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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壓片久一點,先不要上片呢?😱😱😱
選在開工日隔天上片哈哈
這就是員工的陰謀啊!
計劃通
看來沒片壓了~~
...(經過了一年?)...
覺得答案及題目有些問題.....3:25,勞工未滿三個月離職可不預告,但如果有另外約定(如勞動契約)才是C與雇主商議,接在上一題之後有誤導的嫌疑...4:24,勞工每天加班應該是不能超過4小時。雙周變形工時後,每日正常工時十小時的情況下才是加班不能超過2小時4:52,員工無故連續曠職3天或一個月內六天曠職才能直接資遣(無須資遣費),題目出得不好...5:20,前兩個小時要額外給4/3的時薪,後面兩個小時要額外給5/3的時薪,答案兩個都不對5:52,要先判斷假日是休息日(通常星期六)、國定假日、例假日(通常星期日)休息日,前兩個小時要額外給4/3的時薪,之後額外給5/3的時薪國定假日則是都額外給1日的薪資(未滿八小時也要給1日),超過八小時比較平日加班費計算例假日則是比照國定假日給薪,但未來要再補給一天的假期6:30,留職停薪可以在小孩3歲以前申請,最多可以請2年,但政府的育嬰留停津貼只有半年,不知道12個月哪來的....
這有問題的影片要趕快改吧
感謝提供錯誤指正,我們會再去確認有哪些錯誤資訊請多見諒!感謝
@@bored_raccoon_kevin 還有6:40 生理假是半薪(=扣一半) 沒有不扣薪的生理假
這組合意外好看欸~~~很搭又有笑點,而且很自然,回想一直看下去👍
是會
6:40 的地方,題目有點誤導.....生理假是半薪喔!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對於這一次的影片內容錯誤我們深感歉意如有錯誤請各位多多指教歡迎各位在底下留言討論提供正確資訊給大家謝謝影片中的Q&A是同事經由以下網站去搜尋使用參考網址:www.osha.gov.tw/1106/1196/17870/26052/
這個主題很好,跟阿嘎的效果也很好!也可以讓大家長知識,但很可惜題目跟答案錯誤,會誤導大家>< 以下文字是從你給的參考網址複製出來的,我只貼我比較清楚的部份,有五題的答案跟題目有錯誤,如果可以希望可以在影片說明欄將正確的法規告知大家,以免錯誤的訊息又再傳播出去 ><--3:46 答案有誤 是5年【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5:20 5:52 前2小時跟後2小時薪資不同【勞動基準法第24條】: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6:30 答案有誤 是兩年【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6:40 題目有誤 生理假是半薪【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建議這種法規的東西應該找相關專業人士諮詢,專業的HR或是法務確認後再放上,不然散播錯誤資訊就可惜了原本的拍片美意
該給的 還是要給 我是不信 你沒有給予責任制的概念 員工 壓力下 私底下完成 老闆自由度高 案場多 事情多 很容易有錯覺 (以還算講道理的老闆) 2天就該好 那三天就是寬容 為什麼會四天?當你的眼睛把人開始當工具評估的時候. 你確定你還是人?
智慧性的 偷偷吸很大 不錯
資遣的部分建議再詢問比較好,應該並非無須預告。正常來說應該是10天前要做資遣通報,如果聘雇10天以內之員工,要於事實發生日3日內做資遣通報。
內容很多是錯誤的1.一天最多是加班4小時前兩小時多加給1/3 後兩小時多加給2/32. 一般星期六為休息日 前兩小時為加給1又1/3 在兩小時為加給1又2/3 超過8小時為加給2又2/33.育嬰留職停薪最長可申請2年(孩子三歲前)前半年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補助(八成薪)4.出勤紀錄為保持5年
有發現這個問題,因為工作關係有接觸😅 覺得好像跟認知的不同
第二個有例外,但每七天要有一個休假日,每14天有一個例假日
真的,也想吐槽,拜託修正一下,題目前後都矛盾了,先是只能加班2小時,後面馬上問有人一天加班4小時要給多少錢,不是很奇怪嗎?
真的一堆錯誤 有夠傻眼
邊看影片邊看到這留言就沒看了...😂
補充一下,到職兩個月要資遣,依照勞基法不用預告勞工沒錯,但依照就業服務法,仍須在資遣生效日至少10天前,通報地方政府勞工局和就業服務中心,否則雇主會被裁罰。
壓片戰爭開打好恐怖🤣
這真的好片學到很多東西然後也很開心在其他頻道看到阿嘎和二伯!酷炫老師讚!阿嘎二伯讚!
3:46 答案錯誤 是5年【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5:20 5:52 答案錯誤 前2小時跟後2小時薪資不同【勞動基準法第24條】: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6:30 答案錯誤 是兩年【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6:40 題目錯誤 生理假是半薪【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對嘛 我也想說怎麼有的答案怪怪的….原來是真的….不對…..
影片內容都錯誤的…
我覺得這題材很棒啊!!!讓大家了解自身權益,順便檢視自己公司制度如何~
你的留言被L抄走了!
全力支持酷炫和蔡阿嘎選立委好好的修一下台灣勞基法
兩位老闆都辛苦了~ 真心覺得大家都替員工及勞工想誰來替老闆想。老闆真的很難酷炫加油
很好看耶,不覺得硬,拍得非常有趣
哈哈真的很有趣
蔡阿嘎不愧是長青樹 超有梗
其實這個影片蠻有意義的可以讓更多人了解老闆或員工自己的權利😉
所以搞到最後就會把部份外包出去或改約聘制,這樣就可以控制員工工時,表現好或KPI高的才轉正式員工,把太混的正式員工解聘,或是改成約聘制,一方面讓正式員工有壓力會認真會拚。另一種就是員工分紅,大家都按照勞基法走,下班後想工作的不計薪,但是會換個方式用分紅或獎金的方式給,就連號稱護國神山的公司都超時工作由來已久,那間不是責任制,都是山不轉路轉,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對的 員工分紅並不記在本薪裡面🙂 本薪比起分紅根本沒多少這樣就可以正常的照加班給 但是卻沒有花比較多錢
好好笑“我爸爸跟我講的”XXD🤣
3:36 答案為無須預告喔 3個月以內都可直接離職不須經雇主同意
剪片這種工作 絕對都超時的啦~~~!!!!!!
拍這題材是很好 不過答案有錯每月可以請生理假1天,但是只有前3天不扣薪,其他天數以病假計算扣半薪平常日加班上限四小時,每日工作時間最長不能超過12小時加班四小時是前面2小時x1又三分之一,後面2小時x1又三分之二假日加班5小時是前面2小時x1又三分之一,後面3小時x1又三分之二出勤紀錄是要保存五年
正解
老闆給你跪了...這真的很難...
前3天也是半薪(扣一半)耶!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bored_raccoon_kevin 基本法條上就寫那麼清楚了錯了真的很誇張拍影片用點心...
假日加班有分週六和週日週六:前2小時*1.33,3~8小時*1.67,超過8小時*2.67週日:8小時內給時薪8小時,超過8小時給時薪*2時薪計算:以月薪的全薪計算,若月薪3萬,這個月份30天,那每日薪水是1000,時薪是125
這裡面有很多題目的答案有錯,請不要傳達錯誤的規定給觀眾,例如出勤紀錄要保留五年而非六年,一天加班最多只能加班4小時而非2小時
這個讚,因為跟大家的生活權益息息相關
報到第一天不能叫他隔天不來...除非員工本身符合勞基法的不適任條件
這部片太好玩了!又有教育意義 跟蔡阿嘎的效果真的很有趣
蠻貼近生活的主題,寓教於樂,讚👍
勞基法對製造與科技業的一般員工們比較有實用性!但其實想賺錢的人不會去在乎放假放幾天或加班多久反而給很多心存僥倖的員工用勞基法刁難公司
保存出勤紀錄是五年才對
這種主題可以多拍嗎✨✨敲碗下一集請呱吉XD
阿嘎二伯來了😍這集對員工很有幫助餒有時候連我們自己都霧撒撒~
每天加班最多是4小時,不是2小時,所以才有加班費的加成1.33跟1.66
對啊,我也印象是4hr前兩小1.33後兩小1.66上班+加班不得超過12hr是醬嗎?
1.34、1.67才是
不錯這企劃 讓我知道我公司裡面這些都沒有 酷斃了 不用加班時數就9.5讚啦老闆 這個月離職謝謝
這題材真的拍的很好,希望可以多拍一點
這個好,誰想的企劃,棒棒
當然酷炫啊🤣
這部片大推,太好笑
這題材很棒耶!推推
這集從頭笑到尾🤣覺得題材很棒 不無聊👍
兩個人湊在一起感覺超奇怪哈哈哈哈 畫風差很多的感覺。感覺一邊是H漫 一邊是純情漫畫
阿嘎太有效果了北投跟天母這麼近多請啦~
想起joeman說過一句話 超中肯 “真正的老闆不可能跟員工當朋友”
這部直接晉升成知識型YTR😄
雖然內容有錯但是很有意義。再次證明真的很多台灣公司都說自己福利優於勞基法卻根本連勞基法都搞不懂。加班費給的不清不楚 請假給的亂七八糟 特休不滿一年都不給等等情況還是很多。
這種類型可以拍多一點,而且還蠻好玩又有記憶點😂
滿有意義的一段影片
天啊第一次看到這組合很可以很好笑~~~這題材也很受用XDDD只怕老闆們不喜歡
老闆真的命苦
這集太好看啦!
太好笑🤣(這組合從沒想過😂
應該把這影片丟在工作的賴群讓老闆看看🤣
我記得員工三個月內想離職不用提前告知吧
勞基法主題不錯但建議答完題目,可以稍微去解釋一下答案,這樣會更有意義
我覺得男生應該要有生理假~~生理需求假~支持 蔡阿嘎出來選立委修法
希望拍續集😂😂😂😂
其實加班的題目是觀眾最感興趣的
遇到爛老闆…勞基法就會很清楚了 QQ
如果遇到一個有問題員工,好不容易讓他離職後,這樣的員工有一部分都會去勞工局檢舉一些有的沒的。反而是沒有問題的員工因為有自己的規劃想離職,反而幾乎都不會去檢舉。慣老闆很多所以一定有勞基法來制約,但事實上這個世代有問題的員工真的也不少...
你如果都沒違反勞基法他要怎麼檢舉你?不就是違法了嗎
@@Elsa1446 一言難盡...試問,法律一定沒有問題嗎?還記得多年前葉少爺撞死三個人只關三年半?我說的那個員工,交代事情都做不好,還延誤訂單差點被客人告,時間到就下班,結果主管對他提出警告,他竟然連三天半夜來公司打卡,離職後拿事先拍下照片去檢舉沒給加班費,您覺得是誰的問題?事情都有一體二面,所以酸民式的回覆真的要不得,矣....
@@jongused 半夜來打卡卻沒有做事 那不就是偽造文書...
@@samchang9798 法律講求證據,反而是公司站不住腳,而且還不能舉證他沒做事,因為他就用line當下傳幾天前做好的檔案,還拍照當證據,法律漏洞很多,試問這種人怎麼防,最後公司賠錢了事補加班費還罰款,夠扯吧.....
很棒耶~加油!
6.35.某報標題頭版_甚麼!!!!蔡阿嘎說要趁生小孩之前把員工殺頭!!
哈哈哈哈 資方很辛苦欸
真的啊超辛苦
勞方也很辛苦耶!各位老闆!不然換你們當員工啊
很棒的主題!好看
要不要請員工去勞工局檢舉一波,順便拍一下片,看看你們這些答案到底錯多少……既然是公眾人物,找個專業的法律顧問釐清吧,免得誤導粉絲。
看完了 滿有趣的
這超好笑🤣
蠻好看的 有知識也有一點效果
慣老闆來了~~我記得打卡記錄保存不是5年嗎🤔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平日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第9、10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34)以上,延長工作時間至第3、4個小時(第11、1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2/3(.67)以上休息日加班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第1、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外"加給1又1/3以上,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第3~8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阿嘎好老闆終於和酷炫合作了!!
還是建議當油土伯不管是老闆還是員工 都要在社會做過其他工作 服務業 製造業都行
真的很好笑🤣辛苦兩位老闆了但建議如果要拍這種題材答案要找正確啦🤣(最好附上第幾條)但也明白酷炫老師想拍這影片的主旨不是談論,而是一個歡樂所以就是留下一個小建議,這種跟法律有關的,建議還是要尋找正確答案並且附上第幾條比較好喔!以免傳達錯資訊。p.s.建議題目字體的色系可以換一下,感覺好像被吃掉不太明顯。最後謝謝你們的影片🙏笑開懷了🙏兩位都是對員工超好的老闆🤣🤣
我發現有個疑點 最多只能加班兩小時 那小明是怎麼剪片加班4小時的…
有啊嘎就有效果😍
裡面內容其實很多內容都有爭議留言有許多正解,然而在提醒曠職三天以上與資遣無關,可以行使解僱,而解僱及資遣定義不同,我並沒有看完,因為許多錯誤會造成誤解,可能會有造成勞資爭議問題甚至被開罰,因為有牽涉勞基法的問題,建議還是諮詢各地勞工局窗口解釋勞動法令,會更清楚By剛好在勞工局上班
2:15其實休息是因為不想走路
阿嘎的行為舉止有點像吳宗憲,似乎有憲哥的影子哦!
想說有看到一些錯誤,不過留言都有討論了,老闆們加油啦,勞基法不能針對各種不同收入水平的公司制宜是有點可惜,對於媒體公司來講用變形工時來處理可能還是比較恰當的。另外也不是優於勞基法就不會有勞基法的問題,我們曾經想提高假日的補修跟加班費提高,讓平日與假日的標準統一,但仍然被打槍。
感謝大叔們💪🎉🎉
錯誤百出 看了有點失望⋯建議下片吧
加班一天不能4小每月不能超46小前2小1.33、後2小1.67然後兩個月離職那個,兩位老闆的觀念是對的,兩邊是互相的,未滿3個月,可以說不幹就不幹3個月~1年-需10天預告
應該要讓阿嘎大掃除😂
法律的事情用輕鬆點的態度帶給大家知道,蠻有趣的啊,不硬!
請不要傳達錯誤觀念給觀眾~很多答案都跟勞基法有出入
這集很有趣!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啊哈好讚 知道了好多😇
好片👍
最近越來越喜歡看蔡阿嘎
超有意義的影片 可以跟勞動部合作了 哈哈
很實用!
等等我怎麼記得勞工工作3個月內可以隨時離職,不須預告?
加班四小時是前面三小時x一又三分之一後面一小時x一又三分之二所以答案直接三分之二是不對的吧@@
這樓才是對的+1而且前面有一題又說一天只能加2小時... 不是矛盾了嗎XD
前面兩小時額外給4/3,後面兩小時額外給5/3
平日和節假日。
@@wudaniel921 的說法才是正確的
超好笑多拍一點
答案基本上都是錯的⋯⋯這樣會誤導很多人影響勞工權益請功課做足再拍
最後太好笑了吧🤣🤣🤣
找憲哥拍呀 搞不好不只勞基法了
勞基法 多拍 新鮮感,會紅
我嚴重懷疑這些題目都是酷炫員工合力想的 要不然怎麼都是關於加班的問題….
兩位老闆生存感很強 🤔
希望可以多找一些老闆一起來拍,很有意義
也要歡迎二伯呀 二伯也坐在旁邊內
請問可以採訪慈善團體旗下的醫院這個主題嗎🤭可以解救眾人和揭開假面具點閱率也會up up哦(因為他們全球很多會員哈哈哈會來看這個主題太棒了
這影片一定有空會轉寄給老闆們
希望只是娛樂 不要誤導別人錯得地方太多了 酷炫趕快找顧問
從頭笑到尾🤣
說好的壓片久一點,先不要上片呢?😱😱😱
選在開工日隔天上片哈哈
這就是員工的陰謀啊!
計劃通
看來沒片壓了~~
...(經過了一年?)...
覺得答案及題目有些問題.....
3:25,勞工未滿三個月離職可不預告,但如果有另外約定(如勞動契約)才是C與雇主商議,接在上一題之後有誤導的嫌疑...
4:24,勞工每天加班應該是不能超過4小時。雙周變形工時後,每日正常工時十小時的情況下才是加班不能超過2小時
4:52,員工無故連續曠職3天或一個月內六天曠職才能直接資遣(無須資遣費),題目出得不好...
5:20,前兩個小時要額外給4/3的時薪,後面兩個小時要額外給5/3的時薪,答案兩個都不對
5:52,要先判斷假日是休息日(通常星期六)、國定假日、例假日(通常星期日)
休息日,前兩個小時要額外給4/3的時薪,之後額外給5/3的時薪
國定假日則是都額外給1日的薪資(未滿八小時也要給1日),超過八小時比較平日加班費計算
例假日則是比照國定假日給薪,但未來要再補給一天的假期
6:30,留職停薪可以在小孩3歲以前申請,最多可以請2年,但政府的育嬰留停津貼只有半年,不知道12個月哪來的....
這有問題的影片要趕快改吧
感謝提供錯誤指正,我們會再去確認有哪些錯誤資訊請多見諒!感謝
@@bored_raccoon_kevin 還有6:40 生理假是半薪(=扣一半) 沒有不扣薪的生理假
這組合意外好看欸~~~很搭又有笑點,而且很自然,回想一直看下去👍
是會
6:40 的地方,題目有點誤導.....生理假是半薪喔!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對於這一次的影片內容錯誤我們深感歉意
如有錯誤請各位多多指教
歡迎各位在底下留言討論
提供正確資訊給大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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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答案有誤 是5年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5:20 5:52 前2小時跟後2小時薪資不同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6:30 答案有誤 是兩年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
6:40 題目有誤 生理假是半薪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建議這種法規的東西應該找相關專業人士諮詢,專業的HR或是法務確認後再放上,不然散播錯誤資訊就可惜了原本的拍片美意
該給的 還是要給 我是不信 你沒有給予責任制的概念 員工 壓力下 私底下完成 老闆自由度高 案場多 事情多 很容易有錯覺 (以還算講道理的老闆) 2天就該好 那三天就是寬容 為什麼會四天?當你的眼睛把人開始當工具評估的時候. 你確定你還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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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來說應該是10天前要做資遣通報,如果聘雇10天以內之員工,要於事實發生日3日內做資遣通報。
內容很多是錯誤的
1.一天最多是加班4小時
前兩小時多加給1/3 後兩小時多加給2/3
2. 一般星期六為休息日
前兩小時為加給1又1/3
在兩小時為加給1又2/3
超過8小時為加給2又2/3
3.育嬰留職停薪最長可申請2年(孩子三歲前)
前半年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補助(八成薪)
4.出勤紀錄為保持5年
有發現這個問題,因為工作關係有接觸😅 覺得好像跟認知的不同
第二個有例外,但每七天要有一個休假日,每14天有一個例假日
真的,也想吐槽,拜託修正一下,題目前後都矛盾了,先是只能加班2小時,後面馬上問有人一天加班4小時要給多少錢,不是很奇怪嗎?
真的一堆錯誤 有夠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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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到職兩個月要資遣,依照勞基法不用預告勞工沒錯,但依照就業服務法,仍須在資遣生效日至少10天前,通報地方政府勞工局和就業服務中心,否則雇主會被裁罰。
壓片戰爭開打好恐怖🤣
這真的好片
學到很多東西
然後也很開心在其他頻道看到阿嘎和二伯!
酷炫老師讚!阿嘎二伯讚!
3:46 答案錯誤 是5年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5:20 5:52 答案錯誤 前2小時跟後2小時薪資不同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6:30 答案錯誤 是兩年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
6:40 題目錯誤 生理假是半薪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對嘛 我也想說怎麼有的答案怪怪的….
原來是真的….不對…..
影片內容都錯誤的…
我覺得這題材很棒啊!!!
讓大家了解自身權益,
順便檢視自己公司制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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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支持酷炫和蔡阿嘎選立委
好好的修一下台灣勞基法
兩位老闆都辛苦了~ 真心覺得大家都替員工及勞工想
誰來替老闆想。老闆真的很難
酷炫加油
很好看耶,不覺得硬,拍得非常有趣
哈哈真的很有趣
蔡阿嘎不愧是長青樹 超有梗
其實這個影片蠻有意義的
可以讓更多人了解
老闆或員工自己的權利😉
所以搞到最後就會把部份外包出去或改約聘制,這樣就可以控制員工工時,表現好或KPI高的才轉正式員工,把太混的正式員工解聘,或是改成約聘制,一方面讓正式員工有壓力會認真會拚。
另一種就是員工分紅,大家都按照勞基法走,下班後想工作的不計薪,但是會換個方式用分紅或獎金的方式給,就連號稱護國神山的公司都超時工作由來已久,那間不是責任制,都是山不轉路轉,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對的 員工分紅並不記在本薪裡面
🙂 本薪比起分紅根本沒多少
這樣就可以正常的照加班給 但是卻沒有花比較多錢
好好笑
“我爸爸跟我講的”XXD🤣
3:36 答案為無須預告喔 3個月以內都可直接離職不須經雇主同意
剪片這種工作 絕對都超時的啦~~~!!!!!!
拍這題材是很好
不過答案有錯
每月可以請生理假1天,但是只有前3天不扣薪,其他天數以病假計算扣半薪
平常日加班上限四小時,每日工作時間最長不能超過12小時
加班四小時是前面2小時x1又三分之一,後面2小時x1又三分之二
假日加班5小時是前面2小時x1又三分之一,後面3小時x1又三分之二
出勤紀錄是要保存五年
正解
老闆給你跪了...這真的很難...
前3天也是半薪(扣一半)耶!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bored_raccoon_kevin 基本法條上就寫那麼清楚了
錯了真的很誇張
拍影片用點心...
假日加班有分週六和週日
週六:前2小時*1.33,3~8小時*1.67,超過8小時*2.67
週日:8小時內給時薪8小時,超過8小時給時薪*2
時薪計算:以月薪的全薪計算,若月薪3萬,這個月份30天,那每日薪水是1000,時薪是125
這裡面有很多題目的答案有錯,請不要傳達錯誤的規定給觀眾,例如出勤紀錄要保留五年而非六年,一天加班最多只能加班4小時而非2小時
這個讚,因為跟大家的生活權益息息相關
報到第一天不能叫他隔天不來...除非員工本身符合勞基法的不適任條件
這部片太好玩了!又有教育意義 跟蔡阿嘎的效果真的很有趣
蠻貼近生活的主題,寓教於樂,讚👍
勞基法對製造與科技業的一般員工們比較有實用性!
但其實想賺錢的人不會去在乎放假放幾天或加班多久
反而給很多心存僥倖的員工用勞基法刁難公司
保存出勤紀錄是五年才對
這種主題可以多拍嗎✨✨
敲碗下一集請呱吉XD
阿嘎二伯來了😍
這集對員工很有幫助餒
有時候連我們自己都霧撒撒~
每天加班最多是4小時,不是2小時,所以才有加班費的加成1.33跟1.66
對啊,我也印象是4hr
前兩小1.33
後兩小1.66
上班+加班不得超過12hr
是醬嗎?
1.34、1.67才是
不錯這企劃 讓我知道我公司裡面這些都沒有 酷斃了 不用加班時數就9.5讚啦老闆 這個月離職謝謝
這題材真的拍的很好,希望可以多拍一點
這個好,誰想的企劃,棒棒
當然酷炫啊🤣
這部片大推,太好笑
這題材很棒耶!推推
這集從頭笑到尾🤣覺得題材很棒 不無聊👍
兩個人湊在一起感覺超奇怪哈哈哈哈 畫風差很多的感覺。感覺一邊是H漫 一邊是純情漫畫
阿嘎太有效果了
北投跟天母這麼近
多請啦~
想起joeman說過一句話 超中肯 “真正的老闆不可能跟員工當朋友”
這部直接晉升成知識型YTR😄
雖然內容有錯但是很有意義。再次證明真的很多台灣公司都說自己福利優於勞基法卻根本連勞基法都搞不懂。
加班費給的不清不楚 請假給的亂七八糟 特休不滿一年都不給等等情況還是很多。
這種類型可以拍多一點,而且還蠻好玩又有記憶點😂
滿有意義的一段影片
天啊第一次看到這組合很可以很好笑~~~這題材也很受用XDDD只怕老闆們不喜歡
老闆真的命苦
這集太好看啦!
太好笑🤣(這組合從沒想過😂
應該把這影片丟在工作的賴群讓老闆看看🤣
我記得員工三個月內想離職不用提前告知吧
勞基法主題不錯
但建議答完題目,可以稍微去解釋一下答案,這樣會更有意義
我覺得男生應該要有生理假~~生理需求假~支持 蔡阿嘎出來選立委修法
希望拍續集😂😂😂😂
其實加班的題目是觀眾最感興趣的
遇到爛老闆…勞基法就會很清楚了 QQ
如果遇到一個有問題員工,好不容易讓他離職後,這樣的員工有一部分都會去勞工局檢舉一些有的沒的。
反而是沒有問題的員工因為有自己的規劃想離職,反而幾乎都不會去檢舉。
慣老闆很多所以一定有勞基法來制約,但事實上這個世代有問題的員工真的也不少...
你如果都沒違反勞基法他要怎麼檢舉你?不就是違法了嗎
@@Elsa1446 一言難盡...
試問,法律一定沒有問題嗎?
還記得多年前葉少爺撞死三個人只關三年半?
我說的那個員工,交代事情都做不好,還延誤訂單差點被客人告,時間到就下班,結果主管對他提出警告,他竟然連三天半夜來公司打卡,離職後拿事先拍下照片去檢舉沒給加班費,您覺得是誰的問題?
事情都有一體二面,所以酸民式的回覆真的要不得,矣....
@@jongused 半夜來打卡卻沒有做事 那不就是偽造文書...
@@samchang9798 法律講求證據,反而是公司站不住腳,而且還不能舉證他沒做事,因為他就用line當下傳幾天前做好的檔案,還拍照當證據,法律漏洞很多,試問這種人怎麼防,最後公司賠錢了事補加班費還罰款,夠扯吧.....
很棒耶~加油!
6.35.某報標題頭版_甚麼!!!!蔡阿嘎說要趁生小孩之前把員工殺頭!!
哈哈哈哈 資方很辛苦欸
真的啊超辛苦
勞方也很辛苦耶!各位老闆!
不然換你們當員工啊
很棒的主題!好看
要不要請員工去勞工局檢舉一波,順便拍一下片,看看你們這些答案到底錯多少……
既然是公眾人物,找個專業的法律顧問釐清吧,免得誤導粉絲。
看完了 滿有趣的
這超好笑🤣
蠻好看的 有知識也有一點效果
慣老闆來了~~
我記得打卡記錄保存不是5年嗎🤔
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平日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第9、10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34)以上,延長工作時間至第3、4個小時(第11、1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2/3(.67)以上
休息日加班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第1、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外"加給1又1/3以上,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第3~8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阿嘎好老闆終於和酷炫合作了!!
還是建議當油土伯不管是老闆還是員工 都要在社會做過其他工作 服務業 製造業都行
真的很好笑🤣辛苦兩位老闆了
但建議如果要拍這種題材
答案要找正確啦🤣
(最好附上第幾條)
但也明白酷炫老師想拍這影片的主旨不是談論,而是一個歡樂
所以就是留下一個小建議,這種跟法律有關的,建議還是要尋找正確答案並且附上第幾條比較好喔!以免傳達錯資訊。
p.s.建議題目字體的色系可以換一下,感覺好像被吃掉不太明顯。
最後謝謝你們的影片🙏笑開懷了🙏
兩位都是對員工超好的老闆🤣🤣
我發現有個疑點 最多只能加班兩小時 那小明是怎麼剪片加班4小時的…
有啊嘎就有效果😍
裡面內容其實很多內容都有爭議
留言有許多正解,
然而在提醒曠職三天以上與資遣無關,可以行使解僱,而解僱及資遣定義不同,
我並沒有看完,因為許多錯誤會造成誤解,可能會有造成勞資爭議問題甚至被開罰,因為有牽涉勞基法的問題,建議還是諮詢各地勞工局窗口解釋勞動法令,會更清楚
By剛好在勞工局上班
2:15其實休息是因為不想走路
阿嘎的行為舉止有點像吳宗憲,似乎有憲哥的影子哦!
想說有看到一些錯誤,不過留言都有討論了,老闆們加油啦,勞基法不能針對各種不同收入水平的公司制宜是有點可惜,對於媒體公司來講用變形工時來處理可能還是比較恰當的。另外也不是優於勞基法就不會有勞基法的問題,我們曾經想提高假日的補修跟加班費提高,讓平日與假日的標準統一,但仍然被打槍。
感謝大叔們💪🎉🎉
錯誤百出 看了有點失望⋯建議下片吧
加班一天不能4小
每月不能超46小
前2小1.33、後2小1.67
然後兩個月離職那個,兩位老闆的觀念是對的,兩邊是互相的,未滿3個月,可以說不幹就不幹
3個月~1年-需10天預告
應該要讓阿嘎大掃除😂
法律的事情用輕鬆點的態度帶給大家知道,蠻有趣的啊,不硬!
請不要傳達錯誤觀念給觀眾~很多答案都跟勞基法有出入
這集很有趣!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啊哈
好讚 知道了好多😇
好片👍
最近越來越喜歡看蔡阿嘎
超有意義的影片 可以跟勞動部合作了 哈哈
很實用!
等等我怎麼記得勞工工作3個月內可以隨時離職,不須預告?
加班四小時是前面三小時x一又三分之一
後面一小時x一又三分之二
所以答案直接三分之二是不對的吧@@
這樓才是對的+1
而且前面有一題又說一天只能加2小時... 不是矛盾了嗎XD
前面兩小時額外給4/3,後面兩小時額外給5/3
平日和節假日。
@@wudaniel921 的說法才是正確的
超好笑多拍一點
答案基本上都是錯的⋯⋯
這樣會誤導很多人
影響勞工權益
請功課做足再拍
最後太好笑了吧🤣🤣🤣
找憲哥拍呀 搞不好不只勞基法了
勞基法 多拍 新鮮感,會紅
我嚴重懷疑這些題目都是酷炫員工合力想的 要不然怎麼都是關於加班的問題….
兩位老闆生存感很強 🤔
希望可以多找一些老闆一起來拍,很有意義
也要歡迎二伯呀 二伯也坐在旁邊內
請問可以採訪慈善團體旗下的醫院這個主題嗎🤭
可以解救眾人和揭開假面具
點閱率也會up up哦(因為他們全球很多會員哈哈哈會來看
這個主題太棒了
這影片一定有空會轉寄給老闆們
希望只是娛樂 不要誤導別人
錯得地方太多了 酷炫趕快找顧問
從頭笑到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