大法官
我們希望法官依法審判,但事與願違時卻把所有責任推到法官身上。
早期的憲法裡有明文規定就是受刑人是遞奪公民權利.現在法官竟然說人權問題?!🤔🤔🤔
根本沒差,那些被判死多數都不怕死,怕死的才不會犯到這種重的罪
但是,現在37位當中並非所有案件都有疑慮,卻也聯合上訴,就證明了死刑犯也是怕死的。所以他們的行為正好反證了“怕死的不會犯死罪”這句話。
死人沒有投票權,這種考量非常符合選舉實務😊
所有法官一致決一様登天難阿,哪有誤解😂怨獄也不是只有死刑犯,只要被關押就是人生被剝奪,比生命被剝奪更殘忍,怎麼就沒人有意見?
標題要寫:實質廢死後.....
怎麼不是先把現有的先執行完,之後的才套用新法
大法官是釋憲還是制憲?
大法官有權制憲....
現在的憲判本來就是大法官造法==
憲法是什麼?大法官職權是什麼?搞清楚再來嘴啦,法盲
@@林彥宏-v3k ?
要廢除死刑的話在縱放社會前至少先把那些東西做成人彘吧反正本來就是對國家沒貢獻的東西了
如果那些人有機會被放出來,是不是意味著,在重返自由的同時,也失去了國家對他們的「保護」?⋯⋯果然每朵烏雲邊上都鑲著銀線嗎:D
全部法官一致判死.....就會死刑!那重點是....會執行嗎?會執行嗎?會執行嗎?
當定讞,政府必須執行。
增列殺人罪律師費還是很必要的
LET THE VICTIM's FAMILY DECIDE. DUMMY. Don't make this overly complicated to justify your position. It's NOT YOUR family member that was murdered.
所以才需要法律白話文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我就問。人類要製造多少垃圾來毀地球?
殺人償命
寫錯 就要改阿只有函釋有夠難懂的
製作節目的人,怎麼沒有去採訪反對廢死的意見?過於片面了吧,根本不獨立。
其實裡面有提到反對廢死的人所述的內容喔
影片裡有欸,而且不是只出現一兩次只是人家的稱謂不是「反對廢死聯盟」之類有明確標籤的
如果你是想說影片的最後面幾句話不中立還比較合理反對廢死的意見,採訪受害者家屬言論就有了
你是不是根本沒看完影片啊
台灣的法律根本就是在保護加害者🙄
說穿了,死刑就跟性專區一樣,有形無實
所以公視是來喜地的
青鳥就喜歡這種
可以預見青鳥又會飛出來了
真的有事,17分鐘的影片就要說服大家? 要研議終身監禁。ㄟ不是吧怎麼反過來做事? 研議要幾年?
一堆法盲 如果死刑變得好判 只會變成政治鬥爭的工具
這樣是在變相鼓勵神經病殺人嗎…反正我是無行為能力人,大家都要保護我。
法盲邏輯沒有下限,廢死與否又跟依行為能力減刑有什麼關聯了
這是兩種不同的邏輯。考慮行為能力是基於“服刑是為自己行為負責”,舉例像是五歲小孩玩樂間意外殺死同伴,大家會考慮他的心智而不會直接用殺人罪處理。而反對這個做法的是基於群體最大利益,刑罰是用懲罰教育罪犯並保護大眾,必要時移除罪犯,不考慮他是否有能力理解自己做了什麼。基於我自己的信念,我會比較偏後者,不過也無法回答同個邏輯下,五歲小孩會被判殺人罪的問題。大概差別在監護人同擔責任與否吧?
明顯殺人也適用?
這些死刑犯真的應該好好感謝青鳥和蔡英文
不要再選冥禁洞了…台灣沒救了
那要選哪個政黨才會有救?
大家選最香的賴清德啊 可憐得受害者
等你考上法律系,再做辯駁。臺灣很多人如你,不是你的專業,硬要出來說幾句無用的話,對現狀毫無意義。反之,如果我今天對於你的專業,提出非專業的嘲諷,你會高興嗎?
才短短幾句話就講政治語言,程度不過如此
青鳥大勝利!!
非法正義
就來看看40%民意的民進黨,要把台灣帶向怎樣的境地
原本就很難判死!現在更是變像廢死,這樣的方式不但曠日廢時浪費社會成本,更是加深被害者及家屬痛苦和折磨,完全沒有顧慮被害者及家屬人權!
鄭捷晚兩年再辦案 可能真的能到現在還活得好好的...... 廢死真的是這一生聽過最荒唐的事情 受害人不是人 兇手才是人 我的天
真的,鄭捷死的冤啊。
@@kurisumakise4388哇靠我聽過最蠢最不尊重受害人的言論,能厚顏無恥到這種地步也是很厲害,不然就是你根本不懂還嘴砲真可憐鍵盤俠
公視雖然幫忙洗地,但是至少有把一個一致決問題解釋清楚。
但,這個是司法部長或是公視說了算的嗎?而不需要修改釋憲結果的版本嗎?
到時候後續引用的時候又說這東西不是前任司法部長怎麼說怎麼算,都要依照大法官釋憲結果來做。
第二點,比較偏向法律的立委都有提出各類型疑慮,包含吳宗憲立委提出的,
只要非常上訴後羈押12個月,沒有判死就會被放出來到社會上。
監控的綠營大老金主都能逃出台灣,這麼相信死刑犯不會再出來多殺幾個人?
最後還是希望,這些人能放到台南歸化啦QQ"...各人造業各人擔
我也很懶得跟綠共多說什麼...
這是我的猜想
廢死團體跟政治正確團體 背後都有財閥在操控 只要讓財閥滿意 執行者就有好處可拿
所以國民兩黨 都未放棄走向廢死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你若經我苦,未必有我善
結果廢死跟反廢死都不滿,又繼續吵得沒完沒了,大法官根本沒有解決問題,基本人權的事情,一般民眾就是要簡單的答案。這國家有權力者用法條在操弄這社會,一個事情搞得越不清不楚,越容易產生衝突,不是常識嗎...
判決寫各級法院都要一致決,由於死刑上不可能1、2審就定讞,如果說照司法院所說的是只有第三審都要一致決,那大法官應該直接說第三審,或是說終審法院要一致決,而不是寫各級法院,因此大法官原意就是要各級法院,現在出了包,司法院想要圓回來而已,我覺得大法官應該要自己出來解釋一下。
判不判死,是各個案件法官的心證和決定,也是各個法官有沒有勇氣魄力的問題。釋憲判決已出,執政者對於合憲即可執行的死刑定讞判決,應該明快執行。
有期徒刑都有嚇阻力了,廢死團體說死刑沒有嚇阻力根本毫無邏輯,而且就算死刑的嚇阻力跟有期徒刑一樣高,光是能夠防止再犯以及給予被害者家屬公道這兩點,就是有期徒刑完全做不到的,反對廢除死刑。
死刑沒有嚇阻力是指以國外研究在廢死後犯罪率未明顯增加,要嘴先查清楚🤡
違法剝奪他人的所有人權的人,本身就沒資格享有人權.
死刑規定涵蓋,一是對侵害人民的普通刑事犯罪,一是對危害統治權的犯罪(例如內亂外患與涉及軍事指揮,甚至連貪污都可能被處死刑等)。為何這些嚷廢死的咖,焦點總是聚集在“廢除”保護人民的普通刑法?而非檢討針對維護統治權設計的刑罰死刑(是否過嚴苛,不合比例)?感覺這些人很虛偽。
請大法官將這37名死刑犯認養回去養
某聯盟真的得了便宜還賣乖 看了好噁
國家可以殺人的理由很簡單,因爲絕大多數國民希望國家可以殺人。
(壓倒性多數國民希望的話,修憲甚至革命都可能了,何況只是區區殺人)
生命權不是上天賜予的,它的根本來源是因為人不想被殺才達成的共識和協定,簡單說就是「我不去殺你,你也不要來殺我。」
但是如果是對會去殺人的人,會想將其排除在協定之外是理所當然的。
同意。所謂慎刑應該是盡可能謹慎降低冤案(雖然現實中幾乎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確),確實按照罪行量刑,而非一味強調重刑犯的生命權。
難怪黑道越來越囂張
有大法官挺
問國家為什麼可以殺人? 你怎麼不去問死刑犯為什麼可以殺人
台灣真的保障各種言論自由,包含你這種法盲的北七言論。
如果非常上訴檢察官申請羈押沒過,我真的就要笑死了,而且如果改判無期其實有幾個犯人也可以申請假釋了,還希望法務部體諒民眾安全
所以被害人人權在哪?這麼在乎畜生的人權?講個笑話我們是民主國家,七成以上民意不同意的法案,卻可以通過,我們還敢自稱民主國家?笑死人。😂😂😂
不喜歡你可以去對岸
不喜歡你可以去對岸
可以說明一下死刑保障了受害者什麼人權?
降低下一個被害者出現的機率
@@廖師賢-r1q 被害者被無情殺害,活下去的權利都沒有了,這個國家卻在擔心加害人的人權?
還是要把所有的人民都變成加害人,大家一起相愛相殺?反正也不會死刑?
公視👍👍👍👍👍👍
如果我們認為生命權很高,那可以用來解釋死刑的憲法法庭為何不需要一致決?
這群人淪為黨國的鷹犬
為台灣製造更大的麻煩
廢死就是漠視被害者的人權並持續對被害者親人造成2次傷害, 完全無法認同. 聽了一大半都是為了加害者的人權做考量的修法原則, 最不能接受的是竟然還想建立加害人回歸社會的可能性, 卻沒有提及若回歸後的完善配套, 要知道殺人者回歸社會首先要面對的就是家鄉的歧視&人民反彈, 再來他們又要如何在社會上謀生或被監控? 若無法做到上述因應, 他們的回歸只會走回頭路而已.
如今以選定
未來總統候選人與監察總長的表態會是關鍵
被害遺屬淚未乾,拒絕廢死大法官,傾聽八成民意反廢死聲音,還被害人一個天理一個正義公道。
一致決的部分就是因為沒講清楚才讓「是三個審級都同意死刑」還是最高院的合議庭一致同意死刑的解釋產生爭議
大法官的解釋自己就存在不明確性了,拿官員的詮釋來說事,這是洗地吧😊😊😊
感覺大法官才是台灣的總統
主文寫各級法院,為什麼司法院解讀的不一樣,那各級是指什麼?
這種重要的事情不該有文字上的漏洞吧?
大法官沒有資格要求修改法律
只能解釋死刑是否違憲
判決的依據標準是由法律制度而定
不是大法官
我們希望法官依法審判,但事與願違時卻把所有責任推到法官身上。
早期的憲法裡有明文規定就是受刑人是遞奪公民權利.現在法官竟然說人權問題?!🤔🤔🤔
根本沒差,那些被判死多數都不怕死,怕死的才不會犯到這種重的罪
但是,現在37位當中並非所有案件都有疑慮,卻也聯合上訴,就證明了死刑犯也是怕死的。所以他們的行為正好反證了“怕死的不會犯死罪”這句話。
死人沒有投票權,這種考量非常符合選舉實務😊
所有法官一致決一様登天難阿,哪有誤解😂
怨獄也不是只有死刑犯,只要被關押就是人生被剝奪,比生命被剝奪更殘忍,怎麼就沒人有意見?
標題要寫:實質廢死後.....
怎麼不是先把現有的先執行完,之後的才套用新法
大法官是釋憲還是制憲?
大法官有權制憲....
現在的憲判本來就是大法官造法==
憲法是什麼?大法官職權是什麼?搞清楚再來嘴啦,法盲
@@林彥宏-v3k ?
要廢除死刑的話在縱放社會前至少先把那些東西做成人彘吧
反正本來就是對國家沒貢獻的東西了
如果那些人有機會被放出來,是不是意味著,在重返自由的同時,也失去了國家對他們的「保護」?⋯⋯果然每朵烏雲邊上都鑲著銀線嗎:D
全部法官一致判死.....就會死刑!
那重點是....會執行嗎?會執行嗎?會執行嗎?
當定讞,政府必須執行。
增列殺人罪律師費還是很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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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需要法律白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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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節目的人,怎麼沒有去採訪反對廢死的意見?過於片面了吧,根本不獨立。
其實裡面有提到反對廢死的人所述的內容喔
影片裡有欸,而且不是只出現一兩次
只是人家的稱謂不是「反對廢死聯盟」之類有明確標籤的
如果你是想說影片的最後面幾句話不中立還比較合理
反對廢死的意見,採訪受害者家屬言論就有了
你是不是根本沒看完影片啊
台灣的法律根本就是在保護加害者🙄
說穿了,死刑就跟性專區一樣,有形無實
所以公視是來喜地的
青鳥就喜歡這種
可以預見青鳥又會飛出來了
真的有事,17分鐘的影片就要說服大家? 要研議終身監禁。ㄟ不是吧怎麼反過來做事? 研議要幾年?
一堆法盲 如果死刑變得好判 只會變成政治鬥爭的工具
這樣是在變相鼓勵神經病殺人嗎…反正我是無行為能力人,大家都要保護我。
法盲邏輯沒有下限,廢死與否又跟依行為能力減刑有什麼關聯了
這是兩種不同的邏輯。考慮行為能力是基於“服刑是為自己行為負責”,舉例像是五歲小孩玩樂間意外殺死同伴,大家會考慮他的心智而不會直接用殺人罪處理。而反對這個做法的是基於群體最大利益,刑罰是用懲罰教育罪犯並保護大眾,必要時移除罪犯,不考慮他是否有能力理解自己做了什麼。基於我自己的信念,我會比較偏後者,不過也無法回答同個邏輯下,五歲小孩會被判殺人罪的問題。大概差別在監護人同擔責任與否吧?
明顯殺人也適用?
這些死刑犯真的應該好好感謝青鳥和蔡英文
不要再選冥禁洞了…台灣沒救了
那要選哪個政黨才會有救?
大家選最香的賴清德啊 可憐得受害者
等你考上法律系,再做辯駁。
臺灣很多人如你,不是你的專業,硬要出來說幾句無用的話,對現狀毫無意義。
反之,如果我今天對於你的專業,提出非專業的嘲諷,你會高興嗎?
才短短幾句話就講政治語言,程度不過如此
青鳥大勝利!!
非法正義
就來看看40%民意的民進黨,要把台灣帶向怎樣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