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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有什麼資格要求人權我認為當他主動剝奪別人的生命跟人權的時候,就應該視同自己放棄了自己的人權生命,他能夠享有人權的話,那誰來尊重受害者的生命跟人權
我寧願與新加坡刑法同步,讓那些殺人性侵而無期或死刑的犯人每個月鞭幾下,等皮肉痊癒了在重複鞭刑,坐牢還吃好睡好長胖,真讓人看不下去,罪大惡極還可以過爽爽,一點道理都沒有,犯人因私慾剝奪傷害別人的生命身體,根本連人權都談不上
對馬.可惡
威利.賓漢的消失
新加坡人路过点赞
新加坡是一個有司法guts的國家,不畏懼國際可能的制裁仍勇於做自己來捍衛自身國體司法獨立性,反觀台灣...(迷之聲:台灣的_公約是國內法~)
啥同步?根本就是在倒后车。何谓跟别人同步?
堅持那段話: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可以解決製造問題的人;我們不是上帝,我們能做的是讓他們去見上帝。願生者節哀,亡者安息,殺人者死刑
Forgiveness is between them and God. It's my job to arrange the meeting.
我老感覺他們已經執著在於"不是死刑"就好了,已經不考慮其他東西了,真的很噁心呢......
殺了兩個人,就算不判死刑也要終生監禁,為自己的惡行付出代價還想讓他假釋出獄開演唱會?荒唐!
可以不要死刑啊,甚至免關,剁手剁腳就好
@@邪惡小鐵2 看來你好像不知道什麼是人性尊嚴
@@番雲林縣政府兒童拐騙 殺人犯最有人性尊嚴吧
@@番雲林縣政府兒童拐騙 當一個人奪取他人的人權的時候,那個人其實就失去了本身的人權
有出片代表墨鏡哥順利活著
😂😂😂😂😂
笑死
確定不是事先拍好的嗎?
@@邪惡小鐵2 一語驚醒夢中人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
墨鏡哥加油~
我沒錢,但我和你同樣支持墨鏡哥
謝謝阿寶的鼓勵跟支持~~~~~ 😁
順帶一提…..那時黃麟凱身份還是現役軍人。剛好他命好成了第一件軍法廢除後改由法院審理的案子。如果軍法沒廢止他早就去見上帝了!
是見閻王才對
軍法沒廢除,廢除的是軍審
@@王振維-q2z 謝謝。我搞錯了。
見撒旦才是
如果是由軍事法院審判,根本不可能申請律師辯護,軍事審判三審定讞時間很短,犯案後大概一年之內會執行,所以很快就被槍決了
兇手終於被槍決了
很難想像王先生的心情,辛苦工作回家,看到心愛的太太跟女兒都慘死,殺人兇手還一付你奈我何的態度…唉…
如果是我 就會學韓劇的主角那樣了
@@亞倫-p6c 祝你夢想成真
終於伏法了
只有受害者家屬有資格談原諒
突然覺得漢摩拉比法典真的是個好東西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這才是王道
他想表演,那就演大一點,把他的家人拖下地獄一起表演。
是的,這才真正是法不容情,中華文化處理方式有情,理,法,法律作為最終手段雖不至於和漢摩拉比法典那樣極端,但還是要和這法典相似些
劉邦主張的殺人者死也一樣
+1
這集看完被圈粉,蠻少有公眾人物敢以這麼鮮明的立場再討論有關死刑的事情,這集說得太好了。對於社會悲劇的發生我一直都有個觀念,這就是群體社會生活下必然的少數個體產物,但就像工廠生產產品一樣,有瑕疵品我們要做的事除了要檢查生產線是否出問題外,瑕疵品當然是報廢掉,難道要拿這種產品去賣客人?
对啊,这样把人当商品本质就是超级。。。。。。。。。。商品也有分限量版,精品 还有 地摊货? 还有就是转卖。试试看人口转卖,送你入监狱。你还不如先预判犯罪,再把预判犯罪的人,的自由锁死。这样既人权,又没隐私。棒棒的没做错事,不是不用怕。都没要隐私这东西啦
哪天換他們的家人朋友遭到相同的待遇,就用他們的方式噁心回去
這個團體真的是夭壽失德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我拭目以待
相信你是看不到這一天的...除非老共統一台灣🤣
@@stephencurry7836 你怎麼不去韭菜國當韭菜??
@@peter64lin55 所以才不支持大陸那樣的死刑啊...
@@stephencurry7836 ㄒㄧㄌㄟㄎㄠ
時候會到的,只是在下輩子😏
惡人的救世主就應該被釘上十字架
個人建議,墨鏡哥在分享案例時,可以加入一些判決書上寫的內容雖然大多數的人會覺得墨鏡哥這樣陳述沒問題,但難保沒有人會挑墨鏡哥的語病
是說敢拍這內容還會怕有人挑語病嗎?
水很深
@@星野愛我婆 花1小時預防,總比別人花1分鐘抹黑、再花1天治療要來的好
@@jadesnow879 你覺得他做那麼久yt會在意那一點點人的抹黑嗎
提判決書有甚麼問題了???不敢提嗎你們這串是在嘴甚麼,不能建議??
墨哥上線了~好人一生平安😊
突然想到一張經典梗圖:原諒他是上帝的事我的工作是負責送他見上帝
普丁的名言
@@chenting-ex6wu 丹佐華盛頓的名言
謝謝墨鏡哥這一系列介紹-為被害者發聲.某某團體的所作所為-當一個罪大惡極殘害生命的人,並以符合程序正義與當代價值審判,並死刑定讞。某組織卻可以為其創造文學故事,以免殺人犯被執行死刑;而許多無辜被牽連的受害者,除了永遠失去生命,其家人還要忍受年復一年失去親人的傷痛。受害者以及其親人卻成為了數字。這不就本末倒置了嗎?
直接按讚啦
奪走他人生的 無論法官怎麼判刑最後就算出獄了也不該擁有人權任何人傷害或殺了牠也不會有任何懲罰只要這樣執行下去 最後肯定很精采看看會不會出現什麼獵殺者聯盟
我覺得等價‘’交換‘’挺好的,那些重刑犯本來就不該有人權,既然想讓他們有人權就拿自己交換阿,讓自己成為既沒有人權也不受動保法的存在,,這樣我或許還能接受
臺灣需要一個《惡魔法官》,全國直播讓人民投票罪犯是否有罪。
環境沒變 天使惡魔都沒用 而且害處可能更大不如無為 中庸 至少短時間內不會有巨大傷害就如現在民進黨執政 全面執政 權力放在不對的人手上越大的權力就造成越大的傷害 你相信法官嗎?你相信司法嗎?如果答案是否的話 你怎會想要讓這群人掌握殺傷力更大的殺器呢?
你這想法只能說蠢,讓觀眾投票只會增加被陷害者
不 這等於要當陪審員 容易造成更多的網路犯罪 而且一些就像酸民不思考就投票的更容易造成冤案要當陪審員都有一定的考核制度 台灣小加上一堆親戚和攀關係的 陪審員制度更容易翻盤
你不知道網路水軍的可怕
是要一個大家都平等的惡魔法官吧?還要聽別人的 所以你才是那麼膽小
這個人渣被處理掉了,大快人心
從這一個影片可以看到墨鏡個真的生氣了。希望墨鏡哥可以多出一點這樣的系列
我支持給他改過的機會!!!!!!!!!..........恩,請投胎下輩子再說。
執行了
只有魔鬼會保護魔鬼
走出看守所在外面表演音樂接受掌聲 接受賞他巴掌的掌聲啦
希望这些事情能发生在他们的身上让他们自己体会体会受害者被害后还有人在替杀手求情的感觉
直接發生在他們身上就好,讓他們在地下感受有人替殺手求情的感覺就好。
我真希望林欣怡被自己幫忙求情的殺人犯殺掉,讓他體會殺了自己的人被求情的感覺
真的有夠沒用的團體 對台灣一點幫助都沒有 如果有一天法律幫不了被害者 那受害親屬就只能親自報仇了 這樣有比較好嗎? 真的是對它們很不爽
受害者家屬本來就要靠自己爭取私刑正義,靠哭來博取台灣法官同情只會自取其辱
說的太好了
得
真的噁心
大家全民公投嗎.死刑需不需要存在.要求立法院立法.規定死刑犯最多時限一定要執行.
真心覺得對一些人形牲口,死刑其實是便宜他們,每星期執行一次鞭刑到他們死亡那天為止,才是他們應有的刑罰!
贊成。但每周執行一次,有點太頻繁若不小心因失血過度反而讓他就此亡故😡 ⋯太便宜他了我倒認為改成一個月執行一次(好讓那些人型牲口們,反覆在傷口綻裂以及修復癒合的痛苦中掙扎😡)每月執行一次鞭刑(時間起碼半年起跳)😒 然後在最後執行行刑的當天再讓他們以當初被害者的形式同樣「離去」。這⋯才是對他們應有的懲罰。
@@周茉-n8m 我覺得你的方法很好,可是不夠周到我認為對死刑犯行刑前,為了防止它受不了刑罰自殺,要先把它的四肢砍掉,再開始行刑(對了砍四肢前要打麻醉不然犯人可能會驚嚇過度而死,那就會便宜它了)
死刑犯可以獲得原諒 但必須要付出代價.....否則台灣永遠都是犯罪天堂
反正現在已經變成保護殺人犯的聯盟,早就失去原本的義意,如果沒有殺人犯,他們也不會存在,但是,可能嗎?
下次就說是為了努力做街頭藝人的工作上街,在街頭殺人只是情緒失控,他也不想隨機殺人
黃霖凱真是魔鬼
這個黃某真的很可憐,所以不能判槍決,要判絞刑,要改我國的刑法,各種死刑都要,不能只有槍決,不然這些可憐的殺人犯很可憐,只有一種死刑可選,太可憐了!
不贊成用絞刑,因為現代絞刑已不是過去那種慢慢絞殺的版本,而是採定距墜落式絞刑。由於定距墜落式絞刑原理是直接折斷頸椎骨,而且依台灣監獄行刑法內容,死刑犯在絞刑執行前是可以要求施打麻醉劑的~因此絞刑可以說太便宜這種把人性良善全都丟光的混蛋了。應該改用九尾鞭(Cat o'Nine Tails,又名為九尾貓鞭,是1870年以前英國、蘇格蘭、澳大利亞...軍法行刑用之刑具~而且直到今日,部分國家的軍法處份中依舊使用此刑具。[特性為握把為貓型狀、末端為九條特製且多處特地打結之長皮鞭,行刑前鞭子會浸泡在鹽水、牛乳...內增加其鞭打威力,一鞭下去會造成類似貓爪般的多道傷口與極劇烈的痛楚,可是遠遠超越新加坡鞭刑用的硬竹鞭])抽打到死為止的鞭刑死刑版。而且...由於鞭刑的性質~是不會給受刑者施打麻醉藥的。
墨鏡哥勇敢👍🏼👍🏼
如果是我家人被這樣對待。司法無法正義 我會選者 自己復仇😊
支持!
這個人死了,臺灣司法史上的一大進步,加油啊還有30多個。
所以私刑唷。。反正不會死。。當好人變壞人時。天下太平呢
雖然這樣說不對覺得之前東京的台灣女留學生命案的嫌犯張志揚比這位有種被警察抓到馬上抽刀自盡自殺前也曾對2個死者道歉那次真的是悲劇的命案
各退一步,不死刑,但強制腦死?!而且,犯罪的腦死,也可以教化,你們說呢?!
确实不认同这种人可以在监狱里面生活的这么好。如果真的要废除死刑的话,我希望呢些杀人犯可以生不如死。如果他们支持让呢些真正的杀人犯在监狱里面生不如死的话,我或许还会支持废除死刑。但如果不是的话我认为死刑是要有所保留的。
未看先按讚再說~~
在監獄還能玩音樂,考證照,對未來有無限的憧憬,看來殺人對他來說真的是一種娛樂阿!!
我真心覺得如果白曉燕案如果是現在發生,這聯盟一樣會幫忙逃死
跟現在很多殺人犯比,陳進興簡直是善心人士。
這就是那團體存在的意義啊?
@@hinhieh4747 為什麼呢
@@hinhieh4747 呃,就算跟現在很多殺人犯比,陳進興也算不上好東西哦……
@@xu_40 陳起碼是求財殺人(有目的)~~現在一堆殺親人的~~無差別殺人的~~"比起來"難道不是善心人士嗎???
言論自由,到此一遊
睡前刷到這故事,氣到睡不著。
受害者的未來都消失了⋯⋯
高姿勢份子不一定是有智識的人、沒活在人間的也是有🫢
為什麼沒有復仇聯盟或正義聯盟呢😂
別總想著別人會來拯救你,那只是人類自我幻想出的一種救贖...
你在說啥?他們就是加害者的正義聯盟啊?
有啊?只是他們是加害者那一方的
这集让墨镜哥彻底爆气了
大概就像墨鏡哥大大所說的一樣吧,那些FSLM(Fucking Shit 聯盟)真的不見棺材就不會落淚吧。。。。。。唉,蒼天啊
這些人是不是沒有家人親戚? 還是他們都24小時有請保鑣? 怎麼可以一直在幫殺人犯脫罪?還是這些人放出來都去住這些人的家~讓他們看一看是不是有教化成功 ?
我們與惡的距離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才是正道
結果最後台灣演變成家屬自己去處理然後一直不斷循環
原不原諒他是上帝的事情,而政府的任務是送他去見上帝。
已經死刑定讞且過這麼久都沒有其他可以翻案的死刑犯...我覺得可以把養他們的錢省下來
建議直接灌水銀
支持墨鏡哥
真希望漢摩拉比法典能實行
別人的傷痛,總會報到費萌身上!
這些人憑什麼去左右殺人的責任,殺人不判死刑是看發生的原因,這種一時不爽或是無差別殺人有什麼好同情的
進到這個留言區好像穿越時空一樣,真有趣
不是說一定要死刑,有個替代的方法也行...不能這樣反對死刑然後又沒有什麼懲罰,說他可教化也要去負起教育他的責任吧?不然聯盟是以為他會自己去教育自己喔?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不是天經地義嗎?為什麼現在連天理都沒有了?
唉…..
謝謝墨鏡哥
何謂聖母 就是救人不會要求有利益關係何謂聖母婊 就是救人同時卻要犧牲其他人的利益
就算是殺人犯也該有夢想。被殺死的被害人活該倒楣死都不配有夢想。
5:46 等一下 這個正牌的文青團體會抗議吧😅9:18 自古"負心多是讀書人"...... 🤬
在監獄玩樂器 玩的估計是獄友的喇叭吧
要免除死刑可以,殺人判鞭刑20下,先鞭10下,再問他要死刑還是繼續鞭刑?
在台灣就別期待法律能夠給與保障,也不用期待政客跟政府會為了人民,能改早就改了,哪會再發生這些事?
當事情發生在他們身上就知道了
我相信他可以到街上接受大家的掌聲只不過那是巴掌聲
真的很糟糕
可是被你殺死的人已經沒有辦法有夢想
真的很噁心的團體 不怕被害者找她們報仇嗎
我也覺得他不該死 死亡是一瞬間而已 要慢慢折磨讓他感受到痛苦
話說墨鏡哥是不是也30歲到了?開始對這些社會新聞很有興趣這個有上過社會新聞在三重某個早餐店附近的事當初他媽媽還說女兒不就在門口那位嗎姊姊說我是她雙胞胎姊姊啊
殺人犯有理想有目標是因為他還活著,被殺的人還有機會談這些嗎?真的噁心
費斯也只是為了背後的利益而已不然誰的理念可以歪成這樣
這才是台灣之光啊,真的是看到未來了,台灣的未來啊
墨鏡哥的心情可以理解
不懂為什麼會有這麼病態的邪教
墨鏡哥加油
顯微鏡,鉅細靡遺呢.
私刑正義應該也行
太厲害了太厲害,直接把強制性交合理化了,我太佩服了
墨鏡哥好
只能說 他敢出來 出來是要還的啦 不要以為做了什麼事沒人找他算帳
被殺的人。人權和夢想呢?跟閻羅王要嗎?就算要了。有用嗎?陰間的人權有用嗎?
殺人犯有什麼資格要求人權
我認為當他主動剝奪別人的生命跟人權的時候,就應該視同自己放棄了自己的人權生命,他能夠享有人權的話,那誰來尊重受害者的生命跟人權
我寧願與新加坡刑法同步,讓那些殺人性侵而無期或死刑的犯人每個月鞭幾下,等皮肉痊癒了在重複鞭刑,坐牢還吃好睡好長胖,真讓人看不下去,罪大惡極還可以過爽爽,一點道理都沒有,犯人因私慾剝奪傷害別人的生命身體,根本連人權都談不上
對馬.可惡
威利.賓漢的消失
新加坡人路过点赞
新加坡是一個有司法guts的國家,不畏懼國際可能的制裁仍勇於做自己來捍衛自身國體司法獨立性,反觀台灣...(迷之聲:台灣的_公約是國內法~)
啥同步?根本就是在倒后车。
何谓跟别人同步?
堅持那段話: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可以解決製造問題的人;
我們不是上帝,我們能做的是讓他們去見上帝。
願生者節哀,亡者安息,殺人者死刑
Forgiveness is between them and God. It's my job to arrange the meeting.
我老感覺他們已經執著在於"不是死刑"就好了,已經不考慮其他東西了,真的很噁心呢......
殺了兩個人,就算不判死刑
也要終生監禁,為自己的
惡行付出代價
還想讓他假釋出獄開演唱會?
荒唐!
可以不要死刑啊,甚至免關,剁手剁腳就好
@@邪惡小鐵2 看來你好像不知道什麼是人性尊嚴
@@番雲林縣政府兒童拐騙 殺人犯最有人性尊嚴吧
@@番雲林縣政府兒童拐騙 當一個人奪取他人的人權的時候,那個人其實就失去了本身的人權
有出片代表墨鏡哥順利活著
😂😂😂😂😂
笑死
確定不是事先拍好的嗎?
@@邪惡小鐵2 一語驚醒夢中人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
墨鏡哥加油~
我沒錢,但我和你同樣支持墨鏡哥
謝謝阿寶的鼓勵跟支持~~~~~ 😁
順帶一提…..那時黃麟凱身份還是現役軍人。剛好他命好成了第一件軍法廢除後改由法院審理的案子。如果軍法沒廢止他早就去見上帝了!
是見閻王才對
軍法沒廢除,廢除的是軍審
@@王振維-q2z 謝謝。我搞錯了。
見撒旦才是
如果是由軍事法院審判,根本不可能申請律師辯護,軍事審判三審定讞時間很短,犯案後大概一年之內會執行,所以很快就被槍決了
兇手終於被槍決了
很難想像王先生的心情,辛苦工作回家,看到心愛的太太跟女兒都慘死,殺人兇手還一付你奈我何的態度…唉…
如果是我 就會學韓劇的主角那樣了
@@亞倫-p6c 祝你夢想成真
終於伏法了
只有受害者家屬有資格談原諒
突然覺得漢摩拉比法典真的是個好東西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這才是王道
他想表演,那就演大一點,把他的家人拖下地獄一起表演。
是的,這才真正是法不容情,中華文化處理方式有情,理,法,法律作為最終手段雖不至於和漢摩拉比法典那樣極端,但還是要和這法典相似些
劉邦主張的殺人者死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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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集看完被圈粉,蠻少有公眾人物敢以這麼鮮明的立場再討論有關死刑的事情,這集說得太好了。
對於社會悲劇的發生我一直都有個觀念,這就是群體社會生活下必然的少數個體產物,但就像工廠生產產品一樣,有瑕疵品我們要做的事除了要檢查生產線是否出問題外,瑕疵品當然是報廢掉,難道要拿這種產品去賣客人?
对啊,这样把人当商品本质就是超级。。。。。。。。。。商品也有分限量版,精品 还有 地摊货?
还有就是转卖。试试看人口转卖,送你入监狱。
你还不如先预判犯罪,再把预判犯罪的人,的自由锁死。这样既人权,又没隐私。棒棒的
没做错事,不是不用怕。都没要隐私这东西啦
哪天換他們的家人朋友遭到相同的待遇,就用他們的方式噁心回去
這個團體真的是夭壽失德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我拭目以待
相信你是看不到這一天的...除非老共統一台灣🤣
@@stephencurry7836 你怎麼不去韭菜國當韭菜??
@@peter64lin55 所以才不支持大陸那樣的死刑啊...
@@stephencurry7836 ㄒㄧㄌㄟㄎㄠ
時候會到的,只是在下輩子😏
惡人的救世主就應該被釘上十字架
個人建議,墨鏡哥在分享案例時,
可以加入一些判決書上寫的內容
雖然大多數的人會覺得墨鏡哥這樣陳述沒問題,
但難保沒有人會挑墨鏡哥的語病
是說敢拍這內容還會怕有人挑語病嗎?
水很深
@@星野愛我婆
花1小時預防,
總比別人花1分鐘抹黑、再花1天治療要來的好
@@jadesnow879 你覺得他做那麼久yt會在意那一點點人的抹黑嗎
提判決書有甚麼問題了???不敢提嗎你們這串是在嘴甚麼,不能建議??
墨哥上線了~
好人一生平安😊
突然想到一張經典梗圖:
原諒他是上帝的事
我的工作是負責送他見上帝
普丁的名言
@@chenting-ex6wu 丹佐華盛頓的名言
Forgiveness is between them and God. It's my job to arrange the meeting.
謝謝墨鏡哥這一系列介紹-為被害者發聲.某某團體的所作所為-當一個罪大惡極殘害生命的人,並以符合程序正義與當代價值審判,並死刑定讞。某組織卻可以為其創造文學故事,以免殺人犯被執行死刑;而許多無辜被牽連的受害者,除了永遠失去生命,其家人還要忍受年復一年失去親人的傷痛。受害者以及其親人卻成為了數字。這不就本末倒置了嗎?
直接按讚啦
奪走他人生的 無論法官怎麼判刑
最後就算出獄了也不該擁有人權
任何人傷害或殺了牠也不會有任何懲罰
只要這樣執行下去 最後肯定很精采
看看會不會出現什麼獵殺者聯盟
我覺得等價‘’交換‘’挺好的,那些重刑犯本來就不該有人權,既然想讓他們有人權就拿自己交換阿,讓自己成為既沒有人權也不受動保法的存在,,這樣我或許還能接受
臺灣需要一個《惡魔法官》,全國直播讓人民投票罪犯是否有罪。
環境沒變 天使惡魔都沒用 而且害處可能更大
不如無為 中庸 至少短時間內不會有巨大傷害
就如現在民進黨執政 全面執政 權力放在不對的人手上
越大的權力就造成越大的傷害
你相信法官嗎?你相信司法嗎?
如果答案是否的話
你怎會想要讓這群人掌握殺傷力更大的殺器呢?
你這想法只能說蠢,讓觀眾投票只會增加被陷害者
不 這等於要當陪審員 容易造成更多的網路犯罪 而且一些就像酸民不思考就投票的更容易造成冤案
要當陪審員都有一定的考核制度 台灣小加上一堆親戚和攀關係的 陪審員制度更容易翻盤
你不知道網路水軍的可怕
是要一個大家都平等的惡魔法官吧?還要聽別人的 所以你才是那麼膽小
這個人渣被處理掉了,大快人心
從這一個影片可以看到墨鏡個真的生氣了。希望墨鏡哥可以多出一點這樣的系列
我支持給他改過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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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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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請投胎下輩子再說。
執行了
只有魔鬼會保護魔鬼
走出看守所在外面表演音樂接受掌聲 接受賞他巴掌的掌聲啦
希望这些事情能发生在他们的身上让他们自己体会体会受害者被害后还有人在替杀手求情的感觉
直接發生在他們身上就好,讓他們在地下感受有人替殺手求情的感覺就好。
我真希望林欣怡被自己幫忙求情的殺人犯殺掉,讓他體會殺了自己的人被求情的感覺
真的有夠沒用的團體 對台灣一點幫助都沒有 如果有一天法律幫不了被害者 那受害親屬就只能親自報仇了 這樣有比較好嗎? 真的是對它們很不爽
受害者家屬本來就要靠自己爭取私刑正義,靠哭來博取台灣法官同情只會自取其辱
說的太好了
得
真的噁心
大家全民公投嗎.死刑需不需要存在.要求立法院立法.規定死刑犯最多時限一定要執行.
真心覺得對一些人形牲口,死刑其實是便宜他們,每星期執行一次鞭刑到他們死亡那天為止,才是他們應有的刑罰!
贊成。
但每周執行一次,有點太頻繁
若不小心因失血過度
反而讓他就此亡故
😡 ⋯太便宜他了
我倒認為改成一個月執行一次(好讓那些人型牲口們,反覆在傷口綻裂以及修復癒合的痛苦中掙扎😡)
每月執行一次鞭刑(時間起碼半年起跳)
😒 然後在最後執行行刑的當天
再讓他們以當初被害者的形式同樣「離去」。
這⋯才是對他們應有的懲罰。
@@周茉-n8m 我覺得你的方法很好,可是不夠周到
我認為對死刑犯行刑前,為了防止它受不了刑罰自殺,要先把它的四肢砍掉,再開始行刑(對了砍四肢前要打麻醉不然犯人可能會驚嚇過度而死,那就會便宜它了)
死刑犯可以獲得原諒 但必須要付出代價.....否則台灣永遠都是犯罪天堂
反正現在已經變成保護殺人犯的聯盟,早就失去原本的義意,如果沒有殺人犯,他們也不會存在,但是,可能嗎?
下次就說是為了努力做街頭藝人的工作上街,在街頭殺人只是情緒失控,他也不想隨機殺人
黃霖凱真是魔鬼
這個黃某真的很可憐,所以不能判槍決,要判絞刑,要改我國的刑法,各種死刑都要,不能只有槍決,不然這些可憐的殺人犯很可憐,只有一種死刑可選,太可憐了!
不贊成用絞刑,因為現代絞刑已不是過去那種慢慢絞殺的版本,而是採定距墜落式絞刑。
由於定距墜落式絞刑原理是直接折斷頸椎骨,而且依台灣監獄行刑法內容,死刑犯在絞刑執行前是可以要求施打麻醉劑的~因此絞刑可以說太便宜這種把人性良善全都丟光的混蛋了。
應該改用九尾鞭(Cat o'Nine Tails,又名為九尾貓鞭,是1870年以前英國、蘇格蘭、澳大利亞...軍法行刑用之刑具~而且直到今日,部分國家的軍法處份中依舊使用此刑具。
[特性為握把為貓型狀、末端為九條特製且多處特地打結之長皮鞭,行刑前鞭子會浸泡在鹽水、牛乳...內增加其鞭打威力,一鞭下去會造成類似貓爪般的多道傷口與極劇烈的痛楚,可是遠遠超越新加坡鞭刑用的硬竹鞭])抽打到死為止的鞭刑死刑版。
而且...由於鞭刑的性質~是不會給受刑者施打麻醉藥的。
墨鏡哥勇敢👍🏼👍🏼
如果是我家人被這樣對待。司法無法正義 我會選者 自己復仇😊
支持!
這個人死了,臺灣司法史上的一大進步,加油啊還有30多個。
所以私刑唷。。反正不會死。。當好人變壞人時。天下太平呢
雖然這樣說不對
覺得之前東京的台灣女留學生命案的嫌犯張志揚比這位有種
被警察抓到馬上抽刀自盡
自殺前也曾對2個死者道歉
那次真的是悲劇的命案
各退一步,不死刑,但強制腦死?!而且,犯罪的腦死,也可以教化,你們說呢?!
确实不认同这种人可以在监狱里面生活的这么好。如果真的要废除死刑的话,我希望呢些杀人犯可以生不如死。如果他们支持让呢些真正的杀人犯在监狱里面生不如死的话,我或许还会支持废除死刑。但如果不是的话我认为死刑是要有所保留的。
未看先按讚再說~~
在監獄還能玩音樂,考證照,對未來有無限的憧憬,看來殺人對他來說真的是一種娛樂阿!!
我真心覺得如果白曉燕案如果是現在發生,這聯盟一樣會幫忙逃死
跟現在很多殺人犯比,陳進興簡直是善心人士。
這就是那團體存在的意義啊?
@@hinhieh4747 為什麼呢
@@hinhieh4747 呃,就算跟現在很多殺人犯比,陳進興也算不上好東西哦……
@@xu_40 陳起碼是求財殺人(有目的)~~現在一堆殺親人的~~無差別殺人的~~"比起來"難道不是善心人士嗎???
言論自由,到此一遊
睡前刷到這故事,氣到睡不著。
受害者的未來都消失了⋯⋯
高姿勢份子不一定是有智識的人、沒活在人間的也是有🫢
為什麼沒有復仇聯盟或正義聯盟呢😂
別總想著別人會來拯救你,那只是人類自我幻想出的一種救贖...
你在說啥?
他們就是加害者的正義聯盟啊?
有啊?只是他們是加害者那一方的
这集让墨镜哥彻底爆气了
大概就像墨鏡哥大大所說的一樣吧,那些FSLM(Fucking Shit 聯盟)真的不見棺材就不會落淚吧。。。。。。唉,蒼天啊
這些人是不是沒有家人親戚? 還是他們都24小時有請保鑣? 怎麼可以一直在幫殺人犯脫罪?還是這些人放出來都去住這些人的家~讓他們看一看是不是有教化成功 ?
我們與惡的距離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才是正道
結果最後台灣演變成家屬自己去處理然後一直不斷循環
原不原諒他是上帝的事情,而政府的任務是送他去見上帝。
已經死刑定讞且過這麼久都沒有其他可以翻案的死刑犯...我覺得可以把養他們的錢省下來
建議直接灌水銀
支持墨鏡哥
真希望漢摩拉比法典能實行
別人的傷痛,總會報到費萌身上!
這些人憑什麼去左右殺人的責任,殺人不判死刑是看發生的原因,這種一時不爽或是無差別殺人有什麼好同情的
進到這個留言區好像穿越時空一樣,真有趣
不是說一定要死刑,有個替代的方法也行...不能這樣反對死刑然後又沒有什麼懲罰,說他可教化也要去負起教育他的責任吧?不然聯盟是以為他會自己去教育自己喔?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不是天經地義嗎?為什麼現在連天理都沒有了?
唉…..
謝謝墨鏡哥
何謂聖母 就是救人不會要求有利益關係
何謂聖母婊 就是救人同時卻要犧牲其他人的利益
就算是殺人犯也該有夢想。
被殺死的被害人活該倒楣死都不配有夢想。
5:46 等一下 這個正牌的文青團體會抗議吧😅
9:18 自古"負心多是讀書人"...... 🤬
在監獄玩樂器 玩的估計是獄友的喇叭吧
要免除死刑可以,殺人判鞭刑20下,先鞭10下,再問他要死刑還是繼續鞭刑?
在台灣就別期待法律能夠給與保障,
也不用期待政客跟政府會為了人民,
能改早就改了,哪會再發生這些事?
當事情發生在他們身上就知道了
我相信他可以到街上接受大家的掌聲
只不過那是巴掌聲
真的很糟糕
可是被你殺死的人已經沒有辦法有夢想
真的很噁心的團體 不怕被害者找她們報仇嗎
我也覺得他不該死 死亡是一瞬間而已 要慢慢折磨讓他感受到痛苦
話說墨鏡哥是不是也30歲到了?
開始對這些社會新聞很有興趣
這個有上過社會新聞
在三重某個早餐店附近的事
當初他媽媽還說女兒不就在門口那位嗎
姊姊說我是她雙胞胎姊姊啊
殺人犯有理想有目標是因為他還活著,被殺的人還有機會談這些嗎?真的噁心
費斯也只是為了背後的利益而已
不然誰的理念可以歪成這樣
這才是台灣之光啊,真的是看到未來了,台灣的未來啊
墨鏡哥的心情可以理解
不懂為什麼會有這麼病態的邪教
墨鏡哥加油
顯微鏡,鉅細靡遺呢.
私刑正義應該也行
太厲害了太厲害,直接把強制性交合理化了,我太佩服了
墨鏡哥好
只能說 他敢出來 出來是要還的啦 不要以為做了什麼事沒人找他算帳
被殺的人。人權和夢想呢?跟閻羅王要嗎?就算要了。有用嗎?陰間的人權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