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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沒保障,精神不正常有保障😢
超怪,超詭異的!!
而且故意殺人有罪 故意A錢沒有罪有保障😂
盡全力去保障殺人犯的人權,保障人渣的人權,根本在踐踏受害者與家屬的人權
台灣真的沒救了 大法官到底在想什麼🤬
需要大規模抗議
😂趕羚羊,台灣真的沒救了,太亂了
台灣人真的變好奴,3年電費漲了30%乖乖的,大法官維護廢死違法自行增設法令也是乖乖的 !明明反對廢死高達80幾趴,為什麼還是乖乖的?
要不要廢死應該讓全國人民來公投這件事情這樣比較公平
都殺人了還不是“最嚴重”的事件??????
因為被殺的不是他們家人
而且故意殺人有罪 故意a錢沒有罪🎉
殺人有些是自衛~有些是意外~不是殺人者死~
殺人者!償命,天光地道(台語),被害者憑白犧牲,讓家人情何以堪,不能讓加害者,逃死,太沒有天理!
用一個正常人的生命去換一個精障的生命有夠可笑~
就是兩公約亂台灣司法
大法官是造成社會動亂的開始。天佑台灣。
修憲啊…… 憲法就是這這樣寫
先廢大法官好了
左手拿民主進步黨黨證;右手拿精神疾病證明,臺灣刑法任我玩
明天先去掛個精神科先!有掛有保佑。
+1
對啊~跟醫生說有幻聽幻影😂
我也去看精神科 只要智商與頭有關的 我都裝
拿到證明後,把證明放在辦公桌上,剪刀、刀子放旁邊,給同事們看到。
@@邱源鴻馬上開除
被害者家屬必須團結起來
台灣為什麼要聽恐龍大法官的
認同+1。罷免現在的大法官。
現在不需要黨證了,而是精神病金牌
精神病真的變殺人執照了
就好比帶槍警察如同有牌的流氓一樣😂
可以確定,臺灣不是法治國家,是人治的一個省
為何要保護加害人,有想過被害人家屬的心情煎熬嗎!
烏龍!烏龍!太烏龍了!可笑!可笑!太可笑了!人人要自危!天佑台湾!因為被殺死的不是法官们的親人丫!可悲!
? ??
笑死又不是立新法 解釋憲法就先崩潰啊
@@王俊昌-j3d在台灣的人,都不會是局外人,也許某天誰就碰到啦!到時再笑吧
@@jameskung417 哈哈哈哈哈哈大笑 誰先倒還不知道 弱者才會想用法律報復
@@王俊昌-j3d請問強者用什麼報復
搖頭
罷免大法官
😂😂😂你不是台灣人吧~😅
@@王俊昌-j3d 是台灣人阿
認同!! +1,贊成罷免大法官,希望他立刻下台負責。
@@吳東霖-j7p 大法官不能罷免這件事你知道嗎? 大法官責任是解釋憲法 你要罷免大法官就是要罷免憲法 憲法是國家基本法 你確定可以罷免?
@@王俊昌-j3d 可以修法阿
無天理!·殺人放火致人死於非命!就要償命!大法官做出這种修法!是否頭殼歹:壞了
設大法官就是違憲,查一下大法官貪了多少。
不想違背黨意,又不願得罪民眾。這個解釋對被害者是懲罰!
怎不說要修憲? 司法院不是民進黨的人嗎?
台灣不需要這些大法官了,快下台吧!
認同+1
遇到暴徒 就地正法
罷免賴神及監察院院長、法務部部長,不是一直罷免地方首長,Taiwan 社會治安準備大亂😂😂😂
有誰能保證以後不會有人利用精神或身心缺陷的人作案?未成年都能吸收做車手了...
以後大家都裝病就不用死的意思
你去試試看裝病有沒有效?這個法早就很久了
杀人偿命,那来这么多废话
@@涂志賢-j3t 嘆氣~😌
賴總統該出來回應吧
跟苗議員的回覆相似吧,“尊重大法官的解釋”
他只會當師公而已還會什麼?問他等於白問!
希望這些憲法法庭的大法官都能盡快經歷看看被害人家屬的痛苦,惡人天收
大法官是吃什麼長大的?🙄
有人或許誇大病症。
聽我說 他生活環節有問題,家人一定會帶他去有病例,若是沒有家人照顧,一定鄰居都知道這個人怪怪的不會有突然是 犯案後人亡後才有精神問題的情形,人是群聚食物一起,人早就知道他是不是
@@user-lu4dc3yv8n2對啦
那也不要因噎廢食,99.99%的醫生很在意自己的這種事,飯碗。
不是有病歷和嘴巴誇大就有用。
@@wawac3235 對啊人家也會追查病歷真假滴。
玩文字遊戲,根本是形式上廢死
那精神病患是否可戴識別証?看到了,我可要躲得遠遠地...
都是突然就出現的,無法躲😮
犯下重罪 通通都是精神病患
剛好我也是這麼想說😅
精神病可以假裝
現在殺人無罪,是個好消息,以後心情不好就可以亂來隨便殺人,反正無罪嗎-
你可以親身去試試看,就知道沒那麼容易了。
@@wawac3235有一說一 要不被判死 還真的挺簡單的
@@wawac3235你只要做筆錄沒律師在場就好,或者出庭時沒律師就好,難嗎?
若有想解決的對象,可以按照大法官賦予的權力就可以行動嗎
法律的存在意義都被大法官扭曲了
抱歉,懶得留口德,希望厄運降臨在這些偽善至極的人身上。
有病沒病先掛精神病保平安
完了,青鳥們有免死金牌了,他們大多腦筋不太正常
拿刀不可怕⋯⋯那精神異常證明才恐怖
先叫精神病去跟大法官決鬥一下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原來是大法官
你說的算嗎?精神病患不得判死.那精神病患不能殺人.大法官你能做主嗎?廢話一堆....
全國經神病都住在大法官的家,我才會相信大法官的話。
人民有自衛權 法律不行 應開放平民合法持槍 有事就地解決
看來路上會愈來愈多精神病患了...根本就是讓毒蟲合理化
每次也精神思覺失調!什麼爛解釋嗎!大法官是恐龍嗎!
不是更應該判死?不然百姓不是死更多
希望受害者都是您大法官!
大法官還是要守法
罷免政府
認同+1。
1命抵1命....無關任何因素....[生命]還可以分層次嗎?...公平點別再加一些有的沒的規矩了....要原諒也是"被害者親屬.朋友"才能減罪
意思是社會在走,精神病歴要有😂
這等於是定下了天天都是國定殺戮日,地獄門前多法官
只要是害人命,都得判死,以命還命
公投大法官沒權力作主全民投票做決定
以後看到精神病犯案就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
可以將家裡的不安因素放出來逛大街,反正若殺了人也不會死。還要使用納稅人的錢去治療他們,受害家屬要自己承受痛苦。
所有人健保卡都註記是精神病患就解決了啊!
太過份了
笑死 沒啥改變
感覺現在大法官都已經有經神病犯的傾向。
是不是要人民上街頭?
保障有危險性的精神病患者?!
意思是….精神障礙程度是否要重新評估…以防他人利用?
砍大法官前,先申請精神鑑定
以後神經病會變多。
憲法法庭在白癡什麼
恭喜司法增加社會對立
中捷案怎麼解釋😂
請問如何防堵假冒的精神病?
大法官有小孩嗎?
以後說精神有病
要全部法官都同意才可能😮😅 我是覺得生死不可隨意判決沒錯 但這門檻真的超極高 那如果判關監你不能又是保釋又是假釋呀!
這些法官是殺多少人這麼怕
殺人要償命不能廢死要加強治安才對
我們還須要大法官嗎?殺人易!被判死是難上加難!殺人很難死!
這樣有5個人會刑滿釋放⋯⋯
精神科應該天天客滿了😅沒病看久了也是會得神精病😊
不如跟香港一樣用個陪審團讓人們決定
精神病患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犯罪集團:這下放心了,有這些法院的好朋友在,以後做事不用小心翼翼的了😊
當家屬因法官輕罰殺人犯人時,受害家屬悲傷過度產生精神異常,然後決定宰了相關的法官或律師,請問這是否府合不得判死的法律?
精神病患不判死~但需要有更多配套~比如有攻擊性的病患~平常不得讓其接觸利刃並限制其活動範圍~以避免憾事發生~
這只剩恐攻造成無差別死亡:才會判死
😡😡😡😡😡
這個大法官喔莊慈悲啊
以後精神病患都變殺手了
殺人犯有精神、人格正常的嗎?如果有,不判死,一輩子內疚、罪惡感,遲早也會精神崩潰、異常。
兒子突然問我:殺人要償命嗎?我:……(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回他)
只有精神不正常的的大法官才會解釋出正常百姓無法理解的詮釋。
什麼意思?有誰可以翻譯一下??
法官不敢扮演黑臉~😢😮那就由全民來……以後重大案件由全民來判決😮🤨🧐
好一個殺人不用償命啊!真的是高知識份子啊!大X官:殺人要償命啊!只是到你死之前都看不到而已……
應該把這些大法官的頭像貼出來讓世人看看他們做的德政
即是剎人不用填命,大法官鼓勵刹人這是甚麼世界大法官發了神經。
加入鞭刑啦!一勞永逸廢不廢死就不用討論了
😂那一天我做案,我一定要說我有神經病
這些所謂大法官有日會自食其果 其家屬身受其害..........
重劃區殺多點 房價就下了
做大法官須要不須要讀法律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正常人沒保障,精神不正常有保障😢
超怪,超詭異的!!
而且故意殺人有罪 故意A錢沒有罪有保障😂
盡全力去保障殺人犯的人權,保障人渣的人權,根本在踐踏受害者與家屬的人權
台灣真的沒救了 大法官到底在想什麼🤬
需要大規模抗議
😂趕羚羊,台灣真的沒救了,太亂了
台灣人真的變好奴,3年電費漲了30%乖乖的,大法官維護廢死違法自行增設法令也是乖乖的 !
明明反對廢死高達80幾趴,為什麼還是乖乖的?
要不要廢死應該讓全國人民來公投這件事情這樣比較公平
都殺人了還不是“最嚴重”的事件??????
因為被殺的不是他們家人
而且故意殺人有罪 故意a錢沒有罪🎉
殺人有些是自衛~有些是意外~不是殺人者死~
殺人者!償命,天光地道(台語),被害者憑白犧牲,讓家人情何以堪,不能讓加害者,逃死,太沒有天理!
用一個正常人的生命去換一個精障的生命有夠可笑~
就是兩公約亂台灣司法
大法官是造成社會動亂的開始。天佑台灣。
修憲啊…… 憲法就是這這樣寫
先廢大法官好了
左手拿民主進步黨黨證;右手拿精神疾病證明,臺灣刑法任我玩
明天先去掛個精神科先!有掛有保佑。
+1
對啊~跟醫生說有幻聽幻影😂
我也去看精神科 只要智商與頭有關的 我都裝
拿到證明後,把證明放在辦公桌上,剪刀、刀子放旁邊,給同事們看到。
@@邱源鴻馬上開除
被害者家屬必須團結起來
台灣為什麼要聽恐龍大法官的
認同+1。罷免現在的大法官。
現在不需要黨證了,而是精神病金牌
精神病真的變殺人執照了
就好比帶槍警察如同有牌的流氓一樣😂
可以確定,臺灣不是法治國家,是人治的一個省
為何要保護加害人,有想過被害人家屬的心情煎熬嗎!
烏龍!烏龍!太烏龍了!可笑!可笑!太可笑了!人人要自危!天佑台湾!因為被殺死的不是法官们的親人丫!可悲!
? ??
笑死又不是立新法 解釋憲法就先崩潰啊
@@王俊昌-j3d在台灣的人,都不會是局外人,也許某天誰就碰到啦!到時再笑吧
@@jameskung417 哈哈哈哈哈哈大笑 誰先倒還不知道 弱者才會想用法律報復
@@王俊昌-j3d請問強者用什麼報復
搖頭
罷免大法官
😂😂😂你不是台灣人吧~😅
@@王俊昌-j3d 是台灣人阿
認同!! +1,贊成罷免大法官,希望他立刻下台負責。
@@吳東霖-j7p 大法官不能罷免這件事你知道嗎? 大法官責任是解釋憲法 你要罷免大法官就是要罷免憲法 憲法是國家基本法 你確定可以罷免?
@@王俊昌-j3d 可以修法阿
無天理!·殺人放火致人死於非命!就要償命!大法官做出這种修法!是否頭殼歹:壞了
設大法官就是違憲,查一下大法官貪了多少。
不想違背黨意,又不願得罪民眾。這個解釋對被害者是懲罰!
怎不說要修憲? 司法院不是民進黨的人嗎?
台灣不需要這些大法官了,快下台吧!
認同+1
遇到暴徒 就地正法
罷免賴神及監察院院長、
法務部部長,
不是一直罷免地方首長,
Taiwan 社會治安準備大亂😂😂😂
有誰能保證以後不會有人利用精神或身心缺陷的人作案?
未成年都能吸收做車手了...
以後大家都裝病就不用死的意思
你去試試看裝病有沒有效?這個法早就很久了
杀人偿命,那来这么多废话
@@涂志賢-j3t 嘆氣~😌
賴總統該出來回應吧
跟苗議員的回覆相似吧,“尊重大法官的解釋”
他只會當師公而已還會什麼?問他等於白問!
希望這些憲法法庭的大法官都能盡快經歷看看被害人家屬的痛苦,惡人天收
大法官是吃什麼長大的?🙄
有人或許誇大病症。
聽我說 他生活環節有問題,家人一定會帶他去有病例,若是沒有家人照顧,一定鄰居都知道這個人怪怪的
不會有突然是 犯案後人亡後才有精神問題的情形,人是群聚食物一起,人早就知道他是不是
@@user-lu4dc3yv8n2對啦
那也不要因噎廢食,99.99%的醫生很在意自己的這種事,飯碗。
不是有病歷和嘴巴誇大就有用。
@@wawac3235 對啊人家也會追查病歷真假滴。
玩文字遊戲,根本是形式上廢死
那精神病患是否可戴識別証?看到了,我可要躲得遠遠地...
都是突然就出現的,無法躲😮
犯下重罪 通通都是精神病患
剛好我也是這麼想說😅
精神病可以假裝
現在殺人無罪,是個好消息,以後心情不好就可以亂來隨便殺人,反正無罪嗎-
你可以親身去試試看,就知道沒那麼容易了。
@@wawac3235有一說一 要不被判死 還真的挺簡單的
@@wawac3235你只要做筆錄沒律師在場就好,或者出庭時沒律師就好,難嗎?
若有想解決的對象,可以按照大法官賦予的權力就可以行動嗎
法律的存在意義都被大法官扭曲了
抱歉,懶得留口德,希望厄運降臨在這些偽善至極的人身上。
有病
沒病
先掛精神病保平安
完了,青鳥們有免死金牌了,他們大多腦筋不太正常
拿刀不可怕⋯⋯那精神異常證明才恐怖
先叫精神病去跟大法官決鬥一下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原來是大法官
你說的算嗎?精神病患不得判死.那精神病患不能殺人.大法官你能做主嗎?廢話一堆....
全國經神病都住在大法官的家,我才會相信大法官的話。
人民有自衛權 法律不行 應開放平民合法持槍 有事就地解決
看來路上會愈來愈多精神病患了...
根本就是讓毒蟲合理化
每次也精神思覺失調!什麼爛解釋嗎!大法官是恐龍嗎!
不是更應該判死?不然百姓不是死更多
希望受害者都是您大法官!
大法官還是要守法
罷免政府
認同+1。
1命抵1命....無關任何因素....[生命]還可以分層次嗎?...公平點別再加一些有的沒的規矩了....要原諒也是"被害者親屬.朋友"才能減罪
意思是社會在走,精神病歴要有😂
這等於是定下了天天都是國定殺戮日,地獄門前多法官
只要是害人命,都得判死,以命還命
公投大法官沒權力作主全民投票做決定
以後看到精神病犯案就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
可以將家裡的不安因素放出來逛大街,反正若殺了人也不會死。還要使用納稅人的錢去治療他們,受害家屬要自己承受痛苦。
所有人健保卡都註記是精神病患就解決了啊!
太過份了
笑死 沒啥改變
感覺現在大法官都已經有經神病犯的傾向。
是不是要人民上街頭?
+1
保障有危險性的精神病患者?!
意思是….精神障礙程度是否要重新評估…以防他人利用?
砍大法官前,先申請精神鑑定
以後神經病會變多。
憲法法庭在白癡什麼
恭喜司法增加社會對立
中捷案怎麼解釋😂
請問如何防堵假冒的精神病?
大法官有小孩嗎?
以後說精神有病
要全部法官都同意才可能😮😅 我是覺得生死不可隨意判決沒錯 但這門檻真的超極高 那如果判關監你不能又是保釋又是假釋呀!
這些法官是殺多少人這麼怕
殺人要償命不能廢死要加強治安才對
我們還須要大法官嗎?殺人易!被判死是難上加難!殺人很難死!
這樣有5個人會刑滿釋放⋯⋯
精神科應該天天客滿了😅
沒病看久了也是會得神精病😊
不如跟香港一樣用個陪審團讓人們決定
精神病患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犯罪集團:這下放心了,有這些法院的好朋友在,以後做事不用小心翼翼的了😊
當家屬因法官輕罰殺人犯人時,受害家屬悲傷過度產生精神異常,然後決定宰了相關的法官或律師,請問這是否府合不得判死的法律?
精神病患不判死~但需要有更多配套~比如有攻擊性的病患~平常不得讓其接觸利刃並限制其活動範圍~以避免憾事發生~
這只剩恐攻造成無差別死亡:才會判死
😡😡😡😡😡
這個大法官喔莊慈悲啊
以後精神病患都變殺手了
殺人犯有精神、人格正常的嗎?
如果有,不判死,一輩子內疚、罪惡感,遲早也會精神崩潰、異常。
兒子突然問我:殺人要償命嗎?
我:……
(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回他)
只有精神不正常的的大法官才會解釋出正常百姓無法理解的詮釋。
什麼意思?有誰可以翻譯一下??
法官不敢扮演黑臉~😢😮那就由全民來……以後重大案件由全民來判決😮🤨🧐
好一個殺人不用償命啊!真的是高知識份子啊!大X官:殺人要償命啊!只是到你死之前都看不到而已……
應該把這些大法官的頭像貼出來讓世人看看他們做的德政
即是剎人不用填命,大法官鼓勵刹人
這是甚麼世界
大法官發了神經。
加入鞭刑啦!
一勞永逸
廢不廢死就不用討論了
😂那一天我做案,我一定要說我有神經病
這些所謂大法官有日會自食其果 其家屬身受其害..........
重劃區殺多點 房價就下了
做大法官須要不須要讀法律
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