ขนาดวิดีโอ: 1280 X 720853 X 480640 X 360
แสดงแผงควบคุมโปรแกรมเล่น
เล่นอัตโนมัติ
เล่นใหม่
認同最後一位警察的意見對於誰來檢舉的部分其實不是重點,台灣的交通設施跟法規是否有位各種不同用路人來設計而不是只針對特定用路人而犧牲其他用路人才是重點。另外對於法治國家人人都應該具備法律素養是基本的。不違規就不會被檢舉,違規被檢舉就要受罰。
政府說微罪不舉,所以1200元以下不開放檢舉。但望向總額466的判兩年,日均166的判七年四個月,顯然政府對微罪的定義可以視情況靈活調整。這是一個很棒的議題,民眾在討頓公共政策時,都可以展現出自己睿智的一面,且無論立場如何。唯獨講到政治,智商才會突然減半。明明公共政策才與人民有關,但人民在乎政客們選不選得上,比起自身的利益更在乎。讓民眾檢舉民眾,其實比警察躲在暗處偷拍更低劣。科技執法是最根本的解決之道,不但可節省人力,且更公正,避免人為主觀認定上的爭議。跟投票一樣,明明可以使用區塊練的方式實施,但就是不斷地故步自封,也不說明不願改革的理由,三聲無奈。
10:24 這到底什麼言論...頭好痛
你怎麼放時間點來讓我看到這種言論…
😂😂😂😂😂😂😂😂笑翻
就是一堆這種人,路上才會這麼多人違規
在台灣是正常的啦~
@@NoUsagi_Yen台灣那麼小違規一下沒關係
都可以啊!民眾檢舉還不是要附上證據,經過認可才可以舉發,如果故意亂檢舉太多案件確實會照成不便,如果太扯,我覺得可以立法限制他們檢舉的權利一陣子(黑名單)。例如:該民眾於一個月內(以國曆1~12月為基準)每月所送案件「逾10件者(數值舉例用)」,經審視後,不舉發達「1/3或1/4以上者(數值舉例用)」,停止該民眾使用檢舉系統「二週(數值舉例用)」。這樣子如果一直檢舉根本沒有違規的案件,濫用檢舉信箱,就會被處罰到,這樣應可減少亂檢舉的問題。至於如果真的有人每天檢舉一堆都是事實,那也是他自己的事,違規者確實就違規,就繳罰單去!
而且違規就違規,還有什麼理由。真的被罰就當繳學費,下次別再犯!
歡迎進入大違停時代,在路上的用路人要更加注意違停造成的潛在危險。
應該是警察職責專業化 新增交通專員負責這一塊 全部丟給警察弄
這個很有問題,整條馬路劃一堆紅線,沒有黃線喔,一樓全是店家,沒有半個停車格,人民不違停,是要停那兒可能有人會說,這是舊社區,早前沒有規劃,道路太狹窄沒辦法劃停車格但是在重劃區,政府依然這樣做,如果都紅線也可以,那就不要讓店面設立,既然準了,就要有停車格新莊的頭前重劃區更好玩,這兒滿滿的紅線,但偏偏卻設了一個郵局(新莊思源路郵局)政府的這個邏輯真的很奇怪,,連郵局的技務車都違停,那我們呢,這不是逼我們去違停嗎我們絕對很想守法,但也要有位置停呀,要人性化,而不是官員指著5分鐘外的路程,告訴我那兒有個立體停車場去停,這根本不人性。把源頭處理好,自然違停就減少,除非有不能說的秘密>
警察巡邏又不會執行,巡邏只是跑點簽到,對於違停一概不理,除非有人投訴才會去處理,真的是別說的這麼好聽拉,不開單你就不用整理資料了,就跟政府最近拿出什麼新法上路後違規案件下降了一半以上,拿出來說嘴說成效很好,只要改成不違法就沒有違規了,鴕鳥心態6:30 這個併排臨停也是不能檢舉的,現在一堆道路都只剩下雙向甚至單向,雙黃燈一打就直接停起來,你要超越他還要怕被檢舉跨越雙黃線,黃線直接變成停車格,停好下去逛街吃飯再回來
這主題很棒!!!訪問政策觀感
10:16 那位女士倒還蠻誠實的… 「因為我們常常違規啊」,然後到底為什麼還有人到現在還覺得檢舉是有獎金的啊?到底有多不在意自己生活的這個社會?
看到很多民眾的回覆,其實追根究底的原因還是出在道路設計不良,其次是考照制度太簡單,導致許多人的交通常識出問題,紅線不就是完全不能停車嗎?怎麼還會有人覺得紅線是可以停一下?如果那個路段是可以暫停一下的,那就不會畫紅線啦…
沒有 違規魔人,就不會有 檢舉達人。
警察很少出來開罰單 民意代表不該為人民去關說 人手不足多設科技執法
你沒聽過或遇過大執法,除了台北其他縣市蠻少在抓行人違規的你可能無感
一堆人都笑說自己圖個方便而已一臉天真無辜好像不危害社會😂真正造成人員傷亡的時候你還會這樣說?還是你會哭天喊地?相信警察效率、公信力的也很可笑你真的有在感受實際的違規情況嗎?你真的有看過警察取締的效率嗎?😂說到底,支持警察檢舉的人有大多數都是「期待自己不會被抓」或是誤認為「警察公正、有效率」所謂檢舉造成的糾紛根本不存在😂因為民眾檢舉的設備要求、通過門檻根本超高的請先了解這個事實最後一些人說自己個人做好就好問題就是違規非常普遍警察也無法解決不是嗎?😂否則台灣一年交通死亡3000人受傷超過50萬人這不嚴重嗎?連受訪的警察都認為不重要路段的紅黃線違停應該不開放民眾檢舉我很訝異,所以執法者也「明知是違規」但卻寧可「睜一直眼閉一隻眼」或明明「標線不良」卻不「積極改善」放著讓它成為違規熱區然後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繼續培養人民「選擇性守法」這是好的嗎?
這題目不錯👍
我也是大違停時代的受惠者,但是真心認為法律既然在那邊,就應該認真執行,如果擾民,代表要修改法律或是提出配套措施。不是眼不見為淨。
我是因地制宜的受害者,發現台灣馬路太爛一堆陷阱,機動性高的機車非常適合我
真的是法規的問題 唉...
反對檢舉的大多都是違規慣犯吧別說北市了,新北也一堆紅線違停路邊一堆紅線違停的硬生生的就佔了一個車道,不只有造成交通不便,更是公共危險尤其是計程車,到處都會臨停載客的計程車的素質之差根本就是台灣交通亂源
2:00 檢舉會造成危險?可以一邊開車一邊送件?(如果真的可以,那檢舉人也違規了,半斤八兩)10:24 因為我們常常違規啊,所以是自己承認囉?
違規還那麼大聲
交通部最喜歡聽到民意說罰太輕,因為我們台灣駕照永久,警察開單才會記點又放一堆科技執法就是來撈錢的遇到道路規劃問題就跟你說因地制宜,道路規劃才是解決道路問題的主因,在某些商店多的地方設置卸貨格,就不需要停紅線或行人道了,馬路畫超大限速又50還放車速照相沒空間畫臨停格
14:03 聽君一席話 如聽一席話, 違規仔還是閉嘴吧
說要靠人民自律的是活在烏托邦嗎
舉個例子,當兵的時候原本都是志願役負責內務打分數,分數決定誰可以18誰要08放假,結果後來常常有義務役有意見去抱怨,最後志願役長官就改成義務役軍士官去打分數,有問題自己去找義務役的說,是不是很像開放民眾檢舉呢?反正我政府管不住了就讓你自相殘殺就好不關我的事,但用打分數的方式決定放假的是你,不想做壞人的也是你,是對是錯大家自有公評
台灣駕照那麼好考不是沒有原因,只會應付考試考完就忘,根本沒有再記道路規則,然後再害慘路上遵守交通,說到底也是交通3E做得很爛
那些說不要違規就不會被檢舉的我看87%不會開車或騎車台灣交通這麼亂,我要是惡性檢舉每天隨便檢舉100台都不是問題
下次主題,全面禁止民眾檢舉政府決定先從禁止民眾檢舉闖紅燈,以及禁止民眾檢舉逼車開始,到時來看看結果如何。
當機車遇到違停,防衛性駕駛夠的人通常都不會有事,而不夠的人會直接切車道不看後照鏡 哪天就被撞.如果全由警察舉發我覺得罰責至少加個幾倍,甚至是扣牌扣照我都同意,警力不足就用嚇阻力.還是交通部或警察要為因為有人違停而產生車禍的人負責?再說個笑話 腳踏車沒後照鏡還要被違停擋住 騎上人行道也是違規 極度可悲.
你們真的可以多做這這種民生議題街訪,做純政治太容易被抹了
我們也想多做議題,但流量都好慘@@
@@mdddj 機車待轉議題流量應該不錯
這次的題目也很棒
問題不在由誰檢舉而是罰則要提高才對舉個例子如果今天紅線違規停車、並排停車、路口轉角處停車罰8000以上一年累計兩次以上直接吊銷駕照滿三年才可再考,十年駕照吊扣兩次以上終身不得考照無照駕駛罰10萬元以上罰金加上兩年以下刑責並沒入車輛違法成本太低管他誰檢舉都是痛不癢罰則提高到影響人民生活就會開始思考要不要違法還是會有人賭但數量一定會下降
我有時遇到違停時真的有個超TM偏激的想法:遇到任何種類的違停時可直接砸車且不用付出任何責任,這樣就絕對沒人敢違停惹🤪👍(一定馬上且永久有效,但絕對不可能實現😅)
我覺得警察可以分開交通警察專門處理交通事務,一般警察處理民眾報案事務。我也覺得不要影響交通即可,但台灣交通法規配套又很差。如果今天交通法規、道路動線與燈號很專業,可以減低很多檢舉負擔。台灣紅黃線區域真的很不專業。導致很多人並排停車
說說就好?長官吃吃喝喝!關說太多!顧問太多!顧問指揮基層警員!公關警太多。
我的看法是維持檢舉但要有系統性的列管設門檻 像說一個月同個檢舉人送件超過5次叫達人 10次 叫魔人之類的要被在系統中列管半年 如果被列管期間自己也違規被檢舉還是被警察當場舉發 都要依照列管等級罰10倍 50倍罰款 也就是說你是魔人等級 被檢舉紅線違停 就要罰到600*50=3萬 的罰款阿畢竟你身為檢舉人自身的要求就要近乎完美而不是檢舉著別人 檢舉人自己卻也雙標違規不守法 還不用受罰所以上述如果做不到我會傾向廣設科技執法取代檢舉而比較傾向只能由警察舉發
曾經壓到一點對向線就被後車檢舉了,說不要違規就好了...😂等你被檢舉開單就shock原則上,影響到他人安全一定吼意死,未留安全距離插隊、不打方向燈或突然打、路口或轉角處停車、最右車道左轉、最左車道右轉、逼車,這種不死天理難容不影響他人安全被開也挺莫名
員警一般不舉發這種情況
@@hikari8636 我就被檢舉了當時右邊有機車海難免會靠左申訴無果罐頭信回覆(八成也沒看)那邊壓線算很正常,因為是彎路時間農曆過年前缺業積吧我極度懷疑後車是警察...一般民眾根本沒這麼無聊...我也那時候從家裡開出來沒惹到後車...檢舉點我可能是開老人牛頭車吧
@@hikari8636鬼扯
整天在想怎麼罰?道路弄好一點,車位夠多的話,也就會減少自找麻煩去亂停車的機會了。搞來搞去也是擾民而已,有個人說給警察有事做,也是很棒喔,台灣最棒的風景。
好奇行车记录仪举报算民众举报吗?
不應該開放民眾檢舉, 檢舉的目的是什麼,我這邊有商店被惡意檢舉人行道臨時停機車,但不停人行道就沒地方停機車 進去買東西了啊但警察來開完單,離開後不到十分鐘又會停滿新來的顧客..而且只檢舉這間商店, 二邊整排的商店也都是人行道臨停,都沒人檢舉你警察來開單的目的是什麼, 另外依照道交處理條例第12條不是要先勸導, 再開單嗎?
@@newjohnpcpc4218 沒錯,真的是一堆這樣子的設計,重劃區更誇張,滿滿的店面,沒有幾個停車格,這樣的設計真的很奇怪,我們的道路設計系統真的出了很大的問題,這個不解決永遠只會使大家更加對立起來
柯柯❤❤❤❤❤
賴賴❤❤
@@蝦抖尬等習習❤❤
檢舉人親自去派出所去遞交收集資料,並黨場以影片給警察判斷會不會好一點
檢舉本來就要提供影片或圖片資料,再經由警察判斷認定是否有違法。
@@pansytseng2396 還有這句話喔~~~""親自去派出所去遞交收集資料"""
希望維持民眾檢舉的偏左派, 且有認知錯誤(以為檢舉有獎金)
自小貨大貨車都被這些搞得 你就不要給我買幹
說自己不要違規就好的那位, 我不相信你不違規
目前,中國抖音,蔣萬安和師姐大火意不意外?希望你們也可以去文化認知的輸出一波~直接顛覆他們認知~刺不刺激(註意審核機製~)
可以問問對柯文哲最近事件的看法嗎?
怎麼不問賴清德? 他總統耶
有在排程上 稍等一下~ by宇傑
請問一下 柯P是總統嗎? 怎不問賴皮呢
@@蝦抖尬等柯文哲都被收押禁見了,還在護航?貪苛連選副總統都不要,野心真大!
支持檢舉!
毛澤東:發動群眾斗群眾!這才是最省心省事的啦
怎麼沒去羈押庭直播😂
等你開台呀
違停方面台灣使用機車的人本來就多舉例台中: 一中街、火車站 這些地方的停車格 真的不夠停在人行道是真的沒辦法中的辦法員警有時候也會放行真的沒必要讓一些無聊的檢舉人士這樣檢舉更好的方法是:支持法規修改成 在這些需要大量機車停車位、且人行道夠寬敞的地方 可以停放
所以亲白youtuber做不做这次政治风暴的街头民调
你們最好不要給我網購幹
會講守法就不會被檢舉,是他沒碰過亂檢舉,我就親身碰過我車子壞掉,請拖吊車拖到修車廠,修車廠無法讓拖吊車進入,拖吊車先把我的故障車輛路邊停放(停放地點距離路口10公尺以上),然後被檢舉並排停車,事實上我車並排時間沒超過3分鐘,結果還是被檢舉開單。打電話給處理分局,他叫我申訴,結果裁決所發函給員開單分局,請開單分局再次裁決,結果當然是維持原判決。
你的車子的確是併排在路上影響到其他人了不是⋯?拖吊場為何會把車輛併排在車道上面?你應該要去跟拖吊場討論相關的賠償吧併排不滿三分鐘會檢舉是修法前還是修法後,沒符合員警不會舉發的,是你不懂法條還是你覺得警察瀆職?
@@robert760306 修法後發生得
@@robert760306 還離路口10公尺以上
口口声声说民主,选择权你们有?
你支天天路上一堆违停看不到?警察也不管只会管制监督政府的言论
偏向讓警察檢舉,違規有分到底有沒有實質影響到別人,還有有些情況不違規真的很違反人類思維,例如說今天就真的是找不到位置,那該怎麼辦,有些路段其實紅、黃、白線就差在顏色而已,有些路段明明夠大夠空曠,今天他畫的是白線,沒人會說話,但換成紅黃線,就有人會說話了,或是人行道停車之類的,講真的我是行人根本不影響我走路,太多硬要檢舉的反而是增加警察的業務量。再者今天民眾檢舉跟警察檢舉還有個很大差別,就是很多民眾檢舉都會鬼吼鬼叫,但警察會跟你好好講,很多糾紛其實也不是檢舉問題,而是態度問題,人性來說誰會想被鬼吼鬼叫。當然不管選哪邊都有利有弊,但就看哪邊的弊比較好解決,就有人提到科技執法的確是個好方法,但人與人之間的問題是最難解決的,很明顯是讓警察處理這邊的缺點是更好被解決的。
紅黃線在修法前就不能檢舉,並不包含在這次八條縮減項目中,併排臨停不知道你覺得影不影響交通呢?另外你說人行道停車的部份,不光只是影響行人能否通行,也會影響到開車騎車的人是否有足夠的視野去判斷有無行人。這不是方便問題,而是安全問題。
在台灣開車騎車或大車想要少出車禍要有{開車騎車的人是否有足夠的視野去判斷有無行人},因為違停擋住是非法但是擋住的是道路規劃呢,例如行道樹.沒有保持路口10公尺處的合法停車格.電線杆
@@robert760306 並排停車絕對錯誤啊,100%會占用車道、影響視野,這邊我們應該是有共識,快速帶過,但是否由民眾來檢舉或是由民眾通知警察來檢舉,我認為可以討論。至於人行道停車的部分,我自己有當行人的時候,從來沒有因為人行道停車覺得受到阻礙過,我也有在路上駕駛,從來沒有被人行道上的機車影響視野過,機車是完全擋不住一個人的身型的,如果會的話,那人牽摩托車一定比一台停著的摩托車更影響視野,但牽摩托車是可以的。這個議題有兩個層面,一個是是否所有違規都是不合道德的,我並沒有認為所有違規都是對的,影響到別人一定是錯的,但我不認為所有違規個案都有影響到別人,另一個是能由誰來檢舉,我是偏向由警察檢舉,因為警察檢舉的缺點比民眾檢舉的缺點容易解決。以上。
@@Tom-lm4jo 好手好腳的人可能不受影響,但是如果是坐著輪椅的人、推著小朋友手推車的父母呢?他繞不過去,是否應該冒著危險推著輪椅到車道上呢? 還是坐在原地等那些臨停在人行道的機車汽車消費完離開?或是等警察到場勸導
@@robert760306 摁,我知道行人包含行動不便的人,但你原本的定義是行人,一般人第一直覺就是好手好腳的人,你現在其實要改說詞無所謂,行動不便的人,那我的意思一直一樣,同一套可以回覆你的千變萬化,違規有影響到別人就不對,但不是每個個案都會影響到別人,有些人行道停車其實是不影響別人的,有些人行道很寬廣,行人在人行道的空間需要多大應該心裡有數吧,你如果是認為機車停人行道就一定會有問題,那設置在人行道上的UBIKE怎麼辦,人牽摩托車的怎麼辦。你要一直往極端的個案舉例,那我當然認同你啊,我想說的並不是你說的這種個案,我一直回應你所有的點,但你一直沒講到我講的點,「你認為所有違規個案都會影響別人嗎?」你舉的例子一直都不是我要講的,如果是要繼續舉100%影響別人的案例,沒人會覺得是對的東西,那回不完,就先不回覆了,抱歉。
檢調來查查這頻道和民眾黨金流
你覺得檢調是???媒體 執政的都是民進黨 早就查的到的話還需要你說嗎?
没有电子摄像头?还要上路去检查?
要檢舉可以,但員警教育訓練一定要加強,不然民眾檢舉,員警根本也沒在看就簽過了
之前讓民眾舉發就是錯誤,因為台人太愛錢,只要開始就不會停
這個題目設定有點偏或是說誤導。一、民眾檢舉有分為拍照檢舉及通報檢舉,如果通報檢舉那必須打給警察請警察來,而照相檢舉常常都是一張照片就可以檢舉,這樣一來就會造成民眾跟民眾的紛爭。二、民眾畢竟沒有公權力如果檢舉人為了有獎勵一直檢舉那麼很多其實只不過是圖個方便並不影響交通卻被檢舉又加上警方並不知道當時狀況而開罰之後反而造成不必要的糾紛?三、交通違規畢竟需要法規訂定,所以必須要有知法警方來判定才能真正被罰的心服口服,而檢舉人畢竟不懂亂檢舉不但造成警方判定上的困難也讓被檢舉人麻煩而檢舉人卻可以沒有任何事情。四、加入檢舉人不懂亂檢舉必須自吞罰單那麼也許可以讓人民檢舉,而通報檢舉可以先拍照並在場等候警員到場判定是否違規,而拍照檢舉必須設定檢舉人必須負責相關刑責不然被檢舉人也是很多無辜或被針對的情況。基於以上原因為了真的不造成警察過多麻煩幾處理過多的程序還是警察檢舉會比較好,畢竟警察還是需要巡邏並維持區域交通順便也可以管管治安不然警察領薪水不用做事情不也是很奇怪?重點是警察有公權力,民眾有啥?對吧?
民眾檢舉是提供照片或影片,送交警方判斷是否違法,才由警方開罰,並不是民眾直接認定違法。
@@pansytseng2396 民眾也不是笨蛋好嗎?誰會拍不違規的?
12:17
開放檢舉讓民眾互罵,你就不會罵民進黨或交通部。
木可你不可
綠能你不能
現在執政的到底是誰 ?誰資源多?笑死
認同最後一位警察的意見
對於誰來檢舉的部分其實不是重點,台灣的交通設施跟法規是否有位各種不同用路人來設計而不是只針對特定用路人而犧牲其他用路人才是重點。
另外對於法治國家人人都應該具備法律素養是基本的。不違規就不會被檢舉,違規被檢舉就要受罰。
政府說微罪不舉,所以1200元以下不開放檢舉。但望向總額466的判兩年,日均166的判七年四個月,顯然政府對微罪的定義可以視情況靈活調整。
這是一個很棒的議題,民眾在討頓公共政策時,都可以展現出自己睿智的一面,且無論立場如何。唯獨講到政治,智商才會突然減半。明明公共政策才與人民有關,但人民在乎政客們選不選得上,比起自身的利益更在乎。
讓民眾檢舉民眾,其實比警察躲在暗處偷拍更低劣。科技執法是最根本的解決之道,不但可節省人力,且更公正,避免人為主觀認定上的爭議。跟投票一樣,明明可以使用區塊練的方式實施,但就是不斷地故步自封,也不說明不願改革的理由,三聲無奈。
10:24 這到底什麼言論...
頭好痛
你怎麼放時間點來讓我看到這種言論…
😂😂😂😂😂😂😂😂笑翻
就是一堆這種人,路上才會這麼多人違規
在台灣是正常的啦~
@@NoUsagi_Yen台灣那麼小違規一下沒關係
都可以啊!民眾檢舉還不是要附上證據,經過認可才可以舉發,如果故意亂檢舉太多案件確實會照成不便,如果太扯,我覺得可以立法限制他們檢舉的權利一陣子(黑名單)。
例如:該民眾於一個月內(以國曆1~12月為基準)每月所送案件「逾10件者(數值舉例用)」,經審視後,不舉發達「1/3或1/4以上者(數值舉例用)」,停止該民眾使用檢舉系統「二週(數值舉例用)」。這樣子如果一直檢舉根本沒有違規的案件,濫用檢舉信箱,就會被處罰到,這樣應可減少亂檢舉的問題。至於如果真的有人每天檢舉一堆都是事實,那也是他自己的事,違規者確實就違規,就繳罰單去!
而且違規就違規,還有什麼理由。真的被罰就當繳學費,下次別再犯!
歡迎進入大違停時代,在路上的用路人要更加注意違停造成的潛在危險。
應該是警察職責專業化 新增交通專員負責這一塊 全部丟給警察弄
這個很有問題,整條馬路劃一堆紅線,沒有黃線喔,一樓全是店家,沒有半個停車格,人民不違停,是要停那兒
可能有人會說,這是舊社區,早前沒有規劃,道路太狹窄沒辦法劃停車格
但是在重劃區,政府依然這樣做,如果都紅線也可以,那就不要讓店面設立,既然準了,就要有停車格
新莊的頭前重劃區更好玩,這兒滿滿的紅線,但偏偏卻設了一個郵局(新莊思源路郵局)
政府的這個邏輯真的很奇怪,,連郵局的技務車都違停,那我們呢,這不是逼我們去違停嗎
我們絕對很想守法,但也要有位置停呀,要人性化,而不是官員指著5分鐘外的路程,告訴我那兒有個立體停車場去停,這根本不人性。
把源頭處理好,自然違停就減少,除非有不能說的秘密>
警察巡邏又不會執行,巡邏只是跑點簽到,對於違停一概不理,除非有人投訴才會去處理,真的是別說的這麼好聽拉,不開單你就不用整理資料了,就跟政府最近拿出什麼新法上路後違規案件下降了一半以上,拿出來說嘴說成效很好,只要改成不違法就沒有違規了,鴕鳥心態
6:30 這個併排臨停也是不能檢舉的,現在一堆道路都只剩下雙向甚至單向,雙黃燈一打就直接停起來,你要超越他還要怕被檢舉跨越雙黃線,黃線直接變成停車格,停好下去逛街吃飯再回來
這主題很棒!!!訪問政策觀感
10:16 那位女士倒還蠻誠實的… 「因為我們常常違規啊」,然後到底為什麼還有人到現在還覺得檢舉是有獎金的啊?到底有多不在意自己生活的這個社會?
看到很多民眾的回覆,其實追根究底的原因還是出在道路設計不良,其次是考照制度太簡單,導致許多人的交通常識出問題,紅線不就是完全不能停車嗎?怎麼還會有人覺得紅線是可以停一下?如果那個路段是可以暫停一下的,那就不會畫紅線啦…
沒有 違規魔人,就不會有 檢舉達人。
警察很少出來開罰單 民意代表不該為人民去關說 人手不足多設科技執法
你沒聽過或遇過大執法,除了台北其他縣市蠻少在抓行人違規的你可能無感
一堆人都笑說自己圖個方便而已
一臉天真無辜好像不危害社會😂
真正造成人員傷亡的時候
你還會這樣說?
還是你會哭天喊地?
相信警察效率、公信力的
也很可笑
你真的有在感受實際的違規情況嗎?
你真的有看過警察取締的效率嗎?😂
說到底,支持警察檢舉的人
有大多數都是「期待自己不會被抓」
或是誤認為「警察公正、有效率」
所謂檢舉造成的糾紛根本不存在😂
因為民眾檢舉的設備要求、通過門檻
根本超高的
請先了解這個事實
最後一些人說
自己個人做好就好
問題就是違規非常普遍
警察也無法解決
不是嗎?😂
否則台灣一年交通死亡3000人
受傷超過50萬人
這不嚴重嗎?
連受訪的警察都認為
不重要路段的紅黃線違停
應該不開放民眾檢舉
我很訝異,所以執法者也「明知是違規」
但卻寧可「睜一直眼閉一隻眼」
或明明「標線不良」卻不「積極改善」
放著讓它成為違規熱區
然後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繼續培養人民「選擇性守法」
這是好的嗎?
這題目不錯👍
我也是大違停時代的受惠者,但是真心認為法律既然在那邊,就應該認真執行,如果擾民,代表要修改法律或是提出配套措施。不是眼不見為淨。
我是因地制宜的受害者,發現台灣馬路太爛一堆陷阱,機動性高的機車非常適合我
真的是法規的問題 唉...
反對檢舉的大多都是違規慣犯吧
別說北市了,新北也一堆紅線違停
路邊一堆紅線違停的硬生生的就佔了一個車道,不只有造成交通不便,更是公共危險
尤其是計程車,到處都會臨停載客的
計程車的素質之差根本就是台灣交通亂源
2:00 檢舉會造成危險?可以一邊開車一邊送件?(如果真的可以,那檢舉人也違規了,半斤八兩)
10:24 因為我們常常違規啊,所以是自己承認囉?
違規還那麼大聲
交通部最喜歡聽到民意說罰太輕,因為我們台灣駕照永久,警察開單才會記點又放一堆科技執法就是來撈錢的
遇到道路規劃問題就跟你說因地制宜,道路規劃才是解決道路問題的主因,在某些商店多的地方設置卸貨格,就不需要停紅線或行人道了,馬路畫超大限速又50還放車速照相沒空間畫臨停格
14:03 聽君一席話 如聽一席話, 違規仔還是閉嘴吧
說要靠人民自律的是活在烏托邦嗎
舉個例子,當兵的時候原本都是志願役負責內務打分數,分數決定誰可以18誰要08放假,結果後來常常有義務役有意見去抱怨,最後志願役長官就改成義務役軍士官去打分數,有問題自己去找義務役的說,是不是很像開放民眾檢舉呢?反正我政府管不住了就讓你自相殘殺就好不關我的事,但用打分數的方式決定放假的是你,不想做壞人的也是你,是對是錯大家自有公評
台灣駕照那麼好考不是沒有原因,只會應付考試考完就忘,根本沒有再記道路規則,然後再害慘路上遵守交通,說到底也是交通3E做得很爛
那些說不要違規就不會被檢舉的
我看87%不會開車或騎車
台灣交通這麼亂,我要是惡性檢舉
每天隨便檢舉100台都不是問題
下次主題,全面禁止民眾檢舉
政府決定先從禁止民眾檢舉闖紅燈,
以及禁止民眾檢舉逼車開始,
到時來看看結果如何。
當機車遇到違停,防衛性駕駛夠的人通常都不會有事,而不夠的人會直接切車道不看後照鏡 哪天就被撞.
如果全由警察舉發我覺得罰責至少加個幾倍,甚至是扣牌扣照我都同意,警力不足就用嚇阻力.
還是交通部或警察要為因為有人違停而產生車禍的人負責?
再說個笑話 腳踏車沒後照鏡還要被違停擋住 騎上人行道也是違規 極度可悲.
你們真的可以多做這這種民生議題街訪,做純政治太容易被抹了
我們也想多做議題,但流量都好慘@@
@@mdddj 機車待轉議題流量應該不錯
這次的題目也很棒
問題不在由誰檢舉而是罰則要提高才對
舉個例子如果今天紅線違規停車、並排停車、路口轉角處停車罰8000以上
一年累計兩次以上直接吊銷駕照滿三年才可再考,十年駕照吊扣兩次以上終身不得考照
無照駕駛罰10萬元以上罰金加上兩年以下刑責並沒入車輛
違法成本太低管他誰檢舉都是痛不癢
罰則提高到影響人民生活就會開始思考要不要違法
還是會有人賭但數量一定會下降
我有時遇到違停時真的有個超TM偏激的想法:遇到任何種類的違停時可直接砸車且不用付出任何責任,這樣就絕對沒人敢違停惹🤪👍
(一定馬上且永久有效,但絕對不可能實現😅)
我覺得警察可以分開交通警察專門處理交通事務,一般警察處理民眾報案事務。
我也覺得不要影響交通即可,但台灣交通法規配套又很差。如果今天交通法規、道路動線與燈號很專業,可以減低很多檢舉負擔。台灣紅黃線區域真的很不專業。導致很多人並排停車
說說就好?長官吃吃喝喝!關說太多!顧問太多!顧問指揮基層警員!公關警太多。
我的看法是維持檢舉但要有系統性的列管
設門檻
像說一個月同個檢舉人送件超過5次叫達人 10次 叫魔人之類的
要被在系統中列管半年 如果被列管期間
自己也違規被檢舉還是被警察當場舉發 都要依照列管等級
罰10倍 50倍罰款 也就是說你是魔人等級
被檢舉紅線違停 就要罰到600*50=3萬 的罰款阿
畢竟你身為檢舉人自身的要求就要近乎完美
而不是檢舉著別人 檢舉人自己卻也雙標違規不守法 還不用受罰
所以上述如果做不到我會傾向廣設科技執法取代檢舉
而比較傾向只能由警察舉發
曾經壓到一點對向線就被後車檢舉了,說不要違規就好了...😂等你被檢舉開單就shock
原則上,影響到他人安全一定吼意死,未留安全距離插隊、不打方向燈或突然打、路口或轉角處停車、最右車道左轉、最左車道右轉、逼車,這種不死天理難容
不影響他人安全被開也挺莫名
員警一般不舉發這種情況
@@hikari8636 我就被檢舉了
當時右邊有機車海難免會靠左
申訴無果罐頭信回覆(八成也沒看)
那邊壓線算很正常,因為是彎路
時間農曆過年前缺業積吧
我極度懷疑後車是警察...一般民眾根本沒這麼無聊...我也那時候從家裡開出來沒惹到後車...檢舉點我可能是開老人牛頭車吧
@@hikari8636鬼扯
整天在想怎麼罰?
道路弄好一點,車位夠多的話,也就會減少自找麻煩去亂停車的機會了。
搞來搞去也是擾民而已,有個人說給警察有事做,也是很棒喔,台灣最棒的風景。
好奇行车记录仪举报算民众举报吗?
不應該開放民眾檢舉, 檢舉的目的是什麼,我這邊有商店被惡意檢舉人行道臨時停機車,
但不停人行道就沒地方停機車 進去買東西了啊
但警察來開完單,離開後不到十分鐘又會停滿新來的顧客..
而且只檢舉這間商店, 二邊整排的商店也都是人行道臨停,都沒人檢舉
你警察來開單的目的是什麼,
另外依照道交處理條例第12條不是要先勸導, 再開單嗎?
@@newjohnpcpc4218 沒錯,真的是一堆這樣子的設計,重劃區更誇張,滿滿的店面,沒有幾個停車格,這樣的設計真的很奇怪,我們的道路設計系統真的出了很大的問題,這個不解決永遠只會使大家更加對立起來
柯柯❤❤❤❤❤
賴賴❤❤
@@蝦抖尬等習習❤❤
檢舉人親自去派出所去遞交收集資料,並黨場以影片給警察判斷會不會好一點
檢舉本來就要提供影片或圖片資料,再經由警察判斷認定是否有違法。
@@pansytseng2396 還有這句話喔~~~""親自去派出所去遞交收集資料"""
希望維持民眾檢舉的偏左派, 且有認知錯誤(以為檢舉有獎金)
自小貨大貨車都被這些搞得 你就不要給我買幹
說自己不要違規就好的那位, 我不相信你不違規
目前,中國抖音,蔣萬安和師姐大火意不意外?希望你們也可以去文化認知的輸出一波~直接顛覆他們認知~刺不刺激(註意審核機製~)
可以問問對柯文哲最近事件的看法嗎?
怎麼不問賴清德? 他總統耶
有在排程上 稍等一下~ by宇傑
請問一下 柯P是總統嗎? 怎不問賴皮呢
@@蝦抖尬等柯文哲都被收押禁見了,還在護航?貪苛連選副總統都不要,野心真大!
支持檢舉!
毛澤東:發動群眾斗群眾!這才是最省心省事的啦
怎麼沒去羈押庭直播😂
等你開台呀
違停方面
台灣使用機車的人本來就多
舉例台中: 一中街、火車站 這些地方的停車格 真的不夠
停在人行道是真的沒辦法中的辦法
員警有時候也會放行
真的沒必要讓一些無聊的檢舉人士這樣檢舉
更好的方法是:
支持法規修改成 在這些需要大量機車停車位、且人行道夠寬敞的地方 可以停放
所以亲白youtuber做不做这次政治风暴的街头民调
你們最好不要給我網購幹
會講守法就不會被檢舉,是他沒碰過亂檢舉,我就親身碰過我車子壞掉,請拖吊車拖到修車廠,修車廠無法讓拖吊車進入,拖吊車先把我的故障車輛路邊停放(停放地點距離路口10公尺以上),然後被檢舉並排停車,事實上我車並排時間沒超過3分鐘,結果還是被檢舉開單。打電話給處理分局,他叫我申訴,結果裁決所發函給員開單分局,請開單分局再次裁決,結果當然是維持原判決。
你的車子的確是併排在路上影響到其他人了不是⋯?
拖吊場為何會把車輛併排在車道上面?你應該要去跟拖吊場討論相關的賠償吧
併排不滿三分鐘會檢舉是修法前還是修法後,沒符合員警不會舉發的,是你不懂法條還是你覺得警察瀆職?
@@robert760306 修法後發生得
@@robert760306 還離路口10公尺以上
口口声声说民主,选择权你们有?
你支天天路上一堆违停看不到?警察也不管只会管制监督政府的言论
偏向讓警察檢舉,違規有分到底有沒有實質影響到別人,還有有些情況不違規真的很違反人類思維,例如說今天就真的是找不到位置,那該怎麼辦,有些路段其實紅、黃、白線就差在顏色而已,有些路段明明夠大夠空曠,今天他畫的是白線,沒人會說話,但換成紅黃線,就有人會說話了,或是人行道停車之類的,講真的我是行人根本不影響我走路,太多硬要檢舉的反而是增加警察的業務量。
再者今天民眾檢舉跟警察檢舉還有個很大差別,就是很多民眾檢舉都會鬼吼鬼叫,但警察會跟你好好講,很多糾紛其實也不是檢舉問題,而是態度問題,人性來說誰會想被鬼吼鬼叫。
當然不管選哪邊都有利有弊,但就看哪邊的弊比較好解決,就有人提到科技執法的確是個好方法,但人與人之間的問題是最難解決的,很明顯是讓警察處理這邊的缺點是更好被解決的。
紅黃線在修法前就不能檢舉,並不包含在這次八條縮減項目中,併排臨停不知道你覺得影不影響交通呢?
另外你說人行道停車的部份,不光只是影響行人能否通行,也會影響到開車騎車的人是否有足夠的視野去判斷有無行人。這不是方便問題,而是安全問題。
在台灣開車騎車或大車想要少出車禍要有{開車騎車的人是否有足夠的視野去判斷有無行人},因為違停擋住是非法但是擋住的是道路規劃呢,例如行道樹.沒有保持路口10公尺處的合法停車格.電線杆
@@robert760306 並排停車絕對錯誤啊,100%會占用車道、影響視野,這邊我們應該是有共識,快速帶過,但是否由民眾來檢舉或是由民眾通知警察來檢舉,我認為可以討論。
至於人行道停車的部分,我自己有當行人的時候,從來沒有因為人行道停車覺得受到阻礙過,我也有在路上駕駛,從來沒有被人行道上的機車影響視野過,機車是完全擋不住一個人的身型的,如果會的話,那人牽摩托車一定比一台停著的摩托車更影響視野,但牽摩托車是可以的。
這個議題有兩個層面,一個是是否所有違規都是不合道德的,我並沒有認為所有違規都是對的,影響到別人一定是錯的,但我不認為所有違規個案都有影響到別人,另一個是能由誰來檢舉,我是偏向由警察檢舉,因為警察檢舉的缺點比民眾檢舉的缺點容易解決。
以上。
@@Tom-lm4jo 好手好腳的人可能不受影響,但是如果是坐著輪椅的人、推著小朋友手推車的父母呢?
他繞不過去,是否應該冒著危險推著輪椅到車道上呢? 還是坐在原地等那些臨停在人行道的機車汽車消費完離開?或是等警察到場勸導
@@robert760306 摁,我知道行人包含行動不便的人,但你原本的定義是行人,一般人第一直覺就是好手好腳的人,你現在其實要改說詞無所謂,行動不便的人,那我的意思一直一樣,同一套可以回覆你的千變萬化,違規有影響到別人就不對,但不是每個個案都會影響到別人,有些人行道停車其實是不影響別人的,有些人行道很寬廣,行人在人行道的空間需要多大應該心裡有數吧,你如果是認為機車停人行道就一定會有問題,那設置在人行道上的UBIKE怎麼辦,人牽摩托車的怎麼辦。
你要一直往極端的個案舉例,那我當然認同你啊,我想說的並不是你說的這種個案,我一直回應你所有的點,但你一直沒講到我講的點,「你認為所有違規個案都會影響別人嗎?」
你舉的例子一直都不是我要講的,如果是要繼續舉100%影響別人的案例,沒人會覺得是對的東西,那回不完,就先不回覆了,抱歉。
檢調來查查這頻道和民眾黨金流
你覺得檢調是???媒體 執政的都是民進黨 早就查的到的話還需要你說嗎?
没有电子摄像头?还要上路去检查?
要檢舉可以,但員警教育訓練一定要加強,不然民眾檢舉,員警根本也沒在看就簽過了
之前讓民眾舉發就是錯誤,因為台人太愛錢,只要開始就不會停
這個題目設定有點偏或是說誤導。
一、民眾檢舉有分為拍照檢舉及通報檢舉,如果通報檢舉那必須打給警察請警察來,而照相檢舉常常都是一張照片就可以檢舉,這樣一來就會造成民眾跟民眾的紛爭。
二、民眾畢竟沒有公權力如果檢舉人為了有獎勵一直檢舉那麼很多其實只不過是圖個方便並不影響交通卻被檢舉又加上警方並不知道當時狀況而開罰之後反而造成不必要的糾紛?
三、交通違規畢竟需要法規訂定,所以必須要有知法警方來判定才能真正被罰的心服口服,而檢舉人畢竟不懂亂檢舉不但造成警方判定上的困難也讓被檢舉人麻煩而檢舉人卻可以沒有任何事情。
四、加入檢舉人不懂亂檢舉必須自吞罰單那麼也許可以讓人民檢舉,而通報檢舉可以先拍照並在場等候警員到場判定是否違規,而拍照檢舉必須設定檢舉人必須負責相關刑責不然被檢舉人也是很多無辜或被針對的情況。
基於以上原因為了真的不造成警察過多麻煩幾處理過多的程序還是警察檢舉會比較好,畢竟警察還是需要巡邏並維持區域交通順便也可以管管治安不然警察領薪水不用做事情不也是很奇怪?重點是警察有公權力,民眾有啥?對吧?
民眾檢舉是提供照片或影片,送交警方判斷是否違法,才由警方開罰,並不是民眾直接認定違法。
@@pansytseng2396 民眾也不是笨蛋好嗎?誰會拍不違規的?
12:17
開放檢舉讓民眾互罵,你就不會罵民進黨或交通部。
木可你不可
綠能你不能
現在執政的到底是誰 ?誰資源多?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