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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很多人認為只要沒收錢,圖利就是沒什麼大不了的事,今天我買了一塊很便宜農地,找了認識的官員幫我把農地變建地,讓我大賺了一大筆錢,那官員完全沒收錢,只是單純出於人情幫我想方設法取得土地變更,你們還這樣覺得是對的?這官員沒收錢所以沒差,京華城案子,事實就是圖利財團,而且是收錢圖利財團,公文上前面公文是柯蓋本章的不是嗎,最後那個是副市代蓋章的沒錯,但現在講不知道?是不是太誇張,我們就不提圖利有沒有罪或者有沒有貪污的問題?你覺得柯市長當了八年,底下市府官員所做所做沒一件事知道的,那不就証明柯每天上班就是混日子,公文來沒有在看內容,閉眼蓋章,不就是個領薪水小偷,底下人犯罪偷蓋你章,你也不知道,這樣的政治人物要選總統,你確定他當上了,底下人貪污他真會知道,當市長都不知道了,當總統就會知道,我真很想問支持的人,這種什麼都不知道的政治人物,如果他是民進黨籍的,你們敢選他嗎。今天如果主角調換賴清得以前是台北市長,京華城案換主角是他,然後查到圖利財團,然後賴講他都不知情,檢調也沒查到金流,然後民進黨就一直講藍營操控司法,你們覺得這樣民進黨人說法是對的,這樣做是沒什麼大不了,反正賴沒收錢,他什麼都不知道?你們會覺得這樣政治人物是好的?其實大家心裡都有數,每個人政治傾向都過於偏袒了,而且還是到了是非不分的狀態,只要是發生在自己喜愛的政治人物上,就是想辦法自己說服自己他是無罪,而發生在自己討厭的人身上,那一定有罪。公道公平正義根本在於你政治立場在那,這是你跟我最可悲的地方,柯P有沒有貪污,還沒證據,但他底下的人有沒有犯罪現在不是都明白了嗎,而柯P是不是真無辜,對我來講已經不重要了,這件事已証明他不適合當領導人或立委議員或任何政府工作,底下人在收錢圖利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市府工作內容業務他完全不知道,公文要過什麼案不知道,連民眾黨也一樣,自己黨內的帳完全不知道,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人跟一個帳都管不好的政黨,你說放心給他治理,放心給他們進立法院審國家預算,連自己黨內的帳都成這樣了,如何審國家。自己捫心自問,如果換成是綠的,自己會不會也這樣幫綠營解釋。
顏色才是重點
現階段,有人還在扯金流,光是圖利就可以押了,我如果收了一億,有可能放家裡嗎?又不是豬頭燦,會不會放在哪裡,會不會學阿扁放海外,會不會放在新竹老家,會不會放在33家,會不會埋在那塊農地,會不會在彭振聲那?可能性太多了,所以先用圖利押,然後開始擴大查,還有其他5大案,不要忘記李文宗,娟和33,過了那麼久,人事時地物,可能性太多了,我相信檢方一定下很多功夫,包含初審法官無保放人說不定都是手法之一,不要再說沒有證據這種很好笑的話,法官押人一定要有相當理由,否則自己也會出事的,不需冒這種險,靜待調查吧😊
請問下,如果你是市長,已經由專家委員會作出多數決議的案件,即使你在過程中聽到了反對(聲稱違法)的意見,你會因此介入改變專家多數決結果嗎?你敢說介入後就不會被其他反對意見說你圖利 [其他團體] 嗎?
言之有理
基於合議制度,而且當時有更大條的防疫,我不會介入多數決結果,看到現在各方爭辯還是不懂用都市計劃法給容積獎勵是明顯違法的事。但因為被婊過,所以有空時可能會諮詢市政府的法務局,柯這件事情的確有行政瑕疵,但沒查到金流卻直接上綱到圖利真的是很兇。
其實要查底下的專業委員會才對如果柯有施壓通過才有罪責問題是連查都還沒查就押人真的誇張這法官你說他沒偏袒我還真不信
@@bryant123aa這些都有查,你放心,羈押人可不是隨便可以做的!
@@999tonychang 有查?那把證據拿出來不困難吧怎麼昨天的聲明一個字都沒提到
這個律師的本職學能真的有待加強
羈押目的在於怕串證與逃亡,請問柯p有這兩項情況與意圖嗎?沒有證據就押人辦案,還是法治國家嗎? 看看大阿哥,金流、證人與監聽事證都有,剛開始還只是交保,是因為用line串證才被押起來,所以辦案方式可以分黨派與顏色嗎?
柯文哲在被調查當天刪手機資料,有滅證可能。在民眾面前說今年才知道840%,明顯說謊,有串證可能。買商辦之外還想買豪宅,加上刑期不輕的重罪,有逃亡可能。哈哈!
裁定書都講了,柯就是有刪對話紀錄所以有滅證串證之虞
@@mikekanzaki5532 所以有刪什麼嗎? 而且都幾年了 換手機 也會刪對話紀錄阿 也沒看到說調通聯記錄 那來的滅證
獨裁極權統治的警察國家,亞洲新納粹主義國家。
上次無保 都跑出來四天了 還串供之虞😂
圖利罪不需有金流證明那我想請問,這是否違反法律明確性?我說你有你就有 這不是最好入人於罪的手段嗎?圖利罪是否可以認為是莫須有的一種?
正解
如果照這種說法案圖利罪,那高端、超思、口罩不都圖利而且還是專屬利益?高雄市政府也圖利國賓啊
高雄國賓商5 850%+36%危老獎利,那來不法。
@@再次偉大就是不法啊!講那麼多護航仔😊😊
先去讀書好嗎,圖利罪的前提是明知違背法令仍通行讓他人直接或間接獲得利益,高端超思口罩都有合法招標簽約,無腦也要有個底線。
@@OB514KM政府強推高端 結果打了國際不承認 股票還大漲 沒讀書的都看得出來那裡有問題
@@OB514KM 只是都給樁腳標阿 所以是合法貪 你看超思蛋 超過一半都過期 還要花納稅人的錢銷毀
這律師誰啊!隨便找一個烏魯木齊的傢伙,說服他的是某黨派的金錢吧!
光羈押理由,浮動式證據,證據不足先羈押再說。台灣司法真他媽的可悲。
真的,有足夠證據可以證明柯犯罪嫌疑重大嗎?😂
我第一次聽到浮動式證據,是證據會增加還是會減少呀?
阿燦:感謝你,為我仗義直言。
只要有滅證串證就能壓有沒有法律常識阿
浮動式證據就是法官說的啊 "偵查係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 正常人邏輯應該是要找到證據才能抓人吧 第一次看到邊找邊抓的 笑死人
我還以為蕭律師是柯P的委任律師蕭奕弘!!!此蕭非彼蕭~~~律師界都認同?這位蕭律師能代表律師界?
所以他是誰
圖利罪根本就是個笑話
那就大家一起貪污好了
我跟某人好 都給某人賺 還賺超過法律的界線 這樣OK嗎?
圖利的下一步就是索賄,兩者是連體雙胞。
進人家豪宅裡唱歌沒給好處進得去嗎?
@@周昭廷-i5i 問題就是拿不出證據
這位律師走錯棚
什麼支持者?柯黑民衆?
邵琇珮的律師 也可以做新聞 真棒 許願直接訪問 藏鏡人 賴皇
如果我有賴當靠山,什麼神佛我都馬敢羈
遇到超思、小吃店、高端圖利廠商變成理所當然了笑死
840%到底有沒有違法行政法庭判決出來了嗎?,政治追殺,司法迫害
台灣司法真可悲,哪個標案不圖利廠商?這麼抽象的罪責就羈押人,那不是隨便都能押人
要有法源依據,問題京華城沒有法源依據就是圖利了!
@@e88803130 法源也根本沒有講清楚好不好 就講一句最高20% 何來違法?
@@小軍-j7z你去看柯文哲給晶華城的容積獎勵名目,根本就不在中央允許的3大類容積獎勵範圍內,所以是違法。
到現在還有天才搞不清楚 20%容積獎勵給的不明不白,價值近兩百億台幣的土地,柯市府用京華城不符合資格的法條給20%容積獎勵,憑什麼?
所以世界上有圖利罪的國家很少,台灣是其中之一
新黨國加油
綠色恐怖
未審先判笑死人
主席 平安健康
直接把全世界引為笑話 全世界唯一的圖利罪 修法刪除了。 不然 這法條已經變成了整肅異己的工具。 何況 這法官曾經被監察院彈劾 薪水減少百分之二十。。。一個被彈劾過的法官 居然還信他有能力公正斷案。。。
做政府的案子 都不能賺錢如果賺錢就是圖利
在法律內圖利是正常的 但已涉及法律上圖利就是犯罪 這樣說好了 如果他是老舊樓房改建就可以有老舊都更容積獎勵 如果沒達到老舊樓房的標準 而政府給他這個容積獎勵就是違法的 你應該好好看看都更 再來看清楚事件
@@檸檬不酸-p3s 原本就是560 560~672才是這20% 672~840這30%是沈慶京自己花錢買的移轉容積率 而法律裡面講的很清楚 最高就是20% 何來違法? 如果容積率要法院來判,那以後都丟給法院就好了,要三小都委會?
@@小軍-j7z 這20%本來就沒官員敢碰了 爭議性大 判違法極高
@@檸檬不酸-p3s 我只能說連蔣萬安都說合法 還要硬判 真的就是確確實實的司法迫害 如果這不是司法迫害 什麼才叫司法迫害
@@小軍-j7z 那你可以去問問鐘小平為何去告他
這個律師的名字是什麼以後有事不能委任他🤣
1.速調台北市政府"分層負責"表,首長不是神,当然由各專業副首長負责。2.首長本就有行政權,不容第三者司法權解釋。3.高雄國賓饭店容積率1140%,这就是行政權。
又不是柯的律師,說服什麼?
民眾黨不是必須馬上要開除柯文哲黨籍嗎?
小英圖利高端!
豈止高端😮
多到山積數不完
希望有人去提告。
有證據歡迎提告,加油!
證據是嗎 沒關係 先押起來 我們再慢慢找
李秉穎:圖利廠商天經地義😊
現階段重點是先抓人證據不需要
一針見血的解釋
但依正常來說,是要有證據才能抓人。
所以我懷疑你家疑似有藏毒就可以叫警察抓你 但我沒有證據🤣🤣🤣
沒有證據,你是律師嗎? 辯護律師閱卷完都不敢這樣講,你們什麼卷證都沒看到,什麼都知道,會不會有點諷刺?
@@999tonychang你看到了?
就如同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先生及臺灣中華民族之父蔣渭水先生,帶領中華民族一起對抗暴政腐敗滿清及專制極端政權,人民有權過好日子,守護中華民族的兩岸和平人人有責!遵國父遺訓!
這律師是在說啥...
律師說的很清楚啊
說的有錯嗎?
@@yishingliao2346 就不採用新證據 還說因為新證據有利 搞笑喔
@@otcave_ 後續等著看吧!"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那就是全部官員都要被抓囉⋯⋯
我好奇不法得利要如何判定法律上是否有標準是否民間企業跟政府合作都不能賺錢
這律師被收買了吧!!
1.呂法官表明不採用新事證。簡單來說同樣證據,兩個法官判了兩種結果2. 圖利的要件包含“違法”,現在最有爭議的那20%,是否違法都還在爭論不休。
內政部於103年增訂「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3,規定「非都更的容積獎勵以法定容積20%為限」,並飭令全國比照辦理。全國法規資料庫都查得到。有沒有專業人士能回答一下,依照法律行使行政裁量權,為什麼會違法呢?
笑死,哪個建設沒有被圖利到的廠商,有夠腦殘念的法律
鳥法官,是綠的黨工。
這種律師沒人敢請
這個律師很正常啊,只要付錢就應該為客戶辦事,不會分善惡的喔。
@@watthua5308哈哈
不管有沒有罪,雞鴨禁見就是要修辱他呀
認同🇨🇭1!就是先押柯文哲‼️法官是深綠去查查他的过往吧。
是怕滅證串供吧
無腦推斷!
中天又在似是而非,圖利罪明確。柯文哲自己親口承認圖利,金流我也不相信他沒拿錢。中天又在牽拖民進黨,不管哪一黨,圖利貪污就必須關押,然後進入司法程序。
去看看法院判決羈押的判決書,如果這是羞辱,也是他自己找的!
沒有証據,也沒被判罪,先關就對了是嗎!完全狗屁不通!巿長本來就有裁量權的好嗎! 這樣那裏犯法? 沒被判有罪,也沒有直接証據,不可以隨便緝押!這是基本人權。
是還沒判罪,但是沒有證據大概是你一廂情願的想法,市長的確有裁量權,但是權利義務是相互的,有權就有責,今天違法裁量,就要為自己的裁量負責!
你不知道就是因為市長裁量權他才被因為圖利被收押的嗎?給你裁量權不是給你送錢的好嗎?要護航也搞清楚吧!
羈押跟判罪是兩回事好嗎 法盲草
可憐阿,人還是要有一點法律素養比較好。
好笑!你們說因爲裁量權被抓,那請問你們如何判定裁量權的合法性,如何界定你們有標準嗎!要認定有罪就是要有金流証明圖利,否則都是自由心證,就是因為沒有証據才變成無保請回,檢方如果有直接證據,早就一刀斃命了,何需搞成這樣!
此生不投綠
離題了吧
尊重,但是跟主題有屁關心? 情緒勒索?
一個人投不投綠,沒人在乎啊...不必特地宣告啦不投綠的人可多了
你不投 還是有40%的在投 與其在那喊投不投誰不如想個辦法改變這爛環境
法官呂政燁過去就有爭議,北院官官相護
第二次羈押庭的法官打臉第一次羈押庭的法官,哪來的官官相護呢?
@@DaiEr-k6y 此官非彼官
@@Huang2258 第一次羈押庭的法官跟第二次羈押庭的法官是不同人,如果要講法官會跟檢察官來官官相護,不是應該兩次的法官都做出對檢察官有利的判決嗎?所以事實上兩位法官的判決差很多,不就證明法官都有自己獨立見解,不會被檢察官影響嗎?哈哈!
@@DaiEr-k6y 你真的有夠法盲,所以都不能更改?? 那要不要用AI自動判決就好了?? 一次定生死
@@天地良心-q6g 判決對你有利就說法官公正,判決對你不利就說法官護航,小草們才是法盲吧!哈哈!
笑死我以爲這個蕭是柯的律師,此蕭非蕭啊!台灣媒體真的生病了
記住了 以後絕對避開蕭律師👍👍👍
蕭律師是藍的!!!
我看是形式上吧
請什麼律師是你的自由,但是我勸你善良,不要有一天需要用到律師!
管它是不是事實,貪污也要挺
有過失傷害的蕭律師真的很有說服力以力服人
羞辱台灣人的智商
看看之前其他黨派鬧出的問題更嚴重都沒被這樣偵辦,哪一些掌權的黨派在特立獨行故意用司法和媒體這些當手段耍權威這很明顯了,這國家已經到了跟某些國家一樣不用某些做法處理那些把權的人士,人民以後會過的很慘的例子了,那一些人士已經在示範和挑戰人民的底線了...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主持第八次廉政透明委員會,會中決議再次將前市長、總統馬英九及前財政局長、現任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以圖利罪移送法務部偵辦,並增加副本給特偵組、台北地檢署;據了解,委員做出決議,柯說:「那就移送吧!」
嚴重懷疑英帝時代,有官圖利財團,可以抓英帝了。她應該什麼都知道。
外行的律師!講白一點的,雙標治國就對了😂
懷疑就能押人,真好
法律是“抽象”概念規範,透過“人為解釋”,才能適用“具體”行為事實。圖利罪是高度抽象且欠缺標準概念的條文,專以被告“內心意思”為入罪基準,但解釋權掌握在法官檢察官手上~等同“代被告言”。到頭來,還是回歸‘’人治‘’。
圖利罪可以廢掉了
雞蛋案 高端案 都是圖利 還沒開始抓人?圖利廠商之後的謝禮海外交付的話不好查吧!
綠能你不能
以後公務員訂便當要小心了 圖利便當店
因為檢調知道只要開庭就一定會無罪,沒辨法入罪至少搞你二下,讓你在看守所關幾天我也爽,反正最後就算無罪無證據,檢調也不用負責。還可以升官
這律師說什麼呀@@現場來賓滿臉疑惑
是最近才開始查案嗎?有金流早查出來了
先抓人再找證據,想像一下對任何人都可以這樣做,這是何等可怕的事情只要法官合理懷疑,就可以先押人,證據可以之後再找你跟我說這是法治社會?
你是檢方嗎? 你怎麼知道沒證據抓人,偵查就不公開了,沒有任何嫌疑,法官簽搜索票以為是演唱會門票阿,這都是要負責的,不要信口開河隨便亂講!
@@999tonychang目前就真的沒實證就抓人阿.....判決書不是也寫犯案輪廓逐漸成形????哈嘍
先搞懂羈押再來秀下限 法盲
@@jimmychen8443 沒有新事證 兩個法官判決完全不一樣 這法院很難說服人啊...
@@Somethingcomeout 所以是哪位不能說服? 不用想也知道你只信北院劉德華!高院三位也認定 柯有嫌疑
同意金流非重點,因為不壓會讓檢察丟臉。司法就是笑話
😂 蕭律師執照是雞排換的嗎?依照這個法官的裁定邏輯 以後羈押真的不用抗告的 一定失敗 這根本是帝王條款 莫忘 羈押可是涉及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
現在沒好處, 不代表以後沒好處。好處也不一定是金錢, 人情世故對這些政治人物往後的選舉可能更有幫助, 好處更大。
很明顯的是台灣司法體系遭遇極大亂流幾近崩潰,比戒嚴時期也不遑多讓
何以證明‘’明知‘’"違法"行為仍執意為之?前後二法官再同一證物下做出不同之拘束自由之羈押裁定,有必要讓大眾明白,何況便簽‘’疑‘’似寫到不要讓公務員做牢,解讀空間大,女秘書和委員成員更具專業是否也可解釋‘’明知"違法仍執意為之,且明知事實等於明知違法,應通通押起來一視同仁,別選擇性辦案,10年前後日期真準,我買樂透都沒那麼準😮
我沒有好處為什麼要圖利廠商呢?圖利罪根本就是個笑話違反人性,
基本上人性是如此沒錯,但是收賄金流可以滅證,把錢洗乾淨了,抓不到金流,是不是以後貪污都無罪了?
@@999tonychang 抓不到證據當然就沒有罪,一個殺人犯就算警察高度懷疑,人是他殺的,沒有證據就只能將它放走,一切以證據說話
這次的拘押行為,毫無罪證,法官就是 揣摩上意 故意 要羞辱柯文哲!勁草們加油,民眾黨立委和議員已經是危及存亡的時刻,要團結一致,號召年輕人共同行動,才能撼動執政者不公不義的野蠻行為。
雞蛋 超 屍 怎都沒圖利罪呢
首先,圖利要先證明違法,如果有證據的話,歡迎法院提告!
所以以後只要檢察官懷疑你,就可以先關起來,再來找證據嗎?
鐘小平就是讚
法律自由心證的空間太大了,遇到綠法官只能自認倒楣😅
果然,柯老騙一直在媒體前放話就是公然串證啦,沒次柯講完就換黃珊珊跟吳小姐改來改去,這不是公然串證😂?
蕭律師不敢見人嗎?
說到重點,圖利~~~然後有什麼好處?如果沒得到好處還要被入罪,今天有讓廠商賺到錢的都辦一辦。說白了圖利罪難成罪,但是過程就可以讓你身敗名裂,尤其主打清廉形象的。誰敢自稱清廉就用這招玩死你民進黨真的噁心
🧑🎄🎳🏘️.機押!牛羊⛳
請問蕭律師:正常來說對一位黨主席(不是小黨)只是涉及圖利嫌疑尚無明確證據就直接羈押,是否超過正常判斷了(圖利罪在法律的攻防是不容易定罪的,除非有一刀斃命的實證)。
票投柯文哲、票投民眾黨!藍綠甲賽啦!
按照律師說的圖利罪,陳其邁高雄的國賓容積率 1000% 不是圖利,進口雞蛋限制招標廠商不是圖利,高端疫苗不是圖利。可以教大家一下有什麼差別所以這些案子不用辦嗎?
有證據歡迎提高,但是希望你做足功課在去提告,不然只是去搞笑!
蔣萬安都說合法連這樣都可以押人那還有誰不能抓
沒好處又要圖利,然後又是五年以上的罪責。這是什麼鬼啊
他買商辦、兒子名字的房子,跟詐騙沒二樣,錢早藏到國外與虛擬貨幣了!貪污者當然撇清自己沒做,這麽多證人異口同聲指向柯文哲+監聽,預謀殺人早毀屍滅跡所有證據指向殺人兇手,卻有部分人卻相信殺人犯的一張嘴!我本投他現如他老師台大院長評論的沒錯,我們只聽他一張嘴說並沒實則相處過!
顏色不對 怎樣都不對
這個講電話的律師感覺啥也不懂...圖利的標準是甚麼???廠商蓋建案是大家都想賠錢是嗎??無能檢察官跟律師也可以認定助理花了496元是貪汙阿......可見胎灣律師完全沒有素質...羅織罪名先羈押關押再說啦!一個律師連最基礎拘押需要提證據都不懂.
最早圖利台積電,不然張忠謀一介美國人怎麽當台積電董事長的。
有誰知道鏡周刊報導裡由檢察官方、辯護律師及柯文哲方簽收各一份完整的羈押裁定書要在哪裡查詢? 司法院我只查得到一開始被檢察官當庭逮捕讓柯文哲去聲請法院提審最後被法院駁回的裁定書。
查不到吧😂那是風,是影
藍綠一起貪,所以一起害柯文哲,真的不怕沒福報?
新聞洗著洗著就會把這件事洗成好像很正常 這就是台灣的病態
又不審新事證 只是用之前同樣事證 再審一次 ...........
你誤解了,他的意思是不用新事證,照樣可以羈押你,就是這麼屌,服不服?
@@黃紹庭-m3i服!柯本人都服,還交代小草不要抗爭好好工作,民進黨執政必然結果
如果加入新事證,基本上結果也是一樣羈押!
就是要押啦😊
綠色法官羈押保證
沒有金流 就違法圖利柯與小沈感情有那麼好嗎?
建議去看看圖利罪的法條!
呂政燁法官被監察院彈劾: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以及法官倫理規範、侵害被告及告訴人的訴訟權益、提案彈劾。這種爭議人物可以當法官?還可以審理政治爭議法律案件?這就是台灣司法、綠色恐怖。司法官官相護只處罰減少月俸20%一年、根本應該趕出司法界
這個20%違法嗎?在沒有行政訴訟做判決之前,都只是疑似違法。拿疑似違法的理由做裁定,一審就有趣了!
不是,我就想問法官,柯先生積極介入,和圖利有關係嗎?法官不懂什麼叫做積極任事,怎麼,其他人積極任事會受到表揚,柯先生積極任事就是圖利,你法官是共產黨培養長大的吧,只有人治,沒有法治,更不管法律的是吧???積極介入京華城案也能有罪是嗎???也能成為羈押的理由???如果是這樣,那法官審理京華城的案件,要不要審個上百年,要不然法官積極審理,檢察官積極偵辦京華城案,“”“合理的懷疑”“”“,是不是有受到什麼不法的指示???還是有收到什麼不法的利益,刻意要審判柯先生的罪責???中華民國108年12月04日陳建仁副總統今(4)日下午出席「108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肯定得獎人及機關團隊提出重要革新方案,讓國家社會不斷往前進步,也期勉所有的公務夥伴都能勇於承擔、主動出擊,**********秉持積極任事的理想與熱忱*********,用心傾聽民眾需要,協助民眾解決問題,帶動創新精進的加值服務,造福臺灣的社會與人群。
高院北院面壁思過二百天吧😅😅😅😅
綠施、你先了解政治再來談法律
合議的同意委員不算圖利??
以後台北可能會越來越老,越來越舊,因為商人不會想要賺不到錢又惹禍上身。
你想太多了,不會,北市長是綠的時候,台北市商人就享福了
難怪台灣的首都這麼老舊
沒有罪 就可以羈押禁見 但這是會有問題的最後沒罪你羈押 政府是有責任的羈押是被關欸 可以折抵刑期的欸羈押不能這樣開玩笑 這次這樣壓真的很扯從頭到尾都說我認為有嫌疑 有這個可能 所以符合預期 卻講不出什麼實際證據是啥 這律師講話就只是站在道德制高點帶風向罷了
果真是神級的醫生,這樣應曉薇被關出來,豈不是直接當選台北市長???柯文哲出來,則直接當選總統???那這樣大家都去圖利,不就官越做越大?這位醫生莫非學歷是政治系學士???
可憐啊
蕭律師是誰?真假又誰相信呢?
羈押的目的就是要押人取供啊,在公三小
在無罪推定的情況下(未有實證下)及控方暫時只能初步控告較輕的罪名下收押,我個人覺得對會對整個台北市民不公平,即影響台北的運作,並且北院指收押需時調查,卻沒有明確調查基礎時長就是一個問題,而且不受通訊及接見,那些由市長商討中的作業由什麼人接手 ? 市民又需要等多長時間 ? 那在未定罪前到底是否出薪金 ? 假設台北市需要臨時委任代理人,這位是否市民得到市民滿意 (因為不是民選),臨時委任代理人是否可以否掉原來規劃中的事 ? 或臨時委任代理人是否可以大幅增加規劃 ?
為什麼很多人認為只要沒收錢,圖利就是沒什麼大不了的事,今天我買了一塊很便宜農地,找了認識的官員幫我把農地變建地,讓我大賺了一大筆錢,那官員完全沒收錢,只是單純出於人情幫我想方設法取得土地變更,你們還這樣覺得是對的?這官員沒收錢所以沒差,京華城案子,事實就是圖利財團,而且是收錢圖利財團,公文上前面公文是柯蓋本章的不是嗎,最後那個是副市代蓋章的沒錯,但現在講不知道?是不是太誇張,我們就不提圖利有沒有罪或者有沒有貪污的問題?你覺得柯市長當了八年,底下市府官員所做所做沒一件事知道的,那不就証明柯每天上班就是混日子,公文來沒有在看內容,閉眼蓋章,不就是個領薪水小偷,底下人犯罪偷蓋你章,你也不知道,這樣的政治人物要選總統,你確定他當上了,底下人貪污他真會知道,當市長都不知道了,當總統就會知道,我真很想問支持的人,這種什麼都不知道的政治人物,如果他是民進黨籍的,你們敢選他嗎。今天如果主角調換賴清得以前是台北市長,京華城案換主角是他,然後查到圖利財團,然後賴講他都不知情,檢調也沒查到金流,然後民進黨就一直講藍營操控司法,你們覺得這樣民進黨人說法是對的,這樣做是沒什麼大不了,反正賴沒收錢,他什麼都不知道?你們會覺得這樣政治人物是好的?其實大家心裡都有數,每個人政治傾向都過於偏袒了,而且還是到了是非不分的狀態,只要是發生在自己喜愛的政治人物上,就是想辦法自己說服自己他是無罪,而發生在自己討厭的人身上,那一定有罪。公道公平正義根本在於你政治立場在那,這是你跟我最可悲的地方,柯P有沒有貪污,還沒證據,但他底下的人有沒有犯罪現在不是都明白了嗎,而柯P是不是真無辜,對我來講已經不重要了,這件事已証明他不適合當領導人或立委議員或任何政府工作,底下人在收錢圖利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市府工作內容業務他完全不知道,公文要過什麼案不知道,連民眾黨也一樣,自己黨內的帳完全不知道,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人跟一個帳都管不好的政黨,你說放心給他治理,放心給他們進立法院審國家預算,連自己黨內的帳都成這樣了,如何審國家。自己捫心自問,如果換成是綠的,自己會不會也這樣幫綠營解釋。
顏色才是重點
現階段,有人還在扯金流,光是圖利就可以押了,我如果收了一億,有可能放家裡嗎?又不是豬頭燦,會不會放在哪裡,會不會學阿扁放海外,會不會放在新竹老家,會不會放在33家,會不會埋在那塊農地,會不會在彭振聲那?可能性太多了,所以先用圖利押,然後開始擴大查,還有其他5大案,不要忘記李文宗,娟和33,過了那麼久,人事時地物,可能性太多了,我相信檢方一定下很多功夫,包含初審法官無保放人說不定都是手法之一,不要再說沒有證據這種很好笑的話,法官押人一定要有相當理由,否則自己也會出事的,不需冒這種險,靜待調查吧😊
請問下,如果你是市長,已經由專家委員會作出多數決議的案件,
即使你在過程中聽到了反對(聲稱違法)的意見,你會因此介入改變專家多數決結果嗎?
你敢說介入後就不會被其他反對意見說你圖利 [其他團體] 嗎?
言之有理
基於合議制度,而且當時有更大條的防疫,我不會介入多數決結果,看到現在各方爭辯還是不懂用都市計劃法給容積獎勵是明顯違法的事。但因為被婊過,所以有空時可能會諮詢市政府的法務局,柯這件事情的確有行政瑕疵,但沒查到金流卻直接上綱到圖利真的是很兇。
其實要查底下的專業委員會才對
如果柯有施壓通過才有罪責
問題是連查都還沒查就押人
真的誇張
這法官你說他沒偏袒我還真不信
@@bryant123aa這些都有查,你放心,羈押人可不是隨便可以做的!
@@999tonychang 有查?
那把證據拿出來不困難吧
怎麼昨天的聲明一個字都沒提到
這個律師的本職學能真的有待加強
羈押目的在於怕串證與逃亡,請問柯p有這兩項情況與意圖嗎?沒有證據就押人辦案,還是法治國家嗎? 看看大阿哥,金流、證人與監聽事證都有,剛開始還只是交保,是因為用line串證才被押起來,所以辦案方式可以分黨派與顏色嗎?
柯文哲在被調查當天刪手機資料,有滅證可能。在民眾面前說今年才知道840%,明顯說謊,有串證可能。買商辦之外還想買豪宅,加上刑期不輕的重罪,有逃亡可能。哈哈!
裁定書都講了,柯就是有刪對話紀錄所以有滅證串證之虞
@@mikekanzaki5532 所以有刪什麼嗎? 而且都幾年了 換手機 也會刪對話紀錄阿 也沒看到說調通聯記錄 那來的滅證
獨裁極權統治的警察國家,亞洲新納粹主義國家。
上次無保 都跑出來四天了 還串供之虞😂
圖利罪不需有金流證明
那我想請問,這是否違反法律明確性?
我說你有你就有 這不是最好入人於罪的手段嗎?
圖利罪是否可以認為是莫須有的一種?
正解
如果照這種說法案圖利罪,那高端、超思、口罩不都圖利而且還是專屬利益?高雄市政府也圖利國賓啊
高雄國賓商5 850%+36%危老獎利,那來不法。
@@再次偉大就是不法啊!講那麼多護航仔😊😊
先去讀書好嗎,圖利罪的前提是明知違背法令仍通行讓他人直接或間接獲得利益,高端超思口罩都有合法招標簽約,無腦也要有個底線。
@@OB514KM政府強推高端 結果打了國際不承認 股票還大漲 沒讀書的都看得出來那裡有問題
@@OB514KM 只是都給樁腳標阿 所以是合法貪 你看超思蛋 超過一半都過期 還要花納稅人的錢銷毀
這律師誰啊!隨便找一個烏魯木齊的傢伙,說服他的是某黨派的金錢吧!
光羈押理由,浮動式證據,證據不足先羈押再說。台灣司法真他媽的可悲。
真的,有足夠證據可以證明柯犯罪嫌疑重大嗎?😂
我第一次聽到浮動式證據,是證據會增加還是會減少呀?
阿燦:感謝你,為我仗義直言。
只要有滅證串證就能壓有沒有法律常識阿
浮動式證據就是法官說的啊 "偵查係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 正常人邏輯應該是要找到證據才能抓人吧 第一次看到邊找邊抓的 笑死人
我還以為蕭律師是柯P的委任律師蕭奕弘!!!
此蕭非彼蕭~~~
律師界都認同?這位蕭律師能代表律師界?
所以他是誰
圖利罪根本就是個笑話
那就大家一起貪污好了
我跟某人好 都給某人賺 還賺超過法律的界線 這樣OK嗎?
圖利的下一步就是索賄,兩者是連體雙胞。
進人家豪宅裡唱歌沒給好處進得去嗎?
@@周昭廷-i5i 問題就是拿不出證據
這位律師走錯棚
什麼支持者?柯黑民衆?
邵琇珮的律師 也可以做新聞 真棒 許願直接訪問 藏鏡人 賴皇
如果我有賴當靠山,什麼神佛我都馬敢羈
遇到超思、小吃店、高端
圖利廠商變成理所當然了
笑死
840%到底有沒有違法行政法庭判決出來了嗎?,政治追殺,司法迫害
台灣司法真可悲,哪個標案不圖利廠商?這麼抽象的罪責就羈押人,那不是隨便都能押人
要有法源依據,問題京華城沒有法源依據就是圖利了!
@@e88803130 法源也根本沒有講清楚好不好 就講一句最高20% 何來違法?
@@小軍-j7z你去看柯文哲給晶華城的容積獎勵名目,根本就不在中央允許的3大類容積獎勵範圍內,所以是違法。
到現在還有天才搞不清楚 20%容積獎勵給的不明不白,價值近兩百億台幣的土地,柯市府用京華城不符合資格的法條給20%容積獎勵,憑什麼?
所以世界上有圖利罪的國家很少,台灣是其中之一
新黨國加油
綠色恐怖
未審先判
笑死人
主席 平安健康
直接把全世界引為笑話 全世界唯一的圖利罪 修法刪除了。 不然 這法條已經變成了整肅異己的工具。 何況 這法官曾經被監察院彈劾 薪水減少百分之二十。。。一個被彈劾過的法官 居然還信他有能力公正斷案。。。
做政府的案子 都不能賺錢
如果賺錢就是圖利
在法律內圖利是正常的 但已涉及法律上圖利就是犯罪 這樣說好了 如果他是老舊樓房改建就可以有老舊都更容積獎勵 如果沒達到老舊樓房的標準 而政府給他這個容積獎勵就是違法的 你應該好好看看都更 再來看清楚事件
@@檸檬不酸-p3s 原本就是560 560~672才是這20% 672~840這30%是沈慶京自己花錢買的移轉容積率 而法律裡面講的很清楚 最高就是20% 何來違法? 如果容積率要法院來判,那以後都丟給法院就好了,要三小都委會?
@@小軍-j7z 這20%本來就沒官員敢碰了 爭議性大 判違法極高
@@檸檬不酸-p3s 我只能說連蔣萬安都說合法 還要硬判 真的就是確確實實的司法迫害 如果這不是司法迫害 什麼才叫司法迫害
@@小軍-j7z 那你可以去問問鐘小平為何去告他
這個律師的名字是什麼
以後有事不能委任他🤣
1.速調台北市政府"分層負責"表,首長不是神,当然由各專業副首長負责。
2.首長本就有行政權,不容第三者司法權解釋。
3.高雄國賓饭店容積率1140%,这就是行政權。
又不是柯的律師,說服什麼?
民眾黨不是必須馬上要開除柯文哲黨籍嗎?
小英圖利高端!
豈止高端😮
多到山積數不完
希望有人去提告。
有證據歡迎提告,加油!
證據是嗎 沒關係 先押起來 我們再慢慢找
李秉穎:圖利廠商天經地義😊
現階段重點是先抓人
證據不需要
一針見血的解釋
但依正常來說,是要有證據才能抓人。
所以我懷疑你家疑似有藏毒就可以叫警察抓你 但我沒有證據🤣🤣🤣
沒有證據,你是律師嗎? 辯護律師閱卷完都不敢這樣講,你們什麼卷證都沒看到,什麼都知道,會不會有點諷刺?
@@999tonychang你看到了?
就如同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先生及臺灣中華民族之父蔣渭水先生,帶領中華民族一起對抗暴政腐敗滿清及專制極端政權,人民有權過好日子,守護中華民族的兩岸和平人人有責!遵國父遺訓!
這律師是在說啥...
律師說的很清楚啊
說的有錯嗎?
@@yishingliao2346 就不採用新證據 還說因為新證據有利 搞笑喔
@@otcave_
後續等著看吧!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那就是全部官員都要被抓囉⋯⋯
我好奇不法得利要如何判定
法律上是否有標準
是否民間企業跟政府合作都不能賺錢
這律師被收買了吧!!
1.呂法官表明不採用新事證。簡單來說同樣證據,兩個法官判了兩種結果
2. 圖利的要件包含“違法”,現在最有爭議的那20%,是否違法都還在爭論不休。
內政部於103年增訂「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3,規定「非都更的容積獎勵以法定容積20%為限」,並飭令全國比照辦理。全國法規資料庫都查得到。有沒有專業人士能回答一下,依照法律行使行政裁量權,為什麼會違法呢?
笑死,哪個建設沒有被圖利到的廠商,有夠腦殘念的法律
鳥法官,是綠的黨工。
這種律師沒人敢請
這個律師很正常啊,只要付錢就應該為客戶辦事,不會分善惡的喔。
@@watthua5308哈哈
不管有沒有罪,雞鴨禁見就是要修辱他呀
認同🇨🇭1!
就是先押柯文哲‼️
法官是深綠去查查他的过往吧。
是怕滅證串供吧
無腦推斷!
中天又在似是而非,圖利罪明確。柯文哲自己親口承認圖利,金流我也不相信他沒拿錢。中天又在牽拖民進黨,不管哪一黨,圖利貪污就必須關押,然後進入司法程序。
去看看法院判決羈押的判決書,如果這是羞辱,也是他自己找的!
沒有証據,也沒被判罪,先關就對了是嗎!完全狗屁不通!巿長本來就有裁量權的好嗎! 這樣那裏犯法? 沒被判有罪,也沒有直接証據,不可以隨便緝押!這是基本人權。
是還沒判罪,但是沒有證據大概是你一廂情願的想法,市長的確有裁量權,但是權利義務是相互的,有權就有責,今天違法裁量,就要為自己的裁量負責!
你不知道就是因為市長裁量權他才被因為圖利被收押的嗎?給你裁量權不是給你送錢的好嗎?要護航也搞清楚吧!
羈押跟判罪是兩回事好嗎 法盲草
可憐阿,人還是要有一點法律素養比較好。
好笑!你們說因爲裁量權被抓,那請問你們如何判定裁量權的合法性,如何界定你們有標準嗎!要認定有罪就是要有金流証明圖利,否則都是自由心證,就是因為沒有証據才變成無保請回,檢方如果有直接證據,早就一刀斃命了,何需搞成這樣!
此生不投綠
離題了吧
尊重,但是跟主題有屁關心? 情緒勒索?
一個人投不投綠,沒人在乎啊...不必特地宣告啦
不投綠的人可多了
你不投 還是有40%的在投 與其在那喊投不投誰不如想個辦法改變這爛環境
法官呂政燁過去就有爭議,北院官官相護
第二次羈押庭的法官打臉第一次羈押庭的法官,哪來的官官相護呢?
@@DaiEr-k6y 此官非彼官
@@Huang2258 第一次羈押庭的法官跟第二次羈押庭的法官是不同人,如果要講法官會跟檢察官來官官相護,不是應該兩次的法官都做出對檢察官有利的判決嗎?所以事實上兩位法官的判決差很多,不就證明法官都有自己獨立見解,不會被檢察官影響嗎?哈哈!
@@DaiEr-k6y 你真的有夠法盲,所以都不能更改?? 那要不要用AI自動判決就好了?? 一次定生死
@@天地良心-q6g 判決對你有利就說法官公正,判決對你不利就說法官護航,小草們才是法盲吧!哈哈!
笑死我以爲這個蕭是柯的律師,此蕭非蕭啊!
台灣媒體真的生病了
記住了 以後絕對避開蕭律師👍👍👍
蕭律師是藍的!!!
我看是形式上吧
請什麼律師是你的自由,但是我勸你善良,不要有一天需要用到律師!
管它是不是事實,貪污也要挺
有過失傷害的蕭律師
真的很有說服力
以力服人
羞辱台灣人的智商
看看之前其他黨派鬧出的問題更嚴重都沒被這樣偵辦,哪一些掌權的黨派在特立獨行故意用司法和媒體這些當手段耍權威這很明顯了,這國家已經到了跟某些國家一樣不用某些做法處理那些把權的人士,人民以後會過的很慘的例子了,那一些人士已經在示範和挑戰人民的底線了...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主持第八次廉政透明委員會,會中決議再次將前市長、總統馬英九及前財政局長、現任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以圖利罪移送法務部偵辦,並增加副本給特偵組、台北地檢署;據了解,委員做出決議,柯說:「那就移送吧!」
嚴重懷疑英帝時代,有官圖利財團,可以抓英帝了。她應該什麼都知道。
外行的律師!講白一點的,雙標治國就對了😂
懷疑就能押人,真好
法律是“抽象”概念規範,透過“人為解釋”,才能適用“具體”行為事實。圖利罪是高度抽象且欠缺標準概念的條文,專以被告“內心意思”為入罪基準,但解釋權掌握在法官檢察官手上~等同“代被告言”。到頭來,還是回歸‘’人治‘’。
圖利罪可以廢掉了
雞蛋案 高端案 都是圖利 還沒開始抓人?圖利廠商之後的謝禮海外交付的話不好查吧!
綠能你不能
以後公務員訂便當要小心了 圖利便當店
因為檢調知道只要開庭就一定會無罪,沒辨法入罪至少搞你二下,讓你在看守所關幾天我也爽,反正最後就算無罪無證據,檢調也不用負責。還可以升官
這律師說什麼呀@@現場來賓滿臉疑惑
是最近才開始查案嗎?有金流早查出來了
先抓人再找證據,想像一下對任何人都可以這樣做,這是何等可怕的事情
只要法官合理懷疑,就可以先押人,證據可以之後再找
你跟我說這是法治社會?
你是檢方嗎? 你怎麼知道沒證據抓人,偵查就不公開了,沒有任何嫌疑,法官簽搜索票以為是演唱會門票阿,這都是要負責的,不要信口開河隨便亂講!
@@999tonychang目前就真的沒實證就抓人阿.....判決書不是也寫犯案輪廓逐漸成形????哈嘍
先搞懂羈押再來秀下限 法盲
@@jimmychen8443 沒有新事證 兩個法官判決完全不一樣 這法院很難說服人啊...
@@Somethingcomeout 所以是哪位不能說服? 不用想也知道你只信北院劉德華!
高院三位也認定 柯有嫌疑
同意金流非重點,因為不壓會讓檢察丟臉。司法就是笑話
😂 蕭律師執照是雞排換的嗎?依照這個法官的裁定邏輯 以後羈押真的不用抗告的 一定失敗 這根本是帝王條款 莫忘 羈押可是涉及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
現在沒好處, 不代表以後沒好處。好處也不一定是金錢, 人情世故對這些政治人物往後的選舉可能更有幫助, 好處更大。
很明顯的是台灣司法體系遭遇極大亂流幾近崩潰,比戒嚴時期也不遑多讓
何以證明‘’明知‘’"違法"行為仍執意為之?前後二法官再同一證物下做出不同之拘束自由之羈押裁定,有必要讓大眾明白,何況便簽‘’疑‘’似寫到不要讓公務員做牢,解讀空間大,女秘書和委員成員更具專業是否也可解釋‘’明知"違法仍執意為之,且明知事實等於明知違法,應通通押起來一視同仁,別選擇性辦案,10年前後日期真準,我買樂透都沒那麼準😮
我沒有好處為什麼要圖利廠商呢?圖利罪根本就是個笑話違反人性,
基本上人性是如此沒錯,但是收賄金流可以滅證,把錢洗乾淨了,抓不到金流,是不是以後貪污都無罪了?
@@999tonychang 抓不到證據當然就沒有罪,一個殺人犯就算警察高度懷疑,人是他殺的,沒有證據就只能將它放走,一切以證據說話
這次的拘押行為,毫無罪證,法官就是 揣摩上意 故意 要羞辱柯文哲!
勁草們加油,
民眾黨立委和議員已經是危及存亡的時刻,要團結一致,號召年輕人共同行動,才能撼動執政者不公不義的野蠻行為。
雞蛋 超 屍 怎都沒圖利罪呢
首先,圖利要先證明違法,如果有證據的話,歡迎法院提告!
所以以後只要檢察官懷疑你,就可以先關起來,再來找證據嗎?
鐘小平就是讚
法律自由心證的空間太大了,遇到綠法官只能自認倒楣😅
果然,柯老騙一直在媒體前放話就是公然串證啦,沒次柯講完就換黃珊珊跟吳小姐改來改去,這不是公然串證😂?
蕭律師不敢見人嗎?
說到重點,圖利~~~然後有什麼好處?如果沒得到好處還要被入罪,今天有讓廠商賺到錢的都辦一辦。說白了圖利罪難成罪,但是過程就可以讓你身敗名裂,尤其主打清廉形象的。誰敢自稱清廉就用這招玩死你
民進黨真的噁心
🧑🎄🎳🏘️.
機押!
牛羊⛳
請問蕭律師:正常來說對一位黨主席(不是小黨)只是涉及圖利嫌疑尚無明確證據就直接羈押,是否超過正常判斷了(圖利罪在法律的攻防是不容易定罪的,除非有一刀斃命的實證)。
票投柯文哲、票投民眾黨!
藍綠甲賽啦!
按照律師說的圖利罪,陳其邁高雄的國賓容積率 1000% 不是圖利,進口雞蛋限制招標廠商不是圖利,高端疫苗不是圖利。可以教大家一下有什麼差別所以這些案子不用辦嗎?
有證據歡迎提高,但是希望你做足功課在去提告,不然只是去搞笑!
蔣萬安都說合法連這樣都可以押人那還有誰不能抓
沒好處又要圖利,然後又是五年以上的罪責。這是什麼鬼啊
他買商辦、兒子名字的房子,跟詐騙沒二樣,錢早藏到國外與虛擬貨幣了!貪污者當然撇清自己沒做,這麽多證人異口同聲指向柯文哲+監聽,預謀殺人早毀屍滅跡所有證據指向殺人兇手,卻有部分人卻相信殺人犯的一張嘴!
我本投他現如他老師台大院長評論的沒錯,我們只聽他一張嘴說並沒實則相處過!
顏色不對 怎樣都不對
這個講電話的律師感覺啥也不懂...圖利的標準是甚麼???廠商蓋建案是大家都想賠錢是嗎??無能檢察官跟律師也可以認定助理花了496元是貪汙阿......可見胎灣律師完全沒有素質...羅織罪名先羈押關押再說啦!一個律師連最基礎拘押需要提證據都不懂.
最早圖利台積電,不然張忠謀一介美國人怎麽當台積電董事長的。
有誰知道鏡周刊報導裡由檢察官方、辯護律師及柯文哲方簽收各一份完整的羈押裁定書要在哪裡查詢?
司法院我只查得到一開始被檢察官當庭逮捕讓柯文哲去聲請法院提審最後被法院駁回的裁定書。
查不到吧😂那是風,是影
藍綠一起貪,所以一起害柯文哲,真的不怕沒福報?
新聞洗著洗著就會把這件事洗成好像很正常 這就是台灣的病態
又不審新事證 只是用之前同樣事證 再審一次 ...........
你誤解了,他的意思是不用新事證,照樣可以羈押你,就是這麼屌,服不服?
@@黃紹庭-m3i服!柯本人都服,還交代小草不要抗爭好好工作,民進黨執政必然結果
如果加入新事證,基本上結果也是一樣羈押!
就是要押啦😊
綠色法官羈押保證
沒有金流 就違法圖利
柯與小沈感情有那麼好嗎?
建議去看看圖利罪的法條!
呂政燁法官被監察院彈劾: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以及法官倫理規範、侵害被告及告訴人的訴訟權益、提案彈劾。這種爭議人物可以當法官?還可以審理政治爭議法律案件?這就是台灣司法、綠色恐怖。司法官官相護只處罰減少月俸20%一年、根本應該趕出司法界
這個20%違法嗎?在沒有行政訴訟做判決之前,都只是疑似違法。
拿疑似違法的理由做裁定,一審就有趣了!
不是,我就想問法官,柯先生積極介入,和圖利有關係嗎?法官不懂什麼叫做積極任事,怎麼,其他人積極任事會受到表揚,柯先生積極任事就是圖利,你法官是共產黨培養長大的吧,只有人治,沒有法治,更不管法律的是吧???積極介入京華城案也能有罪是嗎???也能成為羈押的理由???如果是這樣,那法官審理京華城的案件,要不要審個上百年,要不然法官積極審理,檢察官積極偵辦京華城案,“”“合理的懷疑”“”“,是不是有受到什麼不法的指示???還是有收到什麼不法的利益,刻意要審判柯先生的罪責???
中華民國108年12月04日
陳建仁副總統今(4)日下午出席「108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肯定得獎人及機關團隊提出重要革新方案,讓國家社會不斷往前進步,也期勉所有的公務夥伴都能勇於承擔、主動出擊,**********秉持積極任事的理想與熱忱*********,用心傾聽民眾需要,協助民眾解決問題,帶動創新精進的加值服務,造福臺灣的社會與人群。
高院北院面壁思過二百天吧😅😅😅😅
綠施、你先了解政治再來談法律
合議的同意委員不算圖利??
以後台北可能會越來越老,越來越舊,因為商人不會想要賺不到錢又惹禍上身。
你想太多了,不會,北市長是綠的時候,台北市商人就享福了
難怪台灣的首都這麼老舊
沒有罪 就可以羈押禁見 但這是會有問題的
最後沒罪你羈押 政府是有責任的
羈押是被關欸 可以折抵刑期的欸
羈押不能這樣開玩笑 這次這樣壓真的很扯
從頭到尾都說我認為有嫌疑 有這個可能 所以符合預期 卻講不出什麼實際證據是啥 這律師講話就只是站在道德制高點帶風向罷了
果真是神級的醫生,這樣應曉薇被關出來,豈不是直接當選台北市長???柯文哲出來,則直接當選總統???那這樣大家都去圖利,不就官越做越大?這位醫生莫非學歷是政治系學士???
可憐啊
蕭律師是誰?真假又誰相信呢?
羈押的目的就是要押人取供啊,在公三小
在無罪推定的情況下(未有實證下)及控方暫時只能初步控告較輕的罪名下收押,我個人覺得對會對整個台北市民不公平,即影響台北的運作,並且北院指收押需時調查,卻沒有明確調查基礎時長就是一個問題,而且不受通訊及接見,那些由市長商討中的作業由什麼人接手 ? 市民又需要等多長時間 ? 那在未定罪前到底是否出薪金 ? 假設台北市需要臨時委任代理人,這位是否市民得到市民滿意 (因為不是民選),臨時委任代理人是否可以否掉原來規劃中的事 ? 或臨時委任代理人是否可以大幅增加規劃 ?