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the 法|Ep.2 你情我願,還是強制性交?|公視 青春發言人 x 視網膜 x 法律白話文運動

แชร์
ฝัง
  • เผยแพร่เมื่อ 12 ก.ย. 2024
  • 案件中的王店長認為「女生說不要就是要?」,甚至覺得兩人都到汽車旅館了
    這樣欲拒還迎的舉動應該是床笫情趣,所以和對方發生了性行爲
    但是案件中的A女,則不這麼認為。喝醉的她,撐著昏昏沉沉的的身體,認為到汽車旅館休息就是真的休息,沒想到竟然被王店長趁機性侵QQ
    在雙方各說各話的情境下,如果你是法官,你會怎麼拿捏有罪、無罪的標準呢?
    一起來看看影片,跟我們一起想想看吧!
    |小編偷偷說|
    這集內容我們實在是來回修改的好辛苦啊,一方面想充分發揮視網模的表演風格,但又擔心玩過頭,反而沒有好好傳達「彼此尊重」的性別觀念
    欸欸欸大家應該有看得出這集我們想講的主軸吧!(團隊焦慮ing)
    不管如何,歡迎留言給我們建議,或者分享你的想法喔!

    ▍法律小教室 ▍
    涉及法條:刑法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
    這集我們想說的是:
    1、台灣的妨害性自主犯罪,所要保護的是「成年人」可以自由自在的跟別人做愛、發生性關係的「自主」權利。而至於未成年人的部分,因為法律不認為未成年人有完整的性自主權,立法者認為他們對要不要做愛、要不要跟那個人做愛都屬於懵懵懂懂的狀況,所以認定跟未成年做愛的人,是利用未成年人的懵懂和意志不完整的狀態,來跟對方發生性關係的。所以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只要明明知道對方是未成年,或是有客觀情況大概可以知道對方未成年的情況下還是發生性關係,就會構成妨害性自主的罪名。
    2、如果你是用暴力、恐嚇、催眠、下藥、利用別人精神或身體的弱勢或利用身份地位不對等的情況,「違反對方的意願」而發生性關係,就是侵害他人「依照自己意志與他人做愛的權利」,已經犯下妨害性自主的罪囉!。
    3、台灣法律尚未採取,但現在許多人在討論的「性侵積極同意模式」(Only Yes Means Yes),指的是只要沒有經過對方清楚表示同意發生性行為,卻仍繼續進行性行為的話,都算是刑事犯罪,也就是「說要才是要」的觀念。其著重的原則,是在發生性關係時,要尊重彼此的決定。而這尊重不只是取得對方同意、知道對方是「有辦法同意」的,更要確認自己沒有「利用權勢」取得交歡的機會喔!
    __________
    ▍What The 法? ▍
     ̄ ̄ ̄ ̄ ̄ ̄ ̄ ̄ ̄ ̄
    是公視 #青春發言人 和 #視網膜、#法律白話文運動 共同合作的全新單元!
    用不同的角度帶大家討論法律案件,一起來當當看「一日法官」~
    跟著我們一起思辨吧!

    ▍製作協力 ▍
    劇本:法律白話文運動
    製作協調: 臥蠶
    主持人:視網膜
    動畫製作: 人森
    配音團隊: 嗓音不甜也有春天
    特別感謝: #司法院

    【 青春發言人 】
    台灣坊間吵雜加口水戰的新聞,模糊真相,也無助於公眾理性思辨。台灣公共電視首創兒少新聞雜誌型節目「青春發言人」,矢志和青少年一同培養思辨能力。節目內容涵蓋兩性平權、生命教育、轉型正義、情感教育及性教育等等,不廻避重大及困難議題的探討,是一個以兒少為主體的節目。

    ﹏﹏﹏﹏﹏﹏﹏﹏﹏﹏﹏
    最新消息不漏接
    快來追蹤&訂閱我們吧!
    ﹋﹋﹋﹋﹋﹋﹋﹋﹋﹋﹋
    Facebook ► goo.gl/2EZpLN
    Instagram ► goo.gl/PRk2sN
    TH-cam ► goo.gl/PHknMJ

ความคิดเห็น • 188

  • @qian9102
    @qian9102 4 ปีที่แล้ว +362

    開頭直接攻擊主持人是怎樣www

    •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ปีที่แล้ว +47

      蚊子ㄇㄤㄚ 你是來聲援視網膜ㄉㄇxD

    • @qian9102
      @qian9102 4 ปีที่แล้ว +9

      @@ptsyouthnews 沒錯!!!

    • @邱楡晴
      @邱楡晴 4 ปีที่แล้ว +4

      膜粉😂

  • @junelee24
    @junelee24 4 ปีที่แล้ว +160

    糟,開場說沒幾句話就越來越有盛竹如大佬的感覺了XDDD

  • @user-sb5hf6cb4w
    @user-sb5hf6cb4w 4 ปีที่แล้ว +90

    配音名單來囉:
    店長:王辰驊
    A女:薛晴
    法官:馬國堯

    • @user-pi6ix5ou8i
      @user-pi6ix5ou8i 4 ปีที่แล้ว +2

      這怎不是我當時在卡茲亞台記憶在頭腦裡 堯堯的聲音XD

  • @a91030412
    @a91030412 4 ปีที่แล้ว +194

    幹不是啊,女生不是說不要了, 男生自己也有說女生有推辭啊, 為什麼去旅館住一起一定要幹嘛
    自己管不住小頭還怪對方穿清涼或跟你單獨出去就要幹嘛, 這種父權思想,真的不敢恭維
    想打炮直接問啊, 這種設計對方打炮的方法真的可恥

    • @mozah8222
      @mozah8222 3 ปีที่แล้ว +1

      稀有的正常男性

    • @user-de9gg8ci4i
      @user-de9gg8ci4i ปีที่แล้ว

      你怎麼知道當下有沒有同意,靠腰事後反悔一堆啊

    • @everina7575
      @everina7575 2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user-de9gg8ci4i發生意外事件時,動物會有這四種反應:戰 逃 僵 討好
      大部分人會覺得「自己受委屈時應該要逃跑或者打爆對方阿」
      但通常遇到莫名奇妙意料外的騷擾,大部分人都是僵掉(不分性別),就跟開車在路上差點被撞到的動物一樣,牠們通常會嚇到僵在原地,反應很快避難的反而是天選之人
      然後當事人會開始思考「是不是誤會」、「我反應很大會不會很奇怪」、「如果拒絕會不會影響到人際關係」、「有人會相信我說的嗎」等問題
      如果對方是上司、仰慕的人等非平等關係的人會更容易得逞,受害者也會為了前途而妥協或討好

    • @everina7575
      @everina7575 2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user-violetchen 「很父權的男性」這個詞並不準確,應該要說「古老思維」😅
      男性受父權影響不只有「男人就是要養女人」這種等級的,還包含「如果我展現脆弱、沒有肌肉、興趣不陽剛就不夠man」就開始武裝自己、較難察覺他人的情感需求等也是受父權毒害
      就算幾年過去了,人類開始認知「男人外出養家、男人要有車有房、男人說話要被尊重」等是古老觀念,但對於一些深植社會的父權遺毒是很難察覺的

  • @KuangNingYu
    @KuangNingYu 4 ปีที่แล้ว +90

    贊成法官的判法,總不能因為看不到證據的心證,去相信男方認定的你情我願,如果有一天某男被超有錢的女上司給吃了,然後法官裁定男性有先天身體優勢,且可能對女上司有被提拔的隱性需求,所以一定是你情我願,男生應該也會覺得超嘔的吧?

  • @jia-xiongzeng296
    @jia-xiongzeng296 4 ปีที่แล้ว +11

    哇 真是高水準製作耶
    在TH-cam上還能看到這種電視台才有水準的作品
    視網膜真的越來越強大了

  • @a0952366530
    @a0952366530 4 ปีที่แล้ว +32

    奉勸各位男性同胞真的忍不住還是花錢去嫖就好
    起碼你情我願,被抓到依社維法送辦,就像超速繳罰單一樣,沒有前科也沒有刑責。

  • @sciolist0718
    @sciolist0718 4 ปีที่แล้ว +46

    這集真的好敢喔喔喔喔!討論這種話題風險度超高的啦!
    但我真覺得這集說得很好👍
    另外比較好奇的是,這類案件中其實也有最後被告被判無罪兩者是合意性交的,有打算拿這類案例來做對比探討嗎?

    • @serflygod
      @serflygod 4 ปีที่แล้ว +3

      我之前無聊查過,判合意性交的好像法官都有找到對方積極願意的證據,或是事後沒有精神創傷的現象
      像是
      1.事後還有聊天
      2.過程中有積極要求換姿勢
      不過我也沒查得很細就是了

  • @lin1012600
    @lin1012600 4 ปีที่แล้ว +127

    是念床笫(ㄗˇ)喔~

    • @tripleX1905
      @tripleX1905 4 ปีที่แล้ว +58

      床笫!!官媒主播竟然會念錯字!!

    • @user-pi6ix5ou8i
      @user-pi6ix5ou8i 4 ปีที่แล้ว +18

      膜膜快出來承認

    • @lancelonginus
      @lancelonginus 4 ปีที่แล้ว +2

      @@user-pi6ix5ou8i 人家是胞弟陳子見

    • @mangoho4228
      @mangoho4228 4 ปีที่แล้ว +16

      因為是官媒膜膜,從今以後,笫就是發音「ㄉㄧ\」囉。結案。

  • @LITTLESTUDY
    @LITTLESTUDY 4 ปีที่แล้ว +11

    下次遇到這種的,再住進去旅館前,就要先試探性的問,願不願意發生關係了。不同意代表女方今天沒有意思,就各自回家吧~省旅館錢、省猜測心思、省下壓抑賀爾蒙的痛苦。

  • @user-rw3jj4xv7s
    @user-rw3jj4xv7s 4 ปีที่แล้ว +55

    膜膜的口吻真的很故意……

    • @macawliao5772
      @macawliao5772 4 ปีที่แล้ว +5

      盛竹如後繼有人了

  • @user-lp9nc1bw1s
    @user-lp9nc1bw1s 4 ปีที่แล้ว +35

    店長就是想太多啊,不要亂猜測別人的想法好不好?
    那個女生真的很倒霉,信錯人,發生這件事後還要遭受酸民的閒言閒語。
    話說看到店長回覆的訊息誰都會生氣吧?什麼叫給個紅包?人家又不是做那行業的,超不尊重對方的!

    • @thesanto0520
      @thesanto0520 ปีที่แล้ว

      男方會被判刑就是輸在自己認罪。要是打死不認,單憑女方一面之詞,本來應該奈何不了他的。

  • @jameslee1467
    @jameslee1467 4 ปีที่แล้ว +17

    就問一句:除非在對方清醒時獲得同意,否則 " 不 要 " 在對方 " 酒 醉 狀 態 " 時發生關係,有那麼難理解嗎?

  • @zyh_1004
    @zyh_1004 4 ปีที่แล้ว +17

    這字幕跟主持人 讓我彷彿看到現代版玫瑰瞳齡眼

  • @sally6552
    @sally6552 4 ปีที่แล้ว +20

    超愛這集的法官造型😂

  • @belinda4116
    @belinda4116 4 ปีที่แล้ว +4

    天下的男性們,不要在以灌醉對方,然後在雙方理智不清醒的時候,發生關係。這叫趁人之危

  • @a0913625295
    @a0913625295 4 ปีที่แล้ว +30

    王店長 回的簡訊 有蹊蹺啊
    如果改成 昨天我跟妳不是你情我願嗎?
    可能就有不同的判決結果
    沒有錄影 決定性證據
    就沒有真相~

    • @user-kf7gf9cc6n
      @user-kf7gf9cc6n 4 ปีที่แล้ว +6

      其實就是王店長心虛,很多犯罪的人都這樣,除非是慣犯已經無感了,不然一般人會心虛的

    • @AquariUs.0126
      @AquariUs.0126 4 ปีที่แล้ว +4

      真的 回的訊息說明一切
      不過現在男生真的要懂的保護自己
      被仙人跳的案件比這種的多得多

  • @sanfaxinyi2826
    @sanfaxinyi2826 4 ปีที่แล้ว +33

    如果是我,聽到認識的對方說要給紅包之類的敷衍臺詞,我覺得我也會不想溝通談什麼,直接去報警。
    因為你我互相有交情才想去溝通解開誤會,和解。但是對方從頭到尾就不管曾經相處過的交情,就把你當個雞來看,換成是你火不火。

    • @thesanto0520
      @thesanto0520 ปีที่แล้ว

      輸就輸在男方自行認罪才會被判刑。如果男方打死不認,單憑女方一面之詞又能怎樣

  • @wunjun6668
    @wunjun6668 4 ปีที่แล้ว +5

    喜歡新的內容
    吐槽滿點超可愛😆
    而且內容也有深度❤️

  • @shines4858
    @shines4858 4 ปีที่แล้ว +56

    看到投票結果鬆了一口氣
    果然是我平常ptt留言看太多了

    • @wenchi3403
      @wenchi3403 4 ปีที่แล้ว +24

      蔥花shines 我也是Dcard 看太多了,還好這邊風向還很善良

    • @mozah8222
      @mozah8222 3 ปีที่แล้ว

      網路上父權酸民到處都是

  • @user-og3tu7iz6u
    @user-og3tu7iz6u 4 ปีที่แล้ว +11

    出第二集了來支持❤️❤️

  • @juiceweb01
    @juiceweb01 4 ปีที่แล้ว +7

    有罪在店長回應了"抱歉"
    如果第一時間回應 "怎麼了 昨天不是好好的嗎"
    判決應該會不同

    • @ryomaburgess9335
      @ryomaburgess9335 4 ปีที่แล้ว +1

      我也這樣覺得,如果說沒有傳包紅包之類的這些訊息的話,最多也是兩個人酒後亂性吧。孤男寡女還是在喝過大量酒之後去汽車旅館休息就只是休息?幼稚園小朋友都不會這麼天真吧。
      雖然我覺得店長確實有趁人之危的嫌疑,但說到底還是兩個人的問題,他主要還是輸在訊息和性別上了,被判3年多真的有夠慘。

  • @yipeiliu7765
    @yipeiliu7765 4 ปีที่แล้ว +9

    支持持續做這樣的節目

  • @user-ph5fb4tx3p
    @user-ph5fb4tx3p 4 ปีที่แล้ว +41

    Only yes mean yes

  • @bo8388
    @bo8388 4 ปีที่แล้ว +3

    這系列真的有趣,想繼續看

  • @goodjohn9640
    @goodjohn9640 4 ปีที่แล้ว +6

    這集真的What the 法欸

  • @freesky800723
    @freesky800723 4 ปีที่แล้ว +6

    膜膜好棒~~~~ 喜歡這個節目~~~~~

  • @tianli-ting3392
    @tianli-ting3392 4 ปีที่แล้ว +2

    超喜歡這系列的膜膜😆

  • @alicepingyi
    @alicepingyi 4 ปีที่แล้ว +1

    很喜歡這個節目, 能看到不同的觀點!

  • @alicezhang9606
    @alicezhang9606 4 ปีที่แล้ว +21

    蠻好奇會不會討論權勢性交的話題,雖然跟這集會有點相似,但之前看到一則新聞講述一名77歲得過師鐸獎的退休校長性侵7歲姪女,結果法官判處兩人合意性交,退休校長無罪。
    真的不懂法官是根據哪個法條辦下去的耶,再怎麼樣姪女也是14歲以下的未成年,退休校長怎麼可能無罪?

    • @Eric-cp3we
      @Eric-cp3we 4 ปีที่แล้ว +7

      有罪,四年。

    • @witeb8324
      @witeb8324 4 ปีที่แล้ว +8

      法律無法判斷對錯,只能判斷違反與否。當某個事件要"上法院"時,提告者(檢察官或當事人)都必須提出被告者是違反了哪一件法條,而法官做的,僅僅是闡述法條並判定被告是否真實違反了提告者所提出之法條。
      因此,在你所舉的例子中,如果原告提出的是"強制性交罪"-也就是刑法221條,那的確法官在綜合判斷之下認為事件雙方並無"強制性",因而判定被告"不違法",這裡的不違法指的是"不違反刑法221條",而不是"不違反法律"。這是合理的。因為這個校長不是違反刑法221條,而是違反刑法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提告者用錯法條,法官也只能判"無罪"。
      法律,就是這麼的死板。但這卻是必要的。如果法律的解釋空間具有模糊性,那麼這個社會就是個"人治"而非"法治"的社會。
      因此,"人民"遵守法律僅僅是成為"公民"的基本中的基本。體認到法律並非"正義"的萬靈丹,法條本身具有侷限性,基於現實的權衡並不斷地討論與修訂法律使之與現實社會相契,才是做為一個現代公民的終身課題.....之一。

    • @user-kf7gf9cc6n
      @user-kf7gf9cc6n 4 ปีที่แล้ว +2

      7歲有性交關係不可能無罪,未滿16歲以下的性交,不管對方願意與否,都必須入監服刑。

    • @love10856
      @love10856 4 ปีที่แล้ว +3

      沒有判合意性交喔,是新聞「標題殺人」
      雲林地方法院有發新聞稿澄清
      不過還是找了判決書,時間內容大致吻合
      給你參考,右邊還有整排判決經過(指地方法院一路到最高法院的判決書都有)
      www.lawsnote.com/judgement/5d6d3026cde13bb12811ee73?t=3429524367

    • @rayj4498
      @rayj4498 4 ปีที่แล้ว +3

      其實刑訴有一個變更起訴法條的用法,但是有點複雜,主要還是必須基於事實上同一才能使用。而且檢察官其實可以直接用227條與幼年人性交罪起訴他,也沒有合意不合意的問題

  • @teablack8660
    @teablack8660 4 ปีที่แล้ว +1

    齁 這節目好看!!!
    推一波起來!!!

  • @chij8953
    @chij8953 4 ปีที่แล้ว +3

    這個節目真的棒

  • @sheep125
    @sheep125 4 ปีที่แล้ว +15

    一天要看兩片遲刻膜的影片真的好累喔~
    講話都字正腔圓了起來

    •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ปีที่แล้ว +3

      Johan Lee 我們很準時吧(◍•ᴗ•◍)ゝ

  • @user-fy9io2ov2j
    @user-fy9io2ov2j 4 ปีที่แล้ว +6

    男生要保護好自己,管好自己 的小鳥=_=

  • @OtakingXxxxX
    @OtakingXxxxX 4 ปีที่แล้ว +6

    个人看法是以此案的情况来说,应该轻判男方,同时告知女方应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一定的检讨.
    当中我个人觉得最大的问题在于,女方的醉后的行为大部分都被"无责任化".
    拿个极端一点的例子吧,例如酒后开车,人人都喊打,甚至有人认为酒后开车的直接判死也没问题,毕竟这种人是在拿他人的性命不当一回事.
    当然,酒后开车的例子是酒后犯罪较为极端的,当然还有更极端的.但我想说的是,醉后或酒后在大多数案件当中,醉酒者都需要负上很大程度的责任,人们并不会因为你是醉酒就认同"可原谅","可理解"的.
    但换来此案时,大家却没有认为女方应为自己的醉酒后所发生的事情负上那么一点儿的责任?
    或许从受害者的角度,(如果我们已经先入为主定下女方为受害者的前提下)被强暴的确是人生中很难跨过的一个坎,且在目前社会中,女性的声誉更会受到很大的伤害.
    但,我抚心自问,也请问各位有性经验的成年人,如果你们可以做到忽视性别的情况下,问自己,你作为案中的"男方",面对当时的情况,真的会认为"不要就是不要"吗?
    我并无意说案中的女方是诬告或仙人跳,这是非黑即白的想法,只是觉得,我们是否应该从现实层面去思考,假如自己面对此情此景时,我们应该怎么做?

  • @user-fd7kg8dg6c
    @user-fd7kg8dg6c 3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幽默的說

  • @user-xd8ve5ff8d
    @user-xd8ve5ff8d 4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1

    問得很好,我證明題幾乎都是滿分,就是付錢與擦屁股,做不到怎麼沒卸載盧誠實系統幹什麼

  • @somiya80
    @somiya80 4 ปีที่แล้ว +1

    要被開頭警語笑死XD

  • @user-yg7hm4hp1k
    @user-yg7hm4hp1k 4 ปีที่แล้ว +16

    都不覺得 3年6個月太少了嗎

  • @user-ko6dx3hy3x
    @user-ko6dx3hy3x 4 ปีที่แล้ว +3

    希望視網膜多多出現~~

  • @luckytb761201
    @luckytb761201 7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請問,最近越來越多明明雙方同意的性行為,但事後女生不認,亂告男生性侵、強迫發生性行為....等等。
    針對事後女生反悔、越想越不對勁,男生該如何自保呢?
    有人說沒經過對方同意的錄影錄音是無效的,甚至會犯妨礙秘密、偷拍罪!!

  • @Archerlan
    @Archerlan 4 ปีที่แล้ว +13

    我有問題,A女有提到,店長說要用紅包打發她之後,她才想要提告
    所以A女是覺得,朋友酒後亂性是可以原諒的??

    • @wenchi3403
      @wenchi3403 4 ปีที่แล้ว +11

      這種感覺就像我趁你酒醉的時候把你的地契拿走,等你醒了再跟你說「好嘛那我錢給你,這樣就不要鬧了好不好~」的感覺(?但身體被侵害的感覺還是很糟啦😭

    • @AquariUs.0126
      @AquariUs.0126 4 ปีที่แล้ว +1

      A女要原諒你也不能拿她怎樣
      畢竟超過16歲了

  • @wuerhyueh
    @wuerhyueh 3 ปีที่แล้ว +1

    即使只看男方單方面的說詞也非常可疑,各種未經同意、我覺得、我猜,以及「不是我的錯」、「都是對方的錯」。

  • @Dream-xr7ls
    @Dream-xr7ls 4 ปีที่แล้ว +1

    我覺得不行 (黑影的部分)其他部分很棒!!

  • @TZM1N3
    @TZM1N3 4 ปีที่แล้ว +1

    喜歡膜膜 因為膜膜都拍有深度的影片

  • @MJimmy-gk6hw
    @MJimmy-gk6hw 4 ปีที่แล้ว +1

    片尾的配樂好讚~

  • @user-ej8kf7kg6v
    @user-ej8kf7kg6v 6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性生活不美滿,讓我三年後看到這影片。
    我結婚五年,每個月被限制只能一次性行為且必須老婆也剛好想要,但當然過程也不好,有時候會聊到要零用錢,中間做了很多努力想要增加次數或情趣,還是過得非常痛苦,後來身心俱疲的情況下離婚了。
    想想當時如果說不性行為就離婚,該算是性行為強迫?還是離婚妳情我願?

  • @lantseng9427
    @lantseng9427 ปีที่แล้ว

    這影片真的做的很棒欸

  • @yhlin8430
    @yhlin8430 4 ปีที่แล้ว +7

    全片在視網膜的片段的畫面左方反覆有黑影出現。 ❓

    •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ปีที่แล้ว +10

      Y.H. Lin 是想有一個spotlightㄉ感覺啦,不過謝謝你的建議,後面集數我們會再調整~

    • @yhlin8430
      @yhlin8430 4 ปีที่แล้ว

      @@ptsyouthnews 原來是想有石巴賴特的感覺啊~😆

    • @rzjust7654
      @rzjust7654 4 ปีที่แล้ว

      看第一集的時候就有注意到 我覺得滿好的👌

    • @ycy8334
      @ycy8334 4 ปีที่แล้ว

      我還以為我有青光眼勒

  • @pure2880
    @pure2880 4 ปีที่แล้ว +2

    第一次聽到「乘機性交罪」,長姿勢了~

  • @yaya3417
    @yaya3417 4 ปีที่แล้ว

    好看~~~~

  • @張孟琪-x2f
    @張孟琪-x2f 4 ปีที่แล้ว +4

    他可以開兩間房間啊,根本就是想要%吧

  • @rickrick435
    @rickrick435 4 ปีที่แล้ว +1

    膜膜法白得第一!

  • @q300ja5
    @q300ja5 4 ปีที่แล้ว +2

    簡單~~理性飲酒就沒事了

    • @ptsyouthnews
      @ptsyouthnews  4 ปีที่แล้ว +12

      理智清楚也是要記得「尊重」呀~~~

    • @AquariUs.0126
      @AquariUs.0126 4 ปีที่แล้ว

      不要喝酒最好
      喝酒一點好處都沒有

    • @mypurm
      @mypurm 4 ปีที่แล้ว +2

      重點是要有「積極同意」

  • @sezuki9756
    @sezuki9756 ปีที่แล้ว

    有沒有性侵被駁回的案例

  • @user-ct6xy8cc5v
    @user-ct6xy8cc5v 4 ปีที่แล้ว

    所以就是直接問 想不想 要不要 簽合約 表示我是清醒的 我願意的 才來你情我願嗎? 難怪我都失敗

  • @TheMarcos0715
    @TheMarcos0715 4 ปีที่แล้ว

    法官判的合情合理

  • @-gary-2593
    @-gary-2593 4 ปีที่แล้ว +2

    別草草結案,宣包青天來殿,辦理此案

  • @moonball9868
    @moonball9868 4 ปีที่แล้ว +17

    法官的解釋還合情合理,男方感覺對女生有好感,認為女方的行為讓他有更近一步的想法,女方酒醉不嚴正拒絕,才造成這種事,不過女方有男友,男的還敢做這種事,女方也天兵,跟男子單獨喝酒,喝成這樣,也不請朋友或家人載回家,茫到跟人進旅館,不知是太過信任還是喝到茫,兩個都有問題,不過描述來看男的意識感覺比女生清楚

    • @杜杜-i8n
      @杜杜-i8n 4 ปีที่แล้ว +1

      我是被性騷擾,事後求助社工,在與社工對談時,社工也告訴我其他女孩的反應+想法跟我差不多,都是''沒有想太多'' ''原本去對方房間真的沒有想說要幹嘛,都只是朋友'' ''不知道怎麼辦''
      以及我事後想想,其實事前真的是有預警的,只是自己思考太過單細胞,不知道對方已經有了意願以及對方認為我不排斥。以及事發當下,更糟的是我連反抗和拒絕都沒有,因為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甚至在想拒絕對方當下會很尷尬和難堪。
      甚至事發完後,我非常冷靜的和對方吃早餐和聊天後離開出門,|
      甚至當晚還乖乖(差點)按照事發前的原定計畫要讓對方接送下班又回她家繼續住,
      是跟朋友傾訴後,朋友鼓勵我要堅定拒絕對方 不要再去對方家住一晚,
      我才傳訊息和對方拉扯一陣子後 對方看無法說服我按照原定計畫再住一晚,才臉色非常臭把我的換洗衣服拿來還我。
      現在想想真的實在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智障),早上被性騷擾(摸胸),晚上還有膽再去住一晚,對方應該就會認為可以再更進一步了,當晚怕是要出事。
      (P.S.我和對方都是女生,所以我沒有戒心,一直到對方的手摸上胸部的時候才發覺事態不對。但事前其實有很多預警,對方稱讚我胸大,還有早上環抱著我睡覺時,從肚子手慢慢地一直向上摸,甚至到胸部下緣,那時候對方就是在試探了)

    • @engty2008
      @engty2008 4 ปีที่แล้ว +8

      @@杜杜-i8n 看來是台灣的性教育有待提升,男女對性的認知偏差造成各種尷尬局面

    • @shio9517
      @shio9517 4 ปีที่แล้ว

      @@engty2008 可能以為a片情節是現實情趣

  • @narcissus4444
    @narcissus4444 4 ปีที่แล้ว

    是膜膜耶 好香 好香

  • @g4huimingsoh898
    @g4huimingsoh898 2 ปีที่แล้ว

    👍🏻👍🏻👍🏻👍🏻👍🏻

  • @luchentse7805
    @luchentse7805 4 ปีที่แล้ว +4

    完全認同法官說的說法。不過從店長的角度來看,就是心存僥倖,認為女方有意思,可能是酒醉所以跟心理的惡魔過不去。其實有感情的話大可不必乘酒醉之機。從腦中會有此一思想來看,平常就是渣男ㄅ。從女方來看,喝就過多還把店長當男女純友情,我TM也是笑死。從腦中會有此一思想來看,平常就是台女ㄅ。總之並不是說女方活該,只能說女生要好好保護自己啊!
    阿對,我無限期支持立法性交前都要簽契約書+錄影存證,有法律規範,發生這種案件時也比較好審理。
    也不會有偽#metoo出現,簡直就是一舉數得,女拳應該一同支持才對~

    • @mypurm
      @mypurm 4 ปีที่แล้ว +3

      現行女權本來就有支持「積極同意方算合意性交」這個觀念

  • @someonecooltech
    @someonecooltech 4 ปีที่แล้ว

    視網膜要變成盛竹如了

  • @Crab-fp4vu
    @Crab-fp4vu 4 ปีที่แล้ว +8

    這一集很棒!很適合當作性平教材

  • @luckytb761201
    @luckytb761201 7 หลายเดือนก่อน

    看完。 結果沒有任何結論、可學習的地方,,,

  • @b96102226
    @b96102226 4 ปีที่แล้ว

    事後越想越不對勁

  • @user-ds7kt5if8v
    @user-ds7kt5if8v 4 ปีที่แล้ว +1

    大家出去還是不要喝酒好了

  • @C21YL
    @C21YL 4 ปีที่แล้ว

    其實這個案子, 這個要怎麼說呢?
    店長跟A姓女子是否發生性關係, 其實關鍵在於雙方是否有沒有朋友在場、 旅館的監視器, 至於酒醉的部分, 我認為雙方喝酒喝太多。 而且我認為那名店長趁著A姓女子喝醉, 直接霸王硬上弓,對A姓女子發生性侵。
    所以我認為這名店長是有罪的。

  • @Torridddd
    @Torridddd 4 ปีที่แล้ว

    希望這系列能一直做下去!
    但這配樂就不用了

  • @italohuang5496
    @italohuang5496 4 ปีที่แล้ว +1

    首先我認同法官的判決。另外從道德層面來講,有男朋友的女性最好還是按步驟來追求,而不是灌醉。
    但是,說實話女生也應該注意保護自己,考慮到男性會因爲很多東西誤會女性的意思,女性應該要有更多更明確拒絕的行爲。這個案例,女生不應該一個人和店長去喝第二次酒,這對店長來説就已經是一種暗示。然後不該喝得那麽醉,孤男寡女還喝得那麽醉是極度危險的(題外話:各地被性侵的案例,很多都是在醉酒的情況下發生的),對那位店長來説也是一種暗示。之後也不應該答應和店長去旅店,應該要求店長送她到認識的閨蜜或者親人那裏。
    從禮法上來講,穿著暴露,不能成爲可以强暴的理由。但是穿著暴露和被强暴的可能性有很大的關係,白天出門光明正大穿性感的衣服并沒有問題,問題是在孤男寡女的情況下很容易是男性失去應有的理智和判斷,這是人類的生物性帶來的。我們不能因爲有合法行走在大街上的權利,就故意在危險的地方徘徊。我們强調男女平等,不應該失去理智的判斷。
    不過大家真覺得穿什麽衣服很隨便嗎?什麽樣的場合穿什麽樣的服裝其實是很重要的,服裝也是一種訊息。隆重的場合,公共的場合,親人聚會的場合都對人類的穿著有一定的要求。在這些場合服裝不僅是爲了自己也是為了別人,這也是我們所謂的禮。

    • @rten6445
      @rten6445 4 ปีที่แล้ว +4

      Italo Huang 我只能說,你還是去多看些資料吧。那些被性侵的女孩子不見得都是穿著暴露的。至少研究數據上看來你的說詞不過有力。我可以理解男性害怕被誤會被仙人跳的心情,但是也希望你們先能從大數據上來看,到底是被誣告的多,還是真實強暴的案例多?而被強暴性騷擾的人穿著真的很暴露嗎?
      問問身邊的女性朋友是否受過性騷擾吧,希望你能理解對女性來講性騷擾性侵害的處境是什麼樣的。
      作為一個也被性騷擾過的女性,我只能說,對於這種一下子要女性防備男性,一下子又希望女性多給點機會往來,真的是(ry
      去問問身邊的女性友人或是母親姐妹吧,問他們是否有被騷擾過的經驗,真的。

    • @italohuang5496
      @italohuang5496 4 ปีที่แล้ว

      @@rten6445 你是想説被騷擾和穿什麽衣服完全沒有關係?
      那麽請你再縷一縷邏輯,我不是在說穿著得體不會發生被性侵的事情,而是在説穿著不恰當會增加被騷擾的可能性。
      這是兩件事情你爲什麽要混爲一談?
      這就好像,笛卡爾說“我思故我在”。很多人嘲笑他說“我不思難道我就不在嗎?”。完全是邏輯錯誤,很搞笑。
      我沒説那些衣服不能穿,只是說:在恰當的範圍内!對人對場合,著裝也是一種表達方式!
      好像我只説女性應該穿著得體,你有點不高興。但其實男性也一樣啊。去相親穿個大褲衩拖鞋,邋里邋遢是個什麽意思。當然要女方喜歡也沒關係,但是通常就是對女方的不禮貌。他邋遢的穿著也是在表達這次相親他不怎麽在意不是?或者説他缺乏常識。
      一男的明明有老婆,穿個很性感的緊身上衣露胸部肌肉加皮褲和一個女同事見面。他穿成這樣去見女同事,難道她老婆沒意見?合著明明沒意思還向別人抛媚眼?很合適嗎?

    • @italohuang5496
      @italohuang5496 4 ปีที่แล้ว

      @@rten6445
      我很同情被侵犯的女性,贊同她們使用她們的權力去制裁傷害她們的人。我並沒有把罪責歸到女孩們身上的意思。穿的再怎麽樣也不是理由,我是贊同的。
      要女性給機會和要女性提防并不是矛盾的事情,女性有喜歡的自由,給有意思的人機會是好事,甚至爲了吸引對方的注意,穿得好看些,約他出去玩的時候穿得暴露也沒問題的,因爲這就是一種追求的方式。
      防備男性也是應該的,和異性上司或前輩出去,爲了表明距離穿著正式,給出我沒有意思的信號也很重要。這就會減少熟人作案的事情。留下兩人的安全距離是有必要的,不給他們機會才是穩妥的選擇。我是在説大家都還是人的話。但是如果他們起惡念,不當人了,這就不是衣服和行爲舉止的事情了。
      另外我看過很多數據和很多報道,完全是爲了强調“裝著暴露”和“被性侵”沒有關係,拿出被性侵時的衣服作爲佐證。這可以體現的是施暴者的盲目性,他們飢渴的時候並不是在意對方穿著怎麽樣,不管是裹得嚴實還是暴露。但這并不能説明穿著暴露和性情是無相關的事情。統計學對相關關係和因果有很明確的定義。
      打個比方,也有很多人在人行道上被撞死,是不是説明可以隨意的橫穿馬路,因爲反正都有人被撞死。
      其實我小時候也被性侵過,我理解那些感受。
      但是希望討論這些的時候大家也理性些,而不是隨著感性控制自己的思想。更講道理才能更好的平等。我們是人

  • @ryujoker9547
    @ryujoker9547 4 ปีที่แล้ว

    建議旅館方面充當第三方公證人

  • @user-xq5nm4nu6y
    @user-xq5nm4nu6y 4 ปีที่แล้ว +3

    法官的說法 很明顯的有很深刻的個人立場偏頗
    1.喝多了 不代表意識一定不清楚 這端看個人酒量問題,當時是合意還是非合意,缺乏更直接的證據,根據罪疑惟輕原則,當證據不夠直接,應採取對被告有利的解釋。
    2.也是最有爭議的論點 被性侵是關乎個人名譽之事 必然不會說謊 不會有惡意污衊的行為 這是一個很強的個人主觀認知 如2018年 澳洲一名男子開車 看到一名女子汽車拋錨 便熱心花了兩小時幫其修車 然後便開車離去 事後 該名女子指控修車完畢後 該名男子以回報為理由 性侵她 事後檢調單位只聽取單方面說法 相信女子不會無故汙衊 將該名男子羈押兩周 使該男子被公司開除 與老婆離婚 後來被告堅持要調查影像證據 後來找到一份影像證據證明 該名男子確實修完車就離去了 檢察官馬上偵訊該名女子 該名女子才坦承她是汙衊別人 問她動機 她說沒有要錢 只是純粹想讓人被關 純粹的惡意。
    3.被告認為他是遭到該名女子仙人跳,而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這件事情,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原告的說詞也沒有更加直接的證據證明當時他是不同意的,法律案件,舉證責任一般都在原告身上,以避免濫訴,但是在牽扯到性相關的案件時,卻是被告要舉證,有很明顯的偏頗
    4.另外,影片中提到她有男朋友,不免讓人懷疑,是否當下合意,但後來被男友發現,便轉為指控店長性侵的可能性,這樣的案件,層出不窮
    5.總結 案件的真相 只有當事人雙方自己清楚 今天法官根據自己的個人立場 偏頗任何一方 都是無可厚非的 這讓人想起法律上 一個很經典的說法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因為舉證通常是困難的 所以要負起舉證責任的一方 通常敗訴率較高
    那到底 該由性侵案原告舉證自己是不合意的 還是該由被告舉證對方是合意的呢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看到 歡迎提出你們的看法

    • @hungnic7634
      @hungnic7634 4 ปีที่แล้ว +5

      法官沒有說到2這一點吧?這是一個示範的案例,去討論4也沒什麼意義。這個影片要傳達的理念應該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方式就是做到只在對方積極同意的狀況下發生性行為。至於什麼說不要就是要的想法,在現代社會裡還是不要有了吧!

    • @user-xq5nm4nu6y
      @user-xq5nm4nu6y 4 ปีที่แล้ว +2

      @@hungnic7634 在9:14秒的時候 法官提到2這點 也是我認為全部判斷依據中最受爭議的部分 "不可能為了要使他人有刑責 而以犧牲自己名譽的方式 來入人於罪吧" 這個判斷本身就很主觀也很武斷 而沒有更加客觀直接的證據
      我認同妳後述的應該取得 當事人積極同意 但是我也希望不要有當下同意 事後又說當時不同意的情形 還有在 蒐證上 不該以原告單方面說詞 加以認定 首先 人證 以及 言語 是極度主觀而且容易失真的 再者 原告當然會選擇針對自己有利的解釋 而因為對於性別的刻板印象 而全然相信單方面說詞 我認為是不妥的
      另外 指控他人者 通常要負起舉證責任 指控者要提出客觀的事證 證明自己當時沒有表達同意(瑞典的積極同意)或者表達不同意(台灣現行法規的積極抵抗) 但實務上 很多性指控的案件 在遇到某些檢察官 法官的處理邏輯是 原告說 我現在不同意 所以代表我那個時候也不同意 然後將舉證責任丟給被告 我認為這點是需要思考是否妥當的
      也謝謝你的意見交換

    • @Stone_Rock
      @Stone_Rock 4 ปีที่แล้ว

      @@user-xq5nm4nu6y 問題在於店長的訊息紀錄要用紅包賠罪,他自己都認錯了,那法官自然會認為他違反A女意願,如果店長咬死A女合意性交那結果有可能會改變。

    • @user-rx1xj1fp3j
      @user-rx1xj1fp3j 4 ปีที่แล้ว

      女生或許是在理智不清醒的情況下答應去休息,不管怎樣答應單獨去旅館確實是非常不妥!
      但我覺得判刑沒問題主要是簡訊。
      要是你前一天跟別人一起喝酒打炮,感覺是合意性交。隔天竟然看到簡訊問你為什麼強暴!強暴這個字眼是很重的,溫和一點的男生會道歉,並且疑問昨天不是有同意?火爆的男生可能會馬上爆氣,昨天就答應了現在在那邊裝,是不是想仙人跳!
      而這個男生被女生質問為何強暴後是道歉後說要包紅包???
      在我看來就是明知道對方不願意,而還是做了才會這樣回!或許是精蟲上腦加上都已經到旅館。但被說強暴後這樣回答肯定是知道對方當下是不願意的。

  • @9527SPC
    @9527SPC 4 ปีที่แล้ว +1

    和男人單獨唱歌喝酒喝到茫然後一起去汽車旅館不管怎麼說都太危險
    加害人要負絕大多數的責任
    但是被害人也有需要改善的地方
    至少要更有危機意識一點
    一旦出事即使判再重的刑傷害也已經造成
    除了消除一點仇恨以外什麼也無法挽回

  • @walterliu2776
    @walterliu2776 4 ปีที่แล้ว +1

    感覺民事該賠,刑事資訊過少

  • @kmomo6356
    @kmomo6356 4 ปีที่แล้ว +1

    男的以為,女的也以為,但男的一定錯

  • @zijie6904
    @zijie6904 4 ปีที่แล้ว

    我是不知道怎麼看啦 進旅館 我就覺得有意圖

  • @petadodu331
    @petadodu331 4 ปีที่แล้ว

    因為喝茫了啊

  • @HuakenStickberg
    @HuakenStickberg 2 ปีที่แล้ว

    10:44不,要包的很像阿拉伯人,然後在快被強暴時大喊“阿拉花瓜”,保證沒人敢靠近你
    雖然可能加深“穆斯林=恐怖分子”的刻板印象,但我管不了這麼多了

  • @z2050dark
    @z2050dark 4 ปีที่แล้ว +3

    該店長看起來也是在當晚喝了不少,所以判斷力低下,這時候很容易出錯
    這時又信任所謂的俗語"不要就是要"這種刻板印象,尤其是是在酒醉的情況下誤判情勢
    這不代表店長無罪,只是很容易掉進這個洞,這刻板印象才是惡毒
    而且我甚至小時候就聽信了這鬼,應該要改掉才對

  • @87littlefly
    @87littlefly 4 ปีที่แล้ว

    #越想越不對勁

  • @plusone6615
    @plusone6615 ปีที่แล้ว

    周16😂

  • @Rabi_and_me
    @Rabi_and_me 4 ปีที่แล้ว

    結案。結案。結案。

  • @yuna7492
    @yuna7492 4 ปีที่แล้ว +3

    B

  • @user-qt2uc5cx4m
    @user-qt2uc5cx4m 3 ปีที่แล้ว

    這店長長得還蠻像劉強東

  • @thesanto0520
    @thesanto0520 ปีที่แล้ว +1

    關鍵:男方絕對不能道歉,要打死不認。如此以來就永遠只有女方的片面之詞,無法定罪。男方證詞只有一句,我也喝到斷片什麼都不記得了。只要沒有錄音錄影,都不能被定罪

  • @user-wy8by3up2d
    @user-wy8by3up2d 4 ปีที่แล้ว

    我覺得店長跟A女不要喝那麼多就沒事了。而且兩個人應該都有錯吧!

  • @Jane-xq3ze
    @Jane-xq3ze 4 ปีที่แล้ว

    看標題我還以為女的未滿16歲XDD

  • @lancelonginus
    @lancelonginus 4 ปีที่แล้ว

    所以這是鼓勵犯人要賴帳就要從一開始就賴到底嗎?

  • @Stone_Rock
    @Stone_Rock 4 ปีที่แล้ว +1

    簡單來說,如果店長一開始在訊息上一口咬死A女友同意發生關係,並且沒有留下發生關係時的記錄的話,那就會形成雙方各說各話的情況,因為沒有證據,店長無罪的可能性應該不低,再不行至少也可以拖很久,所以店長被關是他自己做壞事還心虛不否認的自作自受。
    結論:單身一輩子,自己動手豐衣足食比較安全。反正就算女生同意發生關係,只要事後反悔決定要告,而我們沒有留下任何紀錄,那麼這個官司就可以拖個好幾年,因為雙方都沒有證據。所以男性要好好保護好自己,最好能錄音取得對象的同意,錄音裡面包含口說年月日和尋求同意後對方親口同意的話語之類的。
    感覺樓下又會有「女權」主義者要來罵人了。

    • @小狐狼
      @小狐狼 4 ปีที่แล้ว +1

      我覺得類性侵案件真的很難處理,不管是真的被害人或是被誣告的,都常常遇到證據不足的難處,如果同步錄音或錄影,又有外流的風險。現階段似乎也只能盡量從社會觀念改變,希望盡量減少這類"我以為我們你情我願"的狀況發生吧。

  • @s3435711
    @s3435711 4 ปีที่แล้ว

    膜膜你是在色誘觀眾~~

  • @chiuspring
    @chiuspring 4 ปีที่แล้ว

    盛竹如接班人

  • @Charles-Cheng
    @Charles-Cheng 2 ปีที่แล้ว

    贊成法官的判法

  • @mozah8222
    @mozah8222 3 ปีที่แล้ว

    為什麼打扮成陷阱妹就一定是想跟你上床???

  • @honou404
    @honou404 4 ปีที่แล้ว

    床笫ㄗˇ

  • @user-gv1ps9qr4r
    @user-gv1ps9qr4r 4 ปีที่แล้ว

    安安

  • @azby7198
    @azby7198 4 ปีที่แล้ว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讓自己醉到失去意識,有些變態不敢正面剛只敢趁虛而入

  • @pandingiloveyou
    @pandingiloveyou 4 ปีที่แล้ว

    🤔🤔🤔🤔🤔🤔🤔🤔🤔🤔😱😱😱😱😱😱😱

  • @七味鏽粉
    @七味鏽粉 4 ปีที่แล้ว

    🤪🤪🤪🤪🤪🤣🤣🤣🤣🤣

  • @jimmers4586
    @jimmers4586 4 ปีที่แล้ว

    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交
    🏳️‍🌈去跟彩虹遊行吧

  • @user-it1ru1eg6g
    @user-it1ru1eg6g 3 ปีที่แล้ว

    SOD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