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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樣,最大贏家都是律師😂
上救護車的那位 感覺是有高人指導 做得好🤙🤙 如果真的生病祝早日康復身體健康
同感
對阿,都氣喘了怎麼還有時間讓拖車拖吊,真的危及直接抬擔架從旁邊路過汽車在上救護車明明路很大。
@@幻影神鳥 惡人自有惡人磨
+1,先不管車子路霸紛爭這塊,單純生命真的危急,今天我會請管委會趕快先設定給路霸開啟後移車,絕對100%比叫救護車,再等拖吊車快不知道多少倍,拖吊車+救護車隨便加起來都1、2小時去了,通知路霸設定好短短幾分鐘移車,事後要取消開啟權限再取消
也就隨便說說,除非往生了,我才信
該住戶應該要求建商賠償,而不是佔住出口,要是真的害死人,就不是125萬了
佔住道路只有可能間接妨礙救災,怎麼可能害死人
@@平淡之風 呵呵
@@平淡之風 「所以在大樓的樓梯放個鞋櫃甚麼的,只可能間接擋住逃生路線,怎麼可能會讓人會逃生不及」的概念嗎???甚麼年代了還有這種想法???照片就是只有單一出入口,不然救護車來的時候,幹嘛要請拖吊車把障礙物車輛給拖走???
非常合理的判決!!! 當初自己在買房時欠缺思考導致後續的問題 然後為了處理自己的問題無視其他住戶的意見引起反感 到最後用非常激進的方式報復整個社區 還有人為他說話我就不知道是不是收了他的錢還是怎樣~
花四千萬買到封死的大門 斷層的斜坡 ... 瘋掉
而且,該戶與外部道路垂直時,原本可以停兩輛車的車庫變成只能前後停兩輛車,這才是為什麼該住戶要把車庫出路口改在側邊的主因,也就是這是建商當初規畫就存在的問題,該住戶是花錢自力救濟解決
建商問題比較大,相對的,該住戶與其跟其他住戶互槓,不如揪出建商面對改善&賠償問題,而不是將責任轉嫁給其他無辜的住戶。√√√而且當初交屋時沒發現該問題嗎?除非是過審後的追加違建,否則整個事件源頭就很瞎。
這一樓住戶應該要和建商談,最後演變成這樣那些鄰居也是倒霉話說我們家也是建商停車塲設計不良導致停車塲完全無法使用,有買停車位的住戶就一起告建商現在停車場變囤積雜物和放資源回收的地方😂
都可以花那些錢買房,在花個500萬請人把對方做掉就好了,幹嘛跟這種人囉嗦
一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概念都沒有的人才會這麼說 @@AlertImDK
臨路跟社區內住戶常有糾紛是正常,像我家臨路一開始也不能進社區,我也很困擾社區內的住戶在垃圾車未到前就堆垃圾在我門口,後來大家經過良好的溝通就都解決了!這案例最大的問題就是無法溝通、互相報復,這樣的環境真的住得痛苦!!
遇到事情理性處理。路霸和主委和所有住戶都有自己合理合法的立場。路霸應該先找建商過來協調解決,而不是影響所有住戶的權益。最後只有律師是贏家😢
路霸哪來得合理性?賣他無法進出的車庫是建商,不是社區
前幾樓留言有提到是原屋主不依房屋建照之原始設計,逕予改建,從何看出合理合法?
這一題解法應該是要如何把建商對路霸家車庫造成的問題擴大到全社區的問題,現在擋路這一招沒法讓建商吸仇恨建議貼滿紅布條讓路人都知道建商幹了什麼事😂
我認為,那位住戶應該自己去與建商處理自己車庫的問題,而不是直接另行開個車庫門影響整個社區。也可以事先與管委會溝通,而不是直接把原本的植栽牆拆了,再開個車庫門。
不知道他們的管委會好不好溝通?我們的社區住戶大部分對管委會的事物置之不理,開會也要有錢或是禮券才要出席,出席了也大家都沒有意見,所以變成少部分的人把持權利,偏偏我們的委員,個性又像惡霸,想做什麼決定就做什麼決定,根本沒有辦法溝通
你用"猜的"住戶沒和建商溝通嗎??他就是把自己遇到不合理的設計、建商爛的問題,擴大成全社區該解決的問題而已。第一、如果你有看報導,就能知道原有的車庫出入口根本不適合使用,坡度有問題、出入口直接連接處就是馬路,無任何緩衝區,也就是該住戶出入容易造成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危險,明顯的設計、施工都是槽點。第二、他自己花錢拆牆重作車庫門(理論上是違反建築法規,其他住戶只需要檢舉,而不是拿著植栽玩私人財產不能移動的把戲,讓衝突升溫)
就全部住戶 只有他受損 當然不會理他😊
@@yart61018 管委會就是認為這是該住戶"自己"該解決的問題。建商也很簡單,其他住戶都沒問題,只有你在抱怨,那當然就是住戶"自己"的問題。結論就是住戶"自己"想辦法解決。而車庫朝向"自己"花錢改,就是住戶能夠想到的解,而衍生出其他問題。說不定只是某一次的會車擋到隔壁鄰居的出入,被認為影響"其他"人的權益(這時管委會又忽然有功能了),也可能乾脆就是管委會成員之一被影響到。"以上純屬通靈,如有雷同,就可能是真相"
@@evanlu8996 對方亂開門就得讓他用, 這言論也是相當惡霸~
別人被他耽誤的種種~一小時罰一萬塊恐怕都算便宜
在南屯透天四千萬不叫豪宅,頂多只能撐一般住宅,而住戶原本有理,但故意亂停車,堵住所有住戶,並且警方通知也不理,這個就有理變無理了。
當初有報私人土地也無法拖吊
@@易碎品-t2m 但上法院就多增加了有盡到告之的義務了
原本哪裡有理了,他可以看清楚再買,有人強迫你買嗎?這只能找建商,不是影響其他住戶
還原本有理.....歪理嗎?
當初建商修改圖面應該是要經過住戶的審核吧
倒還沒看看這案判決,但4:00字幕似應該是“私法自治”吧?個人意見,如果今天停車者非住戶,難道社區管委會有權力訂定裁罰性規約規定,拘束一般人民?甚至法院照單全收,以管委會計算金額標準判決?此外,規約性質仍屬契約,基於相對性,似無從以多數決方式,強制拒絕者或不知情者,就具有爭議的罰‘’錢‘’約款締約。這案看來至多只能依照侵權行為法理解決,恐不適宜以私法自治的契約模式處理。
律見犯罪每集都有看幽默 又能看看案件真不錯
看了街景圖 這間管理室從蓋好就一直都在,並不是後來新建的。車庫高低差是可以訂做活動式斜坡來解決,看有沒有心要做這件事。但是移久真的心會累,只能好好跟所有住戶跟管委會談好才是上解。
建議如果真的想知道不論是管委會所立規約的私法自治、是否建商自始設計、通路產權等詳細法律見解還是抽空去查詢判決書,主要都是台中法院不難找。這邊單純貼上究竟車道是誰變更的判決書內容:且依系爭房屋自竣工到現況之照片,可知竣工時系爭房屋1樓係順應地勢呈室內北高南低緩坡以供1樓車庫內車輛可順行至中台路(見本院卷二第28、30頁),在取得使用執照後上訴人客變室內高度,並增建建物及在東側設小門與階梯,致南側鐵捲門與中台路出現高低落差(見原審卷一第143頁),嗣上訴人開設西側車庫門後(見原審卷一第355頁),再將南側鐵捲門封閉改為開窗牆面,並設花台及階梯(見原審卷一第145頁、本院卷一第189頁),致完全阻隔系爭房屋南側與中台路之通行路線。顯見前(一)、1.段所揭系爭房屋現況南側臨中台路方向,因其1樓南側立面處建有矮牆阻隔及鋪設台階或階梯高於中台路路面產生落差,致無法直接通行至中台路,係因購置系爭房屋之上訴人及其前手之任意行為所致,且上開增建不在建築執照合法申請範圍,亦為上訴人所明知
真相的源頭,讚。
推一下,要找原資料
讚~風向太亂,只有鐵證如山的事實才能證明一切...
合理啊!一樣!告就對了!這判決很正解,沒有毛病
好在哪裡?那只是多數暴力,該住戶本來就只是花錢在自家牆壁開了一個車庫出路口,結果社區多數住戶以多數暴力,讓人家的車輛無法進出自己家,迫使別人只好把車停在社區大門口,怪誰?你再看看現狀,社區多數也不敢再用暴力,允許該住戶車輛出路口可以使用,而且,該戶與外部道路垂直時,原本可以停兩輛車的車庫變成只能前後停兩輛車,這才是為什麼該住戶要把車庫出路口改在側邊的主因,也就是這是建商當初規畫就存在的問題,該住戶是花錢自力救濟解決,但社區卻用多數暴力引爆爭執
@@AlertImDK 自力救濟就不用考慮其他住戶? 花錢不是在自家牆壁好嗎 是原本社區的植栽牆被拆她掉 你完全沒有看懂吧 我能理解他的車庫問題 但他不也用暴力解決? 只能說是活該
@@AlertImDK 要就是找建商不是自行改建造成別人煩惱,而且當初買房都不看的嗎直接4000萬買下去眼都不眨一下??
@@AlertImDK所以少數才可以暴力?建商的設計問題去找建商抗爭,跟鄰居抗爭什麼?該住戶要解決問題可以,但憑甚麼私自改建出入口,把社區原來的植栽牆打掉,犧牲其他多數住戶的權益?
@@joshyu4475 個人是覺得各住戶之間再聊一下比較好不然後面新增的管理室也是一個問題,難保之後會拆來拆去的…
律師的手真的很忙,看得我都眼花了
他的手順錯了,應該是直接提告管委會強制,然後再停車不會算,只會意氣用事,錢遲早賠光
11:02 冤有頭債有主 路霸應該去跟建商打官司才對
沒錯 建商的大問題卻害人跟鄰居傷了和氣
要告建商什麼?房子本身沒有瑕疵,且確實有車庫出入口,只不過與外部聯絡道路有高低落差這是任何一個斜坡住宅都存在的,你要告建商什麼?
@@AlertImDK 哪有車庫坡道的高低落差是那麼大的 而且還是垂直九十度 車輛根本沒辦法進出
這叫沒有瑕疵????
但建商的政商關係通常不錯,看新板特區建案 開放空間的事情就知道... 開放空間蓋成公設只許住戶進出使用,賣房時都沒事,交屋後幾年才全被拆。政府最好是一開始不知道!
感恩好的影片,增長法律常識。
1.看起來建商要賠錢 2.那個管理室合法嗎?不合法可申請報拆 3.側邊開車庫有無符合法規?也可以申請報拆
125萬堵整個社區住戶6天超便宜的,時間成本、公共安全成本無法估計的都一筆勾銷,台灣對加害人還是比較有愛心的,三米寬還不夠停車,分明就不會開車
裡面的住戶也有問題,實際面來說要解決的辦法就只有在社區這邊開門,給外面這住戶方便裡面的住戶也方便,現在的人都很自私,人家改了門結果你還去用鐵鏈植栽封死,給不給人活啊⋯⋯沒必要趕盡殺絕吧!即使建商出面處理,硬體上的解法就只能這樣了啊⋯⋯鄉民真的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反問鄉民若花了幾千萬買了一間不能停車的房子,自己花錢想辦法解決又被百般阻撓時還能心平氣和說對不起是自己錯了
沒錯
為何不找建商解決?賣房子的是建商又不是社區。而且,車位有明顯缺失,我不相信路霸家沒對建商要求補償。如果在建商那裏拿了補償,又私自拆牆,讓社區進出不便,誰慣著你
說的好,別的住戶頂多就是感覺沒那麼美觀,該住戶可是實實在在的影響到了生活,在協調好或處理完之前讓該住戶正常停個車有這麼痛苦嗎?一定要逼到人家用激進手段才滿意?
管委會諮詢我的話我就叫住戶每天坐計程車出門,交通費跟不能工作損失都羅列進去,加上三到五倍懲罰性賠償,再加上原本一小時一萬元,發了發了
結果佔據6米道路一半的警衛亭不用拆?要不警衛亭改成車庫,原車庫改警衛室如何?
台中市政府應該是站在建商這邊的,買到地雷就是誰倒楣
這本來就是住戶跟建商之間的問題而已,跟台中市政府有何關係?而建商提出申請的車庫客變也未得到核准,何來市政府站在建商這邊?買這房的住戶,又沒人拿刀架脖子逼他買這社區房子,何來踩雷之說?
台中市真的一年不如一年,我的票給錯人了⋯⋯
@momoli4850 呵呵!給錯人?要是給了職棒會長,那才一年不如一年
@@EAGY1122看到這些可笑的言論幾乎都有一個共同點反正不管是什麼事情只要不是綠色執政縣市不管是交通意外建商施工意外就算是他自己吃飯噎死最後一定是市長的錯因為市長沒有進到監督之職難怪台中會從輸十幾萬票變成輸20幾萬票反觀高雄女學生出車禍走了就沒人要高雄市政府負責譴責暖男監督不周一切風平浪靜原來在民主聖地人命都不是命只能自求多福只有在民主聖地之外的地方人命才會受到異常高度的重視
原本車庫不能進出應該是要去跟建商求償才對吧…
真不知這霸路車主是怎麼想的?明明是建商的問題,不去找建商,卻去找其他住戶出氣?這是覺得住戶好欺負,建商不好惹,所以欺善怕惡嗎?怎不去找建商處理,若建商不理,可先花錢對車庫地坪重整並提告建商維權。地坪重整要125萬嗎?就算要,最少花了車子便可停入車庫。現在是,花了150萬以上(罰款+開牆裝鐵卷門費用+律師費+……)卻是ㄧ場空。
路霸住戶的車庫不能用,不得已將車庫轉向,其他鄰里則是因為一堵不影響自身生活的[植栽牆](沒有那一小塊植栽是不能呼吸了?)而要路霸住戶[放棄將車輛停進車庫?到底是誰有問題?
你這邏輯不就是:「超級富豪少一千萬不會影響生活,而我多一千萬卻能改善生活,為什麼富豪不給我錢」
本來是可以進出的,是前屋主擅自改造才這樣的,然後路霸屋主知情的狀況下購買此屋,所以你覺得是誰的問題...
完全可以 因為前面已經說到 他們是一個有錢的社區 如果一天罰1000 信不信住戶就直接停365天...
停三天就改規約了
以這些住戶的財力 1天罰1000 我看直接停1年以上
在南屯往望高寮的豪宅社區,互相亂改結構,誰也不讓誰
那是跟建商之間的問題,卻要搞社區其他人,怎麼說都是惡霸。私法自治一直寫錯....
劇情真的很精彩
這路霸住戶根本報復錯人,他應當去告建商、銷售等,最後一步才是徵集社區住戶意見他從頭到尾都是跟住戶吵,但令他無法停車的原因卻是建商與法規結果耗時又花錢,還跟整個社區的人對立,甚至那名叫救護車而被他的賓士擋道的住戶,某種程度上也是半個生死仇敵了都用四千萬買房了,為了個車庫這樣搞,最終賠了夫人又折兵,值得嗎?
建商弄了一個不能開的違法車庫門 住戶按照原始圖紙把合法車庫門施工回來 然後其牠住戶抗議?
你理解錯了,建商竣工時是可以正門正常進出停車的,是第一手也就是前屋主裝潢改造增設階梯產生高低差,才搞得無法正常正面進出,然後再由路霸住戶接手,但自己也明知道有這種情況之下購屋....
更想知道無畫線公共停車的區域 僅僅因位置在自家門口 就認定是自家的位置 不讓其他人停要怎麼處理?
成品與當初的預售不同,還簽收入住,這是鄰居的錯嗎?
從內部改車庫坡道斜度就好了,思維錯誤
面馬路的車庫門被封死了阿
路霸住戶二審做對了一件事,請了律師來認證他的行為該罰!民法252條都凹不過去,證明其行為之惡劣。
4千萬買豪宅沒有發現原車庫跟馬路有高低差?不去找建商解決卻找全社區麻煩?對全社區這麼硬,被告強制罪,警察通知作筆錄都沒在怕,卻不敢找建商麻煩?想必是建商親友自己人。
上面有人答覆了,他有去找建商,如果你沒有細細了解事情,不建議批判
明明是建商的問題, 去遷怒整個社區, 被罰活該
比較好奇為什麼原本可以的出口後來才發現不行?
在建商面前就是小牙籤 難怪悲憤又激進
那很簡單啊,檔路的不要是「車」就好啦,沒有亂停車,就沒有罰金的問題了
結論:有錢人都拉不下臉愛起爭議
那為什麼一開始路霸不走法律路線解決車庫問題?
我遇到的狀況 很多都是道路整修之後產生車庫進出口與道路產生斷崖式落差 話說如果遇到這種事有辦法解嗎?(如果重新修整平坡有可能會被判成違建)
新北市這陣子就有這個,但我聽住戶說可以跟施工單位說做有點斜坡好出入,而不是斷崖式,不過這也看當時道路的狀況.
我遇過,我家門前排水溝擴大工程,把我家門前斜坡打掉,水溝施工完成後不復原斜坡,我家開安養院斜坡是供老人出入的,我打給市府主辦單位他說斜坡已超出路權,所以不能幫我們復原,是違反規定的。(那斜坡大概就是落差15cm只吃到水溝面20cm,連道路AC面都沒吃到),最後我投訴主辦單位,你的水溝沒有配筋,有依圖施工嗎?我要投訴,然後主辦人員跟廠商就非常乖幫我們復原,還非常親切😂(註:水溝沒配筋早期設計很多,非偷工減料,但很多市鄉鎮小型修繕工程是沒圖的,能理解但沒圖就是違反規定,所以我才能得手😂)
很多刑事案件大多人都知道用刑事去解決,但是民事上的爭議在發生開始時也應該用民事去解決。本案的路霸戶在原車門在交屋後不能使用就應該去跟建商交涉,或是在改建車門被堵住後就應該去跟管委會交涉,如果因此走上法律途徑,這位路霸戶都有絕對勝算的把握,但是錯過這些機會用路霸方法去自行解決,顯然已經輸了大半。
津茂Villa M,台中南屯區,求售一陣子了本身是物件當初設計問題,但購買時業主也不會不知道,說真的這鳥不生蛋走路去便利商店要半小時的地方只要不要太超過基本誰都管不了,誰也不想管但管委會強制介入這邊反而是看不懂,估計裡面住戶背景夠厚,然後都認為自己是老大硬碰硬才會這樣畢竟在台灣,住這種地方有問題都是看『關係』
這個路霸真的是很笨,法律上可以處理的硬要惹毛全社區。這個社區也不怕死,擋了人家出入口自救的方式,又罰了145萬,真的不怕後續更兇惡的報復嗎?
1小時1萬 沒有顯失公平,真有你的
這麼有錢不爽住;就搬家。何必在這裡槓。
真的有錢不會買這種房子都直接買一個農場買一個莊園買一座城堡想怎麼停車就爽停車
路霸住戶,買房沒有去看房??如果是買預售屋,成屋後,車庫長這樣,他也可以付尾款給建商,他沒有告建商要建商處理??說真的啦,我相信是他早就知道車庫車道是這樣,所以買之前就已經想要在另外一個方向“私自開車庫門”不過這樣算不算違建??結論就是路霸住戶,你活該。
萬金買鄰、千金買房
笑死,建商給你一個無法進出的車庫,不去找建商,反而拆了社區的籬笆圍牆跟社區槓?
路霸不去找建商輸贏,是交屋都沒看,還是是建商保留戶
社區也有問題,植栽牆是「路霸」家的外牆,他要怎麼處理,社區沒有權力要求,社區放置植栽、鐵鍊妨礙出入也同樣違法⋯⋯
自家牆也不能任意拆,申請變更了嗎,結構技師簽證了嗎?公所核准了嗎?我家附近鄰居,四樓公寓的邊間一樓,臨巷。把臨巷側牆面私開兩個門,打算隔成套房出租。被檢舉後~乖乖地上綱樑、重新封門恢復原狀。
叫建商賠錢
完全合理,路霸住戶是要去告建商不按圖施工或買到瑕疵屋請求賠償,像這種車庫高低落差的情形明顯有賠償的空間,怎麼會反過來影響全社區的住戶
臨路車庫只是有高低差、較難出入、應和建商某求墊順落差才是解決之道
原車庫不堪使用的問題不,那就是另外的訴訟了。
那社區道路本來就是社區持分土地 ,鄰路的沒有使用權 ,而且開門開窗都是違法改建。
住戶蓋的管理室也是違建吧,報拆就可以出入了
可以舖一條車道至道路嗎?
建議 每個住戶去求償 精神損失費 來遏止 這種惡鄰
其實馬路有落差~若前面那塊空地 是自己的好處理若是共同的就要大家同意自己花費修改跟復原,但都有錢買4000萬房子也二審請律師,怎不一開始告建商因為一開始需求就講好卻設計不良應該善
錯誤的根源在建商 住戶不爽大概是建商擺爛 所以私自改車庫門然後鄰居不爽變成和住戶鬧起來 建商成功轉移砲火 暫時安全下庄
萬惡的建商是一切爭議的源頭,可惜路霸只敢把建商的過失轉嫁到其他的住戶身上
傷了大家,好到了律師,擴大毛盾,傷人亦傷己。
抱歉想請教,「司法自治」是不是應為「私法自治」。 4:00
這名住戶應該去告建商才對😂😂
裡面的車要是7天沒辦法開沒電或電池壞掉應該可以在找賓肆車主討維修費啊
不對啊。先前不時有新聞報出來,有人把車停在他人的私人停車位,多日未移走,所有權人向亂停車的人求償高額的停車費用。但是法院不準,說要依照周圍正常的停車場收費標準。不能亂開高價。
性質不同 你不能這樣計算 他影響了全體住戶 1個住戶1小時200 影響50個就1萬了 而且這是社區 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再加上管委會做出的決議 而且住戶還屢勸不聽 這案件沒被全體住戶提告強制罪 已經很和善了
@@徐瑋成-i5c 強制罪是對人,雖然住戶不能開車出去,但人可以走出去,所以強制罪不一定會成立.這要看法官怎麼判了
停在別人車位上,跟佔住出口是不一樣的事
@@徐瑋成-i5c 你才錯了,金額還是要照平均水準
@@徐瑋成-i5c 那換言之有管委會的社區,能否對住戶違規將私人物品堆置於梯廳、樓梯。且屢勸不聽,不改善。罰如此高的罰金呢?抓到一個罰重一些,社區經費就滿滿了。
為什麼不去告建商?
合理😂,社區住戶跟你本身建造車庫,毫無相關,影響的是其他完全沒有關係的住戶,你要找的是建商,賣房子的人,認賠吧,著腦袋,牽拖其他住戶😂陪你痛苦
車庫不能使用怎麼還交屋?這不是屋主應該跟建商槓上嗎?欺軟怕硬?(其實是建商自己的關係戶吧)
這麼有錢的人重新改個出入口規範、高低,有能力而不為,不知道有什麼好情有可原的。
社區規範誰訂的?不就是社區委員共同決議?不要把自己搞的那麼難看.自己當上主委,然後扶植幾個委員.你就很容易解決問題....只要你開會決議,車庫門允許這樣改建,那怕是下一次主委換人當,也只能遵守管委會的決議...反正法律管不到!!那就是社區管理會說了算..
罰125萬十分合理呀😂第一,買預售屋,一定會有驗屋流程,自己驗屋沒注意就同意給過,怪誰?第二,如此顯著缺失,入住後未滿一年應當就發現,這時候就應向建商提出改善措施,或是提告損害賠償,減價。最後,可以買4000萬以上的預售屋,想必都是聰明伶俐的地靈人傑,很有可能早已經跟建商拿到賠償金,然後又來吃社區豆腐😂
原本是住戶對建商提告索賠的事,腦衝後搞到社區其他住戶不滿變成被告~在台灣讀書不違法但用腦違法。
車庫有問題~當初為何買
真的很友事😂
其實把地面落差填平不就好了由於是建商出錯也沒擋住他人相信整個社區也不會為難才對而且填平比拆植栽牆改出口或罰125萬都便宜才是
買房子的時候,沒有看清楚,就買,才會導致這樣的後果,有錢人就是這樣任性
4000萬買這個旁邊都草前面還有根鳥電線杆的鳥籠,幹嘛不去七期找老別墅重新裝潢,坪數可能1.5倍有剩地點又屌贏
此案 退一萬步來說 是因為政府怠於執行都市計畫,濫發集合式住宅的執照,將特例變成台灣的常例,如果有嚴格執行都市計畫,根本不用一堆人擠在一個社區裡,其實可以類似日本,透天才是不動產主流房型,居住空間適宜,房價,地價也不會因為建商的哄抬而高漲至此政府又將責任完全推給私法自治,推給住戶規約,然,規約制定的方式,程序,又有嚴重漏洞,與其說是尊重私法自治,不如說怠於行使職權...
當初施工。看到主委的太太一邊講要報警 一邊罵罵咧咧的顏值說這是違法的嘴 想起來真有趣沒想到後面發生那麼多事情
應該直接對建商提告的這樣鬧事情沒解決大家倒楣阿真的有錢自己買一塊地當山大王請保全顧門真不知道為什麼這麼愛住社區連透天也在搞社區事後房子出問題要改建有的鬧了
你的車庫門在成交之後有改變那是你要去找建商談啊?跟住委會跟其他住戶有甚麼關係?你要改也可以先跟住戶跟住委會溝通啊改完又不爽又要做這種事情連律師都不會找有錢有甚麼用?
路霸住戶只能說做人失敗⋯硬碰硬,是得不到自己要的。10幾戶就只有你有問題!
如果吊一堆廢棄物擋住.應該罰比較少.還有誰家的外牆要讓你做社區植栽?看裡面大家車庫也都是面向一樣.應該是管理停違建吧
有時管委會大過天,囂張得要命!🤣
有些台灣人很難跟鄰居相處,不接受社區的規範,社區頭痛的人物,管委會當然要有足夠的權力,管委會的權力來自所有住戶的授權,
@@阿明-b2y 管委會就是你所謂的很難跟鄰居相處,不接受社區的規範,社區頭痛的人物
@@ZoKim_Shalafi 管萎會就是整個社區吃飽閒幹懶的所組成的,所以要住房,還是獨門獨棟獨立土地私有空間才是最好的,兩旁全是空地稻田,才不會有腦殘的住在一起
頻道主真的有仔細看過所有的判決書嗎?怎麼有人留言,是屋主在拿到使用執照後,擅自加高房屋室內地面,導致與路面有所高度落差,才無法進出車輛的。按常識判斷,如果是建商擅自改變,致屋主無法使用車庫,只要屋主告建商,是很容易解決的。只要按政府核准的原始圖還原,車庫不就能用了。
路霸住戶 可否提出,因為管委會擅自更動開門方式,導致無法停車,要求支付停車費用125萬元?
建商的問題,花錢的住戶來解決~~~
你不能拿建商的錯誤來懲罰鄰居,其他住戶就懂得用法律來爭取權益,路霸就顯得我行我素,當然占不了便宜
另有引擎
堵住出入口也是沒辦法的辦法吧,有繳管理費應該就有使用公共路口的權益才對,就好像我住大樓,被管委會要求不能使用電梯,然後我反應多時都未果,是我我也會跟著擋住電梯不給人家用,不然跟管委會也擺爛不處理,這樣一鬧其他住戶發現自己權益受損管委會才會比較有壓力,會花心思去處理我記得如果法律出現問題好像也支持公民不服從去衝撞法律不是
這位路霸住戶其實算是受害者 相信其也曾找建商或管委溝通過 卻得不到能解決的方案 只好出此下策作為抗爭
先上結論:有時間跟錢在那邊搞東搞西,不如想辦法花錢花時間改掉原本車庫的台階吧車庫入口原本就長那樣嗎?建商是笨蛋嗎?還是說,有一個不知道是誰,客變,改入口然後把原車庫入口抬高變台階?我相信如果你要想去修改你原本那個台階,去問一下看讓他變順還是怎樣的,不會有人刻意要反對你啦至於有沒有進行"有效溝通",我不知道,但別人確實跟你說了,你反而還上頭了硬要槓,那只能說,路霸並不可憐嗯,結論在第一句。
一切都是奸商的錯,讓住戶賠了夫人又折兵
不管怎麼樣,最大贏家都是律師😂
上救護車的那位 感覺是有高人指導 做得好🤙🤙 如果真的生病祝早日康復身體健康
同感
對阿,都氣喘了怎麼還有時間讓拖車拖吊,真的危及直接抬擔架從旁邊路過汽車在上救護車明明路很大。
@@幻影神鳥 惡人自有惡人磨
+1,先不管車子路霸紛爭這塊,單純生命真的危急,今天我會請管委會趕快先設定給路霸開啟後移車,絕對100%比叫救護車,再等拖吊車快不知道多少倍,拖吊車+救護車隨便加起來都1、2小時去了,通知路霸設定好短短幾分鐘移車,事後要取消開啟權限再取消
也就隨便說說,除非往生了,我才信
該住戶應該要求建商賠償,而不是佔住出口,要是真的害死人,就不是125萬了
佔住道路只有可能間接妨礙救災,怎麼可能害死人
@@平淡之風 呵呵
@@平淡之風 「所以在大樓的樓梯放個鞋櫃甚麼的,只可能間接擋住逃生路線,怎麼可能會讓人會逃生不及」的概念嗎???
甚麼年代了還有這種想法???照片就是只有單一出入口,不然救護車來的時候,幹嘛要請拖吊車把障礙物車輛給拖走???
非常合理的判決!!! 當初自己在買房時欠缺思考導致後續的問題 然後為了處理自己的問題無視其他住戶的意見引起反感 到最後用非常激進的方式報復整個社區 還有人為他說話我就不知道是不是收了他的錢還是怎樣~
花四千萬買到封死的大門 斷層的斜坡 ... 瘋掉
而且,該戶與外部道路垂直時,原本可以停兩輛車的車庫變成只能前後停兩輛車,這才是為什麼該住戶要把車庫出路口改在側邊的主因,也就是這是建商當初規畫就存在的問題,該住戶是花錢自力救濟解決
建商問題比較大,
相對的,該住戶與其跟
其他住戶互槓,不如揪出
建商面對改善&賠償問題,
而不是將責任轉嫁給其他
無辜的住戶。
√√√而且當初交屋時沒發現
該問題嗎?
除非是過審後的追加違建,
否則整個事件源頭就很瞎。
這一樓住戶應該要和建商談,最後演變成這樣那些鄰居也是倒霉
話說我們家也是建商停車塲設計不良導致停車塲完全無法使用,有買停車位的住戶就一起告建商
現在停車場變囤積雜物和放資源回收的地方😂
都可以花那些錢買房,在花個500萬請人把對方做掉就好了,幹嘛跟這種人囉嗦
一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概念都沒有的人才會這麼說 @@AlertImDK
臨路跟社區內住戶常有糾紛是正常,像我家臨路一開始也不能進社區,我也很困擾社區內的住戶在垃圾車未到前就堆垃圾在我門口,後來大家經過良好的溝通就都解決了!這案例最大的問題就是無法溝通、互相報復,這樣的環境真的住得痛苦!!
遇到事情理性處理。路霸和主委和所有住戶都有自己合理合法的立場。路霸應該先找建商過來協調解決,而不是影響所有住戶的權益。最後只有律師是贏家😢
路霸哪來得合理性?賣他無法進出的車庫是建商,不是社區
前幾樓留言有提到是原屋主不依房屋建照之原始設計,逕予改建,從何看出合理合法?
這一題解法應該是要如何把建商對路霸家車庫造成的問題擴大到全社區的問題,現在擋路這一招沒法讓建商吸仇恨建議貼滿紅布條讓路人都知道建商幹了什麼事😂
我認為,那位住戶應該自己去與建商處理自己車庫的問題,而不是直接另行開個車庫門影響整個社區。也可以事先與管委會溝通,而不是直接把原本的植栽牆拆了,再開個車庫門。
不知道他們的管委會好不好溝通?
我們的社區住戶大部分對管委會的事物置之不理,開會也要有錢或是禮券才要出席,出席了也大家都沒有意見,所以變成少部分的人把持權利,偏偏我們的委員,個性又像惡霸,想做什麼決定就做什麼決定,根本沒有辦法溝通
你用"猜的"住戶沒和建商溝通嗎??他就是把自己遇到不合理的設計、建商爛的問題,擴大成全社區該解決的問題而已。
第一、如果你有看報導,就能知道原有的車庫出入口根本不適合使用,坡度有問題、出入口直接連接處就是馬路,無任何緩衝區,也就是該住戶出入容易造成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危險,明顯的設計、施工都是槽點。
第二、他自己花錢拆牆重作車庫門(理論上是違反建築法規,其他住戶只需要檢舉,而不是拿著植栽玩私人財產不能移動的把戲,讓衝突升溫)
就全部住戶 只有他受損 當然不會理他😊
@@yart61018 管委會就是認為這是該住戶"自己"該解決的問題。建商也很簡單,其他住戶都沒問題,只有你在抱怨,那當然就是住戶"自己"的問題。結論就是住戶"自己"想辦法解決。而車庫朝向"自己"花錢改,就是住戶能夠想到的解,而衍生出其他問題。
說不定只是某一次的會車擋到隔壁鄰居的出入,被認為影響"其他"人的權益(這時管委會又忽然有功能了),也可能乾脆就是管委會成員之一被影響到。
"以上純屬通靈,如有雷同,就可能是真相"
@@evanlu8996 對方亂開門就得讓他用, 這言論也是相當惡霸~
別人被他耽誤的種種~一小時罰一萬塊恐怕都算便宜
在南屯透天四千萬不叫豪宅,頂多只能撐一般住宅,而住戶原本有理,但故意亂停車,堵住所有住戶,並且警方通知也不理,這個就有理變無理了。
當初有報私人土地也無法拖吊
@@易碎品-t2m 但上法院就多增加了有盡到告之的義務了
原本哪裡有理了,他可以看清楚再買,有人強迫你買嗎?這只能找建商,不是影響其他住戶
還原本有理.....歪理嗎?
當初建商修改圖面應該是要經過住戶的審核吧
倒還沒看看這案判決,但4:00字幕似應該是“私法自治”吧?個人意見,如果今天停車者非住戶,難道社區管委會有權力訂定裁罰性規約規定,拘束一般人民?甚至法院照單全收,以管委會計算金額標準判決?此外,規約性質仍屬契約,基於相對性,似無從以多數決方式,強制拒絕者或不知情者,就具有爭議的罰‘’錢‘’約款締約。這案看來至多只能依照侵權行為法理解決,恐不適宜以私法自治的契約模式處理。
律見犯罪每集都有看
幽默 又能看看案件
真不錯
看了街景圖 這間管理室從蓋好就一直都在,並不是後來新建的。車庫高低差是可以訂做活動式斜坡來解決,看有沒有心要做這件事。但是移久真的心會累,只能好好跟所有住戶跟管委會談好才是上解。
建議如果真的想知道不論是管委會所立規約的私法自治、是否建商自始設計、通路產權等詳細法律見解還是抽空去查詢判決書,主要都是台中法院不難找。
這邊單純貼上究竟車道是誰變更的判決書內容:且依系爭房屋自竣工到現況之照片,可知竣工時系爭房屋1樓係順應地勢呈室內北高南低緩坡以供1樓車庫內車輛可順行至中台路(見本院卷二第28、30頁),在取得使用執照後上訴人客變室內高度,並增建建物及在東側設小門與階梯,致南側鐵捲門與中台路出現高低落差(見原審卷一第143頁),嗣上訴人開設西側車庫門後(見原審卷一第355頁),再將南側鐵捲門封閉改為開窗牆面,並設花台及階梯(見原審卷一第145頁、本院卷一第189頁),致完全阻隔系爭房屋南側與中台路之通行路線。顯見前(一)、1.段所揭系爭房屋現況南側臨中台路方向,因其1樓南側立面處建有矮牆阻隔及鋪設台階或階梯高於中台路路面產生落差,致無法直接通行至中台路,係因購置系爭房屋之上訴人及其前手之任意行為所致,且上開增建不在建築執照合法申請範圍,亦為上訴人所明知
真相的源頭,讚。
推一下,要找原資料
讚~風向太亂,只有鐵證如山的事實才能證明一切...
合理啊!一樣!
告就對了!
這判決很正解,沒有毛病
好在哪裡?那只是多數暴力,該住戶本來就只是花錢在自家牆壁開了一個車庫出路口,結果社區多數住戶以多數暴力,讓人家的車輛無法進出自己家,迫使別人只好把車停在社區大門口,怪誰?你再看看現狀,社區多數也不敢再用暴力,允許該住戶車輛出路口可以使用,而且,該戶與外部道路垂直時,原本可以停兩輛車的車庫變成只能前後停兩輛車,這才是為什麼該住戶要把車庫出路口改在側邊的主因,也就是這是建商當初規畫就存在的問題,該住戶是花錢自力救濟解決,但社區卻用多數暴力引爆爭執
@@AlertImDK 自力救濟就不用考慮其他住戶? 花錢不是在自家牆壁好嗎 是原本社區的植栽牆被拆她掉 你完全沒有看懂吧 我能理解他的車庫問題 但他不也用暴力解決? 只能說是活該
@@AlertImDK 要就是找建商不是自行改建造成別人煩惱,而且當初買房都不看的嗎直接4000萬買下去眼都不眨一下??
@@AlertImDK所以少數才可以暴力?建商的設計問題去找建商抗爭,跟鄰居抗爭什麼?該住戶要解決問題可以,但憑甚麼私自改建出入口,把社區原來的植栽牆打掉,犧牲其他多數住戶的權益?
@@joshyu4475 個人是覺得各住戶之間再聊一下比較好
不然後面新增的管理室也是一個問題,難保之後會拆來拆去的…
律師的手真的很忙,看得我都眼花了
他的手順錯了,應該是直接提告管委會強制,然後再停車
不會算,只會意氣用事,錢遲早賠光
11:02 冤有頭債有主 路霸應該去跟建商打官司才對
沒錯 建商的大問題卻害人跟鄰居傷了和氣
要告建商什麼?房子本身沒有瑕疵,且確實有車庫出入口,只不過與外部聯絡道路有高低落差這是任何一個斜坡住宅都存在的,你要告建商什麼?
@@AlertImDK 哪有車庫坡道的高低落差是那麼大的 而且還是垂直九十度 車輛根本沒辦法進出
這叫沒有瑕疵????
但建商的政商關係通常不錯,看新板特區建案 開放空間的事情就知道... 開放空間蓋成公設只許住戶進出使用,賣房時都沒事,交屋後幾年才全被拆。政府最好是一開始不知道!
感恩好的影片,增長法律常識。
1.看起來建商要賠錢 2.那個管理室合法嗎?不合法可申請報拆 3.側邊開車庫有無符合法規?也可以申請報拆
125萬堵整個社區住戶6天超便宜的,時間成本、公共安全成本無法估計的都一筆勾銷,台灣對加害人還是比較有愛心的,三米寬還不夠停車,分明就不會開車
裡面的住戶也有問題,實際面來說要解決的辦法就只有在社區這邊開門,給外面這住戶方便裡面的住戶也方便,現在的人都很自私,人家改了門結果你還去用鐵鏈植栽封死,給不給人活啊⋯⋯沒必要趕盡殺絕吧!
即使建商出面處理,硬體上的解法就只能這樣了啊⋯⋯
鄉民真的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反問鄉民若花了幾千萬買了一間不能停車的房子,自己花錢想辦法解決又被百般阻撓時還能心平氣和說對不起是自己錯了
沒錯
為何不找建商解決?賣房子的是建商又不是社區。而且,車位有明顯缺失,我不相信路霸家沒對建商要求補償。
如果在建商那裏拿了補償,又私自拆牆,讓社區進出不便,誰慣著你
說的好,別的住戶頂多就是感覺沒那麼美觀,該住戶可是實實在在的影響到了生活,在協調好或處理完之前讓該住戶正常停個車有這麼痛苦嗎?一定要逼到人家用激進手段才滿意?
管委會諮詢我的話我就叫住戶每天坐計程車出門,交通費跟不能工作損失都羅列進去,加上三到五倍懲罰性賠償,再加上原本一小時一萬元,發了發了
結果佔據6米道路一半的警衛亭不用拆?要不警衛亭改成車庫,原車庫改警衛室如何?
台中市政府應該是站在建商這邊的,買到地雷就是誰倒楣
這本來就是住戶跟建商之間的問題而已,跟台中市政府有何關係?而建商提出申請的車庫客變也未得到核准,何來市政府站在建商這邊?買這房的住戶,又沒人拿刀架脖子逼他買這社區房子,何來踩雷之說?
台中市真的一年不如一年,我的票給錯人了⋯⋯
@momoli4850 呵呵!給錯人?要是給了職棒會長,那才一年不如一年
@@EAGY1122看到這些可笑的言論幾乎都有一個共同點
反正不管是什麼事情
只要不是綠色執政縣市
不管是交通意外建商施工意外
就算是他自己吃飯噎死
最後一定是市長的錯
因為市長沒有進到監督之職
難怪台中會從輸十幾萬票變成輸20幾萬票
反觀高雄女學生出車禍走了
就沒人要高雄市政府負責
譴責暖男監督不周
一切風平浪靜
原來在民主聖地人命都不是命
只能自求多福
只有在民主聖地之外的地方
人命才會受到異常高度的重視
原本車庫不能進出應該是要去跟建商求償才對吧…
真不知這霸路車主是怎麼想的?
明明是建商的問題,不去找建商,卻去找其他住戶出氣?
這是覺得住戶好欺負,建商不好惹,所以欺善怕惡嗎?
怎不去找建商處理,若建商不理,可先花錢對車庫地坪重整並提告建商維權。
地坪重整要125萬嗎?就算要,最少花了車子便可停入車庫。
現在是,花了150萬以上(罰款+開牆裝鐵卷門費用+律師費+……)
卻是ㄧ場空。
路霸住戶的車庫不能用,不得已將車庫轉向,其他鄰里則是因為一堵不影響自身生活的[植栽牆](沒有那一小塊植栽是不能呼吸了?)而要路霸住戶[放棄將車輛停進車庫?到底是誰有問題?
你這邏輯不就是:「超級富豪少一千萬不會影響生活,而我多一千萬卻能改善生活,為什麼富豪不給我錢」
本來是可以進出的,是前屋主擅自改造才這樣的,然後路霸屋主知情的狀況下購買此屋,所以你覺得是誰的問題...
完全可以 因為前面已經說到 他們是一個有錢的社區 如果一天罰1000 信不信住戶就直接停365天...
停三天就改規約了
以這些住戶的財力 1天罰1000 我看直接停1年以上
在南屯往望高寮的豪宅社區,互相亂改結構,誰也不讓誰
那是跟建商之間的問題,卻要搞社區其他人,怎麼說都是惡霸。私法自治一直寫錯....
劇情真的很精彩
這路霸住戶根本報復錯人,他應當去告建商、銷售等,最後一步才是徵集社區住戶意見
他從頭到尾都是跟住戶吵,但令他無法停車的原因卻是建商與法規
結果耗時又花錢,還跟整個社區的人對立,甚至那名叫救護車而被他的賓士擋道的住戶,某種程度上也是半個生死仇敵了
都用四千萬買房了,為了個車庫這樣搞,最終賠了夫人又折兵,值得嗎?
建商弄了一個不能開的違法車庫門 住戶按照原始圖紙把合法車庫門施工回來 然後其牠住戶抗議?
你理解錯了,建商竣工時是可以正門正常進出停車的,是第一手也就是前屋主裝潢改造增設階梯產生高低差,才搞得無法正常正面進出,然後再由路霸住戶接手,但自己也明知道有這種情況之下購屋....
更想知道無畫線公共停車的區域 僅僅因位置在自家門口 就認定是自家的位置 不讓其他人停要怎麼處理?
成品與當初的預售不同,還簽收入住,這是鄰居的錯嗎?
從內部改車庫坡道斜度就好了,思維錯誤
面馬路的車庫門被封死了阿
路霸住戶二審做對了一件事,請了律師來認證他的行為該罰!民法252條都凹不過去,證明其行為之惡劣。
4千萬買豪宅沒有發現原車庫跟馬路有高低差?不去找建商解決卻找全社區麻煩?對全社區這麼硬,被告強制罪,警察通知作筆錄都沒在怕,卻不敢找建商麻煩?想必是建商親友自己人。
上面有人答覆了,他有去找建商,如果你沒有細細了解事情,不建議批判
明明是建商的問題, 去遷怒整個社區, 被罰活該
比較好奇為什麼原本可以的出口後來才發現不行?
在建商面前就是小牙籤 難怪悲憤又激進
那很簡單啊,檔路的不要是「車」就好啦,沒有亂停車,就沒有罰金的問題了
結論:有錢人都拉不下臉愛起爭議
那為什麼一開始路霸不走法律路線解決車庫問題?
我遇到的狀況 很多都是道路整修之後產生車庫進出口與道路產生斷崖式落差 話說如果遇到這種事有辦法解嗎?(如果重新修整平坡有可能會被判成違建)
新北市這陣子就有這個,但我聽住戶說可以跟施工單位說做有點斜坡好出入,而不是斷崖式,不過這也看當時道路的狀況.
我遇過,我家門前排水溝擴大工程,把我家門前斜坡打掉,水溝施工完成後不復原斜坡,我家開安養院斜坡是供老人出入的,我打給市府主辦單位他說斜坡已超出路權,所以不能幫我們復原,是違反規定的。(那斜坡大概就是落差15cm只吃到水溝面20cm,連道路AC面都沒吃到),最後我投訴主辦單位,你的水溝沒有配筋,有依圖施工嗎?我要投訴,然後主辦人員跟廠商就非常乖幫我們復原,還非常親切😂(註:水溝沒配筋早期設計很多,非偷工減料,但很多市鄉鎮小型修繕工程是沒圖的,能理解但沒圖就是違反規定,所以我才能得手😂)
很多刑事案件大多人都知道用刑事去解決,但是民事上的爭議在發生開始時也應該用民事去解決。本案的路霸戶在原車門在交屋後不能使用就應該去跟建商交涉,或是在改建車門被堵住後就應該去跟管委會交涉,如果因此走上法律途徑,這位路霸戶都有絕對勝算的把握,但是錯過這些機會用路霸方法去自行解決,顯然已經輸了大半。
津茂Villa M,台中南屯區,求售一陣子了
本身是物件當初設計問題,但購買時業主也不會不知道,說真的這鳥不生蛋走路去便利商店要半小時的地方只要不要太超過基本誰都管不了,誰也不想管
但管委會強制介入這邊反而是看不懂,估計裡面住戶背景夠厚,然後都認為自己是老大硬碰硬才會這樣
畢竟在台灣,住這種地方有問題都是看『關係』
這個路霸真的是很笨,法律上可以處理的硬要惹毛全社區。這個社區也不怕死,擋了人家出入口自救的方式,又罰了145萬,真的不怕後續更兇惡的報復嗎?
1小時1萬 沒有顯失公平,真有你的
這麼有錢不爽住;就搬家。
何必在這裡槓。
真的有錢不會買這種房子
都直接買一個農場
買一個莊園
買一座城堡
想怎麼停車就爽停車
路霸住戶,買房沒有去看房??
如果是買預售屋,成屋後,車庫長這樣,他也可以付尾款給建商,他沒有告建商要建商處理??
說真的啦,我相信是他早就知道車庫車道是這樣,所以買之前就已經想要在另外一個方向“私自開車庫門”
不過這樣算不算違建??
結論就是路霸住戶,你活該。
萬金買鄰、千金買房
笑死,建商給你一個無法進出的車庫,不去找建商,反而拆了社區的籬笆圍牆跟社區槓?
路霸不去找建商輸贏,是交屋都沒看,還是是建商保留戶
社區也有問題,植栽牆是「路霸」家的外牆,他要怎麼處理,社區沒有權力要求,社區放置植栽、鐵鍊妨礙出入也同樣違法⋯⋯
自家牆也不能任意拆,申請變更了嗎,結構技師簽證了嗎?公所核准了嗎?
我家附近鄰居,四樓公寓的邊間一樓,臨巷。把臨巷側牆面私開兩個門,打算隔成套房出租。被檢舉後~乖乖地上綱樑、重新封門恢復原狀。
叫建商賠錢
完全合理,路霸住戶是要去告建商不按圖施工或買到瑕疵屋請求賠償,像這種車庫高低落差的情形明顯有賠償的空間,怎麼會反過來影響全社區的住戶
臨路車庫只是有高低差、較難出入、應和建商某求墊順落差才是解決之道
原車庫不堪使用的問題不,那就是另外的訴訟了。
那社區道路本來就是社區持分土地 ,鄰路的沒有使用權 ,而且開門開窗都是違法改建。
住戶蓋的管理室也是違建吧,報拆就可以出入了
可以舖一條車道至道路嗎?
建議 每個住戶去求償 精神損失費 來遏止 這種惡鄰
其實馬路有落差~若前面那塊空地 是自己的好處理若是共同的就要大家同意自己花費修改跟復原,但都有錢買4000萬房子也二審請律師,怎不一開始告建商因為一開始需求就講好卻設計不良應該善
錯誤的根源在建商 住戶不爽大概是建商擺爛 所以私自改車庫門
然後鄰居不爽變成和住戶鬧起來 建商成功轉移砲火 暫時安全下庄
萬惡的建商是一切爭議的源頭,可惜路霸只敢把建商的過失轉嫁到其他的住戶身上
傷了大家,好到了律師,擴大毛盾,傷人亦傷己。
抱歉想請教,「司法自治」是不是應為「私法自治」。 4:00
這名住戶應該去告建商才對😂😂
裡面的車要是7天沒辦法開沒電或電池壞掉應該可以在找賓肆車主討維修費啊
不對啊。
先前不時有新聞報出來,有人把車停在他人的私人停車位,多日未移走,所有權人向亂停車的人求償高額的停車費用。
但是法院不準,說要依照周圍正常的停車場收費標準。
不能亂開高價。
性質不同 你不能這樣計算 他影響了全體住戶 1個住戶1小時200 影響50個就1萬了 而且這是社區 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再加上管委會做出的決議 而且住戶還屢勸不聽 這案件沒被全體住戶提告強制罪 已經很和善了
@@徐瑋成-i5c 強制罪是對人,雖然住戶不能開車出去,但人可以走出去,所以強制罪不一定會成立.這要看法官怎麼判了
停在別人車位上,跟佔住出口是不一樣的事
@@徐瑋成-i5c 你才錯了,金額還是要照平均水準
@@徐瑋成-i5c 那換言之
有管委會的社區,能否對住戶違規將私人物品堆置於梯廳、樓梯。
且屢勸不聽,不改善。罰如此高的罰金呢?
抓到一個罰重一些,社區經費就滿滿了。
為什麼不去告建商?
合理😂,社區住戶跟你本身建造車庫,毫無相關,影響的是其他完全沒有關係的住戶,你要找的是建商,賣房子的人,
認賠吧,著腦袋,牽拖其他住戶😂陪你痛苦
車庫不能使用怎麼還交屋?這不是屋主應該跟建商槓上嗎?欺軟怕硬?(其實是建商自己的關係戶吧)
這麼有錢的人重新改個出入口規範、高低,有能力而不為,不知道有什麼好情有可原的。
社區規範誰訂的?不就是社區委員共同決議?不要把自己搞的那麼難看.自己當上主委,然後扶植幾個委員.你就很容易解決問題....只要你開會決議,車庫門允許這樣改建,那怕是下一次主委換人當,也只能遵守管委會的決議...反正法律管不到!!那就是社區管理會說了算..
罰125萬十分合理呀😂
第一,買預售屋,一定會有驗屋流程,自己驗屋沒注意就同意給過,怪誰?
第二,如此顯著缺失,入住後未滿一年應當就發現,這時候就應向建商提出改善措施,或是提告損害賠償,減價。
最後,可以買4000萬以上的預售屋,想必都是聰明伶俐的地靈人傑,很有可能早已經跟建商拿到賠償金,然後又來吃社區豆腐😂
原本是住戶對建商提告索賠的事,腦衝後搞到社區其他住戶不滿變成被告~在台灣讀書不違法但用腦違法。
車庫有問題~當初為何買
真的很友事😂
其實把地面落差填平不就好了
由於是建商出錯也沒擋住他人相信整個社區也不會為難才對
而且填平比拆植栽牆改出口或罰125萬都便宜才是
買房子的時候,沒有看清楚,就買,才會導致這樣的後果,有錢人就是這樣任性
4000萬買這個旁邊都草前面還有根鳥電線杆的鳥籠,幹嘛不去七期找老別墅重新裝潢,坪數可能1.5倍有剩地點又屌贏
此案 退一萬步來說 是因為政府怠於執行都市計畫,濫發集合式住宅的執照,將特例變成台灣的常例,如果有嚴格執行都市計畫,根本不用一堆人擠在一個社區裡,其實可以類似日本,透天才是不動產主流房型,居住空間適宜,房價,地價也不會因為建商的哄抬而高漲至此
政府又將責任完全推給私法自治,推給住戶規約,然,規約制定的方式,程序,又有嚴重漏洞,與其說是尊重私法自治,不如說怠於行使職權...
當初施工。看到主委的太太一邊講要報警 一邊罵罵咧咧的顏值說這是違法的嘴 想起來真有趣
沒想到後面發生那麼多事情
應該直接對建商提告的
這樣鬧事情沒解決大家倒楣
阿真的有錢自己買一塊地當山大王請保全顧門
真不知道為什麼這麼愛住社區
連透天也在搞社區
事後房子出問題要改建有的鬧了
你的車庫門在成交之後有改變
那是你要去找建商談啊?
跟住委會跟其他住戶有甚麼關係?
你要改也可以先跟住戶跟住委會溝通啊
改完又不爽又要做這種事情
連律師都不會找
有錢有甚麼用?
路霸住戶只能說做人失敗⋯硬碰硬,是得不到自己要的。10幾戶就只有你有問題!
如果吊一堆廢棄物擋住.應該罰比較少.還有誰家的外牆要讓你做社區植栽?看裡面大家車庫也都是面向一樣.應該是管理停違建吧
有時管委會大過天,囂張得要命!🤣
有些台灣人很難跟鄰居相處,不接受社區的規範,社區頭痛的人物,管委會當然要有足夠的權力,管委會的權力來自所有住戶的授權,
@@阿明-b2y 管委會就是你所謂的很難跟鄰居相處,不接受社區的規範,社區頭痛的人物
@@ZoKim_Shalafi 管萎會就是整個社區吃飽閒幹懶的所組成的,所以要住房,還是獨門獨棟獨立土地私有空間才是最好的,兩旁全是空地稻田,才不會有腦殘的住在一起
頻道主真的有仔細看過所有的判決書嗎?
怎麼有人留言,是屋主在拿到使用執照後,擅自加高房屋室內地面,導致與路面有所高度落差,才無法進出車輛的。
按常識判斷,如果是建商擅自改變,致屋主無法使用車庫,只要屋主告建商,是很容易解決的。只要按政府核准的原始圖還原,車庫不就能用了。
路霸住戶 可否提出,因為管委會擅自更動開門方式,導致無法停車,要求支付停車費用125萬元?
建商的問題,花錢的住戶來解決~~~
你不能拿建商的錯誤來懲罰鄰居,其他住戶就懂得用法律來爭取權益,路霸就顯得我行我素,當然占不了便宜
另有引擎
堵住出入口也是沒辦法的辦法吧,有繳管理費應該就有使用公共路口的權益才對,就好像我住大樓,被管委會要求不能使用電梯,然後我反應多時都未果,是我我也會跟著擋住電梯不給人家用,不然跟管委會也擺爛不處理,這樣一鬧其他住戶發現自己權益受損管委會才會比較有壓力,會花心思去處理
我記得如果法律出現問題好像也支持公民不服從去衝撞法律不是
這位路霸住戶其實算是受害者 相信其也曾找建商或管委溝通過 卻得不到能解決的方案 只好出此下策作為抗爭
先上結論:有時間跟錢在那邊搞東搞西,不如想辦法花錢花時間改掉原本車庫的台階吧
車庫入口原本就長那樣嗎?建商是笨蛋嗎?還是說,有一個不知道是誰,客變,改入口然後把原車庫入口抬高變台階?
我相信如果你要想去修改你原本那個台階,去問一下看讓他變順還是怎樣的,不會有人刻意要反對你啦
至於有沒有進行"有效溝通",我不知道,但別人確實跟你說了,你反而還上頭了硬要槓,那只能說,路霸並不可憐
嗯,結論在第一句。
一切都是奸商的錯,讓住戶賠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