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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擺明了是國家在坑人民的血汗錢,任何的社會保險都不應該有這種充公的行為,人家年輕繳錢給政府,因為不可抗力的原因政府就充公,這是不公不義的制度。
沒收軍公教警消部分退休金已經開始了不公不義 大多數人沈默以對 終有一天會輪到你!
如同分區停電 沒停到你你不痛不癢 不覺得我們能源政策有大病 等停到你...;親近的人沒人肺癌 不覺得空氣大壞...
對
賴清德、柯文哲、侯友宜、朱立倫,歸類為:台灣日走人!……很丟人……習近平、鄧小平、毛澤東、周恩來、林彪、彭德懷、朱德、劉少奇、華國鋒、江澤民、……,歸類為:中國馬列子孫!……丟臉喔……
因為子女要自己奮鬥,沒有理由坐享其成.
活沒55歲 全部充公 這比黑道還兇阿......
這就是台灣台灣是民主國家寶島
勞保這種規定沒結婚,沒子女不能領,以及年滿50歲投保25年,年滿55歲投保15年均未符合不能領真的是惡法。其實應該要修法無論投保幾年都可以領一次退休金。投保年滿15年後就可以領月退休金。
修法只會越修越嚴, 會先淘汰一些撐不到五六十歲就不再的人,
從頭到尾講的是 勞工死後沒配偶子女父母 勞保充公問題是沒人可以領!!! 沒人領那有差嗎???@@"按規定還有喪葬給付!! 感覺在製造不公不義......
本來就可以一次領,不管投保幾年,滿65就可以一次領。
改問老天爺你的生命還能活多久?這實在是天方夜譚?
沒結婚;離婚;沒子女可能不能領勞保保費,這種勞保規定是不是該修改?參加勞保是勞工辛苦工作所參加的保險也是一種保障,所有參加保險的人都有付出,沒道理因為以上原因造成不能領取,希望大眾看到這則新聞時,法規已修改的更符合人性.
他應該是說,勞工退休時領年金領到一半而死亡,剩下的差額又無子女繼承人,只能全數充公!
原來如此,差點想把自付的6%提勞保給付取消⋯
@@GabielGab-xj5sn單身漢如果可以一次領,就是一次領,不然掛了正常充公。除非上面還有直系血親。
@@ppli9672自付6%是勞退新制,這是個人帳戶,跟勞保老年給付不一樣。
問題是沒人可以領啊!!!! 政府找不到人可以領 充公造福社會 豈不是好事!!單身投保人死亡還有喪葬給付 (只是不知道誰可以幫忙領處理後事?...
謝謝 多做這類專題 45-55歲都算是家中經濟支柱! 很多子女 還在求學 這類專題 可幫助許多弱勢 家庭! 富有家庭不差那1百多萬 但是弱勢 家庭 連多十幾萬都差很多 希望多做這類 主題 也算做功德幫助一些不懂法律的人
我爸常說人活多久都注定好好的,修法才是重點!!!多活久一點也不重要,活的健康才重要!!!
ㄆ
這個簡直是「政府」強暴人民的「詐騙行為。應該給員工自由選擇的權利,讓員工可以「拒絕買勞保」,把保費拿去「買民間的保險」,至少是公平公正完全揭露的交易。另外,這種勞保規條是明顯地「歧視」。歧視單身,歧視不婚,歧視離婚。
菜大小姐自己也沒結婚啊,怎麼能說政府會歧視
@@蕭枉北人家一個月幾十萬沒差!而且不用繳水電房租。一年存款可以大於收入的行業!
雇主才慘 莫名其妙被強制加保還要保最高的XD
@@張玉東-g8i 蔡英文又不是從年輕就在當總統,最多也只當八年,這都是合法收入,不用這麼酸吧?
@@lily060lin7財主兼總統 不屑這種小錢
勞工自己的錢,政府為什麼要規定一堆法條資格符合才能領。應該是勞工要隨時領回就可以隨時領回。公投,公投,公投
因為勞保以前是醫療保險,不是專門用來退休的
@@cheer1065 那跟離婚沒小孩有什麼關係??
但現在有健保難道勞健保是繳爽的?@@cheer1065
修法才是根本, 死亡並非自願, 那有不給付的道理, 政府成了強盜.
健保也差不多
政府難道就可以坐享其成?
@@馮博文-n1i 所以政府就能搶錢嗎?
@@happyplace2live 政府是公部門,要照顧全國百姓,不是只照顧妳一個人,沒有勞保的人,怎麼辦?他沒有奮鬥過嗎?
所以法律就是欺侮沒錢人跟不懂法律的人,而且還不告訴你條文跟規定叫你自己去查去問
人面獸心黑暗法律👽💩
孫慶龍老師在節目中討論了勞保保證領回制度,並提醒觀眾小心三種情況可能無法領取退休金的情況。感謝孫慶龍老師的提醒
不客氣
牛排ㄕ😮
我的四伯10前國往請問老師如何是好😢
這樣不合理,以前勞退金不會充公,死亡如數給家屬領,啥時改成搶死人勞退金,
搶錢政府
影片有仔細看?上下關係一樣可以領 父母、祖父母、子女、扶養子女「只是影片換個方式呈現改為上述對象 *全亡* 及 *不存在* 。」 唯一不一樣的是兄弟姊妹不能領 我搜一下兄弟姐妹要領的情況 其實不只影片中的那樣 還有 1.未成年 2.高於55歲 3.重度身心障礙4.影片中提到的監護權
可能錢都拿去炒股炒到...so...勞保局很缺錢呢!能吃就吃囉~
勞退是公司給的。 勞保是社會保險。不一樣喔
國家缺錢吧,不搶死人錢要搶活人錢嗎,怪不得有人一次要領完,原因寧願一次領不被政府勞保局吃掉錢呀
惡劣,比私人機關壽險公司 還可惡,難怪大家都不想繳國民年金
幾十年前訂的法,若不合時宜,不考慮由「立法」來「修法」?
勞保對象要趕快修法 現在單身不婚 不生小孩 離婚的人一大堆 未來年老更需要有所保障 不然繳了大半輩子的勞保 完全沒辦法得到妥善的照顧 是非常不合理的 請立委們盡快修法 好嗎?
我覺得沒必要修法,因為台灣少子化很嚴重,即使修法了,勞保遲早要破產,到時候我們一樣領不到還不如靠自己趁年輕努力存股賺錢,還比較有保障
主要是繼承請領喔,也就是您在過世後,不在清單中繼承順位的親眷,如未扶養的兄弟姊妹,或是子侄輩的是無法請領您的勞保金
講的是勞保人死亡 沒配偶子女父母 勞保充公問題是沒人可以領啊!!! 沒人領那有差嗎???@@"按規定還有喪葬給付!! 感覺在製造不公不義......
不婚不生有時候不是本人意願。身體有殘疾才困難嫁娶與生育。本身已經在婚姻市場被淘汰...老年已經比有婚有子的更沒保障。繳了一輩子保費到老竟然保費還被充公?這太過份了吧?
以前就有花錢娶外籍新娘了😂
@@賴佩宜-w4p不懂你的表達,討論的不是因困難嫁娶與生育,跟外籍配偶什麼關係?
沒有後代,積錢幹啥?
影片要看到最後,被充公是指「無人繼承」
@@chihhuahung4728因為娶不到老婆,花錢娶外國人
15年勞保年資以上,未符合一次請領勞保給付,退休時便可以「裁減續保的方式繼續加保」但知道的人少,如果第一個個案有續保,便可以請領死亡給付。建議多宣傳裁減續保的資格。(資方未必都會主動提醒辦理)
ll
那要非自願離職才可以裁減續保,他是退休,退保
勞保年金制度確實應該重新立法,因為現在的社會人很多都是單身又那來子女,而且薪資所得稅要繳勞保也要繳最終不附條件者却被充公這是在搶錢嗎!
好衰喔~~沒結婚沒小孩, 乖乖繳保費.還用不到~~~~政府就是穩賺不賠的莊家~~~
勞保問題很嚴重,例如勞工住院規定住滿3天才能給付,一天給付才$300實在壓榨勞工權益
公保住院一天都沒給付。
@@ukey783 這是真的,同等級薪資,公保繳的前更多,但是福利卻較少。我老爸常感嘆比不過我的勞保。
@@waya-1713 公務員的公保比不過勞保,但在退休金部分比勞退好上許多,即使歷經年金改革還是好上一截,這是擔任公職好的地方。
@@ukey783公務員會領比較多退休金是因為除了公保還要另扣退撫,一個月要比勞保多扣4.5千
那請問以後要65歲才可領勞保退休金那怎麼辦
😊支持修法 (指定受益人)
真的要修法~~現在超多人都這樣~單身沒小孩繼承的。
退休金本來就是年輕時,因為工作而留下來的資產……順利退休領退休金,萬一退休前身亡,也應該成為家屬的遺產😢
退休金有兩種. 有一種不能算遺產.
哈哈,保證領回機制的錢是給別人花的,我寧願一次領來自己花😢
謝謝勞保年金這個主題🙏
現在的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不是保護老實人,想想也滿可悲的。
胡说八道,难道现代的法律遇上老实人会刻意坑杀?你根本不懂法律,到现在不也好好地活着?你不如刻意在你额头上刻着不老实三个字以避免被坑杀!你举出例子,很逻辑地说明法律坑杀不懂法律的人的例子吧,要不叫举出法律没有保障老实人的例子吧,说得出来吗?
死亡可請領死亡級付阿!
只能說政府或相關單位沒有做好政策宣導的功能,但是通常會有社工義工主動告知你擁有有什麼權益啊,比如我媽70幾歲,社會局好多老年補助,但是我們都不知道,去醫療器材行要買輔助器材的時候,藥劑師就會告訴你你可以申請補助,跟社會局的專員接洽後,發現原來還有更多的補助,而且特別細心,連搭計程車都有優惠,不接觸根本不知道
有規定,照規定走,沒啥好抱怨的鼓勵正常家庭,現行辦法很好!
真正的勞保,是該〝雙手奉上〞才是對勞工的敬意及感謝,而非高傲的態度與作為。
幻想什?
@@林雋凱-d5j 中文是〝別做夢〞,不會中文就別到中文網站〝丟人現眼〞。
@@李易聯 已截圖,並保留法律追溯權
不合理領不完應該要給家人領
政府確實該修法,未婚無子女,勞保年金會被充公,真的很不合理!若選一次領,也不是勞保局本意啊
未婚無子女無養子女,兄弟姊妹也各有各的家庭,死後不充公,你想給誰?勞保本來就是政府給的福利,屬於虧錢買賣,像影片中說的,151萬,1年可領20萬,等於第八年就開始超過一次領。這樣還不夠?你知道勞保的保費,勞工自付額才多少嗎?
問題是政府找不到人可以領!!! 充公造福社會是件好事~這裡講的都是勞工死後 孤家寡人父母也不在 至少還有喪葬給付~
感謝孫大哥用心整理的資訊,真的很重要!
謝謝肯定,喜歡這一集的內容對你有所幫助
領個退休金,政府的雞毛一堆規定,不能簡化點嗎?凡是台灣國民有工作有參加勞健保的做到滿60歲可一次請領退休金,依照年資算。請領後,後續有再工作者年資重新計算到65歲再領五年的,這樣不就好了。錢都是我們繳,哪有充公的道理,囉哩叭囉嗦的😡😡😡
謝謝慶龍老師! 這個資訊實在太重要了!!
感謝孫老師提供資訊!
勞保繳了錢, 到年齡就該歸還保險人, 不管中間有没有持續保, 不管有没有斷續, 政府應該修法, 政府不該與民爭利, 尤其是與年紀大的人爭利, 光勞退自己操盤就損失多少了, 為何不檢討自己, 反而損害人民的權益。
如果是單身又年滿55歲又滿25年,最好一次請領,拿去投資,錢滾錢,又可以拿來花用,人生無常!誰知道你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情呢😂
我也這樣覺得欸,我就是最後一代,如果勞保可以領取時,一定選一次提領😂
@@雅惠鄭-c5j:一次領,免得夜長夢多
@@雅惠鄭-c5j S不了,就痛苦了
最後被詐騙領走😂😂😂
自己存就好了,如果勞保倒了
謝謝,受益良多。
151萬是可請領的保額丶非24年所繳的保費。
很像勞保局在扎騙百姓嗎!真的很扯欸。
我自己上班繳勞保跟一有沒有結婚或離婚,沒子女跟勞保退休金有什麼關係,不懂很不合理,勞保早要修法了國家不管嗎?那誰要繳保費啊😮😮😮
沒人可繼承就一次領回來花就好了
等那餓不死,吃不飽的退休金,不如稱年輕時好好投資理財❤讓你的後半生活的精彩又有充實。😅😅
勞保是國家的保險,事関國家的公信力,今天發現缴了錢,人民却拿不到錢,勞保根本是打國家公信力的臉,既然拿了錢,不能說沒收就沒收,既是國家的公信力,就該從宽處置,否則勞保局長就是個屁。
设立的请领办法在那里,怎么样可以领、领多少,都按规矩在那里,你符合哪个规矩,国家少你一毛都犯法!规矩就是规矩,若每个人都可以情绪绑架规矩,那么还设立规矩干嘛?有多少百姓好好地领了劳保的退休金,爽领很多年,这打了谁的脸?打了你的脸吧,你就是个屁。保险之所以叫保险,就因为它就是保险,自己有钱时帮没钱的,等自己老了,有年轻的帮自己,这叫保险!
@@周亦應該是規定的條件不合理,遇到普遍性案例有問題時,法規需要適度修正。以補足立法時立委們之思考不周⋯⋯
@@Wish-Hope 同意,所谓普遍性案例你说的就是"大家都..."对吧?而不是看到一个例子,就喊着不合理。保险基金就那么多,要领的人也那么多,总要有规矩吧?要求所有的人都可以适用的规矩,又不能控制劳工交劳保的基数、交的时间、死亡的时间...让你适度修正,你打算怎么修?你不管怎么羞都有人要喊不公平、不合理,你该怎么办?批评劳保政策容易,要建立绝大多数人都心服口服的办法有多难?你具体说说看怎么修?
「這個國家」何時有公信力可言?從軍公教就可知了,誰知多久後會有什麼樣的說詞一毛都不給?
從頭到尾講的是 勞工死亡沒配偶子女父母沒人領!! 充公造福社會是一件好事~被講成這樣...至少勞工死亡還有喪葬給付!! 這裡的風向好壞...
應修法這合法坑殺百姓法條
可去法院按鈴申告~騙人把戲,不肯給,至少退回保費加利息,知否?!
溫馨提醒,慶龍在這一集討論的重點是:勞保保證領回制度。節目中的案例,確實都會造成領不回的狀況。希望這一集的內容對大家有所幫助與收獲。
謝謝孫慶龍老師的提醒~
謝謝慶龍老師的提醒,讓大家更了解勞保制度
案例 桃園男52申請退休也退保55歲因病過世重點在52歲退保55歲死亡死亡時就不具勞保身分當然他配偶跟子女沒有勞保遺囑年金啊要什麼要誤導民眾?而且他根本不是151萬保費充公主持人口誤的很嚴重欸
@@familyuse3633內容並沒有誤導喔!節目的桃園案例因為不符合三個一次請領的條件,所以當然無法請領。此外,這一集討論的重點是:勞保保證領回制度。節目中再延續討論的其它案例,確實都有最後領不到的狀況與機會。
我也覺得是嚴重誤導桃園男士過去所繳勞保費、 並非151萬;45800 最高投保薪資是105年5月1日施行,至今也才8年,怎麼可能他都用最高級距計算24 年?第二、45800 投保級距, 員工每月自付勞保費是1100、一年是13200、我們暫且依他所稱用最高級距投保24年、也才316800、並非151萬哦!
對勞保事項,孫老師講的非常仔細又明瞭,但我覺得勞保的框框條條制度對繳納人非常不公平,
謝謝肯定,希望這一集的內容對你有幫助
辛苦繳的錢,政府還玩文字遊戲,唉!當純樸的人民還真無奈!!
政府要修法 讓沒小孩的至少兄弟姐妹可以領回
有規定,照規定走,沒啥好抱怨的鼓勵正常家庭,現行辦法很好!別來鼓勵鑽空子!
民法的繼承規定應該是要融入檢討改進,非該行業的推休公務員的心聲。供參。服公職時有空,多了解一些知識還是有用的。
其實現在台灣在經濟及人口存在許多危機,甚至也不排除戰爭的可能性,大家千萬不要掉以輕心
個人就是通通不符合的個案 勞保不向公保 可以指定受益人 是次等公民的保險 有賴修法改變現況
希望可以指定遺囑
好不合情理..唉..這是我們處的國家!!
要立法符合人民的利益才是因以後單身族類很多,請為這些未來老者着想养老金才能活下去。
這影片內容講的應該是兩種不同的情境一種是 本人完全無法請領的情況,所以被充公另一種是 剩餘金額無法被家屬請領的情況,所以被充公。這樣喇在一起講,可能會讓很多人搞錯意思...以為政府就是要吃你勞保年金.....我看應該有些人誤會成繳納者本人如果 沒有結婚 或沒子女勞保年金就會被直接充公.....
真的是,而且有的人連6%是新制退休金也搞不清楚😅
看留言一堆人誤解 罵政府 吵著要修法影片說的充公,是你不幸英年早逝,又後繼無人,才會充公就跟遺產一樣,沒人繼承,就是充公
誰說的遺產ㄧ等二等都可以領跟勞保不同
應該修改條文,保障勞工權益
沒結婚小心勞保充公,有結婚小心另一半要你分一半財產,探討生育率最低要先檢討夫妻財產共有制,因為只要講到錢就是吵架,否則結了婚還是不會生小孩,反正最後政府只會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結果卻又訂一些影響家務事的法規。
可以選分開制
這種規定實在不合理 逼人家一定要有結婚 一定要有後代。是逞罰條款 應適當調整
死亡後無人繼承當然充公,反正的好好活著,死後錢也花不到也帶不走,沒差
之前新聞有報,死亡的勞工(是符合上面的條件), 勞保局回應:兄弟姊妹只能先代墊錢先辦後事, 之後只能領少少的喪葬補助費,其他就是充公了
韭菜就是要長長久久,這是基本操作😅😅
我覺得既然法定繼承順位都沒有,充公應該也是合理,但前提是應該要充公進一個專戶,不能讓政府亂花。
充公就是為了佔便宜,怎麼不花?
在放寬繼承條件上必須有所限制,就像保險一樣,避免有心人士利用,像前陣子利用繼承效果的五億繼承人。
通膨嚴重的年代,如果沒有正視勞工退休金的問題,針對現有趨勢去改革,台灣一定會有更多的下流老人,感謝孫老師為我們發聲。
胡說的大金額
骨盤效應下,中生代也必然負擔增重,整個社會經濟可能會嚴重崩壞。
難怪政府要台獨,有那麼多人繳錢領不到。
勞工死亡其實因該要退他所有金額投包才對,哪有說未滿25年死亡,結果什麼都領不到,主因又不是每個人都活25年
覺得應該要修法
謝謝貴節目
結論就是政府想盡辦法能不付就盡量充公
這不是政府訂的是立法院的立法委員,提案立法通過的
@@呂顯明-d4s 又是役外監?
感謝分享。
誰願意早逝? 政府這樣很不人道, 起碼勞工自己扣繳部分要還給個人家屬才對
這就是政府巧立名目在搶人民的錢。強制投保又不給領不就很明顯強錢就兄弟姊妹的請領資格要被投保人扶養才可以領扶養投保人的兄弟姊妹不能領?這是不是很奇怪
沒錯啊!我姐未婚,我也未婚,我們住在我爸媽留給我們的公寓,我姐前年車禍過世,她的退休金完全沒領,53年次想她想等到月退,答案就是沒得領,因為我也沒被我姐扶養(我收入比她多),她的退休金完全沒得領,我還有哥、弟… ,所以我勞保年金是一次領,我的錢不想讓政府沒收,老實的存股領息,我的同學們最近幾年開始要辦退休,他們也都要一次領老年年金,我57年次,同學都58年次,要再等到滿65歲退休,還要等滿滿的十年,怕被騙走,還不如分批買進0050、0056… 00878… 各式的ETF 還怕10年後沒退休金可養老,有位同學念資剛滿30年就辦退休,然後繼續工作!
這種不公不義之士,竟然還不修改,怎麼可以有任何狀況是要充公的?可惡
要不然怎麽叫綠共?
@@林鑫泉你搞錯方向了吧?
這是什麼鬼法條、簡直是設計勞保繳費的陷阱。
如果單身族群確定領不到,有沒有可能造成年輕人不願意繳勞保年金改買商業保險?如果不解套,感覺離勞保破產越來越近了
本人年齡年資到了可以一次請領 或是領一段時間年金再一次請領 他說的不能請領是繼承部分跟死亡給付
很多年輕人都轉買人壽保險還有更多保障
這樣勞保就不會破產,保險的意義就是保險是一種風險管理的方式,透過預先繳納一定資金,攤平未來可能承受的潛在風險。勞保還有其他可領,如喪葬補助、因工作意外傷亡等
政府這樣對人民有公平嗎?那有這樣的政府.可惡的沒有為人民想的政府
那是選出的立委只為財閥修法,為自己謀利!臺灣很多的立委根本就是為自己家庫謀財,而人民還傻呼呼的跟著話燒,只要記得我們都是納稅人,透過民主方式選出來的民代,是要為人民立法,不是為財團,不是把自己當有權位的人看待,只謀自己的私利!
有點邏輯能力都知道勞保一定破產的 一名老師退休 的退休金比一般上班族還多這歸功於5678這時代的大量勞工 多數人負荷少數人 但當5678開始退休 以現在的少子化 將來是少量勞工負荷大量退休人士 你覺得可能嗎? 早就不指望勞保了 最氣的是你明知道領不到了 政府還強制要繳 😑
勞保局必須快點修法才對,繳了錢拿不回,至少也扣除請領過的給後代!!!
為啥單身的領不到 單身的不是更需要錢的保障嗎 沒子女也是啊 不公平
有父母的,父母可以領。(限直系血親)
是指死亡時單身.無子女及無父母在世的人,其家屬(兄弟姊妹等)無法領。如果是本人還在世,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領。
有勞孫慶龍先生的解說,受益良多!
離婚與結婚屬個人意願或狀況,這不是政府該管的範圍,怎麼可以去用勞保去強制人民?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是舊制,怎麼可以又乘上1.55%去換算月領金額呢,那是新制的「老年一次金」還有,舊制沒辦法結合國民年金,那是新制才可以,那是為了給未滿15年,想領老年年金的人設計,孫先生,你已經把舊制跟新制混在一起說了。
最好滿55歲就趕快去請領一次性退休金200萬,留著以防萬一需要一大筆錢,就可以使用。
一次領也要守的住,不然很快就花光了。
身體要保養好
難怪有些人不想繳納,政府不照顧基層勞工反而在坑人民的血汗錢?
感恩!指定受益者,是否又被有心人士來設計加害當事者是不?!還是免了吧!天佑台灣善良百姓!
為什麼這樣,有些人逼不得已沒辦法結婚怎麼辦?有些人天生就有疾病想要找對象結婚很困難知道嗎?大多數人都希望能生個健康寶寶誰會找個不健康的人生孩子呢?
我的家人也和此例類似,而且還是因為打AZ疫苗過世,過世前4天剛好我的家人有打電話到勞保局詢問老年給付是否可以請領,結果原本是可以,結果服務人員說錯不能領,導致我們無法請領,而家人也突然過世,而無法請領老年給付。
有缺失的法,是政府的責任,就要補救並追朔,否則就是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
政府真的應該要修法了啦!
感謝主講者講的超清楚的
謝謝!
軍人服役20年就可以領退休金、且大多可以領30年以上、勞工就請領條件嚴格多了
政府執政當局很差,壓詐靠工作生活的人,立法委員法律素質又很低,應該是有檢討改進的重要的政策,但執政當局惡霸執政,對他們口袋沒利的,就不去檢討。一個退休公務員的心聲。供參。
為何要管人家繳滿幾年,滿幾歲?人家辛苦繳進去的錢為何不如數還人家呢?
那些不是我們勞工繳的全數的錢,活得夠久時繳的總金額可能遠低於實領總金額。畢竟保險給付年金是用年資在加乘的。
@@Wish-Hope人家就是在說勞工繳的錢
終於知道為什麼政府不理會出生率了。因為怎麼算政府都是最大贏家啊。
莊家豈有賠本的道理呢?!何況還是莊家強迫賭客參與的賭局
真的要修法啦,不婚不生這種情況,也不是我們願意的受到大環境影響下的我們已經很可憐了,拜託政府要可憐我們新一代的年輕人,趕快修法不要大半輩子好不容易賺的錢最後只能充公拜託
民國九十八年國曆1月1日才投保勞保一律領年金,前一日投保可一次領或領年金,民國九十八年1月1日如投保而且是單身,年老勞保跟本充公
那些充公的錢又變成貪腐的開端
所以你每個月省吃簡用, 到頭來不如趁還活著好好生活, 這就是不生小孩的原因之一
勞保局奪取勞工不義之財,卻不退還人家,能心安理得嗎?帶頭作賊,不覺得可恥嗎?
這套制度的設計,就是要拿充公的錢去補勞保資金的缺口!
發現這些問題,症腐又不改善,只想著把別人辛苦錢充公,做官的德不配位,必有災殃。
要修法
這擺明了是國家在坑人民的血汗錢,任何的社會保險都不應該有這種充公的行為,人家年輕繳錢給政府,因為不可抗力的原因政府就充公,這是不公不義的制度。
沒收軍公教警消部分退休金已經開始了不公不義 大多數人沈默以對 終有一天會輪到你!
如同分區停電 沒停到你你不痛不癢 不覺得我們能源政策有大病 等停到你...;親近的人沒人肺癌 不覺得空氣大壞...
對
賴清德、柯文哲、侯友宜、朱立倫,歸類為:台灣日走人!……很丟人……
習近平、鄧小平、毛澤東、周恩來、林彪、彭德懷、朱德、劉少奇、華國鋒、江澤民、……,歸類為:中國馬列子孫!……丟臉喔……
因為子女要自己奮鬥,
沒有理由坐享其成.
活沒55歲 全部充公 這比黑道還兇阿......
這就是台灣
台灣是民主國家
寶島
勞保這種規定沒結婚,沒子女不能領,以及年滿50歲投保25年,年滿55歲投保15年均未符合不能領真的是惡法。其實應該要修法無論投保幾年都可以領一次退休金。投保年滿15年後就可以領月退休金。
修法只會越修越嚴, 會先淘汰一些撐不到五六十歲就不再的人,
從頭到尾講的是 勞工死後沒配偶子女父母 勞保充公
問題是沒人可以領!!! 沒人領那有差嗎???@@"
按規定還有喪葬給付!! 感覺在製造不公不義......
本來就可以一次領,不管投保幾年,滿65就可以一次領。
改問老天爺你的生命還能活多久?這實在是天方夜譚?
沒結婚;離婚;沒子女可能不能領勞保保費,這種勞保規定是不是該修改?參加勞保是勞工辛苦工作所參加的保險也是一種保障,所有參加保險的人都有付出,沒道理因為以上原因造成不能領取,希望大眾看到這則新聞時,法規已修改的更符合人性.
他應該是說,勞工退休時領年金領到一半而死亡,剩下的差額又無子女繼承人,只能全數充公!
原來如此,差點想把自付的6%提勞保給付取消⋯
@@GabielGab-xj5sn單身漢如果可以一次領,就是一次領,不然掛了正常充公。除非上面還有直系血親。
@@ppli9672自付6%是勞退新制,這是個人帳戶,跟勞保老年給付不一樣。
問題是沒人可以領啊!!!! 政府找不到人可以領 充公造福社會 豈不是好事!!
單身投保人死亡還有喪葬給付 (只是不知道誰可以幫忙領處理後事?...
謝謝 多做這類專題 45-55歲都算是家中經濟支柱! 很多子女 還在求學 這類專題 可幫助許多弱勢 家庭! 富有家庭不差那1百多萬 但是弱勢 家庭 連多十幾萬都差很多 希望多做這類 主題 也算做功德幫助一些不懂法律的人
我爸常說人活多久都注定好好的,修法才是重點!!!多活久一點也不重要,活的健康才重要!!!
ㄆ
這個簡直是「政府」強暴人民的「詐騙行為。應該給員工自由選擇的權利,讓員工可以「拒絕買勞保」,把保費拿去「買民間的保險」,至少是公平公正完全揭露的交易。
另外,這種勞保規條是明顯地「歧視」。
歧視單身,歧視不婚,歧視離婚。
菜大小姐自己也沒結婚啊,怎麼能說政府會歧視
@@蕭枉北人家一個月幾十萬沒差!而且不用繳水電房租。
一年存款可以大於收入的行業!
雇主才慘 莫名其妙被強制加保還要保最高的XD
@@張玉東-g8i 蔡英文又不是從年輕就在當總統,最多也只當八年,這都是合法收入,不用這麼酸吧?
@@lily060lin7財主兼總統 不屑這種小錢
勞工自己的錢,政府為什麼要規定一堆法條資格符合才能領。應該是勞工要隨時領回就可以隨時領回。公投,公投,公投
因為勞保以前是醫療保險,不是專門用來退休的
從頭到尾講的是 勞工死後沒配偶子女父母 勞保充公
問題是沒人可以領!!! 沒人領那有差嗎???@@"
按規定還有喪葬給付!! 感覺在製造不公不義......
@@cheer1065 那跟離婚沒小孩有什麼關係??
但現在有健保難道勞健保是繳爽的?@@cheer1065
修法才是根本, 死亡並非自願, 那有不給付的道理, 政府成了強盜.
健保也差不多
因為子女要自己奮鬥,
沒有理由坐享其成.
政府難道就可以坐享其成?
@@馮博文-n1i 所以政府就能搶錢嗎?
@@happyplace2live 政府是公部門,要照顧全國百姓,不是只照顧妳一個人,沒有勞保的人,怎麼辦?他沒有奮鬥過嗎?
所以法律就是欺侮沒錢人跟不懂法律的人,而且還不告訴你條文跟規定叫你自己去查去問
人面獸心
黑暗法律👽💩
孫慶龍老師在節目中討論了勞保保證領回制度,並提醒觀眾小心三種情況可能無法領取退休金的情況。感謝孫慶龍老師的提醒
不客氣
牛排ㄕ😮
我的四伯10前國往請問老師如何是好😢
這樣不合理,以前勞退金不會充公,死亡如數給家屬領,啥時改成搶死人勞退金,
搶錢政府
影片有仔細看?上下關係一樣可以領 父母、祖父母、子女、扶養子女「只是影片換個方式呈現改為上述對象 *全亡* 及 *不存在* 。」 唯一不一樣的是兄弟姊妹不能領 我搜一下兄弟姐妹要領的情況 其實不只影片中的那樣 還有 1.未成年 2.高於55歲 3.重度身心障礙4.影片中提到的監護權
可能錢都拿去炒股炒到...
so...勞保局很缺錢呢!能吃就吃囉~
勞退是公司給的。 勞保是社會保險。不一樣喔
國家缺錢吧,不搶死人錢要搶活人錢嗎,怪不得有人一次要領完,原因寧願一次領不被政府勞保局吃掉錢呀
惡劣,比私人機關壽險公司 還可惡,難怪大家都不想繳國民年金
幾十年前訂的法,若不合時宜,不考慮由「立法」來「修法」?
勞保對象要趕快修法 現在單身不婚 不生小孩 離婚的人一大堆 未來年老更需要有所保障 不然繳了大半輩子的勞保 完全沒辦法得到妥善的照顧 是非常不合理的 請立委們盡快修法 好嗎?
我覺得沒必要修法,因為台灣少子化很嚴重,即使修法了,勞保遲早要破產,到時候我們一樣領不到
還不如靠自己趁年輕努力存股賺錢,還比較有保障
主要是繼承請領喔,也就是您在過世後,不在清單中繼承順位的親眷,如未扶養的兄弟姊妹,或是子侄輩的是無法請領您的勞保金
講的是勞保人死亡 沒配偶子女父母 勞保充公
問題是沒人可以領啊!!! 沒人領那有差嗎???@@"
按規定還有喪葬給付!! 感覺在製造不公不義......
不婚不生有時候不是本人意願。
身體有殘疾才困難嫁娶與生育。本身已經在婚姻市場被淘汰...老年已經比有婚有子的更沒保障。
繳了一輩子保費到老竟然保費還被充公?
這太過份了吧?
以前就有花錢娶外籍新娘了😂
@@賴佩宜-w4p不懂你的表達,討論的不是因困難嫁娶與生育,跟外籍配偶什麼關係?
沒有後代,積錢幹啥?
影片要看到最後,被充公是指「無人繼承」
@@chihhuahung4728因為娶不到老婆,花錢娶外國人
15年勞保年資以上,未符合一次請領勞保給付,退休時便可以「裁減續保的方式繼續加保」但知道的人少,如果第一個個案有續保,便可以請領死亡給付。建議多宣傳裁減續保的資格。(資方未必都會主動提醒辦理)
ll
那要非自願離職才可以裁減續保,他是退休,退保
勞保年金制度確實應該重新立法,因為現在的社會人很多都是單身又那來子女,而且薪資所得稅要繳勞保也要繳最終不附條件者却被充公這是在搶錢嗎!
好衰喔~~沒結婚沒小孩, 乖乖繳保費.還用不到~~~~政府就是穩賺不賠的莊家~~~
勞保問題很嚴重,例如勞工住院規定住滿3天才能給付,一天給付才$300實在壓榨勞工權益
公保住院一天都沒給付。
@@ukey783 這是真的,同等級薪資,公保繳的前更多,但是福利卻較少。我老爸常感嘆比不過我的勞保。
@@waya-1713 公務員的公保比不過勞保,但在退休金部分比勞退好上許多,即使歷經年金改革還是好上一截,這是擔任公職好的地方。
@@ukey783公務員會領比較多退休金是因為除了公保還要另扣退撫,一個月要比勞保多扣4.5千
那請問以後要65歲才可領勞保退休金那怎麼辦
😊支持修法 (指定受益人)
真的要修法~~現在超多人都這樣~單身沒小孩繼承的。
問題是沒人可以領啊!!!! 政府找不到人可以領 充公造福社會 豈不是好事!!
單身投保人死亡還有喪葬給付 (只是不知道誰可以幫忙領處理後事?...
退休金本來就是年輕時,因為工作而留下來的資產……順利退休領退休金,萬一退休前身亡,也應該成為家屬的遺產😢
退休金有兩種. 有一種不能算遺產.
哈哈,保證領回機制的錢是給別人花的,我寧願一次領來自己花😢
謝謝勞保年金這個主題🙏
現在的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不是保護老實人,想想也滿可悲的。
胡说八道,难道现代的法律遇上老实人会刻意坑杀?你根本不懂法律,到现在不也好好地活着?你不如刻意在你额头上刻着不老实三个字以避免被坑杀!
你举出例子,很逻辑地说明法律坑杀不懂法律的人的例子吧,要不叫举出法律没有保障老实人的例子吧,说得出来吗?
死亡可請領死亡級付阿!
只能說政府或相關單位沒有做好政策宣導的功能,但是通常會有社工義工主動告知你擁有有什麼權益啊,比如我媽70幾歲,社會局好多老年補助,但是我們都不知道,去醫療器材行要買輔助器材的時候,藥劑師就會告訴你你可以申請補助,跟社會局的專員接洽後,發現原來還有更多的補助,而且特別細心,連搭計程車都有優惠,不接觸根本不知道
有規定,照規定走,沒啥好抱怨的
鼓勵正常家庭,現行辦法很好!
真正的勞保,是該〝雙手奉上〞才是對勞工的敬意及感謝,而非高傲的態度與作為。
幻想什?
@@林雋凱-d5j 中文是〝別做夢〞,不會中文就別到中文網站〝丟人現眼〞。
@@李易聯 已截圖,並保留法律追溯權
不合理領不完應該要給家人領
政府確實該修法,未婚無子女,勞保年金會被充公,真的很不合理!若選一次領,也不是勞保局本意啊
未婚無子女無養子女,兄弟姊妹也各有各的家庭,死後不充公,你想給誰?
勞保本來就是政府給的福利,屬於虧錢買賣,像影片中說的,151萬,1年可領20萬,等於第八年就開始超過一次領。這樣還不夠?
你知道勞保的保費,勞工自付額才多少嗎?
問題是政府找不到人可以領!!! 充公造福社會是件好事~
這裡講的都是勞工死後 孤家寡人父母也不在 至少還有喪葬給付~
感謝孫大哥用心整理的資訊,真的很重要!
謝謝肯定,喜歡這一集的內容對你有所幫助
領個退休金,政府的雞毛一堆規定,不能簡化點嗎?凡是台灣國民有工作有參加勞健保的做到滿60歲可一次請領退休金,依照年資算。請領後,後續有再工作者年資重新計算到65歲再領五年的,這樣不就好了。
錢都是我們繳,哪有充公的道理,囉哩叭囉嗦的😡😡😡
謝謝慶龍老師! 這個資訊實在太重要了!!
不客氣
感謝孫老師提供資訊!
不客氣
勞保繳了錢, 到年齡就該歸還保險人, 不管中間有没有持續保, 不管有没有斷續, 政府應該修法, 政府不該與民爭利, 尤其是與年紀大的人爭利, 光勞退自己操盤就損失多少了, 為何不檢討自己, 反而損害人民的權益。
如果是單身又年滿55歲又滿25年,最好一次請領,拿去投資,錢滾錢,又可以拿來花用,人生無常!誰知道你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情呢😂
我也這樣覺得欸,我就是最後一代,如果勞保可以領取時,一定選一次提領😂
@@雅惠鄭-c5j:一次領,免得夜長夢多
@@雅惠鄭-c5j S不了,就痛苦了
最後被詐騙領走😂😂😂
自己存就好了,如果勞保倒了
謝謝,受益良多。
151萬是可請領的保額丶非24年所繳的保費。
很像勞保局在扎騙百姓嗎!真的很扯欸。
我自己上班繳勞保跟一有沒有結婚或離婚,沒子女跟勞保退休金有什麼關係,不懂很不合理,勞保早要修法了國家不管嗎?那誰要繳保費啊😮😮😮
沒人可繼承就一次領回來花就好了
等那餓不死,吃不飽的退休金,不如稱年輕時好好投資理財❤讓你的後半生活的精彩又有充實。😅😅
勞保是國家的保險,事関國家的公信力,今天發現缴了錢,人民却拿不到錢,勞保根本是打國家公信力的臉,既然拿了錢,不能說沒收就沒收,既是國家的公信力,就該從宽處置,否則勞保局長就是個屁。
设立的请领办法在那里,怎么样可以领、领多少,都按规矩在那里,你符合哪个规矩,国家少你一毛都犯法!规矩就是规矩,若每个人都可以情绪绑架规矩,那么还设立规矩干嘛?有多少百姓好好地领了劳保的退休金,爽领很多年,这打了谁的脸?打了你的脸吧,你就是个屁。
保险之所以叫保险,就因为它就是保险,自己有钱时帮没钱的,等自己老了,有年轻的帮自己,这叫保险!
@@周亦
應該是規定的條件不合理,遇到普遍性案例有問題時,法規需要適度修正。以補足立法時立委們之思考不周⋯⋯
@@Wish-Hope 同意,所谓普遍性案例你说的就是"大家都..."对吧?而不是看到一个例子,就喊着不合理。
保险基金就那么多,要领的人也那么多,总要有规矩吧?要求所有的人都可以适用的规矩,又不能控制劳工交劳保的基数、交的时间、死亡的时间...让你适度修正,你打算怎么修?你不管怎么羞都有人要喊不公平、不合理,你该怎么办?
批评劳保政策容易,要建立绝大多数人都心服口服的办法有多难?你具体说说看怎么修?
「這個國家」何時有公信力可言?從軍公教就可知了,誰知多久後會有什麼樣的說詞一毛都不給?
從頭到尾講的是 勞工死亡沒配偶子女父母
沒人領!! 充公造福社會是一件好事~被講成這樣...
至少勞工死亡還有喪葬給付!! 這裡的風向好壞...
應修法這合法坑殺百姓法條
可去法院按鈴申告~騙人把戲,不肯給,至少退回保費加利息,知否?!
溫馨提醒,慶龍在這一集討論的重點是:勞保保證領回制度。
節目中的案例,確實都會造成領不回的狀況。
希望這一集的內容對大家有所幫助與收獲。
謝謝孫慶龍老師的提醒~
謝謝慶龍老師的提醒,讓大家更了解勞保制度
案例 桃園男52申請退休也退保
55歲因病過世
重點在52歲退保55歲死亡
死亡時就不具勞保身分
當然他配偶跟子女沒有勞保遺囑年金啊
要什麼要誤導民眾?
而且他根本不是151萬保費充公
主持人口誤的很嚴重欸
@@familyuse3633
內容並沒有誤導喔!
節目的桃園案例因為不符合三個一次請領的條件,所以當然無法請領。
此外,這一集討論的重點是:勞保保證領回制度。
節目中再延續討論的其它案例,確實都有最後領不到的狀況與機會。
我也覺得是嚴重誤導桃園男士過去所繳勞保費、 並非151萬;45800 最高投保薪資是105年5月1日施行,至今也才8年,怎麼可能他都用最高級距計算24 年?
第二、45800 投保級距, 員工每月自付勞保費是1100、一年是13200、我們暫且依他所稱用最高級距投保24年、也才316800、並非151萬哦!
對勞保事項,孫老師講的非常仔細又明瞭,但我覺得勞保的框框條條制度對繳納人非常不公平,
謝謝肯定,希望這一集的內容對你有幫助
辛苦繳的錢,
政府還玩文字遊戲,
唉!
當純樸的人民還真無奈!!
政府要修法 讓沒小孩的至少兄弟姐妹可以領回
有規定,照規定走,沒啥好抱怨的
鼓勵正常家庭,現行辦法很好!
別來鼓勵鑽空子!
民法的繼承規定應該是要融入檢討改進,非該行業的推休公務員的心聲。供參。服公職時有空,多了解一些知識還是有用的。
其實現在台灣在經濟及人口存在許多危機,甚至也不排除戰爭的可能性,大家千萬不要掉以輕心
個人就是通通不符合的個案 勞保不向公保 可以指定受益人 是次等公民的保險 有賴修法改變現況
希望可以指定遺囑
好不合情理..唉..這是我們處的國家!!
要立法符合人民的利益才是因以後單身族類很多,請為這些未來老者着想养老金才能活下去。
這影片內容講的應該是兩種不同的情境
一種是 本人完全無法請領的情況,所以被充公
另一種是 剩餘金額無法被家屬請領的情況,所以被充公。
這樣喇在一起講,可能會讓很多人搞錯意思...
以為政府就是要吃你勞保年金.....
我看應該有些人誤會成
繳納者本人如果 沒有結婚 或沒子女
勞保年金就會被直接充公.....
真的是,而且有的人連6%是新制退休金也搞不清楚😅
看留言一堆人誤解 罵政府 吵著要修法
影片說的充公,是你不幸英年早逝,又後繼無人,才會充公
就跟遺產一樣,沒人繼承,就是充公
誰說的遺產ㄧ等二等都可以領跟勞保不同
應該修改條文,保障勞工權益
沒結婚小心勞保充公,有結婚小心另一半要你分一半財產,探討生育率最低要先檢討夫妻財產共有制,因為只要講到錢就是吵架,否則結了婚還是不會生小孩,反正最後政府只會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結果卻又訂一些影響家務事的法規。
可以選分開制
有規定,照規定走,沒啥好抱怨的
鼓勵正常家庭,現行辦法很好!
別來鼓勵鑽空子!
這種規定實在不合理 逼人家一定要有結婚 一定要有後代。
是逞罰條款 應適當調整
死亡後無人繼承當然充公,反正的好好活著,死後錢也花不到也帶不走,沒差
之前新聞有報,死亡的勞工(是符合上面的條件), 勞保局回應:兄弟姊妹只能先代墊錢先辦後事, 之後只能領少少的喪葬補助費,其他就是充公了
韭菜就是要長長久久,這是基本操作😅😅
我覺得既然法定繼承順位都沒有,充公應該也是合理,但前提是應該要充公進一個專戶,不能讓政府亂花。
充公就是為了佔便宜,怎麼不花?
在放寬繼承條件上必須有所限制,就像保險一樣,避免有心人士利用,像前陣子利用繼承效果的五億繼承人。
通膨嚴重的年代,如果沒有正視勞工退休金的問題,針對現有趨勢去改革,台灣一定會有更多的下流老人,感謝孫老師為我們發聲。
胡說的大金額
骨盤效應下,中生代也必然負擔增重,整個社會經濟可能會嚴重崩壞。
難怪政府要台獨,有那麼多人繳錢領不到。
勞工死亡其實因該要退他所有金額投包才對,哪有說未滿25年死亡,結果什麼都領不到,主因又不是每個人都活25年
覺得應該要修法
謝謝貴節目
結論就是政府想盡辦法能不付就盡量充公
這不是政府訂的是立法院的立法委員,提案立法通過的
@@呂顯明-d4s 又是役外監?
感謝分享。
誰願意早逝? 政府這樣很不人道, 起碼勞工自己扣繳部分要還給個人家屬才對
這就是政府巧立名目在搶人民的錢。強制投保又不給領
不就很明顯強錢
就兄弟姊妹的請領資格
要被投保人扶養才可以領
扶養投保人的兄弟姊妹
不能領?這是不是很奇怪
沒錯啊!我姐未婚,我也未婚,我們住在我爸媽留給我們的公寓,我姐前年車禍過世,她的退休金完全沒領,53年次想她想等到月退,答案就是沒得領,因為我也沒被我姐扶養(我收入比她多),她的退休金完全沒得領,我還有哥、弟… ,所以我勞保年金是一次領,我的錢不想讓政府沒收,老實的存股領息,我的同學們最近幾年開始要辦退休,他們也都要一次領老年年金,我57年次,同學都58年次,要再等到滿65歲退休,還要等滿滿的十年,怕被騙走,還不如分批買進0050、0056… 00878… 各式的ETF 還怕10年後沒退休金可養老,有位同學念資剛滿30年就辦退休,然後繼續工作!
這種不公不義之士,竟然還不修改,怎麼可以有任何狀況是要充公的?可惡
要不然怎麽叫綠共?
@@林鑫泉你搞錯方向了吧?
這是什麼鬼法條、簡直是設計勞保繳費的陷阱。
如果單身族群確定領不到,有沒有可能造成年輕人不願意繳勞保年金改買商業保險?如果不解套,感覺離勞保破產越來越近了
本人年齡年資到了可以一次請領 或是領一段時間年金再一次請領 他說的不能請領是繼承部分跟死亡給付
很多年輕人都轉買人壽保險還有更多保障
這樣勞保就不會破產,保險的意義就是保險是一種風險管理的方式,透過預先繳納一定資金,攤平未來可能承受的潛在風險。
勞保還有其他可領,如喪葬補助、因工作意外傷亡等
政府這樣對人民有公平嗎?那有這樣的政府.可惡的沒有為人民想的政府
那是選出的立委只為財閥修法,為自己謀利!臺灣很多的立委根本就是為自己家庫謀財,而人民還傻呼呼的跟著
話燒,只要記得我們都是納稅人,透過民主方式選出來的民代,是要為人民立法,不是為財團,不是把自己當有權位的人看待,只謀自己的私利!
有點邏輯能力都知道勞保一定破產的 一名老師退休 的退休金比一般上班族還多
這歸功於5678這時代的大量勞工 多數人負荷少數人 但當5678開始退休 以現在的少子化 將來是少量勞工負荷大量退休人士 你覺得可能嗎? 早就不指望勞保了 最氣的是你明知道領不到了 政府還強制要繳 😑
勞保局必須快點修法才對,繳了錢拿不回,至少也扣除請領過的給後代!!!
為啥單身的領不到 單身的不是更需要錢的保障嗎 沒子女也是啊 不公平
有父母的,父母可以領。(限直系血親)
是指死亡時單身.無子女及無父母在世的人,其家屬(兄弟姊妹等)無法領。
如果是本人還在世,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領。
有勞孫慶龍先生的解說,受益良多!
離婚與結婚屬個人意願或狀況,這不是政府該管的範圍,怎麼可以去用勞保去強制人民?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是舊制,怎麼可以又乘上1.55%去換算月領金額呢,那是新制的「老年一次金」
還有,舊制沒辦法結合國民年金,那是新制才可以,那是為了給未滿15年,想領老年年金的人設計,孫先生,你已經把舊制跟新制混在一起說了。
最好滿55歲就趕快去請領一次性退休金200萬,留著以防萬一需要一大筆錢,就可以使用。
一次領也要守的住,不然很快就花光了。
身體要保養好
難怪有些人不想繳納,政府不照顧基層勞工反而在坑人民的血汗錢?
感恩!指定受益者,是否又被有心人士來設計加害當事者是不?!還是免了吧!天佑台灣善良百姓!
為什麼這樣,有些人逼不得已沒辦法結婚怎麼辦?有些人天生就有疾病想要找對象結婚很困難知道嗎?大多數人都希望能生個健康寶寶誰會找個不健康的人生孩子呢?
我的家人也和此例類似,而且還是因為打AZ疫苗過世,過世前4天剛好我的家人有打電話到勞保局詢問老年給付是否可以請領,結果原本是可以,結果服務人員說錯不能領,導致我們無法請領,而家人也突然過世,而無法請領老年給付。
有缺失的法,是政府的責任,就要補救並追朔,否則就是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
政府真的應該要修法了啦!
感謝主講者講的超清楚的
謝謝!
軍人服役20年就可以領退休金、且大多可以領30年以上、勞工就請領條件嚴格多了
政府執政當局很差,壓詐靠工作生活的人,立法委員法律素質又很低,應該是有檢討改進的重要的政策,但執政當局惡霸執政,對他們口袋沒利的,就不去檢討。一個退休公務員的心聲。供參。
為何要管人家繳滿幾年,滿幾歲?人家辛苦繳進去的錢為何不如數還人家呢?
那些不是我們勞工繳的全數的錢,活得夠久時繳的總金額可能遠低於實領總金額。
畢竟保險給付年金是用年資在加乘的。
@@Wish-Hope人家就是在說勞工繳的錢
終於知道為什麼政府不理會出生率了。因為怎麼算政府都是最大贏家啊。
莊家豈有賠本的道理呢?!何況還是莊家強迫賭客參與的賭局
真的要修法啦,不婚不生這種情況,也不是我們願意的受到大環境影響下的我們已經很可憐了,拜託政府要可憐我們新一代的年輕人,趕快修法不要大半輩子好不容易賺的錢最後只能充公拜託
民國九十八年國曆1月1日才投保勞保一律領年金,前一日投保可一次領或領年金,民國九十八年1月1日如投保而且是單身,年老勞保跟本充公
那些充公的錢又變成貪腐的開端
所以你每個月省吃簡用, 到頭來不如趁還活著好好生活, 這就是不生小孩的原因之一
勞保局奪取勞工不義之財,卻不退還人家,能心安理得嗎?帶頭作賊,不覺得可恥嗎?
這套制度的設計,就是要拿充公的錢去補勞保資金的缺口!
發現這些問題,症腐又不改善,只想著把別人辛苦錢充公,做官的德不配位,必有災殃。
要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