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遙一射 知識與經驗決定了一個人的態度;一個人如果沒有知識與經驗,就很容易過度簡化問題,成為非黑即白的極端主義者.對於極端主義者而言,只要他發現某時某地的法律無法「完美的」實現正義,那麼對他而言,法律的意義就只是維穩. 極端主義者明白如果想要證明「法律沒有正義,只是維穩統治強權」,那麼最好舉中世紀教廷統治下的歐洲為例...事實上,如果不怕被旁人揭穿,他們更想要用猿猴時代的動物法則當作例子:「弱肉強食、成王敗寇、勝者獨佔一切」,完全沒有正義可言,只剩下維穩與統治,這不是碰巧符合他們的法律價值嗎? 但這些極端主義者還是心虛的,他們也明白從猿猴時代演化到今天,中間發生了無數法學思想上的變革,如果把這些變革通通拋棄不講,直接拿猿猴時代的動物法則來解釋「法律的價值不是正義、只是維穩」的話,很容易被聽眾看破手腳. 反過來,拿中世紀教廷統治下的歐洲來解釋問題,就安全得多了.只要聽眾們沒有聽過十七世紀以來的一切法學發展...只要聽眾沒有聽過古典自然法學派,沒有聽過霍布斯、洛克、盧梭、孟德斯鳩這些人,沒有聽過後來歷史法學派、唯心主義學派和分析學派、沒有聽過胡果、薩維尼、艾希霍恩、康德、費希特、黑格爾以及約翰奧斯丁這些人、更沒有聽過新康德主義、新黑格爾主義、新托馬斯主義、以及後來的新自然法學與法價值論(我前面回覆中所提到的Gustav Radbruch就是代表人物)、實證主義法學(凱爾森、哈特等人)、以及近代的法律社會學、法律經濟學與批判法學等等...如果上述思想都不存在、都沒聽過,那麼我們確實可以安心地使用「中世紀教廷統治下的歐洲」來證明「二十一世紀法律的功能只是維穩」. 我在我的第一篇回覆裡面已經把答案講出來了,但似乎被人忽略了,所以我再講一次. ================================ 德國著名法學家 Gustav Radbruch ,在他 1945 年的著作"Five Minutes of Legal Philosophy"裡面說到:"法律具有三大價值:公共利益、法明確性、正義,然而由於人類的不完美,使得這三大價值並不總是和諧共存於每部法律之中". ================================ 是的,由於人類的不完美,所以確實不是每部法律都能夠體現正義.今天美國人不完美,所以他們的法律、尤其是規範外國人權益的部分,往往沒符合正義原則,但這不代表法律的價值不是為了體現正義、更不代表明天的人類不可能比今天的人類更進步、更文明、更趨向完善. 順便講一下,在你前面的回覆裡面,你說:「正义女神的眼睛总是蒙着一片布,我想没有人有能力把这片布拿掉,至于为什么大家心知肚明。」...說真的,我還真不清楚你「心知肚明」了甚麼東西,只怕又是受限於你有限的知識與經驗所造成的誤會. 自十六世紀以來,正義女神的塑像開始出現蒙眼的版本,最早已知的蒙眼雕像是在瑞士伯爾尼老城(Bern)的正義噴泉(Gerechtigkeitsbrunnen).在 2006 年出版的「Berns mächtige Zeit : das 16. und 17. Jahrhundert neu entdeckt (Berner Zeiten)」一書中,研究藝術史的奧地利籍博士 Ursula Schneeberger 發表了她的研究結果,認為蒙眼的布象徵了法律的公正與無偏私、正義不應受地位所影響.Schneeberger 博士認為當初雕刻家 Hans Gieng 所想要表達的是共和國體的正義、提醒當時的執政者別忘記了共和國的法律基礎. 近代其他學者也都支持這樣的分析,如 Taylor, C. (1989). Sources of the self: The making of modern identity.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但是還有一派人認為蒙眼除了象徵法律無私以外,也象徵了法律的無情;在法庭上,任何情感訴求都應被忽視,法院應該只看重證據與事實.這類學者包括了 Hill, F. D. (2008). Restorative justice: Sketching a new legal discourse.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unishment and Sentencing, 4(2), 51-81. 以及 Pfau, T. (2010). The letter of judgment: Practical reason in Aristotle, the stoics, and Rousseau. The Eighteenth Century, 51(3), 289-316. 好,我是很想聽聽你怎麼解釋你前一篇回覆所說的「正义女神的眼睛总是蒙着一片布,我想没有人有能力把这片布拿掉,至于为什么大家心知肚明」...我非常好奇這是怎樣的心知肚明法,而出處又是哪裡...該不會是某位中學生的自我理解吧?
They need juror to judge the case, not judge. Juror is a group of people full of responsibility while judge is the official in the system who wants promotion and his interest. That is big difference.
In a criminal case, the prosecution bears the burden of proving that the defendant is guilty beyond all reasonable doubt. I'm surprised that it's different in Japan.
That is because, in Japan, you are assumed 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 Not assumed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99.9% win rate for prosecutors because it is insanely hard to prove innocence.
這幾年發現電影和電視劇原來不是只有那些情情愛愛跟狗血,其實可以有更重要的作用。
這部日本的法庭電影,以日本人非常熟悉的電車痴漢,展示了日本法律的不完善,「有罪推論」滿足的是社會大眾對司法體系的期待,但卻非常有可能冤柱了無辜者。
但奉行「無罪推論」的台灣,卻也造就人民對司法體系的不信任!
「熔爐」、「素媛」,揭露韓國弱勢族群和法律的不完善,激起人民的憤慨與重視,推動了韓國法律的修改。
「與惡的距離」揭露了社會對人權議題的矛盾,大眾真正在乎的從來不是人權,是人性對惡的厭惡,是人民對懲惡的期待,而不是保障人權的核心觀。
「火神的眼淚」揭露台灣警消的現況,人民、媒體、官僚對這體系的影響。很多時候消防員不能照專業去做,而是要依照「人民的期待」。
沒有任何一個制度是完美的,一定有疏漏,但透過這些影片的拍攝與上映,讓更多人意識到問題,並能去修正,都是一種社會進步。
期待有更多有良知的媒體和資本,願意在利益之外,拍攝更多這樣有意義的作品。
非常贊同您的看法👍👍👍如果能拍出這樣的影片,說明社會是有一定反思的,有利於促進司法進步,國家的進步!所以在義憤填膺之外,還是會有欣慰的!
日本是無罪推定..
@@user-lj1jw9hm2q 嗯 但這部電影說的可不一樣
@@TheFullintime 它一樣是無罪推定,講的是日本起訴後99%定罪率的慣行。
台灣法律簡單多了,直接無罪釋放,砍斷父母的頭+吸毒也無罪釋放,害我都想回台灣了
好人做一件壞事叫做原形畢露,壞人做了一件好事就叫浪子回頭。
好人接觸黃賭毒在戒掉也是沒辦法改變他本來就是壞人的事實。
壞人殺人放火搶劫偷竊,關出來後做善事卻被感動認為以前根本就只是交到壞朋友。
真的很狗血
唉!
說ㄉ也4,,,
连佛都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所以公平很难啊
所以不要當好人,很多殺人魔都是被逼出來的,善良是在對自己無害或有利的情況下所做的選擇
活愈久愈覺得沒有善惡這種東西,只有適者生存
這部片真的讓人感受到現實的無奈,被告跟原告都受傷很深也都很勇敢,支持著對自己而言的正義。而不管誰勝訴誰敗訴,真正犯罪了的人,仍逍遙法外⋯⋯
其實比不上韓國演藝圈的黑暗,日本也不叫潛規則了,根本就是公開的現實,也不叫犯罪,日本基本快沒有強暴的說法了,風俗業的一日戀愛,強暴犯的一日戀愛
@@wind61080 其實世界各地也充滿著這類不公平,普通市民真的很無力,各地法官大人也扼著自己所謂的"信念"進法院,也有自己的主觀而審理
作為普通市民當然不能犯法,但"假如真的看到事實"(是真的看到,不是猜想),就應該挺身而出,像影片中白衣女子一樣,雖然最後也被"公正的法官"判有罪...但白衣女子能做的都做了,才能問心無愧
男主角的眼神好可憐⋯
然而很多敗類卻會想說繳個罰金反正也不會怎樣 唉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施行公平和公義,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不可虧負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不可以強暴待他們,在這地方也不可流無辜人的血。” 耶利米书 22:3
“唯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书5:24
在人间怎么可能有真的公平?真正的公平公义,只有在天堂在耶和华那里。
善良得人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很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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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堅持善良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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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曾經在日本的網路論壇看過一位網友說:他住在鄉下的伯父來東京玩,兩人一起搭電車的時候,一位女生捉住他伯父一支手高舉,喊「這個人是色狼」。他伯父愣住了,他也愣住了,而其他乘客包含那個女生也愣住了,因為那隻手沒有手掌!他伯父因為工廠的意外而失去了一個手掌,那個女生道歉之後,在下一站就下車了。
應該告那格女生告到底!!==========>
@@blueskytaiwan 要是我一定告到底、我贊成保護女生,但不能讓有些女生無理取鬧,隨便誣告,對這種女生不用客氣,如果他伯父不是沒有手掌、不是又被冤枉而身敗名裂嗎?
有人說色狼一定要有手掌?
@@gentlegoat6663 你有一只手有手掌,另一只手沒有手掌,難道你會用沒手掌的那只摸?
@@gentlegoat6663 可以用屌摩蹭
這好像是真實改編的電影,但在現實我記得主角是一個外國人,他就沒有電影男主角這麼堅持不認罪,雖然一開始也是堅持沒做,但也是後來律師告訴他說,要想趕快出去,趕快離開日本跟家人團聚,認罪比較快。最後他就真的無奈認罪,而且不是只有罰款這麼簡單,自己就莫名奇妙的留下了一個前科,一輩子也甩不掉,讓他這一輩子再也不想踏進日本。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施行公平和公義,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不可虧負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不可以強暴待他們,在這地方也不可流無辜人的血。” 耶利米书 22:3
“唯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书5:24
在人间怎么可能有真的公平?真正的公平公义,只有在天堂在耶和华那里。
不是,這是翻自真實事件,主角是日本人,而且日本這種事件很多,又不知道是參考哪個事件
以前覺得寧可錯殺也不可放過
但長大後就發覺這樣的想法是有點可笑的
誰都不想當那個被無辜白白犧牲的人
更不要說以影片來看就知道
這個無辜的人成了替罪羔羊
不只錯殺了還放過那些真正的惡人
👍👍
法律的本质是震慑犯罪,并不是伸张正义,这一点是最容易被扭曲的。因为没人知道真相,所以被定罪的人往往只是最有可能的,甚至是民众认为是最有可能的。只有这样才能凸显法律的威严与暴力。
@@benjame 没錯,只要超過合理的懷疑程度就能定罪,而不是真相,警察的工作只是合法的搜集足夠的證據交給法庭,所以警察根本不用關心是否有罪,那是法庭的工作,警察懷疑你有罪只是為他搜證提供有效率的方向,而且法庭和警察常常只會作出合法的判斷,而不是合理的判斷,希望大家不要對司法抱太多期望,自己是無辜的也不要放鬆警覺,要保護好自己
o o
法律對震慑犯罪的幫助微乎其微,主要原因就是犯罪者在犯罪時不會預設自己被抓到,所以法律判的在重也無法根絕犯罪,相反的監視器可以很好的提醒犯人這一點,所以要震慑犯罪的話監視器的效果遠大於法律
記得有日本律師說過,如果自己沒有做,就不要傻傻跟站務員去小房間,他們是拿你沒辦法的。如果去了小房間,警察來了就可以把你抓回去調查。
没做,就死也不要承认,要对方拿出证据来说话。我小学时就被冤枉过偷东西,被人审问几个小时,哭成泪人,害怕就承认了,但又完全讲不出细节,最终还是查了指纹才没事。
可是 極速追殺令 那個安檢人員把尚雷若帶去小房間
是安檢人員倒楣耶 (來亂的,別認真XD
@@afterblue852 小学而已什么东西这么严重
@@jwtan_lv 我是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小学上的是爸爸工作单位的厂办小学,汽车配件修造厂。我小学五年级是32年前,暑假我回了老家,快开学才回来。开学第一天放学校长就找我,说有人检举你暑期偷了厂里的汽车里面的配件,你回去好好想想。过了两天,早上上学路过校长室,校长是个快退休的上海老太太,那时候记得教过我们历史,印象最深刻的,她说“人”的时候发音是len,据我妈后来说,90年代前期,这个老太太退休了回到上海,就疯狂炒股票,连饭都顾不上吃。老太太叫住我,我说我想过了没有这回事。于是她留我在校长室开始审问我,我性格内向胆子小,就吓哭了,然后她叫来厂保卫科一个很凶的人一起审我,还恐吓我要把我送到工读学校去,我就一直发抖一直哭,害怕就承认了,但又说不出任何细节。再后来找来一个公安局的警察,我看到警察以为他会帮助我,结果他也认为是我偷的。
三个人审问我,持续了几个小时,不过也没动手打,只是我胆小就很害怕,一会儿哭一会儿承认偷了东西,每当我承认的时候他们就很高兴,但我又说不出个所以然,他们就很生气,继续吓唬我。审讯持续了整个上午,后面我是继续去上课了,还是回家了,记不得了,然后我回家去的几天就提心吊胆的,过了一两天,有公安局的人来提取指纹,然后就他妈的没事了,也就没人再提起这事了,也没跟我道歉,也没给我平反,然后从此我就背上了盗窃嫌犯的名声。我小学学习一直是第一名,最后摊上一这事。据别人说,告发我的是我们班上一个同学,我上小学时认识的一个同学。这他妈就是文革余孽。从此,我就听不得“检举”“揭发”“保卫科”这些词,这些都是很可怕很恐怖的词。
我小学前生活在农村,大约6岁才来到城市,上小学幼儿班第一天爸爸带着我去学校,给我一个塑料袋,里面装了几支铅笔橡皮和本本,班里面乱哄哄的,我有些紧张,就紧紧跟着我唯一认识的那个女孩,我记得她下课后就跑到教室后面去了,我没看清,以为她跑出校门了,就跟着跑出去,然后就一路跑回家去了,我幼儿班没上成,上了没几天就一直待在家,直到第二年1985年,我爸爸带我去校长室做了一张很长的试卷,交了26元钱,我上了一年级,当时的校长就是那位,当时那个我唯一认识的女孩就是那位。这个女孩的人品有问题,记得1988年时,一天放学路上,她兴冲冲地跑过来对我们说,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们很好奇就问什么事,她高兴地说:“奇奇他妈死了。”可能那是一个畸形的时代,居然这事他妈在某些熊孩子眼中居然也成了值得欢呼的好事。奇奇是我那时的一个好朋友,比我小三岁,和我妹妹同岁,我那时经常到他家玩类似乐高的拼装积木,他家是蒙古族,他爸爸长得比较黑,有点像吴孟达的感觉,跟我爸爸关系很好,他妈妈我还有点印象,对我们很和蔼,那时得了癌症。他妈妈死后,奇奇一家就搬走了,从此我再没见过。
30多年过去了,这些事这些细节,我不回想,也就忘记了,仔细回想,就能想起很多,都过去了。
@@afterblue852 這都甚麼變態思想.......
看到這電影就想起約10年前發生的冤事,那天坐地鐵出站行樓梯不小心差錯腳快跌到,下意識手找支撐便不小心碰到個小姐手臀推了她一下,我連忙道歉她也堅持要報警找車站服務員,還好我家在那邊開店二十多年了有名途人認識我留下來幫我作證,最後警方到來也幫我講好話那位小姐才作罷,往後我每次想起如果當時沒其他人我可能已經進警局,害我全家人淪為街坊笑柄了,自此我提醒自己只要人多的地方盡量要跟女性保持距離,坐地鐵避不了人群就雙手上邊抓扶手,男生要懂得保護自己,有什麼事沒人證女方說你有罪就有罪你講什麼都沒人信
日本出奇葩,小编难受什么?大酱抹P 丫一一咸得?
现实是这样子的,男女之事全凭女人一张嘴
日服版本不是早就进化到真人快打了吗?
我倒覺得應該改善的是日本電車的環境 真的太擁擠了 哈哈 😄
有罪的罰款沒事,沒罪的判了後毀了他的社會人格跟判死刑差不多?
所以說這個問題還是挺嚴重的,不過看他們的這個電影,應該已經意識到問題了,大概也是想促進司法的進步
@@guangying23shi 如果一開始認罪, 會有刑事記錄嗎?
尤其日本的社會文化又是如此,只要走上審判,公司往往會基於維護形象或是出庭會影響工作給同事困擾等等的理由就逼退被告,這也是很多無辜者忍氣吞聲的原因
日本很常因為一些事情而社會性死亡
@@cq896896 天哪
唉 站在地位越高的人 越不会轻易的认错 关系到他的面子 官官相护 无辜的人就被冤枉了
地位越高,责任越大,就更要谨慎,不然一旦出问题就不是小事
当一个国家的国民开始不再相信自己国家的司法体系与审判结果时,这部电影所追求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所以需陪审团制度
@@howarldkee8809 所以才需要高价聘请著名律师。。无论什么制度,专业人士永远能找到破口。。。
@@howarldkee8809 陪審团某程度上都是笑話,一群基本沒相關知識的社會各界別人仕,代表的就是外界對該案件的看法,體驗的是社會公序良俗對案件的容忍度,而非那件事是否真相,好想代表的是多數的暴力
聽你講解完之後,心情感到很沉重 ,也為那些無辜被定罪的人感到難過
法律本來就不是保護無辜的人,而是在保障有錢有勢的人!
我就是被栽贓案件國家隊誣告的受害人。
法律本来是保护无辜的人,是司法形成了扭曲
美國電影守法公民就是在說司法界有多黑暗
@@LeoLeo-zy7jt ⚫⚫⚫⚫⚫如果真实我遇到,
我现场就要警察采集指纹纤维,
以还我清白避免官司耗时耗力。
法律不是保護好人,是保護懂法律的人,而有錢人會請得王牌大律師,以巧言如簧來詭辯脱罪
我在台灣也這樣莫名其妙被告過,看著這部電影,有痛苦的感同身受。
事情大概是:朋友約我出去玩但我遲到,而在我到了之前朋友在路邊惹事,結果我到了之後不知道他們做了什麼就跟著他們繼續去別的地方晃。事後警察透過監視器追查時也看到我的車牌,又看到我們走在一起的畫面,就篤定闖禍的時候我也在場…因為朋友惹事的地方沒有裝監視器,看不到有誰在場。做筆錄的時候我朋友們先做,警察一直套話把他們弄的很緊張,然後順勢就問說那我當時在幹嘛。朋友也想不起來他們闖禍的時候我在做什麼(因為我遲到根本不在場 ==),警察就一直問他們我是不是在把風,朋友說不確定,而最後我就莫名其妙被警察說是在把風。然後我為什麼會知道他被警察套話這樣講,是因為換我做筆錄的時候警察直接拿上一篇筆錄複製貼上,然後再依我的供詞去稍微編輯而已。可是我再怎麼解釋說我不在場,那個警官根本聽不進去,因為他們已經咬定我就是把風的人了。我在偵訊室裡苦苦哀求、請他們把監視器畫面的時間查清楚,他也只是一句「我們同仁看的很辛苦了」就草草打發,到最後雖然我的筆錄還是堅持我不在場,但過了幾個禮拜家裡還是一起收到地檢署的傳票。打給信箱當下我心裡真的很賭爛,而想打給那位警官理論他也完全不接電話。最後朋友也知道把我拖下水了,和解金都是他們付的;還好被害人願意願意和解,不然我莫名奇妙就要多出一個跟我沒關的前科,只能說台灣警察真的很棒啦。(事後我跟那群「朋友」也沒再有交集了,只能說結交損友是我自己的錯…)
鳳山有個中崙派出所的中年警察,20年前五甲一路一堆飆車族不抓,硬栽贓我跟我媽騎YAMAHA,50cc騎時速不到30闖紅燈,沒有證據硬要開單,叫我有問題就去申訴,這種冤屈感我到現在還記得。
我不覺得無辜啊!至少沒被損友弄一筆大的,為了亂交朋友付出代價有啥無辜的
律師說的很好,這是司法體系國家執法機關的臉面,不是關係戶的陌生一般人就算錯判了又不損失他們什麼,反而無腦吃瓜看戲的還喝采鼓掌,這世界是很公平的,只不過你沒掌握住公平的條件而已。
抓錯的那個女生可憐也是可惡,可憐他是受害者可惡是她誣告了男主,這樣她抓到了兇手解決了自己被騷擾但其實並沒有解決因為兇手還是逍遙法外而害死了男主,真的是害人害己呀!
她不是聖人, 平常人遇到這樣的事不會思考後面來的手可能不是後面站著的人, 相信如果電影沒展示太多男主的角度, 我們一般人也是拍案叫抓了好審得好的
其實主角要努力澄清自己,幹嘛不隨便和解給錢了事?也是有原因,
在日本要是人格抹殺、判刑、醜聞。接下來就是公司強迫你"自願辭職"(連離職金都沒)
然後,社會性死亡,再找其他工作或再求職都很不容易,司法紀錄在日本會社很好查
幾乎宣告一輩子歪掉。日本因為人口破億,所以一些人邊緣化很容易不被重視
如果是女星 觀眾就有福拉拉
一次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了水源
👍👍👍
人类史上最大的冤案就是耶稣基督,因为他是人间惟一一个没有犯过错的人,但是他却判处了人间激情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但是你看他最后向耶和华说了什么呢?赦免他们的罪吧,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user-lb1ry4yp1z 二十多年前曾經有一位信仰基督教的老師,他跟我們說:任何宗教都有善有惡 不能盲目信仰和否定,基督教也不例外,他說有沒有可能有這樣的事情,耶穌基督作為一位推揚上帝信仰的忠實者,祂其實早已經知道在上帝的劇本下,不管是撒旦.耶穌自己.猶大,都只是要被犧牲的演員,但他們的責任就是演好自己所被賦予的角色,耶穌為什麼不生氣上帝這樣是欺騙世人呢,因為他知道上帝也同樣要承受這樣永劫被人質疑的原罪,要做的事就是讓大家都盡量為善(可能覺得先知訂下的戒律已經道德淪喪了 說什麼都假的),所以做一場戲是必須的了,那麼為了這一場永世唬人為善的大戲男主角,他的自我犧牲到底作為我們後世觀感...............(就當一個故事罷了),請我們自己判別對錯......,以前小時候都覺得耶穌厲害復活教化人心,長大自己有思維能力卻覺得宗教真不單純,或許就像耶穌講的作為自我不曉得了
男生有時也有很多無奈的
假設夜歸和一個陌生女生,剛好走在同一條回家的路
女孩在前你在後,是否也會刻意拉開距離!?
當女孩又頻頻回頭看向你
很多男人應該都os想說(我只不過是要回家)>"
這部電影真的有打到我的心裡💯
我記得橋本環奈曾在綜藝節目上說過痴漢冤罪時,有網友說她忽略那些被癡漢襲擊的受害人。但我反對,正是因為關注被冤枉的那些人,才能真正觀照到受害人。
👍👍👍
橋本環奈 這麼大膽...為0.1人發聲???
@@KEN-me7kg 她都说什么了?
@@KEN-me7kg 為0.1人??????????
@@verbty2987 有罪率99.9%,應該是在說剩下的0.1%
這個女的是下車後才跑去拉住這個男的~不是從事發開始時就直接拉住直到下車、如果真的是這個男的下意識應該是會直接跑掉才對、所以我認為根本不能當成直接證據、而且日本上班族的服裝幾乎都是深色、這男的實在太冤枉
最淦的是,檢方當時居然不先採樣男主的手是否存有衣服纖維。
草,又是一個檢方智商掉線的故事
這個你根本只看到衣服顏色而且還不是當場抓呢
抓到手就能定罪了,无成本大杀器
張詠芯 我也是覺得這個不合理......都離案發現場咁遠, 咁都算數 ?!
法律並非懲罰壞人或保障好人,律法的目的僅在於管理。
补充一句:法律的目的在于使人服从既定规范。歧视性法规造就歧视性社会,极端法规造就极端社会。。所以不论好人坏人,只要违反规范,一律惩罚。。
法律是统治者意识的体现
@逍遙一射
德國著名法學家 Gustav Radbruch ,在他 1945 年的著作"Five Minutes of Legal Philosophy"裡面說到:"法律具有三大價值:公共利益、法明確性、正義,然而由於人類的不完美,使得這三大價值並不總是和諧共存於每部法律之中".
如果 Radbruch 先生所言為真,那麼確實存在某些法律,只注重"公共利益",繼而犧牲了"正義"與"法明確性".而在這類法律體系下面生活的人們,如果不多做研究、如果不增長見聞,就很容易以偏概全地認為法律的目的就僅僅是為了穩定社會秩序,除此以外都是扯淡.
而你也很難說他們故意亂講,因為他們的知識與經驗就只是如此.
@逍遙一射 知識與經驗決定了一個人的態度;一個人如果沒有知識與經驗,就很容易過度簡化問題,成為非黑即白的極端主義者.對於極端主義者而言,只要他發現某時某地的法律無法「完美的」實現正義,那麼對他而言,法律的意義就只是維穩.
極端主義者明白如果想要證明「法律沒有正義,只是維穩統治強權」,那麼最好舉中世紀教廷統治下的歐洲為例...事實上,如果不怕被旁人揭穿,他們更想要用猿猴時代的動物法則當作例子:「弱肉強食、成王敗寇、勝者獨佔一切」,完全沒有正義可言,只剩下維穩與統治,這不是碰巧符合他們的法律價值嗎?
但這些極端主義者還是心虛的,他們也明白從猿猴時代演化到今天,中間發生了無數法學思想上的變革,如果把這些變革通通拋棄不講,直接拿猿猴時代的動物法則來解釋「法律的價值不是正義、只是維穩」的話,很容易被聽眾看破手腳.
反過來,拿中世紀教廷統治下的歐洲來解釋問題,就安全得多了.只要聽眾們沒有聽過十七世紀以來的一切法學發展...只要聽眾沒有聽過古典自然法學派,沒有聽過霍布斯、洛克、盧梭、孟德斯鳩這些人,沒有聽過後來歷史法學派、唯心主義學派和分析學派、沒有聽過胡果、薩維尼、艾希霍恩、康德、費希特、黑格爾以及約翰奧斯丁這些人、更沒有聽過新康德主義、新黑格爾主義、新托馬斯主義、以及後來的新自然法學與法價值論(我前面回覆中所提到的Gustav Radbruch就是代表人物)、實證主義法學(凱爾森、哈特等人)、以及近代的法律社會學、法律經濟學與批判法學等等...如果上述思想都不存在、都沒聽過,那麼我們確實可以安心地使用「中世紀教廷統治下的歐洲」來證明「二十一世紀法律的功能只是維穩」.
我在我的第一篇回覆裡面已經把答案講出來了,但似乎被人忽略了,所以我再講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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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著名法學家 Gustav Radbruch ,在他 1945 年的著作"Five Minutes of Legal Philosophy"裡面說到:"法律具有三大價值:公共利益、法明確性、正義,然而由於人類的不完美,使得這三大價值並不總是和諧共存於每部法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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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由於人類的不完美,所以確實不是每部法律都能夠體現正義.今天美國人不完美,所以他們的法律、尤其是規範外國人權益的部分,往往沒符合正義原則,但這不代表法律的價值不是為了體現正義、更不代表明天的人類不可能比今天的人類更進步、更文明、更趨向完善.
順便講一下,在你前面的回覆裡面,你說:「正义女神的眼睛总是蒙着一片布,我想没有人有能力把这片布拿掉,至于为什么大家心知肚明。」...說真的,我還真不清楚你「心知肚明」了甚麼東西,只怕又是受限於你有限的知識與經驗所造成的誤會.
自十六世紀以來,正義女神的塑像開始出現蒙眼的版本,最早已知的蒙眼雕像是在瑞士伯爾尼老城(Bern)的正義噴泉(Gerechtigkeitsbrunnen).在 2006 年出版的「Berns mächtige Zeit : das 16. und 17. Jahrhundert neu entdeckt (Berner Zeiten)」一書中,研究藝術史的奧地利籍博士 Ursula Schneeberger 發表了她的研究結果,認為蒙眼的布象徵了法律的公正與無偏私、正義不應受地位所影響.Schneeberger 博士認為當初雕刻家 Hans Gieng 所想要表達的是共和國體的正義、提醒當時的執政者別忘記了共和國的法律基礎.
近代其他學者也都支持這樣的分析,如 Taylor, C. (1989). Sources of the self: The making of modern identity.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但是還有一派人認為蒙眼除了象徵法律無私以外,也象徵了法律的無情;在法庭上,任何情感訴求都應被忽視,法院應該只看重證據與事實.這類學者包括了 Hill, F. D. (2008). Restorative justice: Sketching a new legal discourse.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unishment and Sentencing, 4(2), 51-81. 以及 Pfau, T. (2010). The letter of judgment: Practical reason in Aristotle, the stoics, and Rousseau. The Eighteenth Century, 51(3), 289-316.
好,我是很想聽聽你怎麼解釋你前一篇回覆所說的「正义女神的眼睛总是蒙着一片布,我想没有人有能力把这片布拿掉,至于为什么大家心知肚明」...我非常好奇這是怎樣的心知肚明法,而出處又是哪裡...該不會是某位中學生的自我理解吧?
若法律不懲罰壞人、保障好人,就無法維持制度的公平運轉;制度不能公平運轉,那天秤就會開始傾斜,最終導致體制的崩壞。法律不能絕對的懲罰壞人、保護好人是事實,但至少是要維持一個盡量公平的體系。所以法律的目的不是管理,而是維持一個體制的存續。
虽然从小就是痴汉的受害者,但我信奉冤有头债有主,冤枉了无辜的人是我绝对不想看到的
没有被愤怒和仇恨冲灭良知。
现在日本很多女士一靠近男性有些就会立马被推开,也是防止诬告,但看看周小璇都把诬告做成一门生意。如果清华学姐诬告越来越多,狼来了含三遍,总有大家不信的时候。当大家都不信了,也就是坏人得逞,这个过程先是诬告者会占便宜,但大家不相信的时候猥亵者占便宜。受伤的总是无辜的人。
謝謝這部電影 理解到男女平等後的某些極端現象
点赞👍!谢谢「光影二三事」介绍好片。本片最出色的地方,在于导演拒绝「真相大白」、「好人终于无罪释放」这样的媚俗结局。不是大快人心,而是让观众心情沉重,省思社会的缺点和人心的弊病。
那个女生一定非常爽又高兴自己得成了,终于把这种渣男告到彻底; 但她从不会觉得自己搞错人,对方也许是可怜的。真是可悲
結果那個真正摸她臀部的人永遠逃掉這個法院的判決
這個電影很棒,凸顯司法體系的偏好,容易讓某些原本善良無罪的人平白受冤。
值班的員警和一開始的律師,常年在這種司法體系下打滾,自然是已經看到了結果。他們建議主角的作法,在某些人看來,也許會像主角一樣,心生忿忿不平。
但事都有兩面,認罪繳費完事也許給慣犯開了個便宜之門,而某種程度,這些作法也是良善之人在這種不完美世界下的停損線。
我尊重主角的選擇,雖然他作的選擇並不是從機率上對自己有利的明智之舉。
看了影片後,真心讚成有女性專用車箱。這不止保護女生,也同時保護男生。上下班時候的電車,根本與影片一樣。
@文善 哪裡不是? 如果真照他所說的這樣做 確實能避免片中這些事的發生
@文善 你還真激動 你自己也都承認他說的確實有道理了 整件事情發生的起因 難道不算是重點嗎?
@文善 還真兇誒 壓力很大?
@文善 好好好 你最棒了 還真是不好意思留個言 讓你氣成這樣 實在是不知道留個言 會讓你氣到想問候人祖宗十八代 你說的都對 你說的完全正確
@文善 開心了沒啊? 小朋友
很多年前看過一篇文章是一個外國人也是在車上被指控性騷擾,跟影片很像他覺得只要乖乖配合就可以證明他是無罪的,結果跟影片一樣也是說定罪率交罰款,他堅持了一段日子後來發現情況對自已越來越不利,後來他想到如果真的被關的話,他的工作家人的觀感都會受影響,最後他選擇認罪了,他說如果再來一次的話,當下他會不顧一切的逃跑
逃跑的话基本上认定你是100%有罪了,而且通过监控摄像迟早还是会找到你的
@@fong4574 在日本癡漢只有當下抓到才有用,事後找人的都不能成為證據。
我以為這種庭審畫面只存在於A片,沒想到居然是真實事件。
進出法庭幾次,發現法院都在保護做錯事的人,而不是還清白的地方
公共场合安装完备的监控很有必要,警察现场不做纤维测定是明显的失职!
可以说是这一系列诉讼的最初始原因了,如果当初取好证,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guangying23shi ⚫⚫⚫⚫⚫如果真实我遇到,
我现场就要警察采集指纹纤维,
以还我清白避免官司耗时耗力。
之所以拒不認罪,那是因為他真的無罪呀。
這世界是:當大多數人認為你有罪,你便有罪!
這部我很多年前看過,雞排onlyyou事件發生時又看了一次,男人真的要懂得保護自己
我也想到這個
真希望世界上所有男人都好好保護自己,不要犯罪,世界會和平許多
意思是上電車最好都把雙手舉高高xd
@@yuren0623你以为电车天花板上的扶手是干这么的😂
完整的演繹了 什麼叫 衰小
有時在法庭上,證明自己無罪比有罪還辛苦
在一些"討論區跟媒體"前,更難
謝謝分享,南無阿彌陀佛.
被害人受到了重大的心理創傷,但誰來撫慰被誣告者長期精神壓力及折磨的心呢
這就是為什麼美國、英國和香港不是由法官來判決,而是由評審團做有罪、無罪認定
由法官來認定會有個人觀感影響判決,造成被告要看運氣好不好,由評審團(多數人)認定,比較不會有單一觀感的問題
陪審團更容易被收買哦
案子拖得越久,双方律师都在赚钱。美国的法庭也不公平!不尽责的律师大有人在。可以黑心赚客户的钱!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和人们心中的法律差距还很大。
@@yingli5380 100% correct; at least 50% of lawyers are crooked, 40% are totally incompetent!
英國有陪審團,並不是因為不信任法官,而是不信任末期中世紀的英王,因為那時英王指使別人干擾證人太平常。英式陪審團被法官與法院程序保護,但同時陪審團也完全受到法官主導,陪審團的所有法律觀點都是法官的法律觀點,不可以有自己的法律觀點。如果在民情不信任法官的地方,英式陪審團並不能處理這種不信任。這是台灣人對英式陪審團的常見誤解。
根據真人真事改編,真人真是的那件他透過漫長的訴訟與痛苦的輿論後終於證明自己是清白😢
感谢您的补充🙏🙏幸好现实中是好结局😢😢
真的我也是遇到這樣的恐龍法官跟警察,當時我是便利商店人員,當時店長交代我半夜有警察來巡邏要記得把店內遺失物品交給警察也沒有告知我說要填寫相關單據,我就這樣交給了巡邏員警,最後過了一個月友人報警說手機在那邊遺失了,就只是因為遺失物是我拿給警察的硬把罪往我身上扣,我聯手機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就這樣被認定有罪,從那次起再也不相信政府官員了根本就不是人,也不敢再相信自己以外的人了因為連店長跟撿到手機的那個店員都作偽證,我完全不知道有遺失單這種東西,一個說有宣導一個說有寫,那當時遺失物裡面連張紙都沒有是怎麼回事。
在台灣也一樣
遇過之後就會知道警察、檢察官、法官那些齷齪事
不是懶就是錢
我想說與其抓住對方的手,還不如抓傷對方的手
讓對方留下傷口,自己留下對方的些許皮膚組織
事後報案抓人會輕鬆些吧
那樣的話就變成普通傷人罪了,同時證據也變成是非法取得的
應該分男/女車廂好了
日本有喔,我都不敢坐女性專用車箱,但我看過還是有男生在坐
最后的那个上诉,真的是很提气。尽管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不会做出那样的选择。
好片。非常感动。
感謝您的認可🙏🙏
不衹是日本,世界各地也有同類冤案每日上演,特別是情色案件更是千絲萬縷理不清,何況在這個女權主義社會之下,如果運氣不好就算正直男也難逃一劫……
台灣也需要更多這種題材拍成電影
台灣的性騷擾案不少。
捷運站和車箱內。會有告示牌或跑馬燈,關於性騷擾的問題。
台灣也需要更多殺人狂的題材來拍成電影。
因為,台灣的法官不太懂,一命扺一命的道理。
對於殺人魔,不少的高等法官總是判出[有教化的可能性]
@@mhchen5 杀了人哪里还配得上教化,以为自己是神
@@mhchen5 笑死,全世界多少國家廢死了也沒聽他們人民在嘴,比方香港,竟然還有人敢嗆我們法官不判死,結果他們連死刑也沒有
我高中職時期通勤搭公路局上下課,只要是星期一穿軍訓裙搭公路局上課固定會有一個禿頂突肚油膩大叔死活都要擠過人群來我後面磨蹭我,我死命掙扎用書包擋他死命要移走我的書包非禮我!都沒有人救我,一個小時的時間我都在忙擋他的身體,現在的我氣自己怎么不會喊叫插他眼睛之類的!可能我不想事情鬧大丟臉,事情鬧到不可收拾!總之勸受害者如我的人,全力反擊不怕他只怕自己受傷懊悔一輩子的
看完這部電影之後覺得,大家都焦點都放在男主是否有罪,但我認為在調查過程應找到真正犯人,才是對受害人和無辜的人一個最大的公平!
之前看到新闻,初中生怀孕不说实话诬告是老师的,几十年过去之后女孩承认并不是老师干的,然而老师已经前程尽毁,坐牢背负多年骂名和受到邻里异样眼光。男性在这种事情面前真的毫无还手之力。
你看到的是柔弱的羔羊,实则她是能让你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这确实也是一个问题
这踏马的怎么污蔑???亲子鉴定是现在才有的?
@@TQW988 你刚怀孕肚子大的时候怎么做亲子鉴定?你堕胎了之后怎么做亲子鉴定?
我们小学一个老师,因为被学生说骚扰,最后自杀,只是小学生而已!
所以車裡設視頻錄像也是最重要
既然被判那麼多次
最後與女學生開庭就直接摸上去
然後繳錢
這樣判罪比較心安一點
要證明做過的事很容易,但要證明沒做過的卻很難。
當人認定一件事,將會尋找更多證據來證明,哪怕是巧合,終究忽略了錯誤的可能。
感觉不错。
人民犯法自有司法審判,但司法錯判,檢調單位濫權起訴時,試問有誰能審判他們呢?
如果抓錯誤人,只會讓真正的罪犯更有恃無恐啊
有罪定論同無罪定論嘅分別就係有罪定論係要自己證明無辜,無罪定論就要檢控方證明自己有罪
很棒的一部影片
已經以為法庭是神聖地位,但香港法庭的政治墮落已經改變我的想法。一個法官有超強的生死權力,已經是一種濫權。
絕對是。
台灣不遑多讓
你來台灣看看
你都黐線
任何一個地方都要一個 ultimate 權力
否則沒完沒了
我覺得很符合現實,現在香港的法庭,比這樣更過之餘無不及。
“法官也是官僚組織中的一環,如果判無罪就是在否定警察和檢察官,法官也需要升職晉級,而且越聰明的人越不想被欺騙,一旦被欺騙那將是國家權力和個人顏面的雙重損失,於是不自覺會帶上有罪推定的心理.”
現在香港的法庭、檢控官、警察比這些齷蹉多了。先抓回去,再想怎樣才能判有罪,那一條罪會更容易入,不管真假,目的只有入罪。
說到重點:法官也要顧人情世故,才能高升。
法官也是人,無法事事完美,所以我們不可以再批判罪人、在人傷口灑鹽。
許多高等法官最在意的是利益,有良心的法官很難生存的。
陳水扁的案子,用了百人以上的律師,和法官有陰謀,好像洗錢一樣。
板新線的捷運殺人狂、凌虐孩童到死的變態,沒了人性的殺人犯....有多少件案子?
媒體沒有報導的黑箱作業又有多少?
不少的高等法官總是判出[有教化的可能性]。
因為法官也是人。反正,死的不是法官和律師的自家人
他的心情我感同身受,台灣在叛詐騙案也是一模一樣的過程,律師也會勸你認罪,即使你真的沒做!
就只能看最後法官的判定的,因為檢察官無論如何只要起訴你了,就不會撤銷告訴。
如果遇到恐龍法官,就只能欲哭無淚,
只能祈禱遇到公正、願意用腦思考非靠經驗、自以為來判斷的法官!
They need juror to judge the case, not judge. Juror is a group of people full of responsibility while judge is the official in the system who wants promotion and his interest. That is big difference.
所以我上班擠捷運一定把雙手都放在胸口就是不希望遇到這種狗屁倒灶的事情恩哼
看來樓主少一個切雞雞的動作
放在胸口说你袭胸
然後錢包被偷😓
@@20708002 只要你長得夠帥夠正氣, 可以避免
@@Oscar-subscribe 乾 笑死
這個教訓告訴我們
-西裝要穿白色的-
我去日本玩的時候
我在排行程的時候
一定都會避開上下班時間使用電車
避免我的朋友、家人、自己遇到這種麻煩
真的逼不得已要上車時
我也會告誡我的朋友
一定要背對女生並用雙手緊握橫桿
最好是將自己的掌紋清晰的印在橫桿上
避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煩
为什么前面对着就不行呢?生理反应就会被告?
@@eorme7099
當然不行啊
真的要搞你
她會想盡辦法編造理由的
再加上語言隔閡
真的會稀哩糊塗的被關在日本
@@peter80921 我晕,我还想去体验一把呢,真没希望了。
@@peter80921 不过这他妈都是优点啊,国内恶心的要死学什么不好,这东西都学过来了,很多地方没听说有什么处罚。
@@eorme7099
哥,聽我的,千萬不要測試人性
能避則避
千萬不要在上下班時間去擠電車
避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煩
「愛與感恩」是所有一切的解藥!感恩造物主,無條件的愛萬事萬物,尊重萬事萬物!
阿门
人类史上最大的冤案就是耶稣基督,因为他是人间惟一一个没有犯过错的人,但是他却判处了人间激情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但是你看他最后向耶和华说了什么呢?赦免他们的罪吧,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柳生みゆ 可愛いすぎる~ღ♡❤
In a criminal case, the prosecution bears the burden of proving that the defendant is guilty beyond all reasonable doubt. I'm surprised that it's different in Japan.
That is because, in Japan, you are assumed 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 Not assumed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99.9% win rate for prosecutors because it is insanely hard to prove innocence.
都沒人關心被害人的
被害人需要的是真正的兇手被判刑
如果只想交差了事
有人扛罪就算了
那是不是在鼓勵犯罪?
因為真正的兇手可能還在摸另一個女孩
抓了一個有罪宣告
然後法官.警方.檢方通通升官
色狼卻還在騷擾其他女性 可以這樣?
說句實話
他們並不在意
法官、檢察官非利益相關當事人就不說了
甚至很多時候被害者要的並不是「真正的凶手被制裁」
而是「有個人來負責任」
很多急救失敗的醫療糾紛中
家屬即使理智知上道醫護人員已經盡力,
但仍有許多家屬會順從情感去提醫療疏失。
因為情感上,人很難接受「我的親人就這麼沒有價值的死了」,
所以總得要「有個誰來為他的死負責任」
越是善良無辜的人,就越是平凡低調。然而有罪堆論再加上需要自清辯證的前提下,這種平凡低調反而讓自己更難有辯解的機會,可悲啊
小妹妹蠻漂亮可愛的!
最兇惡的犯人就是法官了
這是譏諷日本人羊群心態,隨波逐流,人云亦云
在哪可以看到這一部
覺得日本的電車廂應該每一節都要裝設監視器,但只有司法機關或特殊需要時才有權可調閱以維隱私
有道理,雖說不一定能拍到什麼,但肯定會有震懾的作用
心有戚戚焉,但所幸我遇到的是明理的女生,忘了多久之前,也是擠火車,
但是因為人太多了,我就把背著的背包放下用手提著,這樣不會這麼擠,然而放在背包的手機突然響起
(平常沒什麼人找我的)所以鈴聲開蠻大,就想趕緊接起手機不要吵到其他人,另一隻手就快速的伸往拿背包的方向,無意間也是很明顯碰到了一個女生臀部,真的要感謝她願意聽我解釋,好人一生平安,搭車都有位置坐。
😂😂還是好人多
@@guangying23shi 還是要看人啦...
“世界上有两种东西的制作过程最为肮脏不堪,一个是香肠,另一个是法律---俾斯麦
香肠有害食物,垃圾食品,对人类身体没有任何一丢好处;法律是有权人和有钱人的游戏,但是不得否认,它的存在也拯救了很多人。没有法律的约束,人类甚至可以谋害同类而没有惩罚,犹豫世界没有绝对的对错,所以更需要正义的法律的存在。可惜,人性险恶啊。
ㄞ,人,,好難
別忘了官僚制度的製程,用滿滿人類噁心的惡意
保释金200万🤣
這是日本導演 周防正行 2006年的經典之作,諷刺日本法例有罪推定的弊病,電影🎬非常好看,雖然結局令人沈重,但主角的堅毅和執著,也令人感到尊重及有尊嚴,也大大刮了一巴掌給日本的法規,傷害了無辜者!
對於這種冤屈審判的過程是我幾十年不敢看的電影,我的娘家生活就是無止盡的冤獄栽贓譏笑和諷刺,而這樣對待我的不是不認識的電車乘客,而是我最愛的父母兄弟姊妹。原生家庭的惡毒讓我無法面對冤獄的故事,無法面對法律訴訟不停被冤屈的場景,幾十年了,看這種電影,還是無比沉重淒涼。
這個事件不是個案,現代男生要懂得保護自己,只要被女生誣告性騷擾或性侵,就跳進黃河也洗不清,沒人在乎真相,都人人喊打,就算最後幸運被判無罪,也已經身敗名裂! 所以我每次搭大眾交通工具,都跟女生保持距離,盡量離她們遠一點,這難道就是保護女生的原意嗎?這難道就是女權主義要追求的東西嗎?
雖然某些時候,女權主義確實是捍衛過度了,但是!批判女權主義之前,應該先譴責不自愛、不尊重女性、侵犯女性的男性才是對的。否則便是本末倒置了。
發生類此事件,男性的說詞不被採信,是為什麼?男性的名聲是被同性搞壞的,不是因為女權主義。 110.6.3
同感,搭滿員電車時我每次都是雙手高舉,以投降姿勢扮抓扶手,直到下車😅
@@5Bill 我說「這難道就是女權主義要追求的東西嗎?」、只是要人們反思一下、這樣就事論事也不行嗎?我本人就被女生騷擾過、這種事情不論男女都會發生,我們每個人在談論這個事件本身時、都要先罵一下所有男生嗎?你的父親跟兄弟不是男生?如果他們被誣告被冤枉呢?男人跟女人要和諧相處才能幸福快樂,不能因為有些男生做出不好的行為就認為所有男生都是壞人、這樣男女對立是好事嗎? 如果你有兒子、你希望他遇到這種事嗎?你不想教他如何保護自己嗎? 我是個非常尊重女性的人、希望大家都能理性面對這個事件本身所凸顯的問題!
@@charliesheu8834 我不否認男性也會成為被騷擾的對象,也並未質疑你不尊重女性。發生騷擾事件後,男性通常被定罪論、遭受懷疑,究其原因,不應該只是責難女權主義,如此有失偏頗,這是我要強調的。 110.6.4
@@charliesheu8834 還有,閣下所言「都要先罵一下所有男生嗎」,我的言論裡,完全沒有這麼說。我清清楚楚指明該受譴責的是什麼樣的男性喔!我並非想挑起對立,我也不仇視男性,任何性別的人,行不義之事,都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110.6.4
判一个无辜的人有罪,这种结果对司法公正的伤害要远远大于十个真正的罪犯逃脱法网。
因为,让嫌犯逃脱惩罚只能说明疏忽大意或者无能;但是误判无辜者则体现了野蛮和无情。
司法被指责无能,或者被指责不公正,后者最可怕。
👍👍
像這種事在目前的中國,可能一大堆要說都說不完。
@@ANDY-pe5by 在目前的全世界,一直有争议。
以上帝視覺當然知誰無辜誰有罪
good video
這世界~並不會因為妳溫柔善良就用溫柔善良的方式對待妳。
看哪些欺負過妳、騙妳錢的人都過得比妳好。誰又想持續保有善良呢?這世界歪了!
這個看完我覺得,司法問題值得探討!。這個唯一破法,車上裝監視器。
沒錯,其實就是兩方在舉證辯論,但事實如何除了當事人恐怕沒人清楚,所以最好從源頭解決
太擠了...死角太多....
哎,同情男主,这感觉我有点体会,年轻时,一个男的对我有好感,一次好多人去唱K,然后里面有一个男的(不认识)就当着众人的面信誓旦旦的说我在某某夜总会做过小姐。。我连那夜总会名字都不知道。他说的有鼻子有眼😂,说他看到的那女的长的跟我一样,就是我。。啥感觉,哈哈哈,一屋子人估计都信了。年轻交友不慎,跟一枪猪🐷驴子玩。还好本人根本就没在乎这驴,所以也没过多解释,也不怎么难过哈哈。
給你一個擁抱❤️❤️
司法系統就是這樣,應該推動誤判的國賠案件,費用由法官檢察官警察他們付錢最直接,退休金也直接徵收國賠用。
這世界要做到公平 同理心 正義 不自私 不貪婪 真的是不可能的事 只是超出某種界線後 真的會讓世界毀滅 混沌
男生在這情況百詞莫辯,很慘
或許可以利用媒體制造輿論給司法機關 特別警方方面制造壓力 最好把取證和審判過程鉅細無遺地公開出去 看看誰死 玩嘛 那就往大的玩:D
沒指紋請說那麼多,基礎的指紋都不採根本就是吃案,而且是整個國家一起吃案
吃啥案?你不知道,上法院警察會說偵查不公開,就拍拍屁股走了。
盲柄
呢套戲從來冇講過 "指紋"
稍微能感同身受
尤其是被霸凌方能體會,沒做過的事情可能被加油添醋
謠言是可怕的
充分顯示了司法是那麽的腐爛,不但冤枉了一個無辜的人,還姑息了犯錯的執法人員,而且還不去抓真正的犯人。這就是法律游戲。
別忘了還有釣魚執法
更冤
釣魚執法不一定冤,而是利用非正常程序讓你認罪,所以真正犯罪者還是一樣會被搞到
@@yuren0623
釣魚執法這種事
竟然也有人支持
可見這個世界還很落後
@@ImRyo585 我不是支持這個= = 我是說出兩面,而不是非必然...
以社會成本來說 電車上的監控是有必要的
我刚到日本的时候就有过这样类似的经历,也是坐电车,山手线。日暮里到池袋这一段,电车很挤,我前面一个日本女孩后背紧贴着我,我因为前一天晚上通宵玩英雄联盟,非常困,所以是双手抓着上面的吊环,闭着眼睛半睡状态。电车到巢鸭站附近时,我右前方的日本大叔突然轻推了我一下,我睁眼看他,他问我什么时候站在这的,我说我一直在这,这时我才发现我前面的日本女孩在哭。大叔看了眼我的手,发现时双手在上面抓着吊环,他又看了我周围,然后直接伸手抓住我左边的一个中东裔外国人,日本大叔说就是你,给我下车,车到巢鸭站的时候,大叔拉着那个中东裔和日本女孩一起下车了,我跟在后面算是作证也是要解释自己清白,下车后大叔直接叫了电车站员,之后又叫了执勤警察,我这边没事以后我就走了,后续就不知道了。当时我就是在女孩的正后方,跟影片里情况一样,只不过位置相反,女孩面向车门,我在她后面也是面向车门,我左边的中东裔在女孩的左后方,所以日本大叔第一时间是怀疑我。但我是半睡状态,估计大叔看我睡的一脸懵逼相,也就确定不是我了😂
和视频里的案子好像,幸亏!
@kwokshsee it is fine, never mind
每次遇到這種情況我都雙手住上 或換反方向站立
日本的法律和官僚制度是眾所周知的。
还是大中国好 杀了人都没关系 只要家里有大官
@@tuchan3195 台灣也是 一直可教化
@@cq896896 对呀 两边都是一样臭 不过中国比你们更好 只要有关系啥事都能做
@@tuchan3195 说的好像你认识家里有大官的朋友似的
日本的警察辦案也很爛
日本好多人,用这个敲诈,因为没时间应对,上法庭还会通知公司,只要给敲诈的人几万日元就能解决,大多数人都会给
好賺
我是不可能認的,不是我做的,我不可能認。
@@ChessKing1989 但那些維護女權的壞人會用盡方法打到你要認,除非受過特務訓練,否則上至英女王、下至普通凡人都無法承受屈打成招的酷刑!
一部很特別的電影
嗯,哩套戲同現實個案有個相關情況出現,各位知道邊一宗個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