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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師結尾真好!原諒是高尚的情操不等於在和好如初,但等於我不再記恨你!
念華主播從另一個角度頗析,講的非常好,這也是一般人未及思考的🎉
我遭遇相當類似的案例。我永遠忘不了,上法院時,法官嚴厲的對我說:民法當初設置目的就是要防止大家不扶養!剛出社會的我,聲淚俱下:那他從小對我的不扶養,為什麼長大我就要扶養他?現在我30歲,回想起這段不舒服的過去,法官這番不解人情的話語,絕對造成我的二度創傷。有多少人明白,生長在不知道怎麼開口跟人家解釋我們家發生怎樣事情的人,到底從小經歷多少痛苦…這些創傷我們要花多少時間、心力、金錢,才能慢慢、一點一滴的把自己修好…
祝福您否極泰來❤
回應方老師最後的那一段話,原諒和和解已成為子女自己與自己的功課,與父母已無沾黏,東方社會的孝與順,永遠是巨大的烏雲可以隨時籠罩在每個人身上,而這些沒被愛過的孩子,一輩子遇到家庭與親子議題時都在不斷嘗試世俗價值的孝順,原諒打架,老師居然說出了那個細節的部分😢。我的回應,最後真的能和解真的只能是跟自己不是對方了。那個一輩子期盼卻未曾得到的(愛)是一塊永遠遺失拼圖🧩,我們最後能相認的是遺憾,沒有原諒。
念華主播解析的很好!
先有失職父母未盡養育責任 義務 而後子女不承擔對其養老 而非"拋棄".
好喜歡這集
我倒覺得應該探討那些虐待和未盡養育責任的父母怎麼有臉在老病後才想起自己有子女。
這個爸爸不是求輸啦⋯⋯是自私到極點!自私到要全民納稅人來幫忙養自己。最最最大的人渣⋯⋯!😩😩😩😩👎🏿👎🏿👎🏿👎🏿👎🏿👎🏿
ㄥˉ
念華主播跟芳玉律講到非常精闢,小的時侯父親也沒有養我,我也是靠自己一個人獨自長大,半工半讀.父親帶著小三回家住,寧願每月給小三八千塊,卻不願扶養我,最後剩下不到六個月,手足打電話要我有空回家見他最後一面,當時其實是很猶豫,但最後還是回去見他,雖然最後他對我說他很後悔帶那個小三回家,但我內心還是無法原諒.(這是折磨我最深最痛的點)雖然我知道他這也是像是在道歉,但我一個人獨自走過30年頭.直至他走後我在辦完他喪事一個多月後才痛哭二個多小時.或許這個就是就是芳玉律師所指的他也在期盼能和解!
我同意方老師說的跟有沒有感受到愛,是沒有直接關係,是那個過往創傷過大,不想再見到對方其實看到一些基金會服務的長輩,有這樣的案例,自己苦苦撐著,但是也沒臉再跟自己小孩要錢,老年的反省
這個案例,好像人家也不是要孩子負養育責任。只是要走個過程能得到社會福利而已。覺得台灣還在講孝不孝順,壓力太大。甚至還有婆媳關係,都什麼時代了。台灣要做好社會福利,才是重點。以應付老人化的社會。
被虐待的童年影響了一生的健康!哪是外人可以隨便說說的?
真的!我有認識的人一直被恐慌症困擾,就是因為小時候父母不盡責讓她的童年沒有安全感。
通常沒有反省的才會提告
父慈才子孝,沒有慈愛,單方面的要求孝,就是一種暴力
父慈子孝 父不慈子遠走他鄉 做人是雙向奔赴的不是只有單向要求
我就兩個星期前我的前妻收到的民事裁決,我感到非常的悲傷,我的前妻即將72歲,毫無法律知識,面對兩位資產豐厚的女兒所受專家指導的招式,毫無招架之力,兩位女兒均與名醫結婚,兩位自身理財非常成功,可是在開庭前她們説帳戶裡的現金跟股票都是先生借用的,她們還有未成年子女要扶養,如果能重頭來過,真的領貧民補助好過法官的裁決,窮人對抗富人,真的好難,
投機的人,不負責最後要全民買單?
想快一點的,自己調快速度😊
65歲真的不算老人家吧!
客觀面,法律意義上的老人
納稅人也不想扶養他啊!當我們冤大頭嗎?
正常推論,每個人工作賺錢的時候都有繳稅,所以到老的時候可以享受社會福利!但,許多貪商人士用各種方式逃稅、漏稅、不繳稅,各種享用各種社會福利,這些人才不應該!
律師講的很清楚
這個案例就類似美國的低收入者 ,沒有房產,沒有收入,社會局會介入這個案子,安排入住養老院,由政府負擔費用,和子女無關,我想日後臺灣也會走向這個方向
😢
我看到的不是父母子女關係的這一部分。假設老人家從來沒有生過孩子,這樣子的孤獨老人政府還是要處置?然後,政府要拿你納稅人的錢來處置孤獨老人,是不是也該建立評分制度,這位老人過去在台灣這個社會之下的「貢獻」是什麼?比如過去繳的稅「+」分,過去的社會義工紀錄「+」,過去犯的法「-」分,過去沒有進的養育責任「-」分,再依據貢獻高低來安排短缺的免費入住的先後順序。
清官難斷家務事,用法律來判斷家庭子女父母之間幾十年的恩怨情仇是不可能完全準確的. 影片中的父親也不可能一毛錢都沒有付出,四個小孩都會自己長大. 扶養父母或其他成年人的義務本就𣎴應該用法律強制執行。台灣很多的長照悲歌也跟這個有密切的關係. 或許已後台灣的社會福利政策能修改,把照顧弱勢族群(老人,殘障,其他失能者)的責任改由政府承擔,家庭輔助.
是法律制度問題,也是社會問題😢
兩點值得討論:老有所養:歐美雖非社會主義國家,但是社會福利卻是做的在地。人民在可以生產的時候,一方面可以存退休金,政府也會準備部分退休基金。等到人民老了,不適合生產,可以有經濟支柱。至於有各種原因的低收入或無收入或是弱勢族群,政府也會有相關政策。相信台灣也有相關政策。撫養責任:"孝順父母"應該是道德程面,而不應該是法律問題,養育下一代才是父母的法律責任,尤其現代的人愈來愈長壽,中間族群連生存都成問題,如何成為"供應"上代,上上代於和下代的經濟中心?台灣把通奸除罪化。就是認為"道德"不應該"法律"化。孝親成為"法律"也是匪疑所斯的立法。社會福利當然不應該完全由政府負擔,要不就成為社會主義國家,但是民間團體確實應該貢獻更多社會責任。
@@solo-qi9rn 民主制度是三權分立制度:行政(政府),立法(國會),司法各司其位。因為"奇怪"的孝親法存在,法官就需依法行政,既然當事人提起訴訟,法官不得不受理。等到走完司法程序(小孩不支付撫養費),社會福利部門才會接受"安養"申請。民主國家,依法行政。耍不然,就變成人治,倒退到獨裁國家,"政府"決定一切。所以是法律問題,也是社會問題🙋♂️
就我一個擔任社會福利審查經驗來說,這父親從頭到尾都是個自私自利的人,到最後他只想利用司法和孩子,去拿到入住由其他納稅人付錢支持的安養中心的資格,直到他人生的最後一天。說這老爸有情有愧疚?真把人性想的太善良了…社會福利很多的政策根本就鼓勵人可以自利和自私罷了⋯⋯
台灣要延續下去唯有開放安樂死。
那沒有小孩的,也可以走這條路嗎😂😅還是可以直接申請補助?
念華主播講到重點,講的非常好,非常有感覺!另一位主持,講話速度聽了覺得有點不耐煩了😮
真是不要臉的老人
第一想法不見得是可憐,要看有無真實輔養與關照
👍
希望台灣能擺脫中國文化裡,理所當然地佔人便宜的思維。爲何ㄧ個人在成人之後,還要肖想依賴別人求生存?台灣竟然還把這種依賴法制化? 老年就是要去接受年輕時所作所為的果報,台灣(當時的國民黨)卻還要用孝順與民法強制別人扶養,更何況沒有強制父母盡義務好好撫養,只有到虐兒或離譜的程度才有法律介入。從這看來,台灣是注重老年人大過年輕人的社會,未來不凋敗才怪⋯⋯
方老師結尾真好!原諒是高尚的情操不等於在和好如初,但等於我不再記恨你!
念華主播從另一個角度頗析,講的非常好,這也是一般人未及思考的🎉
我遭遇相當類似的案例。
我永遠忘不了,上法院時,法官嚴厲的對我說:民法當初設置目的就是要防止大家不扶養!
剛出社會的我,聲淚俱下:那他從小對我的不扶養,為什麼長大我就要扶養他?
現在我30歲,回想起這段不舒服的過去,法官這番不解人情的話語,絕對造成我的二度創傷。
有多少人明白,生長在不知道怎麼開口跟人家解釋我們家發生怎樣事情的人,到底從小經歷多少痛苦…這些創傷我們要花多少時間、心力、金錢,才能慢慢、一點一滴的把自己修好…
祝福您否極泰來❤
回應方老師最後的那一段話,原諒和和解已成為子女自己與自己的功課,與父母已無沾黏,東方社會的孝與順,永遠是巨大的烏雲可以隨時籠罩在每個人身上,而這些沒被愛過的孩子,一輩子遇到家庭與親子議題時都在不斷嘗試世俗價值的孝順,原諒打架,老師居然說出了那個細節的部分😢。我的回應,最後真的能和解真的只能是跟自己不是對方了。那個一輩子期盼卻未曾得到的(愛)是一塊永遠遺失拼圖🧩,我們最後能相認的是遺憾,沒有原諒。
念華主播解析的很好!
先有失職父母未盡養育責任 義務 而後子女不承擔對其養老 而非"拋棄".
好喜歡這集
我倒覺得應該探討那些虐待和未盡養育責任的父母怎麼有臉在老病後才想起自己有子女。
這個爸爸不是求輸啦⋯⋯是自私到極點!自私到要全民納稅人來幫忙養自己。最最最大的人渣⋯⋯!😩😩😩😩👎🏿👎🏿👎🏿👎🏿👎🏿👎🏿
ㄥˉ
念華主播跟芳玉律講到非常精闢,小的時侯父親也沒有養我,我也是靠自己一個人獨自長大,半工半讀.父親帶著小三回家住,寧願每月給小三八千塊,卻不願扶養我,最後剩下不到六個月,手足打電話要我有空回家見他最後一面,當時其實是很猶豫,但最後還是回去見他,雖然最後他對我說他很後悔帶那個小三回家,但我內心還是無法原諒.(這是折磨我最深最痛的點)雖然我知道他這也是像是在道歉,但我一個人獨自走過30年頭.直至他走後我在辦完他喪事一個多月後才痛哭二個多小時.或許這個就是就是芳玉律師所指的他也在期盼能和解!
我同意方老師說的跟有沒有感受到愛,是沒有直接關係,是那個過往創傷過大,不想再見到對方
其實看到一些基金會服務的長輩,有這樣的案例,自己苦苦撐著,但是也沒臉再跟自己小孩要錢,老年的反省
這個案例,好像人家也不是要孩子負養育責任。只是要走個過程能得到社會福利而已。覺得台灣還在講孝不孝順,壓力太大。甚至還有婆媳關係,都什麼時代了。台灣要做好社會福利,才是重點。以應付老人化的社會。
被虐待的童年影響了一生的健康!哪是外人可以隨便說說的?
真的!我有認識的人一直被恐慌症困擾,就是因為小時候父母不盡責讓她的童年沒有安全感。
通常沒有反省的才會提告
父慈才子孝,沒有慈愛,單方面的要求孝,就是一種暴力
父慈子孝 父不慈子遠走他鄉 做人是雙向奔赴的不是只有單向要求
我就兩個星期前我的前妻收到的民事裁決,我感到非常的悲傷,我的前妻即將72歲,毫無法律知識,面對兩位資產豐厚的女兒所受專家指導的招式,毫無招架之力,兩位女兒均與名醫結婚,兩位自身理財非常成功,可是在開庭前她們説帳戶裡的現金跟股票都是先生借用的,她們還有未成年子女要扶養,如果能重頭來過,真的領貧民補助好過法官的裁決,窮人對抗富人,真的好難,
投機的人,不負責
最後要全民買單?
想快一點的,自己調快速度😊
65歲真的不算老人家吧!
客觀面,法律意義上的老人
納稅人也不想扶養他啊!當我們冤大頭嗎?
正常推論,每個人工作賺錢的時候都有繳稅,所以到老的時候可以享受社會福利!
但,許多貪商人士用各種方式逃稅、漏稅、不繳稅,各種享用各種社會福利,這些人才不應該!
律師講的很清楚
這個案例就類似美國的低收入者 ,沒有房產,沒有收入,社會局會介入這個案子,安排入住養老院,由政府負擔費用,和子女無關,我想日後臺灣也會走向這個方向
😢
我看到的不是父母子女關係的這一部分。
假設老人家從來沒有生過孩子,這樣子的孤獨老人政府還是要處置?
然後,政府要拿你納稅人的錢來處置孤獨老人,是不是也該建立評分制度,這位老人過去在台灣這個社會之下的「貢獻」是什麼?比如過去繳的稅「+」分,過去的社會義工紀錄「+」,過去犯的法「-」分,過去沒有進的養育責任「-」分,再依據貢獻高低來安排短缺的免費入住的先後順序。
清官難斷家務事,用法律來判斷家庭子女父母之間幾十年的恩怨情仇是不可能完全準確的. 影片中的父親也不可能一毛錢都沒有付出,四個小孩都會自己長大. 扶養父母或其他成年人的義務本就𣎴應該用法律強制執行。台灣很多的長照悲歌也跟這個有密切的關係. 或許已後台灣的社會福利政策能修改,把照顧弱勢族群(老人,殘障,其他失能者)的責任改由政府承擔,家庭輔助.
是法律制度問題,也是社會問題😢
兩點值得討論:
老有所養:歐美雖非社會主義國家,但是社會福利卻是做的在地。人民在可以生產的時候,一方面可以存退休金,政府也會準備部分退休基金。等到人民老了,不適合生產,可以有經濟支柱。
至於有各種原因的低收入或無收入或是弱勢族群,政府也會有相關政策。
相信台灣也有相關政策。
撫養責任:"孝順父母"應該是道德程面,而不應該是法律問題,養育下一代才是父母的法律責任,尤其現代的人愈來愈長壽,中間族群連生存都成問題,如何成為"供應"上代,上上代於和下代的經濟中心?
台灣把通奸除罪化。就是認為"道德"不應該"法律"化。孝親成為"法律"也是匪疑所斯的立法。
社會福利當然不應該完全由政府負擔,要不就成為社會主義國家,但是民間團體確實應該貢獻更多社會責任。
@@solo-qi9rn 民主制度是三權分立制度:行政(政府),立法(國會),司法各司其位。因為"奇怪"的孝親法存在,法官就需依法行政,既然當事人提起訴訟,法官不得不受理。等到走完司法程序(小孩不支付撫養費),社會福利部門才會接受"安養"申請。
民主國家,依法行政。耍不然,就變成人治,倒退到獨裁國家,"政府"決定一切。所以是法律問題,也是社會問題🙋♂️
就我一個擔任社會福利審查經驗來說,這父親從頭到尾都是個自私自利的人,到最後他只想利用司法和孩子,去拿到入住由其他納稅人付錢支持的安養中心的資格,直到他人生的最後一天。說這老爸有情有愧疚?真把人性想的太善良了…社會福利很多的政策根本就鼓勵人可以自利和自私罷了⋯⋯
台灣要延續下去唯有開放安樂死。
那沒有小孩的,也可以走這條路嗎😂😅
還是可以直接申請補助?
念華主播講到重點,講的非常好,非常有感覺!另一位主持,講話速度聽了覺得有點不耐煩了😮
真是不要臉的老人
第一想法不見得是可憐,要看有無真實輔養與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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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台灣能擺脫中國文化裡,理所當然地佔人便宜的思維。爲何ㄧ個人在成人之後,還要肖想依賴別人求生存?台灣竟然還把這種依賴法制化? 老年就是要去接受年輕時所作所為的果報,台灣(當時的國民黨)卻還要用孝順與民法強制別人扶養,更何況沒有強制父母盡義務好好撫養,只有到虐兒或離譜的程度才有法律介入。從這看來,台灣是注重老年人大過年輕人的社會,未來不凋敗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