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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有很多的法律規條都非常的不合理, 明顯偏袒土地開發商, 而所謂的違建在三四十年前是普遍的現象, 因當時沒有相關法令, 不是真正的違建, 如果你好好的去研究市政府的條文規範, 你會發覺到有很多是不合理的, 真正的幫助到人民的有限, 如果你仔細看的話台北市公務人員沒有做鄉野調查, 了解當地居民問題, 真正的為人民做事的公務人員不多了, 只能自己自求多福
獨立特派員還有多漏掉的故事:洲美配地時有些人抽籤運氣不佳,最後配不到地,真正原因是市府越俎代庖沒有按照規定來劃設"配地區塊",把法規沒有的、不相關的老樹保護納進來,讓配地區塊劃很大,導致小塊地很快配完,籤號在後的就配不到地(或者沒辦法配完地)然後市府就用"金錢"來"補償"沒配到地的價值,問題是用來計算的"權利價值"不到土地市價的1/2,當年的徵收補償價值更只有約市價的1/6,沒配到地的用當年的徵收補償價值補償,沒配完地的用權利價值補償,等於市府支付1塊錢強制取得人家6塊錢的土地,或者支付1元,取得人家2元的土地,這不是巧取豪奪嗎?還有其他的咧~~~~
法律制定者永遠不會是小老百姓,道路等等徵收遇到大官、立委的房地,都會轉彎,遇到小老百姓就會直接開過去,依法行政...
違建就是違建,抱歉。但是那個房屋裝修也太扯,很隨便捏
其實很多都是違建戶,報導不要每次都只偏一方,只讓居民謾罵而沒有從整體角度來看
為什麼違建你知道嗎?
@@yout2241 因為沒錢搬遷,不懂法令如何合法。
當初是私人土地 政府不給蓋房 但現在卻給建商發財了
城市為了發展,有些事情是必須要做,但是城市開發後得利的又是誰,財團?政府?難道為了所謂的公共利益,就必須犧牲某一小小人民的基本權益,或許大多人會認同,但若是這樣的事情真的落在你的頭上,你真的會為了所謂公共利益而犧牲自己嗎?
覺得當時的國民黨政府真的很瞎 前陣子剛看完社子島跟高雄大鼻的徵收問題 只能說國民黨無能 難怪被趕下台趕得這麼敢看站在城市發展的角度 雖然非常同情這些居民 我個人也認為有必要本存的古蹟必須保存 例如四合院可以翻新或是遷址做古蹟 不一定要整區全拆 這樣才是達到城市發展與歷史文物保存的雙贏局面 同時也改善了目前此地居民的生活品質一個真正為了居民著想的政府的作為應該是如此 應該是面對沒有違建加蓋的老房子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過 而不是想著如何刁難居民來不給他們通過審核制度總而言之 期望現任政府跟未來的政府不管是總統或是台北市政府 都能落實居住正義
新屋品質也太爛,這驗收如果過真的很有問題
Howard Lee 底標35億,決標25億,有問題的是通過決標的行政機關。
酸違建的就是容易被政府洗腦的為什麼違建?最早是政府迫使違建的不是嗎?如果可以,誰要違建?不懂就不要酸啦
本末倒置阿 現在要查柯文哲 是不是有圖利 強拆合法民宅給建商發財 簡直土匪
品質堪慮,市長,林副市長,洲民局長應該來看看,社子之後區段徵收應該會重演
看起來就是沒有做好田野調查在辦公室裡畫餅才會出這種大包......。
違建就違建講那麼多,那種破舊房子沒有年輕人願意住,這些自私的人都只想到自己利益,完全不把國家政策及住家安全看在眼裡。
人家百年前的合法建築 拆了現在蓋豪宅 不是很諷刺嗎?
用廚房 不管人家房子面積大小 也是很奇葩
不用1000萬,位於未來科技園區旁的台北市門牌… 我當居民,也會希望是每人一戶,哈哈
土地太甜 太香了 徵收私人土地 卻大多都落入建商手裡 讓建商發財
違建能那麼大聲,當其他人花大錢買合法屋的是笨蛋?
sosoboy 台灣人就是違法的人以為自己沒違法
你有沒有 想 偷保 法律 進 李 保 田堂 名黃
那是他們倒楣 土地被禁建 如果在其他地方 他們早就找建商自己蓋大樓 隨便一棟價值都幾十億
那些一戶住60幾人真的太誇張~本來就不符合常理!他說新住宅一戶住4人!啊 要怎麼把你一戶的土地權變成15-16戶
從前的疏洪道拆遷補償方式也是以 " 灶 " 為單位來計算補償的戶數 , 沒想到經過數十年之後還是一樣 沒什麼改進 !這個問題是前市長留下來的但看這情況就算換了新市長還是難解 , 因為公務人員的態度還是相當自我很難與時俱進 !所謂的 " 戶 " 依照國家的法令是以戶口名簿為準才是 , 怎麼會是以 "灶" 為單位呢? 這個公務人員是吃定老百姓不了解法律才會這樣講吧 !
因為都是違建當然只能算一戶 不然一戶可以多買 某些建商財團的手就伸進去 找幾百個人頭去搞 就跟買地稀釋權力一樣 過不久那幾棟樓就被建商財團搞走
誰會開著門上廁所阿= =
新屋的每月管理費 ? 每年房屋稅 ?....未來住不起 !
如果土地及房子價格不能增值轉賣,或者漲價歸公,是否就能解決1.原居民原有居住權益,2.防止財團炒作,3.減輕市府財政負擔。台灣都更困難,大部分問題都出在土地及房價增值。
按照事實狀況去分配的話 那之後大家是不是有聽到風聲哪裡親戚家要被徵收 就直接全家去住那就好了啊 多分配房子真爽 他們這樣要求的時候有想過這方面的問題嗎
問題是有必要拆遷私人土地 最後分給建商嗎
@@f9101605 套一句柯文哲的話,如果你想不出更好的辦法,現在這個就是最好的辦法。
@@fanfanst338919 最好方法根本不用動 台北土地動輒一坪好幾百萬 他們拿不到就算了 最後連租屋都有問題
@@f9101605 都在科技園區內怎麼可能獨留這些不開發,要拆遷是一定的只是差在怎麼安置而已
@@fanfanst338919 依照土地這麼有價值 而且也是蓋在當初他們的土地上 一戶換2戶3戶我都不覺得過分
聽說違章建築可以配房子也可以領錢喔,頗呵!
你一定是影片沒看完 真的是頗呵
原來違建這麼好康哦,水哦又學到一招了
要徵收人家的土地還要叫人家繳房貸?這什麼政府啊!?
徵收的是你的土地,賣給你的是房子,還幫你蓋!你以為那種舊房子可以直接換成公寓!有哪麼好的事?當政府是智障啊
Fan Ting 舊房子是能有多少價值?區段徵收有發徵收補償費給土地所有權人。
就繼續放給它爛啊 不弄以後看誰要來弄
市房子請用市價,政府徵收用公告價格,倒楣的是善良市民,爽的是當時國冥桶好瓏冰市長,及當地民代當地民代林瑞圖怎麼沒出來為居民出頭,原來........
你找錯銀行了 去油 局
原來低收入戶可以有房產,太狂的人
低收入戶並不是指無屋,通常低收入戶的認定,是會先扣掉正在居住的不動產價值。再去計算他的收入及資產是否超過標準。
而且以前的地價跟現在差很多的
吃牢翻 泛 誰養 自己鑽 部蒿嗎 教你老闆 辦活動 去玩 樂透樂透 不要找 工程師 麻煩吃 屍體
台北市政府有很多的法律規條都非常的不合理, 明顯偏袒土地開發商, 而所謂的違建在三四十年前是普遍的現象, 因當時沒有相關法令, 不是真正的違建, 如果你好好的去研究市政府的條文規範, 你會發覺到有很多是不合理的, 真正的幫助到人民的有限, 如果你仔細看的話
台北市公務人員沒有做鄉野調查, 了解當地居民問題, 真正的為人民做事的公務人員不多了, 只能自己自求多福
獨立特派員還有多漏掉的故事:
洲美配地時有些人抽籤運氣不佳,最後配不到地,
真正原因是市府越俎代庖沒有按照規定來劃設"配地區塊",把法規沒有的、不相關的老樹保護納進來,讓配地區塊劃很大,導致小塊地很快配完,籤號在後的就配不到地(或者沒辦法配完地)
然後市府就用"金錢"來"補償"沒配到地的價值,
問題是用來計算的"權利價值"不到土地市價的1/2,
當年的徵收補償價值更只有約市價的1/6,
沒配到地的用當年的徵收補償價值補償,
沒配完地的用權利價值補償,
等於市府支付1塊錢強制取得人家6塊錢的土地,
或者支付1元,取得人家2元的土地,
這不是巧取豪奪嗎?
還有其他的咧~~~~
法律制定者永遠不會是小老百姓,道路等等徵收遇到大官、立委的房地,都會轉彎,遇到小老百姓就會直接開過去,依法行政...
違建就是違建,抱歉。但是那個房屋裝修也太扯,很隨便捏
其實很多都是違建戶,報導不要每次都只偏一方,只讓居民謾罵而沒有從整體角度來看
為什麼違建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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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是私人土地 政府不給蓋房 但現在卻給建商發財了
城市為了發展,有些事情是必須要做,但是城市開發後得利的又是誰,財團?政府?難道為了所謂的公共利益,就必須犧牲某一小小人民的基本權益,或許大多人會認同,但若是這樣的事情真的落在你的頭上,你真的會為了所謂公共利益而犧牲自己嗎?
覺得當時的國民黨政府真的很瞎 前陣子剛看完社子島跟高雄大鼻的徵收問題 只能說國民黨無能 難怪被趕下台趕得這麼敢看
站在城市發展的角度 雖然非常同情這些居民 我個人也認為有必要本存的古蹟必須保存 例如四合院可以翻新或是遷址做古蹟 不一定要整區全拆 這樣才是達到城市發展與歷史文物保存的雙贏局面 同時也改善了目前此地居民的生活品質
一個真正為了居民著想的政府的作為應該是如此 應該是面對沒有違建加蓋的老房子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過 而不是想著如何刁難居民來不給他們通過審核制度
總而言之 期望現任政府跟未來的政府不管是總統或是台北市政府 都能落實居住正義
新屋品質也太爛,這驗收如果過真的很有問題
Howard Lee 底標35億,決標25億,有問題的是通過決標的行政機關。
酸違建的就是容易被政府洗腦的
為什麼違建?最早是政府迫使違建的不是嗎?如果可以,誰要違建?不懂就不要酸啦
本末倒置阿 現在要查柯文哲 是不是有圖利 強拆合法民宅給建商發財 簡直土匪
品質堪慮,市長,林副市長,洲民局長應該來看看,社子之後區段徵收應該會重演
看起來就是沒有做好田野調查在辦公室裡畫餅才會出這種大包......。
違建就違建講那麼多,那種破舊房子沒有年輕人願意住,這些自私的人都只想到自己利益,完全不把國家政策及住家安全看在眼裡。
人家百年前的合法建築 拆了現在蓋豪宅 不是很諷刺嗎?
用廚房 不管人家房子面積大小 也是很奇葩
不用1000萬,位於未來科技園區旁的台北市門牌… 我當居民,也會希望是每人一戶,哈哈
土地太甜 太香了 徵收私人土地 卻大多都落入建商手裡 讓建商發財
違建能那麼大聲,當其他人花大錢買合法屋的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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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 想 偷保 法律 進 李 保 田堂 名黃
那是他們倒楣 土地被禁建 如果在其他地方 他們早就找建商自己蓋大樓 隨便一棟價值都幾十億
那些一戶住60幾人真的太誇張~本來就不符合常理!他說新住宅一戶住4人!啊 要怎麼把你一戶的土地權變成15-16戶
從前的疏洪道拆遷補償方式也是以 " 灶 " 為單位來計算補償的戶數 , 沒想到經過數十年之後還是一樣 沒什麼改進 !
這個問題是前市長留下來的但看這情況就算換了新市長還是難解 , 因為公務人員的態度還是相當自我很難與時俱進 !
所謂的 " 戶 " 依照國家的法令是以戶口名簿為準才是 , 怎麼會是以 "灶" 為單位呢? 這個公務人員是吃定老百姓不了解法律才會這樣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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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的每月管理費 ? 每年房屋稅 ?....未來住不起 !
如果土地及房子價格不能增值轉賣,或者漲價歸公,是否就能解決1.原居民原有居住權益,2.防止財團炒作,3.減輕市府財政負擔。台灣都更困難,大部分問題都出在土地及房價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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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有必要拆遷私人土地 最後分給建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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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fanst338919 依照土地這麼有價值 而且也是蓋在當初他們的土地上 一戶換2戶3戶我都不覺得過分
聽說違章建築可以配房子也可以領錢喔,頗呵!
你一定是影片沒看完 真的是頗呵
原來違建這麼好康哦,水哦又學到一招了
要徵收人家的土地還要叫人家繳房貸?這什麼政府啊!?
徵收的是你的土地,賣給你的是房子,還幫你蓋!你以為那種舊房子可以直接換成公寓!有哪麼好的事?當政府是智障啊
Fan Ting 舊房子是能有多少價值?區段徵收有發徵收補償費給土地所有權人。
就繼續放給它爛啊 不弄以後看誰要來弄
市房子請用市價,政府徵收用公告價格,倒楣的是善良市民,爽的是當時國冥桶好瓏冰市長,及當地民代
當地民代林瑞圖怎麼沒出來為居民出頭,原來........
你找錯銀行了 去油 局
原來低收入戶可以有房產,太狂的人
低收入戶並不是指無屋,通常低收入戶的認定,是會先扣掉正在居住的不動產價值。再去計算他的收入及資產是否超過標準。
而且以前的地價跟現在差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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