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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深入小地方的法律很不錯呢代表有人在乎,而且政府也願意為其詳細規定如何判定、如何處置
你以為像中國這樣啊,素質這麼差
@@mly1858 別這樣,我認識的朋友都滿有素質的,只是一部分害群之馬愛作怪而已
@@mly1858 说别人素质差之前看看自己啥样先
@@zzzeus3801 我讲的是实话有错?
@@mly1858 我都懒得搭理你
Yunaty今天的法律課程很有趣~👍👏❤😸🙋♂️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嗎?
@@williamwei9524 您好,我是基督徒喔,我信永生上帝賜下聖子耶穌基督降世,被釘在十字架上流寶血救贖我生命,我信聖靈保惠師施行救恩挽回我靈性回歸聖道,心靈醒悟認罪悔改接受基督為主,我心充滿感謝,願您傳福音有成,一切榮耀歸於上帝! 謝謝您也願主祝福引導您!🙏
都是一些不错的法律,对于社会的规范也很有帮助。值得中国学习。
yuna醬超棒!!看來法律約束是最快教人做人的方法😂
日本人不需法律也做到。
@@maxman4948 就是這個意思,我怕直接這樣表達又有人來噴
@@williamwei9524 在恭順與佛祖🙏不過耶穌等眾神也是相信的、只是已經選定了適逢的主了🙏其實看開一切,在如今的時代依舊寬厚待人,記恩也記仇但懂得原諒寬恕,已經很滿足了,內心還是很平靜的🙏感謝一直以來保佑我們的神明們
@@viercanacs3940 謝謝您的回复!順便讓我祝您安康!我也祝您全家安康!希望您仔細讀完下文後能明白我的本意! 先讓我簡單向您介紹一下我自己的信仰經歷:我原來是不信神的,其實是把自己當成神,按自己的標準行事為人,也就是自以為是,表現為自以為義,自以為美,自以為善,自我為中心,有時自大,有時自欺,有時自卑,有時膽大包天,有時膽小如鼠,等等。當然自私是人的本性(無論中國人還是外國人),我也不例外。結果常常虧欠人,實際上是虧欠了神。自以為行得正,實際上是與神為敵,行在黑暗裡,走在永死的路上。我出生在江蘇東台一個所謂的知識分子家庭,父母的教育就是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色如玉,就是要我認真讀書,將來有一天出人頭地。18歲我到北京讀書,25岁到美國讀書,27岁回北京教書,後來到公司工作。2003年6月30日我(41岁)和太太賴傑和兒子Kevin全家移民加拿大。2004年6月26日下午一時我(42岁)認罪悔改信耶穌,自此我接受祂為我人生的救主和我生命的主。我於同年9月27日晚7時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感謝上帝的憐憫和恩典,祂讓我罪得赦免,使我知道要敬畏神,要盡力愛人如己。因著信耶穌,我擁有了真正的平安和滿足以及永生的盼望。哈里路亞,感謝讚美主! 很少有人願意聽不同的意見。希望您不要怪罪我!我向您傳的是福音,一切都是為您好。我今天向您簡單介紹兩位名人的信仰經歷。 1. 張學良 張學良到台灣後開始認真尋求信仰。他先開始研究佛學,讀了很多有關佛教的書。有一天,宋美齡來拜訪,問他讀什麼書,他如實回答。宋回答他: “汉卿(張學良的小名),你又走錯了路,你也許認為我信基督教很愚蠢,但是世界各國許多有名的、偉大的人物都是基督徒,難道他們都是愚蠢的嗎?”後來她建議張學良研究一下基督教。張採納了她的建議,並且上了美南浸信會的函授神學課程。他用中文答卷,由秘書翻譯成英文。他(63岁)於1964年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後來他一直為上帝做見證直到100岁時(2001年)安息主懷。請參閱“張學良的信仰經歷”一文。 2. 林語堂 國學大師林语堂出生在牧師的家庭,他小時候的信仰是他父親的信仰。後來他長大了,開始尋求屬於自己的信仰。他也曾到美國留學和工作。他在晚年寫了一本書,題目是“信仰之旅”。其中有一段是這樣寫的(大意):我曾經歷過儒教的殿堂,道山(教)的高峰,佛教的迷霧,但唯有基督的大光讓我徹底降伏。具體內容請參閱《信仰之旅》或《從異教徒到基督徒》一書。 我個人的心得:請您仔細看以下三組字/詞! 1:神、福、禍、祈禱、祈福、祝福、等等; 2:人、佛(教)、儒(教)、仙(道教的最高境界)、偶像、等等; 3:正義、美善、吉祥、榜樣、等等。 您仔細看一看,他們在結構上的共同點和意義上的差異在哪裡?先讓我簡單地為您分析一下: 第一組:每一個字或詞都是“神”字左邊的偏旁。他們表明神能降福,也能降禍。自古以來人向神祈求福祉和避免災禍。人祈福和禱告的對象應該是獨一的真神/上帝。因為神是灵,是自有永有的,是昔在、今在和以後永在的上帝。祂是宇宙萬物的主宰,祂是人類的創造主、維護主、拯救主和審判主。祂的屬性是聖潔、公義、憐憫、慈愛、良善、全能、全知、全在和永不改變。祂是愛我們的天父上帝,也是我們人類的朋友。一切都有天意,上帝掌管一切。人若順服神必蒙福,忤逆神必遭禍。聖經有超過一百次提到這種關係。(請參閱申命記28章;詩篇33,37,139,等) 第二組:每個字或詞都是人或帶有單“人”旁,他們包括死人、活死人和所有的偶像。無論他們創造了什麼理論或學說(包括佛教的輪迴、儒教和道教的理论、進化論,法輪大法的真善忍,各種心靈雞湯,等等),因為他們本身都是人,是上帝所創造的,他們試圖用人的方法來解決人的根本問題,結果搞出來的只是一些似是而非的學說或理論,他們不是真理,所以他們都不能真正解釋和解决人的根本問題,包括生老病死、勞苦愁煩、對死亡的恐懼和人的罪性和罪行。他們自己也從來沒有稱自己是神。只是后来的人(也有少數當時的人)把他們尊奉為神。其實是人把自己當成神了,但人手所造的不是神。 第三組:每個詞裡都有一个“羊”字。那些词都是神的屬性。聖經表明耶穌是代罪的羔羊,祂具有神/上帝的一切屬性。 讓我告訴您一个好消息,耶穌是人類包括你我的唯一的救主。大約2000多年前受天父上帝的差遣,祂道成肉身(上帝變成人),降世為人。祂甘願為我们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被埋葬,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先後向500多位門徒顯現,40天后在許多人面前升天,到現在一直坐在天父上帝的右邊。祂還要再來到這個世界,接所有的信徒上天堂(包括已經死了的信徒),並且審判活人和死人。使徒約翰在看到耶穌向他走來时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請參閱約翰福音1:29)。現在每年全球有超過25億人慶祝復活節,因為沒有祂的復活人類就没有盼望。耶穌從死裡復活是一个歷史事件,除了聖經以外,大百科全書和許多歷史學家的著作裡都記載了這件事。世界上最大的兩個節日(一个是聖誕節,另一个是復活節)都是為耶穌而設的。世界的計年是按耶穌降世的日子為分界點的(公元前和公元後)。您從漢字裡也能看到耶穌的影子,這些詞包括公義、美善、吉祥、榜樣,等,這些詞都代表上帝的屬性,他們裡面都有“羊”,說明耶穌作為代罪的羔羊具有上帝的屬性。請仔細看榜樣的“樣”,左邊是“木”,它代表耶穌被掛在木頭上(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請參彼得前書2:24);右上方是“羊”,它代表耶穌是代罪的羔羊(請參約翰福音1:29);右下方是“永”,它代表信耶穌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第3章第16節寫到: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耶穌在約翰福音第14章第6節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若不藉著我, 沒有人能到父(天父上帝)那裡(天堂)去。” 我相信您是最愛您自己的。我相信人人如此。但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如何愛自己。您如果真愛您自己的話,您一定要先愛神,加上愛人如己。另外,您要愛您的靈魂勝過愛您的肉身,因為肉身是短暫的,靈魂是永恆的。您現在就要知道您永恆的家在哪裡(因為從信耶穌的那一天起您就走在永生的路上-唯一的蒙福之路)。我建議您抽時間讀/聽一點聖經,因為一切真理都來自上帝,都寫在聖經裡。人只有掌握真理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您如果願意的話,您可以先讀/聽創世紀前11章,接著讀路加福音、約翰福音,接著按順序讀完新約聖經的其它書卷。再從創世紀開始按順序讀舊約聖經,一直讀完。接著再按順序從頭開始讀新約聖經,一直讀到啟示錄。您也可以星期天到離您家近的基督教堂做禮拜/聽道。您也可以直接向耶穌禱告,讓祂引領您早日認識祂。祈願上帝的靈感動您早日歸信宇宙萬物的主宰、獨一的真神、萬福之源、愛您的主耶穌基督!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繫! 神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韋慈健 微信:WilliamCWei 臉書:William Wei 電郵:williamcwei123@gmail.com
谢谢!还有一些其他情况也会导致犯罪,例如捡到东西不上缴,未经主人允许摘树上的果子吃,使用自贩机的电源给手机充电。
捡到东西不上缴 这个是”占有離脱物横領罪”摘树上的果子 拿走的话 属于”窃盗罪” 只是摘下来不拿走的话属于 ”器物損壊罪”自贩机的电源给手机充电 属于”窃盗罪”都不是小事情 要注意呢哦
接近日常生活的題材片。而且有日文字幕,很開心
そろそろ南京大虐殺の復讐を臭い日本に加えろうよ、今の尖閣諸島侵略から初めてね、ッハッハハ笑
是時候公佈共產黨殺害60萬長春人民的罪狀。日本皇軍也只是殺了30萬無用的枝拿人。
@@maxman4948 謝謝您的回复!順便讓我祝您安康!我也祝您全家安康!希望您仔細讀完下文後能明白我的本意! 先讓我簡單向您介紹一下我自己的信仰經歷:我原來是不信神的,其實是把自己當成神,按自己的標準行事為人,也就是自以為是,表現為自以為義,自以為美,自以為善,自我為中心,有時自大,有時自欺,有時自卑,有時膽大包天,有時膽小如鼠,等等。當然自私是人的本性(無論中國人還是外國人),我也不例外。結果常常虧欠人,實際上是虧欠了神。自以為行得正,實際上是與神為敵,行在黑暗裡,走在永死的路上。我出生在江蘇東台一個所謂的知識分子家庭,父母的教育就是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色如玉,就是要我認真讀書,將來有一天出人頭地。18歲我到北京讀書,25岁到美國讀書,27岁回北京教書,後來到公司工作。2003年6月30日我(41岁)和太太賴傑和兒子Kevin全家移民加拿大。2004年6月26日下午一時我(42岁)認罪悔改信耶穌,自此我接受祂為我人生的救主和我生命的主。我於同年9月27日晚7時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感謝上帝的憐憫和恩典,祂讓我罪得赦免,使我知道要敬畏神,要盡力愛人如己。因著信耶穌,我擁有了真正的平安和滿足以及永生的盼望。哈里路亞,感謝讚美主! 很少有人願意聽不同的意見。希望您不要怪罪我!我向您傳的是福音,一切都是為您好。我今天向您簡單介紹兩位名人的信仰經歷。 1. 張學良 張學良到台灣後開始認真尋求信仰。他先開始研究佛學,讀了很多有關佛教的書。有一天,宋美齡來拜訪,問他讀什麼書,他如實回答。宋回答他: “汉卿(張學良的小名),你又走錯了路,你也許認為我信基督教很愚蠢,但是世界各國許多有名的、偉大的人物都是基督徒,難道他們都是愚蠢的嗎?”後來她建議張學良研究一下基督教。張採納了她的建議,並且上了美南浸信會的函授神學課程。他用中文答卷,由秘書翻譯成英文。他(63岁)於1964年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後來他一直為上帝做見證直到100岁時(2001年)安息主懷。請參閱“張學良的信仰經歷”一文。 2. 林語堂 國學大師林语堂出生在牧師的家庭,他小時候的信仰是他父親的信仰。後來他長大了,開始尋求屬於自己的信仰。他也曾到美國留學和工作。他在晚年寫了一本書,題目是“信仰之旅”。其中有一段是這樣寫的(大意):我曾經歷過儒教的殿堂,道山(教)的高峰,佛教的迷霧,但唯有基督的大光讓我徹底降伏。具體內容請參閱《信仰之旅》或《從異教徒到基督徒》一書。 我個人的心得:請您仔細看以下三組字/詞! 1:神、福、禍、祈禱、祈福、祝福、等等; 2:人、佛(教)、儒(教)、仙(道教的最高境界)、偶像、等等; 3:正義、美善、吉祥、榜樣、等等。 您仔細看一看,他們在結構上的共同點和意義上的差異在哪裡?先讓我簡單地為您分析一下: 第一組:每一個字或詞都是“神”字左邊的偏旁。他們表明神能降福,也能降禍。自古以來人向神祈求福祉和避免災禍。人祈福和禱告的對象應該是獨一的真神/上帝。因為神是灵,是自有永有的,是昔在、今在和以後永在的上帝。祂是宇宙萬物的主宰,祂是人類的創造主、維護主、拯救主和審判主。祂的屬性是聖潔、公義、憐憫、慈愛、良善、全能、全知、全在和永不改變。祂是愛我們的天父上帝,也是我們人類的朋友。一切都有天意,上帝掌管一切。人若順服神必蒙福,忤逆神必遭禍。聖經有超過一百次提到這種關係。(請參閱申命記28章;詩篇33,37,139,等) 第二組:每個字或詞都是人或帶有單“人”旁,他們包括死人、活死人和所有的偶像。無論他們創造了什麼理論或學說(包括佛教的輪迴、儒教和道教的理论、進化論,法輪大法的真善忍,各種心靈雞湯,等等),因為他們本身都是人,是上帝所創造的,他們試圖用人的方法來解決人的根本問題,結果搞出來的只是一些似是而非的學說或理論,他們不是真理,所以他們都不能真正解釋和解决人的根本問題,包括生老病死、勞苦愁煩、對死亡的恐懼和人的罪性和罪行。他們自己也從來沒有稱自己是神。只是后来的人(也有少數當時的人)把他們尊奉為神。其實是人把自己當成神了,但人手所造的不是神。 第三組:每個詞裡都有一个“羊”字。那些词都是神的屬性。聖經表明耶穌是代罪的羔羊,祂具有神/上帝的一切屬性。 讓我告訴您一个好消息,耶穌是人類包括你我的唯一的救主。大約2000多年前受天父上帝的差遣,祂道成肉身(上帝變成人),降世為人。祂甘願為我们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被埋葬,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先後向500多位門徒顯現,40天后在許多人面前升天,到現在一直坐在天父上帝的右邊。祂還要再來到這個世界,接所有的信徒上天堂(包括已經死了的信徒),並且審判活人和死人。使徒約翰在看到耶穌向他走來时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請參閱約翰福音1:29)。現在每年全球有超過25億人慶祝復活節,因為沒有祂的復活人類就没有盼望。耶穌從死裡復活是一个歷史事件,除了聖經以外,大百科全書和許多歷史學家的著作裡都記載了這件事。世界上最大的兩個節日(一个是聖誕節,另一个是復活節)都是為耶穌而設的。世界的計年是按耶穌降世的日子為分界點的(公元前和公元後)。您從漢字裡也能看到耶穌的影子,這些詞包括公義、美善、吉祥、榜樣,等,這些詞都代表上帝的屬性,他們裡面都有“羊”,說明耶穌作為代罪的羔羊具有上帝的屬性。請仔細看榜樣的“樣”,左邊是“木”,它代表耶穌被掛在木頭上(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請參彼得前書2:24);右上方是“羊”,它代表耶穌是代罪的羔羊(請參約翰福音1:29);右下方是“永”,它代表信耶穌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第3章第16節寫到: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耶穌在約翰福音第14章第6節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若不藉著我, 沒有人能到父(天父上帝)那裡(天堂)去。” 我相信您是最愛您自己的。我相信人人如此。但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如何愛自己。您如果真愛您自己的話,您一定要先愛神,加上愛人如己。另外,您要愛您的靈魂勝過愛您的肉身,因為肉身是短暫的,靈魂是永恆的。您現在就要知道您永恆的家在哪裡(因為從信耶穌的那一天起您就走在永生的路上-唯一的蒙福之路)。我建議您抽時間讀/聽一點聖經,因為一切真理都來自上帝,都寫在聖經裡。人只有掌握真理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您如果願意的話,您可以先讀/聽創世紀前11章,接著讀路加福音、約翰福音,接著按順序讀完新約聖經的其它書卷。再從創世紀開始按順序讀舊約聖經,一直讀完。接著再按順序從頭開始讀新約聖經,一直讀到啟示錄。您也可以星期天到離您家近的基督教堂做禮拜/聽道。您也可以直接向耶穌禱告,讓祂引領您早日認識祂。祈願上帝的靈感動您早日歸信宇宙萬物的主宰、獨一的真神、萬福之源、愛您的主耶穌基督!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繫! 神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韋慈健 微信:WilliamCWei 臉書:William Wei 電郵:williamcwei123@gmail.com
在香港,在車長正在駕駛巴士的時候向車長搭話也是犯罪行為。但是在車長停了車之後問他和乘車有關的問題,例如「這條巴士路線會不會經過某個地方」則不構成犯罪,事實上也經常有不熟悉巴士路線的乘客在上車時,趁巴士還沒有開動問司機這條問題。
是吗?我在外国旅游时,常会问司机什么地方到了没有,去过香港,好在没用过公车。:)
香港的bus為什麼不播報站名?乘公交車一路提心吊膽,完全不敢放心欣賞街景風光。
@@dandan-np2nm 香港大部分的巴士也就是公車都會廣播下一個站的站名,而且還有螢幕顯示站名,還會使用廣東話、普通話、英文各進行至少一次的廣播,螢幕上也會使用繁體中文、簡體中文、英文進行顯示的,直至到站才會停止。但如果是小型巴士的話則是不會有廣播,則需要乘客自己留意,差不多到站的時候再大聲向司機示意下車,不然的話除非是起點站和終點站,大部分的小型巴士司機都會略過沒有乘客要上下車的站,所以我個人是不建議旅客乘坐小型巴士。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katori_._ 問題在報站系統經常不運作,或者司機設定錯誤導致報錯站
每个国家都有这种轻微,或者说细节处的法律,但是其实很多时候都是不执行的,以至于人们都不知道。比如在中国,你开车的时候后排放东西,比如包之类的,是违法的。在澳洲,如果没有执照,自己在家换灯泡是犯法的,还有走在街上是不能拿着酒瓶的,必须套个袋子之类的。
換燈泡........歐美的法律雖然有些地方能保障個人權益 但有時候真TM搞剛 啥都要管
搭乘公車要繫安全帶,違反者處3000罰鍰,從沒執行過也沒人當一回事
所以理論上就是,日本在法律上先制定了一個基礎,真正碰到問題的時候,再依據具體情況去判定。就像你勸酒一樣,被勸的人喝了什麼事都沒有,就算你理論上觸犯了法律,但是在無事發生的情況下,基本上也不會有人根據這條法律去告誰。只有真正出了事以後才會用到相關的法案。
灌到急性中毒那個已經算是殺人(未遂)罪了吧,除非有隱疾,不然一般人到底是要喝了多少才會喝到中毒😨😨😨
想到調教咖啡廳的水刑哈哈
這些都值得學習,很好的內容,加油喔
Hello pretty Yuna, thank you for sharing.
嗯……国内只有M和K被当免费厕所,日本的便利店也有厕所,对于这种小店薅其羊毛确实会带给店方麻烦。
1 超認同不過在日本插隊違法的大多是華裔中老年人(日本老人不知道 應該比華裔的還要有禮貌吧)再來就是東南亞的外勞2 其實犯嚴重菸癮的比較會犯這樣的罪(吐痰)3 同1 不解釋4 就跟槍砲管制是同樣的道理 但是刀是比槍還要更接近生活應用 其實只要有正當理由就不會有事5 價值觀會隨時代改變 會檢舉的人應該很稀有吧6 酒局的部分 日本和部分華裔年輕人都會選擇居酒屋 夜店 或他們住宅裡喝酒 反觀東南亞的外勞和華裔中老年人反而是隨地開喝(此舉真的不妥)7 一樣同1 不解釋8 在我國只能做道德勸說而已 不過很多人都把上廁所當成理所當然 在日本很容易就釀成這類型的犯罪9 其實這就是雙方謹慎方面上的問題 跟財務有關就有可能觸法 只是要不要舉發而已10 關於這點 除非說受雇者本身的問題會對企業造成嚴重威脅的 不然如果受雇者有對這企業方面上的熱忱 資方就不應該讓這些抱有熱誠卻沒能力責任的受雇者拒之門外
10真的太難了,雇主就是天,關西很多身強體壯卻只能當臨時工的遊民,尤其一些有年紀的會被嫌棄
做人还是要守本份,任何时候不能犯错,更不要贪小便宜!
この法律の適用にあたっては、国民の権利を不当に侵害しないように留意し、その本来の目的を逸脱して他の目的のためにこれを濫用するようなことがあってはならない。
7. "食べ放題"比較像中文的"吃到飽"而不是"自助餐"喔 只是吃到飽通常是自助的沒錯 但"自助餐"是按份量算錢的~~
今天拍摄的打光不错,人看起来漂亮又精神👍
实用有趣的教程 Yunaty酱的视频教程受益匪浅
其實這些法條台灣應該也都有,只是有無實際實施以及判讀的差別,加上國人對於不拘小事的習慣(如找零錢)以及若發生事件時檢方的判定以及民意的聲音,通常都會大事化小。
台灣人超會搓湯圓,死刑搓成無期搓成假釋,刑期有些還能用錢抵
要阻大罪行就必须先从纠正小坏行为开始,绝不可轻视。
請你們中國人好好學習
@@Sean-uo7gp 第一、使用簡體字的也不一樣就是中國人,第二、留這種惡意嘲弄的留言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只會讓其他人覺得台灣人很沒水準也很無聊,請不要成為害群之馬謝謝
第九項可能屬於「誘導犯罪」,找續的人也是犯法 😂 最喜歡的是有插隊犯法這一條 👍🏼
I like your makeup, please do a makeup video and show us the products you use. Thanks.
我的日语水平有限。Yunaty小姐,感谢你为我们讲解这么多。
對台灣人來說,「食べ放題」翻成「吃到飽」好像比較好;不過「自助餐」這個詞在各地的概念也許不太一樣
観衆不只有台湾人
@@macbloke1890 所以我並沒有直接說應該改成怎樣,而是說「對台灣人來說」,因為翻譯字幕用的是繁中。
香港人也叫自助餐
@@funaraeeeee8002 這就是文化的差異。詳細點來說,在台灣「自助餐」一詞通常指的是能自由選擇菜色的一次性點餐方式,例如便當店;而不是在店內(限制時間內)可以無限取用餐點的用餐方式。所以外國朋友如果來台灣旅遊,可能會需要注意這一點。
大陆这边以前就有一家自助餐名字叫【吃到饱】。
勉強になりました。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
有幾個臺灣也有類似法律規定社維法(前身是違警罰法 日本留下來的) 刑法 有條文可以套用不過在臺灣 多找錢沒告知 目前實務不認為是刑法的詐欺罪 而是用民法
是不當得利嗎?
謝謝秋山太太的解說。
6:03 但是ATM多吐了錢是算送你的,責任在銀行,日本有過相關案例
在台灣ATM多吐錢,又沒歸還這算侵占罪
在美國看具體的州, 而且也要看金額.
穿著的法律規定,明顯不合時宜,這應該是立法機關或修法機關必須要注意的事情。沒有修改的法律,就有被執行的可能!這對於明顯不是奇裝異服,只是符合時尚潮流的人民,並非是個公平的法條。
影片有說基於普通常識認定為時尚潮流就沒問題你真的去抓穿短裙的人也告不成只會覺得你是神經病不如說這條法律現在已經變成針對常識之外穿著奇裝異服的露出怪人
這在台灣 也是有相同情況(案例)發生!! 若在證據上(監視器有拍到 具體找錢金額)、而客人也願意和解(歸還錢) = 這樣通常會以民事論(以調解為主) ; 感覺台灣跟日本 處理的方式應該相同!? 6:26 註:台灣與日本法律的不同!! 日本是詐騙罪、台灣則是侵占罪(刑法第31章 335條至338條例)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里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Yuna的髮型改變了、有不一樣的感覺、但是一樣很漂亮😍
4:55 しかし日本では街中に公衆トイレがないですね。東京ではほとんどの公衆トイレは駅構内になります。電車に乗らなくトイレに行きたい場合、どうすれば良いでしょう?
店员找我零钱,我每次都是看都不看直接塞进钱包哎。
其实就如同露腿那条,根本就有漏洞
如果你沒有發現的話,你就不需要送錢回去了。這條法律主觀性質太強,發沒發現更多時候只是事主的一面之詞而已
謝謝 Yuna 的影片,學到很多,看到不能隨身攜帶剪刀那一項不禁想到難道某些動漫作品中的不良會攜帶木刀,是不是也是為了規避違反法律的行為呢?覺得很有趣。關於第七點的「食べ放題」,在看到「自助餐」的時候,我會直覺想到夾到盤子上並依據重量或品項結帳的自助式餐廳,不過影片中的描述,後來發現應該是偏向吃到飽餐廳/buffet吃到飽的用餐模式,不知道這樣的理解是不是對的呢?
對,「食べ放題」字面上的意思就是「隨你吃」,就是buffet,在香港就是叫「自助餐」。
@@wyc_nathan 原來如此,謝謝你!
还有个,开自己车送外卖在日本最高可以判到3年100万。
日本では、車でお金をもらって荷物を運ぶには政府の許可が必要です。最近Uberの配達員が捕まった事例がありますね
@@尾瀬ん 厳しいなあ、理解できるけど
@@尾瀬ん 嗯!如果设置デリバリー専門考试和免許,和其他的運送事業区分开会比较好。
為啥?送外賣又不是恐怖活動。
@@Freedom-of-Thought 估计是行业保护吧,只能使用小排量摩托和自行车送
在日本六年了,除了随身带剪刀和在自助餐厅带食物走这两条外,其余的都有遇见过,上电车时插队和公共场所吸烟吐痰尤其常见。。。可能是大阪管的没那么严吧。
關西治安比較差,民風也比較隨性
いい勉強になりました。
才知道強行勸酒是犯罪,但感覺有不少明明就是犯法的行為,很多時候都會因日本人的所謂集體至上而被無視。我才不相信日本的勸酒會很少,但我猜就算有什麼強行勸酒,到最後還是會變成「我是有勸酒,但要喝可是他自己選擇的」來逃避責任,這些強詞奪理的理由不知為何總是很有效,更別說早幾年前看過有個公司員工跟上司和客戶應酬還是什麼的,最後竟然被上司捉住他的頭壓在還在煮的火鍋中,後來臉部當然受了很大的傷害,而那個員工竟然還什麼都沒說,當下也沒有反抗哪怕只是輕微的推開,好像又是過了幾年後才告他的上司。這些法律看似有存在的道理,但實際上不是不執行,就是執行方式有問題,處罰也有問題,還有人為因素使犯罪不被得知,當事人不敢或覺得說了也沒用。基本上好像就只有插隊和吐口水犯法是合理的。
ゆな先生こんばんは!次の歌詞に関する質問でお願いできますでしょうか。日本の歌の歌詞には理解できない語彙や文法があるわけでもないですが、この歌の全体の意味、何に関する歌か全くわからないときがあって、どういう心情で歌った方がいいか困ったことがあります。例えば、「ワインレッドの心」という歌ですが、歌詞の真意は日本人の友人に聞かないと、まったく理解できませんでした。今謎だと思っている歌は石井明美の「JOY」です。この歌の歌詞にはいったい何を表したいのでしょうか。この前ゆな先生が撮った人気ある日本のPOP SONGの動画の続き、日本語の歌の歌詞の真意を解説するシリーズをしていただければ、喜んで拝見したいと思います。よろしくお願いいたします。
可能大家熬著在新冠肺炎下生活,努力工作,大概是在期待明天吧,希望哪天全世界的疫情能消弭,大家可以去喜歡的國家遊玩,而不需要隔離,或回國隔離,挖鼻子,探喉嚨,吐口水。遊民問題以前在許文澍的遊記(從福岡到東京,兩千公里,兩萬元(新臺幣))就有提過,好像是遊民住在橋下,搭帳棚,早上又精神抖擻去上班,貴國也有《最貧困女子》這類住網咖居民的故事啊,《天氣之子》裏似乎也略有提及,沒地方住,只好住網咖了。謝謝您的影片,也就請不用費心答覆了,謝謝。
如果犯罪不惩罚,那等于白说,比如第十条家里蹲或者啃老。这些轻犯罪如果被举报会有什么惩罚?
在日本银行转账对象弄错了,通过银行去追回这笔钱,如果对方不同意归还,好像也不违法…跟警察报警也不会受理,更别提《非法占有私人财产罪》
中國和美國也是一樣的. 你要是轉帳轉錯人了, 就等於送錢給人了. 我記得中國和美國的銀行轉帳的時候, 都會有一行小字提醒你, 再次檢查受款人信息的正確性, 如有錯誤, 後果自己承擔.
多謝🙏
不符合時代的道德規範有需要改掉
我骑自行车在路口等红灯,街角交番门前警察面前打开了一罐冰结(一种气泡酒)。。。他和我对视了一会,没管我。估计没细看。
由菜がきれいだからです。
強行勸酒真的該罰 超危險的耶而且有的根本不是「勸」,是「灌」酒了
yuuna 把這條垃圾騙子ban 掉吧。
强行劝酒真的很可恶,应该重罚
不勞慟就要處罰的話那和強制勞慟就沒甚麼分別在這種議題敏感的年頭當然是當作沒看見就好
大変勉強になりました!俺、中国にいたとき、同僚と居酒屋で飲んだ時に、さんざん酒を強要され、死にそうになった経験があります。やぱり法律にしたほうが良いと思います。
ちなみに、立ちションも軽犯罪になります。随地小便也是犯罪哦~
今回の紹介ありがとう
並んでジャンプする行為は犯罪の始まりであり、軽視されるべきではありません。
我违反了一次《统刀剑法》,这个会不会影响签证办理呢?
這要看你是有意識和無意識違反了。如果被警察留下案底,肯定會有影響的。簽證更新的時候,最好向行政書士諮詢之後再提交簽證更新表。
就一個台灣人而言,日本的法律還有一些我覺得很怪異的。首先,日本的民法有一條應該是違反大多數國家常識的設定,那就是「不慎引發火災而延燒,不負延燒賠償責任」。2016年,日本新瀉縣有間拉麵店,因為廚師煮湯時回家拿東西,沒人顧鍋子,引發大火。整整延燒了30個小時,延燒面積達4萬平方公尺,燒毀150棟房子,相信很多人都看過當時的新聞。大部份的人都會認為那個廚師賠到死也賠不完,但實際上根據日本法律,那個禍首廚師一毛錢都不用賠,這條法律算是從江戶時代就有的傳統。也因此,日本房子保火險的比率比一般國家高很多,否則無故被燒也拿不到一毛錢賠償。其次,是「無故攜帶一字起子為犯罪行為」。只要携帯一字起子的前端超過0.5公分,長度超過15公分,就有可能成立犯罪。在日本,實際上就有人因為把一字起子放在車上,或是放在包包裡,被警察查獲而移送法辦的案例。同樣是起子,十字起子就沒關係。一字起子,或是鐵撬之類的工具,只要會被認定為竊盜用的破門工具,無故攜帶都是犯法的。在台灣,常常會有人在車上放個工具箱,裡面放滿各種工具,把這種習慣帶到日本,你就要倒大楣了。尤其是視頻中提到的刀,連美工刀、瑞士刀都會犯法(刀刃超過6公分),剪刀也是(刀刃超過8公分)。日本法律我覺得最奇葩的一點,應該說大部份的民主國家都不可能發生的,就是「嫌犯被逮捕並接受審訊時,沒有請求律師陪同的權利」。世界上絕大部份的民主國家,都把米蘭達宣言視為不成文憲法,也就是警匪劇中,嫌犯被警察逮捕時會說的那些台詞。在被警察或検察官偵訊時,律師可以陪同在場,如果請不起律師可以請公設辯護人。甚至可以指示嫌犯哪些可以說,哪些可以拒絕回答或保持沈默,也可以制止員警或是檢察官的誘導式訊問。但在日本沒有這一套,如果警察或檢察官恩准,你有機會在審訊開始前見到律師尋求他的意見,但審訊中律師是不能在場的。因此,在審訊過程中,嫌犯被檢警以各種方式恐嚇的事件時有所聞。另一個與民主國家不同的制度是,收押的時間極長。一般的民主國家,例如台灣,當一個嫌犯被逮捕之後,檢警必須共用24小時的時間,被逮捕後超過24小時,如果檢警覺得還有續押的必要,就必須移送法院裁決是否續押。在美國的話則是72小時,英國和台灣一樣也是24小時。就一般民主國家而言,很少有超過72小時的,超過時間就要請法院裁決是否續押。但在日本,你一被逮警察就有權拘留你整整三天。而且如果你堅不認罪,檢察官有權可以續押你20天,所以一共最多可以不經法院押你23天。在一個民主國家可以不經法院就押你23天已經很奇葩了,更奇葩的是檢察官如果想續押你,就算23天收押期滿,被法院裁定交保,檢察官還有其他的騷操作可以繼續押你,把你關到精神崩潰,這個騷操作就是「擠牙膏」。例如,一個嫌犯被逮之後,檢察用其中一項罪名指控嫌犯,押完23日之後必須移送法院裁決,若法院裁決不得續押,檢察官可以再用別的罪名或是別的案子指控這個嫌犯,然後再度將嫌犯收押。幾年前,前日產CEO Carlos Ghosn被指控各種金融犯罪而被收押。後來熬到地院宣佈將他交保時,他才剛走出法院,馬上又被檢察官派人抓走,因為檢察官又用了一條新的罪名指控他,這樣一來又可以再押他23天,讓許多國家的媒體都大吃一驚,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就一般民主國家的角度來看,日本檢察濫用羈押權的情況非常常見。近幾年,日本就發生過兩起誇張到極點的誤認逮捕事件。兩個受害者分別都被收押了超過300天才被法院還以清白。而且收押過程中,被害人都說被警察恐嚇取供,而且當時要求警察錄影存證也被拒絕,事後警察也拿不出完整的偵訊過程。而且兩個案子都不是什麼殺人放火的大罪,一個是被懷疑當詐騙集團的車手,另一個是被認為偷了超商的一張萬圓鈔。這兩個案子,檢警都沒有掌握確切證據,更沒有留下偵訊過程的完整記錄,只想押人取供。在日本,一年平均會發生約600件的誤認逮捕。有些人的人生就這樣被毀了,上面說到那個因為被誤認為車手的嫌犯,他被逮捕時還是大學生,而且已經拿到了企業的內定名額,結果因為這個事件,無故在自己的黃金時期留下了近一年的空白,名譽受損,工作也沒了,人生大受影響。
這種的話就得要魚死網破,沒辦法。
刑求陋習,日本人該正視的
調子が崩れたか?何があったの?怎么突然变这么瘦?失眠了吗?要注意身体啊
面白い動画。
除了5之外都太讚了!!!
油菜,想跟你学习日语!
我試過找多了錢給客人,客人過了不久就回來,他以為我找小了錢,於是回來就說:你找錯錢了!我計一下,發現了!我真的找錯錢!我對客人說,對不起,我真的找錯了,我是找多了給你,我再用計數機計一次給他看,然後我再說,今時今日,找多了錢還回來還給我,你真好人,多得你,我才不用陪錢😂😂😂他知道自己攪錯了,很嬲,但我已經給他一個很好的下台階😂😂他說:你今次好彩!是我好人才會回來還給你,下次小心點🤪
可以,這很香港
我認為第一條應該全球實行,我超討厭插隊的人,尤其是那些一個人在等然後熟人到了後一個變4-5個,這根本就是插隊好吧,如果只是吃飯這樣還好但並他情況也常出現這種情況,像我之前上班排隊坐巴士就是這樣,超討厭,前面的大媽聯絡朋友峰擁而上原本前面只有10人一下子變成15-20人
最后一条法律啥意思啊?不工作还违法?那我问你那些想工作因为体型关系而找不到工作的人那些日本人想过吗?他们找不到工作还违法吗?国家帮他找?
那群人真的被稱為棄民,關西很多...
在中文里面,“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概念的法律用词。违法更多是指违反法规的行为,只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需要进行民事赔偿;而犯罪则是涉及刑事,需要付上法律责任,可能被监禁、入狱或受到更严重的刑罚,所以犯罪和违反需要明确区分。关于多找钱那个不太现实,商店的录像肯定没那么清晰拍到多给了钱,如果要追究客人,要如何举证呢?这里不讨论个人诚信或者道德,单纯讨论法律可行性层面。数额巨大的现金,所谓数额巨大,硬币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数额巨大的,那么就剩下钞票了,日元面额最大是10000日元,需要找零的话会出现5000日元、2000日元、1000日元,除非店员刻意在监控下一张一张地数,否则几张纸,多一张少一张,根本无法看清。我以前在银行工作了4年,银行柜台那么多监控,顾客给了9000现金,员工录入了10000,事后找顾客,顾客不承认,翻查监控,一样没用,因为90张和100张肉眼是看不出的。所以这个法律根本没用,店员多给你,直接收下即可,不是贪小便宜的问题,难道店员自己的错误还要顾客亲自送回去?况且对于店员来说,多找个500日元难道还浪费大量时间翻查监控找顾客要?任何收现金的店,通常都会允许出现一小点的误差,就算知道多找一点钱给顾客也没人会为了几个硬币这么无聊。各国的法律多少都会有些没实际鸟用的法律,最后那个健全流浪汉法律更属于侵犯人权,别人要如何生活是别人的自由,更何况身体健全不代表心理就健全,日本警察也不会闲得无聊有事没事抓一两个流浪汉带去医院诊断,立这个法真是吃饱了撑的。
我接觸的金融員在進鈔的時候不管幾張都要過一下點鈔機,一方面確認數量一方面防偽鈔,過完機器還要手動數一次才key in,相對嚴謹
第10條執行的時候不是表面寫的那樣,主要只是維護市容+維持治安而已,只要不在街頭躺,誰管你有沒有工作...
很多去711 FM LS 便利 店不买东西,但是借用厕所的。很多很多
中国的71和全家有厕所?
@@unknowndata779 国内的不知道 日本的都有。
@@yyyy-hs9tl 中国71跟fm全是很小的一家,没任何公厕
这些店铺老板都是很聪明的,给人用厕所,就很可能会消费,谁会跟钱过不去呢?甚至日本无聊的垃圾分类,便利店甚至还可以丢小件垃圾。所以,放心大胆厚颜无耻的进便利店吧😂😁
谢谢讲解,学习了
支持
记得有次去7-11买了份便当,店员找了我9600円,出门后才觉得不对劲。我记得大额钞票都在钱包里,口袋里的似乎,应该,可能,好像只有千元钞票吧。原地琢磨了一会儿才回去还给人家9000,好险,差点犯罪了。
那在外面突然想上廁所,又離捷運站很遠怎麼辦呢?在三級警戒之後,台灣許多店家、機構紛紛改成不開放外借廁所,外出的人好不方便(聲明是比較遠的地方)
最好你要問一下店員,到底是完全開放還是只對顧客開放,抑或是完全不開放。不要貿貿然的,就什麼都不問,什麼牌子都不看,就進去上廁所
只好包尿布了
身為尼特的我表示看了索索發抖😂
瑟瑟發抖啦
ニート和ホームレス的定義不太一樣ニート一般指雖然有固定住所但沒有在工作的人ホームレス則指居無定所或無家可歸的人
@@williamwei9524 信不信都是別人的自由 笑你們這些信教信到走火入魔的
@@THE------X____8964 謝謝您的回复!順便讓我祝您安康!我也祝您全家安康!希望您仔細讀完下文後能明白我的本意! 先讓我簡單向您介紹一下我自己的信仰經歷:我原來是不信神的,其實是把自己當成神,按自己的標準行事為人,也就是自以為是,表現為自以為義,自以為美,自以為善,自我為中心,有時自大,有時自欺,有時自卑,有時膽大包天,有時膽小如鼠,等等。當然自私是人的本性(無論中國人還是外國人),我也不例外。結果常常虧欠人,實際上是虧欠了神。自以為行得正,實際上是與神為敵,行在黑暗裡,走在永死的路上。我出生在江蘇東台一個所謂的知識分子家庭,父母的教育就是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色如玉,就是要我認真讀書,將來有一天出人頭地。18歲我到北京讀書,25岁到美國讀書,27岁回北京教書,後來到公司工作。2003年6月30日我(41岁)和太太賴傑和兒子Kevin全家移民加拿大。2004年6月26日下午一時我(42岁)認罪悔改信耶穌,自此我接受祂為我人生的救主和我生命的主。我於同年9月27日晚7時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感謝上帝的憐憫和恩典,祂讓我罪得赦免,使我知道要敬畏神,要盡力愛人如己。因著信耶穌,我擁有了真正的平安和滿足以及永生的盼望。哈里路亞,感謝讚美主! 很少有人願意聽不同的意見。希望您不要怪罪我!我向您傳的是福音,一切都是為您好。我今天向您簡單介紹兩位名人的信仰經歷。 1. 張學良 張學良到台灣後開始認真尋求信仰。他先開始研究佛學,讀了很多有關佛教的書。有一天,宋美齡來拜訪,問他讀什麼書,他如實回答。宋回答他: “汉卿(張學良的小名),你又走錯了路,你也許認為我信基督教很愚蠢,但是世界各國許多有名的、偉大的人物都是基督徒,難道他們都是愚蠢的嗎?”後來她建議張學良研究一下基督教。張採納了她的建議,並且上了美南浸信會的函授神學課程。他用中文答卷,由秘書翻譯成英文。他(63岁)於1964年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後來他一直為上帝做見證直到100岁時(2001年)安息主懷。請參閱“張學良的信仰經歷”一文。 2. 林語堂 國學大師林语堂出生在牧師的家庭,他小時候的信仰是他父親的信仰。後來他長大了,開始尋求屬於自己的信仰。他也曾到美國留學和工作。他在晚年寫了一本書,題目是“信仰之旅”。其中有一段是這樣寫的(大意):我曾經歷過儒教的殿堂,道山(教)的高峰,佛教的迷霧,但唯有基督的大光讓我徹底降伏。具體內容請參閱《信仰之旅》或《從異教徒到基督徒》一書。 我個人的心得:請您仔細看以下三組字/詞! 1:神、福、禍、祈禱、祈福、祝福、等等; 2:人、佛(教)、儒(教)、仙(道教的最高境界)、偶像、等等; 3:正義、美善、吉祥、榜樣、等等。 您仔細看一看,他們在結構上的共同點和意義上的差異在哪裡?先讓我簡單地為您分析一下: 第一組:每一個字或詞都是“神”字左邊的偏旁。他們表明神能降福,也能降禍。自古以來人向神祈求福祉和避免災禍。人祈福和禱告的對象應該是獨一的真神/上帝。因為神是灵,是自有永有的,是昔在、今在和以後永在的上帝。祂是宇宙萬物的主宰,祂是人類的創造主、維護主、拯救主和審判主。祂的屬性是聖潔、公義、憐憫、慈愛、良善、全能、全知、全在和永不改變。祂是愛我們的天父上帝,也是我們人類的朋友。一切都有天意,上帝掌管一切。人若順服神必蒙福,忤逆神必遭禍。聖經有超過一百次提到這種關係。(請參閱申命記28章;詩篇33,37,139,等) 第二組:每個字或詞都是人或帶有單“人”旁,他們包括死人、活死人和所有的偶像。無論他們創造了什麼理論或學說(包括佛教的輪迴、儒教和道教的理论、進化論,法輪大法的真善忍,各種心靈雞湯,等等),因為他們本身都是人,是上帝所創造的,他們試圖用人的方法來解決人的根本問題,結果搞出來的只是一些似是而非的學說或理論,他們不是真理,所以他們都不能真正解釋和解决人的根本問題,包括生老病死、勞苦愁煩、對死亡的恐懼和人的罪性和罪行。他們自己也從來沒有稱自己是神。只是后来的人(也有少數當時的人)把他們尊奉為神。其實是人把自己當成神了,但人手所造的不是神。 第三組:每個詞裡都有一个“羊”字。那些词都是神的屬性。聖經表明耶穌是代罪的羔羊,祂具有神/上帝的一切屬性。 讓我告訴您一个好消息,耶穌是人類包括你我的唯一的救主。大約2000多年前受天父上帝的差遣,祂道成肉身(上帝變成人),降世為人。祂甘願為我们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被埋葬,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先後向500多位門徒顯現,40天后在許多人面前升天,到現在一直坐在天父上帝的右邊。祂還要再來到這個世界,接所有的信徒上天堂(包括已經死了的信徒),並且審判活人和死人。使徒約翰在看到耶穌向他走來时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請參閱約翰福音1:29)。現在每年全球有超過25億人慶祝復活節,因為沒有祂的復活人類就没有盼望。耶穌從死裡復活是一个歷史事件,除了聖經以外,大百科全書和許多歷史學家的著作裡都記載了這件事。世界上最大的兩個節日(一个是聖誕節,另一个是復活節)都是為耶穌而設的。世界的計年是按耶穌降世的日子為分界點的(公元前和公元後)。您從漢字裡也能看到耶穌的影子,這些詞包括公義、美善、吉祥、榜樣,等,這些詞都代表上帝的屬性,他們裡面都有“羊”,說明耶穌作為代罪的羔羊具有上帝的屬性。請仔細看榜樣的“樣”,左邊是“木”,它代表耶穌被掛在木頭上(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請參彼得前書2:24);右上方是“羊”,它代表耶穌是代罪的羔羊(請參約翰福音1:29);右下方是“永”,它代表信耶穌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第3章第16節寫到: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耶穌在約翰福音第14章第6節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若不藉著我, 沒有人能到父(天父上帝)那裡(天堂)去。” 我相信您是最愛您自己的。我相信人人如此。但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如何愛自己。您如果真愛您自己的話,您一定要先愛神,加上愛人如己。另外,您要愛您的靈魂勝過愛您的肉身,因為肉身是短暫的,靈魂是永恆的。您現在就要知道您永恆的家在哪裡(因為從信耶穌的那一天起您就走在永生的路上-唯一的蒙福之路)。我建議您抽時間讀/聽一點聖經,因為一切真理都來自上帝,都寫在聖經裡。人只有掌握真理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您如果願意的話,您可以先讀/聽創世紀前11章,接著讀路加福音、約翰福音,接著按順序讀完新約聖經的其它書卷。再從創世紀開始按順序讀舊約聖經,一直讀完。接著再按順序從頭開始讀新約聖經,一直讀到啟示錄。您也可以星期天到離您家近的基督教堂做禮拜/聽道。您也可以直接向耶穌禱告,讓祂引領您早日認識祂。祈願上帝的靈感動您早日歸信宇宙萬物的主宰、獨一的真神、萬福之源、愛您的主耶穌基督!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繫! 神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韋慈健 微信:WilliamCWei 臉書:William Wei 電郵:williamcwei123@gmail.com
GREAT THANKS.
如果是無意插隊那怎辦(聽不懂日文前提下)
tw 插隊是沒有直接違法 但會被圍毆[可能],自助餐tw也沒有再給帶回去的,喜宴的餐點就不算自助餐了
台灣被長輩插隊告知會被罵
如果店员少找零,他是不是也是诈骗罪?
入乡随俗。只要不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没问题。
こんな動画は面白い一方で、助かります
@@williamwei9524 我是上帝的新的代理人,耶和华是我的前任,我是继任者。我现在被困在澳洲,请看在主的面子上给我打10000美金。我代表上帝赦免你的罪过。愿上帝重现人间,阿门。
找錢那些好無聊的,大部分人在便利店買東西找小小錢金額不大都不會看的,難道店員不小心找多1円給你,你不知道就犯法坐監嗎?不知道無罪,有什麼証據証明到你知不知道,當你回家後發現收多了1円,你家又離那家店很遠,有多少人會拿1円回去給店,不是貪心的原因,是麻煩,我情願比500円給你自己來我家拿回
要是客人说没有发现多找,你怎么证明她和他是故意隐瞒的
我觉得最后一条没有办法接受,人又不是工作的机器。
如果是被趕出去的無家少女會被叔叔有機可乘🥸🥸🥸
0:59 第一個就讓人非常意外。3:20 原來是過時的法律,想說現在露腿好像很常見說。
👏👏👏👏
有幾條根本永遠不會執行比如第十條舉證根本很困難
他說的比較隱晦,主要是為了市容跟治安驅趕遊民
@@williamwei9524 不信有耶
@@舔共最前線 謝謝您的回复!順便讓我祝您安康!我也祝您全家安康!希望您仔細讀完下文後能明白我的本意! 先讓我簡單向您介紹一下我自己的信仰經歷:我原來是不信神的,其實是把自己當成神,按自己的標準行事為人,也就是自以為是,表現為自以為義,自以為美,自以為善,自我為中心,有時自大,有時自欺,有時自卑,有時膽大包天,有時膽小如鼠,等等。當然自私是人的本性(無論中國人還是外國人),我也不例外。結果常常虧欠人,實際上是虧欠了神。自以為行得正,實際上是與神為敵,行在黑暗裡,走在永死的路上。我出生在江蘇東台一個所謂的知識分子家庭,父母的教育就是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色如玉,就是要我認真讀書,將來有一天出人頭地。18歲我到北京讀書,25岁到美國讀書,27岁回北京教書,後來到公司工作。2003年6月30日我(41岁)和太太賴傑和兒子Kevin全家移民加拿大。2004年6月26日下午一時我(42岁)認罪悔改信耶穌,自此我接受祂為我人生的救主和我生命的主。我於同年9月27日晚7時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感謝上帝的憐憫和恩典,祂讓我罪得赦免,使我知道要敬畏神,要盡力愛人如己。因著信耶穌,我擁有了真正的平安和滿足以及永生的盼望。哈里路亞,感謝讚美主! 很少有人願意聽不同的意見。希望您不要怪罪我!我向您傳的是福音,一切都是為您好。我今天向您簡單介紹兩位名人的信仰經歷。 1. 張學良 張學良到台灣後開始認真尋求信仰。他先開始研究佛學,讀了很多有關佛教的書。有一天,宋美齡來拜訪,問他讀什麼書,他如實回答。宋回答他: “汉卿(張學良的小名),你又走錯了路,你也許認為我信基督教很愚蠢,但是世界各國許多有名的、偉大的人物都是基督徒,難道他們都是愚蠢的嗎?”後來她建議張學良研究一下基督教。張採納了她的建議,並且上了美南浸信會的函授神學課程。他用中文答卷,由秘書翻譯成英文。他(63岁)於1964年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後來他一直為上帝做見證直到100岁時(2001年)安息主懷。請參閱“張學良的信仰經歷”一文。 2. 林語堂 國學大師林语堂出生在牧師的家庭,他小時候的信仰是他父親的信仰。後來他長大了,開始尋求屬於自己的信仰。他也曾到美國留學和工作。他在晚年寫了一本書,題目是“信仰之旅”。其中有一段是這樣寫的(大意):我曾經歷過儒教的殿堂,道山(教)的高峰,佛教的迷霧,但唯有基督的大光讓我徹底降伏。具體內容請參閱《信仰之旅》或《從異教徒到基督徒》一書。 我個人的心得:請您仔細看以下三組字/詞! 1:神、福、禍、祈禱、祈福、祝福、等等; 2:人、佛(教)、儒(教)、仙(道教的最高境界)、偶像、等等; 3:正義、美善、吉祥、榜樣、等等。 您仔細看一看,他們在結構上的共同點和意義上的差異在哪裡?先讓我簡單地為您分析一下: 第一組:每一個字或詞都是“神”字左邊的偏旁。他們表明神能降福,也能降禍。自古以來人向神祈求福祉和避免災禍。人祈福和禱告的對象應該是獨一的真神/上帝。因為神是灵,是自有永有的,是昔在、今在和以後永在的上帝。祂是宇宙萬物的主宰,祂是人類的創造主、維護主、拯救主和審判主。祂的屬性是聖潔、公義、憐憫、慈愛、良善、全能、全知、全在和永不改變。祂是愛我們的天父上帝,也是我們人類的朋友。一切都有天意,上帝掌管一切。人若順服神必蒙福,忤逆神必遭禍。聖經有超過一百次提到這種關係。(請參閱申命記28章;詩篇33,37,139,等) 第二組:每個字或詞都是人或帶有單“人”旁,他們包括死人、活死人和所有的偶像。無論他們創造了什麼理論或學說(包括佛教的輪迴、儒教和道教的理论、進化論,法輪大法的真善忍,各種心靈雞湯,等等),因為他們本身都是人,是上帝所創造的,他們試圖用人的方法來解決人的根本問題,結果搞出來的只是一些似是而非的學說或理論,他們不是真理,所以他們都不能真正解釋和解决人的根本問題,包括生老病死、勞苦愁煩、對死亡的恐懼和人的罪性和罪行。他們自己也從來沒有稱自己是神。只是后来的人(也有少數當時的人)把他們尊奉為神。其實是人把自己當成神了,但人手所造的不是神。 第三組:每個詞裡都有一个“羊”字。那些词都是神的屬性。聖經表明耶穌是代罪的羔羊,祂具有神/上帝的一切屬性。 讓我告訴您一个好消息,耶穌是人類包括你我的唯一的救主。大約2000多年前受天父上帝的差遣,祂道成肉身(上帝變成人),降世為人。祂甘願為我们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被埋葬,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先後向500多位門徒顯現,40天后在許多人面前升天,到現在一直坐在天父上帝的右邊。祂還要再來到這個世界,接所有的信徒上天堂(包括已經死了的信徒),並且審判活人和死人。使徒約翰在看到耶穌向他走來时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請參閱約翰福音1:29)。現在每年全球有超過25億人慶祝復活節,因為沒有祂的復活人類就没有盼望。耶穌從死裡復活是一个歷史事件,除了聖經以外,大百科全書和許多歷史學家的著作裡都記載了這件事。世界上最大的兩個節日(一个是聖誕節,另一个是復活節)都是為耶穌而設的。世界的計年是按耶穌降世的日子為分界點的(公元前和公元後)。您從漢字裡也能看到耶穌的影子,這些詞包括公義、美善、吉祥、榜樣,等,這些詞都代表上帝的屬性,他們裡面都有“羊”,說明耶穌作為代罪的羔羊具有上帝的屬性。請仔細看榜樣的“樣”,左邊是“木”,它代表耶穌被掛在木頭上(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請參彼得前書2:24);右上方是“羊”,它代表耶穌是代罪的羔羊(請參約翰福音1:29);右下方是“永”,它代表信耶穌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第3章第16節寫到: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耶穌在約翰福音第14章第6節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若不藉著我, 沒有人能到父(天父上帝)那裡(天堂)去。” 我相信您是最愛您自己的。我相信人人如此。但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如何愛自己。您如果真愛您自己的話,您一定要先愛神,加上愛人如己。另外,您要愛您的靈魂勝過愛您的肉身,因為肉身是短暫的,靈魂是永恆的。您現在就要知道您永恆的家在哪裡(因為從信耶穌的那一天起您就走在永生的路上-唯一的蒙福之路)。我建議您抽時間讀/聽一點聖經,因為一切真理都來自上帝,都寫在聖經裡。人只有掌握真理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您如果願意的話,您可以先讀/聽創世紀前11章,接著讀路加福音、約翰福音,接著按順序讀完新約聖經的其它書卷。再從創世紀開始按順序讀舊約聖經,一直讀完。接著再按順序從頭開始讀新約聖經,一直讀到啟示錄。您也可以星期天到離您家近的基督教堂做禮拜/聽道。您也可以直接向耶穌禱告,讓祂引領您早日認識祂。祈願上帝的靈感動您早日歸信宇宙萬物的主宰、獨一的真神、萬福之源、愛您的主耶穌基督!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繫! 神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韋慈健 微信:WilliamCWei 臉書:William Wei 電郵:williamcwei123@gmail.com
@@williamwei9524 愛神太累了愛自己就好了不用了謝謝
在日本生活的感想是,即使有這些規定,做的人還是有。
這個影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朋友非常實用
法律違反は必ず逮捕されないのことは、法律を守っている人に不公平になると思いますか?ゆなさんはどう思いますか?
如果店員少找零錢會怎樣嗎?
如果店員發現少找零錢,但是卻還是不補,應該也是算犯罪吧,但是鑑定是否發現太主觀了,這條法律的實在意義不大
這個應該只能是事後發現而不歸還的情況可能有. 當場店員發現少找了零錢, 應該是會給顧客的. 畢竟多收的錢, 也不是自己的. 因為當顧客還在的時候, 收銀員應該是把從收銀機裡面拿出來的錢都找給了顧客的, 很難做到, 只給一部份顧客, 自己又留一部分的. 而且為了店主能夠多賺那些錢, 而自己承擔法律責任, 也不划算.
很多行為根本不需要法律規範,因為那是一個社會普遍認知的行為,如果需要法律規範才能遏止,那是多麼可悲的一件事,例如在印度的強姦
在日本,搭公車三天兩頭被老人插隊,原來這是犯罪行為
日本插队现象不少见,乘电车,麦当劳点餐……经常可以见到
你在哪?我在东京中野一年多新宿一年多没见过插队的
我見到插隊的幾乎都是中國人
我在秋葉原真的見過日本人插隊,不過那日本人是精神有問題的,其他店員都好無奈,其他日本人都不作聲。明知他有病也作聲嗎﹖
@@motizuki1275 來大阪就能經常看到了
@@sayaka6860 从没见过 我相信存在 但极其少见
店員找錯錢為什麼反而怪顧客呢?😨
守護薪水大作戰
可能真實發生過話術詐騙吧
好奇怪的法律.多拿零钱要处罚,那少给呢? 健康不工作要罚,那政府是不是管罚不管给不给工作?
印象最深的是不能对着女生照相,做按快门的动作也不行
尊重吧,要先取得同意就沒問題,否則算侵犯肖像權
悪い天気でのお散歩は違法ですか。
以前長髮好看
美人の他に映像内容も充実です~
決闘!
未消費借廁所這點倒是在台灣很常見 這在台灣並不犯法
在台灣只要他借你都合法
有些店要問,不是所有店都提供,除了避嫌還有徒增清潔負擔的原因麥當勞那種就都可以了,因為他們不在意
1:44 廢刀令!!
大人,時代變了
殆どは大変迷惑をかける行為ですね!
中国有句话叫 相由心生 ,对比早期的投稿视频,不敢相信是同一个人,希望up主勿忘初心
何出此言?我特地去看了,除了臉有點發福沒有什麼不一樣啊。
you are beautiful your everything
@@williamwei9524 Im a muslim
這樣深入小地方的法律很不錯呢
代表有人在乎,而且政府也願意為其詳細規定如何判定、如何處置
你以為像中國這樣啊,素質這麼差
@@mly1858 別這樣,我認識的朋友都滿有素質的,只是一部分害群之馬愛作怪而已
@@mly1858 说别人素质差之前看看自己啥样先
@@zzzeus3801 我讲的是实话有错?
@@mly1858 我都懒得搭理你
Yunaty今天的法律課程很有趣~👍👏❤😸🙋♂️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嗎?
@@williamwei9524 您好,我是基督徒喔,我信永生上帝賜下聖子耶穌基督降世,被釘在十字架上流寶血救贖我生命,我信聖靈保惠師施行救恩挽回我靈性回歸聖道,心靈醒悟認罪悔改接受基督為主,我心充滿感謝,願您傳福音有成,一切榮耀歸於上帝! 謝謝您也願主祝福引導您!🙏
都是一些不错的法律,对于社会的规范也很有帮助。值得中国学习。
yuna醬超棒!!
看來法律約束是最快教人做人的方法😂
日本人不需法律也做到。
@@maxman4948 就是這個意思,我怕直接這樣表達又有人來噴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嗎?
@@williamwei9524 在恭順與佛祖🙏不過耶穌等眾神也是相信的、只是已經選定了適逢的主了🙏其實看開一切,在如今的時代依舊寬厚待人,記恩也記仇但懂得原諒寬恕,已經很滿足了,內心還是很平靜的🙏感謝一直以來保佑我們的神明們
@@viercanacs3940 謝謝您的回复!順便讓我祝您安康!我也祝您全家安康!希望您仔細讀完下文後能明白我的本意!
先讓我簡單向您介紹一下我自己的信仰經歷:我原來是不信神的,其實是把自己當成神,按自己的標準行事為人,也就是自以為是,表現為自以為義,自以為美,自以為善,自我為中心,有時自大,有時自欺,有時自卑,有時膽大包天,有時膽小如鼠,等等。當然自私是人的本性(無論中國人還是外國人),我也不例外。結果常常虧欠人,實際上是虧欠了神。自以為行得正,實際上是與神為敵,行在黑暗裡,走在永死的路上。我出生在江蘇東台一個所謂的知識分子家庭,父母的教育就是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色如玉,就是要我認真讀書,將來有一天出人頭地。18歲我到北京讀書,25岁到美國讀書,27岁回北京教書,後來到公司工作。2003年6月30日我(41岁)和太太賴傑和兒子Kevin全家移民加拿大。2004年6月26日下午一時我(42岁)認罪悔改信耶穌,自此我接受祂為我人生的救主和我生命的主。我於同年9月27日晚7時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感謝上帝的憐憫和恩典,祂讓我罪得赦免,使我知道要敬畏神,要盡力愛人如己。因著信耶穌,我擁有了真正的平安和滿足以及永生的盼望。哈里路亞,感謝讚美主!
很少有人願意聽不同的意見。希望您不要怪罪我!我向您傳的是福音,一切都是為您好。我今天向您簡單介紹兩位名人的信仰經歷。
1. 張學良
張學良到台灣後開始認真尋求信仰。他先開始研究佛學,讀了很多有關佛教的書。有一天,宋美齡來拜訪,問他讀什麼書,他如實回答。宋回答他: “汉卿(張學良的小名),你又走錯了路,你也許認為我信基督教很愚蠢,但是世界各國許多有名的、偉大的人物都是基督徒,難道他們都是愚蠢的嗎?”後來她建議張學良研究一下基督教。張採納了她的建議,並且上了美南浸信會的函授神學課程。他用中文答卷,由秘書翻譯成英文。他(63岁)於1964年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後來他一直為上帝做見證直到100岁時(2001年)安息主懷。請參閱“張學良的信仰經歷”一文。
2. 林語堂
國學大師林语堂出生在牧師的家庭,他小時候的信仰是他父親的信仰。後來他長大了,開始尋求屬於自己的信仰。他也曾到美國留學和工作。他在晚年寫了一本書,題目是“信仰之旅”。其中有一段是這樣寫的(大意):我曾經歷過儒教的殿堂,道山(教)的高峰,佛教的迷霧,但唯有基督的大光讓我徹底降伏。具體內容請參閱《信仰之旅》或《從異教徒到基督徒》一書。
我個人的心得:請您仔細看以下三組字/詞!
1:神、福、禍、祈禱、祈福、祝福、等等;
2:人、佛(教)、儒(教)、仙(道教的最高境界)、偶像、等等;
3:正義、美善、吉祥、榜樣、等等。
您仔細看一看,他們在結構上的共同點和意義上的差異在哪裡?先讓我簡單地為您分析一下:
第一組:每一個字或詞都是“神”字左邊的偏旁。他們表明神能降福,也能降禍。自古以來人向神祈求福祉和避免災禍。人祈福和禱告的對象應該是獨一的真神/上帝。因為神是灵,是自有永有的,是昔在、今在和以後永在的上帝。祂是宇宙萬物的主宰,祂是人類的創造主、維護主、拯救主和審判主。祂的屬性是聖潔、公義、憐憫、慈愛、良善、全能、全知、全在和永不改變。祂是愛我們的天父上帝,也是我們人類的朋友。一切都有天意,上帝掌管一切。人若順服神必蒙福,忤逆神必遭禍。聖經有超過一百次提到這種關係。(請參閱申命記28章;詩篇33,37,139,等)
第二組:每個字或詞都是人或帶有單“人”旁,他們包括死人、活死人和所有的偶像。無論他們創造了什麼理論或學說(包括佛教的輪迴、儒教和道教的理论、進化論,法輪大法的真善忍,各種心靈雞湯,等等),因為他們本身都是人,是上帝所創造的,他們試圖用人的方法來解決人的根本問題,結果搞出來的只是一些似是而非的學說或理論,他們不是真理,所以他們都不能真正解釋和解决人的根本問題,包括生老病死、勞苦愁煩、對死亡的恐懼和人的罪性和罪行。他們自己也從來沒有稱自己是神。只是后来的人(也有少數當時的人)把他們尊奉為神。其實是人把自己當成神了,但人手所造的不是神。
第三組:每個詞裡都有一个“羊”字。那些词都是神的屬性。聖經表明耶穌是代罪的羔羊,祂具有神/上帝的一切屬性。
讓我告訴您一个好消息,耶穌是人類包括你我的唯一的救主。大約2000多年前受天父上帝的差遣,祂道成肉身(上帝變成人),降世為人。祂甘願為我们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被埋葬,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先後向500多位門徒顯現,40天后在許多人面前升天,到現在一直坐在天父上帝的右邊。祂還要再來到這個世界,接所有的信徒上天堂(包括已經死了的信徒),並且審判活人和死人。使徒約翰在看到耶穌向他走來时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請參閱約翰福音1:29)。現在每年全球有超過25億人慶祝復活節,因為沒有祂的復活人類就没有盼望。耶穌從死裡復活是一个歷史事件,除了聖經以外,大百科全書和許多歷史學家的著作裡都記載了這件事。世界上最大的兩個節日(一个是聖誕節,另一个是復活節)都是為耶穌而設的。世界的計年是按耶穌降世的日子為分界點的(公元前和公元後)。您從漢字裡也能看到耶穌的影子,這些詞包括公義、美善、吉祥、榜樣,等,這些詞都代表上帝的屬性,他們裡面都有“羊”,說明耶穌作為代罪的羔羊具有上帝的屬性。請仔細看榜樣的“樣”,左邊是“木”,它代表耶穌被掛在木頭上(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請參彼得前書2:24);右上方是“羊”,它代表耶穌是代罪的羔羊(請參約翰福音1:29);右下方是“永”,它代表信耶穌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第3章第16節寫到: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耶穌在約翰福音第14章第6節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若不藉著我, 沒有人能到父(天父上帝)那裡(天堂)去。”
我相信您是最愛您自己的。我相信人人如此。但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如何愛自己。您如果真愛您自己的話,您一定要先愛神,加上愛人如己。另外,您要愛您的靈魂勝過愛您的肉身,因為肉身是短暫的,靈魂是永恆的。您現在就要知道您永恆的家在哪裡(因為從信耶穌的那一天起您就走在永生的路上-唯一的蒙福之路)。我建議您抽時間讀/聽一點聖經,因為一切真理都來自上帝,都寫在聖經裡。人只有掌握真理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您如果願意的話,您可以先讀/聽創世紀前11章,接著讀路加福音、約翰福音,接著按順序讀完新約聖經的其它書卷。再從創世紀開始按順序讀舊約聖經,一直讀完。接著再按順序從頭開始讀新約聖經,一直讀到啟示錄。您也可以星期天到離您家近的基督教堂做禮拜/聽道。您也可以直接向耶穌禱告,讓祂引領您早日認識祂。祈願上帝的靈感動您早日歸信宇宙萬物的主宰、獨一的真神、萬福之源、愛您的主耶穌基督!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繫!
神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韋慈健
微信:WilliamCWei
臉書:William Wei
電郵:williamcwei123@gmail.com
谢谢!还有一些其他情况也会导致犯罪,例如捡到东西不上缴,未经主人允许摘树上的果子吃,使用自贩机的电源给手机充电。
捡到东西不上缴 这个是”占有離脱物横領罪”
摘树上的果子 拿走的话 属于”窃盗罪” 只是摘下来不拿走的话属于 ”器物損壊罪”
自贩机的电源给手机充电 属于”窃盗罪”
都不是小事情 要注意呢哦
接近日常生活的題材片。而且有日文字幕,很開心
そろそろ南京大虐殺の復讐を臭い日本に加えろうよ、今の尖閣諸島侵略から初めてね、ッハッハハ笑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嗎?
是時候公佈共產黨殺害60萬長春人民的罪狀。日本皇軍也只是殺了30萬無用的枝拿人。
@@maxman4948 謝謝您的回复!順便讓我祝您安康!我也祝您全家安康!希望您仔細讀完下文後能明白我的本意!
先讓我簡單向您介紹一下我自己的信仰經歷:我原來是不信神的,其實是把自己當成神,按自己的標準行事為人,也就是自以為是,表現為自以為義,自以為美,自以為善,自我為中心,有時自大,有時自欺,有時自卑,有時膽大包天,有時膽小如鼠,等等。當然自私是人的本性(無論中國人還是外國人),我也不例外。結果常常虧欠人,實際上是虧欠了神。自以為行得正,實際上是與神為敵,行在黑暗裡,走在永死的路上。我出生在江蘇東台一個所謂的知識分子家庭,父母的教育就是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色如玉,就是要我認真讀書,將來有一天出人頭地。18歲我到北京讀書,25岁到美國讀書,27岁回北京教書,後來到公司工作。2003年6月30日我(41岁)和太太賴傑和兒子Kevin全家移民加拿大。2004年6月26日下午一時我(42岁)認罪悔改信耶穌,自此我接受祂為我人生的救主和我生命的主。我於同年9月27日晚7時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感謝上帝的憐憫和恩典,祂讓我罪得赦免,使我知道要敬畏神,要盡力愛人如己。因著信耶穌,我擁有了真正的平安和滿足以及永生的盼望。哈里路亞,感謝讚美主!
很少有人願意聽不同的意見。希望您不要怪罪我!我向您傳的是福音,一切都是為您好。我今天向您簡單介紹兩位名人的信仰經歷。
1. 張學良
張學良到台灣後開始認真尋求信仰。他先開始研究佛學,讀了很多有關佛教的書。有一天,宋美齡來拜訪,問他讀什麼書,他如實回答。宋回答他: “汉卿(張學良的小名),你又走錯了路,你也許認為我信基督教很愚蠢,但是世界各國許多有名的、偉大的人物都是基督徒,難道他們都是愚蠢的嗎?”後來她建議張學良研究一下基督教。張採納了她的建議,並且上了美南浸信會的函授神學課程。他用中文答卷,由秘書翻譯成英文。他(63岁)於1964年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後來他一直為上帝做見證直到100岁時(2001年)安息主懷。請參閱“張學良的信仰經歷”一文。
2. 林語堂
國學大師林语堂出生在牧師的家庭,他小時候的信仰是他父親的信仰。後來他長大了,開始尋求屬於自己的信仰。他也曾到美國留學和工作。他在晚年寫了一本書,題目是“信仰之旅”。其中有一段是這樣寫的(大意):我曾經歷過儒教的殿堂,道山(教)的高峰,佛教的迷霧,但唯有基督的大光讓我徹底降伏。具體內容請參閱《信仰之旅》或《從異教徒到基督徒》一書。
我個人的心得:請您仔細看以下三組字/詞!
1:神、福、禍、祈禱、祈福、祝福、等等;
2:人、佛(教)、儒(教)、仙(道教的最高境界)、偶像、等等;
3:正義、美善、吉祥、榜樣、等等。
您仔細看一看,他們在結構上的共同點和意義上的差異在哪裡?先讓我簡單地為您分析一下:
第一組:每一個字或詞都是“神”字左邊的偏旁。他們表明神能降福,也能降禍。自古以來人向神祈求福祉和避免災禍。人祈福和禱告的對象應該是獨一的真神/上帝。因為神是灵,是自有永有的,是昔在、今在和以後永在的上帝。祂是宇宙萬物的主宰,祂是人類的創造主、維護主、拯救主和審判主。祂的屬性是聖潔、公義、憐憫、慈愛、良善、全能、全知、全在和永不改變。祂是愛我們的天父上帝,也是我們人類的朋友。一切都有天意,上帝掌管一切。人若順服神必蒙福,忤逆神必遭禍。聖經有超過一百次提到這種關係。(請參閱申命記28章;詩篇33,37,139,等)
第二組:每個字或詞都是人或帶有單“人”旁,他們包括死人、活死人和所有的偶像。無論他們創造了什麼理論或學說(包括佛教的輪迴、儒教和道教的理论、進化論,法輪大法的真善忍,各種心靈雞湯,等等),因為他們本身都是人,是上帝所創造的,他們試圖用人的方法來解決人的根本問題,結果搞出來的只是一些似是而非的學說或理論,他們不是真理,所以他們都不能真正解釋和解决人的根本問題,包括生老病死、勞苦愁煩、對死亡的恐懼和人的罪性和罪行。他們自己也從來沒有稱自己是神。只是后来的人(也有少數當時的人)把他們尊奉為神。其實是人把自己當成神了,但人手所造的不是神。
第三組:每個詞裡都有一个“羊”字。那些词都是神的屬性。聖經表明耶穌是代罪的羔羊,祂具有神/上帝的一切屬性。
讓我告訴您一个好消息,耶穌是人類包括你我的唯一的救主。大約2000多年前受天父上帝的差遣,祂道成肉身(上帝變成人),降世為人。祂甘願為我们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被埋葬,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先後向500多位門徒顯現,40天后在許多人面前升天,到現在一直坐在天父上帝的右邊。祂還要再來到這個世界,接所有的信徒上天堂(包括已經死了的信徒),並且審判活人和死人。使徒約翰在看到耶穌向他走來时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請參閱約翰福音1:29)。現在每年全球有超過25億人慶祝復活節,因為沒有祂的復活人類就没有盼望。耶穌從死裡復活是一个歷史事件,除了聖經以外,大百科全書和許多歷史學家的著作裡都記載了這件事。世界上最大的兩個節日(一个是聖誕節,另一个是復活節)都是為耶穌而設的。世界的計年是按耶穌降世的日子為分界點的(公元前和公元後)。您從漢字裡也能看到耶穌的影子,這些詞包括公義、美善、吉祥、榜樣,等,這些詞都代表上帝的屬性,他們裡面都有“羊”,說明耶穌作為代罪的羔羊具有上帝的屬性。請仔細看榜樣的“樣”,左邊是“木”,它代表耶穌被掛在木頭上(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請參彼得前書2:24);右上方是“羊”,它代表耶穌是代罪的羔羊(請參約翰福音1:29);右下方是“永”,它代表信耶穌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第3章第16節寫到: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耶穌在約翰福音第14章第6節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若不藉著我, 沒有人能到父(天父上帝)那裡(天堂)去。”
我相信您是最愛您自己的。我相信人人如此。但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如何愛自己。您如果真愛您自己的話,您一定要先愛神,加上愛人如己。另外,您要愛您的靈魂勝過愛您的肉身,因為肉身是短暫的,靈魂是永恆的。您現在就要知道您永恆的家在哪裡(因為從信耶穌的那一天起您就走在永生的路上-唯一的蒙福之路)。我建議您抽時間讀/聽一點聖經,因為一切真理都來自上帝,都寫在聖經裡。人只有掌握真理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您如果願意的話,您可以先讀/聽創世紀前11章,接著讀路加福音、約翰福音,接著按順序讀完新約聖經的其它書卷。再從創世紀開始按順序讀舊約聖經,一直讀完。接著再按順序從頭開始讀新約聖經,一直讀到啟示錄。您也可以星期天到離您家近的基督教堂做禮拜/聽道。您也可以直接向耶穌禱告,讓祂引領您早日認識祂。祈願上帝的靈感動您早日歸信宇宙萬物的主宰、獨一的真神、萬福之源、愛您的主耶穌基督!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繫!
神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韋慈健
微信:WilliamCWei
臉書:William Wei
電郵:williamcwei123@gmail.com
在香港,在車長正在駕駛巴士的時候向車長搭話也是犯罪行為。但是在車長停了車之後問他和乘車有關的問題,例如「這條巴士路線會不會經過某個地方」則不構成犯罪,事實上也經常有不熟悉巴士路線的乘客在上車時,趁巴士還沒有開動問司機這條問題。
是吗?我在外国旅游时,常会问司机什么地方到了没有,去过香港,好在没用过公车。:)
香港的bus為什麼不播報站名?乘公交車一路提心吊膽,完全不敢放心欣賞街景風光。
@@dandan-np2nm 香港大部分的巴士也就是公車都會廣播下一個站的站名,而且還有螢幕顯示站名,還會使用廣東話、普通話、英文各進行至少一次的廣播,螢幕上也會使用繁體中文、簡體中文、英文進行顯示的,直至到站才會停止。但如果是小型巴士的話則是不會有廣播,則需要乘客自己留意,差不多到站的時候再大聲向司機示意下車,不然的話除非是起點站和終點站,大部分的小型巴士司機都會略過沒有乘客要上下車的站,所以我個人是不建議旅客乘坐小型巴士。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katori_._ 問題在報站系統經常不運作,或者司機設定錯誤導致報錯站
每个国家都有这种轻微,或者说细节处的法律,但是其实很多时候都是不执行的,以至于人们都不知道。
比如在中国,你开车的时候后排放东西,比如包之类的,是违法的。
在澳洲,如果没有执照,自己在家换灯泡是犯法的,还有走在街上是不能拿着酒瓶的,必须套个袋子之类的。
換燈泡........歐美的法律雖然有些地方能保障個人權益 但有時候真TM搞剛 啥都要管
搭乘公車要繫安全帶,違反者處3000罰鍰,從沒執行過也沒人當一回事
所以理論上就是,日本在法律上先制定了一個基礎,真正碰到問題的時候,再依據具體情況去判定。就像你勸酒一樣,被勸的人喝了什麼事都沒有,就算你理論上觸犯了法律,但是在無事發生的情況下,基本上也不會有人根據這條法律去告誰。只有真正出了事以後才會用到相關的法案。
灌到急性中毒那個已經算是殺人(未遂)罪了吧,除非有隱疾,不然一般人到底是要喝了多少才會喝到中毒😨😨😨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想到調教咖啡廳的水刑哈哈
這些都值得學習,很好的內容,加油喔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嗎?
Hello pretty Yuna, thank you for sharing.
嗯……国内只有M和K被当免费厕所,日本的便利店也有厕所,对于这种小店薅其羊毛确实会带给店方麻烦。
1 超認同
不過在日本插隊違法的大多是華裔中老年人(日本老人不知道 應該比華裔的還要有禮貌吧)
再來就是東南亞的外勞
2 其實犯嚴重菸癮的比較會犯這樣的罪(吐痰)
3 同1 不解釋
4 就跟槍砲管制是同樣的道理 但是刀是比槍還要更接近生活應用 其實只要有正當理由就不會有事
5 價值觀會隨時代改變 會檢舉的人應該很稀有吧
6 酒局的部分 日本和部分華裔年輕人都會選擇居酒屋 夜店 或他們住宅裡喝酒 反觀東南亞的外勞和華裔中老年人反而是隨地開喝(此舉真的不妥)
7 一樣同1 不解釋
8 在我國只能做道德勸說而已 不過很多人都把上廁所當成理所當然 在日本很容易就釀成這類型的犯罪
9 其實這就是雙方謹慎方面上的問題 跟財務有關就有可能觸法 只是要不要舉發而已
10 關於這點 除非說受雇者本身的問題會對企業造成嚴重威脅的
不然如果受雇者有對這企業方面上的熱忱 資方就不應該讓這些抱有熱誠卻沒能力責任的受雇者拒之門外
10真的太難了,雇主就是天,關西很多身強體壯卻只能當臨時工的遊民,尤其一些有年紀的會被嫌棄
做人还是要守本份,任何时候不能犯错,更不要贪小便宜!
この法律の適用にあたっては、国民の権利を不当に侵害しないように留意し、その本来の目的を逸脱して他の目的のためにこれを濫用するようなことがあってはならない。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嗎?
7. "食べ放題"比較像中文的"吃到飽"而不是"自助餐"喔 只是吃到飽通常是自助的沒錯 但"自助餐"是按份量算錢的~~
今天拍摄的打光不错,人看起来漂亮又精神👍
实用有趣的教程 Yunaty酱的视频教程受益匪浅
其實這些法條台灣應該也都有,只是有無實際實施以及判讀的差別,加上國人對於不拘小事的習慣(如找零錢)以及若發生事件時檢方的判定以及民意的聲音,通常都會大事化小。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台灣人超會搓湯圓,死刑搓成無期搓成假釋,刑期有些還能用錢抵
要阻大罪行就必须先从纠正小坏行为开始,绝不可轻视。
請你們中國人好好學習
@@Sean-uo7gp 第一、使用簡體字的也不一樣就是中國人,第二、留這種惡意嘲弄的留言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只會讓其他人覺得台灣人很沒水準也很無聊,請不要成為害群之馬謝謝
第九項可能屬於「誘導犯罪」,找續的人也是犯法 😂 最喜歡的是有插隊犯法這一條 👍🏼
I like your makeup, please do a makeup video and show us the products you use. Thanks.
我的日语水平有限。Yunaty小姐,感谢你为我们讲解这么多。
對台灣人來說,「食べ放題」翻成「吃到飽」好像比較好;不過「自助餐」這個詞在各地的概念也許不太一樣
観衆不只有台湾人
@@macbloke1890 所以我並沒有直接說應該改成怎樣,而是說「對台灣人來說」,因為翻譯字幕用的是繁中。
香港人也叫自助餐
@@funaraeeeee8002 這就是文化的差異。詳細點來說,在台灣「自助餐」一詞通常指的是能自由選擇菜色的一次性點餐方式,例如便當店;而不是在店內(限制時間內)可以無限取用餐點的用餐方式。所以外國朋友如果來台灣旅遊,可能會需要注意這一點。
大陆这边以前就有一家自助餐名字叫【吃到饱】。
勉強になりました。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嗎?
有幾個臺灣也有類似法律規定
社維法(前身是違警罰法 日本留下來的) 刑法 有條文可以套用
不過在臺灣 多找錢沒告知
目前實務不認為是刑法的詐欺罪 而是用民法
是不當得利嗎?
謝謝秋山太太的解說。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6:03 但是ATM多吐了錢是算送你的,責任在銀行,日本有過相關案例
在台灣ATM多吐錢,又沒歸還這算侵占罪
在美國看具體的州, 而且也要看金額.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穿著的法律規定,明顯不合時宜,這應該是立法機關或修法機關必須要注意的事情。
沒有修改的法律,就有被執行的可能!
這對於明顯不是奇裝異服,只是符合時尚潮流的人民,並非是個公平的法條。
影片有說基於普通常識認定為時尚潮流就沒問題
你真的去抓穿短裙的人也告不成
只會覺得你是神經病
不如說這條法律現在已經變成針對常識之外
穿著奇裝異服的露出怪人
這在台灣 也是有相同情況(案例)發生!! 若在證據上(監視器有拍到 具體找錢金額)、而客人也願意和解(歸還錢) = 這樣通常會以民事論(以調解為主) ; 感覺台灣跟日本 處理的方式應該相同!? 6:26 註:台灣與日本法律的不同!! 日本是詐騙罪、台灣則是侵占罪(刑法第31章 335條至338條例)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里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Yuna的髮型改變了、有不一樣的感覺、但是一樣很漂亮😍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嗎?
4:55 しかし日本では街中に公衆トイレがないですね。東京ではほとんどの公衆トイレは駅構内になります。電車に乗らなくトイレに行きたい場合、どうすれば良いでしょう?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店员找我零钱,我每次都是看都不看直接塞进钱包哎。
其实就如同露腿那条,根本就有漏洞
如果你沒有發現的話,你就不需要送錢回去了。這條法律主觀性質太強,發沒發現更多時候只是事主的一面之詞而已
謝謝 Yuna 的影片,學到很多,看到不能隨身攜帶剪刀那一項不禁想到難道某些動漫作品中的不良會攜帶木刀,是不是也是為了規避違反法律的行為呢?覺得很有趣。
關於第七點的「食べ放題」,在看到「自助餐」的時候,我會直覺想到夾到盤子上並依據重量或品項結帳的自助式餐廳,不過影片中的描述,後來發現應該是偏向吃到飽餐廳/buffet吃到飽的用餐模式,不知道這樣的理解是不是對的呢?
對,「食べ放題」字面上的意思就是「隨你吃」,就是buffet,在香港就是叫「自助餐」。
@@wyc_nathan 原來如此,謝謝你!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里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还有个,开自己车送外卖在日本最高可以判到3年100万。
日本では、車でお金をもらって荷物を運ぶには政府の許可が必要です。
最近Uberの配達員が捕まった事例がありますね
@@尾瀬ん 厳しいなあ、理解できるけど
@@尾瀬ん 嗯!如果设置デリバリー専門考试和免許,和其他的運送事業区分开会比较好。
為啥?送外賣又不是恐怖活動。
@@Freedom-of-Thought 估计是行业保护吧,只能使用小排量摩托和自行车送
在日本六年了,除了随身带剪刀和在自助餐厅带食物走这两条外,其余的都有遇见过,上电车时插队和公共场所吸烟吐痰尤其常见。。。可能是大阪管的没那么严吧。
關西治安比較差,民風也比較隨性
いい勉強になりました。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才知道強行勸酒是犯罪,但感覺有不少明明就是犯法的行為,很多時候都會因日本人的所謂集體至上而被無視。我才不相信日本的勸酒會很少,但我猜就算有什麼強行勸酒,到最後還是會變成「我是有勸酒,但要喝可是他自己選擇的」來逃避責任,這些強詞奪理的理由不知為何總是很有效,更別說早幾年前看過有個公司員工跟上司和客戶應酬還是什麼的,最後竟然被上司捉住他的頭壓在還在煮的火鍋中,後來臉部當然受了很大的傷害,而那個員工竟然還什麼都沒說,當下也沒有反抗哪怕只是輕微的推開,好像又是過了幾年後才告他的上司。這些法律看似有存在的道理,但實際上不是不執行,就是執行方式有問題,處罰也有問題,還有人為因素使犯罪不被得知,當事人不敢或覺得說了也沒用。基本上好像就只有插隊和吐口水犯法是合理的。
ゆな先生こんばんは!次の歌詞に関する質問でお願いできますでしょうか。
日本の歌の歌詞には理解できない語彙や文法があるわけでもないですが、この歌の全体の意味、何に関する歌か全くわからないときがあって、どういう心情で歌った方がいいか困ったことがあります。例えば、「ワインレッドの心」という歌ですが、歌詞の真意は日本人の友人に聞かないと、まったく理解できませんでした。
今謎だと思っている歌は石井明美の「JOY」です。この歌の歌詞にはいったい何を表したいのでしょうか。
この前ゆな先生が撮った人気ある日本のPOP SONGの動画の続き、日本語の歌の歌詞の真意を解説するシリーズをしていただければ、喜んで拝見したいと思います。よろしくお願いいたします。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可能大家熬著在新冠肺炎下生活,努力工作,大概是在期待明天吧,希望哪天全世界的疫情能消弭,大家可以去喜歡的國家遊玩,而不需要隔離,或回國隔離,挖鼻子,探喉嚨,吐口水。
遊民問題以前在許文澍的遊記(從福岡到東京,兩千公里,兩萬元(新臺幣))就有提過,好像是遊民住在橋下,搭帳棚,早上又精神抖擻去上班,貴國也有《最貧困女子》這類住網咖居民的故事啊,《天氣之子》裏似乎也略有提及,沒地方住,只好住網咖了。
謝謝您的影片,也就請不用費心答覆了,謝謝。
如果犯罪不惩罚,那等于白说,比如第十条家里蹲或者啃老。这些轻犯罪如果被举报会有什么惩罚?
在日本银行转账对象弄错了,通过银行去追回这笔钱,如果对方不同意归还,好像也不违法…跟警察报警也不会受理,更别提《非法占有私人财产罪》
中國和美國也是一樣的. 你要是轉帳轉錯人了, 就等於送錢給人了. 我記得中國和美國的銀行轉帳的時候, 都會有一行小字提醒你, 再次檢查受款人信息的正確性, 如有錯誤, 後果自己承擔.
多謝🙏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不符合時代的道德規範有需要改掉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嗎?
我骑自行车在路口等红灯,街角交番门前警察面前打开了一罐冰结(一种气泡酒)。。。他和我对视了一会,没管我。估计没细看。
由菜がきれいだからです。
強行勸酒真的該罰 超危險的耶
而且有的根本不是「勸」,是「灌」酒了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嗎?
yuuna 把這條垃圾騙子ban 掉吧。
强行劝酒真的很可恶,应该重罚
不勞慟就要處罰的話
那和強制勞慟就沒甚麼分別
在這種議題敏感的年頭
當然是當作沒看見就好
大変勉強になりました!俺、中国にいたとき、同僚と居酒屋で飲んだ時に、さんざん酒を強要され、死にそうになった経験があります。やぱり法律にしたほうが良いと思います。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里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ちなみに、立ちションも軽犯罪になります。随地小便也是犯罪哦~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里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今回の紹介ありがとう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並んでジャンプする行為は犯罪の始まりであり、軽視されるべきではありません。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我违反了一次《统刀剑法》,这个会不会影响签证办理呢?
這要看你是有意識和無意識違反了。如果被警察留下案底,肯定會有影響的。簽證更新的時候,最好向行政書士諮詢之後再提交簽證更新表。
就一個台灣人而言,日本的法律還有一些我覺得很怪異的。
首先,日本的民法有一條應該是違反大多數國家常識的設定,那就是「不慎引發火災而延燒,不負延燒賠償責任」。2016年,日本新瀉縣有間拉麵店,因為廚師煮湯時回家拿東西,沒人顧鍋子,引發大火。整整延燒了30個小時,延燒面積達4萬平方公尺,燒毀150棟房子,相信很多人都看過當時的新聞。大部份的人都會認為那個廚師賠到死也賠不完,但實際上根據日本法律,那個禍首廚師一毛錢都不用賠,這條法律算是從江戶時代就有的傳統。也因此,日本房子保火險的比率比一般國家高很多,否則無故被燒也拿不到一毛錢賠償。
其次,是「無故攜帶一字起子為犯罪行為」。只要携帯一字起子的前端超過0.5公分,長度超過15公分,就有可能成立犯罪。在日本,實際上就有人因為把一字起子放在車上,或是放在包包裡,被警察查獲而移送法辦的案例。同樣是起子,十字起子就沒關係。一字起子,或是鐵撬之類的工具,只要會被認定為竊盜用的破門工具,無故攜帶都是犯法的。在台灣,常常會有人在車上放個工具箱,裡面放滿各種工具,把這種習慣帶到日本,你就要倒大楣了。尤其是視頻中提到的刀,連美工刀、瑞士刀都會犯法(刀刃超過6公分),剪刀也是(刀刃超過8公分)。
日本法律我覺得最奇葩的一點,應該說大部份的民主國家都不可能發生的,就是「嫌犯被逮捕並接受審訊時,沒有請求律師陪同的權利」。
世界上絕大部份的民主國家,都把米蘭達宣言視為不成文憲法,也就是警匪劇中,嫌犯被警察逮捕時會說的那些台詞。在被警察或検察官偵訊時,律師可以陪同在場,如果請不起律師可以請公設辯護人。甚至可以指示嫌犯哪些可以說,哪些可以拒絕回答或保持沈默,也可以制止員警或是檢察官的誘導式訊問。但在日本沒有這一套,如果警察或檢察官恩准,你有機會在審訊開始前見到律師尋求他的意見,但審訊中律師是不能在場的。因此,在審訊過程中,嫌犯被檢警以各種方式恐嚇的事件時有所聞。
另一個與民主國家不同的制度是,收押的時間極長。
一般的民主國家,例如台灣,當一個嫌犯被逮捕之後,檢警必須共用24小時的時間,被逮捕後超過24小時,如果檢警覺得還有續押的必要,就必須移送法院裁決是否續押。在美國的話則是72小時,英國和台灣一樣也是24小時。就一般民主國家而言,很少有超過72小時的,超過時間就要請法院裁決是否續押。但在日本,你一被逮警察就有權拘留你整整三天。而且如果你堅不認罪,檢察官有權可以續押你20天,所以一共最多可以不經法院押你23天。
在一個民主國家可以不經法院就押你23天已經很奇葩了,更奇葩的是檢察官如果想續押你,就算23天收押期滿,被法院裁定交保,檢察官還有其他的騷操作可以繼續押你,把你關到精神崩潰,這個騷操作就是「擠牙膏」。例如,一個嫌犯被逮之後,檢察用其中一項罪名指控嫌犯,押完23日之後必須移送法院裁決,若法院裁決不得續押,檢察官可以再用別的罪名或是別的案子指控這個嫌犯,然後再度將嫌犯收押。幾年前,前日產CEO Carlos Ghosn被指控各種金融犯罪而被收押。後來熬到地院宣佈將他交保時,他才剛走出法院,馬上又被檢察官派人抓走,因為檢察官又用了一條新的罪名指控他,這樣一來又可以再押他23天,讓許多國家的媒體都大吃一驚,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就一般民主國家的角度來看,日本檢察濫用羈押權的情況非常常見。近幾年,日本就發生過兩起誇張到極點的誤認逮捕事件。兩個受害者分別都被收押了超過300天才被法院還以清白。而且收押過程中,被害人都說被警察恐嚇取供,而且當時要求警察錄影存證也被拒絕,事後警察也拿不出完整的偵訊過程。而且兩個案子都不是什麼殺人放火的大罪,一個是被懷疑當詐騙集團的車手,另一個是被認為偷了超商的一張萬圓鈔。這兩個案子,檢警都沒有掌握確切證據,更沒有留下偵訊過程的完整記錄,只想押人取供。在日本,一年平均會發生約600件的誤認逮捕。有些人的人生就這樣被毀了,上面說到那個因為被誤認為車手的嫌犯,他被逮捕時還是大學生,而且已經拿到了企業的內定名額,結果因為這個事件,無故在自己的黃金時期留下了近一年的空白,名譽受損,工作也沒了,人生大受影響。
這種的話就得要魚死網破,沒辦法。
刑求陋習,日本人該正視的
調子が崩れたか?何があったの?怎么突然变这么瘦?失眠了吗?要注意身体啊
面白い動画。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里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除了5之外都太讚了!!!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嗎?
油菜,想跟你学习日语!
我試過找多了錢給客人,客人過了不久就回來,他以為我找小了錢,於是回來就說:你找錯錢了!我計一下,發現了!我真的找錯錢!我對客人說,對不起,我真的找錯了,我是找多了給你,我再用計數機計一次給他看,然後我再說,今時今日,找多了錢還回來還給我,你真好人,多得你,我才不用陪錢😂😂😂他知道自己攪錯了,很嬲,但我已經給他一個很好的下台階😂😂他說:你今次好彩!是我好人才會回來還給你,下次小心點🤪
可以,這很香港
我認為第一條應該全球實行,我超討厭插隊的人,尤其是那些一個人在等然後熟人到了後一個變4-5個,這根本就是插隊好吧,如果只是吃飯這樣還好但並他情況也常出現這種情況,像我之前上班排隊坐巴士就是這樣,超討厭,前面的大媽聯絡朋友峰擁而上原本前面只有10人一下子變成15-20人
最后一条法律啥意思啊?不工作还违法?那我问你那些想工作因为体型关系而找不到工作的人那些日本人想过吗?他们找不到工作还违法吗?国家帮他找?
那群人真的被稱為棄民,關西很多...
在中文里面,“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概念的法律用词。违法更多是指违反法规的行为,只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需要进行民事赔偿;而犯罪则是涉及刑事,需要付上法律责任,可能被监禁、入狱或受到更严重的刑罚,所以犯罪和违反需要明确区分。
关于多找钱那个不太现实,商店的录像肯定没那么清晰拍到多给了钱,如果要追究客人,要如何举证呢?这里不讨论个人诚信或者道德,单纯讨论法律可行性层面。数额巨大的现金,所谓数额巨大,硬币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数额巨大的,那么就剩下钞票了,日元面额最大是10000日元,需要找零的话会出现5000日元、2000日元、1000日元,除非店员刻意在监控下一张一张地数,否则几张纸,多一张少一张,根本无法看清。我以前在银行工作了4年,银行柜台那么多监控,顾客给了9000现金,员工录入了10000,事后找顾客,顾客不承认,翻查监控,一样没用,因为90张和100张肉眼是看不出的。所以这个法律根本没用,店员多给你,直接收下即可,不是贪小便宜的问题,难道店员自己的错误还要顾客亲自送回去?况且对于店员来说,多找个500日元难道还浪费大量时间翻查监控找顾客要?任何收现金的店,通常都会允许出现一小点的误差,就算知道多找一点钱给顾客也没人会为了几个硬币这么无聊。各国的法律多少都会有些没实际鸟用的法律,最后那个健全流浪汉法律更属于侵犯人权,别人要如何生活是别人的自由,更何况身体健全不代表心理就健全,日本警察也不会闲得无聊有事没事抓一两个流浪汉带去医院诊断,立这个法真是吃饱了撑的。
我接觸的金融員在進鈔的時候不管幾張都要過一下點鈔機,一方面確認數量一方面防偽鈔,過完機器還要手動數一次才key in,相對嚴謹
第10條執行的時候不是表面寫的那樣,主要只是維護市容+維持治安而已,只要不在街頭躺,誰管你有沒有工作...
很多去711 FM LS 便利 店不买东西,但是借用厕所的。很多很多
中国的71和全家有厕所?
@@unknowndata779 国内的不知道 日本的都有。
@@yyyy-hs9tl 中国71跟fm全是很小的一家,没任何公厕
这些店铺老板都是很聪明的,给人用厕所,就很可能会消费,谁会跟钱过不去呢?甚至日本无聊的垃圾分类,便利店甚至还可以丢小件垃圾。所以,放心大胆厚颜无耻的进便利店吧😂😁
谢谢讲解,学习了
支持
记得有次去7-11买了份便当,店员找了我9600円,出门后才觉得不对劲。我记得大额钞票都在钱包里,口袋里的似乎,应该,可能,好像只有千元钞票吧。原地琢磨了一会儿才回去还给人家9000,好险,差点犯罪了。
那在外面突然想上廁所,又離捷運站很遠怎麼辦呢?
在三級警戒之後,台灣許多店家、機構紛紛改成不開放外借廁所,外出的人好不方便(聲明是比較遠的地方)
最好你要問一下店員,到底是完全開放還是只對顧客開放,抑或是完全不開放。不要貿貿然的,就什麼都不問,什麼牌子都不看,就進去上廁所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里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只好包尿布了
身為尼特的我表示看了索索發抖😂
瑟瑟發抖啦
ニート和ホームレス的定義不太一樣
ニート一般指雖然有固定住所但沒有在工作的人
ホームレス則指居無定所或無家可歸的人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嗎?
@@williamwei9524 信不信都是別人的自由 笑你們這些信教信到走火入魔的
@@THE------X____8964 謝謝您的回复!順便讓我祝您安康!我也祝您全家安康!希望您仔細讀完下文後能明白我的本意!
先讓我簡單向您介紹一下我自己的信仰經歷:我原來是不信神的,其實是把自己當成神,按自己的標準行事為人,也就是自以為是,表現為自以為義,自以為美,自以為善,自我為中心,有時自大,有時自欺,有時自卑,有時膽大包天,有時膽小如鼠,等等。當然自私是人的本性(無論中國人還是外國人),我也不例外。結果常常虧欠人,實際上是虧欠了神。自以為行得正,實際上是與神為敵,行在黑暗裡,走在永死的路上。我出生在江蘇東台一個所謂的知識分子家庭,父母的教育就是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色如玉,就是要我認真讀書,將來有一天出人頭地。18歲我到北京讀書,25岁到美國讀書,27岁回北京教書,後來到公司工作。2003年6月30日我(41岁)和太太賴傑和兒子Kevin全家移民加拿大。2004年6月26日下午一時我(42岁)認罪悔改信耶穌,自此我接受祂為我人生的救主和我生命的主。我於同年9月27日晚7時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感謝上帝的憐憫和恩典,祂讓我罪得赦免,使我知道要敬畏神,要盡力愛人如己。因著信耶穌,我擁有了真正的平安和滿足以及永生的盼望。哈里路亞,感謝讚美主!
很少有人願意聽不同的意見。希望您不要怪罪我!我向您傳的是福音,一切都是為您好。我今天向您簡單介紹兩位名人的信仰經歷。
1. 張學良
張學良到台灣後開始認真尋求信仰。他先開始研究佛學,讀了很多有關佛教的書。有一天,宋美齡來拜訪,問他讀什麼書,他如實回答。宋回答他: “汉卿(張學良的小名),你又走錯了路,你也許認為我信基督教很愚蠢,但是世界各國許多有名的、偉大的人物都是基督徒,難道他們都是愚蠢的嗎?”後來她建議張學良研究一下基督教。張採納了她的建議,並且上了美南浸信會的函授神學課程。他用中文答卷,由秘書翻譯成英文。他(63岁)於1964年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後來他一直為上帝做見證直到100岁時(2001年)安息主懷。請參閱“張學良的信仰經歷”一文。
2. 林語堂
國學大師林语堂出生在牧師的家庭,他小時候的信仰是他父親的信仰。後來他長大了,開始尋求屬於自己的信仰。他也曾到美國留學和工作。他在晚年寫了一本書,題目是“信仰之旅”。其中有一段是這樣寫的(大意):我曾經歷過儒教的殿堂,道山(教)的高峰,佛教的迷霧,但唯有基督的大光讓我徹底降伏。具體內容請參閱《信仰之旅》或《從異教徒到基督徒》一書。
我個人的心得:請您仔細看以下三組字/詞!
1:神、福、禍、祈禱、祈福、祝福、等等;
2:人、佛(教)、儒(教)、仙(道教的最高境界)、偶像、等等;
3:正義、美善、吉祥、榜樣、等等。
您仔細看一看,他們在結構上的共同點和意義上的差異在哪裡?先讓我簡單地為您分析一下:
第一組:每一個字或詞都是“神”字左邊的偏旁。他們表明神能降福,也能降禍。自古以來人向神祈求福祉和避免災禍。人祈福和禱告的對象應該是獨一的真神/上帝。因為神是灵,是自有永有的,是昔在、今在和以後永在的上帝。祂是宇宙萬物的主宰,祂是人類的創造主、維護主、拯救主和審判主。祂的屬性是聖潔、公義、憐憫、慈愛、良善、全能、全知、全在和永不改變。祂是愛我們的天父上帝,也是我們人類的朋友。一切都有天意,上帝掌管一切。人若順服神必蒙福,忤逆神必遭禍。聖經有超過一百次提到這種關係。(請參閱申命記28章;詩篇33,37,139,等)
第二組:每個字或詞都是人或帶有單“人”旁,他們包括死人、活死人和所有的偶像。無論他們創造了什麼理論或學說(包括佛教的輪迴、儒教和道教的理论、進化論,法輪大法的真善忍,各種心靈雞湯,等等),因為他們本身都是人,是上帝所創造的,他們試圖用人的方法來解決人的根本問題,結果搞出來的只是一些似是而非的學說或理論,他們不是真理,所以他們都不能真正解釋和解决人的根本問題,包括生老病死、勞苦愁煩、對死亡的恐懼和人的罪性和罪行。他們自己也從來沒有稱自己是神。只是后来的人(也有少數當時的人)把他們尊奉為神。其實是人把自己當成神了,但人手所造的不是神。
第三組:每個詞裡都有一个“羊”字。那些词都是神的屬性。聖經表明耶穌是代罪的羔羊,祂具有神/上帝的一切屬性。
讓我告訴您一个好消息,耶穌是人類包括你我的唯一的救主。大約2000多年前受天父上帝的差遣,祂道成肉身(上帝變成人),降世為人。祂甘願為我们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被埋葬,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先後向500多位門徒顯現,40天后在許多人面前升天,到現在一直坐在天父上帝的右邊。祂還要再來到這個世界,接所有的信徒上天堂(包括已經死了的信徒),並且審判活人和死人。使徒約翰在看到耶穌向他走來时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請參閱約翰福音1:29)。現在每年全球有超過25億人慶祝復活節,因為沒有祂的復活人類就没有盼望。耶穌從死裡復活是一个歷史事件,除了聖經以外,大百科全書和許多歷史學家的著作裡都記載了這件事。世界上最大的兩個節日(一个是聖誕節,另一个是復活節)都是為耶穌而設的。世界的計年是按耶穌降世的日子為分界點的(公元前和公元後)。您從漢字裡也能看到耶穌的影子,這些詞包括公義、美善、吉祥、榜樣,等,這些詞都代表上帝的屬性,他們裡面都有“羊”,說明耶穌作為代罪的羔羊具有上帝的屬性。請仔細看榜樣的“樣”,左邊是“木”,它代表耶穌被掛在木頭上(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請參彼得前書2:24);右上方是“羊”,它代表耶穌是代罪的羔羊(請參約翰福音1:29);右下方是“永”,它代表信耶穌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第3章第16節寫到: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耶穌在約翰福音第14章第6節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若不藉著我, 沒有人能到父(天父上帝)那裡(天堂)去。”
我相信您是最愛您自己的。我相信人人如此。但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如何愛自己。您如果真愛您自己的話,您一定要先愛神,加上愛人如己。另外,您要愛您的靈魂勝過愛您的肉身,因為肉身是短暫的,靈魂是永恆的。您現在就要知道您永恆的家在哪裡(因為從信耶穌的那一天起您就走在永生的路上-唯一的蒙福之路)。我建議您抽時間讀/聽一點聖經,因為一切真理都來自上帝,都寫在聖經裡。人只有掌握真理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您如果願意的話,您可以先讀/聽創世紀前11章,接著讀路加福音、約翰福音,接著按順序讀完新約聖經的其它書卷。再從創世紀開始按順序讀舊約聖經,一直讀完。接著再按順序從頭開始讀新約聖經,一直讀到啟示錄。您也可以星期天到離您家近的基督教堂做禮拜/聽道。您也可以直接向耶穌禱告,讓祂引領您早日認識祂。祈願上帝的靈感動您早日歸信宇宙萬物的主宰、獨一的真神、萬福之源、愛您的主耶穌基督!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繫!
神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韋慈健
微信:WilliamCWei
臉書:William Wei
電郵:williamcwei123@gmail.com
GREAT THANKS.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如果是無意插隊那怎辦(聽不懂日文前提下)
tw 插隊是沒有直接違法 但會被圍毆[可能],
自助餐tw也沒有再給帶回去的,喜宴的餐點就不算自助餐了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台灣被長輩插隊告知會被罵
如果店员少找零,他是不是也是诈骗罪?
入乡随俗。只要不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没问题。
こんな動画は面白い一方で、助かります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嗎?
@@williamwei9524 我是上帝的新的代理人,耶和华是我的前任,我是继任者。我现在被困在澳洲,请看在主的面子上给我打10000美金。我代表上帝赦免你的罪过。愿上帝重现人间,阿门。
找錢那些好無聊的,大部分人在便利店買東西找小小錢金額不大都不會看的,難道店員不小心找多1円給你,你不知道就犯法坐監嗎?不知道無罪,有什麼証據証明到你知不知道,當你回家後發現收多了1円,你家又離那家店很遠,有多少人會拿1円回去給店,不是貪心的原因,是麻煩,我情願比500円給你自己來我家拿回
要是客人说没有发现多找,你怎么证明她和他是故意隐瞒的
我觉得最后一条没有办法接受,人又不是工作的机器。
如果是被趕出去的無家少女會被叔叔有機可乘🥸🥸🥸
0:59 第一個就讓人非常意外。
3:20 原來是過時的法律,想說現在露腿好像很常見說。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
有幾條根本永遠不會執行
比如第十條
舉證根本很困難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他說的比較隱晦,主要是為了市容跟治安驅趕遊民
@@williamwei9524
不信
有耶
@@舔共最前線 謝謝您的回复!順便讓我祝您安康!我也祝您全家安康!希望您仔細讀完下文後能明白我的本意!
先讓我簡單向您介紹一下我自己的信仰經歷:我原來是不信神的,其實是把自己當成神,按自己的標準行事為人,也就是自以為是,表現為自以為義,自以為美,自以為善,自我為中心,有時自大,有時自欺,有時自卑,有時膽大包天,有時膽小如鼠,等等。當然自私是人的本性(無論中國人還是外國人),我也不例外。結果常常虧欠人,實際上是虧欠了神。自以為行得正,實際上是與神為敵,行在黑暗裡,走在永死的路上。我出生在江蘇東台一個所謂的知識分子家庭,父母的教育就是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色如玉,就是要我認真讀書,將來有一天出人頭地。18歲我到北京讀書,25岁到美國讀書,27岁回北京教書,後來到公司工作。2003年6月30日我(41岁)和太太賴傑和兒子Kevin全家移民加拿大。2004年6月26日下午一時我(42岁)認罪悔改信耶穌,自此我接受祂為我人生的救主和我生命的主。我於同年9月27日晚7時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感謝上帝的憐憫和恩典,祂讓我罪得赦免,使我知道要敬畏神,要盡力愛人如己。因著信耶穌,我擁有了真正的平安和滿足以及永生的盼望。哈里路亞,感謝讚美主!
很少有人願意聽不同的意見。希望您不要怪罪我!我向您傳的是福音,一切都是為您好。我今天向您簡單介紹兩位名人的信仰經歷。
1. 張學良
張學良到台灣後開始認真尋求信仰。他先開始研究佛學,讀了很多有關佛教的書。有一天,宋美齡來拜訪,問他讀什麼書,他如實回答。宋回答他: “汉卿(張學良的小名),你又走錯了路,你也許認為我信基督教很愚蠢,但是世界各國許多有名的、偉大的人物都是基督徒,難道他們都是愚蠢的嗎?”後來她建議張學良研究一下基督教。張採納了她的建議,並且上了美南浸信會的函授神學課程。他用中文答卷,由秘書翻譯成英文。他(63岁)於1964年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後來他一直為上帝做見證直到100岁時(2001年)安息主懷。請參閱“張學良的信仰經歷”一文。
2. 林語堂
國學大師林语堂出生在牧師的家庭,他小時候的信仰是他父親的信仰。後來他長大了,開始尋求屬於自己的信仰。他也曾到美國留學和工作。他在晚年寫了一本書,題目是“信仰之旅”。其中有一段是這樣寫的(大意):我曾經歷過儒教的殿堂,道山(教)的高峰,佛教的迷霧,但唯有基督的大光讓我徹底降伏。具體內容請參閱《信仰之旅》或《從異教徒到基督徒》一書。
我個人的心得:請您仔細看以下三組字/詞!
1:神、福、禍、祈禱、祈福、祝福、等等;
2:人、佛(教)、儒(教)、仙(道教的最高境界)、偶像、等等;
3:正義、美善、吉祥、榜樣、等等。
您仔細看一看,他們在結構上的共同點和意義上的差異在哪裡?先讓我簡單地為您分析一下:
第一組:每一個字或詞都是“神”字左邊的偏旁。他們表明神能降福,也能降禍。自古以來人向神祈求福祉和避免災禍。人祈福和禱告的對象應該是獨一的真神/上帝。因為神是灵,是自有永有的,是昔在、今在和以後永在的上帝。祂是宇宙萬物的主宰,祂是人類的創造主、維護主、拯救主和審判主。祂的屬性是聖潔、公義、憐憫、慈愛、良善、全能、全知、全在和永不改變。祂是愛我們的天父上帝,也是我們人類的朋友。一切都有天意,上帝掌管一切。人若順服神必蒙福,忤逆神必遭禍。聖經有超過一百次提到這種關係。(請參閱申命記28章;詩篇33,37,139,等)
第二組:每個字或詞都是人或帶有單“人”旁,他們包括死人、活死人和所有的偶像。無論他們創造了什麼理論或學說(包括佛教的輪迴、儒教和道教的理论、進化論,法輪大法的真善忍,各種心靈雞湯,等等),因為他們本身都是人,是上帝所創造的,他們試圖用人的方法來解決人的根本問題,結果搞出來的只是一些似是而非的學說或理論,他們不是真理,所以他們都不能真正解釋和解决人的根本問題,包括生老病死、勞苦愁煩、對死亡的恐懼和人的罪性和罪行。他們自己也從來沒有稱自己是神。只是后来的人(也有少數當時的人)把他們尊奉為神。其實是人把自己當成神了,但人手所造的不是神。
第三組:每個詞裡都有一个“羊”字。那些词都是神的屬性。聖經表明耶穌是代罪的羔羊,祂具有神/上帝的一切屬性。
讓我告訴您一个好消息,耶穌是人類包括你我的唯一的救主。大約2000多年前受天父上帝的差遣,祂道成肉身(上帝變成人),降世為人。祂甘願為我们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被埋葬,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先後向500多位門徒顯現,40天后在許多人面前升天,到現在一直坐在天父上帝的右邊。祂還要再來到這個世界,接所有的信徒上天堂(包括已經死了的信徒),並且審判活人和死人。使徒約翰在看到耶穌向他走來时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請參閱約翰福音1:29)。現在每年全球有超過25億人慶祝復活節,因為沒有祂的復活人類就没有盼望。耶穌從死裡復活是一个歷史事件,除了聖經以外,大百科全書和許多歷史學家的著作裡都記載了這件事。世界上最大的兩個節日(一个是聖誕節,另一个是復活節)都是為耶穌而設的。世界的計年是按耶穌降世的日子為分界點的(公元前和公元後)。您從漢字裡也能看到耶穌的影子,這些詞包括公義、美善、吉祥、榜樣,等,這些詞都代表上帝的屬性,他們裡面都有“羊”,說明耶穌作為代罪的羔羊具有上帝的屬性。請仔細看榜樣的“樣”,左邊是“木”,它代表耶穌被掛在木頭上(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請參彼得前書2:24);右上方是“羊”,它代表耶穌是代罪的羔羊(請參約翰福音1:29);右下方是“永”,它代表信耶穌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第3章第16節寫到: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耶穌在約翰福音第14章第6節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若不藉著我, 沒有人能到父(天父上帝)那裡(天堂)去。”
我相信您是最愛您自己的。我相信人人如此。但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如何愛自己。您如果真愛您自己的話,您一定要先愛神,加上愛人如己。另外,您要愛您的靈魂勝過愛您的肉身,因為肉身是短暫的,靈魂是永恆的。您現在就要知道您永恆的家在哪裡(因為從信耶穌的那一天起您就走在永生的路上-唯一的蒙福之路)。我建議您抽時間讀/聽一點聖經,因為一切真理都來自上帝,都寫在聖經裡。人只有掌握真理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您如果願意的話,您可以先讀/聽創世紀前11章,接著讀路加福音、約翰福音,接著按順序讀完新約聖經的其它書卷。再從創世紀開始按順序讀舊約聖經,一直讀完。接著再按順序從頭開始讀新約聖經,一直讀到啟示錄。您也可以星期天到離您家近的基督教堂做禮拜/聽道。您也可以直接向耶穌禱告,讓祂引領您早日認識祂。祈願上帝的靈感動您早日歸信宇宙萬物的主宰、獨一的真神、萬福之源、愛您的主耶穌基督!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繫!
神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韋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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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William Wei
電郵:williamcwei123@gmail.com
@@williamwei9524
愛神太累了
愛自己就好了
不用了謝謝
在日本生活的感想是,即使有這些規定,做的人還是有。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這個影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朋友非常實用
法律違反は必ず逮捕されないのことは、法律を守っている人に不公平になると思いますか?ゆなさんはどう思いますか?
如果店員少找零錢會怎樣嗎?
如果店員發現少找零錢,但是卻還是不補,應該也是算犯罪吧,但是鑑定是否發現太主觀了,這條法律的實在意義不大
這個應該只能是事後發現而不歸還的情況可能有. 當場店員發現少找了零錢, 應該是會給顧客的. 畢竟多收的錢, 也不是自己的. 因為當顧客還在的時候, 收銀員應該是把從收銀機裡面拿出來的錢都找給了顧客的, 很難做到, 只給一部份顧客, 自己又留一部分的. 而且為了店主能夠多賺那些錢, 而自己承擔法律責任, 也不划算.
很多行為根本不需要法律規範,因為那是一個社會普遍認知的行為,如果需要法律規範才能遏止,那是多麼可悲的一件事,例如在印度的強姦
在日本,搭公車三天兩頭被老人插隊,原來這是犯罪行為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日本插队现象不少见,乘电车,麦当劳点餐……经常可以见到
你在哪?我在东京中野一年多新宿一年多没见过插队的
我見到插隊的幾乎都是中國人
我在秋葉原真的見過日本人插隊,不過那日本人是精神有問題的,其他店員都好無奈,其他日本人都不作聲。明知他有病也作聲嗎﹖
@@motizuki1275 來大阪就能經常看到了
@@sayaka6860 从没见过 我相信存在 但极其少见
店員找錯錢為什麼反而怪顧客呢?😨
守護薪水大作戰
可能真實發生過話術詐騙吧
好奇怪的法律.多拿零钱要处罚,那少给呢? 健康不工作要罚,那政府是不是管罚不管给不给工作?
印象最深的是不能对着女生照相,做按快门的动作也不行
尊重吧,要先取得同意就沒問題,否則算侵犯肖像權
悪い天気でのお散歩は違法ですか。
以前長髮好看
美人の他に映像内容も充実です~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嗎?
決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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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消費借廁所這點倒是在台灣很常見 這在台灣並不犯法
在台灣只要他借你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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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店要問,不是所有店都提供,除了避嫌還有徒增清潔負擔的原因
麥當勞那種就都可以了,因為他們不在意
1:44 廢刀令!!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裡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大人,時代變了
殆どは大変迷惑をかける行為ですね!
中国有句话叫 相由心生 ,对比早期的投稿视频,不敢相信是同一个人,希望up主勿忘初心
何出此言?我特地去看了,除了臉有點發福沒有什麼不一樣啊。
you are beautiful your everything
朋友您信耶穌嗎?您心里有真平安和滿足吗?
@@williamwei9524 Im a musl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