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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判重刑,司機惡毒之極
他是故意殺人沒錯 不過現在很多人仗著行人最大 走路不看車 早晚就是這個下場 和車子拼自己並不會有好處 用自己的命換別人坐牢 得到什麼好處?
之前也看到一個影片 女機車騎士 以80公里的速度綠燈過十字路口 不看左右 被車撞死 真不知道這些人腦子到底裝了多少水 不是綠燈就不用看車耶
才重型? 好輕喔 關個幾年就出來
@@周杰濃 就該回到清朝 要多重有多重 多爽阿
這個一定調查後,嚴辨.我小時就很恨這種車,包括公車等,印象極差,對這些所謂"司機大哥"(什麼玩意,以為自己是什黑幫老大??)這些人對客人和開車的態度都一個樣,下死下賤,國家要好好整治
這應該是殺人罪才對!怎是過失致死呢?
幾十年來你可以問問,砂石車有判過蓄意殺人罪嗎?
問恐龍法官
問恐龍法官吧,裝到人後下車又上車,這不算謀殺那啥叫謀殺呢?
這是故意殺人罪啦
法官也是殺人
巨業客運不意外啊!他們的司機幾乎都是那種撞了人就往死裡撞的,飆車闖紅燈是正常表現,煞車是裝飾品,油門要踩死,以前可是海線一霸,大車遇到了都得禮讓三分的存在呢
故意殺人
太可惡了,應該用謀殺罪重判。還交保,當庭羈押才對。
殺人又不是重罪,大法官都解釋了你不知道嗎😂醒醒這是台灣
司機有下來看了丶再上車應該是要倒車救人丶不應該往前開車輾過致死丶經查証如果事實丶應依惡意殺人致死丶惡性重大丶有前科之犯的事實丶嚴判不貸丶再如何狡辯丶不足採信。
20幾歲第一次走上路就被撞死😢
倒車救人????好棒的邏輯。
這個司機心太狠了,喪盡天良。
殺人罪很明確,不是要先羈押,7年以上重罪,收押吧!唉!一開始肇事者就說謊了,法官還信!最後,為什麼,市長沒出面說明,官商關係良好嗎?為了下次總統大選,市長不敢發言譴責喔!
巨業是顏家的 自己人
20萬交保了
蓄意殺人罪跑不掉了檢調需查明電話打給誰?
要怪就怪台灣司法,從幾拾年前,大家都知道的,車禍沒撞死,車主要負擔所有醫藥費,撞死保險公司理賠,所以沒撞死的,司機會前後碾壓致死,這是常態,見怪不怪!台中公車都在市區飆車,無視後方車輛,誰的責任?
@@user-4264L 很多國家不是這樣 撞死人要賠一生的費用 比如這個人可能可以工作40年 要把這個人未來可能賺的錢 都要算進理賠的錢,只有台灣 把一般的人命當屎一樣,卻要不公投廢死,讓邪惡之人永遠不死
所以才要修法,不對的法令就是要修法?撞死人肇事者本身要 賠更多的刑法跟責任而受傷有保險公司賠償。
才罰120萬不痛不養叫重罰?
之前跟現在都是巨業客運且都是同一人同一公司,這個公司還不停業太扯了😡
這不是意外了 這是謀殺第一次倒下 第二次直接壓過去故意殺人了而且這位媽媽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為什麼要他們起來就給他們跪啊他們本來就該跪跪一晚上也不為過吧?
撞到人了,沒停車還踩油門,根本是蓄意謀殺啦
@@JC-od8lb 這是不成文的陋習大車撞傷人 公司(工會)以前是賠30萬其它費用及後續復健或安養都要司機處理到底、撞死人賠100萬其它就民事求償(通常比前者省事)!現在有街頭攝影,這司機不明智 真是愚蠢到家 還要背刑責!
@@幸福來敲門一直向前走 林北開砂石車的比你這個白癡還了解啦
我出生地在台中市,在讀高職夜校時就已經體會過台中市公車(台中客運 巨業客運)司機的惡劣行為
壓傷賠到死...壓死賠100萬....中華民國可笑的法律....立委都是你我選出來的...訂出這種可笑的法律也沒看到幾隻小貓出來要求改革...可見覺得嚴重到需要改革的比例是很低的...所以大家就吞下去吧
立委是要做查弊案這種大事,誰管法律判幾年賠多少這種小事
@@hsinyuan0104弊案查了嗎? 身為法律系出生看到這種言論真的 民智未開 地方官 立委本來就是在做人民服務,只可惜大部分本末導致他們最愛你這種不會思考的言論
沒有違規。只有殺人紀錄😂真的笑話
故意殺人罪無可赦
請被害死的女大生天天去找害死妳的司機,讓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無期徒刑
壓到手要養人家一輩子
業界不能說的秘密
人神共憤。
檢調因該調出這位司機為何下車查看完在上車發動移車講電話,是否有跟某軍師通話交他這位司幾機如何斷尾了事。因該立刻去調出他當時通話通聯記錄。
要修法了!!!
從小聽到大『大車撞到人都依定會確定要壓死』本來還以為是都市傳說不過現在已經看到很多次類似案件了,最後判刑跟賠款也證實這樣比較『划算』
行業公認,死人,事,錢,賠少
台中公車本來開車,就非常霸道,我遇過N次。
群眾應該直接下架巨業客運,這種無良企業應該直接消失!
取消這條客運路線
故意殺人,要判處重刑,第一次就應停職
輾過去的不只是那條命,還有人性,這都不知道要幾世,才能重新做人。
路邊都有監視器
下車看好角度,上車才知道方向盤要轉多少輾過去,是百分之百故意的,因為傷殘賠償沒完沒了,死亡賠償最便宜
這司機被罰過很清楚有記取教訓撞到死才賠的少很清楚這在台灣法律,頂多過失致死
危險駕駛在馬路開車,大家被撞的機率是一樣的,包括高官..法官..警察..任何用路人..如果再隨便縱放開車上路..只能請大家小心了..撞死人.這司機也兩手一攤..沒錢賠..
沒收所有財產,賠償家屬
故意殺人,惡劣做法😡
學姊在旁對司機說喊撞到人...第一反應是立刻去看傷者...怎麼可能會跑上車
120萬算重罰?對公司來講不痛不癢吧.1200萬還差不多公司才會認真對待
直接罰12兆啦!太少了!直接讓巨業傾家蕩產
治標不治本 你乾脆說這12兆都給民進黨政府不是更好?🤮
那保證都沒有人要開客運公司了
希望自動駕駛技術早日成熟
故意殺人無誤!
殘忍😢
支持公佈每位司機肇事傷亡紀錄,有撞死人重傷人就不得考職業類的駕照。交通公司每年司機肇事到達一定比例就應該強制停業。爛司機爛公司就應該是直接消失。
你門巨業只有巨大業障,可惡。
這個司機應該要有人找他去海邊了!
緒意殺人
這個,,,,,,,廢死聯盟出來放放風吧!
司機故意殺人,罪無可赦,依法嚴懲。
台中市這種司機太多了。野蠻城市。盧政府根本搞不懂基本問題。
你在往上追究 民進黨的司法頭會很痛不好啦 你還是閉嘴比較好喔 🤮
@@碧奧蘭帝-b4o這次不太對吧....?綠媒現在瘋狂拿這點在打盧秀燕
@@appyh5310 這裡不是東森嗎?公視也在報啊,T台也有,你說的綠媒呢?
@@紫爵 我說的是打盧秀燕 你邏輯還好嗎?看看上面問題是什麼好不好
唉 怎麼會這麼可怕
車上一堆乘客,有没有推得掉嗎?
收班車不一定有乘客,很可能是空車,30X號公車只跑(台灣大道)直線,所以他應該已經收班了
305從大甲開往台中,終點站是第一廣場,發生事故的地方已經過了第一廣場,所以乘客應該已經下光了。
台中適合住人嗎?學學高雄!一堆鳥事都出自台中?盧市長 醒醒好嗎?重罰要幾千萬以上
如果真的是人死賠比較少,那法律問題很大,導引人從小錯選擇犯大錯
就算不和解依照慣例最多關2年~
請以謀殺罪論處.
你看累犯 證明他已經很有經驗要怎殺 人 殺 人後又有什麼樣的說詞 台灣法律就是保護這種人 還能說沒有死 刑就能杜絕悲劇嗎?累犯就發生在眼前
一命賠一命
大車的淺規則,沒撞死也要壓死
二次傷害 致死 判死
不知道是否公布監視器畫面
他沒再怕,之前撞過一次也沒能拿他怎麼樣。
是兩次了,這次是第三次
以前住在沙鹿 具頁這樣 實在不意外
市區公車時不時給你按喇叭,或國道遊覽車時不時已經開110了還貼那麼近。
重點是,司機再上車補油門,就變蓄意殺人。巨業一定以司機個人行為企圖卸責,並拒絕後續民視賠償。這其中是否第一時間司機有打電話回報公司,由公司指導行事?以司機連交保金都繳不出來,到時一定又是兩手空空。
這些開車的司機都是樂色
不是歧視職業,我針對的是人
台北還好
@@miss.a-gwai7272 台北真的會等你人走了才過,因為有在罰錢
該考慮全面更換中型電巴士..
怎麼沒提到誤點要司機罰錢所以才鍛鍊出這麼多優秀賽車手?F1公車實至名歸
每天交通事故,台灣真的是行人地獄
下地獄,而且可能不得投胎,台灣有這種人真是恥辱,故意殺人請判重罪!所有司機敢再次碾壓者下18層地獄!
應重判極刑!太可惡了!
😮😮😮我們國家在駕照上沒有相關記錄?
在監理單位有職業駕駛的年資及肇事紀錄
居然,在那假清純誰不知大車撞人撞死賠最少
這種人應該永久吊銷駕照,不得在考,判無期刑!
夠狠...............跟恐龍一樣..不管別人的死活...120萬 叫重罰喔! 我想笑........
司機叫什麼名字 不用公佈嗎
惡意殺人
原是業務過失,在度捕那一腳油門故意殺人致死法辦😡
這故意殺人了,如果法官也這麼認為就不是只關幾年的問題
很多老的司機乘客一上車就開走,不是等乘客坐下繫好安全帶、握好把手才開走而且有些司機訓練時很好,實際上路又是一個樣
基本上會等乘客坐好才開車的司機真的是很少很少,不管是老司機或新手司機都一樣。所以只能自己上車先抓好扶手再找位子坐。
巨業濕機都常飆車。基本上公車來是巨業都是直接忽略,搭台中客運或統聯客運。
蓄意殺人!已經實質廢死!有恃無恐了!
太扯了..可惡至極!
調當天通聯 便知有無教唆 將賠付降至最低
可惡至極
超惡毒!
警覺性那麼差淘汰掉剛好
最狠的直接勒令停業
如果這是事實希望可重判,節目是不是應該等確定一點再播出?
巨業司機們表示:台中不管藍綠誰執政,都無法阻止我們各種違規!有種把我們都開除啊!
可惡
客運管理換人經營之前之後,不用全面盤查?呼籲徹底必須追究客運責任!
查電話記錄打給誰?!? 說了什么? 可惡!!
嚇死....好可怕
海線獨佔 120萬 小CASE重罰??笑死
家屬應當找時機把對方本人或家人撞回去,沒死算對方好命。
果然還是古代法律好用一些,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有法可依丶依法可辦丶你是散動言論和不當的行為丶民主法治的國家丶應依法追究責任而判刑,你私自報仇言論是那邊的草包,這是被洗腦的大外宣草包。
所以不要以為走斑馬線就安全,一定還是要一直左右看注意安全,免得哪天就被三寶撞
左看右看前一秒也許還沒有車 但斑馬線如果是長的 也許下一秒 車子就突然開過來 根本閃避不及😢
@@張玉霜-e6f 怕死就一直左右看,我就怕死,從紅綠燈看到下一個紅綠燈
大車學長的教導:工會一次賠,或是司機賠一輩子,是你,你選哪個?別道德屁話一堆,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台灣的法律都很維護公司,輕忽普通老百姓的權益!號稱最民主的美國剛好相反,人民的權益永遠是擺第一的!舉個例子:十幾年前有個小男孩吃盛香珍一口果凍噎死,法院判盛香珍需賠17億台幣(公司越大賠越重)所以政府是怕巨業倒嗎?這個如果在美國,就是要搞到你倒為止!所以台灣民主不要學半吊子的!
好恐怖
只有是故意殺人的意圖,這就是台灣法律及執法力
抓起來,殺人兇手😢😢😢😢😢😢
既然可以撞死第二條人命,這司機太惡毒
應該要判重刑,司機惡毒之極
他是故意殺人沒錯 不過現在很多人仗著行人最大 走路不看車 早晚就是這個下場 和車子拼自己並不會有好處 用自己的命換別人坐牢 得到什麼好處?
之前也看到一個影片 女機車騎士 以80公里的速度綠燈過十字路口 不看左右 被車撞死 真不知道這些人腦子到底裝了多少水 不是綠燈就不用看車耶
才重型? 好輕喔 關個幾年就出來
@@周杰濃 就該回到清朝 要多重有多重 多爽阿
這個一定調查後,嚴辨.我小時就很恨這種車,包括公車等,印象極差,對這些所謂"司機大哥"(什麼玩意,以為自己是什黑幫老大??)這些人對客人和開車的態度都一個樣,下死下賤,國家要好好整治
這應該是殺人罪才對!怎是過失致死呢?
幾十年來你可以問問,砂石車有判過蓄意殺人罪嗎?
問恐龍法官
問恐龍法官吧,裝到人後下車又上車,這不算謀殺那啥叫謀殺呢?
這是故意殺人罪啦
法官也是殺人
巨業客運不意外啊!他們的司機幾乎都是那種撞了人就往死裡撞的,飆車闖紅燈是正常表現,煞車是裝飾品,油門要踩死,以前可是海線一霸,大車遇到了都得禮讓三分的存在呢
故意殺人
太可惡了,應該用謀殺罪重判。還交保,當庭羈押才對。
殺人又不是重罪,大法官都解釋了你不知道嗎😂醒醒這是台灣
司機有下來看了丶再上車應該是要倒車救人丶不應該往前開車輾過致死丶經查証如果事實丶應依惡意殺人致死丶惡性重大丶有前科之犯的事實丶嚴判不貸丶再如何狡辯丶不足採信。
20幾歲第一次走上路就被撞死😢
倒車救人????
好棒的邏輯。
這個司機心太狠了,喪盡天良。
殺人罪很明確,不是要先羈押,7年以上重罪,收押吧!唉!一開始肇事者就說謊了,法官還信!最後,為什麼,市長沒出面說明,官商關係良好嗎?為了下次總統大選,市長不敢發言譴責喔!
巨業是顏家的 自己人
20萬交保了
蓄意殺人罪跑不掉了
檢調需查明電話打給誰?
要怪就怪台灣司法,從幾拾年前,大家都知道的,車禍沒撞死,車主要負擔所有醫藥費,撞死保險公司理賠,所以沒撞死的,司機會前後碾壓致死,這是常態,見怪不怪!台中公車都在市區飆車,無視後方車輛,誰的責任?
@@user-4264L 很多國家不是這樣 撞死人要賠一生的費用 比如這個人可能可以工作40年 要把這個人未來可能賺的錢 都要算進理賠的錢,只有台灣 把一般的人命當屎一樣,卻要不公投廢死,讓邪惡之人永遠不死
所以才要修法,不對的法令就是要修法?撞死人肇事者本身要 賠更多的刑法跟責任而受傷有保險公司賠償。
才罰120萬不痛不養
叫重罰?
之前跟現在都是巨業客運且都是同一人同一公司,這個公司還不停業太扯了😡
這不是意外了 這是謀殺
第一次倒下 第二次直接壓過去
故意殺人了
而且這位媽媽
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
但是你為什麼要他們起來
就給他們跪啊
他們本來就該跪
跪一晚上也不為過吧?
撞到人了,沒停車還踩油門,根本是蓄意謀殺啦
@@JC-od8lb 這是不成文的陋習
大車撞傷人 公司(工會)以前是賠30萬其它費用及後續復健或安養都要司機處理到底、撞死人賠100萬其它就民事求償(通常比前者省事)!現在有街頭攝影,這司機不明智 真是愚蠢到家 還要背刑責!
@@幸福來敲門一直向前走 林北開砂石車的比你這個白癡還了解啦
我出生地在台中市,在讀高職夜校時就已經體會過台中市公車(台中客運 巨業客運)司機的惡劣行為
壓傷賠到死...壓死賠100萬....中華民國可笑的法律....
立委都是你我選出來的...訂出這種可笑的法律也沒看到幾隻小貓出來要求改革...可見覺得嚴重到需要改革的比例是很低的...所以大家就吞下去吧
立委是要做查弊案這種大事,誰管法律判幾年賠多少這種小事
@@hsinyuan0104
弊案查了嗎? 身為法律系出生
看到這種言論真的 民智未開
地方官 立委本來就是在做人民服務,只可惜大部分本末導致
他們最愛你這種不會思考的言論
沒有違規。只有殺人紀錄😂真的笑話
故意殺人罪無可赦
請被害死的女大生天天去找害死妳的司機,讓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無期徒刑
壓到手要養人家一輩子
業界不能說的秘密
人神共憤。
檢調因該調出這位司機為何下車查看完在上車發動移車講電話,是否有跟某軍師通話交他這位司幾機如何斷尾了事。因該立刻去調出他當時通話通聯記錄。
要修法了!!!
從小聽到大『大車撞到人都依定會確定要壓死』本來還以為是都市傳說
不過現在已經看到很多次類似案件了,最後判刑跟賠款也證實這樣比較『划算』
行業公認,死人,事,錢,賠少
台中公車本來開車,就非常霸道,我遇過N次。
群眾應該直接下架巨業客運,這種無良企業應該直接消失!
取消這條客運路線
故意殺人,要判處重刑,第一次就應停職
輾過去的不只是那條命,還有人性,這都不知道要幾世,才能重新做人。
路邊都有監視器
下車看好角度,上車才知道方向盤要轉多少輾過去,是百分之百故意的,因為傷殘賠償沒完沒了,死亡賠償最便宜
這司機被罰過很清楚有記取教訓撞到死才賠的少
很清楚這在台灣法律,頂多過失致死
危險駕駛在馬路開車,大家被撞的機率是一樣的,包括高官..法官..警察..任何用路人..如果再隨便縱放開車上路..只能請大家小心了..撞死人.這司機也兩手一攤..沒錢賠..
沒收所有財產,賠償家屬
故意殺人,惡劣做法😡
學姊在旁對司機說喊撞到人...第一反應是立刻去看傷者...怎麼可能會跑上車
120萬算重罰?對公司來講不痛不癢吧.1200萬還差不多公司才會認真對待
直接罰12兆啦!太少了!直接讓巨業傾家蕩產
治標不治本 你乾脆說這12兆都給民進黨政府不是更好?🤮
那保證都沒有人要開客運公司了
希望自動駕駛技術早日成熟
故意殺人無誤!
殘忍😢
支持公佈每位司機肇事傷亡紀錄,有撞死人重傷人就不得考職業類的駕照。交通公司每年司機肇事到達一定比例就應該強制停業。爛司機爛公司就應該是直接消失。
你門巨業只有巨大業障,可惡。
這個司機應該要有人找他去海邊了!
緒意殺人
這個,,,,,,,廢死聯盟出來放放風吧!
司機故意殺人,罪無可赦,依法嚴懲。
台中市這種司機太多了。野蠻城市。盧政府根本搞不懂基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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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yh5310 這裡不是東森嗎?公視也在報啊,T台也有,你說的綠媒呢?
@@紫爵 我說的是打盧秀燕 你邏輯還好嗎?看看上面問題是什麼好不好
唉 怎麼會這麼可怕
車上一堆乘客,有没有推得掉嗎?
收班車不一定有乘客,很可能是空車,30X號公車只跑(台灣大道)直線,所以他應該已經收班了
305從大甲開往台中,終點站是第一廣場,發生事故的地方已經過了第一廣場,所以乘客應該已經下光了。
305從大甲開往台中,終點站是第一廣場,發生事故的地方已經過了第一廣場,所以乘客應該已經下光了。
台中適合住人嗎?學學高雄!一堆鳥事都出自台中?盧市長 醒醒好嗎?重罰要幾千萬以上
如果真的是人死賠比較少,那法律問題很大,導引人從小錯選擇犯大錯
就算不和解依照慣例最多關2年~
請以謀殺罪論處.
你看累犯 證明他已經很有經驗要怎殺 人 殺 人後又有什麼樣的說詞 台灣法律就是保護這種人 還能說沒有死 刑就能杜絕悲劇嗎?累犯就發生在眼前
一命賠一命
大車的淺規則,沒撞死也要壓死
二次傷害 致死 判死
不知道是否公布監視器畫面
他沒再怕,之前撞過一次也沒能拿他怎麼樣。
是兩次了,這次是第三次
以前住在沙鹿 具頁這樣 實在不意外
市區公車時不時給你按喇叭,或國道遊覽車時不時已經開110了還貼那麼近。
重點是,司機再上車補油門,就變蓄意殺人。巨業一定以司機個人行為企圖卸責,並拒絕後續民視賠償。
這其中是否第一時間司機有打電話回報公司,由公司指導行事?以司機連交保金都繳不出來,到時一定又是兩手空空。
這些開車的司機都是樂色
不是歧視職業,
我針對的是人
台北還好
@@miss.a-gwai7272 台北真的會等你人走了才過,因為有在罰錢
該考慮全面更換中型電巴士..
怎麼沒提到誤點要司機罰錢所以才鍛鍊出這麼多優秀賽車手?F1公車實至名歸
每天交通事故,台灣真的是行人地獄
下地獄,而且可能不得投胎,台灣有這種人真是恥辱,故意殺人請判重罪!所有司機敢再次碾壓者下18層地獄!
應重判極刑!太可惡了!
😮😮😮我們國家在駕照上沒有相關記錄?
在監理單位有職業駕駛的年資及肇事紀錄
居然,在那假清純誰不知大車撞人撞死賠最少
這種人應該永久吊銷駕照,不得在考,判無期刑!
夠狠...............跟恐龍一樣..不管別人的死活...
120萬 叫重罰喔! 我想笑........
司機叫什麼名字 不用公佈嗎
惡意殺人
原是業務過失,在度捕那一腳油門故意殺人致死法辦😡
這故意殺人了,如果法官也這麼認為就不是只關幾年的問題
很多老的司機乘客一上車就開走,不是等乘客坐下繫好安全帶、握好把手才開走
而且有些司機訓練時很好,實際上路又是一個樣
基本上會等乘客坐好才開車的司機真的是很少很少,不管是老司機或新手司機都一樣。所以只能自己上車先抓好扶手再找位子坐。
巨業濕機都常飆車。基本上公車來是巨業都是直接忽略,搭台中客運或統聯客運。
蓄意殺人!
已經實質廢死!有恃無恐了!
太扯了..可惡至極!
調當天通聯 便知有無教唆 將賠付降至最低
可惡至極
超惡毒!
警覺性那麼差淘汰掉剛好
最狠的直接勒令停業
如果這是事實希望可重判,節目是不是應該等確定一點再播出?
巨業司機們表示:台中不管藍綠誰執政,都無法阻止我們各種違規!有種把我們都開除啊!
可惡
客運管理換人經營之前之後,不用全面盤查?呼籲徹底必須追究客運責任!
查電話記錄打給誰?!? 說了什么? 可惡!!
嚇死....好可怕
海線獨佔 120萬 小CASE
重罰??笑死
家屬應當找時機把對方本人或家人撞回去,沒死算對方好命。
果然還是古代法律好用一些,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有法可依丶依法可辦丶你是散動言論和不當的行為丶民主法治的國家丶應依法追究責任而判刑,你私自報仇言論是那邊的草包,這是被洗腦的大外宣草包。
所以不要以為走斑馬線就安全,一定還是要一直左右看注意安全,免得哪天就被三寶撞
左看右看前一秒也許還沒有車 但斑馬線如果是長的 也許下一秒 車子就突然開過來 根本閃避不及😢
@@張玉霜-e6f 怕死就一直左右看,我就怕死,從紅綠燈看到下一個紅綠燈
大車學長的教導:工會一次賠,或是司機賠一輩子,是你,你選哪個?別道德屁話一堆,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台灣的法律都很維護公司,輕忽普通老百姓的權益!
號稱最民主的美國剛好相反,人民的權益永遠是擺第一的!舉個例子:十幾年前有個小男孩吃盛香珍一口果凍噎死,法院判盛香珍需賠17億台幣(公司越大賠越重)
所以政府是怕巨業倒嗎?這個如果在美國,就是要搞到你倒為止!
所以台灣民主不要學半吊子的!
好恐怖
只有是故意殺人的意圖,這就是台灣法律及執法力
抓起來,殺人兇手😢😢😢😢😢😢
既然可以撞死第二條人命,這司機太惡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