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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別說誰是兇手,就警方的查案方式簡直一塌糊塗。不但其他可能性也不想、沒有問有沒有目擊證人和收集指紋,而且連家屬背景也沒查清楚。不管兇手是誰,都是警方無能、粗心而有的不少懸案。
真的
我認為警察比死者讓人無言......
很多懸案都是警方粗心沒保存好現場和仔細採證害的,像是美國發生的選美童星瓊貝妮特命案甚至是第一次搜查沒搜地下室,小女孩就在那個時間點被勒死
其实蛮多婚外恋中,出轨方的朋友同事知道。。但是出轨方的配偶不知道。。。
丈夫依舊非常可疑,他一旦認定孩子是J某的,就心懷恨意一併處理了,他租借的電影就是他的靈感來源,他精心謀劃,使死亡時間難以被判斷,而衣櫥內的火也可以用方法設定他離家之後才被點燃
蚊香就可以延缓点火时间
真的 我第一反應也覺得他可能真的認為孩子不是他的,畢竟都發現妻子有外遇了,懷疑孩子不是他的也挺正常🤔🤔
就算是他的也会因为妻子的出轨而一起恨孩子,你会爱和不爱的人生的孩子吗?
@@Gaspesiegirl 太聪明了,蚊香加汽油就可以达到效果
肯定是這樣的
夜晚遇害的可能性還是有的,隱形眼鏡通常是睡前摘除,所以不也可能是晚餐後入睡前發生爭執錯手殺人,外加妻子外遇很久了孩子可能目睹了殺妻過程或是是否為親生的疑慮,乾脆也一併解決了。所以丈母娘的證詞在我看來隱形眼鏡的部分是無用證詞。
說得很對!若果是之前一晚已經被殺掉的話,他的妻子帶着隱形眼鏡是成立的!因為根本未去睡覺⋯⋯😅
真是太喜歡你的聲音了 每天睡覺都播放 聽了四五天還不見得進了一半的劇情 都要白天在惡補過來 趕緊更新吧~
感謝您們的分享、做為夫妻的、為什麼要殺害妻子或老公、取他的生命、婚姻發現問題、就好聚好散、不要傷害人。
这个丈夫有钱,不想被妻子分走一半
@@test2test911 韓國應該沒有離婚配偶分一半的律法吧🤔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任何動作任何事情都可能傷害到人
最有可能的嫌疑人還是丈夫。隱形眼鏡還戴在眼鏡裡也有可能是睡前就殺了。死亡時間並竟沒那麼精準。海帶還在腸胃也有可能就是吃完晚飯後不久就動手了,而不是早上。
和我想的一樣,昨晚就殺了,隱形眼鏡跟海帶的疑點就解決了!
没错
我也覺得是丈夫殺死妻子跟女兒 畢竟韓國男人很難忍受妻子的婚外情 而且這個動機很明顯 只是丈夫太狡猾了 還聘請律師團隊推翻檢方說法 最後無罪釋放 成為懸案。
是的。并且他杀害孩子的动机是怀疑孩子不是他的。
It’s always the husband. 我覺得丈夫嫌疑重大。而且孩子很小,搞不好是別人的孩子不是丈夫的。所以連孩子都下手了。
就算是他的也会因妻子出轨而恨孩子,你会爱和不爱的人生的孩子吗?
法官沒判錯,證據不足的確只能這樣判,只能說兇手太狡猾,警察太輕視,科技不夠進步
可能他發現了女兒是妻子與外遇對象所生的,自己還為別人養了那些久的女兒,一怒之下就連女兒也殺了。 警方應該要作DNA測試,這可能是隱藏的動機。
👍🏻我觉得这个思路是对的
不論結果如何,多做這一步檢驗是絕對不會錯的
十幾年前DNA技術沒那麼好 可惜了 不知道當年的證物保留多少
做不做测试都一样,真实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男的当时认不认为孩子是自己的,就算是亲生的,他如果觉得孩子长得不像他,就有可能认定孩子不是自己的
@@Irene-tg2nb 有道理。
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巧合,应该就是丈夫杀的。一旦有过外遇,妻有的一切都会受到丈夫的质疑,包括那个孩子。
希望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借了兩次電影來看,然後現場還原了一樣的手法,夠可疑的了,可惜不是直接證據。
天天看这类犯罪视频 以后周围出事是不是也可以拿来当证据用呢
@@hanzhongpei6807 重點是,凶手用了一樣的手法,而且他只借了這部電影,還借了兩次,第二次還在案發前夕。
重点是他否认看过。这才可疑
丈夫真的非常可疑啊
謝謝🙏辛苦了👍👍👍👍👍
妻子死的時候是沒有穿衣服的,如果沒有性侵跡象,那有兩個可能:一是凶手為了侮辱她,讓她看起來像個蕩婦之類的。二是她才剛起床,可能正在換衣服的時候就被殺了,也有可能本來是裸睡的還未穿上衣服就被殺了。 兩者都比較指向是丈夫殺的。
水槽裡只有一個海帶湯的鍋子,比較像是早飯,晚餐不會只有一個鍋子,還會有其它碗盤配菜,早餐隨便吃一吃先放著再去準備上班想說出門前再洗一下的情況比較有可能,或者是丈夫殺完後冷靜的喝了海帶湯後去上班…畢竟泡熱水跟延後火勢也是能做到的混淆殺害時間,情夫的證詞有點微弱,但他都開醫院了,不知道有婚外情的機率也很大,工作這麼忙,我也遇過很多因為工作忙不知道對方外遇的狀況,丈夫感覺不是缺錢的人,花再多錢都會請人來翻案,隱形眼鏡也能是別人戴上的,也有很大可能丈夫在外結仇別人陷害的,都要開幕新醫院了,選在開幕這天做案有點懸疑,既然有醫學知識又何必點火,分屍比較方便,都要火災了,何必泡浴缸…?看影片說謊倒能理解,警察這麼隨便,一說有就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
做得特别谨慎,而且有足够的时间,家里的钱没有丟,是丈夫干的可能性很大
肯定是凶手,不然不会在影片上说谎了。
明显是警方检方水平不行,被准备充分的丈夫打了个措手不及。
諾亞絕對是最棒的小夥伴
諾亞應該是Wayne 團隊裡的文案
哈哈哈
疑點太多,難以判斷,但我傾向於是丈夫所殺的。動機為發現妻子外遇,自己外出實習三年,妻子生下來外遇對象的女兒。這也就解釋了爲什麽他連女兒也要殺。他是個外科醫生,對尸體解剖有一定的認識才會用熱水泡尸體以混淆死亡事件。試想想,如果是激情殺人,絕大部分不會這樣處理尸體,多此一舉。他會怎麽做,一切都是精心策劃在診所開業當天實行。
Wayne, 有机会說說香港中文大學教授許金山殺妻案。这殺妻女案也是利用老公的医学專業知識及職位方便行凶。但香港警方的精密就令凶手無机会逃脫。十分精密的殺人計畫,可以去拍电影。
看到沒有破案的案子,都為死者感到難過。這起案子凶手要麽她丈夫或情人,沒有第三人。對現場和人物作息很瞭解,才會佈置如此完美。
就是丈夫
也不必難過,她綠了老公。爽過了孩子可憐
@@moonchasestar 是的,她也有错
海帶湯的推斷我覺得很合理,因為第一眼看到海帶湯的照片就讓我覺得不是前一天的,前一天不可能只留了海帶湯鍋沒洗😅 但丈夫跟情人都蠻可疑的🤔
很難真相大白,只有上天審判!
4:00处,不伦关系是指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之间,特别是直系血亲之间的那种关系,和非血亲的人乱搞不应称为不伦关系,而应该称为不正当关系。
个人觉得:1. 有预谋性的杀害,可能丈夫提前叫醒妻子,因为当天有特别活动。趁妻子洗澡洗漱好下手。所以妻子隐形眼镜戴着就解释到了。2. 选择把尸体放在浴缸,可能浴缸布满冰块,这样也可以延迟尸斑出现时间、遇害时间。
雖說非常有可能是丈夫幹的,但他這麼精心策劃居然讓DVD租用這麼容易造假掩蓋的地方露餡也很奇怪
他沒想過警方會連這個也查到吧
怎样都好,孩子是无辜的
没事不要结婚😯
😅
應該是發現孩子不是他的才痛下殺手,警方應去查驗案發前他有沒有做過孩子的DNA測試.都有錢請那麼貴的律師團隊,應該也有錢買兇殺人.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想聽wayne講福田孝行案
其实这种不知真凶是何人时,不应该被判死刑,万一有一天找到其他真凶,那不是冤枉了一条人命。
A perfect crime! He created “doubts” to get himself off. Knowledge is virtue.
Wayne 你好,請問可以做一集墨國經典懸案 誰殺了寶萊特 ?????
警方的调查很草率也因科技还不发达是主因,问题是做丈夫的竟然有办法聘请到这么卖力的律师团,区区一个牙医这也太不寻常了吧。加上岳母的供词对嫌犯也极有利而让他成功脱罪。
疑點歸被告,防止抓了良民,是現今的法律基石。就算行使這樣法律制度,也見了冤案經常發生。這案件只能同意,警方舉證不足。
韓國的無解謎案最多 警察無能
不仅仅是韩国,很多很多的国家都有,无语😶
可能是雇凶殺害。婚外情的對象或者丈夫不一定要親自動手。
丈夫的嫌疑真的是最大的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殺人犯的運氣比事實重要
应该是丈夫。他借了光盘💿两次,又否认自己有借过。为什么要说谎
丈夫可疑在不知婚外情,這我信,但一旦知道激情殺人也是合理,還有錄影帶外遇可疑在不在場證明、對屋結構熟悉(裝修業者呢)、混淆死亡時間(丈夫混淆沒用呀,自己家呢)
丈夫可以創造不在場證明啊.
諾亞很棒,wayne更棒👍
丈母娘是沒有跟他們一起住的,他們又結婚那麼久了,女兒的生活習慣可能早就改變了,丈母娘也不會知道。而且凶手也可以在事後為死者戴上隱形眼鏡的呀。
丈夫是不是兇手這個事件己是次要,在那個年代, 公然的給老公戴綠帽,這可是天大之事,招來殺身之禍,或則老公痛下毒手,這都是必然的,两者都極端之最。
凶手是次要,给老公戴了绿帽是天大之事 你是认真的吗?
@@Ping864 當然人命最重要,我是反諷為什麽讓自己處在高風險殺身之禍,如是我親人我要她活著,處罰殺他的人,對於個人耒說並不會減輕痛苦。
婚外恋是没有好结果的,搞不好就把命搭上了。
如果可以解開延遲著火的謎,其他環境證據已經可以直接判丈夫有罪!不是劫財的,又是沒有強行進入的,隨機疑犯真的不會勒完之後又大費周章,弄一缸的奇怪溫度的水泡亡者。火也不是用來毀滅犯罪證據,完全是用來控制不在埸環境。那DVD的巧合真的如果不是丈夫東施效顰,只能說有外人窺探他的租貸,或到租片店翻查他的紀錄,然後再栽贓。我根本找不到另一凶手可能性!可惜他的犯案智商蠻高,有沒有可能在八點前喬裝回家放?現在有遙控點火裝置不難,但當時真的破不了這點
DVD租借真的很怪,丈夫說沒看過,但卻借了2次
晚上睡前就被害的可能性极大,这解决了隐形眼镜和胃里的海带的问题。另外,浴缸里的温水让死亡时间变得难以推断,而死者衣着也是用来混淆视听的。还有,衣柜着火,多久火势蔓延取决于火源到底是什么,真要做到一小时后再蔓延的话,一定也是有办法的。老公的嫌疑极大。
~~
驗父女的DNA, 如果女兒不是親生的,先生下手的機率大!
我也这样认为
亲生也没用,你会爱和不爱的人生的孩子吗?
有什麼出奇?老公老婆永遠是最後一個知道。
這種所謂證據也敢提上法庭,簡直在浪費納稅人金錢
不看其他證據只看他租借了兩次與本案內容相同的dvd就知道是丈夫幹的
我們公司就在附近。。。
怎么左看右看都觉得丈夫很狡猾!这么冷静的思考还聘请国际律师精英等!对不起我真的有女同事很像死者,95% 像,有没可能借尸还魂🤕
我推薦Wayne講台灣葉永鋕事件因與眾不同的性別氣質而遭到部分同學霸凌而發生的憾事
諾亞是誰啊 好會提供影片歐
It's always the husband
那部電影,還好Wayne有貼封面,不然真的找不到 >< 大陸翻譯跟台灣差好多
我猜測,妻子婚外情多年,女兒才一歲多,而且妻子寧願借情夫上百萬,也不肯資助丈夫的診所,這說明這對夫妻的關係多年來都不好,兩人可能礙於當醫師的顏面,不想離婚但早已形同陌路勢同水火,甚至前一天雙方因種種原因產生激烈爭執並且在爭執過程中妻子傷了丈夫,丈夫殺害妻子的時間應該是晚上妻子用完晚餐帶女兒正準備盥洗但還來不及脫下隱形眼鏡的時候,然後在上班前用電影裡的知識結合自己對人體的專業了解,製造了妻子早上泡澡時被謀殺的假象,至於衣櫃放火,他可以只點燃一點點小火苗,這樣等到大火絕對需要一段時間,那個什麼團隊的,點火是故意點大面積的,實際上丈夫點的只是一點小火苗,這樣實驗跟事實絕對有差!會把小孩都殺死,一定是認為小孩不是自己的(可能自己無法生育,夫妻甚至無性生活?)也有可能是情夫因為有新歡以及債務問題,甚至是覺得不想對母女負責,亦或是想繼續借款甚至想發生性行為時遭到拒絕...等等原因預謀或臨時起意殺害母女,在丈夫出門後,妻子開門讓情夫進門,情夫在妻子準備出門上班時(戴上隱形眼鏡之後)殺害被害人以及自己根本不想負責的親生女兒,從而故步疑陣嫁禍丈夫?女友的證詞並不可靠吧?總之,不明白一個高學歷的妻子為何不好好跟自己的醫師丈夫相處而要出軌比自己低層次的人?從而間接地製造了自己人生的悲劇,最無辜的還是小孩因為媽媽本身不理性的行為跟著陪葬了!
跟我想的一樣耶!
警方應該測女兒的親子DNA 還有死者指甲裡的DNA
亲生不证明什么,你会爱和不爱的人生的孩子吗?
只要死亡。兇手確認。。那就讓兇手一路跟隨吶。。監獄不需要殺人犯。無聊的人權
法庭判罪要「唯一合理性」而非「最大可能性」。
世界上真的存在唯一合理性嘛
@@bosongli4525 這個是寧縱無枉的法則。
@@hongkongsmartboy 所以这跟唯一合理性又有啥关系呢。宁纵毋枉也不耽误有好几种合理性啊
說不定那個小女孩不是他親生的,要驗一下DNA😎
亲生根本没用,你会爱和不爱的人生的孩子吗?
電影1992年"雙面女郎"
兇手明顯到完蛋欸⋯
Wayne我愛你
我「個人」的感覺似乎日本與韓國的辦案積極度跟仔細度都有些潦草過場,就都只是想早一點交差對上級的壓力有交待能盡早完工就好⋯雖然冒煙起火,但死者並非是雙雙嗆暈燒死在浴缸裡的呀!一直糾結冒煙的時間點,怎不對屍檢做最詳盡的死因呢?或任何在現場的生物跡證採樣檢驗呢?好不解喔⋯?
丈夫!作案主要看动机。如果是流窜作案但并未丢失财产,也没必要掐死无分辨能力的小孩。情杀无疑!
占沙发🛋️,一睁眼就👀Wayne~
這丈夫…恐怖😱可憐的小女孩👧
可以說說最近的華裔醫師毒害丈夫的案件嗎
昨天有TH-camr播过了。可以去看看
M2已经说了
@@tsuki0227 我今早看過了,就想聽聽別人的說法
检方没有证据,只是基于always husband原则预判凶手,当然难以判刑;虽然丈夫借了dvd,但人都有第六感,多看几遍也是有可能的;再说小孩怎么会杀掉
丈夫的恨殺的,對女人出軌的雙重標準放的凶嫌...🤔
剛看完舊案件,現在又發現新的
丈夫的嫌疑最大,殺人後花這麼多時間佈置現場,兇手一定是對現場熟悉及有安全感。如果兇手是外人,有可能在殺人後再冒着隨時有人回來的風險冷靜的把屍體浸泡在浴缸嗎?直接放火把現場燒光不是更加直觀和乾淨俐落。有個可能性是兇手在晚上殺人後把屍體泡在冰水裡,想影響死亡時間的判斷,製造不在場證明。到出門口前再換水,幫屍體解凍。時間線上,我們推前一點:丈夫三年的外地實習,聚少離多,應該就係夫妻關係出問題的時間點。一歲的女兒非常有可能不是丈夫的,最少丈夫是這樣想的。
未破案,兇手是誰?
門窗沒有強行進入,會不會是死者趁丈夫出門後自己打開給「熟人(情夫)」進來的呢?而且影眼已經戴好正打算梳洗後打扮,然後因不明原因被那所謂「熟人」忿而勒斃後連無辜幼兒也不放過呢?(腦補:可能想叫死者跟老公離婚或再借錢不能如願)因為情人的不在場證明也太薄弱了!
加油
外遇對象也很有可能阿,而且是裝修業者,不破壞玄關沒有被偷竊的狀態下,只要有人開門他依然是可以進去的,而且就很剛好在女朋友家,就也滿剛好沒有登記車輛,那為什麼不再查一下,而且妻子的牙醫診所需要開業,J某還欠死者錢,而且他"在女友家"的事情牙醫知道嗎?韓國警方的偵辦一項就恩....之前的孫女便親生女兒案件也是還在茫然狀態,那個房子的空間要延遲一小時以上才冒出濃煙的根據是甚麼?檢方明顯也滿草率的,既然要提出證據就不要拿這種很容易讓人推翻的
外科醫生為什麼開設牙科醫院呢?
很明顯這個李道行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策劃這宗案件!老實說若果他已發現妻子有婚外情的話,會不會懷疑女兒不是親生的,所以也一併殺害女兒?😂
如果當下進行女兒跟丈夫的親子鑑定,此案就破了。
如果孩子不是丈夫的他就有可能殘忍的殺害孩子了
把受害者放在溫水裡,應該就沒辦法測出正確死亡時間了⋯⋯記得高法醫說過受害者一小時體溫降一度…
等下,那個浴室畫面...是把屍體拍出來了嗎...(嚇瘋
警察好不容易 电影也要有深入的研究 哈哈哈哈
不是丈夫又會是誰?說沒看過錄影帶卻又租兩次?行兇方式又跟錄影帶一樣,丈母娘只是因為女兒婚外情覺得對兇手有虧欠才做偽證...
燃烧如果没有特殊引燃工具,几分钟就烧旺了。。
感覺用線香可以...慢慢燒 另一頭放個易燃物 所以剛開始是白煙 之後燒旺了是黑煙
@@lyudalai728 如果香插在酒精或者汽油里能燃,到是有可能
他是外科醫師可不是普通人,被殺的小女孩搞不好根本不是他的孩子
有一個好奇的點,門沒有被破壞,那麼消防員是如何進去滅火?
這因該是指門的鎖沒有被破壞吧。消防員應該是破門而入。或有鄰居證詞說們還是好的,不然他麼就可以直接進入查看了
就像某韓劇講的,每個選擇都是有政治目的的。以這案件而言,崔秀姬死亡誰能得到最大利益去考量,應該是他婚外情J某吧?至於要混淆屍僵時間的水溫、在衣櫃縱火拖延案發時間,這些我看CSI都學得到捏…不見得要醫學專業背影才能習得的…尤其是衣櫃縱火,你只要不能提出現場有什麼變量可以百分百可以拖延一小時以上,基本上都不夠成拖延的!這個案子能成為完美犯罪,韓國檢方真的是居功厥偉呀!不論是証據鏈還是推測理由,都蠻不堪一擊呀!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為什麼是情夫能能得到最大利益啊?我個人是比較偏向丈夫是兇手,如果說兩個人都有殺人的理由,但情夫的不在場證明是不需要混淆死亡時間的,只有丈夫的不在場證明才需要,如果放火只是為了毀滅證據,那不應該把屍體泡在水裡吧
看我刷到了什么
嗯哼
经常会有人钻了法律的空当
always the husband
聽懸案最討厭了 認真聽完結果不知道犯人是誰
虎父不食子这句话已经不是根深蒂固,有多少案件里的亲生父母对自己的孩子做出残忍的事情,难道还不足够人们去反省过往所谓的人道思想吗?
先別說誰是兇手,就警方的查案方式簡直一塌糊塗。不但其他可能性也不想、沒有問有沒有目擊證人和收集指紋,而且連家屬背景也沒查清楚。
不管兇手是誰,都是警方無能、粗心而有的不少懸案。
真的
我認為警察比死者讓人無言......
很多懸案都是警方粗心沒保存好現場和仔細採證害的,像是美國發生的選美童星瓊貝妮特命案甚至是第一次搜查沒搜地下室,小女孩就在那個時間點被勒死
其实蛮多婚外恋中,出轨方的朋友同事知道。。但是出轨方的配偶不知道。。。
丈夫依舊非常可疑,他一旦認定孩子是J某的,就心懷恨意一併處理了,他租借的電影就是他的靈感來源,他精心謀劃,使死亡時間難以被判斷,而衣櫥內的火也可以用方法設定他離家之後才被點燃
蚊香就可以延缓点火时间
真的 我第一反應也覺得他可能真的認為孩子不是他的,畢竟都發現妻子有外遇了,懷疑孩子不是他的也挺正常🤔🤔
就算是他的也会因为妻子的出轨而一起恨孩子,你会爱和不爱的人生的孩子吗?
@@Gaspesiegirl 太聪明了,蚊香加汽油就可以达到效果
肯定是這樣的
夜晚遇害的可能性還是有的,隱形眼鏡通常是睡前摘除,所以不也可能是晚餐後入睡前發生爭執錯手殺人,外加妻子外遇很久了孩子可能目睹了殺妻過程或是是否為親生的疑慮,乾脆也一併解決了。所以丈母娘的證詞在我看來隱形眼鏡的部分是無用證詞。
說得很對!若果是之前一晚已經被殺掉的話,他的妻子帶着隱形眼鏡是成立的!因為根本未去睡覺⋯⋯😅
真是太喜歡你的聲音了 每天睡覺都播放 聽了四五天還不見得進了一半的劇情 都要白天在惡補過來 趕緊更新吧~
感謝您們的分享、做為夫妻的、為什麼要殺害妻子或老公、取他的生命、婚姻發現問題、就好聚好散、不要傷害人。
这个丈夫有钱,不想被妻子分走一半
@@test2test911 韓國應該沒有離婚配偶分一半的律法吧🤔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任何動作任何事情都可能傷害到人
最有可能的嫌疑人還是丈夫。隱形眼鏡還戴在眼鏡裡也有可能是睡前就殺了。死亡時間並竟沒那麼精準。海帶還在腸胃也有可能就是吃完晚飯後不久就動手了,而不是早上。
和我想的一樣,昨晚就殺了,隱形眼鏡跟海帶的疑點就解決了!
没错
我也覺得是丈夫殺死妻子跟女兒 畢竟韓國男人很難忍受妻子的婚外情 而且這個動機很明顯 只是丈夫太狡猾了 還聘請律師團隊推翻檢方說法 最後無罪釋放 成為懸案。
是的。并且他杀害孩子的动机是怀疑孩子不是他的。
It’s always the husband. 我覺得丈夫嫌疑重大。而且孩子很小,搞不好是別人的孩子不是丈夫的。所以連孩子都下手了。
就算是他的也会因妻子出轨而恨孩子,你会爱和不爱的人生的孩子吗?
法官沒判錯,證據不足的確只能這樣判,只能說兇手太狡猾,警察太輕視,科技不夠進步
可能他發現了女兒是妻子與外遇對象所生的,自己還為別人養了那些久的女兒,一怒之下就連女兒也殺了。
警方應該要作DNA測試,這可能是隱藏的動機。
👍🏻我觉得这个思路是对的
不論結果如何,多做這一步檢驗是絕對不會錯的
十幾年前DNA技術沒那麼好 可惜了 不知道當年的證物保留多少
做不做测试都一样,真实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男的当时认不认为孩子是自己的,就算是亲生的,他如果觉得孩子长得不像他,就有可能认定孩子不是自己的
@@Irene-tg2nb 有道理。
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巧合,应该就是丈夫杀的。一旦有过外遇,妻有的一切都会受到丈夫的质疑,包括那个孩子。
希望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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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看这类犯罪视频 以后周围出事是不是也可以拿来当证据用呢
@@hanzhongpei6807 重點是,凶手用了一樣的手法,而且他只借了這部電影,還借了兩次,第二次還在案發前夕。
重点是他否认看过。这才可疑
丈夫真的非常可疑啊
謝謝🙏辛苦了👍👍👍👍👍
妻子死的時候是沒有穿衣服的,如果沒有性侵跡象,那有兩個可能:
一是凶手為了侮辱她,讓她看起來像個蕩婦之類的。
二是她才剛起床,可能正在換衣服的時候就被殺了,也有可能本來是裸睡的還未穿上衣服就被殺了。
兩者都比較指向是丈夫殺的。
水槽裡只有一個海帶湯的鍋子,比較像是早飯,晚餐不會只有一個鍋子,還會有其它碗盤配菜,早餐隨便吃一吃先放著再去準備上班想說出門前再洗一下的情況比較有可能,或者是丈夫殺完後冷靜的喝了海帶湯後去上班…畢竟泡熱水跟延後火勢也是能做到的混淆殺害時間,情夫的證詞有點微弱,但他都開醫院了,不知道有婚外情的機率也很大,工作這麼忙,我也遇過很多因為工作忙不知道對方外遇的狀況,丈夫感覺不是缺錢的人,花再多錢都會請人來翻案,隱形眼鏡也能是別人戴上的,也有很大可能丈夫在外結仇別人陷害的,都要開幕新醫院了,選在開幕這天做案有點懸疑,既然有醫學知識又何必點火,分屍比較方便,都要火災了,何必泡浴缸…?看影片說謊倒能理解,警察這麼隨便,一說有就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
做得特别谨慎,而且有足够的时间,家里的钱没有丟,是丈夫干的可能性很大
肯定是凶手,不然不会在影片上说谎了。
明显是警方检方水平不行,被准备充分的丈夫打了个措手不及。
諾亞絕對是最棒的小夥伴
諾亞應該是Wayne 團隊裡的文案
哈哈哈
疑點太多,難以判斷,但我傾向於是丈夫所殺的。動機為發現妻子外遇,自己外出實習三年,妻子生下來外遇對象的女兒。這也就解釋了爲什麽他連女兒也要殺。他是個外科醫生,對尸體解剖有一定的認識才會用熱水泡尸體以混淆死亡事件。試想想,如果是激情殺人,絕大部分不會這樣處理尸體,多此一舉。他會怎麽做,一切都是精心策劃在診所開業當天實行。
Wayne, 有机会說說香港中文大學教授許金山殺妻案。这殺妻女案也是利用老公的医学專業知識及職位方便行凶。但香港警方的精密就令凶手無机会逃脫。十分精密的殺人計畫,可以去拍电影。
看到沒有破案的案子,都為死者感到難過。這起案子凶手要麽她丈夫或情人,沒有第三人。對現場和人物作息很瞭解,才會佈置如此完美。
就是丈夫
也不必難過,她綠了老公。爽過了孩子可憐
@@moonchasestar 是的,她也有错
海帶湯的推斷我覺得很合理,因為第一眼看到海帶湯的照片就讓我覺得不是前一天的,前一天不可能只留了海帶湯鍋沒洗😅 但丈夫跟情人都蠻可疑的🤔
很難真相大白,只有上天審判!
4:00处,不伦关系是指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之间,特别是直系血亲之间的那种关系,和非血亲的人乱搞不应称为不伦关系,而应该称为不正当关系。
个人觉得:
1. 有预谋性的杀害,可能丈夫提前叫醒妻子,因为当天有特别活动。趁妻子洗澡洗漱好下手。所以妻子隐形眼镜戴着就解释到了。
2. 选择把尸体放在浴缸,可能浴缸布满冰块,这样也可以延迟尸斑出现时间、遇害时间。
雖說非常有可能是丈夫幹的,但他這麼精心策劃居然讓DVD租用這麼容易造假掩蓋的地方露餡也很奇怪
他沒想過警方會連這個也查到吧
怎样都好,孩子是无辜的
没事不要结婚😯
😅
應該是發現孩子不是他的才痛下殺手,警方應去查驗案發前他有沒有做過孩子的DNA測試.都有錢請那麼貴的律師團隊,應該也有錢買兇殺人.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想聽wayne講福田孝行案
其实这种不知真凶是何人时,不应该被判死刑,万一有一天找到其他真凶,那不是冤枉了一条人命。
A perfect crime! He created “doubts” to get himself off. Knowledge is virtue.
Wayne 你好,請問可以做一集墨國經典懸案 誰殺了寶萊特 ?????
警方的调查很草率也因科技还不发达是主因,问题是做丈夫的竟然有办法聘请到这么卖力的律师团,区区一个牙医这也太不寻常了吧。加上岳母的供词对嫌犯也极有利而让他成功脱罪。
疑點歸被告,防止抓了良民,是現今的法律基石。就算行使這樣法律制度,也見了冤案經常發生。這案件只能同意,警方舉證不足。
韓國的無解謎案最多 警察無能
不仅仅是韩国,很多很多的国家都有,无语😶
可能是雇凶殺害。婚外情的對象或者丈夫不一定要親自動手。
丈夫的嫌疑真的是最大的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殺人犯的運氣比事實重要
应该是丈夫。他借了光盘💿两次,又否认自己有借过。为什么要说谎
丈夫可疑在不知婚外情,這我信,但一旦知道激情殺人也是合理,還有錄影帶
外遇可疑在不在場證明、對屋結構熟悉(裝修業者呢)、混淆死亡時間(丈夫混淆沒用呀,自己家呢)
丈夫可以創造不在場證明啊.
諾亞很棒,wayne更棒👍
丈母娘是沒有跟他們一起住的,他們又結婚那麼久了,女兒的生活習慣可能早就改變了,丈母娘也不會知道。
而且凶手也可以在事後為死者戴上隱形眼鏡的呀。
丈夫是不是兇手這個事件己是次要,在那個年代, 公然的給老公戴綠帽,這可是天大之事,招來殺身之禍,或則老公痛下毒手,這都是必然的,两者都極端之最。
凶手是次要,给老公戴了绿帽是天大之事 你是认真的吗?
@@Ping864 當然人命最重要,我是反諷為什麽讓自己處在高風險殺身之禍,如是我親人我要她活著,處罰殺他的人,對於個人耒說並不會減輕痛苦。
婚外恋是没有好结果的,搞不好就把命搭上了。
如果可以解開延遲著火的謎,其他環境證據已經可以直接判丈夫有罪!不是劫財的,又是沒有強行進入的,隨機疑犯真的不會勒完之後又大費周章,弄一缸的奇怪溫度的水泡亡者。火也不是用來毀滅犯罪證據,完全是用來控制不在埸環境。那DVD的巧合真的如果不是丈夫東施效顰,只能說有外人窺探他的租貸,或到租片店翻查他的紀錄,然後再栽贓。我根本找不到另一凶手可能性!可惜他的犯案智商蠻高,有沒有可能在八點前喬裝回家放?現在有遙控點火裝置不難,但當時真的破不了這點
DVD租借真的很怪,丈夫說沒看過,但卻借了2次
晚上睡前就被害的可能性极大,这解决了隐形眼镜和胃里的海带的问题。另外,浴缸里的温水让死亡时间变得难以推断,而死者衣着也是用来混淆视听的。还有,衣柜着火,多久火势蔓延取决于火源到底是什么,真要做到一小时后再蔓延的话,一定也是有办法的。老公的嫌疑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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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父女的DNA, 如果女兒不是親生的,先生下手的機率大!
我也这样认为
亲生也没用,你会爱和不爱的人生的孩子吗?
有什麼出奇?老公老婆永遠是最後一個知道。
這種所謂證據也敢提上法庭,簡直在浪費納稅人金錢
不看其他證據只看他租借了兩次與本案內容相同的dvd就知道是丈夫幹的
我們公司就在附近。。。
怎么左看右看都觉得丈夫很狡猾!这么冷静的思考还聘请国际律师精英等!对不起我真的有女同事很像死者,95% 像,有没可能借尸还魂🤕
我推薦Wayne講台灣葉永鋕事件
因與眾不同的性別氣質而遭到部分同學霸凌
而發生的憾事
諾亞是誰啊 好會提供影片歐
It's always the husband
那部電影,還好Wayne有貼封面,不然真的找不到 >< 大陸翻譯跟台灣差好多
我猜測,妻子婚外情多年,女兒才一歲多,而且妻子寧願借情夫上百萬,也不肯資助丈夫的診所,這說明這對夫妻的關係多年來都不好,兩人可能礙於當醫師的顏面,不想離婚但早已形同陌路勢同水火,甚至前一天雙方因種種原因產生激烈爭執並且在爭執過程中妻子傷了丈夫,丈夫殺害妻子的時間應該是晚上妻子用完晚餐帶女兒正準備盥洗但還來不及脫下隱形眼鏡的時候,然後在上班前用電影裡的知識結合自己對人體的專業了解,製造了妻子早上泡澡時被謀殺的假象,至於衣櫃放火,他可以只點燃一點點小火苗,這樣等到大火絕對需要一段時間,那個什麼團隊的,點火是故意點大面積的,實際上丈夫點的只是一點小火苗,這樣實驗跟事實絕對有差!會把小孩都殺死,一定是認為小孩不是自己的(可能自己無法生育,夫妻甚至無性生活?)
也有可能是情夫因為有新歡以及債務問題,甚至是覺得不想對母女負責,亦或是想繼續借款甚至想發生性行為時遭到拒絕...等等原因預謀或臨時起意殺害母女,在丈夫出門後,妻子開門讓情夫進門,情夫在妻子準備出門上班時(戴上隱形眼鏡之後)殺害被害人以及自己根本不想負責的親生女兒,從而故步疑陣嫁禍丈夫?女友的證詞並不可靠吧?總之,不明白一個高學歷的妻子為何不好好跟自己的醫師丈夫相處而要出軌比自己低層次的人?從而間接地製造了自己人生的悲劇,最無辜的還是小孩因為媽媽本身不理性的行為跟著陪葬了!
跟我想的一樣耶!
警方應該測女兒的親子DNA 還有死者指甲裡的DNA
亲生不证明什么,你会爱和不爱的人生的孩子吗?
只要死亡。兇手確認。。那就讓兇手一路跟隨吶。。監獄不需要殺人犯。無聊的人權
法庭判罪要「唯一合理性」而非「最大可能性」。
世界上真的存在唯一合理性嘛
@@bosongli4525 這個是寧縱無枉的法則。
@@hongkongsmartboy 所以这跟唯一合理性又有啥关系呢。宁纵毋枉也不耽误有好几种合理性啊
說不定那個小女孩不是他親生的,要驗一下DNA😎
亲生根本没用,你会爱和不爱的人生的孩子吗?
電影1992年"雙面女郎"
兇手明顯到完蛋欸⋯
Wayne我愛你
我「個人」的感覺似乎日本與韓國的辦案積極度跟仔細度都有些潦草過場,就都只是想早一點交差對上級的壓力有交待能盡早完工就好⋯雖然冒煙起火,但死者並非是雙雙嗆暈燒死在浴缸裡的呀!一直糾結冒煙的時間點,怎不對屍檢做最詳盡的死因呢?或任何在現場的生物跡證採樣檢驗呢?好不解喔⋯?
丈夫!作案主要看动机。如果是流窜作案但并未丢失财产,也没必要掐死无分辨能力的小孩。情杀无疑!
占沙发🛋️,一睁眼就👀Wayne~
這丈夫…恐怖😱可憐的小女孩👧
可以說說最近的華裔醫師毒害丈夫的案件嗎
昨天有TH-camr播过了。可以去看看
M2已经说了
@@tsuki0227 我今早看過了,就想聽聽別人的說法
检方没有证据,只是基于always husband原则预判凶手,当然难以判刑;虽然丈夫借了dvd,但人都有第六感,多看几遍也是有可能的;再说小孩怎么会杀掉
丈夫的恨殺的,對女人出軌的雙重標準放的凶嫌...🤔
剛看完舊案件,現在又發現新的
丈夫的嫌疑最大,殺人後花這麼多時間佈置現場,兇手一定是對現場熟悉及有安全感。如果兇手是外人,有可能在殺人後再冒着隨時有人回來的風險冷靜的把屍體浸泡在浴缸嗎?
直接放火把現場燒光不是更加直觀和乾淨俐落。
有個可能性是兇手在晚上殺人後把屍體泡在冰水裡,想影響死亡時間的判斷,製造不在場證明。到出門口前再換水,幫屍體解凍。
時間線上,我們推前一點:丈夫三年的外地實習,聚少離多,應該就係夫妻關係出問題的時間點。一歲的女兒非常有可能不是丈夫的,最少丈夫是這樣想的。
未破案,兇手是誰?
門窗沒有強行進入,會不會是死者趁丈夫出門後自己打開給「熟人(情夫)」進來的呢?而且影眼已經戴好正打算梳洗後打扮,然後因不明原因被那所謂「熟人」忿而勒斃後連無辜幼兒也不放過呢?(腦補:可能想叫死者跟老公離婚或再借錢不能如願)因為情人的不在場證明也太薄弱了!
加油
外遇對象也很有可能阿,而且是裝修業者,不破壞玄關沒有被偷竊的狀態下,只要有人開門他依然是可以進去的,而且就很剛好在女朋友家,就也滿剛好沒有登記車輛,那為什麼不再查一下,而且妻子的牙醫診所需要開業,J某還欠死者錢,而且他"在女友家"的事情牙醫知道嗎?
韓國警方的偵辦一項就恩....之前的孫女便親生女兒案件也是還在茫然狀態,那個房子的空間要延遲一小時以上才冒出濃煙的根據是甚麼?檢方明顯也滿草率的,既然要提出證據就不要拿這種很容易讓人推翻的
外科醫生為什麼開設牙科醫院呢?
很明顯這個李道行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策劃這宗案件!老實說若果他已發現妻子有婚外情的話,會不會懷疑女兒不是親生的,所以也一併殺害女兒?😂
如果當下進行女兒跟丈夫的親子鑑定,此案就破了。
如果孩子不是丈夫的他就有可能殘忍的殺害孩子了
把受害者放在溫水裡,應該就沒辦法測出正確死亡時間了⋯⋯
記得高法醫說過受害者一小時體溫降一度…
等下,那個浴室畫面...是把屍體拍出來了嗎...(嚇瘋
警察好不容易 电影也要有深入的研究 哈哈哈哈
不是丈夫又會是誰?說沒看過錄影帶卻又租兩次?行兇方式又跟錄影帶一樣,丈母娘只是因為女兒婚外情覺得對兇手有虧欠才做偽證...
燃烧如果没有特殊引燃工具,几分钟就烧旺了。。
感覺用線香可以...慢慢燒 另一頭放個易燃物 所以剛開始是白煙 之後燒旺了是黑煙
@@lyudalai728 如果香插在酒精或者汽油里能燃,到是有可能
他是外科醫師可不是普通人,被殺的小女孩搞不好根本不是他的孩子
就算是他的也会因妻子出轨而恨孩子,你会爱和不爱的人生的孩子吗?
有一個好奇的點,門沒有被破壞,那麼消防員是如何進去滅火?
這因該是指門的鎖沒有被破壞吧。消防員應該是破門而入。或有鄰居證詞說們還是好的,不然他麼就可以直接進入查看了
就像某韓劇講的,每個選擇都是有政治目的的。
以這案件而言,崔秀姬死亡誰能得到最大利益去考量,應該是他婚外情J某吧?至於要混淆屍僵時間的水溫、在衣櫃縱火拖延案發時間,這些我看CSI都學得到捏…不見得要醫學專業背影才能習得的…
尤其是衣櫃縱火,你只要不能提出現場有什麼變量可以百分百可以拖延一小時以上,基本上都不夠成拖延的!
這個案子能成為完美犯罪,韓國檢方真的是居功厥偉呀!不論是証據鏈還是推測理由,都蠻不堪一擊呀!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為什麼是情夫能能得到最大利益啊?我個人是比較偏向丈夫是兇手,如果說兩個人都有殺人的理由,但情夫的不在場證明是不需要混淆死亡時間的,只有丈夫的不在場證明才需要,如果放火只是為了毀滅證據,那不應該把屍體泡在水裡吧
看我刷到了什么
嗯哼
经常会有人钻了法律的空当
always the husband
聽懸案最討厭了 認真聽完結果不知道犯人是誰
虎父不食子这句话已经不是根深蒂固,有多少案件里的亲生父母对自己的孩子做出残忍的事情,难道还不足够人们去反省过往所谓的人道思想吗?
亲生根本没用,你会爱和不爱的人生的孩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